“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对于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发展蓝图

  第一节发展条件与发展环境

  一、“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打造两个一流、推进三个建设、实现两个率先”发展目标,全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成就,“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地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由“十一五”末的1850亿元增加到“十二五”末的3090.5亿元,可比价年均增长9.7%,五年连续跨越2000亿元、3000亿元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1万美元提高到1.6万美元,成为第一个突破10万元大关的西部省会城市,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126.8亿元增加到247.4亿元,年均增长18%,高于GDP增速8.3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758.6亿元增加到1353.5亿元,年均增长12.3%,翻了近两番,总量多年保持全区首位;固定资产投资由881亿元增加到1618.6亿元,年均增长17.9%,五年累计完成7193亿元,是前11个五年计划投资总量的1.5倍;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从25174元、8746元提高到37362元、13491元,年均分别增长10.6%、11.5%。始终保持“两个同步”,2015年末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77,达到小康指标要求。建设完成了一系列重大项目,发展动力持续增强,成为我国西部地区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成功入选国家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被列为国家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通过验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通过考核,《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规划(2012-2020)》由国务院正式批准并实施,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

  ——结构调整转型发展取得明显进步。三次产业结构由“十一五”末的4.9:36.4:58.7演进为4.1:28.0:67.9,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格局。制定并实施了现代物流、云计算、金融业、商贸会展、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总部经济、文化创意、休闲旅游、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12个新型服务业态发展规划,新型产业蓬勃发展,传统产业实现转型升级。用“四个一批”指导思想改造升级工业经济,绿色食品、电力、光伏、现代化工四大产业集群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65%:“五大基地”建设走在全区前列,总投资825亿元的庆华煤基清洁能源多联产项目取得国家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伊利、蒙牛两大乳企分列全球乳业20强第10、11位,电力总装机突破1000万千瓦,达1050万千瓦,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实施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草产业基地等重点工程,首府农业正在由传统农业向高效农业、特色农业、现代农业转型,蔬菜保护地种植面积由2.4万亩增加到12.9万亩;奶牛规模化养殖水平由不足50%提高到97%;苜蓿草种植面积32万亩;各类农牧业龙头企业267家,实现销售收入1287亿元。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蓬勃兴起,三大电信运营商云计算项目已部分投入运营,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一批IT企业相继入驻,云计算服务器达到66万台。民营经济发展活跃,企业主体数量年均增速达到20%。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预计降低达11%。

  ——城乡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城乡规划更趋合理完善,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7.5%、52.0%,市区建成区面积由174平方公里扩展到260平方公里。实施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首府城市建设史上单体投资最大的二环快速路全线贯通,呼朔(晋蒙界)出区高速公路、国道209线和林至清水河段一级公路等重大公路建设项目建成通车,基本实现首府至旗县按一级公路标准相连通。全长44公里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基本建成,“引黄入呼”二期建成投入使用,大青山前坡生态综合治理、出城口改造、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等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城市地铁建设项目已顺利开工,机场搬迁工作取得有效进展。万达广场、海亮二期、维多利摩尔城等城市大型综合体相继建成,成为提升首府服务功能的重要商业载体。对市区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天然气、热力等供应能力和污水、垃圾等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城市管理日趋科学,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取得有效进展,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十个全覆盖”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累计改造789个村(行政村所在地村520个),完成投资98亿元,覆盖人口占农村常住人口的67.8%。

  ——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进入“十二五”以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了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幼林抚育等国家重大修复工程和项目,开展了防护一川(土默川平原区)、修复两山(大青山和蛮汗山区)、绿美三线(公路、铁路、河流水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生态建设体系,城市宜居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的新局面。城市绿地率达到34%,森林覆盖率达到24.9%,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节水工作取得突破,我市被评为全国节水型示范城市。

  ——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成绩。科技事业蓬勃发展,专利授权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有效发明专利量均居全区第一,首府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教学均衡发展取得进展,公共卫生体系得到强化。新建、扩建了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蒙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社会事业工程,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上学难”、“入园难”和“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公共卫生体系和综合减灾应急处理机制逐步健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竞技体育水平实现新的提升。社区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以网格化为主的社会管理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城乡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升。

  ——民生与社会保障水平得到加强。不断加大民生投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3.8%以下的较低水平。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五年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18.8亿元,投入救灾资金9091.2万元,救助受灾群众约38.6万人。廉租房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低保家庭住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贫困人口比例大幅下降,五年累计减贫11.95万人。双拥工作成效显著,连续七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教育培训、旅游休闲、健身保健等服务性消费比重大幅提高,人民生活向更加富裕的小康迈进。

  ——改革开放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进一步巩固。3大类6方面135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深化改革成效显著。行政权力事项由原来的9547项减少到5429项,降幅达43.1%。在全区率先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交易秩序。对外开放取得新的突破,预计全市累计利用区内外资金32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超过36亿美元,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00亿美元。对外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我市被纳入为国家“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计划、万里茶道申遗节点城市、国家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等,为下一步打造“一带一路”战略节点城市打下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法治呼和浩特建设深入实施,全面依法治市开启新征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丰硕,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坚持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统筹发展与稳定两件大事,始终保持首府社会和谐稳定大好局面。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发展史上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社会建设成就最好、人民群众实惠得到最多的时期之一,也是我市对外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的时期之一。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谱写了活力首府、美丽首府、和谐首府建设新篇章,为“十三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十二五”发展经验

  五年来的实践证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做到:

  坚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以重点工程为突破口,以项目拉动为总抓手,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型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增长。

  坚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发展主攻方向。不断推进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与集群化发展,推动产业经济向高端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在全区率先形成了服务业占主导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以及自治区民生“四个一”工程,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和扶贫开发工作,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与精神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坚持创新驱动和改革开放作为发展动力。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城市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化同俄蒙互利务实合作,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显著增强。

  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为发展前提。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了生态补偿机制,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生态建设体系,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坚持和谐稳定作为发展保障。不断加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推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城乡居民素质不断提高,形成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十三五”发展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正处于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时期,经济发展表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增长速度要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总的看,中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从国家政策来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将进一步催生新的发展动能、激发新的市场活力,对于我市推进供给创新、培育新兴消费、弥补发展短板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国内消费结构升级、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为我市加快创新驱动、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了发展条件。从全区发展来看,“五大基地”、“六条亮丽风景线”、“十个全覆盖”等一批重点工作正在加快实施,特别是2016年自治区党代会和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的筹办,将为我市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项目支持、政策支持和社会环境支持。从我市发展来看,首府地区的区位优势、首府优势、产业优势明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区位优势是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我市是向北开放的重要节点城市,在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在呼包银榆经济区中,我市属于优先发展城市,面临着引领地区发展的重大机遇。首府优势是呼和浩特作为自治区的首府,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金融中心,市内有23所大专院校,聚集着全区绝大多数的科研院所,具有其他盟市不可比拟的比较优势。产业发展优势是我市电力电价成本低,发展云计算、光伏等产业优势明显;在打造“五大基地”上有基础、有优势、有潜力,发展绿色食品、清洁能源、现代化工等产业优势明显;已形成服务业占主导的产业结构,挖掘消费潜力空间大,在发展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打造经济新引擎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正是这些机遇和优势,使得我市经济稳中有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同时,发展中也存在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和短板。发展质量方面,主要是经济发展方式粗放,提高效益的任务很重,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首府教育科研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产业发展方面,产业支撑能力不够强,工业经济发展不足,产业总体竞争力不强,产业转型升级任务仍然很重。城乡发展方面,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周边农村与主城区形成较大反差,贫困县摘帽和贫困人口脱贫任务仍然艰巨。生态环保方面,土地资源、水资源等生态环境与资源约束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面临较大压力,节能减排任务依然艰巨。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城市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不强,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地下管网建设及城市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体制机制方面,市场发育程度较低,中小微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滞后,体制机制障碍有待破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不浓,经济自主增长机制还需进一步培育。

  综合判断,当前和今后我市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深刻认识发展中诸多矛盾交织叠加的严峻挑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展短板、回应群众期盼,切实抓住机遇,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不断开拓转型发展新境界。

  第二节“十三五”发展蓝图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着力打造一流首府城市和一流首府经济,加快建设活力首府、美丽首府、和谐首府,在全区率先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科学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我市实际出发,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特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进转型升级,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必须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依法治市。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法治呼和浩特建设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为实现“十三五”奋斗目标提供根本保障。

  三、发展理念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改善要素禀赋结构,推动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推动“三驾马车”协调拉动、三次产业协调增长、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硬实力和软实力同步提升,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发展绿色经济,推进绿色转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深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以深化同俄罗斯蒙古国合作为重点扩大对外开放,以深化国内区域分工协作为重点扩大对内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运用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共同富裕,注重发展包容性,使全体人民充分参与发展过程,切实分享发展成果,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进人民团结,促进社会和谐。

  四、发展目标

  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为首府城市,我们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即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今后五年,我们要在已经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提出的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在务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打好扶贫攻坚战,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市要求,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六个方面在全区起带头、作表率的要求,努力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率先在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物价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十三五”末达到444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8%,“十三五”末达到36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五年累计超过10000亿元;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十三五”末达到2000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8.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和9%,“十三五”末分别达到54900元和20800元,达到全国省会城市较高水平,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经济自主增长机制加快形成,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实现从要素驱动到创新驱动的转变,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活力不断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在全区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经济结构加快调整,转型升级取得重大突破。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有效投资进一步扩大,有效供给进一步增加,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形成与首府地位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农业现代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3:27:70,在全区率先实现产业结构优化。

  ——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全面提升,城乡发展一体化基本实现。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升,城市品位特色、宜居水平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建成服务全区、辐射西北、对接京津冀、面向俄蒙、民族特色鲜明的区域中心城市。初步建成“小而美、小而特、小而强”的小城镇体系,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城乡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首府首位度进一步提高,服务全区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历史文化和民族特色更加凸显,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进入全国省会城市第一方阵。“十三五”期末,全市总人口达到330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率先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继续推进“美丽首府”建设,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化水平显著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控制在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的范围之内,单位GDP能耗下降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的范围之内。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蓝、地绿、水净、空气清新成为常态,森林覆盖率达到27.4%。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盘活存量,控制增量,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十三五”期间,努力全面创建并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全国节水型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称号。

  ——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全社会文明程度普遍提高。实现就业比较充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平均每年达到4万人。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武川和清水河两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在全区率先补齐小康短板。教育、文化、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城乡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推进,全面推进并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四个全面”深入推进,各方面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市场发育程度明显提高,在全区率先实现改革新突破。主动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着力深化呼包银榆经济合作区建设,深入推进呼包鄂一体化发展,对内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明显提高,在全区率先实现开放新格局。法治呼和浩特建设不断深入,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定化水平显著提高。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平安首府建设取得成效。

  专栏1:在全区“起带头、作表率”

  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同志于2016年2月2日在呼和浩特市年度考核干部大会上提出:呼和浩特是自治区首府,既有率先发展走在前列的条件,也有示范引领、争做表率的责任。希望呼和浩特继续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上起带头、作表率;在务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新突破上起带头、作表率;在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服务管理水平上起带头、作表率;在打好扶贫攻坚战、促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上起带头、作表率;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市要求、扎实推进平安首府建设上起带头、作表率;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提升管党治党水平上起带头、作表率,以优异的成绩向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给全市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五、发展定位

  借势国际大背景,立足区内外实际,结合市情特点,确立我市的城市发展定位:

  ——民族特色鲜明的区域中心城市:充分发挥我市首府优势,打造一流首府城市和一流首府经济,把我市建设成为立足首府、服务全区、辐射西北、对接京津冀、面向俄蒙的民族特色鲜明的区域中心城市。

  ——草原丝绸之路战略节点城市:充分发挥区位与交通优势,把我市打造成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蒙俄经济走廊与国家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草原丝绸之路战略节点城市。根据自治区呼包鄂协同发展规划,确定我市的产业发展定位:

  ——区域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充分发挥我市服务业集聚优势,打造现代物流、科技创业、文化创意、商贸功能、中央商务、休闲旅游等六大类型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云计算、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把我市打造成为区域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新型工业化示范地区:通过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借助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以及智慧工业发展机遇,以我市国家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为基础,以大数据战略为统领,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把我市打造成为呼包银榆经济区特色支柱产业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转型升级与创新创业引领地区:充分发挥我市科技人才与科技园区优势,深入落实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利用高校聚集、人才汇集的优势,培育创新环境,汇聚创新要素,把我市打造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自治区两化融合示范基地和创新创业引领地区。

  第二章坚持创新发展提高发展质量效益

  第一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创新型城市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培育发展新动力,打造发展新环境,拓展发展新空间,构筑发展新优势。“十三五”期间,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家,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8%以上,累计专利申请量突破15000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

  一、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发挥人才在创新中的支撑作用。实现创新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为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使首府成为创新人才的汇聚之地、培育之地、事业成功之地、价值实现之地,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以培养创新能力、提升创业能力为核心,为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坚持用世界眼光、战略思维来谋划吸引高层次人才的新思路、新举措。

  加强人才引进力度。以更有效的政策措施吸引集聚人才,以更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强化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人才引进机制,让科技人员和创新人才通过创新创造价值,实现财富和事业双丰收。建立首府综合人才库,推出“青城英才”工程,引进、选拔、培育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加强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园、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建设,筑巢引凤,为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搭建平台。加大人才柔性引进力度,拓宽人才引进范围,把引才与引智有机结合起来,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聘请急需专家到我市定期工作、短期服务、异地服务,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引进人才和智力资源。加快制定人才引进培养、股权激励、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创业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政策,重点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尖端高新技术的专业人才,允许科研人员在职或离岗创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博士、教授、研究人员向企业一线有序流动。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改革人才评价制度。围绕我市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加快发展党政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及社会工作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文化产业和旅游型人才队伍的建设,调整完善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一批具有首府比较优势、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改革基础教育培养模式,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强化兴趣爱好和创造性思维培养。在高校大力开展创业教育,鼓励学生在校创业。建立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主、更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机制,在研究课题和科技项目等申报时,逐步降低职称、学历等权重。发挥好项目在引进人才中的平台作用,让人才跟着项目来,让人才有发挥作用的舞台。探索公务员聘用制改革,提升公务员专业素质与发挥专业能力的空间。

  加强应用型人才队伍建设。更加重视和培养高素质劳动者队伍,大力培养首府各行各业紧缺的应用性人才。通过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使工业领域有一批有知识、懂技术、掌握一技之长的高级“蓝领队伍”;使农业领域有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使教育领域有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使医院有一批医德高尚、医术高明的好医生。

  加强各类智库建设。依托首府人才优势,统筹党政机关研究部门、社科院、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的智力资源,建设我市发展需要的智库体系,造就一支富于创新精神的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国内知名度的高端智库,为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咨询、民主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增强我市创新发展的软实力。

  建立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以政策创新打造吸引人才的新优势,以制度创新搭建培养人才的新平台,破除一切束缚人才工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围绕“用好用活人才”为核心,以更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建立从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流动配置、分配激励和保障机制等方面的一整套更加科学、充满生机、更具活力的长效人才管理机制。坚持科学、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科研院所、高等教育、人才流动,建立健全积极灵活的创新人才发展制度、企业主体的创新投入制度、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激发市场创新动力的收益分配制度、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加快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开放合作制度。着力营造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氛围、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形成全社会鼓励科技创新新氛围。改革人才管理体制,加快政府从“办”市场向“管”市场转变,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转变,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转变。

  二、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创新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实施企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科技创新活动。通过科技创新推动全面创新,不断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构建包括产业上游、中游、下游、配套以及政策环境在内的全产业链科技创新体系;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构建包括企业的培育、初创、发展、成熟以及兼并重组、资本运营等全过程在内的科技创新体系,把科技创新的元素注入到企业的全部生命周期。

  推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双轮驱动。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的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加强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融合,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渠道和手段。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发展众创空间、鼓励科技服务业发展。

  三、培育创新创业主体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为核心,完善制度创新、协同创新、政策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新潜能,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加快建立健全各方面有机互动、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

  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低碳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培育各类创新主体。依靠自主创新,力争取得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大力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作为考核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指标,特别重视中小型创新企业成长,引导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的力度。

  加快推进企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企业以企业为主体,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联合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在战略层面的有效结合。推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工程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协同发展,形成“人才+项目+产品”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继续支持企业创办新型研究院。力争产学研合作项目在全部科研项目中所占比例逐步提高。

  进一步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坚定企业家在创新创业的主体地位,通过稳政策、稳导向、稳预期、稳舆论,给企业家创新创业信心和力量,保护和调动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热情和激情。

  四、完善创新创业平台

  完善企业自主创新平台。培育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着力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支持发展新城区双创园区,将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园区打造成为创新资源聚集、创新效率高、效益好、产业结构合理、产业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科技创新基地。全面提升金山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水平,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低碳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领域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企业关键环节的科技创新能力。

  加快创业孵化体系建设。培育新型孵化器,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大力发展创新工厂、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器,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建设好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金川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以及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基地。强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巩固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水平。打造一批示范性创新创业与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和知名特色培训品牌,推进建设区市共建10万平方米综合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建设市技工学校二期工程。到2020年,建设15个标准化实训基地,打造20个以上特色突出、承载能力强、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与优势产业高度契合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五、打造创新创业环境

  发挥政府在推进创新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人文环境。

  政策环境建设。改革政府科研投入体制,畅通社会力量参与科技发展渠道。在高新技术与产业化、现代农牧业科技、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现代服务业、交通与城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领域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全面提升我市的创新能力与水平,为加快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奠定基础。继续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安排重大专项攻关项目,为我市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规范和完善各种奖励制度,提高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和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科技预算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重大攻关项目的研发投入。全社会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5%。

  制度环境建设。构建发展新体制,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建立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研业绩评价体系。强化创新的法制保障,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

  创新生态环境建设。倡导敢为人先、勇于冒尖的创新精神,使创新成为全社会的一种价值导向、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时代气息。鼓励勇于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让一切创新想法得到尊重、一切创新举措得到支持、一切创新成果得到保护。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每个有创新意愿的人都有机会和空间,加速形成人人崇尚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社会氛围。

  第二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创新活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自觉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实施一批有利于推进“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发展的改革举措,务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深化改革新突破。

  一、务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在适度扩大总需求和调整需求结构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加快化解过剩产能。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依法处置原则,着力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控制产能过剩行业单纯规模扩张;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分类有序推动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纵向联合重组,推动企业开展优势产能合作,促进产能结构优化,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对全市范围内的落后产能企业、污染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以及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淘汰退出等办法,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产业、财税、价格、职工安置等配套政策体系,建立化解产能过剩矛盾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有效化解库存。落实中央、自治区去库存相关政策,我市去库存与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文化创意”相结合,发展“三创”社区;与养老健康相结合,发展医养结合社区;与“互联网+”相结合,利用现有的商业综合体,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发展体验社区、娱乐文化社区和会展业。通过去库存,培育新产业,打造新业态。以“三个打通”为重点,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各项政策,按照住建部“三个打通”要求,即商品房市场和棚改安置房打通、商品房与公租房打通、商品房和租赁市场打通,研究出台我市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着力通过政策引导,增强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去库存速度。大力实施存量商品房转为公租房或回迁房的政策,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廉租房。以市场为导向,加快调整和优化存量,商品房户型、套型结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建立健全“人地钱三挂钩”机制,研究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政策。引导企业开发养老、文化、教科、体育等类型的房地产,以租售并举的方式,为“三创”人员提供地产支持,盘活写字楼、公寓、卖场等存量商品房,力争用2至3年时间,完成去库存任务。

  着力降低生产成本。深入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综合施策、多管齐下,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扶优汰劣,通过减税降费减轻一部分,金融机构分担一部分,推动流通体制、供电体制等方面改革消化一部分,企业挖潜压缩一部分,着力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优化运营模式,增强盈利能力,提高产业竞争力,增强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动力。在严格落实电价优惠补贴政策的同时,按照“负荷换低电价”的思路,将更多的企业纳入电力多边交易范围。要探索直供电模式,推动供电体制改革,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强银企对接,全面落实“助保贷”融资政策,做大全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规模,继续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和在“新三板”挂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票据和债券筹集资金,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着力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加快建设三级物流运行网络,积极对接“四通一达”等物流企业,有效降低企业物流配送成本。落实好国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政策,继续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项目,积极营造公平的税赋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推进供给创新。着力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品质,推进我市优势特色产品向终端化、高端化延伸,解决结构性有效供给不足问题。改造提升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大力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科技、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突出抓好生物发酵产业绿色升级技改、成品药升级换代,构建光伏产业完整产业链,全面实现我市工业升级换代。提升传统服务业,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展,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线下体验线上购物等新兴经营业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扩大有效供给,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时尚化、智能化的消费需求。

  二、加强金融体制机制创新

  推进金融行业改革发展,构建开放竞争、普惠可及、风险可控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大力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培育发展创业投资和区域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创新力度,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良好格局。积极推进基金业发展,设立和运营创业引导、风险投资、城市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基金,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重点通过以政府为主导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加强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融合,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渠道和手段。大力发展普惠性金融,设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鼓励各类资产参与地方金融机构增资扩股,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在旗县区设立营业网点。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健全金融支农制度,有效解决“三农”融资难瓶颈。加强金融稳定协调机构建设,规范民间融资交易。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三、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制机制,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制定并实施市本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方案。进一步放开外商投资市场准入限制,探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激励作用的监管规则及方法。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快推进“三证合一”。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信用记录制度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保护。认真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加快发展地方产权市场,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深化国有经济改革。着力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大国有资本对支柱性产业和关键性、公益性领域的投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能力,继续深化并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壮大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

  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除国家明令限制的行业外,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能源、运输、公共事业等领域的项目建设。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参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贯彻落实好国家、自治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建立债务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按照国家、自治区部署推进税制改革,建立健全统一公平的地方税体制。

  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经济发展微观事务的管理,通过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政府宏观调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促进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招投标和监督评估等制度,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水平和高效运作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逐步将行业管理、社会生活服务管理等职能转移给具备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快形成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阳光审批”,积极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不断完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强化旗县区审批机构软硬件建设。

  五、深化环境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探索编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完善重大规划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机制,健全部门协调联动的环境综合管理体系。明确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制度,做好和林县土地征收试点和武川县土地确权登记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林权流转和抵押登记工作。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加快推进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和环境修复工程,严格水源地保护区规划管理,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体系。建立国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形成多部门跨地区协调联动的监测预警体系。启动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库和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自然资源综合评价体系,开展自然资源状况调查、评价工作,加强对水流、湖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评估和管理。

  六、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运用法制化解决信访问题的渠道。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能力,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业务。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建设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规划建设全天候视频联网监控系统,整合各类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应用体系,提高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密度和建设质量。充分应用新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智能传感遥感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等技术,提高治安防范科学化、智能化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完善和落实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预防治本,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统计、档案、气象、地震、外事侨务等工作,推进各项社会事业改革。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支持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节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融合创新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模式与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发展、环境保护、产业升级、服务民生等全面融合,发展分享经济,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一、“互联网+”城市

  加快推进呼和浩特智慧城市试点、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试点和宽带中国示范城市试点工程建设,按照“一个中心、两个基础、三类工程、九大专项”,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和公共服务智慧化,逐步建成“城市管理精细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基础设施智能化、网络安全长效化”的智慧青城。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促进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与信息化的高度融合。

  高标准统一规划实施呼和浩特政务云计算中心,推进智慧政务及信息惠民建设。依托国家级数据中心建设呼和浩特政务云计算中心,完善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实施与云计算产业培育和发展相结合的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智慧政务及社会民生信息和智慧生活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惠民工程、与我市培育和发展云计算产业相适应的智慧产业发展工程,推进智慧社区、智慧一卡通、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乳业等专项应用。加快信息惠民工程建设,以推动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抓手,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重点解决社保、医疗、养老、就业、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

  专栏3: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工程

  一个中心:建设呼和浩特智慧城市云中心;

  两个基础:完善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

  三类工程:与云计算产业培育和发展相结合的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智慧政务及社会民生信息和智慧生活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惠民工程;与我市培育和发展云计算产业相适应的智慧产业发展工程;

  九大专项:城市网格化管理、绿色建筑与照明节能、智慧社区、智慧一卡通、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乳业。

  二、“互联网+”产业

  “互联网+”现代农业。促进休闲农业和设施农业现代化建设,运用互联网的创新技术与成果,创新休闲农业发展方式,优化休闲农业产业布局,提升休闲农业发展水平并服务于生产、生活、生态。深入实施农业信息化服务全覆盖工程,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服务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网络销售和质量溯源建设,开展农业物联网示范。

  “互联网+”协同制造。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协同制造新模式,促进产业链协作与延伸,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在乳业加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推广“智能工厂”、“机联网”、“厂联网”等试点示范,打造智能化生产管理、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智能制造产业生态体系。

  “互联网+”智慧能源。推动电力能源与互联网融合,加大智能化改造力度,促进智能电网产业加速发展。大力推进医院、通信、学校、商业地产等领域的能耗管理平台建设,应用能源互联网技术,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发展智能电网和分布式能源,鼓励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互联网改变电力运维模式。

  “互联网+”创新创业。发挥政府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驻市大学、科技园区、企业建设众创平台,推动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社会实验室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推进呼和浩特市科创中心、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众创空间和自治区互联网众创园建设。强化创业孵化和加速服务功能,为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业态开展创业创新活动,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

  “互联网+”高效物流。完善流通网络,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发展网订店取、智能取货柜、冷链储藏柜、代收服务点等新型末端配送模式,推动快递末端配送平台以及城市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沙良综合物流园区信息港、华蒙通智慧运输物流与电子商务平台示范基地和北青信息基于云服务的呼和浩特智慧物流平台项目建设。

  “互联网+”智慧旅游。加快推进旅游综合信息咨询和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移动智能旅游服务平台、旅游公共信息触摸屏自助服务平台、旅游人才服务平台、智慧旅游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平台、旅游应急调度平台六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以旅游管理部门、景区、旅行社、旅游酒店为主体的智慧旅游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在游客服务、景区管理、旅游营销、旅游企业等方面的集成创新和应用创新,普及电子门票、在线支付、电子消费卡。

  “互联网+”普惠金融。推动基于互联网的第三方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由政府引导,金融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和企业广泛参与的区域综合金融云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模式开发创新业务,推动创新型网络金融机构发展。采取积极财政金融措施,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引进和培育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

  “互联网+”教育。鼓励传统教育机构进入在线教育领域,推进教育线上、线下大融合,通过数字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动城市农村教育资源均衡化一体化。开发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继续推进数字化学习的研究与实践,开展3D打印、体感互动、物联技术、虚拟仿真实验等“基于互联网的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智慧教育环境建设,逐步实现智慧学习和教学。

  “互联网+”智慧健康。建设全市卫生信息平台和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资源数据库,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重构就医流程、双向转诊、分级诊疗、药品配送、绩效考核、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及医患生态,在医院各医疗环节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就医服务”。加快建成市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云平台、建设健康信息资源数据中心,提高全市二、三级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能力,实现分级诊疗和远程医疗等医疗协同服务。

  “互联网+”便民服务。支持发展以本地生活为主的票务订购、网上订餐、房产交易、文化旅游、生鲜农产品销售等区域性服务平台,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化程度。探索社区电子商务发展新模式,推动以社区电商超市建设为重点的社区电子商务发展。整合各旗县区、各相关部门信息资源,打造集社区政务、社区事务、社区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信息应用平台,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面向居民开展市场化服务。

    三、“互联网+”企业

  鼓励企业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研发设计可视化、生产制造智能化、生产组织网络化、产品服务个性化。支持中小微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的信息技术应用。

  第四节加强质量、品牌和标准化建设,提升创新水平

  深入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做强自主品牌,提升质量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提升总体质量水平

  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制造业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二、支持企业品牌建设

  大力培育具有呼和浩特比较优势的名优特新品牌,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品牌。加大中国驰名商标和自治区著名商标培育力度,优先扶持培育高新技术、服务业、生物科技、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云计算、资源回收利用等新兴产业的商标品牌。重点培育和保护乳品、白酒、食品、羊绒、中蒙药、饲料、园林绿化、文化、旅游以及能源(电力)化工等传统优势行业商标品牌。加快建立品牌培育梯度。继续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开展“一社(合作社)一标”、“一村一品”、“公司+商标+农户”。加强绿色有机及特色品牌建设,着力推进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畜产品和地理标志登记农畜产品认证,培育发展农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积极支持发展文学艺术、文艺演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文化产业品牌建设。

  三、加快实施标准化建设

  充分发挥先进标准的支撑引领作用,在国家、行业和自治区标准体系的框架下,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交通安全等实际情况,健全我市标准化体系。到2020年,建成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战略性新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资源节约和政府公共服务标准。鼓励企业推进采标工作,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实现规模以上企业的重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率达到20%以上。

  第三章坚持转型发展增强地区竞争力

  第一节努力扩大有效需求

  继续发挥投资、消费、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形成经济增长协调拉动的新格局,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一、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

  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导向,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挖掘新常态下新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需求,围绕调结构、打基础、惠民生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政府投资,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加有效投资需求。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优化投资结构,广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攻坚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运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力度,推进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投资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牵引作用。增加有效投资,着力补短板、强基础、调结构、增后劲,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融资方式,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十三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保持在10%。

  二、有效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

  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适应消费趋势变化,提升居民消费能力,稳定消费预期,着力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完善促进消费政策,释放住房、汽车等刚性消费需求,通过“互联网+”等新技术推动服务业转型发展,着力推动大众“能消费”;积极支持教育、信息、旅游、文化等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引导提升居民家庭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培育养老、家政、体育休闲、健康保健等新的消费增长点,着力推动大众“愿消费”;创新消费方式,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规范发展网上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拓展新兴服务消费。继续建立和完善个人消费信贷诚信体系、抵押担保体系,扩大消费信贷品种。合理控制物价总水平,稳定城乡居民消费预期。优化消费环境,加强市场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放心消费。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着力推动大众“敢消费”。“十三五”期间,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6%,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达到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达到8%。

  三、积极发挥出口的促进作用

  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增强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结合度,继续支持轻纺工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绿色食品、机械装备等优势产品出口,促进文化艺术、蒙中医药、软件信息、数据处理等服务出口,扩大出口规模。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实施优进优出战略,提升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附加值,培育对外经济新优势。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建立境外资源开发加工基地,带动设备、材料、产品和服务出口。力争到2020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35亿美元。

  第二节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深入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自治区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全力打造“五个中心”,加快建设“四个基地”,积极构建“三个体系”。促进现代物流、云计算、金融业、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总部经济、文化旅游、商贸会展、健康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和体育等服务业重点行业快速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打造一批主体功能突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力争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100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0%。

  一、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以生产需求和转型升级为导向,大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化、融合式、外向型、专业化、集聚化发展,促进全市产业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加快转变。大力实施生产性服务业提升计划,到2020年,全面构建起以现代物流、云计算及大数据服务、现代金融、电子商务、科技服务业、总部经济等为主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体系,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45%以上。

  现代物流业。以完善城市物流服务功能为核心,以物流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将我市建设成为区域性物流中心城市。加快推进空港经济区、沙良铁路公路物流港、沙尔营综合物流园区、城发(恼包)物流园区以及绕城高速现代物流集聚带、玉泉区兴盛综合物流园的建设。推进现代物流业与国际快件跨境电子商务结合,积极发展口岸与转口物流、大宗商品与制造业物流以及城市配送物流和第三方、第四方物流,联动天津港打造我市无水港,实现国际货运联检联运,打造区域性配送中心,形成多层次、网络化、信息化的物流体系;扶持并规范发展快递业,推进现代物流业与国际快件跨境电子商务结合,打造向北开放的重要物流节点城市。到2020年,引进10家以上的3A级物流企业,形成完善的“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末端网点”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全市货物吞吐量突破3亿吨,货物周转量突破1000亿吨公里。

  云计算及大数据产业。以国家级数据中心建设为基础,发挥“中国?呼和浩特云计算产业博览会”影响力,以大数据及云计算的开发应用为核心,以构建完整的云计算产业链为目标,加大引进国内外知名云计算技术和服务企业力度,开展向电信运营商购买服务试点,快速聚集一批互联网企业,延伸我市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链。积极对接京津冀地区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国家部委,争取成为京津冀地区大数据备份中心。鼓励云计算技术在生产领域中的运用,着力在品牌乳制品、优质农畜产品、绿色食品等生产领域建设云生产平台,促进生产与销售信息同步共享、消费需求及时反馈,实现精准生产。大力实施大数据服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逐步把我市建设成为立足内蒙古,服务京津冀,辐射全国的中国云计算数据中心、中国云计算和大数据增值服务中心、中国云计算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连点,打造国家云计算产业应用基地和绿色云计算产业基地。到2020年,互联网骨干网出口带宽达到700Gbps,三大电信运营商云计算基地出口带宽达到3.7Gbps,机架达到30万个,各类服务器数量达到500万台。

  金融业。积极推进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高效率、风险可控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着力增强金融业的集聚度和辐射能力,大力引进境内外股份制银行,促进证券、基金、信托、租赁、期货等金融机构在我市注册集聚,吸引全国性、区域性金融机构总部客户服务中心等后台机构落户。积极支持发展本地法人金融机构,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扩股,推动内蒙古银行、金谷农村合作银行做大做强。扶持发展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型商业银行、民营银行、信用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型金融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集成化、一站式的金融服务“超市”。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着力推动发展第三方支付、小微金融业务、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大力发展担保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租赁代理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推动金融中介服务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积极培育发展股权、产权、资产交易市场。大力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积极扶持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到2020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左右,推动我市成为重要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电子商务。加快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与和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积极推进金川电子商务基地和金海、盛乐、金桥、鸿盛、玉泉等一批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积极引进知名电商企业,支持本土电商企业发展,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不断拓展电子商务与现代农牧业、工业、金融等其他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关联度,挖掘产业发展潜力;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建设一批综合性、专业性电子交易平台,重点建设内蒙古网上商城、内蒙古名优农畜产品网上商城、内蒙古中蒙药材网上商城,鼓励特色农畜产品、中药材生产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销售平台,开展网络批发零售业务,积极培育绿色食品、大宗农畜产品等现代农牧业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鼓励新建大型专业市场、商贸城发展电子商务,实现实体店与虚拟店融合发展;鼓励服务业应用电子商务,重点以O2O模式,推动住宿餐饮、休闲娱乐、旅游服务等服务领域发展电子商务;大力鼓励商贸、餐饮、旅游等企业应用移动电子商务,提供即时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移动电子商务服务;支持移动电子商务在民生和社会管理领域的运用,依法开放教育、医疗、社保、交通、工商、税务、交管等与民生相关的公共资源,促进相关领域移动电子商务发展;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和快递服务评价体系建设。打造国内最具竞争力的“中蒙俄”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和最具活力的区域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到2020年,全市网上实现商品零售总额3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

  科技服务业。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分工协作、多元发展,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和公共科技服务需求,以提升科技服务能力为支撑,以突破科技服务业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创新服务业态和服务模式,突出平台建设和示范带动,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开放协作、运转高效的科技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和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建设国家专利技术(呼和浩特)展示交易中心、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以及各类综合性、专业性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平台),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多元化,鼓励其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和企业,开展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加快推进国家乳肉检验中心、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全国毛绒纤维质量检验检测与交易一体化中心和国家质检中心呼和浩特综合检验公共技术服务基地建设,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形成西北地区专业技术服务新高地。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一批科技研发型企业。加大开展云计算、物流、会展、家政、养老等新型服务业教育培训力度,培育一批高素质、高层次的专业化科技服务人员。到2020年,培育10家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科技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

  总部经济。加快建设以总部经济为特征、高端服务业支撑的服务业核心区,重点引进国内外制造业、服务业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国内大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后勤服务基地等各类总部机构。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来我市设立结算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分支机构。在推动总部机构集聚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以生产要素交易、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总部经济,重点发挥总部机构集聚带来的高端产业、高税收贡献、大规模资本、高素质人才、高消费能力集中的优势,打造一批公共资源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生产要素交易、信息发布等重大共性服务平台,推动高端服务业的发展。到2020年,新引进50家总部机构,总部企业数年均增长15%以上。

    二、拓展提升生活性服务业

  重点发展贴近服务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文化旅游、商贸会展、健康养老、社区服务、体育休闲等生活性服务领域,推动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力争实现生活性服务业总体规模持续扩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培育成长,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逐步增强。

  文化旅游业。加强旅游业与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冬季旅游、区域旅游一体化,拓展中蒙俄跨境旅游,着力打造国际草原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和独具魅力的文化休闲城市。加快大青山前坡休闲旅游度假区、大青山山地草原和森林景区、哈达门高山牧场旅游景区、大青山红色旅游景区、大窑文化遗址公园、圣水古城、敕勒川文化旅游产业园区、黄河大峡谷国家地质公园、黄河湿地休闲观光带、神泉生态旅游区的开发建设,推出极具自然与文化魅力的“一山、一湖、一地、一湾”精品旅游品牌;打造昭君博物院、大召、大盛魁、塞上老街、大青山中国岩画展示园区等若干精品历史文化街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力争用五年时间建成3个以上国家5A级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动以观光旅游为主向以休闲度假旅游为主的转型发展,强化旅游的会议、会展、商务、养生、度假等功能。以周末登山游、近郊休闲游、体育健身游为主题,拓展服务大众的休闲度假旅游。大力推动旅游与其它行业的融合互动,发展工业旅游、农业旅游、体育旅游、健康旅游、会议旅游等。以农家乐为主题,发展农业生态观光游。到2020年,旅游业总收入突破1200亿元,年均增长18%以上。

  商贸会展业。充分发挥商贸服务业在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活力、引导产业转型的积极作用,完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发展新的商业业态与交易模式,推进商贸流通业的转型发展,加快线下实体商贸流通业与线上虚拟商贸流通业的一体互动发展,将我市建设成为区域性商贸流通中心。加快城市商业基础设施的提升改造,巩固提升以中山西路核心商圈、大召旅游商圈、车站东西街为代表的城市现有商圈,加大沿街外立面改造力度,统一形象,营造商业氛围,改善停车位设置,加快商品交易区与物流仓储区的空间分离步伐,减少城区交通压力,着力推动城市综合体的功能转型,在巩固提升大型城市综合体购物功能的基础上,着力增加餐饮、休闲、娱乐、健身、社交等功能。依托城市新区,积极拓展以滨河商圈、新华东街商圈、东客站商圈、比塞塔商圈、锡林南路商圈、白塔高端城市商圈等为代表的城市新商圈。加快商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推进城乡双向流通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商业网络,实现农村便民市场全覆盖。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形式,支持零售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和跨区域经营,大力发展品牌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完善市场公共服务功能,推进商贸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商贸流通转型发展。到2020年,培育年成交额超50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8个,超100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4个以上。做大做强会展经济,围绕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呼和塔拉会议中心等,着力打造一批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会展品牌和节庆活动,逐步把我市打造成为北方地区重要的会展服务基地,到2020年,会展经济消费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5%以上,达到300亿元。

  健康养老服务业。发挥我市作为自治区医疗保健服务中心的作用,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健康养老服务、健康体检咨询、健康文化和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家政服务中心以及非营利性示范医疗机构;积极发展蒙医药和医疗保健,构建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健康促进、健康保险等为一体的健康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一批社会化养老公寓,加快推进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创建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重点推进“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建设。利用区域生态资源好的优势,面向环渤海地区,大力发展移动候鸟式养老服务,鼓励建设一批集医疗、养老、养生、康复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养老基地,扩大养老服务业的辐射范围。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养老服务电子平台,为老人提供以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服务。鼓励利用云计算技术、物联网技术发展智慧养老,打造养老云平台,打造国家级示范性养老城市。

  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健全社区服务网络,重点发展居家养老、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业,加大便民市场建设力度,不断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加快完善老城区和新建住宅区的社区服务功能,着力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让社区居民能够享受到社区购物、餐饮早餐、农贸市场、日常修理、金融服务、文体娱乐、医疗卫生等基本生活服务。加快完善居民亟需的家政服务、养生服务、体育运动、养老服务、社区照料、病患陪护、托儿托幼、物业管理、殡仪服务等社区服务,构建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鼓励建设面向社区、覆盖镇域的涵盖购物、配送、餐饮、家政、维修、中介、医疗、救助等居家生活所需各类生活服务的电商平台。到2020年,基本建成有利于改善民生、提升居民幸福感的便民、惠民、利民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

  体育产业。以那达慕运动会为载体,以马术运动为切入点,建设国家马术运动基地。积极开发和培育赛事市场,支持举办商业性比赛,着力引进国内一流赛事活动,积极承办全国性民族运动会、马拉松等专业性运动会,以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带动体育健身服务业新发展。鼓励民营资本兴办体育产业,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培育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机构,鼓励发展运动健身培训、健身指导咨询等服务。到2020年,建设1—3个自治区级体育产业基地,3—5个市级体育产业基地。

  三、培育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加快建设和提档升级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商贸功能区、旅游休闲区、中央商务区、科技创业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服务业集聚区,完善商务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中介服务等公共平台,促进企业集中、产业集聚、资源共享、经营集约。到2020年,建设完成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大青山前坡生态旅游集聚区、敕勒川文化产业园、如意总部基地等30个布局集中、功能完备、特色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集聚区。

  专栏4:服务业发展战略

  “五个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区域性商贸会展中心、国际草原文化创意与交流中心、区域性科教服务中心。

  “四个基地”:国家云计算产业基地、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区域性地区总部基地、区域性旅游综合服务基地。

  “三个体系”:集健康体检、健康管理、体育健身、健康保险等为一体的健康

  服务体系,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和与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相适应的规范、便捷、安全、优质社区服务体系。

  专栏5:生产性服务业提升计划

  三大平台建设工程:研发创新平台、大数据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三大能力提升工程:现代物流服务提升工程、融资服务提升工程、人才保障提升工程。

  三大专业服务扶持工程:商务咨询服务扶持工程、节能环保服务扶持工程、检验检测服务扶持工程。

  三大示范引领工程:电子商务示范引领工程、品牌培育及售后服务示范引领工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引领工程。

  专栏6:服务业集聚区

  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大青山前坡生态旅游集聚区、自治区大学科技园、大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如意总部基地、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美通商贸服务业集聚区、金海国际五金机电城、海西路汽车产业集聚区、黄河文化旅游集聚区、嘉和煤炭物流集聚区、金川电子商务产业园、金海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银宏生命科技产业化基地、敕勒川文化旅游产业园、老牛湾国家地质公园、万达中央商务区。

  重点培育类服务业集聚区:城发(恼包)物流园区、沙良铁路物流园区、大学城创业产业园区、哈达门高山牧场旅游集聚区、蒙古风情园休闲旅游集聚区、蒙西文化产业集聚区。

  专栏7:服务业重大项目

  呼和浩特市和林县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

  呼和浩特市和林县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

  呼和浩特市和林县云计算产业孵化器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数据分公司中国联通西北(呼和浩特)基地建设项目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颐高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

  俄蒙通跨境物流、电商项目

  电子口岸银行

  内蒙古国际牛羊肉专业交易所(中心)一期工程

  “互联网+粮食大宗交易”信息化平台项目

  沙良站货场

  呼和浩特市白塔(恼包)公路物流中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市东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昌璕冷链物流仓储园区建设项目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白庙子镇沙尔营现代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原绿地云峰)

  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区

  土左旗敕勒川文化旅游产业园

  第三节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

  加快新型工业化与信息化、智能化的融合,着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夯实工业基础能力,合理配置要素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承接产业转移,培育成长性高技术产业,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围绕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明确产业定位,确定重点领域,推动重大项目,实现转型创新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市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5%以上,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0%以上。

  一、优化提升四大产业集群

  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全产业链优势,以创新推进产业和产品升级,着力提高乳品质量安全和生产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乳都地位。利用物流节点集聚功能,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食品企业和品牌,壮大肉类、燕麦、马铃薯、豆类、果蔬、食用菌等农畜产品加工能力,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加强原产地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完善标准体系、诚信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加快建立智能检测监管体系。优化种养殖、加工和销售输出等环节间的协作模式,配套发展食品包装产业,打造全国重要的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基地和最具活力的国际化乳制品产业基地。立足特色农畜产品资源,大力推动畜禽内脏、肥膘及皮、毛、骨、血的综合利用,以羊绒特色产业园建设为带动,振兴我市纺织服装和皮革绒毛产业。到2020年,总产值突破600亿元,乳制品国内市场占有率提高到70%。

  电力产业集群。发挥我市资源和区位优势,推动电力产业适度超前发展。在保障首府经济社会用电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电力外送,着力发展大中型热电联产,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优化电力结构。继续加强500千伏主干网架、220千伏分区电网以及城乡110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提升我市电力产业集群的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结合国家规划的蒙西至湖南、江西,呼和浩特至张北电力外送通道,推动北方和林电厂二期工程、大唐清水河一期工程、武川风光电基地等大型外送电项目进入通道并开工建设;积极推进中电投蒙西公司赛罕热电厂、京能盛乐热电厂二期、金山热电厂二期等大中型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在重点工业园区建设配套电源项目,鼓励煤电一体化发展。到2020年,全市电力装机规模由“十二五”末的1050万千瓦增长到1600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1170万千瓦,风电装机16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50万千瓦。全市外送电力300亿千瓦时,成为国内重要的电力能源输出基地。

  现代化工产业集群。大力推动传统化工企业改造升级,实现节能、清洁、低成本生产。按照一体化、循环化、集约化和高效率、低排放、长产业链、高附加值的发展思路,推动第二个500万吨炼油项目建设,保障区域汽油、柴油等清洁燃料供应,带动石化产业向副产品利用和下游精深加工拓展,构建石油化工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围绕煤炭和水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按照装置大型化、产业园区化、产品多元化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以推动重点煤基清洁能源多联产项目开展煤制天然气、油品、烯烃、芳烃等现代煤化工升级示范,在产品的差异化、高端化、高附加值上寻求突破,通过煤化工生产过程与石化、电石、焦化等产业集成耦合,构建超大型、循环型、多联产的现代煤化工综合产业集群。打造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和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原油加工能力达到1000万吨,原煤提质和深加工能力达到3000万吨,现代化工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

  光伏产业集群。依托现有龙头企业,持续提升关键技术工艺水平,继续壮大光伏制造产业的上游优势环节,吸引技术创新企业完善下游链条,快速推动多晶硅、太阳能用单晶硅棒和硅片项目建设,着力扩产和引进石英坩埚、石墨件、机械加工、切割线等配套项目,形成多晶硅、单晶硅光伏材料产业群;通过现有企业产业链延伸或引进优势企业,选择具有广阔前景的技术路线,适时发展光伏电池产业;通过光伏电站项目资源配置等政策导向,促进先进光伏组件产业落地;充分利用我市低电价优势,引进半导体材料制造企业,扩大蓝宝石等新材料产业规模。夯实配套基础,实现由电力优势吸引向制造优势集聚的转变。形成从多晶硅、单晶硅、硅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到光伏电站的完整产业链,打造全国重要的光伏材料产业基地,建立光伏产业质检所,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到2020年,多晶硅产能达到2万吨,单晶硅产能达到5万吨,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产能达到500万千瓦,光伏产业产值达到350亿元。

  二、培育发展六大新兴产业

  新能源产业。以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为基础,因地制宜,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与就地消化结合,加快可再生资源大规模发展和多元化应用。有序推进武川县、和林县、清水河县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指导意见,探索实施风电供暖;鼓励实施光伏与新农村建设结合、光伏与设施农业结合,在荒山荒坡建设光伏电站与畜牧业结合和多晶硅-组件-电站产业链等多种模式建设较大规模的并网光伏电站;结合城镇化发展,推进光电建筑一体化建设;支持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选择应急避难场所及单位开展以智能电网、物联网和储能技术为支撑的光伏应急电源示范工程建设。建设太阳能应用实证检测基地,开展光电应用集成及并网运行技术研发,促进我市光伏发电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形成和光电技术及应用的整体进步;以区域大电网为支撑,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建设“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实现“源-网-荷-储”协调互动,提高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比例。借助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全面试点、有序推进的机遇,我市将积极争取可再生能源消纳试点和售电侧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到2020年,新增新能源电力装机188万千瓦。

  环保生态产业。重点培育以粉煤灰综合利用为代表的循环经济产业,进一步创新完善技术工艺,稳步扩大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产业化规模,不断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实施大唐托电粉煤灰综合利用等项目,推行高铝煤定点燃烧、粉煤灰分类存储和定向供应,实现粉煤灰资源化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在建筑、筑路等领域的使用推广力度。加快关联产业聚集融合,建设与高铝粉煤灰产生量相匹配的氧化铝、电解铝、铝合金、铝深加工和副产品生产能力,加强硅钙渣、赤泥的开发利用,推动水泥等建材产能向消纳固体废弃物的方向转移,建设国家重要的煤电灰铝一体化循环产业示范基地。力争到2020年,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产能达到300万吨,电解铝产能达到100万吨,铝深加工率达到70%以上,有色金属加工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

  新材料产业。以特种合金、稀土新材料、蓝宝石晶体材料、富勒烯碳纳米材料、芳纶有机纤维材料、碳纤维、碳化硅材料等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性能结构材料、新型功能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围绕新材料在军工、航天航空、轨道交通、汽车、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领域的需求,利用产学研协同创新,集智攻关、重点突破,在新材料应用的更多领域不断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力争到2020年,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

  生物产业。依托现有生物医药和生物发酵产业基础,采用现代技术,重点做好蒙中药、动物疫苗、生物育种、生物制造、生命干细胞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发展蒙药产业,建设蒙药科研生产基地,提升蒙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发展生命干细胞产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抢占生物产业高地。实施严格的环保监管,推动现有生物医药企业技术创新,加大污染物排放的深处理和综合利用,开发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药品和生物制品,扩大高端和终端产品的生产规模,形成完善的玉米、淀粉、原料药、中间体、成品药产业链,打造一流的生物医药生产研发基地。建设白蛋白水溶制品生产基地,解决国家白蛋白严重依赖进口的问题。力争到2020年,生物医药和生物发酵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

  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大力提升电子信息设备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扶持应用电子、服务器制造、智能家电、新型显示、软件开发、电子器件等产业发展。依托半导体级单晶硅、蓝宝石、碳化硅等产能基础,培育下游加工和集成电路产业。围绕电视机企业稳产扩能加强产业配套能力。立足云计算产业发展和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技术的应用需要,加强信息通信设备生产和软件开发能力。力争到2020年,电子信息制造、工业设计、软件开发等产业集群化发展,产值达到600亿元。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完善能源电力装备专业化分工协作配套能力,壮大风电、光电设备和输变电设备生产企业。巩固现有的常规卡盘和刀库的生产研发能力优势,拓展数控机床功能部件生产能力、提升系统集成水平。用深化改革和技术提升为老企业注入活力,积极引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和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制造产业,培育现代农牧业机械、煤矿机械、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环保及综合利用装备等产业,重点打造金桥开发区和沙尔沁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力争到2020年,高端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500亿元。

  三、优化工业产业布局

  通过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实现产业集聚协同发展。重点对资源环境依赖性强的产业加大布局调整力度,推动产能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高附加值的方向转移整合。做好城区内转型园区的企业转移搬迁工作,对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的工业企业逐步实施退城入园,结合搬迁改造,给予必要支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高重点流域特别是黄河沿岸的有色金属、化工、原料药等制造重点行业的节水、环保、安全等准入门槛。武川县、清水河县(已列入托克托—清水河工业集中区的除外)和城区周边区域不再布置水资源消耗大、“三废”排放高的企业和项目。落实产城融合推进的城市产业项目,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建设的特色产业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可按需要灵活布置。探索建立跨旗、县、区产业园区合作共建、一体化发展的机制,提升区域发展整体竞争力。

  专栏8: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和产业定位

  金山—金川—裕隆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以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为主的都市工业及现代服务业。金山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构筑由现代乳业、新能源装备为主导,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现代产业体系。金川经济开发区北区重点发展乳业等都市型工业产业和电子商务、物流、总部基地等现代服务业;南区重点发展生物、先进装备制造产业。裕隆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先进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

  托克托—清水河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能源(电力)、煤化工、冶金、建材、生物制药及下游深加工产业。托克托工业园区重点构建“玉米—淀粉—原材料—成品药”、“煤—电—高铝粉煤灰—氧化铝(建材、陶粒等)—铝硅钛合金、铝型材”、“煤—煤化工—煤化工下游产品—精细化工产品”三条循环产业链。清水河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煤化工、精细化工、新型建材、冶金及物流产业。武川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有机肥业、建材产业。

  沙尔沁—盛乐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和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沙尔沁工业区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科技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盛乐经济园区重点发展乳业、肉制品加工、饮品等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及配套产业、林草产业。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发展云计算、物流产业。

  呼和浩特金桥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光伏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

  呼和浩特鸿盛工业园区重点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产业和高技术服务业。

  呼和浩特金海工业园区转型发展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产业。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同步向总部基地为主的中心商务区转型。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重点发展光伏材料、光通信、食品加工产业。

  专栏9:工业重点项目

  庆华集团中科煤基清洁能源多联产项目

  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后500万吨扩建项目

  内蒙古亚太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煤化工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瑞诺集团晶体材料和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产业园项目

  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金宇生物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内蒙古银宏干细胞研发与应用基地建设项目

  深圳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双奇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山东天岳公司碳化硅圆晶项目

  神舟硅业多晶硅三期项目

  深圳波恩化学蓝宝石晶体材料项目

  中国中车集团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呼和浩特市建通轨道有限公司地铁管片制造项目

  内蒙古晶环电子蓝宝石晶体生长三期项目

  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制造项目(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项目)

  内蒙古冠禹稀金属冶炼项目

  山东天岳碳化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内蒙古碳谷科技有限公司富勒烯生产线建设项目

  富友联合圣牧乳品有限公司日处理740吨鲜奶乳制品加工基地

  呼和浩特市圣牧高科乳品有限公司日产700吨乳制品加工基地

  内蒙古科林埃尔3GW电子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太阳能用单晶硅棒和硅片四期项目

  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赛罕区)三期项目

  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赛罕区)CFZ项目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华夏聚光(内蒙古)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吉瓦高效光伏系统制造中心一期项目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设施农业2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太阳能光伏集光反射镜生产线一期项目

  呼和浩特武川县环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上秃亥乡光伏电站一期建设工程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内蒙古环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00MW光伏发电站二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

  呼和浩特市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水电)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电厂(上大压小)2×66万千瓦发电项目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电厂二期2×60万千瓦发电项目

  大唐国际呼和浩特市托电五期2×66万千瓦建设工程

  大唐国际一期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发电项目

  大唐再生资源三期2×35万千瓦自备电厂项目

  华润清水河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空冷机组项目

  漳电土左旗2×66万千瓦发电项目

  中电投蒙西能源赛罕区2×35万千瓦热电厂项目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厂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呼和浩特市和林县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盛乐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京能盛乐二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粉煤灰提取氧化铝三期项目

  蒙西集团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产业集群项目

  杭州锦江集团呼和浩特市锦和铝业公司低温低钙烧结法综合利用粉煤灰项目

  锦和铝业粉煤灰综合利用4×30万千瓦自备电厂项目

  内蒙古天皓清水河2×35万千瓦自备电厂项目

  第四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我市建筑业发展要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建筑节能减排为重点,为我市宜居城市建设做出工程保障。抓住新型城镇化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建筑业在推动经济发展、吸纳农民工就业等方面积极作用,把建筑业打造成为技术先进的现代产业、节能减排的绿色产业和带动力强的支柱产业。

  一、支持建筑企业优化重组

  鼓励建筑企业以资产为纽带进行跨地域联合重组,培育发展一批规模较大、实力雄厚、市场竞争力强的总承包建筑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建筑企业的对外工程承包能力,积极开拓俄蒙国际市场。拓宽市内建筑企业的市场领域,巩固扩大市内建筑企业市场份额,培育发展一批特级、一级建筑企业。

  二、大力推进建筑业创新升级

  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节能减排,实现低耗、环保、高效生产;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推进绿色施工,开展建筑业工业化生产方式,使节能减排成为建筑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三、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强化市场准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十三五”期间,我市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保持建筑业稳步增长态势。

  第五节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

  按照“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产业化发展为平台,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保证,以发展绿色、安全农业为目标,推进农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构建“功能型”、“园区型”都市现代农业体系,实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机械化、组织化生产,走向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按照服务城市、改善生态、兴业富民的要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生态保障能力,到2020年,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50亿元。

  一、稳定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稳定粮食生产能力。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切实保证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十三五”期间,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680万亩,经济作物100万亩,饲料和其它作物80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150万吨。

  大力调整农牧业结构。立足“乳都”建设,大力推动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围绕市场需求,合理调整粮经饲种植比例,加快种养业协调发展。支持发展谷草产业。推进饲草料基地建设,到2020年,粮经饲比例达到40:30:30,畜牧业在农牧业中的比重达到60%以上。

  重点发展乳、肉、薯、菜、小杂粮和观光休闲六大产业。奶牛养殖数量稳定在60万头以上,鲜奶产量达到350万吨,奶牛养殖规模化程度达到97%以上;肉羊养殖规模达到500万只以上,基础母羊达到400万只。蔬菜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市菜田总面积保持在30万亩,其中设施蔬菜基地达到20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60万吨。打造武川土豆和莜面、清水河小香米、托县“三红两绿一紫”等地理标志产品,提升农产品品牌知名度。重点发展绿色有机蔬菜、优质牧草、食用菌等特色品种,提高农业整体效益。

  全力发展设施蔬菜基地。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设一批设施蔬菜和特色蔬菜基地以及“菜篮子”工程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提升供应保障和质量安全水平,切实解决好首府市民“菜篮子”问题。

  大力发展安全绿色农业。抓好土地流转、资金投入、技术服务、流通服务等工作,积极发展安全高效农业。实施绿色有机蔬菜基地建设项目,逐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大力发展设施无公害农产品、蔬菜和马铃薯。

  支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生态观光示范园区建设,以大青山前坡休闲观光带为示范,在城郊打造一批高档次高品位的特色村镇,提升体验型、观光型、采摘型农业层次和水平。培育发展林下经济,打造休闲观光与生态旅游产业链。积极发展花卉等都市型观光农业。

  着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加快推进节水增效项目、“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抓好以麻地壕、大黑河灌区为主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与饲草料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等项目。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测土配方等增产增效技术,统筹实施设施、农艺、科技等节水措施。

  二、加快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建设

  创新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全产业链、附加值高的龙头企业,加快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着力发展规模化、专业化养殖,巩固提升规模化牧场建设水平,推进高档次中小型家庭牧场建设,切实打造好优质奶源基地。继续扩大家庭牧场、养殖基地、龙头企业与养殖场联合体、“公司+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托管等多种经营组织和模式。推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全面提高农业标准化种植和养殖水平,建设稳定优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农牧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大力发展外向型农牧业,积极建设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鼓励农牧业重点企业走出去。

  三、加强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农业科技、农业安全、农村市场、农业信息和农业防灾减灾五大服务体系。提高农牧业科技支撑能力,积极发展现代农牧业,开展主推品种选育、转基因、农机与农艺、防灾减灾、循环农牧业技术以及检测监测等技术研发和推广。积极推进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牧业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业,使实体经济与互联网产生叠加效应。实施农业防灾减灾气象保障工程,创新农业气象服务,完善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拓展基础气象服务内容。

  继续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首府餐桌安全。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提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能力以及疫病强制免疫能力。继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草原防火设备建设等工程。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确保本地农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专栏10:种植业六大产业基地建设

  一是林果基地建设达到10万亩;二是沙棘基地建设达到40万亩;三是甘草基地建设达到2万亩;四是枸杞基地建设扩大到4万亩;五是林木种苗、花卉基地建设达到2万亩;六是食用菌基地建设,食用菌温室总量由目前的2048棚增加到5000棚以上,产量达到4万吨以上。

  专栏11:农牧业项目

  托克托瑞沃葡萄酒庄建设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都市现代农业园区

  正大生猪养殖、屠宰及食品加工产业化项目

  第四章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发展的均衡性

  第一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率先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

  在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城镇化规划的整体架构下,统筹规划城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城乡空间结构,提升核心城区的综合功能,促进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健全城乡统筹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统筹协调发展新格局。进一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功能显著增强,新型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40万人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形成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区、中心镇、新农村,梯次分明、发展有序的四级城乡空间布局,在全区率先消除二元结构。

  一、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建设重大功能区

  按照“大呼和浩特”理念调整城市空间布局,依据国务院批复的《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要求,以建设现代化呼和浩特为目标,优化空间战略格局,改造提升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东部新区,打造北部生态观光带,建设南部现代产业园,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北部生态观光带、东部新区、南部现代产业园为载体,以交通干线、生态廊道为纽带,辐射近郊旗县卫星城镇,形成中心城区与旗县所在地、工业园区的半小时城镇圈和经济圈,基本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优化中心城区。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围绕历史文化区、商业中心区、文化体育中心区、行政金融会展中心区的功能布局,体现现代特点和民族特色,加大配套建设力度,着力完善功能、提升品质。以现有城区为基础,围绕棚户区改造、城市快速路工程、轨道交通三大工程建设,继续调整存量结构,科学布局产业、居民、公共设施和生态建设。充分发挥首府优势和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以启动轨道交通、完善快速路、建设快速路连接线、机场迁建、“气化、电化呼和浩特”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提升城市功能和承载力。推进鸿盛、金川、金山、裕隆工业园区产城一体化发展,主要配置高新技术为主的环境友好型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形成城市发展的新增长极。促进公共资源均等化分布,疏导城区服务业合理化布局,完善金川、大学城区域生活居住条件和必要的商业、服务业及文化福利设施,促进人口由中心城区密集区向新建区域分布。促进超大规模商圈、大规模医疗、过度集中的优质中、小学和幼儿教育资源等向城市拓展区转移,促进公共资源均等化,带动人口的转移和合理化分布,缓解中心城区人口、交通和环境压力。进一步提高绿化覆盖率,提升绿化水平,积极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规划建设东部新区。围绕正在建设的“一街五区”部分和机场迁建之后释放出的发展空间,打造一个“交通便捷、空气清新、疏密有度、宜居宜业”的生态环保低碳新城。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路网布局上遵循TOD紧凑布局模式,减少出行距离,增加路网密度,坚持公交优先,发展轨道交通等大容量交通模式,使低碳出行成为常态。在功能布局上不搞CBD模式,把机关、学校、医院、商场等按照人口密度有机组合在一起,建设“10分钟生活服务圈”。绿地面积占总面积的40%以上,与小区建设相得益彰、尺度适宜、均衡分布,实现市民“3分钟见绿、5分钟见园”的美好愿望。

  打造北部生态观光带。对现在主城区以北的大青山前坡约150平方公里的区域进行综合生态治理,形成集召庙、森林公园、草原风情园、动物园、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少数民族文化体育运动中心、滑雪场、登山步道、自行车道、蒙古部落、马术俱乐部、农家乐、休闲采摘、度假等为一体的大型休闲生态观光带,加快实施大青山后坡生态保护治理工程,打造绿色生态休闲观光带,建成城市北部绿色屏障,保育水源涵养区,打造首府“后花园”。

  建设南部现代产业园。整合南部现有园区,规划建设呼和浩特空港经济区,形成托清重化工业园区、盛乐绿色食品工业园区、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沙尔沁工业园区、呼和浩特空港经济区、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联合联动发展局面。引导产业优化布局和分工协作,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土地利用集约高效的产业协调发展新格局。托清重化工业园区发挥水煤组合等电价等优势,建设电力、现代化工、冶金、生物制药产业基地,打造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盛乐绿色食品工业园区重点发展乳业、肉制品加工、饮品等绿色食品产业,建设高端乳业技术研发中心,打造中国西部最重要的绿色食品加工基地。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发展云计算产业,打造形成立足内蒙古、服务京津冀、辐射全国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和国家级云计算产业基地。沙尔沁工业园发展生物科技、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建设成为驱动我市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极。呼和浩特空港经济区建设铁路、公路交通网等附属设施,发展保税物流、第三方物流和临港加工业,打造航空经济产业链,为现代产业发展提供新平台和有力保障。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与市区有效隔离的情况下,集中打造石化和光伏产业基地。

  二、发展县域经济,不断提升小城镇建设品位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坚持产业立旗县战略,5个旗县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明确发展定位,实施错位发展,以园区建设和扩容升级为载体,围绕资源转换、清洁能源生产、装备制造、循环经济、农副产品深加工等特色产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吸引更多大项目落户,做大做强乳业、电力、冶金化工、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支柱产业,着力打造“新型工业化主战场”。依托区位优势,挖掘资源禀赋,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品牌旅游景区,凸显县域特色和文化品位。着力扩大旗县现代服务业等规模,积极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培育和发展大宗农畜产品、建材、煤碳等一批规模大、辐射力强的大型专业市场,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形成大市场、大贸易、大流通格局,增强城镇吸纳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到2020年,县域经济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经济总量的35%以上,托克托县力争进入全国百强县50强,土左旗、和林县力争进入全国百强。

  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抓住自治区推进呼包鄂地区优先城镇化的重要机遇,按照“突出特色、集聚人口、做大产业”整体要求,加速构建产城融合新市镇、城关镇、中心镇、一般镇等大中小并举发展的现代城镇体系,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修订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完善九个旗县区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规划布局。按照“小而美、小而特、小而强”新型城镇化理念的要求,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突出人文地域特色,建设功能齐全的首府卫星城,培育形成“多点支撑,组团发展”模式,增强中心城区对旗县发展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增强旗县中心镇、重点镇对中心城市的替补功能。

  深化新市镇、小城镇综合改革,推进中心镇向小城市发展,充分发挥新市镇在吸纳农村转移人口、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扩权强镇改革,制定完善加快城关镇、中心镇发展的财税、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加大对重点镇和武川、清水河两个贫困县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将中心城区服务功能向周边城镇转移,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县域集聚,切实增强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和人口集聚功能。

  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实现5个旗县城关镇与中心城区无缝对接,全市建成土左旗毕克齐镇、土左旗白庙子镇、托县新营子镇、和林县盛乐镇、和林县新店子镇、清水河县宏河镇、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武川县哈乐镇、新城区保合少镇、赛罕区金河镇等10个“规划科学、产业发达、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独具特色”的中心城镇,形成沿黄沿线条带型、串珠式的半小时经济圈和城镇群。

  专栏12:打造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

  突出小城镇地域文化特色,武川县可镇打造“新型卫星城”,突出首府“后花园”功能定位,建设生态宜居小镇;土左旗察素齐镇彰显敕勒川和蒙元文化特色;和林县城关镇、托县双河镇传承历史文化,体现现代工业文明特色;清水河县城关镇依托九曲黄河地域特色,打造城关镇中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形成各具特色的卫星城布局。鼓励5个旗县城关镇发展成为功能健全的小城市,充分发挥县域经济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稳妥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按照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要求,加快中心镇培育,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工业重镇、商贸强镇、旅游名镇和生态建设示范镇,使之成为连接城乡的节点和繁荣农村、服务农业、集聚农民的重要载体。

     三、分类推进农村城镇化,逐步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化

  “十三五”期间,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将全市农村分为周边融入型、就地城镇化型、转移迁出型“三个层次”推进城镇化,对全市965个行政村进行规划布局和规划控制,调整村庄布局,改造空心村、缩减自然村,形成梯次合理的农村居住点布局。

  周边融入型城镇化。对于主城区及周边的城中村、城边村以及大青山前坡的村,通过拆迁改造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对接,加快融入城市步伐,高标准规划建设新社区,使村民变市民、村庄变社区,率先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这一区域内将大力发展都市农业、休闲观光产业和商贸物流等现代产业,积极构筑产业支撑体系。逐步将大青山南坡打造成为我市乃至自治区一流的新农村建设示范区;绕城高速两侧建成若干大型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煤炭、钢材、汽车等大宗商品物流园和特色农业观光区。

  就地城镇化型城镇化。对于水利条件较好、人口相对集中的村,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十个全覆盖”的主战场,采取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投入,吸引社会投资,农民筹资投劳等方式,加快推进重点示范村建设,着力补足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培育和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实现就地城镇化。

  转移迁出型城镇化。对于农业发展条件差、生态环境恶劣、人口高度分散的村,作为扶贫开发、生态保护的主战场,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收缩转移、集约集中,逐步把农民转移出来,让生态自然恢复。以武川县和清水河县为重点,按照“收缩转移、集中集约”要求,加快推进地处偏僻、生态和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20户以下自然村搬迁转移。

  统筹推进城乡服务均等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改革引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优化城乡发展空间,着力在城乡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五个方面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覆盖,城乡发展空间集约利用,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覆盖,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努力形成城乡融合互动、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户籍制度、土地流转、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转移人口同城化待遇,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四、继续推进“十个全覆盖”,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确保“十个全覆盖”工程高质量完成。深入理解“十个全覆盖”工程的民生功能,坚持“农民主体、规划先行、连片推进、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安全饮水、街巷硬化、村村通电和农网升级、村村通广播电视通讯、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标准卫生室、文化活动室、便民连锁超市、农村常驻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社会保障等“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加强工程管理,确保资金到位,保障“十个全覆盖”工程进度。加强组织督导,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督促“十个全覆盖”工程的有序进行。

  全力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新农村重点示范村建设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为切入点,全面改善村庄环境,建设生产发达、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十三五”期间全部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将大青山南坡打造成为自治区一流的新农村建设示范区。

  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的政策支持及资金投入,改善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基本形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群众满意的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农村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农村基层的社会治理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第二节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打造一流首府城市

  围绕打造服务全区、辐射西北、对接京津冀、面向俄蒙、民族特色鲜明的区域中心城市,全力以赴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打造一流首府城市。

  一、完善城市综合交通网络体系

  着力构筑“铁、公、空”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加快推进以高速公路和轨道交通为骨干,以普通公路为基础的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适应城镇化体系发展的“安全、便捷、高效、智能”的公路交通系统。尽快完成呼准鄂高速公路扩能,提升国道110线等级,建设呼市通往所辖旗县的高速公路,强化旗县之间二级以上公路连接,继续完善各旗县内部骨架道路,实现全市辖区“四横两纵”通往周边主要城市和域内城乡畅通的基本公路体系。修建大青山南坡综合生态旅游区配套道路网及自行车道等项目。

  全面推进京呼高速铁路建设,实现呼和浩特市市民三小时进京的美好愿望。积极推进呼准鄂城际快速铁路建设,打造呼包鄂一小时经济圈。加快推进呼和浩特—银川高速铁路建设,积极规划建设呼和浩特一太原高速铁路,强化呼和浩特交通枢纽地位。

  全面建成呼和浩特新机场,将新机场建成国内重要的干线机场、一类航空口岸机场、首都机场的主备降机场、西部地区大型区域性枢纽机场、国航和天津航空的基地机场。积极有序推进通用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器制造、通航飞行、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产业。开展通用航空产业试点,推进我市通用航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提升城市公共设施承载能力

  道路交通。坚持公交优先战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建设安全、舒适、便捷、价廉、绿色的公共交通体系。全面完成地铁一、二号线工程建设,通过地铁运营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配合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地面快速公交(BRT)建设,打造“两横两纵”快速公交走廊,在“六横四纵”主干路的基础上完善次干路建设,全面打通78条断头路。建设快速智能公共交通系统,优化线网,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倡导绿色交通出行,加强公共自行车站点覆盖密度,在客运枢纽、商业街、大型广场建设步行街。逐步建设多层面、多功能立体公共停车设施。到2020年基本实现主次干路互联互通,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城市水平,规划建设立体停车场30个,基本解决停车难问题,公共交通全覆盖,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占30%以上。

  供热。积极推进大中型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鼓励金桥二期等项目建设背压机组,满足城市供热需求。完善城市供热建设以热电联产为主,区域集中燃煤供热为辅,其他清洁能源为补充的城市供热体系。城市核心区分散燃煤锅炉改造完毕,全部取缔10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热电联产和清洁能源供热专项工程,实现集中供热全覆盖,各旗县城镇发展集中供热工程,积极推进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热。新建供热用户具备热计量供热功能,积极推行热计量供热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住宅集中供热普及率达90%以上。

  供电。规划建设盛乐、呼市西、托克托500千伏,呼东北等220千伏变电站,保障首府地区较高的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加强农网改造升级,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质量和智能化水平,确保农村电网安全经济运行,重点建设农村110千伏骨干农网。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11座220千伏变电站,每个县城至少建成2座110千伏变电站,县城和重要乡镇10千伏配电网实现环网供电。

  供气。中心城区形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的发展格局,新建城区采用高压—中压—低压机制,老城区结合现状煤气管网的改造,用次高压-中压A-中压B-低压四级压力级制。到2020年,建城区(309平方公里)燃气管道入户覆盖率达90%以上,燃气供给覆盖率达95%以上。

  供水。按照居民生活使用地下水,工业利用黄河水和再生水,城市绿化和生态景观使用再生水的原则,全面推进分质分类供水工程,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规划设计中将引用水管道和生活用水管道分开,直接饮用水到户。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加强供水全过程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监测、安全应急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形成工业企业和城市用水全部使用黄河水或再生水、居民生活使用优质地下水的分质分类供水体系,健全备用水源地,完善应急供水系统。通过哈素海调水、引黄二期供水、哈拉沁水厂以及污水再生利用等骨干水源工程建设,进一步开辟城市供水水源,为水源置换,实现分质分类供水,建立城市生活用水备用水源地创造条件;通过实施引黄水、再生水配水系统工程以及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及小区直引水等工程等,调整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用水结构,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通过封闭城区企事业单位自备井和建立城市供水应急系统等非工程措施以及建立“区域”地下水集中开采区和水库联合调度作为城市生活供水备用水源地,进一步保护地下水,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到2020年实现直饮水到户、企业自备井全部关闭、再生水利用率达60%以上,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

  排水。全面实施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加强重要排水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配套建设,加大旧城区排水系统改造力度。实施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市范围内水功能区及入河排污口实现监测、评价通报全覆盖,列入监测范围的水功能区达标70%以上。

  地下管网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制定《地下管网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控制性详规,完成地下管网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信息普查和测绘工作,建设地下管网(包括综合管廊)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信息数据中心,建立地下空间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特别是各类管线和综合管廊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将地下管网的运营和建设管理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加快地下综合廊道建设,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和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网改造建设。用好地下空间资源,鼓励采用地下商业、地下停车、交通集散等综合开发方式,重点开发城市公共聚集区、轨道交通主要站点。到2020年,地下综合管网基本实现智能化管理,规划新建项目地下化比例达10%。

  三、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以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为契机,把促进我市城市宽带提速和农村牧区宽带普及作为重点,加快发展第四代移动通信,推进城市百兆工程和宽带乡村工程,大幅提高互联网网速,使市民充分享受到宽带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带来的经济增长、服务便利和发展机遇。到2020年,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和普及,光纤到户网络基本覆盖城市家庭,农村宽带80%覆盖,互联网全面普及。

  完善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完善政务三级网络体系建设,重点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专业服务大厅、旗县区便民服务站的网络连接,通过政务三级网络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全市政务网络资源,提高政府为民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让群众享受到信息化带来的便捷高效的服务。积极推进国防动员信息网络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外网的扩建升级改造。

  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规划、统筹和引导,加快建设政务云中心,促进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信息基础设施的集约化建设。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政务信息惠及民生为重点,加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建设,重点围绕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息及宏观经济数据库,建设集中式基础数据库与分布式专业信息库相结合的政务资源共享数据中心。围绕增强公共服务,加强各类网站建设和管理,推动政务公开,深化网上办事功能,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四、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宜居环境

  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百姓安居工程”,坚持“统一规划、政府主导、以人为本、拆改结合”的原则,继续推进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实施整村改造、成片推进、不留死角,确实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十三五”时期,重点对二环快速周边20个城中村、大青山前坡11个城中村、炼油厂安全区域3个城中村实施改造建设,改善周边环境,提升区域品味。将全市城镇化进程中遗留下的城乡危房(边死角)进行集中改造,对城市中心区剩余的584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治理,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环境。到2020年,全市拆除和改造房屋4200万平方米,惠及85万人,中心城区及旗县中心镇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边死角)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部完成,全市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积极推进迎庆相关场馆设施建设,加大配套建设力度,着力完善功能、提升品质。加快建设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内蒙古少数民族群众文化体育运动中心、呼和浩特政务服务中心、内蒙古美术馆、呼和浩特市规划馆、儿童探索博物馆、草原丝绸之路文化主题公园、八拜湖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等城市功能性载体。充分体现现代特点和民族特色,重点打造成吉思汗大街、新华大街、通道街等景观轴带。提升市区绿化景观品质,增加绿化用地,逐步构筑城郊生态绿化网。积极推进换位设施装备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定型化。到2020年,实现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50%,人均公共绿地7平方米以上,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达80%。

  五、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加强智慧化管理。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形成精确、快速、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城市运营管理模式。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人口、交通、能源、建设等公共设施信息和公共基础服务,建设完善智慧城管综合应用平台。发展智慧水务,构建覆盖供水全过程、保障供水质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发展智慧管网,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发展智能建筑,实现建筑设施设备节能、安全的智能化管控。加快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效能。推进数字档案馆达标建设,满足社会公众对档案信息资源的需求。

  提高应急能力。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保持水、电、气、热、交通、通信、网络等城市生命线系统畅通。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强化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加强各类应急物资储备。

  维护公共空间。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加强建筑物立面管理和色调控制,规范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设置,加强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设置管理。及时制止、严肃查处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以及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加强市政管理。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保障安全高效运行。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严格控制道路开挖或占用道路行为。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管理,服务入廊单位生产运行和市民日常生活。

  专栏13: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铁路:呼和浩特—北京(呼和浩特—张家口客专铁路)、呼和浩特—准格尔旗—鄂尔多斯城际铁路、呼和浩特—太原、呼和浩特—银川高速铁路,呼和浩特—二连浩特。

  公路:国道209线武川至呼和浩特段公路大青山隧道及引线工程、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公路、国道110线毕克齐至协力齐段公路、国道241线和林至杀虎口段公路、国道209线清水河至偏关段公路、省道102坝彦至老丈窑公路、省道311线武川至杨树坝公路、省道315线宏河镇至五申(呼包界)公路、呼市新机场高速公路(S43)、呼市黄合少(呼乌界)至新飞机场公路、清水河县冯家塔至老牛湾旅游公路(沿黄公路)。

  机场:呼和浩特新机场、清水河县通用机场、托克托县通用机场、土默特左旗通用机场。

  轨道及道路交通:呼和浩特轨道交通1、2号线、呼和浩特轨道交通3号线,

  快速公交系统(BRT):BRT中途站(40座)、运营管理系统;78条断头路道路工程;长途客运枢纽中心、呼和浩特市东客站北广场及地下综合体工程、公交总公司综合场站建设项目(公交综合场站改扩建工程、新能源纯电动车购置及充电桩项目)。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再生水管网工程、供排水管网工程(断头路配套供排水及再生水管网工程、棚户区改造配套管网工程、新建道路配套管网工程)、呼和浩特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呼和浩特市章盖营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呼和浩特市辛辛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呼和浩特市金河净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大青山南坡生态治理供水工程、沙尔沁新区引黄供水工程、老旧小区供排水管网及二次加压改造工程、呼和浩特市集中供热工程[呼市城发公司桥靠三合村区域集中供热扩建工程、呼和浩特市低碳供热项目——呼市城发公司辛家营、金桥、毫沁营区域集中供热工程(引热入呼工程)]、五里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市容整治工程: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呼和浩特市小街巷市容整治工程、街景整治工程(玉泉区大南街、大北街街景整治工程;回民区新华西街、通道南北街、海拉尔西路街景综合整治工程;如意开发区腾飞路两侧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专栏14:生态建设工程

  出城口绿化工程[东出城口(机场路)、北出城口(呼武路出城口)、呼杀路高速连接线出城口、昭君路出城口、呼托路出城口(103省道)绿化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高压走廊绿化工程(草原丝绸之路主题文化公园)、道路景观提升工程、环城水系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呼和浩特市大青山沿线生态治理项目、呼和浩特市保合少森林公园、呼和浩特市哈拉沁沟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呼和浩特市G6高速公路两侧(甲兰板桥至扎达盖河桥)绿化工程。

  第三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打造民族文化强市

  全社会树立正确价值取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围绕打造区域文化新高地的战略构想,构建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影响广泛的民族文化强市,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繁荣。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科学精神和中华传统美德,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进一步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个人价值观以及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行为习惯,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思想教育,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落实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开展文明礼仪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首府意识、法律意识、公德意识。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加快创建文明城市进程。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和树立社会诚信,切实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重点,抓住影响首府形象的重大问题,革除陈规陋习,切实提高全体市民的文明素质。不断拓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培育文明风尚,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绿化美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公共标识和宣传窗口,加强城市雕塑建设,搞好城市形象设计和宣传工作,显著提升城市形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以建设好人之城、诚信之城、创业之城、文明礼仪之城为载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落实文化惠民,加快发展文化事业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着力构建覆盖城乡、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与双向改造,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普及数字广播、数字电视,发展高清电视,广播和电视覆盖率均达到99%以上。以农村牧区为重点,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创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在注重现有文化设施有效整合与充分利用的同时,建设昭君博物院四期改扩建工程、将军衙署扩建恢复工程等一批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创建并申报全国重点美术馆等特色博物馆(纪念馆)项目。完成旗县区级公共文化场馆标准化建设。建设基本覆盖全市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一批社区信息苑。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资源共享和免费开放。加大公共文化投入,到2020年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达到150元以上。

  实施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快推进大窑文化遗址公园的保护、挖掘以及申报工作。加快将军衙署环境综合整治及维修、乌素图召维修及环境整治、丰州古城考古遗址公园、和林县盛乐古城遗址、绥远城墙保护修缮、清水河县及和林县长城、云中郡古城考古遗址公园、塔利汉墓公园、塔布陀罗亥古城遗址修复、抗战纪念地保护、历代长城保护等一批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加强武川县得胜沟乡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青山烈士陵园、华北59军抗日阵亡将士公墓纪念碑等抗战纪念地保护。加强古村落和工业遗址的保护。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力度,加强对我市二人台、晋剧、和林县剪纸、土左旗脑阁、清水河县黑矾沟瓷艺生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加强传习用房及服务设施的建设。

  推动文化艺术事业创新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文艺创作导向;加大文艺创作扶持力度,建立文艺精品扶持基金;加大文艺人才培养,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加强综合艺术场馆建设;完善我市文学艺术奖项“山丹”文学奖、“丁香”艺术奖的奖励制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基层群众尤其是农村、偏远地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文化权益。办好重大文化节庆活动,办好“自治区70周年大庆”、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艺术活动等重大节庆活动,繁荣活跃农村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支持举办黄河文化旅游节、盛乐芍药旅游节等特色文化节庆活动。

  三、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高文化软实力

  以草原文化为核心,深入挖掘草原文化、黄河文化、昭君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和文化产业集聚区,把我市打造成为独具北疆民族特色,秉承传统,弘扬先进的文化创意中心。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文艺演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产业。积极拓展民族数字创意产业,培育发展草原动漫、网络游戏、文化创意、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业态,实施原创民族动漫扶持工程,建设国家级民族动漫产业基地。推动创意设计、新兴媒体、动漫设计、文化艺术、演艺娱乐等重点行业快速发展,继续打造大型舞台剧目和实景演出项目等精品剧目,积极培育知名文化品牌。打造文化产业发展平台,重点建设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会展、文化与历史资源开发相结合的四大文化产业板块。加快蒙元世界草原文化产业园、华夏文明传承文化产业园、内蒙古(国际)文化产业新城、内蒙古民族影视文化产业园、呼和浩特市大数据影视制作基地等一批特色鲜明的新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步伐。实施“文化创意+”行动计划,促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等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建设,鼓励发展民族文化产品交易市场,发展文化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和现代流通组织,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加快文化人才引进,重点选拔高层次拔尖人才、专业领军人才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投入,支持社会资本设立各类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完善融资、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扩大文化产业开放。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以上。

  四、深化文化领域改革,规范文化市场

  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巩固基层文化阵地,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传播正能量。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建设融媒体传播中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建设网络舆情应急指挥平台,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对互联网的宣传管理,牢牢掌握网络主导权。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升新闻发布工作水平。

  第五章坚持绿色发展建设宜居首府

  第一节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弘扬生态文化为总任务,积极倡导绿色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努力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为美丽中国建设做出贡献。

  一、加快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资源保护为重点,守住生态红线,实现防护一川(土默川平原区)、修复两山(大青山和蛮汗山区)、绿美三线(公路、铁路、河流水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生态建设体系。

  深入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构建国家和地方互为补充的生态修复工程体系,继续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国家重大修复工程和项目,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加快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到2020年,形成以大青山前后坡、黄河流域、低山丘陵地区生态治理工程和重要水源地涵养林保护工程为骨架,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全面推进大黑河、浑河两条重要支流以及小黑河、清水河、乌素图沟、万家沟等重要中小河流流域治理工程,完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规划建设红吉水库等重大工程,完善山洪地质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构建相对完善的防灾减灾体系。到2020年,大黑河重要段落防洪标准提高到20—100年一遇;浑河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标准;列入治理规划的中小河流重点段落达到10—100年一遇洪水标准;呼和浩特城市堤防基本达标,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减轻水土流失程度。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建立比较完善的预防监督体系和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完善水土流失监测评估体系,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十三五”期末,规划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万亩,生态修复面积150万亩,水土流失治理程度增加20.31%。

  二、建设城市绿色生态体系

  围绕建设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以大青山为天然屏障和绿色背景,以河流和道路为骨架,以城市组团空隙和城市公园为依托,打造城市网状绿色生态体系。

  加快实施一批重大生态建设工程,着力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全面完成大青山前坡150平方公里综合治理工程,在城区北部形成生态屏障和休闲度假的“后花园”,在主城区从里到外、从南到北形成五道亮丽的生态绿化景观带。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和主要河流两岸为重点,全面提高通道绿化水平。结合小黑河、乌素图河、扎达盖河、哈拉更沟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提升44公里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围绕二环路、绕城高速打造101公里绕城高速路绿化景观带,全面完成65公里二环快速路高水平绿化,启动建设主城区南部大黑河18公里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继续加强乌素图、哈达门国家森林公园建设,进一步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加大哈素海湿地公园、黄河湿地公园等保护建设力度,加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和封育保护。加快建设草原丝绸之路文化主题公园、华夏历史文化传承主题公园、南湖湿地公园等一批重大公园,在现有公园的基础上,结合水系、旧城改造和工业用地调整,积极开辟空间建设大小适度的公园和公共绿地,巩固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加强小区庭院绿化,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城市规划区绿地保护。到2020年,城郊生态绿网基本完成,绿化景观质量明显提高。

  三、完善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建设

  完善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体系与管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水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水位,建设水位监测系统,依据自治区政府批准的地下水禁采区与限采区规划,开展地下水水位与水量双控工作。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编制“呼和浩特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名录”,建立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落实森林保险政策。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污染、损毁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

  专栏15: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重点启动呼和浩特市红吉水库工程,完成城区东部哈(哈拉更)-古(古楼板)防洪体系、奎素-面铺夭沟的防洪体系工程建设。启动哈素海水库、前夭子水库、挡阳桥水库调水工程。实施大青山综合水源地建设工程、扎达盖河(鄂尔多斯大街-小黑河)及小黑河末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乌素图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西河末端综合治理工程、哈素海生态修复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和林格尔县胜利营水库工程、节水增效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农村饮水工程。大力推进麻地壕、大黑河、哈素海等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完成好大黑河河道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项目。

  第二节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

  按照以人为本、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建立以保障人体健康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防控环境风险为基线的环境管理体系。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健全环境执法程序,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建立环境执法责任制。力争“十三五”末,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数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指标要求。

  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大企业脱硫脱销力度,实施火电企业节能改造和超低排放改造以及大型热源厂的脱硫脱销改造工程,实施工业企业燃煤生产锅炉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按照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清洁能源为辅,推进供热结构调整,全面取消分散及小型燃煤锅炉,在城市核心区率先实现无烟化。加强水泥行业污染治理。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少量、PM2.5浓度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标准。

  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把公交车逐步更换为新能源车,加快淘汰老旧车,全部淘汰黄标车,实施国V车用汽油供应和新车注册登记执行国V排放标准。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加快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大力推行公交优先战略,鼓励自行车出行,畅通全市自行车道、人行道,方便市民出行。加强新能源电动公交车、公务车、物流车、环卫车、出租车、私家车的推广应用,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电力消费,方便群众生活,更加惠及民生。

  结合呼和浩特市供暖实际情况,建设大功率电极锅炉房配合大型热源厂调峰,利用空气源热泵替代燃煤小锅炉。“十三五”时期,计划实施风电供热改造面积300万平方米,仅此实现减排二氧化碳15万吨标煤、二氧化硫1000吨标煤、氮氧化物986吨标煤、烟尘607吨标煤。

  加强扬尘污染物控制,强化对建筑工地、道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加大企业煤场、料场、堆场整治,全面消除城区与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加快推进城区及周边污染企业搬迁关停工作。加强油烟污染控制,推进排油烟餐饮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清理取缔居民区及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餐饮服务项目。鼓励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环保涂料。加强化学品污染控制,开展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物处理处置领域的环境监察。“十三五”期间,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90%以上,使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进入北方省会城市前列。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二、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开展重点水污染行业整治,分批次实施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完成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集中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全市工业园区全部建成配套污水集中处理厂,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到2020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浓度降低都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标准。

  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城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区及旗县所在地建成高规格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标准。到2020年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控制农业农村污染。全面关停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实现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推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安全状况,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完成城镇和农村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牌、警示牌等标志的优化、调整与规范化建设。全面关闭保护区内排污口,清理拆除一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分批、分区治理二级保护区内面源污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集中治理建成区黑臭水体。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

  三、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绿色农药,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薄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推广节能环保型炉灶,净化农产品产地和农村居民生活环境。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调整优化养殖业发展布局及规模。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积极推广清洁养殖方式。探索养殖场废水第三方集中处理。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使广大农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村庄管护长效机制。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实施土地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建立健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探索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监管制度。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有效开展存量土地整合,不断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效率。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四、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

  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削减和循环利用,加快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固体废物处置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鼓励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技术研发和推广,提高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实现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管理。推行生活垃圾的出户分类、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对医疗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置。市区及县城周边垃圾处理要基本达到全覆盖,对于交通便利的乡村生活垃圾处理可纳入县级或市级垃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提高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大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处置力度。“十三五”期间,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县城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农村垃圾处理率达到90%,农村垃圾达不到无害化处理要求的可转运县城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加大噪声源监管力度,强化城市声环境达标管理,扩大噪声达标区面积,实施声功能区优化行动计划,加强固定源噪声治理。重点解决机动车、施工、餐饮业、娱乐噪声扰民问题。

  六、推进城镇绿色化发展

  尊重自然格局,依托现有山水脉络、气象条件等,合理布局城镇各类空间,尽量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保护自然景观,传承历史文化,提倡城镇形态多样性,保持特色风貌。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强化城镇化过程中的节能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完善、落实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推行绿色建筑强制标准,使绿色节能建筑从点向面发展,由城市向农村带动发展。加强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避免大拆大建。全面推进“智慧环保”建设,2020年底之前,全面完成流域地表水、农业面源、重点企业视频监控与在线监测,建立排污费征收信息系统、环境综合查询系统、环境监测监控平台、环境风险源与应急指挥系统等,形成技术先进、立体覆盖、安全可靠、运行高效的环境监测监管体系。

  第三节节约和高效利用能源资源

  发挥节能与减排的协同促进作用,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优质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气。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标准。

  一、全面推进节能减排行动

  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降低能源消耗强度,通过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单位GDP能耗下降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加强重点行业能源、水、原材料消耗的管理,严格执行设计规范。加强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废渣、废水、废气综合利用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从标准、设计、建设等方面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推广应用新型建筑材料,推进建筑废物综合利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继续推广公共自行车的使用,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农业生产设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和精准化生产水平,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节能型农业机械,提高资源能源的产出效率。强化结构、工程、管理减排,继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奖惩制度。

  二、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加强全过程管理,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加强用水需求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和水权交易制度,培育水市场,鼓励开展水权交易,促进人口、经济等与水资源相均衡,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城市节水,推进企业节水改造。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矿井水、空中云水、基坑降排水等非常规水源,严控无序调水和人造水景工程,提高水资源安全保障水平。到2020年,水资源消耗总量控制在10.74亿立方米。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十三五”期间,全面规划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雨水自然积存、渗透、净化等项目,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建成区要结合棚户区改造的实施逐步达到海绵城市的要求,将改造区域70%的降水就地消化和利用。

  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发展绿色矿业,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十三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1804公顷。

  三、推广绿色消费模式

  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合理消费,反对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和奢侈消费。鼓励购买低油耗低排量节能环保型汽车、节能省地型住宅、节能节水产品、再生利用产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

  第四节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资源产出率,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优先的原则,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积极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动脉产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产品生产制造产业)与静脉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强度,创建呼包银榆经济区循环经济示范地区。

  一、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推广应用,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逐步对现有各工业园区(开发区)、重点企业进行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产出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电力、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的重点企业为突破口,推进粉煤灰、冶金和化工废渣等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精深加工、精加工产业,打造循环型工业体系。

  二、发展循环型农业和循环型社区

  发挥农牧业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提高生物、工程、农艺、农机、材料的集约化水平,大力推广免耕、合理施肥(药)、节水灌溉、旱作农业、集约化生态养殖、沼气与秸杆综合利用等循环利用技术,构建循环型农牧业体系。加强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衔接,提高循环再利用意识,建立社区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建设循环型社区。

  三、搞好循环经济示范

  坚持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典型引路、全面推动,推进循环经济示范旗县区建设,打造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推进托克托工业园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打造煤电灰铝一体化、新型煤化工、生物制药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建成一批绿色照明街道、节能环保建筑、再生水和雨洪利用工程。

  四、有序发展低碳经济

  把发展低碳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加快低碳技术的引进、研发、示范和产业化步伐,发挥科技对发展低碳经济的支撑作用。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主动控制碳排放,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建立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投资、财税、价格、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和评估考核机制,为发展低碳经济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继续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开展气候变化的统计、监测、评估和科学研究,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的气象保障业务系统,增强农牧业、林业、生态、水利、交通、卫生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统一安排和部署,逐步开展全市重点企业碳排放权交易,有效管控温室气体排放,力争建设成为国家低碳经济示范城市。

  第六章坚持开放发展促进区域合作共赢

  全面融入国家对外开放与区域协同发展战略,扩大开放领域,丰富开放内涵,提高开放质量,着力促进内外融合,“三外一岸”联动,构建全方位、宽领域、纵深化的开放新格局,更好发挥首府城市的服务、辐射和带动作用,把我市建设成为面向俄蒙欧、服务区内外的双向开放城市。

  第一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战略节点城市

  一、建设民族特色鲜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加强周边区域的合作。按照自治区的总体部署,突出我市的民族文化特色和表率引领作用,加快发展首府经济,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市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发挥区域经济发展引擎作用,打造呼包鄂协同发展增长极。辐射带动包头、鄂尔多斯联动发展,促进与包头、鄂尔多斯的分工协作、协同发展,优先推进通信、生态环保、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先行先试;争取国家、自治区支持推进三市固话并网升位、区号统一、资费同城、实现通信同城同网;推进以水、大气、土壤和矿山环境为重点的污染综合治理和联防联控;推进三市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一体化,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转移通道。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借助国家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和呼张高铁建成通车,深度融入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合作区,充分利用我市区位、交通、产业基础等方面的优势,从清洁能源供给、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休闲度假服务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互惠互利、互补互促的合作机制,把我市培育成为京津冀经济圈向西、向北延伸的重要节点城市。抓住呼包银榆城市带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我市在科技创新、医疗卫生及教育、文化、旅游等方面对周边地区形成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以及承东启西、南联北通的区位优势,着力深化呼包银榆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强在资源要素整合、产业布局调整、基础设施对接、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政策制定等方面与包银鄂榆等城市的协调与合作,成为呼包银榆重点经济区的引领城市。主动接受东北、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辐射带动,以园区为载体,积极承接发达地区资金技术密集型、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延长、扩展、补齐产业链条,实现区域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泛领域发展。

  二、建设草原丝绸之路战略节点城市

  打造向北开放的经济走廊。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推进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把我市打造成“一带一路”向北开放的重要节点城市、俄蒙和欧洲的自由开放区。拓展与俄蒙的贸易、旅游、物流、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科技研发、互联网信息、资源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深度合作,使对外合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加强服务外包型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输出能力,面向俄罗斯、蒙古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提供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科技研发、物流交通、互联网信息服务。坚持办好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中蒙(合作)论坛,使之成为重要的经贸合作与沟通交流平台。充分发挥首届中蒙博览会的后续效应,定期举办中俄、中蒙特色展会、论坛以及其他交流活动,建设中蒙博览会永久会址。

  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借助新机场建设,提升空港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沙良、沙尔营铁路口岸建设,打造呼和浩特铁路口岸。加强与天津港对接合作,争取天津“无水港”落户我市,构建天津-呼和浩特-蒙古-俄罗斯-欧洲的陆路经济带,逐步把我市打造为中俄蒙经济走廊陆路重要节点城市。开通蒙欧专列,建设中蒙俄货运大通道。巩固提升国际快件入境通道,建设完善电子口岸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口岸监控指挥中心项目、电子口岸银行项目等电子口岸基础设施项目。

    第二节实现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和提升引资内涵和水平

  一、实现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优化贸易结构。以贸易发展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为原则,推动出口生产体系建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外贸出口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提高一般贸易、服务贸易、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的比重。大力推进信息网络服务、软件设计、信息服务外包、技术转让、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教育培训、地区民族文化等新型领域产品的出口,支持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发酵、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出口,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巩固日本、韩国和港澳台市场,深度挖掘其他国家和地区市场,实现市场多元化。“十三五”期间,外贸进出口总额实现150亿美元,其中,出口80亿美元,进口70亿美元。

  积极打造呼和浩特自由贸易试验区。以现有的货运包机航线和国际快件通道为支撑,支持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海关监管区建设和发展,申请建立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依托我市区位交通优势,加强与延边国家和地区的全方位合作,深化对蒙俄开放水平,打造面向蒙俄的对外开放平台。完成呼和浩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申报,制定自贸试验区的实施方案和监管制度,畅通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内、对外交通基础设施。按照“贸易+服务+制造+旅游”四大产业联动的发展模式,搭建服务国际国内高端现代服务产业合作发展平台,加快建设制造业发展集聚区,推进经济产业跨越发展。加快推进产业“走出去”服务中心、国际服务业集聚中心、国际国内产业组织中心建设,推动产业竞争力和经济要素集聚。

  积极创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充分发挥自治区大宗畜产品交易所、自治区电子口岸平台、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内蒙古中心三个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及时申报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构建以呼市为中心的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平行进口基地。推动网络银行、电子口岸银行、俄蒙通、海悦通等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建设,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到境外设立采购、分销、研发、物流等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支撑。创新监管模式,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实现网上报关、报检、审核的单一窗口通关模式,切实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二、提升引资内涵和水平

  以更加开放的理念,引进国内外资金和人才。充分发挥呼和浩特的比较优势和综合成本优势,实现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进一步提升引资质量和效益。围绕云计算、光伏产业、煤电灰铝一体化、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新型服务业态、现代农牧业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引进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项目。围绕打造总部经济,策划和引进一批与自治区主导产业相关的大企业、大财团和大项目,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销售机构和地区总部。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企业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都市型生态高效农业等领域。积极稳妥扩大旅游、教育、科研、医疗等服务业开放,有序承接收购兼并、风险投资等服务业转移。坚持引资与引智引技并举,更加注重引进技术、管理、人才和研发机构,实现由引进资金向引进全要素转变。利用展会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形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创业环境、创新环境,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公正的执法环境、良好的诚信环境、舒适的人居环境,形成重商、富商、安商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完善政府与企业沟通联动机制,继续落实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有针对性地及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通过优质的服务、高效的作风,切实解决外商在投资、经营中的后顾之忧。

  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加大项目筛选和可行性论证,推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引资负面清单制度,严禁破坏环境和落后生产力的产业进入。避免各旗县区和园区相互攀比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区域经济合作健康有序推进。到2020年,引进国内外资金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超过1/3,累计达4000亿元,累计投资实际利用外资力争达到50亿美元;引进具有地区总部性质的项目50个,区域性总部经济建设初具规模。

  第七章坚持共享发展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第一节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加快实施我市扶贫攻坚工程。确保到2017年全市建档立卡的25362人脱贫,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年均增长23.2%,在自治区率先脱贫;清水河县、武川县全部摘帽。确保从2018年至2020年,全市2013年以来建档立卡中不稳定和易返贫的60659人稳定脱贫。到2020年,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10000元以上。

  一、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实施扶贫攻坚工程,分类扶持贫困家庭。通过建档立卡,准确区别不同类型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贫困特点和致贫原因。坚持分类指导,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努力做到“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下派干部精准、脱贫成效精准。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

  二、多措并举实施扶贫开发

  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使现有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全面实施“四到村四到户”产业扶贫,主要针对有劳动能力且通过产业项目扶持实现脱贫致富的贫困人口。在继续扶持全市207个“四到村四到户”贫困村的基础上,再选择100个经济基础薄弱和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实施整村推进。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方式,积极推动传统产业和特殊产业扶贫项目逐步向高效现代农业转变。大力发展食用菌种植等高效现代农业,培育和扶持区域性劳动密集型支柱产业和特色现代农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扶贫模式,增加贫困人口收入。通过发展生产脱贫10725人。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加快实施易地搬迁工程。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通过异地移民搬迁脱贫5470人。

  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坚持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建设相结合,对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等重大生态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倾斜,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通过生态补偿脱贫672人。

  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投入力度,重点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民族教育倾斜。建立市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合理布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校,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继续实施对贫困家庭大学生每年资助1万元的助学政策,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通过教育扶贫脱贫1079人。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加大农村低保市级统筹力度,继续保持高于国家、自治区扶贫标准。推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通过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7416人。

  三、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

  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针对贫困地区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在继续实施各项扶贫攻坚工程的同时,与“十个全覆盖”工程相结合,落实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教育扶贫、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以及贫困村信息化等重点工作。到“十三五”末,扶贫村基础设施、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变,总体达到“五通、五有、一产业、一项目”。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基本公共服务得到基本保障。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四、强化扶贫主体责任

  继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扶贫方式,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扶贫主体责任,实行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帮扶贫困地区制度,健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科学确定发展规划,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尊重贫困地区群众在脱贫致富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他们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第二节推进教育现代化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为原则,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立德树人”为目标,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改革创新,加快教育战略转型,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框架,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优化布局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农村地区学校,有机统筹和优化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各学科教育资源配置,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基本达到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的均衡发展,切实缩小校际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运动场地等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教育交流,发挥城区学校骨干教师的专业优势,大力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提升农村学校教学水平。打造城乡一体化的教研平台,建立城区与农区的教研联动机制,确保教研工作高效展开。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基本均衡、城乡“教育一体化”。

  二、推进各类教育发展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加快普惠型幼儿园建设力度,促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构建多元化幼儿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完善幼儿园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做好普惠性民办园所的认定工作,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到2020年,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达到20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8%。

  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基础教育资源,加大中小学建设力度,满足适龄少年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的需求,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教育。坚持“两为主”的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均衡生源。到2020年,力争新建公办小学10所、公办初中5所,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以上。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制定高中质量提升计划,建立系统、完整、有效的质量提升机制和政策措施。启动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和特色化评估工作,引导普通高中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实现公办普通高中呈现校校有特色。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模式,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切实提升高中教育质量。到2020年,自治区级示范高中达到12所,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稳定在95%以上。

  优先发展民族教育。继续实施民族学校“5A”级内部管理要求,促进民族学校向规范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内涵方向快速发展,全面提升民族学校办学水平。加大民族教育经费投入,加快实施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民族学校办学条件适度超前发展的目标。加强蒙汉双语教育工作,落实加授蒙古语文中考按比例加分政策,巩固加授蒙古语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相衔接的民族教育体系。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强化职业技能教育,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教育教学、再就业培训为一体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培育实用性、技术性人才。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服务。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构建面向学校教育、服务社会、开放型、数字型的新型职业教育网络学习体系和职业教育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加快发展我市职业教育的集团化和连锁化发展,推动呼和浩特市职业学院创建应用型本科院校。

  重视发展特殊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层次特殊教育学校(机构),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普通学校举办特教班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社区服务为补充,各类教育并举、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大力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到2020年,使有受教育能力的五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95%以上。

  规范发展民办教育。科学统筹民办教育资源,实现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继续加大对民办教育的资金扶持,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深入贯彻民办教育政策法规,进一步落实好对民办学校的属地管理,加强对民办学校监管与服务。引导民办学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民办学校资产管理以及变更和退出机制,探索施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加强市和旗县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教师任职资格制度,积极探索并建立教师资格再认证制度。逐步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

  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加速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建成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功能完善的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改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城域网各项功能,推行无纸化办公管理系统,网上教育评价监控系统。全市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和中小学(包括旗县所在地)全部接入呼市教育城域网,建成现代化教育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有效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电化教育机构,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和素质过硬的电化教育队伍,使技术支持和应用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第三节促进创业就业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健全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优化就业环境,完善就业服务平台,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帮助更多有劳动愿望的人实现就业。“十三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逐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扩大居民消费。

  一、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挖掘产业发展潜力,寻求创业新支点。特别重视中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引导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逐步完善中小微企业决策咨询、兼并收购、技术信息、市场营销、人才培训等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的力度,支持发展具有成本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家庭服务业、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提高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科研人员、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组织开展创业沙龙、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展示和创业项目推荐等活动,开展创业项目征集、评审、推介和指导。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返乡农民工创办农村中小微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二、促进重点人群就业

  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计划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等专项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落实自治区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就业政策,提高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就业率。结合我市“三个层次”推进城镇化,统筹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加强农民就业服务和劳动维权,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支持农民工人员返乡创业试点。落实就业援助政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一对一”跟踪服务,形成公益性岗位托底就业的良性机制。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十三五”时期,保证大学生年度就业率达到90%以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三、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覆盖城乡、功能齐全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公共创业就业信息化建设,形成纵向贯通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改进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办法,健全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制度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鼓励高校、企业以及社会力量建立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构建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为主体的多元化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鼓励培训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开展订单式培训,实现由技能培训到就业的直接转化。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强化技能操作和职业素质的提高。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强化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的就业服务功能,提高职业介绍服务效率和质量。“十三五”时期,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以上。

  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进一步完善监察执法手段措施,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继续做好各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确保农牧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切实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提高劳动仲裁机构效能和处置能力,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第四节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坚持共享发展,实施富民强市战略,深入落实各项富民政策,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分配差距、规范分配秩序为重点,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

  一、完善收入分配政策

  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健全科学的职工工资收入形成机制,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提高一线劳动者的报酬水平。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鼓励事业单位进行收入分配方式探索与创新,实行有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充分发挥其作用的灵活多样的收入分配方式和机制,逐步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办法。

  二、调整收入分配格局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支持慈善事业发展。规范初次分配,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集中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三、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健全职工福利待遇与社会平均工资动态调整制度,提高职工工资收入。落实公务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优化工资结构。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绩效工资,提高工资收入水平。积极推进金融创新,拓宽理财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改善技术工人生活水平。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增加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

  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和设施农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通过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落实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粮食补贴等政策,增加农牧户转移性收入。完善征地补偿和土地流转制度,增加财产性收入。

  第五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实现高效便捷、覆盖城乡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一、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险制度

  全面建成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建立统筹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医保统一政策、统一待遇、统一经办管理;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落实国家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提高市级统筹的整合度,实现医保基金统一调配、统一结算;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继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强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鼓励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养老等补充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推进基本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

  二、加快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制度,完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相关救助配套政策,建立完善低保对象和标准调整联动机制。加强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衔接配套,积极探索五保供养敬老院社会化服务,加快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不断改善残疾人康复、受教育、就业等社会生活条件。认真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推进呼和浩特军供站迁建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慈善资金,重点投向助医、助学、助孤、助残等。推进市殡仪馆续建项目按期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以实现“居者有其屋”为政策目标,加大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加强公租房、廉租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简化申请、审核程序,完善分配政策。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收缴,扩大覆盖面,提高资金运营水平。“十三五”末,保护价收购存量房等方式提供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套,全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40平方米。

  专栏16:社会事业及民生工程

  内蒙古大学附属中学建设项目、儿童探索博物馆、市级医院改造项目(呼市中蒙医院迁建项目、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中蒙博览会主会场项目(自治区少数民族文化体育运动中心项目)、历史文化名城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军衙署、昭君博物院、博物馆维修扩建及公主府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将军衙署本体维修及改扩建工程、昭君博物院四期扩建工程、呼和浩特博物馆改扩建及公主府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乌素图召文物维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呼市环城环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便民市场一期建设项目、呼和浩特市游泳馆、体育馆及体育运动学校建设项目(呼和浩特市游泳馆、体育馆建设项目、呼和浩特体育运动学校建设项目)、呼和浩特市示范性老年公寓新建项目、呼和浩特市残疾人托养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中心综合服务楼、主题公园建设项目[方特公园(呼和浩特华夏文明历史文化主题公园)、青鸟公园(蒙元世界草原文化产业园)]、呼和浩特市“三创”社区项目(新城区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园、新城区创业社区建设项目、玉泉区大盛魁文创园北区二期工程、回民区金海网创项目、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

  第六节推进健康呼和浩特建设

  以保障人民健康为核心,以预防保健为目标,不断增强人民体质。实施“健康呼和浩特”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增强公民体质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业余训练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休闲娱乐体育协同发展。加强校园和社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发展全民体育健身,重点建设和改造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充分利用公园、绿地、户外广场等空间资源,建设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打造体育公园。加快建设呼和浩特市游泳馆、东河体育馆等多功能综合体育馆,提高城乡体育服务能力,加快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满足居民体育建设需求。全面实施学生体质提升工程,积极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利用。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以上。

  深入推动足球改革发展。积极发展职业足球,鼓励支持组建专业化、半专业化足球队伍,实现职业足球市场化。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分类推进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普及足球课程。多样化开展社区足球,推进业余足球社会化,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培养和引进足球相关人才,设立足球发展基金,加强足球场馆建设,推进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和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到2020年,建设1至3个自治区级示范性足球训练培训基地和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9个旗县区分别配备1至2个标准化足球场。

  推进体育场馆和赛事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创办体育场馆项目,加大体育场馆资产入股等运营和管理制度改革,推动体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着力引进各类体育赛事,广泛培育群众体育组织,探索和尝试市场化承办方式,增加社会力量举办赛事。

  二、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政策

  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完善医疗救助,建立稳定的医疗救助筹措机制,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医疗救助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以及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监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发挥医务人员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实行并规范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三、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市级及旗、县、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健全公立医院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进一步完善疾病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疟疾、麻风病等各类重大传染疾病的防控工作。完善疫情报告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应急指挥系统,有效地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公共卫生服务设施条件,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扶持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坚持以“蒙中西医并重”为工作方针,研究制定蒙中医药发展专项规划,完善蒙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蒙中医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发展市及旗县区蒙医医疗机构,使其成为设施配套、功能健全、技术领先、特色鲜明、管理科学的现代化医疗机构,支持成立蒙医药研究机构。支持蒙医养生保健、蒙医心理治疗等特色医疗事业发展。加强对地方病的防治。加强卫生执法监督,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执法检查和市场监管,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加强农村人畜饮水安全检测,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市特点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5岁以下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内,国民平均预期寿命超过76岁。

  完善基层卫生体系。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行全市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统筹城乡卫生发展,强化政府卫生投入,建立政府卫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政府基层卫生投入结构,提高政府卫生投入的效率和效益。推动基层卫生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力度,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切实推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管理创新,保证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实行分级诊疗制度,科学确定各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扩大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范围。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制度,探索和建立与分级诊疗制度相对应的各项级制,保证分级诊疗制度有效实施。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发展远程医疗。改革医保报销制度,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引导作用。深化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高基层卫生机构的管理水平。

  四、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加强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施呼和浩特智慧健康项目,建立动态更新的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完善技术标准和安全防护体系,逐步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业务协同,促进医疗卫生、医保和药品管理等系统对接、信息共享,推动建立综合监管、科学决策、精细服务的新模式。依靠大数据支撑,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绩效考核和质量监管。加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强化远程会诊、教育等服务功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探索建设便捷、优质、高效的移动互联网便民惠民智能化应用,主要包括互联网及移动手机APP、微信平台等应用,为居民提供网上(手机)预约挂号、诊间支付、检查检验报告提取、健康评估与专家咨询指导,有效引导居民合理就医。

  五、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体系、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体系等管理体系,加快建立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检验检测、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新食品原料及品种、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制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到位,风险可控。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战略,加强从原料到产品全程监管,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要把整治食品非法添加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切入点,追踪溯源,加强全过程管理,严查食品制作和加工源头,严管食品添加剂使用,严禁非法添加物,严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道关口,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打造食品安全城市。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严格实施新版药品GMP,落实质量受权人制度,GMP认证跟踪检查达到100%。保证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加强基本药物生产、流通、配送、使用各环节的质量监管,生产、销售、使用基本药物抽检覆盖率达100%。充分发挥药品技术监督作用。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审评审批、生产经营监督等管理体系。加大对重点检查力度,对高风险医疗器械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第七节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人口发展战略,优化人口结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爱老年人,提高养老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继续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维护人口健康安全,促进性别平衡。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建立健全市、旗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出生缺陷干预体系。遏制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促进性别平衡,人口出生性别比控制在107:100以内。

  二、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妇女劳动保护、社会福利、卫生保健、扶贫减贫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完善性别统计制度,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儿童成长环境,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消除对女童的歧视,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注重儿童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心理素质教育和良好性格的培养。加强儿童食品用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康复、培训、就业、托养等各项工作。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对“空巢老人”和特困老人的服务水平。推进市示范性老年公寓续建项目建设。发展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市民政福利园和旗县区综合福利中心,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使社会力量成为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体。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50张。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逐步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促进老年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第八章促进法治呼和浩特建设共创平安首府

  第一节推进法治呼和浩特建设

  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加快法治呼和浩特建设进程,为我市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

  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和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章。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把全市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监督范围。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行综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保证公正司法

  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合理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全面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统筹推进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规划落实“七五”普法,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普法工作经费保障,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探索建立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力争到2020年,地方性法规更加完善,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依法行政成为常态,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普遍能够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透明执法,市民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普遍提高,全民守法氛围基本形成,法治建设走在全区前列。

  第二节促进各民族和谐发展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增加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加强民族工作法规建设,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的合法权益。践行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理念,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力度。加强少数民族聚居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对贫困人口集中的少数民族聚居村实施连片开发工程。推动商业、金融、邮电、电信、交通、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逐步开设蒙古语服务窗口。“十三五”期间,实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城市。

  二、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法治的方式推进宗教工作,以创新的精神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以中国梦的伟大理想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力量,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抓好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三支队伍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节建设和谐社区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创新社区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公共服务需求,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完善社区服务体制

  加快建立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联互动的社会管理新模式,优化社区服务发展的制度环境。支持引导社区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

  二、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设施

  建设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全部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建设社区文化服务站和卫生服务站。

  三、壮大社区服务队伍

  扩大来源渠道,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形成一支专业素质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社区居民满意的社区服务队伍。“十三五”时期,新增社区服务从业人员6000人。

  第四节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一、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深入推进法治呼和浩特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建立重大突发性事件防控组织领导、信息预警、应急指挥、现场处置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坚决防范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加强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监管场所建设,推进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开展平安街道(镇)、平安社区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十三五”期间,社会安全指数达到100%。

  二、完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

  全面推行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畅通有序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构建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区域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和相互融合,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各类群体性事件,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信息预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社会运行预测、监测和分析,重点防范和化解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依靠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保障维护相应群体合法权益的作用。

  三、完善防灾减灾应急体制机制

  重点建设好防汛抗洪、防化救援、防暴防恐、治安防范“四防”队伍,建立城市综合救灾减灾中心,加强救灾减灾物资储备、运输、供给等后勤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加强防震救灾应急能力,完善避难场所建设。建设消防指挥救援中心,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安装、更新消防栓等消防器材,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紧急避险和自救能力。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实施“双约谈”、“一票否决”制度。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监管体系改革,发挥市场机制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预防控制能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加大职业病防治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水平,创造安全生产环境。

  第九章坚持党的领导保障规划实施

  第一节坚持党的领导

  一、贯彻党的决策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根本保证。市、县(旗)区两级政府必须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战略决策部署和宏观调控政策,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新变化,主动作为,细化具体工作举措,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树立优良作风

  深入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持久反对“四风”,巩固扩大作风建设成果。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健全改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建设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第二节强化规划落实管理

  本规划《纲要》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要不断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

  一、强化规划导向作用

  加强总体规划的指导。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和旗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在条件成熟时,逐渐推行多规合一。总体规划是政府编制年度计划、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各旗县区、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本规划的重要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等方面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总体规划顺利实施。

  实行专项规划分类指导。市政府各部门要组织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和专业行业规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贯彻总体规划的战略意图,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当地特色,编制旗县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并做好与本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协调,特别是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各重点专项规划经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各行业规划经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后发布实施;各旗县区规划经与本规划衔接后,提请本旗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明确规划目标责任。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全体人民的承诺,必须明确工作责任、实施进度和具体措施,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实现。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年度计划报告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加强规划监督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市政府统一组织总体规划的实施监督工作,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各旗县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各旗县区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专业行业规划的实施与监督,促进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检查。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市政府组织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对本规划进行修订时,需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