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全州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面临着加快经济发展、推动转型升级、全面实现脱贫、大力改善民生、全面深化改革、社会和谐稳定等艰巨任务,科学制定全“十三五”发展蓝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海北州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特制定本规划纲要,是全州各级政府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州人民共建小康、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和实践指南。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州发展取得诸多突破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州委州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决策,坚决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奋力打造‘三区’、全面建设小康”的具体部署,立足实际,把准方向,科学谋划,积极适应新常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妥善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风险挑战,团结带领全州各族人民顽强拼搏、开拓创新,推进海北“五位一体”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胜利实现,为“十三五”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全州生产总值达到95亿元,是2010年的1.8倍,年均增长13%,高于全省平均发展速度。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2060元,是2010年的1.7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77%。全州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6亿元,是2010年的2.95倍,年均增长24.2%。累计完成州县属固定资产投资460亿元,是“十一五”累计投资的3.8倍,年均增长26.1%,超规划目标1.8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8.9亿元,是2010年的2倍,年均增长14.9%。城镇化率达到50.6%,五年内累计新增城镇人口7.3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606元,是2010年的1.7倍,年均增长1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836元,是2010年的2.2倍,年均增长17.3%。

  ——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特色产业逐步壮大。三次产业比重由2010年的19.1:50.42:30.48,调整为2015年的17.9:45.3:36.8,初步形成了以高原现代农牧业、煤炭产业、新能源、农畜产品加工、高原旅游业齐头并进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农牧稳州、工业强州、文化旅游活州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开启了门源、海晏国家农业示范区和祁连、刚察省级农业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77个牧业村示范点建设,实施了石头峡、新塘曲等大中型灌区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全面完成海北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建设任务,蔬菜种植面积达到8000亩以上,牛羊肉产量为4.8万吨,奶类产量4.4万吨,草场、耕地、牲畜集约经营面积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省级认定的规模养殖场达到90家,农牧业机械化水平达到49%,成为全省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最好的地区之一,“亿达肉食品”“兴农蜂业”等多个农畜产品成为全省知名品牌,高原现代生态农牧业迈向了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新型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十二五”时期,全州工业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60亿元,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8%,工业总量持续增长,优势产业不断壮大,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迅猛,基本形成农畜产品加工、矿产资源开发、金属矿采选冶、新材料、新能源等五大优势产业,轻工业占比达到11.3%,工业结构逐步由主要依靠资源开发向高技术产业、新型产业转变。刚察县(省级)热水煤炭产业园区、门源县山东海北生物园区为龙头、海晏县红河湾生态工业集中发展区、祁连县生态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增加值占到全州工业增加值的25%以上,成为带动工业发展的作用逐步显现。海晏县天瑞集团铝基一体化项目、青海祁连鸿福矿业两个飞地项目落地,为海北新型工业化发展探索了新模式,开拓了新思路。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以生态旅游业为龙头,带动服务业的整体快速发展,服务业年均增速达到11.9%。“大美青海、梦幻海北”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门源百里油菜花海、祁连草原风光、刚察高原海滨藏城、“原子城”红色旅游已成为全国知名的旅游品牌,东方瑞士水世界、达玉部落民俗文化旅游区、岗什卡登山滑雪基地、高原海滨藏城等一批景区提升标志性工程顺利推进,金银滩原子城景区一体化管理改革全面启动,星级酒店覆盖全州重点城镇,“十二五”期间全州旅游综合收入突破40亿元、接待游客达到2255万人次,年均分别增长22.4%、33.1%。大力开展城乡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等农牧区商贸流通配送体系基本满足群众生活需求,重点旅游景区建成特色商业街。金融、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势头良好,电子商务发展实现快速起步,海北州电子商务馆投入运营。

  ——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60亿元,一批交通、能源、水利、国土等方面的项目建成和使用,城乡基础设施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交通方面,稳步推进小康社会交通发展示范试点州建设,祁连机场破土动工,兰新高铁海北段建成通车,西湟一级公路建成通车,峨祁一级公路、浩青一级公路开工建设,结束海北州境内无高等级公路的历史,大力推进乡镇沥青公路建设和县道改造,农村公路通畅率达到100%。水利方面,石头峡水库、纳子峡水库相继建成,实施了一批中小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实现农田保灌面积47万亩;基本实现全州农牧民饮水安全目标,解决全州17.4万人、92万头(只)牲畜饮水安全问题。能源方面,纳子峡水电站及刚察光伏园区70MW并网发电,刚察、海晏、祁连等地110kv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大力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677户2754名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得到解决。城乡建设方面,推进门源县城外延拓展区、刚察海滨藏城等重点城镇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公用设施建筑建设、改造,在全部行政村实施了村容村貌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了“新、亮、美、净、畅”。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生状况显著改善。坚持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州民生支出占到财政总支出的80.5%以上,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改善。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全面完成全州中小学布局调整,将全州198所学校调整为40所,实施“改薄”工程和中小学标准化改造,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幼儿园由2010年10所增加至160所,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1.9%,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72.4%。公共卫生服务更加到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医疗、医药、医保统筹发展,全面落实各项计生奖扶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得到不断提升。社会保障网提质扩面。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27%以上,新农合参保率达到100%,大力推进农村“两房”改造和城镇保障性住房,养老服务业稳步发展,建成一批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文化惠民成效显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地方财政投入同比增长14.97%,青海湖人文生态博物馆等文化场馆建设扎实推进,西海镇全民活动健身中心建成,县城主要社区配备全民健身设施,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州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8.4%,自办节目覆盖率跃升到90%以上。扶贫攻坚实现预期。完成17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扎实推进牧区农事队特殊类型扶贫攻坚工作,建成刚察县省级扶贫产业试验示范园;全面贯彻精准扶贫要求,完成86个贫困村、3.28万人建档立卡工作,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实现5.6万人脱贫,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高于全州平均水平。

  ——大力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绩。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全力落实《青海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加大自然生态环境修复恢复力度,大力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为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生态保护和建设全面推进。扎实推进青海湖流域、祁连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落实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奖励、人工种草补贴政策,累计完成天然草场减畜102万羊单位,治理草原96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6.9平方公里、中小河流37公里;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和林业生态文明示范州创建工作;有序实施祁连山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四县污水处理厂建成,实现雨污分流;完成了5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节能减排扎实推进。严格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全州工业生产能耗水平不断降低,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单位能耗和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分别完成省下达任务的593%和313%;二氧化硫、氨氮、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完成了省上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深化改革开放,发展的活力动力加速释放。推进了州县政府机构改革、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制度、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旅游体制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商事制度、区域协调发展、财税体制改革、金融发展改革、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社会管理、落实生态功能区规划等重点改革举措落实。同时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了牧区农事队扶贫攻坚、社区组织运转保障、政府购买寄宿制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处置非正常上访、“一三四”工作法等工作。积极推进海北实际与顶层设计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实化改革成效,凝心聚力、脚踏实地地把各类改革事项推向前进,确保了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积极谋划开放新格局,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强化签约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加大沟通衔接,落实援建资金7亿元。

  ——民族团结和谐稳定,平安海北建设有力有效。凝聚各方力量,高标准、多层次、全领域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通过国家验收。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推进宗教寺院“三比一促”和规范管理年活动;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县2个,精心打造“一村一警”模式,助推基层依法治理;切实强化社会治理,基本形成城乡网格化动态防控体系;食品药品监管和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

  专栏1 “十二五”规划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我州将全面进入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民族团结进步巩固期、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期、经济发展动能转换期、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期、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全面推进法制海北关键期,面临创新动力不足、经济结构培育和优化并存、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社会长治久安形势严峻等特殊矛盾,需要抢抓机遇、积极应对、创新进取。

  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

  ——国家对青海生态战略地位提升带来的重大机遇。随着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深入实施,我省生态屏障地位进一步巩固,生态政策不断完善、生态补偿力度不断加大,有利于促进全省绿色经济积极发展。海北州位于祁连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将享受更多的生态政策,有利于生态资源的科学有效开发,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

  ——新一轮促进藏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带来的重大机遇。中央第六次藏区工作会议提出促进藏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明确了支持藏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作为全省重要的多民族聚居地区,有利于海北利用藏区政策红利加快发展。

  ——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带来的重大机遇。“十三五”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扎实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的重要时期,我州作为全省重要的清真食品加工和生产基地,同时兰新高铁越境而过,联通丝绸之路经济带桥头堡,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明显优势。

  ——“新五化”融合带来的重大机遇。“十三五”时期,将是我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新五化”融合发展及“互联网+”有利于我州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

  ——全面深化改革带来的重大机遇。“十三五”时期,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深入,随着民族团结示范州、水生态文明示范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发展示范试点州、林业生态文明示范州等示范试验点工作的开展,我州将有效探索加快发展的新机制,发展的内外体制机制环境将得到全面优化,发展活力将得到有效释放,社会资本将得到有效进入,内生动力将得到大幅增强。

  ——环湖地区生态畜牧业新一轮发展的机遇。环湖地区是全省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核心地区,是生态旅游业发展的黄金地区,是“十三五”促进全省生态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支撑地区,畜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海北州作为环湖地区畜牧业发展的核心地区,在全省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具有更加明显的优势。

  ——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带来的全新发展的机遇。产业结构调整是未来稳定经济“新常态”的重要根基,产业结构将从失衡走向优化,落后产业在政策主导下加速出清,新兴产业在市场机制下快速发展,制造业自主创新国产化,服务业高附加值化将成为未来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趋势,有利于我州抓住机遇加快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快轻工制造业发展。

  ——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带来的市场机遇。随着全面小康社会的逐步建成,全国消费市场结构进一步转变,服务性消费加快增长,市场对高品质服务产品需求逐步增加,特别是人民群众对健康产业、绿色食品、旅游休闲的需求将明显增加,为我州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健康产业及高原生态旅游业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面临的挑战和困难:

  ——产业调整任务艰巨。全州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重工业占比过大,在过度依赖资源的开发路径与模式已经难以为继的情况下,新兴产业体量较小、规模不足,服务业发展缺乏支撑,短期内培养其他支柱型产业的压力巨大,调结构的任务十分严峻。

  ——创新驱动能力不足。全州科技和技术创新基础薄弱,工程技术研发能力严重不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缓慢,科技人员队伍建设薄弱,导致高技术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困难较大,技术支撑能力的不足也导致引进高技术产业存在较大困难。

  ——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全州尚未脱离经济增长过多依靠能源资源消耗的粗放发展模式,在坚持生态第一的前提下,保护和发展的矛盾愈加突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人口、经济、资源以及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任务艰巨。

  ——新型城镇化质量有待提升。城镇体系尚不完善,城镇缺乏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滞后,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短期内增强重点城镇承载能力、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压力巨大。

  ——基础设施支撑仍然不足。基础设施的投入不能满足需求,综合交通联通能力不够、青藏交通大动脉带动力不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不完善、“互联网”+产业的信息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水利节水和水资源配置能力弱、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设施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投入严重不足等。

  ——发展软环境亟待提高。市场意识和创业意识不够,市场主体培育缓慢;资本、信息要素流动还存在较大障碍,互联网接入和使用还受到较大的约束;人才队伍建设滞缓,高精尖人才匮乏;体制机制制约仍然存在,市场活力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软环境日益成为制约全州加快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

  第二章  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海北建设得更加和谐美丽幸福。

  在充分遵循中央“六个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和省委“六个更加注重”要求的基础上,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加快发展生态经济,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绿色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共进,倡导绿色生活,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绿色发展。

  ——坚持动力转换,推进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以供给侧改革为核心的结构改革,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管理创新等各方面创新,不断催生新动力、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让创新贯穿于一切工作的全过程,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坚持提质增效,推进科学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经济质量效益之间的关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具有海北特点的循环经济产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坚持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协调推进,着力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

  ——坚持全面开放,推进融合发展。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合作水平,以发展清真产业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加强与东部城市群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产业合作,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坚持民生优先,推进和谐发展。坚持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发展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解决好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强基固本,推进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突出问题导向,攻克薄弱环节、补齐“三基”短板,筑牢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根基。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努力实现“一个目标”、坚持“六大战略”、发展“四大产业”、完善“七项机制”、打造“一个高地”。即:与全省同步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生态立州、农牧稳州、工业强州、科教兴州、文化旅游活州、民族团结进步建州战略;持续提升高原现代生态农牧产业,培育壮大新型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产业,做大做强绿色特色加工产业;完善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生态保护常态化机制、精准扶贫脱贫机制、创新创业支持机制、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依法治州实施机制、人才培养提升机制;打造以“两弹一星”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的海北精神高地。

  具体目标: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严格落实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在禁止开发区严守底线,在限制开发区坚持保护中开发的原则。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资源节约利用、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土壤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在省定目标内;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水平提升;绿色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GDP年均增长7.5%左右,人均水平高于藏区平均水平;财政金融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不断优化,保持有效投资对经济的拉动力、州属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带动力、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实现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突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GDP增幅相匹配;产业结构趋于合理,高原现代生态农牧业取得明显进展,轻工业、文化产业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州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2%左右。转型升级取得重大突破,科技贡献率和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中等收入群体人口比重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和11%左右,实现国家现行标准下农牧区贫困人口长效脱贫、贫困村整体脱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教育现代化取得人口素质提升的重要进展,就业比较充分,社保提标扩面, 健康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及民主法制建设达到新水平,普及可惠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尊重自然、崇尚科学的现代文明意识和向善向上、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文明海北建设迈上新台阶。以“两弹一星”精神等为代表的海北精神高地打造取得明显成效。

  ——社会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依法治州取得积极成效,平安海北建设持续深化,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协调,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各族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维护和谐稳定的思想基础、社会基础、群众基础、组织基础更加牢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五年再提升”取得明显成效。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显著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规范有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改革开放取得新成效。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体制机制创新迈出新步伐,一批改革形成特色和亮点;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招商引资质量显著提高,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对内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

  专栏2 “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指标

  第三章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保护为主、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以建设林业生态文明示范州为载体,以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为着力点,以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抓手,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保障,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构筑“一湖三河”的生态屏障,全力抓好祁连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核心。

  第一节  加快林业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步伐

  发挥林业的生态基础作用,带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推进国土生态空间安全体系建设、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体系建设、生态产品生产体系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制度体系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构建祁连山森林生态屏障和青海湖北岸草原湿地保护带,实施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美丽家园建设提升、生态产业构建发展、生态文化建设繁荣、生态机制改革创新和生态能力建设实践六大行动,进一步推进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多元化、生态文化旅游业大发展、林业经济发展水平大提高,从而推动海北州森林资源管护、湿地资源保护、防沙治沙、生态文化旅游、生物多样性保护五个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专栏3 “十三五”建设林业生态文明示范州重点项目

  城镇绿化工程:门源县总面积66.7万平方米;祁连县66.7万平方米;海晏县60万平方米;刚察县66.7万平方米。

  园区绿化工程:红河湾工业园区道路和企业庭院绿化25000平方米;刚察县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畜产品加工(扶贫)产业园绿化面积18600平方米;祁连县冰沟农牧产业化生态工业园区绿化面积33258平方米;海北州生物园区绿化面积79200平方米。

  绿色通道建设工程:祁连山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绿化长度50公里;青海湖湖滨景观廊道工程绿化长度90公里;重要路网节点景观化建设工程绿化面积170公顷;门源县道路绿化工程长度1921.7千米;祁连县道路绿化工程长度150千米;海晏县道路绿化工程长度10千米;刚察县道路绿化工程长度4千米;大通河生态文化景观带建设工程绿化长度100千米;黑河源生态文化景观带建设工程绿化长度50千米;海晏县河流及库区绿化面积66.67公顷。

  湿地公园建设:黑河源湿地公园面积63935.6公顷;浩门河湿地公园面积23978.5公顷;西海湿地公园面积400公顷;沙柳河湿地公园面积400公顷。

  沙漠公园建设:建设海晏县沙漠公园。

  第二节  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加大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质量。以湟水流域、黑河、八宝河两岸滩地、大通河及支流滩地等地区为重点,实施人工造林工程,同时依法加强天然林资源和公益林保护管理,扩大全州森林覆盖率;加大人工中幼龄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提高森林质量;加强林政执法、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基本建成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为主的森林生态体系。到2020年,全州森林面积达到5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8.3%,森林蓄积量达到767万立方米。

  加大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以祁连、刚察两县为重点,加大天然草原保护与治理力度,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将生态恢复明显的禁牧草地转为草畜平衡管理,对中度以上退化草地继续实施禁牧,天然草地继续减畜。加大对黑土滩、沙化草地等重度退化草地的治理力度,重点针对狼毒、棘豆、橐吾等实施毒杂草防治,继续实施鼠虫害防治。逐步推广划区轮牧,加快草地流转,继续加强牲畜舍饲棚圈、贮草棚、青贮窖等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牧民群众集中建设,适应畜牧业合作社发展需求,大幅减少天然草地放牧压力,提高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20年,累计完成沙化草地治理120万亩,黑土滩草地治理面积100万亩。

  加大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继续在青海湖流域、祁连山地区开展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治理退化湿地,提高湿地的水源涵养能力,实施好禁牧封育、季节性封育、河道整治、牧户搬迁等工程,扩大湿地面积,使湿地生态系统得以自我修复;积极推进祁连黑河源、门源浩门河国家级湿地公园申报工作,争取专项资金开展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江仓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对矿产采挖造成的湿地破坏进行专项整治和恢复;对大通河、湟水河、黑河等河流重点河段开展河道整治,加大对采砂破坏河段的恢复治理力度;在门源浩门河段试点营造人工湿地;争取将青海湖、黑河源、大通河、湟水河源等重点湿地纳入退牧还湿补偿范围。

  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修复相结合,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加大水资源及河湖生态保护力度,加强水资源保护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和谐健康的水生态保护体系。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管理,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祁连山-黑河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重点,切实加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构建科学的水土流失综合防御体系。

  加大沙化土地治理力度。重点针对海晏、刚察两县公路两侧、河滨两岸开展以林草植被恢复为主体的沙化土地治理工程,采取封禁保护,保护现有植被;合理调配生态用水,按照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加大对流动半流动沙丘治理力度,降低流沙移动危害;建设海晏县国家级沙漠公园试点,合理利用沙漠景观、科学规划旅游开发活动,实现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的有机统一。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落实《青海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加大湖滨鸟类和青海湖裸鲤等典型生物的保护力度,大力建设青藏高原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区、青海湖裸鲤良种场、青海湖布哈河裸鲤增殖试验站和布哈河裸鲤放流站、高原白牦牛、浩门马2个品种青海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扩大普氏原羚活动区域范围,加强野外救护,加大人工驯养繁殖力度;联合有关研究机构对青海湖地区野生植物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研究,做好青海湖地区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

  专栏4 “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项目

  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

  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 实施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

  林业专项工程: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天保公益林建设、省级公益林建设,完成天然林森林管护28.58万公顷、退耕还林2766公顷,荒山造林2866公顷,封山育林11599公顷,中幼林抚育12000公顷,低效林改造800公顷。

  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站点、青海湖裸鲤良种场、青海湖布哈河裸鲤增殖试验站、布哈河裸鲤放流站、高原白牦牛、浩门马2个品种保护场。

  第三节  加强环境综合治理

  全力保护好水资源环境。实施国家良好湖泊保护专项工程,严格控制好入湖水系的水质,控制青海湖流域水系上游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排放,限制青海湖流域水体周边农田的化肥施用量。开展重点水源地保护,对湟水河、八宝河、大通河流域的重点水源地实施保护,划定分类保护区,拆除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扩大和提高水源地林草植被的覆盖度,增强水源涵养能力,防止水源污染,提高饮用水质。开展以畜禽养殖场为重点的水资源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取缔污染水资源环境的畜禽养殖。

  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全省大气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制定《海北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火电、铁合金、煤炭采选等重点污染行业的脱硫脱硝,有效控制有色金属采选、电力、建材、集中供热等重点行业的工业粉尘、烟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继续实施城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对全州建筑工地、堆煤场和堆渣场实施重点监控,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二次扬尘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整治,力争到“十三五”末淘汰全州80%的黄标车;加快煤烟污染治理,按照天然气管道建设进度同步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进一步推广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技术,严禁自行焚烧。到2020年内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以上。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力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以新区建设、公园提升改造、景区绿化建设、街道景观绿化为重点,全面开展县城景观绿化,在门源县建设一批融生态、景观和休闲为一体的城市公园、小游园,扩大绿地面积,在有条件的地区修建人工景观湿地,全州人居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4.8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8.7%;建设重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大力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为载体,利用农村“四旁五地”等非规划林地,积极开展乡村绿化造林建设,构建乡村森林生态防护体系,完成门源县85个、祁连县22个、海晏县20个、刚察县12个村庄绿化;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大改水改厕力度,在全州所有行政村配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垃圾收集率达到65%;在农区和舍饲养殖区开展养殖粪肥的集中收集和处理,鼓励群众利用有机肥。开展绿色通道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两旁和河流两岸及水体绿化工作,实施祁连山生态廊道建设、青海湖湖滨景观廊道建设、重要路网节点景观化建设、四县道路绿化、大通河生态文化景观带建设、黑河源生态文化景观带建设、海晏县河流及库区绿化等一批生态工程。根据各园区不同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绿化树种,科学设计园区绿地配置模式,重点实施等四县工业集中区的绿化工程,形成布局合理、生态和谐,与城乡有机统一的园区绿化系统。

  第四节  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分地区分行业制定用水定额。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改造,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在门源县推广旱作农业和雨养农业技术;加强工业节水,大力推进火电、煤炭深加工、冶金、采(洗选)矿业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循环利用,推进水资源监控与用水计量管理;加强生活节水,进一步推广节水器具使用;逐步提高中水利用率,在门源县试点建立中水管网,实现分质供水,“十三五”末,全州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省下达指标以内,农业用水灌溉系数达到0.55,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下降控制在省定指标内。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定全州国土空间利用规划,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加快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从严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县城和重点镇边界,落实“三区四线”;严格用途管制,坚守耕地红线,建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和未利用土地开发、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国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废弃矿区土地复垦;加快实施新的城市规划相关技术标准,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严格控制用地定额;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管理办法,严格控制禁牧草地、封育林地经营性流转及农用地流转用途变更。“十三五”末,全州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40平方米以下。

  完成节能控制目标。完善适合海北州情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产能。在煤炭、采矿等重点排放企业中大力实施先治理后开采、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要求井田生产技术装备、资源回采率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严格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耗强度“双控”工作,严格落实省下达节能目标,加强用能监测和计量统计工作。推进能效水平对标活动,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支持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加快火电、铁合金、等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推进热电联产、余压余热利用。加强建筑和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工作,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新能源汽车,县城内公共交通普及电动汽车。推广能源合同管理,提高企业和公共机构能效管理水平,形成节能型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广普及节能型家用电器,城镇夜间照明和亮化采用太阳能供电设施。

  加大减排降碳力度。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排污企业监管,完成省控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严格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和排污总量,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加强对水功能区水量、污染物入河量的监测。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限期治理,监督实施清洁生产方案。以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为主,鼓励居民家庭使用太阳能锅炉、太阳能热水器、电灶、煤气等,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限制销售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散煤,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步伐。

  专栏5 环境污染治理重点项目

  国家良好湖泊保护专项工程:实施青海湖良好湖泊保护。

  农业区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在门源县建设土壤污染防治监测站点,对土壤污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已污染场地进行治理。

  城镇及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西海镇及较大乡镇人口密集地区饮用水源地评估、区划、保护。

  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实现平安尾气监测中心与门源县连源机动车检测中心在线监控联网;开展海北州重金属企业监管能力建设;建设黄藏寺与寺沟水质自动站、原国营二二一厂核设施退役放射性污染物填埋坑辐射安全自动监测和预警平台。

  畜禽养殖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在大中型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标准堆粪厂及尿液收集池。

  垃圾填埋场建设:累计建设重点乡镇11个垃圾填埋场。

  污水处理厂建设:建设门源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第五节  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大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配合省级部门对全州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逐步清晰界定全州国土空间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加快推进州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积极申报水流和湿地产权确权试点。

  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做好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和定期更新工作。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大通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促进水资源使用结构调整和优化配置。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加强矿产资源查明占用和消耗登记管理,加强矿业权准入管理,规范开采技术和环境准入条件,严格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收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监管;全面推行矿业权合同制管理;进一步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制度,执行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将征收范围扩大至河道采砂取石、荒坡取土采石企业。

  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执行新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等政策,积极推动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调整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逐步推行差别化排污政策,开展扬尘排污收费。推动建立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激励和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环境准入制度,加强环境总量准入管理,开展空间布局和总量控制符合性审查,强化规划环评,加大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结合行政职能改革,在县级层面,有序整合资源环境监管力量,创新环保执法方式,探索实行综合执法模式,加强部门联动和交叉执法、县域环境功能区划网格化管理。

  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支持和推动重点节能技术推广项目、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通过PPP等模式,积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和生态保护。推进以排污权许可管理为载体的污染源综合管理体系,建立以企事业单位为排污总量控制和规范化排污许可为主线的总量控制制度。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不断扩大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范围。

  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基于主体功能区定位,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体系。以县域为单位,探索编制按实物量核算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环境监察督查和生态文明绩效考核结果相结合,全面实施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第四章  优化发展格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坚持空间优化、区域协同、城乡统筹,解决生态保护和综合开发协调发展的问题,解决区域城乡发展差距大、新型城镇化水平较低、区域互动发展程度不高等问题,建立主体功能约束明显、有序自由流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加快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在全州主体功能区划和生态红线基础上,构建“一环、两屏、两核、三带、三区、四基地”的空间利用格局。即:打造支撑海北全域景区化的“梦幻海北生态旅游环线”;建设好国家祁连山南麓生态屏障和青海湖北岸湿地生态屏障;将西海镇打造成青海湖畔的新兴城市,将门源县打造成我省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新兴城市;构建毗邻“丝绸之路经济带”主通道的丝路经济发展带、青藏铁路经济发展带、祁连山及环湖周边重点城镇旅游经济带;建设天然草原有机畜牧业发展区、舍饲半舍饲畜牧业发展区、特色“菜篮子”种植养殖区;打造门源县生物制药及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祁连县矿产资源循环化利用产业基地、刚察县新能源产业基地、海晏县健康服务产业基地。

  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加快划定并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天然林、公益林和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探索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推进祁连“多规合一”和海晏“三规合一”试点工作,探索完善地区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创新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方法,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并推广至全州范围,形成切实可行的空间管制办法。

  第二节  优化全州区域分工布局

  海晏县:要保护好湟水河源头生态;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和红色旅游业,稳步发展生态畜牧业,积极打造中藏医健康产业,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省高原康复产业示范基地、创新产业孵化基地、文化旅游产品创意制作营销基地、高原特色体育产业基地;加快西海镇和三角城镇融合发展适时撤县建市。

  门源县:以冷凉高效种植业和有色金属、煤炭产业发展为重点,着力推进高效农区畜牧业、生态旅游业和生物医药、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打造全州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核心,确保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成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和全州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先行地区。

  刚察县:全力抓好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打造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以生态畜牧业、煤炭资源综合高效开发利用、光伏新能源产业为支撑,打造全省重要的新型煤产业基地、草地畜牧业生产基地,成为全州新型工业化的核心发展区。

  祁连县:以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为关键,建设好国家级黑河源湿地公园,建成全省水源综合涵养核心区;大力发展有机畜牧业、旅游业等生态经济,在保护生态前提下适度发展铁矿、有色金属、煤炭、蛇纹岩等矿产资源采选及综合利用,着力延伸产业链,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的绿色度和产业效益,成为全州绿色矿山建设的示范区和全省生态休闲旅游示范区。

  第三节  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形成城镇体系新布局。稳妥推进门源回族自治县规划、建设、管理向城市体制转变,适时撤县建市,以西海镇和浩门镇为核心,各县城镇、沿交通线重点城镇为节点,形成有重点、有层次、分工合理、大中小协调、符合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的“一带两轴双城多节点”的城镇发展格局,加快产城融合,促进农村牧区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推进海晏门源城市化进程,建设全省藏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一带两轴”,是指依托S302—G227—S304三条国省道,建设海北州的东北线城镇带;沿青海湖北岸,依托横穿海晏县和刚察县的G315国道,建设海北州的西线城镇轴;依托连通南北两条轴(带)的S204省道,形成城镇发展的次轴,“一带两轴”成为全州经济、人口的重要集聚带,带动全州发展的重要经济走廊。“双城”,推进西海镇和三角城镇一体化建设,把西海镇打造为区位优势明显,红色旅游民族旅游特色鲜明的全州政治、文化、贸易、旅游核心城市,高原生态型商贸旅游城市、青海湖畔的中心城市,全省健康产业重要聚集区、藏区城乡一体发展的先导地区;依托浩门镇现有发展基础,建成青海北部的新兴城镇,连接甘青两省的重要节点,现代农牧业生产基地,丝路清真食品输出地、国内外闻名旅游胜地,生态工业聚集地,现代物流服务的重要节点和商贸集散地。“多节点”,是指沿一带两轴串起、以九个特色城镇为主的多个小城镇(乡)。

  增强重点城镇承载能力。加快产业向重点城镇聚集。以强化城镇产业支撑、产城融合发展为手段,促进城镇化进程,探索向城镇集聚的发展新路径,实现传统城镇化向“五化”同步的新型城镇化转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家政、中介等新兴服务产业,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从而吸纳农牧区转移人口到城镇稳定就业。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加强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构建结构完善、密度合理、便捷通达的道路网络。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以全州九个特色城镇(乡)为主,以快速形成产业规模,形成生态型、商贸型、旅游型、加工型等不同类型的城镇化模式为目标,加快中小城镇建设,构建多元化城镇模式,推进基础设施向中心城镇和交通沿线小城镇延伸。加快现代生态居住区建设,合理布局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延伸到社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提高宜居水平。

  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加强城镇道路建设和改造,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动公共交通向重点镇、产业园区延伸。加强重点城镇供电、供排水、供气、集中供热、通信等公用设施建设。推进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重点城镇的棚户区和旧城改造,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宜居水平。

  提高城镇规划管理水平。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完成各县区城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强化城镇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发挥好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控制城镇开发强度,划定城镇建设边界和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止无序扩张。推广执行新型城市建设和规划规范标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城镇建设运营模式。推进城镇管理改革创新,推行州县两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综合执法,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强化社区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以居住证为依据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加快城投公司的重组改制,壮大城投公司、担保公司等融资平台实力,广泛采用PPP、等融资工具,扩大融资规模。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牧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强城镇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创新城镇管理体制机制。

  第四节  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修编完善县城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加强城镇规划与周边乡村规划在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衔接协调,科学编制村镇布局规划,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强化城乡基础设施连接、联网共享。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促进产业与城镇融合发展、城镇化与新农村协调建设,以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为目标,大力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完成高原美丽城镇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乡村小集镇和节点中心城镇建设,构建以城镇为中心、重点乡镇为支撑、新型农牧区为基础的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体系。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重点城镇把妥善安置农村牧区转移人口、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牧区转移劳动力培训,继续完善保障进城农牧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加快城镇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建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力争城镇化率达到55%以上。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建设用地市场。

  专栏6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健康保障:新建海北州制氧中心建设项目。

  管网建设:新建海北州地下管廊150公里。

  综合城建:新建海北州新型城市建设项目。

  重点城镇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对重点城镇、美丽城镇、新型城镇的水、电、路、排污、供热、绿化、亮化,节能改造等配套设施升级改造。

  重点城镇电网入地改造项目:建设州县所在地及重点城镇电网入地线路。

  城镇公共交通:海北州重点城镇公共交通建设项目。

  美丽乡村建设:续建海北州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州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园区配套:续建海北州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供电项目:续建重点城镇电网入地改造项目。

  环保项目:续建海北州环境治理工程。

  第五章  创新推动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特色产业

  充分重视创新在全州加快发展的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把引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基本途径,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中小企业主体,以创新为新动力推动全州特色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加快农牧业向高原特色现代农牧业转型,加快传统工业向新型工业转型,加快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不断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经济发展活力。

  第一节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培育壮大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建设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政府帮助建立企业和省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对接渠道,推动企业和研发机构的合作联盟;加强与省内研究机构的合作,力争在海北州共建2-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州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基地,以成熟引进技术推动产业链更新和社会投资。加大产业转型关键技术的研发,在特色生物资源利用、矿产资源深加工等重点领域加大创新研发力度,着力培育建设海北州生物园区生物资源开发利用高新研发技术中心和祁连县蛇纹岩深度开发利用技术研发中心,提高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科技水平。

  加强产业和创新集群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技术创新为基础,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在企业与企业、产业与产业之间的扩散为重点,加快完善和发展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创新集群和科技平台,努力提高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建设煤炭产业链和创新集群,重点以刚察煤炭产业园平台,以义盛选煤、百生选煤、华翔选煤等企业为龙头,加快煤炭洗选企业整合步伐,淘汰落后产能,建设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的高效煤炭洗选企业。二是建设采矿和矿产加工产业链和创新集群。重点依托祁连县野马嘴工业园区,以野马嘴工业园区和“飞地”为平台,以鸿福矿业和中祁矿业等为龙头,推进选矿、冶金和尾矿综合利用,把深加工作为矿业权审批的前置条件,实现矿产开发和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三是发展产略性新型产业链和创新集群。以刚察县泉吉乡扎苏合光伏园区和山东?海北生物园区为主要平台,加快发展新能源、新型材料、生物、节能环保等产业,努力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抢占市场竞争制高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成为引领和带动海北州转型发展的重要能源、材料、生物环保产业链和创新集群。四是建设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和创新集群。以龙头企业为主,以生鲜肉加工、休闲熟食、粮油加工等农副产品深加工为基础,构建以清真产品、粮油加工、酒、食品饮料生产为主,涵盖民族服装服饰和民族手工艺品生产的农牧特色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和创新集群。

  壮大企业集群。做大做强骨干企业。支持现有骨干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入股、合作、兼并和重组等方式,促进企业强强联合,推动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对兼并收购破产、停产、困难企业的,免缴房地产产权、矿业权和知识产权变更交易费。对实施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的企业,凡符合条件的,按照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对新建吸纳就业人数超、年交易额超一定规模的单个大型市场,财政资金安排上予以扶持。

  加快培育小微企业。积极申请省财政中小微企业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微型企业上数量、小型企业上规模,加快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强化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融资规模持续向小微企业倾斜;支持围绕农畜产品加工、生物产业、新材料等上下游配套产业,培育一批小微企业;降低科技项目申报准入门槛,鼓励小微企业申报政府相关项目。扶持现有科技型、成长型小微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加大地方财政及对口援建资金对科技事业投入,设置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加强研发创新能力建设,为全州农牧业生产、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中藏药产业、文化旅游业等产业领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科技创新项目,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着重在生态环保、生态畜牧业、中藏药材种植、农畜产品开发方面,引进新技术、新成果,加速成果转化,促进特色产业形成和特色产品优化升级。

  深入开展科技推广和科普宣传工作。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提高数量、优化结构,服务领域由农牧业向二、三产业延伸,服务区域由农牧区向各类企业、园区、专业合作社等延伸,服务对象由个人单项技术向团队集成服务延伸。加快科技场馆建设和科普师范乡镇创建,提高农牧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引导形成科学的生产方式。

  加快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涉企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和设计中心等研发机构。紧盯国际标准和前沿技术,在产业内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产品标准,推动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实现由区域品牌向全国品牌乃至世界级品牌的逐步提升,形成整体品牌效应,以此推动产业集群向创新型集群转变。

  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创业工程,努力建设一支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富有创新能力的人才队伍。构建以基础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专业人员交流和智力引进为主的人才资源开发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物和企业家,打造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产业工人队伍,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强科研与教育的有机结合,注重企业培养与国内外合作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培养体系,着力培养一批自主创新型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强化人才和智力支撑。制定并实施好对口支援人才规划,全方位、多形式、大力度地推进创新队伍建设。继续完善柔性引才机制,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使海北成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乐土。加大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力度,有计划、分层次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吸引国内外科研院所在海北设立研发机构,支持海北研发机构和人员广泛参与国内外科技联合攻关。

  第二节  加快发展高原现代农牧业

  优化农牧业发展区划。以提高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增加农牧民收入为目标,围绕天然草原有机畜牧业区、舍饲半舍饲畜牧业区、特色种植业区,以海晏、门源两个国家级示范区为带动,全面推广牦牛、藏羊优良品种,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农牧业、舍饲半舍饲养殖业,打造“绿色、生态、有机”产品品牌,扩大“组织化、专业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规模,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建成草畜联动循环农牧业示范基地、牲畜良种生产推广基地、畜产品加工转化示范基地、全省畜产品重要供给基地、全省优质地毯毛原料基地和全国生态畜牧业示范基地。天然草原有机畜牧业区。以刚察县、海晏县西部、祁连县海拔较高地区为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草原畜牧业生产条件。推广运用畜牧业科技,完善畜疫防治体系,努力提高牲畜生产性能和商品率,建成牲畜良种生产推广基地、全省畜产品重要供给基地和全国生态畜牧业示范基地。舍饲半舍饲畜牧业区。以农牧交错区和交通线附近的农业区为主,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农牧业、舍饲半舍饲养殖业,推进养殖小区和舍饲基地建设,扩大优质饲草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建设草业与养殖业藕合发展示范基地,推广“绿色、生态、有机”产品品牌,扩大“组织化、专业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规模,建设草业与养殖业藕合发展示范基地、畜产品加工转化示范基地和全省畜产品重要供给基地。特色种植业区。以门源县中东部6乡镇和沿湖地区为主,依托冷凉特色资源,重点发展有机优质青稞、油菜种植和草产业,建设青稞生产及制种基地、北方小油菜生产及制种基地和饲草料生产基地。

  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加快推进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和农牧业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进海北州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以提高养殖效率和水平、推动草畜平衡为重点,大力推进舍饲养殖,继续推行舍饲和半舍饲相结合的畜牧业发展方式,稳步扩大舍饲规模,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规划建设2-3个大型标准化养殖小区,鼓励牧民联户经营。发展特色养殖,加快牲畜出栏,推进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启动新一轮农牧区农牧民安居工程、有机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实施草食畜牧业建设、饲草料生产基地建设、生态畜牧业发展等工程。

  促进特色种植业发展。积极促进特色种植业发展,稳定“菜篮子”生产规模和油料作物生产规模,重点发展露地蔬菜、油菜、青稞产业,积极发展蕨蔴、藜麦、中藏药材等特色作物种植,形成双经济作物产业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现浅脑山地区退出种植粮食作物,加大种植饲草料种植面积。启动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按照“调整布局、完善设施”的思路,走“特色化、品牌化、优质化、高产化”之路,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着力提高供给能力,重点实施露地蔬菜生产基地、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等工程。

  加强农牧业设施建设。加强草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人工种草、贮草棚、青储窖、草原防火、免疫注射栏和水、电、路、房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快推进草原节水灌溉工程,加快“黑土滩”治理,有效推进毒杂草治理。 加快节水改造、加强基本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田间灌排、机耕路、农田林网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提高农牧业抗灾能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加大日光节能温室、高标准畜用暖棚、青贮窖等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扩大养殖规模,确保牧区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后全州畜产品产量稳中有增。推进万亩菜篮子基地建设。启动浩门流域土地综合治理工程。加强耕地保护,确保全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3万亩。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机具配套使用率和农机综合作业水平。加快建设农牧产品保鲜储藏和运输流通设施,提高农牧业设施现代化水平。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能力建设,推进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体系,构建新型农产品物流体系,提高配送能力,建设门源清真食品出口基地。

  提高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着力推进各种生产要素及企业的整合,支持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基地、家庭农牧场一体化发展。加快耕地和草地流转,壮大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培育龙头企业和龙头合作社,大力发展生态牧场和家庭牧场。积极创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有力推进农牧产品品牌建设,在巩固提升已有的油菜、大白毛等品牌的基础上,将门源县蜂产品打造为全国知名品牌;加快培育“海北藏系”名牌产品,带动特色农畜产品基地和龙头企业的壮大,促使主导产业的形成和提高附加值,打造3~5个在全国有知名度、有竞争优势的高原特色农畜产品品牌,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40%以上。以特色农牧业产业示范园区为重点,引导农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积极推广先进生产经营模式,大力推进订单农业,鼓励通过合同订单、股份合作等方式,强化企业与农牧民之间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企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的双赢目标。

  完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农牧业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在设施农牧业、生态畜牧业、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领域,强化先进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农业,逐步建立农牧业信息化平台、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农牧业专家诊断系统及有机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推进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快发展保鲜储藏、运销业,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农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专栏7 特色农牧业重点项目

  海北州万亩露地蔬菜种植项目:建设门源、祁连、海晏绿色蔬菜种植基地。

  海北州经济作物种植项目:推广种植蕨麻、玛卡、藜麦、中藏药等特色经济作物。

  海北州蔬菜大棚种植项目:建设四县冬暖式蔬菜种植大棚。

  草地保护与治理工程:实施退牧还草(全年禁牧)、治理退化草地、防治草地鼠虫害和防治毒杂草4项工程,共治理草地6075万亩。

  饲草基地建设工程:实施人工草地、贮草设施建设及速效有机肥料、农作物秸秆加工4项工程,生产饲草56.85万吨,承载牲畜86.53万羊单位。实施国家草牧业试验区项目,国家粮改饲项目。

  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围栏轮牧草地、牲畜棚圈、牛羊配方日粮加工设施等工程建设。

  良种工程建设:实施牦牛复壮、祁连白藏羊选育、肉羊杂交和乳肉兼用牛杂交4项工程。

  畜种畜群结构调整工程:随着选育改良工程、科学饲养与育肥工程实施,逐步提高高产牲畜和繁殖母畜比重,提高牲畜群体生产活力。

  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建设有机牛羊肉深加工厂和有机牦牛奶加工厂各1处,扩建浩门牛奶加工厂1处。

  技术服务建设:实施畜牧兽医、饲草生产与草地保护监测、农机技术、技术示范、科技培训、技术研发推广示范等服务工程建设,建服务点375处,现代生态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1处,培训培训管理干部、基层技术人员及企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牧民79449人次,实施技术研发推广示范项目10项。

  生产服务工程:建饲草生产与加工、牲畜选育与人工授精、速效有机肥生产、草地生态建设专业服务队82个。

  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工程:优化配置11.62万个农牧业劳动力至养殖业、种植业、运输业、商贸餐饮服务业、畜产品加工业、机械修理、草地看护、草地建设与畜牧生产服务业、生态旅游业、养鹿业及特色药材种植业等产业。实现转移就业2.3万人。

  农牧民生产组织体系建设:组建有机养殖、草地畜牧业、肉羊杂交生产、乳肉牛杂交生产和饲草生产育肥牛羊生产合作社29个。

  门源、海晏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

  第三节  推动新型工业化

  推动工业集聚发展。按照“产业园区化、产品多元化”的要求,统筹考虑环境容量、资源供给、市场需求等因素,以集约利用土地、优化总体布局、突出区域特色为导向,加快企业技术进步,促进生产方式向绿色低碳循环转变,打造“两带、四区、多点”的工业布局结构,全力构筑多点支撑、多元带动的现代产业格局。两带:沿祁连山生态工业带,沿祁连山中段区域横向分布,覆盖门源县和祁连县。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生物产业、新材料、采矿及矿产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环湖生态工业带,环青海湖区域呈弧状分布,覆盖海晏县和刚察县,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文化旅游产品加工业、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四区:门源县生态工业集中发展区,依托丰富的生物资源,重点发展以粮油、肉制品、乳制品为主的农畜产品加工业,以生物医药、绿色农用生物产品、生物环保为主的生物产业,以现代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祁连县生态工业集中发展区,发挥祁连县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和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发展肉制品、乳制品、食用菌为主的农畜产品加工业,新材料产业,以建设绿色矿山为目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创新型产业聚群,以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海晏生态工业集中发展区,根据产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重点发展以清真牛羊屠宰和分割、清真牛羊肉精深加工为主的农畜产品加工业,以健康产业、特色旅游纪念品加工、民族用品加工为主的健康文化旅游产品加工业,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以热电联产、煤炭洗选等新能源产业,以现代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刚察县生态工业集中发展区,重点发展以清真牛羊屠宰和分割、清真牛羊肉精深加工和菜籽油加工为主的农畜产品加工业,以特色旅游纪念品加工、民族特许用品加工、民族服装服饰生产加工为主的文化旅游产品加工业,以热电联产、煤炭洗选与物流、光伏发电为主的能源产业。多点:“多点”即位于四区内的10个专业型产业园区,分别为位于门源县生态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山东海北生物工业园区;位于祁连县生态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冰沟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园、野马嘴工业园;位于海晏红河湾生态工业集中发展区的红河湾综合产业园、大沟冶金园、金滩畜产品产业园和海晏现代绿色文化产业园;位于刚察县生态工业集中发展区的热水煤炭物流产业园、刚察畜产品加工产业园、泉吉扎苏合光伏产业园、刚察文化产业园。

  专栏8 工业发展布局

  优先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发挥农牧资源优势,开发建设油菜籽、蜂产品、高原特色牛羊肉精深加工等绿色生态农畜产品、乳制品开发、牛羊毛制品等项目,全面提升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实现农畜产品加工业向生态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首先,继续巩固提升清真肉制品和粮油加工两大优势产业,依托现有清真肉制品龙头企业,围绕生鲜肉、休闲熟食品两大领域,重点建设大型牛羊定点屠宰和肉制品加工厂(场),积极开发以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风干肉制品、火腿等为主的休闲熟食品,打造清真肉制品知名品牌。同时,加快粮油加工现代化进程,重点支持现有粮油公司菜籽油精深加工项目、“门源菜籽油”品牌建设,创立海北州菜籽油加工产业技术创新创业联盟,推动粮油精深加工发展。引进青稞加工企业,推动青稞产品由餐桌主食向医药、保健等多元化领域发展。其次,引进和培育饮料及酒类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开发矿泉水资源,开发不同层次的“祁连山冰泉”天然矿泉水产品、专用矿泉水系列产品。加强以沙棘汁、速溶青稞片、麦绿素饮料、营养青稞保健酒、青稞醋饮等高档饮料产品等新产品的研制开发。第三,积极推进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以祁连野生黄菇加工为重点,积极推广低温干燥、脱水保鲜、速冻冷藏、盐渍制罐等技术,生产包装精美、款式新颖的野生黄菇产品;加快推进蕨麻人工种植研发及深加工项目建设;依托祁连半野生鹿资源,引进大型知名企业,开发鹿茸口服液、茸血酒、鹿胎素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快形成产业规模。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按照“在发展中升级”的总要求,努力化解过剩产能,强化工业节能降耗,引导传统产业把着力点放在促进延伸产业链、转化增值以及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加快全州煤炭采选加工、冶金、火电等传统工业项目的升级改造和产业链延伸,实现煤炭安全绿色开发、清洁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行煤炭技术改造和安全绿色化开采,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快高效洗选和副产品综合利用。以刚察煤炭产业园和大沟冶金园为平台,加快煤炭洗选企业整合步伐,尽快实现洗煤产业稳定复苏,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建材企业利用剩余的煤矸石、粉煤灰等加工新型环保建材。加快发展清洁高效煤电。以海晏县西海镇和刚察县热水为重点区域,积极引进大型热电项目,扩大煤电产能,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利用水平,打造海北煤电产业升级版。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推进矿产加工业优化升级。以祁连县野马嘴工业园区和“飞地”为平台,加快矿产开采企业整合力度,推进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重点实施铜硫矿、蛇纹岩和宝玉石矿等大宗矿产开发项目,加快蛇纹岩加工利用技术开发,尽快形成祁连蛇纹岩开发的产业体系。逐步开展铜、锌、锰冶炼项目,推进选矿、冶金和尾矿综合利用,支持上游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尾矿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支持商业性探矿,探明资源储量,建立海北州矿产资源战略储备。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以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为目标,以园区为平台,加快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大力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的产业化发展,稳定和优化发展水电,推动地热资源的有序开发。重点开展祁连、门源等地热资源勘查工作,实施刚察县光伏园区三期建设项目和普及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建设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太阳能采暖工程,实施祁连、海晏县风能资源开发项目、祁连海浪沙浪水电站开发项目等一批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项目,逐步提高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着力发展新材料产业。以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化工材料以及建筑材料为主攻方向,加快打造新型材料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大力开发铝镁基新材料、镁镍硅基新材料,提升发展硅材料。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推进年产20万吨改性沥青项目、年产4万吨高效自愈型预养护沥青、沥青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等项目建设,不断开发适应强紫外线、严寒、高海拔地区的高等级公路沥青产品,争取建成西部地区一流的沥青研发和检测中心。推进产研结合,开发推广利用秸秆、柴草制作复合木材技术。 发展壮大高原生物产业。重点开发羊胎素、鹿胎素、凝血酶原和纤维蛋白原等产品为主的生物医疗、生物制造业,实现生物产业的规模化生产和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着力推进依托动物性资源为主的新型原料药及依托虫草、金银花、雪莲、红景天等珍稀药用植物的藏药等创新药物品种开发,不断扩大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积极引进先进的生物有机肥生产流水线,重点推进具有固氮、溶磷、解钾、抗病等多重功效的生物肥料和绿色环保型的植物源农药等新型高效生物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同时,大力推广生物技术在采煤土地复垦、环境保护、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应用,通过生物体机能进行大规模物质加工与物质转化,开发生物环保产品。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大力提高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节能产品、节能服务产业、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环保产品和环保服务发展水平,加快节能环保关键材料以及重要设备和产品在工业、农牧业、服务业以及居民生活和领域的应用。

  专栏9 工业重点建设项目

  海北州创新创业园建设项目:主要在四县建设创业孵化园、文化创意产业园、3D打印中心。

  海北州煤炭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祁连2个30万吨的三岔1号和2号(30万吨)的煤炭资源开发。

  海北州江仓能源选煤厂建设项目:年产680万吨洗煤及2*30兆瓦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及配套设施。

  海北州江仓井田建设项目:新建江仓90万吨矿井。

  海北州生物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南区主干道6036米、次干道3958米,建设车行道、人行道、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配套设施;敷设南区供水管网总长度19公里;建设北区南区通电输电线总长度29600米,变电站1个,变压器8台,供热接入浩门镇集中供热系统,铺设热力管线50公里;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建设环卫工程和污水处理厂1座。

  海北州生物园区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建设农畜产品加工类和生物医药类产业发展项目50项。

  海北州铁矿开采及延伸项目:铁矿开采、选厂及球团加工。

  第四节  全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生态旅游业提质升级发展。深入推进海北生态旅游“景区全域化”和“旅游全域化”,重点打造高原旅游生态旅游示范区和红色旅游目的地。以梦幻海北品牌为引领,实现生态旅游业的提质升级,创建金银滩-原子城和祁连风光5A级旅游景区。进一步完善旅游通道建设和旅游服务设施,提升旅游景区接待和服务能力;依托文化资源,着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景区,推动旅游业与文化、农牧、体育、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培育文化旅游、观光旅游、休闲旅游、乡村旅游、民族体育旅游等新兴旅游业态;围绕祁连山风光旅游经济带和国道315旅游服务经济带,结合九个特色城镇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精品旅游景点和景区板块,支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旅游演艺精品和旅游商品;加快推进金银滩-原子城等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祁连风光景区旅游设施、青海湖人文生态博物馆、湟水源湿地公园、西海郡遗址公园、岗什卡雪峰等重点项目建设;依托重大节庆活动和各地特色资源,大力开发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形成“一县一景一品”发展格局。深入推进旅游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改造提升传统商业,调整优化商业布局和业态结构,鼓励支持和积极引进特色百货、知名连锁店、专业专卖店、品牌旗舰店、体验店,推动零售业提升发展;改造提升现有各类农贸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建成一批结构合理、竞争有序、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新型农贸市场;推动重点城镇、重要节点、农牧区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支持主要旅游城镇建设特色美食街和美食广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上商场等经营模式,推动商品批发、特色商品网上交易,积极推广农(牧)超对接,推进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继续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放心肉”工程、“药品物流配送”、“放心粮油” 等工程,支持重点流通企业向农牧区延伸经营网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企业,支持中小商贸企业专业化、特色化经营。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范围,逐步健全州、县、乡三级联动服务体系。重点发展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物流、保税物流、冷链物流及特色产品物流等领域。加快完善全州物流网络体系,深入推进省级、州级物流节点城镇建设,建设西海镇、浩门镇为省级物流节点城镇和八宝镇、沙柳河镇、三角城镇为州级物流节点城镇。规划建设省级物流园区,在重要交通节点、工业园区、大型农贸市场等地建设一批物流仓储设施。进一步完善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强化与城市道路、交通枢纽的衔接。大力推进公铁联运、空地联运等多式联运设施建设,提升物流体系综合能力。积极培育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示范企业,引导物流企业延伸物流服务范围和领域,推动物流业与其他产业互动、融合、协同发展。以第三方物流为重点,积极吸引国内外物流企业,引导企业采用现代物流管理理念和技术装备,提升服务能力。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建立网上批发和分销平台,鼓励电子商务交易服务、支撑服务、衍生服务企业优先发展。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推动网络购物、社区电子商务体验、特色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应用。依托青海朝阳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海北电子商务馆,健全电子商务信用和安全服务,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积极开展网络营销。重点加快建设产供销一体的农畜产品网上营销平台、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向农牧区延伸业务,支持农牧产品产销大户、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促进农产品网上交易。鼓励生产和流通企业自建或依托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拓展境外市场。

  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根据海北州人口老龄化、高原疾病的普遍化、健康消费增加等需求,结合公立医院、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医保制度完善,系统推进健康产业制度和服务硬件设施建设。加大康复产业基地建设。高起点谋划建设以高原病防治康复为重点,集养老、医疗、教学、科研、体检、康复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性健康服务中心。加强科研合作,强化信息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寻求搭建康复机构与省内外科研、医疗单位协作平台,建设和推广面向城乡居民的康复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康复机构和医疗卫生、养老机构、社区、家政以及医疗护理机构协同信息服务。不断扩展和延伸康复产业新型业态和产业链。大力发展医疗服务、中医保健、健康咨询、健康旅游、健康保险等健康产业。突出融合导向,将健康服务业融入到高原生态旅游、电子商务、养老服务、生态农业等产业发展中,全面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依托大型赛事和节庆活动,广泛开展全面健身运动,引导体育健身消费。鼓励发展健身培训、自行车旅游、民族体育旅游等服务业态。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与康复医院建设同步进行。通过开办专业培训班、与省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医科大学建立合作关系进行代培的方式,解决一般康复人员和功能科室业务骨干人员短缺问题。同时,加强与省高心所、藏医院等专科医院的合作,通过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解决紧缺专业人才的补充。

  逐步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成果转化、地质勘查业、试验服务业、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和工程咨询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以高原现代生态畜牧示范区、山东海北生物产业园等工业园区为依托,培育建设小微企业孵化器,加快推进科技试验示范区建设,支持有机食品、煤炭深加工、新材料等规上企业鼓励建设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支持海北生物园区试点建设标准化厂房。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着重推动农牧业、煤炭深加工、冶金及有色金属、新能源、生物制药等优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服务和推广应用。增强金融服务能力,有序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海北设立分支机构,提高金融网点和服务覆盖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高原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和保障力度。深入推进海北州深化农村金融服务体制综合改革。依法规范农村信用环境,积极推进农信社改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发展和完善保险市场,重点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和责任保险等险种。进一步推动“三农”保险,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专栏10 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

  梦幻海北旅游带景区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祁连山南麓、青海湖北岸旅游综合带开发、包括仙米国家森林公园、东海大峡谷景区,百里油菜花海、岗什卡雪峰、峨堡古丝绸之路、祁连东方瑞士、黑河大峡谷、阿咪东索、八一冰川、达玉民俗村、金银滩水(冰)上乐园、昆仑圣地年钦夏格日山等景点连片成带综合开发及景区道路、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海北州文化旅游产业园:整合原子城(5A级景区)、生态博物馆、藏家风情园和马背民族互动营、王洛宾音乐艺术与金银滩草原文化,集聚提升文化旅游效益,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

  海北州市场体系建设工程:建设海北四县综合商贸体、平价超市、农畜产品、日用品、消费品仓储中心、冷链设施建设,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海北州物流产业项目:建设省级物流园区,各县新建物流园区,主要建设主体仓库、物流交易中心、装卸平台及配套设施。

  海晏县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在海晏县新建康复中心1处。

  门源县社会福利中心;在门源县新建光荣院敬老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福利院。

  第六章  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发展支撑保障能力

  抢抓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支持西部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的机遇,立足于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科学布局、统筹规划,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资源能源项目,加快构建整体提升、功能配套、持续有力的要素保障体系,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节  增强综合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交通主通道建设。围绕中西部地区连接东部出海通道、与中亚互通互联的国际通道建设,加快构建承东启西、沟通丝路的综合运输大通道格局。统筹铁路、公路、航空等运输方式,完善“两横一纵”交通主通道,着力构建区域综合运输体系。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国家铁路、国道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加密、联通、对接、扩容,重点推进公路主通道联网扩能工程,提升通行能力,尽快实现县县通高速。建成祁连机场。尽快建成快速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主通道——河西走廊的各条通道,提升与西宁、海东、海西的通达与运输能力。建立便捷通达西宁、德令哈、兰州、张掖、嘉峪关等周边城市的快速交通圈。

  州域内交通网络。加强与国家公路、铁路网络的互联互通,加快省道、专支线铁路及主通道联络线建设,规划建设祁连铁路。优化铁路站点布局,有序推进站场改造和铁路周边配套设施建设,整治铁路周边环境。规划建设金银滩、刚察、门源三个通用机场。提高县际及通县公路的技术等级和通行能力,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不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大力推进运输服务提升工程,加快公路运输站场建设,实现县县有二级以上汽车客货站场。规划建设环湖、门源旅游自行车专道,推进旅游和产业园区道路建设。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提高综合运输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交通驿站建设。

  乡村道路。加快县以下乡村道路建设与提升改造,有序推进重点乡镇交管站(客货站场)建设,实现乡村道路通畅率95%以上。积极推进行政村村道提升改造工程。

  专栏11 交通建设重点项目

  铁路:新建海晏、刚察火车站迁移及改线项目,海北州门源-祁连-刚察-海晏旅游环线。青藏铁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公路:新建GO611张掖至汶川高速扁都口(甘青界)至门源(克图)段,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省界)至西海段,G315湟源-海晏-刚察-天峻段,西宁至德令哈高速公路,西宁至武威高速公路,G227张掖至孟连段,岗子口至默勒,祁连山南麓-哈拉湖-西海镇旅游专用大环线;海北州自行车专用车道工程。推进服务区建设。续建G213策克磨憨公路祁连县城叉路口至大通河段,州县一级公路建设项目,州县连接线二级公路建设项目。

  航运码头:新建重点旅游景区码头建设项目;青海湖旅游航运项目。

  乡村道路:新建海北州乡村桥梁工程,改建县乡道改造。续建海北州通乡公路建设项目,全州通村油路建设项目,行政村村道提升改造项目。

  机场:建成祁连机场;规划建设金银滩、刚察、门源3个通用机场。

  第二节  增强水利保障能力

  城乡节水供水。着力解决工程性和资源性缺水问题,加快推进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利发展、惠民生”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构建科学高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提升水利保障能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加大城镇供水管网节水改造,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提高城镇用水效率;开展非常规水源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建设浩门水库,推进沙柳河水库的前期工作。

  农牧区水利。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综合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工程措施,并建立健全工程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和运行管护体系。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0%,水质达标率较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结合高标准农田和油菜、青稞、饲草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西北地区节水增效高效节水灌溉发展项目,大力推广和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促进传统灌溉方式的转变。以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为目标,着力加强人工饲草料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稳步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实现草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在光热水土资源较好的区域,采用引水渠道、低压管道输水等灌溉方式,加快人工饲草料地建设,建设甘子河乡哈登木尕海村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工程等饲草料地灌溉项目和草原节水示范工程。对农村小水电实施增效扩容改造。

  防洪抗旱减灾。针对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快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重点城镇、中小河流等防洪工程和受旱县(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构建完备的防洪减灾体系。加快推进重要支流治理。优先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开展重点城镇以及人口密集居住区的防洪工程建设,基本完成有重点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综合治理任务。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河道整治。开展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直接威胁城镇、集中居民点或重要设施安全的山洪沟治理。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保障城镇供水和农业灌溉用水需求。

  水利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水利信息化基础建设,推进重点地区信息化建设步伐,强化信息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坚持建管并重,着力提升水利信息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完善水利信息综合采集和工程监控体系,加强重要控制断面、重要水功能区、重点排污口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水量水质监测设施和应急监测设施建设。建设覆盖防汛抗旱减灾预案、预警与应急响应、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各个环节的防汛减灾管理智能系统,实现防汛抗旱信息化管理;健全山洪灾害预警系统,提高山洪灾害预警能力。

  专栏12 水利建设重点项目

  城乡节水供水。节水型社会建设,包括制度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能力建设三项。建设浩门水库,推进沙柳河水库的前期工作。重点城镇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的供水保障项目。共23个项目。

  农牧区水利。1.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全州农牧区人畜饮水管道维修、水源改造及水工建筑物改造维修,共118个项目。2.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全州老化失修水渠建设项目,海北州基本农田及林区灌溉建设项目。浩门河流域40万亩土地复垦水利配套项目等。共73个。3.牧区水利。建设人工饲草料地,新增饲草料地灌溉面积1.5万亩。建设草原节水灌溉示范工程。4.农村小水电。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扩建雪龙滩电站及其他2个电站配套项目。

  防洪抗旱减灾。1. 防洪和河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海北州重点河道防洪工程,中小河流及沟道治理工程。共104个。2.山洪灾害防治。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山洪沟2条,总治理长度7.2km.3.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保障乡镇供水和农业灌溉用水需求。

  水利信息化建设。1.水利信息监测体系。新建水文站1处,地下水监测7眼、排污口监测2处等。2.水利信息化管理。完善水利信息网、数据中心、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健全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水土保持监测信息系统、水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农村供水管理信息系统等。

  第三节  增强能源保障能力

  完善能源供应体系。稳步推进电力、煤炭、天然气等常规能源项目建设,稳定煤炭供应体系。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稳步发展并网光伏电站,在城镇适度推广分布式光伏电站,启动风力发电项目,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清洁环保、安全高效的能源供应体系。以城乡配网升级改造为重点,继续加大投入,优化电网结构,保障区域内电力需求。建设骨干电源项目,保障电力供给。加快西宁—门源—八宝330KV电网建设,谋划建设热水330KV输电线路及新能源基地风光水电输电线路,有序推进黑河流域水电开发,建成黄臧寺水电站,提高区域电力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保障水平。加快全州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步伐,推进连接区外的天然气管道工程,加强区域内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重点城镇和园区气化步伐。

  加强农村能源建设。以整线、整村改造方式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电气化县建设,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用电保障水平。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稳步扩大小水电覆盖范围。开展户用太阳能发电试点示范,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太阳能采暖房和太阳能路灯。推进规模化沼气池利用,积极推广节能省材节煤灶,稳步提高农村牧区光伏扶贫和到户光伏电源的普及率和利用率,不断加强技术服务。

  专栏13 “十三五”能源建设重点项目

  煤炭:煤矿技改项目,煤炭、有色金属资源勘探工作。

  石油天然气:海北州通县输气管道建设。

  电力建设:海北州黑河流域水电开发项目,海北州祁连海浪沙浪水电站开发项目。骨干输电电网建设,祁连、刚察、海晏县风光水电输电线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新能源:海北州新能源开发项目。

  农村能源:农村电网改造、太阳能利用及小水电代燃料工程。

  第四节  增强信息保障能力

  推动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抓好“三网融合”试点,加快建设“宽带海北”、“数字海北”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实现信息产业扩能升级、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扩大信息消费规模,强化电子政务工作,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重点打造集基础设施、系统平台、云应用平台、增值服务、配套端产品五个产业链为一体的云计算数据中心。树立互联网思维,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应用,推动信息化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同步发展,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水平。

  加快现代通信网络建设。重点建设城乡宽带网络、无线通信、新一代互联网、微波通信、卫星通信等综合信息基础设施,新建(共享)站点,推进4G网络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安全快捷的高速信息网络。消除自然村、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通信盲区,加速实现无线通信信号全覆盖。积极推进城乡光纤扩容提速,推动光纤进社区、到乡镇、通行政村。统筹西海、门源建设光网城市、智慧城市。到2020年,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50Mbps和12Mbps,城镇有线电视网络用户覆盖率达到96%,实现千兆入楼、百兆入户,光纤入户覆盖所有城镇家庭,3G/4G网络全面覆盖重点城镇和热点区域。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5%。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和3G/4G普及率赶上全国平均水平。

  提高信息化服务和消费水平。建设完善州县乡(镇)三级电子政务平台,推动重要业务系统建设与应用,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拓展文化教育、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等领域信息应用范围,提升社会信息化服务水平。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生产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经营管理网络化,加快推进物联网发展与应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建设,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信息化普及水平,建设农村牧区综合性和专业性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完善农村牧区信息服务体系。信息消费额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达到4.3亿元,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年均增长30%。

  专栏14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通信及信息化:新建海北州信息化应用设施建设项目,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新建共享站点。建设州级云计算数据中心。

  信息化应用设施建设项目:建立统一门户网站,推动城市群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社会治安等公共管理系统互联,构建城市群信息高速公路和资源共享平台。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扩大网络覆盖面,完善网络功能,提升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交通、物流、生态环保、医疗、城市管理、公共安全、工业、农业等领域物联网研发及应用示范。

  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州、县、乡的电子政务内外网,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基层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完善乡级基础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站,信息服务站行政村覆盖率100%。

  农牧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州、县、乡信息服务设施251处(个);物流服务工程建设:建设活畜、农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28处。

  第五节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增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紧急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应对措施更加精细、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更加突出的州、县、乡三级防灾减灾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避险避难场所建设。结合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托现有的学校、医院、广场等的分布条件,设立必要的城镇疏散场地和避险避难场所,完善应急标志和通道及避险避难场所的应急供水、供电、排污、环卫、医疗救助等基本设施和应急消防、物资储备、指挥管理设施等一般设施的配备,为居民提供灾害发生时能够紧急疏散、临时安置和生活的安全场所。

  加强应急救助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助平台体系建设,完善州、县两级应急救助指挥中心建设、硬件基础支撑平台建设、软件及应用软件、数据共享与交换基础支撑平台建设以及移动应急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灾支撑系统,提高应急救灾指挥和救助能力,确保灾害发生时信息渠道畅通、救灾援助工作迅速有效展开。依托州县公安消防队伍,形成以各地方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的区域救灾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和完善装备水平,充实救援救助力量,提升紧急救援救助能力。

  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和科普教育。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安全避险技能,将防灾减灾纳入中小学教育,促进防灾减灾宣传和科普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形成全民参与、全社会关心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专栏15 防灾减灾建设重点项目

  避险避难场所建设: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救生避险设备。

  县城应急通道建设项目:建设门源、刚察、祁连、海晏四县县城应急避难场所周边及主城区应急疏散通道。

  重点城镇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泥石流治理。

  应急管理平台建设:建设地级市州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平台,主要建设应急指挥和管理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应急指挥和管理设备;建设县(市)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平台,主要建设应急指挥和管理业务用房3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应急指挥和管理设备。

  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依托现有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业务系统,建设地级市州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分中心、县级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分中心,实现灾害预警信息覆盖到每个乡镇。

  海北州防灾减灾战勤保障站业务用房建设:建设业务用房并配备各类战勤保障车辆。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设备配置:主要配置州兼职救援队缺配应急救援设备。

  第七章  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着力增强地区软实力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名州。

  第一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定文化自信,增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精神动力。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群众,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加强围护祖国统一,构筑各族群众共有精神家园。围绕海北精神高地建设,注重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发挥和新的先进典型的培育,大力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和具有丰富内涵的青海精神。建成西海镇、哈勒景2处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面开展“五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社会诚信建设,破除落后观念和封闭意识,树立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倡导全民阅读,倡导文明新风尚,不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培育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网络阵地建设,深入挖掘和推广先进典型,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时代新风。

  第二节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乡村文化站(室)、农(牧)家书屋、文化进村入户、州县数字图书馆、公共图书馆设备装备工程、寺庙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促进高原体育事业发展。加强海北州公共体育设施和民族特色体育场所建设,积极发展高原训练等体育项目,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青海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举办区域性全民体育活动,选拔体育人才,促进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

  扩大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服务。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新闻网络、图书音像、出版印刷、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译制能力建设,加强新闻出版物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扩大覆盖面,提高覆盖质量;继续实施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村村响工程;大力发展州、县两级数字影院建设和农村牧区数字电影放映工程。

  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海北州发展。完善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健全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引进、吸收和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加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改善农牧业科技创新条件,深化乡镇农牧业科技服务机构改革,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提高科技推广水平。加快培养农牧业科技人才,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等。

  第三节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培育民族文化产业。加强自然、文化遗产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鼓励民族民间特色文化产品的创作、设计和研发,深入挖掘海北州民族、地域、自然文化资源,突出民族文化内涵,推进文化产品创作,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水平,加快推动县级文创产业园区发展。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融合发展,重点打造刚察藏文化创意产业园、沙柳河湟鱼文化产业园、祁连玉文化产业园、门源高原生态文化体验区、海晏哈勒景马背民族文化体验园、海晏中小企业创业园、昆仑青鸟文化创意园、“中国原子城”红色文化产业园等一批文化创意精品和文创产业示范区。大力推动音乐艺术旅游节、文化活动周、美食文化节、油菜花节等节庆活动,提升海北品牌知名度。

  积极发展旅游产品制造业。发展壮大旅游产品制造业规模,形成“小商品、大产业”,“小工艺、大特色”的发展格局,实现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联动发展。加快民族手工艺品发展。在刚察县文化产业园和海晏现代绿色文化产业园等建设手工艺品生产基地,推进民族手工艺品制作工坊建设,重点发展民族工艺制作、动物标本制作、民族乐器以及藏传佛教文化的寺庙油画和雕刻艺术品。扩大家纺产品生产规模。加强引进培育,支持当地企业与发达地区家纺企业合作,挖掘民族服装服饰文化,研发新产品,增加产品类别,扩大产品生产规模,打造海北民族文化产业品牌,确立海北在青海省民族服装服饰市场的重要地位。提高玉石加工水平。重点支持祁连玉玉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通过在沿海发达地区设立玉石加工研发机构或委托加工等方式,加快玉石雕刻新工艺的运用和推广,不断提高祁连玉工艺品的加工水平。

  专栏16 文化建设重点项目

  科技重点项目:重点围绕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等内容,加大对农牧民科技培训力度,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科学素质;重点围绕高原特色农业、生态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及科技信息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重大科技专题进行攻关和支持。

  基层文化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州县乡村文化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级“两馆”(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工程。

  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完善西海镇、哈勒景2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施建设,丰富爱国主义教育体验内容。

  文化产业园建设:着力打造刚察县文化产业园、海晏现代绿色文化产业园等8个文化产业集聚区,配套完善服务设施,加强文化企业集聚。

  地方文化影视作品制作:制作并公开发行宣扬以全州自然风景、民族民俗、红色历史等题材为主的影视剧作品和平面广告作品。

    第八章  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第一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清政府与市场边界,依法设定权利、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利,着力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一是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改善经济调节,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行政府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提高政府效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

  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和程序。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政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二节  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

  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增加“三农”支出,优先保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加快建立利益补偿机制。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和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和激励约束。抓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大工程。支持饲草料基地的品种改良、水利建设、鼠虫害和毒草防治。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稳定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健全经费保障、绩效考核激励机制。采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范围。

  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稳定大中型商业银行的县域网点,扩展乡镇服务网络,根据自身业务结构和特点,建立适应“三农”需要的专门机构和独立运营机制。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

  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加强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的党建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实现村民自治制度化和规范化。创新基层管理服务,健全农村基层管理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的关爱和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安定。

  第三节  推进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积极稳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现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效办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占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的比例。在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全面落实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进一步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实施煤炭资源税费改革,推进资源税费改革,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大力推动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制定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实施方案。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推出巨灾保险,推动信用保证保险领域产品创新。适时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第四节  融入“一带一路”发展

  准确把握全州发展定位。海北州紧邻“丝绸之路经济带”主通道河西走廊,东接兰州西安,南倚西宁青藏高原腹地,西连海西酒泉新疆,北靠河西走廊,在全省融入“一带一路”发展中占有独特的优势地位。积极发挥地域优势,将全州打造为青藏高原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主要通道和重要支撑点;现代生态农牧业和新型产业的重要基地,清真食品的重要出口基地;现代物流产业的支撑和后备基地,区域性流通节点城市;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高原特色旅游胜地。

  着力打造对外交通平台。紧抓国家和省上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的重大契机,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民航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构建完善立体交通网络,推进国道高速化和省道高等级化,规划建设区内高速公路,协同推进张掖至汶川、加定至西海高速建设;规划建设西海镇-天峻-哈拉湖-八一冰川-祁连-岗什卡-青石嘴-西海环形旅游公路建设。推进青藏铁路扩能改造及站场改造建设,规划建设西宁至张掖铁路复线,规划建设祁连铁路,开通海北旅游专列。如期建成祁连机场,推进通用航空发展。依据全省城市建设规划,加快门源城市化进程,扎实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省级物流园区,将门源打造成为丝绸之路上的区域性流通节点城市。

  建设出口产品基地。瞄准中西亚市场,充分利用油料、青稞、藏羊、牦牛肉等高原特色农牧产品的要素优势,建好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推动园区规模化扩张,提高加工水平。加快推进品牌建设,促进农畜产品上档升级。制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清真食品、特色农牧产品、有机绿色食品等特色产品出口。依托优势资源,加快开发利用,不断延伸新型产业链条,力争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生态产业基地。

  推进商品交流集散中心建设。统筹丝路节点城镇建设,提升商品集散、交换能力。以热水、哈尔盖、三角城、青石嘴、东川、峨堡等重要物流节点建设为出发点,支持和引导内地大型物流企业到海北投资兴业,促进本地物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升级改造。不断加大农村牧区市场体系、加大农畜产品骨干流通网络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仓储中心以及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物流信息平台的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形成覆盖全州的物流体系,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商品交流集散中心。

  打造世界级高原特色旅游胜地。依托海北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和壮丽的自然景观,把海北旅游发展战略纳入到国家旅游总体发展战略中,加强全域景区示范州建设,积极推进全域旅游。积极争取国家旅游发展基金支持,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发挥对口支援省(市)大型国有骨干旅游企业的积极作用,推动海北生态旅游大地区建设。大力宣传“梦幻海北”旅游品牌,充分发挥人文地理优势,将海北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世界级高原旅游胜地。

  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立足全州资源特点和产业基础,紧紧围绕延长产业链条,以市场为导向,以清洁循环低碳为重点,依托东部的资金、技术、人才优势,着力承接和引进一批补链产业,进一步完善全州产业体系。策划生产面向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的终端产品。围绕承接产业转移,适时规划建设省、州级对外开发经济合作区,配合全省对外战略,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新型产业支点。

  第五节  提升对口支援水平

  继续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思路,做好对口支援和东西协作工作。一是互动发展,合作共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对口支援合作从单方受益为主向双方共赢的转变,构建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二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抓住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新机遇,开拓工作新思路,探索协作新模式,完善利益共享新机制,增强对口支援合作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三是保障民生,基层为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对口支援合作的重要内容,在资源配置上向农村牧区倾斜,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四是制定“十三五”对口支援规划,出台实施意见。五是深化重点内容,发挥山东省名校、名院、名所、名企优势,深化教育、卫生、科技领域合作,做实人才培训工作;发挥海北州旅游、矿产资源、畜牧产业优势,深化产业领域合作。六是把好对口支援的各项原则,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把握平衡,做好各项工作。七是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实化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八是搭建、完善对口支援合作平台,出台具体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全方位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第九章  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整体稳定脱贫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九次全会和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提前实现整体脱贫攻坚战,到2019年实现全州所有贫困村退出、2.3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实现消灭贫困的目标。

  第一节  精准实施脱贫攻坚行动

  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本着“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原则,扶持贫困村重点建立特色作物种植基地、生态牧场、乡村旅游景点等特色产业,扶持贫困群众重点种植覆膜土豆、藜麦、蕨麻等高收益经济作物,发展家庭牧场,在农业示范园区支持农畜产品加工企业与贫困村、贫困群众建立合同订单式联合发展机制,加快贫困群众延伸产业链条,提高收益。改善贫困村产业基础条件,有条件地区争取资金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提升耕地质量和灌溉条件,扶持贫困群众建设日光温棚、畜棚等设施;加大贫困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效改善旅游条件,扶持贫困群众开设农家乐、家庭旅馆等。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强化与贫困户利益连接机制,解决贫困人口经营能力不足问题。引导产业基础设施和企业集中建设、规模经营。加大对贫困村农畜产品品牌推介支持力度,州、县政府统一建立扶贫电商平台。累计通过特色产业发展实现脱贫0.6万人。

  促进转移就业脱贫。大力发展以“金秋拾棉”为主的外出劳务就业和产业园区就业。开发就业渠道,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鼓励企业吸纳贫困群众就业。着眼于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和促进劳务输出,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技术型人才和创业型人才培训工作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培养一批致富带头人。在继续抓好目前扶贫培训基地建设上逐步扩大名额,委托职业院校对贫困地区新生劳动力实施中长期职业教育,熟练地掌握就业技能,实现长久转移就业,彻底脱贫。提高补助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贫困农民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的负担。建立贫困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大对村干部、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扩大带动作用。累计通过转移就业或创业实现脱贫0.83万人。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将全县位于自然条件恶劣、脑山偏远、交通不便、地质灾害威胁,“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区的0.38万贫困人口搬迁至近城、近水、近产业的地区,从根本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搬迁群众安置与城镇化进程、土地整理、产业发展相结合,在产业园区、城镇、旅游景区周边集中安置,鼓励部分有能力的群众自主安置。扶持搬迁群众建设住房,提高补助标准,完善搬迁区基础设施配套,做好搬迁群众的后续管理工作,解决好医疗、社保、就学等问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争取省级部门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指标,政府合理调配和征用安置土地,确保安置地有效落实。落实搬迁资金,积极撬动银行贷款,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发展教育扶贫。全面普及15年义务免费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标准,健全完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政策体系,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和助学贷款力度,为贫困家庭子女异地就业创造条件,加强贫困乡镇教师队伍建设,抓好贫困地区“改薄工程”,办好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和远程教育。累计通过教育扶贫实现脱贫0.17万人。

  加大医疗救助扶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全覆盖。实施健康扶贫工程,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起付线,县财政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健全城乡居民统一医疗保险制度。加大农牧区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累计通过医疗救助脱贫2.54万人。

  实行保障兜底扶贫。实施好全省统一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由民政部门负责实行,做到应保尽保。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提高农村牧区特困人员供养水平。累计通过保障兜底脱贫0.65万人。

  推行资产收益脱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投入设施农牧业、特色养殖、乡村旅游、光伏建设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入股参与到农业企业、农牧民合作组织等,增加贫困群众股份收益。运用政府购买扶贫社会服务方式,将财政扶贫资金委托有实力的企业,探索把贫困户纳入特色产业的扶贫模式,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贫困群众享受资产收益。通过产业扶贫项目,使贫困群众持有商业房产,增加贫困群众资产性收益。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管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入股,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累计通过资产收益脱贫0.92万人。

  实行生态保护统筹扶贫。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积极探索生态保护脱贫的新路子。加快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在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在稳定现有生态补偿政策的基础上,探索推进祁连山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探索水资源补偿、矿产资源储备补偿等新补偿政策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在发展产业选择难的地区,增加生态管护公益性岗位,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转移就业,以保生态增就业,实现稳定脱贫。进一步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累计通过生态保护脱贫0.87万人。

  第二节  改善贫困乡镇基础条件

  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通乡油路、通村道路硬化、县乡道路改善等工程建设,使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实现沥青(水泥、砂石路)路,切实解决贫困地区的道路交通问题;计划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强化水源保护,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大力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水质合格率,构建精准到户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网升级改造和光伏工程,重点解决贫困村供电设施落后、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全面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短板。抓好贫困地区的“改薄工程”,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建立全省新型农牧业生产信息化科技服务体系;实现贫困村有标准卫生室、有标准文化活动室、有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重点实施教育扶贫、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以及贫困村信息化建设等扶贫工程。

  第三节  创新扶贫机制

  健全投入增长机制。建立以专项和行业扶贫资金为主导,金融扶贫资金和对口援青资金为补充,吸引社会扶贫资金、开辟新的扶贫资金来源渠道相互融合的融资机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脱贫年度考核工作纳入到县级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量化各行业部门扶贫责任考核,对未按期完成整体脱贫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合力攻坚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本部门在提前实现整体脱贫中的职责,落实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政策措施。建立精准评估机制。制定整体脱贫验收办法,明确退出机制和脱贫标准,建立整体脱贫评价评估机制。创新社会帮扶机制,完善党政军机关定点帮扶工作机制,优化对口帮扶机制,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专栏17 专项扶贫重点工程

  整村推进工程:在全州86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

  易地搬迁工程:实施易地搬迁工程。

  水利扶贫工程:规划实施贫困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交通扶贫工程:规划具备条件的乡镇和贫困村实施道路通畅工程。

  教育扶贫工程: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达标工程,贫困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程,完善面向贫困人口各级各类教育资助政策。

  旅游扶贫工程: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

  金融扶贫工程:扩大有扶贫功能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覆盖面。

  电商扶贫:在实施电商扶贫项目。

  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扶持工程:扶持龙头企业、培育扶贫专业合作社。

  扶贫产业园工程:支持建立扶贫产业园区,每县打造1个扶贫产业示范园,实现全覆盖。

  光伏扶贫:规划实施光伏扶贫项目。

  互助资金工程:实施贫困地区互助资金项目全覆盖工程。

  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培育致富带头人。

  第十章  保障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原则,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力争部分民生工作走在西部前列,全州各族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一节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行15年免费教育。按照国家办学标准,加强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形成县有示范幼儿园、乡镇有中心幼儿园、村社有村级幼儿园或巡回教学点,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建工程、中小学达标工程和教育信息化及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建设示范性高中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重点,实施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工程、中职学校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国家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和教育功能。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教师待遇,深入推进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调配制度,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和免费师范生,补充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改善教师队伍年龄、学科结构,以教育对口援建工作为契机,引进优秀人才到海北支教。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大力培养“双师”型师资,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提升教育保障水平。按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保障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资助保障体系,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异地办学奖补机制,逐步提高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专栏18 教育事业重点建设项目

  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校舍2.8万平方米,修建围墙大门、活动场地等配套设施、配备相应设备。

  义务教育薄弱改造工程:建设校舍2万平方米、运动场11.7万平方米,修建围墙、大门等附属配套工程。

  中小学达标工程:实施藏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及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建设面积15.2万平方米。

  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工程:实施示范性高中建设和高中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建设面积6.26万平方米。

  中职学校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示范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工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重点专业建设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教育信息化及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教育城域网建设和教育考试教研培训中心建设。

  特殊教育达标工程:实施门源县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新建海北州特殊教育学校和祁连县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康复训练设备。

  第二节  大力推进就业创业

  调整就业结构。大力推动全州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就业结构调整,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产业规划促进就业的机制,优化产业结构,将二三产业作为拓展就业的主要方向,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向加工业、旅游业、商贸餐饮、现代物流、社区家政服务等领域转移。以服务业为主导,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鼓励企业优先招收农牧区剩余劳动力就业。

  促进大众创业。以建设完善大众创业服务体系为重点,全力培育大众创业创新的理念和文化氛围。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建设,充分利用产业园区和国家农业示范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创业专业咨询和风险评估等针对性强的服务平台,为创业团队和团体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资源共享空间等创业条件,大力引进创业小额贷款、风险投资、天使基金等创业资金扶持渠道,孵化培育若干创新型微小企业。围绕新兴产业发展中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互联网+等,搭建创业平台。加大对州内高校毕业生、农牧业合作社负责人的创业培训,鼓励这部分人成为全州大众创业的带动力量。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者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能力建设。完善就业制度,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构建州、县、乡(镇)三级城乡就业中介平台和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网络。

  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劳动力转移基地建设,增加非农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教育、医疗、住房等政策,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继续教育、职业培训和心理辅导,缩小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居民在享受子女入学、就医、住房和社保等城市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促进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平等就业,推进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稳定转移。

  第三节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巩固提高农牧民的经营性收入,增加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一是坚持推进农牧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加快建设现代农牧业示范园,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牧业产业附加值,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增加农牧民经营性收入;二是以劳动力转移为重点抓好劳务开发,切实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择业竞争能力,加快农畜产品加工和农牧区服务业的发展,鼓励农牧区劳动力创业和返乡创业,落实农牧区劳动力创业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和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稳定增加农牧民工资性收入;三是不断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继续落实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农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等为重点的各项惠农强农政策。健全完善农牧民最低生活保障、农牧业政策性保险等制度,促使农牧民转移性收入不断增长;四是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引导和支持农牧民通过投资、盘活资产等途径,不断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

  提高城镇居民工资收入水平。规范机关事业津补贴制度,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津贴增长机制,落实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保障企业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积极扩大就业,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积极扶持生活困难群体自主脱贫。

  第四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提质扩面。进一步完善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失地农牧民、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合理提高保障标准。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群体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救助。提高失业保险覆盖面和失业保险金保准。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

  加强救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参保率、筹资和保障能力。资助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高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补助标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逐步建立完善的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加强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推进和加强各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在州、县建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镇(社区)及村委会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福利体系、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完善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等服务设施,强化社区和居家养老功能。

  继续抓好住房保障建设。全面改善海北州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力度,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切实抓好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等措施的落实。扎实推进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定居工程以及农牧民奖励性住房建设工程,大力改善农牧民住房条件。

  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按照“稳步推进、规范操作、促进发展”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建立比较完善的购买服务制度,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政策措施,健全购买机制,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培育发展一批行为规范、诚信度高、适应海北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构建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优先在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计生特殊家庭服务、扶贫与社区发展、生态保护服务、医疗卫生以及教育服务等民生福利领域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

  专栏19 社会保障发展重点工程

  残疾人保障及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州、县全民健身中心、残疾人特殊教育及托养康复服务系统设施等。

  海北州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农场棚户区危房改造、农牧区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房屋建设、奖励性住房建设。

  第五节  着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诊疗设备的配置,确保城乡居民享有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服务水平。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提高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实施重大疾病预防建设工程,有效控制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人畜共患疾病。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建立各级监控系统。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州、县级医疗中心及临床专科,继续加大对民族医药卫生事业的扶持力度。着力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现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转变服务模式,完善城市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协作、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机制。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范围,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强化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实施基本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加快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确保每个社区服务中心有1名、乡镇卫生院有2名全科医生,每个行政村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常用的医疗设备。通过对口帮扶等形式,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远程医疗,推动建立和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等信息系统。

  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快构建政府保基本、社会增供给的多元化养老服务格局。分区分级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养护型和医疗型养老机构,培育和扶持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推进医养融合。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健康、文化教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金融保险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在州内适宜养老地区规划建设一批养老服务基地。统筹城乡、区域、行业等养老服务资源,倡导家庭、个人依法承担养老责任;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为老年群体就近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多样化养老服务。鼓励社区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重点提升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水平。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继续推行优生优育计划,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大基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健全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快建设州、县两级妇女儿童发展服务中心,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一章  加强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依法治州领导机制,强化目标管理与考核,加大立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信,完善普法保障措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公正和建设良好生态提供重要保障。

  第一节  推进法治海北建设

  完善法律体系。建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切实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强化依法行政。完善政府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开展依法治理。把依法治理与平安建设、维稳工作、和谐社会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抓好落实,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阳光司法。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加强基层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依法治省的总体要求,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依法决策。保障决策科学规范,顺应民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杜绝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为“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依法用权。加强行政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对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责、文书、人员进行清理,并规范执法主体、程序、用语和文书,为规范执法奠定基础。建立追责机制,对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职能,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过错要追究”机制。

  全面建设法治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在社会治理和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求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第二节  加强“三基”建设

  坚持以改革精神、法制理念强力推进“三基”建设,通过项目化管理、试点工作、资金投入等为抓手,集中解决一批“三基”方面的突出问题,使全州基层组织得到明显加强,基础工作得到明显进步,基本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夯实基层组织。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城乡政权、统筹提升各类基层组织建设、转变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合理设置机构和岗位,选优配强基层组织负责人、稳定和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等内容,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实基础工作。围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规范基层组织职能、改进行业系统的指导和管理、持续整治作风问题、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等内容,全面打牢基层工作。提升基本能力。围绕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建立基本能力准入机制、激发竞争择优内生动力、加强基本能力精准培训、注重基本能力实践锻炼、实施全员学习行动等内容,全面增强基本能力。

  第三节  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提升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成果。牢牢把握民族团结这个全州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切实发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表率作用,按照“五年再提升”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举措、落实责任、强化问责,确保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走在全国民族地区前列。继续贯彻落实好《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过程中的组织推动作用,将基层民族团结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把民族团结作为全州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各个民族相互融合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做好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和《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海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探索建立依法、管用、和谐的寺院管理模式,加强对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解决好伊斯兰教各教派矛盾、擅自改扩建寺院、无证阿訇开学及非法经文班等问题,严密防范打击“达哇”宣教等非法传教活动,认真解决宗教领域内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宗教正常秩序。加强各级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确保宗教组织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加强宗教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落实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规划。鼓励宗教教职人员对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抑恶扬善、共建和谐,促进不同宗教之间、宗教内部不同教派之间的团结,营造良好氛围。

  构建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决好各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民族自治县、乡镇和村的办公场所、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广泛实施友好村邻活动,组织引导汉族村与少数民族村、少数民族村与少数民族村,开展友好村邻结对建设,开展节日互访慰问,生产互帮互促,联办文体活动,协商解决问题,共同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发扬民族团结优良传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第十二章  完善实施机制,强化规划执行

  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推进协作;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和监测评估,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的执行力度。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第一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权威性

  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对规划实施的审议、监督机制。规划中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产权制度建设、市场准入和监管、社会治理、法制政府建设、权利监督体系等方面的要求,主要通过建立健全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等法律手段,并辅之以行政手段加以落实。加强规划实施报告,州、县级政府每年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州、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政协通报。规划实施期间,如遇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和省级出台重大政策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行动与规划目标发生重大偏离时,州政府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提升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建立组织领导保障机制。由州政府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组织领导制度,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及建设内容,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要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抓,做到工作到位、解决问题到位、检查落实到位;要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办法,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规划确定的年度目标和任务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建立政策法规保障机制。切实发挥规划在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把规划作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规范性。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运用政策和法律手段进行间接调控。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适时出台保障规划实施的相关政策,形成各地区、各部门齐抓共管,各种手段综合运用,推动规划强力实施。通过人大立法出台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建立起一整套法律保障机制,将规划实施纳入法制化轨道,积极推动依法行政进程,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政策手段,促进规划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以法律手段提高规划及措施执行力度。

  建立有效的规划衔接机制。州级各“十三五”专项规划及县级规划纲要等要以本规划纲要为统领,在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大措施、功能区划等方面要与规划纲要保持一致,形成本规划纲要的支撑和抓手。土地利用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空间利用体系规划,要加强与本规划纲要的衔接配合,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保证规划纲要的统领指导作用。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考核

  监督检查。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成立州县级规划实施监督、统计、监测评估机构,建立规划信息监测系统,开展动态监测。进一步完善监测制度,不断规范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和发布工作,更加及时客观反映经济发展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州县级政府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并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海北州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规划实施和监督,确保各项重大任务的完成。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领域的统计分析工作。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评估,将评估结果及时上报。

  考核评估。完善考核机制。对州县级政府及有关行业部门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地方各级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范围,作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各相关部门要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提出规划调整意见。规划期满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终期评估工作。创新考核方式。根据有关法律,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州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州政府组织开展全面评估,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报省级规划组织实施管理部门。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准确性和广泛性。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分年度和定期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建立规划实施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提出评价意见,督促、保证规划目标实现。

  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加强规划宣传,着力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群众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程度和透明度。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各类规划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