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制定和实施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凝聚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根据赤峰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形成《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极为重要的五年。面对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我市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与时俱进谋划发展思路,凝心聚力破解发展难题,统筹推进扩大总量、提高质量双重任务,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推进发展转方式、政府转职能、干部转作风,全力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妥善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重大跨越,为“十三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节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地区综合实力得到明显提升。
1、地区经济总量进一步壮大。到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61.3亿元,年均增长10.8%,五年累计完成8230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1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04.6亿元,年均增长13.2%,五年累计完成430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3倍。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272.1亿元,年均增长18.5%,五年累计完成4768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4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37.1亿元,年均增长13.3%,五年累计完成2630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1倍。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5195元和8812元,年均增长11.9%和14.1%,是2010年的1.8倍和1.9倍。
2、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转型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五大基地”建设初步形成规模,三次产业比例由2010年的16.3:51.3:32.4调整到2015年的14.9:47.4:37.7。农牧业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形成了年产100亿斤粮食、500万吨蔬菜、970万吨饲草、120万吨肉蛋奶的生产能力。“1571”工程深入推进,玉米膜下滴灌、设施农业、节水露地蔬菜、节水人工种草、节水经济林等高效节水种植面积突破700万亩。全市粮食产量连续4年超过百亿斤,成功跻身全国产粮大市行列;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家庭牧场达到2799个,牧业年度牲畜存栏增加到2285万头只,连续10年居全区首位。全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1.5万个,农牧业种养大户增加到10.4万户;市级以上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64家,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畜产品增加到325个。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5.7%,农牧业综合机械化率、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分别比2010年提高12个百分点和3个百分点。
工业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了以冶金、能源为主导和食品、化工、装备、建材、纺织、医药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双千双百亿”工程扎实推进,金剑、远联、平煤三家企业销售收入超百亿元,宁城经济开发区、翁旗玉龙工业园区、林西工业园区、左旗工业园区四家园区迈入百亿级园区行列,赤峰经济开发区销售收入跨过750亿元大关。以有色金属为主的冶金工业支柱地位凸显,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以风力发电为代表的能源工业总量不断壮大,电力总装机达到823万千瓦,其中风力发电装机387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5万千瓦。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主的食品工业得到较快发展,销售收入突破250亿元。装备制造业体系更加完善,国电联合动力风机制造基地运营良好,浩克新能源汽车产学研基地建成试产,深圳拓佳液晶显示屏生产基地实现满负荷运转。新型化工实现重点突破,国内首个大型煤制气示范项目—克旗大唐煤制气Ⅰ系列工程实现向北京供气,阿旗元易生物天然气工程在全国首创了链条式、循环化产业运营新模式,伊品生物、大地云天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建材、纺织、医药工业转型步伐加快,销售收入达到180亿元;集中实施赤峰医药产业园区建设,着力推进赤峰制药、丹龙、蒙欣、艾克等医药企业退城入园。全市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3.7%,工业用电量净增22.9亿度;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25%以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进一步提升。
服务业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服务业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分别比2010年提高5.3个百分点和17.6个百分点。传统商贸业提档升级,城市综合体进入发展提速期;维多利广场、新天地广场、万达广场、永业广场开业运营,万悦城市广场、云商谷实体电商综合体建成完工,全市新增商业面积1062万平方米。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中心城区物流核心区经营业态全面提升,冷链物流、保税物流、陆港物流、金融物流、电商物流等新型业态蓬勃兴起,全市物流园区销售收入达到478亿元;赤峰商贸物流城加快推进,赤峰保税物流中心封关运营,雨润配送交易中心一期、金融物流港一期建成投运,红山物流园区成为首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建成规模最大的自治区级综合物流园区。文化旅游业品牌效应更加明显,年接待游客突破125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91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2.2倍和2.6倍。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新增金融机构及营业网点17家;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495亿元和1163亿元,全市直接融资企业增加到29家。文化、会展、云计算、互联网等新兴服务业发展提速,上京契丹辽文化产业园加紧建设,全市规模化动漫影视传媒公司达到10家;中国苜蓿发展大会在我市成功举办,赤峰农博会晋升为国家级展会并纳入农高会序列,赤峰成为国际牛羊肉产业大会、中国飞来者大会、中国国际微电影盛典永久举办地;蒙东云计算产业孵化园投入运营,蒙东云计算中心成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市宽带用户达到42万户。外贸进出口总额累计完成38.4亿美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倍。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8.7%,商贸物流业占服务业比重比2010年提高2.1个百分点。
3、城乡建管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框架不断拉大,新城区建设管理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高;红山区桥北组团、松山区北城开发加快推进,元宝山区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心城区西大桥、新华大桥、西站大桥竣工通车,中环路实现全线连通。中心城市人口达到101.2万人,比2010年增加12.2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105平方公里,比2010年增加24平方公里。旗县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综合服务功能日趋完善;锦山镇、经棚镇、新惠镇、乌丹镇被评为自治区级园林县城,20个小城镇列入国家级重点小城镇范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1%,比2010年提高5.9个百分点;城镇集中供水和供气普及率均达到95%,城镇人均道路面积、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提高到20.3平方米和16.9平方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82.2%增加到89.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60.2%提高到93.8%;五年新增商品住宅2002万平方米,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005万平方米。城乡一体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加快延伸,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把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作为最大的综合性民生工程,结合新农村新牧区示范工程,累计完成1735个行政嘎查村场“十个全覆盖”建设任务,行政嘎查村场全覆盖比例和受益农牧民分别达到81.4%、134.5万人。
4、基础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铁路运营里程突破1100公里,客货运发送量分别达到396万人次和2274万吨;赤锦铁路赤峰至朝阳段、巴新铁路大板至新邱段建成通车,集通铁路扩能工程进展加快,叶赤铁路扩能改造、京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开工建设,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启动实施。全市高等级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200公里,位列自治区首位,全面融入了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改建各级公路1.1万公里,行政嘎查村通油路率达到79%;赤朝高速公路、赤承高速公路、赤凌一级公路建成通车,经锡高速公路进展加快,大板至经棚高速公路开工建设。玉龙机场通航城市达到13个,年旅客吞吐量近百万人次,阿旗通用机场开工建设。建成三座店、大石门子、德日苏宝冷大中型水库3座,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2661处。建成500千伏变电站2座、220千伏变电站19座,输电线路分别达到688公里和2384公里;“气化赤峰”工程全面启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迈出积极步伐,赤峰成功晋身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市、国家森林城市、自治区园林城市行列;实施林业生态建设面积1106万亩,新增国家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3个;全市森林覆盖率、草原植被盖度达到35.5%和59%,比2010年分别提高1.4个百分点和27.8个百分点;全市单位GDP能源消耗、单位GDP用水量累计降低18.1%和47.5%,资源综合利用率比2010年累计提高4个百分点;中心城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4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81%。
5、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快。我市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孵化器达到25家,国家和自治区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增加到10家,自治区科技众创空间发展到5家,新增各类科技成果和专利1978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全市新建改造中小学和幼儿园641所;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全面实施,全市职普比例达到3.1:6.9,高考本科上线率提高到57%;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被评为全国职教先进单位,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救治条件更加完善,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机构床位数增加到5.98张;累计新改扩建医疗卫生机构439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发展到241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克旗、左旗和阿旗、翁旗分别列入全国、全区改革试点。累计实施乡镇文化站、村级草原书屋1118个,提前完成“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任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红山文化、辽文化遗址群进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赤峰体育中心等一批体育场馆建成投运,城乡体育设施更加完善;成功承办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获得金牌、奖牌和总分三个第一名。累计引进高层次人才1600人以上,其他各项事业、各领域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6、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累计用于基本民生的财政支出1299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5.5%。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4.4万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年均达到69万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全民医保基本实现,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抚对象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0.6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和新农合参合率提高到95%以上;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5%和75%,新农合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30万元。城镇低保标准人均每月增加到457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人均每年提高到3007元。全市孤儿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达到1250元,农村牧区五保供养目标人群实现全覆盖。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机构191所,累计建设残疾人社区康复站246个。新增通油路行政嘎查村585个,累计解决了164万农村牧区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把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覆盖范围,推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投入各类扶贫资金95.7亿元,累计扶持52.6万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以李克强总理视察赤峰为契机,全面加快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成保障性住房1.9万套,累计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4.7万户、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4.2万户。
7、改革开放工作进一步深化。全市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流转规模达到950万亩,集体土地登记发证率超过80%,左旗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克旗草原确权承包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人口落户限制,取消市内户口准迁证明,宁城县、喀旗扩权强县工作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实施,市政府总机构数减少4个,旗县区政府机构总数减少41个;市场监管、文化广电、卫生计生等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序推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铺开,市本级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01项,累计取消下放比例达到74.3%;及时公布市县两级政府权力清单,全部取消非行政审批许可,全市行政审批流程更加规范完善。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等改革举措加快实施,新登记企业增长89%;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走在自治区前列,率先在全区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累计新增市场主体8.2万户、注册资本824.2亿元。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印发实施《赤峰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分级管理的意见》和《赤峰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分别组建交通、工业、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三个融资平台。财税体制改革持续发力,市县两级全部公开了政府预决算,市本级232家单位公开了部门预决算;组织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实施财政资金预评审制度,累计节约财政资金70亿元。民营经济实现较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占比达到56.1%,比2010年提高13.3个百分点。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初见成效,我市列入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6个旗县区纳入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颁布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完成“十二五”节能降碳目标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社会领域改革全面推开,法治赤峰建设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等工作深入实施;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落实,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平安赤峰建设成效显著,信访工作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政务公开、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工作成效显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力度持续加大,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救急难”国家级综合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加快推进,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战略,先后与广东省佛山市、蒙古国后杭盖省、黑山共和国尼克希奇市缔结为友好城市;全面深化与北京市的多领域对口合作,累计承接非资源型产业转移项目417项,并在北京市设立了“品质赤峰”文化推广中心;累计实施招商引资项目3830个,共计引进国内区外资金3937亿元,全国500强企业中已有51家在赤峰投资兴业。
第二节主要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受国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以及我市长期形成的产业结构矛盾、基础保障能力偏弱等因素影响,当前全市经济发展依然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对照五大发展理念,还存在明显不足和发展短板。
1、经济总量小,产业发展层次较低。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发展方式和管理方式粗放。产业布局分散、发育不充分,集聚发展和延伸升级不足。传统产业比重大、链条短,产品初级化和低端化特征明显,资源优势未完全转化为经济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不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非资源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拉动作用较弱;服务业规模小、层次低,现代服务业培育不足、占比不高,发展明显滞后。后续增长乏力,缺少大项目、大企业、大园区支撑。
2、创新驱动力弱,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城乡科技资源不均衡,科技投入严重不足,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的应用不广,技术型、创新型企业较少;体制机制不活,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制约明显,新理念、新模式、新业态的引进和培育不够,发展动力仍需加快转换。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
3、城乡发展不协调,基础保障能力不足。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水平较低,新型城镇化进程缓慢,户籍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远低于国家、自治区平均水平;城镇吸纳、集聚人口和产业的能力不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薄弱,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能源通道、骨干水利、航空运输和市政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城市信息化管理等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足,部分地下管网老旧失修、隐患较多。
4、生态环保压力大,资源瓶颈约束增强。沙化治理、水土保持、草原保护、区域绿化、低效林改造等生态建设任务重,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控与环境治理难度大,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资源集约节约综合利用水平不高,水资源、土地资源、环境容量供需矛盾突出。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压力较大、瓶颈约束趋紧,特别是水资源可持续保障能力亟需进一步增强。
5、对外开放程度低,区域合作亟待突破。对外开放层次不高,招商引资模式不优,承接产业转移针对性不强,有利于扩大开放和引资投资的软环境建设仍需加强,尚未建立起全方位开放格局和开放型经济新体系。经济市场化程度不高、与周边地区联系不够紧密,区域合作助推发展的能力不足、作用不强,融入京津冀、环渤海和东北经济区发展尚未取得更多务实成果,借力“一带一路”战略更好地走出去尚未破题,区域战略合作发展亟待实现突破。
6、改善民生任务重,社会事业发展不均衡。贫困人口多、民生保障任务重,城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能力不足,脱贫攻坚和改善民生压力较大;城乡收入差距明显,居民收入水平偏低,城乡居民增收困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城乡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城镇中小学资源紧缺,师资专业结构不合理;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仍需完善,医疗卫生制度亟待改革;公共文化设施不足,城乡差距较大,文化氛围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三节发展环境
展望“十三五”时期,国家、自治区发展基本面总体向好,我市面对的机遇挑战、动力压力交织并存,总体上看机遇大于挑战、动力大于压力,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1、发展机遇与发展条件
国家利好政策不断增多。在全球新一轮信息化革命和产业革命带动下,我国经济全面向中高端迈进,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和市场分工体系加速重构,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为我们转变方式、振兴经济、谋划发展、跨越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国家全面推进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和创新驱动战略,改革红利持续释放,为我们提升动能、转换动力、创新发展、转型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国家大力实施新一轮西部开发、东北振兴、脱贫攻坚和“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正在设立面向环渤海经济圈和东北经济区的国家级产业合作与转型升级示范区,为我们用好支持政策、提升竞争优势、借助外力发展、开放合作发展提供了新契机。国家着力推进“五化协同”和“扩大内需”战略,启动实施“11大领域投资工程包”和“6大领域消费工程”,为我们优化结构升级产业、改善供给扩大内需、乘势而上加快发展、顺势而为科学发展拓展了新空间。特别是,2015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一系列稳增长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增强定向刺激措施,为我们保增长调结构防风险、夯基础促改革惠民生、扩量提质兼容性发展、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强化了新保障。
自治区重大战略全面推进。自治区深入实施“8337”发展战略,我市的禀赋条件、产业基础、发展定位与自治区重点打造的“五大基地”高度吻合,这为我们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做大总量提升质量、做强做优特色产业、实现跨越升级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自治区加大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力度,对东部盟市多领域给予差别化政策,深入推进京蒙对口帮扶合作,加快推动“锡赤通”经济区和蒙东能源基地建设,这为我们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全力破解发展瓶颈、着力培育新增长点、实现赶超攻坚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特别是,2015年以来自治区制定实施一系列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县域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这为我们充分释放发展潜能、积极提升发展活力、全面夯实发展基础、实现均衡协调发展注入了重要支撑。
我市后发优势蓄势待发。“十二五”期间,我市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联通华北、东北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人力资源潜力加快释放,主导产业、重点园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撑水平进一步提升。立足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我市正在着力谋划和加快推进区域战略合作发展。目前,“锡赤通”经济合作已上升为自治区发展战略,延伸共建“锡赤通朝锦”中蒙俄国际海陆经济合作示范区已纳入自治区“十三五”总体规划并正在争取列入国家“十三五”东北振兴规划,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已获得国家部委明确支持,申报列入国家级产业合作与转型升级示范区实现重要进展。这些重大战略的谋划、推进、实施必将为我市长远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增长空间。
围绕国家、自治区发展战略和赤峰发展布局,我市正在着力谋划和加快推进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发挥地区特色、完善产业结构、夯实发展基础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总投资规模达到1.3万亿元。围绕做大做强赤峰经济开发区,全力推进赤峰经济开发区2×35万千瓦自备电厂、赤峰至河北500千伏电力改接输电通道、赤峰云铜与金剑铜业搬迁技改、浩克公司与奇瑞集团战略合作、宗申集团农机制造等一批重大项目;围绕建设发展宜居城市,扎实推进赤峰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城市轻轨、绿色交通和综合管廊、河道治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一批重点工程;围绕统筹提升社会事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赤峰职教城、市医院扩建改造、赤峰健康养老综合园区、蒙东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等一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围绕有效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谋划了总投资规模千亿元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包;围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撬动作用和社会资本更大作用,推出了总投资规模千亿元的PPP重点项目。目前,叶赤铁路扩能改造、京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大板至经棚高速公路等一批重大项目获得国家批准并开工建设;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锦白铁路扩能、三座店水利枢纽向中心城区引供水等一批重大项目正式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批准;林西东台子水库《项目建议书》已经获得国家批复;大唐克旗2×66万千瓦火电厂、国网新源克旗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朝阳至赤峰天然气长输管道、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经棚至承德高速公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这些重大项目的谋划、推进、实施必将为我市后续发展提供新的发展动力。
特别是抓住李克强总理视察赤峰的重大机遇,我市谋划提出了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已由国务院办公厅交办部委研究支持和加快推进。目前,赤峰建设京津冀地区清洁能源输出基地正式列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赤峰建设国家级生物天然气示范区已经获得国家部委正式批准;赤峰至河北500千伏电力改接输电通道已经列入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包;赤峰至华北超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已经列入自治区“十三五”总体规划;与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相配套的庆华集团煤基清洁能源项目正在争取列入自治区和国家相关规划;低产低效林改造和防沙治沙工作已经得到国家部委重点支持。这些重大事项的谋划、推进、实施必将为我市“十三五”发展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2、发展压力与发展挑战
从国内外发展环境看,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金融危机影响尚未消除,仍处于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国内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阶段,在全球经济弱复苏背景下,依然面临下行压力;全国、全区经济转型还需要一个渐进过程,将在今后一个时期保持新常态发展态势,国家预期“十三五”期间GDP年均增长6.5%以上,自治区预期“十三五”期间GDP年均增长7.5%左右。在这种宏观环境下,受传递效应波及影响,我市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压力和挑战进一步增大。从经济结构调整看,全国、全区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经济发展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经济发展动力正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为主转向创新驱动、消费驱动并重,这对我市这种经济总量不足地区提出了扩量与提质的双重挑战。从外部市场需求看,我市产品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当前国内大宗工业品产能相对过剩、市场价格低位徘徊、销售增长仍显乏力,国家正在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市这种以传统产业和初级产品为主的地区将面临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从国家调控政策看,当前国家和自治区在区间调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产业政策、引资政策、国土空间布局、生态环境资源等重点领域的定向调控力度。从产业政策调控看,国家和自治区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对传统冶金、传统能源、传统化工等行业项目审批从严、约束增强,这对我市部分主导产业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制约。“十二五”期间,我市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但所占比重仍然较低,短期内还不能有效促动内部产业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同时,受区域战略合作不足、能源外送通道不畅、市场服务体系滞后等内外部因素影响,我市清洁能源、现代化工、有色金属深加工、绿色食品深加工等产能难以得到有效释放。从引资政策调控看,国家和自治区正在着手清理各类越权税收优惠政策,并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土地矿产、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十三五”期间,单纯依靠土地、资源、税收优惠等传统招商方式的引资效应将明显下降。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在加快以资源优势为主向以区位优势、产业优势特别是发展环境为主的招商模式转变上面临着较大压力和挑战。从生态环境约束看,国家和自治区先后出台《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境准入政策,提高开发项目的产业门槛和环境标准。同时,根据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实施面上保护、点状开发,严格控制开发范围和开发强度。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在统筹兼顾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二者平衡关系上面临着较大压力和挑战。
从我市周边发展态势看,各地融合发展步伐加快,周边地区产业呈现趋同化,区域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大,构筑地区发展新优势的形势十分紧迫。从我市发展瓶颈制约看,资源、生态、环境约束力逐步增强,资金、技术、人才制约亟待突破,传统产能过剩、初级产品卖难问题显现,破解地区发展瓶颈的压力明显加大。从我市发展阶段特征看,欠发达的基本市情还没有根本改变,发展不足和发展不优问题交织并存,主要人均指标处于自治区靠后位置,各领域建设均存在欠账和短板,做大地区经济总量的要求极为迫切;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发展方式粗放,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强,提高地区发展质量的时机刻不容缓;小康社会总体实现程度较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贫困面大且贫困程度深,保障和改善地区民生的任务艰巨繁重。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经济格局调整的深化期、发展动力转换的关键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更是赤峰继往开来、转型发展、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强化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科学判断新形势,牢牢把握新机遇,有效应对新挑战,全面构筑新优势,着力再创新业绩,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第二章指导思想、发展理念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做大总量和提高质量双重任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和绿色化进程,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开放合作和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推进各领域改革和法治赤峰建设,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和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努力形成经济新动力、发展新方式、产业新体系、城乡新格局和开放新局面,走出一条符合赤峰实际的创新发展道路,确保同全国全区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节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2、坚持科学发展。发展是硬道理。从欠发达的基本市情和发展不足、发展不优并存的矛盾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科学发展和加快发展;把握发展新特征,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3、坚持深化改革。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按照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目标,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破除不利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把改革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4、坚持依法治市。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着力构建法治体系和法治赤峰,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5、坚持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谋划推动发展。开放是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以宽广的长远眼光和大局意识谋划推动发展,既要面向全区及周边地区强化区域合作,更要面向全国乃至国际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互利共赢,实现共同发展。
6、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战略部署,不断创新和有效完善调控方式,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矛盾问题,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节发展理念
1、践行创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创新摆到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作为解决新常态下所有发展问题的基本路径。特别要立足我市欠发达的基本市情和要素驱动特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布局、调整动力结构、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依靠创新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形成保障“十三五”发展的原动力。
2、践行协调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首要是紧紧围绕做大总量与提高质量双重任务,处理好增长与转型、速度与效益的关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在不断缩小差距中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同时,构建更加合理的内外、城乡、区域发展格局,使发展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3、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特别要立足我市资源型经济特征明显、生态环境脆弱、生产方式粗放的现状,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动产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资源科学有序利用,坚持不懈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4、践行开放发展理念。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趋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视野,变区位潜能为发展动能,积极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融入全国、全区发展大局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主动研究推进与周边地区的深度合作和共建共赢,努力创造先发优势,着力拓展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强发展的活力与张力。
5、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团结带领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开创美好事业。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保障公共产品供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扬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平等享有。
第四节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提升地区发展实力和区域综合竞争力,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地区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主要经济指标保持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的增长速度,通过追赶进一步缩小发展差距。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型工业优先发展,现代农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比重提升,新兴产业形成规模,企业和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力争到201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到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达到2735亿元和147亿元,年均增长8%和7%左右;服务业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达到40.2%和12%左右,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2.3:47.5:40.2。
——城乡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创业环境更好、就业岗位更多,就业比较充分。科技、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保、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健全均衡,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农村牧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自治区重点贫困旗县区全部摘帽。到2020年,实现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国家重点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9500元和14200元,年均增长9%以上和10%左右。
——协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常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农村牧区收缩转移、集中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产业和县域发展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喀旗协同发展取得实质进展,赤峰城区东部工业经济走廊形成规模;旗县区产业定位更加清晰、特色进一步彰显,县城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市常住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争取达到56%左右和40%以上,中心城市人口提高到125万人;农村牧区新型社区力争达到1800个,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78:1。
——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深入人心,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取得实效;生态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资源科学利用水平大幅提升,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取得积极成果,水资源保护利用形成制度。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草原植被盖度分别达到36%以上和60%左右,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均达到自治区要求。
——地区竞争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全面提升地区发展实力,打造有色金属、清洁能源、新型化工、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和草原文化旅游五大基地。全方位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构建自治区东部南北双向开放枢纽城市和国家级产业合作与转型升级示范区。全面建设智慧城市,建成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到2020年,全市引进国内区外5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达到955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
——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成果,力争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全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法治赤峰、平安赤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社会治理更加科学、精细、高效,人民群众的法治精神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到2020年,全市社会安全指数争取达到90%以上。
——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政府和市场关系进一步理顺,政府服务科学高效、规范透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市和旗县区财权、事权更加清晰稳定;地区间协调合作机制逐步健全,差异化考核制度更加成熟。
赤峰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 指标 | 单位 | “十二五”完成 | “十三五”规划 | 属性 | ||
2015年 实际(预计) | 五年年均增长(%) | 2020年 规划目标 | 五年年 均增长 (%) | ||||
综合经济指标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1861.3 | 10.8 | 2735 | 8左右 | 预期性 |
其中:第一产业 | 亿元 | 277 | 5.7 | 335 | 4左右 | 预期性 | |
第二产业 | 亿元 | 882.6 | 13.4 | 1300 | 8以上 | 预期性 | |
其中:工业 | 亿元 | 747.6 | 13.7 | 1110 | 8以上 | 预期性 | |
建筑业 | 亿元 | 135.2 | 11.9 | 190 | 7以上 | 预期性 | |
第三产业 | 亿元 | 701.7 | 8.7 | 1100 | 9以上 | 预期性 | |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 亿元 | 104.6 | 13.2 | 147 | 7左右 | 预期性 | |
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1272.1 | 18.5 | 2340 | 13 | 预期性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637.1 | 13.3 | 1070 | 11左右 | 预期性 | |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37.7 | — | 40.2 左右 | — | 预期性 | |
创新发展指标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0.2左右 | — | 1.5以上 | — | 预期性 |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 件 | 0.45 | — | 1以上 | — | 预期性 | |
科技进步贡献率 | % | 42左右 | — | 55以上 | — | 预期性 | |
互联网普及率 | % | 74左右 | — | 90左右 | — | 预期性 |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6.5左右 | — | 12左右 | — | 预期性 | |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2.2左右 | — | 5左右 | — | 预期性 | |
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0.8左右 | — | 2左右 | — | 预期性 | |
协调发展指标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47.1 | — | 56左右 | — | 预期性 |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 | 29.8 | — | 40以上 | — | 预期性 | |
中心城市人口 | 万人 | 101.2 | — | 125左右 | — | 预期性 | |
城乡居民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比 | — | ﹥1 | — | ﹥1 | — | 预期性 | |
城乡居民收入比 | — | 2.86:1 | — | 2.78:1 | — | 预期性 | |
社会劳动者从事一产和二、三产业比例 | — | 54:46 左右 | — | 49:51 左右 | — | 预期性 | |
绿色发展指标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万亩 | — | — | — | [达到要求] | 约束性 |
耕地保有量 | 万亩 | 1493.6 | — | 达到要求 | — | 约束性 |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万公顷 | 86.9 | — | 达到要求 | — | 约束性 | |
全社会用水总量 | 亿立方米 | 18.94 | — | 23.9 以内 | — | 约束性 | |
万元GDP用水量 | 立方米 | 101.8 | — | 达到要求 | — | 约束性 |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 % | — | [47.5] | — | [达到要求] | 约束性 | |
能源消费总量 | 万吨 标准煤 | 1659.34 | 6.4 | 达到要求 | 达到要求 | 约束性 |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 | — | — | 达到要求 | — | 约束性 |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 | [18.1] | — | [达到要求] | 约束性 |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 | — | [达到要求] | 约束性 | |
主要污 染物排 放减少 | 化学需氧量 | % | — | [12.5] | — | [达到要求] | 约束性 |
二氧化硫 | % | — | [14.9] | — | 约束性 | ||
氨氮 | % | — | [17] | — | 约束性 | ||
氮氧化物 | % | — | [10.5] | — | 约束性 | ||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 % | — | — | — | 约束性 | ||
森林 增长 | 森林覆盖率 | % | 35.5 | — | 36以上 | — | 约束性 |
活立木蓄积量 | 万立方米 | 6414 | — | 6474 | — | 约束性 | |
空气 质量 | 中心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 | % | — | — | — | [达到要求] | 约束性 |
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 | 81 | — | ﹥85 | — | 约束性 | |
地表水 质量 | 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66 | — | 达到要求 | — | 约束性 |
劣Ⅴ类水样比例 | % | — | — | 达到要求 | — | 约束性 | |
开放发展指标 | 引进国内区外5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 | 亿元 | 593 | — | 955 | 10左右 | 预期性 |
实际利用外资总额 | 亿美元 | — | [2.3] | — | [6左右] | 预期性 | |
外贸进出口总额 | 亿美元 | 7.8 | 19.5 | 11.5 | 8以上 | 预期性 | |
其中:外贸出口总额 | 亿美元 | 1.8 | 5.2 | 3.6 | 15左右 | 预期性 | |
共享发展指标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25195 | 11.9 | 39500 | 9以上 | 预期性 |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8812 | 14.1 | 14200 | 10左右 | 预期性 |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 | [14.4] | — | [15.5左右] | 预期性 | |
农村牧区贫困人口脱贫 | 万人 | — | [52.6] | — | [24.3] | 约束性 |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0.2左右 | — | 10.8 | — | 约束性 | |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 万套 | — | [4.7] | — | [达到要求] | 约束性 | |
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集中供水普及率 | % | 75 | — | 85 | — | 约束性 | |
行政嘎查村沥青(水泥)路通畅率 | % | 79 | — | 100 | — | 预期性 |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4.3 | — | 95以上 | — | 预期性 | |
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 | % | 19.1 | — | 25左右 | — | 预期性 | |
全民综合阅读率 | % | 70左右 | — | 80左右 | — | 预期性 |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1.16 | — | 1.6以上 | — | 预期性 | |
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5.98 | — | 6.5 | — | 约束性 |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4.3左右 | — | 76左右 | — | 预期性 | |
备注:“十三五”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2015年价格计算,增速按可比价格计算;[ ]内为五年累计数值。 |
备注:“十三五”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2015年价格计算,增速按可比价格计算;[
]内为五年累计数值。
第五节产业定位
——国家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基地
——京津冀地区清洁能源保障输出基地
——自治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国家特色文化旅游和生态休闲度假基地
——国家级产业合作与转型升级示范区
第三章坚持增量提质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增强地区发展实力和后劲
紧紧围绕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推动形成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增长格局,全面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着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做大做强工业、加快发展服务业,推动形成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互促共进格局,全面提升产业发展综合实力;培育市场主体、壮大县域经济,在不断缩小发展差距中提高发展质量,为经济换档提质、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第一节着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顺应国家、自治区动力转换导向和趋势,把握我市动力结构仍以投资拉动为主的阶段性特征,充分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有效提升消费的基础作用,积极扩大出口规模,着力推动投资、消费、出口竞相增长;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释放内需潜能,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内生动力,形成供给侧、需求侧共同发力、相互促进的动力格局。
1、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坚持财政、金融、引资、民资共同发力,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放大财政资金撬动效应,推动实现主导产业发展基金全覆盖;加大金融信贷投放力度,搭建推动企业直接融资的政府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引导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强有针对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宽民间投资准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全方位激活投资市场。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对现代产业发展、城乡一体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改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有效性、精准性和投资效益,以投资结构优化拉动经济调整转型。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重点围绕“五大基地”建设和薄弱发展领域,深度谋划和集中推进一批基础性、关键性、引领性重大项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和活力动力。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340亿元,年均增长13%。
2、有效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围绕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制定和落实扩大消费规模、优化消费结构、提升消费档次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稳定城乡消费预期;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均等化,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消费差距;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培育新的消费群体,拓展农村牧区消费市场。
围绕发展新兴业态,扩大城乡消费规模。挖掘城乡内需潜力,结合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现代金融和云计算、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与新型互联网经济、新型消费模式相互融合;强化商贸物流、快递配送等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六大领域消费工程,构建多元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
围绕培育消费热点,提升消费拉动作用。释放住房、汽车等领域的刚性消费需求,扩大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娱乐、健康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培育信息消费、信用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等新的消费热点,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相关产业,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供给质量、激活消费需求,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围绕毗邻京津冀、东北地区两大消费市场优势,同步激发市内消费和外部消费两个活力;积极扩大旅游、度假、疗养等外部消费规模,带动消费市场扩量提质。到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70亿元,年均增长11%左右;全体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6%以上,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提高到5%左右。
3、积极发挥出口的促进作用。立足开放发展,增强对外投资与扩大出口结合度,努力扩大出口规模,进一步提高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充分挖掘绿色农畜产品、羊绒纺织、蒙中医药、化学原料药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潜力,加快促进冶金制品、机电装备、电子设备、数据处理等技术产品和服务出口,积极争创国家级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着力培育外贸出口新优势。实施优进优出战略,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与临空临港经济、进出口贸易、国际仓储物流等外向型经济领域,支持企业在国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海外仓等国际营销网络,推动企业在境外建立资源开发加工基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俄蒙韩日等国家发展加工贸易,进一步壮大加工贸易规模;培育发展优势服务贸易企业,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出口。到2020年,全市外贸出口总额达到3.6亿美元,年均增长15%左右,总量比2015年实现翻一番。
第二节着力发展现代农牧业
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牧业发展道路。按照“稳产增效、高效节水、生态安全、绿色品牌”的发展思路,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大力实施农牧业“3661”工程,着力推进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有效推动粮经饲统筹、农牧林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打造自治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1、突出抓好农牧业结构调整。稳步壮大农牧业,推动粮食产量和牲畜存栏量稳定上升,确保经济作物产量大幅增加;坚持以水定粮、以草定畜、优粮优畜,合理控制数量,重点提高质量和效益。推动农牧业生产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经济作物在种植业中的比重、提高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水浇地面积比重、提高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比重,对1/3的水浇地推广节水农业和特色农业、对1/3的平川地推广设施农业和饲草种植、对1/3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发展经济林和休耕休牧。“十三五”期间,全市发展高效丰产经济林100万亩;新增人工种植优质紫花苜蓿100万亩,人工种草总面积达到230万亩,建成自治区集中连片优质牧草产业基地。
加大种植业、养殖业内部结构调整力度,推动“粮食下坡、果经上山、牲畜入棚”。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积极发展经济作物,推动粮食与经济作物并行;调减低产低效粮食种植面积,加快发展高水平设施农业、林果业、草产业和现代旱作农业,推进杂粮杂豆、蔬菜林果、中药材、甜菜、花卉等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畜牧业特别是农区畜牧业,加快推动牧区繁殖、农区育肥,大幅度提高舍饲圈养和育肥比重;立足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调整区域养殖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推动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快良种繁育和畜群结构调整,支持育繁推一体化良种企业做大做强,实施畜群良种工程和“稳羊增牛”战略,进一步提高良种比率和大畜比重;实施畜牧业提质增效工程,培育昭乌达肉牛和本土生猪品牌,推广昭乌达肉羊等优质主导品牌,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综合竞争力。着力发展避灾农牧业,尽快提升产业避灾抗灾能力。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优质高效农作物种植比重达到85%以上;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100亿斤以上,蔬菜、饲草产量分别提高到700万吨和1400万吨以上;全市家畜良改率达到97%,牧业年度牲畜存栏达到3000万头只左右。
2、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以水为基础,以提升综合产能和优化产品供给为核心,科学控制用水总量,重点调整内部结构、提高单产水平、增加亩均效益。以百亿斤粮食增产与粮食安全保障工程、高效节水改造与旱作农业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低产田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农牧业机械化与科技示范推广工程为抓手,以生态节水、节肥、节药农业为突破口,着力打造一批集中连片、高效节水、高产稳产的农业产业带。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争取全市设施农业面积突破200万亩。
以集约节水增效为重点,深入推进一批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工程。“十三五”期间,全市巩固玉米膜下滴灌500万亩,改造地表水灌区50万亩,新增设施农业100万亩、节水露地蔬菜50万亩、节水人工种草50万亩、节水经济林50万亩。到2020年,全市高效节水种植面积达到1000万亩,建成中国北方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区。
3、加快发展现代设施畜牧业。以草定畜,以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家庭牧场建设为重点,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促进种养结合、做强农区舍饲畜牧业,注重草畜平衡、做优草原生态畜牧业,积极推动传统畜牧业由自然放牧向建设养畜、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突出抓好现代设施畜牧业基地建设,重点推进肉牛、肉羊、生猪、家禽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设施养殖,支持发展奶牛、肉驴、马鹿、山鸡等设施精养。到2020年,全市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生态家庭牧场发展到3300个,年出栏优质肉牛150万头、优质肉羊850万只、家禽7000万只,建成自治区现代设施畜牧业强市。
依托香港亚盛、中粮集团、江苏雨润、广东温氏等国内大型集团,实施龙头企业联动带动工程,重点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承接京津冀、东南沿海、台湾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搭建生猪产业合作平台,培育打造国内现代生猪产业绿色高端品牌。突出抓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种猪繁育场站、疫病检验检疫站、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粪污循环化处理等基础工程与保障体系,筹划构建生猪贸易、物流集散、电子交易结算中心,着力打造国家环境友好型现代生猪全产业链示范区。到2020年,全市年销售种猪50万口、出栏优质生猪1000万口、屠宰深加工商品猪500万口以上,建成中国北方现代生猪产业基地。
4、全面提升农牧业产业化水平。设立农牧业发展基金,以工业化理念和发展方式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市场化,围绕市场抓产业提升、围绕产业抓企业培育、围绕企业抓基地配套、围绕基地抓农牧户带动,构建以现代农牧业为主导、以农村牧区二、三产业为补充的“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生产经营体系;以提高市内产品供给、扩大市外产品输出为主攻方向,构建服务京津冀地区、面向环渤海经济圈和全国市场的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全产业链条体系,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和农村牧区工业化、城镇化。
以集约经营为基础,建立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合理流转、集约利用、规模经营促进机制,鼓励采用多种方式依法有序流转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积极推行土地“田保姆”式托管服务。加快农牧业经营方式创新,支持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农牧业生产,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组织、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农村牧区新型业态。加快转变农牧业生产方式,进一步加大农机推广力度,有效推进跨区域联合作业,大幅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到2020年,全市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流转面积突破2000万亩,流转经营面积占承包经营总面积比重分别提高到60%和20%以上;全市专业种养大户达到13万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2万个,合作经济组织覆盖率提高到60%。
以基地建设为支撑,实施产业基地配套工程,坚持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生态安全、特色突出的农牧业产业基地、农畜产品出口基地和现代农牧业示范园区;突出抓好粮食主产区、蔬菜主产区、牧草主产区和西拉沐沦河流域、老哈河流域肉牛、肉羊、生猪、家禽产业带建设,为龙头企业发展和产业化经营提供保障。
以企业带动为核心,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引进大型农牧业企业集团、培育农牧业本土企业,推动产业化龙头企业引联重组、做大做强,抓好农畜产品精深延链加工。完善龙头企业与产业基地、合作组织、农牧户之间产业共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构建新型职业农牧民教育培训体系、新型农牧业技术装备体系、现代农牧业支撑保护、社会化服务和差异化考核体系。到2020年,全市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330家,粮食、肉类、果品加工能力分别提高到350万吨、150万吨、45万吨;全市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优质农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0%。
以绿色品牌为方向,实施赤峰品牌战略,打造体现地域特色的赤峰杂粮、赤峰蔬菜、赤峰生猪、昭乌达肉羊、昭乌达肉牛、罕山白绒羊、达里湖鱼等绿色有机地标产品,提高赤峰产品市场影响力;实施统一品牌战略,推进生产加工销售平台一体化建设,打造全市一体、规范有序的农畜产品品牌,形成地区整体品牌效应,提高赤峰产品市场辨识度;实施诚信品牌战略,建立质量标识制度和原产地追溯体系,提高赤峰产品市场认可度和市场占有率。到2020年,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产品达到500个,建成“环渤海”地区绿色品牌农牧业强市。
以品质赤峰文化推广中心等为载体,以京津冀地区为重点,设立赤峰产品批发基地和销售专区,构建赤峰产品批发集散、仓储物流、电子交易、销售结算平台;发展“互联网+”农畜产品模式,加快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推动向环渤海地区延伸并拓展至国内外高端市场,实现农畜产品大规模外调输出。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335亿元,年均增长4%左右。粮经饲比例调整为61:22:17,畜牧业增加值占第一产业比重提高到35%左右。
第三节着力提升工业发展实力
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工业支撑作用,强化新型工业引领带动,构建适应转型升级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依托区位资源和发展基础,整合园区、盘活存量、突破瓶颈、集约发展,推动资源型产业延长链条、非资源型产业发展壮大,加快释放主导产业新动能,全力打造国家铜铅锌锡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基地、京津冀地区清洁能源保障输出基地和自治区现代化工生产示范基地。
1、做强做优冶金产业。按照“整合资源、集中冶炼、精深加工”的发展思路,着力促进产业发展一体化、集群化和高端化,推动实现由“中国有色金属之乡”向中国有色金属产业基地的升级转变。到2020年,全市有色金属产业形成日处理矿石20万吨、年冶炼190万吨、年深加工100万吨的生产能力,全行业销售收入达到2000亿元;全市钢铁深加工能力争取达到300万吨,建成国家重要的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和蒙东钢铁产业基地。
推进盲区广泛探矿、老矿区深部探矿、主体多元探矿和风险探矿、外围找矿,确保矿源接续、储量增加、自给率提升,争取有色金属资源探明储量翻一番以上。在资源富集区集中建设一批大型矿山,布局一批现代采选项目,推动矿山企业与冶炼企业深度联合。积极推动冶炼企业重组升级,进一步扩大现代冶炼规模,构建形成较为全面的有色和黑色金属冶炼体系。加快推进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和技术先进、附加值高的下游产品开发项目,有效推动金属采选冶炼业向冶金制品制造业转变,着力打造中国铜都、北方锌都。重点推进中色大井子精锡冶炼及高纯锡深加工、黄岗矿业精锡冶炼及锡制品深加工等一批冶金深加工项目,开工建设赤峰有色金属综合体,确保中金岭南铅锌多金属冶炼、远联钢铁宽带钢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达产。
突出发展铜冶炼深加工业。按照“大规模、高水平、新机制”的要求,进一步集中产能布局,突出抓好铜产业延伸加工和改造升级,做大做强核心龙头产业。实施资源优化配置和“走出去”战略,全力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引联合作、搬迁改造等方式整合市内外有色资源,进一步扩大资源保障和铜冶炼规模;坚持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推动赤峰云铜50万吨阴极铜搬改扩、金剑铜业40万吨阴极铜退城入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集中打造以赤峰经济开发区为核心的国家铜冶炼深加工基地。围绕机械装备、汽车家电、电子电力、建筑五金等关联行业,培育发展专业化铜加工企业集群,构建形成区域化系列铜基新材料产业链条,着力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家级铜基新材料产业基地。到2020年,全市铜冶炼能力达到100万吨,铜深加工能力达到60万吨,铜产业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
2、做大做强清洁能源和现代化工产业。围绕建设京津冀地区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和推动能源工业成长为千亿元产业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与京津冀地区战略合作,联动发展清洁能源与化工产业,着力推进能源煤化工“双千双百”工程,在提高自身消纳能力的同时,打通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到2020年,全市力争新增电力装机1500万千瓦,其中新能源发电装机1000万千瓦以上,煤制气生产能力争取达到200亿立方米,初步建成京津冀地区清洁能源保障输出基地和自治区现代化工生产示范基地。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发展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着力打造国家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发电基地。重点推进灯笼河200万千瓦、乌套海140万千瓦、巴拉奇如德130万千瓦、大水菠萝130万千瓦、皇家漫甸100万千瓦、巴彦汉100万千瓦、罕山100万千瓦、红山100万千瓦风力发电和赤峰200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工程,力争克旗120万千瓦抽水蓄能发电基地建成完工。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140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总装机的60%以上。其中,风力发电装机达到12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00万千瓦。
优化发展传统能源产业。支持平煤集团等大型企业兼并重组中小企业,加快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现代化水平;推动煤炭产业稳定有序、转型升级发展,着力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煤化电热一体化、煤炭分级利用等煤基多联产示范。围绕清洁能源与火力发电打捆外送,全面推进现有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有序推进具有领先技术水平的核心电源点建设,加快实施中心城区及城关镇热电联产工程,配比扩大火电装机规模。重点推进大唐克旗2×66万千瓦、庆华右旗煤基清洁能源基地2×100万千瓦、国电林东2×100万千瓦、国电元宝山电厂四期2×100万千瓦、国家电投大板电厂二期2×100万千瓦等一批火力发电项目,确保国家电投中心城区2×30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建成投运。到2020年,全市火力发电装机争取达到900万千瓦。
有效提升市内电力消纳能力。统筹清洁能源外送和清洁能源内消,着力构建能源与化工、能源与冶金、能源与制药等主导产业集约化、一体化发展新模式,有效提升自身消纳能力;依托产业园区和企业大用户,加快推进自备电厂建设,有效提升园区低电价优势;组建电力交易机构和售电公司,积极推动电力多边交易和发电企业、用电企业对接直供,努力争取更多大用户直供电份额;创新能源综合管理和运营模式,推动实施大板工业园区智慧能源项目,综合施策降低园区和企业用电成本,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自用电量占比。积极推进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2×30万千瓦自备发电项目,确保赤峰经济开发区2×35万千瓦自备电厂建成运行。到2020年,全市工业用电量占全部发电量比重争取达到43%左右。
发展壮大现代煤化工产业。立足赤锡水煤合作,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突出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坚持“以水定点、高度节水、生态环保、集成应用”原则,在运煤通道与水资源兼备地区合理布局煤化工产业,着力打造以克什克腾煤化工循环经济园区、右旗大板煤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园区为重点的新型能源煤化工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链条化、企业循环化、生产清洁化、产品多元化,鼓励跨行业多联产,进一步拉长主副产品产业链条。重点推进庆华右旗煤基清洁能源基地60亿立方米煤制气及360万吨煤制油、大唐克旗二期40亿立方米煤制气、国电元宝山二期80万吨煤制尿素等一批大型煤化工项目,确保大唐克旗一期40亿立方米煤制气全面建成投产。到2020年,全市煤化工年转化煤炭600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以上。
培育壮大氟化工和生物化工产业。依托萤石、硅石等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建设氟化工专业园区,打造以林西县为主、以敖汉旗、克旗为辅的三个氟化工产业基地;把握氟化工、硅化工合并联动趋势,推进氟-硅联动产业链建设,拓展氟化工发展新空间。壮大生物化工产业,实施以玉米化工为突破口、以氨基酸系列、多元醇系列、酶制剂系列等为主导的精深加工项目,打造以元宝山区为核心、以宁城县为支点的两个生物化工产业集群;加大引联重组力度,推动化肥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重点推进伊品生物氨基酸产业基地、瑞阳化工二期、科为博生物等一批生物化工项目,确保大地云天缓控释肥建成达产。到2020年,全市氟化工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玉米生物化工转化能力突破150万吨,化肥生产能力达到200万吨。
扶持壮大生物天然气产业。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将赤峰确定为国家生物天然气示范区的总体要求,积极争取国家优惠扶持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尽快做大生物天然气产业规模,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合理规划生物天然气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推广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生物能源、高值肥料还田、保护生态环境的链条式、循环化产业运营新模式,加快推动生物天然气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着力打造国家级生物天然气产业示范区。到2020年,全市建成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厂60座、分布式能源站1000座、燃气输配管网1100公里,年产生物天然气达到4亿立方米。
3、突出抓好现代医药产业。按照“整合资源、调整结构、做强产业、打造品牌”的发展思路,巩固提升化学药,发展壮大蒙中药,培育发展生物药,统筹兼顾普药生产与新药开发,全面提升医药产业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到2020年,全市医药产业销售收入争取达到100亿元以上,建成国内重要的现代蒙中药产业基地。
巩固提升化学药。加快整合医药产业资源,引进联合国内大型制药集团,重组升级市内重点医药企业,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有效促进化学药产量质量“双提高”,培育打造知名品牌,巩固提升化学药基础地位。依托赤峰制药、艾克制药、万泽制药等重点企业,瞄准国内外市场高端领域,有选择开发高附加值合成、半合成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丰富产品储备、拓展产品领域、更新产品结构,积极参与国际认证、加快形成竞争优势。依托蒙欣药业、荣济堂等骨干企业,面向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多发疾病的化学药物领域,实施品牌发展营销战略,发挥基础优势、加强新品研发、构建系列产品,扩大国内销售网络、做大产品市场规模。加强与上海医药等行业领军企业的合作重组,加快赤峰制药搬迁技改、退城入园,推动普因医药抗生素等项目建成投产,引进和落地一批国家一类新药生产项目。
发展壮大蒙中药。建立道地药材生产质量现代管理体系,加强优良药材规范化、集约化种植,推进蒙中药提取物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实施产学研联合协作,加大现代蒙中药研发力度,加快新药、特药中试和产业化速度。统筹整合蒙中药材资源,重点打造喀旗牛家营子蒙中药材现代产业基地,推动构建以地理标识产品规模化种植基地、蒙中药材精深加工基地、蒙中药材大宗交易市场、蒙中药健康产业园区为骨架的一体化全链产业体系。加快荣兴堂、蒙吉、新州等药材种植和饮片加工企业发展,引导天奇药业、丹龙药业等龙头企业扩能升级,促进天然药物生产方式与国际接轨,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价值,推动赤峰蒙中药进军国内外市场。
培育发展生物药。加快推动医药产业升级,扶持壮大一批生物医药现代企业,谋划推进一批生物医药重点项目,尽快扩大生物医药发展规模;坚持引进吸收与自主开发相结合,突破一批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关键技术,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尽快提高生物医药发展水平。引导上化(赤峰)生物医药研究院、赤峰制药集团等重点平台和龙头企业产学研互动,开展基因工程药物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开发新产品、打造新品牌、拓展营销网、提升竞争力,推动赤峰生物医药尽快发展壮大。
集中打造医药产业园区。以赤峰经济开发区为核心,强化基础建设、功能配套和产业链衔接,统筹推进城区医药企业搬迁改造、退城入园,集中打造原料药、蒙中药、化学制剂、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生产相互衔接、协作配套的现代医药产业园区;抓住医药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构建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联结机制,重点吸引上海、北京、沈阳、石家庄、哈尔滨等医药先进地区来我市发展医药飞地经济,着力推动上药集团上海普药基地整链迁建赤峰医药产业园区。
4、发展壮大机械装备制造产业。抓住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与核心制造业崛起的重要机遇,以发展整机装备、新型装备、精密配件、关键零部件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动机械装备制造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全市年产机械配件50万吨、整机装备10万台以上,精密机械和装备制造占比突破50%,全行业销售收入达到300亿元,建成国内地市级最大的风电装备生产基地和自治区新型装备制造基地。
加快升级传统优势机械装备制造业。加快推进矿山采掘、磁选浮选等整机制造和配件加工,转型升级矿山机械、冶金装备制造业;尽快提高机电产品、电力设备配套能力,构建形成较为完备的机电装备制造体系;统筹市内风电产业发展和境外关联市场销售,突出抓好风机整机和配套装备制造业;面向农牧业现代化和周边市场需求,布局建设一批现代农牧业机械制造项目,重点推动宗申集团大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落户赤峰。
加快发展新型现代机械装备制造业。推动浩克新能源汽车产学研基地与奇瑞集团战略合作,加快规模化生产和上市销售,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产业。支持深圳拓佳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加快发展,推动向多元化电子设备生产、手机整机制造、软件开发服务等领域延伸,着力壮大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统筹产业发展布局,打造太阳能光伏组件制造基地,培育发展清洁能源设备制造业。依托重化工业发展和节能减排需求,建设大型机械和节能环保设备制造项目,积极推进重型机械装备、节能环保设备制造业。围绕通用机场建设发展,引进和培育通航装备及飞行器材制造业,规划建设通航装备器材生产制造园区。抓好关键零部件、精密配件等新型设备制造业,引进智能巴士、智能电网等生产线,培育形成一批先进制造企业集群。
加快承接先进地区机械装备制造业。以引联重组、提档升级为核心,以产业园区为平台,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以领军企业为龙头,引导参与先进地区产业链条,加快融入东北地区公铁装备、矿山装备、大型机床等重型装备制造业和华北地区电子设备、食品设备、纺织机械、医疗器械等轻工装备制造业协作体系。进一步集中产业布局,着力打造以赤峰经济开发区为核心、以翁旗玉龙工业园区、阿旗工业园区、宁城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的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5、巩固壮大食品、建材和纺织产业。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着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和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巩固壮大、完善提升食品、建材、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立足现有发展基础,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加快实施传统产业提升工程,推动实现传统产业发展规模化、新型化、现代化。到2020年,全市食品、建材、纺织产业销售收入分别突破500亿元、200亿元和120亿元,建成国内重要的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和自治区特色羊绒纺织加工基地。
做强做优食品工业。充分发挥绿色天然、草原品牌优势,加快构建以肉类、粮食、蔬菜、禽蛋为主导、以酒奶饮料、林果花卉、糖类制品、山野产品、保健产品为支点的高标准食品工业体系,进一步扩大中高端市场份额;引进培育大型食品加工集团,配套发展现代产业基地,规划建设赤峰食品集中加工园区,培育打造红山区、元宝山区和翁旗、宁城县、敖汉旗、阿旗等特色食品加工园区,着力促进资源产品就地转化增值。突出抓好食品精深加工,精心打造绿色、有机、特色产品品牌,加快构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相配套的名牌产品体系,推动实现食品加工输出的标准化、安全化、生态化和高端化。到2020年,全市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食品加工企业达到14家,国家驰名商标、自治区著名商标、市级知名商标达到200个。
发展和振兴建材、纺织工业。推动水泥产业集中布局和产品延伸升级,以喀旗、阿旗为重点打造南北两个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基地;承接发达地区陶瓷产业转移,有针对性发展高标准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和日用陶瓷;培育大型企业集团,突出发展成套房屋组件、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复合材料和节能环保新型建材;整合非金属矿产资源,以赤峰经济开发区、宁城县、左旗为重点培育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引进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开发高附加值系列产品。发展壮大红山区纺织产业园区,积极推动华源毛业、东荣集团、维信集团等市内企业与国内外大型集团强强联合,利用赤峰绒毛资源延伸产业链条,带动全市绒毛纺织加工业向集团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培育壮大喀旗棉纺织专业园区,加快推动先锋集团发展棉纺织延伸加工,提高产品技术和工艺装备水平,带动全市棉纺织加工业向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6、进一步优化工业发展布局。坚持资源集约利用、园区集中布局、企业集群发展,强化点线结合、梯度集聚,推动各类产业向城镇集中、向园区集中、向资源富集区集中,重点构建三大工业集聚区:即,北部重化工业及农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中部资源深度转化型、非资源型、劳动密集型和新兴产业核心工业区,南部轻工食品及贵金属非金属产业集聚区,全面打造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统筹吸纳城乡居民就业创业,辐射带动城镇乡村加快发展。
调整园区发展布局,明确园区发展定位,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壮大园区经济。设立工业发展基金,出台发展“飞地经济”具体办法,推动项目、企业、产业向专业园区集中。实施集约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战略,立足禀赋引导园区各有侧重、错位发展,结合实际避免园区盲目扩张、重复建设。加快红山、元宝山、安庆三个园区相向发展,推动大企业、大项目向园区集中集聚,争取赤峰经济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园区;重点发展以铜冶炼深加工为主的冶金工业、新型能源化工、新型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加工和现代医药、电子信息、羊绒纺织、非金属新材料等优势特色产业,着力构建赤峰核心工业区,全面打造赤峰城区东部工业经济产业带。
加快旗县园区扩容升级,推动一批园区晋升为自治区级园区,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园区。以能源煤化工、铅锌冶炼深加工产业集中集聚为重点,做大做强克什克腾、右旗大板能源煤化工园区和左旗林东能源有色园区;以锡钼冶炼深加工、氟化工产业集中集聚为重点,培育壮大林西工业园区;以农畜产品深加工、大型矿山机械制造、农牧业机械制造、建材产业集中发展为重点,加快打造翁旗玉龙和阿旗工业园区;以农畜产品深加工、棉纺织深加工、农机具制造、贵金属和非金属产业集中发展为重点,着力打造宁城、喀旗、敖汉工业园区,构建形成集中布局、层次递进、产业联动、各具特色的产业承接区。
完善园区发展体制机制,组建园区发展融资平台,打包运营园区固定资产,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着力破解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等问题。加强工业园区基础建设和功能配套,规划和推进集中供热、集中供气、污水处理、危废处置、风险应急等设施建设,实施园区污染集中控制,提高环境容量利用效率。推动市内外大型企业引联重组,支持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大集团搞协作、围绕园区基地搞配套、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搞延伸,形成一批分工合理、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专业化产业集群。到2020年,全市打造销售收入超千亿元工业园区1个、百亿元工业园区9个,市级以上工业园区销售收入争取达到2200亿元以上。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其中,工业增加值达到111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6%左右。
第四节着力发挥建筑业助推作用
抓住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机遇,加快推进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更加突出建筑经济发展质量,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助推经济发展、吸纳农民工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建筑业打造成带动力较强的重点产业。
1、全面发展建筑业企业。鼓励建筑业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与股份合作,打造一批资金雄厚、技术先进、设计施工管理和融通资金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公路、水利、市政等专业承包企业,发展一批工程咨询、勘查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等建筑业服务企业。支持建筑业企业升级增项,提高资质等级,扩大经营范围;鼓励建筑业企业围绕绿色节能环保、超大型工程等重点领域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改善经营模式,实施标准化管理;推动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拓展内外市场、创建企业品牌,带动提升建筑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组织建立劳务基地,注重强化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到2020年,全市一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达到20家,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突破11万人。
2、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业政策法规体系,强化质量、安全、造价管理。完善建筑业信息管理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健全完善建筑业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形成信用评价成果与招投标、资质审批、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等挂钩机制。严格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重点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管理,落实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建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工程质量监测标准,强化强制性标准条文监管,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体责任,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水平。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信息化监管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建筑业增加值达到190亿元,年均增长7%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占第二产业比重达到15%左右。
第五节着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按照“做大总量、优化结构、集中集聚、提质增效”的发展思路,提档升级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调整优化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加快促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全力打造自治区通疆达海综合物流枢纽城市、国家特色文化旅游和生态休闲度假基地,着力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占比提高、效益提升。
1、优化发展传统商贸业。按照合理布局、打造高端、集聚发展路径,突出抓好中心城市核心商圈、旗县大型商场建设,重点打造红山区新华步行街、新城区玉龙大街、松山区木兰街、元宝山区宝山路“一主三副”四大商贸中心;推动实施龙腾国际商务广场、太平洋森活商务城等一批城市综合体和现代商贸项目,着力引进一批高端服务企业和知名商业品牌,加快发展现代品牌店、综合体验店、规模连锁、网络电商、同城配送、城乡快递等商贸新型业态,有效促动传统商贸业焕发新生机。积极培育住宿餐饮业,在中心城市、旗县城关镇、重点旅游区建设星级宾馆和特色餐饮娱乐项目,尽快提升住宿餐饮业服务水平。
加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在中心城市、旗县城关镇、重点城镇、交通枢纽布局一批区域性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产地市场,构建形成各具特色的专业市场群。培育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组织和经营服务体系,建立以城区配送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店为骨干、以村级便民连锁超市及配送中心为基础的农村牧区流通网络,形成覆盖城乡、管理规范的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农超对接”,构建产销地之间快速直达的生鲜产品配送通道。重点抓好食尚天街、和美总部基地、高铁商务广场、瑞盛国际汽配城、赤峰钢材城、蒙东农机市场、天虹花卉市场等一批现代商贸项目和大型批发市场。到2020年,全市5000平方米以上超亿元商业网点达到55个,新改扩建各类市场120个,建成蒙东冀北辽西商贸中心城市。
2、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按照规模化、专业化、协作化、集约化的发展方向,推动红山物流园区、松山物流园区、赤峰商贸物流城、和美工贸园区一体化发展,全面打造赤峰物流核心区,推动建设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结合地方发展实际,规划建设旗县专业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培育打造南部宁城县、北部右旗等关键物流节点。强化与锦州港、天津港等港口合作,推进“公铁海”集装箱联运,加快构建赤峰国际集装箱中转站,着力打造赤峰国际陆港;密切与大中城市、沿海港口和边贸口岸联系,促进航空业与关联产业联动,筹划构建赤峰临空物流港,着力打造城市临空产业示范区;依托赤峰保税物流中心建设赤峰综合保税区,发展保税仓储物流、保税加工贸易、国际转口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国内外采购分销等功能性业态,着力打造“蒙东冀北辽西”国际贸易中转站,构筑形成北连俄蒙、东达沈大、南接京津的大物流格局和通疆达海、面向全国的“公铁海空联运”大物流体系。
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冷链物流、金融物流、电商物流等新型业态,做大做强农畜产品、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等专业物流,推动物流业与加工制造业联动发展;引进培育物流龙头和服务品牌,着力打造跨区域仓储物流、交易结算信息平台,推动高端物流企业集聚发展。重点抓好赤峰商贸物流城、赤峰金融物流港、赤峰空港物流园区、赤峰城市配送中心、雨润农副产品配送交易中心、蒙东现代医药物流园区、右旗大板煤炭及煤化工产品物流园区、联想集团冷链物流产业园区等一批现代物流项目。到2020年,全市物流产业规模比2015年翻一番,全市物流园区建成规模达到55平方公里、销售收入突破950亿元、拉动就业8万人,建成蒙东冀北辽西区域性物流中心和自治区通疆达海综合物流枢纽城市。
3、加快发展特色旅游业。树立全域、全季旅游导向,把旅游产业打造成全市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和历史民族文化底蕴,培育构建“一带两翼、六大板块”发展布局和“十大旅游”产品体系,量身打造草原观光、生态体验、文化览胜和休闲度假、体育健身、健康疗养等四季旅游黄金线路,创塑形成“文化赤峰、绿色赤峰、休闲赤峰”的区域旅游品牌。
着力推动旅游业资源整合与提档升级。引入国内高水平团队统一规划赤峰旅游业发展,推动业内龙头企业统筹整合赤峰旅游业资源,全面加强旅游基础建设和旅游资源保护,高起点打造一批吸纳力强的精品旅游景区、文化旅游园区和乡村旅游基地,整体提升赤峰旅游综合承载力。深化与旅游城市联合协作,推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全面融入草原丝绸之路旅游产业带,高标准打造一批国内知名的经典旅游环线,整体提升赤峰旅游品牌影响力。面向市内市外两个市场,推动旅游业向休闲化、体验化和标准化、精准化方向发展,突出打造草原文化旅游品牌,加快提升中国飞来者大会、草原那达慕大会、红山文化旅游节、王府文化节和中国国际微电影盛典、玉龙沙湖户外运动节、达里湖冬捕节、美林谷滑雪节等节庆文化旅游品牌,重点推进克什克腾草原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阿旗原始生态游牧文化体验区、右旗赛罕乌拉世界生物圈旅游体验区、敖汉史前文化旅游体验区、契丹辽文化旅游度假区、黑里河自然生态与温泉养生度假区、美林谷自然生态与运动休闲度假区、玉龙沙湖探索体验旅游区、道谷南山生态旅游商务区、赤茅百公里文化旅游和休闲度假产业带等一批特色旅游基地建设,着力构建京北草原文化休闲旅游廊道和中华历史文化旅游长廊。
着力推动旅游业转型创新和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传统旅游业态,创新开发复合型旅游产品,支持引导旅游业由单一的景区观光向观光旅游、体验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并重转型。加快推动旅游业体制机制创新,重点依托国有骨干企业组建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投资公司,设立发展基金、搭建投融资平台、推广PPP模式,有效吸纳市内外企业合作开发优势旅游资源和特色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旅游业+”模式,着力推动旅游业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与农牧林渔、特色工业、体育健身、健康养老等产业联手发展,加快推进生态体验、历史文化、乡村度假、民俗风情游和沙漠探险、温泉养生、冰雪运动、休闲自驾游等特色旅游项目,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文化旅游产业基地、摄影及影视拍摄基地、考古科普旅游基地、户外运动旅游基地、休闲农牧业旅游基地和休闲旅游街区、健康养老庄园、中小学冬夏令营。突出培育乡村旅游品牌,推广发展民俗和民宿旅游;在城市周边高标准建设休闲度假园区,在特色乡镇加快发展农牧业观光基地、民宿旅游基地和特色化、品牌化农家乐、牧家乐、林家乐;精心打造集乡村高端民宿、农牧业园区观光、农牧业遗产展示、创意农作示范、乡土美食品鉴于一体的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加快构建环中心城市休闲农牧业体验旅游圈和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大力发展“互联网+”旅游业,进一步丰富旅游内涵、延长旅游时节、延伸旅游链条,全面提高旅游消费水平和旅游经济效益。
着力提高旅游业基础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标志性文化旅游设施建设,重点提升住宿餐饮、购物娱乐、自驾营地和旅游通道、旅游标识、加油站点等配套硬件条件,尽快增强赤峰旅游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推动实施智慧旅游工程,加快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建成运行市旅游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和重要节点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整体构建咨询展示、集散客服、商贸娱乐、专业培训、行业管理一体化旅游服务体系,积极争创自治区旅游服务中心城市。着重加强整体策划创意和主流媒体、黄金时段宣传推介,联动扩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最具民族特色旅游城市、红山文化发祥地、大辽帝国故都和世界地质公园、北京后花园、内蒙古名片等品牌效应,大幅提高赤峰旅游品牌知名度;深度融入京津冀辽旅游一体化发展,积极开辟韩日俄蒙、港澳台、大西南等旅游包机,逐步推行“一张图、一张卡”游赤峰,加快拓展赤峰旅游国内外客源市场。规划建设文化旅游产品创意研发和展示展销基地,有针对性开发一批民族地域特色突出的文化旅游产品,整合推出赤峰工业名品、民族产品、土特产品、特色餐饮等在内的“赤峰礼物”,进一步提升赤峰旅游产品附加值。切实强化旅游市场监管与综合执法,规范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突出抓好专业人才培养和服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赤峰旅游市场环境、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软实力。到2020年,全市接待游客突破2000万人次,旅游业收入达到500亿元,争取建成国家特色文化旅游和生态休闲度假基地。
4、培育发展现代金融业。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发展,构建以中心城区多元金融机构为支撑、以旗县区全面网点覆盖为保障、以农村牧区新型金融组织为补充的多层次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吸引域外金融机构入驻赤峰,推动金融机构在旗县区设立分支;争取民营商业银行试点,推动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加快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积极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切实完善农村牧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着力推广农牧户贷款循环守信模式,进一步扩大农村牧区有效抵押、质押权范围。健全完善银政、银企合作与风险补偿机制,协调扩大信贷投放规模;积极发展普惠金融,有效提供适合中小企业和农村牧区需求的微型金融服务,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数量、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三个不低于”目标。
支持基金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和企业上市融资,提高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城市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搭建政府及企业投融资平台。改善和拓宽保险业务,开发新险种、扩大覆盖面,建立农牧业灾害风险转移保险机制。加强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加快基于互联网的金融项目落地,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引进培育各领域金融人才,尽快提升各方面驾驭金融能力,充分发挥金融支撑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到2020年,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达到1800亿元,融资担保能力提高到50亿元,争取推动3—5家企业成功上市;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达到30家以上,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提高到12%以上,争取建成蒙东地区现代金融服务示范区。
5、有序发展房地产行业。坚持规模发展与品质提升并重,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投放量,有序调整房地产开发规模和节奏;均衡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调整优化住房供应套型结构,健全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转型,合理引导城乡居民住房消费,进一步满足各类群体住房需求。树立百年住宅理念,推进建设标准化、住宅产业化,鼓励实施住宅全装修;推行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四新”运用,加快绿色建筑和被动式房屋发展,培育打造住宅产业集团和住宅产业基地。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发展房地产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规范物业服务,完善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推动物业服务与健康养老、机关服务社会化改革等领域深度融合,加快物业服务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加强调控和监管,促进房地产行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到202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6平方米。
6、进一步优化服务业集聚区布局。按照“企业集中、产业集聚、经营集约”的发展思路,以现代物流园区、中央商务区、商贸功能区、旅游休闲区、科技创业园区、文化创意园区为重点,在中心城市、重点城镇、交通枢纽、专业市场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特色突出的服务业集聚区,着力构建中心城市核心服务业集聚区、9个旗县特色服务业集聚区、10个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的发展框架体系,推动形成发展服务业的新基地、拓展城镇功能的新平台、扩大城乡就业的新空间。
中心城市依托产业发展基础和资金技术人才优势,突出抓好“一主三副”四大核心商圈、红山物流园区、松山物流园区、赤峰商贸物流城、喀旗和美工贸园区、大连万达中央商务区及商贸功能区、蒙东云计算产业孵化园等一批核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全面打造我市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核心区;九个旗县立足区位资源禀赋和自身优势特色,重点发展商贸物流、旅游休闲、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等特色服务业集聚区,引领带动地区服务业加快发展;继续提升红山物流园区、松山物流园区、上京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5个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的建设发展水平,积极争取克旗热水旅游休闲度假区、赤峰商贸物流城、喀旗和美工贸园区、大连万达中央商务区及商贸功能区、蒙东云计算产业孵化园等一批重点服务业集聚区晋升为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到2020年,全市培育各类服务业集聚区30个以上,其中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10个;新增营业收入500亿元以上,新增从业人员6万人。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100亿元,年均增长9%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40.2%左右。
第六节着力壮大县域经济
立足全市县域经济不强的发展实际和8个国贫县、2个区贫县全部摘帽的发展要求,突出抓好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改善,着力壮大县域经济规模与综合发展实力,充分发挥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和衔接三次产业的关键枢纽作用。
1、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按照主体功能区划,统筹考虑各旗县区地理区位、资源禀赋、生态环境、人力条件和产业基础,科学编制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引导和规范县域经济发展。按照“区域经济一体化、县域经济特色化”要求,加强政策引导和分类指导,支持旗县区培育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力争每个旗县培育一个销售收入百亿元以上的特色园区。加强统筹衔接和分工协作,强化资源组合与优势互补,推动旗县区协同发展。减少重复建设,避免无序竞争,推动旗县区错位发展。
2、加快县域发展改革步伐。加强旗县区财源建设,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地方财政实力,提高财政自给率。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扩权强县,完善支持试点旗县率先发展的配套政策,增强县域自主发展能力。实施差异化考核政策,形成更加科学的发展导向。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县域经济布局更加科学合理,产业发展定位更加清晰鲜明,县域经济实现赶超进位。
第七节着力培育市场主体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
1、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落实非公有资本进入城市供热、供气、供水和污水处理等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除国家明令限制的行业外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能源、运输、公共事业等领域项目建设;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铁路、公路、航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参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与国有资本享有同等待遇;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利用产权市场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股票、债券市场直接融资。
2、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发展骨干企业,支持企业战略合作与兼并重组,推动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两化”融合、企业技改、装备升级和自主创新,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力争在有色金属冶炼深加工、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培育出行业领军企业。培育发展中小微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用;拓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建立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和创业投资机制;推动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和园区基地协作配套,走“专、精、特、新”道路,形成一批有活力、能创新、善协作、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集群。深入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建立完善各地区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将质量强市目标纳入各地区绩效考核内容;持续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提升质量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培育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工业企业10家,大中型企业管理信息化、装备数控化、生产智能化水平达到70%以上;构建特色化企业集群11个,中小企业吸纳社会就业达到50万人以上。
第四章坚持创新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
建设现代赤峰
立足动力转换,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着力培育新动能。坚持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创新发展方式和发展路径,依靠创新强支撑、建机制、调结构、转方式,培育发展新优势、增强发展新动力、注入发展新活力、构筑发展新体系,推动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动能,完善创新现代农牧业支撑保障机制和支撑服务体系,培育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兴服务业,积极发展互联网经济,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第一节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大力发展科技事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技术研发、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领带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1、大力发展科技事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发挥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加快企业主体、创新载体、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提高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推进一批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引进和攻克一批核心技术,转化一批重点科技成果。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行业,进一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全面加强科技园区建设,加快推进一批科技示范工程,突出抓好赤峰红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赤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建立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持续增加全社会科技投入,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环境。到2020年,全市力争新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家、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2家,新增自治区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5家。
2、着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自主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企业创新基金,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引导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和长远发展建立研发平台,健全组织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开展协同创新,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重点依托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发重大创新产品、开展共性技术攻关、加强技术创新,解决制约企业长远发展的技术性难题。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园区,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推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建设,构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到2020年,全市力争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
3、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发展作用。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争取在有色金属冶炼深加工、绿色农畜产品深加工、新型能源、新型装备、现代化工、现代医药等领域建设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为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提供支撑。全面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创建有色金属、新能源汽车、医药、大数据等方面的新型研发机构、研发中心和工程中心,着力推动我市科研院所和企业承担、参与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整合建立一批开放性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市级科技攻关项目。面向京津冀地区科技、人才高地,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着力打造克什克腾国家战略性煤基能源化工产业示范基地和清华大学新能源实验开发基地,推动建设京津冀辽地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基地。到2020年,全市新增自治区级院士专家工作站5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5家。
4、建立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改革科技计划管理方式,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加快科研院所“去行政化”进程,建立现代院所管理制度;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加大科技研发创新投入,设立科技协同创新基金;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建立创业投资引导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建立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创业政策扶持,搭建创业创新平台;加强创业孵化服务,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模式,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到“十三五”期末,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5%以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件以上,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5%以上。
第二节深化改革激发创新动能
全面深化改革,突破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激发创新动能,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实施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完善优化制度环境,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推动发展转型升级。
1、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工作,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和资源配置、人才科技等体制机制,优化制度环境、增强创新动力。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去行政化,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完善和创新融资方式,通过设立发展基金、扩大信贷担保等措施,扶持优势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发挥现有投融资平台作用,组建新的资本投资公司,盘活政府存量资产,全面激发国有资本潜力和活力;设立赤峰发展基金,组建赤峰矿业、文化旅游、水务、扶贫、建设等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引导支持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加快发展。
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推进水、电、气、热、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探索编随事转、财随事转机制,全面实施公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三个清单”制度,加强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旗县级基本财力保障,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差别化转移支付政策;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和债务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合理控制举债规模。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机构体系,鼓励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扩大信贷投放规模,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着力发展普惠金融,建立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小微企业、农村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全面激活农村牧区金融服务链条,进一步强化农村牧区金融消费者风险教育和保护;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金融助推经济发展能力。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优化运营模式、增强盈利能力;限制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和完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稳定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关系,完善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政策,赋予农牧民更多财产权利;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牧区草牧场确权承包工作,重点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规范引导农村土地和牧区草牧场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实施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创新治理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推行网格管理、发挥社区作用、动员公众参与,大幅提高城市管理效能,着力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正确处理巩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与化解过剩产能的关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培育优势产能和压减低效产能;综合施策消化房地产库存,加快落实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有效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重点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民间借贷监管、风险案件处置等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在简政放权、正税清费、金融扶持、降低流通和电价成本等方面采取组合措施,为实体经济发展松绑减负、增添活力;围绕发展短板扩大有效供给,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资金资源向传统产业改造集中、向新兴产业发展集聚。
2、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围绕建设“绿色赤峰”和打造“美丽赤峰”,继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国土开发利用管理体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健全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节约集约使用机制,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
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实施“文化强市”战略,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文化产业体系,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扩大对外文化贸易。
4、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继续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社会建设等领域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完善合理兼顾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优化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制度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实现积极进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
第三节完善创新现代农牧业支撑保障机制和支撑服务体系
围绕巩固农牧业基础地位、提升农牧业质量效益,综合运用先进经营理念、组织形式和科技手段,进一步完善创新现代农牧业支撑保障机制和支撑服务体系,着力促进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1、完善创新现代农牧业支撑保障机制。探索实施耕地轮作休耕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耕地轮作休耕政策,重点围绕生态严重退化区、重金属污染区、地下水漏斗区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
全面落实农牧业补贴政策,积极推进马铃薯主粮化,加大农机化薄弱环节生产机械补贴力度,增加农牧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
健全完善农牧业保险制度,积极争取农作物制种、渔业、农机、农房保险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推动实施草原牧区牛羊气象指数灾害性保险,推动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健全完善农村牧区集体产权权能,允许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入股方式参与企业项目开发经营,赋予农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完善创新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重点围绕股份合作型、订单合同型、价格保护型、服务协作型和流转托管型模式,构建“稳定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升级、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
建立实施现代农牧业差异化、精准化考核与产业发展基金定向激励机制,突出抓好亩均效益、畜均收益、高效节水、综合机械化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土地草牧场规模流转、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等指标考核,引导农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加快提高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
2、完善创新现代农牧业支撑服务体系。构建现代农牧业技术装备体系。围绕主要农作物和畜牧业生产,增加装备总量,优化装备结构,实施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提升农牧业综合机械化水平。
健全现代农牧业科技支撑体系。积极发展现代种业,开展品种选育、转基因、农机农艺、防灾减灾、检测监测、循环农牧业等方面技术的研发创新和引进推广,集成一批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健全完善适应现代农牧业发展要求的农牧业科技推广体系,对基层农技推广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机构提供精准支持,发挥好农村牧区专业技术协会作用。
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快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和检疫监督系统建设,加强疫病边界防控,强化疫病应急管理。
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立健全从生产到餐桌的质量可追溯全过程信息化安全监管体系,有效提升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全面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完善农畜产品市场信息和流通体系。健全农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推进农牧业信息进村入户。创新农牧业营销模式,搭建农畜产品交易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在大城市联合建立赤峰绿色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大力发展农牧业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推动建设覆盖主要产业的冷链工程。
完善新型职业农牧民教育培训体系。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加大新型职业农牧民和经纪人队伍培训投入,强化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支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牧民、经纪人返乡创业。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农牧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紧密联结比例达到70%以上。
第四节培育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兴服务业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兴服务业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培育打造新的支柱产业;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着力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新优势。
1、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优惠政策扶持力度,设立战新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和生物产业、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产业壮大规模并成长为具备较强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围绕产业园区和产业集中区,重点打造一批产业配套能力强、集成创新能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加快促动成长型、关联性企业集中集聚、分工协作。依托特色产业基地,组织实施创新能力提升、重点应用示范、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等一批重大工程,扶持壮大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紧抓产业链关键环节,着力推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培育形成纵向延伸、横向拓展的特色产业链条。重点抓好红山区新型装备制造基地、松山区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元宝山区生物化工产业基地、阿旗生物天然气示范基地、宁城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园区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敖汉旗油页岩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园区、深圳拓佳电子信息产业园区等一批园区基地建设。到2020年,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成具有较强支撑力的新经济增长点。
2、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策划创意、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经纪代理等商务服务业,支持发展文化产业、教育产业、体育产业和健康养老、社区服务、数字休闲等新兴服务业。发挥国际牛羊肉产业大会、中国北方农博会、蒙东汽车展销会、红山文化旅游节等平台优势,积极发展品牌会展经济。依托蒙东云计算中心、蒙东云计算产业孵化园、深圳拓佳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等基础资源,着力发展信息技术产业,全力打造蒙东信息科技产业示范区;加快IT企业引进和培育,推进软件开发、服务外包与应用服务,规划打造赤峰软件园区。设立新兴服务业发展基金,支持优势服务企业参与国内产业链分工,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提高新兴服务业发展贡献率。到2020年,全市新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95亿元。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2%左右,新兴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提高到45%左右。
第五节积极发展互联网经济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信息网络技术全方位应用,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合,与转型创新发展全面接轨;把握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互动融合趋势,着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加快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对实体产业的带动提升作用;依托区位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布局建设互联网经济集中区、电子商务集聚区和有色金属、能源化工、农畜产品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全力打造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自治区云计算产业示范基地,为发展开拓新空间、注入新动力、释放新活力。
1、大力发展“互联网+”产业。支持发展“互联网+”农牧业,加快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牧业生产经营、信息监测、产品追溯、销售服务等领域推广应用,构建全产业链智慧农牧业体系,推进农牧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着力发展“互联网+”工业,加快“两化”融合发展,面向优势特色产业和骨干龙头企业,推进生产过程、业务流程信息化改造和智能终端应用、智能生产制造。发展壮大“互联网+”服务业,围绕电子商务、高效物流、普惠金融、文化旅游、益民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快云计算公共平台、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互联网金融和智慧旅游、智慧城市建设,突出抓好中小微企业应用普及工程、网络零售促进工程、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应用工程、绿色农畜产品网销工程。到2020年,争取建成自治区级互联网经济集中区。
2、着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重点培育生产型、生活型、区域特产型和跨境电子商务,进一步促动电子商务与关联产业、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相互融合。充分发挥红山物流园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领作用和赤峰保税物流中心基础作用,着力建设体验中心、信用认证、第三方支付、智能物流、产品溯源等电商服务支撑体系,加快推动云商谷实体电商《中国集采网》和同城直送《快达网》上线运营。积极推行“特色产品+线下体验+电商平台+智能物流+质量追溯”的电子商务新模式,逐步构建覆盖全国的线下体验+线上交易一体化网络,突出抓好红山物流园区电商基地、云商谷实体电商综合体、内蒙跨境淘、韩国因特帕克赤峰跨境购、世界草原绿色产品调度中心等一批重点平台建设。到2020年,争取打造自治区级电子商务集聚区2个、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2个,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00亿元。
3、全力发展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以建设“智慧城市”为统领,加快构建城市发展综合云平台,着力打造功能分区、衔接配套的云计算综合服务体系;突出抓好电子政务云、电子商务云、现代物流云、教育医疗云和国土环保云、地理信息云、中小企业服务云、蒙古语文信息资源服务云等云计算基础平台,争取尽快形成示范,走在全区前列。以“智慧赤峰”和蒙东云计算数据中心、备份中心为依托,推动建设蒙东、冀北、辽西地区大数据公用平台,推动与京津冀和东北地区关联数据平台对接共享,着力打造立足蒙东、服务全国的大数据中心和大数据基地;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成果共享”模式,着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加快蒙东云计算产业孵化园、蒙古语文信息中心等一批重点园区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助力实体经济和社会建设发展。到2020年,全市云计算产业实现产值100亿元,安置从业人员3万人,形成云计算“赤峰发展模式”。到“十三五”期末,力争创建成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自治区云计算产业示范基地。
第五章坚持协调发展构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新格局
建设宜居赤峰
统筹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加快促进人口集中、资源集约、产业集聚,着力构建“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区域协调、统筹发展”的城乡区域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有序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和“内涵式”城镇化发展道路,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改革建设管理体制、突出地域民族特色,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着力打造绿色城市、园林城市、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坚持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良性互动,推动人口进城、产业集中、要素集聚,完善城镇体系、扩充城镇规模、提升城镇功能,着力打造百万人口以上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宜居宜业的产城融合示范区。
1、完善城镇框架体系。进一步优化城镇发展布局,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次中心城市为副中心、以旗县城关镇为枢纽、以重点小城镇为节点,构建布局合理、梯次分明、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新型城镇发展框架。“十三五”期间,培育打造1个中心城市、2个次中心城市、7个城关镇、34个重点镇、39个一般镇的城镇发展体系。
2、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心城市继续扩大规模、完善功能,增强吸纳人口和集聚产业能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突出核心城市地位,打造京津冀城市群与辽沈城市群之间百万人口以上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推动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喀旗协同发展,在规划、产业、交通和教育、医疗、社保、户籍等方面实行一体化政策,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制定经济成果分享办法,打造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实施“北拓、南进、东优”战略,改造提升老城区、继续完善新城区,加快桥北新区、松北新城和八家组团、小新地组团、陈营子组团建设;优化赤峰城区东部工业经济走廊发展,加快元宝山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推动中心城区与锦山城区一体化。注重抓好新老城区、各组团片区、城乡结合部的同步融合,积极推进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市政设施均衡配置。继续加大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区、近郊区“村改居”步伐。到2020年,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达到158平方公里、人口提高到125万人。
增强中心城市基础保障能力。加强水源、热源、气源和城市交通、绿化亮化、园林景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管网升级改造、排水防涝调蓄、雨洪综合利用、雨水吸纳净化和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市政工程,提升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大教育文体、公共卫生、社区服务、休闲场所等公共事业投入,配套发展现代商业设施、集中连片小区,提高中心城市服务保障功能。开工建设三座店水利枢纽向中心城区引供水和红山经济开发区中水管网工程,确保城区水源水厂改扩建和10万吨污水处理、10万吨中水回用工程全部投运。加快建设国家电投中心城区热电联产和红山农产品产业园区背压式热电联产工程,争取京能赤峰煤矸石热电联产扩建项目早日启动。着力建设中心城区综合管廊工程,重点抓好给水排水管网、供热供气管网、电力通信管线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优化提升中心城市交通组织体系,力争开工建设元宝山区—中心城区—喀旗城市轻轨交通工程;加快建设城市外环出口路、城市中环路、城区断头路和组团连接路,同步启动中环路与环城高速连接路工程;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着力构建中心城市50公里公交服务圈;规划建设一批城市停车场区和满足发展需要的公共自行车系统,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加快中心城市人文、绿色和智能发展。完善提升城市历史文化内涵,打造特色鲜明的文化景观节点。大力推进中心城区“一环两线三山五河”景观系统提升工程、中心城区环城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中心城区“绿亮美”工程和锡伯河百公里水生态文明景观带建设工程,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加快推进“赤峰记忆”工程,筹建赤峰档案馆、数字图书馆和可视化数字展示平台。突出抓好“智慧赤峰”工程,推进智能城市发展。加快信息网络、数据中心、智慧大厦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构建以智慧公共行政、智慧园区社区、智慧交通物流、智慧教育医疗、智慧民生服务、智慧安全防控为重点的管理系统和服务平台,着力推动城市化与信息化高度融合;建立长效管理服务机制,突出精细化、数字化管理,以“智慧赤峰”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打造公共服务便捷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城市管理精细化、网络安全长效化的智慧城市。
构建中心城市产业隆起带和经济增长极。整合市三区和喀旗的产业、资源,以赤峰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即赤峰红山经济开发区、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安庆工业园区为基础,协同打造赤峰城区东部工业经济走廊;推动赤峰铜产业园、化工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风机制造产业园和农机制造产业园、食品加工产业园、医药产业园、纺织产业园同步建设发展,推动市三区企业和喀旗锦山工业园区企业向赤峰城区东部工业经济走廊集中集聚,积极承接京津冀和其他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尽快把赤峰城区东部工业经济走廊建成为国家级千亿元以上工业园区。统筹整合中心城区物流产业,科学划分红山物流园、松山物流园、赤峰商贸物流城、和美工贸园功能分区,着力构建现代物流核心区域,进一步提高城区产业发展整体性、协同性和互补融合、配套支撑能力。
推动中心城市“产城融合”发展。按照“产城融合、产城一体”模式,打造中心城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构建产城融合发展框架体系,进一步带动人流、物流、产业流注入。依托现有基础和空间布局,加快中心城区调整改造步伐,推动“三高”企业技改升级、退城入园和向外围转移,着力构建综合型公共服务核心区、配套型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园林型都市绿色生态区、宜居型人文生活功能区;全面提升赤峰经济开发区、赤峰物流核心区对城乡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突出抓好优势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推动实现由单一性、生产型园区向综合性、复合型城市转型,着力打造产业发展核心集聚区和城市发展核心支点。到2020年,把中心城市建成产业支撑、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产城融合示范区。
3、发展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坚持以城市标准建设县城,注重以城市标准配套产业,使县城建设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动县城扩容升级。强化县城经济对全市经济的重要支点作用,发挥县城经济对县域经济的龙头牵动功能,引导县城因地制宜发展综合配套型、生产制造型、生产服务型、劳动密集型等主导产业,形成各自经济核心区;加强县城发展中的沟通协作,控制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打造整体优势,减少内部消耗。加快宁城县撤县设市步伐,推动天义镇建设南部次中心城市、大板镇构建北部次中心城市,与中心城市形成功能互补,服务带动南北城镇群发展;其他县城加快扩容提质,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吸纳更多优势资源、生产要素、特色产业和转移人口向县城集中,建设各具特色的县域中心。立足优势、突出特色,加强分类引导和示范带动,打造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的重点镇、专业镇和特色镇,因地制宜发展工贸结合型、商品集散型、交通枢纽型、文化旅游型等城镇经济。
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镇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投入,推动各旗县新老城区和建制镇协调发展;重点抓好城镇老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发展,全面提升城镇吸纳保障和服务功能。积极争取翁旗乌丹镇、喀旗锦山镇、敖汉旗新惠镇、克旗经棚镇晋升国家园林县城,突出抓好喀旗锦山城区西展东扩、林西县城南新区基础配套、宁城县八里罕镇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左旗辽文化特色城镇旅游化改造、喀旗王府文化特色城镇旅游化改造、各类城镇棚户区改造等一批重点建设工程。到2020年,城镇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4.5平方米,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到18平方米。
建立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城镇人口落户限制,消除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土地流转、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体制机制障碍;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到2020年,天义镇、林东镇人口分别达到19万人和15万人,其他7个城关镇人口均达到10万人,全市城镇总人口达到265万人以上。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争取达到56%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40%以上。全市公共交通服务指数争取达到80%以上,城镇集中供水、集中供热和供气普及率分别提高到97.5%、85%和98%左右。
第二节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建立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新牧区发展互促共进机制,围绕农牧业生产现代化和农村牧区生活城镇化推进乡村新型社区建设,推动形成农牧业人口转移城镇化与就地城镇化并行的发展格局。
1、加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按照城乡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乡村建设规划,有序高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收缩转移、集中发展”思路,合理调整村庄布局和人口分布,适度集中地处偏远、环境恶劣、过于分散的行政村庄和自然村落,迁移偏远户、撤并小村组、建设中心村。抓好村庄建设管理,结合新农村新牧区示范工程和基本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集中建设一批与小城镇功能形态协调匹配、人口集中集聚、基础设施便利、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农牧民新村。在农区,按照规划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在较大村镇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和农畜产品加工基地;在牧区,主要以牧民合作社、生态牧场、养殖大户为切入点,加快推进新牧区建设。支持重点小城镇及周边村庄集中供暖、供气、给排水、垃圾和污水综合处理,促进农牧民实现就地城镇化。
2、转变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方式。繁荣农村牧区经济,引导现代生产要素投向农村牧区,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增强农村牧区发展活力;支持城市资本加大对“三农三牧”投入,以工业化转变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发展现代农牧业和非农非牧产业,构建农庄型、基地型、社区型生产生活新格局。深入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同步开展“乡风文明行动”,健全完善长效建设管理和综合服务机制,全面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状况和群众精神面貌;打造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特色工程,实施农牧户门牌信息化管理,建设嘎查村便民服务体系,实现市县乡村办事大厅互联互通、一体化运行,推进标准化农家乐、牧家游试点村工程。强化“美丽乡村”建设,以土地整理、基础配套、村庄建设、生态保护、环境整治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牧区、林区垦区、工矿区人居环境;加快“文明乡村”建设,引导城市文明辐射带动农村牧区,推动转变农牧民生活方式;注重“特色乡村”建设,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传统民俗风情保护力度,延续历史、传承文化。
统筹提高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围绕为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为乡村生活城镇化服务,完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长效投入机制,推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项目资金、民生资源向农村牧区倾斜,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整合拓展村务党建、司法警务、卫生文体、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和邮政信息、气象服务、便民超市等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加快构建基层综合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平台,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6年底,全市行政嘎查村场、牧区艾力、不适宜移民搬迁的贫困村和农区50户以上除收缩转移之外的自然村全部完成基本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力争完成除移民搬迁撤并之外所有剩余自然村的建设任务。2017—2020年,进一步巩固基本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建设成果,逐步提升建设标准,有针对性扩大覆盖范围,重点解决好已建工程管护和嘎查村后续产业发展问题。
“十三五”期间,全市每年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260个。到2020年,全市农村牧区新型社区力争达到1800个,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集中供水普及率提高到85%。
第三节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实施“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新型工业化与农牧业现代化”同步战略,坚持把城镇和乡村作为有机整体统一规划,突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两个核心,抓好“统筹城乡布局、统筹产业发展、统筹基础建设、统筹公共服务”四个重点,促进要素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发挥城市对乡村、二三产业对农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实现城乡互补、融合发展、共同繁荣。
1、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城乡一体发展、要素均衡配置、服务平等共享原则,加快制定和实施城乡发展规划,科学指导和规范城乡建设发展。以城乡总体规划为龙头,配套完善城市规划、城镇规划、乡村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紧密衔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和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城镇乡村、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发展空间,推动人口向城镇及中心村集中、产业向园区和基地集中、土地草牧场向规模化经营集中,促进公共财政向农村牧区倾斜、关联产业向农村牧区拓展、基础建设向农村牧区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覆盖,加快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联动、融合发展”的新型城乡一体化格局。着力推动中心城市和县城市政设施、公共服务向周边村镇延伸覆盖,加快实现一体化发展,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基础配套、环境整治、社会治理和重点镇一体化试点工作。
2、增强城市对农村牧区带动作用。着力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提升城市对农村牧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对农牧民的吸纳集聚作用,通过“产城人融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整合城乡经济资源,高效配置产业发展空间,构建联通城乡、链接三次产业的全产业链条,打破城乡经济封闭运行体系。充分发挥县城、重点镇、小城镇沟通城乡的梯次载体作用,积极引导城市资金、人才技术、经营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牧区流动,强化城镇经济与乡村经济、二三产业与农牧业的对接联合,带动农村牧区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促进农牧民转移进城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基本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劳动者从事一产和二、三产业比例调整到49:51左右。
第四节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从中心城市、南部地区和北部地区协同发展、区域特色产业统筹发展、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的大局出发,着眼于各自优势的相互结合、相互补充,推动各地区互促共进、协调发展。
1、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实施适度的非均衡发展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发展,支持先行地区辐射带动后发地区发展。以偏远贫困地区为脱贫攻坚重点,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效,扶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规范和引导,完善地区间协调合作机制,支持跨区域共建项目、共建园区、共建产业链。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高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效益。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资源管理体制和劳动力市场,合理配置特色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资源,构建形成区域协调、统筹发展新格局。
2、统筹区域产业发展布局。坚持统筹兼顾、差异定位、协同发展原则,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沿西拉沐沦河、老哈河流域和重要交通干线,科学规划、统筹布局重点产业带和产业发展集中区,形成全市开发建设核心区域。集通铁路和省际通道沿线重点打造能源化工、有色金属产业带,赤大白铁路—叶赤铁路沿线重点打造加工制造业产业带,环城高速和高铁接入站沿线重点打造现代物流产业带,西拉沐沦河与老哈河流域重点打造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带,大兴安岭南麓、西拉沐沦河两岸重点打造新能源产业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各旗县区招商引资积极性,尊重企业自主选择权,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发展新格局。探索建立工业退出机制,推动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工业生产有序退出重点生态区、重点水源区和重点旅游区。
3、支持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完善民族聚居区扶持政策。落实民族地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加大对基础设施、生态建设、扶贫开发、新型城镇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领域的倾斜力度,推动民族聚居区加快发展,加速重点群体脱贫脱困步伐。
促进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大力扶持民族聚居地区发展现代农牧业、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民族医药产业、生态文化旅游业和优势资源开发等特色产业,改造提升民族传统加工业及手工业,进一步强化对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的保护与发展;着力扶持民族贸易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积极争取我市更多企业列为民族贸易企业和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民族聚居区自我发展能力。
支持民族聚居区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投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衡配置。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传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支持“格斯尔”、“汗廷音乐”等少数民族重点文化研究保护项目,建立民族文化资源库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增加少数民族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推进蒙古语文信息资源蒙东云平台建设;繁荣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提高少数民族语广播、影视制作译制和播出能力。加快少数民族体育事业发展,挖掘少数民族各类体育项目;适时举办全市“那达慕”大会,完善提升右旗自治区级少数民族射箭基地等民族体育项目示范基地功能。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区域产业发展布局更加合理。到2020年,实现民族聚居地区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五节有效提升城乡区域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突出重点、多元投入,加快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千亿元工程包,着力推进能源通道、交通通道、农田水利、信息网络等城乡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弥补电力外送通道不畅、燃气气源保障不足、综合交通网络不优、水资源相对短缺、宽带网络覆盖面窄等突出短板,尽快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有效提升城乡区域支撑保障能力和协调发展水平。
1、强化内外能源通道建设。抓住赤峰建设“京津冀”地区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列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契机,推动实施赤峰—华北超高压电力外送通道、赤峰元宝山发电厂—河北500千伏电力改接输电通道、赤峰巴林—辽宁阜新500千伏电力输送通道等一批重大工程,积极争取大唐克旗2×66万千瓦电源项目纳入锡林郭勒煤电基地送出通道;抓好与京津地区能源合作,谋划实施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专送京津项目,全力盯紧我市电力外送主要市场;落实自治区政府与河北省政府签署的“以资源换市场”能源合作协议,加快建设克旗至河北风电专送通道,着力破解我市电力外送瓶颈制约。谋划推进庆华右旗煤制气至京津地区长输管道工程,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工建设辽宁朝阳至赤峰城区输气管道工程,推动实施大唐克旗煤制气至赤峰城区输气管道项目,完善向旗县输送网络,发展生物天然气产业,争取尽快实现“气化赤峰”。继续实施城乡电网改造工程,建成贯穿全市的500千伏主网架和覆盖城乡的220千伏环状输变电网络。到2020年,全市新建500千伏外送电、500千伏增容和500千伏输变电工程4座、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3座。
2、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构建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发展目标,全面提升铁路、公路、航空建设发展水平。全线开工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赤峰高铁站和锦白铁路扩能工程,加快建设巴新铁路、林白铁路和集通铁路扩能、叶赤铁路扩能改造、京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确保“十三五”期间全部建成通车;深入推进锡赤铁路前期工作,争取“十三五”期间启动建设,打造贯穿蒙东、连接锦州港和蒙古口岸的通疆达海国际铁路大通道;加快推进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十三五”期间获批开工;对接好集通铁路扩能和改造工程,争取经赤大白铁路开通赤峰至呼和浩特、赤峰至大板客运列车;谋划推进赤峰、大板铁路枢纽工程和新惠、锦山接通铁路,力争尽快取得突破,进一步完善铁路路网格局。到2020年,全市铁路运营里程达到1900公里,年客货运输能力分别达到1500万人次和2.5亿吨。
开工建设经棚至乌兰布统、公主埂至经棚、大板至查白音塔拉高速公路,争取建设赤峰至凌源、赤峰至围场高速公路,建成完工经棚至锡林浩特、大板至经棚高速公路,分期分段将赤峰境内省际大通道改建成高速公路;升级改造国省公路,加快推进一批与周边地区连通、县际连接、跨县重要通道和县内主干线,着力打造“六横七纵”干线公路网;全面完成行政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工程,构建形成以高速公路为骨架、以干线公路为主体、以县乡村公路为补充、连通内外覆盖城乡的公路路网体系。到2020年,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26266公里,其中国省干线二级以上公路达到75%以上,行政嘎查村沥青(水泥)路通畅率达到100%。开工建设林西支线机场,推进赤峰玉龙机场迁建工程;加快建设天山通用机场和内蒙古九天飞行学院,新建一批规模适度的旗县通用机场,布局低空飞行网络体系和通用航空产业链。到2020年,全市新建支线机场1座、通用机场10座,民航旅客及货邮吞吐量分别达到145万人次和4200吨。
3、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破解水资源瓶颈问题为核心,积极谋划跨省区、跨流域调水新途径,着力推进LXB调水和“引嫩济锡”调水赤峰支线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取得突破。以缓解工程性缺水问题为重点,调整优化境内水资源配置,开工建设东台子、琥珀沟等大中型骨干水利枢纽,推动实施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建成完工三座店水利枢纽向中心城区引供水、打虎石水库向宁城工业园区引供水和57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快推进毛都花水库和德日苏宝冷水库向右旗工业园区供水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十三五”期间启动建设。抓好西辽河等江河重要支流、中小河流和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实现重要河流险工险段基本达标;利用水资源条件较好的大中型水库开展地表水滴灌试点工作,推进井灌区、地表水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加快重点地区应急抗旱水源建设,提升基层抗旱服务体系和全市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实现农牧业灌溉节水化、行政村通自来水和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突出抓好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解决165.5万人、200万头家畜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3.9亿立方米以内,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在14.3亿立方米以内。
4、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宽带赤峰”工程,加快信息通信网络升级,推动城镇光纤网络“到楼入户”、农村牧区宽带“进乡入村”,实现城乡宽带全覆盖。扩大无线网络应用,建设宽带无线城市。加快发展下一代互联网,积极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推进“三网”融合发展,建立覆盖全市的数字化电视网络。整合各类政务网络资源,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提升云计算数据中心功能,推进规模化、产业化运营。融合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软件研发等新兴业态发展,推广宽带在各行业、各领域集成运用,争取国家、自治区智慧城市、信息惠民、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宽带乡村等试点示范工程。加强邮政通信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牧区邮政网络,支持邮政普遍服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全市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0%左右。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新建高速公路550公里、铁路807公里;争取建成大中型水库2座、引供水工程3处。
第六章坚持绿色发展实现地区美丽与发展双赢
建设美丽赤峰
树立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有序有度利用自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进一步提高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综合承载能力;坚持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加大生态保护建设与环境治理力度,抓好资源集约利用与循环低碳发展,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
第一节推动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发挥主体功能区划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综合承载能力。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立足生态环境脆弱实际,珍惜和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坚持以保护自然生态为前提、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进行有序有度开发,引导各类要素按照主体功能区优化配置;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牧业向生产条件较好地区集中,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和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着力构建主体功能清晰明确、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布局。
2、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依据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完善市和旗县区空间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逐步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调整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配套政策,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科学划定基本草原、耕地、森林、湿地等领域生态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守各类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建立国土空间资源环境承载监测预警机制,加快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水土资源、生态容量、环境容量超载区实行限制性措施。加强资源环境和生态价值观教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实施分类调控政策。落实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意见,实施分类指导的产业政策,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分类管控。制定限制开发区域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指导目录,逐步退出或迁移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发展方向的产业。实施集中投入的生态、农业政策,提高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建设投资以及对农产品主产区和国家重点产粮乡镇的农业建设投资;根据不同地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实行差别化的建设用地、节能减排和水资源配置指标分配政策,科学分配用地权、用水权、用能权和排放权初始指标。实施“收缩转移、集中发展”战略,引导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加快转移。
4、统筹各类主体功能区发展。推动重点开发区域优化发展环境,支持生产要素向重点开发区域聚集,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形成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和人口集聚。鼓励农产品主产区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农牧业结构,发展“名优特新”等绿色品牌,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在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条件下,依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发展旅游、农牧林渔产品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牧业等适宜产业;开展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探索限制开发区域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在限制开发区域的经济发展基础较好、人口相对集聚的乡镇实施点状开发。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对禁止开发区域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优化自然保护区网络布局,合理划定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建设。到2020年,推动实现重点野生动植物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全面保护。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基本形成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城镇、点状开发城镇和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区布局。
第二节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
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
1、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快“绿色赤峰”、“美丽赤峰”建设,着力提升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市建设水平。坚持封育并举、以封为主和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严格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伐还绿,推动生态环境通过自然恢复持续好转。加快林业生态保护建设,加强沙化、退化、荒漠化土地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三大工程”和百万亩沙化土地综合治理试验示范、百万亩山杏退化林分改造、百万亩高效丰产经济林、百万亩樟子松、百万亩文冠果“五大基地”建设;按照“一城一圈两廊五带多点”的总体布局,实施大规模绿化行动,着力推进中心城市半径50公里绿化圈、西拉沐沦河与老哈河两岸绿色长廊、市域内两横三纵道路景观防护林带和城镇、村庄、园区、厂矿等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确保河流、公路绿化率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落实草原生态奖补机制,严格草畜平衡制度,推进封育禁牧、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加快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实施一批草原生态恢复工程,打造国家重点草原生态功能区。
加强重点流域水土保持,抓好阿鲁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克旗达里湖、左旗沙里河等一批湿地保护工程,提升河流源头湿地保护水平和水源涵养地生态功能。强化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提高自然保护区保护建设水平。开展生态脆弱区、敏感区监测评估,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蒙东地区人工影响天气示范基地,完成兴安岭南麓“三河源”人工增雨工程。探索制定生态保护地方性法规,建立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加快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着力激发生态保护建设活力。培育发展生态经济,因地制宜发展林草沙等产业化经营和生态休闲观光产业,规划建设环中心城市50公里生态经济圈和西山生态产业园,统筹构建环绕市区的绿色生态屏障、休闲度假基地、城乡产业融合示范区域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前沿地带,推动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到2020年,全市实施营造林500万亩,森林总面积、活立木蓄积量分别达到4575万亩和6474万立方米;新增水保综治和生态修复面积520万亩,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63%以上,建成京津冀辽地区重要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2、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制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优化经济结构。健全完善生态管制制度,继续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系统管理,进一步强化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环境质量与排放总量双约束制度,建立完善污水排放许可制和排污权初始分配制度,严格排污许可管理,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全面抓好多污染物综合防控和环境治理,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城镇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燃煤炉灶节能改造全覆盖,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构建优良环境空间。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突出抓好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冬季采暖期污染管控、机动车污染减排、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整治、城镇居民燃煤炉灶节能环保改造等一批重点工程,推动取缔中心城市和县城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水污染防治,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划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控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抓好工业废水治理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高中水回用效率和污泥处理水平;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排查和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上游地区污染源,强力推进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改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上游地区环境和饮用水水质。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和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保护和优化土壤环境,强化建设用地、未开发利用污染场地环境风险分类管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污染耕地退耕和修复计划,减量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易降解能回收农膜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重点采取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施用有机肥等措施促进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抓好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启动中心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项目。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加强地质遗迹和地质公园建设;严格管理矿山“三废”排放,加快推进尾矿安全、环保存放和综合利用,妥善处置矿渣等大宗固体废物,着力打造绿色矿山和生态园区。
落实环保机构体制改革,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和环保硬约束限制,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快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目标。到2020年,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以上;城市、城关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6%以上;全市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自治区要求,闭坑矿山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提高到90%以上。
3、强化资源集约和高效利用。加强对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的全过程管控,严格约束性指标管理,降低资源消耗强度,以合理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考核;推动重点行业和耗能大户节能,实施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提升重点产业、重点单位能效,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推进工业余热、余压利用、石油替代、绿色照明等一批重点节能项目。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和取水许可、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量水而行,运用价格、税费等手段加强对农牧业、工业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节约利用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优先使用再生水;遏制农业粗放用水,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快节水技术升级;严控水资源短缺、生态脆弱地区高耗水项目,将中水和疏干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探索推行水权置换,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红线,开展农村牧区土地整理;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划拨土地入市交易和开发利用;适度增加公共用地,综合开发低效用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加强荒山沙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开展项目闲置用地专项清理;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推动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加大矿业权和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勘查开发门槛;推动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探采选冶加”一体化发展,提高综合开发与集约利用水平;完善覆盖勘探开发、选矿冶炼、废弃尾矿利用全过程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自觉节约利用资源。强化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提高原材料综合利用率。到2020年,全市优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全区先进水平;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降低20%左右,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7,中水使用率提升到20%以上。
4、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构建循环型工业、农牧业、服务业体系,推进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循环化发展,实现资源闭合循环,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围绕冶金、能源、化工等重点行业,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打造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园区为平台、以产业链条为主线的循环经济发展框架。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突出抓好城市矿产基地建设和共伴生矿、低品位矿、难选冶矿以及“三废”材料综合利用,加快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业,推动实现生产系统与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突出可再生能源发展,挖掘风能、太阳能、光能、水能、生物质能利用潜力;改善能源供应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进入清洁能源示范城市序列。严格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着力推进清洁节能公共交通,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加快低碳技术引进、推广和产业化,实施一批碳捕集、碳封存、碳利用示范工程;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清单,推进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方式,鼓励消费者绿色出行、节约消费、适度消费,引导消费者抵制过度包装、过度消费、铺张浪费。到2020年,全市自治区级以上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企业达到15个,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和利用率达到9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自治区要求。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草原植被盖度分别达到36%以上和60%左右,中心城市PM2.5浓度下降达到自治区要求;单位GDP用水量下降、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全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第七章坚持开放发展开创合作共赢发展新局面
建设活力赤峰
坚持开放发展理念,以“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引领,发挥位于环渤海和东北两大经济区、毗邻京津冀地区、自治区距离出海口最近地区等综合区位优势,立足国际国内、面向自治区向北向南开放两个方向,深入研究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融入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推进区域战略合作发展,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系,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第一节合力共建“锡赤通朝锦”中蒙俄国际海陆经济合作示范区
紧抓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东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机遇,全方位深化区域战略合作,合力打造“锡赤通朝锦”中蒙俄国际海陆经济合作示范区,加快融入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1、合力打造“锡赤通朝锦”中蒙俄国际海陆经济合作示范区。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按照国家推进蒙东地区融入东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以锦州、绥中等沿海港口为龙头,以二连浩特、珠恩嘎达布其沿边口岸为基点,以联接锡盟、赤峰、通辽、朝阳、锦州的交通物流、油气水输送管道、电力输送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资源要素互补共享、主导产业协作配套、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为重点,着力促进和积极融入“锡赤通朝锦”一体化发展,合力打造万亿元产业发展带和经济区。立足“锡赤通朝锦”区域合作,对接国家“中蒙俄经济走廊”战略和蒙古国“草原之路”计划,进一步推动与蒙古国区域经济延伸合作发展,合力共建“锡赤通朝锦”中蒙俄国际海陆经济合作示范区,协力争取上升为国家战略予以推进,共同打造省际区域合作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北联蒙俄、南通海港、出疆达海的国际经济合作示范区。通过积极融入市际、省际、国际区域合作带动赤峰实现跨越式发展。
2、加快融入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按照自治区构建“锡赤通”经济区部署和资源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发展原则,全面加强与锡盟、通辽的互利合作,推动建设“锡赤通”经济走廊,合作共建赤峰—锡盟—通辽清洁能源基地、赤锡煤电化工业园区、赤通绿色农畜产品深加工园区和赤峰—锡盟—通辽无障碍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特色文化产业富集区;着力推进“锡赤通”出疆达海的交通通道、区域联通的输水输电通道、紧密联结的物流网络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共建赤峰—通辽—锡盟城镇带,合力打造自治区新的经济增长极。突出抓好与辽宁省朝阳、锦州、绥中等区域合作节点城市及沿海港口的战略合作,加快推进锡赤铁路、赤峰国际陆港、赤峰综合保税区建设,着力打通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陆海联运大通道,进一步提升赤峰区域竞争力。继续深化与东北经济区其他城市的对接合作,紧紧抓住国家新一轮支持东北振兴的战略机遇,认真谋划和推进融入东北经济区的具体举措,主动融入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3、对接落实国家“中蒙俄经济走廊”战略和自治区“向北开放”战略。立足我市区位资源禀赋,依托“锡赤通朝锦”中蒙俄国际海陆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与北接蒙俄、南下出海的锡赤铁路国际大通道建设,加快提升赤峰国际陆港枢纽作用和赤峰保税物流中心通关保税功能,推动构建自治区向北开放的产品外运新路径和蒙俄出疆达海的资源海运新通道,带动赤峰商贸、物流等关联产业加速发展。依托我市产业基础,借助蒙俄资源优势,加快双向产业合作,推动赤峰有色金属、能源化工在资源保障、延伸加工等领域实现增量扩能。大力拓展与蒙古国、俄罗斯等国家在农畜产品加工、机械装备、文化旅游、文化产业和飞地经济、保税加工、跨境电商、转口贸易等领域合作,力争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着力构建外向型经济新体系。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1亿美元以上,年均增长8%以上;五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到6亿美元左右。
第二节着力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协作区
紧抓国家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的重大机遇,全面深化区域战略合作,加快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协作区,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
1、加快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协作区。完善创新京蒙对口帮扶与区域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帮扶政策和资金技术,实施好各类对口合作项目,加快提升“品质赤峰”文化推广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拓展与北京市的全方位、多领域对口合作,积极对接非首都功能疏解,有效承接一般性制造业、商贸物流、电子信息、云计算后台服务等产业转移和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公共服务辐射带动;紧盯央企、京企、知名企业,吸引来我市设立区域总部、生产基地、营销中心和研发中心,努力促成新的对口合作。以强化与首都的全面战略合作为核心,加快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政策互惠对接、资源互补对接、基础设施对接、产业项目对接,着力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协作区,尽快把赤峰打造成京津冀地区的清洁能源保障基地、绿色农畜产品供应基地、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和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2、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全方位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有针对性推动各类产品进入京津冀区域市场,最大限度分享京津冀一体化红利。大力建设服务京津冀地区的清洁能源保障基地,同步构建清洁能源外送主通道,尽快推动向京津冀地区送电、输气达到预期规模,确保赤峰清洁能源产品有稳定的消纳市场。着力建设面向京津冀地区的绿色农畜产品供应基地,瞄准高端市场需求精准定位和生产更多适销产品,优化完善进入京津冀市场的营销模式、供应体系和销售渠道,提高赤峰绿色农畜产品在京津冀地区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快建设面向京津冀地区的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和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健康疗养基地,做大做强特色旅游业,联手承德共建无障碍、一体化全域四季旅游功能区,创新旅游形式、定制旅游线路、延长旅游时节、丰富旅游产品,实现京津冀游客“一张图、一张卡”游赤峰。积极打造面向京津冀地区的产业转移承接基地,主动承接京津冀资本、技术、智力外溢和产业转移,突出抓好园区共建、科技交流和产学研合作,着重加强人员往来、人文交流和人才合作。全面构建京津冀地区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着力建设京津冀森林生态屏障、草原生态功能区和水源涵养地,推动实施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开放型经济对发展的助推作用进一步增强,区域战略合作实现重要突破。
第三节全力打造国家级产业合作与转型升级示范区
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转变招商引资方式,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打造国家级产业合作与转型升级示范区。
1、加大有针对性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力度。围绕发展布局和薄弱领域,转变招商引资方式,优化招商引资结构,有针对性推进重点区域招商、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和技术招商,着力引进促进产业升级、补齐发展短板的大项目好项目。发挥国家扶持政策、区位资源条件等比较优势,立足交通网络、水利电力、园区载体等综合基础,有针对性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重点吸引京津冀、环渤海、东北经济区和长三角、珠三角、港澳台等发达地区的产业项目、资金技术向我市转移。加强与韩国、日本等周边国家和黑山共和国尼克希奇市、蒙古国后杭盖省等友好城市合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对外开放成果。创新产业合作与承接产业转移机制,突出抓好飞入地经济,着力吸引先进地区来我市发展整链飞地产业和飞地园区,带动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和竞争力跨越提升。
2、争创国家级产业合作与转型升级示范区。全力做好政策配套、资源整合、园区建设、劳动力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力争尽快列入面向环渤海经济圈和东北经济区的国家级产业合作与转型升级示范区,积极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调整园区产业布局,明确园区发展定位,严格项目审批标准,有针对性承接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的产业链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园区、合作发展,着力打造赤峰城区东部千亿元国家级产业合作与转型升级示范区。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考核体系,加快推进园区试点示范,以市场化运作方式配套建设综合服务基地,推动形成产业定位清晰、企业分工明确、转型升级发展、优势特色明显的示范区发展格局。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引进国内区外5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达到955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
第八章坚持共享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构建和谐社会
建设幸福赤峰
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强化政府职责、鼓励社会参与,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构建和谐社会,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一节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统筹配置城乡公共资源,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均衡发展教育事业。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贯穿到国民教育全过程;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尽快把人文教育优势转化为人才智力优势。调整优化教育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构建动态均衡、双向沟通、良性互动的教育体系和机制,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提升城镇教育承载能力,统筹城市与城镇、新区与老城、城乡结合部、城镇化重点地区教育资源配置,突出解决城镇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推动形成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相协调的幼儿园及各类学校分布结构。坚持教育公平,加大公共财政和教育资源向农村牧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倾斜力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苏木乡镇、农村牧区幼儿园及中小学,着力解决农村牧区教育布局不完善问题,逐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校长聘任制和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
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推动形成“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普惠性优质民办幼儿园,加快发展城镇公办幼儿园,大力发展农村牧区幼儿园和民族幼儿园,着力消除“入园难”、“入园远”问题。大力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扎实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确保到2019年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通过国家认定。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着力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继续实施高中带动战略,分类推动高中教育优质多元发展,有序推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融通发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与就业需求联动机制,加快推动职业教育品牌化和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发展。优先发展民族教育,继续提高民族教育水平;加快实施民族教育发展工程,着重加强“双语”教学和民族文化传承教育,突出抓好新城区蒙古族幼儿园、赤峰市蒙古族实验小学等重点项目建设。重视发展特殊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快普及现代远程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基础教育课程、招生考试及评价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名师培养培训计划”。
整合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集中建设赤峰职教城,有序推动城区1所高校、2所高职、5所中职搬迁入园,着力构建中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公办民办并举、校企合作并行、经科教联动、产教研学融合的一体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重点打造区域性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实训、鉴定和技术服务基地、职业技能人才输出基地和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到2020年,全市新创建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20所以上、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6所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学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均达到95%以上,职普比例调整到4.5:5.5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40%以上。
2、统筹发展卫生计生事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用三年时间推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等10大类35项改革措施,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确保公立医院公益属性。研究推动政府购买医疗健康服务,积极推进非营利性医疗健康服务组织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医,基本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实现120指挥调度系统全市联网运行,保障医疗卫生应急和急诊急救工作科学有效开展。完善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推进医疗影像和临床检验中心建设,逐步实现大型医疗设备共用共享,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医疗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加快构建配置合理、功能完善的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覆盖,重点提升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改进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推广全科医生及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发展远程会诊,实施分级诊疗;构建智慧赤峰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人口信息及数据库建设,实现全市卫生计生服务一卡通。大力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全面加强蒙医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蒙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和蒙药标准化、产业化生产;推动医疗机构开展蒙中医药治疗服务,发展蒙中医药健康服务。
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序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健全药品、高值耗材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阳光采购机制,推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优化人口计生工作,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突出抓好市医院扩建改造、蒙东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市传染病防治医院、市三级蒙中医院以及市生殖健康专科医院、妇儿医院、肿瘤医院、康复医院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加快健康赤峰建设,积极发展医疗健康服务业,支持发展老龄服务和养老产业,满足不同群体预防保健、养老护理等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推进医养结合,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保健护理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与社会资本联合联动,合作构建规模化、现代化、复合型医养结合机构和健康养老基地,突出抓好赤峰健康养老综合园区、翁旗医养结合健康养老园区、宁城热水绿色健康城、和美休闲养老产业园区、锦山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赤峰养老社区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6.5张、2.76人和3.39人,每千名老年人机构养老床位数提高到40张,力争创建成为全国健康城市、蒙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和自治区健康养老服务基地、蒙东地区医疗服务中心。
3、加快发展文化事业。统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培育文艺精品和文化品牌,尽快提升赤峰文化软实力。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实施文化下乡和文化惠民工程,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城镇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市县“三馆一院”网络体系,抓好赤峰大剧院、赤峰图书馆、赤峰青少年宫、松北新城综合馆和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农村牧区文化事业投入,加强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室和草原书屋建设,突出地区标志性文化建筑物建设与保护。加快发展广播影视事业,尽快建成数字电视传输覆盖工程、广播电视传输监测系统和市级广播电视制作中心,积极推动多媒体互动融合;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精心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电视节目,大幅提高市级电视节目覆盖率和收视率。到2020年,市级电视节目境内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展示,争取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片区;加快红山文化展示中心、二道井子遗址展示馆和辽上京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力争完成红山文化遗址群、辽代上京城和祖陵遗址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发掘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和非物质文化,打造富涵历史和民族元素的文化产品,创建自治区民族手工艺品产学研基地;扩大红山文化旅游节、契丹辽文化节、王府文化节、巴林石文化节等品牌影响力,推进古镇区、古商区、古民居、古建筑保护工程,提升赤峰历史和民族文化底蕴。
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巩固提升影视演艺、工艺美术、古玩文玩、出版印刷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扶持壮大骨干文化企业,统筹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众筹融资等新理念,培育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搭建扩展文化产业平台,加快推进综合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突出抓好敖汉史前文化产业园、上京契丹辽文化产业园、翁旗玉龙文化创意产业园、巴林石文化创意产业园、赤峰历史街区及特色村镇、民族村落保护等一批重点项目和文化园区,着力推动赤峰由文化大市向文化强市转变。到2020年,全市实现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村级文化活动室全覆盖;文化产业规模比2015年实现翻一番,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左右。
4、协调发展体育事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和服务体系,推进城市体育场馆、旗县体育场馆、乡镇健身活动中心和便民体育设施建设,把农村牧区体育事业纳入公共财政扶持范围。设立全民健身基金,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创新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挖掘民族体育和民间体育,加快社会化、产业化步伐。完善体育工作机构,推进体育协会发展。
发展体育产业,创建足球特色学校,打造自治区级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建立校园足球联赛体系,完善地方足球训练网络,培育足球本体产业、足球文化产业和足球服务产业。重点构建中心城市体育产业核心区及美林谷、道谷南山、玉龙沙湖三大体育产业园区,引进承办高水平竞技体育赛事。到2020年,旗县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街道办事处和苏木乡镇健身活动中心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城镇社区和嘎查村公共体育设施覆盖面达到70%以上;全市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左右。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人均预期寿命增加到76岁左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提高到1.6平方米以上。
第二节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资源均衡配置,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全面推动城乡居民增收。
1、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有效推动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和宏观经济决策就业效果评估机制,健全完善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考核评估机制,努力提升就业质量。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公共职能,增加有效就业供给,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完善农民工跨地区流动就业服务体系,有序推动农牧民有组织转移就业;消除阻碍农牧民进城就业的各类限制,着力推动农村牧区进城人口稳定就业;保障本地企业和规模化农牧业用工需求,积极推动城乡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实施重点人群就业推进工程。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引领、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城乡就业一体化”三项计划,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贫困家庭、复转军人、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创业赤峰工程。开展“众创空间项目、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创业培训项目”三项计划,打造一批创业园区、创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平台,实现“一旗(县区)一基地”,完成创业培训3万人,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设立创业发展基金,争创创业型城市,培育一批创业型社区和创业型实训基地,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就业创业新格局。实施就业创业服务提升工程。开展“‘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112233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四项计划,打造就业创业品牌,实现“一旗(县区)一品”,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
突出抓好城乡就业创业指导,加快推行职业技能培训与岗位对接的“订单式”培训模式,全面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整合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建成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各4个,重点打造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通过“以奖代补”、“培训包”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劳动者积极参与各类技能人才培训,争取培养初、中、高级技能人才15万人,尽快提升城乡劳动者技能素质和求职就职能力。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加强劳动保障执法,规范就业中介机构,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和谐稳定的城乡劳动关系。“十三五”期间,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5.5万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年均保持在65万人。
2、健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建立完善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公平普惠的社会保障网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推动各类参保单位和符合条件人群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合理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方面的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健全社会保险体系,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资源。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面统筹;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加快推动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完善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能力。到2020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应保尽保、公平公正;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实施好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临时救助,保障城乡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拓宽社会福利保障范围,开展多种形式的捐助和帮扶活动;健全社会养老和孤残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及妇女、空巢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立起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推进各类棚户区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等方式,累计新增公共租赁住房6450套以上;以铁南片区、松山南片区为重点,实施5.6万户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基本完成集中连片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实施垦区棚户区改造1300户,累计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3万户以上。到2020年,基本消除中心城市和县城棚户区,基本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
3、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程。坚持把精准帮扶与区域发展统筹考虑,把解决一村一户贫困与解决一乡一县落后统筹安排,把提高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与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统筹推进,提高扶贫攻坚实效,确保贫困旗县区如期摘帽。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因贫困原因和贫困类型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有适龄儿童入学的贫困家庭实行教育扶贫,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区加快扶贫搬迁,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地区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着力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贫投入,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互补作用,多渠道筹措扶贫开发资金;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扶贫投入,搭建扶贫投融资平台,加强扶贫资金整合,确保扶贫投入强度。加快“三到村三到户”和金融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专项扶贫工程,深化北京对口帮扶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人民团体定点扶贫等社会扶贫工作,推进雨露计划、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教育扶贫等精准扶贫工程,鼓励全社会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帮扶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制度,强化脱贫工作成效责任考核,确保全市脱贫任务如期完成。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全市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4、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进一步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以税收、社会保障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力度;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落实和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着力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加快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确保农牧民经营性、工资性、转移性、财产性收入持续增长;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分类指导;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抓好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改革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提高基本工资占比,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逐步缩小我市与先进地区的收入差距。到2020年,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9500元和14200元,年均增长9%以上和10%左右。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累计解决稳定脱贫人口24.3万人,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78:1。
第三节
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优化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构建和谐稳定、公平包容社会。
1、着力推进民主制度建设。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强化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参政议政作用,着力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渠道,深化重大决策公开咨询、公开听证和社会公示制度。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健全完善基层事务民主管理机制;推行社区“一委一站N居”管理模式,建立社区联合党委领导下的“四方共议”机制;推行嘎查村事务“5321”工作法,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到2020年,全市基层民主参选率争取达到95%。
2、全面推进法治赤峰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全面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努力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加快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嘎查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理示范校、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有效推进基层、行业、部门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突出抓好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法律服务等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健全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各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巩固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保障机制,推动市级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迁址新建。健全完善行政监察体系,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到2020年,全市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争取达到2.3人。
3、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统筹抓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强化党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好舆论导向;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文化领域改革发展、文艺事业创新发展和传统媒体、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思想道德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弘扬“赤峰精神”,增强公民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巩固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推进城乡学校少年宫建设,发挥心理健康辅导站作用;实施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治理,营造未成年人良好的成长环境。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抓好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平台。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深化文明行业、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工作;加大新媒体推送力度,拓展网络文明传播新领域;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阅读,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居民身心健康水平;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到2017年,力争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到2020年,全民综合阅读率争取达到80%左右。
4、优化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发挥“三社联动”作用,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优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改善政府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库建设,建成全市统一规范的电子政务网,提升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服务协同水平。加强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紧密协作和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新机制;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社区网格化管理、农村牧区契约化管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积极促进社会组织发展,重点培育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着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有效促进社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社区综合体制改革,提升社区综合服务功能,使社区成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强化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农村牧区新型社区发展。整合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更加公平便捷。
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完善重大决策社会公示、风险评估制度和维护群众利益机制,解决好涉及城乡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统一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加强和完善信访工作,推进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和阳光信访;健全完善联合接访机制,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及时就地处理各类信访矛盾,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加强全民安全教育,健全公共安全网络;推进灾害预警预报、城乡防灾减灾、应急联动指挥和应急救援、应急保障体系一体化建设,实施地下活动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价工程,提高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及各类应急事件的防御、处置和救助能力。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实施基于“互联网+”的安全生产智慧监管工程,完善预警应急机制,提升安全防控保障能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赤峰”建设,强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深化“平安赤峰”建设,建立反恐防暴教育训练基地;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网格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构建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强化应急处突力量和装备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落实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依法维护民族团结,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健全民族和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构建和谐稳定、公平包容的城乡社会环境。到2020年,全市创建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25个。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社会安全指数达到90%以上,社会治安防控覆盖面提高到100%;食品药品抽验覆盖率达到95%以上,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8以内。
第九章坚持党的领导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各项战略决策部署和宏观调控政策,全面提高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凝聚最广泛的建设发展力量,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诚信赤峰”建设,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为规划《纲要》顺利实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构筑良好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节坚持党的领导
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战略决策部署及宏观调控政策,科学谋划、深入研究和加快实施具体政策举措。坚决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各级政府必须切实负起政治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积极主动作为、全面落实到位,推动实现更有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贯彻执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加强政务公开,推动工作作风和政务环境持续好转。坚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凝聚最广泛的建设发展力量
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高教育引导群众、团结动员群众、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动员各族人民投身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来。积极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最大限度凝聚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作用,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和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谐。推动军地军民团结共建、融合发展,创新优抚安置机制,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成果;加强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实现社会生产寓军于民、人才培养军民互促、基础建设平战结合、综合保障军民一体。
第三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深入实施“玉龙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强化党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党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党政干部领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社会科学人才和产业创新团队,培育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大项目创新创业人才,发挥高端人才在创新中的领军作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企业家、职业经理人、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工程,培育造就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企业家队伍,调动企业家推动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市场需求相衔接,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培养建设规模庞大的高素质产业工人和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集聚。加强农牧民技能培训,培养农村牧区专业技术人才,壮大农牧民经纪人队伍。加快新型智库建设,完善创新型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政策和评价体系、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引进、缓解人才外流。破除制约人才流动的制度障碍,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完善有利于人才向农村牧区和偏远地区流动的政策措施。加大人力资源开发投入,营造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社会氛围。
第四节推进诚信赤峰建设
制定实施《赤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全面启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诚信工程,着力推进“诚信赤峰”建设;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基础建设应用,培育发展规范性信用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联合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环境氛围。着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履行政府服务承诺,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政府信用评估和预警机制;规范政府行政行为,防止不当行政干预,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依法依规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推动公共资源由行政配置向市场配置转变;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开展政府性债务统计和存量债务清偿工作,建立规范性政府举债融资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和管理,增强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打造守法诚信、高效廉洁队伍。
有效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强商务行业诚信管理,构建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信用联合惩戒、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机制。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强从业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建设,建立完善诚信约束机制,打击违法失信行为,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深入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加强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强公信,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基础建设应用。完善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信用记录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培育发展规范性信用服务体系。严格征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建立健全联合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保护诚实守信者、惩戒作假失信者,实施多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
第五节加快依法治市进程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立法调研,完善机构设置,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探索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综合执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司法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形成良好法治习惯和法治氛围。
第六节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和管理机制,做好各级各类规划有机衔接,提高规划的权威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强化规划评估监督,形成共同推进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1、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依据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明确实施主体和实施责任,建立分类实施机制。约束性指标必须科学分解到各旗县区和有关部门,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完成;预期性指标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为完成预期性目标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制环境。
2、做好规划衔接管理。“十三五”规划纲要是统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体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旗县区规划及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旗县区规划必须在约束性目标、空间功能定位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必须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加强年度计划与总体规划衔接,按照年度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
3、加强规划监测评估。规划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为动态调整和修订规划提供依据。有关部门必须跟踪、监测和分析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反馈。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评估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提交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经过评估和审议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的,按照有关程序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4、强化规划考核监督。实行严格的责任考核制度,把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列入各地区、各部门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形成共同推进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十三五”规划纲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梦的收官规划,落实好规划纲要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各族人民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群策群力、励精图治、开拓进取,为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