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2021—2025年)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5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白山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为重点,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不断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着力缩小区域内校际间差距,力争通过5年努力,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情况及分析
1.基本情况
江源区位于吉林省东南部,辖6个镇,4个街道,60个行政村,人口12.58万(其中农业人口5.8万)。全区生产总值85.73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2.12亿元,城乡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人口人均纯年收入分别达到24116元和16213元。我区财政状况负债经营。
全区义务教育中小学21所(小学4所,初中2所,九年一贯制11所,教学点4个)。义务教育在校学生6619人,教职工1970人,其中专任教师1295人。
2.义务教育现状分析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率为100%;中小学装备率达到100%。由于区域内国省营企业倒闭和沉陷区改造政策的实施,乡镇人口外流,工矿区学校学额断崖式锐减,部分乡镇学校在几年内有成为空壳学校趋势,导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出现城区学校生均教育资源不足,而农村学校生均资源过剩的局面(特别是生均教师和校舍资源)。
三、规划目标
在2015年顺利通过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验收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立足体制机制创新,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到五年时间内巩固提高;三年创新推进;两年达标验收的总体目标,力争在2025年全面实现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2021年—2022年,按照《江源区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江源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未来人口变动状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科学规划学校的布局,通过撤并空壳学校,将一些微型学校变为教学点,整合教育资源,实现村小、教学点的办学条件一体化管理,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建立并完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教师交流管理机制、督导评估机制,有计划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进程。
2022年—2024年,义务教育公平性惠及每一个适龄儿童,弱势群体完成义务教育得到有效保障,教育质量得到整体提升,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需求得到不断满足,实现区域内学校标准化、师资均衡化、配备现代化、质量优质化的建设目标,学校和社会对政府办学满意度达95%。校际间差异系数降到0.25以内。准备接受市级评估验收。
2024年—2025年,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全区开展自评工作,全区各学校达到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无明显差距,校际间差异系数降到0.15。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各方面达到国家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准备接受省级评估验收和国家验收。
四、主要任务
(一)实现城乡一体化
1.科学规划学校布局。2018—2020年,打造温馨教学点5所,已完成。编制《江源区2021—2025年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按照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
2.资源配置做实“四个统一”。按照“四个统一”,即学校建设标准化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的标准,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
3.实现城乡教育共同发展。深入开展大学区建设、中心校与村小一体化管理、创建温馨村小等工作,不断抬高教育底部,拉近村小与中心校、县城的校际间距离。
(二)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1.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确保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每两年增加0.5%;确保初中、小学生均教育事业费每两年增加0.5%;初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每年增加0.01%。
2.足额征收和拨付教育费附加。2021—2025年预计拨付3000万元,所拨付款项,将全部用于教育设施建设。
3.其他保障经费足额拨付。不足100人学校按补100人政策继续拨付。
(三)改善办学条件
1.校园校舍建设
2021—2025年规划建设项目8个。其中:学前教育项目2个。新建城区幼儿园计划投资2000万元;改扩建湾沟幼儿园计划投资750万元。义务教育项目4个。9所学校更换燃煤锅炉计划投资1500万元;10所学校电路维修改造计划投资800万元;10所学校运动场地改造计划投资4000万元;25所学校消防水池综合改造计划投资6000万元。高中教育项目2个。白山市第七中学校舍综合改造计划投资950万元;白山市第七中学新建食堂宿舍楼计划投资1500万元。
2.提高装备水平
2021—2025年规划设备购置项目10个,其中:学前教育项目2个。购置玩教具、绘本、课桌椅、儿童床、监控、广播、一体机等,计划投资242万元。义务教育项目6个。购置信息化建设、实验室设备、校园广播、教学仪器、电脑、食堂设备、一体机、图书、录播教室、公寓床、床柜、门禁系统及电子围栏等,计划投资3702万元。高中教育项目2个。购置实验室设备、课桌椅、食堂设备、电脑、广播设备、云课堂及教学一体机等,计划投资1200万元。
(四)强化教师队伍
2021—2025年,极力争取特岗计划、硕师计划、免费师范生,每年补充义务教育师资100—200人,打造一支老中青结合、专业对口、待遇提高、均衡配置的优质师资队伍。通过推行研培一体化、“影子”培训、国培省培、送课支教、教师素质提升等一系列措施,达到每50名学生拥有1名骨干教师、每50名学生拥有高学历教师数中小学分别达到5.3人和4.2人、专任教师持有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每年完成72学时培训,完成率100%。
(五)落实教育政策
1.就近划片入学比例达100%。完善《白山市江源区中小学招生实施办法》,按照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公开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等,逐步实行网上报名和划片招生,确保每个孩子入学、分班机会均等,就近划片入学比例达100%。
2.实施指标生倾斜政策。实施优质高中推荐生指标向农村、向薄弱初中倾斜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白山七中指标生比例达到75%以上。
3.构建特殊群体关爱体系。构建并完善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儿童少年为重点的九类特殊群体关爱体系。建立社会管理体系,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5%,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入学率100%。
4.提高中小学教育普及率。保证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100%。
5.严控学校规模和班额。落实《江源区大额班专项消除计划》,通过城区中小学新建校舍、农村打造温馨村小分流等办法,积极消除超大校和大额班,中小学班额分别不超50人、45人。
(六)提升教育质量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按照《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计划》《吉林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的要求,落实三级课程计划,严格规范教学行为。
2.切实减轻学业负担。执行在校时间总量规定,推行体育、艺术“2+1”项目,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学生社团活动;采取严控学生作业量、推行综合素质评价、控制考试次数、治理乱办班、帮扶学困生等一系列措施,真正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学业质量与综合素养。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检测制度与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全区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形成中小学学科质量分析报告。
4.全面启动数字化智慧校园建设。完成镇区以上学校≧50兆宽带校校通、光纤入校入班、电子白板入班、班班通、云校智慧教育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培训,完成村小教育局域网光纤入校入班,实现国家资源、省市县教学资源平台互联互通,全面实施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5.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各校要因校制宜,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凝练学校办学理念,提炼“一训三风”,积极创建“书香校园”,培育新的发展亮点和特色,促进学校内涵式可持续发展,形成“一校一品”特色品牌。
五、推进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召开全区各镇(街)、教育系统动员会,将全区各镇(街)、各部门、义务教育段各学校思想认识统一到“优质均衡发展”上来,认识到“优化布局调整、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补充师资力量”等是全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区政府将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区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区域教育发展重中之重,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加快布局调整,均衡办学资源
重新制定《江源区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统筹设计推进城乡一体化优质发展,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规模,有计划进行辖区内学校的布局调整,整合教育资源,保障教师按需配置,撤并空壳学校,加大住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改善力度,满足就近入学的需要。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保障水平
1.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区财政要切实承担起义务教育投入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做到生均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努力做到区财政教育经费支出逐年增加,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逐步提高;将中小学各项公用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合理分配资金,建立规范、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付教育行政部门用于教育,教育费附加全部用于教育,建立健全中小学经费拨付和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村小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2.建立教师工资足额拨付和福利待遇保障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全区中小学教师工资,合理提高福利待遇(包括各种津贴、补贴),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等问题。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国家、省、市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向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和薄弱校改造工程倾斜,开设工程建设绿色通道,2025年末前使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等方面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提升装备水平。不断加强实验室、图书室、卫生(保健)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建设,配齐配足音、体、美设备器材,确保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各种功能室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标,实现装备配备均衡。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
1.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优化师资配置、师资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积极争取特岗计划、硕师计划、免费师范生,拓宽教师补充渠道,确保师资数量、质量都能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要。
2.建立教师培养提高机制。启动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影子”教师培训计划,每年培训教师200人次以上,彻底改善农村教师专业水平低的实际状况。
3.大力推行校长和教师交流机制。每年选派3名校长异校交流;每年选派20名城区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开展“送课下乡”活动和“订单式”服务,把好的教学理念和方法送给农村教师。
4.创新教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校长任期制、教师交流机制政策及办法,鼓励优秀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和薄弱校流动,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城乡间、校际间师资均衡。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保证教师按规定参加各项培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五)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
1.规范办学行为。科学划分学区,完善网上报名系统,建立中小学招生宣传、联审、公示等制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坚决遏制择校风。坚决治理中小学校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
2.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进一步明确各学段德育基本要求,明晰全员育人责任,建立考评机制,完善保障体系,使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推进依法治校。督促各级学校修订和完善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公开,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六)关注弱势群体,落实各项政策
1.全区各镇(街)及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继续巩固和完善我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资助制度,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贫困学生救助工作。要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正常接受义务教育作为新时期“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重要内容,优先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优补政策,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同时,认真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
2.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承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其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经费预算,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渠道,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就读学校,建立随来随入制度,对在定点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一律不得收借读费、赞助费等,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同等教育权利。
3.区政府牵头,开发留守儿童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建立季度报告制度,督促各镇(街)、各部门完善各种帮扶措施和应急预案,通过“关爱园”等行之有效的亲情活动,帮助留守儿童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
4.要关爱心理、行为有偏差和学业有困难的学生。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承认个体差异,给予心理、行为有偏差、学业有困难的学生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努力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方式,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七)加强安全保障,确保校园安全
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做到学校安全监管全方位、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的工作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懂得安全知识,掌握自救和互救的本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校车、学校食品卫生、传染病等方面的监管,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确保校园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六、预期效果
经过五年的努力,到2025年末,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优质均衡,学校办学规模、校园校舍及附属设施、装备设施及仪器配备、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全区所有学校实现教育教学信息化,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2%以上,区内两所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达到统招生计划的75%,义务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实现区域内教育质量一体化、师资配置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教育方法现代化、制度创新完善化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七、保障机制
(一)建立组织保障机制
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镇(街),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的重点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责任主体机制
以政府为主导,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政府办要做好统筹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区教育局要全面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制定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内容和机制,落实作为主体部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各项工作责任;区发改局要将教育发展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并落实保障教育优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区财政局要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有效利用国家、省、市对义务教育经费支持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教育资金,努力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并加大对各项资金投入的管理与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区人社局要落实教师人事和工资发放的责任,实行教师资源统筹管理与合理配置,完善中小学教师聘任制、补充机制;区委编办要按省规定标准配备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保证教师编制,并使教师资源分布合理;区公安局要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依法打击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破坏校舍场地、侮辱殴打师生等违法犯罪行为,整顿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要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及审批,积极支持中小学建设;各镇(街)要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协调各相关站办所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安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经常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三)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搞好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行工作调度机制,区域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推进,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顺利推进。
(四)建立专项督导机制
区政府将采取专项督导、随机督导等措施,加强对各镇(街)、各相关部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检查指导。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规划,加强对工作的督查和业务指导,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和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工作,确保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