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十三五”时期,马鞍山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三个走在前列”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发展目标,高质量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迈出了资源型城市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步伐。全市消防事业呈良好发展态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指导未来五年全市消防救援事业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消防条例》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现状,编制本规划。本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20年,实施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第一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时期是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消防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有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大力推进消防基础建设,扎实开展消防专项治理,有效提升社会抗御火灾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为确保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高效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市消防救援支队圆满完成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授旗训词精神进一步走深走实,积极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在队伍建设和消防工作两大领域取得关键性突破。行业部门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厘清属地政府、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责任界定,健全部门联合检查、问题抄送等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督促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建立“五实N岗”责任体系。马鞍山市作为全国公众聚集场所开业消防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的三个城市中唯一非省会城市,成功受理全国首例网上申报;先后2次代表省政府参加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在省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中连续七年位列“优秀”等次;马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荣膺“全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以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为抓手,相继开展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冬春火灾防控、高层建筑、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建筑、养老机构重大消防风险整治“百日会战”、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40余次。推行社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完成消防建审验收职责移交,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组建消防文员专职宣传队伍走街入户宣传,放大马鞍山籍奥运冠军孟苏平消防宣传代言人效应,打造“马小援”宣传品牌形象,全面构建消防传统媒体、新媒体、户外媒体三大媒体矩阵。制作电动车、“三合一”场所和高层建筑火灾警示教育片。“十三五”期间,累计检查各类单位场所7.8万余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8万余处,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单位133家,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4518起,死亡10人,受伤6人,直接财产损失2806.09万元,未发生较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取得突破。全面落实《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2013〕64 号),各级政府累计拨付消防经费8.28亿元,全市消防经费总量年均保持较快增长。全市现有各类消防执勤车辆86辆、其中整车进口消防车2辆,进口底盘消防车15辆,消防机器人4台,冲锋舟、橡皮艇29艘,无人飞行器13台。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2万余件(套),装备配备升级换代。新增市政消火栓1185个,现有数达3030个,消防规划编制和供水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灭火救援能力显著增强。按照“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任务需要,对标新职责使命和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定位,围绕常见火灾和“高低大化”等特殊火灾扑救,深入开展实地熟悉和实战演练,切实强化快速反应、协同处置能力。针对季节特点和灾害类型,组织开展山岳(高空)、水域、地震、车辆交通事故、通信保障等专业技术培训,制定《支队综合应急救援响应总体方案(试行)》,切实提高执勤备战和指挥调度效能。采购卫星电话、高清布控球等装备70余件套,成立支队级应急通信保障分队,组织开展图传、无人机、卫星电话等专业训练。投资近400万在全省率先建成城市重大事故应急通信系统,将公网与专网相结合、移动网与固定网相结合、空中网与地面网相结合、数据网与物联网相结合,打造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灾害现场立体通信保障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18382起,抢救疏散被困人员6411余人,抢救财产损失近1亿元。
“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社会化基础进一步夯实,社会消防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积累了宝贵的消防工作经验,共同推动了全市消防救援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十四五”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五年。习近平总书记对马鞍山未来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发展定位。社会发展需求、多重政策叠加,城市建设将不断提速,面临的消防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乡镇、街道和社区等基层末端消防责任“断档”,消防工作机构空转,消防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网格化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县区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在解决消防工作瓶颈性难题、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等问题上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合力不足。部分行业部门未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机制不完善。一些社会单位重利益、轻安全,带险生产、心存侥幸,主体责任落实大打折扣。
二、社会面火灾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老旧小区、出租屋、小工厂、小作坊等火灾隐患突出,沿街门店、“九小场所”违规用火用电、留宿人员,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等问题整治难、反弹快,且流动务工、老幼等弱势群体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火灾防控十分困难,“小火亡多人”事故时有发生。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快速发展,高层地下建筑、大跨度大空间建筑、易燃易爆场所、新业态、新材料企业数量剧增,一旦发生火灾,火灾扑救难度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事故。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消防专项规划编制落实不力、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足、公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赶不到”、“进不去”、“无水源”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有待加强。在2020年的抗洪和防疫战斗工作中,消防救援队伍面对“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使命的转变能力仍有待提高。面对地震、洪涝灾害、建筑物坍塌、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等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中救援能力呈现发展不均现象,信息沟通不顺畅、实战训练基础设施不完备、处置特种灾害事故专业化水平不高、消防指战员数量不足、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保障低、征召难、流失快、装备差”等难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市消防救援事业的发展。
四、消防应急保障能力有待强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不合理、更新不及时,“高精尖”车辆装备短缺,战勤保障发展不平衡。应对涉及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洪涝及地质灾害等灾害事故的车辆装备建设仍相对滞后,石化产业灭火救援装备建设仍有缺口。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的执勤车辆和装备配备仍以灭火和抢险救援为主,工程机械、大型排涝、生活保障、远程投送、公共突发事件应对等专用车辆配备不足;地震、山岳、水域、高层建筑等专业救援队伍装备建设水平不高,战勤装备物资模块化保障和快速响应能力不强,适应现代大型灾害事故处置需求仍显不足。
五、公共基础消防设施仍有欠账。在队站建设方面,《马鞍山市城市消防规划》(2014-2020)要求至规划期末,市区中心城区应规划25处消防站(水上消防站纳入采石消防站),截至目前市区中心城区仅有10个消防站,与规划目标存在较大差距。按照“城市规划区内普通消防站的部局,应以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的原则,三县地区编制的远景规划中,到2030年县城中心城区及中心镇应设置消防站27处(其中当涂县9处、和县9处、含山县9处),截止目前三县仅有7处(当涂县1处、和县4处、含山县2处),消防站建设进度明显滞后。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落实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党政目标责任,并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基层应急管理体系,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化“分步推进、过程监督、定期通报、年底考核”的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实行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消防工作述职制度。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地区,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明确督办单位和属地政府责任。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党委、政府每半年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消防工作,消防救援队伍每季度报告工作情况,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各级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形成“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长效机制。
二、落实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行业部门履行消防监管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落实行业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组织集中整治。全面推动教育、民政、住建、文旅、卫生健康、交运、商务、经信、邮政等行业系统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打造示范标杆单位,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产品、电动车、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
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落实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消防安全分析评估等制度,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七个一”措施。建立高层建筑“一楼一册”,明确“楼长”负责制。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加强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夯实“防火巡查、宣传培训、初起火灾扑救”三项职能。持续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夯实“五实N岗”责任体系。全面推行单位自主信用管理,将单位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及相关承诺情况纳入消防行业信用监管内容。
四、推进消防法治体系建设。立足全市实际,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消防法规体系。“十四五”期间,推动出台《马鞍山市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马鞍山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完善重点领域消防治理措施。加强与公安机关工作协作,推动出台《消防监督管理适用拘留处罚的指导意见》,加大消防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公安、消防火灾调查协作机制,加强双方在火灾调查中的信息沟通与配合,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和火灾刑事案件侦办工作的整体效能;配合做好消防刑事案件办理工作,严厉打击涉及消防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节 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一、城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根据城乡建设和发展实际,全面开展城乡公共安全消防风险评估,找出风险点、危险源,分析研判全市公共消防安全状况,划分风险等级,制定应对策略,源头治理,防控风险,改善城乡公共消防安全状况。完善火灾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监测研判消防安全态势,形成常态化与重大活动火灾风险评估预警通报机制,及时消除火灾风险。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风险评估,从严落实源头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推动火灾风险评估社会化,探索火灾责任保险制度,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单位入保前火灾风险评估,推动保险公司在社会消防安全服务中发挥作用。推进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社会应用,健全以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作为金融借贷、保险费率、财政奖补、行政许可以及评优创先等活动参考基准的工作机制。
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实际,分步骤实施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幼儿园、文物建筑、医院等火灾高风险领域消防安全集中专项治理,建立底数、隐患清单,有效实施动态管控。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全面巩固前期全市拆违成果,持续发挥“消防认定、城管拆除”机制作用,与公安、住建、城管加强协作,推动划线立牌全覆盖,加强违停占用消防通道打击力度。将消防安全内容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必选项,分批推动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的老旧小区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并完成验收。强化高层住宅小区消火栓无水治理,按照“一区一策”原则,综合运用督促物业自筹、动用房屋维修基金、争取政府专项资金等方式,推动全市高层无水小区完成整改。对于上述途径难以实施的高层无水小区,统一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所有高层无水小区完成整改。持续开展城管、住建、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活动,保持对群众身边的火灾隐患常态化治理态势。持续推动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公共停车资源和电动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针对“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小火亡人”现象,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排查整治责任,加强消防、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清理住宿人员、“开窗”、推行技防手段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实施长效常态治理,严防隐患反弹。
三、社会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和消防公益事业。推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普法宣传、科普推广、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体系,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互联网+”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教育分众化、科技化、便捷化水平。加强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建设,推进消防体验馆、主题公园、文化广场(街区)等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建设。加大消防救援站开放力度,采购消防宣传车,引导社会公众参观体验。大力推动街道乡镇基层网格力量和消防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城乡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深化媒体宣传,打造马鞍山特色的消防宣传文化,定期在官方政务微博、微信、抖音、头条等新媒体发布消防工作动态、消防常识内容;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开展经常性公益消防宣传;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在重大节日和重点防火时期免费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四、不断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推动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明确县乡(镇)两级政府、村委会和综治、发改、公安、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加强乡镇级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推进将消防管理责任向乡镇延伸和下沉,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的作用,指导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积极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统筹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统筹实施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等工程,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按照国家关于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探索完善乡镇以下消防监管机制,试点结合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实施委托执法。推行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消防派出机构,配备事业编制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专职网格员,强化末端安全监管。
第三节 优化消防监督管理模式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推行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的“五位一体”新型监管模式。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健全消防联合监管机制,将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事项纳入抽查范围,制定抽查实施细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对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的抽查率。强化重点监管,聚焦火灾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盯紧突出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精准检查、从严监管。
二、健全完善重点监管制度。结合典型火灾事故暴露出的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风险,以及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适时开展针对性治理。公安机关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不得作出许可决定,并与消防救援部门共享活动预案和审批信息。住建、消防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告知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监管。市场监管、住建、公安和消防救援部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能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三、加快推进信用监管建设。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和机制,推动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实行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火灾隐患、火灾事故等信息共享,实现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共享互通。强化重点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对存在告知承诺严重失实、消防安全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违规执业和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市场主体,按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消防安全信用修复机制,对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按规定终止失信惩戒措施。
四、推行“互联网+监管”。依托智慧城市建设,通过物联网监控系统实施消防安全远程监督,利用信息技术装备实施移动执法、线上管理,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加快“放管服”改革,通过地方政务系统共享有关部门证照、许可等信息,全面推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寄送达等措施。融入地方政府“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等服务方式。
五、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加强火灾调查处理工作,落实延伸调查、案例复盘结果应用,强化火灾事故调查倒查追责。严格追究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督促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的落实。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协作机制,加强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涉火灾的刑事案件办理。
第四节 推进公共消防体系建设
一、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实施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按照全省城市规划修编的统一部署,同步编制修订马鞍山市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各县(市、区)、建制镇将消防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范畴,根据城市建设进程,及时组织编制和修订,确保消防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强对消防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监督管理,规划主管部门每年对本地区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消防救援队伍地方财政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1038号)和《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马政办〔2020〕24号),确保消防救援队伍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三、夯实队站建设基础。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坚持“投入小、成型快、效率高”的特点,针对全市中心城区消防站设置“边缘化”、“空心化”的问题,科学制定县区消防站建设规划,并按照标准配齐各类装备。2021年,和县善厚消防站、含山县凌家滩消防站建成投入执勤,博望区丹阳镇消防站启动建设。2022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陡消防站建成投入执勤,花山区濮塘消防站、当涂县姑孰消防站启动建设。2023年,慈湖高新区燕山路消防站建成投入执勤,雨山区高教消防站启动建设。2024年,含山县含北消防站、博望区新市消防站启动建设。2025年当涂县太平消防站建成投入执勤。至规划期末,全市新增消防站11处,全面织密“火灾防控网”和“灭火救援网”,完善全市消防力量部署,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四、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将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市政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发改、规划、水务、住建、城管、消防救援部门关于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维修、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职责,解决市政消火栓建设发展不平衡、位置不合理、取水不方便、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2022年补齐市政消火栓建设“欠账”,新建、扩建城镇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当涂、含山、和县、博望三县一区政府要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规划编制滞后、应建数量不足、建设随意性大、维护管理脱节等问题。推动产业集聚区、商业密集区、物流仓储集中区域等火灾高危区域规划建设消防水鹤。依托辖区内主要河道等天然水源和社会单位内部水池、水源,设置消防取水点或建设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建立消防水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数据库,提高消防水源维护保养和火场使用效率。
第五节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推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专业力量的职责任务,构建依法救援、运转高效、安全可靠的一体化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强化区域协同指挥作战,实现灾害现场图像视频、情报信息实时传输共享,科学、精准、高效实施救援。强化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监督考评,定期开展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跨区域协同救援能力。建立市、县(区)两级综合应急救援专家库,并落实联席会议和随警处置制度。充分发挥消防作战指挥中心优势,接入治安、道路、高速等监控视频资源,共享政府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即时数据资源,为指挥决策提供图像数据支撑,实现可视化层级指挥。与社会救援力量全领域合作,与民间救援队及志愿者队伍建立联勤联动、会商研判、常态化技术交流机制。以《马鞍山市灭火与消防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马政办秘〔2021〕49号)文件为政策依据,各县区政府同步出台联动机制。同时将灭火救援现场干沙、黄土等非常用消防灭火剂及大型工程机械的征集调用统一纳入到各县区政府职责范畴。
二、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积极借鉴我省亳州市基层消防工作“一镇一委一站”先进经验,在实体化运行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以“偏僻乡镇先行覆盖、重点乡镇按标建站、周边乡镇逐步加强”为原则,重点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加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力度,以满足消防监督和执勤力量需求;同时始终坚持“两严两准”建队标准,强化“两员”队伍正规化管理,持续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增强职业吸引力和发展向心力。2025年前,所有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完成提档升级,达到《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建设标准,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规模适中的志愿消防队。推进属于建队范围的企业、单位依法建立规模适当的专职消防队。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在未建专职消防队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加强对乡镇、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竞赛和考核评比,不断提高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战斗力。将全市乡镇和单位专职消防队伍纳入119指挥调度体系,统一调度,发挥专职消防队伍情况清、到场快、处置及时的优势。
三、加强消防装备针对性建设。按照“立足实战、弥补短板、注重质量、提升效能”的原则,至2025年,消防救援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装备配备达标率达100%。建立消防装备保障长效机制,通过更新换代,全市救援装备完成统型建设;结合辖区救援任务实际,配备专业装备,加强应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城市大型综合体等特殊火灾的特种消防车辆和装备配备,配齐配强地震、水域、山岳、交通事故等专业救援队装备,实施装备模块化储存和快速机动运输,满足基本任务需要。有任务需要的县(区)级消防救援站配备远程供水系统;根据国家标准《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和《消防宣传装备配备标准》,配齐消防监督技术、宣传装备。2022年市级配备1辆功能齐全的火场勘查车。2025年底,所有县区配备1辆功能齐全的消防宣传车。“十四五”期间,计划投入23902万元装备资金,购置各类消防车45辆、远程供水系统1套、各类装备器材94056件套,推动完成全市灭火救援装备转型升级。
四、全面运行“可视化”调度指挥。坚持前方作战和后方指挥自成一体,实现指挥中心和全勤指挥部对现场救援的全程监管,确保指挥全程可视化,前后方信息一体化。全程跟踪参战队伍在出动、行驶、到场、展开等9个方面动态情况,随时根据现场情况下达作战指令,发布安全提示提醒。探索试点“佩戴式”单兵通信装备,为内攻人员配备具有红外热成像、气体侦检和图像传输功能的防护头盔,及时感知现场温度分布、灾害性质和危险程度,实现现场各种灾害信息“数据化、可视化”,各级指挥员对现场状况、警情态势做到全过程、全要素掌控,为分析研判现场情况,指挥队伍作战提供决策参考。
第六节 推进消防信息化体系建设
一、提升消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按照“重点推动、共建共用”的原则,重点开展应急救援领域、队伍管理领域、公众服务领域的物联感知前端建设,构建的全域覆盖感知数据采集体系,为大数据分析应用提供数据来源。打造新型智能指挥中心,全面接入政府相关部门信息资源,部署消防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接处警系统,提高作战指挥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战性。大幅提升指挥信息网和政务外网双主干互备份支撑能力,融合移动互联网、无线通信专网、卫星通信等通信手段,推动“云网融合”,构建“天地一体、集约高效、健壮抗毁、弹性扩展、安全互联”的消防通信网络架构。依托各地“智慧城市”和政务云资源,分类别分级别建立大数据库、服务库、模型库以及感知采集设备和终端应用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管理机制,以数据为核心,打造“研发快捷、云化协同”的新型技术支撑架构,为应用开发、数据共享和网络融合提供服务。按照“数智未来,万物可云”的新时代理念,探索云接警、云办公、云培训、云会议等消防现实场景应用,推进消防事业迈入“云智能”的新时代。
二、深化“智慧消防”建设和应用。以马鞍山市统筹推进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为契机,以“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重要内容为抓手,加快推动“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之“智慧消防”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和过程管控,兼顾层级差异,科学规划实施市县两级“智慧消防”建设,按标准统一关键数据和共享接口标准,确保形成智慧合力。积极争取资金投入,按照三年分步走建设方案,首期完成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物联网云平台接入工作,在此基础上,利用两年时间,完善基础数据和动态数据采集、管理及应用,建设消防数据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信息交换平台,整合优化基础硬件环境。实现火灾危险性评估、火灾发生概率预判、火灾隐患自动检测、违规行为实时预警功能作用,并将数据采集和分析广泛运用于灭火救援战斗,有力提升作战指挥效能。进一步优化消防科研环境,引导高等院校和社会单位广泛参与消防科技攻关研究,在防灭火关键技术、消防装备、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一批突破性成果。鼓励支持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火灾防控水平,实现科技成果更好地为防火、灭火工作服务。
三、强化现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大力实施全员练兵,打造一支懂技术、精业务,会指挥、会管理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队伍。构建满足各类灾害事故实战需要的通信装备标准体系,配齐配强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关键通信装备,同时采用购买服务、设备租用、机动共享的方式,加强“高精尖”设备应用和新战法研究。加强与知名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交流合作,充分借助专家智库和社会优质资源,大力开展卫星通信、水域灾害通信、新装备应用等专题培训。
四、健全消防信息化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统一高效、切实可行的信息化科学决策机制和政策保障机制,让信息化建设真正焕发生机与活力。以数据安全和应用安全为核心,落实安全管理团队和人员,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安全测评等安全认证,筑牢信息化安全防线。
第七节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建立消防宣传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职业培训内容,制定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实施计划,每年组织“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行业部门每年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实施措施,对下级部门、系统或所属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宣传教育难题。全面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健全消防宣传社会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拓展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承担消防安全公益宣传义务,应当将消防宣传纳入公益宣传专栏、专版,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在重大节日和重点防火期向用户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屏媒运行单位将消防宣传标语、常识片、公益广告纳入播放内容,常态化播报。2021年底前市级全媒体工作中心做到人员、装备、库室“三落实”,实体化运作。2023年,市级建成1个有一定规模、相对独立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高频度向公众开放,推动移动宣传阵地提质升级,县(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达到100%覆盖。
三、延伸消防宣传教育渠道。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落实职能部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各类院校教学计划、教师培训和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内容,推动消防进课堂、进军训;市委党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科技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教育培训。中小学校落实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积极开展消防主题教育活动,高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军训活动。社区要推举“消防安全宣传大使”,乡镇(街道)要探索建立大学生村官消防志愿服务组织,高校要筹划招募消防志愿者队伍,消防志愿者主管部门要完善消防志愿者管理、服务、保障、考核和激励等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志愿者的积极性。2022年各地社区至少聘任1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2025年各地社区建成3—5人的“社区消防宣传大使”队伍。
四、强化社会消防安全培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设立消防 安全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等技能培训。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教学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内容;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加强对消防工作负责人的消防安全管理培训;鼓励驻市大中专院校开设消防专业和消防课程,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其他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严格落实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24年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对已持证上岗的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进行登记并开展继续教育。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围绕提升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及选择在本地创业的人员,要利用网络课堂、视频直播等线上平台,提供免费培训,有效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落实工作纳入当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实施。对规划中确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改调整。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审批。
二、加强政策保障。各县区政府要贯彻财政部、应急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政法〔2012〕2497号)、《安徽省消防救援队伍地方财政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1038号)、《安徽省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规划(2020-2024年)(皖政办秘〔2020〕22号)以及《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2013〕64号)和《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马政办〔2020〕2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分类保障、分级负责、责任上移、注重绩效”的原则,将地方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资金上保障规划的实施,使规划落到实处。各县区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法规、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同步出台相配套的规划、标准和管理规定,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规划任务有效执行。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马政办〔2020〕24号),加大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保障力度。
三、加强考核问效。各县区政府要定期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市级消防救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并结合年度省、市消防工作考核,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于2023年和2025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对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本规划,理解掌握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及相关要求,明确工作责任。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形成关心、支持、参与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推进规划落到实处。
附件1
“十四五”期间全市地方消防经费基本支出规划表
单位:万元 | ||||||
单 位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合 计 |
支队本级 | 3380 | 3675 | 3983 | 4310 | 4654 | 20002 |
花山大队 | 732 | 1067 | 1167 | 1267 | 1367 | 5600 |
雨山大队 | 757 | 1000 | 1100 | 1200 | 1300 | 5357 |
慈湖大队 | 646 | 894 | 965 | 1042 | 1125 | 4672 |
经开大队 | 388 | 601 | 630 | 658 | 687 | 2964 |
博望大队 | 678 | 800 | 850 | 850 | 900 | 4078 |
当涂大队 | 680 | 780 | 860 | 1060 | 1160 | 4540 |
含山大队 | 650 | 760 | 820 | 880 | 920 | 4030 |
和县大队 | 1296 | 1415 | 1436 | 1455 | 1480 | 7082 |
合 计 | 9207 | 10992 | 11811 | 12722 | 13593 | 58325 |
备注:1、本表只统计支队本级及所属大队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不包括基建、装备购置专项经费) 2、填报数据应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同步机制,符合客观实际。 |
附件2
“十四五”(2021年-2024年)期间全市装备建设经费规划表
序 号 | 单 位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合 计 |
1 | 市本级 | 798.155 | 800 | 450 | 450 | 450 | 2948.155 |
2 | 花山区 | 745.208 | 450 | 450 | 450 | 450 | 2545.208 |
3 | 雨山区 | 665.246 | 450 | 450 | 450 | 450 | 2465.246 |
4 | 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558.324 | 400 | 450 | 450 | 450 | 2308.324 |
5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569.362 | 400 | 450 | 450 | 450 | 2319.362 |
6 | 和县 | 172.323 | 600 | 600 | 500 | 500 | 2372.323 |
7 | 郑蒲港 | 500 | 500 | 500 | 500 | 2000 | |
8 | 含山县 | 337.9535 | 500 | 450 | 450 | 550 | 2287.9535 |
9 | 当涂县 | 482.765 | 450 | 500 | 500 | 500 | 2432.765 |
10 | 博望区 | 423.1955 | 400 | 450 | 450 | 500 | 2223.1955 |
合 计 | 4752.532 | 4950 | 4750 | 4650 | 4800 | 23902.532 | |
备注:根据《安徽省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2020-2024年)发展规划》(皖政办秘〔2020〕20号)要求,2020年度装备建设经费已落实,十四五期间重点落实2021年至2024年装备建设经费。根据采购流程及供货周期,经费支出采取“滚动”支付。 |
附件3
“十四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表
序号 | 单位 | 合计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经费 (万元) | |||||||||||||||||||||||||
特勤站 | 一级站 | 二级站 | 小型站 | 备勤公寓 | 训练基地 | 特勤站 | 一级站 | 二级站 | 小型站 | 备勤公寓 | 训练基地 | 特勤站 | 一级站 | 二级站 | 小型站 | 备勤公寓 | 训练基地 | 特勤站 | 一级站 | 二级站 | 小型站 | 备勤公寓 | 训练基地 | 特勤站 | 一级站 | 二级站 | 小型站 | 备勤公寓 | 训练基地 | ||||
1 | 市本级 | 1 | 1 | 210 | |||||||||||||||||||||||||||||
2 | 慈湖高新区 | 1 | 1 | 300 | |||||||||||||||||||||||||||||
3 | 雨山区 | 1 | 1 | 1000 | |||||||||||||||||||||||||||||
4 | 花山区 | 1 | 1 | 800 | |||||||||||||||||||||||||||||
5 | 当涂县 | 2 | 1 | 1 | 6300 | ||||||||||||||||||||||||||||
6 | 和县 | 1 | 1 | 140 | |||||||||||||||||||||||||||||
7 | 含山县 | 2 | 1 | 1 | 2100 | ||||||||||||||||||||||||||||
8 | 博望区 | 2 | 1 | 1 | 3600 | ||||||||||||||||||||||||||||
9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1 | 1 | 200 | |||||||||||||||||||||||||||||
合计 | 12 | 3 | 1 | 1 | 2 | 2 | 1 | 1 | 14650 |
附件4
抢险救援器材配备达标情况统计表(一)
附件5
抢险救援器材配备达标情况统计表(二)
附件6
灭火器材及灭火药剂配备达标情况统计表
附件7
消防车辆配备达标情况统计表
附件8
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达标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