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
发展治理规划
二〇二二年九月
城乡社区是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重要基石,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生活单元。为提升全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效能,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四川省“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等,结合攀枝花实际,聚焦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全市在实施“两项改革”、重塑基层治理空间结构的同时,系统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1.治理体系不断完善。通过“两项改革”,对社区建制和管辖边界进行调整优化,全市共减少社区27个,改革完成后全市共有社区106个,社区平均面积由2.17平方公里提高到2.77平方公里,平均人口由5162人提高到6602人,两项指标增幅约28%。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乡互动关系初步形成。通过不断努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更加定型。
2.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一是基础设施持续投入。市、县(区)财政分别投入城乡社区建设经费4900余万元,新增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3.47万平方米;目前,全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平均面积达到458平米,增长32%,实现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32平米。二是社区队伍有效强化。目前,全市社区委员平均年龄38岁,较改革前降低1岁;社区干部35岁以下有324人,占43%;大专以上学历有688人,占91%,基本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全市配备社区专职工作者425人,平均每个社区4人,专精结合的社区人才队伍全面形成。三是社区干部报酬全面落实。全市社区干部待遇主要按照2015年市政府文件标准执行,社区书记、主任2900—3100元/月,并在全省率先落实社区工作者的住房公积金,全面建立了社区工作者的基本报酬、办公经费及“五险一金”自然增长机制。
3.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一是推进示范创建。十三五期间,全市东区1个街道(东华街道)、6个社区成功纳入全省城乡社区治理示范试点建设,争取省级专项补助资金420万元。全市初步确定城乡基层治理创建示范街道3个、示范社区20个、示范小区40个。二是推进实施社区“补短板”达标工程。全市投入155余万元,改扩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0.19余万平方米。3个社区完成2020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项目。
4.“三社联动”机制有效深化。一是培育社会组织。2020年,全市(含县级)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25个、注销登记27个;目前共依法登记社会组织852个,其中,社会团体513个、社会服务机构339个。二是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全市现有社工人才1740人。2020年,社工职业水平考试通过82人(其中:初级53人、中级28人、高级笔试1人),同比增长164.54%。通过率比上一年度提高了12个百分点。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引导全市8家社会组织参与教育、志愿以及其他重点扶贫领域,投入资金354.9万元,实施脱贫攻坚项目16个。在疫情期间,21家社会组织捐赠款物75.27万元,累计90余家社会组织、1.15万人次社会工作者、9.18万人次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主要问题
1.社区设施供给不足。一是硬件标准不达标。因缺少部门统筹和政策优化,全市阵地建设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双四百”的配建标准仍有较大差距,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足300平方米的有27个。二是设施布局不优。部分社区场地整体功能布局上以“办公型”居多,活动场地偏少且设施不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资源未有效整合,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三是阵地建设瓶颈突出。在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初期,受规划管理体制的制约,存在土地难以落实、阵地无自主产权的问题,造成配建标准低、设备陈旧简陋、场所后期无法扩展等现象,全市主城区内仍有12个社区办公用房存在借用、租赁情况。
2.社区专业人才不足。一是社区人才队伍总量不足。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出现服务半径过大、管理人口过多的问题,人手配备不足,很多缺口由居委会成员兼职。二是职业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薪酬保障及晋升、培训机制不完善,导致职业稳定性和持续性差,而社工人才不断流失。三是社工队伍专业性不强。现有的人才队伍中“持证社工”人数占比低,且政府专业购买服务项目少,引入专业化社会力量弱,所以队伍整体能力水平不足。
3.社区经费保障不足。一是社区造血功能不足。我市社区治理资金来源仅依靠政府投入,与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理念不相符合。二是经费使用不平衡。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各部门不断向社区派遣工作,而相应的经费与人员并不下沉,因此社区普遍感到事多钱少,入不敷出,运转困难。三是社区资金短缺。市、县(区)财力相对薄弱,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依赖程度较高,用于村、社区建设和购买服务的资金严重短缺。
(三)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城镇化快速发展、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和发展态势,城乡社区发展治理面临新挑战与新要求。一是进入城镇化与人口流动加速变迁关键期,社区空间布局和发展亟待同步规划。全市城乡社区空间布局、建制设置、发展治理等亟需纳入新型城镇化战略视角下进行统筹规划、一体考量,并建立健全分类标准体系和动态适时优化机制。二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增强,社会活力亟待进一步激发。亟需打通服务城乡居民的“最后一公里”,在更高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发展治理格局,充分激发社会活力。三是城乡社区建设的内在机理不断完善,对发展与治理互助互促的良性格局提出新期待。促进社区发展有利于激活社区造血功能,为社区治理持续良性发展提供有力物质保障;创新社区治理,不仅可以丰富基本公共服务、增进民生福祉,还可以激活居民需求,催生大批社区经济新业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扬优势、补短板、破难题,不断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通过不断丰富“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新内涵,党建引领、服务至上的新理念更加彰显,制度创新、能力提升的新机制更加健全,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新模式更加成熟,形态多样、各具特色的新场景更加广泛,全面实现机制更活、权责更明、布局更优、服务更好、队伍更强的社区治理新局面。到2025年,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更为精准,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更加健全,居民自治更具活力,群众生活品质更为美好。
专栏1 “十四五”时期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指标
类别 | 指 标 | 目标值 | 属性 |
社区发展 | “四议两公开”规范化建设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
居民公约修订完善率(%) | 100 | 预期性 | |
社区道德评议机制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
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建立率(%) | 100 | 预期性 |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率(%) | ≥80 | 约束性 | |
城市社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 <10 | 预期性 | |
城乡社区生活污水处置率(%) | ≥95 | 预期性 |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 ≥80 | 预期性 | |
社区基金的组建率(%) | ≥30 | 预期性 | |
全市每年新增登记和备案功能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个数(个) | 100 | 预期性 | |
全市每年新增登记和备案兴趣爱好志愿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个数(个) | 50 | 预期性 | |
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区、县级覆盖率(%) | ≥80 | 预期性 | |
社区治理 | 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程(%) | 100 | 预期性 |
党组织领导写入居民小区(院落)管理规约、议事规则(%) | 100 | 预期性 | |
“两委”交叉任职的社区(%) | 100 | 约束性 | |
城乡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90 | 预期性 | |
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覆盖率、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率(%) | 80 | 预期性 | |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综合实现率(%) | ≥80 | 预期性 | |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60 | 预期性 | |
社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阵地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
社区消防、安保、灾害等预警预防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率(%) | 100 | 预期性 | |
“一社区一警(辅警、警务助理)”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
光纤网络万兆到楼、千兆入户率(%) | 80 | 预期性 | |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率(%) | 80 | 预期性 | |
智慧型社区(个) | 6 | 预期性 | |
重点工程 | 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人) | 18 | 预期性 |
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中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人数(%) | 15 | 预期性 | |
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 | ≥30 | 预期性 | |
主城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完成率(%) | 100 | 约束性 |
三、社区发展
(一)党建引领三治融合
一是自治固本。加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区居委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全面推进社区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鼓励开展居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各类协商,完善居民议事会、居民代表会、居务监督委员会等运行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二是法治强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发挥综治中心阵地作用,整合人民调解、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平安巡防队伍等资源,建设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优化矛盾纠纷一核多元化解工作体系。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大力实施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建立“法律顾问+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三是德治润心。健全完善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作用,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
专栏2 社区“三治”融合筑基工程 |
1.社区自治固本工程。持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出台“四议两公开”相关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建立议事协商事项目录和议事预审制度,推动城市社区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实现“四议两公开”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100%;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建立乡镇(街道)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 2.社区法治强基工程。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县级民政部门合法性审查、备案和督导机制;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学法用法教育培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3.社区德治润心工程。城乡社区全覆盖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社区道德评议机制覆盖率达100%;健全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广泛开展道德模范、优秀党员、“十星文明户”、“好公婆”、“好媳妇”等先进评选活动。 |
(二)低碳带动绿色转型
一是推进形态更新。按照先自治后整治、“一院一策”原则,加大老旧院落改造力度;推动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全面实施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推动城乡结合新型街区形态优化更新。二是推进生态换新。因地制宜加大社区微景观建设,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做好社区绿化美化净化,持续推行“街长制”管理模式,加强城乡结合新型社区环境连片整治,解决“脏、乱、差、破、暗”等问题。三是推进业态更新。拓展街区功能,促进宜居、宜业、宜商。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绿色空间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建筑品质提升、交通体系化建设、完整社区建设行动。开展社区微更新项目。四是推进文态塑新。广泛开展学习型社区建设,丰富学习资源供给。注重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保护,涵养社区共同文化。注重保护老地名和历史地名。五是推进心态调新。探索建立“社区-街区-小区”社区规划师制度,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社区规划,共创更加舒心美好、安居乐业、良序善治的高质量和谐宜居生活社区。
专栏3 社区“五态”提升品质工程 |
1.推进形态更新。改善老旧小区,摸清既有城镇老旧小区底图底数,实行数据化、台账化管理。因地制宜补齐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提升设施综合利用率和社区服务水平。 2.推进生态换新。营造绿色街区,因地制宜加强社区微景观建设,彰显背街小巷区域特色风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 3.推进业态更新。梳理小区闲置空间、低效用地和“金角银边”空间资源,实现小区健身器材等户外休闲运动设施全覆盖。 4.推进文态塑新。策划实施一批民生份量重、社会关注高、边际带动强的文化项目,积极培育文化传承带头人,组建社区文化队。 5.推进心态调新。鼓励建设形式多样、简约朴素的“社区历史街区”“社区记忆馆”等场景,增强共建共治共享的自觉性和凝聚力。 |
(三)多元发展社区经济
一是发展社区社会企业。加强资源利用,探索社会企业、社会组织托管政府闲置资产和社区公共空间,开发无偿和低偿的公益项目,盘活利用社区闲置资源。加强政策支持,推动出台鼓励社区服务类社会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从登记注册、评审认定、经营许可、税收优惠、资金反哺、后续监管、退出机制等引导规范。二是建立社区慈善基金。鼓励通过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捐赠等方式设立社区发展治理基金,完善居民投入精神荣誉褒奖嘉许制度,增强社区“造血”功能。探索“福彩进社区”。探索“慈善进社区”,鼓励成立社区慈善“微基金”,资助社工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社区公益慈善项目,提高慈善服务水平,扩大慈善效应。三是培育发展社区服务业。健全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专项服务设施为补充、服务网点为配套、社区信息平台为支持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创新社区服务供给机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公益+低偿”“公益+市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服务、托幼服务、家政服务等社区公共服务供给。
专栏4 社区经济发展行动 |
1.社区社会企业行动。完善社会企业培育、注册、管理等机制,通过支持社区“两委”带头领办、社会力量积极创办、社区居民共同联办社区社会企业。 2.社区基金行动。推进社区“治理发展基金”“慈善微基金”发展,成为社区自治的重要资金来源。 3.社区服务行动。依托小区物业、邻里中心等载体,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公共服务+市场服务”等模式,丰富保洁、家政各类便民服务。 |
四、社区治理
(一)强化党建引领
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居民小组(网格、小区、院落)党组织三级架构;拓宽选人渠道,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及“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支持居民小组党组织书记依法民主推选为居民小组长;在社区党组织引导下规范成立业委会、院委会、自管委等,加强小区物业党建,完善社区基层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评议体系,推动将党组织的领导等写入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工作)规则。二是构建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全面推行兼职委员制度,积极组建社区区域党委,吸纳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区域党委委员,签订共建协议,建立服务需求、服务资源、服务项目三张清单和双向认领机制,发挥资源优势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推进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等党组织建设,引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参与社区楼宇党委,推动群众自组织建立功能党小组;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机关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争双评”活动。三是强化党建引领网格管理。坚持党政主导、党委政法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开展社区网格调整划分设置和整合优化工作,建立健全网格事项准入制度。建强社区网格党组织。原则上一个网格设立1个党支部或党小组,配备1名专职网格员,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完善社区网格运行机制,明确网格职责,科学制定专职网格员职责清单,推动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下沉网格。
专栏5 党建引领强基固本工程 |
1.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院落)、社区网格、楼宇商圈、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企业党建工作覆盖率达100%。 2.提升社区综合治理能力。社区“两委”班子结构优化,两新组织、优秀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网格员、小区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工人才占“两委”成员的比例大幅提升。驻辖区内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社工人才建档率100%,分类参与社区管理。 3.加强党建引领网格管理。开展社区网格调整划分设置工作。一般以居民小组或住宅小区、若干楼院为单元划分社区网格,每个网格原则上覆盖300至500户。原则上一个网格设立1个党支部或党小组,隶属社区党组织。社区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由社区党组织成员或社区党员骨干担任,并兼任网格长。 |
(二)提升综合服务
一是强化为民服务功能。强化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扩大城乡社区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鼓励社区聘请退休老教师、退役运动员等开展社区公共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教学服务等,改善提升社区生活品质。推进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就业创业空间,重点为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二是强化便民服务功能。拓展政务服务领域,将水、电、气、通讯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街”。推动政务服务下沉,因地制宜推进政务服务向社区综合体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延伸,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一枚印章管审批”。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拓展代办、预约、延时服务等特色服务。三是强化志愿服务功能。建强五社联动主体,建强社区基础平台,发挥社区“两委”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引入、培育、监督、孵化社工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盘活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引导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服务。优化社区志愿服务参与机制,探索实行“爱心银行”“时间银行”等志愿服务促进措施,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和常态化。
专栏6 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
1.社区就业服务行动计划。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劳动就业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 2.社区卫生服务行动计划。推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下属委员会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3.社区志愿服务激励计划。推动乡镇(街道)依托社会工作站建设志愿服务站,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建设。加强志愿服务规范管理,做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全面推进志愿服务积分激励机制建设,引导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 |
(三)加强综治保障
一是推进平安社区建设。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形成问题联治、风险联控、平安联创工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水平。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加强诉源治理,巩固充实乡镇(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化“六无”平安社区建设,破解社区治理难题。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二是完善民生呼叫响应机制。健全社情民意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建立市-县(市、区)两级诉求全响应指挥中心,构建“中心接件+分类派单”和“网格呼叫+中心响应”双向联动工作模式。建立“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置”工作模式。依托四级综治中心整合群众工作之家、法律服务中心等线下线上载体,建立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三是构建社区应急防控体系。健全社区“两委”联系群众机制,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制定覆盖全链条、全灾种、流程化、平战转换的社区应急预案。定期对社区居民、驻区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充分调动居民有序参加社区减灾应急工作,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专栏7 综治保障平安“夯基”工程 |
1.建成双线融合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加强社区调解平台建设,完善社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十四五”末建成双线融合机制,“雪亮工程”实现基本全覆盖,城乡社区居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超过95%。 2.实施应急防控体系重点领域建设。“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社区减灾应急服务中心,社区消防、安保、灾害等预警预防体系和应急机制,以及社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等应急防控体系重点领域,并实现上述领域在城乡社区的建成率达100%。 3.平安社区建设行动计划。推进“一社区一警(辅警)”,开展平安社区建设活动,到2025年,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全覆盖。 |
(四)推动科技赋能
一是加强综合平台开发集成。以全市大数据中心为依托,加快建设市级智慧治理中心(城市大脑),探索建立集各类社区服务为一体,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综合信息平台,并作为各类信息的统一入口和信息发布的统一出口,为社区服务提供统一应用和可扩展支撑,为居民提供“实时在线”的个性化服务。二是实施智慧社区场景营造。运用花城e+基层治理平台,推动智慧党建、政务、自治、教育、健康等多样化智慧社区场景营造。开发社区党员“双报到”、“云党课”、政务办理、协商议事、意见征集等网上社区服务项目应用,推动居家养老、医疗康养、社区教育、数字文娱、定制配送等智慧化个性生活服务进入社区。三是推进平安智慧小区建设。深化“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慧眼工程”应用,健全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将智能化安防系统建设要求纳入住宅小区设计方案进行统一技术审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结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把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社区警务有机融合。
专栏8 智慧科技便民便利工程 |
1.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集约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智能小区等服务,建设一批智慧型社区。 2.实施“互联网+市民服务”行动计划。建设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综合信息平台,打造集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社区服务等为一体的城市(社区)数字生活集成系统,探索“互联网+”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多元实现路径。 3.试点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化集成工程。在现有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基础上,试点推动统一数据出入口,优化信息集成功能,为大数据应用和城乡基层治理提供社区末端数据支撑。 |
五、重点工程
(一)提能增效工程
一是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严格社区工作者选聘标准和程序,社区工作者配置标准为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完善社区工作者激励保障制度,建立薪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给予职业津贴。加强社区工作者培养锻炼,实施新时代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主题培训计划,突出实战实训,设立社区实训基地,建立社区名师工作室,推行“导师帮带制”,持续开展顶岗学习实践。二是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强一线服务阵地,加快社区服务综合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载体建设,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建筑总面积的12%,社区服务中心最低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全覆盖推动主城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实施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一室多用和开放式办公,增加居民活动区域面积。三是强化社区资金保障。健全社区建设经费以市级补助为引导、县级投入为主体的财政投入机制,统筹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
专栏9 社区提能工程 |
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按“15分钟服务圈”要求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尽量把党群服务中心建在人流密集、交通便利的位置,并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选址及建面要求纳入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出让相关文件。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2.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能效”工程。全覆盖推进主城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实施社区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和服务功能提级扩能计划;选择一批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场景营造;支持打造一批“特色社区”。 3.城市社区综合体建设工程。以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为基本单元,根据人口结构、出行规律科学确定服务半径,推动建设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休闲娱乐等服务为一体的城市社区综合体建设,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其他生活服务”的社区综合体功能业态体系,不断提升社区生活品质。 4.社区专业社工领航工程。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鼓励社区工作者参与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到2023年底,每个城市社区持证社区工作者不少于2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持证全覆盖。 |
(二)减负赋权工程
一是落实社区事项准入制度。健全城乡社区权责清单和基层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属于基层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社区。有关部门委托城乡社区协助办理相关事项,要在做法上给予指导、人员上给予支持、经费上给予保障,保证有权办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二是持续开展社区挂牌清理。加大清理挂牌力度,严控村(社区)挂牌数量,各村(社区)办公场所大门两侧悬挂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牌匾,党员活动、综治警务、养老等有实质性服务或治理内容的在室内悬挂简明标识,提倡“一室多用”“一室多能”。三是规范社区出具证明。精简各类证明事项,各级各部门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攀枝花市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20类事项,社区出具证明原则上限定在《攀枝花市保留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7个事项范围内,并严格按照模板出具。
专栏10 社区减负工程 |
1.社区减负赋权增能行动。出台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全覆盖建立事项依法准入和动态管理机制;全覆盖建立挂牌准入制度、牌子日常管理制度、挂牌督查问责制度。 2.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针对无权查证、无法质证、无力求证的不合理证明问题,开展“减证便民”清理,对证明事项清单式管理,最大限度精简出具证明程序,推进鉴定证明当场办结,复杂证明限时办结,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的问题。 3.社区代办服务行动。完善代帮办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公开社区干部固定联系方式和代办事项清单,根据实际,采取网上办,社区干部、网格员上门代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牵头揽总、政策创指、综合协调的主体责任,压实县(区)乡镇(街道)书记城乡社区治理第一责任;各级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将城乡社区治理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方面,切实加强领导、系统谋划推进;健全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基治委统筹、民政具体牵头,部门全力协同的工作格局,及时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全力保障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目标任务实现。
(二)开展示范创建。积极推进基层治理市级示范县(区)、示范街道(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小区创建,积极争创省级基层治理示范单位。推进社区治理示范创建,每年择优申报1个街道(乡镇)和4-6个社区,承担街道、社区两个层级的全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任务。开展涉改村群众自治试点,争创省级“民主协商示范村”“民主监督示范村”“三治融合示范村”“场景营造示范村”“乡风文明示范村”。推荐1-2个乡镇(街道)申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试点,构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单位在便民服务、智慧科技、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项目化、社会企业发展、自治互助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创新治理理念,提升治理能力,丰富治理模式。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城乡居民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身城乡社区治理实践,及时总结城乡社区治理的经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城乡社区治理的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加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激励体系建设,充分挖掘城乡社区治理中涌现的典型组织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对表现突出的适时按规定进行表扬。
(四)做好绩效评估。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纳入城乡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和目标绩效管理,纳入各级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建立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发展治理的责任约束和评价激励机制。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建立居民满意、驻社区单位满意的服务评价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建立规划指标年度统计制度,为科学评估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