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高质量建设荆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依据《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健康荆门2030”行动规划》和《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效。
1.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面对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用半个月时间遏制了新冠病毒扩散蔓延,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将病例数降至个位,用两个月左右时间实现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清零,用三个月左右时间取得疫情防控决定性成果。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卫生短板,市委市政府出台疾病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1+7”两个文件,全市共谋划补短板项目83个,争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2.6亿元,全面构筑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隔离墙”。
2.深化医改实现重大突破。以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基本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建设为重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取得了“五率先、五试点、十推广”的良好成绩。“五率先”,即率先在全省以政府名义出台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4个实施意见,实现了医联体(医共体)对全市所有政府办医疗机构全覆盖,并在省政府组织召开的县域医共体建设会议上介绍经验;率先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并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率先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方案;率先出台慢性病签约服务包费用分担政策;率先出台全科医生岗位津贴(在岗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五试点”,即荆门市、京山市分别被列为全国首批城市医联体建设、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单位,市一医院被列为全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市二医院、沙洋县人民医院被列为全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单位。“十推广”,即市直医疗卫生资源整合、“五务合一”村卫生室建设、“先看病、后付费”服务、卫生计生机构合并、家庭养老照护试点、提高村医待遇、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性别比综合治理、财务信息化管理、智能监管平台建设等10项工作得到省里认可并向全省推介。同时,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连续10届蝉联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县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考评获得全省第一(其中钟祥市公立医院改革代表全省以优异成绩通过国检)。
3.健康荆门迈出坚定步伐。全力推进健康环境营造、健康服务优化、健康人群培育工作。省级卫生城镇实现全覆盖,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19个,无烟医院、学校创建率100%。“十三五”期间,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总体发病率逐步下降,消除了疟疾,基本消灭了麻风病。全人群艾滋病抗体检测覆盖率由2015年的7.23%提高到13.36%。全市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下降至5.18/10万,较2016年下降31.39%。全市6个血防疫区全部达到国家传播阻断标准。各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传染病发病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成功创建1个国家级、3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全面落实14类55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市4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实现监测地域、过程、品种全覆盖。
4.服务能力持续跃升进位。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2020年,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53张,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55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达到3.03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名。成立了肿瘤防治、呼吸睡眠障碍、肝胆胰外科、妇产科等4个院士工作站和消化内镜“大国工匠”工作站,建成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8个、县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9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9个。创建知名中医工作室26个,市中医医院建成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5.健康指数领跑同类城市。初步建立起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主要健康指标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领跑省内同类城市。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78.7岁,比2015年提高2.2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1.16/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由4.12‰下降到2.2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5.48‰下降到3.51‰,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保持平衡。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把大力发展卫生健康事业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位置,制定系列改革措施,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目标,给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强劲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生命科学加速渗透融合,为优化健康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卫生健康事业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为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同时,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待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需求更高,不仅要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病更舒心、服务更体贴,而且更希望不得病、少得病。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一些传统传染病威胁持续存在,新发突发传染病不断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公共卫生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复杂交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偏低,慢性病发病率不断上升且呈年轻化趋势,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人数逐年增多,职业健康、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问题依然突出。人口增长势能减弱,人口自然增长率呈下降趋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失能、半失能比例高,高龄化与少子化并存,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和费用的刚性需求日益增加,健康服务与费用的双重压力加大。
此外,我市制约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公共卫生体系短板突出,疾控体系基础设施条件有待提升,重症救治能力不强,监测预警体系不完备,专业技术人才短缺且流失严重,“平战结合”能力相对薄弱。二是优质资源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平衡,卫生人力短板突出、结构不优,千人口卫技人员、执业(助理)医师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基层服务能力依然薄弱,群众就诊流向不合理。三是“医防协同”机制不健全,“医防”未有效融合,“上下”联动协作不畅,分工协同不强,整体服务效率不高,以健康为中心的整合连续型服务模式尚未形成。四是深化医改还存在体制机制障碍,需进一步破解。“三医”联动改革系统性、协同性仍待增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有待巩固完善,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仍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尚未建立。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区两点三元四化五个荆门”发展计划,以实施健康荆门战略为主题,以系统重塑公共卫生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为重点,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根本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追求,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深入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深入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深入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深入推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内涵质量发展、创新智慧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谱写新时代荆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高质量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用高质量党建统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健康荆门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健康优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做到发展理念体现健康优先,发展规划突出健康目标,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破除制约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从依靠药品等物耗资源转向人才、科技、信息等创新要素,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行动的体制机制,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动健康荆门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
——坚持系统集成。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资源配置,健全医疗卫生机构间权责清晰、资源共享、利益相容的分工协作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现织密“一张网”、建成“一样板”、打造“一中心”,即织密织牢体系完整、职能清晰、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医防协同的卫生健康“防护网”,建成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荆门样板”,打造湖北中部中心城市区域医疗中心。
——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医疗服务体系持续改善。资源总量保持适度增长,结构功能更加优化,分工协作更加明确,服务可及性更加改善,服务模式有效转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大幅提升,让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功能布局、工作体系、检测能力、医防协同等不断改革完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巩固完善。早期基层“哨点”监测和预警能力不断增强,医防协同持续增进,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有效夯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能力显著提升。
——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人口均衡协调发展。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政策更加配套衔接,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0-3岁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城乡全覆盖,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进一步降低。
“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类别 |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5年规划 | 指标性质 |
健康水平 | 1 | 人均期望寿命 | 岁 | 79.5 | 预期性 |
2 | 婴儿死亡率 | ‰ | ≤5 | 预期性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6 | 预期性 | |
4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10 | 预期性 | |
5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13 | 预期性 | |
卫生资源 | 6 |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 | 张 | 7.5 | 预期性 |
7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3.2 | 预期性 | |
8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4.2 | 预期性 | |
9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 人 | ≥3 | 约束性 | |
10 | 每千人拥有0-3岁婴幼儿托位数 | 人 | 4.5 | 预期性 | |
11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 | ≥70 | 预期性 | |
健康服务 | 12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30 | 预期性 |
13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 | ≤48.2 | 约束性 | |
14 | 高血压控制率 | % | ≥30 | 预期性 | |
15 | 糖尿病控制率 | % | ≥45 | 预期性 | |
16 | 产前筛查率 | % | 80 | 预期性 | |
17 | 县域内就诊率 | % | ≥90 | 预期性 | |
18 | 每千人口献血率 | ‰ | ≥10 | 预期性 | |
19 |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0 | 约束性 | |
2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27 | 约束性 |
(四)二○三五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与荆门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更为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建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显著进展,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全面形成。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为完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与医疗服务质量稳定在全省前列。人民身心健康素质达到新水平,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更加公平优质,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基本实现,健康荆门基本建成。卫生健康资源充足且结构合理,主要健康指标稳定在全省前列。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得到落实,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基本实现。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完善健康服务体系。
1.系统重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围绕“3基地、5网络、2平台”,系统重塑以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院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3基地”,即新建市级传染病医院、依托市一医院建设全市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基地。“5网络”,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网络(建设市县两级疾控中心7家,漳河新区通过设立公共卫生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验室检测网络(在市县两级疾控中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设19家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2家,其中三级综合医院、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达到负压型标准)、发热门诊网络(全市建设规范化发热门诊88家,其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6家)、重大疫情医疗救治网络(全市建设重大疫情定点救治医院4家、后备定点救治医院10家,各医院隔离病区、重症救治病区全部达到“三区两通道”标准,隔离病区配备床位总量不低于1900张、重症救治床位总量不低于480张,其中“平战结合”的隔离床位、重症救治床位分别不低于1600张、350张)、紧急医疗救援网络(实行“市区一体、县域一体、市县协同”建设,“平时”属地管理,“战时”全市统一调度。市区一体层面,建设市急救中心及3个三级、3个二级急救站,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布点12个一级院前急救站,县域一体层面,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别建设1个县域急救中心及若干个院前急救站)。“2平台”,即建设全市疾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信息平台、城乡一体紧急医疗救援信息化指挥调度平台。同时,全面加强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采供血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制定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部规范设置公共卫生科,按要求配备专职公共卫生人员及公共卫生医师,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推动学校和托幼机构规范设置保健室(卫生室),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推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将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基层治理体系,配备公共卫生委员或专干,实行网格化管理。
2.系统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主动融入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积极对接武汉国家医学创新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中心,有效衔接襄阳、宜昌2个省域医学中心,借助“宜荆荆恩”城市群医疗机构学科建设品牌优势,推进湖北中部中心城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市级重点推进市传染病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一医院精综合强专科的综合医疗中心、市二医院专科专病特色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中医医疗和康复中心、市妇保院妇幼保健中心等“五大中心”建设,同时依托市一医院建设鄂中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县级重点办好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他公立医院重组整合,依托沙洋县人民医院、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中医院、京山市人民医院建好4个县域医共体。支持钟祥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京山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东宝区、掇刀区重点办好人民医院,并分别与市二医院、市一医院建立城市医联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县域医共体和乡村一体化建设,实现县乡一体、乡村一体。
3.系统健全紧急医疗救援网络。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紧急医疗救援网络,构建“市区一体、市县协同、部门联动”的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市急救中心对中心城区和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急救站实现统一指挥调度和“六统一”管理(机构运行统一、人员管理统一、经费安排统一、电话受理统一、车辆调度统一、站点管理统一),建成市区一体的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各县(市)和屈家岭管理区独立设置指挥型急救中心,依托辖区医疗机构合理规划建设县域急救站,对辖区急救站进行统一指挥调度管理,有条件的村卫生室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构建覆盖所有乡镇(街道)的县域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实现市县急救中心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建成市县协同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市、县急救中心指挥信息系统与院前急救信息、院内急诊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ICU救治无缝衔接;急救中心与应急、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建立信息交互机制,提高应急医疗救援信息共享、综合分析和协同处理能力,建成部门联动紧急医疗救援体系。急救站平均服务半径为城市≤5 公里、农村 10-20公里;值班救护车达到城市地区每5万人1辆,农村地区每 3 万人1辆,负压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15%;急救医护人员配比达到每万人1医1护,市级中心城区打造“10分钟急救圈”,县(市)打造“30分钟急救圈”。
4.系统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底。荆门城区建立“大中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三级网络,县(市、区)建立“县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网络,在城市、农村分别打造15分钟、30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按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调整完善基层医疗资源布局与设置数量,在城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坚持公益性质,推进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全面落实医保报销政策等;在农村,推进乡村一体化紧密发展,将村卫生室转变为乡镇卫生院延伸服务场所。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其中20%达到推荐标准;建成10个基层社区医院;培育和打造50个基层特色专科科室,培育一批适合基层开展的专项技术和专病诊治项目;每千常住人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数≥1.2张,每万名居民拥有5-6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每万名居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推动“医卫融合”发展,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持续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全面加强慢病高危人群筛查,逐步实现慢病重点人群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丰富基层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内涵,强化监测预警“哨点”功能,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上级医院形成医防协同、分工负责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机制。
(二)加快推进健康荆门建设。
1.健全完善健康荆门推进体制机制。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和部门统筹,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促进部门履行职责,动员各方参与,形成政府组织、社会协同、家庭参与、个人负责的健康荆门建设格局。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建立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健康影响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健康荆门建设指标监测体系,做好监测评估和考核工作。
2.创建 “中国长寿之乡”。全市推广钟祥市“世界长寿之乡”的经验和做法,将荆门全域创建“中国长寿之乡”纳入健康荆门建设的重要内容,整合组织领导体系,统筹推进。制定创建“中国长寿之乡”五年规划,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创建指标,力争“十四五”末,荆门全域创建成为“中国长寿之乡”。
3.大力实施健康荆门2030行动规划。贯彻落实《推进健康荆门行动实施方案》《健康荆门行动(2020—2030)实施细则》。以普及健康知识、参与健康行动、提供健康服务、延长健康寿命为基本路径,以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为防控重点,大力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促进、健康环境促进、妇幼健康促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心脑血管疾病、癌症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糖尿病防治、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等15项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加快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4.大力实施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实施“323”攻坚行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系统联动,坚持防治结合、医防融合、资源整合,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重点针对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性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精神卫生3类公共卫生突出问题,从防、筛、管、治着手,全面实施攻坚行动,降低人群发病率、致死率和疾病负担。
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整合爱国卫生资源,把爱国卫生运动与深化医改、疾病预防控制、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巩固荆门城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全力支持钟祥市、京山市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全域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力争“十四五”期末全市国家卫生镇创建率达50%。开展爱国卫生“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疫情防控全过程、融入社会健康管理各方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协调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统筹推进病媒生物防治、健康城市建设、农村厕所革命、生活饮用水安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促进环境卫生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成果。
6.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深入开展“健康进万家”活动,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绩效考核机制。持续做好健康科普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践行“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持续巩固健康促进县(区)和健康促进医院建设成果。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引导群众养成“三减三健”、手卫生、个人防护等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持续推进无烟环境建设。
7.提高健康产业发展能力。依托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建设华中地区原料药生产基地,创建国家原料药绿色生产基地,打造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集聚区。依托漳河大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加快推进荆门市区域细胞制备中心和综合细胞库等项目建设,打造基因数据健康管理示范区、健康小镇、漳河国际医疗先行示范区三大板块,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引导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和集群化发展,打造集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的医用防护物资生产集聚地。推进道地中药材“一县一品”建设,充分发挥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东宝区等地种植药材有利地理条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建设葛根、荆半夏、石斛等地方特色中药材种植基地。大力发展康复医疗设备、体外诊断试剂、健康监测设备、家用医疗设备、智能便携医疗器械、远程诊疗器械、中高端医用辅材和耗材等中高端医疗器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医疗服务资源稀缺和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医疗领域,支持社会资本创办中医医疗、康复、护理、老年病、慢性病等专业医疗机构,支持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新型医疗服务机构发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民营医疗品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一批连锁化、规模化、医养结合的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
(三)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健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规范建设发展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加强分段包片、网格化布局的3个城市医联体、4个一体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管理、服务“一网运行”;加强“一办多部”建设,切实完善紧密运行机制;持续加大优质资源下沉力度,重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以及特色专科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服务能力差距。认真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试行)》,逐步调整优化各级医疗机构诊疗病种目录结构,促进医疗服务特色、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以病人为中心规范市外转诊,加强远程医疗、分级诊疗、医保结算三网互通建设,切实做到“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稳妥运用医保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医疗机构和参保患者主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构建“首诊负责、按疾病目录收治、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比达到65%以上。持续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广智慧化签约履约服务,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2.加快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并重,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效能,转变服务供给模式,推动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高质量效益,运营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增加物质要素转向人力资源发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投入政策,探索建立与公立医院发展相适应的长效投入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化解公立医院符合规定的长期债务,严禁举债建设。全面构建运营管理体系,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重点监测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比及变化情况,做好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运用。认真落实“两个允许”,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建立公立医院、执业人员依法执业信用体系,健全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行业退出黑名单制度。巩固“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3.持续深化基本医保制度改革。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保制度,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做实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健全基金筹资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医保总额预算测算核定机制,实现稳健可持续运行。健全基金监管机制,提高基金安全使用效益。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创新医保协议管理,建立健全医保基金预拨机制。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落实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全面落实以医联体(医共体)为单位医保打包付费改革,全面落实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包括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重保障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
4.巩固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鼓励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用药衔接。保障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落实短缺药品相关监测报告制度,做好省级直接挂网的短缺药品清单药品的网上采购工作。加强传染病药品监测预警,推进传染病治疗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开展重大疾病基本用药临床综合评价试点。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强化药品耗材使用监管,加大耗材使用治理力度。
5.全面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卫生健康监督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积极推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改革,科学核定、配齐配强监督执法人员,建立执法保障长效机制,提升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贯彻落实《荆门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督体系。推进信用监管,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实施联合奖惩。应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构建卫生健康系统“人工+智能”监管新形态。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制度,强化医疗行为、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公共卫生等全行业监管。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创新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健康产业监管。大力推动医保监管、医疗服务监管等行业监管信息联动共享。
(四)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1.着力提升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全力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将常态化传染病防控贯穿医疗服务全过程,落实医疗救治与应急处置预案,做实“筛查、甄别、隔离、救治、康复、健康服务”全工作闭环,常态化开展发热病人筛查甄别和源头管控。坚持中西医重点专科建设双提升,争创20个省级重点专科、30个县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5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完善“宜-荆-荆”应急供血协作模式,加大无偿献血招募力度,持续争创无偿献血先进市。推进“智慧急救”建设,依托全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统一信息化建设模式,打通与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救信息通道,构建急危重症患者一体化区域协同救治体系。强化医院感染和医疗废物管理,重点加强内镜室、血透室、新生儿室、供应室等重点科室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实现院内“零感染”。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推进医院总药师制度,建立用药安全常态化监管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机制,推进药学服务从“以药品为中心”到“以病人为中心”转变。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做实以病人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推进优质护理向基层延伸,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持续提高护理质量。组织好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二级医院等级评(复)审工作,完善医院评审评价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大力推进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多学科诊疗(MDT)、急诊急救、日间手术、单病种付费等工作,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满足群众医疗服务新需求。加强器官移植监管。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安检,加强医警联动,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推进“荆楚卫健清风行动”常态化,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管。
2.着力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坚持“晴天带伞”“撑伞避雨”“打伞干活”“修伞补强”的工作状态,抓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落实“人、地、物”三条防线,积极稳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确保不发生本地聚集性疫情。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实施遏制艾滋病传播行动计划,持续将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加强结核病防治,强化学生群体结核病和耐药结核病筛查,实施结核病规范化治疗,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加大肺结核患者保障力度。扩大血吸虫病防治成果,钟祥市、京山市达到消除标准。改革麻风病防治体系,持续巩固麻风病、疟疾等传染病防控成果,保持消除状态。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的源头治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提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能力,构筑传染病防控技术支撑。规范实施免疫规划,开展疫苗接种全程追溯,保障接种安全,构建有效的免疫屏障。
3.着力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合作、机构支持、群众响应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实施“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个基础性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健康问题),优先解决“323健康问题”信息化支撑,探索有效的动力机制、补偿机制、专家支撑机制、评价机制和责任分工机制。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探索建立健康危险因素监测评估制度,逐步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体系和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制度,推动慢性病防、治、康、管整体融合发展。持续开展牙周病、龋齿、肥胖等学生常见病及健康问题防治。加强精神疾病防治和心理健康服务,推进心理门诊、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体系,构建医疗机构治疗、社会机构康复、家庭日常监管照护协同工作机制;加强精神卫生服务团队建设,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专业化水平。
4.着力提升职业健康保护能力。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开展健康企业创建,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在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乡镇(街道)以及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的村居,依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尘肺病康复站(点)。推进职业健康综合监管,组织用人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机构服务行为。落实医疗机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到2025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
5.着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推进妇幼保健联盟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市县两级妇幼保健院四部制建设(孕产妇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服务部),推进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促进妇幼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产科、儿科、妇科和基层妇幼健康服务门诊建设,强化妇幼卫生紧缺人员培养和配备,健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实施妇女健康保障行动计划,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5项制度,加强市级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与转诊中心临床救治能力建设,健全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规范孕产妇保健和助产技术服务。全面实施“两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育龄妇女增补叶酸等妇幼服务项目。全面推进儿童健康保障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全面加强避孕药具工作。到2025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3/10万及以下,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7‰及以下,产前筛查率达到75%及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及以上,新生儿遗传疾病筛查率达到98%及以上,中小学生视力不良、肥胖和营养不良等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
6.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中医药深度融入公共卫生体系,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实现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全覆盖,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实施市中医院、钟祥市中医院对口帮扶计划,支持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3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全力支持市中医医院、钟祥市中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沙洋县、京山市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建设,有效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活动,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民众健康素养,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计划,每个县域建设1个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遴选不少于10类3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传承中医养生保健,推动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群众生活。推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传染病医院全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对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实施备案制管理。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制定奖补措施,支持中医执业医师和中医药专业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中医药服务。加大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力度。完善农村订单定向中医本科生培养,增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县管乡用”和大学生村医的中医医师比例。每个县建设5个以上名老中医工作室,每个工作室重点培养2名传承骨干人才。
7.着力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坚持以卫生应急体系和核心能力建设为主体,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力量建设为“两翼”的工作思路。落实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主责,构建发现与核实、流调溯源、全员核酸检测、集中隔离、集中救治、信息发布处置闭环。加强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应对,高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全完善卫生应急要素,加强队伍、预案、物资储备和专家库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实现公共卫生应急资源信息化管理。开展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区域公共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提高应急智慧决策、多点触发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洪涝、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应急联动。推动综合医院完善航空医疗救援功能。加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培训,规范突发事件医学救援信息报告。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机构能力建设。织密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五)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健全生育配套服务。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加快推进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规范不孕不育诊治,保障母婴安全。加强政策清理衔接,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改革服务管理制度,取消生育证件办理,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加强人口监测分析,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共建共享。
2.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落实现行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机制,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作用。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家庭发展政策。发挥计生协会群团组织优势,加大对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和独居老人的帮扶支持力度。
3.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依法全面落实产假、哺乳假、配偶护理假等政策。依托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构建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建成一批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和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政策标准、服务供给和监督管理体系。2025年底,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家庭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90%以上,婴幼儿照护的政策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
4.优化老年健康服务。建立完善集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干预。大力发展专业化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高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推进“智慧助老”行动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开展老年友好社区、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加强老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5.巩固健康扶贫成果。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推进健康帮扶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病签约服务,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持续提升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强脱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健康帮扶政策与健康荆门建设相衔接,强化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形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强化重点人群和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推进健康帮扶政策与深化医改相衔接,建立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六)筑牢事业发展支撑要素。
1.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党建引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系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研究解决重要事项,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持之以恒筑牢基层组织建设,抓实组织生活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做好“党员主题日+”文章,全面加强和改进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卫生健康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职责,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持续加强纠医纠风专项整治和清廉医院建设,聚焦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监管中的不正之风,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依法履职,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医疗行业乱象,塑造行业清风正气。
2.持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强卫、科教兴卫”战略,不断健全与现代化疾病防控体系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强化医疗卫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构建良好人才生态环境。持续推进杏林英才引培工程,深入落实健康守门人培养计划,大力实施专技人才活力项目,充分发挥市级临床重点学科和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荆门名医”、“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等各级各类卫生人才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医学科研、疾病诊疗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具备相应科研与创新能力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到2025年,实现各类公共卫生专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全市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6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3.持续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荆门云”改造升级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打造全市健康医疗信息“一张网”,推动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卫生资源和电子病历四大数据库融合,实现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构建纵向贯通国家、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链接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的全市智慧化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平台。开展“互联网+院前急救”试点,建设全市城乡一体化的紧急医疗救援指挥调度中心。加快推进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信息一体化建设,继续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建设,并对接省级远程医疗服务平台。持续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向纵深发展,落实“五个一”服务行动(一体化共享服务、一码通融合服务、一站式结算服务、一网办政务服务、一盘棋抗疫服务),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发展移动医疗、智慧医疗和个性医疗。推进居民健康卡和市民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强化保密意识,保障信息和数据安全。
4.持续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法治审核制度,持续深化法治思维。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强化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
四、重点建设项目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以实施全市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提高全市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为重点,围绕传染病救治医院(病区)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传染病检测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中医药传承和创新能力建设、妇幼健康能力建设、托育照护服务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医养康养能力建设、综合监督能力建设、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科学谋划重大建设项目,作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全市共谋划医疗卫生项目122个,规划总投资119亿元。
(一)城市传染病救治医院(病区)建设。重点建设荆门市传染病医院、市、县级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实现100%达标。
(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市一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
(三)传染病检测能力建设。重点建设市、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承担传染病收治任务的医疗机构的核酸检测实验室,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
(四)县(市、区)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重点改善1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同时实施京山市人民医院温泉新区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东宝区人民医院项目、漳河新区中心医院项目、掇刀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改建项目等项目建设,提升区域内整体医疗服务能力。
(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用房和职工周转房,以及配置医疗卫生服务车及更新医疗设施设备。同时为每个村卫生室配置1个智慧医疗服务包。
(六)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按照“市区一体、市县协同”原则,市级规范建设“120”指挥中心,每个县(市)建立独立运行的“120”指挥中心,城市地区≤5公里、农村地区10—20公里建立急救站点。
(七)中医药传承和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建设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和中医保健康复项目、沙洋县中医医院门诊楼项目、京山市中医医院门诊楼项目、钟祥市中医院发热门诊项目。
(八)妇幼健康能力建设。重点建设市妇保院妇儿健康大楼(含妇产科业务用房)、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及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钟祥市妇幼计生服务中心综合业务楼项目、京山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项目、东宝区妇幼保健院新建业务用房项目。
(九)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建设东宝区托育机构、掇刀区托育机构、漳河新区双喜街道示范性托育机构、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普惠托育机构、沙洋县妇女儿童康复中心、钟祥市妇幼保健儿童早期教育示范基地、钟祥市人民医院医养康复幼托月子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
(十)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市级部署完成荆门市智慧疾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平台、荆门市城乡一体紧急医疗救援指挥调度平台、智慧血站建设项目,推动全市居民电子健康卡建设项目、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5G+智慧医疗应用项目;县级围绕“互联网+”,重点建设东宝区城市医联体信息化项目、掇刀区智慧医疗项目、沙洋县智慧医疗项目、钟祥市“互联网+智慧健康”项目、京山市智慧医疗项目。
(十一)医养康养能力建设。每个县(市、区)利用社会资本或富余医疗资源建设1家医养结合机构,配置智慧化养老服务设施。
(十二)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重点建设荆门市精神病患者传染病救治基地(市二医口腔医院)项目、沙洋县人民医院精神卫生康复中心项目、钟祥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
(十三)综合监督能力建设。重点建设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业务用房新建(改扩建)项目、沙洋县卫生应急卫生监督能力建设项目。
(十四)重点学科建设。市级医疗机构重点围绕脑卒中、胸痛、心血管、创伤、出血、肿瘤、妇产、生殖、中医康复、急救等专业打造专科专病救治中心,并申报国家和省级重点专科;县(市、区)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民营医院重点围绕儿科、外科、心血管、中医康复、妇儿保健、老年病、精神卫生、口腔等专业,申报省级和市级重点学科,提升区域医疗水平。
(十五)其它项目。建设市一医院南院区扩建项目、市二医院职业病防治康复项目、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改扩建等基础设施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对主要目标设置年度指标,明确职责,认真组织落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完成。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符合国家和省支持方向的卫生健康事业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纳入预算内投资计划;规划资源部门要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积极支持医疗卫生项目建设用地;行政审批和大数据管理部门要把健康大数据、健康云平台和智慧医疗发展纳入全市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科技部门要将医学科研和重点专科项目纳入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加大医学科研课题和重点专科建设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规划落实。
(二)完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公平有效可持续的筹资体系,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健康投入责任,完善合理分担机制,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大政府卫生健康投入,充分体现政府办医的主体责任和公益性特点,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机制。
(三)加强监测评估。本规划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是指导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制定卫生健康重大政策、决定卫生健康领域重大工程、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确因规划实施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规划目标明显无法实现的,必须通过科学论证后,按法定审批程序进行调整。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订监测评估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监督重大项目执行情况,特别是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评估,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突出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