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23



“十三五”期间,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更加协调,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全国继续巩固和深化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同时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的历史交汇期,是阿坝州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跨越发展的关键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长江黄河上游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阿坝州“十四五”期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性文件,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一、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 6 -

(一)坚定政治站位,全面部署生态建设 - 6 -

(二)紧抓铁腕治污,稳固提升环境质量 - 7 -

(三)开展生态修复,全力保护绿水青山 - 7 -

(四)强化目标导向,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 8 -

(五)完善制度法规,牢固构建法治保障 - 8 -

(六) 十三五 指标完成情况 - 9 -

二、 十四五 面临的机遇和问题 - 12 -

(一)面临的机遇 - 12 -

(二)存在的问题 - 14 -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 19 -

(一)指导思想 - 19 -

(二)基本原则 - 19 -

(三)战略定位 - 21 -

(四)规划目标 - 23 -

四、主要任务 - 26 -

(一)优化国土空间管控 - 26 -

(二)深化全域生态战略 - 28 -

(三)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 31 -

(四)开展生态修复治理 - 33 -

(五)深化环境污染防治 - 36 -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 49 -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 51 -

(八)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 - 54 -

五、重点工程 - 57 -

(一)生态保护修复 - 57 -

(二)环境污染治理 - 58 -

(三)监管能力建设 - 58 -

六、保障措施 - 60 -

(一)明确目标责任 - 60 -

(二)强化资金保障 - 60 -

(三)鼓励公众参与 - 60 -

(四)强化实施监督 - 61 -

(五)落实环督整改 - 61 -

(六)深化对外合作 - 61 -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三五以来,阿坝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迈出坚实步伐。

(一)坚定政治站位,全面部署生态建设

州委、州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成立以州委书记、州长任双主任的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多次以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形式专题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先后印发和实施《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决定》《关于加快建设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的决定》《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长江黄河上游生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突出正确处理生态与发展、生态与民生、生态与稳定的关系。九寨沟县获评全省第一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也是全省唯一一个同时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地区。

(二)紧抓铁腕治污,稳固提升环境质量

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是深入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行动2020年全州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0.7%,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16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7.5%6项指标综合指数1.88,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保持全省前列、全国领先。二是积极开展污染水体整治、良好水体保护、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四大工程,累计建成15座县城污水处理厂和40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在全省率先出台地方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生活污水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试行)》,2020县城污水设施覆盖率100%,污水处理率85%,建制镇污水设施覆盖率64%,处理率37%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1.8%;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标准比例100%,实现一江清水向东流。三是扎实推进建设施、查土壤、治固废三大项目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0个、医废处置中心2个、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2个,完成4633公顷农用地土壤详查和1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5家涉重企业和9个尾矿堆场整治。

(三)开展生态修复,全力保护绿水青山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干热干旱河谷治理等十大工程和环境质量改善、水资源配置等五大配套支撑工程,生态修复治理取得实效。人工造林47.23万亩,封山育林50.23万亩,巩固退耕还林76.68万亩,完成退牧还草工程737.25万亩、草原鼠虫害防治1654万亩次,全州森林覆盖率26.48%、草原植被综合盖度85.5%,向长江、黄河泥沙输送量呈逐年递减之势。扎实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濒危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等重点工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96万平方公里。

(四)强化目标导向,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成立以州委书记、州长任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统筹州四套班子联席会议和片区督导机制,组织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督察。针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采用领导挂账督办、公文专函督办、现场检查督办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办。签订整改责任书39份,层层落实责任,持续保持整改压力。阿坝州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554个,已完成整改553个,完成率99.81%;长江经济带排查问题390个,已完成整改343个,完成率87.94%

(五)完善制度法规,牢固构建法治保障

以深入推进依法治州战略为契机,着力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导入法治化轨道,先后出台《阿坝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阿坝州湿地保护条例》等8个地方性法规,制定实施《阿坝州资源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阿坝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阿坝州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阿坝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阿坝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构建起生态阿坝制度体系和法治保障。综合运用约谈、问责等方式强化案件督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意识显著增强。

(六)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

《阿坝州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共设置指标23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4项,预期性指标9项。截止2020年底,完成指标22项,1项预期性指标由于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不再统计。

专栏1 《阿坝州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规划目标

完成情况

2020年)

是否

完成

属性

环境质量

(1)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2)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00

100

约束性

(3)地表水水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约束性

(4)地下水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约束性

(5)空气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约束性

(6)声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约束性

(7)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不降低且达到

考核要求

不降低且达到

考核要求

预期性

生态保护

(8)森林增长

森林覆盖率(%)

26.2

26.48

约束性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4.47

4.59

(9)自然湿地保护率(%)

≥60

≥60

预期性

(10)草原超载率(%)

基本实现草畜

平衡

基本实现草畜

平衡

预期性

(11)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率(%)

国家级

≥60

不再统计

预期性

省级

≥40

(12)陆地生态保护红线区

划定并管控

划定并管控

约束性

(13)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6.59

6.59

约束性

(14)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级别

预期性

总量控制及污染防治

(15)主要污染物排放(万吨)

化学需氧量

1.1786

0.6968

约束性

氨氮

0.1264

0.0949

氮氧化物

1.2310

1.0319

二氧化硫

0.8677

0.8403

(16)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97

约束性

(17)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85

≥85

约束性

(18)工业用水重复率(%)

≥80

≥80

预期性

(1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无危险废物

排放

100,无危险废物

排放

预期性

(20)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小区)粪便综合利用率(%)

≥70

100

预期性

资源利用及其他

(21)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5]

[16.41]

约束性

(22)万元GDP用水量降低(立方米)

65.58

55

约束性

(23)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

≥3.5

4.37

预期性

注: 1.[]内为五年累计数,2.()为年均百分点变动情况。


二、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和问题

(一)面临的机遇

1.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2017年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等内容写入党章,2018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政治态度。201911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强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表明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心已经从污染防治为主转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并重。这些重大决策的实施,深刻表明党和国家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十四五期间全面开展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2. 长江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

继国家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战略以来,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继上升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2018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就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做重要讲话,提出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9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高质量发展。202110月,习近平在济南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要科学分析当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形势,把握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十四五时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阿坝州地处长江黄河上游源头区,是国家重要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涵养地,肩负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任,必须下大力气进行大保护、大治理,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路子。

3. 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

习近平主席2020922日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1212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宣布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强度下降、非化石能源占比上升,提出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12亿千瓦以上。2021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阿坝州作为四川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和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应充分抓住碳达峰碳中和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碳汇交易,实现绿色资本的价值体现。

4. 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的战略定位

20186月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作出了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的战略部署,2019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将阿坝州定位为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阿坝州建设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和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业基地,支持阿坝州建设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这不仅从战略定位上对阿坝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实现路径等作出了明确指导,更是丰富了阿坝州生态文明建设内涵,为促进全州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良性互动指明了方向。阿坝州自然资源富集,生态环境良好,具有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条件,生态产业发展具有巨大市场空间,生态资源资本化、产业化的市场基础不断夯实,进入绿水青山加快转变为金山银山的重要窗口期。

(二)存在的问题

1.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受区位条件、人居环境、气候条件、自身财力等因素影响,全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大短板。一是垃圾处置设施欠账多。全州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普遍存在收转运处不规范、渗滤液处理不达标、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问题。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但的问题由于运维管理粗放、技术水平低,加上生活垃圾转运距离长、成本高,导致垃圾收转运处效能低下。二是污水处理设施基础弱。全州82个建制镇仅建成污水处理厂(站)58座,生活污水处理率36%。受运维技术、运行机制、雨污分流、配套管网等因素制约,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进水浓度低等情况,同时受冬季严寒影响,部分污水处理厂出现了冬季停运等问题。黄河流域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尤为突出,若尔盖、红原、阿坝县城管网配套严重不足,生活污水直排混排现象、清水进清水出现象较为普遍,黄河流域15个乡镇仅3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有厂无网,收集处理效能低下。入河排污口管理不够规范,流域内排污口排查、筛选、甄别工作相对滞后,部分排污口尚未建档登记,已确认的不规范排污口整治进展缓慢。三是自动监测设施底子薄。全州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河流、农村环境质量、核辐射环境质量等方面监测点位286个,仅有24个点位设置自动监测站点,现代化监测手段较为缺乏,全州环境监测预警能力较低。

2. 生态环境敏感脆弱

区域生态多样性复杂性、地质脆弱性灾害性、发展艰巨性繁重性并存,特别是局部生态环境恶化明显。全州草原退化两化三害面积4000.87万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69%;牛羊作为阿坝州牧民的主要生产资料,超载过牧长期存在,2020年阿坝州实际载畜量994.05万羊单位,超载率7.05%,生态容量空间压力持续加大。全州水土流失面积约1.03万平方公里,占全州幅员面积的12.1%;若尔盖县黄河源头河岸冲刷严重,水力侵蚀造成岸线形态改变,河水泥沙含量增加;红原县白河河道受水流切割、河床变更、风沙侵蚀,裸露河床及滩地成为冬春季节的主要沙源地。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和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管理滞后、保护意识差、投入不足等问题,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3. 生态补偿机制有待完善

阿坝州共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62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9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47.71%,居全省第一。全州所辖13县(市)均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是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各类开发活动受到严格管制,经济发展受到刚性制约。现有生态补偿政策机制与区域生态保护要求不匹配,如现行草原禁牧补助7.71/亩、草畜平衡奖励2.5/亩,而天然草原的平均产值70/亩,与牧民期盼收入相差甚远,也与相邻省份补偿存在较大差距,严重影响牧民退牧还草积极性。国家、省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文件,但在实际操作层面缺乏相应的细化办法、具体措施和补偿标准,政策落地落实难。

4. 自然灾害多发频发

由于阿坝州特殊的地理生态条件,导致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主要自然灾害种类包括:干旱、低温霜冻、暴雨洪涝、雪灾、滑坡、地震等。其中低温霜冻是阿坝州的主要灾害性天气之一,全州低温霜冻天气分布地域广,初霜出现早,晚霜终止迟,强度大,危害严重;境内雪灾多发生在西北部牧区,且雪灾有向严重方向发展、影响范围扩大、出现次数增多的趋势;阿坝州地处中国南北地震带中环,境内有龙门山、岷江、阿坝、东昆仑等多条活动断带,是全国少有的地震高烈度区和地震高发区。2008汶川8.0级地震和2017九寨沟7.0地震给阿坝州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生态植被损毁严重,各种水体、土壤等自然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地质环境稳定性变差,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隐患增多,水土流失加剧,使得灾后生态修复、环境治理任务艰巨。

5. 生态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阿坝州生态地位极为特殊,生态保护责任重、要求高,但全州地域辽阔、地广人稀,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一是治理投入与保护标准不相协调。由于阿坝州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自给率不足,治理保护主要依靠上级财政保障,投入渠道单一,生态治理投入缺乏可持续性,难以满足高标准的保护与治理要求。二是技术人力与保护需求不相协调。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业务工作,而州内人才引进难、留住难,有限的人力技术资源与实际监管需求间存在不匹配的情况。目前,全州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空缺率29%,监测站空缺率25%,人均负责执法面积912平方公里,县级层面生态环境监测站力量严重不足,致使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发现难、处理难、跟进难,一些环境安全隐患、环境信访问题无法及时解决。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阿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生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高质量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紧扣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深化一屏四带、全域生态战略新部署,坚决打好生态建设持久战,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大提升,确保长江黄河清水东流,加快建设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阿坝的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强调科学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始终把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生态环境和资源承载力为基础,协同开展生产力布局与生态安全屏障维护、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自然保护地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生态为民,体现以人为本。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放在首位。实施重大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遏制局部环境恶化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趋势,增强生态产品的生产、供给和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要。

坚持统筹谋划,注重协同推进。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是生命共同体,立足阿坝独特的生态资源禀赋,统筹兼顾、分类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加快水土流失和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健康水平。

坚持机制创新,强化科技支撑。不断完善自然生态保护配套政策和制度体系,探索环境科技创新与政策管理创新协同机制,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修复工作短板。全面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和现代化监管平台,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治理技术研发及推广,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建设、管理、监督、保护和投入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统筹城乡区域间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发展,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多元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

(三)战略定位

阿坝州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格局中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州13县(市)均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其中:阿坝、若尔盖、红原3县纳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马尔康市、金川县、小金县、壤塘县、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黑水县纳入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它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水源发源地及涵养区,是中国水资源保护的核心区域,是典型的生态与环境脆弱带,是世界生物多样性宝库,也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保障,在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1. 长江、黄河重要水源涵养区

阿坝州地处长江、黄河上游及其主要支流的源头,是长江、黄河的重要水源地,素有长江和黄河上游绿色生态屏障天府之国水塔之称,是黄河水系和长江水系的分水岭,全州共有岷江、大渡河、嘉陵江、涪江、黄河等五大水系,河流530条,其水质状况关乎下游成都市等多个城市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阿坝州也是四川生态系统最敏感的地区和我国三大天然湿地保护区之一,若尔盖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黄河上游水量的30%来源于此,是三江源中华水塔重要组成部分,是长江、黄河流域水资源安全的重要保障。

2. 生物多样性宝库

阿坝州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地跨我国三大地形阶梯中的第一、第二阶梯,属于全球34个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是世界瞩目的生物基因库和中国生物资源的战略储备要地。阿坝州是全国32个内陆陆地及水域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中羌塘三江源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岷山横断山北段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2个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四川乃至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中有重要地位。境内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地62个,大熊猫分布区占全国75%。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96万平方公里,占全州国土面积的47.71%。州内分布有各类植物4000余种,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珙桐、红豆杉、水杉、高寒水韭等7种,四川红杉、西康玉兰、岷江柏木等二级保护植物86种;脊椎动物557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熊猫、金丝猴、雪豹、扭角羚、梅花鹿、白唇鹿、豺、金雕、绿尾虹雉、黑颈鹤、四川山鹧鸪、林麝等39种,二级保护动物小熊猫、猞猁、黑熊、兔狲、斑羚、岩羊、盘羊、水鹿、藏原羚、水獭等103种。

(四)规划目标

一屏四带、全域生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更加优化,一增一减措施更加有效,水源涵养量、林草覆盖率不断提高,草原沙化退化、湿地萎缩、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更加舒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全面建成生态美丽家园,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牢固。

十四五规划共设置指标28项,其中约束性指标21项,预期性指标7项。


专栏2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指标

2017

现状值(2020年)

目标值(2025年)

属性

环境质量

(1)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2)地级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μg/m3

14.2

16

14.3

约束性

(3)地级城市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数比率(%)

0

0

0

约束性

(4)国省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100

100

约束性

(5)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0

0

0

约束性

(6)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0

0

0

约束性

(7)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0

0

0

约束性

生态保护

(8)生态质量指数(EQI)

--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9)森林覆盖率(%)

25.6

26.48

27.5

约束性

(1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84.9

85.5

86

约束性

(11)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4.41

4.59

4.7

约束性

(12)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47.71

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约束性

(13)水土保持率(%)

--

88.01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预期性

(14)牲畜超载率(%)

8.5

7.05

5%

约束性

污染防治

(15)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66.64

22.27

500

其中:机动车400

约束性

(16)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727.81

210

其中:机动车50

约束性

(17)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201.8

1775.79

797

约束性

(18)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25.73

162.24

59

约束性

(19)县城污水处理率(%)

39

80.5

90

约束性

(2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

--

36

50

约束性

(21)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

--

41.8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预期性

(22)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9

97.3

≥98

约束性

(23)乡镇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

--

77

95

约束性

(24)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100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2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约束性

应对气候变化

(2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3.6

16.41(累计下降)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2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63.91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28)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77

80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预期性

注:“—”为该年度尚未开展此项数据统计。




四、主要任务

坚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行一增一减措施,扎实推进七大保护行动,统筹实施七大治理工程,着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文明之路。

)优化国土空间管控

1. 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以自然本底为基础,遵循自然、社会、人口发展规律,科学划定农业、生态、城镇三类空间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坚持整体保护、点状开发,增强长江、黄河水源涵养功能,建设岷江、大渡河生态廊道,依托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重点景区建设重点城镇,发展一横两纵城镇发展轴,促进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带特色协调发展,形成两源两廊多点三轴四带的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总体格局。

2.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制定实施生态红线保护与生态修复方案,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保护和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优先保护良好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以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为整体,实施保护与修复示范,改善和提升生态功能。加快建立与省级层面协同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立体监测、网状覆盖的联动监管体系。建设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地面各类监测站点和卫星的生态监测能力,布设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点位,及时获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数据。开展定期评价和绩效考核,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机制,及时掌握全州、重点区域、县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趋势。将评价结果作为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县域生态保护补偿金和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依据。基于评价结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县(市)党委和政府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3. 落实三线一单制度

在四川省三线一单生态空间的总体框架下,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更新调整机制。结合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的生态保护定位及生态空间格局,进一步细化生态空间保护的目标思路、管控措施和优化途径,研究生态屏障功能重要区生态空间管控促进区域发展格局优化的策略。推动将碳排放总量控制和强度控制融入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协同减污降碳要求。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衔接生态空间与国土空间规划,研究构建生态空间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交流对话平台。基于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三线一单建立国土空间差异化的环境管控体系,制定生态空间管控规则,通过生态空间评价和分区分类管控夯实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空间监管,构建生态空间保护与开发的用途管控制度、生态环境标准和生态补偿政策体系,形成空间上覆盖全州、系统上涵盖各类生态环境要素、分级分类的生态空间管控分区。

)深化全域生态战略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并实施《阿坝州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创建机制,坚持绿色发展,加强生态保护,严守生态红线,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奠定基础。

1. 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要求,推动阿坝州各县(市)根据自身条件分层次、搭梯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省级生态县,十四五期间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全覆盖;谋划实施一批川西北生态示范区重大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全力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

2. 探索生态价值转化路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结合实际,编制实施细则,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机制。依托优良的自然本底、丰富的农林资源以及大九寨、大熊猫、大湿地、大草原、大森林等特色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生态+产业,打造培育具有阿坝特色的生态产业品牌。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总结提炼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扶贫致富经验,为高原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打造试点示范亮点工程。积极探索两山银行、生态产品平台交易等实施方案,拓展两山转化新路径。加快实施九寨沟生态旅游价值转化项目,探索生态产业化经营、生态产品质量认证等生态产品可持续经营开发模式,打造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结合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评价考核,探索研究阿坝州产业结构、绿色价值的体现形式。

3. 促进四带特色化发展

深化拓展一屏四带、全域生态发展布局,健全区域发展协调机制,形成区域联动发展格局。推进东南绿色经济先行示范带一体化发展,重点发展特色果蔬、康养度假、绿色工业、民俗文化等特色产业,推动交通互联、市场一体、品牌共建、生态共治、公共服务共享,全面提升一体化水平,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发挥引领带动全州高质量发展作用。加快西南清洁能源产业示范带次级突破,统筹推进大渡河中上游流域为重点的风光水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建设,重点发展锂产业和光伏、风电新能源产业、林下产业和嘉绒文化、红色旅游等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增量支撑、蓄势突破作用。加快东北精品文化旅游示范带转型提升,重点发展中高端旅游、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展示推介、领衔交流作用,打造全州旅游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推动西北草原特色产业示范带追赶跨越,重点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红色旅游、草原观光和游牧文化旅游、藏医药等特色产业,强化长江黄河文化保护传承与高质量发展,建好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

4. 加大生态文化宣传力度

以贯彻和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题,深化部门协作配合,积极营造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调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宣教工作氛围。拓宽生态文明社会化宣传教育渠道,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等互联网新媒体,不断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形式。支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宣传部门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周等活动。开发建设具有阿坝特色的生态文创产品、公共场所和设施,打造长江黄河生态文化体验带,推进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河曲马黄河草原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建设,打响世界熊猫家园品牌。积极推进自然教育基地和生态体验基地建设,到 2025 年建成至少1个生态文明教育场馆。

(三)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认真践行重在保护理念,扎实推进长江黄河上游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持续深化森林草原、湿地海子、雪山冰川、野生动物、珍稀植物、蓝天净土、绿水青山七大保护行动,实施一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工程,全面保持生态系统性、平衡性、和谐性。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长江黄河上游禁渔等制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障生态系统原真性和生态链安全。

1. 强化水源涵养功能保护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保护,扎实推进长江黄河上游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推进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有效管护湿地50万公顷,提升湿地水源涵养功能。全面推行草原森林休养生息,加强森林草原保护,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制度,有效管护天然草原6782.85万亩、天然林5580万亩,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黄河上游和岷江、大渡河水生态保护,增强水源涵养能力。

2. 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

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进一步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全面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阿坝片区),推进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突出抓好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加强自然公园保护和建设,健全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实行差别化管控,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人为活动,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有序退出。

3. 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充分考虑地理实体边界、自然保护地边界等,将生态保护红线精准落地。因地制宜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地方性法规。强化对生态红线范围内人为活动的日常监管,配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和生态功能变化成效评估。

4.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严格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强化濒危动植物管理和执法,强化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和防控,系统性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加快构建以大熊猫国家公园、若尔盖国家公园等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打造全球高海拔地带重要的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栖息地。依法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极小植物种群与极度濒危动物物种拯救。统筹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调查,在岷江、嘉陵江和黄河流域的黑河、白河等主要河流开展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落实长江黄河上游禁渔,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障生态系统原真性和生态链安全。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风险指数评估体系,布局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站点,开展外来物种风险调查和评估。在黄河流域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维护区域生物安全。

(四)开展生态修复治理

加强草原两化三害治理、长江黄河上游干支流流域治理、地灾治理、污染治理、增草增林增绿治理、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全域环境综合治理七大治理工程,开展光伏治沙试点,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系统排查整治公路和河道沿线、集镇和居住点、景区和产业园区周边的地灾隐患,高质量推进绿化全州行动,积极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试点,严防死守森林草原火灾。

1. 推进国土绿化行动

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深化增草增林增绿治理,积极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加大天然草原保护力度,巩固和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退牧还草工程。开展县城和重点乡镇、村庄等绿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加强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统筹生态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林、果、药、苗木等特色林业。加强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2. 加强草原两化三害治理

推进川西高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强草原两化三害治理,开展退化草原修复和治理,实施围栏建设、退化草原改良、人工种草、黑土滩和毒害草治理、乡土草种基地、草原监测站(点)建设。推广防沙治沙先进经验和技术,加强封禁保护,巩固防沙治沙成果,试点探索光伏治沙模式,有效遏制草原沙化退化。积极推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强草原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毁草开垦、非法征占用草原,及时纠正和制止违反草原禁牧、草畜平衡规定等行为,保护草原资源。

3. 加强流域综合治理

加强长江黄河上游干支流流域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和一河(湖)一策,加强上下游、左右岸系统治理,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在黄河流域红原县、若尔盖县、阿坝县、松潘县,岷江流域汶川县和嘉陵江流域九寨沟县开展河流沿岸水生态保护修复。实施长江、黄河上游重要干支流堤防、护岸建设工程,保障城镇防洪安全。推进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治理河长171公里,加大山洪沟治理力度,健全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提升山洪、泥石流防治能力。建设坡面工程防护体系和沟道防护体系,加强坡面复绿和坡地土壤保护,有效减少水土流失。

4. 加强生态脆弱区治理

实施干旱半干旱河谷综合治理等工程,恢复高山峡谷内宜林荒山荒地、采伐迹地、疏林地以及工程创面等植被。实施湿地封育、引水补湿、退牧还湿、植被恢复、栖息地修复等工程。加强地质灾害治理,系统排查整治公路和河道沿线、集镇和居住点、景区和产业园区周边地灾隐患。对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水土环境污染和矿山固体废弃物占用破坏土地等环境问题制定权责明确、行之有效的地质环境修复体制。对水电、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表破坏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明确施工单位对造成生态景观破坏的修复责任

5. 加强水电开发监管

协调好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用水关系,制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开展岷江、大渡河等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调度与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生态流量。加强小水电清理整顿,科学有序开发水电,原则上不再新建小水电,严控引水式水电开发,鼓励优先建设有调节能力水库电站。保障河流基本生态流量,新建、改建和扩建水库、水电站等涉水工程,应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条件,对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进行分类整改或逐步退出。加强生态流量监督性监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强化保障措施,落实监督责任,有效保障生态流量。全面总结八一水电站问题整改经验教训,强化水电开发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做到审批程序无漏洞、施工建设无破坏、运营管理无事故,确保水电站的绿色化、生态化建设。

)深化环境污染防治

认真践行要在治理理念,开展污染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三大革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全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打造洁美路域环境、净美水域环境、优美城乡环境、秀美景区环境、和美寺庙环境。深化小水电、砂石料场、非煤矿山、建筑工地、旅游开发等重点领域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治。

1. 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四川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强化节水全过程监督,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州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幅度完成省上下达目标任务。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巩固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完成保护区勘界定标,纵深推进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隐患排查,强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科学规划,针对水资源储量小、污染整治难、生态环境保护难度大的水源地,及时取缔或科学调整。加强县城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确保具备实际供水能力。完善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着力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局部严重缺水农牧地区饮水问题,推进受夏季暴雨、冬季水少影响显著村镇水源地多水源联合供水,提高农牧区(含林区、学校、寺庙、大骨节病及牧民定居点等)饮水安全。到2025年,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 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

加大工业废水防治力度。加快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在工业企业布局时要充分评估和合理利用岷江、大渡河水环境容量,充分利用水体的自净能力,调整好污染负荷的分布。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立新建项目排放总量审批制度。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加快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加大落后、过剩产能淘汰力度,完善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治理任务,重点控制矿产开采、冶金类工业污染,加强有色金属冶炼废水治理。对全州重点工业企业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的废水进行污染综合治理,严格遵照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准入政策,部分行业不再新增产能,严禁新引进两高项目。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推动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入园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

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分年度分批次推进贾洛镇、辖曼镇、刷经寺镇、勿角镇、松岗镇、色尔古镇等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州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强化马尔康、金川、松潘等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维护,推进处理设施常态稳定达标运行。加快污泥浓缩、脱水等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污泥减量化,合理选择填埋、焚烧、第三方处置、综合利用等符合实际的处理处置模式,坚决防止污泥二次污染。全面梳理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等问题,统筹市政道路建设、老旧小区及基础设施改造、旧城更新等工作,重点推进阿坝等县(市)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建制镇等区域的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稳步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加快实施合流制排水系统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对红原、壤塘等县(市)年久失修、漏损严重的老旧污水管网、排水口、检查井、泵站等进行重点维修改造,降低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实现进水浓度稳定。

推进污水设施扩容提标改造。加大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力度,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合理改造溢流口、增加人工湿地、增设调蓄设施,推进治污减排能力提升。落实冬季保温防冻措施,实现低温条件下污水设施稳定运行。推进黑水等县城和川主寺等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提升为一级A及以上。推进茂县等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增量,解决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全州岷江流域一般控制区域水环境质量不达标县(市)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严格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51/2311-2016)。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到2025年,全州50%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实现县域统一规划,统筹厕所革命,落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生活污水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试行)》中的一套体系、两类工艺、三种模式,加快农牧民聚居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周边农牧民聚居区的生活污水可推行城乡统筹的方式收集和处理,偏远地区农牧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可采用分散式处理技术处置,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沼气净化池、污水净化池、人工湿地、地埋式污水处理等技术模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发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示范作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营机制,建立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台账,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开展常规水质监测。提高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服务能力,推广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大力推进农村厕所改造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加强乡村旅游重点景区景点公厕的生态化、清洁化改造,推进国省干道沿线生态厕所建设。统筹新村聚居点厕所建设,重点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学校、公共场所公厕配建。积极推进粪污综合处理,提高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查、测、溯、治的要求,将入河排污口整治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紧密衔接,系统实施综合整治。加强排污口排查,提高智能化设备的运用,以黄河、岷江、大渡河等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为重点范围,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监测及分类整治工作,形成重点水体入河排污口清单及工作台账。制定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时限要求,大力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整治,规范入河(湖)排污口设置,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到2023年完成全流域范围内排污口排查整治,2025完成流域排污口监测网络建设,建成流域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国省考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地下水调查评估项目。开展区域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现状调查,掌握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水质、补给、径流、排泄等基础特性,以及周边污染源分布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水源保护工程。组织开展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矿山、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调查评估,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整治措施。加强地表水、地下水协同防治,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减少管网渗漏。筛选典型污染场地,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

3. 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加强企业的环保意识,实施清洁生产,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脱硫、脱硝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换代,研究推广经济、适用、高效的脱硫、脱硝技术和设备,控制燃煤(油)含硫量。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设施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余热发电、余热取暖,尾气再利用等循环发展。严格控制铁合金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行业的大气污染排放。严格审批新、改、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特别是水泥、冶炼等高耗能产业的审批,改善工业能源消费结构,确保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指标内。实行工业锅炉、工业炉窑改造,削减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开展全州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强对炉窑的监督管理,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无设施或治理不达标以及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限期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城镇规划的排污单位应予关闭或搬迁改造。

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改善道路空气质量,道路沿线积极推广隔离带、防护林。持续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定期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监督检查。加快淘汰报废老旧车辆,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制定老旧柴油货车和燃气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落实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政策。综合运用现场抽检和遥感监测等手段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加大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运输维修企业的尾气排放监督抽检力度,加强污染和挥发性污染治理。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建设,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鼓励绿色出行。推进工程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支持城镇地区有序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在尔康市等率先实施清洁取暖以电代柴、以电代煤项目。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强化货物运输管理,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无法封闭的应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建立餐饮油烟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大中型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鼓励饮食业经营者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淘汰高污染燃料。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加强露天焚烧监管。重点针对种植业、养殖业开展大气氨排放摸底调查,建立完善大气氨源排放清单。引导农民开展种养结合,实现禽畜粪肥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化肥的施用,减少氨排放量。加强养殖业氨排放治理,加大低蛋白饲料品种的研发与推广,推广封闭式的粪便存储和处理系统,鼓励高效含氨气体处理技术的研发及运用。

4. 实施土壤与固废污染防治

推进土壤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完善土壤环境监测制度,以农用地、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为重点,设置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针对金川和马尔康锂矿、九寨沟县等金矿重点开采区,开展涉源受污染农用地加密调查,实施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建立土壤环境质量预警网络,并制定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土地复垦方案。

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优先保护区、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强化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建设项目的准入约束,规范化肥、农药中重金属等有害成分含量,严控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从严控制污水灌溉和污泥农用,控制农业生产过程环境污染。对未污染耕地实施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农产品质量监测,采取农艺调控等措施,降低土壤农产品受污染风险。

鼓励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强化监管,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推广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产生总量,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处置进行全程控制,实施从源头到终端的管理,有效控制鼓励企业利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开展技术改造,减少固废产生,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施综合利用,就地资源转换。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汶川等县城及观音桥、中壤塘等建制镇焚烧处理设施新建项目,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对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加强渗滤液处置设施改造原则上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大幅减少填埋量,将未饱和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为应急保障使用。加快焚烧残渣、飞灰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九寨沟等县生活垃圾前端分拣分类项目建设,鼓励炉渣资源化利用。加快农牧民定居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城镇周边结合处的生活垃圾,可推行城乡统筹的方式收集和处理;偏远地区农牧民定居点生活垃圾可采用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

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加快生活垃圾转运车辆(运输工具)配置、中转(压缩)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箱(桶、池),持续更新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在具备转运条件的区域,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片区)处理模式;在不具备转运条件的小金等县(市)的偏远(高半山)区域,实施小型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推进乡(镇)、村、组生活垃圾就近就地无害化处理。

推进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加快阿坝、理县等县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建设,合理设置县城厨余垃圾网格转运点和收集点,规范配置收运车辆,提高厨余垃圾集中收集率和收运体系覆盖率。引导县城集贸市场、超市、食堂、餐饮等服务单位及有条件的居住区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推行厨余垃圾就近就地处理模式,逐步构建向重点旅游集镇延伸的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杜绝地沟油、泔水等厨余垃圾再次回到餐桌现象,保障食品安全和群众健康。

有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阿坝州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现有终端处理设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方法,防止末端处理一锅烩。在基本建成马尔康市、九寨沟县试点分类处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推进全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源头减量控制,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减量化运行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可回收资源利用率。

推进旅游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集镇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建立完善重点旅游城镇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系统,在九寨、黄龙、卧龙、四姑娘山、若尔盖、红原大草原、达古冰山等精品旅游区及相关乡镇,建设和完善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持续加大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力度。杜绝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产生,重点治理红原、黑水等县(市)服役期满且基本饱和填埋场,推进填埋场监测井建设、管理和维护,有序实施规范化封场和生态修复。对因历史、技术等原因,导致不能达标或不能规范运行的若尔盖、金川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置设施、雨污导排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形成与生活垃圾处理量相匹配的渗滤液处理能力,确保规范运行。

5.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乡村振兴,继续实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和重点县建设。落实新一轮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0 -2022年),强化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村庄和牧民定居点垃圾收集设施配置,突出两边两线(城镇周边、景区周边、江河沿线、公路沿线)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鼓励非牧区和重要道路沿线限制散养山羊或圈养代替散养,加强农牧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风能,提高用电比例,控制薪柴采伐。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村达到50%、垃圾处理率达到95%农牧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推进汶川、茂县等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以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农牧业基地、种养殖基地为重点,推动绿色农牧业发展。利用丰富的畜禽粪污资源,规划建设一批有机肥加工厂(点),提高有机肥施用比例。探索农药、化肥、地膜等农资定点定额供应制度,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协同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地膜收集处置利用。实施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6. 提升声环境质量

强化政府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噪声排放单位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生活、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工业生产等领域的噪声监测和监管。强化夜间施工管理,严格夜间作业审核并向社会公开,鼓励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加强对商业经营、城市公共广场娱乐中社会噪声的日常监管。强化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全面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倡导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到2025年,建成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全州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省考核目标。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1. 加快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按照全省一盘棋要求,优化碳排放预算配置,积极探索符合战略定位、发展阶段、产业特征、能源结构和资源禀赋的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发挥国有企业带头示范作用,鼓励碳排放或综合能源消费较大的企业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强化降碳行动,降低碳排放强度。鼓励具备条件的领域及行业、企业率先达峰。鼓励发展零碳农业,支持若尔盖地区、大渡河流域探索建设碳中和先行区。推动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以大渡河干流两库八级带动水风光氢储一体开发、多能互补,加快建设北部、中部、西北部、西南部4个光伏发电基地,加快省内阿电东送通道体系建设,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机、电力外送能力均突破1000万千瓦。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分散式风能、分布式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小风电等小型能源设施,开展低碳零碳清洁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合理布局高比例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工业硅、电解氢等工业项目和大数据等数字经济项目,支持州内和飞地园区优质产业聚集和补链强链。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储存能力,加大清洁能源的本地消纳,稳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

2.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全面加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开展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工业固体废物、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制定实施以道路等为重点的绿色低碳交通行动计划,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统筹控制消耗臭氧物质与氢氟碳化物,加强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管理。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甲烷排放控制。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长江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天然林保护修复等国家重大生态工程,科学抓好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滩造林和退耕还林,加强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绿化,加强沙化、石漠化、干热河谷等脆弱地区生态修复治理,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积极发展庭院林木经济,推进村内绿化、围村片林和农田林网建设,探索林农和牧民小规模林草资源价值实现路径,开发乡村林草碳汇产品。推进高原牧区减畜计划和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严格落实禁牧休牧轮牧、草畜平衡等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开展林草碳汇发展潜力评价,用好全省最大牧区和高原泥炭沼泽地,建立森林、草地、湿地等碳库动态数据库,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和区域碳普惠机制,推动林草碳汇项目化开发,实施若尔盖湿地等林草碳汇项目示范。

3. 有序适应气候变化影响

开展气候变化观测和温室气体背景浓度监测,加强重点区域冰川、冻土、生态监测,建立气候长序列历史数据库。参与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川西北泥炭地、干热河谷、成西铁路沿线等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和评估。加强高温热浪、持续干旱、极端暴雨、低温冻害等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及其诱发灾害的监测预警。根据气温、降水变化合理调整与配置造林树种和林种,增加耐火、耐旱(湿)、抗病虫、抗极温等树种造林比例,合理配置造林树种和造林密度,优化林分结构,提高乡土树种和混交林比例。调整优化农作物品种结构,培育和推广高光效、耐旱和抗逆作物品种。根据气候变化趋势逐步调整作物品种布局和种植制度,适度提高复种指数。保护旅游资源,增强冰川冰雪等自然旅游业态的气候韧性。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1. 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统筹考虑各类风险源危害性和敏感目标脆弱性,建立健全多层级的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实施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管,强化环境风险物质监督管理。将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加强典型环境风险区域和关键环境风险问题领域综合管控。加强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物质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警,完善环境应急响应分级体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推动环境损害赔偿试点。

2. 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继续加强涉重行业综合防控,推进涉重产业集中发展,推行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强化重点行业管控措施,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一区一策持续开展区域综合整治,深化重点区域分区分类整治。妥善解决重点区域历史遗留问题。推行重金属全生命周期控制,强化控制消费品中重金属物质含量,加大涉重固体废物处置力度。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及治理示范,建立规划州级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点,开展工矿企业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及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地。

3. 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和风险管理水平

加强工业危险固体废物处置监管。提高工业危险废物处置水平,重点解决问题突出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环境监管,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

推进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按照适度集中、区域共享原则,建设一批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安全处置动物尸体。

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健全医疗废物收储运处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台账管理,因地制宜创新收处置模式,加强收储技术指导。积极试点新技术,妥善处置农村医疗垃圾。

4. 推进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释放和转移情况定期报告等制度,提升化学品管理基础能力,加强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监管。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督查,推进沿江沿河化工企业规范化管理,降低化工行业聚集区域化学品环境风险。

5. 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严格核安全和辐射环境监管,强化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辐射安全预警监测系统,提高区域核安全管理与辐射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源调查。加强放射性污染物填埋设施监管和核安全预警点监测。以若尔盖铀矿冶区为重点,抓好重点涉源单位的监管,加强矿区尾矿渣、废矿石及环境水体的放射性水平预警监测,强化现场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辐射安全事故隐患,确保规划区内辐射环境安全。强化废弃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安全收贮管理,加快放射性废物库和辐射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建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机制。完善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制度,合理布局电磁场源建设,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八)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

1. 完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推动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自动预警,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构建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差异化的环境目标责任考核问责体系,建立体现区域差异性特征的环境质量目标考核体系,强化对地方党委政府环境责任考核,实行环境质量排名制度。启动实施环境质量达标计算机模型管理,建立覆盖全州的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以改善环境质量、控制环境污染、提高人居环境适宜度为重点,分区域、分阶段制定环境目标、任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推进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智慧化,实施州本级和13县(市)排水(污水)监测站和信息化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垃圾处理监测站和信息化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实现省、州、县(市)三级平台互连互通,确保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达标运行。配合开展川西北牧区小型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制定。

2. 提升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完善环境监测要素和点位布局,拓展环境质量监测项目,优化全州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全州县域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建立监督考核体系。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地面监测站点,构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敏感水体水质预报预警,加强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提高辐射环境自动监测预警能力。

3. 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与应急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机构队伍建设,有序整合各领域、部门环境监管力量,强化环境监察人员轮训。完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增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组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灾害灾难事件的应急处理体系,推进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4. 加快环境信息化进程

加强环境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实施互联网+环保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夯实环境信息化支撑体系。开展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坚持建设与运维并重,做好运维体系建设。整合环保信息系统平台,积极开展新技术应用,加强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全面提升环境数据资源中心的能力,创新开展环境信息资源数据的大数据应用,实现全方位的数据获取和共享。加强环保电子政务建设,构建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网上统一服务平台和体系,打造全州环境保护政府门户网站。

5. 加强生态科技能力建设

以优先保护生态环境为中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环境质量、节约低碳降低污染风险、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实验室、研究院及高山峡谷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中心等项目建设。配合开展四川黄河流域、岷江流域上游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大型水电开发线性工程区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加大环保科研投入,完善环境科技工程创新体系,推进环保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加强阿坝州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和环保科技能力提升,发挥科技创新在污染减排和改善环境质量中的作用,加强人才培训,加大跨区域环保科技合作和科技资源开发共享。加强生态环境统计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

五、重点工程

(一)生态保护修复

巩固发展十三五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果,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湿地生态恢复与保护、森林经营、生物多样性保护、退牧还草、水土保持、沙化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

专栏3 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1、草原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建设围栏40万亩,退化草原改良200万亩,人工种草10万亩,毒害草治理15万亩。乡土草种基地建设1.2万亩,天然草原改良100万亩,退化草原治理80万亩、鼠害防治701万亩、虫害防治176万亩。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完成156个标准化牦牛养殖场建设,每年实施草原禁牧2000万亩,落实草畜平衡3765万亩。

2、森林资源保护与修复。实施森林生态修复治理,完成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5万亩,森林抚育50万亩,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40万亩。实施天然林资源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

3、湿地生态修复治理。恢复退化湿地面积9.6万亩。

4、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在黄河流域红原县、若尔盖县、阿坝县、松潘县,岷江流域汶川县和嘉陵江流域九寨沟县开展河流沿岸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

5、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及数据库、珍稀动植物繁育(培育)基地,修复大熊猫等珍稀动物栖息地2万亩、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5万亩。完成全州林木种质资源普查。

6、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建设保护站点、科普宣教点,湿地保护修复、退牧还湿、鸟类栖息地保护等项目。

7、林草灾害治理。实施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系统、森林草原防火通信系统、森林草原防火信息指挥系统、森林草原消防能力、森林草原消防航空能力、林火草火阻隔系统、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程建设。实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8、生态宜居林草建设。建设美丽乡村、保护古树名木、弘扬生态文化。

9、矿山生态修复。实施阿坝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若尔盖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红原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10、地质灾害防治。对全州13个县(市)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全州5162处灾害点进行群测群防。对全州247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对全州3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危除险,对全州8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修复加固,对169处1203户居民进行避险搬迁安置。

11、应对气候变化。开展林草碳汇资源本底调查,构建林草碳汇项目计量体系,实施若尔盖湿地保护等林草碳汇项目示范。

(二)环境污染治理

以改善环境质量、防范风险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推进城镇饮用水保护、水环境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工程。

专栏4 环境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1.水污染防治。开展黄河、岷江、大渡河等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紫坪铺水库良好水体保护等水污染防治项目。开展“划立治”巩固提升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松潘县黄河流域保护项目。实施若尔盖、红原、阿坝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九寨沟县嘉陵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

2.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全州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在马尔康市等实施清洁取暖以电代柴、以电代煤项目。监督四川省兆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3.农村污染防治。积极向中央、省申请项目资金,落实全州13县(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新(改)建农村户用厕所3万户。新建垃圾分类收集点270个。实施“千村示范工程”完成226个村的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提升。对214个行政村微环境打造。修建20-5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102座,聚居点化粪池480座,配套污水管网、检查井等收集设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在马尔康市、汶川县实施一批渣场综合整治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5.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投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8个(县城16个,建制镇32个),新建、改造、维护排水(雨污分流)管网、管渠210余公里及相关配套设施。投资垃圾处理设施项目38个(县城22个,乡镇16个)。推动全州13个县(市)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

(三)监管能力建设

重点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及管理能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和生态环境科研能力三大能力现代化建设工程。

专栏5 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1.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实施生态环境监控预警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备完善基础办公条件,购置1套环境应急指挥大厅设备,购置1套州级宣传教育示范场馆设备。开展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州级和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2.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阿坝州监测业务用房建设。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开展马尔康国控空气自动站点位调整和省控黑水、汶川空气自动站子站设备更换。增设国控17个、省控23个水质断面监测点位,建设黄河流域及其重要支流白河、黑河和贾曲河建设水质自动站。新建1个州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和1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在重点流域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3.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为13个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配备便携式测油仪、便携式水质多参数测定仪、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等应急监测设备56台(套), 提升县级监测机构应急监测水平,提高污染源监测与执法快速响应能力。

4.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整合国土、农业、水利、林草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执法职责,增加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和取证设备,配备综合执法用车。为州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备小型无人机、热成像仪、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分析仪、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 便携式比色管、防爆照相机、移动执法终端等设备692台(套)。

5.乡镇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业务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为全州174个乡镇配备执法记录仪522台、现场取证设备174套、移动执法终端174台,电动摩托车174台、实现乡镇执法能力全覆盖,满足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和日常处置需求。

6.州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数据分析项目。开展本地大气、水污染物主要贡献行业监测监控数据分析,形成违法案件线索分析报告、行业排污数据专项报告以及自动监测弄虚作假专题报告,建立可供非现场监管执法的数据模型。

7.污染源监控感知能力现代化建设项目。固定源排放感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在全州选取重点行业及重点监管的排污单位,兼顾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安装44套用电监控系统、46套视频监控系统,1套在线监测系统。

8.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全州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智慧化,实施州本级和13县(市)排水(污水)监测站和信息化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垃圾处理监测站和信息化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实现省、州、县(市)三级平台互连互通,确保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达标运行。


六、保障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推动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实现全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

(一)明确目标责任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州级部门推进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本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强化资金保障

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建设项目应优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并保障实施。提升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和效率,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借助市场化手段配置资金。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承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争取国家、四川省政策性扶持与财政补助,加强与对口支援地区协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投资。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生态价值评估实现机制

(三)鼓励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定期公布环境质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强化环保志愿者作用,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建设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推进数据资源在不同领域、不同部门间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开发应用。

(四)强化实施监督

实施规划年度调度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在2023年和2026年,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五)落实环督整改

制定并实施《阿坝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严格履行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聚焦长江黄河上游等重点流域和污水垃圾、草原退化、超载过牧、小水电清理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常态化推进“5+2”重点领域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治,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实绩检验整改成效,运用和巩固好督察成果。

(六)深化对外合作

抓好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成渝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机遇,深入开展对外合作,积极承担上游水源地和生态屏障保护功能,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与青海、甘肃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黄河流域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提升上游水源涵养能力,高质量建设若尔盖国家公园。创新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川甘、川青跨省流域污染防控、环境应急预警、信息通报联动,推进跨区域环保科技合作和科技资源开发共享,联合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深化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协调处置,推进环境监察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