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前 言
抚州市为江右古郡,江西省下辖地级市,位于江西省东部,自古“襟领江湖,控带闽粤”,地处长三角、珠三角和闽东南三角区腹地,至今有1900多年设郡历史,国家区域性商品粮基地,也是赣文化发源地之一,素有“才子之乡、戏曲之都”的美誉,孕育出了王安石、汤显祖、曾巩等多位才子。抚河自南向北纵贯全境,被称为抚州市的“母亲河”。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江西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水利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抚州市水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十三五”期间,抚州市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和新时期治水思路,围绕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水利发展工作,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民生水利工程逐步夯实,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展开,水利管理与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水利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的历史交汇期,是我市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起步期,更是应对大变局、抢抓新机遇、加快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期。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中央治水思路,紧紧围绕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思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从描绘好新时代抚州改革发展新画卷的战略高度,加快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根据《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抚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江西省、水利部相关要求,在全面分析评估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系统分析水安全保障面临的新形势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全市“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编制完成《抚州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是指导今后五年全市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的悉心指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期中央治水思路,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统筹推进水利建设、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二期工程顺利通水,河长制湖长制等重大改革有序推进。五年来,全市持续大规模高强度推进水利建设,投资规模较“十二五”期间大幅增加,较好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防洪、供水、生态“三大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水利改革发展取得积极成就,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1、治水思路更加清晰明确。不断适应抚州市情水情特点和生态文明建设路径,开展了一系列创新性工作,全市治水思路进一步丰富完善并更加清晰明确。自2016年起,扎实推进省水生态文明建设365行动,以省级治水新思路为引领,确定市级治水新思路;2017年出台了《抚州市水资源生态补偿实施办法》,将水资源质量状况纳入政府考核机制内,加强了全市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2019年通过《抚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法》,从生态文化、生态经济、制度、生态保护等方面全面推进抚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同年印发了《抚州市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2018~2020)》,通过确定上下游的职责和义务,从而促进全流域的可持续发展;2020年出台了《抚州市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用法律法规约束水污染行为,有力地保护了抚河流域,实现人水和谐、生态富民。
2、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坚持把防洪保安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实,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基本完成10个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和16个流域面积200-3000km2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持续推进崇仁县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建设任务,全面启动9条万亩圩堤除险加固,约占全市万亩圩堤总条数的65%,目前,全市万亩圩堤除险加固已全部实施完成;实施242座病险水库、706座重点山塘除险加固,治理广昌县长桥重点山洪沟1条,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试点市建设,完成重点防治乡镇40个,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不断完善;实施千亩以上圩堤应急除险整治535km,其中,万亩圩堤整治长度135km,千亩圩堤整治长度400km;有序推进3个涝区应急治理,城镇防洪排涝能力不断提升,为防洪减灾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抵御了历年洪水,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联合多部门科学处置2018年春夏连旱导致的饮用水困难,最大程度减轻了2019年重大旱情影响,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有力保障了江河安澜和人民安全。
3、水资源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持续推进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城乡供水条件。建成黎川县德胜惠民水库,开工建设宜黄县凤岗惠民水库,有序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新增年供水能力1.72亿m3;基本完成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二期工程和8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新增及恢复灌溉面积70.7万亩,水资源配置体系不断优化。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70.4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分别提高至94.04%、91.53%,全面解决4.4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打赢水利脱贫攻坚战;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东临新区与省水投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城乡供水提供有力保障。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22.26亿m3,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4.7亿m3内,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33.9%和55.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96提高到0.522,约束性指标基本完成。
4、水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全市抢抓我省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机遇,严格贯彻落实江西省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全方位、宽领域、大力度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依托河长制湖长制,持续推进“清河行动”“清四乱”等,以抚州市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为重点,着力打造“最美岸线”与河长制“升级版”,系统解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实施河湖水系连通整治工程10余个,打造示范河流17条,全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乐安县入选国家级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农村河湖面貌不断提升;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河流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18.01km2;全面完成小水电整改任务,有效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建成1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8个省级水利风景区,创建4个省级水生态文明乡镇、水生态文明村52个,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消灭V类及劣V类水,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2016年获批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2017年获批全省唯一的第一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国家试点,2018年“一河清水送长江”上了央视《焦点访谈》。
5、涉水事务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河长制湖长制全面落实,建立了覆盖全市所有水域、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的高规格四级河长组织体系,2019年省级考核跃居全省第一,基本实现从“有名”到“有实”转变。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临川区、东乡区、乐安县、南丰县、宜黄县等5个县(区)和南城县、崇仁县、金溪县等3个县分别获水利部第三批和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称号。完成129条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和梦湖划界工作,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7.15万亩,其中,宜黄县被列为第一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县,其“市场化整体推进”模式获省厅充分肯定并向全省推行;东乡区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试点县、11个县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验收,5座中型水库标准化监管平台即将建成实施。改建水文(位)站3处,基本建成“智慧抚河”信息化平台,开展无人机巡河试点,河湖管理信息化走在全省前列;完成141座乡镇水务站的标准化建设,建成11个县级以上水质检测中心,落实47个省级河湖水功能区分级监测管理,出台《抚州市抚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依法管理河湖水平不断提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市级水行政审批项目从19项精简为13项;千金陂成功入选第六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千金陂数字博物馆等3项水利科技成果转转稳步推进;组织多次各类培训班,基层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持续提升。
经过努力,“十三五”规划11项指标,5项约束性指标全部超额完成,6项预期性指标5项超额完成,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18年后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内。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 ||||
序号 | 水利发展目标指标 | 2015年 | 规划 | 完成情况 |
1 | 用水总量控制(亿立方米) | [23.5] | [≤24.7] | [22.26] |
2 | 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 | — | ≥30 | 33.9 |
3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 | — | ≥30 | 55.0 |
4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496] | [≥0.518] | [0.522] |
5 | 新增年供水能力(亿立方米) | 1.17 | 1.00 | 1.72 |
6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68.7] | [≥90.2] | [91.53] |
7 | 新增及恢复改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 42.6 | 40 | 70.7 |
8 |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 0.29 | 10 | 3.86 |
9 | 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万千瓦) | 1.24 | 2.44 | 4.38 |
10 |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 294 | 461 | 618.01 |
11 |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93.6] | [100] | [100] |
说明: | ||||
1. 指标带[ ]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5年累计数; | ||||
2. 指标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对应“十三五”规划标准供水工程服务人口20人以上。 | ||||
3. 指标8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完成情况为2016~2017年完成情况,2018年该指标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 |
(二)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抚州加快发展、蓄势赶超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对标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水平,强化涉水事务监管,不断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工作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对着重大挑战。
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面临重要战略机遇。一是新思想新理念为水安全保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提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防灾减灾新理念,发出长江经济带“坚持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视察三峡工程和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作出了系列重要讲话等,为水安全保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安全保障,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水利基础设施安全是八大基础设施安全之首;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着力构建集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于一体的现代水利体系,推动国家及省级水网建设,深化了水利工作内涵,指明了水利发展方向。三是我市发展将长期向好,深入实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努力实现“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示范市、全国践行’两山’理论先行区”发展定位,高质量推进经济发展,继续高标准建设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绘就新时代抚州改革发展新画卷,经济实力将不断增强,治理效能将不断提升,为保障水安全提供了坚实基础。四是全社会高度重视水安全,水安全风险意识普遍提高,坚持底线思维,把保障水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人民群众爱水、惜水、节水、护水意识普遍增强,为保障水安全提供了良好社会氛围。
对标抚州市同全省、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要求,党中央关于治水的新部署、人民群众新期盼,市委市政府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支撑“大南昌都市圈”发展战略等的要求,全市水安全保障仍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防洪减灾体系尚不完善,防洪保障能力待提升;水资源配置体系还不完善,局部区域工程性缺水问题依然突出; 三是水生态环境质量待进一步提升,维护美丽健康河湖依然艰巨;四是水治理体系尚不完善,水利行业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十四五”时期,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对水利高质量发展、高标准保障的要求,加快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紧紧围绕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思路,以市委提出的“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示范市、全国践行‘两山’理论先行区”为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高举生态文明大旗,以新时代水生态文明建设统领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抚州篇章,绘就新时代抚州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造福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解决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防洪、生态环境等问题,提升水安全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把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约束和规范各类涉水行为,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坚持风险防控、确保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从注重事后处置向风险防控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安全风险转变,建立健全水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防范化解水安全风险的能力。
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统筹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城市乡村,推进流域系统治理,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美好家园。
坚持两手发力、强化监管。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积极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优化涉水事务管理,在水利投入、建设、运行、管理各环节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使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做好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升,水资源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河湖水生态环境稳定向好,涉水事务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水安全保障综合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专栏2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主要指标表 |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备注 |
1.五级堤防达标率 | % | / | [≥75] | 预期性 |
2.用水总量控制 | 亿m3 | [<24.7] | 满足上级要求 | 约束性 |
3.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 % | 33.9 | 满足上级要求 | 约束性 |
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 | 55.0 | 满足上级要求 | 约束性 |
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 [0.522] | 满足上级要求 | 预期性 |
6.水利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 | 亿m3 | / | 1.00 | 预期性 |
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79.7] | [≥89] | 预期性 |
8.改善耕地灌溉面积 | 万亩 | [70.7] | [37.3] | 预期性 |
9.水土保持率 | % | [85.5] | [≥86.5] | 预期性 |
10.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 | % | / | [≥90] | 预期性 |
说明:
1. 规划指标带[ ]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5年累计数;
2. 指标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对应新标准供水工程服务人口100人以上;
3. 指标10水土保持率是指区域内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占区域国土面积的比例;
4. 指标10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是指纳入生态流量保障重要河湖名录的河流和湖泊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实现比例。
到2035年,水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洪减灾设施安全达标,能够科学应对超标准洪水;水资源优质可靠,能够有效应对极端事件;城乡水环境优良美丽,水生态环境健康和谐,建成幸福河湖;现代治水管水体系富有效率、充满活力。总体上,水安全保障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和谐美丽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总体布局
根据《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及城市总体规划,“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示范市、全国践行‘两山’理论先行区”为发展定位,加快建设具有抚州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一群、一轴、三带、三区”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构建“一山(武夷山)、一水(抚河)、一廊(昌福铁路)、多节点”的生态安全格局,打造具有抚州特色的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典型样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绘就新时代抚州改革发展新画卷。为保障抚州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纲要对水利发展提出的要求为: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水环境保护,构建集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于一体的现代化水利体系。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根据抚州市河流水系分布、地形地貌空间特点和区域生态功能等自然要素条件,聚焦抚州在大南昌都市圈、海西经济区、苏区振兴高质量发展等区域发展的战略定位,统筹考虑区域水资源特点、承载能力、水利基础设施现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按照“一区两屏,一河五水”进行布局,总体上形成全域覆盖、功能明确、保障有力、协调统一的抚州市水安全保障体系格局,为绘就新时代抚州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一区:即抚河中下游平原区,位于廖坊水库以下,包括抚州市辖区、东乡区以及南城、金溪、崇仁的部分区域。区内地势相对平坦,土地肥沃,为全省粮食主产区,是全市人口聚集、经济发展的重心。以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为重点,加快推进抚州市中心城区和县城、重点乡镇等重点区域防洪达标建设;建设井山、疏山等重点水源工程,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开展金临渠等一批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实施北港、凤岗河、宜群港等生态修复治理和千金陂(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修复,打造抚州山水文化名片,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防洪、供水、水生态保障。
两屏:即武夷山脉和雩山山脉,包括广昌、南丰、黎川、宜黄、乐安、资溪6县和南城、金溪、崇仁的部分区域,是江西省生态安全格局“三屏”之一,赣东山地森林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域清水水流来源、环境容量来源以及生态资源来源,对于抚州市及全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要立足生态优先,重点加强水土保持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功能,涵养好水土资源,强化战略储备水源地功能。区域内河流湍急,分布着大量的中小水库和山塘,要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洪患村镇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塘整治,保障江河安澜。
一河:即抚河干流,全长348km,主要位于抚州市境内,自南向北穿越抚州市全境,是全市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河”,承担着市区防洪排涝通道、水资源利用通道和生态景观廊道等功能。廖坊水库是抚河干流控制性工程、抚州市中下游重要水源,要做好库区修复与整治提升,加强与洪门水库的联合调度,综合提升水资源综合配置能力和防洪能力。开展抚河干流沿线河道综合治理,确保广昌、南丰、南城、抚州市城区等重点河段防洪安全及河势稳定;继续推进抚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形成以抚河为核心的生态景观廊道,全面提高发展支撑能力,提升城市发展品位。
五水:即抚河支流临水、黎滩河、东乡河,赣江水系的乌江,信江水系的白塔河,5条河支流众多,成网络状分布,共同构成区域水网体系,分布着众多的中小型水库及水资源利用工程,是区域水资源配置的主要节点。重点推进江下、水云水库建设和一批小型水库、山塘扩容升级改造等,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优化水资源时空布局;推进中小河流、洪患村镇等河流综合治理;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减少入河污染,保障生态流量,形成安全的防洪通道、优质的水资源配置通道、健康的生态廊道、美丽的景观廊道,构建水网体系,有力保障区域水安全。
三、构筑安全可靠防洪减灾网,保障防洪安全
深入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灾减灾新理念,积极转变洪水防御思路,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给洪水以合理出路。围绕防洪薄弱环节和构建现代防洪体系,进一步优化沿江滨湖防洪布局,基本消除病险工程安全隐患,综合提升河道行洪能力、洪水调控能力和工程防洪能力。
(一)防洪体系布局
进一步提升以“一河五水”为主要天然洪水通道,堤防为主,水库为辅助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构筑安全可靠的防洪减灾网。以应对流域防洪为重点、逐步提升超标洪水应对能力,通过实施五河及支流治理、洪患村镇河流整治、山洪沟治理,开展圩堤达标建设、病险工程加固、涝区治理等,畅通江河洪水通道,提高洪水防御能力,减轻洪水风险,提升以“一区”(抚河中下游平原区,粮食主产区、经济人口重心)为重点等县城、重点乡镇防洪保安能力。
(二)行洪通道治理
五河及支流防洪治理。加快列入国家规划的五河及其支流治理,继续实施流域面积3000km2以上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流域面积200-3000km2的中小河流治理,确保重点河段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优先实施近年来防汛形势紧张、出现险情,存在安全隐患或遭洪水冲毁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河段治理,拟综合治理五河及支流河段长度约500km,全面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推进廖坊库区防护工程建设。
洪患村镇河流治理。开展洪患村镇河流综合整治,以村镇为单元,以人口密集、受灾频率高、人民治理意愿强烈的河段为重点,综合开展河道清障扩卡、岸坡整治、防洪堤(墙)整治、河道撇洪、临河建筑物整治等,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减少村镇淹水深度和洪水淹没时间。
圩堤除险加固。结合五河及中小河流治理、洪患村镇河流综合整治等,加快推进千亩圩堤除险加固,全面系统开展农村地区小型圩堤整治,五级堤防达标率提高至75%以上,提高农村地区防洪能力、夯实农村地区防洪安全屏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稳定。
山洪灾害防治。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力度,针对山洪暴发历时短、流速大的特点,通过沟道和滑坡治理,排导、拦挡、疏浚工程建设等,增强抵御山洪灾害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完善山洪灾害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和群策群防体系,加强已建山洪灾害预警预报体系的更新维养,有效提高山洪灾害预警预报准确性与及时性,增强主动防灾避灾能力,全面提升防灾避灾效益。
(三)病险工程加固
继续实施遗留和新出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消除水库病险隐患,全面解决存量问题。继续推进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改善水闸运行工况。全面消除农村水电站病险隐患,推进一批病险水电站除险加固实施。对新出现的病险水库、水闸、水电站,实现出现一座,除险加固一座,及时消除风险。基本完成重点山塘除险加固任务,有效消除“头顶一盆水”等病险山塘安全隐患。
(四)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防洪规划,依托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结合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优先实施现状防洪标准与规划防洪标准差距较大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对城市易涝区进行整治;按照城市高质量发展要求,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结合五河及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圩堤加固整治等,推进崇仁县、资溪县、黎川县、临川区等县级以上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协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易涝积水点整治,全面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五)重点易涝区治理
以抚河中下游平原等低洼地区为重点,推进重点城镇、重点圩垸和粮食主产区等重点易涝区的排涝设施改造和建设,统筹考虑涝水蓄滞空间和排水通道,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原则,合理布置导排、自排、抽排和应急排涝等工程措施;根据区域发展、地形等条件,结合现有排水系统,以镇区和圩区为单元分区分片治理,不断完善蓄排得当的排涝体系,逐步提高重点地区除涝能力和排涝标准。
四、打造高质量一体化供水保障网,保障供水安全
按照盘活存量、做大增量、提升质量的总体思路,在充分挖掘现有水源工程配置潜力的基础上,新建一批重点水源工程,促进水资源时空均衡,加强供水安全风险应对,逐步建成丰枯调剂、联合调配的水资源配置体系,统筹解决区域工程性缺水问题。
(一)水资源配置格局
完善以“一河五水”、大型输配水渠道为骨干水资源通道,2座大型水库和28座中型水库为主要节点,小型水库、山塘和引提水工程为辅助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打造高质量一体化的供水保障网。围绕抚河河谷平原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清淤疏浚、扩容升级、挖潜配套、优化调度等措施,充分发挥现有工程配置能力,新建一批重点水源工程,提高“一区”(抚河中下游平原区,粮食主产区、经济人口重心)的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城市应急备用供水体系,构建大中小、蓄引提水源工程相结合和正常供水与应急供水均有保障的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水平。
(二)提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
对于现有水库、山塘、水闸、水陂等,实施挖潜配套,盘活整合现有水源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继续实施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推动淤积严重的小型水库清淤整治,有条件的实施扩容升级,恢复增加有效库容,提升工程调蓄能力。实施小水陂、小水闸及泵站改造,完善连通设施、供水配套设施建设,打通水资源调配“最后一公里”,提升工程效益的整体发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合理调整水库、水电站等工程的原有功能,增加供水、生态等功能,加强联合调度,充分发挥综合效益。
(三)加强水源工程建设
实施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和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水平,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建成东乡区井山水库,开工建设抚州市疏山水利枢纽、乐安县江下水库等一批中型水库,有计划地开展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条件成熟的适时开工建设,同时推进实施一批小型水库水源工程。加快东乡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构建多源互补、互为备用、集约高效的城市供水水源格局,提高城市供水水源抗风险能力。
(四)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始终把解决老百姓喝水问题放在最高位置,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按照“全员全域全覆盖、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统一服务”模式,结合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供水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成与城市供水同质同服务的农村供水体系,促进城乡优质供水资源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不断提升工程运行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让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
(五)推动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
按照现代农业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保障粮食安全能力。以抚河中下游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以中型灌区为核心,通过灌排工程设施改造与提升、信息化建设和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推动横山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小型灌区工程建设与改造,逐步建成节水型、生态型、民生型、智慧型灌区。
五、构建全区域绿色水生态网,保障水生态安全
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一河两屏五水”全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建设幸福河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新期盼。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水源地涵养、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系连通和水美乡村建设,实施重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两山”转化工程,着力打造美丽江西“抚州样板”。
(一)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强化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村综合规划,优化水土资源配置,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进一步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矿山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增加林草覆盖率,提高水源涵养能力。采用山坡防护、沟道治理、山洪排导、小型蓄水工程等治理方式,实现工程措施和林草措施有机结合。重点实施南丰、金溪、南城、广昌、乐安、临川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县建设,在做好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在南丰县等县推广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模式,不断提高水土流失治理水平。“十四五”期间抚州全市范围内规划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62km2。
加强崩岗治理。加强赣南山地土壤保持区的广昌县和西部雩山山脉生态涵养区的乐安县等县崩岗严重区治理,保护耕地及土地资源,维护崩岗区生态安全。采取“上截、中削、下堵、内外绿化”治理措施,于崩岗出口处修建谷坊、拦沙缓洪,崩岗顶部及岸坡开截流沟,崩岗周围实施植物封围。限制在崩岗、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
加强源头水涵养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做好抚河、临水源头保护区的预防保护工作,要突出封育保护和水源涵养植被建设,应采取“上蓄、限牧、调农、补偿”的水生态保护战略。东乡区幸福水库等县级以上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应开展水源地保护建设,保障城镇供水安,并全。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和各类养殖户。加强保护区空间管控,明确水源保护区管理范围,开展安全警示、隔离防护、水源涵养和生态修复及水质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强化饮用水源应急管理,制定针对自然灾害、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三)强化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强河湖岸线保护与修复。深入落实《江西省抚州市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规划》,加快生态抚河流域建设行动展开。推进抚河、临水等重要江河源头区、重点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开展码头整治、采砂整治、林相改造、滨河湿地公园建设、陆路联通行动等,取缔非法码头,关停私营砂场,继续推进抚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加快东临新区宜群港流域、临水流域等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打造“绿茵水色入江湖,河湖美景相交融”的抚州水利新画卷。
加强抚河廊道生态带建设。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措施为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水质提升、岸线修复、产业兴旺”为主要建设内容,开展重点河流生态廊道建设,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廖坊水库以上河段以水源涵养为主;廖坊水库至抚州市市区河段以河为脉,融入各支流、水库、塘堰、湖泊、湿地的整治利用,加快推进抚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大力助推建设抚河百里风光带,重点打造抚河文化感知游、乡村度假休闲体验游;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形成景观生态廊道,融入生态理念,打造极富活力的抚河生态廊道。沿抚河打造精品水上游旅游线路,串联起沿线古镇文化旅游景点。利用抚河流域交错水网,再现“水清、岸绿、景美、游畅”清幽而雅致的抚州江南水乡风情。
推进绿色小水电建设。开展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巩固提升改造,保障生态流量合理泄放,完善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测平台,推进一批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建设。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新建与改造统筹,建设与管理统一。积极推进绿色小水电建设,建设生态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管理规范、经济合理的绿色小水电站,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全力助推抚州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开展水系连通和治理工程。以水系为单元,综合开展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整治、水源涵养等,建设优美水环境。开工建设抚河千金陂(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修复保护及水系连通工程,通过千金陂修复、水系连通、河道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措施,打造千金陂(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亮点工程。
开展水美乡村建设。以县域为单元、河流为脉络、村庄为节点,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水域岸线并治,集中连片推进,综合开展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源涵养等,改善恢复农村水系防洪排涝、供水灌溉、生态文化、景观休闲等功能,助力水美乡村建设,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十四五”期间,在完成乐安县试点县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一批县(区)建设水美乡村。
(五)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
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以水利工程区位、水生态资源优势为依托,推进现有水利风景区提质升级,打造一批特色生态水利风景区水生态文化长廊,积极争取部分水利风景区纳入全市精品旅游线路。推进9处水利工程开展水利风景区立项和建设。
六、建设现代化智慧监管服务网,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
根据国家和江西省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和智慧水利总体战略部署,结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标“安全、实用”,按照“强感知、增智慧、促升级”的思路,在智慧抚河信息化一期工程的基础上,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持续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推动抚州“城市大脑”平台建设,对抚河流域实现数字化监控、集成化管理、科学化预警与智能化决策。
(一)完善水利监测预警预报体系
在智慧抚河一期工程已建成的水利监测体系基础上,统筹监测点空间、时间分布,新增必要的监测点,加强现有数据采集体系的完整性建设。通过先进的自动采集技术,利用水文监测、水质监测、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无人船应急监测等多种监测手段,加强对水雨情、取用水、水源地、水质、水利工程等方面的监测,进一步完善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水量水质在线监测,推进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智能监控,推动水库在线监测系统提质升级,推进河长巡河管理、岸线保护、采砂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对水资源、河湖水域岸线、小型水利工程、水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等涉水信息动态监测和全面感知,建设全要素动态感知的水利监测体系,优化气象、洪水及调度系统,为智慧抚河信息化工程的河长制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防汛抗旱决策支持等子系统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数据采集和共享平台融合接入省级和国家级系统,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实现数据共享。
(二)完善水利信息化网络体系
统筹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已建成的智慧抚河信息化工程的河长制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防汛抗旱决策支持平台,实现水利所有感知对象以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利企事业单位及公众的网络覆盖和互联互通,尤其是实现与省、国家数据网络的连通。进一步加强数字计算和存储能力建设,推进数字信息系统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普查及升级改造,网络安全信息共享与预警通报平台建设等,建成各级水利基础设施云和高速的水利信息网络。
(三)建设多层面水利大数据中心
充分利用已搭建的抚州水利云平台,接入省级水利云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遥感等技术,充分整合各类信息资源,通过大数据同化,集中存储管理各要素信息、各层级数据,加快数据整合和有序开放,进一步搭建更为综合、智能、高效的水利大数据服务平台;对整合的数据及时进行汇集、处理和分析,实现共享共用,提高水利智能化管理和决策能力、水平和效率。在数据集成的基础上,完成应用集成和界面集成,充分融入抚州市生态云、抚州市防汛抗旱、省级、国家级相关系统的集成,实现市、省、国家层面水利大数据的共享。深化大数据在水利工作中的创新应用,多类要素实现一张图管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灾备系统建设,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四)推进水利业务智能应用
依托市级搭建的河长制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防汛抗旱决策支持等业务应用平台,对接国家和省级智慧水利平台建设,融入国家和省级智能应用平台。继续推进智慧抚河一期工程,开展智慧抚河二期前期工作,完善和优化近期成果,不断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防汛抗旱决策支持,河长制综合管理中的深化应用,叠加、丰富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各工程项目的数字信息,建立、健全覆盖抚州各区县、抚河全流域的信息化工程,最终将“智慧抚河信息化工程”建设成为综合决策系统。依托省级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不断完善河长制信息平台、水资源管理系统,推进智慧水文项目、防汛抗旱决策指挥系统、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系统、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智慧水政项目、水利建设质量信息管理系统等。
七、加强管理,提高涉水事务管理水平
坚持建管并重,提升水资源、河湖、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移民、水利风险等涉水事务管理水平,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涉水活动,进一步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推动实现制度治水、制度管水。加强涉水执法能力,健全水利行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黑恶势力,保护用水环境安全稳定。
(一)加强水资源管理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推动用水方式进一步向节约集约转变。健全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实施节水评价制度,探索建立节水激励机制。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节水型城市、灌区、企业及公共机构创建,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加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争取80%以上县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进流域水量分配,完成跨县(区)主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完善控制指标,严格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取水许可实行区域限批制度,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行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加快推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坚持以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底线约束,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人口规模。
严格取用水管理。建立健全取用水管理长效机制,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控,推进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加强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防治和纠正过度开发水资源、无序取用水等错误行为。加强地下水管理,合理确定管控指标,完成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强化生态流量管控。制定生态流量河湖名录,综合确定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保障江河基本生态需水。改善水工程生态流量泄放条件,完善控制断面监测设施,实施动态监测。建立河湖生态流量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加强河湖管理
强化河湖长制。健全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落实《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压实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责任,指导督促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推动建立“河湖长+”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探索创新河湖巡查管护市场化机制,因地制宜设立巡(护)河员公益岗位,着力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实现巡河护河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河湖健康评价,修编一河(湖)一策,推进实施河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努力建设健康、美丽、幸福河湖。
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全面依法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强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约束,严格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探索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岸线补偿制度,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强化涉河建设项目许可,规范许可范围,明确许可权限,严格许可要求。加强涉河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严厉查处违法侵占河湖行为。
开展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一河五水”岸线清理整治、河湖清四乱、非法矮圩网围整治等常态化规范化,逐步清除河湖水域岸线乱象,全面改善河湖面貌。加强基层水利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县、乡两级的水利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落实《抚州市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水库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水库垃圾及围网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治,做到依法应拆尽拆,逐步消除存量,坚决遏止增量。加强河湖管理动态监控,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做到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理。
强化河道采砂管理。落实河湖采砂属地管理责任,在巩固全市河道砂石政府统一经营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在市本级、金溪县、临川区等县(区)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治理试点工作,并按照有序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其他县(区)全面推进;推进标准砂场建设。科学编制河湖采砂管理规划,落实采砂总量控制,严格许可,推进集约化、智能化、规模化开采。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打击非法采砂,巩固依法科学有序的采砂管理局面。结合河道整治、水库山塘清淤,因地制宜推进疏浚砂石综合利用,促进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加强水土保持管理
完善水土保持监管。建立水土保持监管长效机制,理顺行政审批和监管的关系,建立审批与监管的衔接机制,完善监管与执法的联动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协同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配合,依法惩治违法行为。
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新技术手段,实现人为水土流失全覆盖、常态化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重点对在建水利、公路、风力发电、矿山开采等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全过程监管。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全过程监管,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监督管理。
构建科学有效监测体系。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级管理、覆盖全市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十四五”期间,依据已有水文监测站点,重点建设7个水土保持基本监测点。持续推进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强化监测成果管理与应用。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水土流失状况及动态变化、生产建设活动地表扰动及人为水土流失状况等监测评价工作。
(四)加强水利工程管理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强化前期工作、设计变更、“四制”执行、质量管理、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监管。持续推动水利工程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建设管理,积极有序推广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总承包、全过程咨询、项目代建等建设模式。创新水利稽察方式,强化稽察整改力度,大力提升稽察成效。
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严格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及评标专家监督管理。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制度。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健全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
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常态化。健全完善激励机制,落实理清管理事项、明确管理标准、规范管理程序、科学定岗定员、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评价等“六步法”要求。强化标准化管理结果运用。全面推进全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争取实现水利工程“专业化+物业化”管理全覆盖。
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完成国有水利工程划界任务。开展圩堤、水库(闸)注册登记,常态化开展水库(闸)安全鉴定,建立病险水闸名录。落实水利工程管护责任,特别是跨行政区域工程管护责任,落实水库、圩堤安全管理“五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着力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建立科学管护机制,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优化水利工程调度运用方案,不断提高调度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长效运行。推进水库降等报废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五)强化水利工程移民管理
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促进水利工程顺利建设。严格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程序,充分征求移民群众意见,探索移民安置方式,统筹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编制高标准移民安置规划。落实重大水利工程移民搬迁进度协调机制,压实移民工作地方主体责任,促进水利工程早日发挥效益,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督促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移民就业创业能力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宜居的移民新村和构建有地域特色的移民产业体系,加速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库移民平均生活水平达到所在县级行政区农村平均水平,实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长期目标。
(六)加强水利风险管理
加强洪旱风险管理。完成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摸清水旱灾害风险底数,为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风险提供基础支撑。加强洪泛区管理,控制人口增长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组织区内人口外迁。科学设定、动态调整水库汛限水位,推进水库群联合调度和信息共享,不断完善联合调度体系机制,全面提升调度水平。统筹防汛抗旱,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适度承担风险,采取汛末提前蓄水、流域调水补水等措施,合理利用洪水资源。推广洪水保险,开展堤防保险,减轻洪灾损失。加强雨水情监测,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健全提前转移机制,守住水旱灾害风险防控底线。增强河道风险防范意识,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理。调整完善网络架构,建立多层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全面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密码保护、身份认证等网络安全基础服务,不断完善科学、高效的群防群治机制,积极探索新思路,重点抓好水文等基础数据涉密领域,切实将基层国家安全工作做深做实。加快构建系统全面的网络安全感知体系,提高网络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网络安全分析决策能力,构建网络安全大脑。
强化安全隐患督查整改。树立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积极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健全水利综合督查体制机制,推进行业化、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监管。进一步明晰综合监管、专业监管、专职监管、日常监管的职责定位和任务分工,全面开展各层级各领域监管工作。采取“查、认、改、罚”全流程闭环问效模式,有计划开展专项问题督查暗访,认领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八、深化改革,激发水利发展创新能力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激活力,持续深化价税、水权水市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水价值转换、水利放管服改革等,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有效破除水利改革发展瓶颈,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一)深化价税改革
深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综合运用经济杠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和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根据国家、省、市部署适时推进水资源税改革,科学设置精细化、差别化税率体系,完善水资源计税水量计量监管,妥善处理好水资源税改过程中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全面深化水价改革。以宜黄县被列为第一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县为契机,创新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专业维养、行业监管”新机制,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确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开展农业用水水权确权,探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抚州模式”,到2025年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同时,逐步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效融入到生态产品价值体现改革中。建立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行农村供水两部制水价制定机制,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
(二)推进水权改革
严格执行省级水权交易制度。严格执行省级水权交易制度,按照省级要求,将用水量科学分配到各区域和各行业,逐步规范明晰用水权。探索区域水权收储和有偿配置试点,推进用水权回收回赎、集中保管、重新配置后出售。
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水量分配指标范围内结余水量为标的,引导和推进流域间、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将用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管理,以宜黄县首例工业用水户间的水权交易等为试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水权水市场改革方式,打造具地方特色的改革模式。
(三)深化水利工程管理改革
创新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完善财政补助、价格机制等支持措施,鼓励农民、村组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创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推行水利工程企业化、物业化管理,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养分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化队伍承担工程维修养护和河湖管护。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探索“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的水利工程集中管理模式,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探索推进投建运管一体化的建设管理模式。加快国有水利企业的市场化改革,鼓励国有水利企业,发挥水务建设管理的优势,纵向贯通水务一体化产业链,横向拓展涉水业务供应链,实现企业的良性经营。支持社会资本采取股权合作、股权认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资产收购等方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现投建运管的一体化,提高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四)探索推进水价值转换
立足各地实际,激活水优势,有效实现水价值转换。将水生态修复同水产品价值提升结合,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同城市环境改善结合,水工程生态改造、水环境保护同水域文化旅游观光结合,实现水域生态治理向水域经济效益双向转化。严格落实已出台的《抚州市水资源生态补偿实施办法》、《抚州市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2018~2020)》,并在此基础上,扩大水流生态补偿。借鉴河权拍卖“宜黄模式”,探索畅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换路径,打造水价值产业链,走出“资源-资产-资金-资本”的良性发展路子。
(五)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
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赣服通”抚州分厅水利服务功能。进一步梳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继续配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联审联批,压缩审批时间,推进项目实施有效提速,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区域评估等相关制度。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推进审批窗口延时服务,实现“减证便民”“只跑一次”“一次不跑”,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九、科技引领,提升水利行业管理能力
通过加强法治、重视科技、强化队伍,全面提升水利行业管理能力,为水利建设、监管、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一)提高依法治水管水水平
进一步健全水法制体系。进一步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构建更为系统完备的涉水法规制度体系,划清水利各领域监管“红线”,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力度,确保落到实处。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高质量编制“十四五”水利专项规划、水网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流域防洪规划、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等。
强化水行政执法。以开展各类河湖卫士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将所有涉水执法工作全面纳入,形成水利执法全覆盖局面。加强水利厅内部的密切协作,充分发挥水利管理、水行政监督、水行政执法合力。实行联合执法,加大与检察院、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等行业的横向联动,加强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上下联动,充分发挥执法合力。加大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继续推行“九龙治砂”,并积极探索完善多部门联合治砂长效机制,以智慧水政、采砂船舶集中停放点等项目建设为重点,继续实施过剩船舶和“三无”船舶的切割。加强基层水利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县、乡两级的水利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水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边界水事活动特别是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针对重点区域排查化解纠纷,进一步完善水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增强预测、研判、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进一步提升法治水利观念。进一步增强水利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加强宪法、水事法律法规的学习,利用全市水利系统法制培训,提高全市水利系统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江西省河湖保护活动周”、“安全生产”等时间节点开展好法律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法治理念,抓好典型案例的总结宣传,以案释法。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二)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
推进水利科研攻关。充分发挥市内外科研力量,着重研究解决关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水利科技问题,开展水利技术设备和装备、节水灌溉、计量等产品的试验示范、传播扩散。在积极推进南丰县车么岭水库“腐烂桔沼气成果的技术应用”、临川区跃进水库“EPSB工程菌固化颗粒”成果推广应用、金溪县马街水库管理局对洪水风险图在土石坝应急预案中的应用、抚州千金陂古代水利工程数字博物馆研发科技项目的等科技项目基础上,围绕防灾减灾、节水减排、水资源调配、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继续大力推广运用一批成熟适用的水利科技成果,加强科技成果推广运用后的综合评价和成效跟踪。
强化水利科研成果转换。加强科研成果鉴定验收,总结提炼我市自主研究的优秀科研成果,在千金陂数字博物馆等水利科技成果转换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其他水利科研成果示范应用和成果转换。积极引进适用于我市的水利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大推广应用,力争做到推广一处、成熟一处、示范一处。制定及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强化水利科普宣传,推进节水、护水、爱水相关科普作品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提升全民水科学素养。
(三)提升水利人才支撑能力
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按照“强合作、引进来、重教育”的思路,优化育、引、用、留人才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水利人才支撑能力。
加强水利人才教育。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交流,构建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围绕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水问题研究,加快培养水利“高精尖缺”人才。支持水利职业教育发展,强化水利职业技能人才培养。
加强水利人才引进。优化事业引人环境,加大特殊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创建人才管理交流和服务平台。推进选派高层次人才到基层水利部门挂点,提高人才服务基层能力。
加强水利人才培训。创建“订单式”培养、“单位+院校+企业”等水利基层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实施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定向”和“三支一扶”政策,不断充实基层水利人才队伍,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开展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基层水利职工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专业素质
加强人才政策落实。推动国家、省、市级政府人才政策落地落实,创新人才培养、评价、流动和待遇激励等政策机制,坚持感情留才、事业留才、创新创业留才。
(四)提升水文化发展能力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论述,按照“讲故事、凝人心、展形象”的思路,加强水文化挖掘与传承,提升行业和社会水文化素养和行动自觉。
加强水文化研究与挖掘。推进抚州水文化遗产调查,建立全市水文化遗产数据库,梳理、归纳和提炼抚州水文化要素,在“一河一策”中融入河流湖泊文化元素,讲好河湖故事,深入挖掘河湖水文化时代价值,推动水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重点修复具有历史内涵和时代价值的古河道、古灌区或水文化遗产,重点开展抚河千金陂(世界灌溉工程遗产)旅游开发和文化研究。传承临川文化,发扬文脉之河,强化水情教育基地建设,加大水文化宣传教育力度。
推进水文化发展与传承。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河流的历史文化、山水文化与城乡发展相融合,打造更有文化内涵的水利风景区和幸福河湖。推动水利工程与文化深度融合,提高水利工程建设文化品味,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水文化品牌。加强水文化阵地建设,以水情教育基地、水利风景区、水文化遗产为依托,打造一批水文化宣传载体。制作一批高质量的水情教育知识读本和音视频作品,充分利用网络和新媒体手段,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讲好水文化故事,提升水文化传播效果。
十、实施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各方面全过程。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提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强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安全保障工作责任,主动与其他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与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合力。
(二)加快前期工作
逐项落实前期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建设程序,加强技术审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前期工作的质量、深度和进度。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项目审批核准进度,强化监管,提高效率,推动项目多开早建。深入做好项目规划与设计,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方案和运行管理方案,将有关水文监测预警设施、信息化等内容纳入项目设计和项目概算,同步开展建设。保证前期工作经费投入,要把水利作为各级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的重点,市县工作经费向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倾斜。
(三)强化要素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充分发挥各级财政对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的主渠道引导作用,落实中央支持水利金融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水利的信贷投入,积极稳定和扩大水利投入规模。将水利工程作为空间规划保障重点,强化重大水利工程用地保障,推动建立水安全保障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协调机制。
(四)形成工作合力
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水安全保障参与机制,以水安全保障为落脚点,明确政府、企业与公众的职责,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协助、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政策制定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与诉求,协调好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优化政策环境,拓宽参与渠道,整合建设资源,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治水、兴水合力。
(五)加强监督考核
加强规划目标指标实施进度监测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办。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政策和项目推进情况,对规划目标和规划项目适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衔接,提升规划的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