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前 言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新时代十三个方面的重大成就之一进行概括总结,并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
“十四五”时期,随着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我们必须坚持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高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实现新进步。
江西省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抚州市是江西省唯一的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市,同时也是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国家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市。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发展,取得了一系列制度成果,积累了一批典型经验做法,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向好,绿色发展动能更加强劲,生态文明理念更加牢固,先后承办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环资工作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现场会、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论坛等重要会议,抚州“生态之城”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不断提升。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贯彻落实好市第五次党代会关于“做好绿色、低碳、增值文章,强力推动生态文明实现新跨越”的部署要求,着眼于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抚州样板”,编制了《抚州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将作为抚州市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规划的实施范围为抚州市全域,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建设为引领,以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为抓手,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动能更加强劲,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圆满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成果丰硕。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编制《抚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出台市级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制定《抚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标准化建设方案》,统筹抓好改革创新和方案落地。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顺利推进,建立生态产品量化标准和价值评估体系,编制完成《抚州市生态产品价值评估与核算方法》。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组建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实验室,率先成立资溪县“两山”转化中心,《抚州市生态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抚州市“信用+多种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先后出台。着力推动碳市场建立,制定《抚州远期林业碳汇权益资产备案登记暂行办法》,有序推进远期林业碳汇交易。建立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序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试点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纳入了综合考核评价,实行了有区别、有侧重的差异化目标考核,对重点开发区和高新区重点考核现代经济发展任务,对生态功能区重点考核生态保护和修复。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将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核算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了现实依据。完善生态综合补偿制度。加快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完善重点流域、森林、湿地等生态补偿制度,出台了《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贯彻意见》《抚州市水资源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抚州市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2018-2020)》等制度文件。探索公益林政府赎买机制,建立各级政府投入和市场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机制。探索设立生态产品价值基金,用于保护生态产品资源和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健全生态立法、执法与监督机制。颁布施行了《抚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法》《抚州市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抚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成立了抚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首创了生态110、生态检察室、生态旅游法庭与生态行政执法“四位一体”的生态综合执法联动格局,先后发布《抚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指南》《抚河流域河道生态建设管理规范》等省、市地方标准,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不断健全完善。加强经验总结宣传推广。先后编撰出版《“两山理论”抚州实践案例精选》《抚州市金融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精选》等书刊,古村落确权抵押利用机制、“碳普惠”制度、“信用+”经营权贷款机制、畜禽智能洁养贷等4条改革举措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首批改革举措及经验做法推广清单,面向全国推广。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环资工作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现场会、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论坛等重要会议活动先后在抚州成功举办。
——做好治山理水文章,生态环境总体质量稳中向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6.7%,PM2.5年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全市地表水断面(含国控、省控、县界断面)水质优良比率为100%,市中心城区3个国家考核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了国家Ⅱ类水质标准,全市无V类及劣V类水断面,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安全可控。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方位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市建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行政村334个,“十三五”时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273个,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全面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1.58%,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持续推进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凤岗河(含梦湖)水环境治理提升等重大水利生态工程,强化抚河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打造流域保护治理的生态样板。加快实施森林资源培育工程,优化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先后建立各类国家级、省级、县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62处,面积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9.15%。以生态系统智慧化管理为主体的“生态云”平台上线运行,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网络化和智能化管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绩喜人。先后获批国家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成为全省唯一的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市。资溪县、宜黄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资溪县获评首批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宜黄县获评省级绿色低碳试点县。南丰工业园、金溪工业园先后获批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和国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园区,宜黄工业园评为省级绿色园区。生态安全格局不断优化。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战略,按照优化提升、重点开发、生态保护三类功能区要求,实施分类指导、分片推进主体功能区布局,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不断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十三五”时期全市完成人工造林62.08万亩、低效低产林改造68.22万亩。全市活立木蓄积量提高到787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高达67.2%,湿地保护率达到69.98%。
——推动产业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崛起动能强劲。经济发展提质增量。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三产结构由2015年的16.5:49.7:33.8调整为2020年的14.1:37.4:48.5。经济实力大幅提升,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500亿元(达到1584.5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6000美元。第二产业提质升级,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42.8%、17.7%。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2020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762.7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8.5%。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现代农业健康发展,优质稻、设施蔬菜、中药材、优质特色水果四大产业面积分别达236万亩、4.81万亩、49.96万亩、23.8万亩,“赣抚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成功创建并逐步推广。深入实施“两特一游”工程,大力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灵隐山生态农业示范园、东馆镇现代农业示范园、仙盖山农业园、秋溪镇溪山湖等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示范园相继建成。南城县获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乐安县获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县,先后成功创建了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26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规模以上休闲农业园(点)达到93个,为扎实推进“农业立市、生态兴市”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加快发展绿色工业。三产占比持续优化,工业转型不断深入,数字经济迅速崛起,卓朗云计算中心、中科曙光云计算中心、易华录赣抚数据湖等重大基础设施先后建成投运,数字街区、数字小镇等产业平台健康发展,成功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据中心类)和全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现代信息等主导产业蓬勃发展,形成7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产业发展能级不断提升。统筹发展绿色服务业。科技金融创新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入选全国2020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文化旅游加速融合,高质量承办江西文化强省建设推进大会和文化发展巡礼展,与北京大学共建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大觉山风景区)、2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4个全域旅游示范区(资溪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南丰县、乐安县、黎川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了文昌里历史文化街区、三翁花园、曹山农禅小镇、金溪荷兰创意园等一批文旅融合特色景区。先后获批中国戏曲文化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2019年度国家旅游最佳全域旅游目的地,连续三年荣获“中国文化竞争力十佳城市”称号。2020年全市接待旅游人数4105.94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87.06亿元。
——厚植培育生态理念,生态共建惠民格局加速形成。扎实培育生态文化。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等“生态杯”创建行动,先后评选出绿色创建优秀单位117家、绿色家庭30户。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月、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推动绿色出行。截至2020年底,全市先后开通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337条,城际公交10条,建设BRT快速车道13.5公里,建设充电桩321个,市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41.1%。全市11个县(区)的153个乡镇已有142个开通了公交线路,开通率达93%;1793个建制村已全面通客车,开通率达100%。系统推进生态惠民。大力推广“绿宝”碳普惠制,举办了推广使用培训班,多次开展碳币兑换系列活动,截至2020年底,平台实名认证用户达37.3万,碳币积蓄量2258万余个,碳普惠联盟商家达480余家。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0618公顷,园林绿地面积9695.15公顷,实现了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乐安县金竹畲族乡以森林、瀑布等资源入股,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发生态旅游,享有景区收入30%分红,近四年分红达100余万元,有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全市建成光伏扶贫项目装机规模22.17万千瓦,总投资约16亿元,帮扶贫困户3.74万户。
第二节 “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面临多重挑战
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在“十三五”时期取得显著成就。成绩令人鼓舞,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不足仍是我市的基本市情,经济总量不大、人均水平不高、产业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形成,生态环保的投入仍有不足,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着多重挑战。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面临创新性挑战。生态文明建设覆盖面广、战略地位突出,需要有相应的体制机制予以保障。“十三五”期间,我市高标准建设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纵深推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取得了一系列制度成果,打造了资溪“两山”转化中心、碳普惠公共服务(绿宝)平台等重大平台,创新了“信用+”经营权贷款、金溪“古屋贷”、东乡畜禽智能洁养贷等金融产品,但在生态资源评估交易、国土空间优化布局与用途管控、生态绿色生产与消费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落地实施仍需要统筹推进。
——全面绿色转型受到资源环境约束和产业结构制约。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我市仍处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当中。在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征程中,我市将长期处于追赶地位,能源消耗、用地空间的增长需求依然巨大。同时,我市产业层次偏低、科技创新能力偏弱的现状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改变,随着工业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的加快实施,能耗双控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根源性压力和历史欠账因素。虽然全市生态环境在“十三五”期间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生态环境污染反弹风险仍然存在,非法捕捞、工业园区企业污水直排偷排等典型问题还时有发生,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农业面源污染、水污染防治和水质提升等问题还需常抓不懈,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问题整改仍需大力推进。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受到技术和政策制约。作为国家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我市在推进试点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技术和政策上还受到较为明显的约束,主要表现为: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方法体系不成熟,生态产品难以进行市场交易;生态产品及价值的内涵和外延存在分歧,法律概念不够明晰;生态产品的监管和开发利用缺少长效管理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我市虽抢占了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试点先机,但距离全面推进还有一定的差距。
第三节 “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迎来历史机遇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新阶段。面向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的历史机遇,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机遇。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实现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的重要举措。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新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我市要通过加快生态环保、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和5G、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内需,深化以产品的高品质和多元化供给为标志的供给侧改革,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围绕生态产业发展、生态产品供给、绿色生产消费、碳达峰碳中和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深耕细作、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
——生态优先绿色转型的战略机遇。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阶段性工作重心也发生变化,“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重心要以“从源头和全过程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国家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要加快谋划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工程,为我市推动绿色发展提供了机遇。
——乡村振兴发展的战略机遇。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我国“十四五”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题中应有之义。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推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需要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这些政策信号,为我市乡村产业发展、乡村生态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战略机遇。
——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数字经济是驱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随着我国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政策不断深化和落地,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形态正在成为经济增长和科技进步的新引擎。“十四五”时期,我市要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抓住数字经济发展的时代机遇,以更高站位、更广维度、更大力度做优做强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为精彩演绎新时代抚州之梦、抚州之戏贡献“数字力量”。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战略机遇。2021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将进一步成为推进我国绿色高质量发展和江西省高标准建成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战略举措。作为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我市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先行先试,初步构建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体系,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具有良好基础。“十四五”时期,我市要抓住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战略机遇,进一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机制创新和转化路径,提供更多“抚州经验”“抚州模式”。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关于“做好绿色、低碳、增值文章,强力推动生态文明实现新跨越”的部署要求,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主线,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动摇,坚持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统筹推进污染防治、节能降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不断创新绿色制度、筑牢绿色屏障、壮大绿色经济、繁荣绿色文化,在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中走前列、树标杆,为经济欠发达地区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崛起提供“抚州经验”。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始终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和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坚持系统部署,全局统筹。强化顶层设计、全局谋划、统筹协调和工作衔接,健全完善分工明确、有序协作的推进格局,构建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的制度体系,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突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能。
坚持突出重点,彰显特色。以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为重点,充分巩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已有成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以创新体制机制、发展绿色金融、打造生态产业为特色,不断彰显抚州生态文明建设品牌影响力。
坚持以人为本,惠及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以人为本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打造美丽、宜居、幸福家园,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第三节 发展定位
基于良好的自然资源禀赋条件和“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十四五”时期抚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定位为:
——做好绿色文章,全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抚州模式”。坚决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部署,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修复,扎实开展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行动。建立健全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攻坚行动。将绿色发展指标和生态文明目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全省前列。
——做好低碳文章,争当“碳达峰碳中和”排头兵,争创全国碳达峰试点城市。全面落实“双碳”战略,加强与北京大学、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团队合作,找准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林业、生活和科技等重点领域切入点,稳步推进碳达峰行动,扎实完成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任务,争创全国碳达峰试点城市。全面推行“绿宝”碳普惠制,广泛开展“生态杯”绿色创建,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做好增值文章,努力建设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中心。以产业化利用、价值化补偿、市场化交易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探索实践。突出做标准、做规范、做规模,推动全市域GEP核算,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用能权、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等生态资源权益交易,争取在抚州设立区域性生态产品交易中心。
第四节 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逐步形成空间合理布局、制度体系健全、发展动能强劲、人居环境优美、地方特色鲜明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巩固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健全,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展望2035年,抚州将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与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相适应的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换通道更加通畅,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全面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抚州。
(二)具体目标
——制度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不断加强,全市域的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全面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完善性和科学性不断提升。
——绿色转型升级激发新动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实现快速增长,绿色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数字经济产业蓬勃发展,三产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
——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新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空气质量稳定在一流水平,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显著增强。
——资源能源效率实现新突破。资源能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利用效率稳步提升,碳排放增速得到有效控制,单位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能耗总量增长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相适应。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减碳行动扎实有力,单位建设用地面积持续降低。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闯出新路径。生态产品的核算评估与交易制度、绿色金融支撑制度、生态保护补偿与考核制度全面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不断拓宽,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明显增强,建设成为全国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中心和全国绿色有机大健康食品区域精深加工中心。
——城乡人居环境展现新面貌。人口、经济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实现均衡协调发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成为普遍共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碳达峰碳中和取得新进展。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并得到有力落实,能源、工业、城建、交通、农业、科技、林业、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稳步推进。碳达峰试点示范创建取得显著成果,成功创建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市和2—3个省级碳达峰试点城市、试点园区。
(三)主要指标
“十四五”时期抚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共五大类35项,详见表2-1。
表2-1 “十四五”时期抚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指标
类别 | 指标 | 2020年基期值 | 2025年目标值 | 累计增长 | 属性 |
绿色转型升级 | 1.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亿) | — | 5000 | 稳定 增长 | 预期性 |
2.三产结构占比 | 14.1:37.4:48.5 | 10.9:38.1:51 | — | 预期性 | |
3.“赣抚农品”生态农产品种类(个) | 37 | 300 | [263] | 预期性 | |
4.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4.2 | 5.5 | [1.3] | 预期性 | |
5.数字经济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30.7(此为2021年数据) | 42 | [11.3] | 预期性 | |
6.旅游总收入(亿) | 387 | 1000 | [613] | 预期性 | |
7.水路和铁路货运分担率(%) | — | 11 | — | 预期性 | |
资源节约利用 | 8.单位GDP能耗降低(%) | [13.1] | [12.5——13] | — | 约束性 |
9.单位GDP碳排放降低(%) | [-2.16]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 | 约束性 | |
10.单位GDP用水量降低(%) | [28.15]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 | 约束性 | |
11.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11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 | 预期性 | |
12.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 | [28.24]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 | 约束性 | |
环境质量改善 | 13.城市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 27 | 26.6 | [0.4] | 约束性 |
14.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6.7 | 96 | 保持 稳定 | 约束性 | |
15.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类水体比例(%)(国考断面) | 75 | 69.23 | — | 约束性 | |
16.地表水V类及劣V类水比例(%) | 0 | 0 | — | 约束性 | |
17.森林覆盖率(%) | 67.2 | 保持 稳定 | — | 约束性 | |
18.森林积蓄量(万立方米) | 7495 | 9000 | [1505] | 预期性 | |
19.湿地保护率(%) | 69.98 | 71.5 | [1.52] | 预期性 | |
20.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27.12 | 不低于 国家批复要求 | — | 预期性 | |
2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 | — | 95 | — | 预期性 | |
2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3 | ≥93 | [3] | 约束性 | |
2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 | 有效 保障 | — | 约束性 | |
城乡人居环境 | 24.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 100 | 保持 稳定 | — | 预期性 |
25.县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0 | 0 | — | 约束性 | |
26.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26.84 | 31.84 | — | 预期性 | |
27.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 | 97.76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 | 预期性 | |
28.县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 48.87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 | 约束性 | |
29.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 | 100 | 保持 稳定 | — | 预期性 | |
绿色生活方式 | 30.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100 | — | 预期性 |
31.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 36.7 | 40 | [3.3] | 预期性 | |
32.城际公交化班线(条) | 10 | 16 | [6] | 预期性 | |
33.省级碳达峰示范县(个) | — | 2-3 | [2-3] | 预期性 | |
34.绿色低碳县(个) | 6 | 7 | [1] | 预期性 | |
35.“绿宝”碳普惠平台注册用户(万人) | 37.3 | 90 | [52.7] | 预期性 |
注:[ ]表示累计提高或下降数。其中2020年基期值中[ ]表示“十三五”期间累计提高或下降数,其他的为“十四五”时期累计提高或下降数。
第三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
坚持科学规划、统筹高效,不断优化全市域国土空间布局,实现土地空间资源高水平保护、高质量使用和高效能治理。
第一节 科学统筹国土空间布局
科学划定“三区三线”。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规划国土空间,合理布局环境功能。按照“分区管理、分类指导”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抚州市环境功能区划》,综合考虑耕地保护、生态安全、经济发展、城乡一体化、乡村振兴等因素,建立清晰明确的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大空间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线三条控制线的“三区三线”管控体系,科学划定并合理管控“三区三线”。
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加快编制出台市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形成有机衔接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结合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积极有序推进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2023年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按照保质保量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依据耕地现状分布,根据耕地质量、粮食作物种植情况、土壤污染状况,在严守耕地红线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将达到质量要求的耕地依法划入。全面梳理整改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存在的划定不实、违法占用、严重污染等问题,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
按照生态功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土壤侵蚀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整优化,评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应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发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予以相应调整。
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以城镇开发建设现状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乡统筹、城镇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坚持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有效衔接,做到不交叉不重叠,框定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防止城镇无序蔓延。实行建设用地规模预留、规划留白机制,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预留空间。
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结合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严格按照管控总体清单和各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分区管控。强化相关规划编制、产业布局、重大项目选址与“三线一单”的衔接协调,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和日常环境管理中的指引性、约束性作用。
第二节 加强国土空间一体化管控
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机制,引导土地资源要素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区和生态环境要求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
实施全市域、全要素、立体化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稳步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按照国家、省关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的部署要求,探索制定分区分类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转换规则,明确转换方向、条件和管理要求,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手段,加强国土空间用途转用许可管理,从严控制各类空间用途之间的相互转变。
图1 抚州市国土空间利用分类图
构建体现主体功能定位的差异化政策体系。有效衔接重点开发区、生态功能区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合理确定政策单元,构建涵盖开发强度管控、产业准入、建设用地、财政支持、绩效考核等在内的差异化政策体系。支持重点开发区实行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针,加强建设用地等要素倾斜,促进经济和人口高效聚集。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实行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方针,进一步集中实施农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支持生态功能区实行保护为主、限制开发的方针,建立健全落后产业退出机制、人口有序转移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地区、矿产资源区、原中央苏区等特殊主体功能区,制定差异化的配套政策。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差异化绩效考核机制。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着力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综合保护体系。准确把握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布局要求,统筹安排土地规划指标,坚持节约优先,严格管控建设占用耕地。提高耕地保护管理水平,加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监管。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检查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强化绿色土地整治理念,结合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探索实施“土地整治”新模式,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机制。严格控制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全面掌握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系统构成、分布与动态变化,监控人为活动,及时预警生态风险。建立“常态化”管理体系,加强日常巡护和联合执法,严密监控违法违规活动,严厉查处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种破坏生态环境和有损生态功能的不法行为。严禁在生态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规划各类工业园区,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违法违规侵占河道、湖面、湿地,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责任不改变。
优化调控城镇开发边界。统筹安排城镇生产生活形态,突出当地人文特色,塑造高品质人居环境。对现有的城镇区域优化提升和合理布局,把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进行有效融合,增强生态幸福感、获得感。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持城镇开发边界的合理弹性,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既充分发挥对开发建设行为的约束作用,又科学预留弹性留白区,兼顾当前和长远发展。
第三节 建设生态空间联结网络
结合抚州市东部山区、中部丘陵、北部平原、功能区划特点鲜明的空间格局,以一级水源保护区与生物物种资源丰富的林地草地为生态基质,以道路、水系为骨干,利用生态廊道连通生态源地和生态节点,形成“一山(武夷山)、一水(抚河)、一廊(昌福铁路)、多节点”的生态网络架构,实现国土空间绿色高效联结。
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建设抚河-鄱阳湖流域和武夷山西麓山脉亚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重点推进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之间的生物连通廊道建设。对新建的铁路和公路及时绿化,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建设防护功能齐备、景观层次丰富、色彩搭配和谐的绿色生态廊道。对已绿化的公路、铁路缺株断带、树种单一、防护功能较差的林带,结合良种良法和森林“四化”项目,进行补绿扩带、优化调整或更新改造,提高生态综合效益。
科学有序构建抚州“水网”。以自然河湖水系为基础、水利设施工程为节点,构建形成互通互联、调控有力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建设有效融入国家、江西水网的抚州水网体系。稳妥推进河道水系联通,加强主要河流岸线湿地保护,结合抚河航道的功能、开发条件、服务范围等因素,推进抚河市中心城区抚河段、南城至廖坊水库水上旅游航道建设,适时启动抚河航道的规划建设工作,畅通升级水上交通网络,积极融入全省“两横一纵五支”内河运输网络。优化港口码头布局,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提升客运服务能力。强化干线公路对港口的连接,加快推进“铁路进港”,积极发展铁、公、水多式联运等现代航运组织模式,提升港口集聚辐射能力。
建设集约畅通交通“路网”。协调推进交通设施布局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深入推进高水平交通建设。加快构建覆盖临川区、东乡区、崇仁县、金溪县等核心区的“30分钟核心区通勤交通圈”,建设连通南昌市中心城区的“1小时昌抚一体交通圈”和衔接三明、九江、上饶等周边城市的“2小时省市际出行交通圈”,构筑高效畅通的交通走廊,为全市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加强铁路、公路与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空间统筹,打造复合型基础设施走廊,构建“互联互通、快速高效、便捷舒适、智慧安全、生态绿色、服务优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图2 抚州市综合交通时空圈
专栏3-1:生态空间联结工程 |
1.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十四五”时期拟实施公路绿化192km,其中新建132km,改扩建50km、补植10km;拟新建水系岸线林带10km,补植5km。加强对连接罗霄山脉、武夷山脉的雩山山脉生态廊道的保护。 2.抚州水网建设工程。扎实推进抚州市疏山、南丰、清华山、桃陂等一批重大水利枢纽工程和盱江、临水大型灌区工程建设。优化全市港口码头布局,建设南城县盱江客运码头及醉仙湖景区码头,提升码头客运服务能力。推进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港口改造,提高港口装卸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市建设客货运港口码头44个(含砂石货运码头40个)。 3.绿色交通路网工程。开工建设吉抚温武铁路项目,积极推动昌厦(福)高铁、景鹰(抚)瑞铁路、鹰潭至建宁铁路、东乡至抚州至崇仁市域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持续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加快建设东临环城高速公路、贵溪至资溪高速公路、沪昆高速抚州段、南昌至南丰(赣闽界)高速公路、彭泽至东乡高速公路等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 |
第四章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强化流域源头、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地、水土保持区和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育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统筹抚河流域上下游、干支流的生态建设和保护,实施“母亲河”保护工程,加大抚河源头生态保护治理力度,巩固加强抚河源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提升重点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河流和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科学推进抚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巩固生态安全屏障。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定期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
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强化天然林保护,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重点防护林工程和森林“四化”建设。完善公益林保护制度,加大公益林保护力度,实施森林管护和培育、公益林建设补助政策,对现有低质低效生态公益林进行提质改造,提升公益林生态效益。持续推进长江流域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扩大抚河沿线防护林面积,提高沿河地区森林覆盖率。严格保护林地资源,分级分类进行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专栏4-1: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
1.人工造林工程。实施人工造林40万亩,对全市宜林荒山荒地、沙地、迹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对造林主体给予适当补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造林质量和数量“双提升”。 2.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改造低产低效林100万亩,融合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和国家储备林建设,大力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采取人工更新、补植补造、间伐抚育等措施,提升全市森林质量。 3.封山育林工程。持续实施封山育林工程,进一步提升森林涵养水源、水土保持、净化空气等生态功能,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提升整体森林质量。 4.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程。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100万亩,采取森林赎买模式开展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通过新造、改培、抚育等技术措施,培育大径材和乡土珍稀树种木材资源。 5.森林“四化”建设工程。实施森林“四化”建设10万亩,通过对抚河沿岸、重要通道沿线、生态重点区域裸露山体等,开展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选择合适树种因地制宜建设抚河沿岸、重要通道沿线绿色风光带,进一步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与效益,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更稳定、功能更强大、景观更优美。 |
第二节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保护
科学划定抚河流域水功能区。廖坊水库以上河段以水源涵养为主,采取引水防沙、保护水源涵养地、整治排污口、隔离防护、安全监测等措施,大力发展村镇生态农业,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守护一河清水。廖坊水库至抚州市区河段重点打造抚河文化感知游、乡村度假休闲体验游,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打造极富活力的抚河生态廊道,沿抚河打造梦湖到浒湾古镇精品水上旅游线路。利用抚河流域交错水网,理清文昌里历史文化街区、浒湾镇书铺街、琅琚镇疏口村活水脉络,再现“水清、岸绿、景美、游畅”清幽雅致的抚州江南水乡风情。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推进抚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和修复工作,探索在抚河源头区、生态修复治理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重点区域打造不同类型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示范单元。重点打造河流生态廊道和山林生态廊道,开展生态廊道关键节点修复。加大抚河流域内湿地保护与修复力度,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与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到2025年全市湿地保护率不低于71.5%。
推进幸福河湖湿地体系建设。科学总结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建设经验,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要求,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加强退化湿地修复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统筹推进抚河流域沿岸脆弱生态森林、湿地、土壤综合修复治理,在沿岸带土壤基质松软、冲蚀较为严重的地区推进生态驳岸和生态护坡建设,逐步构建恢复良好的河湖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河湖岸线执法监督,全面建立河湖执法巡查制度和排查、分析、整治、督办、销号机制,实现河湖水污染常态化整治。深入推进洪门水库等水质优良湖库水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到2025年,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价值的美丽河湖。
实施矿山生态治理修复。全面摸排全市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抓好突出问题整改,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制定落实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计划,着力推进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治理与复垦,逐步恢复退化土地的生态功能。
专栏4-2: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工程 |
1.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建设。持续推进我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和修复工作,积极申报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国家级试点,提升流域水环境整体质量。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0平方公里,建设高标准农田74.2万亩以上,实现自然保护地功能提升、管理规范。 2.湿地生态修复。实施盱江河滨生态修复、东临新区太阳湖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整治、黎川县玉湖湿地保护修复、抚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等一批湿地治理和修复项目,保护修复湿地面积6.18万亩,新增省级及以上重要湿地3处。 3.矿山生态修复。实施黎川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广昌县抚河源矿区治理、宜黄县无主矿山整治、乐安县金安铀业矿区生态修复、崇仁县废弃矿山治理、东乡区虎圩孝岗至王桥废弃建材矿山修复等一批矿山治理和修复项目,共对全市163座矿山开展生态修复,待修复面积4286.09亩。 |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我市物种资源丰富,珍稀动植物种类繁多。共有植物种类304科2933种,其中蕨类植物69科267种、苔藓植物33科151种、裸子植物7科28种、被子植物177科2278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有27种,属于江西省重点保护的有100多种。共有脊椎动物504种,约占全省脊椎动物的55.6%,其中鸟类238种、哺乳动物58种、两栖类32种、爬行类44种、鱼类132种。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有13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有43种,属于江西省重点保护的有87种。
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全面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工作机制。严格重点物种保护,开展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调查,对名树古木和珍稀动植物挂牌登记,掌握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基本情况,形成重点保护动植物名录,制定重点物种保护工作方案,确保物种水平不降低。加强有害物种防治,完善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制度,防范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定期开展覆盖全市的外来物种入侵情况的深入调查和研究,建立地区外来物种数据库,确定危害等级,逐步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建设。加强对资溪马头山自然保护区、资溪九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南丰傩湖国家湿地公园、南城洪门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区域的优先保护,推动广昌抚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推动宜黄华南虎和中华秋沙鸭省级自然保护区整合晋升为国家级。重点加强金钱豹、梅花鹿、中华秋沙鸭、金雕、南方红豆杉、伯乐树等保护物种的调查、监测与保护,推进华南虎繁育与野化训练,开展珍稀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工程。持续推进陆生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对现有的23个自然保护区、9个风景名胜区、12个森林公园、18个湿地公园进行整合优化,坚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原则,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地范围调整和勘界立标工作,探索建立矢量数据库,加强自然保护地范围变更与生态保护红线的有机衔接。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地的优质生态资源,适度发展绿色生态产业。积极策应全域旅游发展,在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依托现有各类访客中心、博物馆、展览馆等平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功能,鼓励生态保护相关的文艺创作。
专栏4-3: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 |
1.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工程。建立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制度,重点开展抚河流域、武夷山脉、雩山山脉等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 2.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实施金钱豹、云豹、穿山甲、小灵猫、金猫、梅花鹿、黑麂、金雕、中华秋沙鸭、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银杏、南方红豆杉、伯乐树等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加强珍稀濒危物种的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野外回归,探索建设珍稀物种资源保护基因库。 3.自然保护地保护工程。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高质量推进广昌抚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宜黄县华南虎和中华秋沙鸭省级自然保护区、黎川县岩泉省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提升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其自然生态质量和管理现状。 |
第五章 强化环境保护污染防治
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第一节 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
全方位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建立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水污染严格控制、治水管理一体化的保护与防控体系,促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工业污水处理率等控制指标全面提升。
强化水资源高效利用。持续加强水资源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强化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加强生态流量管控,保障河湖生态用水需求。建设水资源监测体系,健全监测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鼓励企业采用节水工艺,积极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大力推进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建设雨水回收收集系统,将水质净化后的尾水作为抚河生态补水。
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监控,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良好。加强水源保护区封闭管理,重点完善全市一级水源保护区隔离围网工程建设,确保流域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有效防控饮用水源风险,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对威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重点污染源和风险源优先予以整治、搬迁或关闭。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形成“双水源、互备用”的供水机制。加强饮用水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构建饮用水源水质预警监控网络平台,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加快推进农村“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及问题排查整治,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统筹城乡供水,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化供水体系。
实施流域水环境治理。贯彻落实《抚州市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持续推进“清河行动”和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整治河湖“四乱”,有效遏制新增河湖问题。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力度,严防工业企业污染。全面清理抚河全流域内非法养殖及经营,清除重点河段两岸1km范围内生活垃圾堆放点,大幅削减入河面源污染负荷。加强工业污水源头管控,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涉水污染企业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结合园区整体布局规划,推动同类型污染企业实施分区管控,提高不同种类工业污水的集聚度,提升工业污水预处理效率。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对现有处理规模和工艺不能满足处理要求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实现涉水企业应纳尽纳,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加大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执法力度,实施“一企一管”工业污水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进行重点标注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与运维力度,不断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处理能力及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排查,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探索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实现管网的账册化、信息化管理。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0年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专栏5-1:“碧水”工程 |
1.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完善县城、乡镇和村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设南丰县潭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程、崇仁县乐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南城县徐坊水库备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等一批项目。建设金溪县仙源庄水库,扩建乐安县江下水库,提升水库蓄水能力。推进资溪县供水工程建设,建设县城第二备用水源,新建东乡区井山水库。 2.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宜黄河流域水环境生态治理、黎川县黎滩河流域综合治理、黎川县水保清洁小流域治理、临川区农村水系连通及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整治、南城县廖坊水库流域生态保护、南城县入河排污口整治、金溪县城区水系治理等一批项目建设,综合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流域污染源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等工程。 3.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抚州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造(CCTV检测、疏通、升级改造)项目,对市中心城区约700公里雨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摸排、调查、检测,开展管网清淤,管网非开挖修复,混接错接调查及改造。在市中心城区临川大道、曾巩大道道路实施“白改黑”及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对临川大道(迎宾大道至赣东大道段)及曾巩大道(迎宾大道至临川大道段)车行道路面检修并加铺沥青混凝土,实施透水铺装改造、路缘石更换、道路沿线片区雨污排水管分流改造。 |
第二节 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以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为主线,深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提升大气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四尘三烟三气”协同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持续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
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源治理。深化重点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对全市化工、有色金属、水泥、煤电等重点行业实施工业大气污染源清单式管理,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强化锅炉与炉窑综合治理,推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进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加强对冶金、建材等非电力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控制,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加快推进化工、医药、工业涂装、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大力推进源头控制和绿色原料替代,加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等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的推进力度。落实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督促重点监管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推进金溪、宜黄、南丰、南城等重点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整治。开展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挥发性有机物储罐排查,逐步取消重点行业企业非必要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系统旁路。
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强化“四尘”污染管控,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对主干道路清洗力度。规范铁路、公路、港口等货物运输管理,全面推行新型全密闭泥头车。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强化物料堆场扬尘控制,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推进矿山扬尘整治,依法打击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行为。推进“三烟”规范化管理,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加强对城区露天烧烤行为的管理。严控城市露天焚烧行为,巩固提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成果。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实施全区域禁烧,落实网格化管理和监管责任。加强“三气”污染防治。提高机动车环境准入要求,推进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制度,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源等新重点移动污染源治理,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推广使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建筑涂料及产品,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限值标准。加强干洗、汽车维修行业的废气排放规范化整治。巩固燃煤锅炉整治成效,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推进大气污染协同控制。加强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同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在部分重点区域开展臭氧形成机理研究与源解析,加强臭氧污染传输的监测观测和演变趋势的模拟研究,制定出台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的相关措施,开展臭氧“削峰”行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的差异化和精细化协同管控,推动全市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污染上升趋势。以金溪工业园、东乡经开区和临川经开区为重点,持续强化工业行业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和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深入减排,逐步推进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非常规污染物管控。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等,对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开展恶臭投诉重点企业和园区电子鼻监测预警试点。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含氢氯氟烃淘汰和替代。
专栏5-2:“蓝天”工程 |
1.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程。淘汰一批造纸、陶瓷、砖瓦窑等落后产能,推动餐饮油烟治理,在有条件的大型餐饮服务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推进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区)建设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大气网格化精准检测。 2.VOCs在线监测与综合治理工程。在市中心城区和有关县(区)建设大气环境VOCs在线监测系统,开展工业园区厂界和厂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网络建设和VOCs在线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开展化工园区VOCs综合治理工程,在化工园区建设RTO(蓄热式热力焚化炉)焚烧设施,对塑料产业园内塑料加工企业产生的VOCs开展综合治理。实施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清洁原料替代,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10%,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 3.城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程。在国道和省道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在城区主要进城口建设机动车黑烟车抓拍系统,购置机动车排气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便携式尾气监管执法设备。扩大黄标车和无标机动车限行区域,淘汰超标老旧机动车。 |
第三节 稳定保持土壤环境质量
打好净土提升攻坚战,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防控,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土地安全利用,实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修复。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分级分类分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分析,建立农田重金属污染源头预防和管控机制。持续强化工业污染源头管控,及时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督促企业履行自行监测等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深入实施涉镉等重点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农用地安全利用水平,根据耕地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跟踪机制,不断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果。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施严格保护,对划分为永久基本农田的集中区域不得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项目,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应当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应当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有序推进建设用地管控,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修复,建立健全污染地块安全再开发利用管控机制。全面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搬迁改造过程中的土地污染风险管控,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计划。加快推进“治理修复+开发利用”制度创新,逐步形成土壤污染修复退出机制。
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以地下水污染源及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为重点,扎实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紧盯城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填埋场等重点区域,明确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治理区和优先防控区,推动地下水环境分级分区管控。在径流区和排泄区加强地下水水质、水位监测,禁止非法开采使用地下水。到2023年,完成一批以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到2025年,完成一批其他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健全污染源排查监管机制,在重要流域、化工园区、涉危涉重企业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立预警防控机制,持续开展重点区域污染源防渗情况排查检测,针对渗漏严重的污染源及时进行防渗整改。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基础,加快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防止管网渗漏导致地下水污染。健全地下水污染风险管理和应急体系,建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机制和事后公众健康影响评估制度。
专栏5-3:“净土”工程 |
1.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工程。对土壤面源污染面积较大的县(区)推进用地安全利用示范。以有色金属加工企业较多的县(区)为重点,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对临川经开区下游土壤、乐安县重金属污染地块等重金属污染地块开展治理修复。以涉镉等重金属污染为重点,开展金溪县典型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 2.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在广昌县、宜黄县、南城县、崇仁县和东乡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更新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下水污染源等“双源”清单,查明“双源”区地下水环境状况。 |
第四节 统筹建设城乡美丽家园
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推动城市品质功能提升和乡村全面振兴,大力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双百”中心城区和秀美宜居乡村,形成富有抚州特色、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城乡格局。
建设新兴活力城市。抢抓江西建设全国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机遇,以打造“双百”中心城区为目标,实现城市扩能升级提质,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不断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水平规划,实施建筑风貌和容积率联动管理,科学确定建筑功能布局、造型、色调,保护和利用好历史建筑。支持东临新区、温泉景区按照功能定位加快建设,与中心城区融合发展。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四精”要求,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推进城市体检,合理开发地上地下空间。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大对现有绿植的保护,提高城市蓝绿空间占比,营造城市内部蓝绿空间网络。大力开展城市地下雨污廊道和通风廊道建设,减少城市内涝和热岛效应。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延续城市文脉,杜绝“大拆大建”。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化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全力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结合旅游资源禀赋,积极探索“美丽乡村+民宿”建设新模式。统筹考虑地理条件、文化底蕴、区位情况等因素,差异化推进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乡村建设,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纵深推进美丽宜居示范县(乡镇、村庄)创建活动,高品质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生态示范村。
改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建设、运行和维护,切实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棚户区、老旧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和小街小巷整治提升,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和综合承载力。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有序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治理。全面完善各县(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加快推动华赣抚州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固废处置、危废处置项目建设,探索建设废旧物资、固废、危废“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
专栏5-4: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1.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处置,新建东乡区、南城县餐厨有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广昌县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乐安县垃圾中转站、黎川县生活垃圾自动分拣压缩站及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等一批项目。 2.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实施南丰县、金溪县、东乡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广昌县、崇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等项目。在南城县等地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东乡区农村生活粪污治理项目建设和黎川县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 3.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保障工程。加快实施华赣抚州资源循环利用中心(一般工业固废)项目、江西鑫科环保多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南城县诺客环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等重大项目,推动华赣抚州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危险废物)项目前期工作和早日开工建设。 4.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强化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和转运能力建设,提升处置工艺技术能力,推动形成与医疗废物产生量相适应的处置体系。 |
第五节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强化环境智慧监管。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监管,在全市河流、水库布点安装感知监测物联设备,重点区域建设高清摄像头,实现河流、水库水情和水质感知全覆盖。科学设置典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监测点位,提升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技术水平。完善大气环境监管,依托现有空气环境监测系统,推进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网络、施工工地扬尘悬浮颗粒物监测平台、秸秆焚烧可视化在线监控系统、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等平台建设,实现对大气环境的全覆盖式网格化精准监控。加强土壤环境监管,科学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市控和县控点位,结合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形成土壤环境网格化监测系统。整合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例行监测、地块责任主体排查、修复计划等信息,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有序推进大气、声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逐步构建“点面结合、地空一体”的移动源污染立体监测技术体系,逐步完善涵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土壤、温室气体、噪声等环境要素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促进环保数字赋能。依托抚州市现有的“生态云”平台,整合“智慧抚河”“智慧环保”等信息化平台数据资源,推动跨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逐步实现生态环境信息“一张图”。加强软硬件更新迭代,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数字化水平,确保相关数据“真、准、全、实”。对环境数据信息进行集成管理和整合挖掘,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技术实施深度追踪,追本溯源,对环境突出问题进行清晰通透的分析,辅助决策层做出精准决策。
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以市县为主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和县级“局队合一”体制。落实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规范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配齐配强执法队伍,保障一线生态环境执法执勤装备。强化属地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提高执法精准度。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纳入地方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统一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强化对行政执法权运行的监督。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遥感卫星、无人机、无人船等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
专栏5-5: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
1.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规范化、统一化对各县(区)环境执法队伍的执法装备、车辆、制服进行配备,采购便携式颗粒物监测仪、便携式油烟监测设备、便携式恶臭分析仪、便携式VOCs检测仪、VOCs自动在线监测仪、臭氧激光雷达等执法装备,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 2.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全市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对主要河流断面进行水质、水文监测在线监控。实施南城县、广昌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测项目,新增一批空气自动监测站、机动车尾气自动监测点,推动黑烟车抓拍系统、秸秆焚烧可视化监管系统等平台建设。 3.工业园区生态治理能力提升项目。为金溪工业园、东乡经开区等工业园区引进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开展园区环境污染问题诊断和区域环境质量分析。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建设废气排口在线监测网络、污水雨水排口在线监测网络、视频监控网络等,提升园区环境质量检测水平。推动工业园区环境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大屏展示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建设。 |
第六章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坚持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主线,注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一节 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制定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聚焦“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把碳达峰碳中和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研判全市碳达峰峰值和时间范围,科学制定符合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求的达峰目标,加快编制完成《抚州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抚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全市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压实地方、部门和行业责任,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步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城建、农业等重点领域的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和科技、财政、绿色金融、绿色消费、教育培训等保障方案研究起草,加快形成清晰合理、切实可行、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推动煤电、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碳排放达峰,探索制定碳减排企业排名制度,对碳排放管理先进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激励。
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报告标准,建立规范统一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鼓励各级政府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逐步扩大清单编制工作范围,探索推动部门间数据的互联互通。依托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开展森林、湿地、土壤等碳汇
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建立碳减排量评估与绩效评价标准、低碳评价标准、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等管理技术规范。
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大力推广绿色转型升级、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数智控碳等节能降碳增汇模式,实施一批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等重点工程,积极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有序探索运营碳期货、碳普惠等衍生产品和业务,创建推进一批碳足迹、碳标签和低碳产品认证的试点示范。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聚焦优势特色,积极申报创建省级碳达峰试点城市、试点园区。推动城镇、乡村、社区、园区、公共机构、建筑物、社会活动、景区、企业等开展多层次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示范项目。到2025年成功创建2—3个省级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10个以上低碳试点乡镇。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国家、省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要求,按照产业政策、节能环保、能耗双控各项要求,加强“两高”项目准入管理,从严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实施节能审查论证制度,对拟新建的重大“两高”项目实施事前论证,坚决打击未批先建违规用能行为,持续清理整治未批先建项目。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化管理长效机制,对存量“两高”项目实施常态化排查和全过程监管,构建节能闭环管理格局。持续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现重点用能企业能耗长效监测。对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加快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碳改造提升,倒逼能效水平低于基准值的“两高”项目应提尽提,有条件的“两高”项目向能效标杆水平迈进。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推动适应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开展气候资源分布、变化及利用情况调查,持续推进气候品牌创建,打造全域“中国天然氧吧”城市。挖掘抚州特色优质农产品产业发展的气候资源,建立抚州特色优质农产品的气候品质评价指标体系。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油气系统甲烷控制工作,推动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专栏6-1:低碳试点示范重点工程 |
1.低碳社区建设项目。按照《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绿色低碳、便捷舒适、生态环保、经济合理、运营高效的要求,建立社区垃圾分类、分选回收、预处理和处理系统,鼓励社区采用太阳能公共照明系统等低碳行为规范,引导社区居民普遍接受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到2025年新建2个低碳社区。 2.低碳企业建设项目。加大企业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力度,推广企业应用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和工艺流程,开展零碳、减碳、负碳等方面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探索开展碳足迹、低碳产品认证等试点示范工作。 3.近零碳排放和碳中和示范项目。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实施大型会议和活动碳中和行动。到2025年建设2-3个近零碳排放区示范项目。 |
第二节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有序推进化石能源结构调整。坚持先立后破,稳中求进,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着力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有序推进化石能源结构调整。合理控制新增煤电建设规模,推动煤电机组灵活性节能改造和现有自备燃煤机组“煤改气”,持续提升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煤电机组占煤电装机比例。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加快抚州市天然气长输管网建设,确保县县通管道输送天然气。
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展,增加清洁能源供应,积极稳妥发展风电,有序推进广昌县整县屋顶光伏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因地制宜发展秸秆、沼气等生物质能和城镇生活垃圾发电等能源供给新业态。开展多能互补和“风光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加强微电网、分布式电源建设。探索氢能源、抽水蓄能、“新能源+储能”等新模式,稳步推进储能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市场化交易机制。
加快推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电力输送网络,实施全市电网改造升级建设项目,预留中心区域变电站址和电力线路廊道,支持农村地区电网建设,提高全市电网供电保障能力。推动油气管道建设,提升石油天然气管输能力和供应保障水平。完善农村能源基础服务体系,推进城乡供气一体化。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完善能源相关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响应机制,强化能源监测预警,动态监测能源安全风险。
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深入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等终端用能的电气替代,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代替以煤、重油等为燃料的自备电厂、锅炉和工业窑炉,推广码头岸电、电窑炉、电气化厨房等电能替代应用。
专栏6-2:能源安全保障工程 |
1.抚州市电网改造升级建设项目。优化抚州地区电网网架结构,提升供电可靠性,加快推进资溪220千伏变电站、南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云峰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崇仁500千伏开关站等一批电网项目建设。 2.风力、光伏等新能源建设项目。围绕“双碳”目标,科学有序推进我市新能源发展,重点推进一批已纳入省级规划的光伏、风电项目,因地制宜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3.生物质能开发工程。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实施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积极推进宜黄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抚州理昂农林废弃物热电联产二期项目、金溪县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
第三节 促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在交通运输领域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要求,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养护全过程。打造绿色高效的交通运输系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建设现代集疏运体系,做大做强多式联运,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方式,提升港口码头专业化、现代化程度,提高铁路、水路承运比重。建设绿色公路和低碳型服务区,鼓励新开工的高速公路、国省道按绿色公路标准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公路典型示范工程。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加速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推进营运车船能效提升,强化车辆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车辆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换电站、换气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在抚州市主城区的布局和建设。优化交通运输资源配置,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公共交通与步行、自行车、汽车等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换乘条件,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体的绿色出行系统,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智慧交通云”平台建设,逐步构筑覆盖全市的综合交通信息服务体系,提升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
系统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统筹考虑市域国土空间开发总体布局,围绕打造“双百”中心城区的目标定位,不断提升中心城市人口聚集承载能力和功能品质。持续开展“海绵城市”申报创建,建设具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的韧性城市。建立健全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机制,杜绝大拆大建,推动绿色施工和建筑材料循环化使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落实《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要求,严格遵守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标准,引导、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以公共机构既有建筑为重点,有序推进节能改造。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仓储物流园、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屋顶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提高能源自给率。
持续提升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成色。建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监管和服务,加强对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加强企业能耗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节能诊断等节能服务模式,促进节能服务业健康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水平。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以能评和环评的准入管理为抓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全面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公共机构率先淘汰燃煤锅炉,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推广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节能减排,加快形成良好的绿色低碳发展氛围。
第四节 构建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新格局
持续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全面推行循环化生产方式,推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持续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循环化发展、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开发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开发区选择不同类型的集中供气供热方式,逐步推进园区集中供气供热设施建设。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促进园内企业废物资源交换利用,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链式布局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协同南昌、鹰潭等周边城市,探索共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循环型产业体系。鼓励争创国家级绿色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力争到2025年底,成功创建3-5个国家级绿色园区、3个以上的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全市每年都有企业入选国家工信部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
深入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实施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大掺量、规模化、价值化利用,加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建材、绿色交通等领域的利用。推进道路交通建设材料循环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完善收储运系统,加快推进产业化利用。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和企业积极申报创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的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持续推进南丰县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加快废旧物资再生循环利用。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和中转站,因地制宜新建和改造提升绿色分拣中心,探索建立地方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完善废弃物资回收、分拣加工、再生利用和销售网络,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不断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
促进开发区高效集约发展。实施开发区“两型三化”管理提档行动,优化开发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强化“亩产论英雄”导向,完善土地开发利用机制,严把项目土地投入产出关,探索建立入园工业项目投入产出标准体系。深入实施“节地增效”行动,做好“腾笼换鸟”工作,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再开发力度。严格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要求,加强“两高”项目准入管理,落实事前论证和事中事后全周期监管。推进开发区数字化转型,加快开发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信息网络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建设智慧园区综合服务平台,引导数字要素向园区集中,推动园区之间、园区内企业之间通过网络、平台等载体进行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对接。发展中央工厂、协同制造、共享制造、众包众创、集采集销等新业态,提升区域制造资源和创新资源的共享和协作水平。
专栏6-3: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工程 |
1.园区集中供热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集中供热热源及供热管网建设,实施南丰县黄金工业园集中供热、东乡经开区集中供气供热、广昌工业园集中供热、金溪工业园集中供热二期工程等项目。 2.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临川区绿潮环保脱硫石膏粉综合利用、东乡区石屹建材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处理建设项目等一批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3.废旧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完善废弃物回收网络,推行循环化农业发展模式。建设南丰县蜜桔产业循环试验基地,打造循环型蜜桔产业链。推进华赣抚州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项目建设。 |
第五节 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打造高能级绿色技术创新平台。全面推进抚州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结合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和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两大主导产业,鼓励节能减碳技术企业申报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支持赣东学院、东华理工大学等高校和北京大学(抚州)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资溪)碳中和实践创新中心等科研机构争创国家级研发平台。培育壮大绿色低碳科技型企业,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引导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绿色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加强绿色低碳固碳技术开发。抓紧部署低碳前沿技术研究,与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北京大学(抚州)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等团队共建抚州市生态文明与碳中和科创中心。持续推行“揭榜挂帅”机制,瞄准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目标,突破一批流程再造关键技术,在有色金属、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积极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等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加快低碳农业设施、低碳农作物品种开发等技术研发推广。研究开发生物土壤固碳等技术,开展林业生态系统碳储量与碳汇计量监测,切实提高农田土壤和林业固碳能力。
促进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绿色技术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一批专注于绿色低碳技术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载体,深度孵化一批掌握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的企业,加速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瞪羚企业”的梯次发展格局。构建多渠道的绿色技术服务体系,组织绿色技术成果供给方、需求方、中介方开展精准对接,吸引更多高质量绿色技术在我市落地转化。推广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应用,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和“两高”行业低碳工艺技术革新。
加强“双碳”创新人才培育。积极对接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工程,深入实施“双招双引”“三请三回”“云引才”,常态化举办“院士专家抚州行”、人才大会等聚才活动,市县同步推进“揭榜挂帅”机制,引进培养一批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支持相关学科建设,培育壮大绿色低碳科技人才力量,打造新时代“才子之乡”人才高地。支持科技型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才订单式培养,建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三位一体的人才流动机制,通过需求端、供给端、服务端“三端”协同发力,借助智慧力量攻克绿色低碳发展课题。
布局绿色低碳产业赛道。积极谋划碳中和战略实现路径,充分结合抚州市绿色生态优势和现有产业结构,推动构建新赛道体系。紧扣产业发展规律和城市功能定位,谋划布局一批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新技术赛道,绿色氢能、储能等新能源赛道,专业芯片、半导体、锂电池等新制造赛道,森林康养、医疗美容等新生活赛道,着力引进、加快培育一批平台型龙头企业。差异化打造若干个新产业发展的赛场场景,搭建产业爆发生态载体,加速绿色低碳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
专栏6-4: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 |
1.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在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领域搭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10个,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0家、绿色技术创新企业1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 2.科技人才引进工程。组建生态文明与碳中和科创中心,在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领域引进5名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其团队,引进和培育10名创新型企业家和青年科学家。 3.科技成果推广工程。在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态碳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5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5项绿色低碳技术。 |
第七章 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充分挖掘绿色生态资源和品牌价值,以产业化利用、价值化补偿、市场化交易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探索与实践,扎实做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后半篇文章”,打造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中心。
第一节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推进生态资产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摸清全市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等信息,建立全市生态产品数据库,完善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加快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部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水域等“三权分置”,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及生态产品监测系统,加强对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数据的整合,建立全市“一张网、一张图、一套实时动态数据”的自然资源基础信息平台,积极对接“赣服通”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促进自然资源的流转、交易。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机制。制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建立反映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成本的价值核算方法。开展全域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试点,高标准建设抚州市GEP精算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项目,探索把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动态评估机制,制定生态产品评估标准、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建立评估专家库,积极培育评估中介机构,加强专业评估人员配置,提升基层专业技术素质和承接核算统计业务能力,探索建立生态产品第三方评估体系。
建立生态产品标准化质量认证体系。围绕生态产品的生产与供给,运用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质量认证工具对生态产品开展合格评定活动,探索建立采信认证结果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生态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与监督机制,加强认证全过程的信息采集和信息公开,接收市场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对已认证企业的信贷、技术、销售网络等支持力度,提升区域生态产品竞争力。依托闽粤赣十三市协作区、闽浙赣皖九方经济协作区等交流渠道,打造生态产品供需对接平台。积极开展生态产品推介招商,促进生态产品供给与需求、资源与资本精准高效对接。持续办好江西南丰蜜橘文化旅游节、广昌国际莲花旅游文化节、中国资溪面包文化节、崇仁麻鸡美食文化旅游节,积极推动开设电商平台生态产品专区,推动线上线下资源、渠道深度融合。
推动资源环境权益交易。积极稳妥推进远期林业碳汇资产市场化运作。探索开展森林覆盖率、绿化增量、清水增量等资源权益指标和责任指标交易试点,推进“湿地运营中心”“森林运营中心”等自然资源平台化运营试点。支持各地国有投资平台、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组织等创新经营合作方式,鼓励实行农民入股收益分红模式,整合运营分散的山林耕田、河塘水库,以及碎片化的闲置生态资产。稳步推进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权等自然资源权益交易,积极争取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水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
建立生态产品权益类交易体系。完善抚州市生态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产品交易和转移登记与监管制度体系,力争交易平台2025年生态产品权益类交易额达100亿元以上。鼓励各地成立生态产业协会、合作社等组织,共享资本、商贸、资讯等资源。营造公平竞争的生态产品交易市场环境,支持小微绿色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根据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加大对生态产品的生产、服务企业财政性支持力度。
完善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市场和政府更好结合、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健全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综合考虑生态保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生态保护成效等因素确定补偿水平,对不同要素的生态保护成本予以适度补偿。完善森林、水资源、湿地和耕地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资溪、宜黄等重点生态功能区非国有商品林赎买试点,探索开展跨区域点对点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广昌抚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推进资溪县国家生态补偿试点。总结宜黄水权交易试点经验,探索开展全市域的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灌区内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区域水权有偿配置、水域经营权交易等试点。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快建立部门协同、相向发力、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做到事事有人办、件件有落实、衔接无缝隙,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严格考核机制,探索对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降低经济发展类指标考核权重,重点考核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保护成效等方面指标,对其他主体功能区实行经济发展质量和生态产品价值“双考核”。强化智力支撑,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创新的研究,强化相关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培育跨领域、跨学科的高端智库,筑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人才高地。加强宣传推广,对试点工作成效、改革制度成果、优秀典型案例等进行提炼,努力在践行“两山”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上创造更多的“抚州经验”。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定期举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论坛和交流现场会。
第二节 加快构建绿色金融支持体系
拓宽生态产品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加强绿色项目库建设,搭建银企对接交流平台,促进金融机构精准对接绿色项目融资需求。综合运用资本市场融资,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态环保领域企业在“新三板”市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绿色板块挂牌融资。鼓励本地银行探索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重点探索以“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为标的的资产证券化,盘活绿色信贷资产。丰富债券发行品种,支持本地银行发行绿色金融债,鼓励有乡村振兴项目融资需求的企业发行生态债券,支持募集资金用于生态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等领域的乡村振兴项目。推动设立多元化生态基金,依托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引入社会资本设立生态发展基金,有效解决生态环保项目融资期限错配问题。
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完善生态金融专业机构体系,鼓励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在抚州设立生态分支行,支持商业银行优化信贷政策,实施生态信贷差异化利率。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前提下,把更多生态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权限下放至抚州市生态金融专业机构。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流域综合治理、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生态产品供给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服务,增强生态产品培育发展的可持续性。深入创新生态权益类贷款产品,大力推广“古屋贷”“畜禽智能洁养贷”“信用+”经营权贷款等金融产品,鼓励银行加大开发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河道经营权等为抵押物和用能权、排污权、各类生态补偿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物的特色生态信贷产品。优化生态旅游金融服务,推动旅游资源和银行消费金融产品有机结合,探索以生态旅游收益与信用相结合的生态旅游专项金融产品。充分发挥生态支行和生态金融事业部职能作用,做好生态产品抵押、流转、处置以及绿色保险风险的减量管理等金融服务。
大力发展生态保险。推广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合理降低参保成本,逐步扩大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为企业开展“环保体检”,为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提供支持。推动绿色保险创新,深入落实“险资入抚”,推广特色农产品气象指数综合保险、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碳汇价格指数保险、绿色产品质量安全保险等金融服务,大力研发企业创新产品研发责任保险、专利保险、环保技术装备保险、生态贷款保证保险等新兴产品,引导保险资金支持我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完善风险分担缓释机制。加大绿色融资担保业务力度,设立生态信贷通,为符合条件的绿色生态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积极推广生态信贷通融资模式,融合担保、保险和收储等多项元素,完善风险缓释分担机制,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提高商业性保险覆盖面,丰富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古建筑房屋安全责任险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参保品种,提升生态产品应对灾害风险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推广资溪“两山”转化中心生态资产收储、运营、处置的标准化模式,加快发挥各地生态资产收储中心作用,实现自然资源资产高效利用和保值增值,解决生态资产处置难问题。
第三节 畅通两山转化壮大绿色经济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做强优质稻、蔬菜、中药材、特色水果、生猪等传统优势种植养殖产业,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冷链储运和营销能力,逐步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打造全国区域性绿色有机大健康食品精深加工中心。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高附加值产业,提升生态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品牌农产品的比重,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通过生产系统优化与技术改进,提高化肥、农药、灌溉的利用效率和农机作业效率,减少农作物系统碳排放,增加土壤碳储量,促进农业固碳增效,实现高效率、低能耗、低排放、高碳汇的农业产业化。加强科技研发推广,加快成熟适用绿色技术、绿色品种的示范、推广和应用。加大宣传推广、产销对接、认证咨询等农业服务力度,全链条优化农业生产销售方式。大力推广数字农业,培育直播带货等新模式,大力实施“一村一网红”培训工程,建立覆盖市、县、乡(镇)三级农产品冷链仓储和现代物流体系。做优做强“赣抚农品”区域公共品牌,不断扩大南丰蜜橘、广昌白莲、崇仁麻鸡等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品牌价值。力争到2025年,实现“赣抚农品”生态农产品种类达到300个以上,产品溢价增值15%以上。开展质量认证结果采信试点,健全生态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与监督机制,实施农业“两品一标”提升行动,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
专栏7-1:农业绿色发展工程 |
1.种业提升工程。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推进1万亩智慧型水稻制种核心园建设,并对原有5万亩生产基地进行标准化、智慧型提升改造。重点推进东临新区野生稻、宜黄县万亩优质水稻制种繁育基地建设,创建国家级水稻繁育基地。在东乡、临川、乐安、南城等区域建设百万亩优质稻种植基地,整合纳入国家级优质稻种植基地项目。推进生态稻田综合种养基地建设与提升工程,建设10万亩级“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资溪县、宜黄县建设国家毛竹产业基地。加强崇仁麻鸡品种资源保护、圣泽资溪白羽肉鸡畜禽育(繁)种创新、东乡花猪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 2.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围绕增强粮食等主要农作物综合生产能力,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369万亩以上,建成特色农产品优势区50万亩以上。 3.农业品牌培育工程。大力发展优质油茶、毛竹加工、中药材、香精香料、苗木花卉等产业发展,结合绿色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引导推进品牌创建和整合,做优做强“赣抚农品”优质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认证,依法加强对标识使用的管理和保护。 |
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优化行动,加速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等高碳行业工艺流程再造,推进工业低碳工艺革新,持续推进传统产业低碳转型。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坚决打好工业创新发展强攻战,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立足“2+4”主导产业,推进铸链强链引链补链工程,,加快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现代化绿色产业体系。围绕汽车产业链的上游材料、关键零部件、整车(含新能源汽车、改装车)市场进行拓展,推进改装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打造汽车生产全产业链。以构建有色金属全产业链条为目标,大力发展超薄电解铜箔、锂电池铜箔、覆铜板等铜基材料、汽车、航天用轻质复合材料、耐热耐蚀件等重点产品,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大力培优培强现代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支持抚州高新区创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力争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5%以上。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着力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应用,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数字基建支撑,升级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统筹布局数据中心和云平台建设,打造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发展高地。积极对接“东数西算”工程,盘活现有算力资源,推进我市建设全省数据备份中心。重点布局专业芯片、半导体、锂电池制造、人工智能等初具优势的产业赛道,推进一批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加快实施智能制造升级示范工程,持续推进“企业上云”计划,积极对接数字大湾区、数字长三角,主动承接沿海发达地区数字产业梯度转移,建设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先进制造业协作区。
专栏7-2:重点产业发展工程 |
1.电子信息技术重大工程。加快推动抚州高新区5G物联网产业园、抚州高新区智慧商显科技园、抚州高新区半导体科技园、临川高新科技产业园、临川智汇产业园、东乡荣华人工智能制造产业园、东乡中基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南城县电子产业园、南丰县电子基材产业园、崇仁县电子科技产业园、“宜黄之光”产业园、乐安物联网产业园、金溪县光电产业园、资溪(抚州)数字产业园等一批产业园区建设,打造5G、物联网、智慧商显、半导体、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一批数字产业化集群,推动全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化、集聚式发展。到2025年,力争电子信息技术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 2.汽车及零部件重大工程。突出抚州比亚迪的龙头引领作用,发挥江铃底盘、金驰专用车、钧天机械、巨特实业、荣成机械等优势企业的集群效应,拓展客车、卡车等整车及新能源汽车、改装车生产范围。发展动力电池、传动系统、车身、底盘、内外饰等系列配套产业,到2025年,力争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 3.生物医药重大工程。重点实施中药传承创新、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原料药绿色发展、现代生物技术应用等工程,打造以临川区、东乡区、抚州高新区为中心,以博雅生物、珍视明药业、银涛药业、施美药业等企业为龙头,辐射带动其他县(区)的生物医药产业圈,加快抚州高新区维生素及酶制剂产业园、南城“建昌帮”中医药产业园等园区(基地)建设,实现生物医药及中医药产业创新性、突破性发展。到2025年,力争生物医药及中医药产业规模突破400亿元。 4.新能源新材料重大工程。聚焦新能源电池材料、低耗能硅材料、金属新材料、新型半导体材料、新型建筑材料、节能环保材料等领域,依托铜博科技、德义半导体、迪比科、永冠科技、南方新材料、志特新材料等龙头企业,以抚州高新区铜基材料产业园、“宜黄之光”产业园建设为重点,努力建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赣东新材料产业基地和光伏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力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规模突破400亿元。 5.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数字基建支撑、产业赛道赶超、产业数字化转型、“全景抚州”建设、空间布局优化、数据市场培育等六大工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数据要素价值实现示范区域和中部领先、全省一流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区域。推进“双千兆”、抚州市遥感卫星数据与应用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抚州市GEP精算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抚州市“城市大脑”等一批数字化示范项目。 |
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强化数字经济赋能,加快服务业数字化绿色转型步伐。探索智慧养老场景落地应用,推广“智慧中药房”应用,推动以“盱江医学”“建昌帮”、曹山中医药等为代表的中医药产业融合。统筹推进城乡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持续推进黎川、乐安等国家“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建设一批电商创业孵化园、短视频直播基地等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服务业经济新业态,有序发展共享住宿、共享出行、共享经济,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推广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第三方治理等服务模式。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建立绿色贸易体系。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采用绿色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引导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从严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深化“一带一路”绿色合作,拓宽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与服务合作。促进生态文旅融合发展,按照“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全域联动、区域协同”原则,充分整合红色、绿色、古色文化资源,培育兼具文化和旅游特色的新业态、新主体、新模式。打造“中国戏曲之都”,坚持以汤显祖戏剧文化为引领,构建戏曲文化产业链,擦亮戏曲文化名片,全力打造全国戏曲文化圣地。做好古色、红色文化资源变旅游资源的挖掘转化工作,开发利用好乐安流坑、金溪竹桥等古村落文化,广昌高虎脑战役、黎川闽赣省旧址等红色文化,宜黄曹山寺禅宗文化,资溪畲族民俗文化等文化资源,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文化IP产品。推动文昌里历史文化街区、乐安流坑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打造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抚州段)等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大项目好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加快实施“旅游年卡”一卡通项目,推动实现“一部手机游抚州”,打造文昌里历史文化街区、资溪大觉山等智慧景区样板工程。到2025年,力争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戏曲文化生态保护区,全市A级旅游景区达到100个(其中5A级景区2个,4A级景区30个),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接待旅游人数达1亿人次,旅游收入突破1000亿元。
专栏7-3:文化旅游重点工程 |
1.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抚州段)项目。根据长征抚州段有关遗址遗迹等文物和历史文化遗存的整体状况、布局特征、资源禀赋及周边人居环境、自然条件、配套设施等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红色旅游发展需要,重点建设长征历史步道体系、长征宣传教育体系、“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4类主体功能区和“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教育培训”6类重点基础工程。 2.浒湾雕版印刷小镇项目。扩建浒湾雕版印刷博物馆,复原浒湾书铺街“万卷楼”古籍收藏,融合国学传承中心、创意印刷中心、古籍雕版印书、文化商务酒店等项目为一体,建设“浒湾书铺街分馆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项目”,将浒湾古镇打造成全国雕版印刷历史发展过程的展示平台,印刷出版界学术交流的平台,传承和弘扬国学与雕版印刷传统技艺的基地,大学生创意文化基地,国内古籍出版业的地标、集聚地和教育培训基地。 3.赣东民俗文化风情园。以抚州丰富的民风民俗和非物质文化资源为依托,以南丰跳傩、乐安傩舞、黎川舞白狮、宜黄戏、广昌孟戏和抚州采茶戏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崇仁跳八仙、南丰蜜橘栽培技艺、乡射遗乐、金溪手摇狮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王祥卧冰、沧海桑田、掷米成丹、麻姑献寿、黄粱美梦、南柯一梦等众多典故和民俗特色文化资源为载体,打造独具抚州特色的赣东民俗文化风情园。 4.各县(区)特色文化产业园。支持县(区)立足本地文化资源,结合产业发展优势,重点打造一个以上产业定位明晰、产业链带动效益明显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街区)。 |
第八章 弘扬绿色生态文化理念
积极弘扬生态文化,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构建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共建共享成为自觉行动。
第一节 培育绿色生态文化
弘扬赣抚生态文化。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挖掘本土优秀生态文化,构建以生态价值观为核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化,打造全国生态文化高地。实施抚州生态文化资源普查工程,深入挖掘全市自然景观、古村古建等文化、美学和科研价值,大力保护传承蕴藏生态文化理念的戏剧、中医药、竹编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抓好传统生态文化的现代阐析和现代转型,加强具有地域特征的生态文化研究,抓好各地生态文化挖掘、传承和宣传工作,打造赣抚生态文化体系。
打造生态文化工程。高标准建设一批生态文化研究创新基地,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文化精品工程。全力推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中心项目建设,着力擦亮资溪“两山学院”、北京大学文化创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等一批高能级生态文化“金字招牌”。
促进生态文艺创作。探索建立抚州生态文艺创作项目库,加大文学创作、影视创作、词曲创作等支持力度,打造一批载体多元的生态文艺精品。大力开展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的主题摄影、美术、征文等各类专题活动,鼓励民间广泛开展和参与生态文艺作品创作活动。
打响生态文化品牌。积极利用好江西省互联网大会、鄱阳湖国际生态文化节等绿色文化交流平台,拓宽对外传播渠道,传播抚州绿色文化建设故事,展示抚州生态良好形象。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渠道,组织办好生态文明宣传月、节能宣传周、全国爱鸟周、世界环境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全国低碳日等重大主题活动,提高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感,凝聚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第二节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广泛开展教育宣传。深入实施《抚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法》,强化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塑造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风尚。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体制机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各方配合、运转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工作格局。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的生态文明培训力度,建立一支具备生态文明意识的决策集体,以生态文明理念科学指导政府决策。加强机关干部生态文明知识普及培训,将生态文明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定期组织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辅导报告、网络培训等培训活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生态政绩观,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向基层一线延伸。将生态文明相关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资源环境基本国情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加强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提高学生现代文明素质和环境意识。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营造良好生态文明氛围。
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加大绿色消费产品供给,持续实施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推广计划,引导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能效、水效的领跑产品。落实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建立绿色产品采信结果认证和推广激励机制,鼓励推广商品绿色包装,加大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绿色采购力度。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公众践行低碳行为,逐步培育社会绿色文化风尚,不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完善实施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政策。加快推行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反食品浪费,加强粮食全链条环节管理,制定制止餐饮浪费示范公约,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坚决制止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餐饮浪费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引导形成健康生活习惯。引导发展节约型餐饮企业,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行业评先评优指标体系,引导餐饮经营者转变经营理念和创新经营方式。
大力推广“绿宝”碳普惠制。围绕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理念,坚持低碳引领、合力推进、公众参与、逐步深化、示范创新的原则,持续推广“绿宝”碳普惠制,不断强化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逐步丰富完善应用场景和政策商业激励,打通碳普惠自愿核证减排的消纳渠道,实现碳汇价值变现。到2025年,努力将“绿宝”碳普惠平台打造成为以碳币转换机制为核心,集低碳应用场景、本地化O2O新零售商城及支付体系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用户人数突破90万,商家联盟扩容至700家以上,累积碳币数达到3.5亿枚,累计减排量达到10万吨以上(二氧化碳当量)。
第三节 加强绿色共建共享
开展全民绿色创建。将生态文明培育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把生态文明纳入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幸福)社区等“生态杯”绿色创建活动。加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培育,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积极申报创建。持续开展“河小青”志愿活动,推广生活垃圾分类账户积分制度,有效引导居民科学分类和垃圾减量。广泛实施大型会议活动碳中和行动,不断提升“零碳”会议普及率。
推动全社会有序参与。健全公众参与沟通机制,广泛提升社会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监督渠道,实施生态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加强生态环境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环境现象、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创新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新方法新途径,不断健全全民参与绿色共建共享行动体系。
充分发挥社会主体作用。加大对生态文明领域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引导具备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推动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动员青年、妇女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发展壮大生态文明建设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规章制度,推动生态家规、生态家风、生态民约建设。
第九章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推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第一节 完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
加强生态文明地方性规章建设。强化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章的刚性约束,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制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生态修复和补偿、自然保护区等方面地方性规章的建立和修订,强化与更高层次法规规章的衔接协调。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领域标准体系。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结合抚州实际制修订一批地方性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等方面的标准,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碳排放标准,落实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制定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鼓励开展各类涉及环境治理的绿色认证、低碳认证活动。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健全法院、检察院环境资源司法职能配置,鼓励市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探索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完善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归口审理模式。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积极推广宜黄县“四位一体”生态综合执法经验,充分发挥抚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的法治保障作用,推进重点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加快构建司法理念和裁判标准统一、地域管辖和流域(区域)管辖相结合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新格局。
第二节 构建生态文明支持体系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深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严格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促进市直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生态环保大格局。
健全企业生态环保责任制度。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核发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切实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引导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逐步推进环评、执法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实现排污许可管理的全覆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鼓励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治理技术创新,实施污染治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
促进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鼓励企业事业单位自愿公开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实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抚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抚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完善抚州市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环境状况公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的环境信息。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完善环境决策科学机制。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实现环境形势分析常态化。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在城市规划建设、资源开发利用、重大产业布局等重大决策过程中,优先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充分评估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避免决策失误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对生态环境方面的重大决策进行预先咨询和评估认证,完善公示、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各项机制,扩展和保障公众环保知情权和议事权,促进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建立跨区域联防共治协作机制。推动流域综合管理,统筹推进流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建立流域统筹、区域落实、协同推进的流域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开展重大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事项流域会商,推动统一规划、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跨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等工作。
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模式。鼓励开展小城镇环境治理综合服务托管服务试点,实行按效付费。逐步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化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四最”“四心”营商环境,加快形成规范开放一流的生态环境服务市场。加强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排污企业和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相关负面信息通过“信用中国(江西抚州)”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失信惩戒。
第三节 优化生态文明考核体系
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目标导向,进一步构建科学合理、权责明确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和绿色发展转型。适当优化和调整当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生态要素考核指标体系,将表征绿色发展的指标(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等)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与市县综合绩效考核的有效衔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数据支撑基础,完善生态文明奖惩激励机制,加强考核结果的统筹运用,探索将考核结果作为区域资金投入、项目审批和政策扶持的参考依据。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破坏、谁赔偿、谁担责”原则,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公安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及法院审判制度的有效配合和衔接,积极推广宜黄县生态110、生态检察室、生态旅游法庭与生态行政执法“四位一体”的生态综合执法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机制完善、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稳步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全覆盖。强化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和评价反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机制,对在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和司法活动中发现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
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领导保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综合素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充分发挥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制定重点任务分工和年度工作要点,加强调度跟踪评估,开展规划推进落实情况阶段性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完善本部门工作推进计划。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第二节 加强试点示范,鼓励探索创新
充分发挥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市的重大平台作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在生态环境保护、碳达峰碳中和产业转型升级、制度体系建立、绿色金融创新、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等方面大胆先行先试,聚焦重点领域久久为功,分期分批分类持续开展试点示范创建。
各地各部门要发挥争先创优精神,积极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发展的改革举措,采取有效方式和管用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建立健全成果总结和系统推广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申报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督查激励。
第三节 加强政策支撑,健全要素保障
强化政策引领。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持续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贯彻落实好现行促进生态建设、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好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的调节作用。持续完善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价格、投资、金融等政策措施。强化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监督,对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
健全要素保障。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工程项目库,以规划带动项目建设,以项目促进规划落实。对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优质项目给与用地、用能和环境容量等保障。大力发展生态文明相关学科,加强绿色技术研发、绿色经济管理、绿色发展智库等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技术支持。加强技术创新和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促进生态科技工作由“跟踪应急型”向“先导创新型”转变,为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监督执法等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第四节 加强评价考核,完善激励机制
完善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体系,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依据监测评估结果,及时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加强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突出的县(区)、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相关目标任务的县(区)和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第五节 加强合作交流,深化宣传引导
加强国内外合作交流。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大力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广泛开展生态科普教育、生态意识教育、生态道德教育和生态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鼓励各行业制定绿色行为规范,总结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典型,不断提升抚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