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期,是我市站在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期,更是我市应对大变局、抢抓新机遇、加快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期。根据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要求,全面分析全市市场监管发展的一系列主要问题,市局制定了“十四五”市场监管发展规划公布如下:

一、“十三五”时期我市市场监管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场监管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聚焦“作示范、勇争先”,履职尽责,奋力拼搏,全面完成“十三五”各项工作任务,为抚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划转地方管理后,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商务、价格监督、知识产权、盐业部门执法职能调整到位,形成了3+4机构模式。通过“抓班子、带队伍”,狠抓作风整顿,全力打造“五型”市场监管部门,优化了资源配置,强化了监管合力,提高了监管效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多项考核指标位于全省前列,较好较快地形成了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发展大、发展快、发展好的良好局面;2019年,在全国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中,参考率和100分人数均为全省第一;尤其是在创国卫大会战中,面对创卫工作1000分考核中,市场监管部门占300分的重压,全员发力、多措并举,使市城区5879户“三小行业”整改率、量化分级评定率、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率、环境卫生达标率全部达到100%;为我市创国卫工作一次性创建成功做出了市场监管部门应有的贡献。几年来,先后获得了“全国公用企业整治工作突出单位”,全省首批“无传销达标城市”,市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市直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等40多项荣誉。特别是在文明单位创建,从无到有,逐步创建市级、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正在公示。

2.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始终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和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具体事项,有效形成了抚州注册登记高效率,推动了抚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全省第一张“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以照含证”等4个营业执照均在抚州市颁发;“多证合一”整合了51项证(表)事项,领跑全省;企业办照提速比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分别提速5.5天和2天;网上办结率达91.67%,高于全省平均数6.51%。反映我市市场活跃度的年报公示工作连续四年在全省排名持续靠前,荣获全省多个第一。2019年新设立市场主体同比增长20.67%,高于全省平均增长4.07%。截止2020年10月底,全市新增市场主体32787户,特别是私营企业同比增长13.7 %,居全省前列。

3.监管创新赢得赞誉。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构建大机制,实施大监管,提升大质量,服务大市场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监管创新。2017年,创新推出“互联网+二维码+信用监管”新模式,走在全省前列;时任省委书记、省长刘奇亲自签字批准,作为全省唯一一个设区市局由省政府推荐到原国家工商总局,由国务院拟表彰为全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创新“传统文化+优势产业+商标品牌”模式,确定并申报与临川文化相关联文字的商标360件,并有264件商标获核准注册,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肯定。先后改革试点全省首个工商业务“自助服务区”、“以照含证、集约办理”,在全省推广。先后探索推出“审批不见面,一次都不跑”办照新模式、医疗器械设备信息化管理,制定全省首个3份执法文书,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和电子处方创新服务平台试点,“网上办”“邮寄办”“容缺办”“远程办”“四办”服务模式,走在全省前列并在全省推广。

4.服务发展多措并举。坚持“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出台了《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暨“双返双创”36条措施》《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3措施》等文件,大力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等服务活动,培训企业法人、技术骨干等8200余人次;积极主动为企业和创业群体提供各类行政指导服务14820件;帮助企业利用股权、商标权质押向银行融资248.21亿元;助推1657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走在全省前列。与此同时,与工商、九江、上饶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合作,开通“企业通业务合作”,把注册便利化前移到银行营业窗口。与农商银行开通“诚商信贷通”,为10668户星级个体工商户累计发放贷款20.56亿元,在全省排名第四。2020年,成功举办江西省生物医药产业链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南城县设立校具产业认证服务工作站,推动生物医药和现代家具产业链发展。

5.质量提升成效明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质量强市建设,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连续4年实现进位前移,排名由全省垫底跃居第一方阵;在全省质量工作考核中,2016年全省第九、2017年全省第七、2018年全省第五;2019年我市以98.24分位列全省第一。公共服务质量在全省纳入监测范围的6个设区市排名第一,在全国160个城市中排名第15位。2019度全省质量工作考核在全省各设区市排名第一,实现新跨越。博雅生物荣获第二届、第三届井冈质量奖的提名奖,填补了我市在该奖项上的空白,实现了我市在全省最高质量奖项上的“零突破”。“金溪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区”等8个国字号项目稳步推进,有3个通过国家验收。全市共有133个产品获得“江西名牌”称号,增长280%;2020年,新增43个“江西名牌产品”,再创新高。2019年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17家(全省38家),占据全省半壁江山,全省第一;全市共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48家(全省162家),占全省三分之一。2019年,江西省获批唯一一家中国驰名商标花落抚州,填补我省年度空白;全市共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4件(全省164件),位列全省第三;2020年,在全省首个创新在基层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站。

6.绿色发展全面突破。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围绕抚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和全国第二个、全省唯一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市建设,不断拓展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标准化+生态文明”初具规模,完成6个标准立项,正式发布2项。“标准化+中医药”成效明显,制定中草药地方标准7项,获批试点项目3项。推进生态产品溢价增值步伐加快,现有农产品国家标准3项、省地方标准34项;现有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18个(16个通过验收、2个在建)、省级19个,2020年,国家批准我省3个农业农村示范项目,我有宜黄县“竹荪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和资溪县“高阜镇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两个,走在全省前列。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增值作用正在突显,全市拥有地理标志商标11件,跃居全省第四;2020年,南丰蜜橘、崇仁麻鸡2个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进入全国前100强,全省共10个,我市占2个;中国首批入选欧盟的100个地理标志产品来自全国27个省份,江西省5个,我市占2个;“广昌白莲” 在 代表中国农产品最高荣誉的第27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览会上,入选2020年标杆品牌,品牌价值20.52亿。“赣抚农品”公用品牌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广昌县2020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全省2个),正在申报。

7.“三大安全”有力保障。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买得称心、用得舒心、吃得放心作为工作目标,严守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三大安全底线,切实推进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建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位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把“五个纳入”落到实处。在全省率先推行食品销售分级管理工作,开展风险等级评定,走在全省前列。2018年,总投资1618万元的全省一流地市级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竣工并投入使用,建设进度走在全省前列。2019年,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32%,列全省第一;全市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由30%提高至9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28%。2020年,全省食品核查处置案卷抽查评选全省排名第三,受到省局通报表扬。全面开展了市场监管“6+6”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了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零举报”和“零事故”。2019年,化妆品抽检问题发现率排名全省第二,药品抽检问题发现率排名全省第三;化妆品监督抽检阳性率连续三年实现零突破,走在全省前列;药品飞行检查撤销GSP证书6家,撤证率达43%,走在全省前列。2016年、2017年、2018年,我市四类主要特种设备综合定检率达到90%以上;电梯定检率达96%以上,列全省前列。2019年,全市7大类特种设备综合定检率达97%以上,高于全省定检率0.87%,排名全省第一。2020年,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合格率为100%。全面完成了产品质量国检、省检、市检任务,并加强曝光和整改,推进了我市工业产品质量不断提升,批次不合格率逐年减少。近年来,我市无特重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与此同时,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摸排“市霸”“行霸”等线索21条,移送刑事处罚17人;摧毁传销窝点21个,查获传销人员235人,刑拘80人。全系统共查办各类案件2593件,罚没金额3435.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1起,有效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净化了市场营商环境,有力保障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东乡区成为全省首个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城市;广告良好率连续五年在全省排名靠前前;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知识产权五条投诉热线统一整合为12315一条热线对外,12315所有投诉案件办结率达100%,及时答复咨询率和处理落实举报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770余万。

8.抗击疫情扎实有效。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坚持疫情防控和服务发展“两手抓”“两手硬”,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宣传引导,在30多家国家、省、市级媒体发表宣传信息稿件450余篇次。全面加强野生动物、市场价格、市场违法行为打击和消费维权等工作,查办各类案件67件,查缴劣质口罩28万余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受理投诉举报7203件,办结率99.87%,协助酒店退订酒席近9.5万桌,退还定金460余万元,调解退赔纠纷83起。围绕扎实做好 “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出台了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有序。推出“网上办”“邮寄办”“容缺办”“远程办”“四办”服务制和“在家领照”服务模式,惠及各类市场主体0.8万余户;通过推进“容缺办”,今年以来,抚州市二类以上医疗器械企业从原有的10家增加到39家;二类以上医疗器械产品从15个增加到62个,企业和产品的数量均翻了二番。

二、“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发展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9.“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发展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着力点,重点优化市场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实施质量强市、知识产权、标准化和食品安全战略,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创新监管方法手段,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市场监管高质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谱写新时代抚州更加出彩绚丽篇章打造新优势、作出新贡献。

10.“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

——坚持服务全局。坚持强化全局观念,更加自觉地把市场监管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把握。围绕高质量发展,着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进一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围绕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着力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围绕全方位对外开放,着力完善市场监管规则,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心系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民心、尊重民情、关注民意、致力民生,着力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和保障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通过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三大安全”监管,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严格履职的重要准则和严格监管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理念。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权限、职责办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法治约束,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强化法治保障,坚持把依法监管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固根本、强基础、利长远的重要支撑,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市场监管中的保障性作用,为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保驾护航。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用改革的观念来为监管开路,用创新的思维来为发展破题,用改革创新的方法来破解抚州市场监管的各种观念桎梏、体制障碍和瓶颈制约。全面强化改革创新思维,凡是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理念、思路、做法,坚决改革;凡是不符合现代市场体系要求的体制、机制、模式,坚决创新,最大程度激发蕴藏在基层的创新伟力。

——坚持严守底线。坚持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科学谋划和推动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预见性;保持方向不变、路线不偏、力度不减。严守安全底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严守职责底线,坚决扛起改革责任,忠实履行监管使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守廉政底线,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在廉洁自律上守住底线、筑牢防线、不越红线。

11.“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发展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营商环境,形成市场导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质量强市体系,形成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格局。

——激发投资活力,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各种行政审批大幅减少,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市场活力持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百姓投资办企业时间缩减,新增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活跃发展,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延长,企业数量增长显著。

——优化营商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规范。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结合,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商标品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质量显著提升。

——保护合法权益,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形成。推进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美好向往。消费维权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发展壮大,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到2025年,初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安全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源发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强化质量服务,品牌建设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质量强市战略深入人心,企业主体作用充分激发,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基础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具有抚州特色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质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

——提升监管效能,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四最”营商环境

始终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和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着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

12.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化“证照分离”“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多址”及企业退市制度改革,通过“照后减证”实现“减证便民”,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持续削减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化解“领照容易、领证难”的矛盾;积极推进“证照联办”升级,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探索开展工位注册、集群注册、商务秘书公司等多样化改革;简化企业普通注销、简易注销程序和制度,通过“一网通办”企业注销服务专区,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解决企业注销难、退出难问题。深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名称登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一网、一门、一次”等企业准入便利化改革,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13.持续推进产品准入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进一步压减强制性认证种类,严格落实许可转强制认证“正面清单”,对取消许可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转为强制性认证。积极开展简化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压缩审批时间。积极推动落实财政负担强制性认证费用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14.持续推进便利化服务水平提升。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做到市场监管便民服务事项“可上快上、应上尽上”。依托“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坚持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统一规范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标准格式参考范本,推行经营范围登记标准化、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等审核便利化。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进一步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深入推进“网上办”“邮寄办”“容缺办”“远程办”等四种服务方式,深入推出“审批不见面,一次都不跑”办照模式,通过“事前网上申请,事中在线审批,事后快递送达”,让经营者足不出户领到执照,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整个过程“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政务服务,全力保障市场主体每年按10%增长速度稳步发展。

15.持续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加强非公党建、团建工作,巩固和扩大党在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中的覆盖面,结合实际制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措施和机制,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

16.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落实国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严格遵照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对制度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成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提升制度权威和效能,有效防范和制止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要求,从源头上打破行政性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

围绕“4+N” 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质量强市建设、标准引领效应、品牌带动作用、中医药强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力推动我市变电设备、中医药、香料、陶瓷等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17.持续推进质量工作全面提升。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统筹质量发展规划制定、质量强市建设、质量品牌发展和质量基础建设,积极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引导有条件的区域创建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坚持一个一个行业、一类一类产品抓质量,在全市推进一批质量提升项目,推动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提高,针对中小企业推广科学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推动大中型制造业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完善抚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和评审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质量奖评选,推荐获奖单位和个人申报江西省井冈质量奖、中国质量奖。鼓励县(区)完善奖励配套激励措施,树立一批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标杆。力争到2025年,全市企业江西省井冈质量奖取得突破、入围中国质量奖;完善质量统计监测体系。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根据上级统一布置,配合科学开展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指标的统计、调查和测算工作,加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力争到2025年,全市制造业竞争力指数稳定在80分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8.持续推进标准体系有效建立。进一步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继续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标准,占领标准制高点,培育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绿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进一步支持各县区围绕区域特点、针对优势特色产业进行标准化改革创新,开拓标准化综合改革新路径、新模式,有序推进抚州市开展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19.持续推进计量一体化发展。以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坚持管理创新、科技创新、统筹规划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计量工作发展。到2025年,计量保障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计量监管水平显著提升,计量惠民力度显著加大,企业计量管理显著加强。市、县两级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分别增加20%以上,力争市、县两级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20项,其中市级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50项以上。市、县两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实现重点耗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全市范围内引导并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500家以上,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基本形成。

20.持续推进认证工作发展。加强认证行政监管体系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健全完善质量认证体系,推动各类企业组织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质量品牌。力争到2025年,全市获各类有效认证证书数量达到3000张以上、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组织数量达到1100家以上。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底线”作用,到2025年,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率达到100%。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力争节能、有机等产品认证获证证书数2025年分别达到80张、180张以上;质量、环境、能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获证证书数2025年分别达到1400张、600张、10张、150张以上;服务认证获证证书数2025年达到150张以上。推进质量认证示范区创建,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区积极申报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争取到2025年,全市获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达到5个以上。

21.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努力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品牌 ,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 、由大到强转变,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4件,保持在江西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第一方阵中进位。大力引导高价值创新创造,提升创新主体专利创造能力,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育工作,打造企事业单位核心专利,提高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推进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打造中部知识产权质量高地。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布局,以核心专利中心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以及关键技术领域进行专利布局,努力获取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专利权,形成一批高质量专利组合。精简、筛选支撑产业发展专利储备,挑选出一批优质专利,提升我市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核心竞争力,促进优势产业形成专利联盟,进一步加强国际市场上核心竞争力。推进商标和地理标识产品产业化,开展商标和地理标识产品优势培育工作。

22.持续推进广告业高质量发展。壮大广告产业规模,在全市培育年均超亿元经营额广告企业6个,全省国家一级资质广告企业3个,全市广告经营额达10亿元,年均增长5%以上。优化广告产业结构,打造3个“智能+”新媒体广告样板企业,构建梯级均衡的广告产业发展格局,完善广告产业链各环节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广告产业集聚,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广告产业园区。提升广告人才队伍,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建设广告人才培养基地1个、广告实践基地2个、广告教研基地10个,培养和引进具有国际广告运作经验和水平的高级广告经营管理人才、广告创意大师,不断提升获得国际国内广告大奖的广告作品数量和质量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助力抚州自主品牌建设,提升“服务品牌效能奖”等级,提高自主品牌价值和市场占有率,实现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以上。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功能,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发布的公益广告不少于全年广告的3%,公益广告作品获得国际国内广告大奖数量逐年显著增加。

23.持续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上市。力争到2025年,全市获省级或国家级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达到1家以上,全市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达到100家以上,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1.2亿元以上。支持国有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培育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和优势机构。

24.持续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链发展。以生物药、中医药、医疗器械、化学药等为重点,坚持创新引领、专业配套、县域联动,大力培育和发展原料药、医药物流、新产品新工艺等相关配套产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链转型升级、做优做强做大,为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加快提升生物医药产业链水平和竞争力,打造一批具有抚州特色优势、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形成血液制品、大输液、中成药、化学原料药、中药饮片以及特色医疗器械的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以博雅生物为龙头,推动生物制药、中药材精深加工等企业做大做强。扶持龙头企业,延伸壮大中医药和无线电子体温计、一次性可视气管插管、血糖检测仪及试纸、一次性输注器等重点产品加工制造链、服务链,提升产品质量,树立产品品牌,聚力打好产品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十四五”期间,力争生物医药产业布局更优、企业规模更大、集聚程度更高、竞争实力更强,形成年主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5家,形成10个以上年销售额过亿元的拳头品种。至2024年,力争全市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

25.持续推进现代家具产业链发展。提升抚州现代家具产业的发展水平,加快构建具有抚州特色的现代家具产业体系,推动抚州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至2025年,力争全市现代家具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7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家具制造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00亿元以上,稳定在全国排名的前列;争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达到5家以上,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达到60家以上;并购重组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南城组建企业集团20家;推动实现1-2家企业上市;逐步健全现代家具产业链,推进我市现代家具产业水平迈向中高端。特别是重点将南城县打造成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现代家具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传统校具、现代教育装备同步发展,形成“双核动力”,形成全国线上线下教育装备(校具)产品销售中心。

五、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服务绿色产业体系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围绕抚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和全国第二个、全省唯一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市建设,不断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

26.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标准化体系建设。继续围绕抚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中空间布局、城乡融合、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生态文化、机制建设、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等8大体系,制定发布支撑抚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省级地方标准的制定,积极培育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区的申报与建设工作,争取新增3个以标准化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区,进一步凝练抚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标准化建设的成果,更好地支撑生态文明建设使抚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标准化建设工作思路与国家标准化改革发展思路相一致。加强与标准化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涉及规划、环保、生态、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的抚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标准化建设专家库,推动抚州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为抚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标准化建设的推进和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27.持续推进绿色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立足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优势,紧跟国家改革方向和政策导向,抢抓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市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精心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省计划“笼子”。全面完成现有的崇仁县工业园区“全国变压器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项目,广昌、宜黄两县的“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项目,宜黄县国家级“竹荪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和资溪县“高阜镇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项目,临川、金溪开展的省级有机产品示范区建设项目。力争广昌县2020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申报成功。

28.持续推进生态产品品牌建设。发挥品牌、标准、认证认可、知识产权、地理标志培育等职能作用,大力唱响抚州绿色品牌。进一步大力挖掘我市传统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培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力争新增10-20个地标产品。进一步加强“赣抚农品”标准化建设,全力打响“赣抚农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挖掘地域特色主打产品制定团体标准,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对标欧盟、国内领先”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市认证体系建设”,通过健全生态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提升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立生态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体系,全面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推动我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29.持续推进“标准化+生态产品”建设。引导行业协会、示范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将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所形成的成熟技术、经验和方法转化为标准,重点围绕“赣抚农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力争新增20项抚州生态产品标准,并固化“抚州标准”,规范、引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推动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抚州标准”上升为国家、行业和省级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国际化交流合作,推动将中国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全面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规范化发展。

30.持续推进“标准化+中医药”建设。加强抚州中医药标准化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对中医药产业发展提质的引领作用。以南城建昌帮中医药标准化建设为统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争取新增3个以上省级中草药标准化示范区;积极推动中药材种植和加工、制药装备、制药服务、制药专利、中药饮片加工炮制、集散经营销售、热敏炙技术、中医药保健业态等中医药重点领域标准研究,积极争取筹建全国中药饮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六、推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严守“三大安全”底线

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买得称心、用得舒心、吃得放心作为工作目标,严守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三大安全底线,切实推进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建设。

31.持续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新需要,推进执法规范公正,规范执法程序,推行执法文书统一化、执法案卷标准化、记录方式科学化、监督管理便利化。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树立公正公平的执法权威。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加大社会评议权重,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提高考评的科学性、效能性和公正性,促进行政机关市场监管水平提高。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高执法公开化、信息化水平。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推进事权规范化、法制化。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要求,建立常态化的普法教育机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2.持续加强理顺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理顺纵向管理体制,科学合理界定各层级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管事权和监管职责,强化上下联动,形成监管系统合力。加强机构内部横向协同,推进业务职能整合,完善各业务领域问题会商、工作协同、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综合优势,强化综合治理,实现一门窗口审批、一个标准管辖、“一箱工具”综治、一套程序办案、一支队伍执法、一条热线维权。加强外部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平行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协调联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社会共治,着力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

33.持续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继续清理“僵尸企业”,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企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政府责令关闭的企业,依法督促其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加大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归集,力争每年新增数据归集年增长率保持在20%上,发挥“公示即监管”“归集即联合惩戒”“正面信息产生激励,负面消息形成震慑”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力争每年年报公示率保持在85%以上,帮助企业积累信用。在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构建综合性监管机制,逐步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部门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利用大数据手段,探索信用风险监管方式,防范市场监管死角,尽可能堵塞市场监管漏洞。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对于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企业,坚决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加强食品安全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治理体制,完善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完善统筹协调机构、强化专业监管力量、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完善制度体系,完善事权划分制度、风险分担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监管责任制度。完善支撑体系,实施精准抽检、加强质量追溯、推进智慧监管、提升检测能力、强化培训考核。完善运行体系,强化企业质量自控、强化食品加工监管、强化食品流通监管、强化餐饮环节监管、强化校园食品监管、强化企业责任追究;完善评价体系,实施评议考核、强化风险会商、完善奖励机制、促进产业发展、实施示范创建。形成全社会共谋共管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

35.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广“明厨亮灶”、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完善保健食品标准和标签标识管理。实施“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引领行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36.持续加强药品安全体系建设。继续深化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药品流通领域扶持政策。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健全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地方药品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创新监管手段,完善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方式,深入推进药品安全治理行动,强化药品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监管和新生业态监管。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专家智库建设,夯实专业化监管基础,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和应急管理能力,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进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构建多元、和谐的社会共治格局。

37.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加强风险的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三无”电梯隐患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全市电梯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及智慧监管系统、气瓶充装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并尽早实现与省局联网互通。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38.持续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始终坚持“四有”工作理念,落实“促发展要拉高线,保安全要守底线”的工作要求,坚决守住全市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围绕社会和民生需求,以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涉及安全健康、节能环保产品和本市主导产业、产业集群、监督抽查合格率低的产品为重点,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后处理工作,提高监督抽查工作整体效能。逐步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和防控体系,探索建立风险监测工作机制,加强风险信息收集,增强风险分析研判,提高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稳步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促企业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加强质量管控,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尤其对危化品等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针对风险高、已出现区域性或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苗头的产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综合运用监督抽查、证后检查、执法查处、失信惩戒等手段,有效遏制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39.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和维权援助。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专利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简化程序,建立和完善纠纷案件快速调处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探索建立专利、商标侵权案件行政调处前置制度,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形成大保护的工作格局。设立知识产权法庭,成立知识产权维权中心,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知识产权专业队伍。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构建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加强维权援助,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诉中委托调解。

40.持续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继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络集中促销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网络交易经营主体的监测监管,探索社交电商等新业态的监管模式,对网络经营主体、客体、行为实行在线监测、远程取证和在线存证,为网络交易监管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提高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发现处置能力,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落实网络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定期发布消费提示,曝光典型案例,预防和防范消费风险,适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重点抽查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信息、登记档案管理、信用评价体系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实现“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

41.持续加强打击传销工作。完善传销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群防群控机制,把打击传销作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措施。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传工作新格局,加强对聚集式传销的治理。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对新形势新业态下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强化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

42.持续加强合同行政监管。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协作,强化经营者合同法律意识。集中行政执法力量,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工作职能,严厉打击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推进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通过媒体、网络、日常走访、巡查等形式向相关经营者积极宣传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相关规定,认真摸清排查部分企业的合同格式条款“应备不备”,全面实行企业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

43.持续加强广告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不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进一步做好广告发布的审查与指导工作,对广告企业在自查自审方面进行指导,做到及时警告、及时纠正;对广告特别是互联网广告活动的消极面要加强前瞻性研究,力求防患于未然。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联合部署、联合约谈告诫、联合执法、联合调研,提升调度能力。研究建立广告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广告信用监管格局。充分发挥广告行业协会自律功能,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广告行业协会发展壮大,推动诚信经营,鼓励支持广告行业制定出台行约行规,在行业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等方面的起主导作用。

44.持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依委严厉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的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把公用企业、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烟草、邮政等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滥收费用、强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促进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公平竞争、健康发展。针对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加强网络市场、分享经济以及高技术领域市场监管,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和限制竞争、阻碍创新行为。加强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垄断行为的监管。围绕优化环境,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集中优势力量,保持并不断强化联合整治工作的压倒性态势。从保护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出发,重点解决市场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突出问题,查办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和强大声势,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45.持续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加强对政府定价、指导价环节的水、电、气、教育、通信、医疗等公用事业领域价费监管,持续开展金融、行政事业性、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涉企收费领域检查。进一步强化对物业、停车服务、药品、民办教育等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的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利用大数据技术、云计算等技术,创新价格监管方式,推动市场价格监管现代化。积极应对当前不断涌现的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线上网络经济等新兴经营模式和消费模式,及时跟进新产业发展变化,有效防范和化解价费矛盾,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46.持续加强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以整合完善12315等五个热线平台为契机,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畅通12315投诉举报受理渠道,缩短受理转办时限,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效率。健全上下贯通工作机制,强化省市县(区)三级12315系统的工作联系,探索建立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机制、消费纠纷诉调衔接机制、12315“诉转案”机制、区域维权协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消费纠纷,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建设12315“五进”体系和“消费维权服务站”,把消费维权基层站点建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社会稳定的平台。积极推动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单位)建设,将“ODR企业快速通道”与全国12315平台同步搭建运行,搭建消费维权快速调解“绿色通道”。大力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开展行政约谈,推动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倒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诚信自律。针对预付式消费、金融消费、网络消费等问题多发领域,加强风险评估、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强化安全风险警示,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充分运用12315平台大数据,通过对维权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关联分析和趋势规律性分析,主动发现消费规律和消费争议的潜在风险,并适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及时化解潜在的消费问题,节省行政资源,实现消费维权工作关卡前移。

七、推进队伍建设,打造“五型”市场监管部门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抓班子、带队伍”以“敢担当、强作为,勇争先、树标杆”为目标,持续推进“五型”市场监管部门建设,为全面实现“十四五”工作目标,凝聚力量,激发强大合力。

47.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建、能力过硬、作风设,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锻造一支政治坚定“绝大多数”,保优良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以“关键少数”带动党的全面领导真正落到实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健全党委工作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党委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坚持底线思维。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定理想信念,积极主动作为,持之以恒推动党的建设全面落实落地,

48.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大兴学习修身之风,大兴遵规守纪之风,大兴敬业奉献之风,大兴团结协作之风,大兴担当实干之风,以真抓实干、勇争一流的干劲,勇于变“跟跑型”为“领跑型”。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继续以整治违规吃喝、打牌赌博问题为抓手,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工作环境。牢固树立“同频共振”理念,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做到利益面前不“越位”、责任面前不“缺位”,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恪尽职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以良好的队伍形象提升部门形象。

49.持续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市场监管职能,全面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健全信用监管制度机制,推行对重点产品可追溯监管机制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推进标准化提升工程,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制度建设,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调研、草案起草等工作,把好立法程序关,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备案等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通过权力清单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通过负面清单明确法无禁止即可为。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全过程监督,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与制约,从源头上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内部行政程序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依法依规实施公平公正监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50. 持续加强教育培训。按照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坚持岗位练兵和以案代训,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快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化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加大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实施“万人培训计划”,分层分线加强对干部职工尤其是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人才库。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落实学法用法考评机制。

51. 持续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提高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监督,建立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树立公正廉洁办案的执法形象。发现市场监管部门有案不查、查案不力、越权管辖、违法办案的,会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件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52. 持续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化体系,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大集中管理,形成“大平台支撑、大数据慧治、大系统整合、大服务惠民、大监管共治”的市场监管信息化发展新格局。加快市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实现与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无缝对接,加强对苗头性风险和跨行业跨区域性风险的跟踪预警,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强化对各级政府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实现监管的“监管”。提升检验检测和科研能力。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明显改善,检验检测、认证检查和风险监测等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科技投入和科研创新,提升检验检测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为市场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53.持续加强基层建设。按照市场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执法队伍,充实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优化基层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完善市场监管人员激励机制。加强基层食品药械、特种设备风险监测和检验监测能力建设,为基层市场监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54.持续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环境建设。建立定期重大事项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权威发布,增强公众的认知度。加强舆情引导力度,有效控制网络舆情,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重大舆情监测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打好舆论基础,在全市范围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逐步建立市县应急联动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5.持续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对市场监管事业的领导,把发展规划作为一项“管长远、打基础”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各县局、各直属机构都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统筹、加强协调、加强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规划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按年度分解和落实工作目标,将规划实施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组织开展规划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6.持续加强统筹规划衔接。注重工作协调,积极争取各个方面的支持,把相关任务目标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和重大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改革,运用创新性思维、改革性举措,创造性地落实好规划任务。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规划的实施。要按照规划要求,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发挥作用。

57.持续加强督查考核。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和绩效考核要求,将规划目标任务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