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南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南通勇当全省排头兵,奋力开拓“强富美高”实践新境界的重要标志。

本规划按照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的总要求,根据《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衔接《南通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等,对南通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阶段性谋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重点,部署重大工程,强化政策保障,确保“十四五”期间南通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引领南通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全省前列。

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本规划是指导全市未来一个时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也是编制区域和部门相关规划的依据。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新时代“三农”工作必须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来推进。“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南通要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需要坚持规划先行,做好系统设计,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制度保障,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南通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为“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奠定坚实基础。

1.农业综合产能不断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实现稳产保供,生猪产能逐步恢复,海水养殖面积全省第一。特色农产品品牌化发展,累计获“三品一标”296个、区域公用品牌14个。物质技术装备优化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南通模式,被确定为全省示范区;稻麦主产地全部跻身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行列,粮食产地烘干能力达70%以上。

2.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优质粮油、蔬菜园艺、生态畜禽、现代渔业等规模产业形成集群效应,累计培育国家产业强镇3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1个。如东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获首批认定。开放型农业全省领先。农产品加工业提档升级,9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实现销售收入300亿元以上。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农产品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年增速保持在10%以上。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引导各类创业创新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积极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市现有家庭农场1.8万家,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86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200多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累计286家;探索发展村集体领办的新型合作农场,累计建成330家,经验全省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总数达4889家;全市共培育高素质农民17.2万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标兵和优秀标兵271人。

4.富民强村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7267元增加到2020年的26141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5年的2.11下降到2020年的2.011。脱贫攻坚任务高质量完成,在库建档立卡55667户、96150人全部脱贫,“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到位。村营年收入全部实现50万元以上,其中村营年收入70万元以上的村(涉农居)数占比近70%。启动“强村加油站”项目建设。

5. 农业农村环境不断改善。成功举办2019中国森林旅游节,获批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完成,建成美丽乡村1488个、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25个。农业废弃物治理有效推进,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87.7%

6.农业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集体产权制度、农村金融服务等改革不断深化创新。全市99%的承包农户完成确权登记,在启东开展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清核农村集体资产213亿元,组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1624个,全市6个镇的73个村开展政经分离改革。涉农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农业板”挂91家,在新三板挂牌6家。

7.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室、司法行政服务站、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农村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增强,为夺取疫情防控胜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省率先将农机安全监管融入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乡村移风易俗,乡风文明水平不断进步。加强乡村法治建设,保持了农村社会稳定。

8.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实施引江区域供水,实现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实现全覆盖。河长制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实施“千企联千村、共走振兴路”行动,全市1446个村参与联建行动,通过省级审定项目1101个。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基本照护保险制度。

第二节 机遇挑战

2021年到2025年,是基本实现南通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探索期,既有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

从机遇看,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是农业农村补短板、夯基础的好时机,农业、农村的投资力度会更大;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多重国家战略在南通的叠加,则会提升南通城市的发展能级,有利于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南通的乡村将会成为区域内不可多得的资源,其价值的呈现会有更高更宽广的舞台;南通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后期,具备了较强的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实力;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与普遍应用,深刻改变着生产生活方式,信息化发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乡村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日益凸显,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体育、康养等深度融合,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

从挑战看,我市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比较突出。在农业现代化上,农业组织化程度还不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还不够充分,产业融合化发展规模还不大,农产品特色还不够明显,农业综合效益和功能提升还面临很多难题;在农村现代化上,村庄布局需要进一步优化,村庄建设缺少规划和特色,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滞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依然艰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加强;在农民现代化上,移风易俗成效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农民的自我管理能力需要提升,农民整体的老龄化还很严重,农民的职业化进程需要加快,农民收入增长多元化动力机制有待进一步形成;在城乡一体化上,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还要加大保障力度,农村发展的各项要素保障还需要增强,等等。这些是南通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我们必须以问题为导向,抓住机遇,发挥优势,统筹谋划,扎实推进,谱写南通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崭新篇章。

第二章 总体要求


锚定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准确把握“重中之重”根本要求,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南通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全省前列。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四化”同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着力做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的南通实践。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树立城乡一体、“多规合一”理念,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人口分布、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做好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与各项规划有效衔接。

坚持优先发展。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完善制度设计,细化配套政策,层层落实责任,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融合创新。把城乡融合发展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深化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改革创新,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要素制约,加快健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协调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四五”是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时期,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期,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到2025,南通基本形成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组织化程度高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态势;基本形成生态美丽、宜居宜业、江海特色凸显的田园乡村新风貌;基本形成文明淳朴、治理有序、职业素养高的现代农民新群体;基本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城乡全面融合发展新格局。

南通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到2025年,主要目标如下:

农业高质高效形成特色。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生产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高效生态农业绿色化、数字化、设施化、品牌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40万吨以上,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300万亩以上,生猪饲养量保持在400万头左右。每个涉农县(市、区)形成 12 10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乡村宜居宜业充满活力。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构建水韵乡村生态特色,建设美丽田园乡村,建成美丽宜居乡村1000个,特色田园乡村100个,其中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带)6个。培育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建成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50个乡村振兴先进村。

农民富裕富足具有素养。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优秀乡村文化、农耕文化得到传承发展,农民物质更加富有、精神更加富足、生活更加美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200元以上。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市推进工程,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万人。

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更多人才、科技、资金等生产要素向农村良性流动,“千企联千村、共走振兴路”行动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推进,到2022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基本建立。

1南通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

基期值

2025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责任或数据

来源部门

核心指标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亿斤

>68

>68

约束性

市农业农村局

2

肉类总产重

万吨

31.4

>35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3

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

%

66.9

75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4

高标准农田面积

万亩

400

500

约束性

市农业农村局

5

农业劳动生产率

万元/

8

10.5

预期性

市统计局

6

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

-

3.2

3.5

预期性

国家统计局

南通调查队

7

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650

>1000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8

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

%

20

33

预期性

市水利局

9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

%

95

>95

约束性

发展改革委

10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万元

>50

>75

约束性

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

南通调查队

导向性指标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合格率

%

98

>98

约束性

市农业农村局

12

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

%

65

70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13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80

90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14

县级以上文明村占比

%

70

72

预期性

市文明办

1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最低标准年增幅

%

8

8

约束性

市人社局

16

美丽宜居乡村建成率

%

20

40

预期性

市住建局

17

县乡公交直通建设水平

%

100

100

预期性

市交通局

18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7.6

80

预期性

生态环境局、

住建局

常规监测指标

19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70

74

预期性

市科技局

20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

30.4

29.2

预期性

市统计局

21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

90

95

预期性

市教育局

22

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

%

18.2

55

预期性

市卫健委

23

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占比

%

10>

>10.5

预期性

国家统计局

南通调查队

24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141

>36200

预期性

国家统计局

南通调查队

25

居民平均预期寿命

79

80左右

预期性

卫健委

展望2035年,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基本同步,南通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城乡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有效提升,高水平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三章 提升农产品供给能力 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


第一节 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

稳步提升粮食综合产能,优化农业内部结构,保障“菜篮子”品种丰富,形成区域农产品的供给特色,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确保粮食生产稳定

粮食安全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管护力度,巩固提升粮食产能。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做好农业灾害预警。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收储调控能力。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至2025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00万亩左右,总产稳定在340万吨以上,其中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260万亩以上,优良食味稻米比重超过60%

2.保障“菜篮子”品种丰富

统筹推进蔬菜优势产区和万亩“菜篮子”蔬菜基地建设,到2025年,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300万亩以上,绿色蔬菜产值达78亿元。推进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标准化猪场,到2025年,全市生猪饲养量保持在400万头左右,家禽饲养量稳定在1.5亿只左右,山羊饲养量保持在500万只左右。发展健康水产养殖业,强化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设海洋牧场,加强如东、启东沿海重点渔港经济区,打造全国高端渔业基地2025年末,全市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155万亩左右,水产品总产量80万吨左右。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

3.推进现代种业发展

围绕地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扶持建设一批工厂化育供秧一体化服务中心。开展渔业提质行动,注重水产新品种和紫菜、贝类、南美白对虾等地区优势养殖品种繁育。加强沙乌头猪、狼山鸡、如皋黄鸡、京海黄鸡等畜禽品种资源保种场的建设。支持优势种子种苗企业引进、开发新品种,鼓励有创新条件的种苗中心参与地方特色新品种、新技术研发,集成绿色生产技术和配套技术,切实发挥技术引领作用,推动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4.壮大区域特色农产品

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大力发展优质蔬菜、应时鲜果、花卉苗木等高效作物,着力打造优质粮油、蔬菜园艺、生态林业、现代渔业、规模畜禽、休闲农业等六大主导产业集群。大力培育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各县(市、区)培育一批年产值超亿元的特色产业。巩固提升国家特色农产品海门山羊优势区、江苏省特色农产品启东“四青作物”优势区、江苏特色优势种苗中心的建设水平,加大培育一批具有南通特殊地域、特殊品种等专属性的特色产品,打造成为国家级和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到 2025 年,每个涉农县(市、区)形成 12 10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专栏1 现代农业发展导向

优质粮油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建设优质粮油生产基地,稳定优质粮油生产,确保优质粮油高产增效。

蔬菜园艺以绿色蔬菜基地和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为重点,提高绿色蔬菜生产面积和优质应时鲜果生产面积,确保园艺生产提质增效。

生态林业:以生态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调林木种苗,调林下经济,调活生态旅游,推动生态林业产业增效、增收。

现代渔业推进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水产养殖业区域布局科学,生态绿色水平明显改善,特色水产品占比81%以上,健康养殖占比65%,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实施海洋绿色牧场建设行动,有序发展远洋渔业。

规模畜禽:加快推进畜业提质增效,坚持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态化、品牌化,大力提高畜业科技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安全控制水平和整体效益水平。

休闲农业发掘农业农村、自然生态、文化旅游等优势资源,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康养等产业的融合,做到以点串线,以线带面,推动全市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全域发展。

第二节 夯实农业产能基础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装备水平,提档升级各类农业示范基地,落实农业农村各项安全责任。

1.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

争创全国区域化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示范区。对已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区域进行提档升级,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建成高产稳产良田和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区。突出提升耕地质量,加强土壤改良,示范推广耕地地力提升绿色技术。完善全市高标准农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将工程设施和农田绿化纳入农村环境五位一体长效管理体系。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吨粮田目标。围绕模式创新、耕地提质、优质精品、生态优先、田美乡村、智慧农业、高效节水、宜机化改造、精准管护、效益提升十个方面,抓实十项工程,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高效利用无缝对接。


专栏2 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

到“十四五”末,各县(市)和通州区、海门区、通州湾示范区共建设16个连片规模5万亩以上设施配套齐、生态环境优、综合效益高的示范片,崇川区建设1个集生态、智能、科研、旅游等于一体的特色示范区。


2.提升农业装备水平

实施农业“宜机化”作业条件提档升级。推进主要农作物、特色产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到202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稳定在56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5%以上,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60%左右,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75个。积极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大“农技耘”APP推广力度。争创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

3.推进智慧农业发展

引导加大农业物联网发展的投入,提高补贴力度。加快推进以农业龙头企业、大型农业生产基地、农业科技园区为主体的农业生产智慧化转型发展。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销售各环节的应用。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建设数字养殖牧场,发展数字渔场。加快种业大数据的研发与深度应用,建设智能服务平台。打造全省领先的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高地。

专栏3 数字农业基地建设项目

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加大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农业新技术装备应用推广力度。建设10个左右农业生产智能化、数字化水平较高的省级数字农业基地。以县域为单元,围绕当地重点发展的 12 个特色主导产业,结合农业农村部数字农业应用推广基地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突出顶层设计,推进全产业链、全链条物联网技术应用,加快农业产业数字化改造升级,探索产业数字化转型路径,打造一批产业数字化基地。


4.提档升级各类示范基地

发挥农业园区辐射带动作用。将南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新高地。打造一批科技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的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持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力争创建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争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建设一批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加快提升园艺绿色生产水平,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加快高标准池塘改造力度,提升标准化养殖池塘比重。推进蚕桑示范基地、标准药材基地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和融合园区四园同建,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聚集区和核心区。


专栏4 重点提升打造的园区

“十四五”期间,重点提档升级打造南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海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如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海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启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5.提升农业本安全水平

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任务,扎实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渔港“港长制”。完善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预警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力度,加大对各种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深入开展“平安渔业”创建,深化平安农机建设,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依法加强农药管理和安全监管。


第三节 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以市场为导向,筑牢品牌意识,加大农业对外合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进农产品线上线下同步销售。

1.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

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通”字号区域公用品牌、知名企业品牌和名特优农产品品牌。深入推进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开展大品牌孵化行动,做优多种形式的农业品牌推介活动,讲好农业品牌故事,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十四五”期间,实现农产品地标数、绿色品牌数翻番。

2.积极开展农业对外合作

鼓励出口龙头企业建立示范基地,巩固发展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建立境外农产品营销窗口。实施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提升计划,巩固海产品、茧丝等传统优势产业出口,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广阔、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出口产业。“十四五”期间,全市农产品出口年增长10%以上。加快推进农业对接服务上海步伐,建设上海优质农副产品服务保障基地。支持农业企业开展境外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合作,加快推进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园和农业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建设。

3.助力农产品网络营销

实施数字乡村建设,打造城乡协作的电商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电商平台建设与农产品电子商务“万人培训”工程。深化农村电商三级示范体系建设,开展省级乡镇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街)区建设活动,注重发挥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作为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节点作用。


第四节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发展的“生命线”,建立标准体系,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完善监管体系,确保农产品安全可控,全面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水平。

1.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无标制标的原则,积极建立健全各类农业生产标准。充分发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龙头带动作用,鼓励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园区。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落实到全过程。

2.深入实施农业绿色生产

大力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鼓励支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建设省、部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加快建设如皋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重点发展一批种植面积大、便于监管的种植类绿色食品。兼顾发展一批绿色认证的水产品、畜产品。择优发展一批生产条件好、监管严格的有机食品。打造一批特色明显、潜力较大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实行“两品一标”产品的跟踪管理,突出全程控制,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更高标准的认证。到2025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75%以上,建成 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示范样板。

3.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全面推进“网格化+精准监管”,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打造形成“主体在县、管理到镇、落实到村、延伸到网格”的安全监管新格局。提升乡镇监管能力,“十四五”期间,涉农乡镇全部按照四星级乡镇监管站标准建设,五星级乡镇监管站数量达6个以上。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鼓励开发生产高效、低风险、低残留农药。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施“万户规模农业主体追溯入网监管行动”,确保规模生产主体追溯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进农产品全过程追溯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实施农产品执法保障工程,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快处的高压态势,切实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节 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挖掘农业农村的新功能新价值,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着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如东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和海门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创建。

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做大做强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水平,推动加工产业集群集聚和优化升级,打造一批50亿元级的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10亿元级的市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向有条件的镇和物流节点集中。推动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鼓励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打造一批行业领军型企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51


专栏5 建设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加工园)

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在优势区域建设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引导大型农业企业重心下沉,向中心镇、商贸集镇和物流节点布局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到2025年,每个农业县(市、区)建设3510亿元级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150亿元级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加工园)。


2.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扶持一批农业产业特色明显、乡土文化浓郁、田园风光优美的休闲观光特色小镇。着力推动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民俗体验、自驾营地、房车露营地、主题民宿、乡村精品酒店等多层次、多业态的乡村特色旅游产品建设。加大宣传力度,重点面向上海、苏南等地,打响“江海风情、人文风貌、田园风光”特色旅游品牌,提升全市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形成一批乡村旅游精品景观线路。进一步完善乡村文化旅游奖励扶持政策。研究制定乡村旅游民宿管理办法,鼓励农民利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发展乡村民宿。到2025年,全市休闲旅游农业年接待游客人次和营业收入平均增长10%以上,综合收入超过100亿元。


专栏6 重点打造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1)海安“游庄园 住金砖 吃河豚”1日游;(2)海安“生态之旅”“红色之旅”1日游;(3)如皋“盆景之乡、长寿古镇” 2日游;(4)如皋“长寿之乡、康养之旅”3日游;(5)如东“田园古镇”1日游;(6)如东“南黄海风情”2日游;(7)海门“江海风光生态之旅”2日游;(8)海门“城郊亲子科普”3日游;(9)启东“吕四如意风情”1日游;(10)启东“沙地风情”1日游;(11)通州“渔湾水乡”1日游;(12)通州“忠孝田园”1日游;(13)崇川“都市农业公园”游。


3.发展多种形式产业融合

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创意农业、体验农业、观光农业等新业态, 推进农业与健康养生、教育文化、休闲旅游等深度融合。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向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流通、服务等领域应用和渗透, 促进互联网与农业深度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加快农业由生产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开展个性化农产品定制服务,开展多渠道产销对接。建设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开展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县(乡、村)、星级企业创建活动。2025年,建设10个省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4.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

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适应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的趋势,支持供销、邮政、农民合作社及乡村企业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以及市场信息、农资供应、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及维修、农产品营销等服务。拓展生活性服务业。改造提升餐饮住宿、商超零售、美容美发、洗浴、照相、电器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等乡村生活服务业,积极发展养老护幼、卫生保洁、文化演出、体育健身、法律咨询、信息中介、典礼司仪等乡村服务业。


第六节 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构建家庭、集体、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水平。

1.提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方向,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加快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水平,引导发展土地入股、托管、统一服务等多种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用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线上交易和土地流转合同网签试点工作。引导土地经营权更多地通过公开市场流转、规范交易,实现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推动发展土地集中型适度规模经营。

2.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积极培育各类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集体(合作)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纳入名录管理,引导和培育小农户逐步发展成为家庭农场。探索家庭农场集群建设,引导家庭农场自发成立家庭农场协会、联盟等组织。加大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工作,到2025年,全市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数超1000家。稳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总,加大示范社培育力度,2025年,全市示范社总数1000开展行业领军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各县(市、区)至少培育一个10亿级的行业领军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项目,与当地农户形成互惠共赢的产业共同体。

专栏7 重点发展的龙头企业

加大对产业规模较大、创新能力较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全市培育一批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行业领军型农业龙头企业,力争12家达百亿级,新增23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一家10亿级农业龙头企业。

3.推进新型合作农场健康发展

坚持做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新型合作农场发展的有机统一,到2025年,建成新型合作农场500个。各村可创新采用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方式。支持新型合作农场探索发展高效农业。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参与新型合作农场建设的积极性。支持新型合作农场建造仓储、农机库(棚)、粮食烘干中心及维修场所、晒场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组织农业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新型合作农场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现场指导。

4.发挥农业产业联盟作用

发挥产业联盟桥梁纽带和示范引领作用,做大区域特色农业产业。规范产业联盟自身建设,培育稻米、果品、蔬菜、禽蛋、渔业、生猪、花木等农业产业联盟。鼓励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形式的产业联盟,突出农产品加工的龙头带动作用,形成产业发展共同体。引导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产业联盟,完善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新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组建家庭农场产业联盟。支持和鼓励组建休闲农业产业联盟。

第四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有序推进农村现代化


第一节 打造江海特色美丽田园乡村

统筹修编完善各类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突出江海特色,建设美丽田园乡村,培育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

1.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完成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加快构建市区、县(市)城区、小城镇和乡村协调联动发展的城镇体系与功能布局。规划构建相对稳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村庄格局,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村庄发展空间载体。集聚乡村生产空间,引导乡村产业集约高效发展。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繁荣的商业圈,充分满足农民生活空间需求。保护生态空间,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重视植被修复养护、水系岸线防护。分类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到2022年,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现全覆盖。

2.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做好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悠久的传统村落和红色村及传统建筑组群的保护、利用与发展,打造具有乡土风情、富有南通地域特色、承载乡愁记忆、展现现代文明的美丽乡村。坚持有序推进,做好通盘研究和整体谋划,编制“十四五”时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全面推进规划发展村进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美丽宜居乡村1000个。

3.深化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特色田园乡村布局注重向自然景观、农业发展、历史文化等资源要素相对集中的区域适度集聚,优先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等中选择。编制特色田园乡村建设5年行动计划,着力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和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打造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塑造好特色田园乡村现实模样。鼓励串点连线成面,建设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带)。到2025年建成特色田园乡村100个,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带)6个。


专栏8 重点打造的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带)

如皋顾庄、大明、钱长示范区;如皋如城、城北、磨头、东陈示范区;海门常乐颐生、官公河、中南示范区;如东大豫、长沙、外农洋口、栟茶滨海示范区;海安里下河地区示范区;沿江公路S356沿线、开沙岛、长青沙通州如皋段示范区。


4.培育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

推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方面建设成效综合性强、示范性好、集聚度高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单个方面建设成效示范性好、引领性强、公认度高的先进村建设。到2021年,全市建成5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50个乡村振兴先进村。到2025年,全市建成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50个乡村振兴先进村。


第二节 构建水韵乡村生态特色

加强乡村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丰富江海平原水文化,打造乡村水韵特色,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水生态。

1.加强乡村水环境治理

深化落实河长制,加快生态美丽幸福河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镇村级河道水体有序流动,农村地表水环境全面改善。到2021年,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以河流镇区段及农村居住河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美丽幸福河创建,到2025年,全市1/3的农村河道建设成为生态美丽河道,其他河道保持自然生态,农村水环境显著提升,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2.夯实农村水利基础设施

建立健全县乡河道轮浚机制,大力开展河道清淤、岸坡整治等工作。继续做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建成一批“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样板。实施里下河圩区灌排设施建设和圩堤加固,提升低洼易涝区防洪排涝能力。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制度体系,运用“天地一体化”信息系统和遥感技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打造水韵乡村文化标识

丰富江海平原河湖文化内涵,推进农村水文化景观建设,提升乡村水韵。利用河流自然条件,建设乡村水文化载体,打造水利风景区,创建水利文化长廊,彰显江海治理、围海造田、运河文化、张謇治水等水文化。注重挖掘优秀农耕文化的深厚内涵,坚持规划引导、典型示范,有计划地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耕文化展示区、文化产业特色村落,推进传统农业文化申遗。


第三节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1.提升农村居住品质

引导留乡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鼓励乡村住房更新改造,提升危房改造质量,系统推进散乱破旧农房整治,优先保障困难群众居住。加强村庄、居民点、农房等风貌设计管控,体现文化特色、时代特征和更高品质的居住需求,加快建设具有江海地域特色的田园乡村民居。新建农房同步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建农村集居区达到新型农村社区标准,示范社区具有文化、旅游、康养等功能。加强农村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到2023年,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和制度基本健全;到2025年,建成农村房屋信息化、网格化、联动化管理体系,实现农房规划、设计、施工、拆改、装潢到自然灭失的全过程、全寿命周期管理。

2.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2022年,以县为单位完成被撤并乡镇镇区整治;到2025年,被撤并乡镇集镇区人居环境有明显改善,功能基本满足生产生活需要,投入、建设和运行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卫生镇村创建成果。到2025年,国家卫生镇实现全覆盖,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覆盖,农民集中居住区(80户以上)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推广分散式污水处理装置,在全市推进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先行村建设。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向村庄延伸,并与农村改厕有机衔接。全面推行具有南通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实现长效化治理全覆盖,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9%以上,新增一批分散式无动力生态户厕,农村公厕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广应用可降解农膜,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整治与资源化利用。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巩固禁止露天焚烧成果。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基本管控。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

3.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持续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治理重大行动,推进农用地和低效建设用地整理以及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提高林木覆盖率,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低于90%。开展绿色家园建设行动,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水平。到2025年,全市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4%,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0%。恢复扩大湿地面积,提升湿地生态功能。着力打造黄海滩涂、长江岸线等沿线河湖湿地绿色生态廊道。加强水生生物的资源养护,修复水生生物栖息地,丰富生物多样性。探索建立乡村生态保护补偿和转移支付机制。


第四节 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不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1.畅通农村交通物流设施

完善农村路网,加强与城市路网、市郊轨道站点等的衔接,全面形成“成网成环”的农村公路网络。创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打造“特色致富路”“平安放心路”“美丽乡村路”和“美好生活路”,改造现有农村公路危桥。积极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完善绿化等配套设施。实现镇村公交全覆盖。提升农村村组道路建设水平,加强通自然村道路和入户道路建设。完善城乡物流配送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县、镇、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着力解决农村网购“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农村物流服务网络节点覆盖率。构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建设一批冷链物流基地示范点。


专栏9 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

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产业园区和重点帮扶地区为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国家和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基层供销组织等各类主体建设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支持农业企业、批发市场、大型农产品采购商、大型畜禽屠宰企业等建设区域性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十四五期间,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力争实现区域性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全覆盖。推进海安万吨冷链港项目建设。


2.提升农村信息能源基础设施

推动农村网络升级工程,全面推进实施“双千兆”工程,到2025年,农村地区千兆光纤全覆盖,5G网络基本全覆盖,提升5G在农村地区各领域的服务能力。推进有线网络IP化,增强农村地区IPTV网络的承载能力。在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网络安全工程。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优化农村电网结构,村级配电网改造升级与110千伏高压配电网建设协同推进,不断提高配电网的运行效率和资产利用效率。实施燃气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将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

3.提高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加大农村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投入,补齐防灾减灾短板。加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试验站网,培育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严防严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重大动物疫病。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事故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推进预警信息发布向基层延伸,努力实现预警信息发布直通式服务。建立农村灾害信息员队伍,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救灾意识。

4.开展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落实各级地方政府主导责任、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管护监督职能,强化运营企业管护责任。支持海门区创建南通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到2025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管护主体和责任清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基本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第五节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1.提升基层治理的数字化水平

坚持和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全面提升乡村治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统筹规划建设基础信息资源库和重要领域数据资源库,建立健全全市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增强基层治理全要素、全链条、全过程的大数据掌控能力。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推进乡村治理和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推进村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全面加强互联网等现代数字信息技术在农村治理中的应用,推动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办理、部门信息系统一平台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大数据一口径汇集,合理布局村级网上服务站点。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农村新一代“雪亮工程”建设。

2.加强农业农村执法工作

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能,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明确市、县、乡镇三级执法事项的权责、职责边界。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乡镇综合执法有效形式,在乡镇探索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农业执法协作机制。建立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制定农业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综合运用执法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

3.增强农村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突出政治功能,持续推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政治功能、服务内容、设施配置、管理运行、基本保障“六个规范化”,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拓展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建立各级政府支持、村社管理、功能配套、市场化运作的集电商、金融、招商引资、产权交易等服务于一体(“四站合一”)的乡村发展综合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地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乡村综合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完善村(社区)网格中心(网格办)和农村网格工作站,为网格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装备设备等条件。注重社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农村社区服务能力提升。

4.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工作效能

将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班子建设一并纳入市、县党委书记党建责任清单、述职评议考核。持续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新模式,推动基层党建和网格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农村社区逐步配备专职网格员,加大从优秀网格员中选拔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力度。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法律素养。以“八个一”持续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每年开展村级党组织综合分析研判,形成“一村一表、一乡一册、一县一报告”研判成果。持续巩固村书记专职化管理成效,有序稳妥将专职化管理对象扩大到全体村干部。进一步优化村“两委”干部薪酬体系,建立正常的报酬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新一轮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大力实施“归雁计划”,推广“定制村干”培育模式,全面激活乡村振兴“源头活水”。

第五章 全面提升农民素质 稳步推进农民现代化


第一节 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不断提升农村劳动者就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加快形成农民增收新格局,实现农民收入幅度快于城镇居民,缩小城乡收入比。

1.推动农民高质量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完善就业困难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就业帮扶。建立农民工欠薪预警防控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到2025年,累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80%以上。

2.完善农村创业致富平台

鼓励农民就地创业、返乡创业,强化政策集成,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富有活力的创业生态。完善镇、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创业服务指导职能,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县(市、区)设立乡村就业创业引导基金,努力扩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联合市农担公司、市农行向返乡创业青年推广“新农精英贷”金融贷款服务。深入开展创业型镇村建设,鼓励支持农民利用新技术开展农村创业创新,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基地等载体,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基地。到2025年扶持农民成功创业17500人,带动就业61250人。

3.增加农民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

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支持力度,完善财政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大对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环境保护、“三农”发展、社会保障等投入,拓展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空间。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探索确权成果在推进土地流转、抵押融资、承包地有偿退出等方面的转化应用,允许农民以经营权入股方式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

4.拓展集体经济增收渠道

引导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积极通过资产租赁、农业开发、生产服务等多种路径,大力发展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性、股份合作型、物业带动型、统一服务型、休闲观光型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丰富集体经济发展形态。鼓励采取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抱团发展、与各类经济实体联合合作等方式,创新集体资产运营机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线上交易,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应进必进”。推进集体资产实行集中经营、委托管理等资产运营新机制,通过市场化配置手段实现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专栏10 强村加油站项目建设

坚持优质资源向经济薄弱村倾斜,增强经济薄弱村造血功能。到2021年底,全市建成18个强村加油站,每个加油站扶持3个经济薄弱村,每个经济薄弱村每年收益不低于35万元。3年一个周期动态调整扶持对象,让项目收益惠及更多经济薄弱村。


第二节 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能力

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升村民的依法自我管理能力。

1.提升农民的法治意识

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部门资源,多措并举提高新时代农民法治素养。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延伸至村(社区)。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行“一格一户一人一群”计划,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完善农村网格“法润民生群””,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推动“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法润民生群”覆盖所有基层治理网格。深入开展“法入家庭”活动,增强农村家庭成员的法治素养。

2.加强农民自治组织建设

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民委员会发挥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不断完善选举程序。推动村两委正职“一肩挑”,鼓励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积极培育服务型、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村各类组织的作用,厘清村级各类组织功能定位,实现各类基层组织规范运行。到2025年,省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99%以上。

3.完善村民自我管理机制

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政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机制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完善“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梳理村级自治组织职责范围,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村民小组“微自治”模式,实现村民小组自治全覆盖。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奖善罚恶、弘扬新风。


第三节 提升农民精神风貌

深入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树立精神文明新风尚,不断提升农民精神风貌。

1.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

深入挖掘农耕文化,结合时代要求做好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集中弘扬勤劳勇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邻里相帮等优良传统。传承民间戏曲、民俗活动、民间音乐、传统手工艺等乡土文化,推进农村戏曲、传统手工艺等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普及推广。围绕传统节日,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进一步挖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广泛开展非遗进乡村活动,加强非遗传承人培养,推进乡村非遗整体性保护。传承传统建筑文化,做好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依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因地制宜建设村史馆、历史文化展室、农耕文化馆、家风家训馆、好人馆、法治文化场馆(阵地)等。

2.深化文明创建活动

加大文明村镇创建推进力度,将文明村镇创建列入高质量考核社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党建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机制,确保文明创建落实到基层“最后一公里”。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丰富创建形式,激发农民参与热情,引导群众共建共享美好生活。选树一批文明村镇典型,夯实文明村镇建设基础。聚焦县域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推进,深入实施“城乡结对、文明共建”工程。推进农村文明家庭创建,弘扬家庭美德,讲好家风故事,以良好的家风带动乡风民风。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评比活动,到2025年,50%乡镇创成江苏省文明乡镇、65%行政村创成设区市文明村,乡镇级以上文明家庭占比达到40%

3.倡导健康文明风尚

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四史”教育,推动农村文明风尚持续提升。弘扬时代新风,促进形成崇德向善之风、勤俭节约之风、文明健康之风。推动移风易俗,有效遏制农村局部存在的炫富攀比、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不良风气和陋习。开展殡葬市场的专项整治,推动公益性公墓规划与其他规划等相衔接。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及腐朽落后文化侵蚀。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净化社会风气。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动农民养成健康生活习惯。


第四节 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

完善农民培育体系,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加大高素质农民扶持力度。

1.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利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道德讲堂等阵地,通过组织宣讲团举办报告会、开展图片展等活动,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形势教育以及法治教育。充分发挥农村优秀基层干部、致富带头人、道德典型、在外能人在乡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和道德情感。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等阵地,不断丰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法治诚信教育,不断提高农民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科学素质、法治意识。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并广泛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2.推进农民职业技能培育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和适用技术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农村实用带头人培训,扶持农产品经纪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任务,支持高素质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技术培训教育。推动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和人才成长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实施“巾帼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增强妇女参与乡村振兴的实践水平。

3.实施高素质农民政策扶持

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整合各类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农民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培训机构建设,搭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的全方位平台。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高素质农民补贴机制。优先支持高素质农民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项目扶持,接受金融保险服务等。进行高素质农民的社会保障财政扶持试点试验,引导符合条件的高素质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出台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办法,鼓励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万人。


第五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确保脱贫户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征程中不掉队。

1.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

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加强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促。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2.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对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对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根据实际需要实施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救助措施。

3.完善帮扶政策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

梳理完善帮扶政策体系,将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形成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法,移植到乡村振兴中,全面推进欠发达地区产业、人才、生态、文化、组织“五大振兴”。深化“镇村结对”、干部挂钩等帮扶机制,拓宽和完善专项帮扶、行业帮扶、社会帮扶“三位一体”大帮扶格局,形成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

第六章 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 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覆盖城乡、功能完善、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1.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推动农村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升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县域内义务教育在实现基本均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优质均衡。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提升发展面向农村的现代职业教育,满足乡村产业发展和振兴需要。推动农村社区教育建设提升,发挥农村社区教育培训功能,提升教育服务“三农”水平。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加快形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到2025年,按照每年不低于8%的增幅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做到“刚性进保、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到2025年,确保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率达98%以上。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到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加快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管理一体化,构建基本保障全面覆盖、补充保障协调发展、兜底保障无缝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予以保障和扶持。推动政府通过社会购买的方式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提升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深化乡村殡葬改革,做好殡葬服务供给,提升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的硬件环境和服务水平。

3.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市县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中心建设。实施镇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实现每个镇都有1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至少1所卫生室,每个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积极培育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开展甲级村卫生室建设。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提供基础性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深化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改革,倡导优生优育。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5年,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政策,满足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推动多功能运动场、小型便利的体育公园等体育设施建设。鼓励农民参与各类体育活动,通过全民健身活动提升农民身体素质。


专栏11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提升项目

在涉农县(市、区)深入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县级中医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各县(市、区)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儿童、妇幼保健等专科医院。实施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提档升级工程,普及远程医疗服务,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检验等五大中心覆盖所有县乡。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村卫生室中医阁标准化建设,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药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建立由家庭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综合健康管理服务模式。稳定充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强化专业技术培训。整合基层计生专干、职业健康管理等力量,扩大卫生监督队伍。


4.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尤其是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升级农村敬老院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单元,提升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实施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改造转型工程,推动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承接运营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综合保障能力。健全农村地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一助一”关爱服务制度,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维护等基本服务,实施网格化管理,及时化解农村老年人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加强农村为老服务组织建设,加快培育专业化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支持成立农村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培养农村养老服务志愿者,动员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与农村老年人开展结对帮扶。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上门、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为有需求的农村家庭子女、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升农村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推动城乡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引导城市养老机构对农村养老机构开展挂钩帮扶,加快城乡养老服务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

5.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供给,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互联互通,缩小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差距。扶持“三农”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创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完善城乡联动机制和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探索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实现精准化。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新增公共文化事业经费重点投向农村基层。


第二节 加强乡村发展要素支撑

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种资源要素的活力,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促进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1.强化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实行自主培养和人才引进相结合,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土人才培育工程,聚焦乡土人才“三带两助”作用发挥,强化政治吸纳引领,强化政策顶层设计和细处兑现,强化乡土人才双创载体优化布局,创新构建周期递进式培育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乡土人才技能与职称贯通制度,不断扩大乡土人才队伍。到2025年,全市入选省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人才达450人,建有省级以上乡土人才载体50家。建立各类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完善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等激励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及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鼓励科研院校农业科技人才到基层兼职或服务锻炼。加强对下乡的各类组织和人员的管理服务。

2.加大农村发展投入保障

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推进涉农资金统筹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制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性意见。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鼓励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为乡村振兴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鼓励利用外资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

3.确保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供给

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理产生的指标优先用于农业农村发展。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对于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出台支持农房及配套用地供给办法,出台农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资金补助办法。严禁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私人庄园会所,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对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和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等建设用地,予以重点保障。

4.打造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力度,重点围绕花木盆景、蚕茧丝绸、海水养殖、海洋生物、现代种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科技技术,吸引更多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到科技园区落户,培育国际领先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建一批科技创新联盟,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鼓励科技人员以团队带项目等形式进村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支持创建县级特色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平台。扶持涉农企业、园区开展技术创新和应用,培育学科带头人和骨干科技人才。健全全市农业科技服务队伍体系,建立“农业科研院所+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推广服务体系+经营主体”的链条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

5.持续推进“千企联千村、共走振兴路”行动

扎实推进村企联建工作。制定政策措施激励广大商会和民营企业家积极投身农业发展、农村建设、消费扶贫。精心选择接地气、有特色、前景好的共建项目,做好已签约项目跟踪服务保障工作。统筹做好“集成、激活、畅通”文章,强化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支撑,破除瓶颈制约。完善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供需有效对接,为村企合作、供需匹配提供高效信息服务。更大力度推进南通与连云港市村企结对。常态化组织村企对接交流活动。


第三节 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构建农业农村发展新机制。到2022年,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基本建立,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逐步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支持启东市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引导土地经营权更多地进场交易、规范流转、优化配置,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体系。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盘活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加快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颁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合法权益。

2.深化农村金融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的权属登记和抵质押登记制度,探索扩大农村有效抵质押物范围。稳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建立多层次抵押物流转处置机制。强化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保障,注重农村(社区)与涉农商业银行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丰富服务品种,提升便民程度。强化“政银担”合作,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涉农担保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加快设立蔬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等新险种。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政策,综合运用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多种手段,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引导作用。完善涉农贴息贷款政策,降低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健全农村金融风险缓释机制,鼓励金融环境良好的区域设立“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

3.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全方位提升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加快构建现代流通网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畅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着力打造以县级供销合作社为主导,以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为骨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按照合作制原则,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构建同农民群众的利益联结,建立更加有效更加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不断完善“三会”制度,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

4.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深入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不断增加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推进并完成“政经分离”改革,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加快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探索土地、生态等农村核心资源资产化、资本化。

第七章 规划实施


强化党的领导,注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机制,科学配置资源,严格责任落实,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强化党的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严格遵循党的农村工作基本原则,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市委全面负责、各县(市、区)党委抓落实、镇(街道)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具体实施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发挥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考核监督等作用,研究协调“三农”重大问题。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常态化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第二节 打造过硬队伍

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健全“三农”工作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建设政治强、本领硬、作风实的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队伍。加强镇村级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高镇村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稳定保障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第三节 凝聚发展合力

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意义、相关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各界各方面关心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等群体,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事业。组织专家学者加强对“三农”问题深度研究,建立农业农村现代化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凝聚推进合力。


第四节 加强典型示范

科学把握全市乡村发展区域差异,开展好海安、如皋、海门三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试点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成功经验和生动实践,引领带动全市面上建设。南通市及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镇、村建设。


第五节 严格监测考核

将乡村振兴实绩水平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以年度为单位制定专项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指标、评议评分细则等,采取工作实绩考评评分、日常监督和加减分等定量测算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在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城乡一体化、推进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价。相关结果由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与项目安排、评先评优等挂钩,同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