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和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期,是南通市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奋力开拓“强富美高”实践新境界的关键阶段。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南通市滨江临海,河网水系发达,引排便利,但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既有台风、暴雨引发的洪涝灾害等老问题,也存在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问题。水利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要不断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水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为“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本规划依据《江苏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明确“十四五”时期南通水利发展的目标、布局和主要任务,是南通市规划体系中的重点专项规划,是今后五年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和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为南通全市域,现状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规划展望到2035年。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1.自然概况
南通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地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南与苏州、上海两市隔江相望,西与泰州市相临,北与盐城市接壤,南北跨距114km,东西跨距159km。区域内除狼山低丘群外,基本为平原,地面高程1.8~6.3m(国家85高程,下同),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微倾。
南通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海洋性气候明显。复杂多变的天气条件引起的梅雨、台风暴雨,往往给南通带来突发性的洪涝自然灾害。
2.经济社会概况
南通市处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交汇点,三大国家战略在南通叠加并向纵深实施,北沿江高铁、南通新机场等一批具有格局性的重大战略项目加快推进实施将有效提升南通枢纽地位能级;通州湾新出海口建设使南通沿海区域对苏南乃至长江沿线重特大基础产业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作为江北唯一纳入上海“1+8”都市圈城市,伴随区划调整实施,南通在长三角城市群中的地位必将进一步凸显。
近年来,南通市经济快速发展,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一万亿元,所辖县(市、区)经济总量全部超过千亿元。全市城乡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健康中国年度标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地方视察选择江苏,第一站就来到南通,考察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点赞南通“好通”、沧桑巨变、生活幸福,对南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南通发展寄予殷切希望,为南通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增添了澎湃动力。
(二)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南通市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对照“十三五”水利发展目标任务,不断加强水利建设,强化水利管理,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水利发展,各项任务圆满完成,防洪减灾能力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全省领先,开启了南通市新时代治水新征程,形成了南通市“系统化思维、片区化治理、精准化调度、长效化管护”治水新理念,诞生了“争先豪情、克难勇气、科学态度、创新思维、实干作风”新时代南通治水精神,打开了南通生态美丽幸福河建设之门,有效地保障了南通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圆满收官。
1.防洪减灾能力稳步提升
江海堤防防洪能力巩固提升。长江堤防基本达到50年一遇、局部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海堤基本达到50年一遇防潮标准;完成了长江长青沙段、市区滨江公园段等险工险段抛石防护,守住了长江关键节点,保证了河势的稳定;沿线穿堤建筑物改造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实施了洋口外闸除险加固、裤子港闸站、连兴港闸、永平闸、久隆闸、十八匡河闸、桃花洪闸、新港闸等拆建工程。
区域防洪除涝治理成果显著。实施里下河圩区治理工程,完成圩堤加固34km,拆建、改造控制建筑物140余座,完成了新、老通扬运河沿线、三余低洼地沿线高低控制建筑物30余座,区域防洪体系进一步完善;实施骨干河道整治,完成了如泰运河接通工程,焦港、如皋港、团结河、四贯河、余丰河等河道整治工程,区域引排条件进一步提升;完成了如皋市茅稚河、海门区圩角河、启东市头兴港、崇川区裤子港等河道综合整治,完成了海安市“两翼区”、如东县“三河六岸”、海门区老城区等重点区域防洪除涝治理,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基本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洪涝灾害应急处理能力稳步提高。全面落实防汛责任,超前部署、以防为主,按照相关要求储备防汛物资,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完成南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通市防御台风预案等预案编制,提升防汛决策支持系统,应急抢险能力稳步提高。“十三五”期间,依托现有工程体系,战胜了历次洪涝旱和台风灾害,保障了社会经济大局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水资源配置和利用更加高效
“十三五”期间,南通市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以建立“三条红线”“四项制度”为核心,修订了《南通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等,制定了通吕运河等6条骨干河道水量分配方案,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南通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级考核中连续八年夺优。
引江能力进一步提升。根据沿海发展、区域治水等需求,实施完成了九圩港提水泵站、焦港泵站、通吕运河水利枢纽建设,积极推进海港引河南闸站建设,服务全域的重要引水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水资源开发利用更加合理高效。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为39.74亿m3,其中地下水0.13亿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8.82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7,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7.3%。取水许可、用水审计、用水计划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取水许可台账录入率达100%。全面完成地下水压采任务,继续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推广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雨水利用,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8%以上。
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深化。南通市水利局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南通市被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评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全市六个县(市、区)创成“国家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成南通市节水科普馆、如东节水展示馆、南通校园节水馆等一批省级节水教育基地;有序推进节水载体创建,累计建成省、市、县三级节水型载体900多家;农业节水和高耗水行业节水稳步推进,结合地区产业特色,加强农业节水示范区和灌区建设,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以上,开展用水审计试点工作;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8%(修正值)。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市长江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完成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并通过验收。
3.河道生态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取得了很大成效。南通市坚决贯彻落实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沿江203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全部关停或转迁,数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居民小区重新规划建设,93个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完成整治。五山及滨江片区生态修复成为全国样板。
碧水保卫战、江河保护战成果显著。以河长制为统领,以生态河湖行动为抓手,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畅流活水、长效管护”的治理思路,大力组织实施河道疏浚整治、黑臭河道治理、生态河道建设。整治“两违”“三乱”5345处、黑臭河道3070条;2020年底,主要入江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Ⅴ类。
主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成绩斐然。主城区疏浚整治河道100多条,贯通断头河44条段,改造、拆建或新建控制建筑物20余座,河网水系连通性得到极大提升;实施涵闸自动化、信息化改造,不断优化调度方案,实现了主城区100km2范围内水体的常态、有序流动;同步实施区域内控源截污工程,从根本上改变水环境质量,濠河及其周边主要河道水质氨氮、总磷等6项重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区域治水工作全面推进。2020年,将主城区治水经验向全市域推广,组织实施全市区域治水工程,构建全域畅流活水的新格局。完成全市区域治水总体方案的编制,启东市试点快速推进,一区试运行进展顺利,海门区、如皋市、如东县等区域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4.农村水利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十三五”期间,南通市大力实施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通州区、海门区、启东市6个小型农田重点县建设项目,先后实施了如皋市、海安市2个中小河流重点县整治,连续多年进入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和农村河道管护第一方阵。
水土保持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十三五”期间,南通市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持续实施水土流失治理综合防治工程、大力提升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水平,通过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全市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0km2,实施了6个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开展10处以上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开展了沿江沿海防护绿化建设等工程。
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向纵深推进。大力开展河道清淤、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十三五”期间疏浚农村河道7500多条段、建设农村生态河道2800多条,超额完成“十三五”计划的工作任务。全市组织开展“三清”专项行动,累计清运各类河坡垃圾60余万吨,打捞沉船9738条,拆除各类坝头坝埂8636处,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累计创建26个“水美乡镇”、169个“水美乡村”,改善农村水环境面貌,老百姓对农村河道整治满意度大大提升。
农田水利配套建设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灌区续建配套等工程措施,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农田灌排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提高,提高了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打造了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南通模式”。
5.水利管理改革积极推进
水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南通市顺利完成了水利机构改革,圆满完成了农业水价改革。出台了南通第一部地方性水法规《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完成了《南通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6~2030年)》修编、《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南通市生态河湖行动专项规划(2020~2030年)》,编制了“一河一策”,开展了水利空间规划、河湖保护规划、南通市区域治水总体方案、水系连通和水利工程调度等规划方案研究。
河长制工作全面压实。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工作体系,全市所有河道实现河长全链接、全覆盖。用好河长制金钥匙,积极探索“河长制+”工作新模式;出台了河长制重点工作考核奖补办法。
采砂管理有序可控。构建了“市县纵向联动格局,部门横向协作体系,区域深度合作机制”禁釆新格局,全市禁采形势总体可控、稳定向好。涉砂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入选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水利工程管理逐步向精细化发展。2020年,南通市在全省率先开展长江堤防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江监督巡查管理长效机制;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国家级、省级水管单位创建成果显著,全市共有21家省级以上水管单位。
智慧水利迈上新台阶。南通市防汛决策指挥平台、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提档升级,城区水利工程智慧管控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水利工程管理手段更加先进,调度更加科学,效率更高。
6.“十三五”总体投资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水利发展总投资93.64亿元。各年度投资分项详见下表。
表1.1 南通市水利发展“十三五”投资规模表
年份 | 小计 | 分项投资(万元) | ||
纳入省重点工程 基本建设 | 纳入省农村水利建设、移民、节约用水等 | 市县自主实施项目 | ||
2016 | 172880 | 16598 | 45780 | 110502 |
2017 | 183933 | 11511 | 41203 | 131219 |
2018 | 311716 | 21997 | 66567 | 223152 |
2019 | 126675 | 9675 | 19878 | 97122 |
2020 | 141151 | 2225 | 66151 | 72775 |
合计 | 936355 | 62006 | 239579 | 634770 |
7.“十三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情况,5个约束性指标全部实现,14个预期性指标中3个部分实现,11个全部实现。
表1.2 南通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评估表
指标 | 2020年规划目标 | 指标 属性 | 2020年指标 | 实现 程度 | |
防洪除涝 | 流域防洪标准 | 长江主江堤和港支堤按照100年一遇标准建设,洲堤按照流域规划设防;长江河势得到基本控制。黄海堤防逐步达到防御100年一遇黄海高潮位加11级风浪的标准。穿堤建筑物不低于所在堤防标准。 | 预期性 | 江海堤防基本达到50年一遇标准,局部堤段达到100年一遇标准;大部分建筑物通过加固或改建后已达标。 | 部分实现 |
区域防洪除涝标准 | 里下河圩区防洪达到遇1991年雨情不破圩的标准,其他地区防洪达到50年一遇。里下河圩区除涝达到10年一遇标准,其余区域除涝逐步达到20年一遇标准。 | 预期性 | 区域防洪基本达到50年一遇(里下河圩区防洪未完全达标),区域除涝基本达到10年一遇。 | 部分实现 | |
城市防洪除涝标准 | 南通市中心城区防洪能力达到100年一遇,二级中心城市及重要开发区达到50年一遇标准;城区内部河道及建筑物防洪达到50年一遇标准。中心城区和二级中心城市除涝逐步达到2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逐时段产汇流调蓄计算,骨干河道水位不超过控制水位。其他重点镇城市除涝达到10~20年一遇标准。 | 预期性 | 南通市区防洪达到50年一遇,除涝接近20年一遇;通州区及各县(市、区)中心城镇接近50年一遇防洪和20年一遇的除涝标准。 | 部分实现 | |
水资源供给 | 用水总量 | 46亿m3 | 约束性 | 39.74亿m3 | 实现 |
供水保证率 | 生活用水保证率达97%,重要工业用水保证率达95%以上,农业灌溉用水保证率达到90%,生态用水得到保障。 | 预期性 | 生活用水保证率100%、工业用水保证率95%,农业灌溉用水保证率90%,生态用水保证率100% | 实现 | |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 | 25%* | 约束性 | 40% | 实现 |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 20%* | 约束性 | 48.5% | 实现 | |
灌溉水利用系数 | 0.63 | 约束性 | 0.647 | 实现 | |
节水器具普及率 | 95% | 预期性 | 97% | 实现 | |
水生态环境保护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 100% | 实现 |
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85% | 预期性 | 93.5% | 实现 |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 127 km2 | 预期性 | 420km2 | 实现 | |
水面率 | 圩区水面率达到10%、平原区水面率达到8%,城区水面率达到6%,且均不得低于现状 | 预期性 | 8.55 | 实现 | |
地下水超采面积比例 | 占国土面积比例控制在5%以内 | 预期性 | 0% | 实现 | |
农村水利 | 有效灌溉面积率 | 90% | 预期性 | 91% | 实现 |
旱涝保收田面积率 | 85% | 预期性 | 85% | 实现 | |
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率 | 60% | 预期性 | 65% | 实现 | |
中沟及以上建筑物配套率 | 100% | 预期性 | 100% | 实现 | |
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到位率 | 98%以上 | 预期性 | 98%以上 | 实现 |
注:带*号为五年累计值;灌溉水利用系数按照省确定的0.63控制。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建设,南通市水利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但是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南通水利发展在贯彻水利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满足水利现代化要求,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1.防洪除涝标准不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南通市江海堤防防洪标准与相关规划要求仍存在差距,堤防防洪挡潮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局部险工险段依然存在,河势控制及节点守护仍需加强;江海堤防堤线亟需进行调整;沿江沿海部分老旧涵闸急需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新建。
区域防洪排涝能力不平衡,里下河圩区防洪还未完全达标,高低水系控制工程需要继续推进。
南通市主城区强排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县级城市的城市防洪仍然存在多部门管理的情况,城市防洪排涝尚未形成体系,灾害防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2.区域治理短板明显,水系总体格局需进一步优化
全市水利工程在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型的过程中,还未形成与之相适应的工程体系,区域治理短板明显。现有水系格局基本上形成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工程体系以防洪排涝和灌溉为主。
传统的水利治理模式侧重于单条或者局部小区域的河道整治,但盲肠河、断头河、竹节河还大量存在,缺乏区域的系统性治理,区域河网水系连通性比较差。
区域纲网不分,宏观水势强,中观水势弱,微观无落差,骨干河道大引大排,内部河网水体滞流,整体缺乏常态、有序流动。
3.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有效配置需进一步优化
南通市依江临海,过境水资源丰富,骨干河道水量充沛,但是内部河网生态流量不足,水资源利用不充分,引进的水利用效率不高。水资源保障工程体系还不完备,沿海围垦区域淡水资源供给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生产和生活用水还存在浪费现象,全社会的节水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4.河湖生态复苏任务艰巨,农村河道治理需进一步提档升级
农村河道面广量大,水环境、水生态质量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尚有较大的差距,生态美丽幸福河道的建设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5.水利管理质效有待提升,改革创新需进一步强化
河长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落实,水域空间管控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水利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水利监管和执法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需进一步完善。水利改革创新需进一步深化。水利信息化、智慧化需快速推进。
(四)形势需求
“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南通市水利坚持系统发展、安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南通视察,点赞南通“好通”、沧桑巨变、生活幸福,对南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南通发展寄予殷切希望,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增添了澎湃动力。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对南通提出的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总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需认真谋划发展目标、布局及主要任务,以提高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功能齐备的现代水网
南通地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国家战略叠加并向纵深实施的区域,通州湾新出海口建设将全面带动沿海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使南通沿海区域对苏南乃至长江沿线重特大基础产业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为保障南通市建设成为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确保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必须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水网,全面提升沿江沿海及区域防洪标准、提升城市防洪除涝能力、扩大水资源供给能力和集约节约利用能力、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保障河网防洪、除涝、供水、航运、生态等多功能的充分发挥。需结合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实施江海堤防能力提升工程;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实施区域治水畅流活水工程,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调控有序、自然活水,智慧高效、生态美丽”的现代水网,支撑南通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创造人民高品质生活,要求建设生态美丽的幸福河湖
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等,高品质生活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的关键词。河流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关键要素,干净、整洁、优美的河湖生态环境成为群众更强烈的诉求和更美好的期盼,为了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创造人民高品质生活,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加快建设生态美丽的幸福河湖,全面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打造美丽江苏南通样板,必须更高质量地抓好长江大保护,协同推进沿江沿海产业布局,高品质打造沿江、沿海风光带;依托“五横五纵”、中小河流、县乡河道整治,建设生态自然、亲水宜居的美丽幸福河湖,助推人民生活品质更高、美丽南通颜值更高。
3.保障市域高效能治理,要求打造创新融合的智慧水利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大部署,按照《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十四五”期间,南通市将建成首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基本建成系统完备、运行高效、富有特色的市域治理制度体系。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助推南通市域高能效治理,必须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机遇,加快打造创新融合的智慧水利,以数字化引领水利现代化。全面推进水利基础信息数字化、工程管理标准化、工程调度精准化、水利服务高效化,构建全市一盘棋、城乡一体化全域治水新格局,助力南通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前列。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弘扬“争先豪情、克难勇气、科学态度、创新思维、实干作风”新时代南通治水精神,紧紧围绕“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大局,以水利现代化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构建现代水网新格局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区域治水,建设现代水网,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和河湖保护,全面提升水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推进生态美丽幸福河建设,奋力打造“江海安澜、江海美好”的新南通,不断满足江海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完善提升防洪减灾体系,突出解决民生水利问题,精心打造生态美丽河湖。
2.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提高水利治理标准,优化水利发展布局,拓展水利服务领域,全面提升水利综合保障能力,服务南通大城、大港、高铁、新机场等建设,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坚持系统治理。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推进流域规划一体化、水系治理一体化、工程运行一体化、河湖管护一体化,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提高水利系统治理效能,促进水利协调发展。
5.坚持改革创新。强化依法治水和规划引领,深化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推进体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快智慧水利建设,打造水情教育基地,全力构建系统完备的水利治理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初步构建标准较高、保障有力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和功能齐全、节约高效的现代水网,基本建成区域治水畅流活水工程体系和智慧管控精准调度体系,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防洪保安能力、水资源保障能力和水生态保护能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具体指标详见表2.1。
1.防洪除涝目标
流域防洪排涝能力巩固提高,区域防洪治理短板加快补齐,城市防洪除涝体系坚实构筑,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稳步提升。
长江堤防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崇明岛洲堤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长青沙洲堤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沿海堤防逐步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沿江沿海穿堤建筑物不低于所在堤防标准。长江河势得到控制,岸线保持基本稳定;区域骨干河道防洪达到50年一遇标准;区域除涝逐步达到20年一遇标准;城市防洪达到50年一遇标准,城市除涝达到20年一遇标准。
2.水资源保护目标
节水型社会持续深入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落实,用水效率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6亿m3以内,地下水年开采量控制在0.37亿m3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完成省下达目标;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生活用水保证率达98%,重要工业用水保证率达95%以上,农业灌溉用水保证率达到90%,生态用水保证率稳定达到100%。
3.水生态环境目标
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水生态空间有效保护,水域面积不减少,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98%以上;重点河湖生态水位(流量)保障率达到90%以上;全市范围内1/3以上、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范围1/2以上的农村河道建设成为生态美丽河道。
4.农村水利建设目标
农村水利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建成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农村水利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分别达到总耕地面积的95%、90%、70%。
5.水利管理与改革目标
严格依法治水,健全规划体系,推动水利改革,创新水利管理与服务的体制机制,构建智能规范的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水利投资稳定增长机制。
深化落实河长制,提升水利监管能力,强化水利行业监管,监管领域从重点突破向纵深发展。加快改革进程,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和提升水利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2035年展望:
南通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在全省走在前列,防洪除涝更加安全可靠、江海河网更加现代智慧、资源利用更加节约高效、河湖生态更加健康美丽,在江海大地上绘制出一幅水随人意、人水和谐的美丽画卷。
表2.1 南通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主要指标表
指 标 | 指标 属性 | 2025年规划目标 | |
1 | 流域防洪标准 | 预期性 | 长江主江堤、沿海堤防逐步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长青沙洲堤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 崇明岛洲堤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 沿江沿海穿堤建筑物不低于所在堤防标准 长江河势得到基本控制,岸线保持基本稳定 |
2 | 区域防洪除涝标准 | 预期性 | 区域防洪达到50年一遇标准,区域除涝逐步达到20年一遇标准 城市防洪达到50年一遇标准,城市除涝达到20年一遇标准 |
3 | 供水保证率 | 预期性 | 生活用水保证率不低于98%,重要工业用水保证率达95%,农业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生态用水保证率稳定达到100% |
4 | 全市用水总量* | 约束性 | 46亿m3 |
5 | 地下水年开采量* | 约束性 | 0.37亿m3 |
6 |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 | 约束性 | 完成省下达目标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 约束性 | 完成省下达目标 | |
7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约束性 | 0.65 |
8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约束性 | 100% |
9 | 水域面积 | 约束性 | 不减少 |
10 | 水土保持率* | 预期性 | 98% |
11 | 重点河湖生态水位(流量)保障率* | 预期性 | 90% |
12 | 有效灌溉面积率* | 预期性 | 95% |
13 | 旱涝保收田面积率* | 预期性 | 90% |
14 | 节水灌溉面积率 | 预期性 | 70% |
注:带*指标名称与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一致。
(四)发展布局
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控制性要素,水的承载空间决定了高质量发展的成长空间。南通市“十四五”水利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这一总体目标,推进水系连通和畅流活水工程,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调控有序、自然活水,智慧高效、生态美丽的江海平原现代水网,重点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通过“五纵五横”10条骨干河道治理、100条城市“河道公园”建设、1000余里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打造,建成10000平方公里高质量现代水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水利保障。
1.流域防洪安全可靠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指示,按照“消隐患、提标准、强弱项”的思路,着眼消除防洪体系中存在的隐患,全面提升堤防防洪标准,加快沿江沿海病险涵闸除险加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稳定。
结合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提高江堤海堤防洪标准,从现状的50年一遇逐步提高到100年一遇;长江以“提江堤、守节点、稳河势”为治理原则,对重点险工和节点段进行防护。沿海堤防以“稳堤、护坡、保滩”为治理方针,对侵蚀岸段、淤涨型岸段分类管理、加固和防护。结合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改造堤顶路,构筑1000余里防洪安全、交通通畅、生态绿色的景观带。
2.区域水网功能齐备
贯彻治水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高标准推进区域水利工程建设,以“五横五纵”10条骨干河道为重点,开展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结合城市开发建设100条城市“河道公园”;充分挖掘引江潜能,加快引(提)能力建设;以区域治水畅流活水为核心,推进水系连通和调节控制;结合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河道。
坚持新时期南通“四化”治水新理念,以河长制为统领,组织实施全市区域治水,全面推进畅流活水工程,打造干净的河、流动的河、美丽的河,建成10000平方公里高质量现代水网。以一级河道和干线航道为纲,将全市域纳入9个配水片区。各配水片区边界河道作为区域的清水通道,维持相对高水位运行;沿各片区边界骨干河道建设相应的控导工程,通过配水工程向各片区内部有序定量配水;同时实施内部水系连通工程,继续实施拆坝建桥(涵),消除断头河、卡口段,实现河网水系互联互通,水体有序流动。
3.城乡水利协同发展
推进城市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建设防洪封闭圈或者完善自排体系,提高城市动力外排能力。
结合大中型灌区的提档升级,从工程设施标准化、管理方式规范化、创新能力现代化入手,全面打造“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
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巩固恢复农村河道引排能力,改善人居环境状况,构建引排通畅、生态良好的农村河网水系;围绕乡村振兴突出系统扶持、突出产业扶持、突出能力扶持,实施水库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4.河湖生态全面复苏
推进河湖生态复苏,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河道,充分保护河道的自然属性,维持河道良好的生态条件。城镇区域紧紧围绕打造高质量治水典范城区的目标,因地制宜实施河道公园化、生态化改造;推进农村黑臭河道整治,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河道;结合水美乡村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打造生态河道示范村。
5.水利资源高效集约
立足于水资源空间均衡,坚持节水优先,以水定需。
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节水行动。加强水资源涵养,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生态水位,深入实施水资源总量和效率双控制度,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推进精准配水,深化高标准节水型载体建设;落实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和管理。
6.智慧水利融合共享
按照“强感知、增智慧、保安全”的思路,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水利数字孪生技术,加快智慧水利建设。完善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水利工程智慧化覆盖;基于信息融合共享、工作模式创新、业务流程优化、应用敏捷智能等思路,推进涉水业务智能应用,提升水利工程智慧化管理;优化水文等监测站网布局体系,全面推广自动监测手段,扩大实时在线监测范围,提升水安全智能监测感知能力。
构建决策科学、应急有序、保障有力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加强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建设,优化水利工程调度,强化灾害防御技术支撑,提升灾害应急处理能力。
7.水利监管长效有力
全面压实各级河长管河治河责任,持续推进河道治理、管理和保护。划定河湖保护范围,明确水域岸线功能,实施分区管控,严格开发利用监管,深化河湖问题整治,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护河湖空间完整、功能完好。
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强化水利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以水利工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工作抓手,以国家级水管单位创建为突破口,完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与督查机制,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
8.水利文化传承创新
坚持资源整合,加强水文化载体建设。以全域旅游为导向,重点打造南通水利风景区空间布局。结合水利风景区、南通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创作水文化精品,弘扬水利精神。
三、主要任务
“十四五”期间,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重点结合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全面提升堤防防洪能力;深化河长制,推广城区治水经验,实施全市区域治水工程,注重水岸共治,流域联治,打造干净的河、流动的河、美丽的河,加快建设现代水网。
(一)流域防洪工程
以流域为单元构建由江海堤防、穿堤建筑物、河道、内部高低水系控制建筑物等组成的现代化防洪工程体系。
1.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及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
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以近年来涉河建设方案批复调整的堤线为基础,根据《江苏省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技术指导意见》《南通市城市防洪规划(2014~2030年)》等文件要求,依据有关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对堤防进行加高、培厚;加强险工险段的崩岸治理。
进一步完善沿江沿海地区防潮减灾体系,实施长江堤防加固改造233.68km;实施海堤加固改造234.96km;结合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对所有一线堤防堤顶路面进行改造。
紧扣“江风海韵、现代都市”发展目标,统筹推进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以一线江海挡潮堤景观路贯通为主线,串联起沿线景、产、镇、村,建设大江大海风光带、江海风貌城镇带、诗意田园乡村带、沿江科技创新带和沿海高水平产业带,打造防洪(潮)安全可靠、功能衔接、风貌协调、层次鲜明、内涵丰富的生态景观带,全力营造可漫步、可穿行、有温度、有活力的魅力水岸空间。
2.长江河势控制
根据修编的《长江口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5),配合开展长江口近期河势控制方案及总体控制规划、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等相关研究,保护滩涂和岸线,适时开展河势控制工程建设,提高洪潮防御能力,保障沿江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据《长江澄通河段河道综合整治规划》,推进横港沙二期圈围工程、天生港水道上段疏浚工程,以改善天生港水道的进流条件,满足引排及适度岸线开发利用的需要。
3.穿堤建筑物加固改造、拆建或新建
规划对沿江56座、沿海15座穿堤建筑物进行整治,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拆除封堵、加固改造、拆建或新建。
4.区域内部防洪工程
(1)里下河洼地治理
继续实施里下河圩区圩堤加固改造工程,退圩加固圩堤75km,新建圩堤护岸12.5km;同步对圩区内65座圩口闸、67座排涝站、7座闸站拆除重建,对171座圩口闸闸门进行改造。
(2)三余低洼地治理
继续实施三余低洼地防洪封闭圈建设,实施控制闸7座。
(3)高低水系控制工程
如皋市沿江圩区高低水系控制改造或新建19座,其中焦港以西片改造或新建4座、如皋港以西片改造或新建5座、如皋港以东片新建4座、如海运河东片新建3座。
沿江平公路控制线新建或改造2座;
沿老通吕公路控制线新建或改造5座。
(二)区域水网工程
以重大引调水工程和骨干输配水通道为纲,以区域河湖水系连通为目,以控制性调蓄工程为结,对标“系统化思维、片区化治理”新理念,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调控有序、自然活水,智慧高效、生态美丽的江海平原现代水网。
1.引调水工程
进一步扩大动力引江能力,建设碾砣港闸站、通启运河闸站,开展新江海河建站的相关前期研究,在自流引江不能满足区域用水需要时,利用沿江泵站提水,以满足南通市全市域生产、生活、生态的用水需要。
2.中小河流治理
针对区域水利治理中突出短板,根据《南通市水利治理规划》和各县(市、区)相关水系规划,以及新一轮中小河流整治安排,以“五横(北凌河、栟茶运河、如泰运河、通吕运河、通启运河)五纵(焦港、如海运河、通扬运河、九圩港、新江海河)”骨干河道为重点,以团结河、亭石河、九洋河等24条重要跨县河流治理为典范,开展区域河道综合整治,治理总长度699.16km,恢复和提高区域引排能力,沿河打造产业兴旺、亲水宜居的生态廊道,实现水岸绿化休闲与城乡生活相融合。
3.区域治水畅流活水工程
南通市区域治水畅流活水以全域河湖为整体,以一级河道和干线航道为纲,作为区域的清水通道,并维持相对高水位;将全市划分为9个配水片区,片区内部维持相对低水位;沿配水区边界建设相应的配水工程,由边界外围水位较高的清水通道向各片区内部有序分水、定量配水,形成自然流动;片区内部通过断头河贯通、阻点疏通等畅通水系,恢复镇村各级河网的流动性。
结合高沙土地区河网布局及灌排体系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排水资源化利用探索。构建农村畅流活水自循环体系,将四级河中的水送入渠道,流入农田,滋润禾苗,利用广袤农田区域来吸收消纳水体中的营养物质,实现农村排水的资源化利用。
(三)城乡水利工程
1.城市防洪除涝综合整治
加快城市水系综合整治,逐步建立与城市规模、功能和地位相适应的现代城市水利工程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防洪标准,完成城市骨干防洪、除涝工程,完善二级城市防洪除涝体系,加强重点镇引排能力建设。
南通市主城区按照《南通市城市防洪规划(2014~2030年)》要求,实施相应的河道整治,重点开展沿江强排闸站、岸坡生态修复、河道公园等工程;其他县(市、区)按照相关的防洪规划要求,合理安排,有序实施。
2.灌区续建配套
按照“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要求,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保障粮食安全。完善灌区水利基础设施,增强沟渠灌排能力,改善沟渠生态环境,提高灌区用水计量水平与用水效率,构建灌区农业绿色生态系统,加强灌区信息化建设与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灌区管理水平。
规划实施灌区现代化改造。主要包括新建或改造渠首、疏浚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同步实施相应的管理设施、安全设施以及计量设施。
3.水库移民后扶
按照“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的总体要求,聚焦移民安置区发展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和移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需求,采取得力举措,精准发力,改善移民村居住环境、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移民产业升级发展,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全市人民群众一同实现更高标准的小康生活。
“十四五”期间,规划完成339个村(居)的后扶工作。
(四)河湖生态复苏
以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核心,加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人水和谐共生。
1.农村黑臭河道治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通河长办〔2020〕6号),到2021年底,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农村水环境显著提升,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结合各县(市、区)农村黑臭水体调查摸底情况,2021年度整治农村黑臭水体354条。
2.水土保持
初步建成与南通市开发强度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体系,与南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与南通市水土流失现状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
规划以“一核四沿三网多节点”水土保持总体战略布局,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管、防治、监测、信息化等工作,实现由水土流失防治为主向水土保持监管为工作核心的转变、由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向美丽南通建设转变、由水土保持重点区域管理向覆盖全域转变。
“十四五”规划期末,全市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率达到85%以上,水土保持率达到相关要求,完成新增预防面积126.98km2,综合治理面积59.29km2。新建生态清洁小流域22个;与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沿江沿海防护林、沿河沿路生态廊道、饮用水水源地涵养林、湿地、城市绿地等工程的实施。
3.河湖生态复苏
围绕“美丽江苏、南通样板”建设目标,推进全市域生态美丽幸福河道、生态河道示范区建设。按照河道的功能特点因河施策,加强河道岸线管控,实施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之河”“生活之河”“景观之河”“文化之河”,实现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打造“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美丽幸福河道。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修复生态的要求,大力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
“十四五”期间,开展全市53条(段)主要骨干河道河湖生态状况评价;到2025年,全市90%以上县乡河道打造成生态河道,城市建成区河湖基本建成幸福河湖,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2018年修订)中53条(段)骨干河道为重点推进幸福河道建设。
结合水美乡村、水利风景区建设等有利条件,规划建成50个生态河道示范区。
(五)水资源节约保护
深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着力于水资源优化配置、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初始水权分配和交易制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
1.水资源监管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健全市、县、乡(镇)三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用水计量和监测设施建设,做好跨县(市、区)骨干河道水量分配,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取用水管控,推进水权制度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
加强用水总量红线管理。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十四五”期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6亿m3以内,其中地下水资源开采量控制在0.37亿m3以内,科学制定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开展如泰运河、新江海河、栟茶运河、新通扬通榆河、北凌河、遥望港等6条跨县域河道水量分配工作,将生态水量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保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开展用水效率评估。确定农业、工业用水效率目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完成省下达任务。
推进水权交易制度建设。完善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建立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开展取水许可确权登记,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建设。
2.节水型社会建设
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立足南通基本市情水情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用水单位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园区建设,促进节水型行业产业和企业发展,加快建设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加强对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单位的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全面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工程,通过循环用水、循序用水、再生水利用等措施,“十四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
实施节水型载体创建行动。落实《南通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通水节〔2020〕2号),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推动各类节水型载体(园区、企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灌区)创建。大型企业基本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党政机关全部创成节水型单位,深入开展节水型社区(小区)创建,并在高水平节水型载体中培育一批省、市级水效领跑者,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用水水平。
提高农业节水效率。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持续推进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70%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
推进城乡生活节水。强化城乡节水降损,加快推进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全市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全面推行节水型用水器具和产品,推广应用先进节水技术,公共建筑、新建住宅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人均综合用水定额控制在350L/p·d以内。
加强非常规水利用。结合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配套建设再生水管道、取水点等辅助设施,实现尾水深度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回用。“十四五”期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鼓励学校、宾馆、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加大海水利用技术研发力度,加快推进海水资源利用。
3.饮用水水源地建设
按照“水量保证、水质达标、管理规范、运行可靠、监控到位、信息共享、应急保障”的要求,加强水源地的管护与评估。
沿江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标准化建设;对列入省名录的4个应急备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实现持续提升。强化水源地相关设施的维护和监管,加强饮用水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4.严格地下水管理保护
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实行地下水水位水量的双控管理,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到“十四五”末地下水年开采量控制在0.37亿m3以内。
(六)水利工程管理
加快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对标“长效化管护”,强化河长制,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和安全生产管控等机制,进一步完善水法规体系。
1.工程建设管理
建立工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和项目法人主体责任。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继续推行水利工程项目代建制。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质量工作考核,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质量、进度监管体系,确保工程建设按时扎实推进。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建设项目市场监管,规范项目设计、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等程序,招投标活动全流程实现电子化、信息化,行政监管实现平台化,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运用信用管理机制,保障和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稳定运行。
明晰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破解多头管理难题,建立政府部门的延伸机构,引导民众参与,与水行政管理部门齐抓共管,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力和效率。
2.工程运行管理
完善工程运行管理体制,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建筑物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强化底线思维、忧患意识,保障水利工程度汛安全;持续夯实运行管理基础,全面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由标准化、规范化向精细化提升;打造优秀运管队伍,加强管理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水管单位达标创建。
“十四五”期间,进一步落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利工程运行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体系、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通过工程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构建现代化的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能;加强对江海堤防岸线、河道、建筑物等安全监测监管,及时掌握工程的安全情况;构建精细化管理体系,加强区域空间管控,形成细密的水陆空立体化监控网络,推进网格化、精细化管护;继续推动国家级、省级水管单位创建和精细化管理创建验收,完成焦港闸管所国家级水管单位创建工作,完成全市21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精细化管理工作。
3.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严格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要求,开展“四清五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控,排查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隐患。
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模式,强化元素动态监控、数据分析统计、风险预警预报和信息资源对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七)智慧水利工程建设
以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为主线,主动融入数字化改革新征程,对标“智慧水利”“智慧水网”,探索水利数字孪生新路径,加快构建具备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智慧水利体系,支撑科学决策和精准化调度,持续提升水利“整体智治”能力,助力南通水利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1.监测监控体系建设
在现有信息采集设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水文监测、工程监控体系建设,实施全要素动态监测,为水利智慧应用提供基本支撑。
完善水文监测体系,优化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改扩建现有28处监测站点,建设水文监测与水量水质水生态一体的自动监测站;对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进行优化布局与升级改造,提升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规范监测技术行为,持续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新建海安墩头镇监测站,实现南通市3个水土保持分区全覆盖。
推进工程监控体系建设。开展江海堤防、骨干河道、河湖岸线及其开发利用情况监测,支撑河湖空间精准化、网格化管控;对重要涵闸站实施远程监控,提高工程调度执行的效率,实现工程智能化、精细化调度;建设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调度、监督考核等感知体系,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2.基础支撑平台建设
从用户管理、数据管理、地理信息、视频分析、算法服务等方面,搭建全市统一、标准规范、服务开放的智慧水利基础支撑平台。
加强“水利云”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及图像识别等技术,构建水利综合业务数据库,完善全市水系一张图,提升业务数据的统一存储和管理能力。
坚持科技引领、数字赋能,探索数字孪生新路径,构建可计算、可分析、可优化的运行平台,指导工程的运用和管理,使得生产效率、运维效率更高,水利业务系统更加便捷高效。
3.综合应用平台建设
结合水利核心业务需求,依托水利云数据中心,针对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工程建设、河长制信息、水土保持、电子政务六大方向,构建业务应用系统,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构建以全市域智慧调度中心、各县(市、区)调度分中心、重点涵闸管理所为主的“一主九副多点”的现代化调度体系。在实施区域治水构建现代水网的同时,工程建成一片,智慧管控覆盖一片。
建设功能完备、设施先进的现代化调度中心,配套建设服务器等软硬件设施,完善视频会议系统,保障数据库及应用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八)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实施“预防为要、调度精准、防控智能、协同有序”的水旱灾害防御策略,完善水旱灾害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水旱灾害防御组织,提升监测预报预警预演能力、水利工程调度能力和水旱灾害抢险能力,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妥善应对洪涝、干旱、水源地突发性污染等风险,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要坚持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坚持“预”字当先、关口前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坚持统一调度、团结抗洪,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现代化调度指挥能力。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加强实时雨水情信息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完善水旱灾害预警发布机制,开展水工程调度模拟预演,按照“标准内”“超标准”两级要求,完善江河洪水调度方案和防御预案,落实重点低洼片区、城市易涝点预案措施。
强化科技引领,推进建立全市水系“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系统,建设数字水网,为防汛抗旱调度指挥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依法科学精准调度水工程,提高调度综合效益。抓好长江安全度汛、区域内涝防御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水工程防洪减灾效益。着重对防汛抗旱重点水利工程实时监控,强化工程调度监督管理。健全区域、城市洪涝调度协调机制,开展联合调度推演,最大限度发挥水利工程体系能力。密切监视旱情发展变化,加强全市水源统一管理和调度,确保供水安全和粮食安全。研究制定全市防汛调度和生态调度管理办法,形成全市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现代科学调度体系。
狠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防患于未然。随着近年来短历时强降雨遭遇频率的不断增加,针对极端灾害天气的发生,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从保障城市安全的底线思维来审视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排涝工程,尤其是强排工程的实施; 加强市民避险意识和非工程预警建设。通过各种途径向市民深入宣传内涝风险、风险区域及相关防灾减灾避险措施,使各种加大洪涝风险和防洪压力的社会行为得到控制,提升市民的防灾避险意识。
(九)河湖管理和保护
1.深化河长制工作
全面压实各级河长责任,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和河道治理管理保护。
持续深化河长制工作,助力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更严格落实河长履职办法,建立并完善明察暗访和考核问责机制,常态化开展“三代表一委员”督查,督促各级河长巡河、管河、治河、护河,特别是做好严禁各类排口污水直排河道工作。实行“两不断一跟踪”工作机制,不断发现问题,不断交办问题,持续跟踪整改,直至问题解决。
全面压实县镇村河长职责,助力骨干河道、交界河道、干支流整治等问题有效解决。打破地域分割推进区域协同治水,明确跨界河道管理主体,探索边界河道协同治理模式,实施更严格的重点河流交界断面水质“双向补偿”机制。针对河道现状和存在问题因地制宜、因河施策,落实整治措施和责任部门,推动“河长制”向其他重要河道、沟塘等小微水体延伸覆盖。
创新“河长制”管理模式,助力河湖治理保护有名有实有成效。进一步完善河长制会议、信息报送、信息公开、督察督办等工作制度,建立各级河长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实施电子化巡河、社会化评价机制,营造河长履职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河道管理“河长制+”的新模式,提高河长执行力和服务水平。
2.强化河湖监管
对标“长效化管护”,强化河湖空间管控,推行河湖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持河湖空间完整。推进河湖生态动态监测和美丽幸福河指标评价,提高河道综合功能的发挥。
强化河湖空间管控。全面实施河湖空间管控,通过划定河湖空间边界实现“定空间”,推动新一轮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基本完成镇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继续实施镇级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严格禁止空间范围内各类破坏河湖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守住河湖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以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实施“管空间”,严格管理河湖开发利用行为,以水定需,以水定产,因水制宜,促进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有效约束并降低人类活动对河湖资源环境的伤害。
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对接工作,在优化布局存量空间规模基础上,落实规划建设重点工程的预支空间规模指标,做好与毗邻地区空间规划的衔接,维护水利空间完整,保护河湖公益性功能,提高国土空间综合利用效率。
严格水域岸线保护。强化水域岸线规划管理,推动用途管制和集约节约利用。规范涉河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涉河建设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制度,规范审查程序,明确审查标准,依照审批权限严格审批。建立健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制度,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水域管理保护,确保水域面积只增不减。依法划定重要河道、水体水域,建立水域管理与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水域面积调查评估,及时掌握全市域和重要城镇区域的水面积变化情况,切实加强水域占用行为管理,遵循水面等效补偿原则,严守水域面积只增不减,确保水域功能不减退;加强岸线资源保护,开展分区管理、用途管控,建设生态岸线;加大长江河道禁采力度,从严管控工程性采砂,确保河势稳定;科学划定河湖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落实分区管控要求。
(十)水文化及水景观建设
以江海风光和历史文化为重点,着力打造“水韵南通”标识,突出南通“江、海、河、湖、库、洲”兼备的特色,结合生态廊道建设、生态红线区域的保护、城市水景观建设,传承活化一批历史古城、水乡名镇、渔港老村,打造江海风光与平原河湖交叠、历史文化与治水遗迹相辉的水利风景区。
1.水文化载体建设
推进水利遗产保护和利用,推动水工程建设、生态河湖建设与水文化融合,研究水文化继承与创新,形成“一核心、三重点”。
“一核心”是以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为核心;“三重点”是以水利工程文化优化与提升、生态河湖水文化建设、生态河湖水文化体系建设为重点。建设以十八里河口遗址公园传承典型运河文化、以张謇垦牧文化遗址公园传承垦牧文化历史、以唐闸工业遗产型历史街区展现近代城市发展变革的水文化载体。
2.水情教育
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尊重公民对国情水情的知情权,增强公众水安全、水忧患、水道德意识,提升全社会水旱灾害防范能力,培养良好的节水护水意识,科学谋划,做好顶层设计;依托大中型水利枢纽、河湖水域、水文化、水利风景区等展示场馆,因地制宜创建水情教育基地;以青少年和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开展水情和水文化知识普及教育,推动水情教育进高校、进党校。开展水情教育读物、音视频工程,编辑出版通俗易懂的水情教育科普读物并向中小学赠送,拍摄制作体现南通治水历史、新时期区域治水与新时代南通治水精神的水情教育音视频作品并向媒体投放。
3.水利风景区建设
规划坚持资源整合,充分考虑水资源特色,合理划分空间组合,以全域旅游为导向,重点打造“一核、三带、四组团”的南通水利风景区空间布局。
一核:近代治水典范的城市花园;三带:沿江、沿海和运河旅游带;四组团:里下河水乡景观组团、如城城市运河景观组团、市区运河—沿江景观组团、如东—海门—启东沿海景观组团。
“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12个水利风景区、提升3个水利风景区。
四、规划投资与环境影响
(一)规划投资估算
本规划估算投资207.22亿元,各地区、各分项工程投资见表4.1、表4.2。较“十三五”期间南通市水利实际投资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江海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该部分投资体量较大。
(2)区域现代水网工程,该部分包括引调水工程、分区配水控导工程、智慧管控工程。
(3)“五横五纵”、中小河道治理、生态河道建设等方面保持微增长。
表4.1 南通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各县(市、区)投资统计表
县(市、区)名称 | 十四五规划总投资(万元) | |||||
小计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海安市 | 310459 | 55582 | 83813 | 67094 | 61015 | 42955 |
如皋市 | 381306 | 73945 | 56511 | 77988 | 89116 | 83746 |
如东县 | 226869 | 45994 | 49473 | 68197 | 35014 | 28190 |
通州区 | 166660 | 37228 | 26708 | 38708 | 43008 | 21008 |
市区(含通州湾示范区) | 337981 | 73820 | 86540 | 94080 | 45480 | 38061 |
海门区 | 402400 | 91460 | 73660 | 113160 | 62610 | 61510 |
启东市 | 246547 | 114905 | 43868 | 37563 | 32591 | 17620 |
全市合计 | 2072221 | 492934 | 420573 | 496790 | 368834 | 293090 |
本规划投资不包括征地拆迁及因时间变化而发生的费用;此外,污水处理厂建设、区域供水工程及专项的水环境整治等措施费用由相关部门统筹安排,未列入水利专项投资估算。
表4.2 南通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投资统计表
序号 | 分项工程名称 | 投资(万元) | 备注 | |||||
小计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流域防洪工程 | 758243 | 220779 | 149716 | 195966 | 106716 | 85066 |
|
(1) | 沿江堤防能力提升工程(包括河势控制) | 274200 | 49300 | 44500 | 71900 | 60500 | 48000 |
|
(2) | 沿海堤防能力提升工程 | 152400 | 38800 | 44000 | 64600 | 3000 | 2000 |
|
(3) | 穿堤建筑物改造、拆建或新建 | 276126 | 103476 | 56050 | 48400 | 40000 | 28200 |
|
(4) | 区内防洪工程 | 55517 | 29203 | 5166 | 11066 | 3216 | 6866 |
|
2 | 区域水网工程 | 681505 | 101750 | 143700 | 178105 | 151650 | 106300 |
|
(1) | 引调水工程 | 69700 | 0 | 26700 | 28000 | 15000 | 0 |
|
(2) | 区域河道治理(五横五纵、中小河流治理) | 390505 | 54750 | 76300 | 105905 | 86450 | 67100 |
|
(3) | 区域畅流活水 | 221300 | 47000 | 40700 | 44200 | 50200 | 39200 |
|
3 | 城乡水利工程 | 89758 | 19048 | 20843 | 15515 | 16593 | 17759 |
|
(1) | 城市防洪除涝 | 45800 | 8000 | 9800 | 8400 | 9300 | 10300 |
|
(2) | 灌区续建配套 | 23000 | 7000 | 7000 | 3000 | 3000 | 3000 |
|
(3) | 水库移民后扶 | 20958 | 4048 | 4043 | 4115 | 4293 | 4459 |
|
4 | 河湖生态复苏 | 442076 | 63644 | 85829 | 23040 | 87167 | 22169 |
|
(1)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 42386 | 41786 | 150 | 150 | 150 | 150 |
|
(2) | 水土流失治理 | 33700 | 6920 | 6920 | 6920 | 6920 | 6020 |
|
(3) | 生态美丽幸福河道建设(含示范区) | 365990 | 14938 | 78759 | 15970 | 80097 | 15999 |
|
5 | 水资源节约保护 | 28020 | 6330 | 5830 | 4290 | 5785 | 5785 |
|
6 | 智慧水利工程 | 22254 | 6263 | 5341 | 4050 | 3350 | 3250 |
|
7 | 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 6300 | 1300 | 1250 | 1250 | 1250 | 1250 |
|
8 | 河湖管理和保护 | 44065 | 9053 | 8753 | 8753 | 8753 | 8753 |
|
(1) | 河湖监管 | 35300 | 7300 | 7000 | 7000 | 7000 | 7000 |
|
(2) | 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 | 5515 | 1103 | 1103 | 1103 | 1103 | 1103 |
|
(3) | 科技队伍、人才培养 | 3250 | 650 | 650 | 650 | 650 | 650 |
|
合计 | 2072221 | 428167 | 421262 | 430969 | 381264 | 250332 |
|
(二)资金筹措
“十四五”期间的工程建设投资建议由各级财政按照工程性质和具体的投资补贴政策进行投资分摊;财政省管县的工程建设由省以上财政和各县级地方财政承担,南通市区的工程建设投资由省以上财政、南通市级财政承担。目前,省以上财政补助的政策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省以上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苏财农〔2015〕5号)文件执行,同时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引进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建设。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南通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9.3亿元,比上年增长3.2%,依然保持正增长。“十四五”期间按照年均增速3%计算,五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约为3496亿元。按照可用财力的4%计算,约为140亿元。此外,水利投资还包括防洪保安资金、城市维护建设税的15%、土地出让收益的10%、水资源费等其他政策性资金以及社会融资等。因此,“十四五”期间水利建设投入有保障。
(三)影响分析
1.规划实施与《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的符合性
2018年5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以下简称《实施规划》),规划提出到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46亿m3以内;主要河流生态评价优良率达到7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得到消除。
本规划明确的主要指标中,用水总量不超过46亿m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与《实施规划》的主要指标相符合。规划措施与《实施规划》提出水资源管控、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等要求相符合。
2.规划实施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符合性
2020年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以下简称《空间管控规划》),规划根据自然生态环境地理特征和生态保护需求,划分了15种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类型,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水域涵养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特殊物种保护区等。其中涉及到南通市的有58个生态空间保护区域。
规划中提出水利风景区建设、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沿江沿海堤防能力提升工程、生态景观带建设、农村水利建设等生态空间的管控是有利的。
3.规划实施与《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符合性
《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了构建现代化水利新格局,巩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利监管能力;沿江、沿海打造高质量风光带,沿河打造产业兴旺、亲水宜居的高质量城镇生态廊道;推广中心城区治水经验,组织实施全市区域治水工程,打造高质量治水典范;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力度,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高质量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规划提出的流域防洪工程、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区域水网工程、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生态河道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水文化水景观建设等,均与《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措施相符合。
4.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原有土壤扰动,带来一定水土流失,会对局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但实施后河道内源污染得到清理、水环境容量增大、水体自净能力增强,对水环境质量的提升是有利的。
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区及周边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减小影响范围和程度。
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部分扬尘,对施工周边区域空气环境污染产生一定影响。需严格按照扬尘控制的要求,对裸露的土壤进行覆盖,保持场地和道路整洁,对施工作业面及时洒水、喷雾降尘,防止扬尘扩散。
工程实施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的弃土、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需充分利用弃土弃渣用于城市洼地填高、道路建设填筑等。对施工工区的生活垃圾加强收集和管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规划实施对人群健康的影响
规划中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以及供水工程建设,能够给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可靠的饮用水源,有利于人群的健康。规划工程实施期间,制定工区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工区卫生状况检查,加强工区的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做好工区卫生防疫工作。
6.规划实施对交通航运的影响
规划工程实施期间施工材料的运输,会增加内部陆路和水运交通压力。施工单位应保持车况良好,行驶线路应尽量避开交通繁忙路段。
加强与航运、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协调,合理确定新增水利工程的位置,减少工程实施对主要干线航道的影响,最大限度的满足不同通航等级对河道的需求。
7.规划实施对经济和社会影响及对策措施
规划工程实施后,区域内整体防洪除涝标准得到提高,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强有力的水利基础;区域整体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南通市整体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提高;水景观更加优美、水文化传承更具特色,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通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灌区续建配套建设、生态示范区打造等,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保障粮食安全,创建美丽幸福家园。
规划工程中河道整治、重大枢纽、建筑物的建设可能涉及到征迁,将对居民生活、企业生产产生一些不利影响。规划需根据相关政策和标准对征地拆迁对象统一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易地安置。按有关规定计列工程征地费。
五、实施保障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制度保障,坚持依法治水,深化水利改革创新,强化监督考核工作,确保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主要目标顺利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职能
“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水利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分解规划目标,协调市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通力协作,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共同推进规划的有序实施。
以政府行为为主体,加强对水利的宏观调控和领导,明确在水利建设和管理规划中的实施责任。落实防汛抗旱、河长制管理、水环境整治等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政府负责、水利行业管理、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把重点水利工程和相关规划指标纳入对各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及工作考核体系;在水利规划、资金投入、用地保障、征地拆迁、建设实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稳步推进规划实施。
完善公共财政水利投入政策,加强资金投入保障考核机制,保证土地出让金用于水利的投资比例,加大政府债券融资对水利的投入,积极利用其他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吸引社会资本更广泛参与水利建设,为“十四五”水利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推动依法治水、提升执法效能
健全法规体系。积极参与推动水利相关立法,推动出台有关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条例,从法律层面给予明确规定,推动水生态文明的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优化“不见面审批”流程,构建标准统一的审批服务模式。通过依法治理、规划控制、政策调节等手段,规范水行政审批行为,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理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确保水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提升执法效能。统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职能和执法资源,合理划分各级水政监察队伍的执法职责,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开展河湖专项整治,继续推进河湖“清四乱”、长江禁采等专项执法行动,存量问题全部“清零”,新增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打造过硬执法队伍,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推进执法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完善执法装备,全面提升执法效能,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三)坚持创新引领、深化水利改革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也是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路径。持续加大水利科技投入,加强水利科技工作,完善水利科技创新机制,让传统水利焕发生机。
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促进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水利工作的科技含量,依靠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促进水利现代化建设。
深化水利领域改革创新。适时推动水务一体化改革。推动水价水资源税改革,严格水资源费(税)管理,完善差别化水资源费(税)价格政策。研究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综合改革方案。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试点先行行政区域、开发区、取水户之间的水权交易。
深化农村水利改革,全面落实农业水权分配制度和灌区取水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加大管护资金投入。
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水利行业的征信体系,推动建设管理、河湖管理等领域信用评价成果广泛应用。
(四)强化科技队伍、加强人才培养
完善水利科技服务体系。按照“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要求,紧紧围绕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建设与水利现代化目标相适应的水利科技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
优化人才结构和分布。进一步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机构职能到位、人员编制到位和资金落实到位、管理服务到位;培养一批高精尖的科技人才队伍,不断提高水利行业的科技含量,为解决水利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科技支撑,引领水利事业的长远发展。
重视水利人才技术培训。鼓励在职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学习,包括自学、参加函授、脱产学习、委托培养、继续教育等,使水利人才队伍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大幅提升。
加强水利基础技术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积极推进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涉水问题研究。加大水利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推动现有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重点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特别是节水灌溉技术、企业节水新技术、生态河道技术等的推广应用。
(五)强化监督考核、广泛引导参与
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协调与监督,使治理开发与建设管理能够按照规划进行,实现对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土保持、水利资金使用、行政许可等全方位的监督与管理,确保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严禁任何违背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
加强考核评估,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水利建设和改革发展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依法组织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加强重大项目的评估论证工作,注重对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资金筹措、环境影响、移民安置、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健全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专家论证制度,完善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决策机制,推进水利发展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广泛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凝聚社会共识,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增强公众水安全风险观念,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主流媒体宣传,探索节水、水法宣传教育新形式、新途径,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惜水、节水、护水意识与水法治观念。创新水利建设各个环节的公众参与方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全社会对加快水利发展和改革的认同程度。加强水利规划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地参与和支持水利规划实施,鼓励社会监督水利工作,确保规划实施过程的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水利发展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附件:1.流域防洪工程布局图
2.区域水网工程布局图
3.区域水网畅流活水图
4.城乡水利工程布局图
5.河湖生态复苏工程布局图
6.水资源节约保护工程布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