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推进全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增强社区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筑牢基层治理基础,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依据《甘肃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天水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天水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结合全县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一、“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环境及总体要求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建立了社区“大党委”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90%以上,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社区治理与社区服务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以党群服务中心为主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截至2020年底,全县10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平均建筑面积393㎡,405个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平均建筑面积223㎡。三是社区网格化管理精细精准。全县村(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把405个村和10个社区划分为1808个基础网格,进行赋码编号,配备网格员1808名,网格长(可同时兼任2-3个网格)由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担任,实施精准管理。四是社区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提升。城乡社区普遍能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办理、代办等服务,持续推进城市社区“一刻钟服务圈”建设,社区便民利民和志愿服务快速发展,社会组织承接社区服务类项目能力有所增强。五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村(社区)“两委”班子更优更强,至2020年底,全县共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60人,村民委员会成员2073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70人,有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425个,人数达到6375人,队伍逐年扩大。六是社区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互联网+社区政务服务”加速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示范实施,“雪亮工程”保障平安,智慧社区建设起步良好。这些都标志着我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向新发展阶段迈进,服务品质不断提高,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过“十三五”时期的接续奋斗,我县已进入蓄势待发、爬坡过坎、后发赶超的新阶段,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和条件进一步凸显。但与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我县党建和城乡社区服务深度融合还不充分,服务供给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社区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服务的机制仍不健全,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技术应用比较薄弱,社区服务的人才支撑亟需加强。“十四五”时期,必须立足我县所处的新发展阶段和发展方位,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聚合力,奋力推动全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导向
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立足新发展阶段,不断夯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础的重大举措,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生活品质新期待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就业、拉动消费、创新发展,不断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就业优先、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优先发展社区就业、养老、托育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必须走共同富裕道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平等享受有关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彰显公平正义。必须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社区应急管理、风险防控、医疗卫生、社会心理服务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充分运用数字技术为社区赋能减负,提升服务品质和效能,建设更高水平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指示和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立足发展新阶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以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为目标,加快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服务供给,补齐服务短板,创新服务机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努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示范带头作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优良的社区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推动创造就业岗位,带动投资,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引导市场力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多方参与格局,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城乡统筹。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进社区服务制度城乡衔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推动社区服务机制城乡联动、基础服务设施城乡衔接、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
——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政府、市场、社会不同定位,区分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社区特点,分层推进、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全方位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五)主要目标
到2025年末,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更好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专栏1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基期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1 |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2 |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99.2% | 100% | 预期性 |
3 | 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 17.2平方米 | ≥3 平方米 | 预期性 |
4 | 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 | 11.9人 | 18人 | 预期性 |
5 | 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 —— | ≥10% | 预期性 |
6 | 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7 | 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 | —— | ≥60% | 预期性 |
二、积极构建城乡社区服务新格局
(一)健全党建引领机制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突出党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功能,强化乡镇党委责任,建立健全社区党委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社区服务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与社区服务深度融合。
2.完善社区服务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村(居)委会主导作用,突出村(社区)居民主体地位,引导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驻区单位广泛参与,形成社区服务的整体合力。
3.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全面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凝聚人心工作,组织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4.全面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制度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下沉到村(小区)并建立功能型党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为群众开展服务。
5.健全完善城乡社区协商议事机制。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广泛开展议事协商,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健全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明确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统一领导,通过发布倡议书、制定服务指南、加强统筹协调等方式,积极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工作。
(二)完善多方参与格局
1.加强政府供给保障。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优化村(社区)服务功能布局,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
2.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支持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服务。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开展服务。
4.开放公共资源。统筹利用各类资源,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
5.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支持社区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入社区服务领域,鼓励开展连锁经营,培育服务品牌,形成适应社区居民需要的商业生态和经营模式。
专栏2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 |
1.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工程。围绕居民服务、公益慈善、平安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基层治理主要内容,培育发展一批社区社会组织,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 2.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完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服务组织(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以空巢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残疾人、留守妇女、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大力开展社区文化、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等活动。到2025年底,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行动。加快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村级社会工作服务室,面向居民广泛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到2025年底,实现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 |
三、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
(一)强化为民服务功能
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下沉,实现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和村(社区)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站点建设,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儿童保健等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
2.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就业创业空间,优先为村(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
3.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助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扩大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
4.提升公共事业服务水平。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完善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邮政、金融、电信、供销、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水平。
5.加强社区兜底服务能力。重点强化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服务供给,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推动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6.加强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和慈善、社会工作资源向农村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辐射延伸,重点加强脱贫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的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二)强化便民服务功能
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
1.提供代办服务。优化城乡社区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广播电视等便民服务功能网点布局,提供代办服务,推动物流配送、快递、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施辐射符合条件的村(社区)。
2.强化日常生活性服务。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托育、养老等服务业态。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相关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3.加强物业服务。强化物业服务专业化,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企业双向选择机制。完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指导和监督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
4.加强农业服务。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等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
(三)强化安民服务功能
1.提升平安建设能力。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健全完联防联治机制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发挥治安联防员、楼栋长等群防群治力量,织密筑牢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不断提升村(社区)平安建设能力水平。
2.提升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做好用气、用电、用火以及地震、洪灾等防灾监测、预警发布和应急避险安全防护工作,对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劝阻、调解。完善村(社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和风险防范物资储备保障,健全应急广播体系,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点),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提升社区应急管理能力。
3.强化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巩固充实村(居)民委员会下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推动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全覆盖。
4.强化社区关爱服务。加强村(社区)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社区关怀和帮扶,强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应急庇护救助服务。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制度,加强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建设。
5.强化社区志愿服务。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工作室,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为重点建立志愿服务项目库,招募志愿者实施项目,提升志愿服务能力。
6.提升社区融合能力。支持各类专业组织、机构在村(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完善疏导机制,强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推进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专栏3 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
1.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村(社区)组织体系,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设岗定责”活动。 2.社区养老服务行动。支持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居家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建成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要。 3.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推动乡镇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到2025年底,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到达50%、工作专干实现全覆盖。推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加大村(社区)儿童主任培训力度,参训率达到100%。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力争到2025年,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符合条件的完整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在60%以上,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普惠托位占比60%以上,形成基本完善的社区托育服务骨干网。推动在社区普遍建立青年之家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开展学龄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在村(社区)推广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 4.社区助残服务行动。乡镇普遍建立“残疾人之家”等服务机构,开展集中照护、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等服务。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开展助残服务,推广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等服务。 5.社区就业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重点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 6.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深化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布局,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每个行政村办好一个村卫生室。 7.社区教育行动。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统筹村(社区)教育协调发展,优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8.社区文化服务行动。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村(社区)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9.社区体育服务行动。整合社区体育服务资源,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基本实现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10.社区科普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等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开展科普活动,支持社区科普设施流动巡回服务,加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村(社区)服务力度。 11.平安社区建设行动。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保障,推进警务室与村(社区)“两委”同址办公,配齐必要装备设施,开展平安社区(村)建设活动。 12.法律服务社区行动。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升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不断充实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社区逐步配建“法律之家”,开展基层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司法矫正等工作,预计2025年底城市、农村覆盖率分别达到60%、30%。 13.社区应急服务行动。整合社区公园、广场等场馆服务资源,改造或完善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避险知识宣传和应急避难场所演练活动。全县所有村(社区)均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 14.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全面落实村(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工作制度,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 15.社区诚信宣传教育行动。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普及教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积极引导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讲诚信、重信用,进一步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 |
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
(一)优化服务设施布局
1.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鼓励通过置换、划拨、租借等方式,统筹利用社区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服务设施。
2.探索建设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以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为基本单元,根据人口结构、出行规律科学确定服务半径,推动建设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休闲娱乐服务等一体化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探索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其他生活服务”的社区综合功能业态体系,促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建设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配套设施。
3.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着力补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推进标准化建设,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统筹利用益农信息社等村级信息服务站点,强化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确保到2025年底实现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全达标。
4.优化特殊群体服务设施。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科学布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推动社区设施无障碍建设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
5.科学布局服务设施。科学布局县级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居住小区服务站点建设,促进服务功能差异互补、服务内容衔接配套。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减少固定空间和陈列展示空间,增加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合理规划、设置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建设。
专栏4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 |
1.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和场地,加快补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短板。 2.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扩建、新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满足群众服务需要。 3.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完善小区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城镇居住社区。 |
(二)创新社区服务机制
1.完善社区服务统筹机制。以乡镇为单位统筹用好各项支持社区的政策,以及面向社区服务的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
2.推进“一站式”服务。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窗式”办理,推动便民服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和政务代办服务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增强村(社区)综合服务能力。
3.完善社区即时响应机制。推广接诉即办等经验,社区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的特殊项目应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居民服务需求。
4.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项目管理、过程监督、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支持措施,鼓励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社区服务。
5.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健全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实现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覆盖所有村(社区)。试点开展社区服务质量认证和能力评价,普遍建立精准匹配村(社区)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
6.完善村(社区)居民自我服务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
五、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
(一)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
1.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覆盖。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完善村(社区)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
2.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综合信息平台,优化整合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信息系统,形成县、乡镇、社区(村)上下贯通的数字化基层治理架构,提高社区信息为民服务效率,根据服务群众需要,依法依规向村(社区)开放数据资源,发挥村(社区)信息为民服务实效。
3.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充分依托已有设施,鼓励多方参与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逐步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数量和种类,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格局。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习惯和特点,推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
4.深化互联互通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家庭终端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以及互联互通,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应用。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中国智慧社会服务网推广应用,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在线服务评价工作。
(二)构筑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
1.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应用场景。开发社区养老、家政、卫生、托育、协商议事、政务服务办理等网上服务项目新应用,推动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等智能化改造升级。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应用服务,加速线上线下融合。
2.发展数字社区服务圈。推进数字社区服务圈、智慧家庭建设,促进社区家庭联动智慧服务生活圈发展。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探索建立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推动“互联网+”与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服务便捷、管理精细、设施智能、环境宜居、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区。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应用程序,向居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通知发布、服务预约和商品配送等功能。
3.加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入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会服务供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慧社区,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专栏5 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试点行动 |
1.“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把握数字化新机遇,综合利用乡镇、村(社区)地理信息、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民生保障等数据资源,集约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2.智慧社区试点建设。推进社区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建立无人物流配送系统。 3.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丰富数字生活体验,开展现代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社区设施、环境和文化,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构建融空间、情感、价值于一体的现代社区服务形态。 |
六、不断壮大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持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
1.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县级联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2.合理配备社区工作者。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到2025年末实现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达到18人,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
3.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健全与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相匹配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和职业成长机制,全面落实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失业、基本养老等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就业创业。
(二)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完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立以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社区专职工作者为支撑,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
2.充实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服务人才。扩大民政事业、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部门、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中社会服务人才的比例,加强专业人才配备,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在社区服务中发挥骨干作用。
3.培育发展便民服务人才。培育发展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妇幼保健、养老托幼助残、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人才。
(三)加强社区服务教育培训
1.加强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人才培训制度,用好现有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依托各级各类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放共享社区服务精品课程,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村(社区)。
2.加强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开展校企合作培养社区服务相关人才和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支持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等,强化社区服务人才供给。
3.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对社区工作者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不断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建设。结合农民工自身特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从事社区服务业。
专栏6 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
1.新时代社区工作者主题培训行动。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将城乡社区工作者轮训一遍,并推进实施后续培训,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监测机制。 2.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行动。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有意愿、能胜任的社区居民进行实名制注册,鼓励社区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引进、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将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纳入城乡社区工作培训内容,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学习掌握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高社会工作者持证率,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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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作为民生重大项目,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和推动。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资金统筹、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要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民政、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制定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跟踪和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乡镇“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推进规划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
统筹各级财政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关键性作用。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村(社区)组织有钱为民办事,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社区服务项目和设施建设。拓展城乡社区服务资金来源渠道,综合运用中央转移支付、税费减免、资金引导、培育孵化、人才支持、精神奖励、共建共治等多种手段,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充实城乡社区发展的财力基础。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公益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切实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社区服务网点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三)健全法治支撑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强化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全面规范、清理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推动为村(社区)减负增效,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时间服务群众。研究制定社区服务法规政策,社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及认证办法,完善村(社区)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领域社区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制定社区服务标准,研究制定智慧社区建设标准,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居民隐私保护。加强村(社区)服务档案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考核评估
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改进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发挥城乡社区治理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县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规划监测机制,定期开展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情况。坚持试点引路、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总结推广各乡镇规划实施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