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泸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合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市残联精心指导下,我县准确把握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厘清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残疾人工作主责主业,从政治上、法治上推动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如期实现。全县8960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11228万名残疾人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614万名残疾人获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85 %以上,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0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残疾人基本住房得到保障,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实现全部改造。1438户残疾人家庭得到无障碍改造,城乡无障碍环境明显改善。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不断深化,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随着我县残疾人民生的不断改善,残疾人事业也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环,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二)面临形势

我县现有3.5万残疾人。残疾人人数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关心帮助。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是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高;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和就业质量不高,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三是残疾人公共服务,与残疾人实际需要切合度不足、结构不优、质量效益不高,残疾人个性化、多样化需求还没有得到满足;四是残疾人平等权利还没有得到充分实现,社会融入度还有待提升;五是残疾人事业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六是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十四五期间,合江将深入实施“1146”发展工程,开启合江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继续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有利于团结带领残疾人和全县人民一道,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准确把握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明确协调推进新时代合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思路,主动融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残疾人所需所盼为导向,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履行政府残工委职责,整合政府和社会力量,合力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残疾人是特殊困难群体的认识,始终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聚焦不同类别、不同程度、不同需求残疾人急难愁盼,推进残疾人服务供给侧改革,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发挥残疾人主体作用,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网,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依法治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残疾人专属法规,保障残疾人作为普通公民和特殊困难群体应有权利,提高残疾人事务法治化水平。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强化残疾人事业是跨部门、多领域的综合型社会事业的认识,坚持国家扶持、市场推动、公办民办并举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格局,形成对残疾人格外关心关注的强大合力,紧扣泸州“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和合江县“1146”发展战略,认真总结合江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和经验,谋划部署下一个五年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多形式就业创业支持体系更加完备,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更加充分,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全社会尊残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平等参与和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残疾人美好生活新期待得到更好满足,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合江相适应。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更为浓厚,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专栏1十四五合江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20

2025

指标属性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

——

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

——

0.2

预期性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100

约束性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90

预期性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

预期性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5

97

约束性

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85

约束性

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85

约束性

11.困难重度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数(户)

——

750

约束性

12.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覆盖率(%

94%

100%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残疾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制定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解决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困难的相关政策措施。实施乡村振兴助残系列行动。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监测对象,及时给予帮扶。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残疾人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开展东西部残疾人帮扶协作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残疾人工作。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帮扶工作。依法保障农村残疾人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扶持农村残疾人参与富民乡村产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残疾人的帮扶。

2.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优先对残疾人实施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做好对符合条件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加大和完善残疾人紧急救助,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加强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加大受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力度。贯彻落实《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3.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

推动开展残疾人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就业年龄段(16—法定退休年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做好残疾人和失能老人标准、服务的衔接,优先接收符合条件的盲人、聋人等老年残疾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积极培育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残疾人照护托养服务。

4.提高残疾人保险覆盖率和待遇水平

落实地方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将灵活就业和农村转移就业残疾人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好29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政策,将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的精神病人、脑瘫儿童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职工康复工作。

5.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

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和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城乡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贴。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优惠补贴政策和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政策。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县内公共汽车。加强孤残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合理确定孤残儿童等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照护等服务。

6.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

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考虑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安装。

7.落实伤残退役军人、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政策

妥善解决残疾军人生活待遇、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客观困难。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加强相关抚恤优待工作。有效衔接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与残疾人分类分级标准衔接,保证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优先享受扶残助残政策待遇、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8.加强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

加强在公共卫生和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完善应急服务体系,提升能力建设,探索适合合江实际的社区结对帮扶制度,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提高残疾人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能力。

专栏2:残疾人社会保障

一、资金类

1.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低保边缘家庭的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纳入低保范围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及家庭,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享尽享。结合合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生活保障和长期照护基本需求等实际情况,逐步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低收入家庭等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推动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3.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可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给予资助。

4.残疾人电信业务资费优惠。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移动电话、宽带网络等服务费用。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流量资费。

5.残疾评定补贴。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便利服务。

6.残疾人紧急救助。残疾人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当地民政、卫健、住建、医保等部门的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依申请给予紧急救助。

二、服务类

1.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村()民委员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协助予以解决。

2.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镇(街道)可建立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3.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镇(街道)根据需要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或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4.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为残疾人家庭提供临时照护、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5.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居)委会或者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

(二)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1.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

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保障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个性化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维护残疾人平等就医权利。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儿童心理发展需求。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将残疾人健康状况、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等纳入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加强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

2.强化残疾预防

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结合残疾预防日、爱眼日、爱耳日等节点,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大力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促进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引导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减少慢性病致残。开展社会心理服务,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开展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加强对麻风病等致残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提高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紧急救援能力,减少因灾害、事故、职业伤害等致残。

3.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

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和服务建档率>95%。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合理确定康复救助标准,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加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4.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

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提质升级。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及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推广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等服务。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

专栏3: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为困难残疾人实施康复辅助器具公益性配置项目。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法规

健全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就业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探索通过定向招录(聘)等方式,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征收,管好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纳入低保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可按规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继续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

2.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扶持残疾人通过参与网络零售、直播带货等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增收。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业更为困难的残疾人就近就便参加生产劳动、进行职业康复、实现社会融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支持乡村产业发展项目优先吸纳残疾人就近就地务工就业。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双创基地、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吸纳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带动残疾人就业增收。为残疾人特别是聋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支持手工制作等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产业。进一步加强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力度。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3.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将残疾人作为职业能力提升行动重点群体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开展残健融合培训,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持续丰富和完善培训服务形式内容,帮助有就业能力、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继续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技能大师建立工作室。开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完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和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或为残疾人服务的新职业。组织参加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

4.改进残疾人就业服务

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5.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

对于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残疾人,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及无障碍环境及合理便利,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坚决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专栏4:残疾人就业创业

一、补贴类

1.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残疾学生见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在见习期间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

3.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就业服务类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县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2.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建设项目。依托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带动辐射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

3.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等,建设一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打造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和就业创业示范服务平台。

4.盲人按摩提升项目。推进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执业。促进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5.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参与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形态就业。

6.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地方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工作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

7.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加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提升残疾人就业水平和质量。

8.组建合江县助残就业创业公益联盟。联系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组织和机构,建立开放包容的联系机制、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帮助有一定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创业。

9.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为1800名农村困难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10.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支持三大通信运营商通过开发适残岗位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

(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

1.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

坚持教育发展优先,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四川教育现代化2035》及实施方案。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提供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5年免费教育。巩固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具备办学条件的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举办学前教育,促进公办幼儿学前教育机构接收盲、聋、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入园。支持和规范高校面向残疾考生开展单考单招,为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支持服务。支持高校开展残疾人融合教育。落实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幼儿)予以资助。持续推进残疾人圆梦助学工程,资助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就学。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2.提升残疾人教育质量

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评估,实现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全面推进融合教育,进一步加快推进各学段融合教育的实施。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升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合江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支持、服务和引领全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继续推行新课标教材,改革教学教研,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养方式,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加强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评估。

专栏5:残疾人教育

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设立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和规范评估,给予科学的教育安置。完善规范送教上门工作机制。

2.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支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接受学前康复教育。

3.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职业院校联合开展职业教育。

4.融合教育推广项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资源教师及专业人员。

5.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项目。加强国家通用手语、盲文人才培训。

6.残疾学生义务教育暖心工程。统筹中央和省级支持特殊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当地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提升全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让更多残疾学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特殊教育。

7.手语盲文推广项目。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通用手语推广。

(五)推动残疾人文体事业发展

1.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保障残疾人基本文化权益,面向残疾人开展差异化、针对性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全县各类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参与文化活动提供无障碍环境、专属文化服务产品和特殊需求服务。将残疾人文化工作纳入全县文艺事业大局统筹发展。鼓励残疾人参加书香酒城·全民阅读等活动,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文化艺术节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组团参加四川省第三、四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支持创作、出版残疾人题材文学艺术作品。支持残疾人传承发展油纸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推动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

2.推动残疾人体育全面协调发展

推动《进一步加强四川残疾人体育工作实施意见》落地落实,健全残疾人运动员人才建设体系,完善竞技体育训练机制,促进残奥、聋奥、特奥体育运动协调发展。积极参加四川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残疾人运动项目和比赛,组织好全国特奥日”“残疾人健身周等重大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促进残疾人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进社区项目,惠及更多残疾人家庭。开展村(社区)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活动站(点)创建活动,推动公共体育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特殊需求服务。

专栏6: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一、残疾人文化服务

1.“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文化服务(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依托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院坝)、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站、点)。

2.盲人文化服务项目。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推广无障碍版本电影电视剧。

3.聋人文化服务项目。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推动县级电视台开播国家通用手语或实时字幕栏目。

4.网络视听媒体文化服务项目。鼓励开办专题广播节目,依托网络视听媒体开设残疾人文化宣传专题节目。

5.特殊艺术推广项目。组织残疾人艺术团队开展走基层特殊文化艺术巡演活动。鼓励残疾人参与艺术创作,支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6.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参加四川省第三、四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建立定期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节机制。

7.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项目。鼓励残疾人学习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技艺,拓宽就为渠道。

二、残疾人体育

1.残疾人竞技体育提升项目。进一步健全残疾人运动员人才建设体系,完善竞技体育训练机制,促进残奥、聋奥、特奥体育运动协调发展,不断提升合江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

2.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推广适合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和器材,培养残疾人康复健身指导员,打造康复(健身)体育活动示范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发展残疾人群众体育运动。继续实施体育复健进校园、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社区)项目。

3.参加重大赛事项目。组团参加四川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奥会。

(六)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

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将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全媒体普法宣传力度,面向残疾人群体精准普法。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

2.创新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

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无障碍功能,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培养助残公益律师队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引导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主体向残联和特殊教育学校等残疾人比较集中的场所延伸,就近为残疾人提供及时、便利的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救助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志愿助残行动。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人大、政协并提供履职便利。

专栏7:残疾人权益保护

1.推进一法四条例学习宣传。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开展一法四条例学习活动。广泛开展一法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2.法律救助站建设。县残联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就近为残疾人提供及时、便利的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救助服务。

(七)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

1.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全面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验收时听取残联部门意见。在乡村建设行动、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居住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结合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将没有纳入辅具适配范围的信息交流无障碍辅助设备纳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范围。结合厕所革命,加快推广无障碍公共厕所。探索传统无障碍设施设备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推进无障碍设计设施认证工作,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建立残疾人无障碍监督员队伍,加强无障碍监督,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

2.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

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推广便利普惠的电信服务,落实残疾人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推动残联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移动互联网应用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政府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电子导航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普及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无障碍。推进智能化服务适应残疾人需求,智能工具便于残疾人日常生活使用。加快完善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应用。促进信息无障碍国家标准推广应用。支持研发生产科技水平高、性价比优的信息无障碍终端产品。

专栏8:无障碍建设

一、无障碍设施

1.道路交通无障碍。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民用航空器、客运列车、客运船舶、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

2.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加快推动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障碍改造。

3.社区和家居无障碍。居住建筑、居住小区建设无障碍设施。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4.无障碍公共厕所。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无障碍公共厕所建设。

二、信息无障碍

1.互联网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无障碍。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建设。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旅游出行、学习教育等领域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无障碍改造。

2.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推进医院自助就医设备、自动售卖设备、银行自动柜员机、铁路自助检票设备、机场自助值机设备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3.食品药品说明信息无障碍。利用图像识别、二维码等技术加快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

4.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医院、疏散避险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

三、无障碍服务

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手语、字幕、语音等服务。支持当地建设听力、言语残疾人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

四、无障碍监督

建立残疾人无障碍监督员队伍,为肢体、视力、听力和言语残疾人无障碍监督员提供补贴,支持他们开展无障碍社会监督。

(八)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

1.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

围绕强三性”“去四化要求,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强化场地、资金和设施保障,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加强专门协会的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加强镇(街道)残联规范化建设,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探索在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组织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实现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

2.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

各镇(街道)残联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根本政治职责,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巩固党在残疾群众中执政基础。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基本职能职责,为其履行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提供必要保障。

3.加强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

加快提升新时代残疾人工作者政治、依法治理、专业服务、群众工作、动员社会和协调各方、调查研究、应急处突等能力,继续开展全县残疾人工作者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有高度、有力度、有温度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重视残疾人干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加强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4.增强基层服务能力

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镇(街道)政府公共事务事项清单以和村(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实施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明确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开展残疾人需求评估,加强资源统筹。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村(社区)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走访探视,根据残疾人需求,协助政府做好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安全提示、辅助性就业、社会工作等服务,实现乡乡有机构(设施)、村村有服务。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实现跨省通办。针对特殊困难残疾人上门探视、上门办证、上门服务。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开展助残服务。

专栏9:残疾人事业基础建设

1.“残疾人之家建设。利用合村并镇及村镇建制调整后的闲置场地,建设残疾人之家,开展集中照护、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2.残疾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在办公场地、基本工作和活动经费方面给予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必要支持。

(九)推进残疾人事务治理现代化

1.推进残疾人服务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涉残基础数据运用,融入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残疾人基础数据在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之间开放共享。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平台。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强化数字化服务在助残中的普惠应用。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设施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加快残疾人事业科技创新

将科技助残纳入全县科技发展专项规划,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等在残疾人服务中的开发和应用。开展康复、疾病预防、主动健康等基础研究,扶持智能化辅助器具、康复设备、盲文数字出版、无障碍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和产品推广应用。

3.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服残助残机构及社会组织

支持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实施助残慈善项目。生活服务业发展布局充分考虑残疾人需求,加快康复辅助器具、康复教育、托养照护、生活服务、无障碍、文化休闲等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品质生活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加快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和企业,吸引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服务。在场地、设备、人才、技术等方面扶持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和助残社会组织发展,优先扶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及助残社会组织,支持连锁化、品牌化运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中的比例。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充分发挥助残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专栏10:残疾人事务治理现代化

1.在线特殊教育项目。依托国家中小学网络平台,远程支持残疾学生居家学习和家庭教育。

2.互联网康复项目。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康复服务,为基层康复机构、残疾人、残疾儿童及家长提供康复指导和服务。

(十)优化残疾人发展环境

1.营造全社会助残和残疾人自强的文明社会氛围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理论和实践研究,厚植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举办主题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开展残疾人励志演讲。开展自强模范、助残先进评选表扬和推荐表彰工作,积极做好残疾人劳模、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青年创业奖的推荐评选。加强残疾人事业、自强及助残典型和涉残主题活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2.加强志愿助残工作

将志愿助残服务纳入全县志愿服务活动总体规划,完善志愿者助残动员机制。为残疾人提供类型化、多样化、精细化的服务。残联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针对服务群体中残疾人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志愿助残。

3.加强残疾人工作交流

加强与其它县区残疾人工作交流,把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融入川渝残疾人事业协同发展新格局,开创合渝残疾人事业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专栏11:残疾人友好环境提升

1.残疾人自强自立先进典型宣传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全县自强自立残疾人先进典型、残疾人事业优秀工作者宣传活动,每年至少集中宣传一次以上。

2.残疾人事业融媒体建设项目。加快融媒体建设,开展助残就业创业线上主题展播、公益直播带货等活动,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

3.残疾人新媒体培训活动。培养残疾人新媒体达人,助力残疾人产品销售。

4.助残志愿者服务平台。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志愿四川平台,完善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志愿助残服务阵地,为残疾人提供类型化、多样化、精细化的助残服务。

5.残疾人工作交流。充分把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合作范围,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统筹协调残疾人各项工作、服务残疾人各方力量、各项涉残制度及政策,督导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履职尽责,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金保障

做好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征收和规范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支持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格局。

五、规划实施

实施好本规划是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镇(街)要依据本规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或残疾人事业)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在十四五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 作 任 务

负责单位

1

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低保边缘家庭的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2

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和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镇(街道)

3

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救助服务。

县残联、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4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适配辅助给予免费发放。

县残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5

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

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6

全面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7

制定实施持续解决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困难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监测对象。

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8

落实地方政府为重度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9

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困难残疾人提供急难救助。

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10

推进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依托专业机构,开展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康复服务。

县残联、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11

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工疗、娱疗及辅助器具展示、租赁等服务。

县残联、县民政局、各镇(街道)

12

实施辅助器具市场培育项目,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县财政局、县经商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镇(街道

13

提高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水平,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和监护补贴标准。

县综治办、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残联、县发改局、县医保局

14

加强临床医学、特殊教育、社会工作等专业教育中的康复知识、能力培养,持续推进康复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开展康复医学科医师转岗培训,推进康复医疗从业人员培训,开展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

县残联、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

15

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县级机关残联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残联、各镇(街道)

16

依托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带动辐射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

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经商局、县民政局

17

依托企业、高校、特殊教育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建设一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才培养、创业孵化)基地,打造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示范服务平台。

县残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18

推进已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执业。

县残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19

促进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连锁化、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县残联、县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20

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参与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就业形态。

县经商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21

依托高校、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专场招聘、见习实习等专项就业服务。

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22

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加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依托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推进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

县残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23

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地方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工作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各镇(街道)

24

对安排残疾人见习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县残联

25

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和规范评估,给予科学的教育安置。完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

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26

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加强公办学前教育康复机构建设,支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接受学期康复教育。

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27

鼓励普通职业院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支持特教学校与普通职业院校联合开展职业教育。

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28

鼓励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29

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通用手语和盲文推广。

县残联、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科协、县经商局、县文广局、县财政局

30

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文化服务,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

县残联、县文广局、县委宣传部

31

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版本的电影电视剧。推动县电视台全部开播实时字幕栏目或建立手语新闻节目。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残联

32

购买残疾人艺术团特殊文化艺术走基层巡演活动。

县残联、县文广局

33

进一步健全残疾人运动员培养体系,促进残奥、聋奥、特奥体育运动协调发展。

县教体局、县

残联

34

推广适合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和器材,培养残疾人康复健身指导员,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进社区项目。

县残联、县教体局、各镇(街道)

35

大力推进道路交通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社区和家庭无障碍、无障碍公共厕所建设。

县住建局、县综执局、县残联、县交运运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规局、县文广局、县发改

36

推进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自助服务终端、应急服务信息等信息无障碍建设。

经商局、县残联、县经商局、县网信办、县委宣传部、县法制办

37

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合江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县司法局、县残联

38

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开展法律援助志愿助残行动。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司法局、公安局、县信访局、县残联

39

大力支持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配备专业设备和器材。

县残联、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40

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康复服务,为基层康复机构、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和服务。

县残联、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41

开展残疾康复、新生儿出生缺陷与疾病预防、主动健康等研究。

县科协、县经商局、县残联、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42

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参观实训、孵化基地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孵化助残社会组织。

县残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43

开展全县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残疾人自强自立典型宣传。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45

完善优化残疾人事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利用荔枝红手机客户端荔枝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开展助残就业创业线上主题展播、公益直播带货,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

县残联、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县融媒体中心

46

有效开展志愿助残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类型化、多样化、精细化的助残服务。

县残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

47

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鼓励和规范网络助残慈善活动。

县残联、县民政局

48

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

县残联、县民政局

49

广泛开展残疾人励志报告团励志巡讲,传播自强能量、汇聚助残力量、营造尊残氛围。

县残联、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团县委、各镇(街道)

50

推动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基地及文创产品,残疾妇女传统手工艺产品产销、就业创业等扶持项目。

县残联、县文广局、县妇联

注:负责单位中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余为主要参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