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成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是古蔺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进入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站在历史新起点,必须准确把握外部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古蔺新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古蔺县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美丽古蔺,根据《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古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围绕新时期、新形势下古蔺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重大问题,制定了《古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古蔺县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依据和指导方向。《规划》由成都西交扬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古蔺县委、古蔺县人民政府、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领导及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的大力支持,并提供了详实的基础资料。在此,对所有指导和帮助本规划编制的领导、专家和有关人员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古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组

                                                                                                                                                                       2022年7月

 


 

 

第一章   规划概况

1.1 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成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是古蔺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进入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站在历史新起点,必须准确把握外部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古蔺新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古蔺县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美丽古蔺,根据《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古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结合古蔺县实际,编制了《古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意义:

一是能够更好地解决古蔺当前面临的环境问题。古蔺作为中国最典型的山区县城之一,经济发展迅猛,形成了煤炭、白酒、烤烟等支柱产业,近年来一直保持着强劲的经济增长势头。但在经济高增长的同时,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在逐步显现。如以工业化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特征造成对能源资源的过度依赖;能源消费高速增长和资源制约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等。资源制约加剧、能源瓶颈凸显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古蔺的经济发展,同时仍面临着人与自然如何和谐发展,如何加强环境教育,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改变公众生产、生活和消费观念等新的重要课题。改善生态环境将给予古蔺县新的发展机遇和更高的发展目标,对促进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实现和谐、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

二是古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内部诸要素之间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稳定、并互相促进的状态,它包括社会结构的和谐、社会阶层结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其中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指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处,共同演进,人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自然更好地为人类服务,人们在良好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近年来古蔺一直就构建和谐社会,打造“文化古蔺”而努力,改善生态环境是古蔺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需求。

三是古蔺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基础。改善生态环境理念将指导古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尤其在古蔺城市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未来城市建设中,绿色发展可以促进古蔺真正成为社会安定文明、生态环境优美、文化生活繁荣、市民风尚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文明城市。另一方面,古蔺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同吸引外资、发展经济产业和旅游业有机结合,可以有效缓解对外资源的依赖性,克服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瓶颈,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良性互动。

1.2 规划区域自然条件

(一)地形地貌。古蔺位于四川盆地最南缘,处于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过渡带乌蒙山系大娄山西段北侧,呈半岛状伸入黔北。整个地势西高东低,南陡北缓,“七山一水两分地”,是典型的盆周山区县。按其特点分为低山河谷地貌区、低山窄谷地貌区、中山槽谷地貌区和中山峡谷地貌区。境内海拔高低相对悬殊,最高西北新街坪海拔1843米,最低东北太平渡两河口海拔300米,相对高差1543米,有山体486座。

其地质构造属扬子江准地台,滇黔川鄂台,大娄山褶皱地带北侧西端余脉,境内地层古老,构造复杂,灰岩出露广泛,出露的岩层主要为三叠系、二叠系、志留系的砂、页岩、灰岩和侏罗系紫色页岩。

(二)光热水土。古蔺县位于北纬中纬度地区,有明显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特点,由于地形地貌的影响形成立体性气候,四季明显,初夏常有旱象发生,盛夏高温干燥,多伏旱;秋季温度下降缓慢,海拔800米以上地区多阴天和雨气候;冬季少雨,寒冷;春季气温回升不稳,夜雨较多。受特殊地形地貌的影响,古蔺县降雨量偏少,且时空分布不均。多年平均降雨量754.7mm,降雨量的总趋势随着海拔高度的增高而增多,冬季少,夏季多,年度变化平均相对变幅为10%—20%,旱洪灾害频繁。每年汛期5~9月,径流量占全年的75%,极易酿成灾害。最大月径流一般多出现在7~9月,占全年径流量的20%—38%;最小月径流量多出现在1~5月,而这五个月径流量约占全年的20%—30%。北部低中山区降雨较充沛,南部中山区降雨较少。古蔺县春多寒流夏易冰雹,盛夏秋初连晴少雨,干热温高,旱象频繁。气温随着海拔高度的增加而递减,全县年平均气温均在12℃以上,古蔺县城年平均气温17.6℃,年平均无霜期300.1天,年际变化在232—365天之间,古蔺气象站年平均日照1311.1小时,最多年1575.7小时,最少年894.7小时。古蔺县境内

(三)资源分布状况。

1.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

根据《四川植被》区划,古蔺县森林植被属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川东盆地偏湿性常绿阔叶林亚带。自然植被以偏湿性的常绿阔叶林最为普遍,海拔800—1000m代表性植被为树林和楠林;海拔1000—1500m主要分布刺果米槠、四川大头茶和大木荷林,层次结构复杂;1500m以上为常绿阔叶和落叶阔叶混交林,常见树种有峨眉、长尾、水青冈等。林下灌木以柃木属和茶属植物占优势。黄荆林区是地球上同纬度上保存最好的原始状态常绿阔叶林。除黄荆林区保存较完整的常绿阔叶林外,古蔺县森林植被大部分被人工林所代替,主要有杉木林、马尾松林、柏木林、柳杉林、华山松林、楠竹林等。境内生物多样性丰富,植物种类繁多,全县列有植物中草药843种、野生植物乔木类树种100余种,高等植物1700种,有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的金花茶、桫椤、红豆杉、秃杉、连香树、水青树、香果树等;药用植物以天麻、天门冬、黄连、杜仲、赶黄草等为主。其中珍稀古树资源有珙桐、银杏树、大茶树、桫椤等。拥有野生动物100余种,其中兽类40余种,鸟禽类50余种,爬行类30余种,两栖类10余种。国家二类保护鸟类17种,国家一类保护兽类有豹和云豹,国家二类保护兽类有猕猴、藏猴等12种。

黄荆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古蔺县西北部,地处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涉及黄荆村、八节洞村、原林村、龙爪村和成龙村。保护区面积为365.22平方公里,自然生态系统保存十分完整,生物多样性极其丰富,是典型的白垩系红色砂岩中山峡谷丹霞地貌区,是迄今地球同纬度地区(北纬28°)唯一保存完好的亚热带原始常绿阔叶林。林区山势纵横、绝壁高耸、峡谷蜿蜒、溪瀑奔腾,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植被繁茂、林木葱郁,构成了长江上游地区天然的绿色屏障,其亚热带原始常绿阔叶林是理想的天然生物基因库和物种保存基地。

红龙湖省级森林公园:于1997年1月经省林业厅批准建立,位于古蔺县城北部,距县城区19.5公里。规划面积达30平方公里,海拔在1200——1843米之间,年均降雨量1200毫米,年均温度12°C,无霜期为190天。湖区方圆30多平方公里,湖周为群山,最高峰新街坪达1843米,形成川南独有的高山人工湖泊群。

火星山县级森林公园:位于古蔺县城北部城郊,占地面积3000亩。公园以柏木为主要绿化树种,有各种经果林数百亩和花草树木上万株,园内道路、亭台楼阁、餐饮服务等旅游设施齐全,是古蔺城区集休闲旅游、餐饮服务为一体的县级森林公园。

2.水环境资源

古蔺县2020年平均降雨量751.1mm,径流412.37mm,径流总量13.22亿m3,全县水资源总量23.92亿m3。总流域面积3183.9平方公里,年正常产水量141805m3,赤水河过境水量60亿m3。古蔺县2020年实际用水总量约1.39亿m3,其中农业用水量0.93亿m3,工业用水量0.099亿m3,居民生活用水量0.35亿m3,人工生态环境补水量0.018亿m3,古蔺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实际为0.496。古蔺河与赤水河之间的广阔石灰岩地区,岩溶发育,地下水分布较广,地下水资源较为丰富。古蔺县河流、小溪众多,全部汇入赤水河流入长江,属长江水系。境内有古蔺河、盐井河、白沙河、马蹄河、菜板河等小河28条,小溪225条。除与贵州为界的赤水河外,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一条,即古蔺河。流域面积在100—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条,即盐井河、白沙河、菜板河、马蹄河、桂花河。全县大小河流均发源于县境内,除西北角的乌龙沟等几条小溪流入叙永县永宁河外,其它大小河流均由县境内注入赤水河。

3.矿产资源

古蔺县矿产资源主要有3类17种,包括能源矿产:煤、煤层气、页岩气、地热4种;金属矿产:铁、铜、铅、锌4种;非金属矿产:磷、硫铁矿、石膏、方解石、石灰岩、含钾岩石、白云岩、砂岩、页岩、高岭土9种。境内主要矿产资源分布在古蔺复式背斜两翼,其中无烟煤由8个矿段组成,查明资源量26.5亿吨,潜在预测煤层气资源量74.0亿立方米;潜在预测页岩气资源量100.0亿立方米;查明硫铁矿资源储量3.8亿吨;查明白云岩资源储量58.9万吨,潜在资源量大;查明饰面用灰岩资源量302.7万立方米,潜在预测资源量2108.8万立方米;查明砖瓦用页岩资源储量2836.2万立方米;预测地热的热储层中储存热量为1.365×1016焦。古蔺县矿产资源富集,处于全国13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的云贵基地古叙矿区中的核心位置。古蔺矿段已列入国家13个大型煤炭开发基地。

4.农业资源

古蔺是典型农业县,粮食作物常年播面115万亩,产量在5亿斤左右。农业产品中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玉米、高粱、红苕为主,经济作物以烤烟、油菜为主。全县盛产中药材,主要品种有赶黄草、金银花、杜仲、黄柏、木瓜、吴茱萸、天麻、天门冬等。畜产品有丫杈猪、马头羊、川南黄牛等,均为地方优良畜种。

5.旅游资源

古蔺旅游资源丰富,具有特色。以黄荆原始森林为主体的自然景观,是地球上同纬度罕见的常绿阔叶原始林,自然景观优美,具有重要生态、观赏、科考价值。以太平渡革命历史遗址为主体的红色旅游景观,建有中国工农红军四渡赤水纪念碑、陈列馆,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郎酒等酒文化为主体的美酒河旅游景观,“美酒河”摩崖石刻是世界上最大的摩崖石刻汉字,已载入“大世界吉尼斯”。天宝洞、地宝洞、人和洞独特方式窖藏的郎酒,积淀了丰厚的美酒文化。以苗乡文化为主的民俗风情文化资源,其踩山定情、上门求亲、接亲送亲、打鬼亲以及独特的民俗文化、饮食文化极大地丰富和提升了县域旅游活动的内涵和品位。全县有省级风景名胜区—黄荆风景区、省级自然保护区—红龙湖森林公园,有国家历史文化名镇2个,中国传统村落3个,国家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

(四)生态环境基本特征。

1.生态系统特征

农地生态系统:全县国土幅员面积477.56万亩,其中农耕地109.80万亩,占22.99%;土地资源较少,人均土地资源7.33亩,农村人均耕地2.5亩,而且耕地质量差。古蔺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将面临日趋严重的土地资源压力。

森林生态系统:全县林地面积264.4万亩。其中公益林152万亩,商品林112.4万亩,国有26.88万亩(其中公益林21.18万亩、商品林5.7万亩),集体林地237.53万亩(其中公益林130.91万亩、商品林106.62万亩)。森林植被以原始林、天然次生林、人工林为主,森林生态系统的承载力较强。但森林分布的区域差异悬殊,占全县1/2幅员面积的古蔺河、赤水河干旱河谷区,林地面积不足全县林地面积的1/3,生态环境脆弱。

湿地生态系统:古蔺县湿地类型多样,有永久性河流、水库、坑塘、滩涂等湿地。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污染、建设占用湿地、滩涂围垦等原因,古蔺县的自然湿地面积逐步减少,湿地生态系统功能逐渐衰退,生物多样性减退,优质水资源短缺,自然降解污染物能力下降。

2.环境容量特征

水环境:古蔺属长江流域,主要河流径流总量14.18亿立方米(不含赤水河过境流量60亿立方米)。天然地表水12.75亿立方米,地下水1.43亿立方米,人均1761立方米。到2020年底,已建成各类水利工程1.5万余处,其中中型水库1座、中型水利工程2处、连通工程2处、小型水库58座,各类工程的蓄引提能力达1.35亿立方米,全县水域面积4045.8公顷。由于喀斯特地貌发育,降水快速转化为地下水流失,造成水资源紧张和匮乏,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少,农业灌溉用水和人畜饮用水大量缺乏,水源紧张问题将日趋突出。

空气环境:古蔺空气质量近几年呈逐年变好的趋势,县区排名前列,通过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城区空气质量基本达到Ⅱ级标准,偶有轻度污染天气。

声环境:城区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导致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下降。县城建成区内噪声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适用区标准要求。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古蔺县属于严重的资源性缺水县,全县资源性、工程性缺水严重,洪旱灾害频发,尤以旱灾最为严重,缺水是制约古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

古蔺县境内石漠化现象较为严重,2017年监测显示,古蔺县岩溶区面积194444.28公顷。其中石漠化土地101396.45公顷,占比52.15%;潜在石漠化土地66302.89公顷,占比34.10%;非石漠化土地26744.94公顷,占比13.75%。石漠化土地中,林业用地39723.08公顷,占比39.18%;耕地61574.72公顷,占比60.73%;草地12.51公顷,占比0.01%;未利用地86.14公顷,占比0.08%。石漠化吞噬土地资源,对人居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古蔺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但由于开采范围广,开采点多,对地表环境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同时煤矿涌水水害等问题相继出现,且未得到良好治理,更多的生态问题也在不断出现。

 1.3 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国民经济平稳增长。20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79.8亿元,同比增长2.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9亿元,同比下降2.1%;第三产业增加值77.4亿元,同比增长5.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亿元,同比增长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23元,同比增长6.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71元,同比增长9.5%。

“十三五”时期,一批支撑性骨干交通项目顺利实施,S80古峨高速叙永-古蔺-习水段全线贯通,叙大铁路建成通车,古金高速落地开工。水利工程建设不断上马,观文水库等24个重点水利项目全部建成。新建35KV以上变电站9座,实现4G网络全覆盖。县城和6个乡镇(街道)开通天然气,实现管道天然气“零突破”。城市旧貌换新颜,完成棚户区改造104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735万平方米,县城建成区面积达11.1平方公里、拓展超过四分之一。入选国家级特色小镇6个、国省级传统村落16个、四川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街道)1个、乡村振兴战略先进示范村4个,省级宜居乡村83个。深入实施碧水、蓝天、青山、净土环保行动,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1.4 规划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7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

1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

1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

16.《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2012年);

17.《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

18.《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

19.《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

20.《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

21.《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2015年修编);

22.《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

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24.《“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2015年);

25.《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

2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二)四川省相关规章、规定及规划

1.《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

2.《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

3.《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4.《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

5.《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

6.《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4年);

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2015年);

8.《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2017年);

9.《四川省“5+1”产业规划》;

10.《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11.《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2.《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川委厅〔2016〕92号);

13.《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川经信办〔2017〕390号);

14.《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川水函〔2017〕1190号);

15.《四川省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的函(川水函〔2018〕2号);

16.《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川府发〔2018〕24号);

17.《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

18.《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

(三)泸州市相关规章、规划及基础数据

1.《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四川省泸州市“三线一单”优化完善成果》;

3.《泸州市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4.《泸州市“十四五”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

5.《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6.《泸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泸州市工作方案》;

8.《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9.《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泸州市工作方案》。

(四)古蔺县相关规章、规划及基础数据

1.《古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古蔺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3.《古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4.《古蔺县统计年鉴(2020年)》

5.《古蔺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1.5 规划基准年及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

  

 

 

第二章“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2.1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古蔺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全县以污染减排为主题,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坚持在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通过加强环境保护保障科学发展,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环境压力不断增大的态势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以来,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既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的原则,以白酒、煤炭、建材、畜禽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为重点,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大力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着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表2-1《古蔺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达标情况

类别

序号

名称

2015年

现状

2020年

目标

达标情况

 

 

 

 

 

 

 

1

县城及乡镇(街道)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达标率

100%

100%

达标

2

出境控制断面水质

达标率

100%

100%

达标

3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0天

以上

320天以上

达标

4

城区环境噪声达标率

>90%

100%

达标

5

全县森林覆盖率

>49.8%

>50.5%

达标

6

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占

国土面积比例

>8%

>8%

达标

7

环境及辐射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

在天然本底涨落控制范围内

在天然本底涨落控制范围内

达标

8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化学需氧量(污普动态更新)

9883吨

8944.12吨

达标

氨 氮(污普动态更新数据)

947.6吨

852.84吨

达标

二氧化硫(污普动态更新数据)

2970.0吨

2485.89吨

达标

氮氧化物(污普动态更新数据)

573.7吨

488.22吨

达标

挥发性有机物(污普动态更新)

1847吨

1622.62吨

达标

9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95%

>95%

达标

10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

>95%

>95%

达标

1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00%

100%

达标

14

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监察、监测能力分别达国家二级、三级(西部地区)标准化水平

监测系统全部联网,补齐硬件设备

基本

达标

15

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建成

完善

达标

16

与省市环境信息网络

系统

建成

完善

未达标

17

自动在线监控率

重点污染源

>60%

100%

达标

城市污水

处理厂

100%

100%

达标

18

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

>90%

100%

达标

19

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

>60%

100%

达标

20

废放射源收贮率

100%

100%

达标

 2.2 大气环境防治工作

空气质量保持良好。“十三五”以来,古蔺县空气质量通过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城区空气质量达到Ⅱ级标准。经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采用24小时在线自动监测连续监测,2020年古蔺县累计有效采样天数366天,优良天数364天,达标率为99.5%,同比上升1.1%。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年均值12<60μg/m3,二氧化氮(NO2)年均值21<40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40<150μg/m3,细颗粒物(PM2.5)23<75μg/m3,一氧化碳(CO)日平均值<4m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160μg/m3,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污染减排目标如期实现。按照“控制总量、消化增量、削减存量、腾出容量”的原则,古蔺县全面落实“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十三五”期间,全县共计减排化学需氧量(COD)1090.5吨、氨氮(NH3-N)96.7吨、二氧化硫(SO2)550.6吨、氮氧化物(NOx)105.0吨,挥发性有机物224.38吨,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全县共计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18台。

 2.3 水环境治理工作

“十三五”期间古蔺县古蔺河、大村河等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古蔺河中下游水质污染加重趋势得到缓解,县域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标准。2015年—2020年,全县实施赤水河流域(古蔺段)和古蔺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严控流域内重点酒类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完成了7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实现了实时监控、跟踪监督、科学监管;开展赤水河干流古蔺段58公里岸线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排污口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古蔺河市考、国考断面水质月达标率均达到100%,为长江上游水污染防治做出了水环境质量贡献。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2.4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五”期间,古蔺县积极推进土地整治,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分片区开展乌蒙山连片土地整治重大扶贫项目,涉及古蔺县5个乡镇,9个村,龙山镇、二郎镇、大村镇(含原土城镇部分村)、黄荆镇、园镇等5个片区建设规模总计达5.87万亩,新增耕地3796.63亩,2020年8月已完成项目验收。整治后的土地现已成功流转,使农田发挥了长远的经济效益,为农村经济提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2.5 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以来,古蔺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筑牢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建立和完善差别化、分区管控的生态环境准入机制,以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古蔺绿色发展,以绿色发展推进古蔺高质量发展。

2.6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十三五”期间,古蔺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统筹山水田林湖系统治理,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目标,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洁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农业产业模式生态化为路径,突出重点领域,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2.7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目标,优化城乡布局,合理引导人口聚集,加强城乡环境管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绿地率,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镇化进程,走城乡协调发展、环境优美的新型生态城镇化道路。“十三五”期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截至2020年,新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全面完成,老城在建雨污分流项目依托于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正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18公里管网改造,总投资约4000万;县城建成区雨污分流覆盖率达70%。目前县城已建成管网81公里(其中截污干管22公里、雨污管网59公里)。建成投运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38座,处理能力2万吨/天,全年收集处理污水240万吨、收集处理率60%;完成69个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安装和23个乡镇(街道)雨污分流项目建设,建成二级管网145公里,三级管网450公里,有效收集16881户居(村)民生活污水,污水入户收集率92%以上。

2.8 风险管控工作

“十三五”期间,古蔺县针对风险管控工作,从产生、暂存、转移、处置、综合利用全过程不断提高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置水平,全县危险废物均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规范化处置率100%。明确涉重污染项目环境准入条件以及产业布局环境约束性引导要求;针对重点行业,从环境准入、落后产能淘汰、清洁生产、污染防治、风险管控、排放总量等方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开展辐射环境监测规范工作,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推动辐射环境监测工作体制改革,强化辐射事故应急意识及能力。现有核技术利用持证单位44家,其中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42家;使用放射源单位2家。“十三五”期间古蔺县辖区内未发生一般、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辐射事故。辐射安全许可证覆盖率100%,废旧放射源安全贮存率100%。

 2.9 环境管理能力和制度建设

积极参与,完善泸州市“三线一单”成果。“十三五”期间,积极参与四川省泸州市“三线一单”报告的编制。以省级“三线一单”成果为依据,在此基础上,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成果充分对接,突出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特点,进一步优化细化更新,形成满足市、县级层面管控应用的“三线一单”成果。通过优化完善“三线一单”,为项目环评审批提供硬约束,为其他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空间管控依据,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为古蔺县“十四五”规划的制定实施等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项目环境准入。“十三五”期间,在积极支持服务县域经济的同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等各项环保管理制度,严格把住环境准入关,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项目坚决禁止上马建设。在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没有环境容量或超过县域环境容量的“两高一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强化审批项目日常监管,严格监督各企业认真执行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主体工程与治污设施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排除隐患,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严查环境安全隐患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日常演练,建立和落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切实增强快速反应和应对处理能力。

2.10 公众环保意识普遍增强

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把宣传工作作为提高广大群众环保自觉性的有效载体,充分利用每年“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在县城和乡镇(街道)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举办“环保杯”演讲赛等重大活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开设环保专栏、制作宣传展板、公益宣传视频、大型户外广告以及印发资料和发放环保布袋等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活动。建立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古蔺县城污水处理厂),组织成立古蔺县环保志愿者协会,全县环保教育受众面不断扩大。营造了一个“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人人建设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全民的环保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

 2.11 当前环境保护形势

环境污染形势严峻。一是古蔺河流域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受面源污染影响波动较大,以农业源、生活源为主体的污染源有加重趋势;二是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受交通、城市建设施工扬尘影响较大,居民生活源产生的煤油烟污染短期内难以彻底消除,汽车保有量直线上升导致尾气污染不断加重;三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污染日益突出;四是噪声扰民较为普遍,“十三五”期间,影响县城城区环境噪声的声源主要为交通、建筑施工、工业、生活噪声。从环境污染投诉看,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扰民一直是居民投诉的热点。五是水土流失、石漠化和荒漠化问题还未得到有效控制。六是农村生态环境隐形污染加剧,农药、化肥、农膜残留物等面源污染仍未得到根本控制,畜禽养殖业带来的污染问题日趋严重。

环境污染治理难度大。环境问题涉及工业、农业、交通、生活等多方面,城镇、农村环境问题交织,城乡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凸显。重点企业尚未全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白酒、食品、非金属矿物制造等行业结构性污染仍然存在,大量小微企业环境治理绩效差。农业面源、农村生活源等覆盖面广,农药、化肥使用产生的土壤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缺乏污泥综合处理厂和垃圾分拣中心,县城生活污水未应收尽收。乡镇(街道)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推进难度大。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配套管网不同步、运行管理规范化欠缺,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有待提高。

环保监测、执法能力建设不足。制度机制薄弱,制度刚性执行不到位,生态环境保护补偿等机制还未建立。环境监管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能力十分薄弱,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严重滞后,环保队伍专业技术水平不能满足绿色发展工作需要,年龄及专业结构不尽合理。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3.1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筑牢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为统领,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拓宽生态价值转化路径,着力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建设美丽古蔺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3.2 基本原则

以顶层设计为引领,明确路径举措,梯次推进、逐年实施。在指导思想上,将“生态立县”战略实施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乌蒙山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验区统筹考量、系统谋划、一体推进。

——科学发展,强化保护。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环保惠民,促进和谐。坚持以人为本,优先解决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出的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从源头预防,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防止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坚持污染源头预防和全过程监管,从单纯改善环境质量转变为环境质量改善与污染物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有机结合,全面推进污染源头治理。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综合手段,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全面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污染监管力度,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环境问题,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系统思维、综合治理。瞄准古蔺县经济社会宏观发展指标,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工作中统筹考虑;注重经济社会、资源能源、产业结构与环境问题的互动分析,注重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发展趋势及其环境影响分析。围绕生态环境构成、污染物产生原因构建综合治理的体制机制。

——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有效解决一些地方盲目开发、过度开发的问题。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落实部门职责,纠正忽视环境保护的片面政绩观问题。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发挥市场在保护环境中的重要作用,着力破解资源价格和违法成本过低,治污减排积极性高等问题。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呼应公众关注环境热点和焦点问题,从环境质量改善出发,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关注环境健康安全,识别“十四五”期间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以解决威胁公众身体健康的环境问题为首要工作。

——分区管理,协同防治。根据生态环境特点,对县域实行差别化的资源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加强区域、流域特征污染物控制。推进污染物“联防联控”、“联防联治”,多手段综合解决环境问题。

——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充分考虑资源承载力和水、气环境容量,严格遵循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区域分类指导;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实施区域性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环境保护分级控制管理,着重改善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

——政府引导,协同推进。坚持政府引导,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探索以市场化手段推进环境保护。

第四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4.1 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节能减排和加强水源保护、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环境监管能力,积极推进环境监测,使古蔺县环境污染得到控制,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污染减排目标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全面完善,城乡环境均衡发展,环境监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和人居环境满意度持续提高,初步实现生态文明、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生态化目标。努力开创古蔺县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处理率、利用率。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综合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

3.科学合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重点加强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的防治。

4.继续贯彻固体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集中处置危险废物,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保障人体健康。

5.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6.强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在新体制、新常态下完善县级管理、部门分工配合、环保统一监管的推进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信息、环境宣教现代化建设,强化全县环保系统监管队伍建设;全面建设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完善环境应急机制,提高污染事故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和水平,建立环境监管长效机制。

7.推进环保监管体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强化督查考核和执法督查,完善乡镇(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发挥人大、行政、司法、审计和社会监督作用。

8.规范环境监测和风险防控。构建空气质量、水环境、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监测数据管理应用,加强空间规划管控和环境风险管控。

9.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绿色投入和激励机制,形成源头预防、过程严管、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此外,建立健全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机制,制定实施生态立县战略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切实推动“生态立县”战略有序实施。

 4.2 规划指标

综合考虑古蔺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突出生态环境重点为原则,从水、大气、声、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出发构建古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见表4-1。

      表4-1 古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古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环境

要素

指标

类别

指标与目标值

指标属性

水环境

质量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

约束性指标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约束性指标

县城及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约束性指标

地下水水质达标率

预期性指标

污染物排放

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约束性指标

乡镇(街道)生活污水处理率

约束性指标

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率

预期性指标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预期性指标

中水回用率

特色指标

总量

化学需氧量削减率

约束性指标

总磷削减率

约束性指标

氨氮削减率

约束性指标

大气

环境

质量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约束性指标

城市PM2.5平均浓度

约束性指标

污染物排放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

预期性指标

总量

氮氧化物削减率

约束性指标

挥发性有机物削减率

约束性指标

声环境

质量

县城建成区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约束性指标

土壤

环境

质量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预期性指标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约束性指标

固体

废物

污染物排放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预期性指标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约束性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预期性指标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率

约束性指标

生态

环境

生态保护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预期性指标

森林覆盖率

约束性指标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约束性指标

4.3 规划目标

根据上述指标体系,提出古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具体目标如下:

(一)水环境

1.县城及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县城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地下水水质达标率保持稳定;

2.县城、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4%、75%;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85%;

4.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5.中水回用率20%。

(二)大气环境

1.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PM2.5平均浓度完成市下达任务;

2.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100%。

(三)声环境

1.城市环境区域噪声达标区覆盖率100%;

2.城市区域昼间环境噪声值小于60dB(A);

3.城市区域夜间环境噪声值小于50dB(A);

4.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值小于70dB(A)。

(四)土壤环境

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保持稳定;

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

(五)固体废物处置率

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

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3.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

4.危险及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率100%。

(六)生态环境

1.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有所改善;

2.森林覆盖率达到55%;

3.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面积不减、功能不降、性质不改。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

以2020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792.5吨、氨氮排放量850.9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419.4吨、氮氧化物468.7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622.62吨为基数,并以此基数作为古蔺县“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基数。“十四五”期间,古蔺县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削减量完成市下达任务。

综上,古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目标如下表4-2所示。

表4-2 古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目标

序号

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目标

1

量控制

化学需氧量削减率

%

完成市下达指标

2

氨氮削减率

%

完成市下达指标

3

总磷削减率

完成市下达指标

4

氮氧化物削减率

%

完成市下达指标

5

挥发性有机物削减率

%

完成市下达指标

6

环境

质量及污染物排放

县城及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7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

%

100

8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0

9

地下水水质达标率

%

保持稳定

10

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94

11

乡镇(街道)生活污水

处理率

%

75

12

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率

%

85

13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

达标率

%

100

14

中水回用率

%

20

15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完成市下达任务

16

城市PM2.5平均浓度

μg/m3

完成市下达任务

17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

%

100

18

县城建成区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

100

19

县城建成区区域昼间环境噪声值

60dB

20

县城建成区区域夜间环境噪声值

50dB

21

县城建成区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值

70dB

22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保持稳定

23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得到有效保障

24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100

25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26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8

27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率

%

100

28

生态保护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

有所改善

29

森林覆盖率

%

55

30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面积不减、功能不降、性质不改


第五章   规划重点任务

 

 5.1 地表水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主要河流出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持续开展赤水河、古蔺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清河护岸行动和水土保持工作。将古蔺河、盐井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古蔺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聚焦赤水河、古蔺河、盐井河流域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大力实施一批生态建设工程,逐步改善赤水河生态环境,联通赤水河右岸共同建设赤水河绿色生态廊道。加快推动赤水河流域古蔺段小水电清理整改,确保整改类电站整改到位、退出类小水电按期退出。开展赤水河入河排污口整治,严格落实赤水河流域全域禁渔规定,确保赤水河流域重点场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持续改善赤水河流域水质,保障赤水河古蔺段水质达标、水体洁净。

加强有机毒物控制。重点监控有机毒物污染排放企业,实行定时、定位调查,对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预警。加强污染源中特征污染物(包括有机毒物、有毒金属)的检查与控制,实施“有毒物排放清单”制度。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及绿色农业,减轻农药、化肥对水体的污染,遏制化肥农药对水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

加强县界断面等跨行政区域及敏感区的水环境质量的保护。对县界断面水质进行严格的监控,密切关注县界断面水质;对排入县界断面附近河道的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县界断面附近河道的纳污总量,使“十四五”期间跨界断面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十四五”期间,继续将工业废水污染防治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在产业结构、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中,着力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凡不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产业布局不合理、没有污染防治措施和水环境容量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加强现有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继续巩固和深化工业废水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提高达标排放的稳定性,实施深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削减排污总量;抓好酒类、煤炭、食品加工、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提高重点行业的生产产品、技术装备、生产管理和污染控制水平,对个别经治理仍无法达标的企业,严格依法处理;加强对排放持续性有毒有机物质企业的治理和监控。

切实搞好关闭煤矿涌水治理工作。深化废矿井涌水治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有效措施开展末端治理。探索废矿井涌水根源治理方式,着力解决古蔺县煤矿涌水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度汛“雨季三防”措施,按期开展煤矿水害现状调查,加大监管监察和汛期督查巡查力度,对“雨季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建立和落实水文动态观测和水害监测预警制度,及时掌握矿井涌水变化情况,发现井下涌水突然增大等险情,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水利设施短板。完善城乡雨污管网建设,新建城区实施雨污分流,修复改造老旧城区雨污管网。加强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超前规划建设城乡和工业园区供排水系统、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城乡生活污水和园区工业废水处理能力以及再生水的使用比例。实施观口水库、金龙水库、红响水库、观音岩水库、毛家岩水库和安梁坝水库等一批骨干水利工程,全面提升安全饮水保障能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强化农村饮用水保障,加强病险水库整治。加快流域防洪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河流堤防工程体系,增强防洪排涝能力。

 5.2 大气环境保护

加快优化工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应向有环保基础设施的集聚区集中,建设高标准、高水平的生态工业发展区。大力发展资源利用效率高、能耗低、污染少的产业。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强化碳排放标准约束、增量控制。在彰德、金兰、永乐街道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境保护、环境监管等标准,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建立重污染应急管控各类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持续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加大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推广使用洁净煤、先进民用炉具,加强民用散煤管理。加强秋冬季煤炭使用调控管理。全面实施煤改电、煤改气,依法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源防治。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进工业大气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落实所有产生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未按证排污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加强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推进企业实施污染源脱硫、除尘、工业废气治理等技术改造。进一步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加大拆除和改造燃煤锅炉的力度。

实施高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强化生产工艺废气的治理,加强混凝土预制、水泥等行业的工业粉尘治理力度,提高粉尘去除效率,严禁新增水泥、砖瓦、陶瓷、焦化、电解铝、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削减污染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污总量。

加强地面扬尘及餐饮等服务行业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实现扬尘治理措施在各领域落实率达100%。建立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提高建筑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改进建筑施工和防尘技术及设备。加强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控制,避免道路渣土遗撒污染,减少道路和施工扬尘。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强化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推进餐饮服务单位全覆盖安装专用烟道设施、净化装置。加快餐饮服务业油烟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切实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到2025年,力争全县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率达100%。

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和尾气治理,加快推进淘汰高排放车辆,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等节能交通工具,稳步推进分散式充电桩建设。加强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确保主要车(机)型系年度抽检率达80%以上,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率达100%。

5.3  噪声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合理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区域开发建设时,合理安排声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划定县城各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确保县城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100%。

控制交通噪声。根据古蔺县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及时调整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道路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机动车限行、限速、禁鸣等措施。实施路面黑化改造、绿化改造和道路畅通工程,降低交通噪声。

控制施工噪声。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将建筑噪声控制纳入环评和排污申报内容,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临时许可制度,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加强高、中考期间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建立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责任制度、施工现场值班制度和建设(施工)单位环保信誉档案,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现场管理,加大对居民投诉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行为的查处力度。城区新建、改扩建交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合理划定噪声防护距离。

控制社会生活和商业噪声。加强民用建筑用地规划管理,控制居民区容积率。对城区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各类商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的噪声源实施有效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居住区、文教区、商业区使用高音喇叭,依法限制各大商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的行为。

控制工业噪声。对厂界噪声不达标的工业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从严查处。逐步开展乡村地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对居民居住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分散型小型加工企业,实行封闭车间改造,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关闭或搬迁至工业集中区。

5.4  固体废物处置主要任务

加强危险固体废物处置和管理。实施危险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固体废物的管理。将危险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由专用的运输工具运至有处置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建设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或处置的设施和场所,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安全贮存或处置。对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一般污泥进行集中处置,对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泥按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的要求进行处置和管理。

加强生活垃圾处置和管理。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街道)转运、县处置”,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环境污染防治社会服务体系。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管理水平,逐步向卫生填埋、生化处理等多种处置方式发展。及时清运城镇生活垃圾,新建、改建生活垃圾中转站,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

做好垃圾场库区、边坡防渗和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完善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修建污水调节处理池,有效导排垃圾渗滤液,避免垃圾堆体内积水。

推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经济和政策手段,进一步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建设,回收有用物质,降低垃圾处理成本。

5.5 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防治重点任务

突出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护、治理与修复,强化未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保护,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重点突出源头预防、整体治理,推进解决一批影响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的水、大气、固体废物污染突出问题。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项目库,建立健全全县土壤污染地块、污染场地、污染耕地台帐清单,实行清单制管理。

聚焦污染面源管控。严格工业污染物排放,鼓励企业实施防渗漏、防腐蚀改造,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水链条。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污染防控,持续推进原石屏厂等历史遗留污染源废渣治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垃圾焚烧及无害化处理、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设施建设,制定完善古蔺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健全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根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长期性和难恢复性的特点,组织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合理确定管控或修复方法,推动科学治污。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整治,组织协同开展土壤及地下水修复。

提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部门间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提高信息化协同监管水平,实现一张图管理。提升基层环境管理硬件能力,强化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支撑。实施土壤保护行动,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建立完善污染地块名录,对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

5.6  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推动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清洁美丽古蔺、生态价值古蔺、绿水青山古蔺、金山银山古蔺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五大攻坚行动”。建成“两区基地”:建成乌蒙山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验区,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构建“一轴四区五带”绿色空间格局。以黄荆、大寨、箭竹等海拔1200米以上森林资源集中地域为主轴,作为青山建设区,重点抓森林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和培育森林康养、生态林业等产业;在海拔1200米以下环赤水河干流、环古蔺河干支流、环盐井河干支流、环白沙河干流4个区域为四区,作为绿水保护区,重点抓好水域治理和保护;以叙永—古蔺高速、习水—古蔺高速、泸州—古蔺高速、古蔺—金沙高速、古蔺—仁怀高速5条高速带为五带,作为景观重构区,集中抓好沿线风貌塑造、环境提质。

挖掘生态产品价值。参照国家产业名录标准,结合古蔺实际,形成“鼓励发展”和“限制发展”两大类产业名录,将优质酱酒、红色文旅、生态农业、绿色建材、清洁能源五大类产业作为鼓励发展类,将化工类、两高类、小水电开发等作为限制类产业。升级产品品牌,进一步梳理分类全县生态产品,形成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有机绿色产品三大类,全面拓展市场,打响古蔺品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转化率达50%以上。

实施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工程。与叙永、仁怀、金沙等地区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响应等联防联治联控机制,推进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监管。与周边毗邻地区实行环境规划、标准、监测、执法、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六统一”,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以发挥森林生态系统多功能主导作用和最大效益为中心,以水土流失状况、林业用地分布、现有森林资源分布、农耕地分布、社会经济状况类型、主要治理措施为基础,形成以北部生态保护区、沿河生态恢复区和中部用材经营区、赤水河、古蔺河重要水系为骨架,以其他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加快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55%以上。推进赤水河沿岸环境综合治理、加快石漠化治理进程、煤矿井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叙大铁路和古叙高速公路沿线植被恢复等项目建设。建设火星山、二郎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斑块,加强水源保护地、生态公益林、湖泊水库以及25度以上生态退耕及其他自然保护地为重点的生态节点保护,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推进打造绿色生态屏障。加强川黔交界地区的赤水河、黄荆老林等生态敏感区协同治理,大力开展水环境监测与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山地旅游、森林防火等方面深度协作,共筑乌蒙山绿色生态屏障。大力推动酒业生态厂房和绿色酿酒设施建设,大幅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探索推进治污设施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影响,维护好得天独厚的白酒酿造环境及核心微生物群环境,打造酒业绿色发展的赤水河左岸典范。

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加快推进矿山综合整治,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稳步推进尾矿生态修复治理。科学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时序。积极引入国内外先进矿山开采技术,推动矿山开采产业链一体化整合,建设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良性发展的绿色矿山建设先行区。积极开展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矿区土地绿化和地质环境治理修复,恢复山地生态环境。到2025年,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大中型矿山企业绿色矿山比例达50%,矿产资源实际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及综合利用率“三率水平”达90%。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污染、损毁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有效防范本土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保护自然生态和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

 5.7 农村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一)加快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突出抓好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70%,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餐厨垃圾处理率达100%,危险废物处理率达100%。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面,有序实施雨污分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旱厕改造,推进农村厕所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抓好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十四五”期间全面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建设,实施水源地水质达标工程。针对未稳定达标饮用水水源地,采取减源控污、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等措施,全面提升未稳定达标水源地水质。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编制风险源名录,严格风险源管控。

抓好小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启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十四五”期间按时序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环境保护总体方案编制、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加强对古蔺河流域防治,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和监测预警工作机制。

(二)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绿色农业行动。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动化肥减量化使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力度,支持果菜茶优势产区、核心产区、知名品牌生产基地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多种方式积造施用有机肥,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加快实现化肥减量化使用。深入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管体系,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加强农膜科学使用及回收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从源头上严控地膜残留量,深入推广农膜减量替代技术,推进地膜专业化回收利用,确保农膜回收率稳定保持85%以上,减轻农田残膜污染。

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强调区域联防联控,加强禁烧工作中的行政效能督查与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对秸秆焚烧管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把禁止秸秆焚烧要求传达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完善秸秆高效收集体系,提高秸秆利用水平,力争从源头解决焚烧秸秆问题。

(三)加大解决养殖业污染力度

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发展适应性畜牧业,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引导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监管常态化的“六化”要求,每年新改扩建一批标准化养殖场,实现畜牧生产方式由粗放型、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生态环保型转变。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污染治理和废物综合利用,畜禽养殖企业均配建规范化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便实现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促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到2025年,农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防治河流金属网箱养殖污染,坚决杜绝河流金属网箱养殖行为,全面取缔禁止养殖区内的网箱养殖设施以及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内无证网箱养殖设施。加快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引导水产企业、专合社和养殖大户对现有淤积严重、老化的中低产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建设进水沉淀池和养殖尾水生态净化池,实现养殖尾水处理后循环再利用或者达标排放。促进水产养殖基础设施、生产设施装备全面升级,降低水产养殖污染风险。

5.8 绿色低碳发展重点任务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绿色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淘汰传统落后的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积极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构建绿色经济体系。严格环境准入,对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企业和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严格控制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企业向生产清洁化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将绿色低碳经济理念贯彻到生产的各个环节,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工业废弃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实现能源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充分利用古蔺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农业,加快绿色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实行绿色农业科技创新,积极培育绿色农业龙头企业,打造特色绿色农产品。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在生产、生活领域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的使用,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

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建立和完善政府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于一体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探索节能减排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节能减排源头关。建立促进节能减排的市场调节机制,完善资源产品定价,探索碳排放权和排污权交易,强化税收杠杆调节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关停、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五小”企业和落后产能项目。大力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的跟踪监管,严厉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着力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有效控制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省、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强化土地资源保障,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大城镇闲置和低效土地挖潜利用,提高容积率和土地产出效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强化用地定额指标控制,统筹安排存量和增量用地。实施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指标控制制度,合理增加建设用地供应,确保产业发展用地供应。促进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布局,鼓励企业适当提高容积率,提高工业用地效率。整合闲置和低效用地,综合整治农村土地资源,加强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废弃工矿地复垦、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耕地保护,尤其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并参与耕地保护工作。全县耕地保有量2025年保持在88700公顷以上,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强化水资源保障,优化水资源调度配置,加强水源工程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划定水资源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好水资源利用、水功能区达标状况监测评价和通报制度,积极构建赤水河流域水质保护协调机制。加强水资源需求管理,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严格执行工业用水定额管理和水资源许可制度。建立节水产业准入制度,限制高耗水工业发展,坚持高耗水企业退出机制,发展节水型工业。全面推广农业节水措施,硬化灌溉沟渠,有效降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水资源消耗。重点推进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改造和水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再生利用水平。鼓励居民生活节水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重要水源涵养区的有效保护。

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矿业权审批和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查等工作,做好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规划,严禁乱采滥挖。加强矿产资源的整合工作,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水平。

增强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培育形成节水型良好社会风气。塑造政府绿色政务文化,推进政府办公电子化、无纸化、绿色化。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大众节能环保意识,推广绿色生活方式,鼓励绿色出行和简约生活,倡导市民绿色消费,反对生活浪费。

5.9 环保监管能力建设重点任务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最严厉的环境执法,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生态治理科技支撑,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能力。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健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等预警体系,提升网格化环境监管能力,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查,提早识别并消除潜在环境污染危险源。坚持政府主导、企业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加强与周边地区协作,推进长江经济带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一)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持续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在监测用房、仪器设备等硬件建设方面继续加大投入。丰富监测手段,拓展有机污染物、土壤、固废等新的监测能力。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力度,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逐步增加监测频次,县城饮用水源地每两年开展一次全面分析。

加强环境监测评估考核应用。明确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建立各级政府环境质量监督机制,将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流域生态补偿等政策的重要依据。完善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实行环境监测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和异常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环境监测结果和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

(二)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

完善环保监管机制,提升区域环境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加大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资金投入;积极推进环保制度和机制创新,强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管理职能,完善县级管理、部门分工配合、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环境监管长效机制。

加快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督执法水平。全面实施环境监察现代化建设,建立现代化执法监管网络,实现组织网络化、管理程序化、装备现代化,全面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执法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制度,将总量批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必要条件,坚决将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总量控制指标之内。要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对未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和未按规定运行脱硫、脱硝设施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要深入开展违法排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加强环境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晋升机制,优化人员素质结构,保持队伍健康稳定发展。分片区设置乡镇(街道)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促进环境监管机构向基层延伸。

促进环境监察执法“精细化”和“信息化”。全面推行环境管理“网格化”,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原则,建立责任机制,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全面推广移动执法系统,充分利用无线网络技术,帮助执法人员随时随地了解污染源详细信息、处理执法任务、汇报工作进程。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现场处置能力,提高环保现场执法效率、规范执法流程。

加大对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坚决落实整改措施,实施执法后督查。

(三)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建设环境安全预警系统,提升应对环境突发事件能力。逐步完善全县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设县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警系统,形成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具备能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强应急装备配置。结合古蔺县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完善软硬件配置。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储备、实验室快速测定分析设备,补充完善环境监察机构执法车辆、车载样品保存仪器、取样设备、办公设备等配置。确保能够得到快速识别、及时处置区域内发生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加强物资管理。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台帐,完善环境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实施动态更新管理。

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演练。进一步完善企业、部门和敏感保护目标的应急预案编制和修编。采用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专项演练和综合演练、区域性演练和全局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检验性演练等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应急演练机制。

(四)提升环境宣教能力

建立环境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完善环保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机制。建设辐射各乡镇(街道)的全县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建立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在人员、设备、能力等方面全面建立起适应环境形势发展的现代化宣教体系。

加强环境宣教机构建设。逐步推进标准化建设,配备环境宣教专职人员。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形成形式多样、影响广泛、全民参与的宣传教育体系。创新宣传方式,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世界环境日、全民生态文明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环境新闻发布工作,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导向和推进作用。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机制,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环境法规、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风尚;完善岗位培训制度和继续教育机制,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培养环境保护专门人才,全面提高公众环境素质。建立起能够快速反应的环境新闻、信息、宣传系统。

开展对环保科学技术的科普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对环境管理体系、洁净能源、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环保新理念、新技术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环保科学知识。

大力宣传绿色文化。将绿色文化宣传纳入古蔺“智慧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绿色文化普及。把绿色文化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

(五)提升环境统计能力

建立环境统计数据现场核查工作体系,规范环境统计数据联合会审制度,保障数据真实、可靠,提升环境统计对总量减排等重点工作支撑能力。

(六)提升环境信息能力

提升环境信息网络化水平,增强环境信息为环境管理服务的能力。实现污染源在线监控、污染物排放许可监管、环境监测信息综合管理等环保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加快环境信息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计算机用房、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及硬件设备配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争取组建古蔺县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

建设环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环保业务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数字化办公水平。加快环境保护基础网络系统升级改造,构建与上级环保系统扁平化的大局域网络,形成统一的互联网和环保业务专网。建设“阳光行政、智能监管、大气环境管理、水环境管理、土壤环境管理决策支持、公共服务”六大智慧环保应用系统,建成集应用集成、数据共享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环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公众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环境问题投诉建议和举报。利用网络平台,宣传生态文明和环保理念,普及环保知识。


第六章   环境影响与效益分析

6.1 环境影响评价

古蔺县环境保护工程项目不仅涵盖了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水土流失治理、石漠化治理、环境综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任务,还涉及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节能减排等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集约利用土地、优化用能结构、鼓励生态产品消费以及构建生态文化体系等方面建设任务。

实施古蔺县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旨在增强区域生态保护意识,普及生态科学知识,倡导生态保护行为和健全环境保护体制。项目实施可以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环境保护运行体系、改善生态环境,夯实环境保护支撑体系、美化生态人居,弘扬生态文化,完善环境保护建设体系。

项目实施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正面的,但在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对区域生态环境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环境影响分析:

(一)对自然资源的影响

实施各类建设项目将对土地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产生一定的影响。

1.对土地资源的影响。

工程建设需要使用部分土地资源,改变其利用方向,造成林地、农地等面积减少。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作业会对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爆破会增加土地表面的石块含量,松动岩石,可能诱发零星崩塌发生。施工机械运行与维修,造成土壤污染。施工过程中常用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等施工机械在运行时因以燃油为能源,将排放出大量的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和碳烟等物质,而这些物质进入大气后在雨水作用下,部分将进入土壤,对土壤造成一定的污染。在施工机械保修、维修过程中,常用柴油、汽油清洗零部件,而这些油脂可能进入土体,对局部土壤造成污染。另外,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可能造成局部土壤污染。

施工期间还可能增大水土流失的可能,因采挖、扰动原地貌和堆放施工弃渣等原因,对地表径流将产生暂时的阻隔作用,并增大水土流失量,从而影响土壤资源。

2.对水资源的影响。

工程建设,将对当地降水分配造成影响。建设区域内的森林,蒸腾量减少,林地蓄水量降低,改变降水分配比例。实施开挖、爆破作业,土壤层被运走,作业区域和路基被压实,地表雨水渗透性减弱,土层蓄水能力大幅度降低,将使雨水地表径流量增大,地下径流量减少。堆放弃渣容易形成局部集水区或集水沟,部分雨水将汇集于此或顺沟流淌,从而改变雨水流向和汇集地,使区域内水资源分配受到一定影响。

工程施工将对区域内地表水水质造成一定影响。施工作业将增大水体中的含沙量。施工期间新增泥沙进入河流、稻田等水体,将使水体含沙量大幅度增加,水体浑浊度明显提高。施工机械运转和维修容易造成水体污染,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等施工机械在运转时排放的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碳烟等有毒有害物质和保养、维修时清洗零部件用汽油、柴油等废弃燃油,在雨水作用下,将部分进入河流、水库等水体,对局部区域水体造成污染。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等进入区域水体,对其局部水质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3.对动物资源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人为活动影响;施工作业损伤;施工噪声、大气污染、水污染、光环境等影响生存环境质量;植被破坏后生存空间减少。但由于工程建设规模相对较小,区域内不至于因施工作业而降低物种丰富度,仅对动物活动范围和数量有轻微影响。

4.对植物资源的影响。

工程建设影响区域植物资源的因素主要包括工程占地、爆破砸伤、大气和水污染等。工程占地使占地范围内的植物全部消失。施工爆破时大量的飞石落于工程区附近区域,将砸伤部分植物。施工扬尘和生产、生活废水等对工程区附近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造成影响,间接地影响该区域的植物生长发育。

(二)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1.对生态系统结构的影响。

施工作业,对生态系统影响最为明显的是使其结构发生变化。从空间结构来看,由于施工作业,将使区域内森林面积和农耕地面积减少,从物种结构来看,生长于区域内的动物、植物、微生物种群数量将减少,而适生于裸露环境的小型动物、微生物等类物种将有所增加。

2.对生态系统基本成分的影响。

施工作业,对生态系统的基本成分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生态系统的基本成分包括生产者、消耗者、还原者和非生物环境。由于施工扰动,区域内作为生产者的各种陆生植物、水生高等植物和藻类以及一些光能细菌和化能细菌将明显减少;作为消耗者的现有适生动物也将减少;作为还原者的细菌、真菌、放线菌和原生动物等因占地也将明显减少;作为非生物环境的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等环境质量将不同程度地有所降低。

3.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影响。

施工作业,对生态系统的功能也将产生间接影响。生态系统的生物生产能力将降低。施工作业,砍伐树木、灌丛,清理占地范围内的草丛,使生态系统生产者数量减少,造成系统初级生产能力降低。施工作业,使大气中扬尘及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增大,也将降低生态系统的生产者的生产效率。另外,由于区域内野生动物数量整体降低,将直接影响到系统的次级生产能力。其次,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能力将降低。由于生态系统的生产能力降低,系统的生命活力水平整体降低,必将使其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能力降低。

(三)对生态效益的影响

1.对水源涵养能力的影响。

工程建设可能将使用少量的林地和采伐一定数量的林木,将使森林土壤水源涵养能力削弱表现在林木的采伐导致林木根系逐渐死亡,导致土壤板结,降低了土壤孔隙度,进而降低土壤的含水量,使土壤水源涵养能力削弱;林木采伐后,林下枯枝落叶层的阻隔作用不复存在,加快了雨水渗透速度和地表径流速度,使土壤水源涵养能力削弱;林木的采伐提高了地表温度,增速了土壤水分蒸发,使土壤水源涵养能力削弱。

2.对水土保持能力的影响。

工程建设中,土石开挖和料场、弃渣堆放等施工活动,将使原地表植物、地面组成物质以及地形地貌受到扰动和破坏,造成表层土壤裸露,失去原有植被的防冲、固土能力,使其自然稳定状态受到破坏,在径流作用下可能发生冲刷、垮塌现象,水土保存能力下降。

3.对净化空气作用的影响。

森林净化空气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CO2的吸收和对O2的释放、吸收有害气体和吸附烟尘上。工程建设使用一定的林地后,将使这部分林地的该功能不复存在,进而减弱项目区森林净化空气的能力。

(四)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间,森林、灌丛、草丛等被清除,这些植物对大气中CO2的固定能力和对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的吸附能力以及向大气释放O2的能力消失,降低了自然植被对大气的净化作用。此外,林木采伐、灌草丛清除、施工爆破、砂石料粉碎、混凝土搅拌、车辆运输、施工机械运转等将产生大量的粉尘和SO2、CO等有毒有害气体,直接降低使用林地附近的大气环境质量。施工结束后,工程建设临时占用的土地恢复森林植被,施工机械等停止运转,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将逐步得到恢复。

2.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间,排放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对附近水环境将造成影响。生活垃圾排放物中含有大量的有机污染物和大肠杆菌,容易引起蚊虫滋生,影响区域环境和人群健康。施工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于排泄物、食物残渣、洗涤剂等的有机物,污水BOD及大肠菌群含量较高,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参考城市生活污水浓度取值,BOD约为200mg/L,COD约为400mg/L。但是上述各类污水的排放量均不大,施工同时若采取有效的措施,不会对附近河流和地下水水质带来明显的有机污染。

3.对声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有固定源噪声和流动源噪声。固定源噪声主要是砍伐林木、施工爆破、砂石料加工系统、拌和系统的影响。根据预测分析,白天在距离施工场地250m、夜间700m以外,基本能够达到噪声限值。交通流动噪声的大小与施工车流量、车型、车速及路况等因素有关。施工区内部布置交通车道,有利于降低交通流动噪声发生。另外,由于山区道路条件限制,车速不高,因鸣笛引起的噪声相对较弱。随着施工结束,这些影响将逐渐消失。

4.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减少土地资源,改变土地利用方向,同时影响土壤环境条件,打破土壤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改变土壤发育方向,有可能导致土壤退化或破坏。

(2)开挖土壤,破坏植被,造成土壤侵蚀,有可能促进附近土壤向沙化发展,且不利于土壤微生物的活动,使土壤发育速度变缓。

(3)采伐林木,增速降雨地表径流,造成表土流失和N、P、K等肥力流失、土壤有机质含量降低,土层变薄,沙砾成分增高,地力减退。

(4)施工过程中的废物、废渣、废液排放到土壤中,在土壤中长时间残留,从而影响土壤耕作和农作物生长。

(五)生态环境风险分析

1.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对生态系统的直接影响是通过与当地物种竞争食物,直接扼杀当地物种,抑制其它物种生长,排挤本地物种,导致区域内现有物种种类和数量减少,甚至濒危或灭绝。间接影响是在减少当地物种的种类数量的基础上,形成单优群落,间接地使依赖于这些物种生存的其它物种的种类数量减少,最后导致生态系统单一和退化,改变或破坏当地的自然景观。另外,外来物种入侵还将对生态系统的遗传多样性进行污染,造成一些植被的近亲繁殖及遗传漂变。

2.森林火灾。

工程建设期间可能引起森林火灾,存在一定的生态环境风险。森林火灾的危害很大,发生森林火灾后,将烧毁林木和林下资源,危害野生动物,引起水土流失和空气污染,影响土壤和水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程建设期间,施工机械运转,生产生活用火、用电都可能引起建设区附近发生森林火灾。

3.质量事故。

由于工程涉及饮用水源保护、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等与生态环境紧密相关的项目,若项目建设后出现质量问题,都直接影响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

 6.2 环境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古蔺县通过环境保护系列工程建设,将使古蔺县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效益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提高森林覆盖率,更好地发挥了森林的生态效益。通过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中林草植被的保护、退耕还林,森林的常年管护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提高森林覆盖率,森林的生态效益得到了更好地发挥,在防治污染方面:树木能阻挡和过滤粉尘,是天然的吸尘器。林木树冠茂密,能减低风速。当含尘量较大的气流通过树木时,随风速的减低,空气中携带的大颗粒粉尘迅速下降。另外有些树木表面粗糙,有绒毛或者能分泌油脂、黏液,能吸收空气中的大量飘尘,经过树林的气流含尘量大大降低。在防治石漠化方面:近年来古蔺县石漠化土地面积呈逐年扩大的趋势。实践证明,以育林育草为主的技术措施是经济有效而又持久的措施。通过森林资源常年管护、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等手段,可以防治石漠化。在治理水土流失方面:通过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可以防止所在区域地形地貌受到扰动和破坏,增加植被的防冲、固土能力,防止自然稳定状态受到破坏,避免在径流作用下可能发生的冲刷、垮塌现象,减轻水土流失。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通过生态文明工程建设,保护野生动物所栖息的森林和湿地,可以保护所在区域的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各地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建成将有效拦截生活污水,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减轻环境负荷,有利于河流水体自净能力的提高,使地表水环境质量逐渐提升,基本达到功能要求。

固体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理。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对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处理,使全县的生活垃圾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有效防止二次污染,同时通过建立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网络系统,对全县工业固体废物开展利用和处置,将有效解决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的出路。

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加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将有效控制和降低区域噪声污染。到2025年,总体噪声环境质量好转,未达标的局部地区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降低生态灾害发生概率。森林植被增加,载雨涵养功能增强,地表径流减少,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遏制,因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壤肥力下降也将得到有效控制,有利于退耕区的生态恢复,生态灾害发生概率逐步减少。

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树立生态城市形象。通过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结合重点工程的污染防治,努力实施绿化工程,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为城乡居民的休憩提供优美的场所,逐步形成生态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态景观。特别是生态农业建设有利于防止和控制面源污染,不断改善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条件,为古蔺生态系统安全、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社会效益

古蔺县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除了显著的生态效益外,还有明显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可以更好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将逐步建成具有生态保护范围广、生态保障功能完善和生态产业强大的生态古蔺,为古蔺所处的川南地区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使古蔺发展的区域环境将明显改善,推进古蔺县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可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通过统筹城乡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将使人们的居住环境更加舒适,人与自然关系更加和谐,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可以提高人口素质,树立良好的形象。通过各种媒体途径使环境保护、生态意识、绿色消费观念、可持续发展思想深入人心,将有效推动古蔺传统文明与现代生态文明的有机结合,使社会公众的文明程度和整体素质显著提高,有利于古蔺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可以使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通过规划的实施,彻底改变以消耗大量资源为特征的发展模式,减轻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以及生态系统的巨大压力。各项抗灾、减灾和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的体系将逐步健全,为古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同时,对全县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煤矿等资源进行合理调控和使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强资源可持续利用,同时生态环境改善,提高了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保护作用,缓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为古蔺的进一步发展拓展空间。

(三)经济效益

推动经济快速增长。从短期来看,古蔺县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工程投资可以直接拉动古蔺经济增长;从长期来看,随着古蔺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可以更多地吸引外资和民间投资,使古蔺经济步入快速、高效的良性经济增长轨道。

增加群众收入。通过参与工程建设,可以获得劳务收入。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旅游业,增加人民群众收入。

促进经济结构的改善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在规划实施期间,大力推进生态科技。通过生态工业建设和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工业将实现向低能耗、低物耗、低污染的“循环、协调、高效”的生态型工业的转变;农业将从传统粗放型农业向现代高效益、低投入和有机质废弃物循环使用的高优农业转变;通过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和特色市场建设等第三产业,经济增长方式得到根本转变,经济增长的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第七章   组织保障措施

7.1 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地方机制体系

制定完善法律、经济、行政手段相互配合使用的利益导向机制。对环境治理和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在土地利用、信贷和税收管理、从业人员就业和保险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对相关科研和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实施政策倾斜。

7.2 提高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作为环境宣传教育的重点,提高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


加强保障,强化能力建设,增强干部队伍力量,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环境专业知识培训和短期跟班学习,壮大干部队伍力量,提升干部职工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保障经费和设备专项经费,更新老旧设备,提供技术力量支撑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完善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各执法部门之间建立联系制度,统一执法尺度,相互协作,互通信息,联合行动。强化环境违法案件行刑衔接力度,对重大污染案件采取提前介入、先予执行等措施,强化强制执行手段,确保环保执法到位。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长效机制,防止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保护建设走上法治化轨道,确保环境保护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

对挂牌督办的企业、重大环境案件进行环保后督查。强化重点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管理,及时解决环境污染投诉。对擅自建设污染严重的项目、偷排和超标排放污染物、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污染处理设施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严厉打击。

7.3 资金筹措与投资保障

逐步提高对环境保护的支出。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逐步提高对环境保护的支出,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资金用于环保设施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环境保护投入上的引导作用,推动环保项目的社会化运作。环境保护税收统筹用于环境保护的支出。。建立开放式的、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逐步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产业化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快环境污染治理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污染治理产业化,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不同形式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建设。

7.4 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

维护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进环境保护建设和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会议、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公众进行有关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法律常识以及环保建设等的宣传教育,多层次、多形式培养公民的环保意识,使绿色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使单位和个人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全县人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环境的风尚。

鼓励全民监督举报生态环保违法行为。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表彰、奖励环境保护建设的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强化环保公示制度。对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环保建设工程以及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在决策过程中要实行事前公示制度,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通过网络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环境保护建设的相关信息,使公众对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建设动态能够及时了解。

7.5  提高环境保护技术支持力度

全面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不断增加科技投入,加快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引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导企业、科研机构等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依靠科技进步使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第八章   组织实施

8.1 加强组织领导

古蔺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迫切的艰巨任务,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和监督。县委、县政府要加强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对全县环境保护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协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行动;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依法完善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环境管理体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共同完成环境保护计划任务。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形成分级管理,相互协调,上下联动的推进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承担起推进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责任。形成党委政府总抓、部门协同、上下一致的工作格局。

8.2  明确职责分工

环境保护是社会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相互融合,社会责任要具体落实到政府部门,强调政府承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个人责任则要使每个社会公民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形成自觉的行动。古蔺县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考核,把环境保护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计划,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环境保护各项工程和任务的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和管理落实。

 8.3 建立评估体系

依据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定位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工作重点,设立科学、差异化的环境保护建设考核体系,并将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考评及社会评价纳入综合考评体系。

8.4  推行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参与的原则,建立赏罚分明、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正确地运用正负两种强化激励手段,以公平、公正的方式来鼓励加强环境保护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惩罚、约束破坏环境的行为。同时,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完善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制度和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把环境保护计划完成情况与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和各地经济工作考核挂钩,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把考核结果与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结合起来,把环境保护任务完成情况与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资金安排结合起来,让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由“软约束”变成“硬杠杆”。通过实施严格的考核,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要给予大力表彰。对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指标任务完成不好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职务,受到责任追究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以此来有效激励各级领导干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

                                                                           古蔺县“十四五”环保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万元)

牵头单位

建设时限(年)

1

古蔺香酒谷产业园区茅溪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占地39亩,位于茅溪镇天富村油盆口,新建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铺设尾水排放管网约30公里,建成后处理规模可达0.4万立方米/天。

20866

资金融局

2021-2022

2

永乐酱酒集中生产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项目占地37亩,总建筑面积3014平方米,新建古蔺县永乐酱酒集中生产区污水处理设施及进场主干管,近期处理能力达2000立方米/天,远期处理能力达4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6公里。

11243

资金融局

2021-2022

3

污水处理厂二期至永乐河道治理工程

治理古蔺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永乐段,长度约20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河道两侧道路硬化、生态河堤、生态厕所、生态步道、修建管网管径为DN800-DN1500不等的截污干管、雨水排水系统、河道清淤、边坡治理等,建成后能收集污水处理厂二期-永乐段沿线两侧河岸居民生活污水及相应工业废水,有效改善古蔺河水质。

48000

县住建局

2022-2025

4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古蔺县综合治理项目

古蔺河片区区域管网建设工程:实施叙古高速永乐出口至污水处理厂(三期)10公里主管网建设工程(存量项目),建设其他主管网8千米,二级支管2千米,入户管12千米;汪家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清淤1千米,岸坡整治6000平方米。

10041

县住建局

2022-2023

盐井河片区磺渣、煤矿渣堆治理修复工程:渣、煤矿渣堆区域削坡及复绿合计5000平方米;扩建1座800立方米每天的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污水管网。

县发改局


修复治理永乐街道污水管网约4500米,治理污水管道滑坡地段约180米。

县综合执法局


5

古蔺县城雨污分流工程

新建西区污水管网约10公里,改建老城区雨污管网约28公里,新建化粪池、污水检查井等,建成后提升县城品质,改善县城生态环境。

40000

县住建局

2022-2023

6

古蔺县长江经济带古蔺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古蔺河县城段景观提升工程)

全长约12.25公里,新建彰德保安桥至碧水华庭7.8公里、保安桥至污水处理厂二期段共计4.45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映月湖公园建设、新建河道两侧道路硬化、健康步道、生态河堤、生态厕所、截污干管、雨水排水系统、河道清淤、边坡治理及各段之间的连通工程。

29000

县住建局

2022-2024

7

古蔺河综合治理项目(截污系统治理)

项目位于双水岸至污水处理厂二期,长度约3公里,对河道进行清淤、两侧道路进行硬化,新建生态河堤、生态厕所、截污干管、边坡治理、雨水排水系统,新建污水处理厂三期至永乐街道主管网约8公里,新建沿河截污干管及简易步道。

25000

县住建局

2022-2024

8

古蔺河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三期)

治理古蔺河石梁子水库至官帝嘴段,长度约6公里,新建河道两侧道路硬化、生态河堤、生态厕所、截污干管、雨水排水系统、河道清淤、边坡治理等。

15000

县住建局

2022-2024

9

古蔺河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

治理古蔺河职高至关帝嘴段,长度约5公里,新建河道两侧道路硬化、生态河堤、生态厕所、截污干管、雨水排水系统、河道清淤、边坡治理等,建成后提升县城品质,改善县城生态环境。

20000

县住建局

2021-2022

10

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规模1.5万立方米/天,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3公里。

13966

古蔺生态环境局

2021-2022

11

赤水河干流古蔺境污水治理工程

完善赤水河干流左岸古蔺段64个行政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555座,总处理规模0.77万立方米/天,配套管网10.11万米。

59695

古蔺生态环境局

2022-2025

存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对双沙、茅溪、石宝、德耀、黄荆5座存量污水处理厂进行工艺优化,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新增污水处理能力0.75万立方米/天,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提标20公里,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

县综合执法局


12

石亮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

开展河道防洪治理、生态河廊建设、水土流失治理、流域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农村垃圾及污水处理、生态保护等工作,全面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

20000

县水

2022-2028

13

盐井河生态治理项目

开展盐井河全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30000

县水

2022-2025

14

四川省古蔺县白沙河双沙镇上坝段防洪治理工程

对双沙河进行综合治理,长约9.5公里,包括新建堤防、护岸、清淤以及完善配套设施等。

4874

县水

2021-2022

15

四川省古蔺县古蔺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

对古蔺河进行综合治理,长约15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护岸、清淤以及完善配套设施等。

9648

县水

2022-2023

16

四川省古蔺县双沙镇白沙河白马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对双沙镇白沙河白马村段进行综合治理,长约7.7公里,新建堤防、护岸、清淤以及完善配套设施等。

4396

县水

2022-2023

17

古蔺县2022年水土保持项目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86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改梯,新建蓄水池、生产道路、引排水沟(管)等。

1000

县水

2022-2022

18

四川省古蔺县古蔺河防洪治理工程(二期)

综合治理河道约14.8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护岸、清淤以及完善配套设施等。

14791

县水

2022-2024

19

四川省古蔺县水落河两河段防洪治理工程

综合治理河道约7.3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护岸、清淤以及完善配套设施等。

3400

县水

2022-2025

20

四川省古蔺县马蹄河马蹄镇场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综合治理河道约8.6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护岸、清淤以及完善配套设施等。

4000

县水

2022-2025

21

古蔺县“十四五”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

综合治理河道约3.3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新建护岸、清淤以及完善配套设施等。

1220

县水

2022-2025

22

金龙水库

新建中型水库1座,总库容1960万立方米,建成后为茅溪香酒谷产业园区提供水源保障,为郎太新区供水,为盐井河下游提供枯期生态补水。

72000

县水

2022-2029

23

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培育秸秆燃料化市场主体3个、肥料化市场主体2个,稳定秸秆饲料化市场主体4个,建设年收储加工饲料秸秆500吨的秸秆加工站点50个,年加工饲料秸秆2.5万吨以上,开展秸秆肥料化利用示范5万亩,示范处理秸秆2.5万吨,每年处理秸秆5000吨。

3000

县农业农村局

2021-2025

24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高标准农田29.01万亩,其中新建23.62万亩,提质改造5.39万亩,高效节水4.15万亩。

87030

县农业农村局

2021-2025

25

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对全县存栏猪200头以上,肉牛50头以上,肉羊50头以上,家禽1000羽以上的20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10000

县农业农村局

2021-2025

26

古蔺县餐厨垃圾和污泥综合处置项目

建成餐厨垃圾和污泥综合处置厂1座,设计日处理餐厨垃圾规模48吨,日处理污泥规模48吨。

5235

县综合执法局

2021-2023

27

古蔺县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246个村村级垃圾分类收集点263个,购置村级三轮运输车261辆,购置垃圾分类收集桶20万个、购置垃圾压缩转运车10辆,镇级垃圾收运车78辆。预计垃圾转运量235吨/日。

10918

县综合执法局

2021-2022

28

古蔺县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30吨/日小型垃圾转运站15座(包含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大件垃圾处置房),购置垃圾压缩转运车20辆。预计垃圾转运量450吨/日。

5400

县综合执法局

2021-2022

29

古蔺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平台,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进行监测、管控,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

4000

县综合执法局

2022

30

古蔺县2021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对长江干支流沿岸10-50公里范围内16个废弃露天矿山实施生态修复。

735

县自然资源局

2021-2024

31

泸州市古蔺县火草坪风电项目

新建风力发电厂一座,设计安装15台单机容量为33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9.5MW,风电场年上网电量约为9700万kW.h

40000

县发改局

2022-2023

32

古蔺县茅溪镇风力发电场

新建风力发电厂一座,设计安装15台单机容量为33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9.5MW,风电场年上网电量约为9700万kW.h

40000

县发改局

2022-2024

33

中广核古蔺箭竹风力发电项目

新建风力发电厂一座,设计安装15台单机容量为33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9.5MW,风电场年上网电量约为9700万kW.h

40000

县发改局

2021-2022

34

酒街滨河公园工程(酒街特色街区打造工程)

新建酒街北侧C1、C2地块城市公园,打造从兰尊红绿灯至迎宾大道1号段共计3.3万平方米的酒街特色街区,休闲娱乐儿童设施,酱酒文化休闲博物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提升,文化元素注入等内容,建成后直观展示酒城酒文化,提升县城酒业品牌宣传力度。

9000

县住建局

2022-2023

35

宜居乡村建设

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150个(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含庭院美化绿化、亮化、入户便道等)。

120000

县农业农村局

2021-2025

合计

83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