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回顾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县实施了一批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项目,重点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进展顺利,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明显。水环境综合治理效果明显、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大见成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明,以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主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防控,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赢了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快推进了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高了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固的生态环境基础。全面实现了《民乐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完成了约束性指标任务。

(一)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大气环境质量2020年,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我县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4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9天,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4%PM10PM2.5浓度均值和优良天数比率分别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之内2020年,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全县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均值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13微克/立方米、1.9豪克/立方米,臭氧(O38h平均浓度值为118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十三五”期间,我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全县51个千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9项指标均达标,达标率100%2020,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考核要求,51个千人以上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城区总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水质考核要求。2020年,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双树寺水库断面水质进行监测,主要监测因子均达标。2018年至2020年,我县地下水考核点位三堡徐家寨子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2020年达到Ⅱ类水质标准。2020年,城区总寨地下水源地地下水水质31项指标均已达标。“十三五”期间,我县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达标率每年均达到100%

土壤环境质量:“十三五”期间,我县完成指令性土壤详查检测工作,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原民乐铬盐厂旧厂区铬污染场地及铬渣场土壤修复项目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

声环境质量:“十三五”期间,我县生活、交通、工业、施工噪声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2020年,《民乐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通过县政府审批开始实施。

生态环境质量:“十三五”期间,我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高标准谋划实施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修复和黑河支流生态带、交通大林带、城市绿化带“一园三带”生态示范工程,完成人工造林21.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19.06万亩、洪水河等7个小流域综合治理2.58万亩,森林覆盖率、草原植被盖度分别达到12.23%63.8% 植被覆盖率增加,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功能增强。

辐射环境质量:“十三五”期间,我县1家工业企业放射源和17家医疗卫生单位射线装置警示标志、防护设施、放射源单位能力建设、台帐登记、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整改完成率均达到100%;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18家单位全部录入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各单位射线装置警示标志、防护设施、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各项规章制度等建立规范,均落实了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申报登记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和个人剂量检测报告制度。主城区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均在全省同步测量值范围内。未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或较大以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在各类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未发生生态环境破坏事件,未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约谈、限批。

(二)结构调整得到有效促进

“十三五”期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明显增强。一是产业结构有效调整。以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为抓手,立足县域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研究制定了《民乐县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总体工作方案》(2019-2025),谋划储备十大生态产业项目129项,总投资416.24亿元。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中医中药、文化旅游三大优势产业,统筹发展清洁生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先进制造、通道物流、数据信息、军民融合等产业,着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农业向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方向迈进,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县特色产业面积达77万亩,“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面积达55万亩,建成农业科技示范点52个、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19个,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60%。海升现代智能温室一、二期项目建成投入生产,文德兰花卉产业园投产达效,海升千亩樱桃示范园、优质杂果示范基地初具规模。实施锦世低碳新材料产业园、万德福5000吨脱水蔬菜精深加工等重点工业项目,15个产品获国家省市名牌产品称号,生态工业园区获批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绿色制造园区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的融合水平不断提升。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建成运营,春禾国际农业科技园等项目有序推进。我县入选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被确定为全国农业绿色发展综合试点县。是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加强散煤煤质管控,制定了《民乐县煤炭经营市场监管办法》《民乐县加强煤炭经营和质量管控实施方案》,新建县级煤炭交易市场1处、乡镇二级配送网点12处,加大煤炭抽检频次,确保了煤炭统一监管、统一配送、煤质达标。完成农村电网改造423公里。完成辖区内55775.8蒸吨在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全县410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县城1623台燃煤小锅炉全部拆并网。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使用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三是交通运输结构联动调整。着眼改善发展条件,不断完善交通路网,张扁高速建成通车;建成各类农村公路2187.92公里,全县各行政村全部通硬化路,农村公路通畅率达100%、乡镇和行政村通客车率达100%,获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三)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十三五”期间,我县严格落实污染减排工作,通过实施结构调整,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至2020年底全县化学需氧量由6580.96吨下降至5698吨,其中重大工程减排量726.63;氨氮由225.94吨下降至189.68吨,其中重大工程减排量55.54;二氧化硫由7637.80吨下降至7408.41吨,其中重大工程减排量216.04;氮氧化物由672.92吨下降651.23吨,其中重大工程减排量4.49吨,分别比2015年减少了13.42%16.05%3.00%3.22%,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期间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2020年,全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比2015年提高,综合处置利用量和综合处置利用率稳步提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为100%

(四)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我县紧盯“PM10PM2.5浓度值削减和优良天数比例”目标任务,全面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煤炭质量管控、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扬尘污染防控、面源污染管控、老旧车辆淘汰任务落实。完成辖区内55775.8蒸吨在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全县410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城市建成区1623台燃煤小锅炉全部拆并网;完成瑞丰塑料薄膜、天新农工贸等7家“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制定了《民乐县农村炕烟炉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在20182019年和2020年分别改造(拆除)农村土炕8488户、4500户和4053户。加强散煤煤质管控,制定了《民乐县煤炭经营市场监管办法》《民乐县加强煤炭经营和质量管控实施方案》,新建县级煤炭交易市场1处、乡镇二级煤炭配送网点12处,加大煤炭的抽检频次,确保了煤炭统一监管、统一配送、煤质达标。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使用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和路面保洁工作,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全面落实全域无垃圾整治行动,对城区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规定,建立县、镇、村三级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全力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和城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工作;201771日建成全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并正式运行。

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落实。“十三五”期间,我县持续加强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力度,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不断巩固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同时,新建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调节池1座,建成生态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和南古和新天两个镇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完成爱味客公司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林河果汁公司污水生化处理工程和江陇包装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城区污水处理厂、生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爱味客、银河全部安装总磷、总氮在线监控设施;全面推行河长制,确定河流名录13条,设立县、镇、村三级河长141名,实现了我县河流及山洪沟道“河长”全覆盖;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取缔关停采砂场33家,对县境内6条河道11宗河道采砂权进行公开挂牌(拍卖)出让,规范采砂行为,确保了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为保障群众饮水安全,201710月,我县对原城区第二水源地进行了扩建。同时,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废除双树寺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不再作为城区集中式饮

用水源地;加大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3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新调整划分,51个千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陆续实施12个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建立完善水源地应急机制,编制完成《民乐县城区供水总寨地下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印发实施;加快“纳污坑塘”整治,全县6个镇7个坑塘全部建成化粪池和沉淀池并投入运行。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全面完成童子坝、小堵麻河河道治理和洪水河等小流域治理项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水生态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下力气打好“碧水保卫战”,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我县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了各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坚决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五不准”,县、镇、村、组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全县103.0285万亩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先后完成新天镇太平村、南古镇马蹄村、南丰镇玉带村、丰乐镇武城村、民联镇东寨村和丰乐镇白庙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3亿元,实施原铬盐厂污染场地土壤修复项目,完成指令性土壤详查检测工作,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定,202010月份原民乐铬盐厂旧厂区铬污染场地及铬渣场土壤修复项目修复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我县化肥使用量增幅低于国家和省上控制指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2%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8%

声环境质量管控力度加大。“十三五”期间,我县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0年发布实施《民乐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通过加强对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企业噪声等的管理和控制,重点解决噪声扰民问题,使城市声环境质量整体得到改善。合理规划道路和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之间的防护距离,降低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提倡使用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械,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加大对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力度,降低投诉率;合理布局工业企业,鼓励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和生产工艺,避免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厂居混杂矛盾,对布局不合理、扰民严重、难以治理达标的工业企业实行关停搬迁,噪声污染投诉逐年降低。

固体废物处置管理水平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县加强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监管,全县64家汽车维修运营企店(户)汽修行业均规范建设了汽修行业制度、标识标牌、警示标志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与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深入开展医疗废物排查暨专项整治行动,全县3家县级医院、1家疾控中心和13家镇卫生院均建立了医疗废物暂存间,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及时交张掖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登记内容、台帐均填写规范并按要求进行归档。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我县扎实开展全域无垃圾行动,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农村卫生保洁政策倾斜和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专业化、市场化农村环卫保洁模式逐步形成;全县累计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33个、万村整洁村49个,县城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改善。切实强化煤质管控、秸秆垃圾禁烧、扬尘防控、炉烟炕烟治理等综合措施,不断改善空气质量。统筹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减量等源头防控,不断强化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农村厕所、垃圾、风貌“三大革命”,扎实开展“六改”“四清”“四禁烧”行动。2019年新改建农村厕所6699座、行政村公厕120座,配备垃圾桶30000个、垃圾斗100个,创建“清洁村庄”59个。2020年新建行政村公厕53座,改造户厕8388座,创建“清洁村庄”70个,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6.8%。大力推进秸秆、废旧农膜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抓好村容村貌改造、废旧大棚整治等工作,健全完善农村卫生厕所后续管护、垃圾处理和公益设施共管共享长效机制,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稳步推进

“十三五”期间,我县结合“绿盾2017”、“绿盾2018”、“绿盾2019”专项行动,明确整改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制定问题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扎实全面推进各类问题整改到位。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整治与建设管理,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

一是祁连山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紧紧围绕整改达标到位、整改成果巩固、整改后续监管,建立党政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和联系包抓整改项目的“双保险”机制,坚持整改工作定领导、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包整治、包验收、包建档的“四定三包”责任制,严深细实、不留死角、

不留隐患、不存侥幸,事无巨细地落实好每一项整改治理措施。组织开展多频次、多形式的“大督察”“回头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由点及面、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全面查找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

不足、差距和薄弱环节,全链条、全流程落实好整改、验收、公示、销号、监督、治理、修复、提升各项任务,确保全面完成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工作。全市179项生态环境问题,涉及我县的12项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并经市级部门验收销号,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生产经营项目全部退出,再无任何开发性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按照问题整治立行立改和生态保护着眼长远的工作思路,以解决存量问题、遏制增量问题为导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涉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具体问题多次做出批示,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主动整改、认真整改、坚决整改,全力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延伸工作触角,对整改意见和措施清单中未涉及到我县的工作领域和具体问题,按照“标准不减、时限不减、责任不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整改措施,确保做到发现问题不留死角,整改问题不留余地,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共25项,目前25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省市验收销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共216项,其中,第一类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共9项,第二类专项督察整改反馈问题共7项。目前15项已全部完成整改进行了验收销号工作,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2021年底将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信访投诉案件整改方面。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甘督查期间,交办我县的5个信访举报问题,均不涉及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保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经省市级部门验收销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省开展督察期间,共向我县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1起,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省市验收销号。

四是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外围区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面。按照《张掖市自然保护区外围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工业企业、探矿采矿、旅游景区、水利水电、饮用水水源地、采石采砂、畜禽养殖及屠宰、污染防治攻坚战等8面对我县自然保护区外围区域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共排查出104家企业141个生态环境问题,其中:即知即改问题105个,限期整改问题36个,均已全面整改。

五是省级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面。认真抓好省级环境保护督办问题整改工作,坚决落实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见效,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我县的5个方面19项问题和交办的8项信访问题,已按时限要求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省市验收销号。

(六)环评机制改革得到全面深化

“十三五”期间,我县严格项目环评审批把关,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全力服务重点建设项目。一是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要民生项目等实行环评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及时解决环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通过技术评审和审批。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及时致函各牵头部门,

及早开展环评手续办理,避免发生“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强化与发改、工信、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对接,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环评进展情况,帮助解决环评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环评尽快完成编制和审批。同时,认真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遵照《张掖市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和《张掖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实施细则(修订)》《张掖市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制度(修订)》两个配套制度,完善和优化了分级审批目录,深化了环评“放管服”改革,规范了备案类项目管理,确定了创新“三同时”管理的主要内容。积极参与张掖市区域空间生态环评“三线一单”成果编制数据收集工作,完成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并成立了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七)环境风险防控水平不断加强

“十三五”时期,我县先后制定印发了《民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民乐县突发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民乐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7项应急预案,督促46家企事业单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编制备案工作;扎实组织锦世化工和银河集团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加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组织人员按季度开展核与辐射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全县18家单位全部录入安全申报系统,检查率、整改完成率均达到100%,各单位射线装置警示标志、防护设施、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各项规章制度等建立规范,全部依法申报备案。

“十三五”期间,我县加强风险防控环境监测,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以及农田灌区和万人千吨水源地监测任务;加大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频次;201771日建成全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并投入运行;加强监督性监测工作力度,完成全县20蒸吨以下注册登记燃煤锅炉监测任务;按季度开展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制定出台《民乐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加大社会检测机构管理力度。对在我县开展监测业务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落实登记制度,现场派员进行监督,重点对监测方案、仪器设备、人员资质和采样技术规范等方面检查,确保监测数据可靠性、准确性。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生态环境质量信息。

(八)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强化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营造公平发展环境。一是全面落实“三化两分一强化”执法监管模式。实行周对接、月跟踪、季督查、年验收的全过程监管办法,实现对环评审批后建设项目监管100%全覆盖。为全部执法工作人员配备符合技术规范的执法终端,将县域重点企业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管理系统,确保现场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客观、快捷。根据《张掖市深入推进和完善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要求,重新梳理制定了我局137项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20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监督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通过设立调整,确保每一项权责事项均能依法管理、衔接有序、运行顺畅,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正常、有序、高效履行。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执法检查手段,针对辖区内排污单位(16家重点污染源和34家一般污染源)以及重点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企业开展巡查检查,重点排污单位按每季度抽查25%的比例开展随机抽查、一般排污单位按每季1:10的比例开展抽查。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十三五”时期共处理案件46起,罚款近244万元。全面开展环保“清底”执法专项行动,全县清查出的329个各类环保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扎实推进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通过发放餐饮娱乐门店油烟、噪声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广泛发动宣传,推动工作落实。受理环境监管“小微权力”信访23件已全部办结。四是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涉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屠宰肉类加工、食品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畜禽养殖等民生保障行业的5户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九)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我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分区域、分类型、分阶段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生态安全大空间格局逐步构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深入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合理界定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市发展三类空间开发管制范围,强化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建设、生态公益林补偿等重点生态工程。二是持续强化生态安全屏障功能。编制完成《民乐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对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实行全面生态补偿,对生态保护红线二级管控区实行部分生态补偿,构建生态保护职责和生态补偿相适应的评估考核体系,实现补偿方式多样化。编制《民乐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5门类14大类20中类28小类,已经省发改委公布实施。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张掖境内坚决停止一切生态破坏行为和自然资源违规开发经营活动的决定》,把牢项目准入关口,严格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审查,坚决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保护区内新增任何建设项目。颁布《民乐县草原禁牧令》,严格划定畜禽禁养区,认真做好保护区临时放牧群众引导退出工作,保护区内172个临时放牧点全部清理退出,关闭搬迁养殖小区17个。三是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强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入山登记制度,设立警示标志,全面封闭进入林区道路,禁止无关车辆和游客进入;加大巡查力度,动员周边农户兼职巡护人员,每月巡山查林达到22天以上;全面启用GPS巡护系统,确保了巡查效果;开通森林资源监测视频会议系统,架设海潮坝、扁都口、玉带等资源管护站视频监测塔。对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和从严问责追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模式。

“十三五”期间,我县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文件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的管理要求,加快推动排污许可制实施,采取加强宣传培训、推进协同配合、提高核发质量等措施,紧扣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的任务要求,将三大保卫战各要素、各领域对固定污染源的治理措施、排放控制、管理规定等内容落实到排污许可证中。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共核发排污许可证49个,指导进行排污登记238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个,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十三五”期间,我县借助基层宣传力量,调动媒体力量,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利用政府信息门户网,将生态环境办事指南和政务及时在网上公布与公开。同时,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普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另外,邀请市级专家、领导对各部门领导、全体生态环保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环保负责人及生态环保监督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我县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民乐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我县“十三五”环境保护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总量控制、环境风险、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类指标,各项指标均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见表1

1 民乐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15

2020

(规划目标)

2020

完成

情况

环境质量

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

城市

%

100

100

100

已完成

乡镇

%

-

≥87.3

100

已完成

2

全县地表水考核断面

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100

已完成

3

全县劣类水体比例

%

0

全部消除

0

已完成

4

地下水质量(监测点位)

-

-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已完成

5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0

93

94

已完成

6

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

μg/m3

-

完成市上分解指标

48

已完成

7

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μg/m3

-

完成市上分解指标

22

已完成

8

二氧化硫年均浓度

μg/m3

-

达到二级标准

6

已完成

9

二氧化氮年均浓度

μg/m3

-

13

已完成

10

一氧化碳浓度

mg/m3

-

1.9

已完成

11

1

臭氧浓度

μg/m3

-

118

已完成

12

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81

100

已完成

13

区域环境噪声

dBA

53.5

55

53.5

已完成

14

交通干线噪声

dBA

68.1

≤70

64.5

已完成

总量控制

15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t

6580.96

13%

13.42%

已完成

16

氨氮排放总量

t

225.94

11%

16.05%

已完成

17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t

7637.80

2%

3.00%

已完

18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t

672.92

3%

3.22%

已完成

19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较2015年下降比例

%

-

-

-

已完成

环境风险

20

放射源辐射事故

年发生率

/

万枚

-

≤1.5

0

已完成

21

五年期突发环境事件

总数下降

%

-

-

-

已完成

污染控制

22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

处理率

%

-

95

96.17

已完成

23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

利用率

%

-

75

85

已完成

24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

100

100

100

已完成

25

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100

已完成

生态系统保护

26

生态服务功能

-

-

不降低

不降低

已完成

27

森林覆盖率

%


12.23

12.23

已完成

备注:不包括沙尘天气影响。

三、“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同时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补齐生态环保短板,实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这对我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20198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甘肃视察,第一次提出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并要求甘肃负起责任,抓好黄河上游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工作,坚决防止生态恶化,为黄河生态治理保护做出应有贡献。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祁连山生态保护和治理,努力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中,我县位于重点工程区范围内。另外,生态环境部在202012月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20211月印发了《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在20211月国务院公布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落实这些文件内容,对我县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也提出了新要求。

(一)面临的挑战

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十四五”时期,需要以绿色生态产业引领带动经济转型升级,以经济转型升级推进社会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需要根据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发展的新要求,紧紧围绕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祁连山外围保护、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巩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需求,立足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全力打造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民乐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保护系统修复、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项目,着力构建以祁连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体系,全面提升祁连山国家公园及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巩固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系统、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提升县域生态文明水平打下重要基础。

气候干旱,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制约相关产业发展。县地处西北内陆干旱区,干旱少雨,蒸发量大,降水资源短缺,极端天气等事件多发,沙尘暴发生强度大。沙化及盐渍化土地面积大,生态环境脆弱。全县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同时,我县耕地面积大,农业用水多。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和人口增长,对水资源需求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突显。戈壁农业是我县农业经济新增长点和农业转型升级新支撑点。虽然通过水肥一体化项目等有一些效果,但由于开发难度大、资金投入多、技术要求高,大范围推广农业灌水、施肥的集约化、远程化、智能化、自动化管理还存在许多制约因素,使戈壁农业发展还任重道远。

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需要加强,县域范围的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需要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气候变化和人为因素,过去祁连山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破坏,使得祁连山森林退缩,水源涵养能力减弱,部分植被退化等。自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受到中央高度关注以来,我县采取积极行动,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离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需要进一步加强。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双重因素的影响,位于我县范围的黑河流域上游存在不同程度生态系统退化问题,表现为天然林和草地退化、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等。另外,灌溉用水不合理,生态用水不足导致部分地区的植被退化、土地盐碱化增加等。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地下水环境存在一定隐患。全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资金不足,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难度较大。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较小,遇持续性和强降雨天气时,大量雨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城区污水处理管网,致使城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转。城区部分餐饮业单位未建设隔油池或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将未经处理的洗碗水、洗锅水等含有油污的污水排入下水管道,致使全县污水进网浓度过高,增加了污水处理成本。能源结构和自然条件限制,沙尘天气多,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煤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污染主要来源,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同时,沙尘天气次数多,强度大,对空气质量影响突出,加上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抵御外来沙尘天气能力差。受这些因素影响,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处于较高水平,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另外,部分建筑施工领域“六个百分百”防尘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裸露渣土不覆盖、运输车辆沿路遗撒等情况时有发生,也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与监管能力水平不相适应。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与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工作衔接还没有完全顺畅,存在监测监察执法队伍技术手段滞后、装备设备缺乏等问题,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生态综合监管手段还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执法工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县地处荒漠区,冬春季多风且沙尘天气频发,城市道路绿化用地偏少,绿化投入不足,树种单一,居住区、单位庭院、工业园区绿化率偏低,城市绿化景观效果差,生态效益不强同时,地方财源匮乏,财力不足,利用外资规模较小,融资困难,一些重大生态工程难以全面开展,影响了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生态环境多元化投入补偿机制还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过度依赖政府财政投入,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对社会资本投入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的政策激励有待加强;现行草原生态补偿奖励和国有林生态补偿标准相对偏低,补偿范围相对偏小,生态效益价值相对较低,生态补偿财政压力较大。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需要加强。在“十三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2018年归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管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虽然有关于温室气体减排方面的内容,但由于没有列在相关考核指标中,所以没有进行温室气体减排核算,相关工作中也没有列在重要日程中,工作总结中也没有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总结。我国已经明确把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列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如期实2030年前“碳达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也是我县面临的重大挑战。

总之,我县地处河西走廊中段,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和所处发展阶段性特征,决定了我县是发展潜力和问题都较为突出、优势和劣势都比较明显的区域。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是区域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叠加的表现。自然环境短板依旧明显,绿色产业总体实力较弱,生态产业链条短、产品层次低,支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人才支撑、公共服务平台亟待建立和完善。我县处在生态安全屏障区,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作为河西地区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的优势持续凸显。“十四五”时期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需要完善落实,传统产业需要加快绿色转型升级步伐,为促进我县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建设生态民乐、绿色民乐、美丽民乐奠定坚实基础。

二)面临的机遇

1.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我县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发展高度重视,多次亲临视察指导,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这为我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前行提供了思想指引、行动指南和强大的精神力量。

2.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机遇黄河流经甘肃900多公里,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生态功能十分重要。《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提出了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等“三区四带”为核心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布局,祁连山被列入国家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九大工程之一。甘肃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服从全国生态环境建设大局,切实担负起黄河上游生态保护重任。同时,牢牢把握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机遇,积极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我县地处黄河流域上游区域,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竭泽而渔”的行为,有利于引导和促进全流域的经济发展从“量”的积累转向“质”的提升。

3.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机遇2015年以来,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我县具有“居中四向”的区位优势,是古代丝绸之路必经之地。“十四五”期间,我县将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交通枢纽、丝绸之路经济带上最重要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基地、丝绸之路通道上的重要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

4.我县落实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的机遇。我县位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全国“两屏三带”中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关键区域,也是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将张掖市列为甘肃省五大区域中的河西内陆河地区,要求以水源涵养、荒漠化防治为重点,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及黑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北部防风固沙林体系建设,构建祁连山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绿洲节水高效农业示范区和新能源基地等。市委、市政府提出,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祁连山生态环境,实施祁连山浅山区百万亩水源涵养林质量提升,培育特色生态产业化集群,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现代设施农业产业集群,这为我县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5.我县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遇。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空间规划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实施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强化源头预防和国产监管,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

6.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及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机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指出了“十四五”时期及到2035年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目标与任务。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会议上,提出我国实现碳达峰及碳中和的目标,并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的四项新举措,为新时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


第二章“十四五”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国之大者”,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担好“绿色使命”、培育“绿色文化”、把握“绿色机遇”、展现“绿色魅力”,牢牢把握“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总要求,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打造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民乐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坚持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深化“全链条”执法监管模式改革,坚定不移推动乡村振兴,坚定不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推进市“一屏四城五区”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推进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守住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把绿色环保作为前置条件,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双向转化,降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加快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立足于“防患于未然”,防止县域内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从源头上消除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同时,综合治理已经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把生态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和应对气候变化有机结合起来,把治理和管理结合起来,做到以管促治,以治强管,实行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施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加强城镇生活污染、农业污染及工业污染防治,全面深入推进污染治理工作。

——突出重点,协同推进。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以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施策、靶向治疗,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增强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推动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注重保护和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有效整合资源,统筹谋划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工程。

——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以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着眼于未来发展趋势和目标,充分发挥民乐县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分期制定切实可行的战略目标和建设任务。基于当前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展望2035年实现祁连山国家公园及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增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切实巩固,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国家园林城市成功创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建设幸福美丽新民乐的目标。

——城乡统筹,系统治理。坚持城乡并重,生态环境与人居环境并重的原则。在巩固城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果的同时,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监管,加大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持续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做到生态保护修复与污染治理相统筹,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与乡村建设相统筹,流域污染防治与陆地生态环境保护相统筹,污染治理、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降碳与减污协同推进相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减污和增容并重,降碳与控污融合推进。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完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机制,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格局。

——分类指导,分区控制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结合全县主体功能区区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实际,按照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功能区的开发要求,统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分区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原则,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积极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打造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发展体系。

——各方参与,合力推进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方式实施。按照《民乐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涉及部门单位的具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同时,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和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让社会各行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共同保护我县生态环境。

三、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为我县行政辖区范围,包括南丰镇、永固镇、洪水镇、民联镇、三堡镇、六坝镇、顺化镇、丰乐镇、新天镇、南古镇和工业园区,土地总面积为3687.2km2

规划基准年为2020,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四、主要目标

通过“十四五”期间的努力,基本建成以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为支撑,以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为保障的生态制高点,将生态环境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打造绿色发展崛起示范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法治与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重要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巩固。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牢牢把握“绿色机遇”,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能源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之内,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为整洁优美,充分展现“绿色魅力”。

环境风险有效管控。农用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生态环境风险应急体系不断完善。

生态系统修复和建设成效彰显。努力担好“绿色使命”,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推进生态功能型县城建设,坚持系统保护、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祁连山、黑河支流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保护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基本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责任明晰、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新格局。大力培育“绿色文化”,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理念成为全县人民发自内心的“生态信仰”和“环保自觉”。

展望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基本建成特色鲜明的生态城市。

五、具体指标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指标体系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修复四大类共21项指标。

2 民乐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2020

2025

指标属性

环境治理

1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

%

94

94.4

约束性

2

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

μg/m3

22

22

约束性

3

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

μg/m3

48

48

预期

4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

水体比例

%

100

100

约束性

5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0

约束性

6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0

0

预期

7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

0

0

预期性

8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30

预期性

9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

[651.23]

[140]

约束

10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

-

[20]

约束性

11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

[5698]

[66]

约束

12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

[189.68]

[1.5]

约束

应对气候变化

13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降低

%

[17]

完成市上下达指标

约束

1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比例

%

[16]

约束

15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19

预期

环境风险防

16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100

100

预期

17

重点建设地安全利用率

%

100

100

预期

18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事件总数

/万枚

0

<1.3

预期

生态保护修复

19

生态质量指数(新E1

-

-

稳中向好

预期

20

森林覆盖率

%

12.23

完成市上下达指标

约束

21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14.32

不降低

预期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据,涉及人口指标均按人口自然增长率测算。


第三章 推动结构优化调整,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立足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着力打造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民乐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全方位全过程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农业四大结构,切实强化污染物源头管控,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构建以“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

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进行落后产能淘汰,加强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加大落后产品、装备、技术、工艺淘汰力度。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对我县鼓励类产业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发展绿色生态环保产业。严格落实《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和《民乐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生态环保措施,推进工业园区绿色化改造,促进企业促进清洁生产、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培育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优势行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积极推进生产、废物处置、消费等环节的物能循环利用。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引入排污权交易机制,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推动污染物的定量化管理。

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大生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生态化改造进程,支持生态产业化项目,包括环保产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中医药产业、信息和交通产业的发展。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快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建设,着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夯实化工产业发展基础。发展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生物有机肥、生物膜降解等为重点的节能环保产业。以培育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抓手,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祁连山浅山区发展马铃薯、中药材、食用菌、小杂粮等特色产业,做优做强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等。以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牛羊等草食畜养殖、粪污加工有机肥和食用菌基料、发展有机设施农业和食用菌产业为基本路径,加快推进循环农业发展。加强农产品产地源头保护和土壤等生产环境治理,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

加快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推进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着力培育清洁生产产业,积极推进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发展,加快推进传统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应用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等清洁生产工艺和装备。巩固拓展通道物流产业,构建现代物流产业布局。积极培育数据信息产业。依托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大力发展加工业和制造业,通过实施海升集团建筑材料、包装箱等一批项目,实现材料就地化,生产成本化。以瑞丰钢构和青龙管业为主,大力发展民用专材和先进制造业,注重发展成套专用设备制造业,把与县域及周边地区支柱产业发展相配套的装备制造业作为联结点,加强产业关联,优先发展优势明显的农机装备,培育发展医疗机械、新能源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实施甘肃科森电气有限公司非晶软磁合金生产、年产150万套太阳能灯具系列产品建设、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民乐工业园区高端装备制造轻工产业发展、农机配套生产、现代农业节水灌溉设备生产、滴灌带生产线建设等项目。实施民乐县聚乙烯管材制品建设、低碳新型材料暨VIP隔热保温板生产、年产20万立方米生态颗粒板生产、10万吨 PVC 型材生产、彩印包装产品加工、淀粉全降解餐具及包装材料生产、生态农膜生产、节能建材硅酸钙板聚苯颗粒发泡水泥复合板生产等项目。到2025年,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明显提高。

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强化“三线一单”约束,逐步建立高污染行业产能数据库,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培育发展精细化工,积极实施化工、制药等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全县行业准入和淘汰标准,关停并转“散乱污”企业,强化动态管理,定期排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鼓励绿色技术创新,用低碳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生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生态化改造进程,支持生态产业化发展。鼓励再生资源、固体废弃物、农林废弃物等综合利用,做优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绿色新能源产业,建设全省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基地。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以工业园区为平台,加快生态产业发展。把工业园区作为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产业的平台,重点进行传统企业绿色化改造、工业品清洁化生产和新兴产业生态化发展,着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构建高效、低碳、循环的生态工业体系。建设中医中药产业园区,提升现有中药材生产企业科技实力,发展中药材饮片和颗粒制剂深加工。大力发展农机装备制造业,全面提升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以培育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机械装备竞争产业、提高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为重点,着力发展以农业、医药等方面的通用设备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在建材产业上,发展以水泥为原材料,生产预制板、预制墙、预制简易房等产品。发展板材、装配式建材等墙体材料系列产品及配套材料产业。发展优质高档塑钢门窗、塑料管材、管件、塑料金属复合管、新型复合改性管和配套配件等系列产品。发展无机保温材料、特别是高性能、低成本的复合型、可循环利用无机保温材料等系列产品。

专栏1 生态产业发展

产业振兴:持续壮大中药材、马铃薯、食用菌、饲草养殖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开发乡村农旅融合业态,培育以油菜花、万寿菊、紫花草等为主的“七彩休闲农业”种植基地,打造以万顷油菜花、最美国道227线为主线的自驾游休闲游览园区观光带,加快推进村镇变景区、农舍变旅舍、农民变旅游从业人员,以游兴村、以游强镇、以游富民。

中药材:中药材种植面积达30万亩左右,标准化种植面积达18万亩以上,做强做精板蓝根、黄芪、当归等大宗优势药材基地。建成中药材示范村3-5个,建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1万亩以上,引进1-2家大型中药材加工企业,新建中药材加工企业2-3家,发展中药材初加工作坊300家以上,中药材加工率达到60%以上。提升“西部药都”交易市场运营水平,中药材合作社、经营企业等营销组织达到100个以上,在国内各大药材市场新建10个销售网点,全县中药材静态仓储能力保持在8万吨以上。

马铃薯: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在25万亩左右,建设2万亩脱毒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10万亩马铃薯高标准生产基地、1万平方米种薯气调库,马铃薯制品年加工能力10万吨以上。

食用菌:盘活现有食用菌大棚,建设食用菌精深加工项目,推动食用菌产业改造提升。到2025年,打造年产值1000万元的大型龙头企业2-3家,食用菌年产量达到1万吨,产值达到1亿元。

草畜:建设1万头奶牛智慧生态牧场、智慧牧场提质增效、10万只肉羊育繁推广一体化示范、5000头肉牛繁育基地、现代种业饲草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生猪良种基地二期、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等项目。建设以南丰、永固、洪水、民联、顺化5镇为主的肉牛优势发展区;南丰、民联、洪水、三堡、六坝、顺化、新天、南古8镇为主的“牧繁农育”肉羊发展区;六坝、民联、顺化、新天、南古5镇为主的规模化生猪繁育区。推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等优质饲草料生产,到2025年,优质饲草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产业品牌基础建设工程:培育保护“民乐紫皮大蒜”“民乐板蓝根”“民乐食用菌”“民乐羊羔肉”“民乐苹果梨”等品牌,打造一批“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错峰头”民乐特色产品品牌。到2025年,“三品一标”产品达到100个,新创建知名农畜产品品牌5个。

农副产品加工:建设低温鲜榨果蔬汁和鲜切蔬菜加工产业链、牛羊肉自动化屠宰及加工、马铃薯精深加工产业链、紫皮大蒜深加工、洋葱素提取加工,特色农畜产品加工和田园综合体食品加工产业园等项目。

装备制造:建设非晶软磁合金二期、50m2平板太阳能集水器,150万套太阳能灯具系列产品、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轻工产业发展、农机配套生产、现代农业节水灌溉设备等项目。

建材及轻工:建设聚乙烯管材制品、低碳新型材料暨VIP隔热保温板、20万立方米生态颗粒板、10万吨PVC型材、彩印包装产品、淀粉全降解餐具及包装材料、生态农膜、节能建材等项目。

生物医药:建设新型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基地、板蓝根甘草黄芪当归等道地中药材精深加工、中药材扶贫车间建设等项目。

二、优化能源结构调整

抢抓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机遇,大力支持清洁能源发展。进行地热能开发利用,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加大丰聚能源天然气管网覆盖面,支持华电、天聚、丝路蓝天等企业改造提升,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化。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用能场景的智慧化和绿色化提升,加快新型用能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设5G、充电桩、数据中心、储能等多功能综合一体站。积极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从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等模式起步,拓展包含分布式新能源发电、热泵、储能、配电网、智能调控等多种技术的综合能源服务系统,推动冷、热、电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加大清洁能源电力消纳外送能力和保障机制建设,加大新能源就地消纳力度和资源深度转化,推进清洁能源供暖项目建设等。支持实施民乐县天然气进城入户、园区天然气支线管网、绿色生态化工产业园集中供汽、乡镇天然气供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光伏发电、分散式风力发电、农林生物质直燃城镇生活垃圾气化联合热电联产、新能源充电桩等项目等。

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实施更严格控煤措施, 加大散煤治理力度,严控能耗强度,推进以电代煤。切实抓好辖区内煤炭市场清理整顿及二级网点运营管理等工作。加强煤炭质量检测,对非法行为要重拳出击、依法查处。进一步健全煤炭市场体系,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确保优质煤炭销售全覆盖;加强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联合检查组的能动作用,切实做好流动售煤车辆查处,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管控措施全覆盖;继续做好煤质检测工作,既要严把一级市场的进煤关,又要把好二级网点的配送关。完善煤炭运输严格执行“一票一单一卡”制度,确保煤质检测批次全覆盖,切实提高我县的燃煤质量。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

三、优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强公路和铁路网络建设,提升运输能力。全面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提高多式联运枢纽和联运装备的建设水平,促进货运无缝隙衔接。鼓励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现有物流货运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推动城市配送与农村物流融合发展。

推动车辆优化升级。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和高能耗、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推进构建“车—油—路”一体的绿色交通体系。

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汽车,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明显提升。

四、深化农业结构调整

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全面推进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构建现代绿色生态农业产业体系。按照绿色化、区域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产业化“六化模式”,突出优势特色,深入推进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丝路寒旱农业,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级戈壁农业示范园。

发挥绿色资源优势,促进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充分发挥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资源丰富优势,着力打造肉食品、粮食等特色农畜产品全产业链,推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重要的绿色有机食品加工基地,推进“生态农业”更高层次发展。

以祁连山浅山区冷凉经济产业带为支撑,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强水肥一体化后续管理维护,推动中药材、马铃薯、高原夏菜、食用菌、优质林果、草畜等优势主导产业提档升级。以打造现代设施戈壁农业百亿级农户产业园为引领,推动形成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体系,全面提高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奠定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基础。

全面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全面实现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深入实施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探索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切实保护产地环境。健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追溯系统,深入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农家肥积造等技术,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面推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继续推动农业产业化、循环化发展,积极推行节约集约、种养结合、高效互补的循环农牧业模式。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推动形成龙头集中、技术集成、要素集聚、保障集合的园区集约化发展模式。加强农牧统筹,将畜牧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型畜禽养殖场(户),促进粪肥还田,加强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综合利用饲草、秸秆等资源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快建设民乐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全面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第四章 巩固提升祁连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

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担好“绿色使命”,以祁连山水源涵养区、黑河支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永续补给的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为主要任务,以保护山水、修复生态、增加绿量为主线,完善生态保护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继续实施祁连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和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下大力气保护好现有生态资源,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力度。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实行严格保护,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构筑更加牢固的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实现“民乐绿”。

一、完善祁连山生态保护制度体系,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

完善祁连山生态保护法规与规划制度体系。严格执行《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要求,明确禁止、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区域范围及保护要求,制定祁连山生态保护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完善生态补偿相关制度,建立起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全要素生态补偿机制。

全面落实《祁连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试行)》,健全完善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逐步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自然资源档案数据库。持续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工作。建立野生动物监测体系,加大濒危物种及栖息地保护力度,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严格执行《祁连山国家公园产业准入清单(2020年版)》,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目标责任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机制。健全封山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严控天然草原牧规模,降低草原过载压力。

二、加强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治理,持续推进祁连山生态保护与修复

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心谋划实施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三北防护林建设、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防沙治沙等生态治理项目,实施新一轮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修复和黑河支流生态带、交通大林带、城市绿化带、防风治沙带“一园四带”生态示范工程,系统修复治理生态环境,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纵深推进自然生态修复和大规模国土绿化,加强外围区域生态环境整治,构筑稳固的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加大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加快实施祁连山浅山区水源涵养林保护、祁连山人工增雨雪、小堵麻水库、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供水及乡镇抗旱调蓄等重大工程,着力在资源配置、工程调度、水安全保障上全力支持和保障祁连山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用水,全面改善祁连山浅山区生态功能。建设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农田林网、大尺度片林,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和治理,加强盐碱化和盐渍化治理,积极推广发展治沙先进技术和产业,开展荒漠化土地监测。对接国家政策,对祁连山浅山区适宜退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植被、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强祁连山浅山区水源涵养补给功能

三、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监督管理,降低自然生态系统承载压力

深入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积极推进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自然休养,加强外围区域生态环境整治,减轻祁连山生态承载压力。减少过度放牧、过度资源开发利用等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影响和破坏。在重要水源涵养区,全面推行草原禁牧休牧轮牧、以草定畜等制度,鼓励种草养畜,推行舍饲圈养,优化种养结构,减轻天然草地压力。严禁在生态脆弱敏感地区开荒、垦荒。按照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用途管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生态旅游。

加大生态保护管护工作力度。按照“管”“防”结合要求,加强生态保护管护工作。加大封山禁牧力度,积极引导群众转变养殖方式。加大后期管护力度,加强功能区范围内殡葬、祭祀管理,强化消防巡查和隐患排查,切实减少人为损毁和灾害破坏。靠实管护职责,常态化开展巡查巡护,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草地等行为。

四、加强生态保护评估和监管

依托市“一库八网三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保护监管,强化制度创新,严格制度执行。配合省市推进“天眼+地眼+人眼”的立体化、数字化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网络,继续加强全域生态环境整治,开展常态化拉网式排查,及时完成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配合市上开展生态状况、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五大评估,全面掌握区域生态状况变化及趋势。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对林长的森林草原保护责任考核。落实限额采伐管理制度, 做到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一切违法行为, 要坚决打击,建立森林资源消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林政管理体系。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河湖长制”,加强河和重要湖泊生态保护治理,加大各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和交流,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教育宣传、生态保护考核评价、执法监管监测等长效机制,认真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森林草原管护、封山禁牧等各项制度,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监管水平。

专栏2 祁连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工程

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加快实施祁连山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祁连山封山育林、重点防护林体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等项目,更新造林9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建设防风固沙林1.5万亩,完成天然草原及荒漠化草原围栏保护15万亩。对52处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增设隔离围栏213.5公里。谋划实施“一园四带”生态示范工程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纵深推进自然生态修复和大规模国土绿化,着力构筑绿色美丽生态走廊。

大规模国土绿化:建设西山城市公园1万亩,城区、镇所在地和村社居民点实现全面绿化;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1.5万亩,创建省级森林模范县。

草原保护与修复:建设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和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项目,全面落实草原生态奖补政策和草畜平衡等措施,积极开展草原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和退化草场治理修复,加强草原生态环境监测预警,提升草原生态系统功能。

国家公园建设: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工程。

祁连山水源涵养工程:开展祁连山(民乐段)沿山浅山区水源涵养林质量提升工程、祁连山人工增雨雪工程、祁连山东麓山区生态保护工程、祁连山及河西地区水资源科学评价与管理。

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监测、祁连山珍稀濒危植物保护与繁育利用建设工程。


第五章 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遇,

推进黑河支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机遇”,深入开展黑河支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积极争取实施黑河支流综合治理保护修复、生态绿化带建设、河道治理和防洪工程等重大项目,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节约

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灌区节水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全要素利用效率。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做好上下游地表水、地下水调配,有效保护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加大节水力度。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加强工业节水减排、推进城镇节水降耗、健全完善节水制度。

统筹流域防洪体系建设,联防联控暴雨等引发突发性洪水,保障重要河段防洪安全。实施河流河道清淤疏浚和沙河防洪治理工程,修建高质量防洪堤、水闸、排涝站及其他设施。实施河流及山洪沟道治理项目,加快完善堤防、排水管网、滞蓄场所等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实施病险水库、水闸、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加强祁连山浅山区防洪治理力度。合理安排河道、水库、湖泊等蓄泄洪措施布局,全面开展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加快水库清淤,提升分洪蓄洪能力。开展洪水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开展水文监测预报预警建设。提升流域防洪应对能力建设完善流域干支流防洪抗旱规划体系,统筹推进上下游防汛抗旱联动。建设水文预测预报预警和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二、加强水生态修复治理

加强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深化黑河支流大保护、大治理。严格河湖生态空间管控,划定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严格限制占用水域,有序推动河湖休养生息,保护和恢复河湖生态系统及功能。实施洪水河城区段河道治理工程,在造林增绿同时,串联沿岸生态景观,推进河流沿岸路网、林网、水系融合连通。通过疏浚水系、修复引水渠道,保障生态林带灌溉。

通过退耕还湖还湿、封育保护、水源涵养等措施,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综合运用水资源统一配置与管理、河道治理、湿地保护、生物控制、自然修复、截污治污等措施,推进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和生态功能受损河湖的生态修复,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

三、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

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加强童子坝河、洪水河、大堵麻河等河流(水库)综合治理,结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禁止生活、生产污水直排河库;加强农村河道环境整治,综合整治河库及农村水环境,切实控制河库面源污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定期监测和评估;重点推进水源功能涵养区、河流源头区的河库水生态修复保护,禁止侵占水源涵养空间。

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点治理河库沿岸项目建设形成的渣场、临时建筑及垃圾乱堆乱放,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库生态环境

专栏3 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祁连山黑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推进山城河、小堵麻水源工程建设和童子坝、小堵麻、马蹄河等中小河道治理,进一步维护河流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严格落实“河湖长制”,优化完善河流“一河一策”方案,落实河流治理措施。建设农业高效节水技术推广项目,新建水肥一体化项目50个,蓄水量达到100万立方米。

防洪与节水工程:开展河道防洪工程,包括对季节性洪水综合防治;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做好上下游、地表地下水调配。农业节水增效、加强工业节水减排、推进城镇节水降耗。严格落实“河湖长”制,优化完善河流“一河一策”方案,落实河流问题治理措施。建设农业高效节水技术推广项目,新建水肥一体化项目50个,蓄水量达到100万立方米。

第六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全力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科学有序推进农村“三大革命”,统筹抓好拆危除旧、复垦复绿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始终保持严惩环境污染高压态势,坚决守牢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坚持协同治理,持续加大污染防治攻坚力度,继续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展现“绿色魅力”。

专栏4 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加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治理,严控城镇建成区建筑施工扬尘、城镇道路扬尘、城镇餐饮油烟、农村秸秆焚烧等污染,加大城区集中供热环保设施提标改造力度。严控中小型工业锅炉窑炉二氧化硫排放,以防治机动车尾气排放为重点,提升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县城区域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重污染企业。

水污染防治:加快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加快县域内河流污染防治,做好河道综合整治。

土壤污染防治: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基地为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安全评估,划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实行分类管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白色污染治理。强化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

一、深入大气环境治理,全面实现“民乐蓝”

紧抓产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窗口期,以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重要导向,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深化工业、燃煤、交通运输、扬尘及其他污染物治理,全面加强PM2.5O3协同治理,推进VOCsNOx协同减排。到2025年,全县空气环境主要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一氧化碳浓度和臭氧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10PM2.5O3浓度稳步下降,环境空气质量较2020年稳中趋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较2020年下降比例均达到市上考核指标。

1.持续开展污染物协同治理

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以PM2.5PM10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为突破口,紧抓产业结构和布局、能源效率、清洁能源使用、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城镇道路及施工工地扬尘等关键环节,综合防控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细颗粒物、臭氧和二氧化硫等,完善信息发布,推进PM2.5O3协同控制。

专栏5 民乐县PM2.5治理要求

开展工业污染源治理改造。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力度,集中力量对全涉气企业进行全面整治。鼓励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等国家鼓励的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并采取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采取清洁生产改造、污染深度治理等措施,限期整治改造;对问题严重、达标无望的依法责令关闭。

加大辖区内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VOCs治理力度,深入推进印刷行业VOCs污染防治。全县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执行国六排放标准,引入车载油气回收技术,实施摩托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完善实施将相关标准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加强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扎实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控制,深入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逐步淘汰高排放、超服役年限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对于不具备淘汰条件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支持其安装大气污染处理装置。加大建筑装饰行业VOCs综合治理,推动汽修行业、干洗行业和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控制。加大农业农村源VOCs排放防治,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禁止露天烧烤,倡导文明、绿色祭祀。

坚持科学治污,狠抓VOCsNOx协同减排。全面实施VOCs总量控制,实施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和行业控制。制定我县VOCs总量控制计划,对VOCs指标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区域VOCs排放量。深入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等新标准要求,突出抓好企业排查整治和运行管理。严格控制中小型工业锅炉污染物和机动车尾气排放,加强饮食服务业油烟、建筑工地扬尘、粉尘治理,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减排指标任务。

我县无VOCs年排放量10吨以上重点管控企业,排放企业有瑞丰钢结构、瑞丰塑料薄膜、大业节水、鑫文鼎塑业、天新农工贸、万达农膜等及17座加油站。“十四五”期间,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加强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加大家具制造、喷涂、制药等产生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行业的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力度。严格审批管理,新建加油站、油库以及新购油罐车,均须同步配套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淘汰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高的产品,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禁止出售、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的非环保型建筑涂料。继续淘汰黄标车,加强黄标车使用管理,建立黄标车淘汰常态机制;鼓励提前报废老旧机动车,依法办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注销登记。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加快提升车用燃油标准和车用燃油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推进车用油品升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车用油品的行为。2025年,全县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比例达到市上考核要求。

专栏6 民乐县VOCs整治要求

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石化、化工行业重点推进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挤出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

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在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切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手机和处理措施。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有限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低VOCs含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引导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企业清洁化生产、散煤管控、燃煤锅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推动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推动行业整体转型升级。根据行业排放特征,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分门别类提出指标限值和管控措施;综合采取税收、财政、价格、金融、环保等政策,多措并举推动实施。推动相关行业实施提标改造工程。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NOx深度治理。

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污染控制。把有毒空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内容。禁止露天焚烧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或将其用作燃料。

完善与临近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共享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在防治工业和机动车船污染、风沙扬尘、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领域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合执法。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的通报机制,持续开展污染物协同治理力度。加强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开展区域联防联控。

2.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推进清洁能源使用

继续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加强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准入,将烟气粉尘、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全面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工业园区内所有大气污染源必须实现达标排放,采用集中供热,燃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入驻。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约束,严格产业转移园区环保准入,加强园区环境监管,禁止引入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发展规划的项目,严格禁止承接高污染产业转移。县城区域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重污染企业。发展地热能开发利用,合理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加大丰聚能源天然气管网覆盖面,支持华电、天聚、丝路蓝天等企业改造提升,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化。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用能场景的智慧化和绿色化提升,加快新型用能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设5G、充电桩、数据中心、储能等多功能综合一体站。积极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从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等模式起步,拓展包含分布式新能源发电、热泵、储能、配电网、智能调控等多种技术的综合能源服务系统,推动冷、热、电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加大清洁能源电力消纳外送能力和保障机制建设,加大新能源就地消纳力度和资源深度转化,推进清洁能源供暖项目建设等。支持实施建设天然气进城入户、园区天然气支线管网、绿色生态化工产业园集中供汽、乡镇天然气供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光伏发电、分散式风力发电、农林生物质直燃城镇生活垃圾气化联合热电联产、新能源充电桩等项目等。

3.深入交通领域污染物减排控制

全面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

全面实施国六汽车、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大力推进老旧车辆淘汰,积极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生产、销售、检验、等级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加大成品油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车用油品违法行为。各机动车环检机构要严格执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相关计量认证和测量要求,并纳入生态环境部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网络系统,方可开展检测业务。

专栏7 民乐县能源建设

能源:建设天然气进城入户、园区天然气支线管网、绿色生态化工产业园集中供气、乡镇天然气供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1700MW集中光伏发电、50MW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分散式风力发电、农林生物质直燃城镇生活垃圾气化联合热电联产、新能源充电桩、光伏组件制造、多能互补、清洁取暖等项目。

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等的统筹协调。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研发,提高充电便利性和产品可靠性。

4.全面实施扬尘精细化管控

全面落实扬尘控制责任制度,积极推进“智慧工地”扬尘治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采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方式,实现施工扬尘治理实时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建立主管部门、企业、工程项目三级联动管理体系。逐步使用无人机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无人机抓拍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情况,减少对工地施工的干扰,保障建筑工地正常施工。动态管理施工工地管理清单,确保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施工和维护、园林和绿化、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信息准确。

加强工业料场堆场管理。督促工业企业严格执行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加强工业料场堆场管理,对厂区内各种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存放、运送、装卸流程实施管控,防止扬尘污染。到2025年,县城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市上考核要求。

实施城市裸露土地绿化覆盖工程。加强对城市公共区堿、临时闲置土地、城区道路两侧和城区河道两侧的裸露土地硬化和绿化,实现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全覆盖。

5.稳步提升冬季清洁取暖水平

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推进炕烟炉烟治理,在城区及近郊土炕清零基础上,分年度制定实施《农村炕烟炉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及各镇村职责,明确炕烟治理技术、质量、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统筹安排、抢抓有利时机,推动改炕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化水环境治理,全面实现“民乐碧”

全面落实《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破坏。

1.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

在巩固现有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成果的基础上,强化水源保护区整治、水源监控能力等规范化建设。加大水源地生态修复、点面源综合整治力度,实施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全面清理保护区内违法设施。统筹城乡集中供水,逐步推进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隔离防护、警示宣传、界标界桩、污染源清理整治等建设,深入保护区污染源综合整治,严格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科学遴选水量、水质达标水源地,规划建设县镇集中式饮用水第二水源地或备用水源地,逐步实现联网串供。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高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水平,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深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治理农村小河和小沟水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提升保障农村饮用水水生态环境安全水平。2025年,全面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

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开展水环境安全隐患清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饮用水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完善并落实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建立水源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自来水厂应急处理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备用水源监管,确保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大力推进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提高水环境、水生态和水资源综合监测与防控能力。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快推进乡镇、联村、单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建设,建立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制度。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措施,加强饮用水源汇水区域工业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质管控、监测预警和追溯能力建设。

通过建立信息发布等制度,强化公众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饮用水安全的氛围。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区监管责任。

2.加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全县流域水环境、水生态和水资源综合治理。完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协调好上下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河道生态绿化工程,加快河流的污染防治,做好河道综合整治,包括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全面提升河流水质和生态安全。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及信息台账建立,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有序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到2025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及溯源整治工作。

开展流域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构建流域水环境安全防控管理体系,加强流域内的城市和农村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平,强化工业园区的污水治理,实施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处置,并提高区域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工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率。

3.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补齐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和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城市新建管网一律实行雨污分流制。到2023年,基本完成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实行精细化管理。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和再利用,探索建设降雨期间适用的快速净化措施,或加强污水处理厂汛期处理能力,提升汛期污水处理水平。持续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污泥处理能力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统筹配套建设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设施。加强污泥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实施严格的登记和管控制度,强化污泥运输环节的管理,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超过90%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进行改造,使其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按要求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确保无新增黑臭水体。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及分散处理设施尾水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再生水回用标准后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强中水回用,鼓励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中水厂。开展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摸底排查,统筹谋划构建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智能化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逐步实现远程监控、信息采集、系统智能调度、事故智慧预警等功能,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辅助决策。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配套管网。各镇因地制宜建设和完善排水收集系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未集中排放的行政村,以实施“厕所革命”为主,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地级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零直排”,所有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

4.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民乐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污水治理措施。根据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合流,同时规划尾水利用,对废水进行再生处理后用于园区内的厕所冲洗、园林绿化、道路保洁及低质工业用水,不外排。将园区分为两个排水分区,建设座污水处理厂,用于园区内废水处理;污水处理厂设置事故污水收集池,用于故障事故下废水收集,避免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造成影响,废水处理应采用深度处理工艺。涉及重金属排放企业废水必须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满足相关行业排放要求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防止出现新的污染源。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及配套管网建设,建立实施对纳管企业的氨氮、总磷和有毒污染物的管控制度,积极推动重点污染行业工艺废水的分质处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深化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的污染整治,强化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强产业转移环境监管,建立健全重污染行业退出机制,有效降低污染负荷。

5.加大农业源污染治理力度

推进种养适度规模经营,推广科学施肥、安全用药、农田节水等清洁生产技术与装备,提高化肥、农药、有机肥、饲料等投入品利用效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残留地膜(棚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在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优先种植和发展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特色林果业,应用水肥药一体化技术,减少污染。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河湖长制,明确管理责任,到2025年,村民饮水卫生合格率达到市上考核要求。

6.加强水质监测评价工作

根据水污染主要变化适时、定期监测评价,及时全面地掌握水质污染变化动态。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行定时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水生态保护监控信息系统。开展县际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完善河流监控体系。建设水源地水文站点和重点河道的水环境监测数据采集体系,建设地下水开采监控系统,实现对地下水资源开采的全面监控。

三、扎实推进土壤环境治理,全面实现“民乐净”

全面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深入实施《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按照“控源头、防新增、重监管、保安全”的思路,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强化铬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精细化管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监管和执法检查,防治新增土壤污染,确保全县土壤环境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全面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遵循乡村发展规律,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纵深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1.加大土壤环境治理调查力度

配合市上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利用自然资源部门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监测网、农业农村部门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和生态环境部门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加强重点监管单位、重点保护单位、敏感单位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配合市级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动态数据库。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强化工矿企业生产、农业生产、废物处理处置等过程环境监管,控制土壤污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建立污染场地清单。

2.严格防治新增土壤污染

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的相关政策,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对涉及危险废物等可能对土壤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重要内容,并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

3.加大土壤修复力度

综合考虑土壤污染类型、土地利用类型等因素,以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鼓励采用“治理修复+开发利用”模式,选择被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进而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4.强化污染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监管和风险防控

加强污染土壤的调查、监测、评估和监督,强化土壤污染的环境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受轻度污染的耕地和农产品基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对污染严重的农用地暂停使用。加强场地污染环境监管,建立污染场地基本资料数据库。开展土壤污染环境风险评价,开展企业搬迁遗留场地和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控制土地再利用的污染风险,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二次开发利用,对未进行调查与评估的,不得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对于污染较重、现阶段难以组织实施治理污染场地,加强监管,封存污染区域,阻断污染迁移扩散,降低污染事故发生。

加大对灌区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农田灌溉标准》。加强基本农田、“菜篮子”基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土壤环境监管,加大区域统筹规划、产业布局调整力度,确保农田周边环境安全。

严格把好涉重金属行业环境准入,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开展达标治理,推动涉重金属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5.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可能存在的污染源,研判风险等级,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内优先管控污染源清单。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核心,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逐步扩大调查范围,掌握地下水污染情况。以化工园区为重点调查区域,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地下水污染羽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地下水环境监管。

2022年底前,完成化工园区和化工产业集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善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推进地下水环境“一张图”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强化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以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开展防渗情况排查和检测,对渗漏严重的研究制定重点污染源防渗工作方案,加强地下水污染渗漏监管执法。加强与排污许可证衔接,明确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等申领排污许可证时,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渗和水质监测相关义务。

协同推进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重点企业地下水污染监测结果,持续开展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情况排查,明确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保护区、防控区和治理区范围,并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推动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全面掌握地下水污染分布状况。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协同治理,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和健康风险状况调查,将确需开展地下水污染治理的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组织实施一批涉及地下水污染治理的土壤修复工程。

四、强化固体废弃物处置,全面实现“无废民乐”

1.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收集处置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甘肃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按全程分类原则,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十四五”时期,建设生活垃圾分类项目。2025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建立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科学配置垃圾填埋场、处理厂、转运站等综合处理设施和农村环卫设施,统筹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完善村、户收运系统,实现“一县一场、一镇一车、一村一点、一社一斗、一户一桶”的目标。引导农户就地分类、源头减量,不断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治理监管体系,持续拓展治理范围,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2.推进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

落实民乐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9~2030)工业园区固废管措施,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园区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优先考虑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转运收集后送至张掖市发电厂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能综合利用的,送至工业垃圾处理场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原则,以大宗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为重点,积极开展工业固废处置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

3.强化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贮运、处置

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补齐相关领域短板弱项,结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中心。根据张掖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4.加快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

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企业配套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和企业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污泥产生量和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建立完善污泥处置的政策激励和引导机制,将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保障污泥处置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深化污泥处理处置的科技创新,大力实施污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不断提高污泥处置利用水平。

推动同步建设污泥处理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协同处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当覆盖污泥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禁止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泥进入农用地。处理清淤疏浚过程中产生的底泥,防止污染环境。

五、加强噪声污染管控,全面实现“民乐静”

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执行2020年通过的《民乐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按照宣传发动与普及相关知识相结合,完善管理措施与加大执法力度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的方式,为有效防治城区噪声污染,确保各类噪声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对城区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及工业生产噪声开展全面、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禁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抢险抢修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城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市上下达的考核指标要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市上规定的指标要求。支持工业园区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规划、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安装消声器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源,加强绿化,实现厂界与区域内达标。

提高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持续推进声功能区划分调整,完成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功能区划定和调整。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严格执行噪声环境标准,在编制城乡建设、区域开发、交通发展和其他专项规划时,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须纳入声环境影响评价章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环境噪声监测和发布,依据噪声监测规范和标准,科学设置噪声监测点位,持续开展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工作,按时发布声环境质量状况。积极解决噪声扰民,畅通噪声投诉渠道,积极受理环保“12369”、公安“110”、城建“12319”和“12345”市民热线的噪声污染投诉,及时处理各类噪声扰民投诉件,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六、推进生态农业发展,深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以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为统揽,坚持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方向,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构建优势产业、生产组织、产销对接、风险防范、改革创新、绿色循环、服务保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四项提升工程”,全面推进村庄“三清一改”工作。

以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城区承载力和支撑力为重点,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具有县域特色的高原新型城镇化。以城乡融合发展为突破口,立足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目标定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全力推进民乐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示范区建设,推动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以六坝镇民俗文化村为引领,突出风貌个性和文化元素,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快推进集镇老旧楼风貌改造项目,对集镇店铺门头牌匾提升改造。全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健全“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推动乡村风貌提升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

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着眼拓展绿地空间,深入实施“一园三带”生态示范、新一轮退耕还林等工程,加大现有苗木和绿地空间管理力度,对空置宅基地因地制宜复垦还绿。系统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申报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县项目,通过大力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并积极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倡导农民使用生物有机肥,实施农药减量化,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严控生活垃圾和秸秆露天焚烧,使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管控,推进农村生态现代化。

1.加大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力度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真落实《民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对于有条件并入大型污水处理厂的村庄,优先纳入临近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对于有条件开展分布式生态污水处理的村组,处理后的再生水满足水质标准要求前提下就地作为绿化用水、农田灌溉再利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测监管,鼓励对日处理能力3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备自动监控系统,对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坚持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的原则,建立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健全“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权责明确”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联动协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测、监管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实施“厕所革命”,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鼓励村民参与污水治理,积极推行“村民积分制”行动。到2025年底,部分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

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动农村改厕、改炕、改灶工作,因地制宜推进乡村风貌改造,实施村庄绿化工程,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空置房实施拆旧复垦复绿,持续优化改善农村风貌。积极发展农村清洁能源,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轻农村生产生活污染。

2.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积极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 》文件要求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标准,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粪肥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支持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和沼气生产利用,结合地方实际,通过实施干清粪、雨污分流、堆粪场建设、废液贮存池防渗、种养结合及有机肥厂建设等措施对粪污进行综合利用,推行清浊分流、干湿分离和设施化处理等。

强化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建立废旧农膜再生利用体系,减少土壤中残留农膜数量,控制其对土壤造成污染。加大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重要性的宣传和对我县各镇耕地废旧农膜捡拾情况检查力度,增强农民群众回收残留地膜的自觉性。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培育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龙头企业,积极研发实用性强的废旧农膜回收机械,保证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秸秆禁烧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镇、村二级网格管理体系,进行“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和日常巡查,及时处理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3.大力推进化肥农药污染防治

推进种养适度规模经营,推广科学施肥、安全用药、农田节水等清洁生产技术与装备,提高化肥、农药、有机肥、饲料等利用效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继续巩固农田种植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成效,推进残留地膜(棚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

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大力推广节肥、节药和农田污染最佳综合管理措施等先进适用技术。以基本农田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为重点,开展农田土壤环境监测和监管。积极防治农药(兽药)包装物等农田废弃物污染。

以“控害、降残、增效”为目标,通过建设绿色生态农业基地,控制单位种植面积农药、化肥使用量。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和合理使用农药技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草鼠害统防统治技术、化肥深施技术等,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减轻化肥、农药对土壤和水体的污染,使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全面的控制,农业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2020年第6号令(《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活动监督管理。2025年,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55%

4.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村庄整治

推动农业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全面实施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引领带动厕所革命纵深推进,实现所有乡镇、建制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农村公共场所卫生厕所全覆盖。深入开展农村垃圾革命,持续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清理废物堆、垃圾堆、柴草堆、粪土堆等。

通过“抓点、带线、促面”,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确保农村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和家园清洁。因地制宜地改圈、改厕、改厨、改院和改水,促进农村院落生态环境建设与恢复。

紧密结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完善集镇和中心村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市场、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民生项目,持续提升公共空间绿化水平。集中式饮用水入户供水系统配套、沼气集中式供应配套、基础设施集中建设配套、生活垃圾收集与转运设施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畜禽养殖集中式棚圈配套。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乡村振兴,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征、特色突出、形态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小城镇和美丽村庄。全县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5.加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加强农村空气质量的监测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同时监测“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推进农村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优化农村公路服务环境,推动农村公路全方位养护,提高农村公路抗灾能力和通达水平,完善农村交通环境的治理工作。


专栏8 生态振兴与乐民新城

生态振兴: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动农村改厕、改炕、改灶;实施村庄绿化工程,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空置房实施拆旧复垦复绿,持续优化改善农村风貌。

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以地震灾害搬迁为重点,同步实施生态及其他类型搬迁,以改善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突破口,以县城、乐民新城及六坝、南古、三堡等重点镇或就近地为主要安置点,科学规划、分类实施,合理调整城镇乡村、基础设施和生产力布局,不断改善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持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乐民新城建设:编制乐民新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配套完善乐民新城水电路气暖等基础设施,同步补齐教育、就业、就医、养老等公共服务短板。探索乐民新城管理模式,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乐民新城重点项目:建设乐民新城商业街开发、集中供热、生态湿地公园、文化村、便民综合市场、现代丝路寒旱农业智能温室产业园、温泉酒店、第二人民医院、职业教育实训实习基地、生态修复治理水系、金山二号水库等项目。


第七章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聚焦落实国家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全面落实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把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坚持减缓和适应并存,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工业、低碳交通、绿色建筑、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积极创建“零碳”城市,降低碳排放强度,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倒逼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和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改善。

一、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从源头上进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整治,推动减污降碳工作。有序发展光伏、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降低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比重,强化节能减排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持续优化。提升完善区域内路网结构,积极发展新能源交通。推进华电、锦世、丝路蓝天、天聚等光伏发电企业,丰聚能源等天然气能源企业的发展,促进全县二氧化碳持续减排。

锁定传统高碳行业,加快推动高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优先选择化石能源替代、原料工艺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等源头治理措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推动煤化工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的捕集、利用、封存。加大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力度,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应用。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建筑,加快推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县城新建建筑要落实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严格控制油气系统甲烷排放,协同控制油气系统挥发性有机物与甲烷排放。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与六氟化硫排放,强化全过程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强化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环境管理,协同控制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

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统一部署,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积极探索碳汇资源提升环境容量的路径办法,在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低碳城镇试点、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碳汇能力建设工程等领域实施探索,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提升全县碳排放管理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

二、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围绕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及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愿景,积极推进我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建设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的数据信息平台。研究制定《民乐县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碳排放达峰目标、路线图和配套措施,强化落实相关行业及部门碳达峰目标责任,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领域制定达峰行动方案。同时,加强各镇及工业园区碳达峰路线图研究,鼓励电力、交通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目标,为我县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打下基础。积极研究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路线、措施及实施路径,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打下基础。

三、大力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结合我县祁连山沿山区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生态搬迁区恢复与治理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城郊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林地质量提升工程、退化草原修复与治理工程、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程、森林抚育工程、林草资源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等,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小流域生态治理、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以及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农田林网、大尺度片林建设,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和治理,盐碱化和盐渍化治理,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祁连山浅山区适宜退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植被、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同时,结合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治理,以及固体废弃物治理,加强农田生态系统碳排放管理,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四、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全县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水资源、农业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增强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水利、交通、能源基础设施韧性,提高生态系统保护、农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大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力度,提升生态脆弱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加强相关灾害监测评估预测预警,完善灾害应急体系增加“韧性城市”元素,提升城市和乡村抵御气候变化及其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能力。

五、示范引领创建“零碳”城市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现代经济体系为主线,牢牢把握“碳达峰”“碳中和”绿色机遇,重点围绕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城乡建设、低碳农业、生态碳汇、低碳生活等领域,积极创建“零碳”城市,着力促进产业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推进各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积极培育“绿色文化”,深入挖掘生态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努力讲好民乐的“生态故事”,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的理念成为全县人民发自内心的“生态信仰”和“环保自觉”。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深入宣传普及碳减排知识,呼吁公众践行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氛围。积极创建低碳生产生活模式。统筹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七个重点领域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鼓励有条件的镇、园区、社区积极探索低碳模式的建设和管理,积极申报国家低碳试点。鼓励工业园区开展低碳改造。到202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市上考核要求。


第八章 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守住生态环境安全边界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加强“一山一水”(祁连山、黑河支流)生态保护,持续推进祁连山和黑河湿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开展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构筑西部地区生态安全屏障。

一、突出主体功能区划分,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十四五”时期,结合生态环境部20201224日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及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充分考虑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全力打造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民乐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考虑祁连山浅山区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带,立足“生态”和“绿色”站位,全域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巩固生态安全屏障功能根基,构建主体功能凸显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同时,聚焦农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现代化发展方向,紧扣全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优化“冷凉”经济产业带结构布局,加快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带。同时,结合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经济增长极与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经济增长点,以工业园区、六坝镇、县城为坐标点,深入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智慧农业产业园、化工产业园、田园综合体、文化产业园等建设的配套的生态环境保障,着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生态环境的基础。

按照《民乐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民乐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方案》,对功能区严格管理。通过设置建设开发活动的生态环境准入门槛,控制不合理经济社会活动对生态功能区的负面影响,达到以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和生产力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目的。落实《民乐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要求,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监管。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区负面清单,对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质量、生态功能、资源利用等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下降、用地性质不改变、资源使用不超限。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要求,严格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严禁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和脆弱区的人为活动。

防风固沙片区主要采取封禁保护、人工促进和天然更新相结合的方式,增加林草植被,提升区域生态功能;水源涵养区保护及林草植被恢复片区以增强水源涵养功能为核心,减少人为活动对生态的干扰破坏;绿洲生态环境优化提升片区以保障绿洲安全和提升森林、草原生态功能为重点,加强林草绿带建设、水环境保护治理,建设高标准农田,防治生产生活污水,加强保护生态环境力度。以国道及高铁等交通骨干道为轴,实施道路两侧绿化、污水等综合治理,同步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

二、强化底线约束,严格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

严格执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按照甘肃省《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及《张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将全县行政区域划分为9个环境管控单元,在一张图上落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利用管控要求,按照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编制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落地、项目环评审批提供硬约束,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优化产业布局。

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我县将按照张掖市划定的4个优先保护单元、4个重点管控单元、1个一般管控区进行分区管控,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巩固全县生态安全屏障功能为根基,紧紧围绕全省“四屏一廊”生态环境保护布局,根据“一园四带”生态示范工程和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要求,落实“南保、中扩、北治”方针,强化生态空间合理分布和生态环境管控一体化建设,铸就全县生态系统稳定格局。优化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精准治理和监管,区别不同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把生态环境本底值和生态环境临界值精准落实到不同区域空间,精细化区分生产与生活、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三组对象的差异,从不同层面、不同对象的特点入手,实行差异化政策制度安排,切实巩固生态安全体系,提高生态安全屏障功能。

2.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分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照分区、分类、分维度原则进行管控,明确禁止、限制、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区域,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分区防控提供保障。通过设置建设开发活动的生态环境准入门槛,控制不合理经济社会活动对生态功能区的负面影响,达到以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和生产力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的目的。

结合生态环境部20201224日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及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充分考虑我县祁连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示范区和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考虑祁连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祁连山浅山区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带,全域优化生态环境质量,巩固生态安全屏障功能根基,构建主体功能凸显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同时,聚焦农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现代化发展方向,紧扣全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行动计划,优化“冷凉”经济产业带结构布局,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加工、品牌化营销,加快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带。结合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经济增长极与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经济增长点,深入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智慧农业产业园、化工产业园、田园综合体、文化产业园等建设的配套的生态环境保障,为做大现代农业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做强新型工业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做优现代服务业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融合联动发展,着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生态环境的基础。

专栏9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区及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空间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分布相对集中、面积占比较大的乡镇等,以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严格限制产业发展为导向,禁止或限制大规模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城镇、工业园区(集聚区),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总体上以积极发展社会经济、守住环境质量底线为导向,已存在严重污染的重点管控单元以优化发展社会经济、实施环境治理和修复为导向,根据单元内水、大气、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目标和管控要求,以及自然资源管控要求,综合确定准入、治理清单;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是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以适度发展社会经济、避免大规模高强度开发为导向,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三、全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修复

遵照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统筹管理全县范围内祁连山国家公园和黑河支流各要素,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以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的生态功能定位要求,对森林、草原、荒漠、冰天雪地等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通过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整治,突出问题导向,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方式开展保护与修复工作,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修复示范工程。加快祁连山沿浅山区森林资源量增质提升,全面提高森林水源涵养能力和生态系统功能。配合做好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总结和推进转变,全面推进祁连山外围保护地带退化林修复提升、退化草地修复治理,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围绕黑河支流生态带建设,全面推进城市森林公园、水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生态公益林供水等工程建设,打造人、城、文、景、林、草、水等多要素融合发展的绿色生态廊道。围绕交通绿化带建设,加强断档地段补植增绿,持续实施造林绿化贯通工程,推进沿路退化林带修复提升,发展通道特色林果经济带,构建绿道网、景观带、致富线。围绕城市绿化带建设,加强城郊森林公园、城郊绿道、环城绿带建设,扩大城市绿量,增加各类小游园、街区绿地。围绕防风固沙带建设,持续推进固沙压沙、植树种草,健全防护林体系,加大退化草原修复、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大力发展沙区特色林果产业。围绕乡村生态振兴,加强乡村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保护,大力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依托《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持续加强祁连山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依法禁止捕杀濒危野生动的活动,以及采集濒危野生植物活动。严厉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非法贸易,严格限制捕杀和销售益虫、益鸟、益兽。鼓励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育,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管理与利用,规范采挖方式,严禁乱采滥挖、乱捕滥猎。加强外来物种管控,严格防止有害生物对我县造成危害。采用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的方法,开展受损栖息地修复。优化野生动物临时救护站点建设布局,实施珍稀濒危物种野外救护,提升野生动物救护能力。到2025年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达到市上考核要求。

五、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

(一)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结合全县城镇建设、乡村振兴和生态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使祁连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增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切实巩固,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祁连山水源涵养能力明显提升,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工作,努力打好生态靓县战役。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机制。实行生态创建“以奖代补”政策,在生态环保项目和城乡统筹资金安排上对其给予优先支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二)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以“两山”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山银山,实现生产生活生态齐发展,走出一条“生态美、产业绿、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以生态产业打开“两山”转化通道,促进农业向前、后两端延伸,向下深度拓展,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增值提质,提高市场竞争力,丰富生态产品内涵,推动自然资本大幅增值,实现生态价值。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整合农业、旅游、文化等 资源,多措并举做大做强“生态+”产业,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成经济发展优势,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进的新路径。

(三)探索申报“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

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控,守住绿水青山,打造“两山”文化品牌,推动绿色惠民富民,积极探索申报“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引导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


第九章 加强环境风险管控,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 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全面调查我县重点区域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对县国控以上重点企业,涉危险化学品、涉放射源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以及涉重金属等行业企业,开展风险等级评估工作,强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备案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加强较大及以上环境等级风险企业监管,及时更新完善风险源企业数据库,实现隐患动态管理。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积极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监督相关企业编制生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备案及演练评估工作。完善企业环境应急责任追究制度,探索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组建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专业队伍,初步形成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逐步建立源头预防、过程控制、事故应急、损害赔偿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加强辐射应急能力建设,提高辐射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应急监测、应急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建立统一调度的核事故应急工程抢险队伍,充实应急物资及装备配置。

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完成放射源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对每一枚放射源安装GPS定位装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放射源处于受控安全状态。定期开展清查放射源行动,严格放射源的管理,确保废源上缴收贮率达到100%。辐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防护需要,配备相应的辐射环境监测仪器和设备,对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建立监测档案。定期检查辐射装置及其防护设施的性能,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保卫和管理制度及辐射环境污染源的档案资料,设置专()职人员负责辐射环境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安全防护责任。

严格执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移动通信的电磁辐射的监督管理,优化电磁环境布局,防止电磁辐射污染。加强对放射源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管,防止放射性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

建立完善放射源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放射源身份证”管理制度,对放射源实施从加工、销售、使用、退役全过程规范管理;对涉及放射源的单位严格实行辐射安全资格许可证制度,建立资料档案和管理台帐,完成全县涉源单位和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工作,保证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

制定辐射检查计划,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由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清查组,对涉源单位就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管理和设施运行情况、人员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并及时上报检查总结和汇总表。

三、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控力度

对全县涉重金属企业进行详细调查,建立全县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台帐。严格涉重金属项目准入管理,加速涉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强重金属污染监管,将涉重金属企业全部纳入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逐步安装重金属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合理利用和安全处置含重金属固体废物,强化监督性和日常监管,对涉重金属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完善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管理。

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按照要求报告有关资料。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突出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制定实施方案,深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督促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完善环境应急设施,在贮罐区(贮罐)、库区(库房)、生产场所等危险区域建设围堰、导流渠、事故应急池等环境应急设施,确保事故应急池等应急设施随时处于可用状态。督促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根据生产特点准备充足应急物资,杜绝因安全生产导致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督促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措施进行总结评估,并据此对企业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报辖区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章 坚持改革创新引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深化改革创新,打深打牢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基,不断完善政策法规标准、监测评估预警、监督执法和督查问责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健全以监测、评估、执法、监督等为主要手段的监管体系,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转化融合,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大格局。

一、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

强化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生态环境监管改革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主动协调解决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建立责任体系,落实问责机制,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和指导、行业规划审查和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确保生态环境“全链条”监管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1.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以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为抓手,配合省市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综合评估信息平台,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实行“谁考核、谁监测”。加强部门协同,完善激励惩戒机制,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推动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为主、外部质量监督为辅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预警和监督机制。提升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探索水环境质量预警预报业务和技术体系,2025年底,县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具备独立开展行政区域内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的能力。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资源,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统一执法。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全面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加强执法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的深度融合,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利用智能化监管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配合进行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统一着装、标志、装备。

3.认真落实并科学分解总量控制目标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

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细则》,配合开展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问题整改。健全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排查、移交、督查、核查、约谈“五步法”工作模式,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分类指导,一盯到底。根据需要对例行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视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4.推进环境司法联动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协同联动,落实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和案件双向咨询等制度。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查处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索赔工作合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应赔尽赔”,确保“赔偿到位、修复有效”。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意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支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加强内外联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5.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

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展生态环境数据采集和整理,扩大数据采集范围,丰富数据资源,加强数据整合力度,积极进行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风险源)、生态保护、核与辐射、政务管理等基础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生态环境信息“一张图”。配合省市建设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业务化应用平台,深化数据分析和融合应用,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服务,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执法监督、应急指挥、行政审批、政务管理等提供支撑,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规范化和协同化管理。依托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加强监测数据集成分析和综合应用。

三、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1.探索环境治理新模式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不断提高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配合省市探索园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推行环保管家、环境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定向精准的环境治理服务。推进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2.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

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污水处理费用收缴率。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受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分类,对高耗能行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继续落实居民阶梯电价、水价制度。

四、夯实环境治理企业主体责任

1.强化排污权交易制度

完善排污权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和排污交易制度,持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通过有偿使用或交易方式取得,配合省市开展黑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探索与其他地区开展用能权交易。

2.严格排污许可制度管理

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管理要求,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记录、编制执行报告、进行信息公开。重点排污企业按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保障正常稳定运行,坚决杜绝数据造假。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实现全过程、多要素“一证式”环境管理。

3.提高企业污染治理水平

企业要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全面落实污染治理、风险管控、应急处置、清洁生产等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工艺水平,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4.主动公开环境治理信息

排污单位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到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率达到90%以上。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5.深化企业环保信用建设

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进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建立完善排污企业和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将环境失信企业依法依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据国家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办法,推动建立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监管,推动市场主体全面、及时、准确披露环境信息,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五、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

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

紧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难点、热点,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配合省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固体废物、环境噪声、机动车尾气排放等方面污染防治立法调研,加快落实《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等,为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探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河道垃圾清理、城市扬尘等领域环境治理管理制度的制定。

2.初步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框架

推进实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配合省市探索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建立覆盖县级行政区域的生态产品总值统计制度。鼓励开展以生态产品实物量为重点的生态价值核算,探索不同类型生态产品经济价值核算,逐步修正完善核算办法。鼓励参与生态产品交易市场,探索生态产品与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发展权配额交易制度。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按照自愿协商原则,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配合省市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六、开展环境治理全民行动

1.打造生态文化品牌

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文化村”“生态文化示范企业”和“生态文化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生态文化引领风尚、凝聚共识、精神支撑的重要作用。加强生态文化基础理论研究,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不断丰富新时代生态文化体系的内涵和外延。培育“绿色文化”,深入挖掘生态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努力讲好民乐的“生态故事”,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的理念成为全县人民发自内心的“生态信仰”和“环保自觉”。展现“绿色魅力”,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优美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加大生态文明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化建设。

2.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创建

积极推进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创建,营造共建共享生态文明氛围。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实践活动,引导全社会从少浪费一粒粮食和一滴水开始,积极践行“光盘行动”。结合各社区特色,围绕节能、环保、舒适主题,开展社区绿色空间、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机制建设,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大力推行绿色出行,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鼓励家庭阳台及庭院植绿、垃圾分类、节水节电、低碳环保装修、重拎“菜篮子”及“布袋子”等绿色消费行为,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区环保活动。鼓励学校将生态文化教育列入日常课程,定期组织开展绿色环保活动,做好校园节电节水、垃圾分类、绿色美化等工作,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环境行为,创建绿色、健康、洁净的校园环境。

3.提升全民参与水平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弘扬八步沙“六老汉”精神,强化生态意识和生态文化教育。有效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构建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在探索中不断推进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形成环境宣教新格局。制定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工作方案,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各级生态环保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加大正面新闻宣传,主动发布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强舆论监督,强化舆情研判能力,主动回应社会关注。


第%1章 重点工程


一、工程类型

“十四五”期间需要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共9大类60个,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


3“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基本情况

“十四五”投资总额(万元)

投资

比例

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1

民乐县供热管理中心第一、

第二热源厂燃煤锅炉环保

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97357.39

15.57%

2

民乐县农村炉烟炕烟综合

治理项目

3

民乐县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VOCs治理项目

4

民乐县乐民新城集中供热

项目

5

民乐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蒸汽热源厂建设项目

6

民乐县六坝镇田园综合体

农村清洁取暖建设项目

7

民乐县城区天然气供应项目

8

民乐县集镇供暖燃煤锅综合整治项目

9

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洁能源供热项目

二、水环境水生态重点治理修复工程

1

民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05375.49

16.85%

2

民乐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

化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3

民乐县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厂修建工程

4

民乐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

发展示范园核心区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5

民乐县城区污水再生利用

工程

6

民乐县乐民新城中水治理

循环利用工程

7

民乐县山城河水系连接工程

8

民乐县洪水河流域水环境

整治工程

9

民乐县农村饮水水源保护

项目

10

民乐县河东片集中连片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

11

民乐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项目

12

民乐县翟寨子水库水源湿地保护恢复工程

13

民乐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生态湿地及中水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14

民乐县集镇污水处理站生态湿地及中水综合利用项目

三、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1

民乐县生态农膜生产项目

128729

20.59%

2

民乐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项目

3

民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四、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1

民乐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6982

1.12%

2

民乐县病死畜无害化处理

中心建设项目

3

民乐县洪平路肉羊养殖长廊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4

民乐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工程

5

民乐县省级清洁村庄创建

项目

6

民乐县卫生改厕项目

五、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工程

1

民乐县城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14752.39

2.36%

2

民乐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

发展示范园垃圾转运站

建设项目

3

民乐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4

民乐县医疗废物集中收集

转运中心

5

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硫化碱混合渣处置项目

6

甘肃创源环保有限公司10万吨/年危废综合利用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

1

民乐县祁连山浅山区植被

修复及生态恢复项目

47578

7.61%

2

民乐县乐民新城生态修复

治理及绿化工程

3

民乐工业园区绿化工程项目

4

民乐县城区段洪水河河道

环境治理项目

5

民乐县城乡绿化美化工程

6

民乐县林地质量提升工程

7

民乐县营造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七、温室气体减排与节能工程

1

民乐县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182657.18

29.22%

2

民乐县万亩储备林建设项目

3

民乐县9座水电站清洁能源机组改造项目

4

民乐县锦世羊湖滩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万千瓦农光互补示范项目

5

民乐金源恒发新能源科技公司民乐生态工业园区1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6

乐县三墩滩百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20万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

八、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1

民乐县集镇环境空气自动

监测站建设项目

37468

5.99%

2

民乐县瓦房城水库、海潮坝

水库除险加固及库区清淤

建设项目

3

民乐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4

民乐县山洪沟道治理项目

5

民乐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中水及绿化给水管网工程

6

民乐县翟寨子水库库区清淤项目

7

民乐县双树寺水库库区清淤项目

九、能力提升建设工程

1

民乐县河湖空间管控建设

项目

4300

0.69%

2

民乐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建设项目

60

625199.45

100%

二、工程投资

“十四五”时期,我县共实施9大类60个重点项目,“十四五”期间投资625199.45万元。项目投资主要以争取国家、地方专项资金为主,政府投资为辅,少量项目由企业自行出资建设。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涉及全县多个部门单位,《民乐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涉及的部门单位都有具体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规划》需要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领导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协调落实《规划》相关事宜。各相关部门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对各项生态环境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和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逐项抓好落实。相关单位统筹做好各专责领域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主动抓好本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责任。对现有法律法规、部门和单位职能规定中有明确规定的,县委、县政府文件中有明确任务分工要求的,继续抓好落实。

二、监督考核

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对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考核并公布结果。把考核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生态环境责任和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问责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生态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强化监督约束、评议考核,奖优罚劣,把执法行为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生态环境职能部门。继续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公示制度,认真探索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建立部门联合生态环境执法机制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加大生态环保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切实解决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对违反生态环保法规的行为,都要依法严肃查处,定期和不定期地公开曝光一些典型违法案件,形成强大的执法声势。加强对土地利用、区域建设、开发利用及行业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的规划、项目,坚决实现“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生态环境监察和监测工作力量,基层生态环保执法机构逐步向乡镇延伸,试行重点乡镇配备必要生态环保执法人员,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状况,以及重点企业环境行为状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涉及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决策和开发项目,实行公示或听证。实行公众参与制度,继续坚持生态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支持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和对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确保生态环境违法必究。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资金保障

1.加大财政投入县政府要切实增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拓宽投入渠道。县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以及全社会生态环境与建设的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要逐年增长。加大政府对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的投入,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足额安排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与监测等项目的投资力度。县政府要设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奖励和生态建设项目的以奖代拔等开支。

2.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坚持以改革的思路,用市场化的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积极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请银行贷款、设备租赁融资和国家专项资金,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政府通过财政扶持、延长项目经营期限等政策,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不同形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探索经营生态项目的企业将特许经营权、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权,以及林地、林木等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要不断增加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积极探索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制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

3.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将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收费,在一定期限内转化为经营性收入,推进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态环保设施的市场化运作。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公司,提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4.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管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争取中央各类生态环保专项建设补助资金。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补助操作细则》,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分配、下达以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完善排污权交易资金使用。明确对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及利用存量排污指标出售的交易收入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排污权交易资金在生态保护、污染治理中作用。

四、制度保障

1.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配合、联系和协调,形成分工合作、相互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定期召开,研究部署《规划》工作,编制工作方案,根据《规划》要求,进行任务分解,协商有关工作并提出落实意见,促进《规划》各项工作的实施,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2.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加强“依法监管、依法治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察活动,加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逐步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生态环境监察机制,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公众参与、公众监督机制,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执法力度和查处力度。根据国家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我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生物安全、清洁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和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政府规范性文件。对不适应市场体制要求的规定进行清理和调整,保证其权威性和实施效力,为严格执法,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问题奠定基础,推动全县生态环保走上法治化轨道。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市级全额保障范围。

切实加强信息化等高科技手段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应用,用好环保设备、设施,改进环境执法手段,促进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推进执法信息公开,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渠道和网络平台,深化和健全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公众参与、舆论监督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作用,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全方位打击。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定期开展生态环保执法大检查,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行政拘留和追究刑事责任等“组合拳”,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转移、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严厉打击企业未批先建、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恶意偷排和不如实公开排污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执法调查取证制度、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负责制度、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以及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深入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察,落实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后督察和环境监察专项稽查,规范执法行为,巩固执法成果。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每年开展生态环境稽查,保障生态环境执法的质量和有效性。

3.提供政策保障将生态环境规划目标及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各类项目中包括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加紧探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制定企业生态环保激励政策,对年度连续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机制。加快实施乡村振兴生态环保行动计划;探索完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完善城乡生态环境资源配置。建立乡镇和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布点和环境敏感点定期监测监察制度,利用乡镇辐射农村,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网络,坚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统筹城乡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健康发展。

4.强化污染减排约束与激励机制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政府负责制。切实把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制审计范畴,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切实把污染减排与改善环境质量相挂钩,与严格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相挂勾,与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相挂钩。坚决杜绝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加大对国家限制发展和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整治力度。对企业恶意排污行为依法执行顶格处罚。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超标排放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加倍征收环保费并进行处罚。对完不成污染减排任务,其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不到位,又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行业,实行“行业限批”。

完善污染减排激励机制。在严格执行国家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预算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用足用好资金的同时,政府要将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要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建立污染减排政府激励机制,资金优先支持完成减排任务的重点企业。

落实污染减排三大举措。即一是抓好工程减排。要明确工程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资金来源,生态环保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抓好结构减排。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相关政策,重点淘汰和整顿落后产能和重点污染企业。三是抓好管理减排。完善工业重点污染源、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控,提高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严格控制新增审批量,没有环境容量的区域或没有经过环境容量置换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严格污染减排监管与考核。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建设更加有效的污染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对重点工业排污单位、污水处理厂全面实行在线监控。严格考核,对未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实行“问责制”和生态环保目标任务考核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科技支撑

大力推进人口、资源、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开展工业型生态环境建设、生活污水控制与水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科技示范工程。加强科学研究、科技工程示范和重大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的衔接,积极吸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技术创新工作。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创新平台,构建适应“十四五”时期的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省内外专门人才,加快培养与引进发展绿色产业急需的科技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

加大科学治污染力度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技含量。在生态环境监测、节水节能、生态园区建设、绿色食品生产、平衡施肥、水土保持、禽畜粪便综合利用、污水、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治理等重点方面,加大科技投入和创新力度,加大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和人才引进力度,为城乡生态建设和保护环境提供技术保障。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努力提高环境保护技术水平。深化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团结各方面力量,优化整合生态环境科技资源,培养生态环境科技人才,建设生态环境科技支撑体系,提升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制定发展规划,推进技术进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推动生态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加大生态环境与发展研究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的战略、政策、法规、环境经济与管理制度的研究;集中力量对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技术开展科技攻关,特别是对多种污染物物协同治理,对应对气候变化和深入推荐污染物防治的协同对策的研究等。

重视生态建设人才的培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岗位培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

完善监控网络,构建新时期环境监控体系完善和优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核与辐射和重点污染源等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监控体系,尤其是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到2025年,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功能齐全、指标完整、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控体系。

完善并优化水质监测网络和监测预警体系监测指标由常规污染物扩展到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增加生态系统、环境健康相关的感官指标监测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监测。推进城市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建设,完善地表水环境、水生态系统综合监测体系,提升监管和应急预警能力。

健全优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和监测预警机制完善民乐县现有大气监测预警能力的扩建、提升和调整,建设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积极推进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新建农村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站,重点工业园区特征污染物监控站和区域大气污染物传输通道监控自动站。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测,推动污染源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建设:全面推进具备安装条件的排污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推进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试点建设,全面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实现由“点末端监控”向“全过程监控”的转变

、公众保障

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开展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增加公众环境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要把各级领导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环境宣传教育的重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环境意识和环境综合决策能力。同时环境宣传教育要向农村扩展,逐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加大新闻媒体环境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维护公民环境权益。鼓励公众参与环保行动与环保监督,开展社区环保活动,倡导绿色文明、推行绿色消费。加强环保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环保队伍素质。活跃中小学校环保教育,推进绿色学校建设。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县委党校要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及企业环保专职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增强企业环保责任意识。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环境忧患意识。重视环保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积极开展环保科普宣传活动。深入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企业、绿色饭店、绿色医院、绿色人居等绿色系列的创建工作,倡导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的形成。建立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有效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决策和开发建设项目,实行公示或听证,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制度,新闻媒体要把环保公益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及时报道生态环保工作情况,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渠道,定期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生态环境质量,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博、微信、短信、手机平台、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准确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生态环保难点和焦点问题。大力推动各级政府、生态环保部门和企业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建立健全重污染行业企业生态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充分运用12369热线,提供生态环境问题投诉服务,加强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附件 民乐县“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规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

年限

建设规模

投资计划

承担

部门

监管

部门

总投资

(万元)

“十四五”计划投资(万元)

 

 

 

630399.45

625199.45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97357.39

97357.39

1

民乐县

供热管理中心第一、

第二热源厂燃煤锅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新建

2021-2025

对第一热源厂4台锅炉安装SNCR脱销设备,第一、第二热源厂脱硫除尘设备升级改造。

6900

6900

民乐县

供热管理中心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2

民乐县

农村炉烟炕烟综合治理项目

续建

2021-2025

2018-2020年,全县已完成1875721497铺的农村土炕清洁能源改造,十四五期间继续逐年实施剩余农村土炕清洁能源改造任务。

11800

11800

各镇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3

民乐县

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VOCs治理项目

新建

2021-2025

民乐县相关加油站安装二阶段油气回收装置,有效减少VOCs挥发

2500

2500

相关

企业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4

民乐县

乐民新城集中供热项目

新建

2021-2022

对实施生态宜居搬迁的祁连山浅山区7434户农户约4万余人,建设民乐县乐民新城,新建375蒸吨燃煤集中供热锅炉,敷设142幢住宅楼楼约102万平方米供暖面积,配套建设锅炉脱硫除尘脱硝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

5000

5000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5

民乐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蒸汽热源厂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

新建蒸汽热源厂一座。

5000

5000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6

民乐县

六坝镇田园综合体农村清洁取暖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

建设热源厂1座,一期安装140蒸吨燃煤热水锅炉,二期安装165蒸吨燃煤热水锅炉,预留140蒸吨燃煤热水锅炉备用,配备除尘脱硫脱硝环保设备

16857.39

16857.39

民乐县

城(交)投公司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7

民乐县城区天然气供应项目

新建

2021-2025

主要建成次高压线55公里,中低压23公里,设计压力4.0MP,管道管径ф219,建成门站1座,配套建设占地2000平方米的工艺区及办公用房。项目建成后可为县城31000户居民供应天然气。

46000

46000

民乐县

住建局

民乐县

住建局

8

民乐县集镇供暖燃煤锅综合整治项目

新建

2021-2025

对全县10个镇涉及的集镇机关、卫生院、学校、住宅小区集中供暖燃煤锅炉进行综合整治,建设或提标改造锅炉脱硫除尘设施。

2100

2100

各镇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9

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洁能源供热项目

新建

2020-2022

新上项目扩大产能,新建36吨燃气锅炉和2000平方米的太阳能浴热系统一套,利用清洁能源解决项目热源问题。

1200

1200

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水环境水生态重点治理修复工程

105375.49

105375.49

1

民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新建

2021-2022

项目在原民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改造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设备,改造 CASS 池为两段式AO生物池,改造风机房设备、改造加氯间设备、改造脱水机房设备、改造锅炉房。新增建设调节池、初沉池、两段式AO生物池、二沉池(2座)、配水集泥井及提升泵房、深度处理间、加药加氯间、水温提升设备间、生物除臭装置,建成后使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由一级B标准提升为一级A标准。

8590

8590

民乐县

住建局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2

民乐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化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3

新建日处理能力3000吨化工污水处理厂一座。

10000

10000

民乐

鑫园投资有限公司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

民乐县

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厂修建

工程

新建

2021-2025

在民乐县南丰、永固、民联(张明、太和)、三堡、顺化、丰乐、新天(韩营、李寨)、南古(城东、杨坊)集镇各建设一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主管网,对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置

10040

10040

民乐县

住建局

民乐县

住建局

4

民乐县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核心区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续建

2020-2022

项目占地面积103362.87㎡(228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5m³事故应急池2座;新建32m³中水调蓄水池及18m³中水调蓄水池1座;远期新选址再建1100m³中水调蓄水池;铺设1m³/d输水能力回用水管线 98.8km,配套建设检查井等相关附属设施

20920

20920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5

民乐县

城区污水再生利用

工程

新建

2021-2023

再生水规模8000m3/d。建设回用水池及泵房各1座,占地面积700m2,回用水池有效容积1000m3,回用水泵房设计规模8000m3/d1号蓄水池及泵房1座,占地面积2800m2,有效容积1m32号蓄水池及泵房1 座,占地面积2800m2,有效容积1m3;泵房至绿化蓄水池间敷设dn250钢骨架聚乙烯复合输水管道12km;敷设dn110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绿化管道10km,配套洒水车6台。

5556

5556

民乐县

住建局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6

民乐县

乐民新城中水治理循环利用工程

新建

2021-2025

新建景观池、水系工程、管网工程。

2900

2900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7

民乐县山城河水系连接工程

新建

2021-2025

充分利用山城河水库水源,布局输水管道21km,满足民乐县城西区、北区等生态用水。

5000

5000

民乐县

水务局

民乐县

水务局

8

民乐县

洪水河流域水环境整治工程

新建

2021-2025

大河口保护站至双树寺水库大坝,退耕种草种树面积188hm2,封禁围栏8km,清理废弃矿石22500m³,砌石护坡1.05m³。

3200

3200

民乐县

水务局

民乐县

水务局

9

民乐县

农村饮水水源保护

项目

新建

2021-2025

封闭隔离围栏213.5km,标识和警示设施90处;点源治理10项;水体内源治理项目37项;整治河岸13.5km、修复沿河基底7.5km、构筑水陆生物隔离带15km;建设实验室200m²,购置监测分析仪器设备1套,建设监测站点53个;建设环境管理系统1套、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1套、决策管理系统1套、监控分中心5个。

9500

9500

民乐县

水务局

民乐县

水务局

10

民乐县河东片集中连片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

改建

2021-2025

水厂1座,1000 m³清水池2座,围墙227m,减压井22座,计量室35座,检查井56座;架设变压器10套,消毒设备1套,埋设各类管道50.08Km

12204.96

12204.96

民乐县

水务局

民乐县

水务局

11

民乐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续建

2021-2025

3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边围网隔离系统及警示、标志工程,包括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680

1680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12

民乐县翟寨子水库水源湿地保护恢复工程

新建

2021-2025

童子坝河211县道至翟寨子水库水源湿地区退耕还林491hm2,封禁围栏27km

2500

2500

民乐县

水务局

民乐县

水务局

13

民乐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生态湿地及中水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新建

2021-2025

新建处理污水厂尾水量为8000m³/d的人工湿地一座,占地面积50000m²,设计水力停留时间3d72h),同时配套人工湿地新建8000m³/d调节池一座,用以调节进水水质。新建调蓄池一座,总蓄水容积为45.51m³,最大蓄水容积为51.07m³,调蓄池占地面积约17.82 m²。建设进出人工湿地系统、调蓄池系统附属管道、泵站等设施。项目处理工艺采用污水厂达标尾水深度处理工艺:水平潜流人工湿地。人工湿地设计进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要求。

9284.53

9284.53

民乐县人民

政府

民乐县人民

政府

14

民乐县集镇污水处理站生态湿地及中水综合利用项目

新建

2021-2025

9个集镇污水处理站附近新建人工湿地,每座设计规模为 400m3/d左右,同时配套调节池、调蓄池、附属管道、泵站等设施,人工湿地设计进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要求。

4000

4000

民乐县

相关镇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

128729

128729

1

民乐县

生态农膜生产项目

新建

2021-2025

新建年产4000吨棚膜和6000吨液态新型肥料地膜、淀粉地膜生产生产线。

10000

10000

相关

企业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

民乐县

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项目

新建

2021-2025

扶持3家现有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加大全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力度,建立标准化废旧农膜回收网点10个,推广机械化捡拾废旧地膜,年回收废旧农膜2500吨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2%以上。

3200

3200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各镇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3

民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

新建高标准农田50.23万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灌溉与蓄水池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

115529

115529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6982

6982

1

民乐县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新建

2021-2025

对全县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补助配套固液分离、吸粪车、铲车等设备,同第三方畜禽粪污处理企业达成处理协议,力争将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

3000

3000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

民乐县

病死畜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

项目

新建

2021-2025

建成全县病死畜无害化处理中心一处,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1300

1300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3

民乐县

洪平路肉羊养殖长廊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

盘活闲置养殖小区,扩大养殖规模,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引进现代化设施和技术,对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并建成病死畜禽及兽药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1处。

1000

1000

民联镇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4

民乐县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工程

新建

2021-2025

按计划逐年选择2-3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配备相应的垃圾收集处理实施等。

1000

1000

各镇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5

民乐县

省级清洁村庄创建

项目

新建

2021-2025

对全县剩余的43个未创建省级清洁村庄的行政村实施省级清洁村庄创建行动,高层次、高标准开展“三清一改”,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172

172

各镇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6

民乐县

卫生改厕

项目

新建

2021-2025

对全县2040户农户通过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同步实现卫生改厕

510

510

各镇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工程

14752.39

14752.39

1

民乐县

城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

新建城区垃圾中转站一座,配套收运系统和设施。

1026.5

1026.5

民乐县住建局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2

民乐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

工业园区新建1座垃圾转运站,配套压缩设备、维修车间、地磅室、喷淋除臭、负压设备和污水处理环保等设施设备。

1197

1197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3

民乐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

新建污泥处置厂1座,位于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西侧,占地约10.8亩,设计总规模60t/d,近期规模30t/d。污泥处置厂内新建辅料车间1座,占地面1200.00㎡,建筑面积1200.00㎡;综合用房1座,占地面积324.00㎡,建筑面积324㎡;门房1座,占地面积40.00㎡,建筑面积40.00㎡;大门1座;购置安装一体化智能好氧发酵设备1台,预留2台位置。主要内容包括污泥处置厂的土建工程、室外工程、附属工程等配套设施购置安装工程。

2473

2473

民乐县住建局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4

民乐县

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中心

新建

2021-2025

建设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中心1处,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收集和暂存,并统一转运至张掖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1000

1000

民乐县卫健局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5

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硫化碱混合渣处置项目

新建

2021-2025

进行工业固废填埋场建设、土壤修复硬化工程建设和历史遗留硫化碱混合渣处置。其中工业固废填埋场设计规模为:20000t/a,工程总用地面积 5000m2,修复土壤面积41000m2

3055.89

3055.89

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6

甘肃创源环保有限公司10万吨/年危废综合利用项目

新建

2021-2025

项目占地面积50亩,综合利用废旧包装物2万吨,煤焦油及精蒸馏残渣、含油污泥5万吨、废矿物油3万吨

6000

6000

甘肃

创源环保有限公司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

85250.89

33250.89

1

民乐县祁连山浅山区植被修复及生态恢复项目

续建

2017-2022

本项目总投资8590万元,主要围绕山体绿化工程展开植树造林,共完成浅山区绿化面积15000亩。

8592

3392

民乐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民乐县林草局

2

民乐县乐民新城生态修复治理及绿化工程

新建

2021-2023

生态治理修复及道路绿化721亩。

8686

8686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民乐县林草局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

民乐工业园区绿化工程项目

新建

2021-2023

完成2020年新建道路、化工产业园区边界及外部环境绿化、防风固沙林带建设

8000

8000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民乐县林草投公司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

民乐县

城区段洪水河河道环境治理

项目

续建

2021-2023

依托现有治理规模,扩建城区段洪水河河道治理,新建排洪渠3.6公里、景观水池32座,引洪拦河坝1座,行洪渠出口消力池1座,绿化治理河道两岸面积2600亩,建设完成配套设施工程(南接高崖头电站,北接高铁大道北)。

12000

12000

民乐县水投

公司

民乐县水投

公司

5

民乐县

城乡绿化美化工程

新建

2021-2025

县城、工业园区和10个乡镇60%的行政村全面绿化美化,建成高标准绿地0.5万亩。

5000

5000

民乐县林草局

民乐县林草局

6

民乐县

林地质量提升工程

新建

2021-2025

对上一轮退耕还林、三北工程造林地进行提升改造,改造修复5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

6000

6000

民乐县林草局

民乐县林草局

7

民乐县营造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新建

2021-2025

修建蓄水池、灌水管网、水渠、应急通道等,配套完成3万亩林地。

4500

4500

民乐县林草局

民乐县林草局

温室气体节能与减排工程

182657.18

182657.18

1

民乐县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

新建人工林2万亩,现有林改培2.5万亩,低效林更新改造3万亩

67500

67500

民乐县林草局

民乐县林草局

2

民乐县万亩储备林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3

在园区甘民、甘山边界、化工产业园边界种植储备林1万亩

5000

5000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民乐县林草投公司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

民乐县

9座水电站清洁能源机组改造项目

新建

2022-2025

高崖头、双树寺、海潮坝、瓦房城等9座水电站进行增容改造、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

1200

1200

民乐县水务局

民乐县水务局

4

民乐县锦世羊湖滩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万千瓦农光互补示范项目

新建

2021-2023

项目拟占地面积77.53万平方米,安装但晶硅组件103220块(540Wp/块),35kv3.125兆瓦箱逆变一体机16台,110Kv升压站1座,综合楼1281.4平方米,35KV配电装置室203.35平方米,综合泵房、深井泵房

25297.18

25297.18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民乐县发改局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民乐县发改局

5

民乐金源恒发新能源科技公司民乐工业园区1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新建

2021-2023

利用民乐生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屋顶建设1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集电线路、开关站及其配套建筑工程

3660

3660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民乐县发改局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民乐县发改局

6

民乐县

三墩滩百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20万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

新建

2021-2023

新建200兆瓦光伏发电站一座,并配套20%储能设施

80000

80000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民乐县发改局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民乐县发改局

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37468

37468

1

民乐县集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

建设民乐县10个镇大气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购置各类监测,建设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平台。

4500

4500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2

民乐县瓦房城水库、海潮坝水库除险加固及库区清淤建设项目

改建

2021-2025

改建输水洞锥形阀,改建输水洞更换卷扬式启闭机、锥形阀、溢洪道闸门、止水、机电控制系统、浸润线观测设施;库区清淤150m3

6000

6000

民乐县水务局

民乐县水务局

3

民乐县翟寨子水库库区清淤项目

改建

2021-2025

维修改造翟寨子水库浸润线观测设施,库区清淤80m3

5000

5000

民乐县水务局

民乐县水务局

4

民乐县双树寺水库库区清淤项目

改建

2020-2025

维修改造双树寺水库浸润线观测设施,库区清淤66m3

4500

4500

民乐县水务局

民乐县水务局

5

民乐县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新建

2021-2025

海潮坝河修建堤防7.8km,疏浚河道4.1km,修建排洪渠2.4km。马蹄河修建防洪堤14km,挑流丁坝22座,疏浚河道3.4km

5100

5100

民乐县水务局

民乐县水务局

6

民乐县

山洪沟道治理项目

新建

2021-2025

踏河、泉沟及杨武家河等11条山洪沟道治理工程修建堤防44km,疏浚河道8.3km,修建排洪渠9.5km

4000

4000

民乐县水务局

民乐县水务局

7

民乐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中水及绿化给水管网工程

新建

2021-2022

绿化灌溉用水总管长为333.2km,配套主要建筑物为闸阀井311座,管道穿过的道路20处。

8368

8368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民乐县文旅投公司

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能力提升建设工程

4300

4300

1

民乐县

河湖空间管控建设

项目

新建

2021-2025

建设县级监管平台一处,洪水河、大堵麻河、童子坝河、海潮坝河、马蹄河、小堵麻河、玉带河管理分级平台7处,安装应用河长业务管理系统、河长巡河系统、全面河长应用子系统;并配置硬件及附属设施。

2300

2300

民乐县水务局

民乐县水务局

2

民乐县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

建设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执法业务办公用房,购置各类监测和监管设备设施,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2000

2000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