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和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老河口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是加快推进汉江流域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市建设,统筹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五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五年。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新任务、新要求,为建设美丽襄阳作出“老河口贡献”。
第一节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老河口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本抓手的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持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相关政策规定,工业园区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有效提升城市资源利用效率,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被评为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积极推进“煤改气”,全面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大力推进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屋顶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沼气发电及生物质能源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比例。
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抓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市组织编制完成《老河口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4)》,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以规划任务实施为主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十三五”期间,共创建1个国家级生态村,5个省级生态乡镇,24个省级生态村,9个市级生态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主要污染减排成果丰硕。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通过组织编制减排计划、细化分解减排目标、明确减排责任主体等方式,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减排。“十三五”期间,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均完成“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高效推进。淘汰全市20t/h以下锅炉123台并全部去功能化;严控施工扬尘污染,强化道路交通扬尘整治;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淘汰黄标车298台,改绿59台;启动餐饮单位“一户一档”分类管理,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整治;国控、省控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全部安装烟气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实施挥发性有机物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工业排放源清单;健全市、乡、村、户四级联防责任体系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全域监控秸秆禁烧。制定《老河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机制。
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以污染治理、良好水体保护、风险管控为着力点,强化源头控制,推进水生态和水资源综合管理,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类型的科学保护与治理。在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两次专项督查中,实现零曝光、零交办。“十三五”期间,汉江老河口段(沈湾、陡口、仙人渡断面)水质年均值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净土保卫战初见成效。我市印发了《老河口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了《老河口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30年)》,全面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109件和14个农产品协同样品的采集、流转制备,强化土地污染源头控制和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为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打牢基础;完成融晟外滩项目涉及的6个工业地块污染场地修复。
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域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厕所革命、精准灭荒、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累计完成农村户厕建改27272户,农村公厕222座,城市公厕160座,新建乡镇公共厕所31座,交通公厕5座,旅游公厕31座;提前两年完成精准灭荒任务,造林2805亩,综合排名襄阳第一;城市污水处理厂、陈埠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完成,城南截污及城南污水处理厂扩能工程完工,汉江水资源保护实现质的提升。在襄阳市率先启动并完成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建成生物医药产业园“一企一管”智能治污体系;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项目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持续推进餐厨垃圾、建筑垃圾项目建设,通过资源化处理利用,使城市垃圾处理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制定《老河口市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全部关停。
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市环境监察大队监察标准化建设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建成汉江沈湾、小清河等水质自动监测站,汉江流域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建成生物医药产业园“一企一管”智能治污体系,对园区企业实施实时监管;新建空气自动站,升级秸秆禁烧蓝天卫士系统,完善大气污染攻坚技术支撑;创新执法模式,将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和社区网格“两网对接”,实施网格化管理,监管执法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完成《老河口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进一步建立区域、流域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做好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预案报备管理;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管理和监管执法,加强化工、铅酸蓄电池、机动车维修、医疗废弃物等重点行业监管,依法打击各类固体废物“污染转移”行为;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开展规范化管理检查,推进网上申报及转移电子联单的普遍应用;开展水质监测预警分析,防范应对环境风险。
表1 老河口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5年 基数 | 2020年 数值 | 规划目标 | 指标属性 | 完成情况 | |
一、总量控制 | |||||||
1 | COD排放总量 | 吨 | 5197 | 已完成 | 4682 | 约束性 | 已完成 |
2 | 氨氮排放总量 | 吨 | 830 | 已完成 | 745 | 约束性 | 已完成 |
3 | SO2排放总量 | 吨 | 2582 | 已完成 | 2066 | 约束性 | 已完成 |
4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 吨 | 2786 | 已完成 | 2229 | 约束性 | 已完成 |
5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 吨 | - | - | 较2015年减少10% | 预期性 | |
6 | 总磷排放量 | 吨 | - | - | 完成省、市两级政府下达的目标 | 预期性 | |
二、环境质量 | |||||||
7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 | 91.4 | 80.7 | 不降低 | 约束性 | 未完成 |
8 |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 | % | 0 | 0 | ≤2 | 预期性 | 已完成 |
9 | 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 | µg/m3 | - | 39 | ≤55 | 约束性 | 已完成 |
10 | 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完成 |
11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 | - | 80 | ≥95 | 预期性 | 未完成 |
12 | 地表水省控断面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完成 |
13 | 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 | % | 0 | 0 | 保持稳定 | 约束性 | 已完成 |
14 | 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 | % | - | - | 保持稳定 | 约束性 | |
15 |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 | % | - | - | ≥86.9 | 预期性 | |
16 | 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92.58 | 96.5 | 95 | 预期性 | 已完成 |
三、环境风险 | |||||||
17 | 重点防控重金属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 | - | 满足考核要求 | 约束性 | |
18 |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19 |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 | - | 0 | 0 | 预期性 | 已完成 | |
20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四、生态建设 | |||||||
21 | 森林覆盖率 | % | - | 6.76 | ≥21.5 | 约束性 | - |
22 | 生态红线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3.8 | 12%左右 | 预期性 | - | |
23 | 生态乡镇建设 | / | 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11个、襄阳市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10个 | 创建1个国家级生态村,5个省级生态乡镇,24个省级生态村,9个市级生态村 | 建成4个以上生态乡镇级50个以上生态村 | 预期性 | 未完成 |
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总磷排放量”、“重点放防重金属排放量削减比例”市级未组织相关核算,未组织相关考核;2.随着老河口市空气质量监测站升级改造,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在2017年由原来的3指标(SO2、NO2、PM10)增加至6指标(SO2、NO2、PM10、PM2.5、CO、O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评价基准也相应进行调整;3.“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没有相关数据,市级未组织相关考核;4.“森林覆盖率”原目标为21.5%,根据森林城市创建要求进行了重新划定,2020年该项指标值为6.76%;5.“生态红线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原目标为12%,2018年按照国家要求进行了重新划定,2020年该项指标值为3.8%。
第二节 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污染防治取得了积极成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但是根源性、深层次矛盾和困难仍然存在,生态环境质量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重道远。“十三五”期间,老河口市大气环境质量未全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大气主要污染因子处于临界超标水平,秋冬季主要以PM2.5和PM10污染为主,夏季主要以O3污染为主。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好转趋势不稳,没有形成稳步向好的良性趋势,环境空气质量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
水污染治理难度未减。老河口境内支流水网密集,天然河道水系源头来水量小,水体流速较缓,纳污能力较低。加之河道淤积等因素,导致水体流动不畅,水环境承载能力与自净能力较弱,汉江水生态环境较脆弱。城区生活污水和产业园工业污水未能完全实现分质处理,城区生活污水截污管网仍不完善。
农村环境整治任务艰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环境质量基础数据不全,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乡镇饮用水安全存在一定隐患。虽然持续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环境面貌得到了一定改善,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天然径流沿岸水产养殖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排放、生活垃圾处置、化肥农药施用等增加了流域性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风险,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薄弱等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监管能力仍需加强。高质量发展理念和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对老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提出了新要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监管力量与繁重的监管任务还不匹配,监管监测信息化建设滞后,科技创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作用仍需加强。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老河口市进入“河谷”组团发展绿色发展的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决胜期,迈向美丽河口建设新征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五大发展理念、三大攻坚战中,都更加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地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障和根本遵循,为“十四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强有力的保障。
城市发展战略为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发展方向。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落实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战略,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北部列阵,推动生态文明共建,携手打造汉江绿色保护带。老河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十届十八次全会上明确提出建设汉江流域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市的城市发展战略,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美丽老河口争当绿色崛起先锋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争当绿色崛起先锋。城市发展战略的提出,绿色崛起实施方案的出台,体现了老河口市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选择,明确了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老河口市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体现和落脚点。
大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日益凸显为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良好基础。全社会对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各部门分工负责、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公民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大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日益凸显。企业治理环境污染意识和投入明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装备、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等现代化监管技术快速进步,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良好基础。
同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也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为:一是新冠疫情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造成较大影响。新冠疫情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工程进度、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复工复产后污染物减排力度等造成了较大影响。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呈下降趋势、环境空气质量不高、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农村地区环境状况和环境治理能力滞后等问题依然突出。三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日益强烈。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需求不匹配,与人民群众的切实感受与体会还不匹配。
“十四五”时期,老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综合分析,机遇大于挑战。“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面向2035年建设美丽中国的开局期,老河口市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河口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章
规划目标和指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优化为主线,围绕“一降一减、两改善、三创建、四提升”(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襄阳市“无废”城市创建;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空间格局优化和资源利用水平)总体目标,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实现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率先在汉江流域县域中实现绿色崛起。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绿色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导向,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二氧化碳达峰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实现改善环境质量从注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头预防治理的有效传导,增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内生动力,建设汉江流域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市。
因地制宜,推进分区管控。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推进“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融合和协同,根据空间分区,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措施,实现国土空间的差异化管控。综合考虑区域自然环境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分区管控要求,因地制宜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覆盖。
统筹协调,实施系统治理。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提高综合治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统筹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统筹陆地与流域生态保护,统筹大气污染治理与应对气候变化,统筹城乡环境治理,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系统治理。
深化改革,强化社会共治。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强化政府统领、引导和监管责任;激发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形成全民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综合考虑老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设置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2035年远景目标:到2035年,建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体系,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成为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
“十四五”时期目标:到2025年,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国土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稳定下降,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持续稳定,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机制基本建成,生态环境更加优化。
表2-1 老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
环境质量改善 | 1 | 省控以上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 |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3 |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4 |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µg/m3) | 39 | ≤33 | 约束性 | ||
5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80.7 | ≥86.5 | 约束性 | ||
6 |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 - | 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 预期性 | ||
绿色低碳发展 | 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 | - | 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 约束性 | |
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2.31 | 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 约束性 | ||
9 |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 | 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 预期性 | ||
10 | 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化学需氧量 | - | 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 约束性 | |
11 | 氨氮 | - | 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 约束性 | ||
12 | 氮氧化物 | - | 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 约束性 | ||
13 | 挥发性有机物 | - | 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 约束性 | ||
生态保护与修复 | 14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保持稳定 | 预期性 | |
15 | 森林覆盖率(%) | 6.76 | ≥10 | 约束性 | ||
16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 约束性 | ||
17 | 水土保持率(%) | - | 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 预期性 | ||
环境风险防范 | 18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0 | 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 约束性 | |
19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 | 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 约束性 | ||
20 |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 0 | <1.3 | 预期性 | ||
生态人居建设 | 21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 | 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 预期性 | |
22 | 县城污水处理率(%) | - | 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 约束性 | ||
23 |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0 | 0 | 预期性 | ||
24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 预期性 |
第三章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
绿色发展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之策。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三大结构调整优化,实施生态空间管控,推进生态示范创建。
第一节 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创建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目标指标和任务,2022年底前完成《老河口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4年)》中期评估和修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组织领导,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联络员机制,定期研究创建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推进。结合创建进展制定年度创建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明确责任、任务分工,健全跟踪考核评估机制,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年度考核。到2022年,各项指标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验收标准,到2024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验收标准。
深入推进生态细胞创建。加大生态细胞创建力度,提升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质量,打造精品生态镇村。统筹乡村振兴,优先支持已成功命名的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优先支持已成功命名的省级生态村申报国家级生态村。推动建立示范创建激励机制。强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模式的宣传,打造“老河口样本”。深化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创建。
第一节 实施生态空间管控
形成“一带一环多点”生态空间布局。结合市域空间内自然资源分布和生态保护的特点,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带一环多点”的生态空间布局。“一带”即汉江及其沿线,由老河口境内汉江水域、梨花湖风景名胜区和王府洲生态岛三大功能单元组成,是老河口市区域性生态廊道,以生态保护为主,适度发展生态旅游。该区域以沿汉江干流堤岸最高洪水水位线为界,向陆地延伸30米为河流保护区,禁止布局非水利建设项目;向外延伸500米(城区100米)为岸线保护区,建设沿干流生态林带,连接陆生生态系统与河流湿地生态系统,构筑具备防洪、血防、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态净化等多种功能的沿江综合植被防护体系。“一环”指环城林网,黑凉假日森林公园(由黑龙沟、凉水泉、双桥凹等水库周边一定范围内的森林构成的区域)、百花山森林公园、唐沟假日森林公园、马冲假日森林公园(马冲水库周边一定范围内森林构成的区域)和市域南部生态林等功能单元组成,是老河口市域生态保障区和缓冲区。该区域以生态林地为主,主要发展经济林果产业、优质粮油,鼓励发展以森林公园为载体的生态文化旅游,适度发展精细蔬菜特色经济作物。“多点”指市域范围内的各类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上300m范围内及其上下游一定区域形成的水体保护区,由市域范围内的孟桥川水库、登云湖、古城水库、小桥河水库、滕庄水库、冯营水库、梨花湖、唐沟水库、西排子河水库、贾沟水库、黑虎山水库、武家营水库和红水河水库等水库及其周边区域单元组成。该区域以涵养水源、保护水质为主,禁止一切可能影响水质安全的活动,主要发展水源涵养林,并进行生态保育。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管控要求进行。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严格保护优良生态系统,优先开展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受损生态系统修复,持续提升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
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应用。对生态保护红线、老河口水厂水源地及汇水区等优先保护单元实施严格保护,严格执行各主体功能区空间准入要求,禁止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所在岸线建设与供水设施和水源地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对李楼镇、洪山嘴镇、酂阳街道、仙人渡镇等重点管控单元,优化空间布局及产业准入,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对孟楼镇、袁冲乡、光化街道、薛集镇、竹林桥镇、张集镇等一般管控单元,以改善和维护生态环境质量为主要任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第二节 优化产业结构
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加快重点领域节能技术产业化步伐,增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改造传统工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技术和设备,支持、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化、智能化、循环化改造,引导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木业家居、纺织、医药化工、冶金等传统产业从传统生产模式向绿色制造模式转变。发展壮大氢能、智能网联汽车、3D打印、生物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培育旅游和大健康产业,打造中部地区高端文化旅游目的地和鄂西北地区有竞争力的大健康产业集聚区。引导企业绿色生产,鼓励和支持企业实行产品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使用绿色材料和环保包装材料。敦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节约、清洁、低碳、安全的绿色发展体系。推进水泥、砖瓦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强化产能化解及置换。严禁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扩能。
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以全市化工、水泥、金属冶炼等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对高环境风险的重点行业、生产中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以及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依法推行强制审核,全市重点企业均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强化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评估和验收,进一步加大对评估验收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鼓励政策,推动工业园区内和有条件的企业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所有化工企业和其他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企业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外已建化工企业和其他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企业,限期搬迁、转产或关闭。化工企业和其他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企业在进入工业园区前不得扩大运营规模。老河口市化工园区(科技产业片区+循环产业片区)等工业园区新、改扩建项目应符合开发区或园区规划,并执行规划环评(跟踪评价)中环境准入要求。开发区各工业组团之间、生态敏感区周边以及重要交通干道、河渠、铁路沿线设置合理的绿色隔离带。按照《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涉及汉江干流沿线2公里重点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区)及其他可能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禁设置垃圾填埋场等有毒有害物质贮存场所。
持续推动循环发展。大力推进企业循环化生产、产业循环化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着力打造“资源—产排—再生资源—再生产品”循环发展模式,推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打造一批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再制造等示范试点,构建集约、高效、清洁的全生态产业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利用,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及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家电、纺织品、汽车轮胎等废旧物品回收利用,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第三节 优化能源结构
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科学分解节能控耗目标,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约束机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持续实施燃煤锅炉淘汰,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在工业炉窑、工业锅炉等重点用煤领域,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实施《老河口市供热专项规划(2017-2030年)修编》,推动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实现老河口市城区、老河口市化工园区(科技产业片区+循环产业片区)和仙人渡镇集中供热。
加强商品煤质量和散煤销售监管。实施年用煤量大于1000吨的煤炭使用单位用煤台账管理。严格煤质管控,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大于16%、硫分大于等于1%的散煤。鼓励重点用煤企业使用热值不低于5000大卡的煤炭。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有条件农村地区因地制宜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电能、地热能、燃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加快发展高效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和保障新能源供应,显著提升天然气、电力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利用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在具备资源条件的非禁燃区,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快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形成一批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等,提升光伏产业发展水平;加强对区域风力资源的勘察,稳步推进风能发电;积极开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综合系统工程,促进生物资源的多层次利用和综合利用;推进氢能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促进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完善能源管控中心,改造高耗能通用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和公共机构等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对冶金、医药化工、建材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第四节 优化交通结构
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坚持以提高能效、降低排放、保护生态为核心,以推进节能减排为重点,努力建成以“三低三高”(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特征的绿色基础设施体系、运输装备体系、运输组织体系,形成节约环保的交通结构、发展方式、消费模式,实现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积极培育水运市场。补齐水路运输短板,加快建设“干支结合”的内河航运网络,大力推进汉江老河口段航道整治提升工程,依托襄阳港、王甫洲千吨级船闸升级改造,打造一体化河谷港区(陈埠港区综合码头),形成铁路站点、客运站、物流园区、港区码头至国省干线公路的快速集散通道,提升“河谷组团”综合运输服务一体化水平,实现“1+1>2”的城市群效应。推进汉江老河口段航道整治提升工程,将境内57.8公里Ⅳ级航道提升为Ⅲ级航道;推进王甫洲电站枢纽船闸改建升级工程,将船闸设计通过能力由300吨级升级为1000吨级,建设水上应急救援中心,有效改善老河口水运发展环境。
推动车船优化升级。全面实施重型车国6a排放标准,2023年7月1日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船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制定并实施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计划,加快国Ⅳ及以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进一步提高新能源车辆比例,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城市配送、港口作业、货物运输等领域应用,加快推动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加大清洁能源船舶推广力度。
专栏1 结构调整重大工程 |
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和产业集群改造提升工程:实施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木业家居、纺织、医药化工、冶金等传统产业绿色制造模式改造,引导企业绿色生产,建立节约、清洁、低碳、安全的绿色发展体系。 清洁能源工程:加快推进老河口市热电联产项目,充分利用余热(蒸汽)进行发电。重点面向冶金、医药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推进节能重点工程。 运输结构优化工程:积极推进“三低三高”绿色基础设施体系、运输装备体系、运输组织体系。大力推进老河口汉江航道恢复提升工程,加大清洁能源在公共服务、城市配送、港口作业、货物运输等领域的应用。 |
第四章
协同实施低碳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利用好大气污染物减排和温室气体减排的协同效应,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增效。
第一节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探索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目标、路线图和主要任务。推动重点领域碳排放率先达峰;推动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和企业制定达峰目标,率先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尽早实现二氧化碳达峰。
加强碳排放指标控制。建立碳排放“总量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由强度控制向总量和强度双控过渡。进一步加大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推动我市碳金融体系建设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建设,在国家碳交易市场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推动光伏、湿地、户用沼气、林业等领域的自愿减排项目,将自愿减排交易制度体系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加强CCER和HBCER核证减排量的申报和备案管理。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强化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等相关统计,定期编制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管理,做好目标分解和定期评估工作。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通过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推动区域、行业和企业落实煤炭消费削减替代、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
第五节 协同实施低碳减排
建设低碳产业体系。将低碳发展作为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动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提升企业低碳竞争力。控制水泥行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实施全流程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辅料生产水泥。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坚持减缓与适应协同,降低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控制农田甲烷排放;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控制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大绿化造林力度,着力增加森林碳汇。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控,减少森林碳排放。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稳定并增强湿地固碳能力。
推动城镇低碳发展。加强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探索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模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鼓励使用节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输工具,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处置体系建设,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加快推进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树立绿色低碳的价值观和消费观,积极践行低碳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方式,鼓励使用节能低碳节水产品,鼓励选择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第六节 积极开展试点示范
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组织开展近零碳城镇、园区、社区、校园及商业试点,选择条件成熟的区域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推动试点项目实施减源、增汇和替代工程,实现区域内近零碳排放。
开展“碳汇+”交易试点。大力实施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等工程,增强森林、湿地、农业用地储碳能力,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大力开展“碳汇+”交易助推乡村振兴试点,做好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第七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大力推广低碳技术应用。定期更新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加强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推进低碳技术示范应用。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的示范应用。
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探索使用气候变化建设管理模式,完善建筑设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利、交通、能源设施适应能力。针对气象、地质、排洪防涝等灾害,建立极端气候应急联动指挥体系。搭建智慧管理平台,提升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智慧化服务能力。
建立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立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提高风险实时动态研判能力。加强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风险管理人才引进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专栏2 应对气候变化工程 |
节能降耗工程:实施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改造项目;建设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低碳示范试点工程:推进碳达峰方案研究及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选择条件成熟的区域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企业试点。 |
第五章
统筹推进环境治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计划。综合评估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找出大气环境影响因素和需解决的重点问题,编制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分年度、分阶段提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在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前,新(改、扩)建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必须倍量替代,重点项目实施区域削减。
强化PM2.5与O3协同治理。推动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制定精准化、系统化的PM2.5与O3污染协同控制治理方案,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考虑PM2.5与O3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实施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强化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探索开展PM2.5与O3来源解析与成因分析,推动实现精准治污减排。
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全面淘汰落后装备和产能,建立废气排放单位管控清单。开展“散乱污”整治“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大力推广低氮燃烧技术。开展湖北省怡襄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葛洲坝老河口水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治理效果评估,参照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推进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全过程管控。实施工业企业料场扬尘专项整治,做到物料入棚入仓,场区主要道路全部硬化,落料点配备集气罩和除尘设施,进出口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设施,加装雾炮和喷淋设施,设置洗车平台。加强矿山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露天开采湿式抑尘技术和矿石加工封闭作业方式。持续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积极推进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广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综合整治。聚焦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业涂装、化工、造纸、家具等重点行业,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责任清单,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制定并实施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综合方案。推进含VOCs产品源头替代工程,提高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业涂装、化工、家具等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源头替代比例。实施全流程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汽油等储罐综合治理,强化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开液面逸散及工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控制,提升LDAR质量。全面提升治理设施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运行率、治理设施去除率,实施装卸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开展污水逸散废气专项治理,强化非正常工况废气收集处理,切实提高VOCs末端治理水平,确保达标排放。深化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综合整治,逐步实现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一企一案”、泄漏检测与修复全覆盖。加强油品储运销监管力度,引导化工行业企业实施季节性调控。引导市政工程施工实施精细化管控。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散煤、露天喷涂、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直排“四个清零”,加强建筑外立面涂料监管。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和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规范拆迁和建筑工地管理,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围挡率100%、施工现场物料堆放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率100%、施工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率100%、施工现场湿法作业率100%、运输车辆密闭率100%、监控安装联网100%、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100%达标“八个百分百”扬尘管控要求,提升扬尘管控精细化水平,拆迁工程做到湿法作业,并采取必要的防尘隔离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拌合站达到绿色生产要求;对建材运输与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强制加盖密闭、严厉处置随意撒漏和倾倒渣土行为等有效措施;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加强油烟气污染控制,强化油烟废气监测和治理设施环保竣工验收,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持续实施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落叶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加强秸秆禁烧的常态化监管,积极探索形成适合老河口市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发展模式,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持续巩固禁鞭成果。
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以柴油车为重点,推进实施路检路查,加大对柴油车集中使用和停放地的入户检查,推广使用视频门禁系统,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强化在用车环保达标监管。加强工程机械、农用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治理。划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落实全市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建立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控制管理台账。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部门联合监管,推进老旧工程机械淘汰/改造,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实施船舶发动机第二阶段标准和油船油气回收标准,推动船舶发动机升级或尾气处理装置改造,加大上船燃油检测力度。加强清洁油品供应保障,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深入推动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建立统一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预警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区域形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联动体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加强跨区域大气污染应急预警。重点工业企业制定操作性强、实际减排措施与预案要求一致、预案管理备案规范的应急减排措施。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应急减排措施有效落实。探索建立轻、中度污染天气常态化应对响应机制。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治理。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加强恶臭、重金属、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对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探索建立大气氨排放清单,加强源头防控和排放控制。以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为主要控制对象,建立汞污染源排放清单,开展汞污染监测。加强高风险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风险管控,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环境风险排查评估,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加强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定期监测。加强恶臭气体监测。
专栏3 蓝天工程 |
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工程:开展湖北省怡襄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葛洲坝老河口水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治理效果评估,推进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企业料场扬尘专项整治,加强矿山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聚焦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业涂装、化工、造纸、家具等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②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整治整改;③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④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在市区范围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
第二节 提升水环境质量
建立流域控制单元管理体系。强化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管理,整合污染源、排污口,明确考核断面,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流域控制单元管理体系。结合实施的河(库)长制,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解到各行政区域,全面建立完善流域责任管理体系。通过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建立“污染源—排污口—水体断面”的全过程监管体系。针对优先控制单元,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制定治理方案,不达标单元制定水质达标方案。开展乡镇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考核。
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快推进老河口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与勘界立标。实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信息公开。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检查整治,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规建设项目和违法活动,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建立各级各类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确保供水安全。推进城区供水孟桥川水库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总量控制,抓好工业节水,加强城镇节水,发展农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
狠抓工业污染治理。以工业园区和企业为重点,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根据控制单元水质改善需求,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审核。开展工业集聚区连片综合整治,重点面向冶金、医药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和提标改造。推动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分质处理,将化工园区初期雨水纳入监管范围。推行化工园区内工业企业“一企一管”全覆盖,实时监控出水水质,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采取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乡镇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建成城南污水处理厂,彻底解决污水直排汉江问题。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加强污泥产生、运输、储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污泥乱排乱倒违法行为,禁止处置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
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加快船舶污染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强交通穿越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和应急处理,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积极鼓励船户发展大吨位内河标准型船舶,通过严把节能减排关,引导水路运输经营者淘汰落后、非环保的挂桨机船舶等运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推进船舶油污水安全处置,强化港口船舶污染治理。
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加强与丹江口市、谷城县的合作,协同推进汉江流域综合治理。以入河(库)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整治为抓手,推进汉江干流等主要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河长制,严格落实“汉江十年禁捕”等重大政策。以生态环境建设和水土流失防治为核心,以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对全市境内中小河流开展水土保持与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实现小流域“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出口水质持续达标的治理目标。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区黑臭水体。推进小微水体治理,基本实现小微水体污水无直排、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
积极推动水生态恢复。保障河流生态流量,逐步推进有河有水,全面实施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实施水库、拦河坝等生态泄流,制定生态流量、生态水位的保障措施和工作制度。实施退耕还湿、退田还湿工程,加强汉江水土保持林、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在汉江等主要河流沿岸划定生态缓冲带,探索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有鱼有草,建设一批美丽河流。
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以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为抓手,持续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开展重点流域地下水污染治理项目,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体系、监测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地表水—土壤—地下水”、“区域—场地”统筹的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措施。全面推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建立地下水污染场地动态清单,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开展防渗改造。加快推进完成加油站埋地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专栏4 碧水工程 |
污水处理提质工程:新建城南污水处理厂,城北截污管网建设,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改造污水收集管道50公里以上。 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工程:推进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实施老河口市城区备用水源项目,建设一座净化水厂,对11km供水管道和城区10km供水管网改造及其配套设施。 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老河口市江河湖库连通及城区水系整治项目(生态水网构建工程);湖北省老河口市西排子河水库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湖北省小清河老河口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水上污染物处置中心项目。 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老河口市主城区排水河渠综合治理工程;排查建成区黑臭水体并进行综合整治;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排污口整治工程:开展入河排污口的排查与整治,按照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排污口设置。 |
第四节 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加强土壤环境功能区管控。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土壤环境承载能力等划定全市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明确优先区域的范围、面积和边界,建立优先区域地块名册,开展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及其周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污染源排查。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化工(含制药、农药)、电镀、矿山、印染、铅蓄电池制造、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项目。对严重影响优先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的企业予以限期治理,未达到治理要求的要依法关停,对造成土壤污染的要责令进行治理修复。
推动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实施农用地分类分级管理,按照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类,实施“绿、黄、红”分级管理。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要求,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施最严格的保护。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化、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责令区域内工艺技术落后的企业整改、转产或搬迁。加快推进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根据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实施年度农用地安全利用方案,开展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污染治理措施,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实施源头—过程—末端治理的全过程污染防治,减少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从土壤向农作物转移,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实施重度污染耕地动态管控。
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强化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加强污染地块分用途管理,分用途明确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用地和供地等的必要条件,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加强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调查,严格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管控。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为核心,防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典型地块污染风险。对于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强化未利用地管理。建立健全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环境保护机制,防止土壤污染。组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专项调查,实施未利用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建立未利用地清单、耕地后备资源清单并实现动态更新。加强对市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维护其生态服务功能。依法严查向滩涂、湿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全市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情况调查,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及时督促有关企业或相关管理责任单位负责治理、修复;不具备污染治理能力的,由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定第三方治理,费用由污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动工业企业搬迁遗留场地污染评估,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化工行业企业在拆除设施、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前,应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按照方案在拆除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推行土壤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对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土壤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强化关闭矿山修复,督促对葛洲坝老河口水泥有限公司已关闭的袁山矿区Ⅱ矿段水泥配料用凝灰岩矿实施环境恢复治理,恢复治理面积13.23万平方米。控制农业污染,加强化肥、农药、农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灌溉水水质管理。减少生活污染,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整治存量垃圾填埋场,加快推进老河口市大堰垃圾填埋场封场复绿项目建设。完善城乡保洁制度,强化铅酸蓄电池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推动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针对固体废物堆放区、矿山区、典型工业企业废弃地等,采取生物(生态)修复、植物治理、提气通风、施加抑制剂、客土、淋洗清洗等工程措施,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
专栏5 净土工程 |
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及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重金属可安全利用耕地修复治理项目;采取回填覆土掩埋等办法,对老河口市大堰老垃圾场进行绿化、植树等。 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针对固体废物堆放区、矿山区、典型工业企业废弃地等,采取工程措施,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 |
第五节 改善声环境质量
严格建设项目噪声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新建公、铁路选线设计时应尽量避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严格实施城区车辆行驶禁鸣管理,严禁高噪声摩托在辖区内行驶,控制交通干线的车辆流量和行车速度,巩固、提高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确保各功能区特别是居民文教区声环境达标。
加强重点领域噪声监管。以广场舞噪声、KTV等社会经营场所为重点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监管,使用音响器材的须严格控制音量,边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进行连续作业的除外)。加强交通运输噪声监管,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路面改造、建设生态隔离带、实行货运车辆限行管理、设立禁鸣区和限速区、合理分配交通干道车流量等措施,减轻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以噪声投诉厂矿企业为重点加强工业噪声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噪声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强化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查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及执法处罚力度。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幅度进行处理处罚,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改正,及时制止和纠正环境违法行为。
第六节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继续实施农村“两清、两减、两治、两创”( 清洁种植、清洁养殖,农药、化肥减量化,规模化养殖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示范工程,推进新一轮新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汉江沿线等重要水源地周边为重点,深入实施农村环境“以奖促治”政策,大幅提升区域内农村生态环境;以城市郊区农村、工矿企业园区附近农村为重点,集中开展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大幅改善区域内农村生态环境;对生态环境好的行政村,结合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以不新增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为原则,开展原址保护工作。
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为核心,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优化及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调查,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及整改力度,确保供水安全。
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负增长。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探索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工作机制,加大新型肥料产品推广,加大测深施肥、种肥同播、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推广。加大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推进绿色防控技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肥料统配统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加强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推进秸秆、农田残膜等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9%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编制实施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按照划定的禁限养区养殖要求,优化畜牧业结构和布局,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结合畜禽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进一步实施禁养区关闭搬迁。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开展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适度集中,实施规模化发展,对养殖废弃物实施统一收集处理,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25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控。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推动划定水产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优化水产养殖空间;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加快实施连片池塘尾水处理工程,支持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等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巩固天然水域围栏围网网箱拆除成果,防止反弹。强化养殖投入品管理。到2025年,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应用率达到90%以上。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编制《老河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末端治理成本。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与处理设施建设验收管理,加快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乡村污水治理体系。积极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相衔接。已完成冲水卫生厕所改造的村庄,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满足省、市下达的任务要求。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农村河湖水系综合治理。统筹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全面设置农村小微水体“一长两员”(河湖长、管护员、监督员)。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合理选择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模式。到2025年,完成纳入国家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5年专项行动,完善“户分拣、组归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重点推进袁冲乡垃圾清运体系提质、张集镇生活垃圾收运储设施建设、薛集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光化办垃圾治理等,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控制管理,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完善重点区域网格化监管制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评估。推动建立财政补贴、村集体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的运维资金分担机制,完善依效付费制度。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相关设施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强化设施建设与运行一体推进,推广第三方专业运维+村民参与、BOT、EPCO、设施租赁等模式。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和纳入国家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等水质开展常规监测。探索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专栏6 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老河口市洪山嘴片、李楼片、仙人渡片、孟楼片农村水系整治工程,选取杜槽河、苏家河等12条重点水系进行综合治理。老河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般债项目。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调查,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优化及规范化建设。 农村水污染专项治理工程:编制《老河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有效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专项治理。 |
第六章
严格管控环境风险,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紧盯核与辐射安全、“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等领域,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第一节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强化突发事件环境风险防控,健全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预防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增强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警监测能力。建立生态环境、公安、消防等多部门联合的环境应急联席会议制度,增强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理能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通过采取工程治理、群策群防等综合防治措施,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整体稳定性,防止隐患点产生大规模变形破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企业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完善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应急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和应急预案实施的可操作性。推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规范化管理。
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区域、工业园区及企业三级应急防范体系。根据工业园区产业布局、产业结构和规模,针对加工、运输和储存等环境可能对区域生态系统和人群健康产生的环境风险影响,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和跟踪监测计划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落实区域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防范预案演练。
强化企业风险应急管理。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在证后监管上下功夫,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与总量控制、排污交易、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等有机结合,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和事故防范。完善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应急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强化企业环境风险物质监督管理,确保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率达100%,提高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和应急预案实施的可操作性。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完善政府、部门、风险源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推广“标杆式”、“卡片式”预案管理模式,对风险源单位应急处理设施建设要做到全过程介入,确保环境应急设施、应急物资落实到位。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重点行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全覆盖,重点企业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全覆盖。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和信息分析研判,加大“一废一库一品”等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力度,将环境风险隐患消除在未萌状态。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时发布预警或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组织实施相应的预警响应。
第二节 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推进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按照“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标准,探索形成与城市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废弃物处理模式,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构建和完善建筑垃圾、废钢、废电池、废轮胎、废纸、废塑料综合利用体系,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回收体系、“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废旧纺织品、快递包装物、废玻璃、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建筑垃圾等城市废弃物进行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
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处置,在全域单位内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车辆、容器,新建大件垃圾处置站,配套大件垃圾粉碎设备设施及相关辅助设施;加快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建设,建成后可形成50t/d餐厨垃圾、5t/d废弃油脂的处理规模;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新建垃圾分类终端处置设施,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处置全覆盖,推进餐厨废弃物、废旧纺织品、快递包装物、废玻璃、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建筑垃圾等城市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
提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依托循环经济产业园,引进工业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废铝资源综合利用及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等项目,进一步提升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废钢铁、废铝、废蓄电池等实现产业链闭环全量消纳。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建日处理规模达500吨的老河口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工程,设置垃圾分类堆放区、循环利用区、转运调配区及填埋区等,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处置率。
开展固体废弃物堆存场所整治。全面启动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风险排查工作,对于存在风险的堆存场所,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风险评估、编制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降低或消除土壤环境污染隐患。
专栏7 “无废”工程 |
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工程:老河口市工业废物安全填埋项目;日处理500吨建筑垃圾项目。 资源循环利用工程:老河口市日处理50吨餐厨废弃物及5吨废弃油脂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项目 城乡环境清洁能力提升工程:新建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站、环卫车辆停保场、大件垃圾处理站等;购置环卫设施及更新2座垃圾转运站压缩设备等。利用PPP 方式推进环卫市场化运作,完善垃圾收运设施设备,提升城乡清洁能力。 |
第三节 加强危险废物、化学品风险防控
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理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依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现场检查、指导。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设施短板,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的安全集中处置,完善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及监管,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动态数据库和重点涉危企业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保持在100%。加强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优先控制化学品污染防范与治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及应急演练。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聚焦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严格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持续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对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新建涉重工业企业应进驻工业园区并符合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鼓励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深入推行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
第四节 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加强放射性废物治理,规范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推动废旧放射源回收利用,确保放射性废物(源)得到安全处置,确保环境放射性水平在天然水平。完善辐射源和放射源档案,实行严格的“放射源身份证”管理制度,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全面提升核辐射技术应用的安全性。在放射源各个流通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对较高风险的放射源建立在线网络监视系统。
健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检查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发放情况,要求各涉源单位按照规定,申办放射源和射线装置销售、使用许可证,及时办理许可证的变更、换发和注销手续。加强放射源存放、使用安全防护和防盗防遗失的监管。督促涉源单位妥善处置退役或闲置放射源,实行放射源的转让、转出、转入和返回生产单位的备案制度;对退役、闲置的放射源要及时予以返回生产厂家或向省放射源废物库申请送贮,禁止私自转让放射源和擅自在环境中处置放射性物质。督促用源单位做好工业用源转移备案工作,对工业用源中的流动源进行随机现场检查;加强放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按要求规范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督促涉源单位安全自查,落实各项辐射工作安全责任制和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涉源单位保持辐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有效防治放射性污染,减少放射性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和治理,强化生态监管,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第一节 强化自然资源监管
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明确自然资源产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抵押融资,增强市场活力。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库,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强化社会监督。
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创新自然资源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除生态功能重要的外,可推动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明确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归属关系和权责,适度扩大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担保、入股等权能。建立覆盖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偿出让制度,严禁无偿或低价出让。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制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建立资源环境监测预警数据库和信息技术平台,定期编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
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领导干部任期内辖区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为基础,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通过审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责任体系及责任追究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第二节 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与修复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护。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强化对梨花湖省级风景名胜区、百花山省级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划定湿地保护红线,进一步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把生态资源与景观效果较好的湿地,逐步纳入到湿地保护范围,建成丹水湖国家湿地公园。加大对老河口汉江、孟桥川水库、滕庄水库等13处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持续加强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重点生态敏感区域、生态脆弱区域的有效保护。加强森林公园、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防护林规划建设,扩大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深入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行动,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开展生态环境修复。重点围绕河道、矿山、湿地等进行生态修复与治理。建立梨花湖湿地生态保护系统,对孟桥川水库、西排子河等3处大型水库以及黑虎山、武家营等7处中型水库消落带开展生态治理,对汉江、红水河、孟桥川水库等生态敏感型湿地实施退塘、退耕还湿。综合运用河道清淤、生物控制、物理降解、生态调度、自然修复等措施,改善河流水质,提升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能力。推动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强化水源地环境监管。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建立并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库,全面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禀赋、环境质量、环境监管与环境风险状况,做好日常监测,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重点物种及其生境保护。加大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力度。加强野生动植物和重要种质资源保护,对国家级保护古树进行目录登记和设栏保护。
加强生物安全管控。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风险管理,探索建立外来物种预警系统,提升检疫能力,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的生物防控技术,加大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力度,严防外来物种对本土生物的入侵和影响。
专栏8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生态治理工程:汉江生态长廊建设项目,堤防加固与岸线整治、洲滩整治、湿地保护与修复、水源地达标建设、入江河道综合治理、汉江采砂整治、水景观打造。 生态建设与修复工程:鄂北水资源配置生态防护林带项目;老河口市沿汉江生态防护林项目。 |
第八章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大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实现从“要我保护”到“我要保护”的历史性转变。
第一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
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积极参与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相关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探索流域下游与上游地区之间资金补偿、对口协作等横向补偿模式。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
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及时查处,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的原则,将排污许可与环评制度、生态环境统计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
推进绿色发展。加强源头防控,优化原料投入,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加强全过程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提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
健全企业信用建设。完善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三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 生态环境保护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渠道。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行业协会、商会等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组建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引导具备资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围绕“6·5”世界环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17”低碳日等纪念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推进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逐步转变落后的生活风俗习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
第四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完善监管体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监察制度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
加强司法保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天地一体、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不断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推进信息化建设,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智能化监管决策体系。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建设,推进环境监察管理信息化和执法监察智能化,全面完成全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项目建设。
强化科技支撑。全面开展区域环境基础数据采集,开展汉江流域水质、水文基础数据调查和分析,开展汉江流域河流水库底泥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环境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以科学事实、科研数据、科技成果为依据,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与科研院所、高校密切合作,积极开发、引进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方面的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利用网络技术、3S技术、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建立服务于老河口市生态建设的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切实提高老河口市生态建设的信息化水平,为生态建设提供科学化信息决策支持。
第五节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建立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完善并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综合考虑企业和居民承受能力,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
专栏9 能力建设工程 |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乡镇小型空气质量考核自动监测站建设,在全市各乡镇各建设1个小型站,共建设10个小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采购环境空气质量移动监测系统。采购环境监测采样系统。加快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生态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工程:建立服务于老河口市生态建设的决策支持信息系统,提高老河口市生态建设的信息化水平。 |
第九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强化老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一指导与综合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与各级政府之间的协作,理顺部门职责分工,采取强有力措施,从解决当前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大力推进规划实施。
第二节 细化规划任务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在老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框架下,建立规划推进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重大环境问题,高效、协同、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在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实施方案中,进一步细化规划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将规划任务分解落地。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
多渠道筹措工程项目资金,建立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资机制。保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的主导地位,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比重,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民间资本环境保护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领域。以第三方治理、PPP等模式创新缓解政府一次性资金筹措压力,提高污染治理效果和环境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节 强化技术支撑
因地制宜落实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环境标准及相关政策要求;通过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实现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组织国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技术力量开展环境科技合作与交流,向相关专家、智库进行专题咨询;加强部门合作、市区联动和政企联动,深入基层实际,广泛开展调研,总结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第五节 严格考核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细化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内容。建议2023年和2025年底对《规划》实施情况分别进行中期、终期评估。其中,依据中期评估结果可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附表1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项目库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年限 | 建设内容 | 资金 (万元)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进展情况 | 备注 |
一、蓝天工程 | 17099 | |||||||
1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 2021-2025 | 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②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整治整改;③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④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 8549 | 老河口市各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含天和科技、圣灵科技等) | 正在谋划论证 | ||
2 | 水泥行业绿色改造项目* | 2021-2023 | 对水泥行业上下游企业,如石灰石、石膏开采企业、水泥制造、水泥制品制造等企业的堆场进行整治,采取密闭储存、密闭运输等方式,减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 | 50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 | 正在谋划论证 | ||
3 | 建材超低改造* | 2021-2025 | 葛洲坝水泥厂工艺及治理设施改造,排放限值达到:颗粒物10mg/Nm3、NOx 200mg/Nm3、SO2 50mg/Nm3。 | 600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 | 正在谋划论证 | ||
4 |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 2021-2022 | 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 5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 | 正在谋划论证 | ||
5 |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工程* | 2021-2023 | 在市区范围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 200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 | 正在谋划论证 | ||
二、碧水工程 | 369900 | |||||||
6 | 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 2021-2022 | 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 70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 | |||
7 | 老河口市城区备用水源项目* | 2021-2023 | 建设一座净化水厂,对11km供水管道和城区10km供水管网改造及其配套设施。 | 30000 | 老河口市水利局 | |||
8 | 老河口市农村供水工程 | 2021-2025 | 包括规划管网延伸工程7处,新建水厂4处,技术提升工程24处,新建水质监测站13处,饮水水源地改善工程3处。 | 57000 | 老河口市水利局 | |||
9 | 老河口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2021-2025 | 新建供水工程2处、水源改造工程13处,管网升级改造及延伸工程、水厂改造21处,新增供水规模 6200m³/d。 | 10000 | 老河口市水利局 | |||
10 | 城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 | 2021-2025 | 新建城南污水处理厂,“十四五”期间实施一期4万吨土建、2万吨设施工程,完善城南城北污水管网,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改造污水收集管道50公里以上。 | 40000 | 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1 | 城北截污管网建设* | 2021-2022 | 杜槽河建设2.5千米DN500截污管;苏家河建设2.9千米DN600截污管;城北截污干管建设8.2千米(含沿江4.7千米)DN1000污水管。 | 7000 | 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2 | 老河口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陈埠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尾水提标处理工程 | 2021-2025 | (1)将现有6公里大明渠改建为生态沟渠,改建沟渠平均宽度为7.5米;(2)在6公里生态沟渠两岸各20米范围内建设生态缓冲带;(3)在陈埠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水口至汉江沟渠左侧495亩滩涂地打造人工湿地,并将污水处理厂约10万吨/天的劣V类水质尾水提升至IV类水质再排入汉江。 | 3980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 | |||
13 | 老河口市主城区排水河渠综合治理工程* | 2021-2023 | 建设龙虎沟和护城河截污管道15公里及配套初期雨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改造明渠6.6公里(含清淤);引水配套设施及配套生态景观工程。 | 20000 | 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4 | 老河口市江河湖库连通及城区水系整治项目(生态水网构建工程)* | 2022-2025 | 1、生态引水工程;2、河、沟生态整治工程;3、撇洪工程;4、水工建筑物。对排水干沟平原段进行清淤、疏挖、连通,新建大明湖,新建排水泵站等。 | 3000 | 老河口市水利局 | |||
15 | 湖北省老河口市西排子河水库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 2021-2023 | 在西排子河水库及上游3条河流建设自然型护岸、人工型护岸,开展湿地水生植被、陆生植被恢复和栖息地保护。 | 200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 | |||
16 | 湖北省小清河老河口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2021 | 在现有5.1km小清河老河口段河道实施水生态修复,修复区域面积共153亩;在河道两岸15m范围内建设河道生态缓冲带,建设面积共230亩。项目建成后,小清河老河口段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 1340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 | |||
17 | 老河口市汉江流域水环境治理 | 2021-2025 | 对汉江老河口市境内 58 公里河道进行清理整治,疏通河床,并在沿途建设陈埠港区和付家寨 2 个永久性砂石堆场(陈埠港区永久性砂场占地 335 亩,年通过能力 500 万吨;付家寨永久性砂场占地 111 亩,年通过能力 250万吨)。 | 1800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 | |||
18 | 汉江沙化生态修复项目 | 2021-2025 | 在老河口市汉江沿岸实施沙化土壤修复、生态提升等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总面积达 45000 亩。 | 4500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 | |||
19 | 老河口市汉江港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2021-2025 | 对纳入《襄阳港总体规划》老河口港的主要港区(陈埠、苏家河、南岗3个港区)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包括岸线治理、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滩涂地环境提升等。 | 5000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 | |||
20 | 水上污染物处置中心* | 2021-2024 | 规划建设水上污染物处置中心,配备水上垃圾、船舶 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回收船,在港口码头和重点区域布局水上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无缝衔接相应的市政管网和环卫处理设施,建立健全水上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体系,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根据枢纽布置在全 市布局建设若干个点。 | 2000 | 老河口市交通运输局 | |||
21 | 重点流域地下水污染治理项目 | 2021-2025 | 对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重点企业等存在污染的地下水进行治理。 | 1200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 | |||
22 | 牧原农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 | 2021-2025 | (1)粪污收集系统:建设漏粪板,板下免水冲地坪,收集管道,观察井,收集池,中转池等合计6375立方米,固液分离发酵区6637平方米;(2)粪污处理系统:建设厌氧反应池15个合计6.7万立方米,沼液储存池15个合计58.5万立方米;(3)粪肥利用系统:铺设沼液管网10.9万米。 | 20000 | 老河口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
三、净土工程 | 55500 | |||||||
23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修复项目* | 2021-2022 | 重金属可安全利用耕地修复治理。 | 500 | 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 正在谋划论证,启动资金 | ||
24 | 老河口市大堰老垃圾场绿植项目* | 2021-2022 | 采取回填覆土掩埋等办法,对老垃圾场进行绿化、植树等。 | 5000 | 老河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25 | 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项目 | 2021-2025 | 推进污染耕地修复治理。 | 50000 | 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 |||
四、“无废”工程 | 132800 | |||||||
26 | 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设施项目* | 2021-2022 |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一个标准医疗废物中转暂存库,以及配套暂存库建设相应的冲洗、消毒、监控等基本设施;(2)配备符合产废能力的医疗废物运输车辆,以及医废运输车辆停车场、洗车场、消毒站、清洗消毒等配套基础设施。 | 300 | 老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 |||
27 | 老河口市废物安全填埋项目* | 2021-2023 | 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对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 | 50000 | 襄阳市象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28 | 老河口市城乡环境清洁能力提升工程* | 2021-2025 | ① 建2座垃圾转运站、3座垃圾收集站、1座环卫车辆停保场、6个板房式环卫工人休息室、1座大件垃圾处理站;购置吸污车、洗扫车、洗桶车、挂桶车、清洗车、勾臂车、勾臂箱、餐厨车等环卫设施及更新2座垃圾转运站压缩设备等。②环卫市场化运行。利用PPP方式推进环卫市场化运作,完善垃圾收运设施设备,提升城乡清洁能力。 | 10000 | 老河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29 | 年处置8万吨工业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 | 2021-2025 | (1)新建厂房、办公楼,面积约25355平方米;(2)新建一套焚烧系统,年处理工业废物6万吨;(3)新建一套物化处理设施,年处理工业废物2万吨;(4)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 50000 | 重点工业企业 | |||
30 | 日处理500吨建筑垃圾项目* | 2021-2022 | 总建筑面积102100m2,建设产品展示检测中心、再生利用生产区、污水处理区、成品养护区、贮存原料堆场等,达到日处理500吨建筑垃圾规模。 | 6000 | 老河口市环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 |||
31 | 老河口市日处理50吨餐厨废弃物及5吨废弃油脂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项目* | 2021 | 日处理50吨餐厨废弃物及5吨废弃油脂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 6000 | 老河口襄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32 | 老河口市农林生物质制气及发电项目* | 2021-2022 | 建设6条厌氧发酵生产线,800KW热电联产机组,年产5万吨有机肥及700万方生物质天然气。 | 10500 | 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 |||
五、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508900 | |||||||
33 | 汉江生态长廊建设项目* | 2021-2026 | 堤防加固与岸线整治、洲滩整治、湿地保护与修复、水源地达标建设、入江河道综合治理、汉江采砂整治、水景观打造。 | 2000 | 老河口市水利局 | 正在谋划论证 | ||
34 | 绿满老河口再提升项目 | 2021-2025 | 项目通过实施宜林地绿化工程、鄂北生态防护林工程、汉江沿岸造林绿化工程、国家储备林工程、城市绿化工程、乡村绿化美化工程、通道绿化工程、水系绿化工程、苗木花卉产业工程、经济林果产业工程等十大工程,完成新造林面积 14.4 万亩。 | 70000 |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
35 | 汉江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 2021-2025 | (1)堤防加固与岸线整治;(2)洲滩整治;(3)湿地保护与修复;(4)水源地达标建设;(5)入江河道综合治理;(6)汉江采砂整治;(7)水景观打造。 | 10000 | 老河口市水利局 | |||
36 | 鄂北水资源配置生态防护林带* | 2021-2022 | 老河口段长约32千米,宽约120-160米,绿化面积约5625亩,已完成汉孟路以西土地约3000亩,并启动绿化景观建设。2021年流转剩余土地2625亩,完成绿化建设。 | 14000 |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
37 | 老河口市沿汉江生态防护林项目* | 2021-2025 | 造林2.5万亩,包括土地流转、工程造林、基础设施建设、林木管护等。 | 12000 |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
38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 2021-2025 | 综合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采矿活动引起的 8 家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使矿山地质环境达到稳定、生态得到恢复、景观得到美化。 | 8000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市分局 | |||
39 | 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 2021-2025 | 建设包括五个功能分区建设,分别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以及八项工程,分别为:湿地保护工程、湿地恢复工程、科普宣教工程、科研监测工程、合理利用工程、灾害防御工程、保护管理工程、基础设施工程。 | 15300 |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
40 | 丹水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 2021-2025 | 建设内容包括:湿地保护工程、湿地恢复工程、科普宣教工程、科研监测工程、合理利用工程、灾害防御工程、保护管理工程、基础设施工程。 | 35000 |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
41 | 梨花湖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 | 2021-2025 | 建设内容包括:(1)界定梨花湖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范围,划定红线,设立湿地保护界碑;(2)保护地退耕还湿,恢复保护区植被;(3)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升级自然保护区周边垃圾处理站;(4)设立重点保护区监控设施;(5)划定红线,拆除自然保护区红线内所有经营性场所。 | 50000 |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
42 | 老河口市绿沃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储备林项目 | 2021-2025 | 一期计划在老河口市域范围内按照《老河口市国家储备林规划》适地建设储备林约 3.75 万亩,并推进种苗基地、营林设施等配套支撑体系建设。适林地区主要包括洪山嘴镇、孟楼镇、张集镇、薛集镇、仙人渡镇、袁冲乡等乡镇水库岸线区域和村庄周边,以及省、县、乡道道路沿线。储备林主要种植品种以油葡萄为主,以及泡桐、重阳木、湿地松、杉树等国储林树种。二期计划在老河口市域范围内按照《老河口市国家储备林规划》适地建设储备林约 2 万亩,并推进种苗基地、营林设施等配套支撑体系建设。 | 80000 |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
43 | 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老河口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与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 2021-2025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对苏家河、刘家沟、太山庙沟、孟沟河以及李家沟五条河道开展 清淤疏浚、生态护岸、滨水绿化等系统性综合整治;(2)汉江沿线污水及雨水管网建设工程,总计建设排水管道长度约 71.4km;(3)沿江小流域滩涂综合整治工程;(4)滨江绿化缓冲带建设工程。 | 120000 | 老河口市水利局 | |||
44 | 老河口市蒿堰河等 7 条小流域治理工程 | 2021-2025 | 通过工程、植物措施对蒿堰河等 7 条小流域水土流失问题进行治理,治理面积达 38.5 平方公里。 | 20600 | 老河口市水利局 | |||
六、应对气候变化工程 | 20150 | |||||||
45 | 碳达峰方案研究及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 2021-2025 | 开展碳达峰方案研究,分年度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掌握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 15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市分局 | |||
46 | 建设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 2021-2025 | 拟建设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 36000 | 老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 | |||
47 | 天然气储备项目 | 2021-2025 | 征地 50 亩,建设天然气储备相关配套设施。 | 20000 | 老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 | |||
七、人居环境工程 | 133100 | |||||||
48 | 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 | 2021-2023 | 老河口市农村水系整治共划分为四大片。依次为洪山咀片、李楼片、仙人渡片、孟楼片。针对现状水系存在的问题,结合地区美丽乡村建设情况,以恢复河湖基本功能、修复河道空间形态、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为目标,选取杜槽河、苏家河等12条重点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布局,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共计12条河流,治理总长67.67km。 | 55600 | 老河口市水利局 | |||
49 | 老河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般债项目* | 2021-2025 | 每年支持10个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每村500万元,连续五年实施。 | 25000 | 各乡镇(街道办) | |||
50 | 老河口城区污水垃圾及生态保护城镇化项目 | 2021-2025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老河口城乡全域垃圾综合治理、城区公厕新(改扩)建、城区黑臭水体治理、老化工区土壤综合治理、污染源综合治理、危险废物综合无害化处理。 | 52500 | 老河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八、能力建设工程 | 8721 | |||||||
51 | 乡镇小型空气质量考核自动监测站建设* | 2021-2025 | 在全市各乡镇各建设1个小型站,共建设10个小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 550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 | 正在谋划论证 | ||
52 | 老河口市环境空气质量移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 2021-2022 | 采购环境空气质量移动监测系统。 | 81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市分局 | |||
53 | 老河口市环境监测采样系统采购项目* | 2021-2022 | 采购环境监测采样系统。 | 14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市分局 | |||
54 | 水质监测站建设项目* | 2022-2025 | 建设老河口市水质自动监测站 | 3000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市分局 | |||
合计 | 1246170 |
备注:*为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总金额为3769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