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和重大民生工程。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发 〔2019〕21 号),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布局和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努力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学前教育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始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目标,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不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升师资水平和保教水平,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

(一)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十三五”末,全市现有幼儿园5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1所(含村级小学附属园13所),民办幼儿园33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5所;在园幼儿总数5865人,公办在园幼儿3059人,普惠性民办在园幼儿1712人,公办在园幼儿占比52.1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5.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5.2%。

共有教职员工662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361人(其中在编教职工64人),民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301人(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184人);专任教师415人,其中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229人,民办幼儿园专任教师186人;专任教师中专科学历337人,占比81.2%。

表1:共青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完成情况

指  标

2015年情况

“十三五” 规划目标

“十三五”

完成情况

幼儿园所数

32

50

54

其中:公办幼儿园所数

7

15

21

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数

0

20

25

幼儿园在园人数

4199

5000

5865

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

553

1500

3059

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

0

1500

1712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80

85

85.2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1.持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十三五”期间,实施了2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和“教育厅长突破项目”,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加快推进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补足学前教育公办不足的短板。“十三五”期间,共投资6500余万元,新建了中心幼儿园、温馨家园幼儿园、高新幼儿园、4个乡镇的中心幼儿园等7所公办幼儿园,累计新增园舍面积2.5万平方米,累计新增公办学位2300个,实现了乡镇中心幼儿园以及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有1所公办幼儿园的全覆盖,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2.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出台《共青城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共青城市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奖补机制,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十三五”期间,共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5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等多种措施,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共投入财政资金300余万元,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在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

3.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在学前教育编制紧缺的情况下,通过全省招聘、定向培养等方式,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22人。组织园长和骨干教师参加“国培”、“省培”“跟岗学习”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和省级示范幼儿园观摩活动;配备了学前教育教研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教研观摩、说课赛课等活动,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借助地域优势,与驻地部分高校签订幼师毕业生实习协议,缓解幼儿园缺专业教师的问题。

4.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开展幼儿“健康、快乐、发展”主题活动、“学前教育宣传月”、 幼儿园玩教具评比、幼儿园观察案例评比、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等各类宣传教育和教研活动;开展幼儿园的年度评估工作和督学责任区的挂牌督导,实现办园过程的常规督导和年终的综合评估,加强幼儿园办园条件、收费标准、队伍建设、规范招生、保育教育、安全保健等方面的管理,促进幼儿园办园水平整体的提升。共青城市中心幼儿园获得“江西省示范幼儿园”,并与中科院幼儿园合作举办“中国科学院幼儿园共青城市教育实验园”。

(三)学前教育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的学前教育在“十三五”期间取得了快速地发展,但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1.学前教育资源还需进一步扩大。随着城市的扩容、国家三孩政策的实施、外来人员不断地增多等因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供给还不能适应人口变化的新趋势,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还需进一步扩大。

2.学前教育师资还需进一步加强。受编制数少因素的影响,公办幼儿园的师资数量还有较大的缺口,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保教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3.学前教育办园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无证幼儿园治理还需加大力度,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还任重道远,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

二、“十四五”期间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关键的五年。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普及为主题,以普惠为主线,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实现幼有所育,实现幼儿园保教队伍素质和保教水平进一步提升,满足群众对优质、普惠学前教育的迫切期望,努力提高普及普惠水平,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2.规划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坚持科学规划原则。统筹考虑人口政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城镇、城乡结合部等人口聚集地方倾斜。

——坚持公益普惠性原则。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新增学前教育资源以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进一步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坚持科学保教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提高保教质量和水平,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3.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 6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86%以上。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广大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顺利通过 2024 年国家对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督导评估验收。

表2:共青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年

情况

“十四五” 规划目标

备注

幼儿园在园人数

5865

6500

预期性

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

3059

3900

占比60%,预期性

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人数

4771

5590

占比86%,预期性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85.2

93.5

预期性

表3:共青城市学前教育“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任务

幼儿园名称

班级数(个)

学位数(个)

投入资金(万元)

备注

第二幼儿园

12

360

4000

新建

第三幼儿园

12

360

4000

新建

第四幼儿园

12

360

5000

新建

第五幼儿园

12

360

5000

新建

中航城幸福里幼儿园

9

270

450

小区配套移交装修

健康城幼儿园

12

360

600

小区配套移交装修

上海城小区配套幼儿园

6

180

300

小区配套移交装修

中航城幼儿园

9

270

450

小区配套移交装修

克拉首座小区幼儿园

3

90

150

小区配套移交装修

青城府小区幼儿园

6

180

300

小区配套移交装修

英俊小区幼儿园

6

180

300

小区配套移交装修

合计

99

2970

20550

(二)主要任务

1.科学优化布局规划,有效增加资源供给

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全面两孩、三孩政策、人口流动、幼儿就近入园的需要等因素,按照城区每0.5万-1.2万人规划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的要求,编制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或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持续推进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村一级结合实际,采取独立幼儿园、中心园分园、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班)等多种形式,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2.大力发展公办园,扩大公办教育资源

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保教质量、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将发展公办园作为抓普惠的最重要的路径。“十四五”期间,投入资金20550万元,新建4所公办幼儿园,新增公办学位1440个,移交小区配套幼儿园7个,新增公办学位1530个,实现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60%的目标。农村地区要优化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构建以公办园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3.积极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认真落实城镇住宅小区(包括新建商品房、城中村改造、经济适用房等)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要求,加大配建力度,确保城镇住宅居民小区首期建设与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单个城镇住宅小区达到1200户及以上的,必须配建不低于6个班的幼儿园,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单个城镇住宅小区在1200户以下的,要统筹合建方式配套建设不低于6个班的幼儿园。

4.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积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力度,不断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民办园的比重。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引导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加强普惠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

5.切实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落实国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统计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的要求,不断提高财政投入水平。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合理调整保教收费标准,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好中央、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为薄弱园和农村园配备教玩具及设备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6.保障弱势群体接受学前教育

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贫困残疾人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着力保障包括残疾儿童、贫困残疾人家庭儿童在内的贫困儿童、随迁儿童和留守儿童入园,创造更多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7.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建立幼儿园教职工动态管理补充机制,采取核定编制、统一招考管理的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积极探索创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破解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不足问题,保障公办幼儿园用人需求。将幼儿园后勤保障人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积极争取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考核评优、职称评定、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同等权利,切实提高幼儿园教师地位、待遇和职业吸引力。幼儿园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新进幼儿园教师资格入口关。保证培训经费足额投入和持续增长,加强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工作,分层次、分阶段对幼儿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率、专业素养和科学保教能力。

8.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深化学前教育课程改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坚持以游戏基本活动,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克服和纠正“小学化”,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严禁进行各种强化训练活动。加强“幼小衔接”,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小学进行各种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促进幼小双向衔接、顺利过渡,全面提升育人水平和保教质量。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加强教研成果应用和推广。进一步完善园舍条件、户外游戏场地、玩教具等设施设备。推进红色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与环境创设有机结合,为幼儿创设丰富的学习环境,让爱国主义教育、红色基因、家乡教育扎根幼小心灵。

9.强化幼儿园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监管机制。开展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工作和日常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管。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健全家长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保卫、卫生保健、饮食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对责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经常性督导。持续开展集中清理无证幼儿园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提高保教质量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形成教育部门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住房建设、自然资源、卫健委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共同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增加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提高补助标准。

(三)加强队伍建设。畅通教师补充渠道,优化师资结构。创新公办园教师补充机制,加快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不足问题;落实相关政策,保障教师待遇。保障各类幼儿园为教职工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强化幼儿园师资培训,加大教研活动、观摩和能力竞赛力度,切实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与水平。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科学保教理念,总结和推广保教改革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努力构建良好的学前教育发展生态环境,营造关心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导考核。发挥督学责任区的挂牌督导的作用,建立日常督导评估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内涵建设,办好人民满意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