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总 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为强化我市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优化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开发和集约利用,加快矿业绿色发展,支撑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号)等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以及《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鹰潭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贵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地方法规和有关文件,编制《贵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江西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贵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细化和落实,是指导贵溪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生态保护的规范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生态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在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基础上,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规划》适用贵溪市所辖行政区域,面积2492.19平方公里。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贵溪市位于江西省东北部,鄱阳湖东南、信江中游,东连弋阳县,北邻万年县,西接余江区、月湖区,南与金溪县、资溪县、铅山县及福建省光泽县交界,为鹰潭市市辖县级市,下设3个街道、14个镇(含龙虎山镇)、6个乡,2020年末全市人口54.06万。沪昆高铁、浙赣铁路、皖赣铁路、鹰厦铁路、沪昆高速、320国道、206国道等重要交干线穿越本市,交通便捷、区位优越。
第一节 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
一、矿产资源概况
贵溪市矿产资源丰富,矿业开发历史悠久,矿业经济发展迅速,是我省重要的有色和贵金属矿产基地之一,也是我市国民经济的基础支柱产业之一。
(一)矿产资源现状
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发现各类矿产34种(含亚种),全省发现各类矿产193种(含亚种),占全省发现矿种数的17.62%,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19种。列入资源储量表的矿产地27处(不含铀矿),其中大型6处、中型2处、小型19处。2020年底,贵溪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见专栏1-1。
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中,资源储量居全省首位的矿产有银、铅、锌、石膏等矿产。具本地特色的矿产有砖瓦用红砂岩等矿产。贵溪市冷水坑银矿田在全国矿业领域都具有重要地位,素有“江西银都”之称。
专栏1-1 贵溪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一览表
序号 | 矿产名称 | 矿区数(个) | 大中型矿区数(个) | 资源储量单位 | 保有资源 储量 | 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 备注 |
1 | 铁矿 | 2 | 矿石 亿吨 | 0.00474 | 0.00522 | ||
2 | 铅矿 | 2 | 2 | 铅 万吨 | 224.8302 | 240.4304 | |
3 | 锌矿 | 2 | 2 | 锌 万吨 | 336.3203 | 356.686 | |
4 | 金矿(伴生) | 1 | 金 吨 | 6.997 | 8.495 | ||
5 | 银矿 | 1 | 1 | 银 吨 | 7981 | 9074 | |
6 | 银矿(伴生) | 2 | 银 吨 | 1416 | 1748 | ||
7 | 镓(伴生) | 2 | 镓 吨 | 410 | 444 | ||
8 | 铟矿 | 2 | 铟 吨 | 327 | 342 | ||
9 | 镉矿 | 2 | 镉 吨 | 3363 | 4669 | ||
10 | 普通萤石 | 1 | 1 | 矿石 万吨 | 14.075 | 20.513 | |
11 | 冶金用砂岩 | 2 | 矿石 万吨 | 4291.453 | 5834.576 | ||
12 | 硫铁矿(伴生硫) | 2 | 2 | 矿石 万吨 | 184.815 | 213.615 | |
13 | 长石 | 1 | 矿石 万吨 | 168.3 | 168.3 | ||
14 | 石膏 | 3 | 矿石 万吨 | 5581.7 | 5598.9 | ||
15 | 水泥用灰岩 | 2 | 矿石 万吨 | 379.7 | 481.6 | ||
16 | 水泥配料用砂岩 | 1 | 1 | 矿石 万吨 | 380 | 600 | |
17 | 玻璃用脉石英 | 1 | 矿石 万吨 | 1.67 | 2.1 | ||
18 | 高岭土(瓷土) | 4 | 矿石 万吨 | 3147.46 | 3816.9 | ||
19 | 饰面用辉长岩 | 1 | 矿石 万立方米 | 118.5 | 118.5 | ||
20 | 饰面用花岗岩 | 4 | 矿石 万立方米 | 416.689 | 3847.64 |
贵溪市北部为以硅质原料、高岭土等非金属矿产为主;中部地区为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砂岩等非金属矿分布集中;南部地区有色、贵金属(铅锌银)等多金属矿相对集中。
贵溪市矿产资源的基本特点表现为五大优势和两大不足。
五大优势:一是少数矿山集中,储量规模大,如冷水坑银铅锌矿区、罗塘石膏矿区和塘湾上祝瓷石矿区等;二是花岗岩品种繁多,砖瓦用红砂岩分布广泛,为当地重要的建筑材料;三是重要矿区矿产资源找矿潜力较大,冷水坑银(铅锌)矿田中深部和外围进一步发现和勘查探明银、铅、锌等矿产的潜力较大;四是地热和矿泉水资源有较好的勘查和开发的潜力;五是丹霞地貌景观普遍发育,以龙虎山为主体的特色旅游市场开阔。
两大不足:一是贵溪市矿产衍生产业大用量的铜、煤、水泥用灰岩等矿产资源不足或短缺;二是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投入不足,全市已发现矿产和开发利用矿山的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偏低,矿山地质工作重视有待加强。
(二)勘查现状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探矿权13个,其中详查及以上11个,普查1个、预查1个,勘查区总面积达36.44平方公里,占贵溪市土地面积的1.46%,均为省级发证。其中铅矿5个,铜矿2个,金矿2个,金铜矿1个,铌钽矿1个,石膏矿1个,长石1个。
(三)开发利用现状
截至2020年底,贵溪市已开发利用的矿种数为34个,主要开采银、铅、锌、高岭土等矿产。贵溪市共有采矿许可证51个,采矿证总面积6.46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0.26%。其中,共有大型矿山2个,中型矿山1个,小型矿山48个。39家矿山正在生产,3家筹建,9家停产。
省级发证矿山4个,其中银铅锌矿3个、萤石矿1个。
市级发证矿山4个,其中饰面用花岗岩1个、高岭土矿2个、陶瓷用砂岩1个。
县级发证矿山43个。其建筑用花岗岩1个,建筑石料用凝灰岩2个,建筑用砂岩36个,建筑用砂2个,砖瓦用页岩2个。
2020年全市矿山开采矿石总产量175.98万吨,其中采选类矿山,主要开采银、铅、锌、萤石、瓷石等,年产矿石量57.44万吨;全市采掘多为露采,矿山46家,年产矿石量118.54万吨。
(四)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贵溪市矿山在长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是矿山土地损毁与水土流失、地貌景观破坏、含水层破坏、水土污染、矿山三废排放等。
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矿山占用和损毁的土地面积372.35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累计损毁的土地面积246.49公顷。
截止2020年底,全市累计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203.84公顷,其中持证矿山面积12.85公顷,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面积190.99公顷,历史遗留问题得以逐步解决,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欠账逐年减少。另一方面,截止2020年底,我市只有2座绿色矿山,占全市矿山数的3.92%,我市多以小型矿山为主,且建筑用砂岩(红石矿)较多,绿色矿山建设难度较大。
截止2020年底,贵溪市剩余还需治理的废石(包括废石、煤矸石、废土)堆放量39.32万吨,尾砂存放量597.25万吨。
(五)矿业经济发展现状
2020年,贵溪市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为1166.4亿元,占本市工业总产值的87.93%。其中,矿业产值为3.18亿元(全部为采掘及采选(冶)企业产值),矿业延伸产业的产值为1162.9亿元(其中铜冶炼及深加业产值为1162.71亿元,黑色金属冶炼和延压加工业产值为0.04亿元,有色贵金属冶炼加工业产值为0.08亿元,非金属矿物及延深产业产值产值为0.07亿元)。
矿业及其延伸产业的利税值为42.56亿元,占全市利税总额的71.00%,矿山企业从业人数4969人。
二、上轮规划实施情况与评估
(一)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1.矿业产值
2015年,贵溪市矿业及其延伸产业的产值为1567.99亿元(其中矿业产值为4.22亿元),第三轮规划目标矿业及其延伸产业的产值2480亿元,2020年实际完成的矿业及其延伸产业的产值为1166.4亿元(其中矿业产值为3.18亿元),完成率47.03%,没有达到第三轮规划目标。但是第三轮规划期间,贵溪市大力发展铜冶炼和精深加工产业,“世界铜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基础地质调查
第三轮规划完成了1:5万矿产调查1幅,全市主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利用现状调查等工作,为本轮规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三轮规划期间,基础地质调查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见专栏1-2。
专栏1-2 基础地质调查第三轮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工作类别 | 单位 | 至2015年完成情况 | 规划新增 | 2016-2020年新增 | 至2020年完成情况 | 规划指标完成比例(%) | 备注 |
1∶5万矿产调查 | 图幅(个) | 3 | 0 | 1 | 4 | - | |
面积(平方公里) | 1077.9 | 0 | 41.46 | 1119.36 | |||
覆盖率(%) | 30.28 | 31.44 | |||||
1:5万水工环地质调查 | 图幅(个) | 0 | 7 | 0 | 0 | 0 | 2021年开展调查工作 |
面积(平方公里) | 0 | 1464.46 | 0 | 0 | |||
覆盖率(%) | 0 | 0 |
3.矿产资源勘查
第三轮规划期间,为了使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矿业经济快速发展,贵溪市积极引入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用于矿产资源勘查中,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为19个,投入资金3398.72万元,新发现矿产地和主要矿产新增资源储量见专栏1-3。
专栏1-3 第三轮规划期间矿产资源勘查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
矿种 | 计量单位 | 第三轮规划 预期指标 | 2016-2020年实际 | 完成率(%) | 备注 | |
新增矿产地 | 个 | 4 | 1 | 25 | ||
其中新增大中型 矿产地 | 个 | 2 | 1 | 50 | ||
新增资源储量 | 银 | 金属吨 | 1000 | 900.25 | 90.03 | 冷水坑、银珠山矿区新增资源量 |
铅 | 金属万吨 | 10.00 | 36.35 | 363.5 | 银珠山矿区新增 | |
锌 | 金属万吨 | 15.00 | 61.11 | 407.4 | 银珠山矿区新增 | |
铜 | 金属万吨 | 5.00 | 0 | 0 | 没有新增资源量 | |
金 | 金属吨 | 0.25 | 6.339 | 253.56 | 银珠山伴生金 | |
普通萤石 | CaF2万吨 | 10.00 | 1.49 | 14.9 | 没有新增资源量 | |
高岭土 | 矿石万吨 | 180 | 90.09 | 50.05 | 周坊高岭土矿区 | |
钾长石 | 矿石万吨 | 20 | 168.3 | 841.5 | 新增矿产地一处 | |
地热 | 立方米/日 | 400 | 0 | 0 | 没有新增资源量 | |
矿泉水 | 立方米/日 | 200 | 0 | 0 | 没有新增资源量 | |
第三轮规划预期新增铅、锌、金等新增资源储量均超额完成指标,普通萤石、高岭土等指标没有达到预期指标,贵溪市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新增大中型矿产地1处,为江西省贵溪市暗竹窠钾长石矿(制瓷用)。
4.开采总量调控
第三轮规划期间,矿山开采完成的总调控情况见专栏1-4。
专栏1-4 第三轮规划期间主要矿种开采总量调控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项目 | 2020年矿山数 | 开采量 单位 | 2015年产量 | 2020年规划目标 | 2020年产量 | 完成比例(%) | 备注 | |
开采总量 | 51 | 万吨 | 72.67 | 633 | 175.98 | 85.67 | ||
金属 矿产 | 银 | 3 | 金属吨 矿石万吨 | 83.63 57.00 | 64.64 50.00 | 56.44 57.2 | 114.4 | |
铅锌 (共生) | 金属吨 矿石万吨 | 3693.3 57.00 | 3943.3 50.00 | 11414.357.2 | 114.4 | |||
冶金用硅质原料 | 硅质原料 | 0 | 矿石万吨 | 1 | 40 | 0 | 0 | 没有矿山 |
萤石 (普通) | 1 | CaF 2 万吨 矿石万吨 | 0.18 0.39 | 0 | 0.11 0.24 | - | ||
水泥 建材 类矿 产 | 饰面用花岗岩 | 1 | 矿石万吨 | 1.51 | 8.00 | 4.497 | 2.61 | |
水泥用灰岩 | 0 | 矿石万吨 | 0 | 30.00 | 0 | 0 | 没有矿山 | |
陶瓷玻璃类矿产 | 高岭土 | 2 | 矿石万吨 | 0.3 | 11 | 3.41 | 1 | |
陶瓷用砂岩 | 1 | 矿石万吨 | 0.24 | 1.55 | ||||
砂石 土类 矿产 | 建筑用砂岩 | 36 | 矿石万吨 | 7.05 | 110 | 81.19 | 16.24 | |
建筑用砂 | 2 | 矿石万吨 | / | / | 0 | 2.49 | ||
建筑用花岗岩 | 1 | 矿石万吨 | / | / | 25.28 | 5.06 | ||
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 2 | 矿石万吨 | / | / | 0 | 0 | ||
砖瓦用粘土(页岩) | 2 | 矿石万吨 | 5.42 | 49 | 1.99 | 2.08 | ||
砖瓦用红砂岩 | 0 | 矿石万吨 | 0 | 265.00 | 0 | 0 | 没有立砖瓦用红砂岩采矿权 | |
液体 矿产 | 地热 | 0 | 流量万吨 | 0 | 10 | - | - | |
矿泉水 | 0 | 流量万吨 | 0 | 5 | - | - | ||
5.矿山结构、矿产地储备和绿色矿山建设
2015年底实际矿山总数为94个,大中型矿山实际比例为3.19%。绿色矿山1个,2020年底实际矿山数51个,大中型矿山实际比例5.88%,绿色矿山3个。三轮指标完成情况见专栏1-5。
专栏1-5 矿山结构、矿产地储备和绿色矿山建设完成情况表
名称 | 单位 | 2015年现状 | 三轮规划指标 | 2016-2020年实际完成 | 完成率(%) | 指标属性 | ||
矿山结构 | 矿山总数 | 个 | 94 | 80 | 51 | - | 预期性 | |
其中大中型矿山数 | 个 | 3 | 10 | 3 | 30 | 预期性 |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 | 3.19 | 12.5 | 5.88 | - | 预期性 | ||
矿产地储备数 | 个 | 0 | - | 0 | - | 预期性 | ||
绿色矿山数 | 个 | 1 | 4 | 2 | 50 | 预期性 | ||
“十三五”期间,我市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加快推进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加强矿山企业结构调整,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使我市矿业布局与产业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截止2020年底,我市矿山数量由原来的94个减少为51个,减少比例达45.74%。
第三轮规划绿色矿山该项指标为4个,贵溪市积极配合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建设,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严格的绿色矿山监管程序。规划期内,完成了2个绿色矿山的建设,分别为贵溪市鲍家矿业有限公司,贵溪市金屯顺发生铁有限公司。
6.矿山“三率”指标
2020 年,矿山“三率”约束性指标为:开采回采率达标率不低于90%,选矿回收率达标率不低于80%,综合利用率达标率不低于55%。三轮期间三率指标完成较好,矿山“三率”完成情况见专栏1-6。
专栏1-6 第三轮规划“三率”指标完成情况表
矿山 “三率” | 代表性矿种 | 2020年预计(个、%) | 2020年现状(个、%) | 备注 | ||||
矿山数 | 达标矿山数 | 达标率 | 矿山数 | 达标矿山数 | 达标率 | |||
开采回采率 | 银(铅锌)、普通萤石、高岭土(瓷石)、饰面用花岗岩、硅质原料、砂石粘土类 | 77 | 70 | ≥90 | 51 | 46 | 90.20 | |
选矿回收率 | 银(铅锌)、铁、普通萤石 | 4 | 4 | ≥80 | 4 | 4 | 100 | 生产矿山全部达标 |
综合利用率 | 银(铅锌) | 4 | 3 | ≥55 | 3 | 3 | 100 | 生产矿山全部达标 |
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十三五”期间,我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2016-2020 年,我市共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03.84 公顷,完成情况良好。完成情况见专栏1-7。
专栏1- 7 第三轮规划期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5年底前累计治理面积 | 2016-2020年新增规划指标 | 2016-2020年实际完成面积 | 完成率(%) | 指标 类型 |
1 | 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总面积 | 公顷 | 66.37 | 25.49 | 203.84 | 799.69 | 预期性 |
2 | 其中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面积 | 公顷 | 4.88 | 0.46 | 190.99 | 41519.6 | 约束性 |
3 | 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 公顷 | 0 | 0.52 | 0.52 | 100 | 约束性 |
4 | 其中矿区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面积 | 公顷 | 0 | 0 | 0 | - | 预期性 |
贵溪市全面落实江西省人大立法确立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稳步推进。
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完成了全市废弃矿山与持证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工作,为我市矿山治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正式启动了信江中上游主要矿集区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工程,正逐步打造地下水污染监控网络体系。
(二)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上轮规划实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地质找矿难度加大,社会资本地质找矿投入信心不足,矿产资源保障后劲不足,矿产资源勘查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建筑用石料等矿山规模仍偏小,规模化、节约集约化水平有待提高,矿业产业链需进一步延伸;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矛盾依然突出;绿色矿山建设推进难度大,需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与激励措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待进一步推进;“砂石土”矿市场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需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保证有效供给。
第二节 形势与要求
一、矿产资源形势
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受全球贸易紧张局势、新冠肺炎疫情及地缘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全球矿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加,矿产品价格不断震荡调整,全球战略性矿产资源博弈加剧,国内 外矿业将继续处于结构调整优化时期。从长期来看,我国矿产资源的 基本国情及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作用没有改变,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一系列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矿产资源需求仍将处于较高水平。同时,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经济方式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矿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资源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四五”期内,是我省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加速推进新型 工业化的重要时期,要求我省矿业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深化供给侧改革,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加快矿业优化 升级,实现传统优势矿业与战略性新兴矿业协同发展。另一方面,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及九江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紧迫,对矿业绿色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贵溪市地质成矿条件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前景广阔。“十四五” 规划期间,致力发展有色贵金属采选冶炼与精深加工产业,打造“世界铜都”,形成“中国银资源基地”;同时需进一步依托矿泉水、建筑用砂岩等特色产业,做大经济总量,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的幸福贵溪”。
“十四五”期间,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要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开拓新的发展思路,增添新的发展举措,开创保障科学发展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局面。
二、要求
1.矿产资源持续供给
未来一段时间,贵溪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化进程将加快,矿产品需求刚性增长会较大,需要矿产资源持续、有效供给。
2.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未来矿业经济的发展受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要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山开采技术,调整开发利用结构,加大矿山尾矿、废弃物综合利用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科技的发展使许多以前难利用的低品位矿石、难选冶矿产变得具有经济意义,从而增加了矿产资源储量。新技术、新方法和替代产品的应用也将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延缓矿产资源的耗竭速度,扩大矿产资源应用领域,减轻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供需的压力。
3. 拉长产业链条,增加矿产品附加值
《贵溪市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贵溪市要成为国家级铜产业集聚区,成为“绿色世界铜都”,形成绿色照明产业、精细化工产业、新能源产业、稀贵金属产业、建材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的优势产业。新的工业体系也将促进贵溪市高岭土(瓷石)、萤石等矿业的迅速发展,引导非金属矿业向精深加工和高新技术应用方向发展,拉长产业链条,增加矿产品附加值,将贵溪市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4 .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发展绿色矿业
推广矿产资源绿色开采方法,减少矿山废气、废水、废渣排放。提倡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提高矿山清洁化生产,支持矿山企业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
5 .坚持“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和走出去战略
充分利用贵溪市银、铅、锌、瓷石矿等优势矿产,改善矿业投资环境,吸引外部资金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企业的技术和资金优势,引导矿山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市场,转移过剩产能,保障多元、安全、稳定、经济的矿产资源供应体系。在贵溪市煤、铜等矿产资源严重短缺的形势下,鼓励贵溪市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扩大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对接“一带一路”,参与“长江经济带”,在周边地区合作开发矿产资源,建立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基地,提高矿产资源的供给能力。
第二章 指导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和节点,把握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变革方向,抓住新一轮科技与产业革命的战略机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积极推进国家全面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持续深化市场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
充分发挥贵溪市矿产资源优势和矿业产业优势,发展特色产业,重点加强银、铅、锌、铀、高岭土、铜、金、矿泉水等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以江西铜业集团为龙头,拓展产品发展方向,建设好铜冶炼和精深加工等工业产业基地;重点依托龙虎山世界自然遗产与世界地质公园,唱响“龙虎天下绝”,发展好龙虎山旅游,发挥矿业对贵溪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努力提高矿产资源对贵溪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加强资源管理;努力做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优质全面;坚持科技创新、统筹规划,不断提高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绿色发展
落实开源与节流并重,发展与保护统一的要求,树立绿色发展理 念,开展绿色勘查,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统筹资源开发经济效益 和环境效益,形成节约高效、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格局。
二、坚持底线思维,保障矿产资源安全
面对复杂的世界形势,立足国际、国内、我省及我市,围绕国家 发展战略和我市实际需求,加强勘查、合理开发、差别化管理、实时监测、精准调控,强化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建设的保障能力。
三、坚持改革创新,促进矿业发展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深入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增资源,转方式,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 统矿业优化升级,服务我市“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战略。
四、坚持节约资源,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将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落实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增强综合勘查与利用的能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监督,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效益。
五、坚持保护保障并重,协调矿业发展
强化规划管控,加强市场调节,创新完善资源保护和开发补偿机 制。统筹资源利用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保障资源合理需求。在 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以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健康可 持续发展。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2025年规划目标
1.矿业经济
2025年,预期贵溪市矿业及其延伸产业的总产值为1674.52亿元,占本市(县)产值(或工业产值)的比例为70%。其中,矿业产值为4.60亿元,矿业延伸企业的产值为1669.92亿元,详见专栏2-1。
专栏2-1 矿业产值预期性指标表
项目 | 2015年规划 | 2015年完成 | 2020年 预计 | 2020年完成 | 2025年预计 | |
矿业及其延伸产业产值 | 900.00 | 1567.99 | 2480.00 | 1166.4 | 1674.52 | |
矿业产值 | 采选和采选冶企业 | 8.00 | 4.22 | 37.30 | 3.18 | 4.56 |
地热矿泉水企业 | 0 | 0 | 0.70 | 0 | 0.04 | |
小计 | 8.00 | 4.22 | 38.00 | 3.18 | 4.60 | |
矿业延伸产业产值 | 铜冶炼及精深加工业 | 892.00 | 1563.66 | 2386.40 | 1162.71 | 1667.2 |
黑色金属冶炼和延压加工业 | 0.05 | 0.60 | 0.04 | 0.05 | ||
有色贵金属冶炼加工业 | 0.03 | 1.00 | 0.08 | 0.11 | ||
非金属类产业 | 0.03 | 1.00 | 0.07 | 0.10 | ||
冶炼废渣和粉煤灰矿资源综合利用 | - | - | 50.00 | 0.32 | 0.46 | |
黄蜡石雕刻文化产业 | - | - | 2.30 | 0 | 1 | |
地热地质旅游产业 | - | - | 0.70 | 0 | 1 | |
小计 | 892.00 | 1563.77 | 2442.00 | 1163.2 | 1669.92 | |
2.基础地质调查
本轮规划落实上级规划1:5万矿产地质调查图幅2幅,面积181.30平方千米,具体见专栏2-2。
专栏2-2 主要基础地质调查预期性指标
序号 | 工作类别 | 新增图幅数(幅) | 新增调查面积(平方千米) | 指标 属性 |
1 | 1:5万矿产地质调查 | 2 | 181.30 | 预期性 |
3.矿产资源勘查
落实和细化上级规划在本市部署的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创新地质找矿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地质找矿积极性,引导社会勘查资金投入,新发现一批大中型矿产地。
规划期内稳步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强化探矿权设置的布局引导,继续向重点矿种和重要成矿带倾斜,进一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2025年,预期新增矿产地3个,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个,矿产资源勘查主要预期性指标见专栏2-3。
专栏2-3 矿产资源勘查主要预期性指标表
项目 | 计量单位 | 2020年底 保有 | 2016-2020年期间新增 | 2025年 预期新增 | 备注 | |
大中型矿产地 | 个 | 3 | 1 | 1 | 预期性指标 | |
各矿种资源量 | 铁 | 矿石万吨 | 47.49 | 0 | 20 | 预期性指标 |
银 | 金属吨 | 7981 | 900.25 | 300 | 预期性指标 | |
铅 | 金属万吨 | 224.83 | 36.35 | 30 | 预期性指标 | |
锌 | 金属万吨 | 336.32 | 61.11 | 30 | 预期性指标 | |
高岭土 | 矿石万吨 | 336.78 | 90.09 | 50 | 预期性指标 | |
钾长石 | 矿石万吨 | 168.3 | 168.3 | 30 | 预期性指标 | |
水泥用石英砂岩 | 矿石万吨 | 380 | 0 | 80 | 预期性指标 | |
矿泉水 | 立方米/日 | - | - | 200 | 预期性指标 | |
地热水 | 立方米/日 | - | - | 200 | 预期性指标 | |
4.开采与保护
2025年,预期贵溪市矿山开采总量为951万吨,见专栏2-4。根据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确定各项指标。
专栏2-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指标表
项目 | 2020年矿山数(个) | 计量单位 | 2020年 产量 | 2016-2020年均产量 | 2025年预期产量 | 2025年预期矿山数(个) | |
开采总量 | 51 | 万吨 | 226.8 | 227.66 | 951 | 43 | |
金属矿产 | 银 | 3 | 金属吨 矿石万吨 | 56.44 57.2 | 60.48 53.9 | 201.97 180 | 4 |
铅锌 (共生) | 金属吨 矿石万吨 | 11414.357.2 | 12231.34 53.9 | 35919 180 | |||
冶金用硅质原料 | 普通萤石 | 1 | CaF 2 万吨 矿石万吨 | 0.11 0.24 | 0.30 0.65 | 1.40 3 | 1 |
水泥建材类矿产 | 饰面用花岗岩 | 1 | 矿石万吨 | 4.497 | 2.61 | 4 | 1 |
陶瓷玻璃类矿产 | 高岭土 | 2 | 矿石万吨 | 3.41 | 1 | 6 | 2 |
陶瓷用砂岩 | 1 | 矿石万吨 | 0.24 | 1.55 | 5 | 1 | |
矿石粘土类矿产 | 建筑用砂岩 | 36 | 矿石万吨 | 81.19 | 16.24 | 410 | 23 |
建筑用砂 | 2 | 矿石万吨 | 0 | 1.93 | 3 | 1 | |
建筑用花岗岩 | 1 | 矿石万吨 | 25.28 | 5.06 | 200 | 4 | |
建筑用片岩 | 0 | 矿石万吨 | - | - | 50 | 1 | |
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 2 | 矿石万吨 | 0 | 2.58 | 70 | 3 | |
砖瓦用页岩 | 2 | 矿石万吨 | 1.99 | 2.08 | 20 | 2 | |
5.矿业高质量发展
(1)矿山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全市矿山总数为51个,预计到2025年,全市矿山总数不超过43个,相比2020年减少8个,减少比例达15.69%。
(2)大中型矿山比例
截止2020年12月,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为5.88%,预计到2025年,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9.30%。
(3)绿色矿山建设
截止2020年12月,全市绿色矿山数总数为3个,预计到2025年全市绿色矿山数量达10个以上,其中生产矿山大型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比例达到90%以上、中型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比例达到80%以上、小型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比例达到50%以上。见专栏2-5。
专栏2-5矿山结构、矿产地储备和绿色矿山发展指标表
名称 | 单位 | 2020年现状 | 2025年规划 | 指标属性 | |
矿山 结构 | 矿山数量 | 个 | 51 | 43 | 预期性 |
其中大中型矿山数 | 个 | 3 | 4 | 预期性 |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 | 5.88 | 9.30 | 预期性 | |
矿产地储备数 | 个 | 0 | 0 | 预期性 | |
绿色矿山数 | 个 | 3 | 10 | 预期性 | |
绿色矿山建设比例 | 大型 |
% | 50 | 90 |
预期性 |
中型 | 100 | 80 | |||
小型 | 1.5 | 50 | |||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
2025 年,预期新增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总面积70公顷,其
中约束性指标为:新增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面积 55公顷。
二、2035年展望
展望到2035年,找矿成果进一步扩大,矿业空间布局更趋合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增一批可供开发利用的重要勘查成果;资源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进一步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显著优化;基本完成全市绿色矿山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协调,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有效改善,基本实现矿地和谐。
第三章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第一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一、矿产资源勘查方向
以满足贵溪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综合国家紧缺与战略性矿种及矿业产业发展要求,确定勘查方向;坚持综合勘查与评价,实施绿色勘查,加强深部找矿理论方法研究,实现找矿突破。
重点勘查矿种:银、铅、锌、铜等金属矿产,高岭土、陶瓷土等非金属矿产,以及矿泉水、地热水等液体矿产。
限制勘查矿种:国家、省人民政府宏观调控限制性勘查矿种。
二、矿产资源开发方向
以江西省宏观调控政策为基础,统筹兼顾我市经济发展需求及产业规划,确定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方向。
重点开发银、铅、锌等金属矿产,高岭土、萤石、饰面用石材等非金属矿产,以及矿泉水、地热水等液体矿产。
限制开砂金、砂铁等重砂矿物。
禁止开采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等国家、省人民政府禁止开采的矿种。
第二节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一、区域综合分区
贵溪市属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划定的“赣东北区综合分区”,面积2492.19平方千米,有省规部署的资源产业基地1个。贵溪市有色贵金属优势产业基础扎实,矿业经济发达,发展潜力巨大,具有区位优势独特 、资源条件优越、产业特色突出等特点。
按照贵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的幸福贵溪”的要求,就要进一步做好矿业开发及其延伸产业发展,使矿业延伸企业的主导地位更加突出。
规划期间,要加强银、铅、锌、铀、金、铜、高岭土和矿泉水等矿产的勘查开发,以冷水坑矿田大型矿山企业为龙头,建设省内外具有影响的优势产业基地,充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为贵溪市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加大冷水坑矿田的勘查开发力度,着力发展贵溪有色贵金属采选冶与精深加工产业,推进稀有金属综合回收,支持江铜集团“三年创新倍增”计划,聚力提升“世界铜都”首位度,全力推动铜产业转型升级“老路走新”,稳步实施铜产业扩链强链延链工程,健全完善“八位一体”铜产业体系;二是积极开发高岭土(瓷石)、建筑用花岗岩等非金属矿产,构建新兴非金属产业基地,形成新的矿业经济增长极;三是大力做好矿泉水等清洁能源矿产的勘查与开发,有效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配套相关设施。到2025年矿业及延伸产业预期实现产值1674.52亿元。
二、重点工作布局
1.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
依据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区域布局,以战略性矿产资源为重点,以我市现有资源与产业为基础,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基地1处,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供应,见专栏3-1。
专栏3-1 贵溪市能源资源基地一览表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主要矿种 | 面积 (km2) | 预期成果 | 备注 |
1 | NY001 | 江西鹰潭冷水坑铅锌矿 | 银、铅、锌 | 33.82 | / | 国家级 |
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按照统一部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重点勘查开发利用区域;探索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安排及相关产业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本轮规划以盛源矿田为重点,以1:5万放射性测量为主要手段,开展铀矿战略选区研究与找矿预测、三维地质调查与综合评价工作,圈定找矿靶区。落实上级规划矿产资源远景调查1项,具体见专栏3-2。
专栏3-2 鹰潭市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一览表
序号 | 重点布局区域 | 工作总体部署 | 项目部署建议 |
1 | 盛源铀矿重点勘查区 | 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 盛源矿田三维地质调查及铀矿综合评价工作 |
3.重点勘查布局
服务国家及我市产业政策,保护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按照矿产资源供需关系、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根据鹰潭市重要矿产资源成矿区带分布,在成矿条件有利和找矿前景良好的地区,本轮规划落实国家级重点勘查区1处,省级重点勘查区1处,总面积162.77平方千米,见专栏3-3。
专栏3-3 鹰潭市重点勘查区一览表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主要矿种 | 面积(km2) | 预期成果 | 备注 |
1 | KZ001 | 贵溪冷水坑地区 | 银、铅、锌 | 135.94 | / | 省级 |
2 | KZ002 | 贵溪盛源 | 铀矿 | 26.83 | / | 国家级 |
管理措施:1.优先部署基础性地质工作,提高地质研究程度,降低找矿风险;2.国家规定实行总量调控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钨和稀土)不向社会出让探矿权,只允许中央和省财政资金项目投入勘查;3.优先出让探矿权,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4.鼓励矿权、资本、技术以各种形式进行合作,鼓励现有矿业权进行自愿依法有序整合;5.推进勘查技术创新,鼓励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4.重点开发布局
结合贵溪市矿产资源禀赋特征和矿业产业现状,围绕勘查开发保护区域布局和开发方向,以银、铅、锌、高岭土等矿种为主,以资源储量、成矿条件、开发规划、产业基础等因素为划分依据,落实省级重点开采区1个,面积33.82平方千米。具体见专栏3-4。
专栏3-4 重点开采区一览表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面积(km2) | 主要矿种 | 备注 |
1 | 省级重点开采区 | 江西贵溪冷水坑 | 33.82 | 银、铅、锌 | 探转采:江西省贵溪市麻地铅锌银矿详查、江西省贵溪市逢财湾-资溪姚家岭铅锌矿普查 |
管理措施:1.重点开采区内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和保护工作;2.区内新建矿山按照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发展的原则进行建设;3.已有矿山以优化矿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为目的,鼓励矿山企业依法进行资源和产业整合。
第三节 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明确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优化调整的方向和措施,全面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确保边界范围、政策和监督管理措施落地。科学布局和合理划定本级审批发证及上级授权规划的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并明确相关管控措施。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7个,其中高岭土1个、长石1个、水泥用石英砂岩1个、矿泉水1个、地热水1各个、稀土1个、铁矿1个,详见专栏3-5。
专栏3-5 贵溪市空白区新设勘查规划区块设置表
序号 | 勘查规划 区块名称 | 面积 (km2) | 勘查 主矿种 | 类别 | 投放 时序 | 主要依据 |
1 | 江西省贵溪市占山元铁矿调查评价 | 11.0815 | 铁 | 省级 | 2021-2025 | 矿产分布 |
2 | 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地热水普查 | 9.2602 | 地热水 | 省级 | 2021-2025 | 踏勘调查, 露头 |
3 | 江西省贵溪市文坊镇濠水稀土矿普查 | 0.5892 | 稀土 | 省级 | 2021-2025 | 矿产分布 |
4 | 贵溪市周坊镇矿泉水矿普查 | 0.3047 | 矿泉水 | 省级 | 2021-2025 | 矿产分布 |
5 | 贵溪市天禄镇球源村丰泉岭高岭土矿 | 0.4218 | 高岭土 | 市级 | 2021-2025 | 矿产分布 |
6 | 江西省贵溪市梅源钾长石普查 | 0.6725 | 长石 | 市级 | 2021-2025 | 矿产分布 |
7 | 贵溪市泗沥镇方家村太水源水泥用石英砂岩 | 3.8295 | 水泥用石英砂 | 市级 | 2021-2025 | 矿产分布 |
二、采矿权设置区划
1.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开采规划区块1个,为银铅锌矿,详见专栏3-6。
专栏3-6 贵溪市空白区新设开采规划区块设置表
编号 | 开采规划 区块名称 | 区块面积 (平方千米) | 开采 主矿种 | 资源储量(万吨) | 投放 时序 | 主要 依据 |
CQX001 | 江西省贵溪市鲍家银铅锌矿区(108-120勘探线) | 0.1599 | 银铅锌 | 28.8 | 2021-2025 | 矿产分布集中 |
2.已有采矿权调整
落实上级规划,未在本行政区布置采矿权调整。
3.已有采矿权整合
落实上级规划,未在本行政区布置采矿权整合。
4.砂石粘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的设置,应考虑资源储量的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交通运输电力条件、矿山企业的优化和聚集、便以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因素和要求来设置。本次规划共划定集中开采区8个,详见专栏3-7。
专栏3-7 贵溪市集中开采区设置规划表
类别 | 编号 | 开采区 名称 | 开采主矿种 | 开采区 面积(km2) | 已设采矿权 | 拟设采矿权 | 主要依据 |
集中开采区 | SCJ001 | 江西省贵溪市戴家岭建筑用花岗岩 | 建筑用花岗岩 | 0.7102 | 0 | 1 | 储量较大,开采条件成熟 |
SCJ002 | 贵溪市泗沥-白田建筑用砂岩 | 建筑用砂岩 | 0.637 | 0 | 1 | 储量较大,开采条件成熟 | |
SCJ003 | 贵溪市流口镇熊家建筑用凝灰岩 | 建筑用凝灰岩 | 0.107 | 0 | 1 | 储量较大,开采条件成熟 | |
SCJ004 | 贵溪市周坊镇崇墩建筑用花岗岩 | 建筑用花岗岩 | 0.0406 | 0 | 1 | 储量较大,开采条件成熟 | |
SCJ005 | 江西省贵溪市塘湾上祝矿区建筑用花岗岩 | 建筑用花岗岩 | 0.3166 | 0 | 1 | 储量较大,开采条件成熟 | |
SCJ006 | 贵溪市周坊镇叶家建筑用片岩 | 建筑用片岩 | 0.17 | 0 | 1 | 储量较大,开采条件成熟 | |
SCJ007 | 贵溪市周坊镇包家建筑用砂岩 | 建筑用砂岩 | 0.1636 | 0 | 1 | 储量较大,开采条件成熟 | |
SCJ008 | 贵溪市陆家建筑用花岗岩 | 建筑用花岗岩 | 0.254 | 0 | 1 | 储量较大,开采条件成熟 |
管理措施: 1.新设采矿权,须符合采矿权设置区划,不符合要
求的不得新立。2.探转采需满足相应矿种的准入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设置。3.已设采矿权调整和矿业权整合,根据规划布局、产业调整的要求或矿业权人提出申请,按发证权限由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规划调整并审查通过后实施。4.对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稀土矿开采规划区块,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管理。5.其他情况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执行。
三、矿业权设置区划管理
1.严格矿业权规划管理
(1)矿业权设置的规划区块,须保持已知地质矿产信息、自然地理、开采条件等方面的区域连续性和完整性,原则上一个规划区块只设置一个矿业权。
(2)第一类矿产(高风险勘查矿种),根据勘查市场的需求,申请的探矿权出让区块,经核定只要不在“三区两线”范围内,以及有确定权属的矿业权内,视同符合探矿权设置区划。
(3)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且拟设采矿权范围未超出已设探矿权勘查范围的,视同符合采矿权设置区划。
(4)已设采矿权扩深的,且拟设采矿权平面范围未超出原采矿权平面范围的,视同符合采矿权设置区划。
(5)申请的小型非金属矿产(第二类低风险勘查矿种)的采矿权,在新设采矿权与老采矿权安全距离不足的情况下,老矿山必须闭坑后方可进行采矿权新设。
(6)申请的砂石土类矿产(第三类无风险勘查矿种)的采矿权,只要在相应的集中开采区,并属无权属争议的空白地,视同符合采矿权设置区划。
2.严格规范矿业权出让审批管理
(1)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新设矿业权一律以招拍挂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国家和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符合矿业权设置区划的,可出让其矿业权,不符合矿业权设置区划的,不得出让其矿业权。
(3)第二类矿产(低风险勘查矿种),须由财政资金开展调查评价或必要的普查,经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后,方可出让探矿权。
(4)第二类矿产(低风险勘查矿种),须由财政资金开展详查或必要的勘探,经发证权限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后,方可出让采矿权。
(5)在集中开采区出让砂石土类矿产采矿权的,须满足相对应开采区的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方可出让采矿权。
(6)因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等需要临时开采的砂石土类矿产(第三类无风险矿种),须在相对应的开采区中,并按相关规定报批后实施。
(7)已设采矿权调整和矿业权整合,根据规划布局、产业调整的要求或矿业权人提出申请,按发证权限由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规划调整并审查通过后实施。
3.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1)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分级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的审批权限审批采矿权。其他情况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执行。
(2)严格控制新设采矿权投放数量,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矿业空间布局优化目标。
(3)全面推行矿业权网上交易管理,规范矿业权网上交易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
(4)加大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打击各类违法勘查行为,保护探矿权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秩序。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的监督管理,研究推进探矿权人和地勘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努力改善和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环境,保障各类勘查项目的顺利实施。
(5)进一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动态巡查和遥感监测,加强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健全矿山开采和储量年报制度。对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各类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
第四章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按照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的规定,着重对本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和安排。
第一节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到2025年,本行政区预期的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为951万吨。
鼓励加大地热、矿泉水的勘查强度,扩大银(铅锌)、硅质原料、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等矿种的开采规模,规划期末开采总量大幅增加;严格控制建筑用砂岩的矿山数量,整合矿山数量,提高开采规模,规划期末开采总量保持快速增长。至2025年,区内开采总量从2020年的226.8万吨提高到951万吨。见专栏4-1。
铜:围绕建设“绿色世界铜都”,推动铜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及铜基新材料发展,产业链向涉铜应用端延伸,提升产业附加值,实现集“铜原料、铜研发、铜冶炼、铜加工、铜贸易、铜检测、铜文化”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目标,推进由铜原料基地向铜材料基地、铜材料基地向铜精深加工基地、铜精深加工基地向涉铜终端产品生产基地的“三个转变”。确保到2025年,铜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4000亿元,铜精深加工产品、铜基新材料产品产值占比80%以上。
银(铅锌):科学合理开发银珠山银(铅锌)矿,加快矿区资源整合,统筹规划、规模开发,使之尽快达产达标。到2025年,预期年处理矿石量达180万吨,提高矿石中的铅、锌、铟、镉、金矿等综合回收利用率,成为我省重要的银(铅锌)矿生产基地。
硅质原料:为满足贵溪治炼厂生产需要,扩大硅质原料开发利用并提高整体开发利用水平,促进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降低冶炼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饰面用花岗岩:以贵溪市金鑫石材公司赛前采石厂为原料基地,稳定扩大现有矿山企业规模。
地热:鼓励加强对城市地热和旅游景区温泉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努力实现地热资源与旅游资源的优势互补。规划期间,加快龙虎山地区温泉地热的勘查评价,在查明资源储量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
高岭土:以市场为导向,合理规划,集约经营,稳定高岭土的开发利用。
建筑用砂岩(红石):是我市的特色矿产资源之一。在不影响城镇规划和工业园区建设的前提下,新设一定数量的采矿权,规范合理地适度开采,提高成材率,此类矿山开采应做好矿山生态修复,以满足城镇基本建设的需要,实现发展与保护的有效平衡。
建筑用石料:为满足沪昆高速公路东乡—梨园段扩建、G320国道(贵溪城区段)南移以及贵资(贵溪至资溪)高速公路等重大工程建设需求,新设一定数量的采矿权,规范合理地适度开采。
石膏:受开采条件限制,目前开采区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严重,以保护当地群众利益为首要目的,现已停止开采。
专栏4-1 矿产资源总量调控一览表
项目 | 2020年矿山数(个) | 计量单位 | 2020年 产量 | 2016-2020年均产量 | 2025年预期产量 | 2025年预期矿山数(个) | 备注 | |
开采总量 | 51 | 万吨 | 226.8 | 227.66 | 951 | 43 | ||
金属矿产 | 银 | 3 | 金属吨 矿石万吨 | 56.44 57.2 | 60.48 53.9 | 201.97 180 | 4 | 增大 |
铅锌 (共生) | 金属吨 矿石万吨 | 11414.357.2 | 12231.34 53.9 | 35919 180 | ||||
冶金用硅质原料 | 普通萤石 | 1 | CaF 2 万吨 矿石万吨 | 0.11 0.24 | 0.30 0.65 | 1.40 3 | 1 | 稳定 |
水泥建材类矿产 | 饰面用花岗岩 | 1 | 矿石万吨 | 4.497 | 2.61 | 4 | 1 | 稳定 |
陶瓷玻璃类矿产 | 高岭土 | 2 | 矿石万吨 | 3.41 | 1 | 6 | 2 | 稳定 |
陶瓷用砂岩 | 1 | 矿石万吨 | 0.24 | 1.55 | 5 | 1 | 稳定 | |
矿石粘土类矿产 | 建筑用砂岩 | 36 | 矿石万吨 | 81.19 | 16.24 | 410 | 23 | 扩大 |
建筑用砂 | 2 | 矿石万吨 | 0 | 1.93 | 3 | 1 | 稳定 | |
建筑用花岗岩 | 1 | 矿石万吨 | 25.28 | 5.06 | 200 | 4 | 扩大 | |
建筑用片岩 | 0 | 矿石万吨 | - | - | 50 | 1 | 扩大 | |
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 2 | 矿石万吨 | 0 | 2.58 | 70 | 3 | 扩大 | |
砖瓦用页岩 | 2 | 矿石万吨 | 1.99 | 2.08 | 20 | 2 | 扩大 | |
第二节 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一、矿山结构调整
到2025年,本行政区矿山总数不超过43个,其中大中型矿山达到4个。相比2020年的51个,矿山总数减少8个,减少比例15.69%;其中大中型矿山增加1个,大中型矿山比例达9.30%。见专栏4-2。
专栏4-2 矿山结构调整一览表
项目 | 2020年现状(个) | 2025年规划(个) | 备注(新建矿山) | |||
矿山数 | 大中型矿山数 | 矿山数 | 大中型矿山数 | |||
全市 | 51 | 3 | 43 | 4 | 11 | |
金属矿产 | 银 | 3 | 3 | 4 | 4 | 1 |
铅锌 (共生) | 0 | 0 | ||||
冶金用硅质原料 | 萤石(普通) | 1 | 0 | 1 | 0 | 0 |
水泥建材类矿产 | 饰面用花岗岩 | 1 | 0 | 1 | 0 | 0 |
陶瓷玻璃类矿产 | 高岭土 (瓷土) | 2 | 0 | 2 | 0 | 0 |
陶瓷用砂岩 | 1 | 0 | 1 | 0 | 0 | |
矿石粘土类矿产 | 建筑用砂岩 | 36 | 0 | 23 | 0 | 2 |
建筑用砂 | 2 | 0 | 2 | 0 | 0 | |
建筑用花岗岩 | 1 | 0 | 4 | 0 | 4 | |
建筑用石料 (凝灰岩) | 2 | 0 | 3 | 0 | 1 | |
建筑石料用片岩 | 0 | 0 | 1 | 0 | 1 | |
砖瓦用页岩 | 2 | 0 | 1 | 0 | 0 | |
重点规划建筑用砂岩的矿山建设,合理开采建筑用砂岩矿,退出15个,新建矿山2个,同时注意土地复垦和矿山恢复治理;新建矿山严格执行最低服务年限及最低开采规模制度;引导10.00万吨/年以下的建筑用石料依法逐步退出;针对小型矿山,推进小矿山整合,促进矿业主体规模采矿和集约经营,鼓励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和改造矿山企业,向节约、集约大中型矿山企业发展。打造矿产资源规模化生产。
加快贵溪银珠山银铅锌矿、江西省贵溪市鲍家银铅锌矿区(108-120勘探线)的矿山建设,预计规划期新增大中型银铅锌矿山1个。
二、矿山“三率”管理
2025年,矿山“三率”约束性指标为:开采回采率达标率不低于90%,选矿回收率达标率不低于80%,综合利用率达标率不低于55%。
总的要求为:一是对“三率”已达标的矿山,需稳定或提高其矿山“三率”水平,使之不滑坡,不退步;二是对“三率”未达标的矿山,需按国家“三率”标准或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三率”标准,查找和排查未达标的因素和原因,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并通过定期考核及监督检查,使得矿山“三率”水平不断提高,尽快成为达标矿山。三是对新建矿山,须严格按照国家“三率”标准或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执行,使之一生产便能成为“三率”达标矿山。具体如下:
1.开采回采率
2020年,全市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0%,至2025年,全市矿山开采回采率达标率不低于90.00%,为约束性指标,达标矿山38个以上。见专栏4-3。
专栏4-3 开采回采率规划表
开采 方式 | 代表矿种 | 2020年现状(个、%) | 2025年规划(个、%) | ||||
矿山数 | 达标矿山数 | 达标率 | 矿山数 | 达标矿山数 | 达标率 | ||
总计 | 51 | 49 | 96 | 42 | 38 | ≥90 | |
无爆破露采 | 高岭土 (瓷石) | 2 | 2 | 100 | 3 | 3 | 100 |
饰面用花岗岩 | 1 | 1 | 100 | 1 | 1 | 100 | |
建筑用砂岩 | 36 | 35 | 97.2 | 21 | 18 | 85.7 | |
建筑用砂 | 2 | 2 | 100 | 2 | 2 | 100 | |
砖瓦用页岩 | 2 | 2 | 100 | 1 | 1 | 100 | |
爆破露采 | 陶瓷用砂岩 | 1 | 1 | 100 | 1 | 1 | 100 |
建筑用花岗岩 | 1 | 1 | 100 | 4 | 4 | 100 | |
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 2 | 2 | 100 | 4 | 3 | 100 | |
薄矿坑采 | 银铅锌 | 3 | 3 | 100 | 4 | 4 | 100 |
普通萤石 | 1 | 1 | 100 | 1 | 1 | 100 | |
2.选矿回收率
2020年,全市矿山主采矿种选矿回收率达标率不低于80%,至2025年,全市矿山开采回采率达标率不低于80%,为约束性指标,至少达标矿山4个,见专栏4-4。
专栏4-4 选矿回收率规划表
主采 矿种 | 主采矿种选矿方式 | 2020年现状(个、%) | 2025年规划(个、%) | 备注 (综合利用) | ||||
矿山数 | 达标矿山数 | 达标率 | 矿山数 | 达标矿山数 | 达标率 | |||
总计 | 4 | 4 | 100.00 | 5 | 5 | ≥80 | ||
银 | 浮选 | 3 | 3 | 100 | 4 | 4 | 100 | 有 |
铅 | 有 | |||||||
锌 | 有 | |||||||
萤石(普通) | 1 | 1 | 100 | 1 | 1 | 100 | ||
3.综合利用率
2020年,全市矿山综合利用率达标率不低于60%,至2025年,全市矿山开采回采率达标率不低于55%,为约束性指标,至少达标矿山3个,见专栏4-5。
专栏4-5 综合利用率规划表
主采矿种 | 综合利用组分 | 利用 方式 | 2020年现状(个、%) | 2025年规划(个、%) | ||||
矿山数 | 达标矿山数 | 达标率 | 矿山数 | 达标矿山数 | 达标率(%) | |||
总计 | 3 | 3 | 100.00 | 4 | 3 | ≥55 | ||
铅锌银 | 金 | 浮选 | 3 | 3 | 4 | 3 | ||
硫 | 浮选 | |||||||
铟 | 尾矿 沉淀 | |||||||
镉 | ||||||||
三、矿业延伸产业发展
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依靠科技进步,发展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加快建设省级资源产业基地和市级矿业经济区。推动产业链从前端向后端、低端向中高端延伸,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实现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全面跃升。
铜冶炼及精深加工业:积极围绕建设绿色世界铜都,实现集“铜原料、铜研发、铜冶炼、铜加工、铜贸易、铜检测、铜文化”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目标,推进由铜原料基地向铜材料基地、铜材料基地向铜精深加工基地、铜精深加工基地向涉铜终端产品生产基地的“三个转变”。重点导入高附加值铜基新材料和下游应用类产品产业化项目,强化发展现有的铜现货、期货市场、国家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培育打造新型铜材产学研一体化基地、铜基新材料创新孵化器、新型铜(材)会展平台、铜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重要平台载体。
黑色金属冶炼和延压加工业:积极配合鹰潭贵溪市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建设,完善产业链,不仅在铜等有色金属产业上大做文章,同时利用我市现有工业配套设施,积极发展黑色金属冶炼和延压加工业。
有色贵金属冶炼加工业:推进采用先进设备,运用科学方法,加大银、铅锌矿石中铟、镉、金等稀有和贵金属提炼与回收,积极发展稀有金属产业,力争建设银铅锌等矿的冶炼基地。
非金属类产业:大力推进高岭土、陶瓷土等的深加工,着力打造新型陶瓷材料和优质高岭土高端产品。鼓励发展绿色生态水泥等建筑材料和有机硅下游高端制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利用我市及周边地区的萤石矿产,积极研发精深加工产品,鼓励发展氟化工等产业。加强非金属矿超细、提纯、改性等精深加工研究,重视纳米材料研发,开拓非金属矿应用新领域。
冶炼废渣和粉煤灰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发展贵溪冶炼厂冶炼废渣和粉煤灰等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大设备更新力度,采用科学方法,打造福涉周边地区冶炼废渣和粉煤灰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依靠科技进步,发展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的产品,推动产业链从前端向后端、低端向中高端延伸、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实现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全面跃升。
第三节 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一、开发利用方向
鼓励开采银铅锌等金属矿产,高岭土(瓷石)、饰面用石材等非金属矿产,以及矿泉水等液体矿产。
禁止开采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等国家、省人民政府禁止开采的矿种。
二、矿山最低服务年限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服务年限需与矿产资源储量相匹配。新建矿山最低服务年限不小于5年。
三、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加强矿山企业结构调整,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形成数量适中、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矿山生产布局,发挥龙头矿山企业的核心作用,培育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进行资源和产业整合,实现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对砂石土等小矿的管理,严格规模准入,合理调控矿业权数量。本行政区内各矿种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详见专栏4-6。
萤石:规划期内,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对年开采规模小于3万吨矿石量的矿山,通过整合与技术改造,逐步提高生产规模。
砖瓦用粘土矿:规划期内,不再新建砖瓦用粘土矿山,已有矿山不再扩界、扩深,实行逐步退出。
砖瓦用页岩:规划期内,不再新建年开采规模小于6万吨的矿山,对已有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山,通过依法整合,逐步达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建筑用石料:规划期内,不再新建开采规模小于年产30万吨(不含)的建筑用石料矿山,已有矿山开采规模低于年产10万吨(不含)的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未达到年产10万吨(不含)的由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专栏4-6 各矿种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一览表
序号 | 矿产名称 | 单位/年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1 | 银 | 矿石万吨 | 30.00 | 20 | 3.00 |
2 | 铅 | 矿石万吨 | 100 | 30 | 3 |
3 | 锌 | 矿石万吨 | 100 | 30 | 3 |
4 | 金(岩金) | 矿石万吨 | 15 | 6 | 3 |
5 | 萤石(CaF2) | 矿石万吨 | 10 | 8 | 3 |
6 | 石灰岩(水泥用/其他) | 矿石万吨 | 100/100 | 50/50 | 30/20 |
7 | 冶金、水泥用天然石英砂 | 矿石万吨 | 60 | 20 | 10 |
8 | 玻璃、陶瓷等用石英岩、石英砂 | 矿石万吨 | 30 | 10 | 5 |
9 | 高岭土(瓷土) | 矿石万吨 | 10 | 5 | 3 |
10 | 石膏 | 矿石万吨 | 30 | 20 | 5 |
11 | 饰面用石材 | 万立方米(荒料) | 1 | 0.5 | - |
12 | 建筑用石料 | 矿石万吨 | 30 | - | - |
13 | 砖瓦用页岩 | 矿石万吨 | 30 | 13 | 6 |
14 | 砖瓦用红砂岩 | 矿石万吨 | 30 | 13 | 6 |
四、其它准入条件
环保准入:新建矿山必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产资源开采环境保护措施,矿山地质环境冶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措施、水土保持措施,按照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
安全准入:矿山开采要进行安全(预)评价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要求。新建矿山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衔接。
新建矿山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衔接。
第五章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第一节 绿色矿山建设
一、加快绿色矿业发展
围绕着江西省绿色矿业发展目标,依据贵溪市矿山开发利用实际情况,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方面,加快绿色矿业发展。
1.生产矿山
部、省级发证矿山,主要为银、铅锌、矿泉水等矿山。应优化采选矿山工艺流程,努力实现选矿药剂的无毒害化、少污染化,提高尾砂再利用,废水循环利用水平,实现矿山绿色发展和矿地和谐。
市级发证矿山,主要为高岭土、饰面用花岗岩、陶瓷用砂岩等矿山,应提高采选工艺水平,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规范矿山管理,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县级发证的砂石土类矿山,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规范管理,参照“开采一片、复绿一片”的原则,实施分块集中开采,以生态修复为优先,努力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规划期末,区内大型矿山绿色矿山比例达到90%(以上),中型矿山绿色矿山比例达到80%(以上),小型矿山绿色矿山比例达到50%以上。
2.新建矿山
按照统一部署,贯彻执行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将建设绿色矿山的要求贯穿于新建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全过程。
二、实施绿色矿山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对绿色矿山建设的有关要求、省级规划以及贵溪市矿业发展实际,2016-2020年期间,全市建成2家绿色矿山,现有绿色矿山3家。
到2025年,区内大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比例力争达到 90%,中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比例力争达到80%,小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比例力争达到 50%,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
第二节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差别化管理,优先安排“三区两线”的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将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贯穿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服务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一、新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准入
1.环境影响条件准入
新建矿山阶段,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经审查认为采矿活动对环境影响和破坏较大的或遭破坏后难以治理,一律不予批准;严禁在三区两线等禁止矿山开发区域内新建矿山。
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承诺要求
新建矿山承诺符合现有的矿山环境保护政策与规定,矿山环境防治严格遵守“三同时”边开采边治理,必须签订矿山环境保护承诺书,并按矿山环境防治方案要求足额交纳矿山生态修复基金。
3.矿山环境保护方案要求
新建矿山必须具备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方案、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资料,新建矿山项目没有编制相关保护恢复方案不予受理采矿权申请。同时应严格实施矿山环境保护方案。将矿区土地治理、复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矿山企业年检内容,没有完成任务的矿山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完善环境保护与治理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遵守和履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责任书承诺。加强矿山企业年检制度,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确定分期治理目标,并定期进行检查。
1.生产矿山的环境管理
完善环境保护与治理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遵守和履行矿山环境保护治理责任书承诺。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严格规范矿业活动。加强矿山企业年检制度,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确定分期治理目标,并定期进行检查。出台相关矿山环境治理优惠政策措施,引导矿山企业增加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投入,改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状况。
2.露天矿山的生态环境管理
依据开发利用方案,对露天矿山制定科学的开采方案,严格按照设计的剥采比、边坡角进行台阶式开采,限制采面、坡面的坡度和高度,严禁一面墙式开采。开采过程剥离的弃土、废渣应分类集中堆放于排土场,对环境无污染的非金属类废渣应充分回收利用,弃土可用于矿区复绿。
3.废渣场的生态环境管理
新建废渣场必须由具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选址、评估、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运行。废渣集中有序堆放,及时覆土绿化;废渣场必须建设正规的拦渣坝,坡面采用浆砌石护坡或其它固化措施,防止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存在污染物的弃渣场,底部须覆防渗层,外围设置废水收集沟,将废渣淋滤废水收集后导入酸性水库或废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矿山地质灾害和监测体系的管理
对于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应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规程等国家及相关部委颁发的法律、法规与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预警信息系统,设专职人员对采矿场、废渣场等进行监测,制定相应的预警、应急预案。
三、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管理
建立闭坑矿山的矿山生态环境审查制度,明确矿山闭坑的生态环境达标技术要求。矿业权人制定矿山闭坑环境恢复治理计划,按规定报请审查批准。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矿山恢复治理情况进行审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方可闭坑。
四、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措施
1.矿山生态修复基金计提和使用实行专账管理,矿山企业应当如实记录弃置费用摊销情况,建立基金支出季报制度。
2.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按职责对基金计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于未按要求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于 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第六章 重大工程
第一节 调查评价与勘查重大工程
为提高我市紧缺矿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维护我市优势矿产资源的优势持续发展,本轮规划期间以铜、银铅锌、地热水、矿泉水等为主攻矿种,落实省级规划在本市部署的紧缺和优势矿产保障工程1项,见专栏6-1。
专栏6-1 紧缺与优势矿产保障工程一览表
序号 | 重点勘查区名称 | 主攻 矿种 | 工作部署 | 钻探工作量(万米) | 预期成果 |
1 | 冷水坑地区银矿 | 银铅锌 | 至2025年,在鲍家、银露岭深部及外围等银铅锌矿重点突破区实施矿产勘查2-3项,主要技术手段为钻探工程。 | 5 | 银300吨铅30万吨锌30万吨 |
第二节 开发利用与保护重大工程
落实省级规划在本行政区部署的开发利用与保护重大工程1项:江西贵溪冷水坑银铅锌矿开发利用工程,主攻矿种银、铅、锌矿,预计总投资15.6亿元,建成后生产能力将到100万吨每年(开采矿石量)专栏6-2。
专栏6-2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行政区 | 主矿种 | 设计生产能力(矿石万吨/年) | 投资金额(亿) | 项目起止时间 | 预期年产值(亿) |
2 | 银珠山铅锌矿新建工程 | 贵溪市 | 银铅锌 | 100 | 15.6 | 2020.1-2023.12 | 5.9 |
第三节 矿产资源高效利用重大工程
落实省级规划在本行政区部署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1项:贵溪冶炼碲回收项目,项目建设时间 2021 -2022年,投资金额4000万元,预期目标:预计新增30吨/年精碲。
专栏6-3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起止时间 | 投资预算 | 工作目标 |
3 | 贵溪冶炼厂 | 碲回收扩建 | 2021—2022 | 4000万元 | 预计新增30吨/年精碲 |
第四节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十四五”期间贵溪市投入602万元对贵溪市文坊镇环球建筑用花岗岩矿、滨江镇柏里村废弃建筑用砂岩矿等48个露天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治理。
专栏6-4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一览表
序号 | 项目所在地 | 投入资金(万元) | 修复面积(公顷) | 修复矿山数 | 备注 |
1 | 贵溪市 | 602 | 55.5 | 48 |
第七章 规划保障措施
第一节 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一、建立健全矿产资源规划体系
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在本级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完成本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建立和完善全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下级规划要逐级落实上级规划的目标任务、指标、分区、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本级规划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的统筹和宏观调控作用。
二、完善规划实施检查考核评估制度
本级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规划中开采总量、矿山数量、大中型矿山比例、绿色矿山建设比例等主要指标进行考核,确保规划全面实施。实施规划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和中期评估报告制度,开展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价。
第二节 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矿产资源储备、矿产资源节约集约等工作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划》。矿业权的审批、出让等,必须符合《规划》的准入条件和矿业权设置区划,对不符合《规划》准入条件和矿业权设置区划的,不得审批。
第三节 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对规划内容进行完善的,可进行必要的调整及修改,经依法依规批准后实施。
一、规划调整
因地质找矿新发现、新成果,或市场及技术条件等发生变化,可对规划中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结构、布局内容进行调整。《规划》涉及无风险类矿产的,原则上调整县级规划。
二、规划修改
因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及自然资源部和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情形等,可对本次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主导方向、总量、结构、约束性指标等进行修改。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本级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其列入矿产资源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规划约束性指标的年度实施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的年检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储量、“三率”指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动态监测。
二、建立规划实施社会监督制度
矿产资源规划涉及各方面利益关系,要逐步建立公众参与、规划听证、规划公示、管理公开等制度。加强规划宣传,依法对须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为公众参与规划管理提供有利条件。
第五节 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设规划管理信息化系统。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完善信息化顶层设计,构筑以信息化为支撑的自然资源管理运行体系,完善本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转变管理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六节 妥善解决已设矿业权与各类保护区的重叠问题
一、 生态保护核心区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和已有矿业权逐步退出的原则:(1)已有固体矿产探矿权(地热水、矿泉水除外),由当地政府制定切实可行补偿措施后依法有序退出。(2)已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接近枯竭的矿山,到期不予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尚有可供开采资源的固体矿山,不再办理转让或扩界手续,由当地政府制定计划,提出切实可行补偿措施后依法有序退出;如需长期保留的应报省政府批准。
二、生态保护其他区域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统筹兼顾的原则:(1)已有重要矿产探矿权,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后,决定是否保留,是否可探转采;对非重要矿产探矿权和不能探转采的探矿权,建议由当地政府制定切实可行补偿措施后有序退出。(2)已有固体采矿权,原则上应先调整生态红线范围,不再办理转让或扩界,其余按照正常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制度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