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前 言

 

“十三五”期间,平潭综合实验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岚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握新机遇,催生新发展,紧紧围绕“一岛两窗三区”的战略定位,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凝聚实验区力量,开展“七大攻坚”、实施“八大工程”,奋力攻坚,爬坡过坎,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各项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重大战略机遇期。立足实验区实际,从更高站位审视发展态势,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谋划好“十四五”发展蓝图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激励实验区人民投身实验区建设和发展,谱写新的发展篇章意义重大。

本规划纲要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进行编制,主要阐明实验区党工委的战略意图,明确实验区“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2035年远景目标,引导、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构建一流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实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遵循。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成效

 

    “十三五”期间,实验区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的“一岛两窗三区”战略布局,不断探索,加快落实,各项事业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就。2020年GDP达到301.43亿元、年均增长7.1%,五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67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2.8%,人均GDP达到69767元,年均增长9.4%。获评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国际旅游岛建设初见成效,《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第一阶段目标基本实现。五年来,来岚旅游人次和旅游收入年均增长14.3%、50.2%,旅游业增加值占实验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9.0%。先后荣获“2020博鳌国际旅游奖精品目的地”“体育旅游十佳目的地”“中国最美文化生态旅游名区”“国际最具潜力旅游目的地”等称号。两岸融合继续深化,岚台往来更加便利,实现了平潭到台湾北、中、南部客货运航线全覆盖。推动两岸经贸合作,率先落实“两个同等待遇”,创新实施“一岛两标”,首创对台职业资格、企业资质、行业标准、商品检验全覆盖采信体系,首创设立“一站式”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注册落地的台资企业1200多家。引进台湾各相关领域人才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社区治理,深化南岛语族文化、海丝文化、国学文化交流。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大综合、扁平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实行“片区与镇(街)合一”管理体制。构建“一个部门管审批、一支队伍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现代治理模式。平潭自贸片区五年累计推出创新成果193项,其中全国首创86项,有127项创新成果在全国全省复制推广。特色产业加快培育,旅游文化康体、物流贸易、总部经济等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园示范区、跨境电商产业园、总部经济园区、影视基地、直播经济产业园等园区投入运营。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28∶60。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区内综合交通、水资源、市政、能源、信息通讯等五大保障体系初步构成,金井港区一类口岸正式对外开放;平潭海峡公铁大桥全线贯通,长平高速、福平铁路建成通车运营。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森林覆盖率从29%提升到38.8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九市一区中位居第一,获评“国家森林城市”。民生福祉显著改善,脱贫攻坚深入开展,贫困人口实现全面脱贫。率先在全省实施12年免费义务教育,引进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师大平潭附中、协和医院平潭分院等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住房保障、养老、城乡基础设施等民生事业领域短板加快补齐,文体事业加快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社会大局持续安定稳定,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当前,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第二阶段主要目标基本完成,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平潭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做好“四篇大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机遇有:

——担负着国家赋予的战略使命。实验区因台而设、因台而兴,是全国唯一的对台综合实验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为平潭亲自擘画“一岛两窗三区”的战略定位,为实验区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国家赋予一系列优惠政策,形成“三区叠加”政策效应。国家部委、福建省分别建立支持平潭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实验区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支持实验区加快发展。

——对台政策举措更加扎实有效。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做好对台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国台办等国家部委、福建省委和省政府先后出台了系列惠台政策和融合发展措施,实验区也研究出台了系列惠台政策举措。“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这些政策措施正在实验区加快落实,进一步密切了岚台各领域交流合作,有利于两岸同胞共同家园加快建设。

——实验区发展基础不断完善。经过近十年的开发建设,实验区基础设施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公共设施和城市配套设施逐步改善。产业培育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旅游文化康体、物流贸易、总部经济等三大产业支撑作用显著加强,建筑、航运等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教育、卫生、文体基础更加夯实,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投资管理体制、口岸通关模式持续创新,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实验区和全省一样,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与挑战并存,危机与先机同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不确定。实验区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有:产业发展基础薄弱,科技和人才支撑力量不足,对外开放水平有待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生态环保和社会治理等仍需进一步加强。

我们要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总体形势,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坚定信心决心,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科学谋划、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十四五”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十四五”发展战略及2035年远景目标

 

“十四五”时期处于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进一步厘清思路,把握大局,深入、扎实地谋划“十四五”发展蓝图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实验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好局、起好步,影响深远,作用重大。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发展提出的“四个更大”要求、“一个福建篇章”总目标和四项重点任务,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部署,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一岛两窗三区”定位,做好旅游、对台、创新、生态“四篇大文章”,全力在培育特色产业体系、建设知名国际旅游岛上拓新局,在凝聚“基层一线、青年一代”、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走前头,在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深化综合实验与自贸试验上勇担当,在坚持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真宝贝”上作示范,体制机制运作更加顺畅,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社会生态不断优化,加快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服务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平潭落地生根,加快实现“一岛两窗三区”的宏伟蓝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实验区开放开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惠及人民。促进社会公平,加大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致力提高民生水平,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牢记平潭之特、扛起平潭之责、发挥平潭之力,强化创新创业创造驱动,培育新经济、新业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实验区生态环境“高颜值”同经济发展“高质量”有机统一,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两岸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两岸交流合作“桥头堡”和“试验田”作用,深化岚台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在凝聚“基层一线、青年一代”融合上迈出更大步伐,全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中彰显平潭作为。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新贡献。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充分发挥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等多区叠加优势,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创新思路实现实验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率先在投资便利、贸易便利、营商环境等方面试出经验,放大改革创新集成效应,加快建设新兴产业区、高端服务区、宜居生活区。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在全国全省一盘棋中找准定位、差异发展,积极融入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和福州都市圈,统筹本岛与离岛发展,切实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一岛两窗三区”战略蓝图全面实现,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全面建成。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将大幅跃升,产业结构全面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形成规模,产业链供应链更加完善,形成平潭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旅游产品更加丰富,旅游服务与国际接轨,建成国际一流旅游岛。两岸融合的治理框架体系基本建构,共同家园基本形成。“海丝”核心区海上合作战略支点作用充分发挥,分线管理模式更加完善,朝着现代化自由贸易港区迈进,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居于全省领先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全省示范窗口和新标杆,人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和教育医疗等主要指标力争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新兴现代化滨海城市基本建成,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一岛两窗三区”战略蓝图初具规模,实验区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在6.5~7.5%,保持高于全省平均增长速度,科技进步贡献率明显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新科技、新业态、新基建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明显,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走在前头。

奋力打造知名的国际旅游岛。“一廊、两环、五区”国际旅游岛空间布局更加完善,免税购物、邮轮、游艇等国际化旅游产品更加多元,建成国际知名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到2025年,年接待游客规模超1000万人次,境外游客、高端度假和过夜游客比例显著提高,旅游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4%。

奋力打造示范先行的闽台合作窗口。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推动行业标准共通、促进人文交融、深化基层治理融合上持续开展综合实验。力争到2025年,对台贸易额突破120亿元,岚台客运航线年运送旅客25万人次以上,落地台资企业2000家以上,初步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

奋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国家对外开放窗口。投资、贸易、金融、运输、人员往来等领域更加便利自由,争取自贸试验区扩至覆盖全岛,探索逐步建立与自由港相适应的制度框架。加快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福建建设开放强省作出更大贡献。力争到2025年,进出口总值达230亿元,服务进出口占对外贸易比重15%。

奋力建设高质量的新兴产业区。以现代服务业和加工贸易转口贸易为发展方向,聚焦发展文旅康体产业、物流贸易和总部经济,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和海洋经济等,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链供应链不断完善,现代产业新体系加快构建。到2025年,三产增加值比重达65%,高新技术企业达120家以上。

奋力建设高品质的高端服务区。咨询、金融、影视、创意设计、健康医养等高端服务业加快集聚,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规模壮大,市场服务供给高效优质。服务规则和标准与国际接轨,建设“马上就办”的数字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营商环境指数位居全省前列。

奋力建设高品位的宜居生活区。公共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公共事业均衡优质发展,人居环境和高端配套持续完善,产城人融合加快推进,社会保障能力争取进入全省前列,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更为优良,人民生活质量更加优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专栏1 平潭综合实验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2025年

指标

属性

绝对值

绝对值

年均增速

[累计]

国际旅游

1

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9.0

14.0

[5]

预期性

2

旅游总收入

亿元

50

150

24.6%

预期性

3

游客接待总人数

万人次

450

1000

17.3%

预期性

4

入境游客接待人数

万人次

1.4

20

70.2%

预期性

5

旅游床位数

16304

25000

8.9%

预期性

 

闽台合作

6

对台贸易额

亿元

76.5

123

10%

预期性

7

台资企业数

1200

2000

10.8%

预期性

8

经平潭口岸往来两岸人数

万人次

1.1

25

86.77%

预期性

9

台胞在岚人数

2500

6000

19.1%

预期性

对外开放

10

进出口总额

亿元

115

230

14.9%

预期性

11

实际利用外资

亿元

7.14

11.5

10%

预期性

12

服务外包执行额

亿美元

0.89

1.45

10.3%

预期性

新兴产业

13

“规上限上”新兴产业企业数

75

150

 

预期性

14

“规上限上”新兴产业营业收入

亿元

489

1200

 

预期性

15

高新技术企业数

31

120

 

预期性

高端服务

16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

59

65

[6]

预期性

17

“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数

51

127

20%

预期性

18

营商环境指数(错年数)

 

87.75

91

[3.25]

预期性

19

5G用户普及率

%

10

60

[50]

预期性

20

千兆宽带用户普及率

%

0.2

20

[19.8]

预期性

宜居生活

21

森林覆盖率

%

38.85

40.0

[1.15]

约束性

22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8

98

 

约束性

23

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

%

90

92

[2]

约束性

24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预期性

25

城市污水处理率

%

96

99

[3]

预期性

26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92

92

 

预期性

27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2100

2600

 

预期性

28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4.5

98

[3.5]

预期性

29

每千人老人养老床位数

36.65

40

[3.35]

预期性

30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0.5

 

预期性

31

幼儿入园率

%

98.15

99

[0.85]

预期性

32

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

33

42

 

预期性

33

高中达标校数量

6

7

 

预期性

34

中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

93.52

97

[3.48]

预期性

35

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

1.79

2.18

[0.39]

预期性

36

千人卫生医疗机构床位数

3.21

3.6

[0.39]

预期性

37

家庭医生重点人群签约率

%

60

64

[4]

预期性

创新发展

38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

5.4

6.5-7.5

预期性

39

自贸创新举措数量

30

50

 

预期性

40

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20

预期性

41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

1.87

3.08

[1.21]

预期性

42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5.4

6.5-7.5

预期性

注:表中“[ ]”内的数字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 打造知名国际旅游岛

 

坚持“原生态+现代化”,以全域化视野、国际化标准,借鉴国际知名消费休闲度假海岛,积极探索海岛旅游开发新模式,构建以旅游业为支柱的特色产业体系,努力把平潭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独具特色和两岸同胞向往的国际旅游岛。

 

第一节 构建全域旅游新格局新机制

 

优化全域全时旅游布局。完善“一廊、两环、五区”国际旅游岛空间布局,打造“一岛一景区”新风貌,实现主岛离岛协同发展。推进两岸旅游业界合作,巩固发展海峡旅游走廊。创新陆上环岛旅游游览运营模式和海上环岛游旅游线路,开发环岛游项目,有序开发离岛旅游。发展夜间旅游经济,开发一批夜间旅游项目。推出四季主题活动,开发淡季旅游项目,提升全时旅游消费环境。

创新旅游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景区运营机制,引进战略合作者参股投资或参与国有景区、旅游公共配套服务的管理。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旅游集团和专业旅游运营管理公司合作,导入先进理念、成功经验、人才资源、客源渠道,有效整合旅游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鼓励旅游龙头企业入驻平潭,支持旅游龙头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方式在平潭投资开发重大旅游项目。制定完善旅游技术创新、旅游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谋划设立旅游发展基金。积极向上争取实行更加灵活的涉旅用海用地政策,争取离岛购物免税政策落地实施,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发行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

加强旅游交流合作。将平潭打造成为“台湾海峡旅游 ”的“第一口岸”,创新岚台旅游合作业态,开拓“海丝”沿线国家及地区的国际旅游市场。主动融入“清新福建十大精品旅游线路”,联合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开发区域特色旅游线路,向中远程和国际市场推介。加强与沿海地区的旅游合作,共同开发海洋旅游产品。拓展国际邮轮、游艇、帆船游线和基地网点。开展区域旅游政策联动、营销推广、数据互通等方面合作,实现资源互补、市场互通。

健全旅游市场治理体系。创新旅游市场治理机制,制订并完善平潭旅游行业标准体系,推进旅游服务国际质量认证,推动平潭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与国际标准接轨,着力提升旅游服务和管理国际化水平,完善配套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外语环境等建设。完善旅游质量监管机制,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旅游投诉处理。建设旅游诚信体系,大力倡导文明旅游。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营造安全、平稳、有序的旅游环境。

 

第二节 提升旅游产业发展品质

 

提档升级旅游基础设施。打造“快旅慢游”交通系统,美化城市出入口重要标志性建筑,开通高铁枢纽站至各景区直通车,提升北部生态廊道,建成南部、西部生态廊道,高标准规划建设环岛自行车道、慢行道。完善旅游集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游客服务体验质量。加快旅游设施国际化改造行动,在主要道路、车站、码头、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置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中英文标识标牌,实现主要景区景点与标准服务全覆盖。实施旅游景区品质化工程,全面推进重点景区旅游道路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景区二次开发,打造富有文化内涵的特色IP,创建一批高品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十四五”期间力争国家5A级旅游景区零的突破,新创建4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各1家。

建设智慧旅游体系。推进旅游区域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全岛智慧旅游平台,加强新兴科技应用,建立统一的旅游基础信息数据库及应用平台。推进智慧旅游领域移动支付发展,打造平潭国际旅游岛移动支付示范区。开展智慧景区示范建设,实现智慧停车场、智能导览、智能直播、智能助手于一体的“一机游平潭”。

丰富旅游要素供给。实施平潭美食工程,布局建设渔家乐餐饮业态,提升特色小吃街品质。实施民宿创优评牌工程,大力发展高品质的康养度假、房车营地、乡村民宿、分时度假等住宿项目。建设和引入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星级酒店和度假酒店。发展地接旅行服务,充实优质旅行社、导游队伍。鼓励发展无人驾驶观光车、电动旅游观光车。

推进旅游融合发展。拓展“旅游+”产品,培育旅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休闲农渔业、观光工厂等,全面增强旅游发展新功能。依托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传统村落,深化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探索名胜名城名镇名村“四名一体”全域旅游发展模式。

培育特色旅游品牌。优化“两岸间·大海边·游岛玩海平潭蓝”滨海旅游品牌形象,拓展品牌内涵。突出打造“蓝眼泪IP”全民追泪季、“平潭旅游嘉年华”仲夏狂欢季、“海洋休闲运动”滨海追风季,推出“大V探秘”“全民追泪”“文创摄影”“风骑云涌”“美食寻味道”等主题营销活动赛事,繁荣旅游演艺市场,打造平潭特色IP。建立跨国界、跨地区的旅游营销网络,开展“一程多站”联合促销。聚焦京津冀、长三角、长江沿线城市等重要客源市场,多渠道加大对平潭旅游的营销推广力度,打造高端滨海休闲度假目的地形象。拓展境外客源市场,开展“走出去”旅游国际精准营销,积极参与国际旅游会展等活动和推介,加大请进来和走出去促销的力度。

 

专栏2 全域旅游提升工程

 

全域旅游空间布局建设项目:南部生态廊道、西部生态廊道,海坛蓝湾改造提升,东庠滨海旅游小镇、小庠岛整岛开发,海上环岛游二期。

景区升级提升工程:坛南湾、石牌洋、仙人井、君山等景区A级景区创建,象鼻湾、海坛天神、“68小镇”猴研三岛等景区提升工程。

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高铁枢纽站一级旅游集散中心、流水游客服务中心;金井邮轮旅游集散中心、竹屿湾旅游集散中心;平潭国际旅游岛智慧文旅工程。

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坛南湾高端酒店、竹屿湖酒店、温德姆酒店、红岩山庄酒店、金岚山谷国际大酒店;旅游美食城。

 

第三节 构建多元旅游产品体系

 

    海岛度假游。开发沿海岸线旅游项目,构建“山海相依”旅游风景线。推进坛南湾景区改造升级,打造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推动金井邮轮港、竹屿口游艇帆船基地以及离岛游艇码头建设,开发串联陆上、离岛景点的海上旅游线路。开展无居民海岛整岛规划、整岛开发的海岛旅游综合开发试点,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高端海岛度假项目。

乡村风情游。实施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打造流水、敖东等一批独具特色的旅游风情小镇。促进生态农业、渔家体验产品开发,建设花卉旅游观光园、休闲观光海上牧场。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引导乡村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培育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建成北港、上攀、国彩等一批国家级、省级旅游村。保护传统村落、古村古镇和石头厝,实行差异化保护措施和风貌管控,挖掘特色、打造品牌,借鉴台湾民宿开发经验,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精品古厝民宿;开展城乡融合试点,融合乡村民俗文化体验,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休闲集镇(村)。

文化考古游。挖掘平潭史前文化(南岛语族文化)、海丝文化、渔耕文化与石头厝文化、海防文化,全面推动文旅融合开发,打造一批文化旅游品牌项目。推进国际旅游岛智慧文旅工程建设。推进壳丘头考古遗址公园—南岛语族文化村—海坛海峡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打造一条考古旅游线路。建设平潭国际演艺中心,加快《平潭映象》落地演出,打造系列文化旅游产品。策划打造主题演艺和互动项目,举办具有海岛特色文化主题活动,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开发文化旅游研学产品,建设一批特色研学旅游基地。

海洋体育游。大力发展海洋特色休闲体育运动项目,争取具有国际影响的体育赛事落户平潭,推动平潭建设成为国际海洋体育休闲旅游目的地和运动休闲基地。高质量举办国际风筝冲浪、国际帆船 、国际自行车、国际性垒球、全国沙滩排球等赛事,推动体育赛事常态化、品牌化、产业化开发。加快建设平潭自行车运动产业综合基地、风筝冲浪、帆船运动训练基地,争取建成国家级海洋运动综合训练基地。

购物休闲游。发挥平潭政策和资源优势,打造综合性、集成性的两岸与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引进国际一流采购商、物流商、营运商,发展大型购物商场、商贸购物中心、高铁站前特惠商店、特色商业街区、电子商务旅游购物城和国际品牌折扣店等业态,推广应用全球产品溯源系统,着力打造“国际名品无假货购物岛”。鼓励创新创业开发富有平潭特点的旅游商品,设立本土旅游产品购物中心。

 

专栏3 旅游+产业项目

 

旅游综合体:美丽之冠坛南湾旅游综合体二期,海坛古城二期、平潭海峡恋岛、平潭.欢乐南岛、竹屿口游艇帆船基地;海洋世界项目。

旅游购物平潭保税中心跨境O2O模式、口岸免税店、国际名品购物街;

文化旅游建设:南北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平潭国际演艺中心、海坛海峡水下考古遗址公园、壳丘头考古遗址公园、国际大马戏园、金井现代玫瑰产业示范园。

旅游体育建设:风帆运动基地、自行车运动产业综合项目、游艇基地、国际赛艇基地、低空飞行营地、坛南湾房车营地、海钓基地。

乡村旅游建设:青观顶、角底、东美等景区依托型旅游村,钟门、青峰、孝北等水乡渔村型旅游村,北港、上攀、苍海等创意文化型旅游村,红卫、芦北、后坑等田园风光型旅游村,大坪、田下、国彩等红色旅游型旅游村。

 

第四章 打造示范先行的闽台合作窗口

 

不断丰富和深化实验区闽台合作窗口功能,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为两岸融合制度性安排探索经验,基本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两岸深度融合示范区。

第一节 构筑两岸要素流动通道

 

人员往来枢纽通道。完善岚台基础设施联通条件,打造平潭与台湾便捷的两小时交通圈和一日生活圈,形成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通道。继续培育平潭至台北、台中、高雄等航线,推动岚台客货运常态化、规模化运营。推动开辟对台邮轮航线,与区域邮轮港共建海峡邮轮经济圈。用足用好实验区现有对台出入境政策,争取赋予平潭在两岸人员往来方面更多的开放政策。

商品流通便捷通道。创新两岸贸易快速高效的通关模式,加强平潭与台湾友好城市开展更紧密的通关机制化协作,构建海关监管、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认证等关务联系、技术交流,深化两岸“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试点”,拓宽质量溯源体系合作。推动两岸检验检疫数据交换中心升级为两岸经贸数据交换中心,实现两岸经贸往来数据互换互查。

资金融通绿色通道。推动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平潭设立经营机构或参股平潭金融企业。深化岚台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向台湾地区金融同业跨境拆出短期人民币资金,探索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持续提升台胞台企金融服务水平,为台胞台企在开立账户、获得贷款、购买金融产品等方面提供便利。推进两岸担保机构、征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提升金融服务两岸实体经济能力,将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成服务台资企业的专业化区域性股权市场。

数据安全互联通道。布局完善岚台跨境通信设施,争取建设离岸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专区与信息保税港,引进台湾电信运营商和信息增值服务商与大陆电信企业合作,构建安全便利的海峡跨境数据专用通道。在台胞集中区探索以企业“数据备案+白名单”管理机制,开展国际互联网访问试点。鼓励台资依法依规参与应用商店提供软件即服务业务,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试点两岸跨境数据合作规则,持续推进在岚台胞通讯资费优惠政策落地。

 

第二节 探索两岸标准制度融合的样板

 

行业标准共通样板。扩大对台职业资格采信成果应用,积极争取在平潭采信的对台职业资格采信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适用,结合职业技能等级试点工作,打造台胞考证一体化服务点。深化对台企业资质和行业标准采认。吸引台资企业来岚设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扩大采信台湾地区认证认可结果和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结果报告类别。鼓励台资企业在绿色建筑标准等优势领域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促进两岸标准融合。

公共管理融合样板。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机制,鼓励台胞积极参与社区管理事务。加大台湾人才(员工)引进力度,重点引进金融、运输、旅游、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专家人才,试点引进台湾社工。支持台资企业或台湾团队参与公共服务领域和公益性经营场所运营。

基层治理融合样板。创新两岸基层治理融合新模式,发挥台湾社区营造师作用,借鉴台湾社区治理理念,促进与大陆基层治理经验深度融合。支持台胞参与基层社会事务,持续推动岚台村里双向交流,促进基层项目合作,提升村居治理水平。

司法服务交流融合样板。依法全面保障台胞诉讼权利,支持台胞多方位参与司法工作。聘请符合条件的台胞担任司法辅助人员,增聘台胞陪审员、涉台案件调解员。依法聘用台湾执业律师担任区内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健全涉台涉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查明平台。充分发挥涉台检察联络室作用,完善“121”法治服务平台,推行“司法服务+司法保障+司法交流”涉台检察工作模式。按规定涉台民商事案件可选择适用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推动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吸纳更多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优秀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打造全省乃至全国处理两岸经贸争议的重要平台。

 

第三节 构建两岸经贸交融的重要平台

 

扩大对台开放领域。持续挖掘岚台经贸融合内生动力,统筹双方“多向联通、对接全球”互补潜力,先行探索产业、物流、税制等领域统合布局。扩大对台电信、金融、服务贸易等重点领域开放,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限制,落实市场准入“同等待遇”。着眼产业链、价值链协同,叠加“保税+”功能,争取两岸企业研发、制造环节向平潭集聚,推动两地在医美康体、影视产业等服务贸易领域合作。

推动两岸产业合作。推进两岸物流贸易合作,做强对台农渔产品贸易中心、澳前台湾小镇、海西动植物隔检中心、对台中药材贸易中心、两岸邮件处理中心等平台。创新对台小额贸易业务模式,推动台货线上交易,建成台货入驻、交易等全供应链平台。引导台湾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向平潭投资延伸,支持引进台湾集成电路等优势产业,促进与台湾信息服务业深入对接。加强两岸海产品深加工、冷冻保鲜技术的合作,高水平建设平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区。加强两岸旅游互助合作,探索建立岚台旅游协同发展新机制,培育对台特色的邮轮旅游产品,打造大陆对台旅游重要通道。推进岚台医疗健康产业合作,争取台湾药品、医疗器械进口、先进医疗技术应用方面先行先试政策,引进台湾高端健康服务产业。

提质两岸青年创业平台。常态化开展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就业创业引领工作,到2025年,累计培训台湾青年5000人,在岚就业创业台胞6000名。推动台湾青年实习就业创业平台基地提质升级,持续推进平潭台湾创业园、澳前台湾小镇提升工程,扶持台湾文化广场、北港文创村、水古村等基地建设。探索开展台青创新创业法律讲堂。完善台胞台企服务体系,推行涉台服务窗口、平台、政策三大集成,提高台胞台企享受大陆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共建“走出去”开放合作平台。发挥台资在金融、保险、法律等领域的比较优势和闽台华侨华商资源优势,支持台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架设东盟—平潭—台湾贸易通道,促进台商通过平潭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区域贸易。深化物流链、供应链联通,培育两岸海空、海铁等多式联运,试行中欧(平潭)班列;开展两岸中转集拼、转口贸易。

 

第四节 深耕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第一家园先行区

 

深化岚台民间基层交流。开展两岸职工交流和技能竞赛。大力推动民间信俗、宗亲、姻亲、乡镇村里、同乡会等双向交流,持续开展民俗信仰、寻根问祖、姓氏研讨等活动。推进实施亲情乡情延续工程,支持在台平潭乡亲和团体回岚交流。举办形式多样的台湾青年交流互动活动,吸引台湾青年来岚交流参访。

建设文化融合家园。做优两岸国学中心,常态举办各项活动,促进两岸同胞共同传承国学文化,增强台湾青年同根同源认同感。加快壳丘头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发挥海峡两岸南岛语族考古教学实习基地作用,开展台生实习、台湾少数民族交流等活动,共同寻找两岸根脉渊源,提升两岸各界乃至国际社会对南岛语族起源于大陆、经平潭走向世界的认知。适时组建涉台研究机构,开展涉台相关领域专业研究,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对台工作智库和涉台研究交流平台。

搭建两岸交流平台。重点培育共同家园论坛、IM两岸青年影展、海峡两岸电视主持新人大赛、两岸(平潭)青年创新创业等赛事交流活动,对接两岸企业家峰会,举办相关活动。发挥海峡两岸(平潭)交流中心作用,建设海峡两岸青少年体育交流中心。推动更多青年交流活动列入国台办重点交流项目。

 

第五章 打造更高水平的国家对外开放窗口

 

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坚持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投资、贸易、金融、运输等领域自由化便利化,加快“海丝”核心区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建设,逐步探索构建自由港,提升“国家对外开放的窗口”影响力。

 

第一节 促进投资自由便利化

 

放宽投资市场准入。扩大行业开放,逐步推进金融、互联网、医疗、旅游、文化等服务业对外开放,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全面推行市场准入“告知承诺+以函代证”。简化市场准入流程,逐步将全部行业纳入“一企一证”改革范围。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原则上取消许可和审批。

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极简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电子证照为主的市场主体设立便利,及“有事必应”“无事不扰”为主的经营便利。探索建立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制度。深化项目投资体制改革,推动“全测合一+数模审核”。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合规性改革,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第二节 促进贸易自由便利化

 

提升货物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海关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全岛电子监管功能,探索建立实验区直接适用综保区相关优惠政策与创新措施的机制。对设在平潭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探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破除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模式下存在的各种壁垒,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探索两岸服务贸易合作新路径,主动承接台湾现代服务业转移,吸引台湾高端服务集聚,促进岚台服务贸易市场深度融合。

 

第三节 促进资金流动便利化

 

推进跨境资金流动便利化。扩大金融创新政策试点,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政策试点,积极探索放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交易的普通股投资范围,争取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政策试点,建立跨境投资双向通道。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

推进供应链金融创新。深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核心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支付结算、保险函服务、税费融资、出口信用保险等产品服务创新。研究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框架,支持和指导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区内保险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保险、海关税款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科技保险等业务。

 

第四节 促进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化

 

推动国际船舶便利化监管。探索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推动航运业要素加速聚集。优化海事服务、船籍、船检政策,完善船舶登记证书并联办理程序,实现省内航行船舶登记证书“多证合一”。实行边检查验前置机制,建立载运农渔产品两岸航行船舶快速转运货品“绿色通道”。促进企业采购境内制造船舶,推动登记为外籍的平潭船舶回归,吸引其他地区船舶到平潭登记。

加大航运服务便利自由。加快建设平潭航运交易平台,探索启运港退税政策,推动港口联动发展,鼓励发展船舶管理、国际船舶代理、海上保险、融资租赁等新兴业务,打造两岸新兴航运基地。建设海上物流快运服务网,推动周边省市出口货物、跨境电商商品、邮包快件等,通过“海上巴士”快轮运输到两岸四地口岸。规划建设海上补给基地,争取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打造海事服务、国际油品交易、对台航运服务综合性基地。

 

第五节 促进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安全有序推进数据业务合作与开放。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将“海峡一号”光缆延伸入平潭与国际通信通道连接,打造“海峡离岸大数据中心”。设立通信出入口局,允许台湾地区及国际其他区域的数据通过该局互相转接。优化数字贸易包容审慎监管,建设数字贸易跨境服务集聚区,搭建数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

强化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管理。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创新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等制度。建立健全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动和交易风险评估等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强化密码技术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的推广应用,扩大数字证书应用范围。

 

第六节 加快建设“海丝”核心区海上合作战略支点

 

深化互联互通。加强国际物流通道建设,建成金井国际邮轮港,开通面向“海丝”沿线国际邮轮航线。拓展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港航合作,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快建立“水水中转”国际物流通道,发展多式联运。发挥平潭工程领域的技术、人才、装备等资源,积极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基础设施合作和建设。

拓展经贸合作。创新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模式,支持企业在“海丝”沿线建设境外远洋渔业生产基地、水产养殖基地、冷藏加工基地等。以跨境电商为重点,鼓励企业开展与“海丝”沿线电商贸易,设立仓储基地、商贸物流基地、产品展销中心等。探索产业园区合作机制,鼓励企业在“海丝”沿线参与经济园区建设运营。强化乡情、亲情联系,密切与侨团、商会联系交往,进一步汇聚侨心侨智侨力,吸引和鼓励海外侨胞来岚投资。

密切人文交流。发挥平潭作为‘海丝’海上古航道战略支点和南岛语族起源与扩散地核心区等资源优势,开拓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交往渠道,拓展国际“朋友圈”。健全壳丘头考古遗址公园和南岛语族考古研究基地运营体系,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跨国海洋渔业合作会谈机制,适时筹建“中国—岛屿国家海洋部长合作论坛”等国际性会议永久会址。

 

第六章 着力建设高质量新兴产业区

 

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聚焦旅游文化康体、物流贸易、总部经济等特色产业,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培育发展新经济新业态

 

培育数字经济。构建实验区“一张网”信息基础网络,推进“产业云”建设。加快数字产业化,重点发展人工智能、卫星通讯、产业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推进“一院两中心”建设,培育卫星应用企业集群和产业链。加快产业数字化,重点推进信息技术在物流贸易、文旅领域中的应用。推动区块链骨干网络城市服务节点建设,构建区块链一体化产业链体系。拓展软件信息服务业,鼓励引进基础应用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企业,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拓展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培育发展直播经济,建设直播产业园,加快引进和培育直播平台、供应链公司、直播服务机构等相关企业及机构入驻产业园,构建直播经济产业链体系。

做优做强海洋经济。做优海洋渔业,加快传统渔业转型升级,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发展深水网箱养殖,推广海水多营养层次绿色生态养殖技术,发展工厂化立体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建设海上牧场。扶持发展远洋捕捞业,支持区内远洋企业在境外建立养殖基地,鼓励远洋渔船及船用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升级,提高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发展水产食品精深加工,加快新兴产业园区流水分园建设。做强平潭特色品牌,进一步培育平潭坛紫菜、平潭鲍鱼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做大航运业,深入实施海运业“回归”,引导航运企业走大型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培育龙头企业。推动设立船舶融资资金池。大力推动集航运业船舶修造、检测、货运代理、互联网服务、海员培训等产业链发展,建设海运产业园。实施“互联网+”战略,将线下海运产业链转向线上营运。到2025年,力争实验区航运业船舶总吨位达到450万载重吨。

发展绿色经济。循序推进海洋新能源发展,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上风力发电产业链条,推进海上风电建设。推进增量配电网建设。开展海洋新能源、电储能、氢能利用的开发利用研究。发展绿色交通,完善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推进车路协同和无人驾驶技术应用。探索绿色交易,推动实施生态系统价值核算,加快构建海岛生态系统价值核算体系,做大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规模。

 

专栏4 新经济新业态培育工程

 

数字经济培育工程:两岸创新企业港、国际数字经济港、北斗产业园、海洋智能装备科技创新中心、区块链数字资产存证中心、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中心、瑞谦智能运营中心、两岸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基地、半导体封装生产项目、半导体电子组件生产基地、平潭直播创业基地。

海洋经济提升工程:坛紫菜良种研发示范项目、民生商品精加工中心、鲜有味水产品加工厂、鲍鱼精深加工、养殖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深海养殖项目、远洋渔业技改项目、海运产业园、船舶基地升级改造工程。

绿色经济工程:推动海上风电建设,启动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建设。平潭海峡大桥照明工程分散式风电项目,启动平潭北侧海域海洋风电海上牧场融合发展项目前期工作,平潭综合智慧能源项目,风机制造业,海上风电运维基地。

 

第二节 打造文化健康休闲产业高地

 

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发展高端药械、生物医用材料、保健食品、保健器械、化妆品等业态,加快产业集聚。持续争取台湾“四品一械”流通政策。探索建设海峡互联网医院,争取开展跨境电商销售医药试点。实施“旅游+康养”,推动岚台医疗美容、健康养老等服务业合作。推动台湾医师在岚开展台湾成熟医疗新技术特殊准入政策。建设平潭对台中药材贸易中心,打造大陆中药材输出重要口岸基地和区域调拨中心。

全力打造影视文化产业。重点培育影视、动漫、电竞、短视频、网络视听、文化创意、观光旅游等文创产业。搭建影视产业发展平台,打造独具平潭特色的影视拍摄制作基地。推动建设动漫影视渲染平台,加快发展5G+4K/8K高清视频及应用。创新影视人才培养模式,导入两岸、国际高校资源,多渠道开展影视合作办学。加大影视产业金融支持,积极筹建影视发展基金。加强两岸数字创意产业合作,挖掘“海丝”、海防、海洋、对台的文化内涵,积极举办高水平、专业化影视文化活动,丰富影视业态。

高起点发展会展产业。推进平潭海洋国际会展中心建设,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会展中心。加快引进、培育一批展会展览品牌,逐步提升平潭会展产业影响力。鼓励会展企业开展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线上线下展会。扶持会展产业链发展,加快引进展馆运营、布展公司龙头企业。到2025年,力争举办10个有区域特色的会展项目,引进5家以上的会展管理公司。

 

专栏5 文旅康体休闲建设工程

 

大健康产业培育工程:滨海康体养生基地、大健康医美产业园、对台中药材贸易中心、道地中药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海峡互联网医院。

影视产业建设四大平台:平潭·竹屿湾影视基地、台湾风情影视基地、电影世界、全域外景影视外景地。

会展业培育工程:平潭海洋国际会展中心;培育会展管理服务、展馆运营、布展公司龙头企业;培育会展品牌。

 

第三节 大力发展物流贸易产业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以两岸联动、产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以对台海运快件、跨境电商物流、冷链物流为特色,优化实验区物流产业空间布局,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进一步打通“内陆—平潭—台湾—国际”陆海空联运体系。拓展完善金井、澳前两岸物流集聚区功能,做大做强平潭跨境电商物流园,建设平潭国际物流(海运快件)中心,构建两岸物流快速通关体系。建设快递(电商)产业园,建成现代化高铁物流、邮政快递处理场所,引导电商、快递、贸易平台等企业集聚。推进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城市建设,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物流全流程智能化水平,建立两岸冷链物流服务合作机制。

大力培育现代商贸业。重点推进金井、海坛、高铁站周边消费商圈建设,引进大型购物商场、特色商业街区、国际品牌折扣店等业态。完善商业综合体招商,盘活闲置资源。深化传统商贸流通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扶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共同配送、冷链物流等现代流通方式融合发展。提高商贸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探索举办大宗特色商品批发采购节。

全方位拓宽贸易新业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跨境电商、保税加工、转口贸易业态。打造台湾农渔产品集散中心,充分发挥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水果、种苗等指定监管场所作用,为台湾农渔产品进入平潭提供便利。加快海西动植物隔检中心建设,打造进口动植物展示、参观、购买、消费于一体的产业园区。做大单一品类业态规模,重点推进奶粉、化妆品、3C电子产品等品类的B2B+网红购物业态规模。发展“保税+商业”模式,拓展保税展示销售、进口商品直销等新型业态。大力促进出口贸易,培育大宗商品出口企业,拓展出口新品种。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进服务贸易业态模式提升,加快拓展新型离岸业务。探索两岸服务贸易新路径,主动承接台湾现代服务业转移,促进岚台服务贸易市场深度融合。

 

专栏6 高端服务经济提升工程

 

现代物流业提升工程: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设立平潭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平潭跨境电商物流园、平潭国际海洋产业物流园二期、万吨冷链产业园、蓝色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金井港区配套仓库与集装箱堆场、金井湾商务物流园,平潭对台邮件处理中心。

现代商贸业推进工程:海西动植物隔检中心二期;两岸农渔产品集散中心、两岸跨境快件物品集散中心、新零售商场及平台建设、两岸贸易综合服务平台;粮食和物资应急保障中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肉联加工基地;海坛城市广场、火车站前商业综合体、新潭城市广场、海坛商业步行街,金井、苏平城市商贸广场。

 

第四节 做优总部经济

 

突出发展平台经济。按照立足禀赋、优中选优、招大引强、上下联动原则,吸引规模大、知名度高的平台经济企业落户。推进总部经济平台化发展,推动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强化供应链整合能力,落实包容审慎准入监管。推广新技术应用,加快构建横向的融资、财税、支付、人力资源配套服务体系,纵向的物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的产业链条。重点培育平台型龙头企业、种子期雏鹰企业,推动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和实体型企业。引导平台型总部企业制定细分领域行业指数、行业标准和行业价格。完善平台经济监管体系,强化风险防控动态监管和预警机制。

大力发展平潭金融港。发挥政策优势,促进各类优质金融资源加快集聚,持续实施“引金入岚”工程,积极争取全国性、区域性金融机构及外资金融机构在平潭设立区域总部、分支机构和功能性服务中心。建设平潭金融港,吸引金融、类金融企业入驻发展,加快构建现代金融组织体系,打造区域金融中心。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加快“台资板”建设,打造服务台资企业的专业化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鼓励证券、期货、基金、保险、商业保理、股权交易和中介服务机构等金融市场主体全面发展。做优融资担保机构,培育以政策性担保为主体、商业性担保为补充的行业发展格局。依法加强金融监管,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第五节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做细精致农业。保护并稳定3万亩基本农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稳定。大力发展标准化农作物种植,规范发展畜禽标准化养殖,开发本土特色农产品品牌,积极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引进台湾高优农业种子、技术,建设“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引导农村闲置耕地有序流转,制止农地抛荒。支持发展休闲生态农业、田园综合体、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做强建筑隧道业。紧扣建筑业改革发展方向,实施建筑业总部经济战略。培育、引进一批高资质综合性施工企业,做大建筑业产值规模,持续推进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试点,推动施工技术和工艺提升,开展BIM技术应用,发展绿色建筑。扶持本地建筑企业提升施工资质,扶持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设备租赁、建筑服务企业本地化,推动建筑企业向建筑项目全周期服务商转变。支持隧道工程企业提高资信,重塑隧道品牌效应。推动台湾设计机构参与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加强两岸在工程计价方面的交流与融合。持续完善隧道机械设备交易、工程结算、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产业链服务,吸引企业落地发展。

 

专栏7 传统产业升级建设工程

 

精致农业提升工程:海西生态产业园、两岸水果种植观光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园林花卉展示交易基地、玫瑰谷项目。

建筑业提升工程:隧道设备总装基地、临岸建材产业园、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工程机械制造项目。

 

第七章 着力建设高品质高端服务区

 

对接国际一流服务规则和标准,按照“树形象、优环境、建体系”的发展思路,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优化市场服务供给,创建以专业、精准、高效、便捷为特色的高端服务示范区。

 

第一节 提升高效优质的市场服务供给

 

提升科技服务水平。推进新兴产业园、台湾创业园、两岸青年数字经济协同创新产业园区等建立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充分发挥国家海岛研究中心、厦大平潭研究院、福建信息技术学院等智库和人才支撑作用,积极引进国家级、省级实验室入驻。完善科创协作体系,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扶持一批孵化器、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健全种子企业储备库制度。培育知识产权市场,牵引供需双方技术对接,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引智引才工程,完善适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引才、用才、育才机制,培育专业化、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动企业与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继续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乡村、企业振兴。

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普惠金融增量、扩面、提质、降本,引导金融机构倾斜支持普惠型小微企业,在服务机制、资源配置、考核评价等方面予以倾斜。优化贷款管理,通过提前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结合无还本续贷等产品,加强中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连续支持。清理不合理收费,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负担。支持银行运用出口应收账款等跨境金融区块链应用场景,增加贸易融资供给。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增强法治服务能力。加强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双向约束。严格依法治区、规范行政执法,保障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完善法律服务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各类侵权行为。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形成全面覆盖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构建公共信用信息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机制,重点推进政务、经济、民生领域的“信用+”监管模式。开发信用服务产品,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运用,优先启动行政审批信用承诺、自主信用修复、重点领域联合奖惩、旅游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作。

 

专栏8 提升创新发展工程

 

科研创新平台工程:创建“一院两中心”平台、科研资源融合平台、科技研发平台、国家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工程。

培育创业能力工程:创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和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产学研人才实训基地、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创业载体建设:新兴产业园、码族部落—两岸青年数字经济协同创新园区、中国(平潭)两岸创新企业港、平潭创新发展产业园区、健康科研孵化中心、众创空间、新兴产业园标准化厂房。

 

第二节 打造优质高效的一流营商环境

 

深化公共服务改革。深化“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改革,打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推进综合审批服务平台业务共享互认,实行全天候、智能化政务服务。构建便民“大服务”格局,建设全方位立体化的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健全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系统,增设线下自助服务站点,形成15分钟便民服务圈。推进实施“大档案”管理模式,建设统一档案管理平台,整合各类档案资源,提供优质档案服务。

创新审批服务体系。全面压缩投资项目前期审批事项和环节,完善“多规合一”,探索以“区域规划同评”替代项目逐一评估的审批模式。突出大数据运用,通过“两化一减”,实现“五个零”的“机器换人、智慧办理”智能化审批。运用电子证照数据库、项目库和信用信息库等数据,实现“申报零材料、受理零窗口、办件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归档零纸件”,建立便捷可追溯的审批事项服务流程。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理流程最简、办结时限最短、服务水平最高”的行政审批改革先行区。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继续实施“一企一证”改革,持续优化放宽行业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实施综合执法等改革措施。探索试行商事主体确认制,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试行形式审查,实行“一照多址”,允许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相分离。

 

第三节 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监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推进公正监管。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按照“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立可量化的综合执法、监管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等相结合,打造更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推行“诚信监管+包容审慎”,对新兴业态探索柔性执法、触发式监管,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

创新行业监管方式。适度放宽新业态新模式的准入。强化大数据服务能力,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制度。深入实施“互联网+监管”模式,不断健全平台经济风险防控的动态监管和预警机制。利用先进科技,打造全流程正品溯源体系和信息追溯监管系统,推动全品类跨境电商商品实现“一物一码”全流程正品溯源和“对台逆物流”体系建设,健全市场监管体系。探索国有企业、总部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率先开展数字身份应用、信用风险评级,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第四节 建设更加有为的服务型政府

 

完善行政治理结构。加快完善两级政府架构,进一步理顺区直部门、事业单位、片区之间的关系。争取进一步完善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建立与平潭开放开发相适应的机制体制、职能行使保障机制。优化乡镇区划调整,构建“区镇合一”基层管理体系。推进政法领域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相关部门职能配置。推进政府治理标准化建设,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在规划制定调整、重大项目策划、重大产业结构等方面充分倾听专家学者及群众意见。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推动解决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畅通政府与企业沟通联系渠道,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构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优化执法队伍设置管理,理顺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的关系,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运行机制,形成政策制定、行政审批、行业监管、综合执法全链条管理。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

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集中化和一体化水平,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模式,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完善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实验区政务服务“一张网”,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就近办、异地办、随时办。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数据库共建,促进政务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协同共享。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改革方向,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效减少行政管理事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调整优化国有企业布局和结构。支持区属国有企业开展资本运作,鼓励与省属国企、台资企业及优质民营企业合作,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推动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创新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落实好民营经济“两个健康”要求,为民营企业营造平等、宽松的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岚商回归”,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引入产业龙头企业,激发企业活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弘扬企业家精神,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向社会资本释放更大发展空间,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第八章 着力建设高品位宜居生活区

 

以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公共事业均衡发展为重点,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统筹推进陆海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努力实现生态更加优美、环境更加宜居、公民素质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治理多元化的发展目标。

 

第一节 构建绿色宜居生态岛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衔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各项制度,形成以“三线一单”为基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生态空间准入限制,加大自然保护体系建设。打造舒适宜居的生态生活,大力实施垃圾分类处理,促进垃圾源头和分类减量、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发展高质绿色的生态经济,树立“平潭蓝”旅游品牌形象,大力培育生态旅游品牌。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文化,挖掘平潭传统生态文化内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具有平潭海岛特色生态文化。

推进海岛生态修复。全面实施“绿岛花城”,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和国际森林花园岛”建设,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加强重要景区、重要区域造林绿化,提升全岛森林植被质量。保护和修复海岸带,完善防潮减灾体系,打造海岸带生态安全屏障。严格禁止海岸采砂,实施重要湿地生态功能区保护恢复工程。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滩涂,依法治滩护滩,严格控制污染源,整体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加强水源地保护与整治,保障三十六脚湖、韩厝、君山、玉井等水库生态库容,深化水源保护区内现状村庄生产生活污染治理。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实施湿地缓冲带、雨污分流建设,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分类治理。深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推进海上传统养殖转型升级。推进海漂垃圾整治。强化土壤生态环境管理,规范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

探索建设绿色宜居低碳岛。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加强能源消费双控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换代,支持企业节能减排,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推动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力争提前1~3年实现碳达峰。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坚决遏制土地过度开发和建设用地低效利用,逐步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再开发等流量指标。合理利用本地水资源和岛外调水,推进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与智能建筑。建立雨水收集系统,建设海绵城市。倡导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实现城市公交、环卫新能源车辆全覆盖。修建慢行道,鼓励绿色共享出行,推动共享单车、网约车规范化发展。

 

专栏9 绿色宜居低碳岛工程

 

海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麒麟活脉”全岛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平潭防洪防潮幸福洋工程,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实验区地下水量保护工程,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绿岛花城、全岛绿道完善工程、海坛湾滨海休闲景观带项目、平潭海岛国家森林公园景观提升工程、海岛植物园、竹屿湖公园(二期)、生态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君山沿线海岸生态整治与修复工程;海洋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海岛绿色发展建设工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集散中心、建筑垃圾废弃物回收处理再利用项目、澳仔垃圾填埋存量垃圾处理项目;医疗废弃物处置厂。

生态保护信息化工程: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生态监测网络建设。

 

第二节 推进公共事业均衡发展

 

    持续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教育事业补短板工程。学前教育着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引导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义务教育着力推动优质均衡发展,调整优化各片区教育布局。实施中小学校“扩容”工程,推进中小学达标创建,到2025年,累计完成42所学校管理标准化达标创建,10所教改示范性学校培育,公办三级达标以上高中比率达100%,一级达标高中力争达到2所,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功能配套。实施师资队伍“提升”工程、“引才聚才”计划“名校”工程,强化队伍建设。职业教育着力深化产教融合,启动平潭职业中专新校区建设,依托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提升职教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高等教育着力推动筹建应用型本科高校,推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本科层

级职业教育试点,推进厦门大学平潭研究院落地办学,持续探索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办学。岚台教育着力落实“台籍教师资格采信”政策。引进具有台湾特色的在职培训、技能评价等课程。推动岚台“校际结对”工程,深化在岚高校与台湾高校开展学科共建、教育互派、学生互访等合作,吸引更多台湾教育机构来岚办学。

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调整优化医疗机构布局,探索以“1+N”的改革思路,组建以区医院为龙头、区中医院为骨干、实验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区总医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构建一体化、紧密型医疗利益共同体。深化“三医”联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协和医院平潭分院的管理体制,建立激励机制,提升诊疗质量与水平,力争建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推进区中医院扩建改造,建成海峡两岸国医馆,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构建基层卫生院中医医疗体系。实施一批卫生健康补短板项目,补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养老和医疗系统信息化二期项目;实施区疾控中心提质工程,强化卫生应急装备和设施建设,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启动核酸检测实验室(扩增)项目,拓展分子生物学检测领域。动工建设感染病区,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加快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急救信息化网络,实现急救区域全覆盖。优化生育政策,健全妇幼健康、婴幼儿照护、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发展海岛特色文体事业。传承和弘扬岚岛文化,完善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机制,挖掘“石头厝”古民居文化内涵,保护石头厝群落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文物古迹和传统风貌石厝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开发“一庙两城隍”“六提督十二总兵”等历史人文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厚植国际旅游岛文化底蕴。强化公共文体服务产品供给,常态化举办两岸旅游文化节、民俗文化节等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合理布局图书馆、文化馆、科技文化中心、奥体公园等文体设施,力争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100%。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积极推进“健康平潭”建设。打造竞技体育赛事品牌,持续办好风筝冲浪、沙滩排球、环岛自行车等国际国内品牌赛事,引进一批专业化的赛事俱乐部,培养体育竞技人才,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促进棒垒球、跆拳道等优势项目和特色体育运动发展。

 

专栏10 社会事业补短板提升工程

 

教育事业补短板工程:幼儿园提升工程:新建城关第二实验幼儿园等9所;九年义务教育完善工程: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5所;中职教育升级工程:新建职业学校新校区;高等教育推进工程:建设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三期)、区党校、平潭教师进修学校新校区。

卫生事业建设工程:建设平潭协和医院二期、区疾控中心、区精神防治院、区妇幼保健院、红十字医院、区中医院、区医院提升工程、动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君山片区医养中心、离岛卫生服务中心。

社会保障补短板工程:区童心颐养中心、海的古韵月子中心、区公益性公墓、区养老服务中心。

文化建设工程:建设南北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海洋科技文化中心、金井综合性博物馆、戍台名将纪念馆、风电博物馆、片区综合文化站、君山文化体育中心、岚北文化体育中心、动物园。

体育建设工程:综合体育中心、海岛体育公园、海坛片区全民健身中心、流水后田竞技体育产业基地、海峡两岸青少年体育交流训练中心。

 

第三节 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全覆盖。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实施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实现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对职业人群的全覆盖。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依托、补充医疗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稳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救助等有效衔接。对在岚台胞参加“五险一金”实行分类管理,提供更加符合台胞需求的社会保障服务。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计划,引进孵化机构创建孵化示范基地,建立就业信息平台,加大就业政策宣传,提升就业服务质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联合企业开展定向培训。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互联网+职业培训”等方式,开展线上培训。创新“灵活就业”保障体系,探索“共享用工”模式。统筹城乡就业,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指导和退役军人就业辅导与安置工作。

打造多元的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养老资源配置,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政策,补齐老旧小区养老设施短板,探索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中心,逐步推进城乡养老资源均衡发展。加快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积极引进台资企业建设特色高端养老院,引进台湾专业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团队,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强化社会救助兜底功能。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救急难制度,适当扩大兜底保障范围,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个性化特殊困难。加强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加大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持续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标准。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实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加强妇女、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权益保护。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权利和机会,完善并落实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反家庭暴力经常性工作。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发展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推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儿童保护,关爱保护留守儿童、流动儿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暴力等伤害,综合防控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青少年近视。

 

第四节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创城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塑造城市文明素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培育具有平潭特色的节庆品牌项目。广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崇尚道德浓厚氛围。开展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继续开展“八不行为”规范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营造社会文明新风尚,强化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开展志愿品牌创建行动,突出平潭文化特色,提升公民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和文化竞争力。维护市容市貌,完善城区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信息技术平台,推进数字技术在城市治理领域的广泛应用,提升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巩固国家安全工作防线。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综合治理能力建设。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统筹推进军用设施与民用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城市人民防空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强化军警民联防和“平安海域”创建工作。健全强边固防机制,实施海防城网融合工程,推进“智慧海防”建设。

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制,深入实施“抓基层、打基础”有关行动计划。推动基层治理专业化,组建高效率、高素质的网格员队伍,探索社区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模式,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打造社区治理共同体。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枢纽型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组织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系统,构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击和遏制恶性极端事件、暴力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刑事犯罪,加强预防、严厉惩处涉众型经济犯罪、网络电信诈骗、“两抢一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深入推进禁毒和反邪教人民战争,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秩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推进“四门四访”“四访四通”工作机制,继续推动信访评理室建设、优化评理制度,创新运用更多评理方式定纷止争。深入实施阳光信访机制,进一步压紧首办责任,落细精准要求,强化快捷办理,共建法治岚岛、平安岚岛。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网格化管理,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各类事故防控能力,力争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加强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建设台湾海峡航运气象服务保障中心和综合观测专项试验基地。实施公共场所安全工程,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提升应急处置和救援水平。建设海上应急搜救中心(基地),充实应急拖轮等海上搜救力量。推进码头港口防污染溢油应急设施设备库建设,全面提升海上应急及防污染综合能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疫情防控、防汛抗旱、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装备配备,加大应急物资保障,推进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健全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防止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落实退役军人“阳光安置”工作机制。执行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补助优待金。做好优待证发放,健全优待目录清单,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质保障。修缮维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开展英烈精神宣传教育。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五有”“全覆盖”。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服务。鼓励退役军人参与社会志愿活动、应急保障服务。加强双拥服务保障,积极开展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助力部队练兵备战,加快推进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

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加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青年发展规划,促进青年全面发展,搭建青年成长成才和建功立业的平台,进一步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完善社会无障碍设施,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升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发展,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健全老年人关爱行动机制。推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全面推动信访、档案、党史方志等各项事业发展。

 

第九章 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功能互补

 

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规划理念,优化提升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全面推进“多规合一”,严格管控土地用途,合理利用建设用地,优化片区和产业布局,推进区域协作和城乡融合发展,有序引导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

 

第一节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布局

 

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管控。全面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年),整体谋划和科学统筹城镇、生态、农业、海洋等空间布局,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底线的约束。立足平潭山海资源禀赋,优先保护各类自然生态空间,构建“一屏、四廊、八区”的生态安全格局。按照保护与修复、开发与利用两个层次,从严控制并逐步降低开发强度,引导与管制主导功能分区,建立生态文化保护与社会经济效益双赢的良性互动机制。优化用地结构,提高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农林用地、公共设施、绿地广场、公用设施等用地比重,保障生态、资源、环境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品质。

优化片区功能。海坛片区,依托老城人口集中以及经济实体聚集优势,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发展商贸、旅游、教育、医疗等服务功能;重点布局国际旅游服务中心、两岸合作中心、服务贸易中心等服务功能,包括商务办公、国际贸易、特色金融、国际会议、高端酒店等业态。加强对三十六脚湖自然保护区、南寨山风景区和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的水源地、湿地和森林保护。金井片区,以综合管理、商贸职能、港口物流和智能制造等产业为主,布局总部经济、商务服务、文化影视、信息服务等功能。加快构建业态丰富、结构合理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打造区域金融中心,促进各类金融机构、资源和人才集聚。谋划推进敖东森林小镇和美丽村庄建设。君山片区,中楼组团依托高速铁路和高铁场站优势,积极发展商务办公、两岸会展、保税购物等产业,培育商务、商贸、会展等功能;芦洋组团以创新产业功能为主,重点布局两岸创新合作功能,汇聚创新资源、培育创新产业核心。同时完善居住和公共服务配套,实现组团内职住平衡。加强省级十八村森林公园和君山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的保护,提升防风屏障作用。苏平片区,注重生态保护与特色化发展,引导人口适度集聚,重点加强对周边城乡居民的综合公共服务能力,结合乡村旅游资源,完善各项旅游服务设施,形成服务居民和游客的微中心。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海洋等产业。

优化调整产业空间布局。重点推进产业功能提升和设施完善。金井片区产业用地重点布局工业和仓储业、电子信息产业、跨境电商、冷链物流等特色商贸物流产业,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新兴产业园用地重点布局标准工业厂房、智能制造、科技研发、电子信息、大健康产业,发展新型业态,增加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园区综合品质。金井、澳前港口作业区重点布局完善码头泊位建设,调整配置后方仓储物流用地,大力发展保税物流仓储产业。

有序引导高端服务业和创新型产业集聚发展。在城市核心区布局发展若干个高端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布局行政办公、国际贸易、特色金融、国际会议、高端酒店、总部经济、商务服务、文化展览、信息服务、商务办公、会议会展、保税购物等产业。建设竹屿、芦南、平洋三个创新空间。发展面向国际和两岸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科研等新兴产业。

优化旅游业和生态空间布局,在保护的前提下科学利用生态空间,构建休闲旅游度假区和生态旅游观光区。坛南湾重点布局高端度假、康体养生、文化演艺等产业。海坛湾重点布局城市会客厅、滨海游乐、海上运动等。南北街历史文化街区重点布局文化创意、旅游服务等。石牌洋、长江澳、君山、王爷山等旅游景区,突出生态保护重点,积极发展观光旅游,创新经营、建设模式,完善各景区旅游服务设施,实现景区之间旅游联动联通。离岛乡镇以及无居民海岛,应结合相关规划,合理布局发展休闲度假、特色渔业、民俗旅游、海上运动等旅游产业,并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坚持原生态、高品质、低容量、慢节奏模式,实现与主岛差异化发展。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编制实验区适应气候变化方案,明确新阶段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目标任务,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加强气候风险研究和脆弱性评估,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深化气候适应试点示范工作,提升适应气候变化水平。

 

专栏11 国土空间战略布局

 

海岛生态安全格局:“一屏、四廊、八区”

一屏:依托龙头山、十八村森林公园、君山、沿海基干林带等重要山体、林地,形成环绕城市的绿色防风屏障。

四廊:构建幸福洋瓦瑶山长江澳君山、海坛湾中央公园芦南湖、坛南湾三十六脚湖牛寨山四条生态通廊。发挥廊道的生态和休闲服务功能。

八区:形成坛南湾山岐澳,海坛湾、长江澳和幸福洋地区四个海岸及近海生态控制区,草屿塘屿东甲岛及周边海域、大练小练屿头及周边海域、东庠小庠及周边海域、牛山岛及周边海域地区四个海岛生态控制区。

城乡空间结构:“一主、四辅、多节点”

一主:以岚城组团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组团,布局服务“一岛两窗三区”的核心功能,带动实验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辅:包括金井组团、潭城组团、中楼组团和芦洋组团,各组团分工有序,注重功能混合和职住平衡,形成便捷高效、宜居宜业的生活圈。

多节点:包括创新节点与服务节点。在中山大道西侧打造三处功能混合的创新节点,形成充满活力的高品质创新社区;依托流水、澳前、平原形成三个人口适度集聚、公共服务集中、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综合服务点,形成覆盖全域、均衡布局的公共服务、旅游服务网络。

 

第二节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优化城乡空间格局。通过组团式空间布局模式,构建“一主、四辅、多节点”的多中心网络化城镇空间格局。各组团主次分明、分工有序,通过便捷的交通通道联系,着力打造活力街区,塑造高品质特色空间,吸引创新人才串联开敞空间,形成街道和绿道交织的活力空间网络,实现城镇空间与生态空间和谐共生。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实施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的试验任务,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全岛一体化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全面放开实验区内人口在城镇地区户籍迁移。按照实验区组团功能布局,搭建产业发展协同平台,形成分工明确、各具特色、融合兼容的一体化发展。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探索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置和建设标准,加强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承包地三权分治有效实现路径,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通过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开展进城落户农民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试点。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村民委员会与股份经济合作社职能分离、分账核算,探索开展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式的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实现行政村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以城带乡、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分类设置乡村发展定位,按照聚集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引导村庄差异化发展。加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有序推进一批试点村建设,持续培育推广一批具有平潭特点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城镇、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持续加强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完善农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保障农房安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基层治理提升工程,着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大力促进乡风文明,努力开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新局面。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新型农村专业人才队伍。

 

专栏12 城乡融合提升工程

 

安居工程:中原、岚城中心安置小区,老旧小区及配套提升工程,平原、白青街区立面改造。

农村环境提升工程: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大练垃圾转运站,城乡燃气管道一体化,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大练岛停车换乘中心、城乡公交一体化。

城乡融合试点工程:君山片区深化农村承包地制度改革试点,苏平片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海坛片区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金井片区试点城乡基层数字化治理体系。

 

第三节 加强区域协同发展

 

主动融入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加强与闽东北其他地市在物流商贸、旅游文化、基础设施等领域深度合作。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围绕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协同发展区空间联系。打造闽东北对台贸易特色通道,以平潭为节点,串联台湾与闽东北的商贸往来,不断丰富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对台贸易业态。积极培育闽台黄金旅游圈,以打造中高端消费中心为目标,积极融入“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品牌建设,联合推介“四市一区”精品路线,共同打造闽东北黄金文化旅游圈。推动闽台社会融合,积极推动获得采信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台湾企业和具备执业资格的台湾同胞在闽东北四地市开展业务。

深度融入福州都市圈。加强与福州新区一体化发展,完善福平同城化联席会议机制。推进滨海新城—平潭环福清湾协同发展,推动出台海坛海峡湾区发展规划,推动区域功能定位合理布局,推动都市圈政策优势共享,增强政策溢出效应,共同造对台特色门户。促进交通和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交通设施共建共享、同港同门户,优化长乐国际机场平潭候机厅运营机制,加强松下与平潭邮轮港的互动协同,强化空间联系。建立两地旅游协同发展机制,突出平潭国际旅游岛与福州新区旅游资源的融合发展,串联海坛海峡湾区旅游资源,推进旅游协作深度融合。促进产业发展差异化,进一步拓展开放型经济体系的腹地支撑,围绕旅游文化康体、物流贸易、数字经济等特色产业,探索共建园区等利益共享模式。共建福清湾—平潭岛山河跨界生态共治区,加强福清湾海水水环境治理和景观廊道建设协作,共同开展滨海生态修复与绿化协作。

 

第十章 完善基础设施,增强高质量发展支撑

 

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顺畅、运作高效”的发展目标,适度超前布局基础设施,持续增强城乡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持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构建陆岛交通网络

 

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研究。推动铁路通道闭环建设,启动平潭海峡第四通道高速铁路项目前期研究;深化台海通道桥隧方案研究;加强与福州城际轨道的衔接,积极融入福州都市圈交通路网统筹规划和协同建设;开展平潭机场规划选址、方案论证等前期工作。继续推进平潭海峡第三通道前期研究工作。

完善全域道路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岛干线公路网布局,形成“八横八纵”的城市主干路系统,构建合理的城市交通出行环境。重点推进环岛西路、和平大道二期、金井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等干线公路建设,火车站东侧、华侨城周边、码族部落周边等区域路网配套建设,旧城区道路和背街小巷改造提升,莲花中路、瑶竹北路、盛业路等市政道路新改扩建。补齐农村公路建设短板,推进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包、农村公路生态示范路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路网通行能力和城乡客运通达水平。

推进港口码头建设。进一步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金井作业区码头6#泊位、澳前客滚码头二期工程建设。完善澳前海峡客滚码头、金井码头邮轮泊位配套设施。着力改善离岛居民交通出行条件,推进完成陆岛交通码头改造提升。加快推进民营渡运船舶整合和渡运船舶的更新购置,构建专业化、特色化、公交化的水上交通服务体系。推进农村渔港建设,完成新建、提升改造渔港和避风锚地15个。

加快运输枢纽建设。完善客运枢纽、货运场站、物流园区等重点交通综合枢纽体系,加快智能交通服务网络建设。推进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与城市综合体一体化开发,完善周边路网、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设施建设,把高铁中心站建成实验区最重要的旅游集散中心、交通枢纽中心。推进金井港区货运枢纽(金井湾物流园区)、澳前港区货运枢纽(澳前物流园区)、流水物流园区建设。完善邮政、快递服务体系,优化邮政服务网络布局,引导快递行业规范发展,提升农村邮政、快递服务效率。

 

专栏13 构建陆岛交通网络

 

开展闭环铁路通道前期研究:台湾海峡通道、福厦客专平潭连接线、海峡第三通道、海峡第四通道高速铁路前期研究。

航空建设工程:通用机场建设的前期工作、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平潭候机室。

全域道路网建设项目:环岛西路、和平大道二期工程、金井湾大桥及接线工程;高铁中心站片区、华侨城、高新技术产业园、蓝色产业园区、码族部落周边等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旧城区道路和背街小巷改造提升,莲花中路、瑶竹北路等市政道路新改扩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包、农村公路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码头建设工程:金井作业区码头6#泊位、澳前客滚码头二期工程、陆岛交通码头改造提升工程、金井码头邮轮泊位配套工程。

交通综合枢纽工程: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金井港区货运枢纽、澳前港区货运枢纽、智能交通服务网络等项目。

 

第二节 提升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强化供电保障能力。实施电网建设规划,推进大中、官树下等22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站项目建设,加大农网配网建设力度,建设风电配套送出线路和智能电网。推广能源综合应用,创建金井智慧港口综合能源示范区,实施港区冷链仓能效管理及光储项目建设。打造集“八大智慧”为核心的智慧台胞社区,在高铁站、重点景区、城区停车场建设充电桩。推进“共享杆塔”合作模式,推动电力和通信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开展综合智慧能源规划,建设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平台。

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成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完善区内水资源配置管网建设,新建改造供水干线管网80公里以上,新建北部自来水厂,扩容南部自来水厂,初步形成双设施、双供水互补体系。合理调整布局农村供水工程,解决好南海、屿头、大练、东庠四个离岛乡村的饮水困难。

提升天然气供给能力。推动开展渔溪至平潭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前期。推进区内燃气管道建设,新改扩建燃气管网60公里以上。抓好城市燃气企业天然气储配设施建设,建成应急调峰站二期工程及大练岛气化站,提高城镇燃气调峰、应急能力。支持建设燃气电厂,开展冷热电三联供等能源综合利用,推进区域能源智慧化应用。

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市污水管网体系化建设,新建改造污水管网80公里以上,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进中水回用工程,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机制,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确保“十四五”期间城市污水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全面实施城乡垃圾分类,建立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

 

专栏14 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供电保障能力工程:220千伏平原开关站、220千伏井门至竹屿线路、110千伏中楼变电站、110千伏上楼变电站、上澳变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220千伏大练海上风电配套送出线路工程、220千伏长江澳海上风电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农网升级巩固提升工程、“数蓝平潭”智慧能源生态岛工程。

城乡供水一体化:新建北部自来水厂、区自来水厂二期、苏平片区离岛供水管网、农村饮水工程、离岛饮水工程。

天然气供给能力工程:应急调峰站二期工程、大练岛气化站等项目。

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坛南湾污水处理厂、竹屿再生水厂。

 

第三节 构建“智慧城市”信息体系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网络基础建设,实施“全光城市”和“千兆接入”项目,加快提升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和应用。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市区域和有条件乡镇的千兆光纤网络,实现‘千兆到户’能力普及。加快5G基站建设和组网,构建5G产业生态,到2025年,5G网络全岛覆盖。充分利用市政设施,推进智慧杆(塔)建设和一杆多用。

构建智慧城市支撑体系。规划建设实验区海峡大数据中心,形成“统筹规范、存算均衡、空间集聚、绿色节能”的数据中心发展格局。建成城市大数据平台,打造城市大脑超算平台,形成亿级公共数据储备池,支撑智慧化城市治理。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协同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区级政务区块链基础框架,建设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推动区块链技术示范应用工程。

专栏15 “智慧城市”建设工程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50台PTN传输设备,新增光缆300公里,新增汇聚机房8个,部署80个SPN接入环网,建设5G站点2000个。

智慧建设工程:超算中心、智慧政务、政务云(二期)、档案与大数据中心、全岛超高速云网融合工程、实验区信息化项目集中运维。

城市管理智慧工程:综合审批服务平台、一张网监管平台、城市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医疗卫生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供水管网动态监督系统、智慧市政、智慧警务、智慧消防、智慧气象、智慧水利、智慧社区服务信息平台。

 

第四节 实施住房有效供给

 

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提升改造、农村危房改建,重点实施旧城区60个老旧小区改造,启动南北街历史街区改造工程,同步推进消防安全升级改造,打造独具特色的文旅、商业景观相配套的历史文化主题街区。推进城乡危紧房改造,结合村庄规划、旧村改造,全面消除重大房屋安全隐患,建立“一户一档”房屋档案,不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人居环境。

有效供给保障房。统筹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确保各类人才住房供应充裕,保障来岚人才住有所居。探索适合实验区实际的新市民住房保障举措,实行“货币补贴”与“实物保障”并行的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加大货币补贴覆盖面,加大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鼓励通过市场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十四五”期间,实验区保障性住房配租率力争达99%以上。加大安置房有效供给,妥善安置被征迁群众住房问题,不断扩大货币补偿覆盖面。

稳定发展商品房。落实“房子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房供地规模、结构和时序,严防高地价扰乱市场预期。探索商品住房房价地价联动机制,落实相关住房税收政策,落实住房财税、金融相关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十一章 全面推进规划纲要实施

 

本规划经过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是未来五年实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实验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在党工委集中统一领导下,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政策协同,健全实施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全力推进新时代平潭开放开发。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倡导的“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发扬斗争精神,强化正向激励,鼓舞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平潭落地生根。

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平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修订、《平潭国际旅游岛条例》立法,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府分别制定与实验区先行先试相适应的法规和规章,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完善实验区法院、检察院体制机制,保证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行使。

 

第二节 完善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

 

做好规划衔接管理。加快建立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衔接协调机制,确保各类规划协调一致,有序落实。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管委会成立“十四五”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各片区管理局和各职能部门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健全规划推进落实机制、监测评估机制、定期督查问效机制、社会公众监督机制,确保各项规划目标任务顺利推进、有效实施。

健全考评监测体系。本规划实施列入各单位绩效考评。建立年度和中期考核评估体系,检查规划落实情况,依法依规适时调整规划目标任务,并配套相应奖惩措施,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

 

第三节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精准开展政策研究,适时提出政策需求,依托总体发展规划修编和部际联席会议,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在税收优惠、海关监管、对台优惠、用地用海试点、人才政策等方面支持。梳理修订已有政策,理顺政策体系,在保证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做到综合性政策与专业性政策有效衔接,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提高政策实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完善和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实施“实验区人才池”管理服务模式引进高端人才。打好引才育才聚才用才“组合拳”,构建更具竞争力吸引力的人才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产业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建立产业项目与人才同步引进的“引资+引智”新模式。营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建设人才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实施人才“暖心”工程、“摆渡”工程、“亮化”工程,逐步完善人才生态链。

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做好用地保障,积极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之间的优化配置。推进成片开发,储备一批产业项目用地。推进用林用海保障,积极向上争取最大限度的用海用林支持政策。做好资金保障,用好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实验区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项目提供长期优惠的信贷支持。吸引央企、省企和社会资本等市场主体来岚投资开发建设。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坚持规划引领,以重大项目实施推动规划落实落细。实施推动城市品质提升的“八大工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乡村振兴”、宜居宜业的“两岸共同家园”建设,重点谋划储备旅游文化、医养康体、物流贸易、高新技术、影视发展等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及配套产业链延伸项目,持续推进重大在建的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社会民生等项目,完善项目论证—转化—实施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保持重大项目与规划一致,不断优化重大项目决策机制,高质量管理“五个一批”项目动态。进一步健全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强化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业人才,形成以专班力量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的工作态势,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项目支撑。

有效开展精准招商。精准策划招商项目,立足主导产业,策划生成一批产业链上下游精准招商项目,建立招商项目库,滚动储备。实施基金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孵化招商、合同招商等模式,增加招商实效。加强招商队伍和人才建设,对重大招商项目,制定“专案”推进、组建“专班”研究、确定“专人”负责,为企业提供“保姆式”“店小二式”服务,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实验区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及实验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戮力同心,抢抓机遇,铁心拼搏,攻坚克难,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建设“一岛两窗三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平潭篇章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