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2022年5月
前 言
为全面推进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十四五”时期的改革部署,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成效和“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珠海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五年,也是市场监管领域起步开局、开拓创新、深化改革的五年。全市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取得新的进展,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十四五”时期是珠海建设枢纽型核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实现从“小而美”向“大而强”“大而优”转变的重要时期,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发展迈上更高台阶。
第一节 “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情况
“十三五”期间,珠海市市场监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安全、稳秩序、促发展为主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质量提升,持续强化监督执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顺利完成,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年来,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十三五”时期,我市顺利完成机构改革,扎实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现分段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加快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实现化学融合、心合力合;实施权责清单管理制度,理顺职能界限和责任事权,公布权责事项1482项;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构建全流程信息化、精准化、高效化监管格局。37.67万户市场主体纳入“双随机”抽查库,7.29万户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1109户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智慧市场综合服务平台(一期)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市场监管综合监管、综合执法、综合治理的优势逐渐显现。
五年来,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在全国率先推行企业公章免费刻制、市场主体名称自主申报,成为全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商事登记改革标准化试点及全省“一照通行”改革试点。企业开办事项实现“一窗通办”“一网通办”;通过“人工智能+”商事登记,实现个体工商户和内资企业设立全流程电子化。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探索珠澳两地商事登记深度对接,实现商事登记“珠澳通办”。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376747户,五年来增加171184户,增长83.28%,每千人市场主体数从2015年底的108.3户增加至153.8户。(注:根据市统计局数据,珠海市常住人口2015年末为189.75万,2020年末为244.96万。每千人市场主体数量的增加表明,全市企业开办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投资者保持较高创业热情。)
五年来,市场安全形势稳中向好。高位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大力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建设、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市新建农贸市场6家,升级改造农贸市场26家,111家农贸市场均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在高栏港、金湾、香洲建成食品加工中心3个;全市579个学校食堂100%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面杜绝私宰猪、牛、羊,鸡、鸭等家禽做到“集中屠宰、生鲜上市”;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抽检量达7.3批次/千人,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84.5%;在历次全省食品安全考核中获A级,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被省食安办推荐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区两级财政投入1.6亿元建成市食药检所药品检验大楼;大力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重点药品100%实现“一盒一码”,实现从源头至终端全流程追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状况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4%以上,特种设备未发生较大级别以上安全事故,市场安全总体形势稳中趋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五年来,市场秩序得到有力维护。持续聚焦重点行业、突出问题、市场乱象,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大力推进投诉举报热线整合对接工作,实现投诉热线“五线合一”;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对接,与港澳消委会签署《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开通“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建立“跨域视频调解机制”,打破异地消费维权壁垒,实现珠江口西岸城市群“维权零跑动”及湾区消费投诉“一网转办”,有效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6994宗,罚没6166.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13宗,大案要案数量逐步递增;共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4.17万余宗,及时处理率100%;推动1954家企业开展“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五年来,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不断强化。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抽查、会审、投诉举报、考核评比工作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十三五”时期清理废除(修订)7份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强化竞争执法,配合查处平台企业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五年来,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强化顶层设计,将质量强市战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在历次省质量工作考核中均获最高等级A级;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制定实施标准化战略“十三五”规划,制定全省首个市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指导企业在国际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上取得重要突破,成功建设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五年来,全市获中国质量奖的企业1家,占全省50%,获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8家,占全省15%;全市各类组织共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6项、国家标准264项、行业标准129项、地方标准35项、团体标准22项;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48项;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电驱动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珠海布局,省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成使用。
五年来,知识产权驱动创新发展成效显著。完善以市长为第一召集人的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加快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成功举办两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获批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运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排名全国第十,成为国内标杆城市。五年来,全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市专利授权总量8.2万件,是“十二五”时期授权总量的3.1倍,年均增长27.36%;累计PCT国际专利申请量2450件,是“十二五”时期申请量的3.4倍,年均增长21.57%;截至2020年底,有效发明专利量1.9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93.9件,连续10年居全省第二位;累计获得中国专利奖110项,其中金奖8项,银奖3项,优秀奖99项。
五年来,队伍建设成绩斐然。立足市场监管点多、面广、量大、链长的现状,科学谋划、合理安排,不断优化人员配置,加强政治引领,提升履职能力,狠抓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广泛开展学法用法、岗位练兵、以督代训、以干代训等活动,精心打造机关“每周讲坛”学习品牌,大力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五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队伍勠力同心,担当作为,在各类评比中展现良好精神风貌和业务素养。其中,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首届全国食药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中获全省选拔赛团体一等奖,市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入选省队参加全国总决赛,助力我省获全国三等奖;在市场监管总局“12315技能大比武”中获地级市全国第一名;在“2019年度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中分别获线上及综合成绩全省第一、第二名;在全国《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知识竞赛中,平均分全省第一名;在全省农产品快检竞赛中获团体二等奖。市市场监管局获评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全市扫黑除恶优秀单位,赖国明同志获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香洲区前山市场监管所获评全国优秀市场监管所,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刘明华同志获评“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及省药监局部署要求,突出安全、稳定和发展三大重点,快速果断研判,扎实有力行动,全面高效监管,超常规建立应急机制,超强度履行防控职责,在大战大考中彰显了责任担当。迅速在全市所有区域禁止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快速启用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强化农贸市场、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生产销售假冒防疫物资等违法行为,全力稳定市场秩序;千方百计支持企业纾困解难、复工复产,出台暖企“22条”、开通应急审批“绿色通道”、减免检验检测费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筑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联防联控防线,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国内外环境将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市场监管事业也面临新情况、新要求、新使命。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准确识别、科学分析、有效应对、主动求变。
一是从全球形势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必须更加注重市场监管制度型开放,加强市场监管规则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的协调联动。二是从全国情况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统筹展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市场监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三是从全省情况看,“1+1+9”工作部署持续实施,经济总量大、产业配套齐、市场机制活、开放水平高,转型升级、领先发展的态势明显,“双区驱动效应”不断增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正加快形成,但当前全国各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勇于改革创新,我市市场监管走在全国前列的压力和难度增大。四是从全市情况看,我市迎来了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四区叠加”重大历史机遇,战略红利、政策红利、区位红利、窗口红利集中释放,但经济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足,社会民生等领域还存在短板,亟需加快产业转型、业态创新和消费升级,市场监管工作也面临新挑战。五是市场监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与人民群众提出的新期待、新需要不相适应,市场秩序等领域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安全监管存在不少风险隐患,促进创新与服务发展方面还有不少弱项,消费维权效果与消费者对安全、放心、舒心的要求存在差距。六是全市市场监管自身发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市场监管仍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周期,市场监管融合仍需加强;新型监管机制有待健全,科技支撑和智慧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基层市场监管力量相对薄弱,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系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的深刻内涵、现实意义和实践要求,以科学有效的方法补齐短板,以坚定顽强的意志攻坚克难,以敢为人先的勇气探索创新,不断推进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要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砥砺前行,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珠海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特区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九届历次全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发开放重大历史机遇,坚持“产业第一”,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改革创新更有动力、市场主体更有活力、质量发展更有效益、公平竞争更有秩序、市场安全更有保障,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作出应有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市场监管工作的体制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市场监管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市场监管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坚持创新驱动。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勇当市场监管领域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主动争取、积极承接重大改革试点,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观念桎梏和体制机制障碍,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进一步强化智慧监管、系统监管、信用监管。
坚持依法行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权限、职责进行监管,依法公开监管规则、标准、过程和结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着力解决市场监管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市场安全底线。
坚持多元共治。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市场规律,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传统经济和新兴业态等各类对象,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推动社会各方共同治理,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监管格局。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综合研判未来发展趋势、发展条件和市场监管使命任务,到2025年,市场监管发展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宽松便捷。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首要环节,着力打造最简审批模式,推动开办企业全流程便利度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有序。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进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性和约束力不断提高,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推进,价格、广告、打击侵权假冒等执法工作全面加强,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开放透明的市场秩序逐步形成。消费维权体系日臻健全完善。消费维权渠道全面拓宽,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基本完善,消费侵权行为打击力度显著加强,科学理性消费理念深入人心,诚信、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构建形成。市场安全形势保持稳中向好。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预防、排查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四条安全底线牢牢守住,“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企业质量效益保持日益提升。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更为完善,推动更多企业成为行业标准“领跑者”,培育形成一批质量效益一流的现代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断健全、服务水平优化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畅通,大力推动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场监管机制趋于科学高效。市场监管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更加完善,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成效显著,全面建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珠海市“十四五”市场监管主要指标表 | ||||||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基期值 | 规划值 | 属性 | |
2020年 | 2025年 | |||||
1 | 市场主体准入 | 期末市场主体总量 | 万户 | 〔37.7〕 | 〔55.3〕 | 预期性 |
2 | 全市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 | 户 | 154 | 160 | 预期性 | |
3 | 知识产权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 件 | 14 | 21 | 预期性 |
4 |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融资金额 | 亿元 | (2.29) | (12.32) | 预期性 | |
5 | 质量发展 | 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 项 | 〔54〕 | 〔80〕 | 预期性 |
6 | 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制定 | 项 | 〔471〕 | 〔700〕 | 预期性 | |
7 | 发布珠海市地方标准 | 项 | 〔78〕 | 〔200〕 | 预期性 | |
8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 项 | 〔234〕 | 〔266〕 | 预期性 | |
9 |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 % | 94.32 | 95 | 预期性 | |
10 | 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和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企业数 | 家(次) | 9 | 13 | 预期性 | |
11 | 市场 秩序 与安 全监 管 | 一般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比例 | % | 3 | ≥5 | 约束性 |
12 | 千人食品检验量 | 批次/千人 | 7 | ≥8 | 约束性 | |
13 |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 | 98 | ≥98.5 | 预期性 | |
14 | “明厨亮灶”覆盖率 | % | 90 | ≥95 | 约束性 | |
15 | 药品抽检合格率 | % | 98 | ≥99 | 预期性 | |
16 | 执业药师数 | 人/万人口 | 6.1 | ≥6.3 | 预期性 | |
17 | 电梯保险覆盖率 | % | 67.12 | 92 | 预期性 | |
注:1.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是指每万人口本市居民拥有的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
权的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二是
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三是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四是实现较
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五是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2
〔〕内为累计数,()内为规划期间新增数。
第三章 强化商事制度改革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加强登记制度与准入制度改革,畅通市场准入准营和退出渠道,深化改革、持续创新,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第一节 深入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
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出台《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探索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完善配套市场主体登记监管和退出制度。全面实行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健全企业集群注册和集中办公区管理制度。
深化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推动全程电子化登记并全面采用“标准化申请”,提升智能导办服务水平,通过电子执照、实名认证、电子签名签章等智能化手段,拓展移动端及PC端在线申报系统业务覆盖范围,探索商事登记智能审批、秒批。推进“珠澳通注册易”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湾区通办”和“跨省通办”。
第二节 深化涉企经营许可改革
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推进涉企经营许可分类改革,切实解决行业“准入易、准营难”问题。
深化“证照分离”涉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持续推进“照后减证”。规范涉企经营许可办理方式、条件、标准和监管措施,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实施涉企经营许可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清单以外不得违规限制市场主体开展经营。
开展“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及多业态经营趋势,进一步推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改革,通过多个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群众跑动多”“许可时间长”等问题。营业执照归集“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事项清单中的各类许可信息。优化商事登记和涉企许可事项审批服务,强化系统集成和智慧监管,推动政务服务技术创新、标准创新、场景创新,提升政务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效能。
第三节 推进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
畅通市场主体主动退出渠道,完善注销网上服务平台,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优化注销程序,简化申请材料,扩大简易注销适用类型,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实行市场主体自主歇业制度,降低休眠期维持成本。完善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撤销制度,严肃登记秩序。强化司法清算与注销登记相衔接,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后的注销手续。
专栏1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
1.推行“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对企业高频办事场景,建立按企业办事场景审批模式,各相关许可信息统一归集、集中公示、一表填报、联审联办。可当场办结的许可业务,当场发放各种证照;不能当场办结的业务,压缩审批时限。 2.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精简优化审批事项和条件,实行企业开办全流程“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窗通取、一天办结”。继续为全市新设立企业提供免费公章刻制服务,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 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将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制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清单以外不得违规限制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清单内的事项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进行改革、健全监管机制。 |
第四章 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更加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促进和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第一节 打破行政垄断和防止市场垄断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推动建立更高标准市场体系。
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推进竞争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协同发展,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原则上所有市场监管领域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在准入许可、要素获取、经营运行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开展竞争政策环境评价和满意度调查。
推动自然垄断行业①竞争性环节市场化。在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配合查处民生、公用事业等领域和自然垄断环节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制医药、建筑、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领域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强化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工作。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完善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库,积极推行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工作。扩大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加强常态化抽查和通报,每年抽查新出台政策文件比例不低于10%。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持续清理违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
第二节 制止不正当竞争
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突出商业秘密保护,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完善反不正当竞争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线索排查分析、线上证据固化、线下核查处置反不正当竞争网络监测机制。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强化互联网竞争行为监测。突出保健市场、医疗美容、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监管,加大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力度。
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加强示范引领,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建设,实现商业秘密快速、自我、联动、共同保护。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引和培训,增强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大商业秘密保护执法力度,坚决制止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价格监测与监管。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强化重要节假日、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关键时期及中国航展等本市重大活动期间应急价格监测,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开展水、电、气等共用事业行业收费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医药、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价费监管,规范口岸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第三节 加强重点领域竞争秩序监管
加强重点领域竞争秩序监管,规范平台经济发展,着力解决
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市场环境规范有序。
规范线上市场营销秩序。配合上级部门建立网络交易监管配套规范,健全完善网络交易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数据库,建立网络交易监测常态化机制。配合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测平台数据交换与共享,实现在线数据比对、在线证据保全、线下源头追溯。配合制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企业责任清单,建立合规报告制度。开展网络交易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虚标价格,以及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等行为。
规范广告市场竞争秩序。健全广告监管机制,发挥广告监测平台作用,突出重点媒介、重点行业广告监测监管。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引导广告业转型升级,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
打击假冒伪劣突出问题。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等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坚持“打建”结合,建立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假冒伪劣商品的长效机制,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强问题整改,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提升,着力根治假冒伪劣问题。
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强化打传规直办统筹抓总功能,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网络传销,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挤压传销组织生存空间。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重大传销案件的查办力度,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推进直销监管数字化建设,规范直销行业,强化直销企业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直销经营等环节监管。
第五章 推进消费环境建设 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以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为目标,以推进消费环境建设为抓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优化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一节 加强消保维权
完善制度,提升效能,强化重点消费领域监管执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完善消费维权体系。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全方位、多途径受理消费投诉,化解消费矛盾。健全消费维权网络,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站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
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完善消费争议处理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纷案件进入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速处理。完善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鼓励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协商解决争议。
加大消费侵权行为查处力度。聚焦社会普遍关切和消费者反映集中的消费侵权现象,加强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严厉打击违法出售、提供、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加强金融消费维权,引导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诚信服务、规范经营,加强对旅游、文化、体育、健康等服务领域的规范,防范重大消费风险或群体性消费风险。
第二节 加强理性消费引导
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推动诚信消费、放心消费,增强消费信心,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健康消费。
加强与跨境消费联动。用好“跨境消费通”,为港澳居民跨境消费提供公益咨询服务及维权程序指引。探索建立横琴澳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共建机制,促进两地消费维权力量协同、机制互通、环境共融。
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对消费领域失信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或服务受限等失信惩戒措施,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引导平台型企业建立餐饮、家政、互联网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服务后评价机制,并实行评价信息公开,鼓励消费者客观评价平台上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 活动,引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自愿向消费者作出“赔偿先付”“维权无忧”“无理由退货” 等放心消费承诺。开展全市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大力倡导诚信经营,优化农贸市场消费环境,推动农贸市场规范化品质化发展。
强化消费警示和理性消费教育。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综合运用比较试验、检测认证、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等方式,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开展消费法规、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社交平台等新兴手段及时发布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问题,引导生产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提升社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意识。
第三节 规范新型消费业态
完善新型消费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新型消费标准化建设,支持和鼓励平台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等研究制定支撑新型消费的服务标准,健全市场监测、用户权益保护、重要产品追溯等机制,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规范行业健康发展,促进新型消费产业提质扩容,支持和鼓励行业组织研究制定网络交易服务系列标准,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加强新型消费业态监管。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网络商品和网络交易服务机构的监管。督促平台落实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实名登记和身份核实制度,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电商交易、直播带货、线上教育等新业态的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明确监管标准,探索网络投诉举报集中快速处置机制。
第六章 加强重点安全领域监管 筑牢市场安全底线
第一节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构建现代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建立科学严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港澳食品安全体系和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接轨,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生产技术规程,配合做好标准备案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维护标准的强制性。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培训及跟踪评价工作,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
强化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食品生产行业“诊脉”行动,梳理风险清单,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防控能力。开展食品生产提质行动,实现在产特殊食品品种监督抽检全覆盖,促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提升,建设一批样板示范单位。强化湿米粉类产品、白酒等高风险食品生产过程监管,加强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原料控制和溯源,加大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餐具产品抽检监测力度,提升土榨花生油等重点品种小作坊的风险防控能力。
强化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食品销售信息化动态风险分级管理,2022年底前完成食品销售者信息化动态管理全覆盖。继续推进农贸市场、大型连锁商超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每年检验量不低于25万批次。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信息化溯源工作,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2025年前完成50家以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纳入溯源系统应用。
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市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5%以上,加强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达100%。
强化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列入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规范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企业的生产行为及产品标签标识。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春秋两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率均达100%。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不断提高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落实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研判会商制度,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解读。完善食品抽检工作机制,每年食品监督抽检不少于每千人8批次,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规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构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构建优质食品供给体系。积极推动保健食品产业升级,实现“一品一链”食品追溯,逐步实现企业追溯信息与政府监管信息共享。
压实各级食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市场监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市场监管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控制。鼓励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专栏2 实施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程 |
1 2 3 4 |
第二节 加强“两品一械”安全监管
健全“两品一械”②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区党委和政府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进行考核。加强市、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技术支撑能力。推动建立“两品一械”智慧监管体系,加快智慧市场监管系统与省智慧药监系统对接互通,强化药品监管数据共享。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按照药品生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监督检查。对本市企业在产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实行生产环节全覆盖抽检。强化疫苗等高风险药品的重点监管,健全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落实疫苗生产环节派驻检查全覆盖,强化疫苗生产安全风险监测与管控。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药品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数达800份/百万人口以上。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遵守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监督检查,确保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药品生产和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行生产企业风险信用量化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对创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突出经营环节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管。严格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主体责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400份/百万人口以上。进一步推动第三类高风险医疗器械和高值医用耗材等试点实施唯一标识制度,探索实施高值医用耗材③注册、采购、使用等环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衔接应用。
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强化化妆品备案管理,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强化管理,依法督促其落实对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防控化妆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及非法添加、非法生产等严重违法行为。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70份/百万人口。
提升安全风险预警能力。逐步实现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扩大到对药品质量问题等与药品相关的药物警戒工作。全方位运用省药物警戒风险管控系统平台,实现评价分析统计预警功能,加强对监测风险信号的分析研判,提高风险防控水平,提升我市药物警戒整体水平。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培育丽珠、联邦、润都、健帆等生物医药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珠海生物医药品牌。积极推动丽珠生物研发的新冠病毒疫苗上市。推动血液净化与生命支持装备、生物医用材料及植(介)入器械、体外诊断设备与试剂等中高端医疗器械规模发展。提升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化妆品产业规范高质量发展。
专栏3 实施“两品一械”检验能力提升工程 |
1 2. 助力珠海市生物医药千亿级产业集群的建设,加大服务生物医药企业力度。加强药械化检验检测设备资金人员配套、常规检验能力提升和检验人员能力培训,提升服务监管、服务产业的技术支撑能力。 3.助力中医药产业发展。加强与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高等院校等的合作,支持中药质量评价与标准提高、创新药物研究、中药成分与药效研究等领域健康发展。 |
第三节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以安全风险防控为中心,健全责任体系,突出机制建设、能力建设和智慧监管,实现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防范和检查整治。优化人员结构,强化监察力量,建立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推进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加大对存在区域性、普遍性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频次,加强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重点风险防控。开展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强化挂牌督办和问责约谈,落实整改闭环。
加强特种设备源头监管。加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强化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抽查。重点支持重大建设项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完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归集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开展数据统计分析,发挥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公益作用,鼓励检验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风险识别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环保服务。
提高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宣传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健全特种设备风险监控和应急救援体系,完善特种设备基础数据、地理信息等资源库。健全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制度,落实事故预防和纠正措施。
专栏4 实施电梯维保能力提升工程 |
发挥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的支撑作用,推动制定电梯维保技术服务团体标准,立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要,加快实现与澳门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相互交流。 |
第四节 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创新监管机制,实施智慧监管,构建部门监管和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同推进,社会救济和信用建设相辅相成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析。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测采集机制,开展产品质量监测分析及流通领域问题产品调查,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动态分析、研判运用和有效应对机制,提高质量风险和质量问题的处置能力。
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效能。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机制,提高问题产品发现能力,扩大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强化抽查结果应用,及时向社会公布,对问题产品实行生产、流通双向追溯,完善分级管理机制。强化消费品召回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义务。
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在产品质量监管中引入信用约束机制,完善产品质量信用档案,实施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对处于失信状态的产品及经营者,加大监管资源投入。推动生产者全面建立产品质量合格验证承诺制度,鼓励生产者参加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落实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基层产品质量监管能力,严厉查处质量低劣、违反强制性标准、存在安全风险的产品。
第七章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激励经济竞争力提升
第一节 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加强总体谋划,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促进保护能力整体提升,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供给。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探索建立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制定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研究推动制定传统知识、文化文物创意产品等领域保护措施。优化实施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激励政策,强化知识产权奖励资助政策质量导向。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效能,加大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判赔力度,增强司法保护威慑力。对商标侵权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健全知识产权证据规则,完善行为保全措施,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对接,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假冒商标、商标侵权、跨国境制假售假、侵犯重点领域著作权等犯罪行为,依法快捕快诉。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行政保护机制,提高综合行政保护能力。规范没收违法所得、依法销毁侵权假冒商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组织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建设,建立健全侵权判定专家咨询机制。监督电商平台、专业市场、展会等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责任,探索建立健全侵权假冒快速处理机制。监督各类网站规范管理,删除侵权内容,屏蔽或断开盗版网站链接,停止侵权信息传播。探索建立数字版权保护体系,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增强系统保护能力。加快建设中国(珠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强化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等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支持发展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第%1节 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运用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推动高效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坚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导向,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激励创新机制建设。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提升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推进贯彻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培育优势示范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到2025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1件。
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水平。优化知识产权运营环境,坚持市场化导向,培育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探索具有珠海特色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深化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融合,加强知识产权储备和运营,鼓励各产业园区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金融机构、中介服务等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围绕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珠海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组织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重点项目,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群,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加速推进成果推广、创新扩散、产业升级及可持续发展。加强培育珠海特色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业产品,打造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提升商标品牌价值,促进企业发展、创业创新。挖掘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运用。
系统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深化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顺应数字化发展新形势,指导线上检索专利技术。加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一体化、智能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政策宣传,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化、普及化、精准化。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行业发展长效机制。
第%1节 推动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优势,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竞争能力。
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引领示范作用,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培育建设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引导市场主体通过运营管理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支持搭建“粤港澳大湾区”专题数据库,完善大湾区中心城市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成果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大湾区内优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提升国际竞争能力。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积极申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珠海分中心。支持指导重点产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预警机制与风险防控体系,推动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保险海外险业务。
第八章 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打造珠海质量高地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定不移走质量强市发展道路,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显著增强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优势。
第一节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加强质量管理,创新质量管理模式,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全面提升质量供给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
推动质量管理改革创新。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深入总结珠海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推动质量立法与质量规划、质量管理政策配套衔接,不断丰富质量激励、质量约束、质量分级、质量评价、质量人才和质量责任等政策措施,设立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构建具有珠海特色、体现珠海优势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
提升质量供给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开展重点消费品安全整治,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清零行动”“问诊治病”“强身健体”等专项行动,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反复性质量问题发生。围绕产业链构建质量链,建立完善产业链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以质量链推动产业集群向产业链中高端提质升级。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和终身责任,推行工程建设管理标准化,提升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推进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物流服务智能化水平,稳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等,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提升环境质量水平,构建高品质美丽宜居新家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构建绿色经济体系,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增强企业质量能力。激励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支持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培育一批质量标杆企业。积极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为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改进提供服务。实施质量提升公益工程和精准帮扶,建立质量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激励企业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改进与创新活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质量、计量、标准等方面的公益宣讲会,推动制造业质量提升。
加快质量品牌培育。加大质量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投入,支持并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质量奖激励政策,优化政府质量奖评定程序,引导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积极推广优秀管理经验,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建立以质量标准为基础的品牌战略,以高品质赋能品牌创建,在重点消费品领域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擦亮城市质量品牌名片。
培养专业质量人才。大力开展质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增强青少年质量意识。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人才培养,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积极探索“高校+研究院+企业”等合作模式。开展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领域专业人才的培育与素质提升行动,建立并完善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化职称评审机制,培育一批质量标准领军人才。
加强全民质量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促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营造重视质量、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宣传质量安全常识,推广星级现场管理、精益生产、六西格码、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普及教育。积极开展质量提升交流活动,普遍开展群众性质量创新活动,鼓励企业广泛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群众性质量创新
活动,支持社会开展质量月、质量大讲堂、质量论坛、质量成果交流、质量标杆学习等形式多样的质量活动。
第二节 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以先进标准助力珠海经济特区“二次创业”加快发展。
健全标准化共治工作机制。制定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完善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优化标准化工作考核。加大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育,鼓励政校企社联动培养标准化人才,积极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
实施城乡标准化行动。围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以及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乡村振兴等民生工程,加快研制一批基础适用性、具有特色性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完善重点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梯度培养机制。
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聚焦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隐形冠军”等优势企业,推进标准化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先进技术标准研制和优化升级,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计划和标准领航工程,推动与产业发展高度契合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高水平标准化技术专家落户珠海。积极推动专利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技术创新、专利申请和标准研制同步推进。
推进标准国际化开放融合。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推动标准规则深度融合。推动与国外城市、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知名标准化机构开展交流合作,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推动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承担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领导职位和秘书处工作。
第三节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和基础能力建设,推进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
夯实计量技术服务基础。督促计量技术机构加强体系和能力建设,发挥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重要技术力量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以提升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突破口,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航空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等级和覆盖率,夯实计量技术基础。加强计量服务,促进提高计量技术机构对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基础技术服务作用。发挥计量技术机构量值传递准确可靠的基础作用,重点加强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和国计民生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领域的计量监管。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重点支持和推进省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等技术服务,推动建立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计量测试技术联盟并发挥作用,形成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辐射服务其他相关产业领域。
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围绕全市重点产业特别是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加强计量、认证要素整合,提升综合技术服务能力。支持国家质检中心、省级授权质检机构等检验检测机构发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作用。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提升检测能力。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要素整合、协同发展,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计量、认证要素,参加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
发挥自愿性认证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推进落实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措施,加强监督抽查,督促检验检测机构持续保持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发挥智慧监管系统作用,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和监管信息关联归集和分析应用。鼓励认证机构整合资源,围绕生态环境、家政服务等领域开展自愿性认证服务。组织开展行业试点,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加强认证活动审核现场监督抽查,促进认证服务质量提升,严厉打击虚假认证、超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栏5 实施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
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增6家高水平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新建5个最高等级计量标准、新获5个自愿性认证证书。 |
第九章 完善新型监管机制 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第一节 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
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包容审慎监管。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使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和工作实际情况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等进行动态调整,健全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推动“两库”标签化管理、动态管理。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大数据监管、风险监管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随机抽查的精准性。
深入推进信用监管。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机制,整合市场监管涉企信息,实现登记注册、行政审批、产品认证、行政处罚、消费投诉等信息“应归尽归”,强化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健全失信惩戒响应和反馈机制,探索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推行守信联合激励,探索实施“容缺受理”“加速办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分领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和分级标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告知承诺事项信用监管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事中事后核查。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对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研究,在坚守安全底线基础上,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及时划定新经济商事秩序底线,调整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免强制清单。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等方式,对企业进行行政指导,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不断完善能够有效规范市场行为、终止违法活动、降低执法成本的梯次监管工具。
第%1节 持续推进智慧市场监管
紧跟科技发展步伐,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推进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打造具备态势感知、自动预警、智能研判、高效协同等功能的智慧市场监管体系。
持续推进“智慧市场监管”数据体系建设。整合优化市监管领域数字化资源,持续推进“智慧市场监管”数据体系建设。制定数据结构标准、接口交换标准和数据汇集运行标准,构建市场监管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完善数据获取和共享运行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基础数据的归集、清洗和结构化处理,强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提高数据支撑应用能力,实现监管对象基础信息管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监管辅助“一网云搜”,形成市场监管“一屏观全局”新格局。结合“一照通行”“一网统管”工作完善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推动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互认,推动市场监管协同联动发展。完善公众数据服务,形成公众数据需求与监管数据开放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标准体系,以保护关键信息为重点,构建的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在更大程度上保护、开放和共享数字化信息资源。
持续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应用体系建设。以智慧市场监管综合平台(一期)为基础,推进市场监管集成协同和综合管理,推进移动监管应用平台建设,实现市场监管对象、过程、结果全景呈现,打造集数据自动采集、智能辅助决策、风险自动预警和应急指挥于一体的“智慧市场监管”应用体系。
完善综合监管执法体系。整合市场主体监管执法业务,推进一体化、智慧化、精准化和无纸化的监管执法模式,完善与省市监管执法平台的对接,加强部门间涉企联动监管和协同执法。推进网格化基础信息体系建设,发挥监管效能,节约监管成本,完成业务融合与流程优化,提升市场监管效率。
完善市场监管信用、风险监测模型。拓宽信用、风险模型信息采集范围和采集渠道,探索信用、风险社会信息智能化采集和有效性研判,提升信用评定和风险预警精准度。建立健全信用评级和风险预警共享机制,强化信用等级结果应用,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一照通行”“一网统管”“互联网+监管”等系统的应用。推进风险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运用对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力争在源头发现和处置重大风险隐患。
持续推进“智慧市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大数据信息技术,同时拥有实践市场监管经验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为“智慧市场监管”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加快培育“智慧市场监管”数据分析应用人才,提升市场监管数据分析运用能力,推进全市“智慧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中心”的运营工作。
专栏6 推进智慧市场监管 |
1.完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强化“物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应用,推进食品安全领域的智能感知、智能分析和智能预警,结合食品安全检测和风险监测,完成实现食品安全危害及风险的智能识别、评估、溯源和预警,提高监管预见性、靶向性和实效性。 2.完善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体系。构建集基础信息管理、预警管理、运行管理和应急救援功能为一体的特种设备物联感知网,推动特种设备的自动化、智慧化监管。 3.完善农贸市场智慧监管体系。构建面向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提供智慧监管、市场管理、经营商户运营、社会公众溯源等应用服务的智慧农贸市场物联感知网,提升农贸市场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4.完善市场监管应急实时调度指挥体系。推进覆盖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机构的应急实时指挥调度系统建设,推广移动应急平台使用,强化信息化条件下的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推动与省、市不同平台的对接融合,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应急指挥和应急保障能力。 |
第三节 构建多元监管格局
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加快形成政府部门协同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加强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推进实现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检验鉴定结果互认。构建区域性监管协作平台,推动食品、药品、文化旅游、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协作机制建设。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履行法定义务,不断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实施市场主体责任清单管理,明确其在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责任范围。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推动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承诺。鼓励市场主体发扬企业家精神,坚持诚信守法,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
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规则和政策法规,制定发布行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权益保护、纠纷处理、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
商会参与公益诉讼、专业调解工作。依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拓展投诉举报方式,加强12315热线建设管理,不断提高热线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领域强化内部举报人制度,严格落实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和保护制度,依法规范牟利性“打假”和索赔行为。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作用,在监管执法中更多参考专业意见。强化舆论监督,主动公开市场监管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适时发布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章 优化市场监管支撑体系 夯实履职基础
从法治、基层、队伍、文化等各方面加强市场监管支撑体系建设,为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夯实基础。
第1节 加强市场监管法治体系建设
构建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质量促进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立法,出台《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构建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体系。注重法规规章的时效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④,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完善市场监管权责清单制度,实施动态管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完善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机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实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根据省里统一部署,试点建立并执行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
进一步加强普法和培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加强法治教育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清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第2节 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完善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市级市场
监管部门加强对重大跨区域案件的查办、指导,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指定管辖、公开通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加强部门协同监管执法,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监管部门和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之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规范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依据、执法文书、办案程序和自由裁量标准。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地方政府为基层市场监管机构配备履行监管职责所必需的人员、装备、经费,推进基层市场监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第三节 建设高素质市场监管人才队伍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与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相适应,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市场监管人才支撑。
加强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干部成长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建立选人用人与干部实绩相挂钩的机制。建立健全干部培养机制,探索个性化培养路径,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新职能、新工作需要,且素质水平高、能力全面、结构合理、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创新型、复合型干部队伍,形成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业务精英、老—中—青梯次合理的队伍结构。建立市、区联动培养模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加强执法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围绕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能力和工作效能,更好履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职能,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职业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人才队伍,规范和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全面实施执法能力提升工程,通过以案代训培养执法领域骨干人才,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适应行政执法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加强与执法办案相关的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内容的专业培训。大力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加大对一线实用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研究建立市场监管人才专家库,发挥其决策参谋顾问作用。
优化人才培养渠道和机制。加强政校企人才培养合作,完善合作机制,拓展合作方式,支持在珠海高校建设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学科专业,强化专业型人才系统培养,培养更多更高水平的市场监管专业人才。加强教育培训,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设市场监管领域培训基地,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等人员培训或轮训。统筹整合网络培训资源,加大各类市场监管网络培训平台、远程教育平台使用力度,大力推动网络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第四节 加强市场监管文化宣传和交流合作
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带动作用,切实增强市场监管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厚植市场监管文化。把握文化建设规律和市场监管工作特点,构建新时代市场监管文化的核心理念、价值标准、行为规范和制度体系;完善市场监管文化工作机制,打造市场监管文化品牌培育和建设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文化阵地;坚持多层级同步推进打造市场监管行为规范,将市场监管文化理念融入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中。
加强市场监管宣传。建设具有珠海特色的市场监管融媒体宣传矩阵,不断提升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能力。做好重要节点、重大活动、重要改革、重要工作的市场监管专题宣传;建设科普示范基地,加强科普宣传,推动市场监管科普宣传进农村、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校园;规范新闻发布制度,依法公开监管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舆情监测,完善舆情监测和引导处置工作机制。
深化市场监管交流合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标准化等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市场监管与国际规则相衔接。以重大对外开放平台为载体,借鉴港澳自由港建设经验,加强国际经贸标准等领域的开放合作,推动质量标准、认证认可等对接国际;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新机制,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市场监管合作,推动区域协作发展;积极参与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葡萄牙、莫桑比克等国家中医药合作,研究推动中医中药国际标准制定;增强区域及市际市场监管合作联动;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与澳门营商环境和市场监管等领域改革的充分联动,构建衔接澳门的营商环境和市场环境。
第十一章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跟踪督办,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核心作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指导督促等机制,确保珠海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蓝图如期实现。
第二节 加强经费保障
加强市场监管现代化经费预算保障,市场监管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提高市场监管经费保障效能。
第三节 强化规划落地
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督办,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本规划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加强复制推广。
名词解释
①自然垄断行业:由于存在着资源稀缺性和规模经济效益、范围经济效益,使提供单一物品和服务的企业或联合起来提供多数物品和服务的企业形成一家公司(垄断)或极少数企业(寡头垄断)的概率很高。我们把这种由于技术理由或特别的经济理由而成立的垄断或寡头垄断,称为“自然垄断”或“自然寡头垄断”。
②高值医用耗材: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群众费用负担重的医用耗材。
③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
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