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纲要依据《中共佳木斯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全市上下集思广益的成果、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我市未来五年发展蓝图和行动纲领,是使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导向、重要依据。

  第一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愿景

  “十三五”时期是佳木斯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是深入实施新一轮全面振兴东北战略,全面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强市、实现发展跨越赶超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三五”规划,对佳木斯市抢抓新机遇,应对新挑战,打造新优势,培育新动力,适应新常态,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十二五”时期我市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

  “十二五”时期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总目标,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发挥“四大优势”,落实“五大规划”,积极融入“龙江丝路带”建设,努力适应新变化,不断破解新难题,保持了经济稳步增长、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民生福祉全面增强的好势头。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积极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政策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换发展动力,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不断集聚发展新动力,助推经济社会科学协调发展。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10.1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0%。五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04.8亿元,年均增长20.2%。五年累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97.3亿元,年均增长14.5%。

  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坚持夯实农业基础地位,着力深化农业强市战略,全力推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明确了“五个创新+五个一批”的总体战略布局,全面推动农村土地管理产权制度、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等创新,加快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增长。集中力量建设“百公里绿色稻米长廊”和“百万亩优质水稻示范带”,农业规模化、组织化、科技化、产业化、农机化、良种化发展得到新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2015年,全市粮食产量超过140亿斤,实现十二连增。“互联网+农业”和绿色品牌战略全面实施,“佳木斯大米”地理标志通过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国家级专家评审,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认证面积达到830万亩,绿色食品认证数量达到132个,连续四年入选“中国十佳食品安全城市”,连续两年居内地之首,全国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安全城地位得到全面巩固和加强,现代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现代产业体系框架逐步形成。紧紧抓住产业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举全市之力推进“产业项目攻坚”,投资和千万元以上项目累计开工数量实现双千突破——完成投资超过1000亿元,开工项目超过1000项。开工建设泉林秸秆综合利用、万达广场城市综合体、百威英博啤酒等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食品工业和装备工业等主导产业支柱作用进一步增强,建材业绿色、节能、低碳化改造取得明显成效,纸业振兴初露端倪。旅游、商贸、物流等重点行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新业态发展取得突破。

  深化改革取得新进展。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率先在全国市(地)级城市中公布权力清单,在全国首创行政职权运行流程标准化,全力推动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推进城区社区综合体制改革,行政职权审批前置件、流程环节、签批环节、审批时限分别减少31%、22%、52%、66%,行政职权精减率46.4%。积极探索“多规合一”新途径,同江市列为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多规合一”试点城市。不断深化投融资体制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积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行政管理体制、绿色发展机制、资源要素市场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要突破,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活力持续释放,平安佳木斯建设取得新进展,依法治市开启新征程。

  对外开放呈现新亮点。积极对接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龙江丝路带”建设,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与俄远东地区合作协议成果,全力推进中俄同江铁路大桥跨境大通道和沿江沿边开发开放带建设,积极谋划通道产业,启动了经开区晋升国家级和综合保税区争取工作,一批双向开放大项目、大平台、大园区落地实施。2015年,全市招商引资实现564亿元,年均增长31.2%。

  民生福祉全面提升。坚持民生福祉是第一目标不动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加强新型城镇化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覆盖面持续扩大,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东风区、桦川县与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不断深入,城市行政新区开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扩大。哈佳快速铁路、棚户区改造等一批重大惠民利民工程加快推进,教育、文化、健康养老事业蓬勃发展,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2015年,户籍城镇化率达到51.9%,全市6个城镇列入全国重点镇规划,超过1/3的村评为星级村,累计解决105.6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4.1%。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13.59万套、965.8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21986套。扶贫工作成效显著,累计实现11.5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15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3033元和13125元,年均增长13.6%和13%。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连续三年全省第一,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稳定在340天左右。松花江佳木斯段干流水质达标率100%,在全省率先实现所辖县(市)全部晋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佳木斯市青山碧水蓝天常驻,最佳生态魅力不断彰显,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

  党建法治呈现新气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形成了团结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实干兴佳主旋律全面唱响,为佳木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表1-1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2010年

2015年

年均增长(%)

生产总值(亿元)

478.7

810.1

10

人均生产总值(元)

19769

34519

11.8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19.35

36

13.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

212.9

533.9

20.2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亿元)

203.4

401.1

14.5

外贸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20.3

10.1

-13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49.8

51.9

【2.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2186

23033

13.6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7111

13125

13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3.5

23.6

0.08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96.2

100.8

0.94

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3.03

13.21

0.27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9

>99

-

全市总人口(万人)

240.4

229.2

【-11.2】

  注:2010年基数均不含抚远;带的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

  “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市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

  第一节 发展机遇

  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全面启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省“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加快实施,俄罗斯加快推进远东大开发战略,随着中俄同江铁路大桥建设快速推进,我市沿边开放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有利于开放型经济发展,深化对俄贸易、投资以及能矿、农林、旅游等产业合作,提升我市在东北亚区域经济中的地位。

  新一轮东北全面振兴等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国家实施新一轮全面振兴东北战略,“中国制造202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行动计划”等战略深入推进,加快扶贫开发、促进供给侧改革和消费等政策红利将不断显现,我市区域中心城市、现代农业、沿边开放等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基于高品质、广需求的绿色食品、健康养老、旅游、教育文化等消费潜力将不断释放,有利于我市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促进健康养老、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科技教育等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巩固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地位。

  “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深入推进。我市作为“两大平原”现代农业改革核心区,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信息化等方面赢得先行先试良机,有利于强化全国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安全城地位,加快推动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实施。国家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有利于我市发挥区域中心城市优势,积极争取城乡一体化、产城融合发展、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方面政策支持,争取美丽乡村、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国家资金支持。

  发展基础全面夯实。“十二五”时期,全市上下苦干实干,办成了一系列难事、办好了一系列实事,尤其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上积累了宝贵经验,极大增强了干部群众的信心。经济社会取得了一系列新成就,综合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特别是哈佳快速铁路、牡佳客专、同江中俄跨境铁路大桥、黑龙江泉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等一批“十三五”期间重大战略项目加速推进和建成,为强化我市中心城市地位,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提供了广阔空间。

  第二节 面临挑战

  全球经济复苏曲折缓慢。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仍将面临多重制约,外需不足短期难以改变。美国主导的TPP协议取得实质性进展,俄罗斯遭遇欧美国家制裁,我市对俄经贸合作和优势产能“走出去”存在不确定性,还面临着区域竞争加剧的压力。

  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我国面临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深化改革深水期、前期政策消化期“四期叠加”,诸多矛盾、风险隐患的挑战依然严峻。过度依赖投资和外需的方式难以为继,积累多年的金融、地方债务等风险不断显现,“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艰巨,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增长失速,我市产业发展面临产能过剩和区域竞争双重压力。

  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国家将在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耗强度双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和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更注重目标责任制和分解落实,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将面临更强的资源和环境约束。

  第三节 主要问题

  综合经济实力不强,地方财力较弱。人均GDP、人均公共财政收入和支出均明显低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与区域中心城市地位不符。投资驱动后劲不足,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需求。

  产业水平偏低,结构短板问题突出。产业链条短、产品系列单一、企业研发能力不足等问题长期存在,“一产不强、二产不大、三产不活”的格局没有明显改善,中心城市、优质农业、对外开放等资源潜能和优势释放不够问题依然突出,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落后,知名品牌缺乏,食品工业、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发展遭遇瓶颈,服务业缺乏规模化、品牌化、有竞争力的企业和平台。

  创新能力不足,创新创业环境欠佳。科技创新能力相对薄弱,大部分企业缺乏创新平台和创新意识。创新资源相对分散,创新服务功能有待整合。创新型人才短缺,难以支撑创新需求。创新创业环境有待完善,没有形成有效的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创新成果转化渠道不畅。

  人才外流严重,老龄化问题凸显。近年来我市人才加速外流,总和生育率长期偏低,60岁以上的老人比重超过1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老龄化、少子化问题突出,我市将面临更加严峻的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压力。

  发展观念相对落后,体制机制不活。缺乏“抢拼先”的改革创新精神,有些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创新驱动发展和质量效益优先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市场主体发育不足,民营经济活力不强。

  第三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理念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认识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围绕“富民兴佳”新跨越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核心目标,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转型升级、绿色振兴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力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着力抓好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对外开放、民生改善、社会治理、基础设施升级、生态建设七大战略任务,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促进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深度国际化、全面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绿色化“六化”协同进步,塑造活力迸发、魅力彰显、实力跃升的新佳木斯,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佳木斯新篇章。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必须严格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深化改革、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市、坚持党的领导基本原则。

  第二节 发展理念

  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五大发展理念精髓,提高贯彻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在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释放经济发展活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上实现新突破。

  ——深入贯彻落实协调发展理念,在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区域均衡发展格局、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上实现新突破。

  ——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巩固生态优势,在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

  ——深入贯彻落实开放发展理念,在“龙江丝路带”大哈佳同通道、哈佳双同产业集聚带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深入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在脱贫攻坚和提升城乡中低收入人群生活质量、建设幸福佳木斯上实现新突破。

  第四章 战略定位和总体目标

  第一节 战略定位

  “中蒙俄经济走廊”前导区。发挥同江中俄跨境铁路大桥和江海联运通道优势,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全面推进向北、向东和向西全方位开放,推动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往来、产业合作和人文交流,大力发展通道产业,打造对俄资源精深加工基地,加快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丝路带”重要枢纽和窗口城市。

  新一轮东北全面振兴产业转型升级的先导区。大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战略,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形成以新兴产业为先导,以数字化智能型装备制造业和绿色农林产品加工业为支柱的新型工业发展新格局,建设全国领先的国家综合农机产业基地、东北最大的有机肥基地、全省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

  全国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全面完成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改革任务,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主攻方向,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循环利用体系为重点,推动农业发展方式从数量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打造绿色有机食品中心和中国安全食品基地以及国家秸秆无害化综合高效利用示范区。

  面向东北亚的黑龙江省东部城市群中心城市。全面提升区域中心城市承载力、辐射力、带动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推进生态佳木斯、健康佳木斯、平安佳木斯、创新佳木斯建设,打造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科技金融、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中心,建设面向东北亚、辐射黑龙江东部地区、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国际化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二节 总体目标

  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上升,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比2010年翻一番,年均增长6.5%左右。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以先进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和生态纸业为主体、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为先导、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逐步形成,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

  创新创业焕发新活力。促进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在优势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拥有一批核心知识产权,培育一批知名企业,推出一批创新型服务和产品。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和开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

  人民生活迈上新台阶。国家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提前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2000元和18500元。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农有所转、业有所就、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到2020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覆盖率均达到100%.

  双向开放实现新突破。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大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与俄罗斯及东北亚各国的联系更加紧密,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支撑“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发展的战略支点和对俄开放桥头堡的作用更加突出。区域合作取得新进展,对内经济合作更加紧密深入,产业合作取得新成效。到2020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40亿美元,年均增长5%左右。

  绿色发展塑造新格局。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方式、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动力,严守生态红线、行业总量控制、环境准入门槛。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制度加快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强化。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应对和控制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达到320天,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松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城乡建设呈现新面貌。新型城镇化平稳推进,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功能品质和辐射带动力明显增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基本构建,城乡发展差距趋于缩小。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户籍城镇化率达到55%以上。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全面完成。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表1-2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15年

2020年

年均增长%

属性

经济发展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810.1

>1000

6.5

预期性

 城镇化率

常住人口(%)

59

63

【4】

预期性

户籍人口(%)

51.9

>55

-

约束性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

533.9

850

10

预期性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36

47

6

预期性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401.1

650

10

预期性

转型升级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46

>50

-

预期性

 生态高标准农田(万亩)

360.8

843.3

18.5

预期性

 高校毕业生本市就业比例(%)

55

60

【5】

预期性

 研发和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

0.26

>2

-

预期性

 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8

15

【7】

预期性

 科技进步贡献率(%)

45

55

【10】

预期性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0.5

1

【0.5】

预期性

 互联网普及率(%)

89

98

【9】

预期性

民生福祉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3

11.3

-

约束性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套)

【5.88】

【8.28】

-

约束性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87

90

【3】

预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3033

32000

6.8

预期性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3125

18500

7.3

预期性

 贫困人口数量(万人)

18.5

0

【-18.5】

约束性

 人均预期寿命(年)

75.7

达到或接近省平均水平

预期性

资源环境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17】

按省下达指标完成

约束性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27.12】

-

【25.44】

约束性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亩)

【4.38】

【4.5】

-

约束性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6

按省水利厅下达指标完成

约束性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约束性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按省下达指标完成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105.9

70.92

-

约束性

 森林增长

森林覆盖率(%)

15.85

16.05

【0.2】

约束性

林木蓄积量(万立方米)

2748

3083

【335】

约束性

 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天/年)

319

320

【1】

约束性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μg/m3)

53

53

-

约束性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μg/m3)

31

31

-

约束性

地表水质量

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100

-

约束性

劣Ⅴ类水质比例(%)

0

0

-

约束性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

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约束性

  注:带的为五年累计数;*为暂无数据;主要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四项指标

  第二篇 全力推进创新发展,塑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把创新驱动战略摆在发展核心位置,全面强化理念、科技、制度、管理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培育发展新动力,完善发展新机制,厚植人力资源新优势,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城市核心竞争力。

  第五章 推进科技创新引领的全面创新

  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着力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创新要素集聚,完善创新服务体系,构建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提升创新能力。

  第一节 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硬环境建设。整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试验室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推进一主导产业一高端服务平台和一县一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以企业为载体的专业孵化器建设。争取国省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实验室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院士工作站布局。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和信息,对接科技创新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加强与国内外创新创业平台的合作,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打造促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发展的平台环境,构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支撑平台。发挥驻佳高校院所人才、技术和科技资源优势,共建校地产学研合作平台。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软环境建设。落实国家、省市创新创业政策,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拓宽创新投资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参与创新融资。加强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的需求侧管理,政府采购优先使用自主创新产品,鼓励采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企业加强创新产品营销,鼓励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投保,争取重大创新产品列入省级重点新产品开发鼓励计划,降低和分摊创新风险。设立高层次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实施人才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资助科研机构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研发团队和高端人才,支持企业吸收外地研发人才,鼓励在本地和异地建立双研发平台,推动跨领域行业协同创新。

  实施品牌战略,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产业,带动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

  第二节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建立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组织创新的新机制,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努力在重点企业和优势产业培育多层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联合)创新中心。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提升企业技术研发水平。积极争取区域骨干企业创新转型试点。

  以企业为主体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支持在绿色食品、农机、电机、新型建材、生物制药、新型材料等优势产业领域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充分利用各类创新平台和孵化器,分行业纵向整合研发、生产、科技服务等环节,建立行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支持农业育种、农机电机、新材料等优势行业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发挥企业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中的能动作用。落实创新收益分配政策,鼓励技术入股和知识产权入股,建立“谁创新、谁收益”的市场激励机制。

  第三节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推动高新区建设加速器,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扎实推进科技同经济、创新成果同产业、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加快形成有利于出创新成果、有利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新机制。

  第六章 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坚持市场导向,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快服务模式创新,强化创业辅导和培训,培养企业家精神,激发全市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提升创新创业效能,加快形成大众创业踊跃、万众创新活跃的新局面。

  第一节 推广新型创新创业服务模式

  完善创新创业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创新创业政策,研究制定创新创业补贴等普惠性政策措施,带动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创新创业。提高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大力开展普惠化分类培训,将创业培训与实用技术培训相结合,提高创业成功率。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构建一批便利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加强与中关村等先进园区的合作,借力创新创业,打造“双创”品牌。

  第二节 打造“双创”示范基地

  打造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制定实施新兴产业“双创”行动计划,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产业领域率先建设“双创”示范基地,优先落实创新创业政策,降低创新创业成本。保障创新创业者合法权益,推进创新型创业,为新兴产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

  推进高端人才创业和“草根”创业。降低创业门槛,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给予适当补贴;拓宽创新投资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参与创新融资,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实施佳木斯籍人才回流工程,积极吸引和鼓励国内外佳木斯籍人才回乡创业。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鼓励“草根”创业,推动我市加快进入“创时代”。

  专栏2-1 “十三五”佳木斯市创新领域重点项目

  国家防爆电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改项目、东风北方寒地水稻种子研发交易中心项目、创业科技孵化园项目、同江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

  第七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构建高效、统一、权责明确的服务型政府。

  第一节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够取消的全部取消。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的落实和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市场准入标准的实施力度,加大对资源利用、生态环保和公共利益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清理和规范事业单位、协会、中介机构等实质性行政权力,推进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整治“红顶中介”。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事业单位占有公共资源,特别是非办公资源进行市场化改革。

  第二节 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享受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大力营造有利于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为民间投资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清理整顿不合理涉企收费,切实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创新民间投资方式,在公共领域大力推广特许经营、PPP等模式,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私募等方式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投资基金。争取设立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综合配套试验区。

  第三节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构建高效、统一、权责明确的服务型政府。

  第四节 建立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机制

  探索建立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的公示和听证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刚性门槛”,将可能影响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纳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

  第八章 完善财政金融体制机制

  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

  第一节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按照明确事权、预算透明、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设统一市场和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政府融资机制改革,着力健全规范、透明和可持续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极争取发行地方一般债和专项债。稳步实施政府性债务置换,加强对政府性债务规模和预算管理,有效防范并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第二节 完善金融体制机制

  围绕打造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全面畅通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对接、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和实体经济通道,为经济持续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新动力。实施“互联网+普惠金融”行动计划,支持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基于大数据与互联网的信息化普惠金融体系。规范、引导民间金融发展,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通过合资等方式设立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鼓励民间资本联合投资设立资本管理公司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立民间资本登记服务中心,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化和阳光化发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坚持风险自担、加强监管原则,发展壮大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深化涉外金融服务改革,争取成为地市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城市,支持市属金融机构赴俄边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吸引俄银行到我市开立跨境单边人民币结算账户和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开展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和人民币与卢布兑换业务。

  第九章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

  贯彻国家对国有资产监管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健全授权投资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和创新力,提高国有资本投资效益。

  第一节 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规范发展

  按照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定位要求,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合理界定与政府的责权利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加快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借、用、管、还一体化,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确保财务和债务透明,实现可持续融资和发展。建立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授权投资体制,支持鼓励融资平台公司与社会资本平等合作、共担风险,通过PPP等模式共同参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和运营。

  第二节 稳步推行公益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集中管理

  按照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更好地实现保值增值的原则,以管资本为主探索对部门所属的公益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的新体制,规范调整存量,科学配置增量。针对国有企业不同功能定位,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更多运用法治化、市场化的监管方式,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分类监管。探索有经营能力的事业单位通过改制、合作走公司化经营的路子。

  第三节 探索搭建政府投资新平台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功能,创新政府投资方式,统筹政府资金、资产、资源和政策,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基础上,探索组建市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按市场化运作,对新兴产业、支柱产业的重大项目,进行战略性、先导性和阶段性投资。研究设立市级“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以母基金方式运作,联合社会资本设立水利、市政、文化、教育、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子基金,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研究设立“农业发展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

  第三篇 全力推动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

  把产业项目建设作为构建产业新体系的重要手段,着力引导、扶持、引进和培育一批产业链条完整、带动作用明显、拥有核心技术的产业融合型旗舰企业,加快形成一批规模化、系列化、专业化、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带动产业层次向中高端迈进,全力打造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重点做强绿色食品、高端装备、新型建材、生态造纸四大支柱产业,做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产业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生态化工、轻纺、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俄资源加工五大特色和潜力产业,着力打造百亿级产业集群。

  第十章 打造佳木斯制造业升级版

  以强化现有优势、延长产业链条、做强企业品牌为导向,加强自主研发创新与技术承接引进相结合、产业改造提升与推进智能制造相结合、提高市场影响力与产品“走出去”相结合,构建优势突出、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竞争力强的现代工业体系,建成特色鲜明、辐射影响力强的黑龙江东部产业新高地。

  第一节 推动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向精深加工转型升级

  把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作为佳木斯市可以长期稳妥依靠的支柱产业来抓,加快推进绿色食品由原料基地向精深加工转型升级。以提高农副产品加工深度和附加值为方向,大力培育和引进一批国内外品牌企业。瞄准市场需求,依托优质原料,全力提升和做大粮食精深加工、肉乳加工、酒品饮料生产等优势产业,做精东北杂粮、果蔬、山特产品、特种鱼加工等特色产业,着力在培育休闲食品产业、功能性食品产业、主食产业、食品配套等新兴产业上实现新突破。力争用5年时间,全市绿色食品产业产值达到500-600亿元。

  ——水稻精深加工。加强稻米分品种分级加工,促进产品提档升级,积极开发精细加工、小包装产品,打造高端稻米优质区域品牌。专注优质产品精深加工,加大大米淀粉、大米蛋白、即食食品开发力度。推进副产品资源化利用,重点发展米糠油、肌醇、谷维素、活性肽等产品。

  ——玉米精深加工。构建多链条、多产品发展格局,重点发展玉米淀粉、玉米胚芽油、玉米蛋白、糖类产品,积极发展焙烤食品、玉米饮料、营养粉等深加工食品。利用玉米秸秆、玉米皮、胚芽粕等副产物,生产谷朊制品、多元醇、DDGS、饲料等产品。

  ——肉乳加工。扩大畜禽产品加工规模,重点发展分割冷鲜肉、低温肉制品、熟食制品等产品。依托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引进和培育知名乳品加工企业,积极开发高端液体奶、花色奶、高端配方粉等乳制品。

  ——酒品饮料制造。加快饮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重点发展各种风味啤酒、高附加值白酒,积极开发浆果饮料、发酵饮料等健康饮品。

  ——山特果蔬杂粮及水产品加工。推进山特产品加工向精细、休闲、保健品等方向发展,加快食用菌、坚果、浆果深度开发,重点发展食用菌休闲食品、果仁制品、浆果饮料等。积极推进马铃薯主食开发,提升番茄、胡萝卜、紫甘蓝、红树莓等果蔬精深加工规模。加大大豆、荞麦、绿豆、红小豆等产业化开发力度,积极发展有机杂粮营养食品,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加快大马哈鱼、鲟鱼等特种鱼加工开发。

  第二节 推动装备制造业向高端智能化升级

  发挥装备制造业基础优势,采取研发和引进相结合,加快先进制造技术、互联网技术、智能技术融合集成,加快形成一批规模化、系列化、专业化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提升我市农机、煤机、电机等特色装备制造业。

  ——农业机械。以集群化、大型化、智能化、成套化为方向,加快生产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积极研发高端和新型农机装备,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知名度,打造集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综合农机产业基地。做强农业收获机械,重点发展大功率、大喂入量、低破损率产品,拓展开发经济作物收获机械、秸秆打包机械、履带插秧收获动力机械、玉米扒皮联合收割机等新产品。积极发展大马力动力机械,重点发展180马力以上的大型轮式拖拉机和中马力水田拖拉机。加快发展播种、插秧机械和田间管理机械,提高精度控制水平、作物条件适应性等。提高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重点发展发动机、电控系统、驱动桥、变速箱、液压系统功能性部件。

  ——电气机械。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发展大型、高效、节能电气机械,推动产品向多样化、节能化、紧凑化升级,巩固我国最大特种电机研发和生产基地地位。优化大型防爆电机、起重冶金电机、核用电机以及汽车电机等电动机生产能力,提升节能防爆发电机、船用发电机等生产能力,壮大优化风电装备产业链,积极发展核用高温高压电泵、屏蔽电泵、军工用电泵等产品。

  ——矿山机械。做强矿山挖掘设备和矿山运输设备,重点发展智能型综采、综掘设备及输送机、转载机。积极发展矿山紧急避险装备、矿井应急通信联络系统等安全设备和勘探设备,配套发展锻钢刮板、中部槽铸钢件、掘进机截齿等关键零部件。

  ——装备再制造。依托装备制造产业优势,积极争取列入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对废旧机械、电机、轮胎等,运用高科技进行专业化修复,实现批量化生产,达到原有新品质量和性能。完善再制造支撑体系,加快建立旧件逆向回收体系。积极开展对俄进口二手工程机械和零部件产品,开展工程机械维修等业务。

  第三节 振兴造纸和林木加工产业

  依托佳木斯泉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以秸秆清洁制浆造纸技术为核心,加快延伸秸秆产业链,加强与关联产业对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秸秆循环经济先导区,实现秸秆全产业链发展,促进生态造纸业跨越发展。加快传统纸业技术升级,发展高附加值纸产品。到“十三五”末,全市造纸业产值发展到100亿元以上。加快构建本地及俄罗斯废纸产业链条,实现废纸、废包装箱等资源化利用。积极扩大俄罗斯木材利用规模,利用俄罗斯进口木材吸引木材精深加工业在我市落地,打造林木加工基地。

  第四节 推动传统建材向新型建材产业转型

  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为方向,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大力发展高品质水泥及制品、新型玻璃及制品、新型墙体材料、新型铝合金建材等产业产品,促进建材业从单一材料制造向完善产业链拓展,加快形成百亿级现代建材产业集群。

  ——高品质水泥及制品。提高新型干法熟料占比,开发“优质、高产、节能、环保”的高标号、多品种水泥产品。积极发展预拌砂浆及混凝土、混凝土结构部件、水泥压力管桩、纤维水泥制品等加工制品。

  ——新型玻璃及制品。加快生产线升级改造,积极发展安全节能玻璃、特种玻璃、装饰用玻璃、建筑门窗玻璃,提升工艺技术与装备水平,推动玻璃加工向配套化、系列化、基地化方向发展。

  ——新型墙体材料。以节能、环保、低碳为方向,利用工业废渣、生活和建筑垃圾,重点发展粉煤灰轻质墙体材料、复合节能墙体材料、高档装饰装修材料。加快技术引进步伐,积极发展新型防水密封、保温隔热的塑料复合管材及异型材、板材等。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积极发展重量轻、强度高、经济耐用、可回收再利用的新型铝合金建材产品。

  第五节 促进特色产业向集群化发展

  推进传统化工向生态化工转型。大力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煤化工产品,推动焦炭、煤气、焦油等产品向下游延伸。依托俄罗斯进口原油,培育以重油催化裂解装置为核心,多链条、特色化的石油化工产业集群。

  积极培育轻纺加工产业。以外贸需求为导向,重点开发环保性、时尚性、装饰性、功能保健性毛毯,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引进先进纺纱技术和装备,重点开发亚麻高支针织纱、高支亚麻面料等系列产品。积极发展保暖内衣、服装加工、家纺制品等产品。

  大力发展对俄矿产资源精深加工业。积极开展对俄石油、天然气、金属等矿产资源的合作开发利用,加快形成产业链条,打造对俄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基地。

  第十一章 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以新技术、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为核心,构建上中下游密切衔接、配套完善、具有核心知识产权支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做强新能源、做高新材料、做亮生物产业,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打造全省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

  第一节 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

  ——先进高分子材料。依托紫外光辐照交联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高分子材料工程研发中心,重点发展特种橡胶、工程塑料、有机硅材料、功能性膜材料以及其他功能材料。依托高效膨胀无卤阻燃剂核心技术和紫外光交联技术,做强电缆产业,扩大低烟、无卤、防火、阻燃等高性能电线电缆的生产能力,研制开发特种电缆、核级电缆、船用电缆、新型机车用电缆等国内急需产品,建设成东北地区最大的电缆生产基地。依托聚芳酯合成技术,重点生产高性能聚芳酯特种树脂颗粒、粉末和型材,研制开发用于航空航天、核电、电子电气、精密仪器等领域特种材料,填补省内空白。

  ——高性能复合材料。积极开发短纤维行业高端产品,加快在航空航天、新能源、高速列车、海洋工程等领域的应用开发,填补国内空白。发展高性能玻璃纤维,加快研制开发玻璃纤维风电叶片等高端产品。

  ——金属及生物基材料。加大招商引资与对俄合作力度,着力培育钛、钒、镁等冶炼、研发、加工一体化的金属材料产业。利用玉米资源优势,引进和开发生产聚羟基脂肪酸酯(PHA)、聚乳酸(PLA)等生物基可降解材料。

  第二节 稳步发展生物产业

  ——生物农业。大力发展生物育种和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等绿色农用产品,实施现代种业建设工程和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推进畜禽鱼良种工程建设,支持水稻、大豆等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和推广,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探索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强化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种业企业,打造北方寒地水稻种子交易中心和东北水稻种业基地。依托佳木斯泉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做大黄腐酸有机肥产业,打造东北最大的有机肥基地。开发微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加快发展绿色农用生物制品。

  ——生物医药。以现代中药为重点,积极推进北药开发,建设特色道地北药GAP种植基地,推进骨折挫伤胶囊等拳头产品的市场开发和产业化,培育北药品牌。重点发展美沙拉嗪等抗感染类、胃肠道类、抗病毒类、镇痛类等高端化学原料药及人造血小板、疫苗、抗体药、基因工程药、诊断试剂等生物技术药物。

  ——生物制造。延伸和构建玉米等农产品多元化加工产业链,重点发展生物醇等生物基化工原材料,开发低聚糖、糖醇等糖工程产品。加快新产品新技术引进和研发,推进生物肽、胶原蛋白等生物制品产业化。推进生物技术应用,加快传统化学制造。

  第三节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

  ——风能产业。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培育和引进风电设备产业链。探索构建风电储能联合发电系统,提升大规模风电消纳能力,促进风能产业健康发展。

  ——生物质能产业。以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为重点,稳步发展气体、液体、固体成型等生物质燃料,适度建设秸秆和稻壳等生物质直燃式发电项目,推进分布式成型燃料发电、气化发电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引进生物质能装备制造项目,重点开发生物质能发电机组,提高生物质发电关键装备的生产能力。

  ——太阳能产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太阳能光热利用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发展相关发电设备、储能设备和光热产品制造。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引导在具备条件的建筑物和公共设施上建设分布式光伏。

  第四节 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

  ——节能环保服务。大力引进和培育集工程设计与建造、设备制造、技术服务和运行管理为一体的系统集成商,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管理等新业态,发展节能环保技术服务、节能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设施运营管理、节能环保贸易与金融服务等,鼓励面向全社会提供节能环保综合解决方案,以节能环保综合服务业带动节能环保制造业的发展。

  ——节能环保产品制造。引进开发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发展LED高效节能灯具、高效节能电器等高效节能产品,大力发展大容量高压变频器等节能机电产品。加大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城市生活垃圾、农林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的开发利用,引进开发相关污染防治设备制造,培育先进环保产品和设备制造业。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引进先进技术,发展废旧电器电子、废电池、废塑料等无害化处理、高附加值利用的装备制造,研发推广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技术和装备。建立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回收利用基地三级回收网络,形成“资源—产品—废弃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示范城市。

  第五节 拓展新兴产业领域

  高度关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谋划发展石墨烯、高端碳纤维、通用航空等行业。

  专栏3-6 “十三五”佳木斯市新兴产业领域重点项目

  风力发电项目。郊区华润大架山风电场、桦南县龙源公心集、曙光风电场项目、同江国电和风乐业区域风电场、桦川县新怡和永胜风电场项目、富锦市华润新能源富民、福胜风电项目。

  生物质发电项目。富锦市生物质发电项目、桦南丰源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汤原50Mw食用菌光伏电站项目、 汤原永久水电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桦川光伏发电项目。

  新材料项目。海瑞特特种工程塑料项目、黑龙江润特科技有限公司特高压电缆与材料制造项目、年产10万立方米无卤阻燃木塑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

  生物产业项目。同江生物制药项目、同江淡水鱼活性多肽提取项目。

  其它领域。通用航空产业基地项目。

  第十二章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专业化”为方向,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为导向,充分利用老工业搬迁改造腾退用地,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提升服务业层次和质量。实施老工业基地“服务型制造”行动计划,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生产制造深度融合,鼓励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个性高品质转变,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增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力,打造黑龙江东部区域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科技金融、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中心。

  第一节 加快提升生活性服务业

  商贸服务业。着力挖掘信息消费、网络购物、体育健身等重点服务业领域消费潜力,引导商贸企业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型流通业态和服务方式。积极培育连锁商贸企业,大力发展商贸综合体、连锁经营等新兴业态,提升商贸服务业发展层次。完善城乡商贸网络体系,打造一批繁荣新商圈,建设佳木斯市国际化商业中心。加快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改造提升粮油、农资、汽车、文化创意等专业批发交易市场,引导连锁经营企业在乡镇、社区、农村开设便民网点。推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加快对现有商业设施和商业区改造升级。提升餐饮业发展水平,积极培育大众化、品牌化的餐饮连锁企业,鼓励发展网络订餐、网络餐厅等新业态。大力挖掘特色的餐饮文化,打造集地方文化、特色餐饮、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特色商业风情街。

  专栏3-7 “十三五”佳木斯市商贸服务业重点项目

  1、商贸综合体。万达广场项目、毅德商贸物流城项目、佳大商业广场项目、高新区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港龙东方城城市综合体项目、桦南亿丰国际商贸城。

  2、专业市场。佳天国际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佳木斯国际汽车城、同江中俄农产品批发市场、富锦果蔬农贸批发大市场项目。

  旅游业。实施旅游精品发展战略,依托汤原大亮子河国家森林公园、同江三江口、三江湿地等重点景区,积极创建国家5A级景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公园等。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叫响“华夏东极”品牌,突出民俗、湿地、界江、界岛及异域风情等特色资源,着力发展边境界江、冰雪娱乐、生态休闲、民俗文化等旅游产品,开发工业旅游、航空旅游新品,打造在国内具有竞争力的旅游精品线路。推进旅游与文化、农业、工业及生态融合渗透,与演艺、会展、工艺、互联网等链接提升。大力发展近郊休闲旅游,促进文化旅游景点向综合体验型、休闲度假型转变。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培育一批特色旅游品牌。全面优化景区交通条件,加快公路轴线沿线景区旅游断头路改造,到2020年所有4A级以上景区实现二级标准以上公路通达。完善旅游交通标志标识,提升酒店接待能力。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建设跨区域旅游联盟。积极开发“中东铁路文化之旅”、“界江探索发现之旅”等旅游线路。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把旅游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

  专栏3-8 “十三五”佳木斯市旅游业重点项目

  佳木斯市旅游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中国国旅华夏东极旅游服务中心项目、柳树岛综合开发项目、同江市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汤原旅游综合开发项目、七星峰及沿线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桦南县向阳湖旅游风景区建设项目、桦川县星火朝鲜族文化创意产业旅游开发项目。

  文化产业。大力推动文艺创作繁荣,以内容形式创新为主导,创作一批具有佳木斯特色的精品力作。鼓励利用老厂房建设工业博物馆和艺术展览馆,使老建筑成为文化产业新载体。以佳木斯造纸工业历史文化为核心,展示制糖、印染、纺织等工业文化,建设中国造纸博物馆。开发个性化、小众化、定制式创意产品,培育发展相关文化创意产业。整合资源和品牌,推动赫哲族鱼皮文化产业做大做强。重点培育一批文化旅游商品创意生产企业,提升山核桃、根雕板刻、剪纸、玉石创作工艺水平。鼓励发展新媒体、网络服务、数字出版、影视制作、广告制作、动漫生产等新型业态,打造实力雄厚的数字化产业。进一步改善文化投资环境,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构建多层次文化消费市场体系,围绕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尊重文化消费市场规律,加强文化产业总体布局。

  专栏3-9“十三五”佳木斯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中广东北亚文化产业园项目、同江市赫哲族文化产业园、中俄时尚文化街项目、中国造纸博物馆及佳木斯工业历史展览基地项目、东极之夜演艺集团开发连锁剧场项目、熬其湾民俗文化产业园。

  健康服务业。积极发展大健康产业,深耕健康消费市场,带动保健用品、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相关产业发展。鼓励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培育壮大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康复护理、家庭医生服务等业态,逐步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业体系。推动健康、养老、医疗与旅游融合,吸引社会资本开发“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发展候鸟式养老。推进对俄、韩的健康医疗服务合作。大力培育特色医疗服务机构,加快形成具有前沿技术优势的特色医疗服务品牌。支持发展体育产业,推动体育、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积极举(承)办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体育赛事,带动体育人才培养、体育健康娱乐、体育用品制造等产业发展。

  专栏3-10 “十三五”佳木斯市健康服务业重点项目

  佳木斯市光荣院、佳木斯市民兴养老中心(市法官培训中心改建)、敖其老年休养康复中心(市机关管理局绿色食品基地改建)、佳木斯市前进区枫桥养护院建设项目、同江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桦川县候鸟式“医养结合”养老中心、桦南县疗养综合体项目。

  第二节 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现代物流业。依托江海联运、陆海联运、铁港联运、空港联运大通道和口岸集群优势,围绕粮食、绿色食品、进出口商品等大宗货物流通,合理规划布局一批大型物流园区和分拨中心。加强物流节点到主要铁路、公路的连接线建设,完善码头、堆场和口岸等基础设施,强化佳木斯机场航空物流服务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应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建设黑龙江东部城市群区域性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引进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引导自营物流社会化发展。积极发展冷链物流,支持冷链物流建设。优化发展航空物流、港口物流、道路物流、城乡配送和快递物流,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绿色高效的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体系。

  专栏3-11 “十三五”佳木斯市物流业重点项目

  佳木斯铁路货运枢纽项目、佳木斯国际物流枢纽项目、佳木斯空港经济区、广源物流园区迁建项目(佳通综合物流园区)、同江国际物流园、同江能源储运中转基地项目、富锦保税物流项目。

  金融业。以完善服务主体、鼓励产品创新、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推进现代金融体系和制度建设,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健全地方金融体系。争取更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佳木斯市设立分支机构,引进金融业法人机构、区域管辖机构和电子支付结算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在佳木斯设立区域性营销总部、地区总部、票据中心和人才培训基地分支机构,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引导金融服务业集聚发展,挖掘信贷潜力,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技术、土地、股权等产权交易市场和以粮食及俄罗斯进口木材、原油等为主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支持发展民营银行、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机构,做大做强融资担保体系,健全地方金融体系。鼓励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面向农业、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发展农村物权融资服务,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投资、产业基金、融资租赁等新型金融服务。完善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推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信用佳木斯”。

  商务会展业。坚持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和国际化导向,着力优化商务环境,大力培育人力资源、法律会计、管理咨询、营销策划、专利代理等商务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传统服务,鼓励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寻访、网络招聘、薪酬管理等新型业态。大力培育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重点吸引国内大型企业或跨国公司来佳木斯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培育一批本地知识密集型企业总部,实现高端业态集聚发展。加强会展场馆和设施建设,依托“三机一缆”、绿色食品等产业优势,努力扩大中俄(佳木斯)农机展影响力,积极发展系列专业展会品牌,打造黑龙江省东部商务会展中心。

  电子商务。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平台,鼓励重点制造行业和企业建设面向全行业的电子商务平台。优化网商发展环境,支持电子商务创业,推动“创业团队”、“家庭网商”向现代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建设一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鼓励民生领域开展面向公众的电子商务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应用互联网开展新型商业模式经营。

  科技服务业。引导高新区等科技资源密集区积极发展研发服务外包、合同研发组织等新业态,以佳木斯大学和省农业科学研究所为依托,形成研发服务业集群。积极培育第三方工业设计机构,鼓励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加强检验检测基础能力建设,培育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在造纸、有机肥、“三机一缆”、新材料、新能源、农产品等重点行业建设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制定相关地方产品标准,争创全国质量检验检测先进市。

  信息技术服务业。抓住4G网络、“互联网+”、工业化信息化融合的市场机遇,积极拓展信息服务产业发展新领域。鼓励运营模式创新,着力谋划培育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大力发展软件开发,开展信息技术运维、信息技术咨询、呼叫中心、互联网数据中心、数据处理和备份等业务,着力培育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积极推进三网融合业务创新,培育基于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信息服务。加快服务外包载体(园区)建设,面向俄罗斯、日本、韩国以及黑龙江市场,拓展服务外包市场。

  专栏3-12 “十三五”佳木斯市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

  农用车辆及零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佳木斯万达国际智慧生活与商贸一体化服务平台、大地种业公司“互联网+”绿色良种电商项目、三江国际商贸城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第四篇 全力发展绿色优质高效现代农业 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始终保持佳木斯市处于全国农业发展前沿地位,积极承担全国农业改革先行先试任务。创新实施《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实施方案》,以提升农产品竞争力为总方向,突出绿色化、品牌化,大力转变思维方式和服务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提质增效,实现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着力建设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打造中国绿色有机食品中心和中国安全食品基地,使现代农业成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要的产业支撑。

  第十三章全面完成“两大平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提高农业生产力

  第一节 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

  全面完成“两大平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化改革,明确农业初始水权,开展水权流转试点,建立水权交易制度。探索建立以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体制,制定差别化农业供水水价,建立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运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采取“70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动续期”等方式,积极探索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探索农业附属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制度,扩大农村各类产权抵押范围和规模。创新农业保险产品,适时开展重点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探索开展设施农业、农机、农作物种业、农业气象指数等保险业务。允许区域内县(市)在省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积极探索建立其它省份国家重点项目在佳木斯市实施异地占补平衡机制。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改革试点。

  第二节 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

  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土地流转,推进联合经营、合作经营、股份经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推广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引领、农机合作社入股、经营大户示范等多种规模化种植典型。积极支持规模养殖场发展,鼓励建设现代化饲养场和园区,大力发展养殖小区,推进规模化特色养殖业发展,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和规模化经营水平。

  第三节 引导农民合作规范化

  推动农民合作社由数量增长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引领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分享产业链收益。支持发展种植业合作社,培育畜牧业、水产业合作社,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合作社,鼓励发展综合性农民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创办资金互助社。鼓励引导农民带地组建农机合作社。打破行政区划和地域界限,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按照受益范围组建跨村、跨乡联合社。

  第四节 促进生产过程现代化

  增强农业装备支撑力。以先进农机推广技术应用为牵动,促进互联网与农业技术深度融合发展,提高现代农业生产水平。加快农机装备水平提档升级,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开展新型农机具试验示范,支持推广系统化、多能化、智能化、轻量化、环保化大型农机,扩大大型拖拉机配套机械、保护性耕作专用农机具和经济作物收获机作业面,探索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推广以“互联网+精准种植”为代表的智慧农业生产模式,支持大田物联网、云计算、移动APP等互联网技术在现代农业领域的研发与推广,重点推进水稻、玉米大田物联网示范点建设。健全测土配方施肥信息查询和专家咨询系统、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监测管理系统、病虫害在线监测系统、大型农机管理系统、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第五节 推动生产服务社会化

  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体系。加强农业科技研发,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建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加强对俄农业科技合作交流。强化现代种养关键技术开发和推广,重点突破高寒地区玉米秸秆覆盖全程机械化免耕等关键技术,支持粮食主食化及精深加工领域应用性技术研发。全力打造“佳木斯农业云”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经营组织承担农技推广项目,健全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和村级农民技术员网络,采取专利许可、科技成果入股等形式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带,按照“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层次,推进佳木斯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完善畜牧科技示范体系。

  支持发展涉农服务业。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合并机构、整合资源,组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增强服务功能。整合涉农部门信息资源,加强农业生产科技信息服务。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新型农业社会化“一站式”综合服务。强化生产经营性服务,积极推广托管式、订单式、承包式等新型服务方式,大力发展覆盖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全产业链的一体化服务。完善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现代农业综合服务,扶持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农业服务经营主体。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农村信用体系,推动“两权”抵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创新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涉农互联网金融产品,组建佳木斯市农村商业银行,推动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探索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支持金融机构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作为信贷支农重点。积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推动各级政府农业优惠政策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倾斜。积极引入各类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鼓励发展股份合作,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形成紧密型农业联合体。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创新培育模式和机制,开展高、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区。

  第十四章 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做大绿色品牌

  第一节 强化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地功能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大力推进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力争建设900万亩。积极争取黑土地保护示范项目和农业化学投入用品零施用示范项目,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开展定期深松整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试点、黑土地轮种试点,积极与俄方开展黑土地保护合作,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到2020年耕地质量整体提升1.5个等级。推进农药、化肥、除草剂“三减”行动计划,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使用黄腐酸代替或减释化肥行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倡绿色防治和生物防治,积极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采取转运防渗等方式加大农村垃圾填埋场治理力度,防止水土污染降低粮食品质,威胁粮食质量。依托三江连通工程,提高水稻种植面积和江水灌溉面积,稳定提升粮食产能。加强粮食物流烘干设施建设,提高粮食仓储设施有效仓容,争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抢抓国家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等机遇,建成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核心区。

  第二节 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

  优化以粮食为重点的种植业结构。推进“双百示范带”建设,建立北方优质粳稻主产区,重点打造“百公里绿色稻米长廊”,引导水稻种植限产提质增效,大力推广玉米/大豆轮作,大力发展优质特色杂粮。健全市场引导种植结构调整机制,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生态高效的新型农业生产结构。推进蔬菜产业转型升级,扩建对俄果蔬出口基地。到2020年,水稻、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1400万亩左右,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150亿斤左右。

  加快养殖业现代化。鼓励汤原、桦川、富锦等生猪、肉牛、奶牛和水产等养殖业主产县(市)加快发展,推动“一猪两牛”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推进肉羊、禽类和特种养殖多元化发展。发展专业草业公司和青贮公司,推进农作物秸秆等饲草资源开发利用。壮大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建设绿色、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精深加工和出口外销基地。积极发展特色水产养殖,建设鲟鳇鱼、“三花五罗”等优势特色水产养殖基地。

  培育壮大林下经济。重点培育壮大林菌产业,做大以黑木耳、香菇为主的食用菌产业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林果、林药、林下特色养殖产业。

  第三节 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

  按照标准引领、良种支撑、良法配套、良田种植的要求,围绕消费者优质、绿色、营养、安全需求,推动大米、大豆、蔬菜、生猪、肉牛、奶品、食用菌等优势农产品优质化生产,制定超优级大米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研发推广确保优良品质的标准化种养方式,扩大标准化菜园、标准化养殖场和标准化池塘覆盖面,确保绿色有机认证可靠,推动农产品生产由无公害向绿色有机升级,打造中国绿色有机食品中心。到2020年,全市绿色有机认证标志达到200个以上,其中有机标志达到30个以上,地理标志达到20个以上。绿色、有机食品生产面积达到1000万亩,生产能力达到95万吨,其中有机食品达到50万亩以上。形成农产品生产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重点提高县、乡和市场监测点及第三方检测能力,建立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管平台,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和包装标识监管,到2020年全面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农产品流通环节全覆盖。

  第四节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培育壮大产业化大型龙头企业,加快推动农产品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加工,招引产业链条长、带动性强项目,依托大品牌、大项目带动,扩大规模、延长链条、形成集群,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实施“互联网+绿色农业”行动计划,鼓励农村一二三产业间交叉融合。依托粮食、畜牧、林下经济等优势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农业、工厂化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生物农业等新产业,鼓励社区支持农业、农业众筹、个性化定制农业等新业态发展。培育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农村新兴产业。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

  第十五章拓宽营销渠道,实施品牌强农战略

  第一节 拓宽营销渠道

  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加快构建以“互联网+”为重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型农产品营销体系。依托物流园区搭建农产品电商产业园,重点建立“县级运营中心+村代购点”农村电商网络,实现农产品由生产得好向销售得好转变。创新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和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加快完善区域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冷链物流、仓储配送等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在全国设立绿色食品旗舰店、连锁店、体验店等销售网络,引导农民以消费市场为导向建立适销对路的优质农产品专业生产格局,提高粮食向销区直销比例,努力把“生态大粮仓”建成“绿色大厨房”,提高产业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二节 实施优质农产品品牌化行动

  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采取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联动等方式,优化组合品牌资源,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创建绿色农畜产品品牌,加强品牌保护,大幅提高名优品牌知名度。加大“中国食品安全城”及“佳木斯大米”地理标志宣传推介。强化佳木斯食品产地标识申报,着力提高 “中国大豆之乡”、“中国大马哈鱼之乡”、“中国鲟鳇鱼之乡”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叫响中国安全食品基地品牌。

  专栏4-1 “十三五”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

  核心区重点工程和项目

  1、“双百示范带”。在东风区—桦川县—富锦市、富锦市锦山镇—富锦市—大榆树镇—二龙山镇—建三江交界沿线建设“百公里绿色生态稻米长廊和百万亩优质水稻示范带”。

  2、粮食仓储建设工程。建设和完善3个年发运能力50万吨以上的大型粮食集散中心(佳木斯市粮库、同江国储库、富锦市二道岗粮库),3个年发运量20万吨以上的中心粮库(桦南县闫家粮库、土龙山粮库、桦川县丰谷粮库),继续建设和改造16户粮食购销企业仓库。预计新建仓容100万吨,维修和改造仓容15万吨,所有粮库争取达到中储粮代储资格要求。争取建设1个国家级规范化管理示范库。

  3、农业中小企业管理层培训工程。针对各县市农业中小企业的企业家和中高层核心骨干,每年遴选200人左右,采取政府补助、专家培训、企业家交流、参观考察等方式,组织企业核心骨干前往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大幅度提高农业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3年培训1万名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社长、专业大户、务农年轻人等新型职业农民,到2020年形成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5、重大项目。佳木斯市智慧农业综合平台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佳木斯市供销农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同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汤原百万亩生态稻谷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

  第五篇 坚持中心城市、县域经济、农村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产城融合,改造提升中心老城区,加快发展新城区,促进区域协调、城乡一体、军民融合、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建设生态城、宜居城、健康城、创新城、文明城。

  第十六章 做大做强做美中心城市

  抓住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培育发展一批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机遇,全面提升区域中心城市承载力、辐射力、带动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建设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省东部城市群中心城市。

  第一节 优化城区布局

  以打造“双百”城市为目标,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力争到2020年,把佳木斯市城区建设成为建成区规模100平方公里以上,城市人口规模100万左右的现代化城市。老城区要加快金融服务、商务商贸、健康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升级,全面提升现代化综合服务功能。城市西区依托行政新区西拓,着力提升郊区服务功能,重点建设商务中心、物流基地和休闲旅游服务基地。围绕产业东进,加快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统筹东风区、高新区、桦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建设先进制造业核心区、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国家级产城融合高效发展示范区。推进城市南延,着力打造高教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生态休闲区、新型商住养老区。保护好江北和四丰山生态区。拓展和优化中心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周边村城市化建设。

  第二节 提升区域中心城市服务功能

  以高端化、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为方向,加大服务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形成与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支持佳木斯大学等省属院校的发展,加强临床医学、材料工程、机械制造、涉外护理等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推进应用型本专科建设,打造区域教育服务中心。做强佳大一附院、中心医院、中医院等区域龙头医疗卫生机构,做精肿瘤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特色专科医院,全面提升整体医疗卫生服务技术水平,支持佳大三附院建设中国脑瘫康复示范基地及东北亚脑瘫康复中心, 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实现全市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功能。加强城市有线宽带和高速移动网络的全覆盖,促进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各领域深度应用,建设智慧佳木斯。以旅游国际化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经济贸易、城市设施、科教文化、生活居住、市民观念的国际化,全面提升佳木斯的国际化程度。

  第三节 建设宜居宜业宜商宜游城市

  加强市区美化、绿化、人性化、智能化,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工程。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完善绿地系统,加快形成“三区、七带、十园”的绿化体系。以重大水利设施建设为契机,加快滨水城市建设,推进英格吐河、音达木河、杏林河、王三五河等城市内河整治和柳树岛开发,建设松花江滨江景观带和沿江十里景观带,打造亲水文化。深入挖掘城市文脉,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建筑和特色街区,规划、建设、改造一批集博物展示、科普教育、观赏游览于一体的博物馆、科技馆等文化旅游设施和一批城市标志性建筑。优化消费环境,打造区域最佳人居城市以及创业、消费中心,建设黑龙江东部旅游集散中心。

  专栏5-1 “三区、七带、十园”绿地系统建设

  三区。指四丰山、柳树岛两个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及猴石山风景区。

  七带。指松花江沿江景观带和经河道整治后形成的六条内河水系及西隔堤景观带。

  十园。指规划或修缮后的十处市级公园,包括西林公园、杏林湖公园、水源山公园、沿江公园、西浦公园、奥林匹克公园、新世纪公园、胜利公园、双拥公园、绿云公园。

  第十七章 提升县域经济水平

  第一节 建设佳木斯西部城市经济区

  以佳木斯主城区为中心,以桦南、桦川、汤原为腹地,发挥各地优势,加强城镇的职能分工与协作,推进同城化发展,构建佳木斯西部城市经济区。桦南、汤原、桦川三县主动对接主城区功能外溢与产业转移,加快工业、商贸物流业和城郊农业发展,建设成为经济实力强、人民生活富、生态环境美的经济强县。桦南县发挥区位、资源和产业基础三大优势,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加工、能源机械、矿产经济、新型建材、商贸服务等产业,建成黑龙江省东部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汤原县重点发展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生态矿业及新材料工业。桦川重点发展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机械加工和休闲旅游,建设全省水稻生产大县和全市工业强县。

  第二节 构筑东部开放经济区

  发挥口岸与生态优势,扩大与深化对俄贸易合作,以开放为主线,建设以富锦、同江、抚远为重要支撑的佳木斯东部开放经济区。富锦市加快发展商贸物流、生物制药、机械加工、绿色食品,建设佳木斯市域副中心、三江平原东部农资集散中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同江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构筑对俄贸易大通道,大力发展商贸物流、绿色食品、对俄加工贸易和边境旅游,加快建设贸易口岸城市和进出口产品加工基地。

  第十八章 提升园区整体水平

  发挥佳木斯高新区核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县域园区发展。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和服务模式,优化布局和功能定位,突出大项目作用,增强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

  第一节 发挥佳木斯高新区核心引领作用

  围绕建设成为“龙江丝路带”的重要战略平台和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的总体目标,推进高新区和经开区协同发展,积极推动经开区晋升为国家级园区。重点发展农机及装备制造、食品加工、林木深加工、造纸及纸制品、新型建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建设对俄出口加工基地。推进新型产业集聚发展园区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总体规划,合理划定综合配套服务区、居住生活区、产业聚集区和绿色空间,增强产业集聚、科技孵化、研发创新、辐射带动、对俄合作、公共服务功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构建“六横、七纵”的主干路骨架系统,打造一流的生产和人居环境。

  第二节 强化县域园区节点支撑作用

  富锦绿色食品产业园要围绕打造酒类、大豆、水稻、畜禽等四大加工基地的目标,建立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产业化健康发展。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完成铁路专用线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园区大项目承载能力。加快推进同江桥头经济区和经济开发区建设,全面优化投资环境,重点发展机电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物流仓储、轻工产品加工等产业,培育产业集群,扩大对俄出口,建设成为黑龙江省对俄重点开发开放区。

  桦南经开区加快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重点引进新型建材、绿色能源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培育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特色鲜明、规模效益显著、环境友好的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一区四园”发展格局。桦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与市高新区统筹融合发展,重点发展食品加工和机械配套产业。汤原县工业园区发挥资源、生态、区位优势,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建设新型建材、精细化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江北工业园区稳步发展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生态农业。前进区现代农业园区充分发挥场区共建的优势,形成集农业观光、农技推广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相统一的发展格局。

  第十九章 统筹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第一节 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完善佳木斯主城区落户标准,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和周边县市外来人口落户佳木斯。推行居住证管理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推进大城市战略,强化佳木斯主城区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实施大城关战略,促进县城扩容提质。增强富锦副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提升县域中心城市的节点功能,推进同江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加快中心镇和小城镇建设,推进各级各类城镇协调发展,构建以主城区为核心、中心城镇为骨干、小城镇和中心村为基础的城镇体系。

  提升城市建设质量。着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合理确定各类城镇的发展规模,划定保护性空间,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推进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和人文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内在品质和魅力。

  第二节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规划引领。按照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统筹编制城乡总体规划的美丽乡村篇,以规划引领美丽乡村建设。

  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要求,突出抓好中心村建设和旧村改造,重点推进“三供两治”、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开展农村“低电压”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开展“五清”行动,重点推广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方式,推动中心村公共场所绿化美化,统一规划建设农村生产性公用设施。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推动政务进村、公共服务“送上门”,支持乡村民办幼儿园建设,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整体推进乡村文明建设,重点推进中心村综合文化广场建设,推动文化馆站资源向农村流动。开展农村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支持建设多种农村养老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

  完善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方式。推广郊区美丽乡村建设经验,充分调动县乡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积极性。健全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奖惩机制,建设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和特色村。

  加强农村综合配套制度改革。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制度,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适当扩大农村宅基地流转范围,按照“盘活资源、控制风险、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要求,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有偿退出并用于产业发展的办法试点。创新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推动城乡住房建设一体化管理。

  专栏5-2 “十三五”佳木斯市美丽乡村重点工程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市重点整治村屯166个,其中,重点整治国道和高速公路沿线的村庄112个,省道沿线村庄37个,通往风景名胜区、景点等旅游沿线村庄17个。全市30%村屯和60%的乡镇跨入环境综合整治达标行列。

  2、农村饮水设施建设工程。解决全市7个县(市)区471个村屯,39.7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3、百村“百姓不出村”信息化建设工程。每个县市区选择20~50个有条件和积极性的行政村,优先推进光纤进村,下放权力、下延网络、下移重心,建立群众“办事不出村”政务体系、信息化支撑体系和组织体系。

  4、农村道路建设工程。加宽2300公里窄路面农村公路,改造农村公路危桥298座,在农村公路不安全路段增设标志牌、减速带等,争取村级公路错车道工程和路网改善工程建设项目。

  5、农村垃圾处理工程。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入,整治现有填埋式垃圾场,到2020年全市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庄内垃圾箱设置率达到100%。

  6、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程。从2016年到2020年计划再改造泥草(危)房4.7万户,面积352.7万平方米,建设农村幸福大院21个,全市砖瓦化率达到88%。

  第三节 大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城乡骨干电网建设、城乡信息网络工程和“三供两治”工程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建立安全、高效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以城乡接合部为重点,率先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确定镇(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加快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城镇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建立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统筹城乡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重心下移,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构建新型社会管理模式,加快建立政府服务引导、社会自我调节、群众自治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格局。

  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提升城乡资源统筹水平,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机制,推动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科学调配、统筹使用。

  促进城乡生态共建环境共治。统筹城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健全城乡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开展城区餐厨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探索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城乡一体化模式。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探索将农民住房流转的受让人扩大到县内农民。扩大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权能,实现“农民变股东、资产变股权”。逐步将二元体制消化为一元体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资源配置制度。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第二十章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第一节 完善军民融合体制机制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在创新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基础上,健全和拓展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融合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各级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加强“双拥文化”建设,推进拥军社会化进程,实现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目标。

  第二节 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搭建军地信息交互平台,加强与军工企业战略合作,吸引军工企业投资落户,支持本地企业融入军工产业链。推动军民领域协同创新,打造一批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平台,拓宽军民人才交叉培养渠道,支持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应用和科研生产能力的开放共享,加强对俄军品民用领域合作,争创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增强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积极争取老工业基地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

  第六篇 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畅通交通基础设施的内外联接,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布局,适度超前发展水利、能源等公共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市骨干电网、灌区水利工程、城乡信息网络和“三供两治”工程建设,建立绿色循环低碳高效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

  第二十一章 构建高效便捷的立体综合交通中心

  第一节 提升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效能

  加强铁路、公路、民航、航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际与城市路网系统,构筑以佳木斯市区为中心,公路、铁路、航空、江海联运无缝衔接,横贯东西、连通南北、覆盖城乡、辐射周边、沟通内外的立体交通运输网络。铁路:围绕“两环一线”铁路路网框架建设,推动完善我市内通外连的铁路运输通道网络。公路:提升区域国省干线公路路网等级,加强县城高等级公路建设,实现高等级公路“县县通”,打通沿边公路,构建高效便捷的交通通道。航运:提高航道通航等级,形成以佳木斯港为枢纽,抚远、同江、富锦、桦川等口岸港口为节点的水路运输通道,提高水运能力,争取江海联运常态化运营。民航:提升国际空港整体能力。

  专栏6-1 “十三五”佳木斯市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佳木斯机场迁建、佳木斯站综合改造、佳木斯至同江城际铁路、汤原民主航电枢纽、佳木斯至同江段航道整体疏浚,同江深水港、佳木斯港、桦川港、富锦新港和危化码头。悦来航电枢纽堤路结合、双合路二期、同哈公路万发至三连段、佳木斯至佳依界段,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佳木斯至桦川段、鹤大公路佳木斯至西格木、省道佳木斯至桦南公路佳木斯至佳桦界、佳西客运枢纽站。

  第二节 完善城市交通设施建设

  结合老城改造与新区建设,加强城区骨干道路和支路建设,打通和平路等城市断头路,延伸胜利路等骨干路,形成干支道路布局合理的城市道路体系,畅通城市循环。加快连接线建设,实现高速互联互通,形成“一环、一纵、三横”的交通总体格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公交场库和公交首末站场,实现快速铁路与城市公交间“零距离”换乘,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为百姓创造安全便捷出行条件。

  第三节 加强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

  实施乡村高标准畅通工程,提升农村公路等级标准。重点谋划建设县乡路网改善和农村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建设县乡道、通撤并建制村硬化路,改造3.5米及以下窄路面通村公路,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创造条件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快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推动农村道路建设向农业园区、农田延伸,初步形成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晴雨无阻通行的大田作业道路网络框架。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逐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第二十二章 统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加强市政管网建设和改造

  改造升级城区供排水管网,提高供水安全性和城市防内涝能力。合理改造市区内供水管网,支持县域乡镇供水管网建设,形成城区环状配水管网,提高供水安全性、可靠性。规划与建设城市排涝、雨水收集利用等设施,全面提高雨水利用效率和防洪能力。建设海绵城市,提高城市防内涝能力。加快老旧供热管网改造与小锅炉房并网,加强新区供热管网布局,连通全市供热管网。全面完成分户循环供热改造,分户循环率达到99%以上。完善城市中压供气干线,形成中心城区、新兴产业园环网相连、支环结合的供气格局。

  第二节 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围绕城市旧城改造、新区建设,统筹规划安排地下城市基础设施管网及设施建设,在中心城区结合道路改造在局部地下管网密集路段建设共同沟,在新区规划和建设示范性地下管廊,引导电信、电力、供水、供热等公共管网进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专栏6-2 “十三五”佳木斯市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学府街公铁立交工程、胜利路公铁立交工程、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线改造、地下式雨水调蓄设施、高新区和江山组团棚改区及毅德城供热管网及热源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建设工程、海绵城市一期建设工程、城市供水升级改造工程、区域排水管网及音达木河截流管线改造建设工程。

  第二十三章 构建智慧佳木斯

  第一节 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以铁塔公司整合网络设施建设为基础,加强城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城市有线宽带和高速移动网络的覆盖范围,提高村级光纤入户及无线网络覆盖率。建设和完善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积极推进三网业务融合,构建佳木斯高速宽带多媒体网络,提高市民生活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第二节 加快网络信息平台建设

  积极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建设大数据整合利用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平台、政务办公服务平台,实现政府公共管理信息与数据共享。建立覆盖全市的防汛抗旱信息自动采集系统,提高城市抗灾抢险能力。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质量追溯信息化,鼓励农业物联网应用,支持遥感技术、无人机等先进信息控制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

  第二十四章 加快水利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三江治理、三江连通等工程规划,有序推进防洪减灾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及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加强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田间渠系配套建设。完成松花江干流、黑龙江干流堤防达标建设任务,到2020年堤防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实施主要支流治理工程。完成城市饮水、灌溉水库扩建工程,到2020年,全市供水保障率达到95%,农业灌溉保证率达到75%。

  专栏6-3 “十三五”佳木斯市水利重点工程

  1、重点灌区工程。郊区群英灌区;汤原县振兴灌区;桦川县星火灌区、悦来灌区、新河宫灌区;富锦市幸福灌区、红卫灌区、红旗灌区、锦西、锦东、锦南灌区;同江市莲花河灌区;集安灌区等13个“三江连通”工程灌区以及汤原县引汤灌区、桦南县向阳山灌区,同江市临江、三村灌区。

  2、水库建设工程。格节河水库扩建、汤原法斯河水库、桦南寒虫沟水库。

  3、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汤原县振兴灌区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桦川县悦来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4、旱田及经济作物节水灌溉工程。发展旱田与经济作物节水灌溉面积51万亩,其中桦南县7万亩,汤原县5万亩,桦川县10万亩,富锦市15万亩,同江市8万亩,佳木斯市郊区5万亩,东风区1万亩。

  5、富锦市治涝工程。七星河涝区、青龙莲花河涝区、松花江涝区、挠力河涝区。

  第二节 优化能源基础设施

  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加快热源、气源建设及管网改造,构建安全稳定的供热供气格局。加大长输管网设施建设,形成以我市为中心城市、辐射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的管输供气格局。推进城乡电网改造,适度超前规划与布局配电网,促进输、配、用三级电网协调发展,增强电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形成安全可靠的现代化输配电网络。加快热源建设步伐,以热电联产供热为主,大型集中锅炉房供热为辅,鼓励发展新技术和清洁能源供热。到2020年,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

  专栏6-4 “十三五”佳木斯市能源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抚远、同江至佳木斯天然气输运工程、东兴煤化工供热项目、华电热源项目、中恒热电有限公司锅炉房项目、市220千伏电网工程、配电网110千伏电网工程、配电网35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

  第七篇 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魅力佳木斯

  坚持绿色振兴、绿色惠民,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实现产业绿色低碳、资源高效利用、空间开发优化、生态环境优良,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打造生态文明新空间,率先迈入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佳木斯”。

  第二十五章 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第一节 加强市域空间发展分区管理

  发挥主体功能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作用,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定位要求,合理划定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包括城镇建成区、城镇规划建设区以及初具规模的开发园区,着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单位国土面积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控制工矿建设空间和各类开发区用地比例,促进产城融合和低效建设用地的再开发。农业空间包括基本农田、一般农田等农业生产用地以及集镇和村庄等农村生活用地,强化农地保护,推动土地整理,促进农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严格建设用地管控,优化整合农村居民点,保护历史文化村落和农村田园景观。生态空间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划定,加强林地、草地、河流、湖泊、湿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产品服务功能,实行严格的产业和环境准入制度,严控开发活动,控制开发强度。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第二节 建立空间开发负面清单

  将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文化自然遗产、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列入空间开发负面清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强制性保护。

表7-1 主要市域空间开发负面清单

类别

名称

等级

面积(平方公里)

自然保护区

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

1980

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

218.36

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

230

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

1605.95

佳木斯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

省级

157.23

三环泡自然保护区

省级

250.75

桦川松花江湿地自然保护区

省级

261.19

黑鱼泡湿地自然保护区

省级

224.01

富锦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省级

263.36

勤得利鲟鳇鱼自然保护区

省级

366.63

乌苏里江自然保护区

省级

396.68

森林公园

大亮子河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71.33

街津山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133.33

五顶山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20.46

桦川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33.23

荷兰邨森林公园

省级

39.47

七星峰国家森林公园

省级

152.6

七星湖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63

华夏东极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57.92

红旗森林公园

省级

35.5

河湖湿地公园

富锦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22

黑瞎子岛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327

同江三江口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1131

  第二十六章 推进经济社会绿色化发展

  树立节约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全面建成节水型、节地型、节材型、节能型社会。

  第一节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完善造纸、化工、食品等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大力开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水灌溉技术,健全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行低影响城市开发建设模式,改进供水计量系统为分级计量系统,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建立健全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机制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激励机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加强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强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稳定大理岩、砂石土等矿种开发,加强白云岩、瓷石、高岭土等潜在优势矿种的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加大矿权整合力度,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健全能源消耗强度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大力实施控煤工程,降低煤炭消费量。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健全节能服务体系,加强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全面建成节能型社会。

  第二节 推广绿色清洁生产

  积极发展绿色农业。围绕创建中国绿色有机食品中心和中国安全食品基地目标,加快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发展多种生态种养模式,推进农业标准化、循环化生产。依托佳木斯泉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强化秸秆高效综合利用,把佳木斯市打造成国家秸秆无害化综合高效利用示范区。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建立健全政府支持和企业自愿相结合的清洁生产机制,加快更新工艺技术装备,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促进装备、食品、化工、建材、造纸等制造业绿色升级,增强绿色精益制造能力。推进服务业绿色发展。制定实施绿色服务业标准,加强服务业主体绿色化管理,推进服务途径和过程清洁化。推动零售、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绿色化转型,发展绿色物流、绿色商务、生态金融等低消耗低污染服务业。

  第三节 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推广绿色建筑。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推广绿色建材,推动建筑工业化。发展绿色交通。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加快公交车油改气,建设公交都市。培育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文化,改善城乡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利用绿色能源。有序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等清洁能源。完善城乡供热管网布局,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在民用和工业供热中的应用。推进实施天然气普及工程,加快天然气气源建设。倡导绿色生活。深入实施健康龙江行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倡导合理消费,推动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和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加快绿色细胞工程创建,增强生态文化活力。

  第二十七章 全面加强生态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优化生态空间结构,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生态承载力,提高生态服务价值,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健全生态安全体系

  优化生态安全空间结构。依托森林、河流、湿地、湖泊、草原等基本生态元素,构建“一屏多廊、三区多点”的生态网架。划定全市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实施分级分类保护和管理,加快生态恢复与修复,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专栏7-1 “一屏多廊三区多点”生态网架

  “一屏”。指由小兴安岭、完达山、张广才岭等外缘生态林组成的生态屏障,重点加强森林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发挥保护全市生态安全的屏障作用。

  “多廊”。指松花江及三江连通截流沟等沿江沿河水系生态廊道;佳木斯至抚远公路、市区长安路等公路和城市道路生态廊道;柳树岛-和平街-火车站-水源山景观轴线;经开区、高新区等工业区和城市功能单元之间的生态隔离带。

  “三区”。指西北部的汤原、南部的桦南、桦川和东北部的三江平原核心区,加强生态系统建设和空间管制,建设生态城镇。

  “多点”。指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加强生态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

  第二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育

  加强水生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强化重要江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沙化、次生盐渍化、河流断流等系统整治力度,联通江河湖库水系,提高江河水生态安全水平。完善黑龙江跨国界江保护开发利用机制,切实保护中俄界河水环境。科学划定湿地保护红线,推进湿地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工程建设,稳步开展退耕还湿和湿地生态移民,实施湿地生态补水工程。保护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科学划定森林保护红线,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三北”五期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推进农田(草牧场)防护林营造和更新改造,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强化森林经营,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综合防治水土流失。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试点工程建设,改良农田生态系统。加强桦南、汤原、桦川、郊区四县区水力侵蚀治理,强化富锦、同江风力侵蚀防治和湿地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健全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实施对物种资源的强制性保护。加强国家级动植物保护,实施丹顶鹤、天鹅、白鹳等栖息地恢复工程,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环境,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改善城市生态系统。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加强公共设施绿地建设管理,提升城市绿量。加强城市内河治理和景观提升,实施“引松入城”工程。改善城市水生态。加大对主城区周边的环境治理,通过植树造林、退田还湖、疏通水系、整治污染源,建设高水平的城市环境生态保护屏障。

  第三节 创新生态保护和建设模式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业务。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加大生态建设项目信贷支持力度。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发行企业生态债券。争取国家支持发行生态专项债券,探索推进排污权抵押等融资。争取开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科学规划自然保护区,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加强各类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整合,探索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资金保障机制。整合湿地资源,研究建设沿松花江、黑龙江带状湿地国家公园,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森林公园晋升为国家级,加快形成植物、水系、生物完整的保护系统。

  专栏7-2 “十三五”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大工程

  1.垃圾污水处理工程。佳木斯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佳木斯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富锦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桦川县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同江乡镇污水处理和供热项目、同江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富锦市雨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桦南县“三供两治”工程、富锦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富锦市二龙山镇、兴隆岗镇、头林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项目、富锦市头林镇14个连片村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

  2.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燃煤小锅炉淘汰项目、富锦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治理项目、富锦市宸龙生物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烟尘治理项目、脱硫脱硝工程建设项目 .

  3.环境风险防范工程。佳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金鼎化工有限公司、黑龙化工有限公司、佳木斯造纸厂等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4.水生态系统保护工程。佳木斯市城市内河污染治理及现代农业区灌排体系工程、佳木斯市内河(英格吐河)水体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英格吐河老工业区段、王三五河老工业区段、音达木河老工业区段等综合整治项目、桦南县倭肯河治理工程、桦南县江河支流治理工程、富锦挠力河(含七星河)治理工程、滨水城市建设、佳木斯城市水系综合治理。

  5.湿地生态保护工程。黑鱼泡湿地大型湿地恢复工程、三江自然保护区湿地恢复及生态补水工程、黑鱼泡湿地大型灌区农田退水污染控制示范工程、黑龙江省富锦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黑龙江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黑龙江富锦江湿地恢复工程、城市湿地开发保护项目。

  6.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富锦市黑土资源保护项目、桦南县水土流失侵蚀沟治理工程、汤原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桦南县四大洼子涝区治理工程、四丰山上游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7.城市绿化和森林保护工程。滨江休闲景观带综合开发项目、桦川县沿江景观带改扩建项目、桦川县道路景观带项目、佳木斯动植物园建设项目、王三五河滨水绿化工程、富锦市沿江景观带建设项目、种苗生产、造林绿化及森林保护项目。

  第二十八章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第一节 全面推进污染防治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严控高能耗、小机组燃煤电厂,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严格控制使用劣质超标煤炭。城市建成区和高等级公路逐步全面禁行黄标车。加快引进再利用与再生技术,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再生资源试点城市。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内河整治及四丰山、共和、向阳山等水库污染治理,防止地下水污染,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到2020年,松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城市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监管,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严格实施秸秆全面禁烧,全面改善空气质量。划定土壤环境功能区,加强水蚀和风蚀治理。

  第二节 严格环境风险防控

  争取开展土壤与重金属环境修复试点示范,严控重金属和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建设,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范化建设,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严格化学品环境监管,加强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

  第三节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

  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培育第三方治理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健全排污权交易市场,推进排污权交易。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探索推进水权交易和合同节水管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业。

  第八篇 深度融入“龙江丝路带”建设 全面加快对外开放转型升级

  依托“哈佳双同”产业集聚带建设,主动对接俄罗斯远东地区大开发战略,深掘跨境铁路和江海联运通道优势,加快建设“龙江丝路带”重要枢纽和窗口城市。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及城市合作,扩大全球经济贸易合作空间,加快形成以对俄开放为重点,面向日韩、欧美、东南亚以及港台等国家和地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构建更具发展活力的开放型经济,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前导区,我国内地和东南沿海对俄远东、东北亚及欧洲“走出去”的基地。

  第二十九章 推动对俄全领域开放

  第一节 全方位深化对俄商贸合作

  做优做强对俄一般贸易。加强同俄罗斯远东地区开发战略对接与互动,促进中俄互市贸易双向开通,加快我市对俄贸易方式转变,推动对俄开放合作升级。利用俄罗斯扩大中国电子商务采购和网购小商品巨大的机遇,完善对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体系,加强物流配送服务能力,融入国际化物流链。推动进入欧洲和俄罗斯货运大通道组装中心建设,形成较大规模的物流配送分拣或集成基地,鼓励有条件的物流企业建立“边境仓”、“境外仓”,建设通往亚欧大陆桥国际智慧型物流中心。

  着力发展对俄高端服务贸易。加强双边地方人文交流合作,支持同江设立中俄人文交流园,推动文化、教育、科技、卫生、旅游、生态、环保对接,加强对俄全方位交流合作,全面发挥“哈佳双同”对俄开放“异城同带效应”。积极争取佳木斯市成为俄罗斯免签出入和卢布自由流通的口岸城市,扩大中俄互免团队签证和跨境自驾车旅游的范围。

  第二节 着力构建跨境产业链

  坚持“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积极融入国际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加快外向型产业发展。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优先发展对俄石油、矿产、金属、木材等资源进口就地精深加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俄罗斯投资合作开发矿产资源,提高进口资源加工转化率,构建开放条件下的产业链条。支持更多具有实力的龙头企业“走出去”,推动对俄为主的装备、技术、服务跨境合作,加快形成农机、机电、建材、轻纺、食品等一批外向型出口加工基地。探索“两国双园”模式,建立“中俄(佳木斯)产业园”和“俄中(比罗比詹)产业园”。探索组建大型对俄家庭农场、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等经济实体,开发和拓展俄罗斯农业资源,建立境外农业生产加工合作基地。积极拓展对俄工程合作。

  专栏8-1 “十三五”佳木斯市跨境产业链重点项目

  ——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园区。利用俄罗斯每年产生大量的废纸、废塑料、废钢铁等资源,建设回收及加工中心。

  ——种植业基地。利用俄罗斯丰富的土地资源,积极扩大俄境内农业种植基地规模,优先发展蔬菜、水稻、大豆生产。在满足俄方市场需求的同时将产品回运。

  ——养殖业基地。利用俄罗斯猪肉、禽肉需求增长较快的机会,建设俄罗斯犹太自治州和哈巴罗夫斯克以生猪、禽类、牛羊等为主的畜牧养殖基地。

  ——木材加工园区。利用俄罗斯政府对阿穆尔河(黑龙江)沿岸地区和贝加尔地区居民,建造使用木质房屋,给予全额或部分财政补贴的机会,发展整套成型木材加工产品。

  ——综合园区。利用俄罗斯将在远东地区建设各类园区,吸引中国企业入住生产产品并出口的机会,积极参与俄罗斯跨越发展区建设。

  重点项目:农业及食品出口加工基地、万源通境外再生资源回收中心项目、中俄超前发展综合园区、俄罗斯鹏翔农业种植园区。

  第三十章 全面拓展对内、对外开放合作

  第一节 积极融入中韩自贸区建设

  抓住中韩自贸区协定生效机遇,重点在富锦、桦南、汤原等市县建设高端、绿色、定制、专供生产加工出口基地,扩大绿色果蔬、非转基因大豆等优质农产品对韩出口。积极开展医疗美容合作,鼓励韩国医疗美容机构到我市开办各类诊所。开辟北连俄罗斯、南连韩国的跨国精品旅游线路,鼓励韩国在我市设立旅行社,开办国际旅游业务,吸引韩资企业在我市建立分销中心。

  第二节 开辟对外经贸合作新空间

  支持我市外向型企业世界经贸业务合理布局,依托机电产品、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等优势产品,积极拓展大洋洲、非洲、中东及南亚国家市场。抓住中澳自贸区建设机遇,加强双边合作,扩大我市机电产品出口澳洲规模,实现与澳洲农牧业合作新突破。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加强在资源开发、农业领域、综合园区、加工基地、电子商务、旅游会展等方面多方位深层次合作。加强同巴西、阿根廷、委内瑞拉、智利等拉美国家贸易、投资与技术合作,保持对美国、加拿大、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出口优势,着力构建对俄、日、韩以及港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体系。

  第三节 推动与内陆沿海联动开放发展

  发挥哈佳、牡佳两条快速铁路和同江铁路口岸、空港经济区、悦来航电枢纽五大立体、快速交通新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周边资源城市的产业互补和协作发展,推进黑龙江省东部城市群内部的合作。依托东北东部经济带,加强与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等东北中心城市合作。适应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深化开放、加快振兴崛起的发展需要,积极谋划推进松花江、黑龙江两江绿色振兴核心示范区建设,打造承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发达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和产业转移示范区。

  第三十一章 构建对外开放大通道和大平台

  第一节 加快对俄跨境交通设施互联互通

  加快建设对外大通道,围绕全省跨境通道布局,积极融入对接哈俄欧通道、哈(绥)俄日韩陆海联运通道和哈连日韩陆海联运通道,加快畅通铁港、陆港、空港和江海四大联运通道,打造龙江丝路带南联北开重要门户。加快同江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建设,畅通连接哈大铁路和俄罗斯远东铁路网的铁港联运通道。加快推进黑瞎子岛公路口岸建设,构建南至大连、丹东,北连俄罗斯西伯利亚铁路,直达欧洲腹地的陆港联运大通道。畅通空港联运通道,依托佳木斯国际空港建设,全面提升机场综合服务和承载功能,加密空中航线,构建联通内外重要城市的国际空中通道。畅通江海联运大通道,加快航道疏浚和沿江港口建设,构建松花江-黑龙江-尼古拉耶夫斯克(庙街)江海联运大通道,努力开辟经松花江-黑龙江-鞑靼海峡-白令海峡-北冰洋至欧洲港口的北极航道,以及通江达海至日韩等地的南线通道。加快形成联通内外、安全畅通、多式联运的跨境互联互通网络。

  第二节 优化口岸发展布局

  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口岸吞吐能力。集中打造铁路、公路、水运联动发展的综合性口岸和以水运、航空等为主的专业型口岸,依据不同口岸通道形式,合理布局相关产业和贸易产品,加快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的口岸布局。争取同江成为国家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和部分特定商品进出口口岸。

  第三节 构建对外开放新平台

  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园区。以佳木斯为中心,同江、抚远为两翼,加快沿江沿边开发开放带建设,支持黑瞎子岛自贸区建设,办好“中俄农机展”,构建产业布局合理、链条清晰、功能完善的开放园区。

  大力推动通关便利化。加快构建更加便捷快速的进出口、过境、转运和通关货物大平台,争取设立对俄结算中心,打通金融对外通道。推动通关便利化,加强电子口岸建设,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探索“多点报关、口岸放行”监管模式。进一步下放涉及口岸通关及进出口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对俄小包邮递、新建边境仓库,提升边民互市贸易交易点建设水平。探索同江口岸查验监管实施“一地两检”、“绿色通道”、“联合监管”,加快推进同江铁路口岸对外开放申报工作。

  专栏8-2 “十三五”佳木斯市“一带一路”重点项目

  重点园区:佳木斯综合保税区、同江跨境经济合作区、佳木斯对俄加工区、佳木斯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业园区、同江木材加工区、佳富同抚对俄沿江开放试验区、佳木斯国际粮食交易中心、佳木斯临港国际物流园区、犹太自治州10万亩有机大豆种植园、佳天国际保税库。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中俄同江铁路大桥、哈尔滨至佳木斯快速铁路、牡丹江至佳木斯客运专线、佳木斯至鹤岗既有线电气化改造、佳木斯经双鸭山至同江既有线电气化改造、牡丹江至佳木斯既有线电气化改造、哈尔滨至佳木斯既有线电气化改造、鹤大公路佳木斯过境段、松花江中游、下游航道整治、松花江悦来杭电枢纽、佳木斯港宏力港区建设工程、同江东港区建设工程、同江市电子口岸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同江东港货车货物查验通道、货检综合用房项目。

  第九篇 坚持共享发展,建设幸福佳木斯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顺应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保障基本民生,注重机会公平,着力补齐社会民生短板,健全覆盖城乡、延伸基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全面深化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完善应急事件处置制度,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不断提高百姓生活的幸福指数。

  第三十二章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一节 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切实增强做好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减贫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摆在最突出位置,健全脱贫攻坚支撑体系,通过产业扶贫一批、转移就业安置一批、教育支持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社保政策兜底一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突出增收主题,缩小发展差距,提升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到2019年底,4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实现170个贫困村、18.5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第二节 全面实施精准脱贫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集中对全市30万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进行全面筛查,做到精准识别、科学施策。抓好整村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道路交通、电力保障、农田水利、泥草房改造、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改善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实施产业脱贫,充分利用国省各项扶贫政策,培育扶贫产业,积极发展食用菌、果蔬和畜牧养殖等特色产业,农村电商等新兴业态。支持省级以上规范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完善产业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加贫困农民收入。推进就业创业脱贫,引导农民外出打工和扶持创业,加强对缺乏技能的贫困群体培训。加强教育脱贫,率先免除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争取让未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全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开展医疗救助脱贫,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对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落实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救助。

  第三节 提升扶贫工作实效

  健全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将全市减贫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落实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加强整村推进贫困村和革命老区村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行业部门资源集中投入贫困村。强化金融扶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建立免担保免抵押的信用贷款。实施定点驻村扶贫,抓好全市定点驻村扶贫单位的帮扶工作,落实贫困户“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搭建公开媒体信息平台,畅通参与帮扶特困户渠道。

  第三十三章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第一节 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切实做到教育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公共资源优先满足,不断促进教育公平和新型人才培育,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巩固提升全省教育领先地位,打造黑龙江省东部教育高地。

  第二节 推动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高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学校100%标准化。增强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适应教育改革和创新的要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建立中职教育中心,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推进县城职业教育整合发展,不断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做强佳木斯职业教育集团,推进国家级中职示范校创建,提升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办好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远程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加强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建设中小学对俄合作基点校,打造全省面向东北亚教育对外开放前沿阵地。到2020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达到95%以上。

  第三节 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促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重点向农村社区和小城镇布设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基础教育差距。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消除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开展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名校托管弱校,探索区域内义务教育学区制一体化管理,继续实施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办法,通过政策调控促进初中均衡发展,着力解决大校型、大班额问题。依托黑龙江东部地区教育论坛和校际科研联合体,促进区域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第四节 完善现代学校管理体制

  推进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学校特点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完善学校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分类管理体系,调整教育投入结构和方向,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建立完善教师补充激励机制,落实教师相关待遇。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加强学校财经管理。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全面实施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第三十四章 全力促进就业

  第一节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把促进就业作为全市制定、实施和调整经济社会政策的基本目标。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综合政策扶持体系,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支持农民创业,壮大创业主体,拓展创业空间,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进一步强化失业风险预防和调控,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2.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第二节 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重点帮扶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低保家庭失业人员、残疾人和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以“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孵化、实训见习、基层就业”五项内容为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引领计划,构建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面向大学生开展全方位的就业创业服务。

  第三节 加强就业培训和劳动者权益保护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突出抓好农民工转移培训、创业人员创业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提高职工依法维权能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章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第一节 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

  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创造条件让更多居民拥有财产性收入。通过土地流转,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经营和务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非农业生产领域收入。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采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手段,大力实施低收入群体增收行动计划,不断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第二节 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转变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着力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等宏观指导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第三十六章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节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单位、人员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加大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力度,稳定已参保人员的连续参保,重点做好困难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困难群体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

  第二节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全员参保,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适度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发挥失业保障和就业促进功能。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加快推进社保卡发行应用,到2020年全市社保卡普及率达到85%以上。强化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节 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建立健全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按规定及时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适时适当提高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提高失业救济金发放标准。健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慢性病报销比例,降低门诊统筹个人自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

  第四节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严格控制同质化普通商品房建设项目,多元化发展商业地产,促进二手房交易市场发展。合理引导人口集聚,加强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并轨,实现保障性住房全覆盖。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改造市区棚户区5.13万套、449.1万平方米,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完善住房保障对象审核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信息系统平台。健全保障性住房管理体制,制定出台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办法,深化物业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十七章 推进健康佳木斯建设

  第一节 推进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以三级院、专科院为龙头,二级以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诊所为基础,构建城市三级医疗服务网络。推进市县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县域内医疗就诊率达到90%以上。推进市、县、乡医联体建设,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加快推进由城市三级医院和县级医院组建医联体,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实行分级诊疗,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实施“限治病种”制度,规定50种常见病在乡(镇)级住院治疗,200种常见病在县(市、区)级住院治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全科医生面向居民家庭提供签约服务,力争每万人配备2-3名全科医生。

  第二节 提升公共卫生综合服务能力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实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联网,加大城镇数字化、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等重点疾病的预防控制,全面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应急机制,进一步规范临床合理用药。积极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整合,加快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运转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推进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市、县均建立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中心。推进“健康龙江行动”,深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倡导科学健康饮食,减少高油、高盐食物摄取,摒弃不健康的地域性生活习惯。全面开展公共场所控烟。2020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或接近省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5‰和19/10万以内。

  第三节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扶持力度,明确各级财政的投入责任和标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全面放开医师多点执业范围,建立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机制,允许公立医院医生在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之间流动。大力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四节 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市本级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

  第五节 大力推动社会资本办医

  明确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预留发展空间。允许公立医院以特许经营的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稀缺、高端、精准、互联网医疗机构,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在市场准入、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实行同等政策。

  第六节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注重家庭发展,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不断探索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大力提升出生人口质量。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特别扶助人群的扶助力度。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法律和环境等各个领域取得全面进步。

  专栏9-1 “十三五”佳木斯市医疗卫生重点工程

  1、市县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实现二级甲等水平的公立医院覆盖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新建1个标准化、现代化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实现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新建改扩建 36个乡镇卫生院、445个村卫生室、 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实现全市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建设1个县妇幼保健机构、2 个县(市)级孕产妇急救中心、3个县(市)级新生儿急救中心。

  4、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构建全面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4个临床重点专科,核酸检测实验室,推进全市血站建设。

  5、中医药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医药机构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90%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50%县级妇幼保健院设立中医科,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70%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6、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才占15%,建设5个基层名老中医学术传承工作室,为县级中医医院培训100名骨干执业医师。

  7、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建设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员人口信息、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应用系统。

  重点项目。市中心医院肿瘤和心脏中心、中医院国医馆和规培楼、儿童医院、肿瘤医院医技楼、传染病院结核内科楼和外科楼、肛肠疾病研究所;桦川县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整形外科医院;桦南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急救医学救援中心、中心血站业务用房、卫生监督所、结防所、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东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三十八章 健全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第一节 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建立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建立城乡救助家庭子女就学数据库,不断提高就学家庭分类施保比例。对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给予适度临时救助。

  第二节 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全面落实惠老政策,统筹托底养老事业、基本养老服务、高端养老产业,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扩展社区日间照料空间,健全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合理布局,每个县(市)、区重点建设一所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搭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协作平台,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支持闲置医疗资源转型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将养老中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到2020年,市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养老服务站点,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达到35张。

  第三节 健全社会福利体系

  坚持政府的核心和主导地位,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新型农村五保供养体系。健全慈善组织体系,加快基层慈善组织建设步伐。

  第三十九章 着力发展公共文化体育事业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强文化改革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文化强市。

  第一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和教育人民,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法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积极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知青文化、抗联文化、东北小延安文化,丰富发展底蕴。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论引导机制,传播正能量。

  第二节 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新建、改建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文化设施,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覆盖全市的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启动市级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博物馆达标建设工程,加快县级“两馆”达标建设,推进“百村影院”、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推动行政村建有一个文化活动室和一个1000平方米文体活动广场。建设“数字图书馆”、“群众文化远程指导网”等覆盖全市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延伸,彻底解决边远地区广播电视“盲村”、“盲户”问题。推进城区有线电视网宽带接入改造工程,实现全市有线电视用户双向机顶盒交互业务、宽带上网业务和可视电话等业务。

  第三节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各类群众文化,坚持开展系列主题群众文化活动。重点培育和推进农民书画、老年合唱艺术、少儿舞蹈、艺术摄影社等有一定影响的群众文化。发展档案和地方志事业,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强重要历史档案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发展。倡导全民阅读,继续开展全民阅读行动。

  第四节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完善以政府保护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积极抢救和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工业遗产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动有条件的县乡村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完成前董家子古山寨等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进一步打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赫哲族文化生态保护园区。

  第五节 全面提升体育整体实力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办好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体育人口稳步增加。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场地设施,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加大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的投入力度,争创国家冬季运动项目训练基地,大力发展健身休闲项目,进一步提升佳木斯快乐舞步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力推广武术、冰雪运动等传统体育项目,扶持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发展。进一步巩固田径、冰球、速滑、举重等优势项目。

  专栏9-2 “十三五”佳木斯市公共文化体育重点工程

  1、博物馆、文化馆:中国造纸博物馆及佳木斯工业历史展览基地、佳木斯市工业产品展览展示综合馆、佳木斯市博物馆新馆、桦川县朝鲜族博物馆、桦川县博物馆,桦南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汤原县文化中心。

  2、影剧院:同江市影剧院,桦川县数字影院。

  3、文化遗产:赫哲族文化示范园区,土龙山农民暴动遗址,东北民俗馆。

  4、体育类:佳木斯市足球训练基地,富锦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汤原县体育主题公园。汤原县体育馆。

  第四十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以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清减政府行政管理事务,逐步扩大社会自治范围,规范社会治理过程,完善应急事件处置制度,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第一节 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城乡一体”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第二节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继续深化完善以社区党工委为领导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的“三位一体”社区服务管理机制,有效整合社区资源,提高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推进社区服务认证和社区工作准入目录,健全市、县(市)区、社区三级社区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和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推进社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手机+智慧社区网络全覆盖。重点推进林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万达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等13个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山水社区、云峰社区等16个社区改扩建项目。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加强创新和社会化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村)自治良性互动。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民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增强社会组织发展能力。

  第三节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大体系”,协调各单位强化平安佳木斯建设力度。加大技术、装备、人员保障,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城市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城市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统筹协调和应急指挥。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快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进程。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煤矿、交通、消防、危化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增强纵横监管合力,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检验机制。

  第四节 加强防灾救灾能力建设

  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应急机制、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全面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制度。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争取和落实救灾资金与救灾装备。建立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基金预算。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县、乡(镇)、村四级救灾应急预案,搞好救灾应急演练工作,不断提高灾害救助能力。加快完善气象服务工作,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系统和人工天气能力建设,推进抚远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提升精细化预报预测水平,健全气象灾害预警社会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到“十三五”未全市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达到95%。进一步健全防震减灾体系,建设城市地震预警系统,壮大地震灾害救援力量,提升综合防震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加强重要经济防护目标有效防护。提高清雪作业机械化水平,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全力打造清洁美丽的城市环境。

  第十篇 强化实施保障,确保实现规划蓝图

  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相关政策,强化监督评价,推动规划落地,切实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第四十一章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全市各级党委必须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更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第一节 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制度化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以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 凝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力量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激发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发挥政治优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群众工作的体制机制。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全面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政策,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

  第三节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提高专业化水平,提高干部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能力素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干事创业作风,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励机制,调动各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一支与新时期发展能力要求相适应的干部队伍。

  第四节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落实重大人才工程,着力发现、培养、集聚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加大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引进力度。搭建人才需求信息平台,建立人才数据库、专家顾问库和佳木斯籍高端人才库,发挥职教集团的作用,培养一批企业发展急需的人才。加强教育机构与企业合作,设立“工匠工作站”。建立面向未来的人才储备长效机制。不断创新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构建人才培养和储备支撑体系。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创新人才留住使用机制,搭建人才需求信息平台,营造有利于人人皆可成才和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

  第五节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发挥党对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领导作用,切实加强发展环境问题治理,发挥企业投诉中心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进一步释放全市发展活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好国家、省、市的税费减免政策和服务措施,研究制定税收地方留成用于科技型企业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垄断行业监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查处破坏发展环境行为。

  第六节 加强法治佳木斯建设

  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全面提高各级党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提高地方立法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和跟踪反馈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监督。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普法教育,在全市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第四十二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本规划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形成政府和市场的合力,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落实部门和县(市)区职责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等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与政策,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和法治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规划的预期性目标和主要任务顺利实现。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建设等任务,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要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明确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分工责任,纳入考核目标确保实现。

  第二节 完善合作共建机制

  加强与省直部门以及省级政府投融资主体的沟通,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努力从政府投资资金安排、重大项目布局、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项目审核程序、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争取更多、更有利的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力争“十三五”时期更多的国家和省级试点示范工作和任务在我市实施。加强“场县共建”,建立常态化的场县联席会议制度,从规划衔接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方面全面加强合作。探索建立区域协调制度,促进与鹤岗、双鸭山等周边县市的一体化发展。健全央企和省企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央企和省企与地方协同、协调发展。

  第三节 谋划和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

  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围绕对俄开放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产业园区建设、重大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社会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精准谋划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抓好项目精准招商,促进项目精准落地,营造项目实施落地的良好环境,努力形成“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以项目建设保障规划目标的完成。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创新发展新要求,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产业发展创新工程、重点企业培育工程、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和产业国际合作工程。

  第四节 加强规划监督评估

  市发展改革委要适时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深入研究发现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探索引入规划中期第三方评估机制。各县(市)区要按照本规划的统一要求和部署,适时调整和完善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及重大行动计划。

  第四十三章 加强规划衔接协调

  完善规划体系,加强规划衔接协调,形成以发展规划为统领,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各类规划的合力。

  第一节 加强县(市)区规划衔接

  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划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本规划为统领,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编制本地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的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分解落实约束性指标和基本公共服务任务。各县(市)区要整合内容交叉重复、甚至相互矛盾冲突的规划,精减调整由市场起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领域的规划,将一些需要政府发挥作用但不宜编制规划的行业领域调整为行动方案或专项政策。

  第二节 探索推进“多规合一”

  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建立高规格、有权威的规划协调机制,以本规划为基础,编制和修订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有效强化空间布局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力争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管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