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呼伦贝尔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依据《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一篇 践行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感恩奋进、凝心聚力,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坚定迈进。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完善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富饶和谐安宁呼伦贝尔”的发展定位,确定了“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发展方式。经过五年的扎实工作,“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鲜明树立,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各类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高质量发展迈出稳健步伐,呼伦贝尔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
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全面实施草原、森林、河湖、湿地、流域、黑土地保护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呼伦湖生态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持续加大项目实施和科研执法力度,修编方案确定的治理项目全部完成、治理目标全部实现,湖面面积稳定在2030平方公里以上。加强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5.11%,森林蓄积量保持在12.7亿立方米以上,20万亩已垦林地草原退耕还林还草试点任务全部完成。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国家公益林、已垦林地退耕还林等工程,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实现双提高。深入实施沙区综合治理。河湖长制全面推行,“一河(湖)一档”管理数据基本形成,水资源总量达到316.19亿立方米。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100%,远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17个地表水断面优良比例达到52.9%,完成自治区“十三五”考核目标要求。完成“万人千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金属减排任务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日益完善,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呼伦贝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呼伦贝尔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推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配合自治区编制上报呼伦贝尔国家公园设立方案,深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通过国家验收。成功举办两届中国国际生态竞争力峰会、首届呼伦贝尔国际绿色发展大会,我市被命名为“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启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根河市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发展质量持续提升。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地区生产总值连续5年保持在1000亿元以上。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逐步降低,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7%以上。城乡融合逐渐深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87%。科技创新迈上新台阶,我市被认定为自治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现代农牧业量稳质升,粮食产量连续10年达到120亿斤以上,伊利绿色智能示范项目签约落地,成功承办全国奶业振兴工作推进会、奶业D20峰会,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呼伦贝尔物产”品牌知名度持续提高,我市被认定为呼伦贝尔草原羊“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呼伦贝尔草原肉羊被认定为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草原短尾羊”被农业农村部正式认定为畜禽新品种,呼伦贝尔草原羊肉、呼伦贝尔黑木耳分别荣获“全国绿色农业十大最具影响力地标品牌”“全国绿色农业十佳蔬菜地标品牌”称号,呼伦贝尔物产供应链平台和京东、苏宁呼伦贝尔馆上线运营,连续三年成功举办钓鱼台·呼伦贝尔美食节活动。工业发展注入绿色动能,齐鲁制药顺利投产,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一批技术改造和强链补链项目加快推进,神宝能源露天煤矿、乌努格吐山铜钼矿等进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呼伦贝尔东北阜丰、国森矿业等入选自治区百强民营企业。工业园区优化整合全部完成,“飞地经济”实现破题。现代服务业提质扩容,夏季旅游持续火热,“呼伦贝尔号”草原森林旅游列车上线运行。牙克石市、根河市分别获评“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市”。冬季旅游实现突破,我市被命名为“冰雪旅游十佳城市”。4个旗市列入国家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呼伦贝尔国际绿色生态与环保产业展荣获“中国十佳优秀特色展会”,万达广场等商贸综合体项目签约落地。新兴产业多点发力,国家高寒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内蒙古寒地冰雪气候研究中心、中国民航大学内蒙古飞行学院落户呼伦贝尔,内蒙古冰雪运动学校揭牌成立,寒地机动车检测市场份额占有率达40%,中国商飞公司C919大型客机高寒专项试验试飞圆满成功,呼伦贝尔大数据中心顺利投运。
改革开放成效明显。重点领域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代商事制度总体框架建立。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精简、取消、下放若干行政审批事项,企业开办压缩到1.6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林区、垦区改革顺利推进,扎兰屯市、鄂伦春旗大杨树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成效显著,新右旗自治区牧区现代化试点扎实推进,成功承办全区推进牧区现代化试点现场会,完成各类改革任务1000余项。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满洲里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累计开行9170列中欧班列,居全国沿边口岸之首。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营,满洲里市获批国家首批边境旅游试验区、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额布都格、阿日哈沙特口岸正式实现常年开放,额布都格海关挂牌运行,额布都格、黑山头互市贸易区通过验收。成功举办中俄蒙区域合作论坛等重大活动,连续十六届举办海拉尔·中俄蒙经贸展洽会并晋升为自治区级展会。持续举办呼伦贝尔·长三角投资合作暨招才引智推介会、招商引资网络直播推介会等活动。与兴安盟签订区域合作协同发展备忘录,与森工集团签订地企协同发展战略协议,务实合作扎实推进,良性互动格局初步形成。
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交通、水利、电网和信息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不断完善。海拉尔东山机场新航站楼投入使用,扎兰屯成吉思汗支线机场建成通航,阿荣旗、莫旗、新右旗、满归等通用机场建成,全市“4+6”机场群初步形成。滨洲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竣工通车,海拉尔—满洲里城际列车试运行,“齐海满”客运专线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发展规划。海拉尔—满洲里、扎兰屯—阿荣旗等重点公路项目进展顺利,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28839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06公里,一级公路777公里。扎敦水利枢纽工程、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等水利项目扎实推进,诺敏河、阿伦河等支流治理工程进展顺利。岭东—冯屯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全线竣工。信息通信网实现全覆盖,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达到68.4万户。
民生福祉显著改善。五年来,2个国家级贫困旗、4个自治区级贫困旗市、286个贫困嘎查村全部摘帽出列,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京蒙对口扶贫协作成效显著,首农集团肉类食品加工等一批京蒙扶贫协作项目落实落地。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完成。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6%和9%。全力稳定和促进就业。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4%,旗市区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海二中迁入新址,海一中、少年宫移址新建进展顺利。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政策全覆盖。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全市卫生机构达到1962个,医疗卫生单位实有病床14956张,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5.8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3.27人。新冠肺炎疫情有效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恢复。扎实推动群众性文明内蒙古建设“十大行动”,鄂伦春旗大杨树镇等村镇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新进展。公共图书馆达到15个,群艺馆、文化馆达到15个,注册博物馆达到30座,草原文化(国际)交流中心正式运营,乌兰牧骑宫竣工投入使用。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6%,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65%。成功承办第九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积极筹备全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十四冬”场馆全部竣工。成功组建市级花样滑冰、冰壶项目队。藤球项目国家队暨藤球项目自治区(国家队)训练基地落户呼伦贝尔。3名运动员获得东京奥运会参赛资格。
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全面推进法治呼伦贝尔建设,制定《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呼伦贝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呼伦贝尔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建立市级立法咨询论证专家库,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水平明显提升。平安呼伦贝尔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平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被国家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五连冠”。
五年来,呼伦贝尔准确把握了“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的市情,高质量推动了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有机统一,坚定迈出了由粗放式发展向绿色发展转变的稳健步伐,扎实提高了民生保障水平和生活幸福指数。实践证明,有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战略部署,全市有条件、有信心战胜各种困难,实现宏伟蓝图。全市上下要再接再厉、一鼓作气,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奋勇迈进,为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为东部盟市量身定制的发展蓝图,放大和发挥绿色生态优势,推动呼伦贝尔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1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发展仍然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从机遇看,国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人才强国、乡村振兴、碳达峰、碳中和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作出重大部署,自治区推动东中西部盟市差异化协调发展,精准制定区域发展政策,促进东部盟市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发展泛口岸经济,形成绿色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特色优势。我市在维护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边境安全方面的作用将更加凸显,在新一轮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和向北开放中的政策叠加优势将更加彰显,在开发生态产品、优化农畜林产品、升级文旅产品等方面比较优势将更加明显,在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发展软实力等方面都将迎来新机遇。从挑战看,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新动能尚处于培育阶段,产业链条延伸不足,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支柱作用,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尚未实质性破题,改革开放仍待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依然薄弱,民生社会事业发展仍有短板,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全市上下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征新要求,胸怀“两个大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内蒙古发展大局中推动自身发展,从实际出发奋力开创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牢牢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深入落实自治区关于东部盟市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富饶和谐安宁呼伦贝尔,全面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作出呼伦贝尔新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和扩大开放,不断提高治理效能,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各地区各领域各方面,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1节 2035年远景目标
按照党中央的战略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到2035年呼伦贝尔将与全国全区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草原更碧绿、森林更茂密、河湖更清澈、空气更清新。综合经济实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大幅跃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台阶;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富有优势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和符合战略定位的现代产业体系、新型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建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各民族大团结局面更加巩固,法治呼伦贝尔基本建成,平安呼伦贝尔建设全面深化;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各族人民素质、全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形成国内区域合作和向北开放新格局,建成资源集聚集散、要素融汇融通的全域开放平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新突破,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各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全市达到更高水平的美丽富饶、和谐安宁。
第四节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今后五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挺在最前面,作为最重大的责任、摆在最优先的位置,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依托大草原、大森林、大冰雪、大空域以及好空气、好水源、好土壤、好风光,建设生态农畜林产品生产基地、国际化高端旅游目的地、能源和资源战略储备基地;发挥区位优势和口岸优势,建设向北开放中俄蒙合作先导区。经过五年不懈努力,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呼伦贝尔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建设美丽呼伦贝尔,谱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明显优化,良好的生态本底持续巩固,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总体向好,以呼伦贝尔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形成,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森林蓄积量实现“双提升”,黑土地有效保护利用,沙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水生态安全进一步巩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升,节能减排治污力度持续加大,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更加普及,生态产品供给扩容增量、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善,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草原茂盛、森林茂密、河湖清澈、空气清新的呼伦贝尔更加美丽。
——建设富饶呼伦贝尔,形成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经济转型取得新突破,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实现关键性破题,生态产品附加值持续提升,绿色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速转型,粮食和能源资源储备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持续增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市域协调发展水平显著提高,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新成效,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口岸功能和边腹互动高效推进,通道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变取得新进展,绿色发展、供给充足、开放融通、充满活力的呼伦贝尔更加富饶。
——建设和谐呼伦贝尔,创造人民满意美好新生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弘扬,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优质供给,就业更加充分更有质量,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现更高水平,生活富裕、文化繁荣、文明友善、城乡融合的呼伦贝尔更加和谐。
——建设安宁呼伦贝尔,筑牢民族团结边疆稳固坚强基石。法治呼伦贝尔建设成效显著,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各民族大团结局面巩固发展,基层治理与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集经济、社会、生态、边境等安全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基本建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日益健全,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好,强边固防能力不断提升,双拥模范城持续创建,军政军民团结日趋紧密,民族团结、社会安定、治理高效、边境稳定的呼伦贝尔更加安宁。
专栏1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年均或累计 | 属性 |
• 经济发展 | ||||||
1 |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 % | -3.3 | / | 3左右 | 预期性 |
2 |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 | 3.1 | / | 3左右 | 预期性 |
3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73.87 | 74.00 | / | 预期性 |
• 创新驱动 | ||||||
4 |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 | 2.3 | / | 12以上 | 预期性 |
5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 件 | 0.24 | 0.30 | [0.06] | 预期性 |
• 民生福祉 | ||||||
6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 | 3.1 | / | 3.5 | 预期性 |
7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87 | / | <5 | 预期性 |
8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0.13 | 11.00 | / | 约束性 |
9 |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3.27 | 3.60 | / | 预期性 |
10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 | 90 | / | 预期性 |
11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个 | 0.47 | 1.30 | / | 预期性 |
12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6.3 | 76.8 | [0.5] | 预期性 |
• 绿色生态 | ||||||
13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8.44] | / | 达到自治区 要求 | 约束性 |
14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 | 达到自治区 要求 | 约束性 |
15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 | 100 | 达到自治区 要求 | / | 约束性 |
16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70.6 | 达到自治区 要求 | / | 约束性 |
17 |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 | 75.11 | ≥75 | / | 预期性 |
18 | 森林蓄积量 | 亿立 方米 | 13.15 | 14.65 | [1.5] | 约束性 |
• 安全保障 | ||||||
19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亿斤 | 120.89 | 120 | / | 约束性 |
20 | 黑土地保护利用面积 | 万亩 | 90 | 500 | / | 约束性 |
注:①[]内为5年累计数 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城镇登记失业率目标不含满洲里市(自治区单独下达满洲里市计划任务)③森林蓄积量包括地方林业、内蒙古森工集团两部分。 |
第五节 发展布局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生产力布局和新型城镇化格局,推动市域协调发展。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动形成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国土空间布局,优化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农业空间,逐步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农畜产品主产区、城市化发展区三大空间格局,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培植绿色发展优势。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把“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遵循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要求,推动中心城区、岭东、岭西、岭上区域差异化协调发展。促进中心城区发挥人口、信息、资金、园区等集聚优势,提升带动辐射能力,重点发展现代装备制造、数字经济、商贸物流、会展商务、通航产业、生态旅游、冰雪产业等,构建环境优美、智慧宜居、要素融通的核心区。促进岭东地区发挥土壤肥沃、原料充足、交通便捷等优势,加强产业分工协作和基础设施共享,重点发展生物科技、高端乳业、智慧农业、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临空产业、清洁能源等,打造新旧动能转换的示范区。促进岭西地区发挥沿边开放、自然风光等优势,重点发展口岸经济、生态旅游、生态草业、智慧牧业、传统奶制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精品乳业等,打造开放型经济的引领区。促进岭上地区发挥冷资源优势、林业资源优势、地企协同优势,重点发展生态林业、中医药(蒙医药)、碳汇经济、森林康养、耐寒测试、冰雪产业等,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区。
优化新型城镇化格局。全面提高呼伦贝尔中心城区集约集聚水平,稳步提升各旗市区承载能力,推动城关镇、重点镇、区域性中心城镇特色化发展,着力打造一批生态、休闲、康养、宜居、宜业、宜游的城镇,加强边境城镇建设,规范发展特色小镇,形成多元支撑、多点带动、集聚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
统筹市域协调发展。深化旗市区间紧密合作、协同发展,推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治理、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等协调联动。促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推进农区、牧区、林区、垦区、矿区、边区协调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全面推开农区、牧区现代化建设。加强与内蒙古森工集团战略合作,坚持一体规划、统筹协调、市场运营、开放发展,支持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各农牧场与所在地区融合发展,实现垦区持续健康发展。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弘扬革命老区精神,传承红色文化。加强抵边固边建设,增强守边富边强边能力,重点支持满洲里市等边境城镇提升承载能力。
第二篇 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观,把保护全市草原、森林、河湖、湿地等生态系统作为首要任务,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扩大生态产品供给,推动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健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体系,为子孙后代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第三章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第一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加强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基本制度,严格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提升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加大天然草原保护力度,实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退化草原修复、严重沙化草地生态修复、已垦草原生态修复等工程,加强生态修复后草原管理。加强人工草地建设,开展草原健康诊断,加强草原监测体系建设,实现草原智慧化管理。强化草原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草原等违法行为。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新上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已批准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到期退出。到2025年,修复各类退化草原150万亩以上。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大力推行“林草长制”,落实旗市区政府天然林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干部任期国土绿化目标责任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快构建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加强与内蒙古森工集团合作,探索大兴安岭一体化保护模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保障国家东北森林带生态安全。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和修复。继续落实天然林停伐政策,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建立天然林休养生息制度。提高公益林的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积极实施林分改造、森林抚育等措施。深入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已垦林地草原退耕还林还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低质低效林改造等工程。加快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科学开展人工商品林采伐,加强森林经营和战略木材储备,维护国家木材安全。坚持科学造林,实施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积极推进混交林培育。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充分运用“互联网+种苗”等新模式,培育使用优质种苗。落实天然林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加强林业执法监督。到2025年,力争森林覆盖率达到52.48%。
加强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治理。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全面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据已依法划定并公告的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加强水生态修复,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在呼伦湖、嫩江、额尔古纳河等流域,实施河流湖泊保护治理工程,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切实完善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治理和动态监测体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严格管控地下水利用总量、水位、用途、水质,严格控制机电井数量。加强河流湖泊执法监管,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坚决清理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等活动。科学布设入湖河流以及湖泊水质、水量、水生态等监测站点。到2025年,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重点加强对根河源、免渡河等自然湿地、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加快湿地保护小区建设。通过实施水系连通、栖息地恢复等措施,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建立湿地保护制度,严格湿地面积总量管控,规范湿地用途管理,在确保湿地生态系统健康、湿地功能不退化、湿地性质不改变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湿地资源的利用强度。严厉惩处违法利用湿地和破坏湿地行为。
加强黑土地保护与利用。坚持黑土地保护的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实施呼伦贝尔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培育土体结构优良、耕层深厚、有机质丰富、养分均衡、生物群落合理的土壤。推广深松深耕整地、免耕播种,提高土壤蓄水保肥能力。保持良好的田间小气候,防治黑土地沙化风蚀,遏制黑土地退化和肥力下降,提升黑土区农田系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生产能力的可持续性。加强黑土地保护技术研究,重点开展黑土保育、土壤养分平衡、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攻关。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到2025年,实施面积达到1100万亩。
科学开展防沙治沙。巩固治沙成果,以新巴尔虎左旗等地区为重点,推动呼伦贝尔沙地治理,提高科学治沙能力,依据第六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对可治理的沙化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对已经治理的沙化土地加强保护。加快建设锁边防风固沙体系和防风防沙生态林带,强化封沙育林育草、网格固沙障建设,通过恢复沙地樟子松、实施植苗造林、灌草混播治理、高立式沙障治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等方式恢复原生植被,增强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到2025年,实现流动沙地和半固定沙地得到有效控制,沙区物种多样性有所增加。
积极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和扩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连通生态廊道,促进野外种群复壮。加强野生植物保护,严禁采挖收购运输草原野生药用植物,摸清野生道地中(蒙)药材种类及蕴藏量,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加强国家、自治区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加大野生鸟类、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大力传播保护理念和知识,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提升公众爱护野生动物、抵制非法交易的自觉性。
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以及推广应用。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重点围绕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构建全方位、多角度、高效运转、天空地一体化的各类智慧监测监管系统。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完善森林草原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扑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内蒙古森工集团的联防合作,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通信指挥系统、监测预警体系、防火物资储备体系、边境防火隔离带等,推进航空护林体系建设。加强灾前防范,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实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动态监测草原生物灾害状况。完善优化森林草原基层工作站所、管护站点、野外保护站点、野生动物救护场所等布局,加强苏木乡镇林业(草原)工作站能力建设,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设备促进自然保育、巡护和监测的信息化、智能化。加强生态管护人员培训,稳步扩大草原管护员、天然林护林员队伍,逐步发展壮大护草护林志愿者队伍。
专栏2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
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修复各类退化草地150万亩以上,包括修复退化放牧场、退化打草场、沙化草地等 天然草原生态修复区:新巴尔虎左旗东部、新巴尔虎右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部、海拉尔区、牙克石市西部、陈巴尔虎旗东部和额尔古纳市南部 岭南林草过渡带生态综合治理:在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扎兰屯市及绰尔、绰源国有林业局,通过封育管护、后备资源培育、退化林修复、补播种草、草原改良、湿地植被恢复、坡面治理等措施,扩大人工造林和治理退化草原面积,促进森林抚育提质 沙地综合治理区:沿海拉尔河、辉河、伊敏河以及呼伦湖东岸、新左旗沙地,重点旗市区包括新巴尔虎左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右旗、海拉尔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国家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大兴安岭及周边地区已垦林地草原退耕还林还草及湿地保护工程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大小兴安岭国家级重点预防区域、呼伦贝尔国家级重点预防区域和扎兰屯市西南部重点预防区域、莫旗—阿荣旗北部重点预防区域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大兴安岭东麓国家级重点治理区域和鄂伦春自治旗东南部重点治理区域、呼伦贝尔沙地重点治理区域、额尔古纳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 湿地保护:额尔古纳、免渡河等湿地公园,呼伦湖、辉河等湿地类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与管护能力建设 林木育种育苗工程:扎兰屯市、牙克石市、阿荣旗、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 造林和更新工程:14个旗市区、地方林业六局、内蒙古森工集团 气象保护工程:大兴安岭及呼伦湖流域水源涵养地气象保护工程 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救援:呼伦贝尔市草原森林流域生态屏障应急救援综合工程 水生态治理:嫩江流域治理,伊敏河和红花尔基水库水生态综合治理,莫尔格勒河、呼和诺尔水生态综合治理,牙克石库都尔河(龙江源)生态治理 黑土地保护工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扎兰屯市、鄂伦春自治旗、额尔古纳市、牙克石市、陈巴尔虎旗、呼伦贝尔垦区 |
第二节 全面加强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把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作为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最大限度降低人为因素对呼伦湖的影响,遵循呼伦湖自身的演变规律,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建设与管护并重”的治理方针,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充分发挥区域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持、土壤保持等重要生态功能。强化空间规划指导,保持呼伦湖年平均湖面、水位,推进流域具备有效的区域水资源综合调控能力,保障呼伦湖生态需水量。草原沙化、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湖滨和河滨湿地生态状况好转,呼伦湖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富营养化程度等指标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到2025年,呼伦湖流域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提高,生态安全屏障地位得到巩固,生态保护修复体制机制得到完善,实现“稳定水量水质、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河湖”目标。
专栏3 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重点项目 |
控源截污类项目:海拉尔再生水利用工程、牙克石市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等 生态修复类项目:流域湿地与湖岸河岸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土著鱼类保护与种群恢复工程、乌日根河沿线环境整治与生态恢复工程等 产业转型类项目:呼伦湖渔业公司退捕转产项目、保护区禁牧与草畜平衡项目等 科研监测类项目:蓝藻水华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试点、底泥污染治理试点项目等 |
第三节 推进建设呼伦贝尔国家公园
践行生命共同体理念,积极争取设立呼伦贝尔国家公园。通过生态廊道建设、物种保护、生态治理等方式,发挥国家公园的科研、教育、游憩、社会发展等功能,提供高质量生态产品和服务。对现有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梳理调整和归类,逐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构建重要原生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网络,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并勘界立标,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实施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有序退出后续工作。
第%1节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供需精准对接、可持续经营开发、保护补偿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对森林、草原、农田、荒地、河湖、湿地、矿产等自然生态空间和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确权登记,持续推进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延伸拓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的应用。促进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探索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署,探索开展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和气候生态价值评估等。重点推进碳汇开发,加强与国家碳市场、碳排放权交易、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标准)等政策对接,批次开展CCER造林和森林经营项目储备。实现绿色生态资源可变现可交易。积极向国家、自治区争取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地的转移支付力度,争取列入国家生态补偿综合试点,探索建立跨地区、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探索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金融服务体系。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鼓励鄂伦春自治旗、额尔古纳市、鄂温克族自治旗等旗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支持根河市、牙克石市等有条件的旗市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完善生态文明考核办法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相衔接,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流转顺畅、交易安全、利用高效。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库。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章 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以秋冬季采暖期为重点管控期,以散煤、热力、火电、化工等为重点管控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分区管控,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强化建成区内及周边火电、有色金属、水泥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和产业园区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整治。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持续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控,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和监测平台建设。加强施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等综合整治,协同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精细化开展空气质量趋势预报预测,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到2025年,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保持在32微克/立方米以下。
深化水污染防治。加强重要水体水生态保护,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歼灭战成果,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实现长治久清。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档”管理,加强农村牧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划和流域规划,合理确定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工业园区已建成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达标运行监管,实现园区内企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
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重点监测土壤中铅、镉、汞、铬、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监测。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到2025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
统筹实施重点污染源治理。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重视新污染物防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限期改造。深化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新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全面执行重金属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入境,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加强建筑垃圾治理。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环境监管,实施环境激素类、高危害、高风险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强化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加强核辐射、电磁辐射安全管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严控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规范住宿行业塑料用品使用和快递包装使用、回收处置。落实不可降解塑料袋退出制度,推进公共机构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完善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达到自治区要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100%,城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第二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锚定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碳排放增量总量控制,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减少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强化城市低碳化建设和管理,控制农牧林业生产活动、商业和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森林、草原、湿地碳汇固碳量。增强气象服务功能,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建立完善多要素、全时空的综合气象监测网,健全融合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智能预报预测系统,地面常规要素预报空间分辨率5公里,准确率接近国内先进地区同期水平。实施大兴安岭及呼伦湖流域气象保护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到2025年,灾害性天气自动化监测率达到95%,气象智能台站达标率100%。
第三节 完善环境治理体系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细化空间分类分区管控。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强化环境治理领导责任,落实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化平台等新媒体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
第五章 全面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第一节 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从严从紧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围绕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坚决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能耗双控决策部署,坚持“节能优先、量能而行”,将能耗双控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快高耗能产业结构调整,坚决遏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从严控制存量高耗能企业新增用能,从严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审批,合理安排新建成高耗能项目投产时序,坚决守住能耗双控底线。严格节能审查约束,全面实施用能预算管理,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制。引导能耗要素合理流动,实施节能量交易制度。强化能耗双控监测预警和应急调控,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绿色电价政策。到2025年,能耗增长得到有效管控,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比2020年大幅度下降,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大力推动能源资源节约。重点控制煤炭、石油消费增量,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双优化,推进能源高效利用、梯级利用和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加大节能改造和淘汰产能力度,加快高效节能产品技术推广。推进交通运输用能清洁化,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结合农区牧区林区资源条件和用能习惯,推进农区牧区林区用能形态转型。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发展农牧业节水,抓好工业节水,加强城镇节水,加强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落实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重点推广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等适用技术。持续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7.52亿立方米以内。
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城乡土地利用布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促进农村低效和空闲土地盘活利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整体控制。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整理复垦。重点推广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综合利用、无缝衔接等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促进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全民共识。
全面建设绿色矿山。加强地质环境保护,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促进绿色勘查。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加强露天矿区综合整治,强化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强化矿山开采、储存、装卸、运输过程的污染防治。加大煤田自燃治理,科学开展灭火工作。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绿色矿山建设义务。加快实施《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在扎赉诺尔—伊敏区域建设自治区绿色矿山示范区。到2025年,全部矿山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依法逐步退出市场,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国家标准,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100%。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提高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因地制宜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绿色改造。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积极引导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鼓励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争达到80%。
第二节 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
加大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力度,发展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提高清洁化生产水平和产业升级,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清洁生产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以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探索建设“无废城市”。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坚持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地膜回收利用,促进地膜覆盖技术合理利用和减量使用。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体系,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促进企业、园区、行业、区域间链接共生和协同利用。推行工业企业循环式生产,推进低碳园区建设,重点实施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呼伦贝尔岭东农畜林产品开发区阿荣旗产业园、额尔古纳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拓宽废物综合利用市场,对电子废物、废旧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强城市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呼伦贝尔国家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60%左右。
第%1节 实施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倡导绿色出行,鼓励使用自行车、步行等方式出行,提高公交供给能力和便利程度。鼓励绿色消费,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减少过度包装,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倡导“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提倡绿色居住,节约用水、用电,合理控制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开展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宣传,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引导人们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第%1篇 坚持创新核心地位 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将科技创新作为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战略支撑,深入落实科教兴国、科技强国战略,贯彻落实“科技兴蒙”行动,深入实施“科技兴市”行动计划,推进“市旗共建”工作模式,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基础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第六章 深入落实创新驱动战略
第一节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坚持开放合作搞创新、突出特色搞创新、抓住关键搞创新,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紧扣产业链供应链部署创新链,重点围绕生态保护、绿色农牧业、生物科技、装备制造、新兴产业等领域,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企业设立创新计划,建立创新平台,组织攻关团队,提高科研投入。
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落实科技创新、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体系。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推进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共性技术平台、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推动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创业和小发明、小改进。
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加快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加大对已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各类创新平台支持力度,建立中科院生态草牧业科技研发中心,支持牙克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推动牙克石市建设自治区马铃薯技术创新分中心、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建设自治区草种业技术创新分中心,依托中汽研建设呼伦贝尔新能源车寒地测试技术创新中心,高质量推动“双创”基地建设,推动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牧业科技园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载体。
提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面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立科技创新成果供需对接机制。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多种形式,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推进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建设,推动成果交易平台建设,支持旗市区创建科技大市场。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激励高价值专利创造,提升专利产出质量,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为纽带,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支持有条件的旗市区积极创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程示范县。到2025年,力争知识产权强县达到4-6个,全市贯标企业达到12家。
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加强与发达地区、知名高校、重点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创新合作模式,推进联合攻关、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支持产学研合作,推动组建国家级、自治区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大厅市会商落实力度,深化与中科院、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务实合作,加强与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区内高校院所战略合作,落实与内蒙古农业大学战略合作协议。
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弘扬科学精神,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普创新文化。繁荣科普创作,打造融媒体科普宣传矩阵。加大对农牧林区群众及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科普信息服务定制化推送力度。建立科普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市内外科普资源整合、共享和协同应用,加强科普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二节 持续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生态
推进创新创业创造向纵深发展,多渠道增加创新投入,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企业、高校、社会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切实加大对基础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研究稳定支持力度,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支持呼伦贝尔学院等高校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基金会、科技社团等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完善激励企业研发的普惠性政策。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强化研发设计、中试熟化、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各类科技服务,支持专家、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优化科技任务组织实施机制,实施竞争立项、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制度,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恪守学术道德,保障科技人员的学术自由,重视科研试错探索价值,构建良好科研生态,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第三节 以人才驱动引领创新驱动
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深入落实人才强国战略,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树牢人才引领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持续推进人才资源优先开发、结构优先调整、投资优先保证、制度优先创新、环境优先改善。加强各类重点人才开发,承接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深入实施“呼伦贝尔英才”“鸿雁计划”“一合作社一专家顾问计划”等人才工程和人才计划,通过全面选拔、重点资助等方式,重点选拔培养科技创新领军、技能型、青年科技、乡土等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调整优化人才引育政策,刚柔并济引进人才,留住用好各类人才。在装备制造、农牧业科技、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基建、数字经济、防灾减灾、金融商务、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培养和引进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实用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等。加强具有呼伦贝尔特色的新型智库建设,实施政府顾问制度。
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生态。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唯职称等倾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评价激励机制,拓展社会性流动空间。优化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完善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促进人才评价和项目评审、机构评估有机衔接。用好呼伦贝尔市人才开发基金。完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加快提升人事档案信息化水平。
第四篇 加快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 形成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推进生态产业化,立足生态资源禀赋,紧紧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绿色的草原、森林、河湖、天然有机的农畜林产品、寒冷气候环境、广阔空域和富集冰雪资源,推动生态资源和气候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产品优势、质量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推进产业生态化,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生产生活全过程,实现资源消耗向绿色循环转型、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攀升、低效分散向高效集约迈进,维护产业安全,着力打造绿色农牧林业、绿色制造业、绿色服务业、绿色新兴产业。迎接数字时代,深入落实数字中国、网络强国战略,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第七章 打造生态农畜林产品生产基地
第一节 构建生态农牧林业体系
优化农牧林业产业布局。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协调,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突出高端、有机、绿色、纯净,坚持宜粮则粮、宜牧则牧、宜林则林,优化农牧林业区域布局,构建生态农牧林业体系。农区在推动种植业和养殖业上双管齐下,牧区大力发展草原畜牧业,林区做好林下种养和采摘文章。
增加优质粮油产品供给。落实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功能,服务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好稳粮增产工程,加强产粮大县及优质粮油示范区建设。以稳定粮食生产为抓手,科学规划布局种植业。发挥好产区优势,重点发展非转基因高蛋白大豆、专用玉米、高品质马铃薯、“双低”油菜、强筋小麦、优质寒地水稻等优质粮油作物,建设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实现耕地轮作常态化。加强机耕路和田间综合治理。加强高效节水灌溉,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提高本地蔬菜自给能力,增强“菜篮子”保障能力,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菜篮子”价格。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稳定在268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500万亩以上。
专栏4 种植业重点布局 |
大豆:重点布局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阿荣旗、扎兰屯市、呼伦贝尔农垦,建设大豆产业带,打造非转基因高蛋白大豆生产优势区。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打造国家级大豆示范园区。 玉米:籽粒玉米重点布局在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高淀粉、高品质玉米优势产区;青贮玉米重点布局在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扎兰屯市、呼伦贝尔农垦;鲜食玉米重点布局在阿荣旗、呼伦贝尔农垦。 马铃薯:种薯与加工专用薯重点布局在海拉尔区、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和呼伦贝尔农垦等气候冷凉、自然隔离条件较好的地区;鲜食加工薯重点布局在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和呼伦贝尔农垦等优势区。 油菜:重点布局在呼伦贝尔农垦、额尔古纳市、牙克石市等“双低”油菜优势区以及牙克石市等高芥酸油菜优势区。 高产高糖甜菜:主要布局在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海拉尔区、呼伦贝尔农垦。 小麦:重点布局在呼伦贝尔农垦、额尔古纳市、牙克石市、陈巴尔虎旗,主要发展强筋小麦。 水稻:重点布局在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呼伦贝尔农垦。 杂粮杂豆:重点布局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阿荣旗和呼伦贝尔农垦等绿色优质杂粮杂豆优势产区。 高标准农田:主要布局在呼伦贝尔农垦、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扎兰屯市、阿荣旗、鄂伦春自治旗、海拉尔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设施农业:重点布局在海拉尔区、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满洲里市、呼伦贝尔农垦。 智慧农业:重点布局在呼伦贝尔农垦、海拉尔区、阿荣旗、扎兰屯市、牙克石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发展生态畜牧业。突出稳羊增牛、草畜平衡、农牧协调、品牌强化、持续增收,以肉羊、肉牛、奶牛、生猪养殖为重点,优化畜种畜群结构,创新养殖技术和模式,在农区重点做大规模,积极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推动扩群增量、舍饲养殖,切实提高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在牧区重点做强实力,发展生态家庭牧场、合作社,推动草畜平衡,走以草定畜新路子,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生态畜牧业发展双赢。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肉羊产业,牧区以呼伦贝尔羊、草原短尾羊为主推品种,按照全程可追溯和有机标准饲养,发展高端精品肉羊,农区在适度控制速度和规模前提下,通过本地品种繁育、经济杂交等措施,提高肉羊品质和效益。持续推进肉牛品种改良,扩大乳肉兼用三河牛种群规模,形成岭西繁育、岭东育肥的发展格局。发挥伊利、塞尚等龙头企业作用,辐射带动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科学布局以岭东地区为重点的生猪养殖基地,加强生猪稳产保供,打造蒙东和东北地区种猪、猪肉输出重要基地。加强马品种资源保护和培育改良,促进马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牧业年度牲畜存栏稳定在1000万头(只)以上。
专栏5 生态畜牧业重点布局 |
肉牛:重点布局在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阿荣旗、扎兰屯市、呼伦贝尔农垦。牧区重点建设高端肉牛引种扩繁标准化养殖基地,农区建设肉牛规模化育肥基地。 肉羊:重点布局在新巴尔虎右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呼伦贝尔农垦。 生猪:“一带”:岭东地区的扎兰屯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阿荣旗、鄂伦春自治旗的部分重点乡镇形成的弧状生猪产业带。“一线”:G10高速公路沿线的牙克石市、海拉尔区的重点乡镇。 马:主要布局在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扎兰屯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呼伦贝尔农垦,以鄂温克族自治旗马产业示范园为带动,建设全产业链马产业基地。 |
全面实施奶业振兴。聚焦高端化,科学合理确定奶业基地布局,加强奶源基地建设。在岭西布局草原高端奶业发展区,以额尔古纳市、海拉尔区、农垦集团为中心,辐射带动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等地,打造高端干乳制品和民族传统奶制品重要产区。在岭东布局半农半牧高效集约奶业发展区,建设以阿荣旗为核心,辐射带动扎兰屯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垦集团的奶源基地,全力打造高端有机液态奶生产基地。积极发挥伊利、塞尚等知名企业的引擎作用,不断完善和优化龙头企业与奶农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培育打造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企业、民族传统奶制品示范手工坊。推动牛奶生产大县建设。到2025年,奶牛存栏量达到70万头,牛奶产量达到130万吨,生鲜乳抽检合格率、乳制品监督抽检合格率力争达到100%,规模化养殖场达到500个,自治区级以上休闲牧场达到6个。
专栏6 奶业重点布局 |
奶牛养殖基地:岭西草原奶业发展区,包括海拉尔区哈克镇、谢尔塔拉牧场,额尔古纳市南部,陈巴尔虎旗G301和S202沿线重点乡镇、农牧场,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嵯岗苏木及海伊公路沿线乡镇,牙克石市的牙克石农场、牧原镇、乌尔其汉镇,新巴尔虎左旗嵯岗镇,奶牛品种以三河牛为主推品种,适度发展荷斯坦奶牛。岭东半农半牧高效集约奶业发展区,包括阿荣旗那吉镇、霍尔奇镇,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大河湾镇、中和镇,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呼伦贝尔农垦岭东条件适宜的农场等,奶牛品种以荷斯坦奶牛为主 乳品加工:阿荣旗、额尔古纳市、海拉尔区、呼伦贝尔农垦、扎兰屯市、牙克石市 民族传统奶制品: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呼伦贝尔农垦 |
发展生态草业。服务建设自治区优质饲草产业带,打造呼伦贝尔高产优质饲草基地,大力开展人工草地建设,提高牧草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水平,持续推动“粮改饲”,打造北方现代草牧业发展样板区。加强牧草仓储设施建设,形成旗、苏木、牧户联动的牧草贮备机制,增强饲草生产能力,创新牧草加工技术,重点开展牧草种子清选、草粉草颗粒机械设备等技术研发。加强牧草育种技术研究,建设中科羊草、杂花苜蓿、黄花苜蓿、杂种冰草等优良牧草种子库。发挥陈巴尔虎旗草产业集聚区平台作用。到2025年,优质天然饲草和高产优质饲草生产能力达到130万吨。
专栏7 生态草业重点布局 |
优质苜蓿生产区: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额尔古纳市、海拉尔区、呼伦贝尔农垦 优质燕麦生产带:海拉尔区、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额尔古纳市、呼伦贝尔农垦 |
积极发展生态林业和特色种养。推动地方林业产业与内蒙古森工集团优势特色产业协同发展,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以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为主体,林下经济和森林碳汇为支撑,特色种植养殖、特种经济林和绿化种苗为补充的生态林业体系,实现林下资源永续利用。围绕天然林保护修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发展森林保护服务型产业,积极培育特色经济林,完善林木良种审定、选育、推广、供应和种苗社会化服务,加强规模化林场保障性苗圃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积极发展蓝莓、沙果、榛子、食用菌、山野菜、沙棘、蓝靛果、菇娘等特色种植和精深加工,开发山野绿色保健食品。充分运用电子商务等多种模式,大力发展黑木耳产业。农区有序发展笨鸡、大鹅等特色家禽标准化养殖,林区集约有序开展特种养殖。加强林药培育种植和保健疗养功能研发。
专栏8 生态林业和特色种养重点布局 |
食用菌: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根河市、额尔古纳市、内蒙古森工集团、呼伦贝尔农垦 黑木耳:扎兰屯市、阿荣旗、鄂伦春自治旗、根河市、内蒙古森工集团、呼伦贝尔农垦集团 蓝莓:根河市、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内蒙古森工集团、呼伦贝尔农垦 沙果、榛子:扎兰屯市、阿荣旗、内蒙古森工集团 菇娘: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特种养殖:根河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内蒙古森工集团 沙棘:牙克石市 笨鸡、大鹅等特色家禽: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扎兰屯市 |
大力发展现代种业。积极维护种源安全,加强地方种质资源保护。加快选育和推广优质品种,打造以优质草种为重点的呼伦贝尔高寒种质资源库,建设羊草、冰草、黄花苜蓿、红三叶、白三叶、野豌豆、野火球、胡枝子等野生乡土草种采种基地,对乡土野生草种进行栽培、驯化、扩繁和推广。加强农作物品种繁育、引进、推广、应用,重点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建设国家级大豆良种繁育基地,重点在牙克石市、呼伦贝尔农垦建设国家级马铃薯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到2025年,种质资源库基本建成,优质大豆良种繁育基地面积稳定在23万亩以上,优质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面积稳定在8万亩以上。加强畜禽种业创新,选育提高三河牛、三河马、呼伦贝尔羊、草原短尾羊等优势特色地方品种,大力推进繁育一体化,重点在呼伦贝尔农垦集团、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建设三河牛原种场、扩繁场,提高供种能力。积极推广草原短尾羊新品种,建设草原短尾羊种羊场。以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农垦集团为重点,促进三河马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以牙克石市、内蒙古森工集团为重点,积极推动大兴安岭马新品种认定。依托海拉尔区、扎兰屯市等地区现有种猪企业,加快核心育种场建设。到2025年,牲畜良种化率达到95%以上。
有序发展生态渔业。引导和鼓励发展生态养殖模式。在岭西地区重点发展大中水面生态增养殖业,在岭东地区重点发展综合养殖以及中小水面半精养和精养。因地制宜推广地方名优特色优势水产养殖、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鱼综合种养等健康养殖技术。加快生态渔业品牌建设,积极发展休闲渔业。
持续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坚持强龙头、强基地、强园区,打破旗市区之间空间限制,优化基地布局,打造标准化的“原料车间”。全力打造专业化规模化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打造肉羊、肉牛、奶业、玉米、大豆、小麦、马铃薯等农牧业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油菜、杂粮杂豆、食用菌、中草药、马产业等特色产业集群。全力创建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园、先导区。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引进力度,支持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呼伦贝尔肉业集团等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发挥伊赫塔拉等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作用。加快推进呼伦贝尔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推进建设马铃薯生物中心。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稳定在170家以上,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力争达到70%,打造1个以上国家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1-2个自治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
打造呼伦贝尔农畜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促进农牧业品牌化,构建以绿色有机、无污染农畜林产品品牌为支撑的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发挥好我市作为呼伦贝尔草原羊、三河牛、沙果等国家、自治区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作用,巩固提升呼伦贝尔草原羊肉品牌,加快打造呼伦贝尔牛肉、牛奶、奶酪、黑木耳、芥花油、蓝莓、大豆、马铃薯等区域公用品牌。推进生态原产地认证,引导支持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加大品牌保护力度,依法维护品牌形象和权益。促进现代薯业崛起,建设好“中国芥花油之都”,打造三河牛、三河马、呼伦贝尔羊等品牌核心区。搭建呼伦贝尔物产供应链平台,全面扩大呼伦贝尔物产的销售能力和水平。探索推进农畜林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及质量溯源。到2025年,力争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区域公用品牌达到2个以上。
第%1节 保障农畜林产品质量安全
全面提升农畜林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农畜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农畜产品质检机构标准化建设。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加强烘干、存储和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推动奶业实现“育-产-储-收-运-检-加-销”全过程监管,构建奶业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奶业服务体系,发展“新低温+大数据”高附加值产品服务。开展农资打假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牧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落实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记录管理制度、农牧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加强动物防疫安全,提高旗市区和苏木乡镇动物防疫能力,常态化做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疫情防控,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完善兽医公共服务实现形式,强化动物检疫,提高生产经营者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指导管理,保障水产品安全供给。到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第三节 加快农牧林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提高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好工信部农业(马铃薯)无人作业试点。加大农牧业科技服务力度,继续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优化重要农资供应服务。依托呼伦贝尔农垦集团、中化农业等企业,建设现代农牧业技术服务中心。完善农牧业金融服务,发展农牧业保险。加强农牧业支持保护,完善农产品价格和收储制度。建立与生产紧密衔接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在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旗市区重点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积极培育一批技术先进、行业集中度高、品牌影响大、产业链条长、市场竞争力强的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牧户”“公司+农牧民合作社+农牧户”等方式,延长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完善利益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引导和推动农牧民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各类经营主体之间多元融合发展,壮大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主体。扶持培育新型农牧林业经营主体,加强家庭农牧场示范创建和典型引领。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引领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牧业。开展新一轮精细化农牧业气候适宜性区划,完善农牧业气象服务体系。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左右,力争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达到40家以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牧场达到5万家以上,规范发展合作社6000个。
第八章 建设能源和资源战略储备基地
第一节 构建多元化能源供应方式
加强能源和资源储备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能源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可持续性并举,积极对接国家能源和资源储备政策需求,提升以煤炭为重点的能源和资源储备能力。调整矿产资源勘查方向,重点向矿业集中区、大中型矿山区域倾斜,聚焦重点矿种,实施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切实提高勘查质量和效率。增强煤炭、石油资源储备能力,着眼产地储备,促进产品储备、产能储备,通过深入调查评估、绿色勘查等方式,储备一批煤炭矿产地,保障国家煤炭、石油资源长期有效供给和可持续利用,在国家战略需要时,努力实现快速响应,保障能源供应链安全。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要求,加大已查明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储量矿产地的保护与储备,对钨等国家规定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的矿种加强保护,做好资源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研究开展地热、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能源调查评价和绿色勘探。到2025年,煤炭资源战略储备能力保持在1300亿吨以上。
有序推动现代能源清洁发展。坚持节约、高效、清洁并重,推动存量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在坚持生态优先、符合环保政策、不突破自治区下达能耗双控指标前提下,因地制宜在牙克石市、扎兰屯市、扎赉诺尔区等地区研究推进热电联产项目。持续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强化灵活性电源调节作用,优化各类电源规模配比。科学布局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在岭东地区适度布局风电项目。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坚持水生态保护优先,因地制宜有序发展水电,研究牙克石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推动能源新模式和新业态应用,积极发展智慧能源。
第二节 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完善能源运输通道和输配网络,综合考虑水资源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统筹生产与输送,形成稳定可靠的能源输配网络体系。实施气化呼伦贝尔工程,推动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呼伦贝尔支线项目建设。提高远距离输电能力,增强电网互济和保供能力,研究推进呼伦贝尔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升级改造配电网,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有序推动国网呼伦贝尔公司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项目建设。
第九章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工业体系
第一节 推动绿色工业固本强基
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锻造产业链供应链长板,强化工业支撑地位。将绿色理念贯穿工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将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工业”作为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有力支撑,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持续改造存量、优化增量,积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大幅提高农畜林产品加工、生物科技、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所占比重,推动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鼓励重点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进行技术改造、节能改造和创新发展,实现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价值链向高端攀升,促进工业经济焕发新面貌。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全面实施氮肥、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等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减排潜力大、成熟度高、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推进煤电、有色金属、化工等产业低碳转型,引导企业全面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行业碳排放强度下降。严控煤炭采选、有色金属采选冶炼规模,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有关政策。除国家规划布局和自治区延链补链的现代煤化工项目外,“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布局新的现代煤化工项目。优化电力、化工、建材等传统行业,积极引导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发展。以现有存量为主有序发展木材加工产业,促进装配式现代结构建筑等集约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建材产业。
大力发展绿色农畜林产品精深加工。将“农畜林产品精深加工”作为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重要抓手,全面提高粮食、乳品、肉类、油菜、马铃薯、甜菜、牧草、林下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降低初级产品比重,提高工业制成品比重,通过工艺升级、技术升级、产品升级,实现市场升级、品牌升级、价值升级,推动外运初级原料向外运高端产品转变。以生态优先为前提,集约有序布局农畜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岭东地区以玉米、大豆、食用菌、杂粮、羊肉、牛肉、猪肉、乳品、沙果深加工为重点,岭西地区以马铃薯、小麦、油菜、羊肉、牛肉、乳品、传统奶制品、甜菜、饲草料深加工为重点,岭上地区以马铃薯、蓝莓、食用菌、山野菜、林下产品深加工为重点,将推进制造升级与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有机融合,在高端液态奶、婴幼儿配方乳粉、高端干乳制品、传统奶制品、有机粮、健康油、精品肉、优质淀粉、马铃薯全粉、脱脂豆粉等方面打造更多“明星产品”。推动杂粮、大豆、马铃薯、黑木耳、蓝莓、沙果、榛子等产品精细化,着力开发低脂零食、五谷代餐粉、“每日坚果”、大豆蛋白、膳食纤维、无糖饮料、冻干水果等适应新消费人群的产品,巩固提高鲜奶深加工和鲜薯加工转化能力。探索农畜林产品应用范围从“服务餐桌”扩大到“服务衣食住行、健康医疗”,以玉米、大豆深加工为重点,拓展产品种类,向玉米酒精、玉米淀粉糖、氨基酸、药品等延伸,实现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市场向全领域扩面。
加快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装备制造业智能化、服务化、信息化转型,积极推动华德、蒙拓、野田铁牛等企业升级改造,强化基础研发平台作用,全面提升机械装备自主研发能力,完善毛坯铸锻、零部件生产、整机装配、产业服务产业链,推动农牧机产品突破关键技术,推动装备制造企业对首台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升级步伐,提高产品竞争力。加速装备制造业与冰雪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具有呼伦贝尔特色的现代装备制造产业体系。
专栏9 绿色工业重点布局 |
粮油加工: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呼伦贝尔农垦、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玉米深加工: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牙克石市 大豆深加工:规模化重点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特色加工区阿荣旗、扎兰屯市 肉类加工:牛肉规模化加工重点区阿荣旗,猪肉规模化加工重点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特色化、便利化加工区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鄂伦春自治旗、牙克石市、呼伦贝尔农垦、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马铃薯深加工:牙克石市、海拉尔区、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农垦 甜菜制糖:额尔古纳市 饲草料加工: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根河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煤炭、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等传统产业升级:牙克石市、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右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扎赉诺尔区、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秸秆等资源综合利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扎兰屯市、阿荣旗、牙克石市 装备制造: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拉尔区、鄂温克族自治旗、牙克石市、扎兰屯市 |
加快工业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发展。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在乳品加工、装备制造等行业以及国家、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先行推动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促进制造工艺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提高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积极引导存量煤矿和有色金属矿加快建设智能矿山。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推进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开展管理信息化和数字化升级应用。构筑工业互联网基础,开展工业云和大数据平台建设。鼓励工业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故障诊断、在线咨询培训等。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建设,实现企业运行数据采集、安全环保在线监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交通物流协调调度、入园企业综合服务等数据应用功能,将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 应用场景等汇集园区,到2025年,智慧工业园区建设覆盖率达到100%。
专栏10 特色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
(一)玉米深加工产业链:玉米酒精、玉米淀粉糖、变性淀粉、玉米胚芽油等深加工产品;玉米胚芽油→氨基酸→糖→胶→素→药 (二)马铃薯产业链:马铃薯全粉、马铃薯淀粉、马铃薯变性淀粉及食品深加工 (三)大豆深加工产业链:大豆蛋白、膳食纤维、脱脂豆粉等深加工产品 (四)乳品深加工产业链:UHT奶、婴幼儿配方乳粉、乳饮料、奶酪、稀奶油等 (五)肉制品深加工产业链:冷鲜肉、肉类熟制品、休闲肉制品等 (六)甜菜制糖加工产业链:小包装糖、医用糖、酵母、糖浆、甜菜碱等 (七)杂粮深加工产业链:杂粮休闲食品、代餐粉、粗粮饮料等 (八)林下产品深加工产业链:“每日坚果”等休闲零食、果汁饮料、冻干食品等 (九)牧草深加工产业链:草颗粒、草粉、草段等 (十)生物质资源化利用产业链:秸秆板材、生物质燃料等 |
第二节 强化园区工业发展主平台作用
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和各级园区工业发展主阵地、经济转型主战场重要作用,打造工业发展核心区和产城融合发展区。进一步明确各类开发区功能定位,推动园区间差异化发展,着力解决园区空心化、产业同质化问题,坚持以产业规划引领园区发展,确保工业园区在规划指导下有序健康发展。推动园区发展“飞地经济”,切实提升集聚带动效应和平台承载能力。全面提高园区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园区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绿色园区、低碳园区创建,促进园区生态化发展。增强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产业聚集能力。支持和鼓励开发区运用市场化方式统一开发建设管理运营标准化厂房和企业孵化器等产业发展平台。充分发挥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国家级经开区的对外开放平台作用,探索采取“园中园”的建设模式,把绿色农畜产品深加工、进出口产品加工、云计算、大数据、现代物流等产业培育成支撑园区核心竞争力的主导产业,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推动经开区向生态保护型、特色优势型、循环经济型、创新驱动型和板块驱动型转变。支持呼伦贝尔岭东农畜林产品开发区、呼伦贝尔(牙克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发展。
第十章 增强新兴产业支撑能力
第一节 巩固壮大生物科技产业
依托优质玉米、大豆等农产品资源,促进生物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岭东地区集聚发展生物科技产业。打造特色生物医药产业,推动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向高品质的成品药和制剂转变,新药研发向创仿结合、自主创新转变。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呼伦贝尔阜丰、齐鲁制药、北方药业等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快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向链条化发展,通过升级改造、开发新产品和下游产品等方式延长产业链,推进液态肥、生物肥等综合利用、延链补链项目建设,鼓励生物科技产业向精细化、高端化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育种、生物能源等产业。
专栏11 生物科技产业发展重点 |
重点区域:扎兰屯市、阿荣旗、牙克石市 重点产业:延伸玉米、大豆精深加工产业链,做精做强玉米氨基酸、抗生素原药、绿色农兽药等优势产业 |
第二节 打造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试验区
合理开发冰雪资源,构建以冰雪体育运动、冰雪文化旅游、工业品耐冷性测试、冰雪装备制造、冰雪人才教育培训、冰雪产业会展为核心的“6+X”冰雪经济全链条发展体系,围绕冰雪产业打造主导产业鲜明的特色小镇,促进冰雪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协同化不断提升,将冰雪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转型和经济增长的新动能,积极参与打造国家冰雪旅游带,将呼伦贝尔建设成为国际冰雪运动名城、时尚冰雪旅游胜地和寒地冰雪经济发展高地。
积极推广冰雪体育运动。围绕花样滑冰、冰球、冰壶、单板滑雪和短道速滑等观赏性强的冰雪运动,着力打造反季节滑雪、冬泳邀请赛、冬季英雄会等冰雪品牌赛事,发挥好满洲里中俄蒙国际冰雪节等品牌效应,促进办赛主体多元化,鼓励发展与冰雪运动相关的场馆服务、健身服务、批发零售、装备租赁等。
全力发展冰雪文化旅游。促进冰雪旅游跨越式发展,延长冬季旅游黄金期,以冰雪运动体验为着力点,打造呼伦贝尔“冰雪运动+旅游”品牌。着力打造以海拉尔区、牙克石市、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额尔古纳市为冰雪文化旅游集聚区,以满洲里—扎赉诺尔异域风情冰雪旅游中心、中国冷极—敖鲁古雅冰雪体验中心、鄂伦春民俗冰雪旅游中心、莫旗达斡尔民俗冰雪旅游中心、扎兰屯金龙山滑雪度假中心为带动区,以特色资源点相支撑、冰雪运动特色小镇相呼应、冰雪旅游精品线路相连接的冰雪文化旅游发展格局。加大冬季旅游产品开发力度,积极开发冰雪休闲度假、冰雪观光体验、冰雪民俗史迹、冰雪竞赛表演等旅游产品,探索商业化开发冰雕雪雕观赏产品,雪地摩托、驯鹿雪橇等特色交通体验产品,冰堡、雪屋等特色民宿产品和冬泳、冰雪路面漂移等冰雪休闲项目。继续办好“呼伦贝尔冰雪日”“冬季那达慕”“冬季英雄会”“冷极马拉松”等系列品牌活动。
巩固壮大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依托内蒙古寒地冰雪气候研究中心、国家高寒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延伸极寒环境汽车测试产业发展。围绕极寒环境汽车测试需求,以牙克石市为重点积极发展冬季驾驶培训。抢抓国家C919大型客机示范运营重大机遇,持续推动商飞大型客机高寒试验试飞及呼伦贝尔常态化测试基地建设,推动测试范围拓展至通用飞机、无人机、新能源电池等领域。
培育发展冰雪装备制造。依托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台,先期培育和引进滑雪头盔、护目镜等个人轻装备制造业企业,逐步培育和引进滑雪场基础设备和体育运动器材、康复训练装备、运动休闲服饰等冰雪运动相关产业。搭建产需对接平台,支持冰雪装备制造企业与冰雪场地等用户单位联合开发冰雪装备,扶持具有自主品牌的冰雪用品企业发展。
打造寒地冰雪产业会展品牌。形成融合冰雪产业主题论坛、体育运动赛事、民俗文化展览、旅游品牌活动、冰雪运动装备器材展、重点项目推介为一体的高端冰雪产业交流研讨展示平台。加强与哈尔滨、长春、张家口等地区冰雪产业发展交流合作。结合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组织开展中俄蒙跨境冰雪旅游产业发展、冰雪体育运动交流研讨。
加强冰雪人才教育培训。依托内蒙古冰雪运动学校、呼伦贝尔学院,提升冰雪运动专业人才培养水平。有计划培育培训中小学体育教师和冰雪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加速培养一批冰雪骨干教师和教练,推动冰雪运动人才培养模式多元化。
专栏12 冰雪产业发展重点布局 |
冰雪运动:着力打造以海拉尔区为冰雪运动引领核心区,以牙克石市、扎兰屯市为滑雪运动先行区,以牙克石喜桂图小镇、陈旗汽车运动小镇等冰雪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和中俄蒙国际冰雪运动交流合作示范区(满洲里)为带动区,以内蒙古冰雪运动学校、牙克石凤凰山滑雪场、扎兰屯金龙山滑雪场、海拉尔苍狼白鹿冰雪运动基地为支撑点,覆盖各旗市区的冰雪体育运动发展格局。 冰雪旅游:四大冰雪旅游特色线路:冰雪运动之旅、大雪原民族风情之旅、挑战中国冷极之旅、草原森林旅游列车梦幻冰雪温泉之旅。九大冰雪旅游特色产品:“呼伦贝尔号”草原森林旅游列车体验、陈旗草科园冰雪天天那达慕体验、陈旗呼和诺尔景区冬季冰雪文化园体验、牙克石喜桂图小镇兴安雪谷体验、扎兰屯金龙山趣味冰雪运动体验、额尔古纳白桦林景区冰雪童话体验、根河敖鲁古雅使鹿部落冬季民俗体验、根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森工文化体验、鄂温克旗文化产业创业园非遗文化体验。 工业品耐冷性测试:着力打造以呼伦贝尔(牙克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陈巴尔虎旗冬季汽车试验试驾基地为引擎,以新巴尔虎左旗广汽寒区试验场和海拉尔东山机场、根河机场大型客机耐冷性测试基地为支点的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产业发展格局。 冰雪人才培训:依托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扎兰屯职业学院,积极培育为冰雪产业发展服务的技能人才,探索开设轻重装备制造、设备维护等专业。依托牙克石凤凰山滑雪场、扎兰屯金龙山滑雪场和海拉尔苍狼白鹿冰雪运动基地,实施冰雪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培训工程。 |
第三节 提高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水平
发挥空域资源广阔、旅游资源富集、得天独厚“冷”资源等优势,立足畅联市域、辐射蒙东、服务全国、面向俄蒙,建立空域资源优势利用模式,将通用航空产业打造成为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新的重要支撑。加强规划引领、分类指导、重点培育,促进通航产业全域协调发展。依托现有“4+6”机场群和规划建设的通用机场,重点推进通航运营和服务保障、通航文旅、航空教育培训、飞机飞行试验、通用航空应急救援、通用航空物流。适时培育通航制造产业。积极发展临空经济,因地制宜培育空港直接配套服务、临空型电商仓储等临空产业,积极推进扎兰屯临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动通用航空与临空产业等关联产业发展。
巩固发展通航运营和服务保障。推动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公交化,推广“通用+支线+干线”的“全网通”模式,支持航空公司打造通程航班,实现“中转旅客一票到底、行李直挂”,以支线机场为纽带,促进通用航空融入民航运输。鼓励开展人工增雨、飞机播种、植保航化、环境监测等作业飞行,积极探索作业飞行新模式。进一步做好飞行保障工作,完善机场、空中交通管理、油料供应等保障服务。依托通用航空公司,重点在海拉尔东山机场打造以通航运输、作业机型为主的维修基地,提升维修品质和维修效率。依托天津杰普逊国际飞行学院,重点在扎兰屯市开展以驾驶员培训机型为主的通用航空维修定检养护。
有序发展通航文旅。积极开展低空观光旅游,重点将海拉尔区打造成为低空旅游的集散核心区,将扎兰屯市、满洲里市、鄂伦春自治旗打造成为集散中心,加强通航运营企业与知名旅游机构合作,参与构建“乌阿海满”旅游航空圈,开发遨游草原、飞览林海、飞跃雪原等旅游新产品。在陈巴尔虎旗、阿荣旗建设飞行营地,开展热气球、跳伞、三角翼、滑翔翼等航空体育运动,举办以趣味性、小型化、品牌化、大众参与为特点的航空运动赛事,推进航空运动大众化、产业化发展。拓展航空文化科普活动,在陈巴尔虎旗通用机场率先开展飞行体验、亲子研学、航空夏令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实施“文旅结合、寓教于游”,助推航空文化普及。重点在扎兰屯市培育发展航空小镇。
提升航空教育培训水平。依托中国民航大学内蒙古飞行学院、国航培训专属基地,以扎兰屯市为重点打造飞行员实训基地。积极支持扎兰屯职业高中开设无人机专业,重点开展无人机驾驶、检修、数据处理等教学培训,打造无人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基地。依托天津杰普逊国际飞行学院,积极拓展通航维修培训,着力将扎兰屯市打造为综合型航空教育培训基地。
积极发展飞机飞行试验。以全市为整体积极打造飞机试飞基地,在海拉尔东山机场推动设立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飞机高寒试飞基地,推动根河通用机场升级建设国家级大飞机高寒试飞基地。重点在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通用机场打造通用航空有人机和大型无人机科研试飞基地。
建立通用航空应急救援体系。依托现有和规划的支线机场、通用机场和航空护林站、移动航站,完善组织保障机制,以海拉尔为中心,以其他支线机场、通用机场、各防火场站为节点,建设应急救援平台,开展营救、搜寻等应急救援活动。以医联体建设为依托,推动旗市区医院、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合作构建空中转诊通道。
培育通用航空物流。在海拉尔等支线机场建立中转中心,在有条件开展货运业务的通航机场建立小型货物集散基地,与物流、冷链龙头企业接洽,在冷链技术、联合运输等方面展开合作,发展面向国内大中城市的食品生鲜冷链物流,开展航空腹仓载货、通航包机载货、无人机物流业务。
专栏13 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功能布局 |
短途运输公交化:海拉尔、扎兰屯、满洲里、加格达奇4个支线机场,已建根河、新右旗、阿荣旗、莫旗、满归、陈旗6个通用机场,研究建设柴河、莫尔道嘎、毕拉河、红花尔基等进入自治区规划的通用机场 观光旅游:4个支线机场,6个通用机场,进入自治区规划的通用机场 航空物流: 4个支线机场,6个通用机场,进入自治区规划的通用机场 应急救援:4个支线机场,6个通用机场,进入自治区规划的通用机场 通航作业飞行:4个支线机场,6个通用机场,进入自治区规划的通用机场 航空文化科普:4个支线机场,6个通用机场,进入自治区规划的通用机场 航空教育培训:扎兰屯支线机场 飞机飞行试验:海拉尔支线机场,根河、阿荣旗、莫旗通用机场 维修定检养护:海拉尔区、扎兰屯市 飞行营地:陈巴尔虎旗、阿荣旗特定区域 航空小镇:扎兰屯市 |
第四节 发展中医药(蒙医药)产业
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医药(蒙医药)生产基地,持续打造道地药材种植、生产、销售、临床应用于一体的中医药(蒙医药)产业链。
规范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加强特色中医药(蒙医药)药材基地建设,以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绿色有机优质道地药材基地等标准指导药材种植。借助智慧农牧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现代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中心呼伦贝尔站等平台,强化种植技术研究推广。构建技术服务体系,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和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加强野生抚育与人工种植驯化技术研究,推进特色品种提纯复壮,重点开展防风、苍术、赤芍、黄芪、白鲜、返魂草、金莲花、柴胡、黄芩等现有种质选育,培育质量优、抗逆强、药效好的优良品种。到2025年,全市中医药(蒙医药)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50万亩左右。
发展壮大药材加工产业。加快建设一批集晾晒、烘干、切片、仓储于一体的现代化道地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基地,引导企业加大中医药(蒙医药)饮片产业发展,积极发展小包装饮片、精制饮片、超微饮片等高品质中药饮片加工,支持现有养阴清肺口服液、乌龙养血胶囊、回生第一丹胶囊等重点中医药(蒙医药)品种单品扩大市场份额。到2025年,中医药(蒙医药)饮片、成药加工企业达到6家左右。
推动中医药(蒙医药)药材广泛应用。大力发展中医药(蒙医药)文化产业,打造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园区、植物园、博物馆、文化体验广场等,建设生态休闲、医疗康复、养生保健、生态旅游服务为一体的示范基地。
专栏14 中医药(蒙医药)产业发展重点布局 |
中草药种植基地:以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为重点,推广种植苍术、赤芍、黄芪、白鲜。以额尔古纳市、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为重点,推广种植返魂草、金莲花、黄芪、白鲜。以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海拉尔区、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为重点,推广种植防风、赤芍、柴胡、黄芩。依托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重点在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额尔古纳市开展蓝盆花、多叶棘豆、悬钩木、漏芦花、北乌头等11种特色蒙药材标准化种植研究。 中医药(蒙医药)药材加工:依托松鹿制药重点发展防风、苍术、赤芍、白鲜皮、黄芪等加工,辐射带动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地区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依托森健药业重点发展返魂草、金莲花等加工,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扩大业务规模,辐射带动牙克石市、海拉尔区、鄂温克族自治旗等地区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依托大杨树北方药业重点发展赤芍、黄芩、柴胡等加工,支持企业拓展业务范围,探索丸剂、口服液等生产。依托蒙达药业重点发展赤芍、黄芩、柴胡等加工,带动额尔古纳市、海拉尔区、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根河市等地区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依托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培育特色蒙药材加工企业,重点发展蓝盆花、多叶棘豆、悬钩木、漏芦花、北乌头等11种特色蒙药材加工。 |
第十一章 全力打造国际化高端旅游目的地
以打造国内一流草原森林生态和边境旅游城市、国际化高端旅游目的地为目标,按照“世界视野、国家品牌、战略高度、富民产业”的总体思路,围绕“原生态、多民俗、国际化、全域游”总体定位,实施推进“一心”“两区”等十二项旅游工程,构建“全景域体验、全过程消费、全产业融合、全民化共享”旅游发展新格局。“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8%左右,旅游接待总人数年均增长6%左右。
第一节 推进全域全空间旅游
以规划为引领完善空间布局。全面实施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草原旅游规划,将呼伦贝尔作为旅游整体设计打造,统筹进行全域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布局、公共服务布局、产品供给布局。
专栏15 全域旅游发展空间布局 |
一心:将海拉尔打造成国际休闲旅游核心城市和旅游集散中心 两区:将陈巴尔虎旗、额尔古纳市(南部)、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打造成呼伦贝尔大草原观光旅游区;将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北部)、根河市、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打造成大森林观光旅游区 三国:将呼伦贝尔市与俄罗斯赤塔州、蒙古国东方省打造成中俄蒙三国互动的国际旅游合作区域。以满洲里口岸为引领,开发中俄、中蒙跨境旅游线路 四季:将呼伦贝尔打造为“红春、绿夏、金秋、银冬”的四季旅游打卡地 |
以交通为基础完善线路布局。完善路网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支线机场、通用机场航班旅游运营能力,提升改造域内海满线、牙林线、博林线铁路旅游运营能力,提升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林区公路、牧区公路、农区公路的旅游通畅水平,打通入景区、公园道路“最后一公里”。推出空中看草原、看森林、看湿地、看湖泊等低空体验游产品,打造国内一流的低空飞行体验游基地。推动“呼伦贝尔号”草原森林旅游列车线路延伸及扩展。建立自驾旅游服务体系,构建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旅游租车服务网络。规划建设慢游道路体系、智能化停车场,推进旅游厕所革命,进一步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水平。完善城市公交服务,提供多样化特色化的城市观光交通。
专栏16 全域旅游发展线路布局 |
以海拉尔为核心,向周边地区辐射,打造五条旅游环线,六条精品线路。 五环:①海拉尔—拉布大林—黑山头—满洲里—海拉尔;②海拉尔—蒙兀室韦—黑山头—满洲里—海拉尔;③海拉尔—根河—牙克石—海拉尔;④海拉尔—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满洲里—海拉尔;⑤海拉尔—牙克石—扎兰屯—柴河—新巴尔虎左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海拉尔 六线:①海拉尔—蒙兀室韦—莫尔道嘎—奇乾—恩和哈达—漠河;②海拉尔—额尔古纳—根河—阿龙山—满归—漠河;③海拉尔—根河—阿里河—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莫旗;④海拉尔—满洲里—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阿尔山;⑤海拉尔—扎兰屯—阿荣旗—莫旗;⑥海拉尔—牙克石—乌尔其汉—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大杨树—鄂伦春自治旗—加格达奇 |
以项目为龙头完善产业布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机制为动力,加大旅游项目储备,加大对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景区二期、牙克石中东铁路兴安岭螺旋展线“蒸汽时代”火车、扎兰屯柴河景区月亮小镇等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地区,引入如复星集团、景域驴妈妈集团、携程、同程等一批实力强、国内知名的文旅大企业。加大对旅游企业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品牌旅游企业和品牌旅游目的地,打造莫尔格勒河、额尔古纳湿地、呼和诺尔、敖鲁古雅等4A级以上精品旅游景区,打造乡村旅游重点嘎查村、旅游民宿、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等。
专栏17 全域旅游发展重点布局 |
七乡:打造哈克、喜桂图(牙克石)、柴河、腾克、满归、临江、红花尔基等7大雪乡 八镇:打造阿拉坦额莫勒镇、阿木古郎镇、金河镇、黑山头镇、蒙兀室韦苏木、诺敏镇、巴林镇、恩和哈达镇等8个重点旅游特色镇 九品:打造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景区、呼和诺尔景区、根河源国家湿地公园、乌兰山景区、敖鲁古雅使鹿部落景区、巴彦呼硕旅游景区、凤凰山旅游景区、金龙山滑雪场、巴尔虎蒙古部落景区等9大品牌景区 十园:打造莫尔道嘎国家森林公园、伊克萨玛国家森林公园、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红花尔基樟子松国家森林公园、阿里河相思谷国家森林公园、绰尔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乌尔其汉国家森林公园、海拉尔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兴安国家森林公园(克一河)、绰源国家森林公园等10大森林公园 十一礼:皮雕皮画制品、桦树皮工艺制品、太阳花等11类主题旅游商品 十二味:草原白蘑、俄罗斯列巴、布里亚特包子、肉末柳蒿芽等12种特色代表性美食 |
以文化为内涵完善产品供给。重点推出以提升海拉尔河、额尔古纳河、克鲁伦河、乌尔逊河、伊敏河、诺敏河以及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观光能力为主的生态旅游产品。打造以海拉尔区、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4个国家级休闲度假旅游城市为核心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建设完善海拉尔区河东胜利大街文化休闲街区、满洲里中东铁路第一站历史文化街区、扎兰屯历史文化街区、牙克石喜桂图特色餐饮街区、额尔古纳俄餐一条街等特色文化街区。打造拉布大林—三河—恩和—蒙兀室韦—临江—太平—奇乾、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旗大杨树镇乡村休闲游憩带,推出一批以休闲农牧林业观光园、家庭牧场、森林人家、特色乡村民宿、乡村民俗文化体验等为核心的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有关乡镇和额尔古纳市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为特色的风情旅游。打造以海拉尔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纪念园、满洲里红色旅游景区、鄂伦春布苏里北疆军事文化旅游区、阿荣旗抗联英雄园、新左旗诺门罕战役遗址景区等为主的红色旅游产品。
以合作为抓手完善区域布局。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毗邻地区在文化旅游方面的深度合作,联合打造以满洲里—阿日哈沙特—额布都格—罕达盖—阿尔山、满洲里—扎赉诺尔—黑山头—蒙兀室韦—奇乾为主的中俄、中蒙跨境区域旅游线路。加强与黑龙江、吉林、辽宁东北三省旅游合作,深化“4+1”城际旅游联盟,共推“锦绣北国风光大道”自驾旅游线路和大东北冰雪旅游线路。加强与兴安盟合作,推进“乌阿海满”草原森林旅游一体化,完善海拉尔—满洲里—阿尔山—乌兰浩特区域旅游线路。加强与内蒙古森工集团合作,共同打造森林康养旅游产品,联合打造呼伦贝尔草原国家风景道—大兴安岭北麓泰加林国家风景道精品旅游线路和穿越原始林、探寻“两极”(冷极、北极)自驾主题线路。加强地区旅游协作,瞄准周边省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目标客源地市场,积极推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客源互送。
第二节 推进全时全季节旅游
旅游休闲做火夜间。加大旅游休闲城市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旅游休闲街区打造,持续加大休闲街区、休闲广场的建设力度,满足游客夜间消费需求,解决夜间消费不足的短板。加快推进海拉尔区古城街区扩展建设,打造城市休闲消费综合街区。加快推进海拉尔区伊敏河两岸带状公园规划提升,增加文化、体育、餐饮、音乐、娱乐等内容,供市民、游客休闲消费。加快推进鄂温克族自治旗索伦大街蒙餐聚集区特色餐饮美食开发升级,打造呼伦贝尔特色蒙餐休闲消费街区。加快培育发展文化旅游主题酒店、特色酒店、精品酒店等非标住宿业,支持利用闲置民居等场所发展旅游民宿,推进发展可移动住宿设施,增强对多样化旅游住宿需求的有效供给。完善城市公交服务,提供多样化特色化的城市观光交通。引入VR、AR、全息影像等新兴科技资源提高城市知名度。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区域旅游休闲、城市休闲等潜力项目建设。
做精夏季延长春秋。做大做强夏季旅游,提升品质、提高档次,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持续扩大旅游业拉动消费作用。强化夏季旅游旺季市场秩序整顿,严格旅游市场价格治理,高效办理旅游投诉,及时解决旅游纠纷,提高游客满意度,不断提升呼伦贝尔旅游金字招牌的含金量。开展面向南方市场的初春赏雪、晚春观杜鹃花海的特色旅游,打造摄影、婚礼、研学等特色旅游。提高大兴安岭林海金秋风光的宣传力度,打造金秋穿越浩瀚的大兴安岭林海自驾旅游产品,欣赏祖国北疆金秋层林尽染独特风光。
冰雪体验做热冬季。推动“冷资源”释放“热效应”,统筹规划冬季旅游资源布局,推进雪乡、冷极村、冰雪小镇等冬季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升级改造。打造以扎兰屯金龙山滑雪场、牙克石凤凰山滑雪场、海拉尔苍狼白鹿冰雪运动基地、鄂伦春自治旗森林山地户外运动基地、呼和诺尔环湖骑马运动基地为主的冬季冰雪旅游产品。
第三节 推进全景全要素旅游
传统要素改造升级。按照“稳定数量、扩大规模、提升品质”的要求,全面提升旅游“吃、住、行、游、购、娱”传统六要素的提档升级,全面调动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经营者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鼓励支持旅游酒店、旅游景区、旅游接待户晋级提星。积极发展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引入国内知名文旅企业,加快培育绿色旅游饭店、精品旅游景区、特色旅游项目的创建。逐步建立以游客为中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完善科学合理的旅游服务监管体系,积极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加强旅游支撑体系建设,完善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旅游购物、文化娱乐、旅行社服务和自驾服务等城市旅游综合服务功能,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健全旅游安全管理法规体系,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安全救援系统,保障旅游市场安全有序运行。
新兴业态做活市场。适应旅游市场新需求,加大开发“商(商业)、养(康养)、学(研学)、闲(休闲)、情(情感)、奇(探奇)”旅游新六要素,拓展旅游市场新业态。适应自驾旅游新趋势,开发草原深度游、冰雪深度游、森林深度游等旅游项目。持续推进“旅游+”“+旅游”,加大体育、教育、卫生、林业、农牧、工业与旅游融合,提升一二三产业产品旅游附加值。构建具有呼伦贝尔特色的主题旅游商品体系,以绿色高品质农畜林产品、民族特色风情手工艺品等为载体,通过创意化设计包装,创新设计形态,推出一批体现呼伦贝尔地域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依托草原文化交流中心、往日时光音乐厅等场所,积极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活动,打造具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规模满足市场需求的旅游演艺活动。
科技引领智慧旅游。加强与运营商合作,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5G等新一代技术搭建呼伦贝尔智慧旅游平台。加快呼伦贝尔智慧旅游指挥中心和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智能监控、智能统计、智能管理服务体系。加快研发推广智能旅游手机APP客户端,为游客提供“食、住、行、游、购、娱”全方位智能服务,建立以旅游大数据中心为核心的智慧旅游应用体系,建设城市旅游“一机游”服务平台,努力实现“一部手机游遍呼伦贝尔”。
创新营销品牌升级。持续扩大呼伦贝尔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实施品牌营销战略,积极运用文创IP新媒体营销、文化包装营销、旅游活动营销、环境生态营销四大创新型营销方式。推动线上营销和线下营销相结合,拓宽营销覆盖范围,建立呼伦贝尔线上旅游平台系统,依托影响力大、覆盖面广的网络企业实现产品集中网上销售。加强与国内知名文旅企业合作,利用国际旅交会等平台,加强旅游营销力度。办好节庆活动,提升影响力,打造好“呼伦贝尔草原音乐节”“冬季那达慕”等节庆品牌,以活动聚人气、树品牌、促发展。高度重视移动端、融媒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头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制作有品质、有温度的旅游宣传产品,借助旅游达人、验客团队、网络大V的互联网影响力,扩大旅游宣传覆盖面,不断提升呼伦贝尔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吸引力。
第十二章 全面提升服务业质量
第一节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
以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整体素质和产品附加值为重点,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服务业数字化建设,推动同制造业、现代农牧业深度融合。
发展现代物流业。构建高质量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完善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加快海拉尔区海北物流园、阿荣旗齐鲁伊利陆路物流港等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公铁、空陆转运场站和“不落地”装卸设施投入,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加强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和社区配送设施建设,实施邮政快递区域枢纽建设和邮政快递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完善老旧小区智能信包箱和邮政综合服务站基础设施,深化乡村邮政和快递网点普及,大力推进村村通快递,提升苏木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大力发展绿色物流、数字物流,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巩固拓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成果,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覆盖面。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培养更多呼伦贝尔本土“主播”,打造呼伦贝尔网货优品。支持京东呼伦贝尔特产馆稳步运营,积极引进淘宝、天猫、阿里巴巴等知名销售平台,畅通农畜林产品“上行”通道,加大“冷运公交车”推广力度。
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吸引更多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入驻,推动落实与大型国有银行战略合作协议,完善更具适应性的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多样化、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需求。鼓励内外资企业依法依规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继续实施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支持晟通等企业上市融资。提高金融机构网点覆盖面,积极培育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新业态。
挖掘会展活动功能和潜力。推动展会活动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加快推动呼伦贝尔国际会展中心建成投入运营,继续办好海拉尔中俄蒙经贸洽谈暨商品展销会、呼伦贝尔美食周暨绿色产品展销会,丰富现有展会活动内涵,挖掘展会活动功能和潜力,充分发挥区位、文化、生态等绿色资源优势,谋划特色品牌展会,积极搭建文化旅游、经济合作、商贸洽谈、商品展示、产品销售等会展合作平台,积极发展现代马产业相关展会活动。
加快发展其他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三维(3D)打印、检验检测认证、科技服务、标准计量、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生产性气象、生产性地震、生产性测绘、地质勘查等专业技术服务。积极发展审计税务、资产评估、商务咨询、市场调查、广告宣传、办公翻译等商务服务。
第二节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
以提升便利度、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开发从衣食住行到身心健康、从出生到终老各阶段生活性服务,扩大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各类服务供给,推动生活服务业诚信化、职业化发展。
提升商贸业服务供给质量。以海拉尔区、满洲里市、扎兰屯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为重点,加快城市商业消费综合体布局,加快呼伦贝尔万达广场、晟大心悦城、汽车产业园二手车交易市场等项目建设。打造城市便民生活服务圈,优化居住区、社区商业中心布局,促进商贸零售网点网络化、特色化、集约化经营。发展社区经济,推动建设集餐饮、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便民服务中心。加强家政、餐饮等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商贸服务业向更高形态、更宽领域发展,满足高品质服务需求。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资源整合、盘活改造,构建功能完善的成品油零售分销服务体系网络。
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推动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培育农牧林区养老服务市场。建立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体系,积极培育第三方养老服务评估机构。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健康服务、母婴护理、病人陪护、家居保洁、物业管理等服务业态,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积极拓展服务业新业态。加快实现普通出租汽车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相互补充协调发展,鼓励和规范网约车运营,探索发展“共享汽车”。积极开发房屋短租,分时租赁、无人零售等新服务,积极发展在线课堂、互联网医疗,远程办公、无接触配送、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
第十三章 建设数字呼伦贝尔
第一节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完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加快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站址规划建设,加快应用系统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改造升级和推广应用。加快物联网规划布局,推进窄带物联网应用。加强“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文旅”等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设算力基础设施,提供应用承载、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算力和存储服务。推进呼伦贝尔大数据中心扩容升级,积极发展数据灾备产业。提升数字产业化水平,依托重点数据存储基地,带动数据清洗、数据集成、数据变换等数据预处理服务发展,壮大数据采集、存储管理、挖掘分析、安全保护及可视化等大数据服务产业。挖掘大数据价值,探索大数据交易,培育大数据关联产业。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智能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挖掘数字赋能新空间,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农牧业数字化转型,搭建现代农牧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农(牧)场,推广精准化农(牧)业作业,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在农牧业生产中的应用,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发展工业互联网,加快在农畜产品加工、有色金属、化工、医药等行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积极发展智慧文旅,加强在线导游、导览、导购、交通导引、客流管理、3D景色欣赏、游客交流互动等网络旅游服务。培育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实景动漫、数字视频、微电影、数字展览等产品和服务。
第二节 建设数字政府
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政府信息共建共用,增强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升级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市级、旗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全覆盖,社区、嘎查村灵活接入,非涉密政务专网实现“应并尽并、应迁尽迁”。加快推动一体化政务云建设。推进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深入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市级和旗市区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拓展政府数据采集渠道,推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创新政务应用,推动扁平高效的协同办公应用、统一协作的市场监管应用、数据驱动的决策保障应用等,积极推广“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等应用。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提升农村牧区数字化服务水平。探索公安、司法等部门政务信息共建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协同再造,实现相关证照办理和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完善数字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群体性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落实自治区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要求,设立“跨省通办”线下受理窗口,探索推动政务服务跨旗市区通办。优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积极建设智慧党建平台、国有资产及企业大数据监管与服务平台等。
第三节 打造数字社会
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着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统筹发展数字乡村与新型智慧城市,促进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快传感器技术、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卫星定位与导航技术、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在数字乡村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加快推进海拉尔区等具备条件的旗市区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和感知系统,积极推进公用设施、环卫设施、地下管网、电网等基础设施改造与5G信息网络、传感技术融合建设。推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地下管线、管廊等数字化展示、可视化管理。统筹图像采集终端和感知终端在交通、市政、能源、通信、环保、防灾、消防、安全生产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应用,加快智慧社区建设及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和联网应用,推进市政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全面开放共享。深入落实政法大数据战略,推进智慧公检法司建设。聚焦教育、医疗、养老、抚幼、就业、文体、助残等重点领域,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发展智慧交通,推广基于移动智能终端技术的出行服务系统。围绕民生服务、公共安全、社会信用等领域,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开展语音图像识别、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施农村牧区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工程,实现十户百户千户联防。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强化大数据安全管理,加强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和评估,实行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落实手机和网络用户实名制,加强个人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出卖个人信息行为。落实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加强互联网领域执法,科学实施网络空间治理。
第五篇 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服务建设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
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和对内区域合作相统一,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全方位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促进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注重需求侧改革,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逐步形成内外联动、双向互济、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第十四章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
第1节 增强消费的基础性作用
提供安全放心的吃穿用消费品,提升传统消费水平,促进汽车、家电等实物消费提档升级,积极拓展信息消费,鼓励和引导居民扩大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终端等相关产品消费,创新发展各类便民惠民生活类信息消费,推动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成长。推动本地消费增长,促进呼伦贝尔人消费呼伦贝尔产品,吸引外地消费回流。推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持续推动文化、旅游、体育、教育、培训、养老、家政、托育、健康等服务消费,积极支持自驾车、旅居车、通用航空等消费大众化发展。适当增加公共消费,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消费新热点。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培育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农区牧区林区吃穿用住行等一般消费提质扩容。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加大网络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第二节 发挥投资的关键性作用
精准扩大有效投资,着力补短板、强基础、调结构、增后劲,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合理扩大科技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卫生设施、应急物资储备等关键领域投资,加大促消费惠民生、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投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撬动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加大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政府投资力度,增加有利于供给结构升级、城乡区域协调、增强发展后劲的投资。发挥社会投资主力军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和企业投资,营造宽松公平的投资环境,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和潜能,建立起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模式,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带动民间投资参与投入的积极性,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强化重点项目引擎作用,统筹好近期、中期、远期建设安排,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严格把握专项债券投向领域,鼓励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充分用好政策性金融。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重大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土地供应、融资安排、水资源等要素优先保障。完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广阿荣旗专班推进项目投资经验,完善重点项目包联、督导、调度等工作机制,持续谋划储备项目,加强项目库建设和动态管理。“十四五”时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左右。
第十五章 深化国内区域合作发展
第一节 全方位加强区域合作
提升区域协作水平。深入落实东北全面振兴、西部大开发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效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发达地区,在供需两端积极融入国内产业链,借力提升产能升级。深化与京津冀在文化旅游方面的多点位合作,用好京蒙帮扶机遇,构建政府、企业和相关研究机构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对口协作体系。全面加强与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有关地区的对接协作,推动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呼伦贝尔协同创新和齐(齐哈尔市) 白(城市)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区域合作,强化在运输通道、能源通道、生态环保等方面对接协作。加强与自治区东部盟市协同发展,大力推进“乌阿海满”草原森林文化旅游一体化,推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区域协同发展,切实提升经济互补性、互助性、互惠性。积极推进苏满欧、粤满欧、豫满欧等货运专列的开通和运营,建立健全与沿海港口的协作机制。
大力开展投资促进。深化精准招商,创新和优化招商引资方式,推动多维联动招商。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围绕生态农牧林、冰雪、通用航空、文化旅游、中医药(蒙医药)等优势特色产业,重点瞄准东北三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产业梯度转移和产业链延链补链,加强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引进。充分利用呼伦贝尔投资合作推介会、草原羊肉美食节等节会活动和市外专业展会平台,有效开展内外联动招商。促进“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开展境外招商,加强与国内外中介机构合作,搭建境外招商平台,拓展境外招商网络,组织参加境外重点专业展会。优化综合投资环境,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有序发展区域性行业协会商会,鼓励企业组建跨地区跨行业产业、技术、创新、人才等合作平台。
第二节 建设现代流通体系
积极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落实自治区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要求,发挥全市作为自治区综合交通地区性枢纽功能和满洲里重要口岸枢纽功能,打造绿色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构建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统筹推进流通平台建设,发挥公路货运“门到门”优势,加强铁路货运和航空货运能力建设。建立快速便捷的旗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高效配送体系,推出“域内基地集结+干线物流配送+域外基地分拨前置”物流外运新体系。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培育现代流通企业,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业务,支持便利店、农贸市场等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更多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金融产品。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
第十六章 建设向北开放中俄蒙合作先导区
第一节 持续优化先导区格局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满洲里市为“龙头”,以沿滨洲线各旗市为先导区“主轴”,以沿中俄黑山头、室韦口岸及边境地区和中蒙阿日哈沙特、额布都格口岸边境地区为两翼,优化中俄蒙合作先导区“一轴两翼”开放格局。依托区位地缘优势和友好合作关系,以先导区核心区海拉尔区、俄罗斯毗邻边疆区首府赤塔市、蒙古国东方省首府乔巴山市为支点,打造“海赤乔”次区域国际合作金三角,辐射我国东北地区、毗邻俄罗斯三个州区和蒙古国东部三省区,健全次区域国际合作机制,推进基础设施、口岸管理、政策对接、金融货币、边境事务等方面深入合作,促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第二节 加快泛口岸经济发展
增强口岸辐射带动作用。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立足自身区位优势,明确各口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优化口岸布局,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打造呼伦贝尔口岸集群。深化互联互通互融,改变口岸同质化竞争、孤立式运行状况,发挥满洲里“龙头”口岸作用,强化口岸与腹地联动,增强额布都格、黑山头等口岸服务功能,形成口岸带动、腹地支撑、边腹互动格局。充分发挥开放平台作用,加快推进满洲里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满洲里综合保税区、满洲里中俄边民互市贸易区、满洲里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满洲里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满洲里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打造中欧班列满洲里集拼中心,并与资源转化园区深度融合,以国际产能合作促口岸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争取中欧班列实现常态化、规模化运行。做好口岸区域安全防控工作。
大力发展落地经济。加速“通道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变,推进“大进大出”向“优进优出”转变,发展进出口落地加工产业,探索“边民贸易+落地加工”的互市产业模式,推进互市贸易产品边民购买、企业落地加工的模式,争取实现互贸核心交易商品落地加工,实现双向交易。推动满洲里互贸区落地加工先期试点,依托俄罗斯丰富的木材资源,重点在满洲里市、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进口木材加工基地,支持额尔古纳市、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发展绿色农畜产品、饲草等落地加工。
加强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室韦—奥洛契、额布都格—白彦呼舒口岸跨境桥梁项目。重点开通海拉尔至伊尔库茨克、日本、韩国及港澳台地区和东南亚各国旅游城市之间航线。提高海拉尔、满洲里航空口岸综合承载能力。积极争取扩大现有口岸开放领域,增加粮食、肉类、冰鲜水产品等进口商品的种类和数量,积极争取进口关税配额。争取黑山头、额布都格口岸建成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推动额布都格口岸建成对蒙进口落地加工基地。积极争取恢复黑山头—旧粗鲁海图口岸出口功能,推动室韦口岸客货双通。发挥中俄、中蒙口岸双边合作机制作用,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建立港口、内陆港等与口岸通关协作机制,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提高口岸通关服务便利化水平。重点打造呼伦贝尔市电子口岸平台,实现全市口岸联网,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强检验检疫监管能力和疫病疫情防控屏障建设。全面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配合自治区建设中蒙、中俄直通国际快递邮路,优化满洲里互换局(交换站)功能,支撑跨境寄递服务发展,提升跨境寄递能力。“十四五”时期,全市口岸进出口货物通关能力争取达到1亿吨,旅客通关能力达到1500万人次。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报。积极适应国际市场需求变化,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贸易,支持满洲里、额尔古纳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推动出口基地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支持岭东食用菌出口基地建设,促进文化艺术、中医药(蒙医药)等服务出口,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出口支持力度。发展绿色贸易,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进出口。发展服务贸易、物流业、跨境电子商务和跨境旅游业。推进满洲里口岸平行汽车进口试点,支持满洲里市发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带动中小微企业出口。持续扩大海拉尔中俄蒙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中俄蒙合作论坛等活动影响力,办好中国国际薯业博览会。大力提升外贸综合服务数字化水平,推动企业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到2025年,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82亿元左右。
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外国人才到我市工作及出入境便利度。吸引外商投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引导外资投向现代农牧业、生态环保、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专栏18 对外开放平台发展重点 |
满洲里市:汽车进口班列承接平台、进口农产品精深加工、对俄食品进口加工、进口农产品批发交易等 额尔古纳市:推动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提升室韦、黑山头口岸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园区基础设施等 新巴尔虎左旗:推动额布都格口岸建成对蒙进口落地加工基地,发展农畜产品落地加工等 新巴尔虎右旗:提升阿日哈沙特口岸基础设施,发展农畜产品落地加工等 |
第三节 扩大交流合作
进一步密切已缔结友城关系,积极拓展友好城市,加强与俄蒙毗邻地区的对接交流,积极开展政府互访、民间往来。深化人文领域交流,支持文艺团体互访演出、相互举办展览、开展艺术交流,支持译文图书、出版发行、翻译培养等文化产业交流合作。鼓励呼伦贝尔学院、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等高校培养中俄蒙合作紧缺型和应用型技术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和语言类培训机构开办俄罗斯语、蒙古国斯拉夫语教学,扩大汉语国际教育,探索建立常态化青少年学习交流活动机制。推进体育赛事交流,加强医疗卫生合作,完善与俄蒙毗邻地区的跨国生态环保合作机制。
第%1篇 深化改革补短板强弱项 增强发展活力动力支撑力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化以营商环境为基础的重点领域改革,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十七章 持续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节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治区各项政策,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持续优化人文环境。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树立诚信守诺、违约赔偿的理念,在招商引资、引进人才、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加强前置合法性审查,严格兑现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坚持规制惩戒、教育引领同向发力,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市场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诚信意识,以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服务窗口为重点,端正干部的发展观、政绩观、权力观、群众观。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落实人才引进和教育需求,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办法,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全面落实“一次办、马上办”措施,在学生入学申请、学籍异动以及民办学校审批等方面,简化程序,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政策保障,充分考虑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及外来务工等人员子女入园入学需求,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按照家长及学生意愿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满足需求。
持续优化政务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紧紧围绕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等全生命周期,针对市场主体营商环境诉求,以开办企业、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获得用暖、获得网络、保护中小投资者、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获得信贷、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20个方面工作为重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行政许可设定审查机制,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积极承接自治区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具有审批性质的各类管理措施。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广极简审批,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精益求精优化服务,着力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规范化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涉企收费规范化、法治化,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
持续优化法治环境。系统强化法治保障,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依法公正加强监管,切实解决和有效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有效做法,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精准把握执法司法的力度和温度,保护好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健全政策统筹协调机制,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执行准确。严格涉企案件立案规范流程,完善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等立体化诉讼渠道。畅通公、检、法机关涉企案件立案化解渠道,对重大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保障企业代理律师执业权利。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做到慎捕慎诉慎判,加强对涉企业及企业家刑事立案及侦查活动的监督。
持续优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求,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
持续优化融资环境。完善政府、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企业的协调对接机制,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多措并举降低民营企业各项成本,重点支持民营企业融资。严格落实国家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着力解决好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第二节 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机制障碍。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土地出让制度和用地标准。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增加服务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和数据要素市场。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强要素价格监管,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自主权。配合自治区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电价、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非基本公共服务价格监管方式,健全价格监测体系。探索多种实现形式,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全面推进“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
第三节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激活存量国有资本,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引导支持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城投集团、林业集团、文旅投集团、水投公司、交投集团等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与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铁塔等大型国有企业对接合作。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和商业竞争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推进公益类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深入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完善民营经济统计和监测分析。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政策、法治和社会环境,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发挥工商联和商会协会作用,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激发民营经济人士积极性、主动性。认真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提升中小微企业专业化发展能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提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节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全面建立信用承诺、信用核实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建立“信易+”联合激励、联合合作、试点示范、信息共享、信用评价、宣传推介机制。加强各类信用信息归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开范围和程序,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建立社会诚信管理体系,加强诚信建设,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点等主题实践活动,制定诚信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失信失德惩戒曝光力度,营造“知信、用信、守信”良好社会氛围。
第十八章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第一节 完善现代财税金融制度
更好发挥财政重要支柱作用。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强化监督问责。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标准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旗市区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推动财政内控与预算单位内控全面统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加强财源建设,建立健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推进全市会计体系建设,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
持续推进依法治税。积极培育壮大税源,建立健全税源统计调查和退税协调机制,依托综合治税治费平台深挖大数据价值,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加快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营造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税收执法环境。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推广“i税”服务平台。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
提升金融治理水平。提升金融科技水平,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加强公共服务保障,增强金融市场活力。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加快建设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协同监管体制。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落实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第二节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稳定农村牧区承包地和草场承包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草牧场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探索“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信息化管理和确权成果应用。稳慎推进阿荣旗农村牧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进一步夯实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盘活利用嘎查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进阿荣旗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加强为农为牧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阿荣旗农区现代化试点,以新型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探索形成耕地适度规模经营、全循环产业链带动、特色乡村引领的农区现代化新模式。到2025年,基本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牧区产权制度体系,建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牧区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第三节 增强林区垦区发展活力
加快推进林区转型。深入落实国家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政策,增强林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林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巩固国有林区改革成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合自治区深化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探索公益林补偿收益质押。加强与内蒙古森工集团战略合作,坚持一体规划、统筹协调、市场运营、开放发展。将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促进地方林业高质量发展,完善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管理。加快林区道路、供电、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森林管护站点等建设力度。结合林区改革和林场撤并整合,尊重职工意愿,合理布局职工搬迁安置地点。承接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稳定和健全基层林业组织,加强站所建设,优化站所布局。稳步推进林区“代木能源”工程。
持续深化农垦改革。坚持生态优先、固农兴牧、改革创新、富民强垦,持续推进“垦区集团化、农牧场企业化”改革,以“农牧林旅结合、一二三产融合”为载体,以提高农牧业质量供给与综合效益为核心,打造规模化、精细化、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基地,巩固壮大优质粮油、生态饲草、绿色乳业、健康肉业等主导产业,发展现代农机农资、农垦旅游等服务业,推动生态种养、健康食品、生态旅游、养老健康有机融合,构建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形成具有农垦特色优势、上下游配套的农牧业产业集群,努力将呼伦贝尔农垦打造成为全国新型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争创自治区农牧业领域航母,成为全市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第十九章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第一节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5年过渡期内,继续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户,进行防致贫返贫监测和预警。落实产业、就业、综合保障、扶贫扶志等帮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和衔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考核机制衔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支持脱贫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农牧民稳定就业,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深化京蒙协作,创新京蒙协作帮扶机制。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原则,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镇。推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教育、医疗、产业、消费帮扶、旅游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
专栏19 农村牧区乡村振兴重点事项 |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健全防止返贫帮扶机制,建立防贫基金,推广防贫保险。 2.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强化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做好脱贫人口参加医保动员工作,开展农村牧区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农村牧区饮水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提升农村牧区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3.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开展后续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加强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 (二)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4.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壮大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牧林业、光伏、电商、庭院经济、民族手工艺品制作等。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推进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 5.提升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开展面向乡村振兴、以实现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6.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提高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完善农村牧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7.坚持和完善对口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镇,组织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 |
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抓好“三农三牧”,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提升旗市区综合服务能力,把苏木乡镇建成服务农牧民的区域中心。统筹旗市区、苏木乡镇和村庄(嘎查)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实现苏木乡镇、嘎查村规划管理基本覆盖,加大苏木乡镇、嘎查村规划风貌管控,加大博克图、奇乾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保护好东光村等少数民族特色村(嘎查)、腾克村等传统村落。完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继续实施农区牧区电网升级改造,完善网架结构,发展智能电网,提升供电能力,积极完善偏远地区无常电户用电。加强农村牧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村庄(嘎查)治理,以苏木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嘎查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推广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合理确定垃圾收运处置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加强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嘎查)清洁和绿化行动,努力建设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牧场乡情、体现现代文明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牧区人才振兴,提高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完善多元化农牧民培育体系,扶持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留乡入乡创业人员,培养新型农牧民。
全面开展牧区现代化建设。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以新巴尔虎右旗自治区牧区现代化试点为示范引领,在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全面开展牧区现代化建设,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积累经验,以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协同发展为总体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草原生态保护建设、草原畜牧业发展、补齐民生公共服务短板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通过政策、资金、资源、科技、人才等要素集聚,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牧区现代化水平。加快发展草原畜牧业、草产业、马产业、民族奶制品产业、生态旅游、文创产业等,实现牧区经营组织化生产,实现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牧民持续稳定增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改善牧区生产生活设施,推动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建立符合牧区实际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框架。优先支持新右旗申请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助力特色农畜产品上行销售。“十四五”期间,实现牧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现代化草原畜牧业取得显著进步,公共服务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完备,牧区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建成牧区现代化示范区。
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完善农村牧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增强村民牧民自治组织能力,充分发挥村民牧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作用,支持多方主体参与治理。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全面推行移风易俗,开展农村牧区道德模范选树等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第二节 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提高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以解决城镇化“率高质低”问题为重点,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持续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提高居住证发证量和含金量,推进居住证持有者逐步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公共服务。保障农牧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享有普惠性学前教育和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将农牧民工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深入落实“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用好自治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在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基本建设投资时更多考虑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加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吸纳落户数量挂钩力度。维护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完善常住人口常态化统计机制。
优化城镇布局形态。推动形成“一核两极多点”城镇化总体格局,提高中心城区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城市发展规模由扩张向集中集约集聚发展转变,不断提升城市发展品质,进一步促进旗市城关镇和其他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专栏20 “一核两极多点”城镇化总体格局 |
一核:呼伦贝尔中心城区,包括海拉尔区(含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区 两极:满洲里发展极(国际化口岸枢纽)、扎兰屯—阿荣旗发展极 多点:由旗市区中心城镇、地方特色城镇所构建的多点城镇体系等 |
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进以旗市区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加强城市设计与建筑风貌管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推动扎兰屯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科学优化城市路网,建设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慢行网络。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及充电桩建设。加大城市重要管线的管理维护力度,推动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加大再生水回用管网建设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优化供热结构,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大力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处理厂。因地制宜适时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加强园林绿化管理,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推进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下大力气开展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基本完成全市2005年前建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范发展建筑业,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加强行政区划管理,推广“数字门牌”“智能界桩”,规范地名命名更名。推进满洲里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城试点。加快推动呼伦贝尔中心城区应急水源、输水管线和伊敏电厂长距离供热等项目建设。拓展城市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建立期限匹配、渠道多元、财务可持续的融资机制。到2025年,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7%。
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形成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推进住房供应主体多元化,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增加商品住房供应,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探索完善业主委员会的职能,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打造舒适、智能、安全的小区环境。
第三节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体制机制障碍,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以旗市区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县域经济,把旗市区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旗市区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旗市区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鼓励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相关平台和载体建设,探索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牧业领域,积极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完善小城镇联结城乡的功能。
第二十章 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第一节 加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围绕强化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适度布局建设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在农村牧区全面覆盖,充分发挥新型基础设施的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加快5G商用和5G网络建设进度,实现旗市区主要城区、重点苏木乡镇、产业园区、工矿企业全覆盖。增强网络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性价比和用户体验,实现城镇家庭网络接入普遍超千兆、企业商用网络接入普遍达万兆,加快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建设和应用。加强通信网络运行管理,更好满足用户携号转网需求。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加快北斗高精度定位应用落地,推广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强化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等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协同创新平台等,积极引进建设以智能网联汽车、航空器等工业品耐冷性测试为主的试验场。
专栏21 新型基础设施重点布局 |
重点在海拉尔区、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研究布局下一代互联网(IPv6)量子云服务平台项目、智慧城市项目,探索布局数字经济产业基地。以垦区为重点,探索发展数字化智慧农业。 |
第二节 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铁路网建设。提升铁路网络联通水平,完善以滨洲线为主轴,以牙林线为副轴,以海伊线为支线的“口”字型铁路网络格局。全力推进“齐海满”高速铁路建设,积极推进乌兰浩特—阿尔山—海拉尔铁路升级改造、伊尔施至满洲里铁路建设,积极推进满归—漠河铁路、塔尔气—阿尔山铁路前期研究。适时开展跨境铁路项目前期研究。完善集疏运体系,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解决好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
专栏22 重点铁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高速铁路:齐齐哈尔—海拉尔—满洲里高速铁路 铁路升级扩能:乌兰浩特—阿尔山—海拉尔铁路扩能改造,积极推进伊尔施至满洲里铁路建设 重点前期研究:满归—漠河铁路、塔尔气—阿尔山铁路、海拉尔—拉布大林—黑山头铁路、阿荣旗—莫旗铁路及莫旗—拉哈铁路、室韦—莫尔道嘎铁路 铁路专用线:扎兰屯热电厂铁路专用线、满洲里口岸国际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 铁路口岸基础设施:满洲里汽车进口班列承接平台 |
完善公路网络。着力构建区域路网连通、城乡覆盖广泛、枢纽节点完善、运输服务高效的公路交通运输体系。重点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网呼伦贝尔境内待贯通路段,加快推进国省干线路网骨架升级改造,提升干线路网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沿边国道升级改造,改善沿边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推进内蒙古兴安岭上大通道、“乌阿海满”旅游一体化公路提档升级,争取乌尔其汉—宜里六连纳入自治区“十四五”专项规划,促进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林区应急防火公路、森林抚育防火生态修复路建设,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实施农村牧区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实施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项目,积极推进建设农村牧区联网路、建制村(嘎查)通双车道工程、抵边自然村及人口规模的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全面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农村牧区交通运输网络,落实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提高公路基础设施养护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30000公里,全市路网密度达到11.86公里/百平方公里。
专栏23 重点公路基础设施建设 |
高速公路:G10线海拉尔至满洲里 兴安岭上大通道:S204线满归—根河、根河—牙克石、乌奴尔—塔尔气、塔尔气—浩饶山 沿边国道:G331线扎赉诺尔—黑山头、加疙瘩—长青林场、洛古河—恩和哈达 普通国道断头路:G232线博克图—紫沟、紫沟—大兴 “乌阿海满”旅游一体化公路:S308线蘑菇气—柴桥、S202线伊敏—红花尔基、S307线塔尔气—红花尔基 其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G301线牙克石—海拉尔、G111线腾克—甘河农场—大杨树、S201线阿里河—诺敏、S527线莫力达瓦机场路 |
推动航空网跨越发展。坚持整体优化、协同配合,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民航基础设施体系,促进民用航空和通用航空、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高质量协同发展。完善航空支线网络,加快推进莫旗、根河通用机场升级支线机场建设,推进柴河、红花尔基等进入规划的通用机场建设,推进阿荣旗等通用机场扩建。完善飞行保障基础设施,推进海拉尔机场新建机库、海拉尔机场空管站新建塔台、阿荣旗通用机场科研试飞基地等建设。加强与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呼伦贝尔分公司合作,积极开拓航空市场,推动航空公司加快基地建设,提升海拉尔、满洲里、扎兰屯支线机场运输效能。推动海拉尔机场升级扩建。
专栏24 航空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
机场改扩建:海拉尔机场升级扩建、满洲里机场升级扩建、扎兰屯机场改扩建 支线机场:推动莫旗、根河通用机场升级为支线机场 通用机场:推进建设柴河、红花尔基通用机场,扩建阿荣旗通用机场,研究建设室韦、莫尔道嘎、毕拉河通用机场 飞行保障基础设施:海拉尔机场新建机库、停机坪、除冰坪,海拉尔机场空管站新建塔台、阿荣旗通用机场科研试飞基地、阿荣旗通用机场新建机库 |
有序发展港航水运。加快提升海事港航装备能力,有序推进海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符合界河管理实际需求、绿色环保的海事、航道装备体系和基地布局。完善国际边境河流船舶安全监管系统,完善长距巡航救助保障能力建设。
第三节 统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依法治水、科技兴水,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大中小微水利设施协调配套,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合理安排重点水利项目布局,重点向缺水地区、防洪薄弱地区倾斜。根据气候条件、水土资源情况,合理规划取蓄水工程。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积极发展智慧水利,加强水利感知网、水利信息网等建设。
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加强重点水源和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加快灌区现代化改造,发展区域规模化精准高效节水灌溉,推进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额尔古纳市花木兰灌区等大型、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实施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缺水地区逐步试行退地减水,重点开展以水肥一体化为主的节水工程建设,大幅提升水肥利用效率。完善灌排设施体系,提高灌区管理水平。充分利用水资源优势,对适合水田耕种的地区,扩大建设规模,增加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加强小堰闸、小型泵站、小型雨水积蓄利用等小型水源工程的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补齐旱地水源短板。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以上。
推进综合防洪减灾。维护水生态安全,实施防洪提升工程,解决防汛薄弱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防洪减灾系统,避免耕地流失。重点实施主要支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现治理河段基本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加快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加强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全面推进堤防工程建设,提升重点涝区排涝能力。积极推进阿荣旗晓奇子水利枢纽工程及扎兰屯扬旗山供水管线工程前期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入情况适时开工建设。完成扎敦水利枢纽工程建设。
专栏25 重点水利工程 |
牙克石扎敦水利枢纽工程、阿荣旗晓奇子水利枢纽工程、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额尔古纳市花木兰灌区、扎兰屯扬旗山供水管线工程等 |
第七篇 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十一章 实现人口素质全面提升
第一节 加快现代教育体系建设
完善立德树人机制。深入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加注重以德为先,落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提升智育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强化体育锻炼,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增强美育熏陶,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加强以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为重点的劳动教育。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完善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度,注重做好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衔接。在实现旗市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优质均衡。到2025年,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验收。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积极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办好高质量高中教育。推动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推动普职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探索发展中国特色学徒制,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积极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支持呼伦贝尔学院、扎兰屯职业学院、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发展,推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南区项目建设、扎兰屯职业学院校区项目建设。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进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国家统编教材,实现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发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支持老年大学发展,加强老年大学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构建学习型社会。
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加强教学管理,指导学校形成教学管理特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强化教育督导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深入推动农村牧区教育信息化。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第二节 推动健康呼伦贝尔建设
提高全民健康素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持续提高人口健康水平和人均期望寿命。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引导合理膳食。提高妇幼健康水平,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做好尘肺病、职业中毒防治,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健康教育,推广分餐公筷等生活习惯,引导人们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服务。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加快推进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融合。
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临床服务能力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统筹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旗市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农村牧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优化多元办医格局,落实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推进中医药(蒙西医)传承创新发展,完善中医(蒙医)振兴行动计划和养生保健治未病服务,加强中西医(蒙西医)结合,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支持蒙医特色疗术发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储备和应急供应机制。完善血液供应保障机制,推进临床合理用血。补齐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短板,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加强医疗卫生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加强医教协同。落实全科医生、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养培训制度,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58张,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8人。
科学有效防控重大疾病。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动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提高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重点寄生虫病、新冠肺炎、鼠疫等防治能力。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升应急医疗物资生产、储备、调拨、运输能力,提高旗市区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能力,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防控工作。推进发展航空医疗急救。强化生物安全保护,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健全口岸病媒生物监测控制。到2025年,实现每个旗市区疾控中心达到自治区标准化建设要求。
第三节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完善人口服务,顺应人口发展规律,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调整、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人口流动更加有序,保障人口安全。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完善生育服务管理,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完善出生人口监测工作,继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全周期保障流动人口健康。
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文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加强对困难家庭、失独家庭、单亲特困等特殊家庭的政策支持。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水平,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亲子阅读体验基地建设。
解决好“一老一小”民生问题。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为重点,构建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增强家庭照护服务能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促进康养融合发展,推动养老服务向精神慰藉、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领域延伸。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提升老年人使用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便利度,加快为老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探索发展护理保险。加快发展托育服务,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切实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大力发展公办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加强对家庭照护和社区服务的支持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使用。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每千名老年人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稳定在52%以上。
第四节 保障重点群体权益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加大对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保障农村牧区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基层民主管理。加强对特殊困难妇女的民生保障,完善分性别统计制度。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快城乡生育保障制度覆盖所有城乡妇女,提高农村牧区妇女“两癌”检查人群覆盖率。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优化妇女发展环境,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完善儿童健康服务,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减少儿童死亡和严重出生缺陷发生,有效控制儿童肥胖和近视。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提升儿童福利水平,依法规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收养登记,优化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平台布局。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创建儿童安全环境,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严厉打击性侵害、拐卖、遗弃、虐待、绑架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提升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活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康复救助制度。加强残疾预防、康复服务、托养照料、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增收,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公共场所、公共服务机构、公共交通工具普遍提供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
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搭建青年成长成才和建功立业的平台,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做好青年志愿者骨干队伍的建设和储备,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加强对困难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加强青年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提升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
第二十二章 实现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
第一节 促进高质量就业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就业优先,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健全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提升归国和外籍人才创新创业便利化水平。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鼓励劳动者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加强托底安置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8万人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支持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建设职工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基地等。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加快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大农牧民转移技能培训。“十四五”期间,创业培训达到5000人以上,城镇职业技能培训1.9万人左右,农村牧区转移技能培训1万人左右。
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运用“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加快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加强岗位信息归集提供,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网络,做好劳动仲裁工作,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监管。建立登记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机制。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落实“创业内蒙古”行动,把各类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打造成为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融通创新的引领标杆、精益创业的集聚平台。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加大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力度,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等配套政策措施。建立面向大众的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创业培训、创业模拟训练、创业基地实训服务。
专栏26 创业带动就业“倍增”计划 |
建立示范性创业载体绩效评估和优胜劣汰机制,对运营规范、信誉良好、作用突出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四众”创业市场示范支撑平台给予资金支持,持续打造一批具有创新孵化能力的创业载体。 加大创业培训师资(含网络创业培训)队伍建设力度,举办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创业培训优秀讲师示范教学等活动,搭建创业培训师资交流提高平台,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市创业培训师资稳定在50人左右,自治区级优秀创业培训讲师至少达到10人。 |
第二节 持续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完善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市场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拓宽低收入群体增收渠道,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机制,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完善企业工资指导制度,提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工资水平,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健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对科研人员等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完善第三次分配机制,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居民收入。完善收入统计调查和监测体系。保持治理欠薪高压态势,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第三节 加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推动社会保障提质扩面。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落实市、旗市区政府基金缺口分担机制。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落实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完善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开展社保数据稽核,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力争分别达到77.5万人(含离退休)、27万人、29.9万人左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保持在63.9万人以上。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落实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完善待遇保障、筹资分担、医保支付、基金监管机制,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做好各类人群参保和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完善医疗救助市级统筹,拓宽医疗救助筹资渠道。加强医保经办能力建设。到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为补充,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精准实施临时救助。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到2025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5%以上。
强化专项社会服务。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发展,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和建设,支持发展志愿服务,建立“互联网+慈善+社工+志愿服务”机制。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服务能力,支持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范福利彩票管理。
第四节 加快发展体育事业
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均衡发展。深入落实体育强国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深化体教融合、体卫融合、体旅融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推进旗市区全民健身中心全覆盖,继续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力度,形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强化科学健身指导,规范健身组织建设。促进校园足球运动发展,加强中俄蒙青少年足球交流,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建设。积极发展曲棍球、射箭、赛马等传统体育运动。强化体教融合,培养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队伍,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育运动培训机构。
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积极促进冰雪运动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家庭,加强公共滑冰馆、室外滑冰场、滑雪场等建设。发挥内蒙古冰雪运动学校、呼伦贝尔学院等机构作用,加强冰雪运动素质拓展中心、金龙山滑雪场冰雪项目国家队训练基地等建设,加快发展自由式滑雪、花样滑冰、冰壶等冰雪体育项目,推广民俗冰雪运动项目。
第二十三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第1节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的治理方式手段,统筹推进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市域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注重从制度层面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提升市域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完善权责明晰、上下贯通的纵向治理架构,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社会治理有关平台一体化运行,构建贯通市、旗(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的市域社会治理信息综合、指挥调度、联动处置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要素数据化、治理数据标准化和社会治理多网融合。“十四五”期间,力争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保障政治安全能力显著提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积极稳妥,公共安全监管全面到位,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档升级,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
第2节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坚持“五化协同、大抓基层”,推动社会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依法厘清街道办事处(苏木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提升苏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加大苏木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推进苏木乡镇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优化苏木乡镇事业单位设置。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清理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就业社保、养老托育、扶残助残、医疗卫生、家政服务、物流商超、治安执法、纠纷调处、心理援助等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和精准对接。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逐步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增加农村牧区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确保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到2025年,全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城镇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达到80%以上。
第三节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利益表达机制。畅通网上信访渠道,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完善排查化解机制,发挥社区干部、网格员等人缘地缘优势,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早在小。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打造市、旗(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居)四级非诉讼纠纷综合化解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第%1篇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增强文化软实力
坚定不移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讲好呼伦贝尔故事,提升地区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
第二十四章 提升全民文明素质
第1节 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思想铸魂工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认知认同、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带动。重点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中国梦教育,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和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动呼伦贝尔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和满洲里干部学院等高质量发展。
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激发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依法保护建设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认真贯彻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科学家精神和优秀企业家精神。
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公民道德素质,推动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深入实施学习教育、爱国爱乡、遵规守法、礼仪礼节、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孝老爱亲、健康生活、生态文明、志愿服务“十大行动”,精心选树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尊崇褒扬、关心关爱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弘扬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社会。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惩治失德败德、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加强网络空间道德建设,丰富网上道德实践。
第%1节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科学做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小区)、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创建文明村镇,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创建文明单位,突出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树立行业新风,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创建文明家庭,弘扬优良家风。创建文明社区和文明小区,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创建文明校园,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同步提升。“十四五”期间,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全市旗市级以上文明村镇比例达到80%左右。
第二十五章 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
第一节 增强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
加大文艺创作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创作总基调,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提高文艺作品原创能力,扶持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出更多精品力作。建立健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引导、宣传推广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推动形成健康清朗的文艺生态。加强文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加强排演场所等文艺阵地建设,有序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
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推进乌兰牧骑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完善乌兰牧骑演出宣传、辅导创作、综合服务、文化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功能,将乌兰牧骑打造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红色文艺轻骑兵”,重点突出“三送三问”,推进“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基层志愿服务常态化。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做好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播引领,推动群众文化的繁荣发展,充分发挥草原文化(国际)交流中心、乌兰牧骑宫、往日时光音乐厅等功能,举办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活动,打造具有呼伦贝尔特色的惠民演出品牌。推动公共文化馆、图书馆标准化建设和提档升级,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全民阅读,推动基层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设施达标,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公共文化”,加强数字图书馆、美术馆、智慧博物馆和数字化艺术档案建设,实施数字文化进蒙古包工程。全面提高博物馆藏品保存和陈列展示水平,建成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支持内蒙古森工集团推进大兴安岭森林博物馆建设。加强电影精品创作,推动电影市场健康发展。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引导大众创作传播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音视频等。加强农村牧区网络文化引导。发展档案事业。
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加快应用4K超高清等先进广电技术,提升广播电视制作能力,增强全市用户服务、技术支撑、监测监管智能化能力,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使人民群众能够享受更加丰富、更加优质、更加便捷的广播电视服务。加快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市级、旗市区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完善应急广播体系。
专栏27 重点文艺创作 |
(1) 重大主题文艺精品创作工程 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弘扬乌兰牧骑精神等主题,创作推出广播影视、文学艺术、舞台艺术等作品,每年公布一批重点创作项目。 (2) 网络作品创作工程 顺应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趋势,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发展网络文学、网络短视频、网络音乐等艺术门类。 (3) 文艺精品传播工程 整合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资源,建立融媒体立体化文艺精品推广体系,提供内容丰富、形态多样的网络文化产品。 |
第二节 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和非遗文化传承
深入挖掘历史文化精髓,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文物保护,建设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资源库。实施长城保护利用工程,加强对长城重要点段保护修缮利用和展示。加强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加强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申报、评审,注重挖掘、收集、整理非遗保护资源及成果,推进非遗场馆和非遗数据库建设。加强非遗保护管理机构建设,推动非遗保护社会化。加强蒙古文古籍文献整理和数字化。加强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推进“非遗+旅游”“非遗+传统工艺振兴”,结合传统节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民间习俗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和展示活动。发挥重要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引导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进家国情怀。
第三节 打造精品特色文化产业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发展现代文化产业,完善文化市场。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推动文博业、广播电视电影、演艺等传统业态改造提升。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培育网络直播、网络音乐、网络音频、网络视频等新型数字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依托地方特色文化,对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等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文创产业,培育引进新闻服务、创作表演、工艺美术品制造、景区游览、各类文化中介服务类等大型文化旅游企业。促进文化产业与农牧业融合,围绕三河牛、三河马等特色品种,支持呼伦贝尔农垦集团积极打造农牧业博物馆、特色耕读基地等。
第九篇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倍加珍惜、继续坚持民族团结光荣传统,守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第二十六章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第一节 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教育的核心主题,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多维推进历史教育、文化引领、法治宣传。牢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繁荣包括各民族文化在内的中华文化,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理念、中华传统美德融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文化设施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全过程,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深入挖掘各民族文化的精神和价值,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实现个人、社会、民族、国家价值观的内在统一。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有计划、分批次、持续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学校、进军营、进宗教场所、进网络。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做到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
第二节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完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机制和政策措施,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以城乡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区为平台,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提倡文明现代的生活方式,引导和帮助各族群众追求现代文明生活。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扎实推进双语教学改革,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确保少数民族学生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支持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鼓励各族群众在民族地区和其它地区、城市和乡村有序流动。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营造自觉遵法守法、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
第二十七章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第一节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改善民族工作大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普及教育。畅通各民族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渠道,运用法律、教育、协商、调节等方法,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坚决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节 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开展市、旗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联创。坚持将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阵地、主渠道,把创建重心下沉到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拓展到新经济组织。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推进各级示范嘎查村、示范苏木乡镇、示范旗市区创建,选树一批可复制的区域类、行业类示范典型,形成各具特色的创建示范群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事迹、精神,形成巩固提升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
第十篇 统筹发展和安全 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把安全发展贯穿全市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边疆安宁稳固。
第二十八章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第一节 维护边疆安全
捍卫政治安全。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构建集经济、社会、生态、边境等安全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完善国家安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国家安全执法。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深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巩固边疆安宁。加强国防动员组织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国防动员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加强国防教育宣传和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深入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强化军供保障,深度挖掘和引进“军转民”“民参军”项目,努力提升军民融合发展水平。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持续创建双拥模范城。推进党政军警民同守共建、守边固边。健全强边固防机制,加大边境管控和后备力量建设力度,推动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加强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建强用好民兵分队、护边员队伍。加强边境、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做好稳边、固边、兴边、富边。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制度,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待遇保障、伤残抚恤、优抚优待等。加强光荣院、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人医院、军人公墓建设,加强“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生活保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第二节 确保经济安全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注重在改革发展中化解风险,提高在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粮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网络信息等方面风险防控能力。维护金融安全,开展宏观审慎评估和金融稳定压力测试,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发挥存款保险制度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审慎稳健经营,依法打击整治“套路贷”“校园贷”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加强重要经济指标、各种风险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研判,提高经济运行监测和实时预警能力。深入推进依法统计,健全“三新”统计调查。强化风险防控审计监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扎实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保障粮食安全。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围绕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全过程,加快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探索建立粮食质量追溯系统,增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巩固和加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继续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加强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建设绿色肉奶安全保障基地,确保粮、油、糖、肉、奶等重要农畜产品供给安全。
保障能源安全。守住煤电油气安全运行底线,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加强能源生产供应中的全链条安全管理。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标准,守住煤矿安全红线。加强电力监管,打牢电力系统和电力网络安全基础。加强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保障油气管道运行畅通。通过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等方式,强化能源应急协调保障。
第二十九章 保障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第一节 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加强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供热、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广告牌、灯箱、楼房外墙附着物管理,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规范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维护、使用、监督。完善大型活动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处置机制,加强城市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实行城镇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对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实施改造达标、搬迁等措施。
第二节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实效,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界定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职责,完善民航、铁路、电力等监管。加强公共交通安全保障,强化道路运输运营安全管理。加强新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安全生产评审制度。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公共场所、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家庭。
第三节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提高从产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完善抽检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防范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加强特殊食品监管。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第三方冷库尽快入驻“蒙冷链”追溯平台。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进口食品“国门守护”和“双安双创”示范引领等专项行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食盐供应和质量安全。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和生产监督管理,加大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疫苗安全管理,积极构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装备和技术建设。到2025年,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
第四节 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落实质量强国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励优秀企业开展“蒙字标”认证,争创“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树立质量标杆,加大对质量奖获奖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力度。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标准的实施应用,完善标准实施监督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健全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十四五”期间,争取1家企业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第五节 健全应急保障体系
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灾害调查评价和监测预警,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合理建设城市避难场所。提高抵御旱灾、洪灾、雪灾、沙尘暴、地震、地质、森林草原火灾、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等灾害能力,提升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强化震情跟踪,完善灾情快速评估、上报和发布制度。探索发展巨灾保险制度。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指挥平台。提高危险化学品处置、水上搜救打捞、紧急医疗救援等领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全力预防重特大火灾,补齐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短板。加快推进消防大数据库、消防感知网络等建设。深化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加强消防救援、森林消防、社会救援、应急管理专家、应急志愿者等队伍建设。
提高应急储备能力。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要求,打造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的物资保障体系。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加强地区物资储备能力和战略储备金保障,加快呼伦贝尔市和各旗市区物资储备库建设。
第六节 深化平安呼伦贝尔建设
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深化平安乡村、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矿区、平安医院等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创平安、共享平安的局面。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建设,完善平安建设信息化综合平台,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和互联网应用。加强实战型指挥中心建设,推行扁平化勤务指挥模式。打造数字警务、智慧公安。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经济犯罪行为、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好禁毒人民战争和反恐怖斗争,强化打击整治,坚决铲除毒品问题滋生蔓延土壤。加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加强人民警察队伍建设。
第%1篇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团结奋斗共同实现蓝图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市,为实现规划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第三十章 加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全面落实党的决策部署。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一百年的宝贵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本规划的基础性建设,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深化纪检监察与巡察贯通融合,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巩固拓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违规违法破坏森林草原专项整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成果,净化政治生态。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推动侨务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二节 建设法治呼伦贝尔
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深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完善建立各级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落实机制。创新思政、担当勤政、廉洁从政,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推进、协调机制,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完善并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强化行政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等工作机制。健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强化政府督查,完善“督帮一体”机制,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建设法治社会。深入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健全宪法宣传教育机制,健全民法典实施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广泛开展“八五”普法,加强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法治乌兰牧骑”普法金色品牌。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培养律师人才队伍,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发展公证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完善推进举措,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完善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和公众参与度,健全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
促进司法公正。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依法成立市、旗(市区)社区矫正机构,落实各项保障。
第三十一章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第一节 高质量推动规划实施
建立“十四五”规划体系。本规划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居于全市规划体系的最上位,是全市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市级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各旗市区“十四五”规划须依据本规划编制,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建立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市级、旗市区级规划共同组成的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二级四类”的规划体系。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各旗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生态保护、公共服务、安全保障、深化改革等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如期完成。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领域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实现,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年度计划要贯彻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加强规划监督评估,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第二节 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
激发全市各族人民参与规划实施、建设美丽富饶和谐安宁呼伦贝尔的主人翁意识,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自觉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汇聚人民的力量和智慧,形成全市各族人民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发扬“蒙古马精神”,守望相助、同心同德、顽强奋斗,在新时代新征程奋力开创美丽富饶和谐安宁呼伦贝尔新局面,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呼伦贝尔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