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赣府发〔2021〕2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完善覆盖城乡、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推动全民健身与全面健康深度融合,紧紧围绕“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经验、作出示范”的目标定位,以大改革引领大发展,奋力推动弘扬井冈山精神、乡村振兴、“两山”转换、“三个作示范”,努力实现产业发展、发展环境、城乡面貌、民生福祉“四个大提升”的目标要求,不断开拓井冈山“红色引领、绿色发展”新境界,为把井冈山建设成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区而努力奋斗。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体育健身设施覆盖城乡,体育社会组织充满活力,体育赛事活动全民参与,科学健身指导广泛普及,人民群众参与健身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城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0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达到38.6%,《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4.5%,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达到0.9块,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2名。

二、主要任务

(一)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加快场地设施增量提质。坚持规划引领,建立井冈山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利用小区小巷改造和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级公共文化专项资金及体育彩票公益金补助新建改扩建一批全民健身路径、体育公园、健身步道、足球场、田径场、游泳池、门球场等体育场地设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推动实现城区社区“10分钟健身圈”,达到“五个一”工程目标,即:建成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中型全民健身中心、一个室内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2.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科学合理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村庄)、方便可达的小型体育综合体、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以及水上、山地等户外运动健身设施。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小区健身设施配套建设室内不低于0.1平方米每人或室外不低于0.3平方米每人的标准和规定。同时,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进行有效对接,补足居住社区健身设施短板。充分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商场超区、城区空置场所、建筑屋顶、地下室等“金角银边”区域建设便民利民的健身休闲设施。加大农村地区健身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加强集镇、中心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建设和提档升级。持续推动“公园体育化”改造提档升级。推进城区社区足球场地建设,实现新建居住社区内至少配建一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结合《健身步道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健身步道建设,注重综合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3.落实有关国家优惠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的健身设施建成开放并达到约定条件和年限后,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的土地应继续用于健身设施建设运营。对按用途需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依法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可在租赁供应时实施。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室外健身设施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由各相关方协商依法确定健身设施产权归属,建成后5年内不得擅自改变其产权归属和功能用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改委)

4.提升场馆开放服务水平。持续改造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硬件设施条件,加快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创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管模式,引入社会专业运营团队承接或参与场馆运营,规范委托运营模式,确保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性质。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使用绩效评估办法,做好高危险性体育经营性项目审批。探索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对社会公众开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

1.完善组织网络。加强体育总会组织建设,建立以体育总会为枢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单项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不断推动各单项体育协会向乡镇、社区延伸。(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

2.推动规范建设。健全全民健身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吸纳社会各界精英参与管理。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的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将党建融入全民健身组织发展全过程。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综合性评价制度,将组织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情况及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全民健身组织的主要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

3.增强创新活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支持社会组织采取项目化、市场化运作模式,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持续开展优秀体育协会、健身示范站点、社体之星的评选表彰活动,发挥体育社团的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三)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积极培育全民健身活动品牌。积极搭建覆盖广泛、层级清晰、便于参与的赛事活动平台,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和激励政策,建立多元主体办赛机制,普及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培育面向各行业、各人群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利用井冈山市“红绿”旅游资源优势,实施体育“一县一品”,打造有井冈山特色影响力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加强体育赛事的规划,“以赛兴城、以赛促产、以赛惠民”,积极组队参加全省、全市运动会群众比赛。持续开展新年登高、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社区运动会、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等主题活动。巩固拓展“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成果,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本区域足球、篮球推广普及。探索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形式,举办和参与线上、智能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广新局、市红星街办)

(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健全科学健身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广线下线上相结合的科学健身普及模式,组织开展科学健身服务“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活动,普及健康理念、健身方法、运动技能。加强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的普及,开设科学健身大讲堂,鼓励体育明星等体育专业人才普及运动健身知识、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激发群众健身热情。健全体质监测网络,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为不同人群提供标准化体质测试服务。提高《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的覆盖率、达标率和优良率。(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水平。进一步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更好发挥其在体育活动、科学健身等指导方面的作用。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出具有井冈山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宣传部、团市委、市人社局)

(五)推进全民健身事业融合发展

1. 深化体教融合。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以体育人,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做到资源互通共享,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鼓励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发挥体校、学校和社会体育俱乐部阵地作用,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培训机构对接各校,利用课余时间开展青少年训练,形成体育部门、学校、社会三方融合的运动员培养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体育社会组织为缺少师资的中小学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推动武术、棋类、舞龙舞狮等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训练营。(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

2.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依托医疗机构和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展运动促进健康的服务与指导,推广体卫融合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鼓励大型医疗机构设立运动康复专科,试点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逐步建立慢性病运动干预体系。加强体卫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运动防护师、运动营养师等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

3.促进体旅融合。充分发挥井冈山独特的“红绿”旅游资源优势,在景区打造一批休闲健身体育品牌项目;深挖“红色+体育”“绿色+体育”,发展户外拓展产业。力争在2025年,在全市规划建设一批山地户外运动示范区、山地户外运动精品路线、山地户外精品赛事。培育体育农业休闲、体育赛事旅游集聚区,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新局、市农业农村局)

4.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落实全龄友好理念,在场地设施建设和赛事活动开展中充分考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不同人群的需求,保障群众健身权益。落实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预防和干预。支持开展青少年体育周末营、夏冬令营等精品活动。丰富社区养老健身服务,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和方法,构建“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工作机制,引导更多老年人加入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加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挖掘出更多适合各类残疾人开展体育锻炼的康复、健身项目,推动残健融合,开展残疾人体育康复健身活动。全面推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建立职工体育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符合职工身体状况和职业特点的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提倡根据行业、工种特点创编健身项目。推动农民、妇女、少数民族等人群健身活动开展。(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六)推进全民健身产业高质量发展

1.促进体育消费。加大节假日、夜间、基层体育赛事供给,组织开展体育消费节、体育夜市、体育嘉年华、体育博览会等活动,打造主题鲜明的体育消费活动品牌。积极开展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评定,激发群众运动技能学习热情,激活全民健身培训市场。提倡结合实际发放体育消费券。培育冰雪运动、户外运动、亲子航空模型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大力发展夜间经济,促进体育消费,推广城市体育健身项目加入吉安旅游惠民卡合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新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深化体育改革。鼓励全民健身组织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加大政府购买全民健身组织服务力度,鼓励全民健身组织承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科学健身指导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激发全民健身组织自身发展动力,全面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融合。鼓励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向公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降低公众付费价格,实现体育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坚持开门办体育、社会力量办体育,不断拓宽体育项目融资渠道,完善社会资本进入全民健身领域的政策和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全民健身设施,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引入社会力量专业机构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3.提升场馆效益。加快全民健身场馆、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体育场地设施智慧化改造。按照体育场馆信息化管理技术规范要求,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因地制宜配置完善信息化服务平台。积极探索运用5G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场地设施开放、体育赛事活动、健身指导服务等数据的互通与共享,满足人民群众查询、预定、获取身边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需要。(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中心)

(七)努力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

加强宣传引领。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实施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的重大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全民健身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全民健身事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民间、民俗、民族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弘扬井冈山精神,深入挖掘红色和苏区体育史,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群众身边的体育故事。利用井冈山红绿资源,在重大体育赛事节点开展健身文化展示、学术论坛等主题活动,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社会新风尚。(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统战部、市文广新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市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重点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指标与评估体系,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将全民健身融入各部门相关政策中,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措施落地实施。

(二)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体医融合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畅通人才培养渠道,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工作者提升服务技能,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鼓励退役运动员、高校体育专业学生、学校体育教师等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入全民健身服务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绩效,增加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的比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

(四)强化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五)加强督导评估。教育体育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过程跟踪与评估,及时分析问题,加强督促指导。2025年底前,对本市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效果进行总体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告市政府及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并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