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规划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的基本情况
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做好“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7434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3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142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83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5%以内。二是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统筹衔接不断加强,待遇水平稳步增长。浏阳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职工人数分别达到982884人、141303人、235508人。三是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人才发展环境日益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市企事业单位共有专业技术人员21万多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技人员17000多人。四是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平稳推进,人事考试安全运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五是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日常巡视检查等各类专项执法活动,涉及劳动者30万余人,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不断推进市、乡镇(街道)两级监察体制建设,深化两网化建设,实现劳动者“一站式”维权,举报投诉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六是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升。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市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发展的环境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参与者、社会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要立足国情市情,着眼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期盼,深刻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开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一是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理念的确立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全局的地位作用更显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保体系重要讲话精神、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对社保、就业等人社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提供了新遵循。二是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挑战: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期盼更加多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是就业压力仍旧较大。当前,经济增速放缓对就业创业的影响逐步显现,原有的一些矛盾更加突出。在“求职难”的同时,“招工难”、“稳工难”问题日益突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能力建设滞后,求职者工作技能与岗位要求不匹配现象突出。另外,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机制还不健全。二是社保征缴扩面压力仍然存在。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等方面有待加强,扩面征缴空间缩小,基金平衡安全运行压力增大。三是人才引进培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才总量和总体水平与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四是人事制度改革面临新的难题。人事制度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待继续推进。五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影响劳动关系稳定因素增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六是基层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仍需提高。随着人社职能拓展扩面、经办业务逐级下移,各级人社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咨询系统等方面的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少数乡镇、村基层人社服务平台仍然比较薄弱,队伍素质相对偏低,队伍稳定性有待加强。
三、发展的目标定位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着力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加强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奋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面现代化新浏阳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引领中西部、迈向现代化”和“中西部首善、现代化样板”的宏伟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奋力担当践行“三高四新”战略排头兵、争当现代化建设县域先行者使命,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努力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
2.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公共服务,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3.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增强改革创新精神,破除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深入探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让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4.践行法治、维护公平。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努力维护和平衡好各类群体的权益。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城乡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才队伍更加壮大,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人事制度管理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城乡公共服务更加优化,人社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为建设强盛浏阳、活力浏阳、生态浏阳、幸福浏阳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四、发展的重点任务
第一节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位置,围绕建设“充分就业城市”,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将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完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就业促进机制,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统筹城乡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新增城镇就业6.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1000个。
第二节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全面落实“双创”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培育创业主体。大力建设和完善创业载体,加强各级创业基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入驻、孵化项目能力,吸纳带动更多就业。引导浏阳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回家乡投资创业,为返乡创业提供便利,推动下乡创业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及时兑现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创业基地,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引导智慧浏阳河等基地开展网间经济等网创,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进创业运营团队、职业经理人,为创业企业进行全方位服务。实施创业能力新五年提升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活动,培树一批创业典型,积极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十四五”期间,开展创业培训6000人,创业带动就业10万人。
第三节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离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参与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再就业支持力度,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促进农村劳动力供需有效对接。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第四节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水平。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规范就业中介服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重点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人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形成市场自律机制,促进政府、协会、市场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第五节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畅通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通道。支持企业建设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统筹各部门培训资源,支持本地培训机构建设发展,扩大培训工种,提升培训能力。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过程监管,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退出机制。发布浏阳市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一般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引导培训机构和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办班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推进培训与就业无缝对接,促进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围绕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鞭炮烟花、花卉苗木等行业需要,培养一批“即插即用”式技能人才,为“芯屏器合”“柏家蒸鸣 ”等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发展提供用工保障。在“十四五”期间,力争各类职业培训300000人,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000人。
第六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为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到2025年,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推动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积极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积极做好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做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实施准备工作。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根据国家、省、长沙市统一部署,配合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基础工作。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配合做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落实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政策,为失业职工提供资金补助、医疗保障等多方位服务,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功能。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规范和强化工伤认定、鉴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务。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结构和标准,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
第七节 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建立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完善内控管理,充分发挥第三方审计机制的作用,实现社保经办机构监督检查和审计全覆盖。强化信息化监管,推进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实现社保业务“全时段、全覆盖、全过程”监控。健全社保基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大社保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
第八节 完善人才集聚体制机制
深入贯彻实施湖南省“芙蓉人才计划”、长沙市人才新政22条、浏阳市人才“双创双兴”计划,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服务、激励机制,强化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围绕“三高四新”战略、重点产业链建设、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等,配合制定相关人才支撑政策,持续落地实施高端产业人才倍增行动计划、自贸区长沙片区建设等政策细则,进一步推动人才项目和产业规划高度融合。结合浏阳市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需求,重点围绕引进中高端产业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策划开展一批中高端人才洽谈会、名企进名校招聘会、直播带岗等精品引才活动。
第九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系列、分行业建立更客观、公平、科学的评价体系,贯彻落实省职称制度“双十条”、全面加强基层建设“1+5”、制造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晋级奖励办法等文件,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组织落实“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湖湘博才青年科研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人数不少于1万人。加强企业博士后科研机构建设,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的高效配置和有效整合。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职称申报、职称评审、考后资格复审等工作。到 “十四五”末,争取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人才总量达到 3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16:52:32 。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重点发挥企业等用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完善以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多元评价体系。
第十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按照省人社厅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逐渐形成重点突出、配套完善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系。加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力度,逐步完善岗位异动管理机制。适时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逐步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化水平。把加强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结合起来,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使用。
第十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落实省制定的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落实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缩小工资水平差距。
第十二节 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收入的比重。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合理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适时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工资制度,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第十三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依法规范企业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和企业经济性裁员,进一步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特殊工时、带薪休假、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严格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重点规范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园区、乡镇(街道)和产业系统建立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监测预警,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基层能力建设。
第十四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依法加大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力度。完善集体劳动人事权利争议处理机制。加大仲裁办案指导力度,健全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争议处理效能。
第十五节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完善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等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执法行动,联动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强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抓好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政。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打造智慧劳动监察平台,建成覆盖城乡的劳动用工监控网,着力提高监察执法效能。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第十六节 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健全人社公共服务制度,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全民、均等可及、优质高效的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推动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畅通为民服务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持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培树更多“人社知识通”“业务一口清”,不断提高系统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实施人社信息化创新提升攻坚行动,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人社工作的深度融合。继续加强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建设,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逐步缩小区域、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五、“十四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考核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健全规划实施监督,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
(二)加强依法行政。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社会保险法》,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出台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法审制度,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积极推行重大决策法制审查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推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系统内控建设,全面梳理系统行政事权,完善权力内控长效机制,确保行政事权公开透明运行。努力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大力提升作风效能。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合理选配人才,优化队伍结构,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能力较强、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四)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大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通报工作。加强舆情社情和民意分析,注重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积极树立和培养先进典型,不断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增进全社会对人社工作的了解,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