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编制《阜宁县“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明确阜宁县未来一个时期节约用水目标任务、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期间,阜宁县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先后建成“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和“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节水工作取得一系列突破和成效。“十四五”时期,阜宁县将以水资源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推动各行业节水为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实施重大节水工程,大力推动节水体制机制、技术体系、管理思路、宣传方式的创新,建立健全节水法规政策和监督考核的现代节水管理体系,建立全面节约和集约循环利用的高效用水基础网络和技术体系,促发形成公众自觉节水的行为规范模式和全民共建共管的节水社会氛围,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阜宁县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工作,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规划》依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江苏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阜宁县全民节水行动方案》等相关要求,以2020年为现状年,在分析全县节水现状、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系统谋划“十四五”期间乃至未来一个时期阜宁县节水工作的整体目标,明确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提出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建设内容、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内容、拟实施的重点工程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第一章 基本情况
1.%2 自然条件
1.1.1地理位置
阜宁县隶属江苏省盐城市,背倚苏北平原,面临苏中水网,南与建湖县毗邻,北与滨海县接壤,东与射阳县相连,西与淮安市涟水县隔废黄河相望,西南与淮安市楚州区交界。县域位于江苏省中部偏东,地处江淮之间,里下河腹部,介于东经119°27′49″~119°58′22″,北纬33°26′52″~33°59′22″之间,南北长52.5km,东西宽48km,总面积1439km2,列盐城市9个县(市、区)第6位,其中:陆地面积1087 km2,水域及滩地面积352 km2。阜宁县辖13个镇,4个街道及两个社区,总耕地面积883.20 km2,2020年末户籍总人口110.34万。

图1.1-1 阜宁县地理位置图
1.1.2地形地势
阜宁县西部高亢,向东南、向东、向东北,渐趋低洼。县域分属3个地貌单位:县域西部,即废黄河以东、射阳河至沿岗河以西地区属黄淮平原,系因黄河夺淮后,大量泥沙覆盖而形成的黄泛区。
1.1.3水文特征
阜宁县境内有大小河流100多条,主要河流有3条:西部的废黄河,流经县境中部东北部的射阳河,苏北灌溉总渠,串场河,通榆河,淮河入海水道。
1.1.4气候特征
阜宁县位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气候带。其特点是季风显著,四季分明;雨水充沛,雨热同季;日光充足,气候温和。因地处气候过渡区,灾害性天气种类比较 多,常见的有大风、暴雨、雷电、干旱、连阴雨、高温、寒潮、大雾等。
2.%2 社会经济
1.2.1历史沿革
古阜宁境域濒临黄海,海岸线在今日县境西北部北沙、羊寨至东南部施庄一线。淮河流经境域从北沙出海。新石器时代晚期,县境内已有先民生息繁衍。夏、商、西周三代称淮河下游地区为“淮夷地”,阜宁先民是“古淮夷民”一部分。春秋战国时期,境域先后为吴国、越国、楚国辖地。
秦并六国统一中原(前221),实行郡县制,在淮河以南置九江郡,阜宁境域属九江郡。楚汉之际,西楚霸王项羽置东阳郡,境域属东阳郡。
秦亡汉兴。汉高祖六年(前201),境域为射阳侯刘缠的封地。汉惠帝三年(前192),撤销射阳侯封地,置射阳县(县治在今宝应县射阳镇。射阳侯国、射阳县皆以古射阳湖命名),境域属射阳县。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分出射阳县东部建盐渎县,境域分属射阳县、盐渎县。此后,经历东汉、三国、西晋,直至东晋,境域均属此两县,长达630年(三国时期,因战乱,曾一度废除此两县,但未设新县)。
东晋义熙七年(411),撤销射阳、盐渎两县,建山阳、左乡、东城、盐城四县,境域分属山阳、左乡、盐城三县。此后,宋、齐、梁、陈四朝和隋朝,直至唐初,境域均属此三县。
唐武德八年(625)至北宋,县境分属楚州山阳县、盐城县。后历经南宋、元、明、清雍正初年,境域均属山阳、盐城二县。
清雍正九年(1731),划出山阳县东北部和盐城县西北部,合并海滩新涨之地建阜宁县。从1731年建县直到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前,阜宁县隶属淮安府。
1912年,阜宁县隶属江苏省。1914年,江苏省分为五道,阜宁县隶属淮扬道。1927年废道,阜宁县又直隶于省。1933年,省以下分设若干行政督察区,阜宁隶属第十行政督察区,1934年,第十行政督察区改称盐城行政督察区,1936年,再改盐城行政督察区为第六行政督察区,阜宁均受其管辖。
1940年10月,阜宁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1年9月,盐阜行政公署成立,阜宁隶属盐阜行政区。1945年,隶属盐阜分区;同年底,隶属苏皖边区第五行政区。1947年2月,隶属苏北行政公署第五分区。1949年5月,隶属苏北人民行政公署盐城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阜宁县隶属苏北行署盐城专区。1953年,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后,隶属江苏省盐城专区。1970年,隶属盐城地区。1983年盐城市成立,阜宁县为盐城市辖县之一,至2018年隶属未变。
1.2.2人口及城市化
阜宁县实行镇管村体制,辖13个镇,4个街道及两个社区,全县共有341行政村(居)。2020年,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普查显示普查时点全县常住人口79.4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8.57%。
1.2.3社会经济发展
近年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阜宁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江淮乐地两个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工业主导,着力打造“四张名片”,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经济运行实现稳中有进,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打下坚实基础。
3.%2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1.3.1“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国家)
国家《“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中规划全国到2025年,基本补齐节约用水基础设施短板和监管能力弱项,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3.2江苏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江苏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中规划全省到2025年,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落实,节水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节水基础设施得到发展与完善,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节水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全社会节水减排意识显著提高,节水技术水平显著提升,用水效率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1.3.3盐城市“十四五”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规划
1、规划范围
盐城市全境。
2、规划期限
现状水平年:2019年;规划水平年:2025年。
3、规划目标
水资源保障:规划至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57.64亿m3以内。
水生态保护: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完成率达到100%。全市河湖保护规划体系全面建成,水生态状况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重点河湖生态水位保障率达90%。
水资源监管:计划用水管理率、节水评价管理率保持在100%,规模以上非农用水在线计量率提高至100%。
到203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58.04亿m3以内,生活、生态环境和生产用水保障得到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
4、小结
本次规划参考《盐城市“十四五”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规划》中的规划目标,进行阜宁县“十四五”节水规划相关指标的确定。
1.3.4阜宁县城市总体规划
1、规划期限
近期:2014年—2020年;
远期:2021年—2030年;
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2、规划范围
(1)规划区
阜宁县域。
(2)中心城区
南至S329-新城街道-花园街道-S329,东至连盐铁路以东200m,北至348省道-迎宾路-射阳河,西至348省道。
(3)旧区
旧城区与旧镇区。
3、人口与城镇化
2020年:为98万人;
2030年:为110万人。
%1、 水资源
(1)水资源保护
全面提高城镇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提高污水处理标准,实施再生水回用;推进雨水收集利用,推广生态种养,削减城乡面源污染;保护地表水体沿岸湿地,提高生物多样性与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1) 水资源利用
普及区域供水,保障安全供水:县域实施区域供水,确保供水安全,各水厂管网互联互通,互为备用水源,以提高供水安全。
(%1) 节水
1)农业节水
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近期达到0.550,远期不低于0.600。
2)工业节水
分行业控制工业用水定额,推进高耗水企业节水改造,提高中水及循环水使用率;鼓励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与应用。
1) 管网节水
通过城市供水管网的技术改造,提高管网监测管理水平和手段,降低管道漏失率。
1.3.5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
1、规划范围
阜宁县域范围全部国土面积。
2、规划期限
现状基准年:2019年;
近期水平年:2025年;
远期水平年:2030年。
3、规划目标
规划总体目标:通过水资源综合规划,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统一管理,保证
未来阜宁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通过供水、节水工程体系的实施,水污染的综合治理和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达到水资源高效节约、有效供给、全面保护和合理配置,实现人水和谐的目标。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阜宁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供水目标:在合理抑制全社会用水需求的前提下,加大水资源工程建设力度,形成布局合理、能力可靠、安全保障的供水工程体系;充分挖掘节水潜力,有效利用过境水资源,策应全县经济增长的需要。通过蓄、引、提、调水源配合运作和合理配置,基本实现水资源的有效供给。至2030年,全县P=75%年型基本不缺水。
节水目标:促进以水权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体系的完善,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资源安全供给保障机制,至2030年全县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达到农业用水负增长、工业用水微增长、生活用水适度增长的控制目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水生态环境。
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以《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为主要依据,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业企业必须达标排放、实施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等设施建设、扩大废污水收集范围和处理能力,按期实现各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
4、小结
本次规划参考《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中部分供、需水预测和供需分析结果。
1.3.6阜宁县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19~2035年)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阜宁县中心城区,南至329省道-新城街道南边界-花园街 道南边界-204国道-329省道,东至连盐铁路以东500m-站前路,北至348省道-迎宾大道-射阳河,西至348省道。
2、规划期限
现状基准年:2018年;近期水平年:2022年;中期水平年:2030年;远期水平年:2035年。
3、规划目标
(1)充分利用城市污水和雨水资源、削减水污染负荷、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满足阜宁县城市化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要求,避免出现水资源供需矛盾。
(3)逐步提高阜宁县非常规水源利用水平。
(4)非常规水源供水水质目标达到各类用户所要求的水质标准。
4、小结
本次规划参考《阜宁县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19~2035 年)》中的规划目标,进行非常规水源利用(包括再生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划指标确定。
1.3.7阜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9~2030年)
1、规划范围
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自然空间格局保护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海绵设施布局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
2、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19年;近期:2020—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3、小结
本次规划参考《阜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9~2030年)》中的规划目标,进行雨水资源利用规划指标确定。
第%1章 现状分析
2.1水资源量现状
2.1.1降水、蒸发
阜宁县境内设有阜宁腰闸、阜宁、永兴和苏咀等降水量观测系列较长的雨量站点。据调查统计,阜宁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945.7mm,降水量的年际变化较大,最大年降水量为1363.4mm(1991年),最小年降水量为487.4mm(2004年);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主要集中在汛期。
2.1.2水资源量
阜宁县多年平均降水量945.7mm,径流年际变化较大、年内分配不均,汛期5~9月多年平均径流量约占全年的90%以上,较降水量年内分配更集中,7月份径流量约占全年径流量的40%。
2.2水环境现状
2.2.1地表水水质
2020年,阜宁县共区划省级及以上水功能区20个,其中国家重点水功能区4个,省级重点水功能区11个(包括国家重点水功能区4个),省级一般水功能区9个。
2.2.2地下水水质
根据《盐城市浅层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调查成果,阜宁县监测13眼浅层地下水井,Ⅲ类1眼,位于三灶镇;Ⅳ类1眼,主要是氨氮超标,位于三灶镇;V类11眼,主要为氯化物、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氨氮超标。
2.3供水、排水、非常规水利用现状
2.3.1供水现状
阜宁县共有阜宁县自来水公司地面水厂、城东水厂和凯发新泉水务(阜宁)有限公司3座水厂,以抽取地表水为主,主要供给城镇居民、公共设施和工业的集中式供水基础设施,形成了以城东水厂为主,阜宁水厂、凯发水厂为辅的“一主两辅”供水格局,总设计规模25万m3/d,现状总供水能力20万m3/d。其中:城东水厂位于开发区通榆运河下游,主水源为苏北灌溉总渠,备用水源为通榆河,设计规模10万m3/d,现状供水能力10万m3/d,是苏北第一家采用水质深度处理工艺的地面水厂;阜宁水厂位于阜城西大街与新兴路西南,以苏北灌溉总渠为取水水源,设计规模5万m3/d,现状供水能力5万m3/d;凯发水厂位于益林镇,以潮河为取水水源,设计规模10万m3/d,现状供水能力(一期工程)5万m3/d。
(2)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目前凯发水厂、阜宁水厂、城东水厂三片区的一级管网已实施到位,大多成枝状管网,县城及益林等区城局部成环状。
(3)水价体系
根据《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通知》(阜价发〔2016〕36号),阜宁县将供水价格分类优化为生活类、生产类和特种类三个大类。其中,生活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行政事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用水;生产类用水包括工业和服务业用水;特种用水包括洗浴、洗车、饮料等用水。
2.3.2排水现状
阜宁县县域范围内共有13座污水处理厂,目前,5座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均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3.3非常规水利用现状
阜宁县积极推进城市深度处理尾水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技术标准,鼓励污水处理厂在原有处理工艺上增加深度处理装置,使其转化为符合一定水质标准的中水,用于景观、绿化、道路冲洗、建筑施工、工业、污水厂内部再生利用等,并推动工业企业进行污水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目前中心城区的污水处理厂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原水厂进行了出水达标改造,污水处理厂设有自用中水设施,将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标至一级A标准,处理出水基本达到了城市再生水利用水质标准(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以及景观环境用水),主要用于厂区绿化、地面冲洗及污泥脱水机的反冲洗。
2.4节水现状评价
2.4.1用水结构变化
“十三五”期间,随着阜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全县用水总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人均综合用水量(以常住人口计算)总体下降。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由2015年的6.643亿m³降至2020年的为6.100亿m³,下降了8.17%;人均综合用水量由2015年的792.5m3/人·a降至2020年的748.3m3/人·a,减少了5.58%。
2.4.2节水指标分析
(1)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
万元GDP用水量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率逐年上升,2020年达到41.9%,用水效率有较显著的提升。
表2.4-8 阜宁县万元GDP用水量和较2015年下降率
2020年,阜宁县万元GDP(现价)用水量为106.23m³,高于全国平均值(57.2m³)、江苏省平均值(55.7m³)和盐城市平均值(89m³)。对照《节水评价指标及其参考标准》,阜宁县万元GDP用水量高于华中区平均值(97m³)、东南区平均值(53m³),较华中区先进水平(38m³)、东南区先进水平(15m³)仍有一定差距,用水效率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工业节水指标
工业节水重要指标主要包括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直接反映了水资源方面投入和产出的关系,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越小,表明单位水资源的投入所得的产出越大;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反映了水资源的利用程度,该指标越大,说明水资源的利用程度就越高。
2020年,阜宁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含火电)为6.20m³,低于全国平均值(32.9m³)和江苏省平均值(62.8m³)。对照《节水评价指标及其参考标准》,阜宁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东南区先进值(10m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84%,未达到华中区平均值(90.3%)、东南区平均值(87.1%)、华中区先进水平(93.9%)、东南区先进水平(93%)。工业节水仍有较大潜力。
图2.4-9 阜宁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含火电)和较2015年下降率
(3)农业节水指标
“十三五”期间,全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年提高,由2015年的0.61提升至2020年的0.626,高于全国平均值(0.565)和江苏省平均值(0.616),与盐城市平均值(0.628)基本持平,但与先进地区水平(0.7-0.8)仍存在一定差距。参考《节水评价指标及其参考标准》,阜宁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高于华中区平均值(0.515)、华中区先进水平(0.532)、东南区平均值(0.565)。农业节水仍存在较大的潜力。
图2.4-10 阜宁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耕地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
(4)生活节水指标
“十三五”期间,随着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阜宁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明显,通过强化生活用水管理、推广普及节水器具、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逐步提高了居民生活节水水平。全县生活用水量稳中有降,由2015年的0.368亿m³降至2020年的0.352亿m³;人均生活用水量得到了基本控制,由2015年的120.28L/人·d降至2020年的118.30 L/人·d。
2.4.3节水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2016年,阜宁县水利局组织编制了《阜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简称《规划》)中,对照《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计划安排,阜宁县积极开展规划落实工作,各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全县水资源利用效率有了显著提高。据测算,《规划》中的指标落实率为93.3%,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其中未完成指标为“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比例”,完成值为56.98%,未达《规划》目标值60%。
2.5主要做法与建设成效
“十三五”期间,阜宁县通过政府引导、全县联动、全民参与、试点示范,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通过推进全县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度体系、促进行业节水与经济结构转型、强化节水载体建设与示范带动、推进水环境保护与水生态修复、营造全民自觉节水的社会氛围等,实现了用水总量的有效控制、节水指标的全面提升和用水效率的逐年提高。阜宁县连续多年获得盐城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优秀”等次,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2.5.1推进全县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
阜宁县实施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完善节水管理网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政府推动、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内设机构,成立专门的节水管理机构,并将节水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现了统筹城乡涉水事务的一体化管理。
狠抓目标责任,确保节水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达标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管理的作用,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和协调会,对节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严格落实日常抽查、季度检查、年度考核的工作制度,对年初分解落实到各企业的节水目标任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阜宁县用水节水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2.5.2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度体系
阜宁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管理相关文件要求,考虑县域实际情况,积极转变治水策略,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通过严格执行并有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和严格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加强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实施节水“三同时”管理、节水型器具准入推广、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价格调控、强化用水大户监控管理、完善节水激励政策、严格执行责任和考核制度等节水管理的政策推行和落地实践,切实抓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配置、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了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配套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不断研究制定鼓励节水、限制浪费的财政、税收政策,切实提高了实际工作开展中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为节水减排起到良好的制度保障。通过建立健全节水配套规章和管理办法,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实现了节水的法制化。节水防污型社会管理体系初步建立,节水机制制度法规进一步完善。
2.5.3促进行业节水与经济结构转型
阜宁县采用分类施策与行业节水相结合的节水模式,积极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分类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示范建设,通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倒逼用水模式转变,逐步深化产业结构调整,精准化打造全行业节水减排。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科学合理布局工业结构,着力发展节水、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工艺,保护自然生态,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高阜宁工业整体素质,增强工业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扩大工业的吸纳和辐射能力,促进城市化进程,为阜宁跨越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基础。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了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节水“三同时”管理、节水型器具准入、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用水统计、价格调控、节水考核等节水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促进地方工业走上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之路,实现了地方经济结构的转型与升级。全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降低,2020年降至6.20m³,达到了省内先进水平。
通过优化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推进节水高效农业建设进程,推广水稻“浅、湿、控”和“旱育秧”等节水灌溉技术,有效提高水的利用率和作物水分利用效率,大力推广使用管道输水、喷灌、微灌、滴灌、渗灌等节水灌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十三五”期间,全县节水灌溉面积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均逐年增加,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3.73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708万亩。截至2019年底,全县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75.34万亩,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比56.98%,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为7.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比5.82%。
大力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禁止生产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耗水量高的用水器具,对于未按照规定仍安装淘汰便器水箱和配件的建设单位予以追究责任;淘汰公共场所、居民家庭等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配套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器具,竣工后对安装的用水器具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视为总体工程合格。全县节水型器具普及率已达100%;强化老旧供水管网维护改造,分期、分批对区域内老旧管网、漏水率较高的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在管网改造过程中推广使用离心工艺制造的球墨铸铁管、UPVC管和新型复合塑料管等优质管材和阀门。2020年,全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9.92%;鼓励并引导工程项目建设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并与绿化浇灌系统相结合,收集的雨水回用于绿地浇灌、场地冲洗及冲厕等取得了显著的节水成效。
2.5.4强化节水载体建设与示范带动
阜宁县自2009年开始创建各类节水载体,为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阜宁县总结节水型社会建设成功经验,将节水型载体的创建作为全面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平的工作任务来推进。根据年度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目标任务要求和节水型载体考核标准,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社区、学校、单位等的申报工作,逐步扩大全县节水型载体的覆盖范围,创成了一批省、市、县级节水型载体,顺利完成各年度节水型载体建设目标任务,并通过节水型载体的示范创建,提高了公众节水意识、环保意识、水生态意识,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实现了全县水资源的有序开发、高效利用和节约保护。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创建各级各类节水型载体156个,包括省级节水型载体30个、市级节水型载体31个、县级节水型载体95个;“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创成各类节水型载体108个,其中,省级14家、市级21个、县级73个。
2.5.5推进水价改革与水资源有偿使用
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实行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
2.5.6推进水环境保护与水生态修复
阜宁县按照国家绿色发展的重大战略,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空气清新、河道清澈、乡村清洁、城市清爽“四清”工程,组织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整治“三大战役”, 水环境水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走出一条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前行的绿色发展之路。
以“清水走廊建设”、“两减六治三提升”等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市河、湖荡、农村河道的水环境治理工作。通过实施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污染源治理与防控、水系连通、城市与农村河道水环境整治、湖泊湖荡退圩退渔与水环境综合整治等五大类工程,全县主要河湖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至82.0%。通过上游调水引流,下游开闸排水,促进水体流动等措施,有效增加了水环境容量,改善了水质水环境,基本消除了全县范围内水质指标的严重超标问题,全县水环境质量有了显著提升,进一步改善了中心城区及主要河道水生态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
制定并实施了《阜宁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按照江苏省水利厅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结合阜宁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立了阜宁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实施内容。以“空间均衡”发展为准则,以滨水生态景点为依托,“点、线、面”相结合,“一带•二湖•三河•多点”的水生态文明建设布局。通过“预控、修复、提升”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周密、安排合理、保障得力的“系统治理”理念,实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方案,实现“一湖一源梦水乡,十里风光生态城”的愿景。“水绿阜宁”战略的实施,节水减污理念的转变,使阜宁县水系逐渐恢复完备的生态功能,重现鱼翔浅底、一泓清波的景象,从而带来较大的附加价值。
2.5.7营造全民自觉节水的社会氛围
阜宁县十分重视节水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节水“大宣传”格局。认识县域节水宣传重点,利用县域软件、硬件资源,依据宣传主题和群众喜好,不断创新活动开展方式、持续加大活动开展力度,教育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水的自觉性,让公民成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逐步形成了自觉节水的行为规范体系。
(1)开展节水集中宣传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主题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中国节水宣传周”、节能减排宣传月、“6·5环境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人员在庙湾古城和铁军广场,积极宣传水法律法规、违法案件、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节水条例等知识;周末组织人员到各镇区(街道、社区)进行水资源管理、水生态、节水、水资源费及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等的集中宣传,引导农民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灌溉效率、自觉维护用水秩序,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2)创新节水宣传方式
充分发挥媒体的快速传播功能,以电视、网络、报纸、海报、横幅、电子屏等为宣传载体,日常进行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
通过设计节水LOGO、悬挂节水宣传横幅和墙体广告、制作宣传展架和展板、制作并择地播放节水宣传片、印发节水和水法规宣传材料、印发节水知识宣传彩页和宣传海报、印发节水教科书和节水科普读本、发放宣传标志和节水标识牌、出租车LED、致广大取用水户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不断扩大节水宣传覆盖面。
在《阜宁日报》刊发了“节水行动看典型”系列宣传报道——《板湖镇推进水价改革促进农业节水》《协鑫光伏科技采用先进工艺降低水耗》《清华名仕园创建节水型小区有成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创建节水型单位》《县实小石字路校区节约用水出实招》《陈集中学环环紧扣抓节水》《县实验初中上海路校区依靠科技促节水》等,宣传阜宁县各行业在节水方面的工作成绩,该系列活动被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江苏省水利厅等网站报道。
开通了“阜宁县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等微信公众平台,在阜宁县水务局网站等开设了节水专栏,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学生家长校讯通、政务通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水资源节约保护知识,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培养公民节约、保护水资源的观念,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水资源管理的良好氛围。
(3)建设节水教育基地
为营造全社会爱水惜水的积极氛围,尤其针对青少年培养节水意识,阜宁县设立了节水教育场馆,位于阜宁县水文化教育基地内,该基地依托阜宁腰闸、电站、节制闸和庙湾、喻口古镇为中心,建设水文化主题展示馆,宣传治水、护水、供水、节水等方面的典型事迹,提升居民节水、护水、爱水自觉性,内含水文化主题展馆、阜宁县节水教育场馆、水情教育场馆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示范工程科技馆。近年来,阜宁县还积极启动省级节水教育基地建设,节水教育基地与射阳河博物馆同步规划建设,目前阜宁县射阳河文化展示馆土建工程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室内布展工程实施。
2.5.8创成全国首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十三五”期间,阜宁县编制了《阜宁县“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顺利通过省组织的评审。县出台调整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以及申报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和创建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对照创建要求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县创建活动,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分解落实创建任务,收集整理全县创建节水示范区资料,于2017年7月4日被省水利厅、省发改委授予“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称号。
在成功创建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基础上,阜宁县积极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于2020年12月19日通过水利部太湖局、省水利厅技术评估和验收,于2019年3月13日水利部公布的全国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中,成为了全国首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65家之一,也系全市唯一、全省仅有的7家创建单位之一,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节约用水工作有了进一步提升。
2.6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阜宁县通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初步建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阜宁县仍面临局部缺水、浪费水、水污染、水生态退化等四大问题并存的局面,节水型社会建设任重道远。因此,对 “十三五”期间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进行深入总结,分析全县节水工作存在的问题,为制定阜宁县“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提供依据。阜宁县应针对当前节水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践行节水优先、全面节约和有效管理水资源、推进节水管理体系现代化、推进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6.1节水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阜宁县通过持续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用水效率和节水管理能力不断提高,节水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节水管理问题将逐渐凸显,全县仍存在着全社会节水的主观能动性不强、非常规水源利用无法有力推广、节水载体创建质量和监管考核力度不够等问题,节水型社会建设任重道远。未来一段时间,应针对存在的不足,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不断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设,以健全的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推动、保障节水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2.6.2各行业节水力度仍需加强
(1)节水灌溉工程仍需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需大力推行。阜宁县大力发展农业节水,实施了一系列项目,兴建了一批农业灌溉工程,在农业用水计量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方面都有了显著进步,但截至2019年底,全县节水灌溉面积占比56.98%,未达到上一轮节水规划的目标值60%,且显著低于东南区先进水平70.5%;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比5.82%,较东南区先进水平38.7%具有较大差距,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行力度不够。今后需重视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推行,将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开展,加大微灌、滴灌、管道输水等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力度,积极建设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区。同时,相关部门应在资金、物资、技术、宣传等方面,在规划设计、科技推广、检查验收、建设管理中为基层提供服务和支持,以提高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的整体效果,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工业生产布局仍需优化,工业节水技改仍需加强。阜宁县通过工业结构调整、设施设备改造更新和工艺技术水平的提高,有效遏制了工业用水增加势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升至84%,与先进地区水平93.9%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工业节水潜力大。工业节水主要体现在工业用水过程中的重复利用和减少耗损等方面,未来,阜宁县应通过对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和新兴产业的科学布局,使企业放弃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项目,增加低能耗、环保型、高附加值项目;优化工业生产布局,改革生产工艺,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以积极创建各类节水标杆企业为抓手,充分发挥节水型工业园区、节水型企业、水效领跑者等的示范引领作用;配合相应的科技和用水管理措施,带动企业、园区节水水平的全面提升,改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偏低的状况,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
(3)老旧管网急需更新改造,现代化供水调度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阜宁县通过加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力度,有效控制了全县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9.92%,较先进水平6.6%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目前,阜宁县大部分镇区都存在2008-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铺设的PVC管道,该种材质的管道易损坏且不易维修,既无法保证供水安全又浪费水资源,部分区域的供水管道材料为自应力水泥管、玻璃夹沙管以及预应力水泥管,供水管道的材质已不符合现今的供水要求。同时,部分区域地质状况较差,管网老化较严重,易发生漏损、爆管等情况,导致漏损率较高。阜宁县供水管理体系已初步建立,但存在未系统化建立供水信息化管理平台、现代化供水调度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已设置了21个远传压力监测和水质监测点,实时监测供水水压等情况以实时调度供水压力,但数量及分布情况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SCADA系统尚未建立,供水管网区域化管理系统和城乡供水系统正在建设中。“十四五”期间,阜宁县应强化老旧供水管网维护改造,通过建立完善的SCADA系统,切实提高阜宁县供水现代化运行管理水平,更为有效地控制管网漏损。
(4)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需加大,非常规水源用途有待拓宽。阜宁县先后建成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阜宁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澳洋工业园工业污水厂等13座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的污水处理厂已按照相关规定将原水厂出水水质提标至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设有自用中水设施,处理出水基本达到了城市再生水利用水质标准(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以及景观环境用水)。目前,阜宁县再生水利用率为15%,较先进水平有较大提升空间,且再生水利用用户偏少、规模较小,除了厂区内部回用、少量市政回用,暂无其他再生水用户,尤其在工业、城市杂用等方面应用较少。目前非常规水源利用的制约因素主要有:
一是管理体系不完善,缺乏明确的再生水回用、雨水资源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城市非常规水源利用需要健全的制度保障和全面的统一管理,阜宁县虽然编制了《阜宁县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19-2035年)》《阜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9~2030)》等规划,但缺少明确的鼓励性政策支持,目前主要依靠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无法鼓励和保障再生水、雨水的有效利用,在实际运行中,运营管理、收费机制等仍缺乏具体操作细则,没有形成统一再生水回用管理机制,相关部门缺乏沟通,使颁布的政策无法发挥效力。
二是由于城市再生水回用管网等基础建设资金投入较大,使用成本较高,目前再生水输送管道尚未配套,再生水管线未敷设至企业门口,导致再生水用于工业的比例明显较低,再生水回用率总体也有待提高。
三是缺乏完善的再生水利用管理体系和再生水价格体系,尤其是在工业用水方面,由于作为优质水资源的地下水、河水价格较低,在各种水资源价格没有理顺的情况下,再生水利用收费与地表水、地下水水源费及自来水水价之间难以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再生水市场的开发存在较大困难。
四是公众认识不足。由于缺乏相应的宣传引导和激励政策,长期以来,民众普遍认为阜宁县水资源相对丰富,没有对污水再生利用和对雨水回用的必要,居民和企业利用非常规水源的意识不强;同时,目前再生水回用存在的较大阻碍是观念问题,公众出于对健康的担忧、心理的障碍,目前仍未从心理上完全消除对再生水质量的疑虑甚至消极态度。
现今,再生水在很多发达地区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经验,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厕所冲洗、园林绿化、农田灌溉、道路保洁、洗车、城市喷泉、景观用水和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等方面。未来一段时间,随着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必然会日益突出,而非常规水源的利用是解决城市缺水、落实节水减排、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举措。阜宁县将结合国内外再生水利用现状及区域实际,研究并出台相应鼓励性政策,用具体的条例对非常规水源的使用作明确规定;对水资源排序,真正实现“优水优用、劣水劣用”,实现水资源总的合理分配;继续深入挖潜,进一步拓宽再生水利用的范围,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5)水价体系仍需完善
阶梯水价较难发挥经济杠杆作用。阜宁县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于1:1.5:3的比例安排,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第三阶梯水价到户价格分别为2.90元/m³、3.65元/m³、5.90元/m³。其一,阜宁县居民生活水价总体水平偏低,显著低于国际城市,居民生活人均月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值较低,难以产生节水激励作用、有效促进节约用水,不利于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水价调整剩余空间较大;其二,阜宁县第一阶梯水量覆盖了全县绝大部分居民家庭,不利于发挥阶梯水价的导向功能,也难以发挥阶梯水价应有的节水作用;其三,阜宁县为水质型缺水地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676号),应在1:1.5:3的比例基础上加大一、二、三级阶梯水价价差,拉大价差,抑制不合理消费。未来,阜宁县可通过适当提高居民生活水价、优化完善阶梯水量设置、适当加大阶梯价差、建立水价定期调整机制,构建合理的水价体系,提高居民的节水动力。
缺乏完善的非常规水源利用价格体系。非常规水源利用价格尚未制定,非常规水源利用缺乏必要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有效的非常规水源利用激励机制。尤其是在工业用水方面,由于作为优质水资源的地下水、河水价格较低,而利用非常规水源缺乏足够的经济利益,在各种水资源价格没有理顺的情况下,再生水利用收费与地表水、地下水水源费及自来水水价之间难以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工业企业缺乏利用非常规水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再生水市场的开发存在较大困难。
(6)节水载体建设质量有待提高
阜宁县通过节水型载体的持续创建,有力地推动了全县企业、机关单位、中小学和社区节水活动的开展,完善了节水管理制度,增强了自主节水意识,提升了节水管理水平。但截至目前,阜宁县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的省级建成率较其他县区总体覆盖率不高,省级节水型载体的创建工作力度仍需加强。
今后,阜宁县需加大《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按照《省水利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节水型载体管理的通知》(苏水节〔2020〕8号)文件要求及相关节水载体定量考核标准与规范,积极指导工业园区、企业、单位、学校、灌区、居民小区等开展各级、各类节水型载体的创建工作;充分考虑在全社会用水水平提高以及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发展趋势下,各类节水型载体建设标准的不断修订、增加、细化,密切关注新修(制)定的载体标准动态,对标最新的标准和用水效率水平进行建设、申报;在节水管理制度完善、节水技术改造、节水器具推广使用、节水设施管理环节就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增强各类节水型载体的建设标准,不断提高省级节水型载体的创建比例;继续加强节水载体建设和节水技改补助的专项节水资金投入;继续积极宣传,充分调动居民节水积极性,让节约用水、合理用水、保护水资源成为每一位居民的自觉行动;同时,继续巩固载体的创建工作成果,加强对节水型载体的监管和跟踪考核,不断提高其节水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资源节约和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本地区节水工作水平的持续提升,为全面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奠定基础。
2.6.3公众节水主观能动性仍需加强
阜宁县持续开展节水宣传教育,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推进节水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然而,阜宁县地处里下河地区,水资源比较充沛,粗放用水时有发生,全社会保护水生态环境的主动性、自觉性还需加强。今后,阜宁县需积极转变政府管理理念,通过建立健全节水减排的倒逼、约束和激励机制,推动长效管理机制的日常化;继续大力开展节水文化建设,重点建设节水宣传教育基地,以各种媒体宣传渠道为载体,结合本土特色和受众需求,不断创新节水宣传方式,潜移默化地促成全社会自觉节水风尚的形成。
第%1章 规划范围和目标
3.1规划期限
基准年:2020年;
近期规划水平年:2025年;
中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
远期规划水平年:2035年(展望至2040年,仅进行定性分析);
3.2规划范围
按照《阜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确定的县域范围,包括阜城街道、吴滩街道、花园街道(阜宁经济开发区)、金沙湖街道(金沙湖旅游度假区)、沟墩镇、陈良镇、三灶镇、郭墅镇(盐城市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沟镇、陈集镇、羊寨镇、芦蒲镇、板湖镇、东沟镇、益林镇、古河镇、罗桥镇、现代服务业园区、公兴社区、硕集社区,总面积1439km2。

图3.1-1 规划范围示意图
3.3规划原则
3.3.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将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推动各行业节水为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实施重大节水工程,大力推动节水体制机制、技术体系、管理思路、宣传方式的创新,建立健全节水法规政策和监督考核的现代节水管理体系,建立全面节约和集约循环利用的高效用水基础网络和技术体系,促发形成公众自觉节水的行为规范模式和全民共建共管的节水社会氛围,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阜宁县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工作,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3.2基本原则
按国家确定的“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基本原则,确定本规划的原则为:
(1) 节水优先,量水而行
将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坚持“以水四定”,结合县域用水特点,将节约用水作为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的前提,合理规划阜宁县产业发展布局,科学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加快推进集约型用水方式,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2) 全面规划,突出重点
以水资源节约利用为主线,遵循节水工作开展的一般原则与逻辑,体现全社会的节水途径、全行业的节水措施、全过程的节水方法。根据县域水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用水水平,结合产业空间布局,确定阜宁县节水目标和重点任务,以水资源承载力为依据,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模控制和功能布局优化,突出分行业节水重点,合理安排各类节水工程和节水措施。
(3) 分类施策,示范带动
根据各行业用水特征和用水现状水平,分类制订节水目标任务和节水措施。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企业、学校、单位、小区等各类节水载体建设和水效领跑者的申报,并充分发挥各行业节水标杆示范引领作用,精准化打造行业节水,全面提升全县用水效率。
(4) 制度创新,科技引领
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建立健全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市场机制,创新节水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节水内生动力,促进形成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和经济杠杆对水资源的配置和导向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强化科技在节水工作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广先进适用节水技术与工艺。
(5) 全民参与,自觉节水
强化全民节水宣传教育,创新开展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受众量大、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激励手段,对新时期节水、爱水、护水等新理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引导和增强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营造节水氛围,宣传普及节水理念,促进形成节水风尚。
3.4规划依据
本节水规划主要依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供水、排水等相关专项规划。
3.4.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1993年12月29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用水审计实施办法》(苏水规〔2018〕1号,2018年2月10日起施行)
《江苏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
《江苏省用水单位水务经理管理制度(试行)》(苏水节〔2021〕3号)
《盐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盐政规发〔2020〕1号)
《盐城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盐政发〔2008〕102号)
《盐城市城镇供水管理办法》(2020年1月3日由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
《盐城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盐政规发〔2020〕2号)
《阜宁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
《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7〕38号)
《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关于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苏经贸环资〔2005〕444号、苏水资〔2005〕28号)
《关于进一步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苏水资〔2014〕17号)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的通知》(苏水节〔2021〕6号)
3.4.3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2005年4月21日起施行)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建科〔2006〕100号)
《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工信部联节〔2013〕367号)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 18919-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水回灌水质》(GB/T 19772-20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GJ/T 206-2005)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节水型企业纺织染整行业》(GB/T 26923--2011)
《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GB/T 28284-2012)
《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 173-2014)
《循环冷却水节水技术规范》(GB/T 31329-2014)
《城市节水评价标准》(GB/T 51083-2015)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16)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1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2016)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16)
《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全节办〔2017〕1号)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
《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制订)
《节水型学校评价规范》(DB32/T 2946-2016)
《江苏省节水型企业定量考核标准》(苏经贸环资〔2005〕444号、苏水资〔2005〕28号)
《江苏省节水型企业基础管理考核标准》(苏经贸环资〔2005〕444号、苏水资〔2005〕28号)
《江苏省节水型灌区评价标准》(DB32/T 1368-2009)
《江苏省节水型单位考评标准》(苏水资〔2014〕17号)
《江苏省节水型机关创建标准(暂行)》(苏水节〔2019〕9号)
《江苏省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标准(试行)》(苏水节〔2021〕6号)
3.4.4相关规划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
《全民节水行动计划》
《“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国家)
《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江苏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江苏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盐城市水资源保护规划》
《盐城市“十四五”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规划》
《盐城市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20~2030 年)》
《阜宁县全民节水行动方案》
《阜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阜宁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0)》
《阜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
《阜宁县城镇污水管网专项规划(2019~2030)》
《阜宁县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19~2035年)》
《阜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9-2030年)》
《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年)(修编)》
3.5规划目标
3.5.1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定需、因水制宜、量水而行,把水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刚性约束,严格实行总量、强度双控,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实施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开展节水标杆示范引领行动,全面提升全民节水意识。
到2025年,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落实,节水制度和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节水基础设施得到发展与完善,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节水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全社会节水减排意识显著提高,节水技术水平显著提升,部分指标达到先进地区水平。
到2040年,建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为,生活、生态环境和生产用水得到充分保障,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节水减排成效显著,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和生态环境协同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重点行业节水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
3.5.2主要指标
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2025年,阜宁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6.95亿m3,2030年控制在7.05亿m3,2035年控制在7.05亿m3。通过全面实施水资源计量监控和用水统计制度,对取水户建立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巡查台账并在线监测,严格控制全县及各乡镇取用水总量在红线控制范围内;万元GDP用水量2025年、2030年、2035年分别较2020年下降20%、35%、45%。
农业节水:通过采用法律、行政、工程、技术和管理等综合措施,优化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推广发展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发展节水高效农业,大幅度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对于现有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对于新发展的灌溉面积,要求节水设施与灌区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全面提高阜宁县农业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35,2030年提高到0.645,2035年末提高到0.650。
工业节水:以提高水的循环利用效率为核心,以高耗水企业为重点,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强化工业节水管理,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含火电)2025年、2030年、2035年分别较2020年下降20%、32%、37%;到2025年重点对工业园区实施节水改造,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7%,到2030年加大工艺技术革新和工业设备改造,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2035年,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
生活节水:加快公共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加强对市场生活用水器具销售的执法监督,加强生活节水措施的实施,基本建立起城镇生活节水体系框架。到2025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不超过9%,2030年不超过8%,2035年不超过7.5%;规划期内,节水器具普及率保持100%。
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再生水设施建设和对再生水的利用,争取再生水利用量逐年增加。规划再生水利用率2025年达到18%,2030年达到20%,2035年达到22%;加大对雨水的回收利用力度,规划非常规水源替代率2025年达到2.6%,2030年达到3.6%,2035年达到4.3%。
节水能力建设:全面建立供水计量设施和监测管理体系。强化用水计量,提高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率;完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取水计量和水质的实时监控,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规划期内,居民用水计量率、工业用水计量率均达到100%,逐步提高农业用水计量率,2025年达到65%,2030年达到70%,2035年达到75%;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率达100%;管理制度执行率达100%;持续加大节水型载体创建力度,规划节水型企业覆盖率2025年达到65%、2030年达到70%、2035年达到75%,节水型单位覆盖率2025年达到55%、2030年达到60%、2035年达到65%,节水型小区覆盖率2025年达到30%、2030年达到35%、2035年达到40%。
第%1章 供、需预测及供需平衡分析
4.1可供水量预测
阜宁县水源组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外调(引)水及回归水等,可供水量主要决定于降雨径流、上游来水、工程挖潜、新增水源工程、非常规水源利用的影响。
根据《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修编)》等成果,预测阜宁县2025年、2030年P=50%、75%、95%保证率条件下县域水资源量。
表4.1-1 阜宁县可供水量预测成果表
水平年 | 供水量(万m³) | ||
P=50% | P=75% | P=95% | |
2025 | 76211 | 73734 | 70716 |
2030 | 81269 | 77776 | 74322 |
4.2需水量预测
阜宁县用水需求主要包括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服务业用水、建筑业用水、城镇环境用水。规划期阜宁县需水总量的变化主要取决于人口增长、经济总量增长、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节水力度、水资源需求管理水平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等因素。经过分析现状节水指标,发现阜宁县用水效率较国内先进水平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随着全县水资源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需求管理对抑制用水将起到越来越大的制约作用,应通过水权、水市场、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等手段,控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在进行需水预测时,通过对阜宁县水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科学技术水平、水价等因素的分析,依据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节水与用水标准,参考先进地区用水水平的指标与参数,通过采取综合节水措施充分挖掘节水潜力,综合确定阜宁县用水效率、分类用水定额等指标,全面提高各行业的用水水平。
4.2.1社会经济发展指标预测
根据《阜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0年,阜宁县地区生产总值达574.22亿元,是“十二五”末的1.4倍,年均增长率7.3%,建筑业产值2020年达551亿元,是“十二五”期末的近2倍。
2025年阜宁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00亿元,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6.9%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0%,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城镇居民及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06万元和3.24万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幅7%。重点发展新能源、智能制造、环保滤料“两主一特”产业,突破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产业,提升农产品加工产业;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建筑业产值五年翻一番,总量突破千亿元。
2035年阜宁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远景目标是: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在2020年(574.2亿元)基础上实现翻一番,居民收入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以上。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成为新能源等产业的领跑者,“中国建筑之乡”品牌进一步打响,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长三角前列,开放协同的创新体系全面建立,主要创新指标位居全市前列。
(1)人口与城镇化
参照《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修编)》和十四五规划成果,采用常住人口数量预测不同水平年总人口和城镇化率。
(2)地区生产总值
参照《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修编)》和十四五规划成果,参考近年来的经济增长速度发展指标,预计2025年、2030年、2035年阜宁县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800亿元、1151亿元、1429亿元,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一产、二产比重逐步降低,三产比重逐步增加。
(3)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增加值
根据阜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新能源、智能制造、环保滤料“两主一特”产业,突破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产业,提升农产品加工产业;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建筑业产值五年翻一番,总量突破千亿元。参考《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修编)》成果,综合考虑阜宁县工业园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水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因素,预测全县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发展指标。
(4)种植面积和林牧渔指标
阜宁县是江苏重要的粮油基地,农业经济仍然是未来全县经济发展的主流,根据《阜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2019年),规划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减少,且增减挂钩地块均复垦为水田。因此,全县农田耕地面积中,因城镇建设占用地与复垦耕地面积大致相等,规划水田灌溉面积将得到提高,以保障粮食安全。参考《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修编)》成果,预测阜宁县农业发展及土地利用指标。
4.2.2用水定额及效率
以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为前提,以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为基本要求,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水需求和维护生态平衡为出发点,依据高效科学、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生态良好的原则,按照阜宁县水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科学技术水平和强化节水的要求,参考先进用水水平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节水与用水标准,科学合理地确定各行业用水效率、用水定额指标,规划2030年全县用水效率要接近或是达到同类地区同期国内先进水平。
(1)生活节水指标
随着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阜宁县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趋于平稳。据调查,目前阜宁县采用的定额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130L/(人·d)、农村居民生活100L/(人·d),满足省定额标准。全县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已处于先进水平。未来将继续加强生活节水措施的实施,控制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参考《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修编)》,结合阜宁县2015~2020年的用水定额趋势,综合考虑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节水器具推广与普及、居民生活用水习惯的变化等,规划2025年,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控制在132.5L/人·d,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控制在94.7L/人·d;2030年,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控制在136.4L/人·d,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控制在96.3L/人·d;2035年,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控制在138.2L/人·d,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控制在97.1L/人·d。根据《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50L/(人·d),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00L/(人·d),生活用水定额的规划指标均符合省用水定额标准。
(2)工业节水指标
随着阜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全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含火电)呈现逐年降低的显著趋势,目前达到了东南区先进水平;全县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断提高,于2020年达到85%,较先进水平93.9%有较大空间。
在工业用水定额方面,区分一般工业和火(热)电进行测算。综合考虑全县工业发展现状、先进地区的工业节水水平、工业节水措施的持续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等因素,结合阜宁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的趋势分析,采用综合预测法预测阜宁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含火电)继续逐步下降,预计于2025年降至6.0m³/万元,较2020年下降20%,于2030年降至5.1m³/万元,于2035年降至4.7m³/万元,工业节水水平基本达到东南区先进值。应通过调整工业结构和产业优化升级,逐步提高水价、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水平和推广先进的用水工业和技术等措施,控制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稳步下降。
在工业用水效率方面,规划逐渐提高全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至2025年重点对工业园区实施节水改造,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至87%;规划至2030年加大工艺技术革新和工业设备改造,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规划至2035年,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2%。
(3)农业节水指标
随着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农艺和工程节水措施的综合作用,全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年提高,2020年提升至0.626,与盐城市平均水平0.628基本持平,略高于江苏省平均水平0.616,较先进地区水平0.7-0.8存有一定差距;全县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413m³,较先进水平391m³存在一定差距;全县节水灌溉面积逐年增加,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比56.98%,低于先进地区水平70.5%;全县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比5.82%,显著低于先进地区水平38.7%。
在农业用水效率方面,根据国家行业标准《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207-98),通过采用法律、行政、工程、技术和管理等综合措施,继续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对于现有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对于新发展的灌溉面积,要求节水设施与灌区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大幅度提高全县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随着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的扩大以及经过对各灌区一系列的节水改造,力争在扩大现有有效灌溉面积和发展新灌溉面积的同时,全县灌溉用水量基本维持现状水平或仅有小幅度的增加。《江苏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中规划2025年江苏省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至0.625;《盐城市“十四五”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规划》规划2025年盐城市全市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35,2035年全市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0;参考《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修编)》,本规划中,规划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于2025年提高至0.635,于2030年达到0.645,于2035年达到0.650。同时基于《江苏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2019年)》,综合考虑地域特点、气候条件、耕作方式、种植结构并结合区域灌溉方式、灌区管理技术水平及灌溉制度等因素,控制阜宁县不同降水频率条件下的农田灌溉用水定额。
(4)供水系统节水指标
随着阜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全县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于2020年降至9.92%,较往年比有了较大的改善,略高于江苏省平均水平9.3%,距先进水平6.6%有较大节水潜力。国家《“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中规划2025年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9.0%以下;《江苏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中规划2025年江苏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9.0%以下;《盐城市“十四五”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规划》规划2025年盐城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5%以内,2035年降至9.0%。则本规划中,规划至2025年全县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下,2030年降至8%,2035年降至7.5%。主要通过加大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力度、控漏检漏技术运用,以持续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5)非常规水源利用指标
通过鼓励再生水和雨水的回收利用,阜宁县再生水利用率逐年增加,于2020年增至15%,低于先进水平22.8%,再生水利用力度仍需加强;全县非常规水源替代率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于2020年增至1.2%,未达到江苏省平均水平(2.6%)。
在非常规水源利用方面,主要通过充分利用城市污水和雨水资源,削减水污染负荷、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逐步提高阜宁县非常规水源利用水平。综合参考《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20%)、《国家园林城市考核标准》(30%)、《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30%)、《阜宁县城镇污水管网专项规划》规划污水处理厂再生利用率于2030年达到20%,则本规划再生水利用率于2025年达到18%,2030年达到20%,2035年达到22%。
规划通过集蓄利用设施布局,将雨水利用于绿地浇洒、道路灌溉等。参考《阜宁县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规划(2019~2035年)》,经测算,本规划中非常规水源替代率于2025年达2.6%,2030年达3.6%,2035年达4.3%,并进一步加大非常规水源回用于工业的力度。
(6)综合性指标
2020年,阜宁县万元GDP用水量为106.23m³,高于盐城市平均值89m³、江苏省平均值55.7m³,较先进水平15m³仍有一定差距,用水效率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江苏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中规划2025年江苏省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盐城市“十四五”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规划》规划2025年盐城市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8%;《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修编)》规划2025年、2030年万元GDP用水量分别达到80m³和60m³。参照与本地区位置相近、经济发展水平接近的扬州市、泰州市的规划值,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规划阜宁县万元GDP用水量于2025年、2030年、2035年分别降至84.98m³、69.05m³、58.43m³,较2020年下降率分别为20%、35%、45%。
4.2.3需水量预测
(1)生活用水量预测
采用定额法,基于阜宁县人口预测成果和生活用水定额规划指标,分别对城镇和农村生活用水量进行预测。预测全县生活用水总量于2025年达到3719万m3,于2030年达到4047万m3,于2035年达到4388万m3,居民生活用水量稳中有涨,用水定额控制在省定额标准内。
(2)农业用水量预测
农业需水量包括农田灌溉需水和林牧渔畜需水,其中农田灌溉需水由水田、水浇地、菜田组成;林牧渔畜需水由林果地灌溉、牲畜用水和鱼塘补水组成。参考《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修编)》成果,参照《江苏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2019年)》及规划灌溉水利用系数,预测农业需水量。预测到2025、2030、2035年,50%年型的农业需水量分别为53817、51400、50969万m³,75%年型的农业需水量分别为58023、56014、54671万m³,95%年型的农业需水量分别为63391、61204、59606万m³。
(3)工业用水量预测
工业需水量按一般工业的工业增加值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进行计算,火(热)电需水量按装机容量与单位定额及供水利用系数进行测算。根据阜宁县国民经济各行业发展规划等成果,综合考虑工业园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水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因素,采用规划指标与情景分析相结合的预测方法,参考《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修编)》的一般工业增加值预测成果,预测阜宁县2025年、2030年与2035年一般工业需水量分别为1222万m3、1499万m3和1684万m3;参考《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修编)》的火(热)电装机容量成果,参考《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 年修订)》的火(热)电装机容量单位用水定额,结合阜宁县工业结构和用水状况的调查综合分析,预测阜宁县2025年、2030年与2035年火(热)需水量分别为5460万m3、6720万m3、7245万m3。
(4)建筑和三产需水量预测
建筑业需水量和第三产业需水量均基于经济发展指标采用定额法计算。参考《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修编)》成果,预测2025年、2030年、2035年建筑业需水量分别为285万m³、324万m³和354万m³,第三产业需水量分别为2600万m³、3557万m³和4314万m³。
(5)生态环境用水量预测
未来生态环境保护将以树立生态城市观念、改善城市环境、贯彻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因地制宜创造多层次的绿化空间布局和优美的城市环境。本次规划的城镇环境用水主要考虑道路浇洒需水和绿地浇灌需水,考虑阜宁县的城市绿地灌溉面积、道路浇洒面积两个指标。根据《阜宁年鉴2020》,2019年阜宁县城市公园绿地面积为510万m²,道路面积为514.36万m²。参考《阜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9-2030)》和《阜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确定的城市绿化发展目标、城市道路面积指标等,结合阜宁县城市生态环境现状,预测阜宁县规划绿地面积和规划道路面积。
(6)总需水预测
预测阜宁县50%年型的总需水量于2025年、2030年、2035年分别达到6.78亿m3、6.83亿m3、7.01亿m3,75%年型的总需水量分别达到7.20亿m3、7.29亿m3、7.38亿m3,95%年型的总需水量分别达到7.74亿m3、7.81亿m3、7.87亿m3。
4.2.4需水变化趋势分析
未来阜宁县经济总量仍将持续增加,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经济结构优化调整。2025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9.50:40.50:50.00,2030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9.00:39.50:51.50,2035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8.30:39.30:52.50。一产、二产比重逐步下降,三产比重逐步增加。
4.3供需平衡分析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是在一定的区域和时期内就水资源的供给和需求预测成果(不含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对其水量之间的余缺关系进行测算的过程。通过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可以揭示和验证各水资源分区内现有水源工程供水布局与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之间的匹配与满足程度。参考《阜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修编)》成果,进行阜宁县供需平衡分析。
从阜宁县总可供水量与总需水量进行分析,即从宏观角度分析县域水资源供水量与县域各种需求包括生活需水量、工业需水量、生态环境需水量、农业灌溉需水量的供需平衡富裕或缺口。强化方案为规划新增工程情况下供水量与强化节水方案需水量组合的方案,该方案反映实施推荐节水措施产生的供需余缺状况。至2025年,P=50%和P=75%年型不缺水,P=95%年型缺水量为6636万m³;至2030年,P=50%和P=75%年型不缺水,P=95%年型缺水量为3805万m³,通过加大节水力度,能有效减少缺水量。
第%1章 节水目标实施规划
5.1供水系统改造
水厂的取水主要用于市政供水,自身用水量很少,供水系统的节水措施主要围绕净水厂生产运行管理、供水管网管理、用水计量和用水管理等方面提出。
为有效控制供水漏损,节约保护水资源,保证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降低企业生产成本,阜宁县供水系统的节水主要从三方面推进,一是通过水厂自身的节水技改来降低制水环节的用水量,二是通过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率来降低漏损水量,三是完善并落实用水计量与管理制度。
5.1.1水厂节水技改
阜宁县水厂现状自用水主要由生产用水、绿化用水、消防用水、办公用水组成,以生产用水为主,其他生产生活用水量较少(一般占耗水量的1%以下),可忽略不计。生产用水主要由处理工艺及处理后附属排泥等组成,包括絮凝池排泥水、沉淀池排泥水、滤池(砂、碳)冲洗水、工艺池体放空水,该部分用水量一般占进厂水量的5%~10%。因此,在水厂运行中需要从优化排泥方式、调整冲洗周期与强度、减少生产性跑冒滴漏等方面加以管控,进行技术改造,降低自用水率,实现水厂节水。
在常规净水工艺中,絮凝和沉淀是水处理的最重要工艺环节,经过絮凝、沉淀能够去除水中80%~90%的杂质。絮凝池的作用是:使得混凝剂加入原水中后,与水体充分混合,水中的大部分胶体杂质失去稳定,脱稳的胶体颗粒在絮凝池中相互碰撞、凝聚,最终形成可以用沉淀方法去除的絮体;沉淀池的作用是:将经过加药、混凝后的水,通过沉淀池,依靠重力分离作用,使得水中的泥沙和絮体沉降下来,使水由浑变清。由于混凝、沉淀过程中需要排出大量的杂质,其排泥问题是比较重要的环节。如果排泥不及时,池内积泥厚度升高,会缩小沉淀池过水断面,相应缩短沉淀池沉淀时间,降低沉淀效果,最终导致出水水质表差。相反,排泥过频会增加耗水量,提高制水成本。因此,合理排泥、减少无效排泥是关键。
5.1.2改造供水管网
对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问题是影响城镇供水管网可靠运行、节水水平的重要问题,而用水计量与管理的不当,也会引起供水漏损的发生,对供水企业管网供水运行的稳定性产生不利的影响。经过连续几年城镇老旧管网改造,阜宁县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至9.92%,与先进水平仍然差距。根据供水现状调研,阜宁县大部分镇区都存在2008-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铺设的PVC管道,县域范围内区域供水一级主管网材料大部分是自应力水泥管、玻璃夹沙管以及预应力水泥管,这些供水管道材质差、陈旧、管径不配套,部分地区地质状况较差,管网老化较为严重,漏损率高,易出漏损爆管等现象,已不符合现今的供水要求。随着阜宁县城市建设的持续发展,为安全、优质、稳定地供水,也为进一步降低漏损率,需对县域老旧管道进行改造。供水管网漏损水量与管道材料、长度、接口、供水压力等诸多因素均有关。供水管网的节水措施:优化供水管网布置,优化区域供水;供水管网改造;布设管线安全设施;做好供水管网监测、巡线和抢修工作;管网的长效管护。
5.1.3用水计量和管理
据了解,通常存在因计量误差而导致的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不准确的情况。一方面,由于计量仪器本身的计量精度较低或者计量设备配置不够完善/设备运行不稳定,导致水表出厂计量的精确度较低;另一方面,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使用后,水表计量精度降低,导致计量误差发生,或是由于未能根据用户的用水情况匹配相应的水表仪器,造成低于水表最小流量的用水情况无法计量,或是对水表抄表读数估计时也会导致相应的计量误差产生。因此,需加强阜宁县的用水计量和管理力度,从而促进节水;城市用水管理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比如管理责任落实不足、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较低、管理效率和水平较低等,都会对城市节水造成一定的影响。
5.1.4水价体系优化
水价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杠杆,在调节水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为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和控制企业用水成本,制定合理的水价政策是提高用水效率的重要措施。相关研究表明,用水企业的节水策略与供水企业的水价策略之间存在相互博弈、互相作用的关系。一方面,水价主要由各级政府批准及财政、价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供水企业等部门共同协商决定,供水企业主要综合考虑公共收益及自身收益合理制定水价,且用水企业的用水成本、节水策略直接受到水价策略的影响。另一方面,在制定节水策略时各地用水企业主要侧重于自身收益情况,同时用水企业节水不仅可为社会带来环境、社会效益等公共福利,而且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自身用水成本,因此供水企业的水价决策又受到用水企业的节水策略影响。
为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阜宁县物价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江苏省“十二五”水价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33号)、《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4〕120号)、《省财政厅、物价局、住建厅、水利厅、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6]5号)和《市财政局、物价局、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关于转发<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盐财综〔2016〕31号)等文件精神,经依法听证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阜宁县自来水价格,发布了《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通知》(阜价发〔2016〕36号),将供水价格分类优化为生活类、生产类和特种类三个大类。
(1)提高居民生活水价,优化设置阶梯水量
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抑制超量消费、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促进水资源节约,对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国家提出“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大力推进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江苏省提出“在保证居民用水一户一表的前提下,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目前,阜宁县第一、二、三级水价标准分别为2.90元/m³、3.65元/m³、5.90元/m³,居民生活水价总体水平偏低,显著低于国际城市,且第一阶梯水量覆盖了全县绝大部分居民家庭,居民生活人均月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值较低,难以发挥阶梯水价应有的促进节水作用,不利于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应充分发挥自来水价的经济杠杆作用,以水价倒逼约束公众的浪费水资源行为。
(2)加大阶梯水价价差
阜宁县为水质型缺水地区,目前的阶梯水价价差未能充分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676)中的“第一和第二级要保持适当价差,第三级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拉大价差,抑制不合理消费,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含水质型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要求,因此,阜宁县应考虑在2016年居民阶梯水价调整的基础上,加大一、二、三级阶梯水价价差,并根据年度居民用水量分析,优化阶梯计量水价。
(3)构建合理水价体系
一方面,按照《阜宁县物价局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水价政策,完善水价适时调整机制,健全用水价格管理机制。另一方面,进一步组织重点开展关于生产类用水和特种类用水的水价体系的研究,从演化博弈的角度建立“用水企业—供水企业—政府水务部门”的博弈模型,以发挥水价经济杠杆作用为目标,辨识水价形成机制,分析三者之间的利益均衡点,从而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水价体系,最终促进产业节水。建立水价定期调整机制,通过水价调整逐步构建合理的水价体系,增强全社会的高效用水与节水意识,提高用水单位和居民的节水动力。
5.2农业节水对策与措施
综合考虑县域范围内自然、水资源、社会经济发展、农业特征等条件,积极探索生产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化农业发展道路,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设高效输水工程、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农艺节水先进技术等措施,全面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跃升。
5.2.1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围绕“稳定粮食面积、打造产业特色、提升农业质效”的总体思路,按照“南特水、北果蔬、生态黑猪重规模、优质稻米镇镇有”的产业布局,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特色化、产业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具有阜宁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夯实农业内循环基础。着力推进“三区”建设。提升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东益食品加工园),做强以米面油、新饲料、豆制品为主的粮食深加工产业,做优以肉蛋制品加工为主的畜禽深加工产业。打造环城特色农旅结合区。构建以七彩农业公园为核心,集阜城十里风光带、三灶北郊生态园为一体的环城特色农旅结合区。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以新沟春华秋实农业科技园为中心,依托新沟、陈良、硕集、益林、古河5个高效农业基地,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着力打造“四大支柱产业”。打造优质稻米产业。放大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品牌,与省农科院合作主推佳源粳1号、南粳5718等优良食味品种,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栽培集成技术,促进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建设以罗桥为重点的万亩连片有机稻米种植基地。打造生态黑猪产业。阜宁黑猪品牌以“苏紫黑猪”为主打品种,实施全周期品控,建成生态黑猪养殖基地。打造绿色果蔬产业。坚持精品化发展思路,建设以黄河故道沿线为重点的万亩连片优质果品基地,做大做强“阜宁西瓜”地理标志品牌。打造河荡水产产业。建设以马家荡为重点的河荡特色水产养殖基地,大力推行河蟹生态养殖、鱼虾健康养殖等模式。
5.2.2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明确每年的重点建设项目,建成一批示范片。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有序开展由村到镇试点,推进高标准农田整镇整村连片,着力提高农田连片程度和宜机化水平,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助推农业规模化发展。
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加快成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平台公司,建立生态整治标准,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源,促进土地等要素资源向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优势主体集中。
5.2.3着力发展高效农业
建设高效输水工程。以灌区续建配套更新改造工程建设为主体,按照节水灌溉的要求完善和新建防渗渠道,建设高效输水工程。加强灌区工程的配套、更新和维修,在各灌区原渠系走向布置的基础上适度进行渠系调整,进行渠道防渗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小灌区节水改造,减少渗、漏水损失。加强计量设施建设,逐步推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发展土壤墒情、旱情监测预警系统,加大灌区用水管理及信息化系统建设力度,提高灌溉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水平。
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结合各区域地理位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等条件,根据产业发展布局和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地发展喷灌、微灌、滴灌和低压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需水灌溉,精确用水,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相关部门应在资金、物资、技术、宣传等方面,在规划设计、科技推广、检查验收、建设管理中为基层提供服务和支持,以提高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的整体效果,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5.2.4聚力生态智慧农业
推广农艺节水技术。推广水稻钵苗育秧技术;推广应用水肥耦合和水稻干湿交替灌溉技术,提倡深耕、深松等蓄水保墒技术和生物养地技术,全面提升农业节水水平;旱作物种植可实行深耕松土、秸秆还田、地膜覆盖、选育抗旱新品种等,以涵养雨水,减少土壤水分蒸发,增加土壤可利用水量;适水种植,适水生产,合理调整作物结构,优化作物茬口布局,提高作物对降水的有效利用;实现农田林网化,河沟坡植被化,调节农田内部小气候,改善生态环境,减少田间水分蒸发;根据农作物生长需水规律制定灌溉制度,开展墒情监测,科学推广干湿灌溉技术,提高农艺节水水平。
提高农业智慧化水平。以县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和大鹤智能管理数据平台为依托,利用互联网科技、现代化操作模式改变传统的耕作方式,降低农业技术门槛,提高农产品质量,建成高水平数字农业农村示范基地。扩大物联网技术在农产品追溯、智能化养殖和病虫害监测预警等领域的应用范围。加速推进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成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农业大数据中心,构建环境感知、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的智慧农业云平台系统。
夯实农业科技支撑。深化与省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上海水产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打造国家级科技研发创新平台。积极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大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快设施农业建设,示范推广新技术和高效种植新模式,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精心规划设计和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尽快规划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基地。
5.3工业节水对策与措施
根据阜宁县工业产业结构特征,火电、化工、纺织、机械装备、食品等主要用水行业为工业节水的重点,其年取水量占全县工业取水总量的份额很大,抓好这些行业的节水减排工作,是阜宁县工业节水减排的重点和难点。具体通过推进产业优化布局、推进工业节水技改、加强企业用水管理、引进先进节水工艺,加大工业水循环利用等措施,实现工业用水效率的全面提升。
5.3.1推进产业优化布局
依据水资源条件,严格执行以水定产、以水定发展的理念,以提升工业经济规模和效益水平为核心,优化产业发展重点与布局,通过对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和新兴产业的科学布局,促进产业规模化、高端化、特色化。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提升改造传统支柱产业,优化企业的产品结构和原料结构,引导企业放弃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项目,增加低能耗、环保型、高附加值项目,严禁已淘汰的高用水工艺和设备重新进入生产领域。优先引进实行高效节水措施、具有先进节水工艺的企业,逐步淘汰高耗水、高污染且不积极改进工艺的企业,逐渐提高单位水资源消耗的经济产出,形成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工业产业结构。
积极培育、鼓励发展高效用水的节水型高科技工业产业,推动新型工业化对阜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带动作用。严格准入门槛,严控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引入,从源头上控制对水资源的高度消耗;按照《阜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新能源、智能制造、环保滤料“两主一特”产业,突破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产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主导产业高端化。
5.3.2推进工业节水技改
根据阜宁县工业产业结构特征,以火电、化工、纺织等主要用水行业为重点,坚持节流优先、治污为本、高效用水的原则,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强化工业节水治污管理,建设一批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技术改造及循环用水示范工程。
根据《阜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重点在阜宁经济开发区、盐城市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实施高用水行业企业的节水减排技改示范项目。引导排污大户采用先进适用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有条件的利用非常规水源替代新水。
鼓励工业企业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建设污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积极推动重污染行业工艺废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建设“零排放”示范企业,促进工业增长与水资源合理利用协调发展。
要求工业企业将节水技改纳入企业技术改造计划中,并从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节水技术专项改造,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用于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激励机制。
5.3.3加强企业用水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坚持以节水管理推动县域工业节水水平,严格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定额管理、计量管理、用水统计管理,督促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定期组织开展用水审计,推动行业节水标杆的创建,并辅以激励政策和赏罚机制,全面提高工业节水水平。
全面落实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标准,对于未纳入省用水定额的产品,结合阜宁县现状工业行业节水水平,开展地方用水定额标准的修编并予实施。加大对重点用水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实施监查的力度,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
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管理,规范计划用水管理的全过程,合理调整纳入计划用水管理企业名录,提高计划用水量下达和调整的合理性。
全面强化用水计量管理,主要用水车间和主要用水设备的计量安装率达100%,鼓励用水大户安装智能水表,实现企业用水的在线监测。规范企业用水统计报表,鼓励企业建立用水管理系统和数据库。
指导并督促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重点计划用水户每三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其他计划用水户每五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计划用水户超计划用水30%以上的进行水平衡测试。推动水平衡测试指标体系的科研工作,查清现有企业内部各用水部门、用水工艺及用水设备的基本情况,逐步建立水平衡测试指标体系,为水平衡测试的推广提供技术标准。
依据县域用水户名录安排用水审计计划,基于企业水平衡测试开展企业用水审计,摸清企业用水现状,促进企业开展节水减排、节水技改。
以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为抓手,根据《江苏省节水型企业定量考核标准》、《江苏省节水型企业基础管理考核标准》和《江苏省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标准(试行)》,全面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节水型企业的创建和水效领跑者的申报,发挥行业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并从政策、资金、技术等层面给予支持。指导并协助企业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的创建,积极宣传“省级节水型企业水资源费打八折”的优惠政策。辅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用水定额的赏罚机制,不断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5.3.4引进先进节水工艺,加大工业水循环利用
在发展工业过程中,要通过引进先进节水工艺,加强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目前,阜宁县高耗水工业主要包括火电业、石化、冶金业、纺织业、建材业、食品业及机械制造业等,规划分行业提出企业节水要求。
火电业:加强企业节水工艺改造,提高工业冷却水循环利用,通过机组选型、优化机组冷却系统和方式、合理选择除灰系统、加强水务管理。开展废水治理和废水资源化等措施,为节约用水、降低耗水指标创造条件。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应用空冷技术。对用水、排水进行整体规划,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设计适宜的耗水指标,凝汽式电厂原则上应达到国家规定指标。
石化业:化学工业用水应尽量采用循环水,一水多用,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各化工企业的供、用水装置均应按国家有关规范及产品标准要求设计、制造和安装。所有供、用水装置必须定期检测和维护,严防泄漏。间接蒸汽冷凝水回收率必须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必须分开。实行装表计量,按量收费,不得实行包费制。
冶金业:加强企业水循环系统的建设,提高工业水循环利用,改进冷却水回用工艺,降低运行成本,减少自来水、地下水等在行业的直接使用量,引进多种节水工艺,如干式除尘技术、干熄焦工艺等,不断提高行业节水效益。
纺织业:通过科技进步的方式,研究新型材料,达到原料替代。实施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和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技术及循环用水系统、串联用水系统和回用水系统。发展和推广蒸汽冷凝水回收再利用技术。优化循环冷却水系统。推广使用新型滤料高精度过滤技术、汽水反冲洗技术等降低反洗用水量技术。鼓励纺织印染加工企业采用天然彩棉等节水型生产原料,推广天然彩棉新型制造技术。
建材业:加快建材工艺技术改进步伐。通过科技的进步不断带动工艺的改进,水泥产业推广发展新型干法处理工艺设备,不断加大新工艺及新设备的使用比例。全面实施建材行业污水处理、废水回用及锅炉水回用技术,不断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食品业:通过不断改进食品加工工艺、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减少用水量。推广新型的冷却水工艺,加强冷却水使用量。针对不同食品,推广不同的发酵工艺、清洁和灭菌工艺,设置清洗系统,实行清洁生产制度。
机械制造业:不断提高废水的回用率与工业水的循环利用率,加强废水处理回用新技术的研究,加大逆流漂洗技术的使用,不断提高污水的回用率。不断提高各种新工艺及新设备的使用,从而不断提高机械制造业的节水水平。
5.4生活节水对策与措施
通过加大生活节水器具的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公共设施的用水管理、节水宣传的创新开展等措施,营造全社会节水、爱水、惜水的良好风尚。同时,进一步加大节水型载体的创建力度,挖掘节水典型,强化带头作用。
5.4.1加大节水器具市场监督力度
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安装使用节水型设施和器具,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用水量大的建设项目配套的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配套的节水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规范市场,发布节水器具名录,禁止销售明令淘汰的非节水型器具,并对县域范围内所有建材市场、家居市场用水器具的销售的执法监督和定期抽查。
5.4.2加强公共设施用水管理
加强对公共用水的管理。公共浴室推广智能型淋浴器,有条件的设置洗浴废水回用设施。在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推广非接触式冲洗装置。鼓励和引导洗车行业使用节水型洗车工艺设施,加强对洗车水龙头和喷头设备管理,推广采用抹车、微水冲洗或安装洗车水循环装置。加强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的节水管理,通过提高浓缩倍数来降低排污量而实现节水,逐步淘汰浓缩倍数小于3的水处理技术,推广浓缩倍数大于4的先进水处理技术。
逐步加强对消防、绿化、道路喷洒和环卫等城市公共用水的管理,市政道路冲洗采用高压低流量设备,道路、公园、大型绿地等浇洒用水优先使用雨水或再生水,必须采用节水型灌溉设施。
5.4.3强化节水宣传,提高公民节水意识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深刻认识节水在丰水地区的宣传意义,根据前期节水宣传活动开展时公民的参与和反响程度,选择性开展并不断创新节水宣传主题和形式,避免节水宣传落于形式。
充分发挥媒体和网络信息平台的快速传播作用,以电视、网络、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为信息传播载体,加大宣传力度。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建设集创新性、科学性、知识性、互动性为一体的节水教育基地,并积极申报江苏省节水教育基地。依托节水教育基地的硬件、软件资源,将科技性、知识性、趣味性融为一体,面向社会大众,尤其针对青少年大力开展参观培训活动,进行节水科普宣传。
5.5非常规水源利用对策与措施
非常规水源指再生水、海水、雨水、矿井水、苦咸水等水资源。阜宁县的非常规水源利用主要指再生水和雨水,再生水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进行有益使用的水,雨水利用是指经工程化收集与处理后达到相应水质标准的回用雨水。
非常规水源利用开发具有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质量改善的双重属性,既可以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又可以削减排入水体的污染物量。作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同时为缓解水质型缺水的现状,阜宁县应积极推进城市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建设与实施,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和雨水利用程度,实现优水优用、分质供水、一水多用,进一步深化节水型社会的建设。
阜宁县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阜宁县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19-2035年)》和《阜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9-2030年)》;积极推进景观湖雨水径流收集利用和新建小区实行雨污分流,促进雨水的收集与回收利用。根据社区建设与改造结合实际情况,有效收集、贮存、净化及利用屋顶雨水,作为非饮用水并进入中水系统作为中水利用;实施白天鹅公园、东方广场、碧桂园、阜宁常青藤一期等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5.5.1再生水利用对策与措施
为缓解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污染的局面,阜宁县应大力开展污水再生利用,实现污水资源化,以满足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再生水主要以污水处理厂出水为水源,建立再生水回用系统,用于工业、环境,以及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等用途。
1)再生水水质标准
结合国内外再生水利用现状及县域实际,本县再生水利用主要涉及景观环境用水、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和污水厂内部回用,再生水系统出水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作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出水水质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19)中的标准,作城市杂用水的再生水,出水水质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标准,作工业用水的再生水,出水水质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的标准。
目前,阜宁县城区范围内共有3座污水处理厂: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阜宁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澳洋工业园工业污水厂。目前,各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升级改造,污水厂的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当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时,未能满足城市杂用水、工业冷却水和洗涤用水、景观环境用水等的要求。
2)再生水利用处理工艺
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是在生物处理的基础上对二级出水进一步处理,主要包括深度处理技术和消毒技术两部分。其中,深度处理技术是为了进一步去除生物处理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污染物、SS、色度、嗅味和矿物质等,包括混凝沉淀技术、介质过滤技术、膜处理技术和氧化技术;消毒技术是为了灭活水中的病原微生物,包括化学消毒和物理消毒,化学消毒中加氯消毒技术最为普遍应用,物理消毒中紫外消毒技术最为常用。
由于单一技术无法满足再生水利用的相关标准,我国多采用物化处理或物化生化处理组合技术对二级出水进行处理。“混凝沉淀—介质过滤—消毒”组合工艺生产的再生水可满足基本应用要求,成为主流工艺。为进一步去除氨氮、总氮以及部分有机物污染物,深度处理环节的生物滤池得到了广泛应用。近年来,随着膜成本的降低,膜技术也因其优越的去污性能受到对再生水质量要求较高工程的青睐。
阜宁县再生水利用主要涉及工业用水、景观环境用水、城市杂用水和污水厂内部再生利用水。对于工业应用领域,再生水工艺在采用常规二级生化处理加消毒处理外,应根据具体用途选择采用脱盐和软化技术;景观环境用水则必须考虑水体富营养化和公众接触情况,合理采用针对氮磷深度脱除和安全消毒的保障工艺;城市杂用水用途多样,为确保嗅味去除和微生物灭活,城镇污水须严格进行二级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和消毒处理,并建议采用带臭氧氧化和氯消毒的再生水处理工艺;绿地灌溉应采用专门针对病原微生物的去除技术,如臭氧和消毒处理。
3)再生水利用规划
据调查,阜宁县现状再生水利用率为15%。根据《阜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的远期目标,再生水利用率达30%;考虑阜宁实际,规划再生水利用率于2025年末达到18%,于2030年末达到20%,于2035年末达到22%。
不同污水处理厂应根据回用区内用水水质与用水量综合特点,制定再生水处理标准与回用量。水质要求较低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直接回用;水质要求较高的工业区内,可利用污水厂尾水作为水源,建设工业水厂向企业供应。工业区应考虑同类用水水质特点企业集中布局,便于统一再生水供应。再生水管网主要在工业区呈枝状铺设,远期应用较为成熟后,可建设为环状网。再生水管道颜色与标识应与自来水管显著区分,禁止再生水管与自来水管互接。未建或在建再生水处理设施地区,可暂时利用自来水向已建再生水管道供水。
5.5.2雨水资源化利用对策与措施
现代城市雨水利用是一种新型的多目标综合性技术,具体包括:雨水的集蓄利用,可以缓解目前城市水资源紧缺的局面,是一种开源节流的有效途径;雨水的间接利用,将雨水下渗回灌地下,补充涵养地下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缓解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减少水涝等;雨水综合利用,利用城市河湖和各种人工与自然水体、沼泽、湿地调蓄、净化和利用城市径流雨水,减少水涝,改善水循环系统和城市生态环境。
雨水资源化利用措施包括渗透利用和集蓄利用,我国对城市雨水水质特性和相应的处理技术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没有相应的技术规范和要求。目前雨水利用范围有:分散住宅的雨水集蓄利用系统;建筑群或小区集中式雨水集蓄利用系统;分散式雨水渗透系统;集中式雨水渗透系统;屋顶绿化雨水利用系统;生态小区雨水综合利用系统等。本规划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相关要求,通过灵活运用各种设施,主要包括路缘石、雨水口(溢流式雨水口、开口式雨水口、集水式井盖等)、初期雨水弃流装置、砾(卵)石槽、植草沟、透水铺装、雨水花园、渗透塘、渗井/渗管/渗槽、渗透-排放一体化系统等,按照“集散结合、就近处理、就地循环”的原则,将雨水用于道路浇洒、绿化浇灌。
阜宁县地下水位高、土壤渗透性差、降雨不均匀性强、面源污染负荷大、水环境容量小,适宜选用有利于调蓄、削减面源污染功能性强的海绵技术。所有的海绵建设均应该组织合理的雨水径流路径,最终进入一个个海绵措施。阜宁县宜选用初期雨水弃流净化装置、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雨水罐、雨水深度净化设施。
建筑与小区在阜宁县占地较多,全县多数建筑与小区有景观河道或者湖,需结合地形地貌,在保护并合理利用原有绿色生态设施的前提下,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通过雨水原位下渗、滞留、调蓄、净化、回用等措施,减少场地外排雨水的峰值流量和径流总量,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率;选择污染较轻的屋面、广场、人行道等汇流面收集利用雨水;屋面雨水收集系统采用渗透弃流装置,地面雨水收集系统采用渗透弃流井或弃流池,对初期径流雨水进行弃流,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管道。弃流雨水可排入污水管道,条件允许时也可就近排入绿地。需校核接纳弃流雨水的污水管道输水能力,输水能力不足时需设置弃流雨水调蓄设施;地面雨水采用生态排水和雨水管道的方式,雨水经植草沟、下凹式绿地进入集中调蓄设施或者雨水管道;建设用地内平面及竖向设计需考虑地面雨水收集要求,使径流雨水有组织汇入周边绿地系统和水系,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硬化地面雨水收集采用具有拦污截污功能的雨水口或雨水沟,且污物应便于清理。
第%1章 “十四五”重点节水工程建设及投资匡算
6.1给水工程
6.1.1供水管网改造建设
(1)区域供水管网建设
新城水厂一期工程建成后,为保证新城水厂与城东水厂清水互联互通,规划从新城水厂新建一趟DN1200~DN800供水主管道与城东水厂的北京路、射河北路等供水主管道连通,同时与城南新区供水主管网联网;新建一趟DN1000~DN800供水管道与西北片区的供水主管相连互通的配套供水管道工程。
规划分期分区域分地段对区域供水一、二级管网中的自应力水泥管以及玻璃钢夹砂管等落后材质的供水主管进行优化升级改造。近两年计划把城河东路长1040米的PVC管道更换为DN600球墨铸铁管道。对西北片区的芦蒲、羊寨乡镇供水一级管网约3公里的DN500自应力砼管更换为DN500球墨铸铁管道,对西南片区的益林不锈钢厂南门至西围墙200m长的 DN500自应力砼管、益林大余流量计处路北侧向南长180米的DN500玻璃钢夹砂管,板湖镇区一级供水管道长1014米DN400砼管道都将进行实施改造。
(2)老旧管网改造
目前全县各镇区还有部分PVC、水泥、玻璃钢管道,易损坏且不易维修,导致水资源的浪费,也无法保障供水安全,此种材质的管道已不符合目前的供水现状。“十四五”期间,阜宁县各镇区规划改造二级、三级供水管网约160.4公里。
部分小区、村组管网分布不合理,导致用水高峰时间段水压偏低。“十四五”期间,计划对各镇区水压低的小区管网进行优化整改,涉及小区/村组约35个,涉及用户约7518户。
(3)计量设施安装
目前全县农村的入户水表大部分为2012年—2013年区域供水改造时更换的符合自来水标准的水表,仍有约9500个老式水表未更换,对现有的水表也将按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逐步更新,预计2025年之前更换水表约4万个。
6.1.2现状水厂提标改造
(1)城东水厂技改
城东水厂于2011年建成投产,目前不少设施设备老化,部分工艺需要升级改造。“十四五”期间,规划对原有的液氯消毒投加装置进行改造,改用次氯酸钠进行消毒;规划对一期的臭氧发生器、逆变器电容组及发生器电极头等整体更换;规划对二期工程的活性炭进行更换。同时通榆河备用水源厂需要增加高锰酸盐和粉末活性炭的自动投加设备。
(2)凯发水厂技改
目前益林凯发水厂的自控系统基本上没有效能,且在线仪表等多有缺失。计划通过改造使水厂的各个工艺具备远程自控功能,新老工艺与新的取水口自控相整合;增加滤池恒液位、自动反冲洗、恒压供水等的在线仪表;加氯加药结合流量调节等。
(3)阜宁水厂技改
现状阜宁水厂供水规模为5万m3/d,处理工艺仅常规处理,没有深度处理工艺。根据水量预测结果及相关规划,“十四五”期间,计划对阜宁水厂现状5万m3/d增加深度处理环节。
6.1.3智慧水务建设
“十四五”期间,计划建成智慧供水管理平台,把分区计量系统2期、管网漏损监控系统、管网水质监测点、生产调度、营销管理、仓储智能、视频指挥等环节进行有效整合,真正实现数据上传,分析调度,决策指挥的有机统一。
6.2污水工程
6.2.1扩建污水处理厂
规划近期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扩建规模1万m³/d,阜宁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1万m³/d,益林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0.75万m³/d,羊寨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0.25万m³/d。
6.2.2新建污水提升泵站
中心城区新建污水泵站2座:其中中心路泵站规模0.4万m³/d;吴合路泵站规模0.5万m³/d。镇区新建污水提升泵站9座:其中泵站规模200m³/d的1座;规模250m³/d的1座;规模1000m³/d的2座;规模1200m³/d的1座;规模1500m³/d的1座;规模2000m³/d的3座。
6.2.3新建污水管道
中心城区近期规划建设污水管道55.84千米,其中DN200污水压力管道1.14千米,DN400污水管道35.62千米,DN500 污水管道12.55千米,DN600 污水管道1.09千米,DN800污水管道2.78千米,DN1000污水管道2.66千米。
镇区近期规划建设重力流污水管道62.78千米,其中DN300污水管道18.84千米,DN400污水管道25.11千米,DN500污水管道15.70千米,DN600污水管道3.14千米。
镇区近期规划建设压力流污水管道34.60千米,其中DN200污水管道6.99千米,DN250污水管道11.21千米,DN300污水管道16.40千米。
6.2.4雨污分流
雨污分流近期规划新建污水管道6871米,其中DN200污水管道284米,DN300污水管道1389米,DN400 污水管道5198米;另外新建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2立方米/日。
6.2.5管道检测与维修
规划近期对现状雨水管道全部进行检测,共计156.33千米,并对管道缺陷进行维修,维修工程量暂估为46.90千米。
6.3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
6.3.1再生水利用工程
根据《阜宁县城镇污水管网专项规划(2019-2030)》和《阜宁县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19~2035年)》,“十四五”期间,规划在阜宁县建设1座再生水水厂,再生水设施建设于生态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内,处理规模于2022年达2.5万m3/d,2030年达3.5万m3/d,2035年达5.0万m3/d,主要用于城市杂用水、工业冷却用水、厂内回用水、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的河道类引水补水。通过再生水管道向附近工业区、重点用水企业供应工业用水,在再生水服务区域内的新建建筑通过管道接入再生水作为生活杂用水,通过罐车运送或供水点取用再生水回用于附近市政、绿化用水。
(1)再生水厂内送水泵房、加氯间和接触池
按5万m3/d 规模建设,加氯间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按水和氯接触时间30 min设置,以保证消毒效果和管网余氯达到要求。
(2)厂外管网系统
规划近期澳洋大道、省道329和纬四路敷设DN600~DN300的再生水供水主干管,沿新城大道和郭陈路~双昌大道敷设DN400~DN200的次干管。再沿汇鑫路、官王路向两侧道路敷设DN200~DN150的支管,为沿线的工业企业提供再生水,并供给道路及绿化浇洒用;沿经四路~纬二路次干管两侧敷设DN200~DN150的支管供给 沿线道路及绿化浇洒。
城南新区再生水干管由西向东沿主干路敷设,分别沿香港路、北京路、苏州路布置横向干管,沿济南路、南京路、施陈路布置纵向干管。
市政绿化、道路浇洒及公交场站的场地冲洗等用水由支管接出后,末端设置专用取水栓,除通过人工取用方式外,还可以直接与绿化浇灌管网连接,或者用于洒水车取水;洒水车取水半径在1000m之内。同时,再生水管道沿线设置的取水栓考虑用于消防的供水。
用于建筑内部冲厕的主要区域包括全区范围内的新建或改建的非居住建设项目,再生水管线经过的沿途其它区域的行政事业办公、展览中心、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宜自建再生水支管后接入。
(3)再生水企业水质检测能力提升
污水再生处理、存储及输配设施运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能力,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对水源水质和产品水质进行检测,并定期对设施的稳定性进行评价,确保水源水质和产品水质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再生水企业水质检测能力,增设再生水出厂水检测频次,开展检测人员培训等。
(4)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预案
污水再生处理、存储及输配设施运营单位编制针对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体系,并按规定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包括对紧急事件的界定、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及用户的联络、停产安排、不符合标准的再生水的存储和处置方法等。
6.3.2雨水利用工程
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要求: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万m2以上新建建筑应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设置雨水调蓄池;每公顷建设用地宜建设不小于100 m3的雨水调蓄池;高层建筑的屋顶蓄水池、低于周围地面标高的运动场、操场、绿地、公园、景观水体等,都可作为雨水调蓄池。
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规划近期结合节水型小区的创建,2021年—2025年每年至少建设3个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每年增加雨水利用量4.0~5.0万m3,用于洗车、道路洒水和生态补水等替代用水,至2025年至少建设15个小区雨水利用工程,增加雨水利用量25万m3。规划2030年新增30个小区雨水利用工程,增加雨水利用量50万m3。规划2035年新增45个小区雨水利用工程,增加雨水利用量75万m3。拓展雨水资源利用范围,选择经处理后的优质达标水补充地下水。
6.4农业节水工程
在已有农业节水增效示范区的同时,扩大农业示范区的建设范围,在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具有代表性、配套资金落实、灌溉水源有保证的地区继续发展节水灌溉示范区,做好建筑物配套、干渠疏浚、新建提水泵站等节水灌溉工程,推广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发展喷灌、滴灌、微灌和管灌等节水灌溉模式,提高投入产出比,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效益。
继续实施渠南灌区续建配套和渠北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推广阜宁生态猪场养殖项目,建设秸秆收贮场,新建改造小型灌溉泵站及天津排灌沟渠工程,建设防渗渠道,发展低压管道灌溉,喷滴灌及微灌工程。着力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型水源工程、田间灌排沟渠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6.5工业节水工程
以创建节水型企业为抓手,引导企业加大节水投入,对废水、污水工艺设施处理升级改造,鼓励企业中水回用,削减污染物的排放,减少水体污染。主要包括在园区推广串联用水等节水技术工程;东立染业、苏食肉品、新利来染织、飞洋钛白粉等企业的废水深度处理工程;江苏丽王科技等公司的节水技术改造及评估工程。
(1)澳洋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推广串联用水、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等节水技术,建设节水型工业集聚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用水的,应当制定节水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工业企业对生产用水进行全过程控制,通过循环用水、分质供水、再生水利用等措施,降低用水消耗,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间接冷却水、冷凝水应闭式循环利用或者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鼓励企业使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6.6节水能力建设
6.6.1节约用水监督管理
对全县计划用水户开展日常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定额管理、用水计量设施检查等工作;指导并督促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重点计划用水户每三年开展一次,其他计划用水户每五年开展一次,超计划30%以上的计划用水户进行水平衡测试;依据计划用水户名录安排用水审计计划,基于水平衡测试开展用水审计工作,摸清用水户用水现状,促进开展节水减排、节水技改等工作。“十四五”期间规划投资30万元。
6.6.2节水载体建设
继续以创建节水型企业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实施节水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辅以宣传发动,持续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企业、单位、学校和社区等载体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十四五”期间规划投资250万元。
积极响应《江苏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实施工业园区节水改造,推动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对照《江苏省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标准(试行)》,组织开展“江苏省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并以之为契机,发挥节水型园区示范引领作用,树立行业节水标杆,全面提升县域工业企业节水水平。“十四五”期间,力争创成1家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
以高耗水行业企业和用水大户为主,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的创建。对于重点用水行业年用水量超过10万m³的企业优先开展节水型企业的创建。按照创建标准,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企业积极参与节水载体创建活动,通过挖掘典型、精心指导,规划至2025年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65%,其中省级25%。
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医院等公共机构中持续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创成一批制度完备、管理精细、设施完善、节能高效、绿色低碳、宣传到位的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并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水中的表率作用,带动其他各级各类用水单位加强节水管理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全县节水水平,规划至2025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55%,其中省级10%。
以新建小区、绿化程度高、有绿色屋顶等有创建条件的小区为主,大力开展“节水型小区”的创建,多方位持续开展节水和“洁水”宣传活动,创新节水宣传方式,配合节水器具的改造,不断引导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规划至2025年节水型小区建成率达30%,其中省级10%。
巩固载体的创建工作成果,加大对已建成节水型载体的后期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其在资源节约和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面提升本县节水型载体的建设质量。
6.6.3节水教育基地建设和节水宣传
建设节水教育基地,积极创建省级节水教育基地,充分利用节水教育基地的软硬件资源,面向社会大众尤其面向青少年日常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阜宁县特色,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每年定期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日常开展以各种媒体为载体的线上节水宣传活动,在社区、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开展线下节水宣传活动。“十四五”期间规划投资60万元。
6.6.4人才队伍建设
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强化人才培训和交流,重视人才队伍在职教育,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建成一支适应现代智慧水务管理发展的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专业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人才队伍。“十四五”期间规划投资30万元。
6.6.5“水务经理”培训
对重点监控用水户设立“水务经理”和专职水管员,专门负责单位的节水和日常用水监管工作。对重点监控用水户开展“水务经理”和专职水管员培训班,逐步建立起以“水务经理”为核心、专职水管员具体负责的节水管理新机制。“十四五”期间规划投资5万元。
第%1章 实施效果分析
7.1节水量分析
节水潜力是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通过可行的节水技术、政策、管理、产业结构调整等综合节水措施可能实现的最大节水量。现状节水量是在现状经济社会条件下的人口、经济量和实物量,按照“十四五”期末水平年(2025年)的节水标准计算出的需水量与现状用水量的差值,首先分析分行业的节水标准,再计算分行业的潜水,最后汇总农业节水量、生活节水量、工业节水量、生态节水量等,最终得出综合节水量。
阜宁县是江苏省农业大县之一,2020年全县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比重达89.34%,其次是生活用水和建筑服务用水,分别占全县总用水量5.77%和2.59%。可以看出,阜宁县节水的重点领域主要是农业,其次是生活、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7.1.1农业节水量
据统计,阜宁县现状有效灌溉面积共132.23万亩,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626。现状年灌溉用水定额指导值依据《江苏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2019)》,现状年加权平均净灌溉需水定额为259m3/亩。规划2025年加权平均净灌溉需水定额为258m3/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35,全县农业节水量为794万m3。
7.1.2工业节水量
阜宁县现状年工业增加值为160.60亿元,现状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7.48m3,2025年规划降至5.98m3,全县工业节水量为240万m3。
7.1.3生活节水量
本次规划生活节水量主要考虑供水管网节水和节水器具节水,分别为通过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而减少的水量损失和通过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而节约的用水量。
供水管网节水量
经检测统计,2020年阜宁县供水管网漏损率为9.92%,规划至2025年降至9%。由于城镇公共用水由市政统一供水,因此城镇公共用水的节水量包括在城镇生活节水量内。现状年全县生活用水量和城镇公共供水合计5100万m3,供水管网节水量为52万m3。
节水器具节水量
阜宁县在居民生活节水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改造老式卫生器具,积极推广节水型产品。目前,全县节水器具普及率已达100%,节水器具节水量为0。
综上,阜宁县生活节水量为52万m3。
7.1.4非常规水源利用
根据《阜宁县城市总体规划》、《阜宁县城镇污水管网专项规划(2019-2030)》和《阜宁县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19~2035年)》,阜宁县规划建设1座再生水水厂,再生水设施建设于生态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内,通过再生水管道向附近工业区、重点用水企业供应工业用水,在再生水服务区域内的新建建筑通过管道接入再生水作为生活杂用水,通过罐车运送或供水点取用再生水回用于附近市政、绿化用水。
阜宁县城雨水管网较为完善、河道防洪压力大、地下水压采等因素为雨水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现状年雨水利用量237万m3,主要收集屋面、大棚屋顶、公共广场和公园绿地雨水作为草坪喷淋用水、景观池用水和消防用水。结合相关规划,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降低硬质覆盖率,从源头、中途和末端三个层面进行控制,贯穿雨水降落地面至排放水体的各个环节,通过源头径流削减、水质控制、雨水渗透和利用,中途雨水滞留、净化,末端大规模、集中式的终端调蓄和处理,三个层面互相补充和依存,最终实现对雨水的利用。将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纳入城市工程建设当中,推广非常规水资源作为生活杂用水和城镇环境用水水源,充分利用雨水可节约水资源。拓展雨水资源利用范围,选择经处理后的优质达标水补充地下水。
7.1.5综合节水量
综合上述分析计算,阜宁县综合节水量为1086万m3,其中生活节水量为52万m3,农业节水量为794万m3,工业节水量为240万m3。
7.2效益分析
7.2.1 经济效益分析
阜宁县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大力开展节水工作,使得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用水结构逐步优化,缓解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状况,减轻大量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大大降低成本,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提高用水效率,增加节水效益。通过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切实控制用水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地区发展方式转变及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用水效率方面,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设高效输水工程、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农艺节水先进技术等措施,使得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现状的0.626提高到2025年的0.635。工业用水效率方面,通过推进产业优化布局、推进工业节水技改、加强企业用水管理、引进先进节水工艺、加大工业水循环利用等措施,全面推进“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显著提高用水效率,使得全县万元GDP用水量由现状的106.23m3降到84.98m3,万元一般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现状的7.5m3降到6.0m3,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现状的85%提高到87%。城镇用水方面,通过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加强公共用水管理、加大节水宣传力度等措施,显著增加城镇生活节水效益,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9%。
转化产业结构,优化用水结构。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合理优化用水结构,有力地促进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将从2020年的11.6:41.0:47.4调整为2025年的9.5:40.5:50.0。第三产业稳健发展,有助于经济社会保持全面快速协调发展的态势;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得到大力推广,农田灌溉需水量显著减少;工业结构也不断优化,逐渐形成水资源低耗高效的社会经济体系。
7.2.2 社会效益分析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促进人水和谐、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阜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不仅表现为节水减排治污对公众生存条件的改善,更表现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改善,人民群众道德觉悟的提高。
改善人居环境,增进社会文明。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公众的水权意识和节约资源的意识将明显增强,形成自觉节水的社会风尚。节水减排工程的实施,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有助于生态环境改善,有效保障群众用水安全,提供更加舒适的人居环境。这对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城乡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规范用水秩序,加快产业升级。将进一步完善地方水资源管理和节水法规,增强节水管理能力,使得水资源开发利用更加规范有序。在用水规范化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准入制度,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大工业污水治理力度,有助于加快形成结构优化、节水减污、生态环境和谐的“绿色阜宁”。
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节水工程和灌溉模式的转变、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可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普及和公众参与用水管理,可以有力地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发展进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7.2.3 生态效益分析
有效促进节水减排,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能有效促进节水减排,大幅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是从源头上防治污染的重要措施;能统筹规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关系,将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发展规模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实现生态系统的修复、良好生态环境的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完善水生态保护格局,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通过大力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防洪除涝城乡供水能力提升、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水文化培育及宣传等,能构建科学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安全可靠的水安全体系、洁净健康的水环境体系、优美和谐的水生态体系、特色鲜明的水文化体系,打造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标杆。
第%1章 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和保障措施
8.1制度建设
深入实施《江苏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阜宁县全民节水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深刻认识阜宁县节水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核心,完善节水管理体系,以健全的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推动、保障节水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从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和用水定额管理、加强节水日常监督管理、推进节水标杆示范建设、贯彻节水创新相关制度、构建合理水价体系等方面发力,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8.1.1完善节水管理制度
(1)推进立法和制度建设
阜宁县应继续大力推进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并出台实施节水减排相关规章制度,完善阜宁县水治理法律漏洞,将更多的节水事项纳入法律规范通盘考虑,全面节约和有效管理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责任机制。根据县出台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考核内容、考核目标、考核程序及考核评定方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责任制。
二是建立健全节水减排的倒逼、约束和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基本生态用水保障制度和农业水权制度建设途径,加大节水型社会各类载体单元建设的制度化保障,完善促进全社会节水减排的鼓励性政策,推动长效管理机制的日常化。
三是建立健全节水型社会长效投入机制。建立财政拨款、水利建设基金、政策性贷款、社会融资等多种形式,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节水型社会建设投资新格局。
四是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城乡水环境治理,构建水生态修复体系。继续加大饮用水源地水量、水质监管力度,加强排污口建设的监管和污染源的整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和水环境承载力互相协调,推动阜宁水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2)严格计划用水管理
阜宁县应对自备水源取水的单位、使用公共供水水量较大的单位、公共机构和申报节水型载体的非农业非居民用水户,全面、规范、从严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一是合理确定并扩大延伸计划用水管理范围。应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用水趋势、节水水平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规模并对其定期动态更新,逐渐严格辖区内用水户的计划用水管理。计划用水户用水量占非居民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95%。按照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规模,逐年确定计划用水管理对象,应纳入计划用水户管理的计划用水管理率为100%,做到用水计划应下尽下;应不断扩大和延伸管理范围,通过提升能力、改进手段、加强宣贯,督促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抓好内部计划的分配和考核,督促未纳入的用水户应自行制订用水计划并执行,使计划用水变成企业(单位)自发行为,形成上下齐发力的良性循环。
二是严格规范计划用水管理全过程。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计划用水管理的首要依据、管理原则、时间节点、核定方法等,规范计划用水申请、核定、下达、调整、监督、考核等全流程,严格规范对计划用水户(尤其是高耗水行业和用水大户)用水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并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用水计划网上办理,为全面提升计划用水监督管理水平提供现代化手段。
三是科学核定并合理调整计划用水量。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定用水计划时,应根据用水定额的“通用值”或“先进值”、用水水平和用水趋势、申报水量等因素,综合核定计划用水量和用水过程,保证计划用水下达的合理性和约束性;用水户调整年度计划用水时,应按要求提交调整申请和说明材料,由管理机关通过实地考察,根据用水户实际情况、前期用水水平等因素核定,从严管理,合理调整;在核定和调整用水计划时,应优先满足用水效率高、积极推广先进节水措施且节水成效显著、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源的用水户,应适当核减未满足用水定额标准、具备非常规水源利用条件但不利用的、未按要求开展水平衡测试和未接受用水审计的用水户,应不超区域用水总量和取水许可量、不超用水定额标准(或同行业标准)、实现产量不变条件下的水量逐年压减。
四是强化对计划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计划用水户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其计量设施安装和设施情况、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情况、节水制度建立情况、非常规水源利用情况等,“一事一单”,全流程建档留痕;加强对计划用水户的用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考核用水计划执行情况,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节奖超罚制度,促进用水户的合理科学用水;督促计划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并组织对其进行用水审计工作;依托超计划行政提示,做好计划用水单位的节水服务工作。
五是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依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和《关于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执行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3)强化用水定额管理
一是强化用水定额标准的执行落实。在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管理、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节水载体认定、水效领跑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省、市最新的用水定额标准,同时应严格把关报告的编制质量,确保报告的客观性、规范性、科学性。
二是积极开展用水定额修编工作。结合分区行业实际,开展地方用水定额调查和修订工作,制订严于省、市最新标准以及省、市未作规定产品的本县行业用水定额,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断扩大定额管理覆盖面。
三是加大用水定额宣传和监督管理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用水定额的宣传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加大用水定额的宣传力度,尤其对大型用水企业、学校、医院、宾馆等单位加强用水定额宣传,并对用水定额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发布关于用水定额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进一步提高全县用水定额管理水平。
(4)强化用水户监管
切实加强对用水大户的监督管理,推动用水户通过整体设计、过程控制和深化管理,挖掘节水潜力,提升用水效率。
一是加强重点监控用水户管理。根据省、市相关标准,建立县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重点计划用水户)名录,原则上对高耗水工业行业、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用水规模较大的公共机构(学校、医院、宾馆)全面覆盖,并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实施动态管理;采用远程在线监管的方式实现对供水企业表务计量和重点监控用水户用水全过程控制的双向实时监管,逐步建立用水大户动态监管框架;定期检查重点监控用水户用水计划的执行情况,通过定额管理和用水指标的考核制度促进内部用水管理;通过循环用水、分质供水、再生水利用等措施,降低用水消耗,不断提高用水水平;推动企业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对重点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建立节水岗位责任制,明确节水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健全节水管理机构,加强节水目标管理和考核。完善企业三级用水计量,限期达到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加快推广智能水表,鼓励重点监控用水企业建立用水在线采集、实时监控系统。
二是督促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贯彻落实《江苏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督促重点计划用水户每三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其他计划用水户每五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对计划用水户进行水平衡测试开展情况统计,根据名录并对照盐城市最严格水资源考核目标任务,确定每年开展水平衡测试的用水户名录,督促企业按时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地区水平衡测试管理实施细则。
三是定期组织开展用水审计。贯彻落实《江苏省用水审计实施办法》,对重点计划用水户和年用水超计划用水30%的计划用水户每五年开展一次用水审计;建立用水审计名录并统计用水审计的开展情况,根据名录安排并对照盐城市最严格水资源考核目标任务确定用水审计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用水户开展用水审计工作;应根据用水审计情况出具结论通知书,重点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严格审核整改效果;加强对用水审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地区用水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5)加强节水标杆示范创建与监督考核
一是建立节水载体创建县级标准。根据江苏省、盐城市节水载体建设相关要求和阜宁县实际,根据本地区节水水平、各载体的远期竞争力等建立县级节水型载体(单位、灌区、社区、学校、企业)标准,并实现对节水型载体建设标准的不断修订、增加、细化。
二是持续推进各级节水载体创建。积极响应江苏省、盐城市号召,组织开展并积极指导省、市、县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单位、灌区、社区、学校、企业、节水型教育基地、节水典型示范样本等的创建工作;对标最新的标准和用水效率水平进行创建,不断提高各类节水型载体的创建标准和竞争力,显著提高省级节水型载体的创成率;择优推荐用水水平先进的单位参与省级和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的申报,树立本地节水标杆。
三是持续巩固节水载体创建成果。加强对节水型载体的监管和跟踪考核,不断提高其节水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资源节约和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本地区节水工作水平的持续提升,为全面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奠定基础。
8.1.2完善节水创新体系
(1)创新节水管理模式
积极响应国家、江苏省相关政策,努力探索水务经理、“节水贷”、合同节水、水权交易等节水创新模式,继续构建具有阜宁特色的节水管理模式。
一是实行“水务经理”制度。积极响应江苏省相关政策,对年取用地表水10万m³以上或取用地下水5万m³以上的和年取用公共供水10万m³以上的用水单位实施水务经理管理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水务经理业务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探索“节水贷”机制。积极响应江苏省相关政策,加强“节水贷”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建立绿色信贷机制,运用市场机制支持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技术应用,鼓励企业的节水行为,提高全民的节水意识;
三是推进“合同节水”模式。继续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模式,通过引入第三方节水服务,开展专业化节水改造,通过项目的实施来降低用水成本,并为全面推广合同节水积累实践经验和数据支撑;
四是推进“水权交易”进程。依据水利部《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鼓励用水户间以水权交易的方式,有偿转让通过节水技改等措施节约的取水指标,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配置水资源,促进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规范和推进水权交易市场化进程,配套制定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丰富水权交易类型,增强交易的实操性。
(2)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明晰科技和创新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推进作用,结合本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特色和需要,将重大节水科技创新和推广项目列入本县科技发展计划,开展节水相关科学研究。
一是加强对节水技术和工艺的科学研究。加大节水(特别是工业节水)的科技投入,政府应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紧密围绕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相关专题研究,指导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立足工业节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领域,开展共性、关键和前沿节水技术的科研攻关,研制、开发节水减排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努力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水的消耗;建立完善节水技术推广和服务网络,加快节水科技成果转化,拓宽节水科技成果和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
二是研究建立本地区节水约束和激励机制。开展关于建立合理水价体系的研究,尤其应针对阶梯水价、再生水、用水户与供水企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水价博弈等开展水价机制研究,加强节水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并健全节水技术转化推广机制,通过对节水机制机理的科学研究,掌握当前节水管理工作的难点的解决方法。
三是推进阜宁智慧水利建设。建设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直观的三维可视化的综合节水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掌握用水户用水全过程、用水户节水水平,实现对县域节水现状和水平的实时掌握,实现对县域的节水智能化管理。
(3)拓宽节水投融资模式
明晰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公益性,调整财政支出架构,加大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落实优惠政策,完善节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机制。拓展节水的资金来源,采用中央、地方投资为主,积极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利用财政拨款、项目债券、银行中长期贷款、市场机制等多种渠道筹集节水建设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建立长效、稳定的节水工程和节水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规范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创新节水服务模式,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现代节水服务企业。探索工业水循环利用设施、集中建筑中水设施委托运营服务机制。
8.1.3完善市场调节机制
(1)构建合理的水价体系
一是合理构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体系。根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水形势情况,适当提高居民生活人均月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值,优化设置阶梯水量。适度加大一、二、三级阶梯水价价差,并根据年度居民用水量分析,优化阶梯计量水价。充分发挥自来水价应有的有效抑制超量消费、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促进水资源节约作用,以经济杠杆倒逼约束公众的浪费水资源行为。
二是合理构建生产、特种用水价格体系。开展关于生产类用水、特种类用水水价体系的研究,建立“用水企业—供水企业—政府水务部门”的演化博弈模型,以发挥水价经济杠杆作用为目标,辨识水价形成机制,分析三者之间的利益均衡点,从而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水价体系,最终促进产业节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充分发挥水价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用水户的合理科学用水;建立水价定期调整机制,健全用水价格管理机制,通过水价调整逐步构建合理的水价体系,增强全社会的高效用水与节水意识,提高用水单位的节水动力。
三是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以补偿成本和合理收益为原则,结合再生水水质和用途等情况,合理确定再生水水价格;加大再生水价格与自来水价格的价差,引导各行业积极使用再生水;通过补贴、专项资金、优惠政策等对使用再生水的单位进行扶持,对于将再生水使用于景观环境用水以及道路浇洒、绿化用水等城市杂用方面所产生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该部分处理费用由政府承担。
(2)规范水资源费征缴和使用制度
严格执行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严格落实《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充分考虑不同季节、不同地区和不同水质情况下水资源费标准的确定,发挥水资源费的价格杠杆作用,逐步完善水资源费标准结构。
加大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按标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不得协议征收、包干征收水资源费。规范水资源费的缴费、催缴、处罚等征收程序。设立水资源费征收管理部门,明确水资源费征收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切实促进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进行。强化取水计量设施的建设和监管,加大计量设施安装和信息化建设力度,严格按量征收水资源费。
成立专门的水资源费管理部门,对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投融资进行专业化管理。规范水资源费的使用,确保本级留存的水资源费一定比例以上专项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
8.2保障措施
为促进阜宁县“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各项目标与任务顺利实现,需从组织管理、制度政策、资金投入、科技能力四方面加以保障,具体应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制度建设和执法保障,健全节水管理法制体系;加大市场投入,促进良性运行;加大科技和人才培训投入,提高科技含量和节水管理水平。
8.2.1组织管理保障
政府应在节约用水管理中应起到宏观调控和组织领导的作用,在节约用水机制保障体系中,应明确政府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规划指导和节水管理中的定位,围绕阜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构建上下贯通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落实、全民参与”的节水工作大格局。
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阜宁县节水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围绕《阜宁县“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安排,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未来的工作计划,对规划确定的制度建设内容和示范工程制定分阶段实施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责任,做到月有内容、季有重点、年有计划,由领导牵头并由相关部门方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实施;充分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住建、农业农村、工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共同落实各项节水行动任务目标,确保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加强对分阶段规划目标的考核评估,确定各阶段建设目标和奖惩办法,对照规划目标任务和实际完成情况分阶段进行考核评估,调整后续节水工作推进进度,保障规划的落实;加强节水队伍建设,提升技术服务能力,推广科技研发成果,为行政管理和用水单位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8.2.2制度政策保障
推动节水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健全的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为保障。“节水优先”必须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推动重点难点领域攻坚突破基础上综合施策,全面打通节水渠道。要深入推进节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破解制约节水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完善节水法规体系,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不断提升节水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积极落实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的法规、政策,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严格依法行政,积极贯彻落实目前,国家、省、市、县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江苏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江苏省用水审计实施办法》、《江苏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阜宁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阜宁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以及相关标准等,已构成了节水管理的法律基础,地方需要根据国家、江苏省最新要求和节水动态,制定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制定或修订适合地方情况的节水法规体系,强化节水管理。同时应逐步理顺节水减排管理体制,严格执行节水减排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节水减排标准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有关促进节水发展的配套制度和标准。加大节水稽查和执法力度,实施更为科学合理的用水量控制目标、不定期抽查、大用水户实时监管等管理措施,通过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的有机结合,质量和效益、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形成良性运行的体制和机制。
政府要进一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严格执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成效纳入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考核体系,实行专班督导、严格考核奖惩,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完善县级节水激励政策,建立节约用水奖惩制度;制定县级用水审计实施办法和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全面推进计划用水户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的规范化;制定县级节水载体创建标准,大力培育节水载体,树立节水标杆,引领行业深度节水。
8.2.3资金投入保障
政府应明晰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公益性,调整财政支出架构,加大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落实优惠政策,完善节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机制,逐步提高预算内节水投资的比重;拓展节水的资金来源,采取中央、地方投资为主,积极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利用财政拨款、项目债券、银行中长期贷款、市场机制等多种渠道筹集节水建设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建立长效、稳定的节水工程和节水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渠道,重点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工程、节水技术改造、农业节水灌溉、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节水标杆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等项目给予倾斜;落实节水补偿和激励机制,统筹部分财政预算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入节水设备(产品)生产、农业节水、工业节水改造、城市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等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合同节水”模式参与节水项目建设。
根据江苏省统一部署,按照“形成价格机制、完善计价方式、提高用水效率、促进节约用水”的思路,充分发挥水价在推进节水工作中的经济杠杆作用,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节水减污,保障基本需要,抑制超量消费,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水价体系。实行计划用水、定额管理、差别水价,使水价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合理的节水激励机制,加大违反节约用水规定的处罚力度,对重点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用水户未安装用水计量设施、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耗水量高的产品设备、工业企业用水超定额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增强节约用水管理的刚性约束力。
8.2.4科技能力保障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新时期节水管理的高质量发展必须以现代科技为支撑,明确节水科技创新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推进作用,将重大节水科技创新和推广项目列入阜宁县科技发展计划。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节水技术与工艺的科学技术研究,优先支持水资源高效利用、节水灌溉技术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加大节水的科技投入,特别是工业节水的科技投入;积极鼓励各级政府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紧密围绕阜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相关专题研究,指导节水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立足工业节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领域,研制、开发节水减排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努力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水的消耗;建立和完善节水技术推广和服务网络,提倡节水材料、节水工艺、节水器具、节水设施的开发和使用;加快节水科技成果转化,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和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积极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用科技创新引领新时代节水工作。
推进阜宁县智慧水利建设,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建设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直观的三维可视化的综合节水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中融合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定额管理等功能模块,在线获取用水户计划用水申报并下达计划用水,对用水户计量的实时监视和远程控制,以综合分析和辅助决策为基础,充分应用计算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快速、高效、准确、客观的分析处理,实时掌握用水户的节水水平,实现对用水户的节水智能化管理,全面构建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智慧水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