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广陵区由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起步阶段,是广陵区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的重要时期,也是建设生态文明、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广陵的关键时期。
2020年1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扬州运河三湾生态文化公园考察时指出,“扬州是个好地方,依水而建、缘水而兴、因水而美,是国家重要历史文化名城”。广陵区位于万里长江和千年运河交汇点,是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地,长江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个国家战略叠加区,区位优势明显。“十四五”期间,广陵区将以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契机,全力打造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宜居新广陵,努力将其建设成为一个“令人向往的好地方”。
为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及广陵区政府关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结合广陵区实际情况,编制《扬州市广陵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规划是“扬州市广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是今后五年广陵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
第1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分析
第1节 “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广陵区坚持生态为基,落实环保优先,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空气质量稳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下降,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强势推进,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加强。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历史性成就。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十三五”期间,广陵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逐年上升,从2015年的67.9%提高到2020年的80.9%。2020年,广陵区PM2.5年均浓度同比改善17.1%,降幅位居全市第一;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改善9.9个百分点,升幅位居全市第二。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2个国控、省控断面优于III类水质比例保持100%,全区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二是蓝天保卫战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期间,广陵区制定了《广陵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完成181台套锅炉整治、66台成型生物质锅炉达标排放、28台天然气锅炉提标改造。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完成17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及25家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辖区内20家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完成30家餐饮企业油烟整治。累计关停或关闭退出11家化工企业、整治提升1家、限期整改1家,关停整治“散乱污”企业128家。完成恒润海工、一川镍业超低排放改造。拆除恒润海工80吨电炉,拆除改造涉及三个乡镇的六台冲天炉,关停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文峰厂区#1、#2、#3、#4、#5发电机组。整治7家铸造企业和1家有色金属企业。三是碧水保卫战取得阶段成效。全区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完成达标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开展廖家沟、三江营水源地专项整治,实施廖家沟水源地南迁后中沟闸封堵、生态修复保育工程,取缔廖家沟水源地内非法捕捞,拆除廖家沟水源地内渔码头。实施三江营水源地提升工程,取缔三江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养殖场。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生态防护工程和围栏隔离防护工程;联合水利、农业农村部门及属地政府开展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十三五”期间,廖家沟、三江营水源地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完成20家73个地下油罐更换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改造。建立5个规模以上、17个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基础档案,封堵非法排污口14个,规范企业雨水排口13个。以长江、夹江、廖家沟、京杭大运河四条主要水系为重点,开展沿线非法码头、企业、小船厂专项整治,完成长江主航道广陵段沿岸8家企业建档工作,关停取缔新庄船厂、广进船厂、建国码头、祥锦建材、东海混凝土和廖家沟西岸6家砂石码头企业,并实施生态修复。整治黑臭河道26条;整治区、镇级河道31条,疏浚土方102.49万方;整治村级河道157条,疏浚土方49.25万方。四是净土保卫战取得重要进展。“十三五”期间,广陵区完成农用地详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综合先行区建设,对全区78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污染状况详查,完成信息采集录入、风险筛查分级,对6家重点行业企业地块进行详查和布点采样,掌握厂区及周边的土壤污染种类及污染程度。3家重点监管企业按年度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建立了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区、镇、村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其中区级回收点1个,镇级5个,村级33个。扬州翰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5家涉重企业通过落后产能淘汰、生产工艺提升改造的方式削减重金属排放量31.22千克,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净削减比例达85.72%。完成扬州一川镍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涉镉问题整治。到2020年底,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十三五”期间,广陵区医疗固废、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处置率均达到100%。对涉源单位和金属熔炼企业的监督检查率和整治达标率均达到100%,废旧金属入炉前放射性企业监测率达100%,对一般射线装置单位检查率达到“双随机”检查要求。全区未发生核与辐射安全事故。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持续推进。“十三五”期间,区政府颁布实施《扬州市广陵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6-2025)》。全区4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称号,5个行政村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称号,2021年3月,广陵区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完成江淮生态大走廊(广陵段)现状调查,编制《扬州江淮生态大走廊(广陵段)规划》,实施长江岸线开发总量控制,对违规项目开展清查整治,恢复长江生态岸线。积极推进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广陵三江营省级湿地公园和夹江生态中心建设,提高林木覆盖率和自然湿地保护率。新增成片造林1.06万亩、城市公共绿地167.64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44.06%,修复湿地882亩。创成省级水利风景区2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6.74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64%,生态空间管控区20.64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8.10%。制定出台了《广陵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广陵区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陵区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评估考核细则(暂行)》。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河长制”,落实区镇村三级河长221名,全区新建村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162个,沿江三镇新铺设污水管网14.5公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新建垃圾分类收集亭4000座,创建汶河街道、广陵新城、食品产业园等6个垃圾分类示范乡镇、曲江街道玺园社区等12个示范社区和汶河街道江陵花园等24个示范小区。建成3处农贸市场垃圾处置场所,添置垃圾分类收集车100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到80%。关停禁养区内养殖场(户)32家,新建2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着力推进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完成4个规模养殖场和20个县级以上养殖户的污染治理。全区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到100%,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环境风险综合管控得到加强。“十三五”期间,广陵区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完成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检查任务,取缔“十小”企业。开展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编制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全区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数据库,完成应急预案备案63家,并在江苏省应急管理平台进行填报,企业入库率达100%。完成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和“八查八改”专家现场核查的企业11家。全区五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风险事故。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广陵区新建1个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系统,并与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并网运行。建成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10座、重点社区空气微型站23座、重点道路和航道路边监测点2个。完成施桥船闸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设备联网运行。区生态环境部门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28件,处罚金额1518.91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及行政拘留案件19件。围绕危险废物、化工行业、重金属污染等重点,先后组织开展一系列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信访处理率、回复率均达100%。
第二节 重点工程和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十三五”期间,广陵区共计完成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33项,其中水环境质量改善类项目11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项目6项,土壤环境质量改善项目2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项目2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项目4项,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5项,监管能力提升类项目3项,共投资10.21亿元,重点工程执行情况详见附表1。
规划指标完成情况。广陵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共设有五大类17项指标,到2020年底,有15项达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林木覆盖率2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生态[2019]76号)要求,指标完成率为100%。广陵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
表1广陵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目标 | 2020年现状值 | 完成情况 | |
空气 环境 | 1. PM2.5年均浓度 | μg/m3 | <42 | 36 | 完成 | |
2.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 | % | ≥71 | 80.9 | 完成 | ||
3.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完成上级下达的削减任务 | 已完成扬州市下达的削减任务 | 完成 | ||
4.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完成 | ||||
5.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完成 | ||||
水环境 | 6.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的比例 | % | 100 | 100 | 完成 | |
7.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劣V类水体比例 | % | 基本消除 | 消除 | 完成 | ||
8.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的比例 | % | ≥66.67 | 100 | 完成 | ||
9.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完成上级下达的削减任务 | 已完成扬州市下达的削减任务 | 14.24 | 完成 | |
10.氨氮年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16.44 | 完成 | |||
土壤 环境 | 1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0 | 100 | 完成 | |
1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90 | 100 | 完成 | ||
13.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比例 | % | 完成上级下达的削减任务 | 已完成扬州市下达的削减任务 | 完成 | ||
生态 系统 | 14.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国家级生态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面积总计27.38平方公里,相比2013年的24.75平方公里,面积没有减少、性质没有改变,功能没有降低。 | 完成 | |
15.林木覆盖率 | % | ≥18 | 24 | 完成 | ||
16.自然湿地保护率 | % | ≥50 | 58.34 | 完成 | ||
满意度 | 17.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满意度 | % | ≥80 | 96.16 | 完成 |
备注: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林木覆盖率两项指标按照国家最新要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生态[2019]76号)考核。
第三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重道远。广陵区生态区位敏感度高,地跨江淮两大水系,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受汽车尾气、京杭大运河船舶污染、部分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十四五”期间,广陵区范围内设有1个国控断面、4个省控断面、8个市控断面,较“十三五”新增3个省控断面、6个市控断面。由于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任务艰巨,考核断面及补偿断面牵涉水系源头新鲜水量不足。城市建成区仍存在返黑返臭现象,且农村仍有部分“黑臭”河道亟需整治。
污染减排压力加大。“十三五”期间,广陵区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14.24%、氨氮削减16.44%、总氮削减9.27%、总磷削减9.76%。但随着减排工作深入推进,污染源结构发生变化,中小企业、移动源、农业源等排放占比增加,现有治理措施减排空间明显收窄,减排难度越来越大,污染减排更需要在调整产业机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源头治本措施上发力。受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防控等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统筹把握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平衡的难度加大,推进污染减排压力依然较大。
生态环境治理仍然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城市污水管网不配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基础薄弱等问题突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缺口较大,设施老化严重,运维水平有待提高。污水治理设施进水量不足、停运或运行不正常等问题,成为广陵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突出短板。建筑垃圾资源化建设进度滞后,垃圾处理配套设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建设挤占生态空间,同时面临污染土壤修复、生产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新问题,环境风险形势仍然严峻。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存在环境基础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布局不合理、建设标准低等诸多问题,由于自然条件所限及历史原因,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污水管网改造难度较大,已成为影响受纳水体环境治理的“短板”。因此,加强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生活的迫切需要。
区域人才流失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的压力。“十三五”期间,广陵区人口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随着扬州进入“高铁时代”,促进了区域资源的交流共享,也将带来区域人才流失等新的问题,给广陵区打造宜居的生态环境、增强人才吸引效应带来了新的挑战。
环保能力不能适应实际需求。乡镇基层环保力量薄弱。体制机制改革总体设计基本完成,而配套机制、能力建设、有效实践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任务艰巨。
第四节 “十四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广陵区环境保护工作既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也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
从国内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实践到认识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动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同时,生态文明建设、“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对解决区域性、结构性、系统性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倒逼压力,也提供了重要机遇和根本保障。尤其受大面积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提升治理能力的要求更加紧迫。
从全省看,“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各方面发展比较协调。全省上下正在按照“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目标新使命新任务,全力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但是人口密度高、资源缺乏、环境脆弱、国土空间承载负荷大的特殊省情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仍处于重要关口,“重化型”产业结构、“煤炭型”能源结构、“开发密集型”空间结构尚未改变,环境容量较小,排污总量仍然较大,环境风险点仍然较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远超全国平均水平,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在全国排名靠后。总体上,我省还没有迈过环境高污染、高风险的阶段,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严峻、任务繁重。
从全市来看,“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江淮生态经济带、宁镇扬一体化发展等国省战略在扬州叠加融合,为扬州在产业集群发展、区域协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坚实有力的经济基础为环保投入提供有效的动力,完备的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等收集处理系统,先进的环境监控网络,控源截污排水达标区、生态补偿等的有效实施与实践,以及新兴低碳产业与技术的快速发展,将进一步推动扬州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生态空间得到有效管控,河湖湿地保护成效显著,打造江淮生态大走廊,开展森林生态保护工程,村庄环境面貌持续改观,为扬州未来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奠定基础。然而,随着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基数的不断降低,继续维持污染物排放总量呈下降趋势的难度加大。
从全区来看,“十三五”期间广陵区环境质量改善主要依靠生态环境治理以及散煤、“散乱污”清理和强化监督等治标手段,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内生动力不足,环境治理行政手段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公众参与等相对滞后,同时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不平衡、生态环境监管还存在短板、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等复杂形势。“十四五”时期,广陵区聚焦“产业立区”,持续做大做强“开发园区、广陵新城、东南新城、明清古城、沿江乡镇”五大生产力板块。区委八届十次全会提出“生态塑区”战略,从自然生态、经济生态到社会生态、政治生态,全方位塑造区域好环境,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契机,但也会带来一系列新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质量改善的压力仍然较大。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第2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扬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生态塑区”发展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保障环境安全、维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以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绿色发展与标本兼治相协调,坚持法制管理与制度创新同步,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共治并举,统筹谋划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让空气更清新、水体更清洁、环境更宜居、人民更幸福,率先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建设先行区,为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全面改善,统筹实施。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与环境质量状况挂钩制度,强化环境质量差异化考核奖惩,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强化区域统筹、城乡统筹、江河统筹、环境与发展统筹,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减排等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生态优先的决策机制,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促进区域布局合理化、污染排放减量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推动绿色转型,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的新景观。开展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为科学决策、环境管理、精准治污提供支撑,同时充分调动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带动生态环保产业 创新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减污降碳、源头治理。突出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温室气体减排。在继续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等传统环境问题解决和常规污染物治理的同时,将治理重点逐步拓展到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等更广泛的领域。加强生态环境源头治理,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结构调整,积极探索精准治污新模式,努力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示范创新,彰显特色。按照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 与生态生活等方面的示范创新。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升环境质量,传承优秀生态文化 ,构建和谐优美的生态人居体系,探索和实施系列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充分体现质量和创新驱动的特色,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
政府主导,共治共享。综合运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社会“自治之手”,建立健全紧密联系的制度框架,对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引导和监督。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构筑多渠道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及多方互动的“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
第三节 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
总体目标:到2025年,在治水、治气、治土方面取得新突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协同推进长江大保护和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统筹做好治污、添绿、留白三篇文章,通过“点线面”全域推进、区镇村三级联动,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共融共生,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治理能力持续增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推动广陵为“扬州好地方”好上加好、越来越好。
规划指标:包括环境质量、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减排、污染防治、生态建设、满意度等六大类25项指标。其中:19项约束性指标,6项预期性指标。广陵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详见表2。
表2 广陵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现状值 | 2025年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责任部门 | |
环境质量 | 1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80.9 | 82 | 约束性 | 生态环境局 | |
2 | 城市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 36 | 33 | 约束性 | 生态环境局 | ||
3 | 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生态环境局 | ||
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局 | ||||
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局 | ||||
4 |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住建局 | ||
5 |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 25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生态环境局 | ||
应对气候变化 | 6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发改委 | |
7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 | 约束性 | 发改委 | |||
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 | / | 约束性 | 发改委 | |||
污染物减排 | 9 |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生态环境局 | |
10 | 氮氧化物减排量 | / | 约束性 | 生态环境局 | |||
11 | 化学需氧量减排量 | / | 约束性 | 生态环境局 | |||
12 | 氨氮减排量 | / | 约束性 | 生态环境局 | |||
13 | 总氮减排量 | / | 约束性 | 生态环境局 | |||
14 | 总磷减排量 | / | 约束性 | 生态环境局 | |||
污染防治 | 15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93.8 | ≥95 | 预期性 | 住建局 | |
16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36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住建局 | ||
17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100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生态环境局 | ||
18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约束性 | 生态环境局 | |||
19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 | 80 | ≥95 | 预期性 | 住建局 | ||
生态建设 | 20 | 生态空间保护区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 2.64 | 不降低 | 约束性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 8.10 | 不降低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 ||||
21 | 林木覆盖率(%) | 24 | 25 | 约束性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2 | 生态质量指数(新EI) | /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生态环境局 | ||
23 | 自然湿地保护率(%) | 58.34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4 | 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 | / | 达到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水利局 | ||
满意度 | 25 | 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和治理工作满意度 | 96.16 | ≥95 | 预期性 | 生态环境局 |
第三章 实施“生态塑区”战略
第一节 打造水绿交融的自然生态
(一)强化生态屏障建设与保护
以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为目标,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打造“公园+”的生态创新模式,围绕“公园+”布局功能性应用场景。加强城镇生态景观、绿色隔离带建设,实施水网、绿网、路网提升工程,构建城市田园生态系统,到2025年,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达到85%。以长江经济带、江淮生态大走廊为核心,统筹考虑江河生态系统,加强长江江滩及通江河流湿地保护,开展长江干支流岸线生态修复。实施廖家沟西堤加固、滨岸生态修复工程和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加快京杭大运河广陵段两岸绿化提升和生态环境整治,推进大运河沿岸地区落后产能淘汰和产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清水活水”工程,加快对大运河沿线黑臭水体的整治,大力推进相邻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确保大运河主线和支流的河水都干净清澈。持续推进对大运河沿线违章建筑、老旧房屋、闲置厂房的拆迁整治工作,高标准规划建设江扬大桥、文昌大桥、扬州大桥、开发大桥等桥头公园以及古运河与大运河、大运河与长江等交汇点公园,合理布局嵌入式、小而全、功能性的社区公园,全面提升大运河沿线的生态绿化水平。力求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把大运河打造成山清水秀、绿色宜居的“美丽运河”。
专栏1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1、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水环境综合治理。①对宦家河、向阳河、新胜河、刘公河、头桥港、同心河、十圩港、红旗港、庆丰河、太平河等10条通江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提升,总投资约6000万元;②新建污水管网长度约2950米,黑色化路面改造61600平方米,总投入约3000万元;③关停污染企业,实施土壤生态修复,总投入约4000万元;④新建200个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污水截流全覆盖,总投入2亿元。 2、廖家沟西堤加固、滨岸生态修复工程。加固廖家沟堤防8.5km、除险加固沿线涵闸2座、新建相应堤段迎水侧护坡、新建堤顶道路等。 3、京杭大运河(广陵段)文化带建 设项目(二期)。①沿线4处老旧厂房改造(供电仓库、磷肥厂、冷冻食品厂、外贸公司仓库),5处节点景观绿化(供电仓库节点、磷肥厂节点、冷冻食品厂及外贸公司仓库节点、西岸万福快速路两侧节点、文昌大桥北规划朱家河两侧节点);②新建曲江新外滩大运河风情文化馆及周边开发。 4、淮河入江水道沿线生态修复工程。对淮河入江水道沿线滩地进行生态修复。 5、三江营省级湿地公园建设。根据《广陵区头桥镇三江营湿地公园及九圣片区总体建设方案》,建设长江大保护主题馆、船工记忆、室外宣教点、观景台、水卉团汪等生态与文化节点,打造长江大保护践行示范区。 |
(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体系。编制《广陵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探索规划“留白”制度;秉持追求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以法律为依据,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和市场化机制为手段,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出发,严格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调整优化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
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扬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不同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方向,分区建立项目准入“环保负面清单”,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底线,预防和控制各种不合理的建设活动,严禁生产建设开发挤占生态空间,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适度增加生态空间,加快建设沿江生态安全防护带,持续提升长江-夹江、廖家沟-夹江、京杭大运河生态廊道。加强沿江公益林草资源、湿地、物种及其栖息繁衍场所保护,稳步提升生态涵养功能。全面实施重点生态空间区内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严格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定期评估生物多样性现状与变化趋势。加强长江重点水生物种和重要渔业生物保护,保育长江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力争在三江营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点。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建立和完善野生生物名录、信息系统。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力度,加强生物遗传资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外来物种入侵预防与管理,开展乡土树种、主要农作物、林木花卉等种质资源易地保护和原生境保护。
(四)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监管水平
加强自然保护地网络体系和规范化建设,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及监管措施。加强对现有重要湖泊、河流、沼泽等自然湿地的生态与环境保护;加大对退化湿地的恢复治理力度,逐步恢复被破坏的湿地生态系统;减少自然湿地的农业面源污染。以漫道、廊道、绿道、水道为纽带,北部加强茱萸湾等生态旅游建设,南部以北洲主排河沟通西江、长江水系,修复江洲生态,构建洲上“小江南”,中部建设廖家沟、大运河、古运河生态廊道。
(五)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为指导,强化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意识,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态系统建设,保护生态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和服务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放大三江营省级湿地公园“两山”理论示范效应,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加快启动环洲一号公路,布局景观节点和功能驿站,探索北洲“长江生态公路+”的发展模式,打造一环十驿、畅游北洲的生态型旅游目的地。
专栏2生态示范创建工程 |
1、创建特色田园乡村及美丽村庄。创建省级、市级特色田园乡村3个,市级美丽宜居村庄36个。 2、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项目。按水利风景区标准全面打造北洲三镇,以三江营湿地公园为龙头,夹江省级水利风景区为基础,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3、节水载体创建。每年创建4~6家节水型载体。 |
(六)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修复
推进水系连通综合整治。严格保护自然河道,严禁城乡建设随意占用河道,加快实施断头河连通工程,形成疏水活水网络,实现与蓝色主骨架的连通。着力恢复非主要航道河道自然形态,减少硬质驳岸和裁弯取直。统筹农业灌溉和水系沟通,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拆坝建桥,实施调水引流。持续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坚持建管并重,采取“行政推动+市场运作”、“工程保障+长效管护”的模式,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农村河道整治全覆盖,达到水美乡镇和水美村庄标准。
积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扎实推进农田林网建设,加强农田防护与水土保持。大力实施交通沿线绿化工程。加大乡镇、村庄绿化力度,加快推进绿化示范村和森林城市建设,合理布局城镇和开发园区周边开敞式绿色生态空间。全面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推进低效林改造和树种更新,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推广优良乡土树种、珍贵用材树种。到2025年,全区林木覆盖率保持相对稳定。
专栏3水系连通工程 |
1、沙河-大运河连通工程。沙河过运河路后,沿运河路新开465米,与大运河沟通(活水工程),大运河口建闸站。 2、广陵区城区水系连通工程及生态河道整治。湾头镇、广陵新城、广陵开发区、汤汪乡内部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 3、广陵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村河道轮浚及生态建设。 4、北洲三镇水系连通轮浚生态治理工程。实施沙头镇安圩河综合治理,包含新开河道963米、拓宽浚深879米、疏浚整治1100米,新、改建涵洞7座、控制闸1座。 |
(七)打赢蓝天保卫战
开展碳达峰行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强化低碳引领。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碳排放管控,有效削减钢铁、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碳排放,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创建一批“零碳”园区和工厂,探索“零碳”发展模式。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继续控制单位GDP的能耗,提高非化石能源的比例。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加强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主要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积极探索碳排放权交易。
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以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以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深化常规污染源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进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融合管控,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VOCs和NOx协同减排。
开展非电行业污染治理。以钢铁、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探索开展其他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设备的改造升级。
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计划。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
加强VOCs全过程整治。以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VOCs的控制。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综合效益。严格控制新建、扩建电子、涂装等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项目。推进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与综合整治,实施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工程,推广汽车、机械制造、集装箱等涂装行业水性涂料替代。对列入市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企业,均应自查VOCs排放情况、编制“一企一策”方案。推进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加大油气排放监管力度,要求企业建立日查、自检、年检和维保制度。建立工业、汽修行业VOCs的长效管理机制,新建项目需同步安装VOCs治理设施。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鼓励推广、使用小排量汽车,推广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油气混合动力车、电动汽车以及车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充电站建设。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对无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等交通管制措施。加强非道路移动源废气污染防治。开展港口码头污染源专项整治,强化船舶排气污染治理。鼓励、推广LNG新能源船舶。
强化农业排放治理。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推广秸秆板材生产、生物制浆循环利用新技术,丰富秸秆原料化利用方式,提高秸秆基料化利用率。推动秸秆产业化发展,提高秸秆转化利用率。到2025年,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8%以上。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使用量,开展有机肥替代、轮作休耕等,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试点应用缓释肥料等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气态氨的排放。
严格管控各类扬尘。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对渣土取运主作业扬尘加强管控。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住建、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对新建工地提前介入,定期检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到位情况。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加强城市绿地建设,开展植树造林,减少城区和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充分发挥绿化滞尘防尘功能。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地块、市政道路、黑臭河道整治工程、公园绿化项目等的扬尘管控,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积极畅通各建设项目与第三方运维平台公司的对接通道,高标准快速推进建设项目智慧化建设,力争所有在建项目接入平台。加大建筑工地各责任主体的管控力度,深入工地一线进行普法宣传,从建设、施工单位的管理层开始明确管控责任,从源头严格控制扬尘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加强餐饮企业油烟监管和整治。创建一批餐饮业污染控制示范街区,建立餐饮油烟远程监控系统,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严格控制露天烧烤。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重污染天气生产调度令制度,制定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及PM2.5源解析工作。加强宣传培训,指导帮扶各重点行业企业,按照绩效分级等级,制定本企业差异化减排措施,落实“一厂一策”,杜绝绩效分级和减排措施“两张皮”。积极开展区域应急联动,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流程,按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及时启动、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
专栏4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
1、低端低效企业兼并重组。推进低效工业企业“增高减低”行动,加快在全区划定低效红线,开展低效高耗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关闭退出一批、技改增效一批、流转整合一批、整顿盘活一批、兼并重组一批,加快腾挪发展空间,优化全区工业发展格局。 2、广陵区企业VOCs有组织排放管理项目。扬州市大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江苏嘉和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鸣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等17家工业企业VOCs有组织排放管理。 3、工地扬尘智慧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积极畅通各建设项目与第三方运维平台公司的对接通道,高标准快速推进建设项目智慧化建设,力争所有在建项目接入平台。 |
(八)打好碧水保卫战
开展“全域治理、全河达标”行动。实施国省考断面达标提升攻坚方案,加强入江支流整治,消除主要入江支流劣V类。保持扬州长江三江营(国考)断面、京杭运河施桥船闸(省考)断面水质达标。以汇水范围作为基本单元,建立“流域点源-非点源协同共治的水污染物总量控制体系”、“污染预防、末端治理、再生水深度处理与利用、生态修复层层递进的流域水污染物总量减排机制”和“以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为目标的水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将流域总量减排与环境增容两手并举,实现总量减排目标、水质目标有机衔接,使污染物入河量逐步逼近甚至小于水环境容量,最终达到重要河流全面稳定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目标。
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已整治黑臭水体“回头看”,每月进行一次水质检测,并将结果纳入年终高质量考核指标。夯实“河长制”基础,强化黑臭水体长效管理,落实河道管护标准、管护资金、管护队伍、管护责任和管护考核。河道管理部门强化河道巡查和管养,做好水面岸坡清理保洁,加强活水保障,实现水体“长治久清”。开展农村黑臭河道的排查整治,排查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综合分析黑臭水体成因,水体污染程度和类型,因地制宜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活水、水体净化等措施,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专栏5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1、饮用水源地安全评估。对水源地进行水质检测和评估。 2、送水河整治工程。送水河东堤加固、岸坡防护、河道疏浚、拆建送水闸、退水闸。 3、曲江太平河综合整治。拓浚河道、岸坡治理、绿化改造800米。 4、施桥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大运河沿线航道环境综合整治)。京杭运河施桥船闸至长江口门段航道整治,包括航道、护岸、停泊区及配套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施桥3#闸下游右岸污水管改造设计)、征地拆迁等。 5、韩家河综合整治。韩家河综合整治工程。 6、小秦淮河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围绕保护文化遗产,提升古城重要水道水环境,配合市有关部门对小秦淮河沿线进行截污清淤、提升百姓宜居环境、贯通沿河步道、植入文旅元素,提升沿河景观。 7、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李典村际一河、黄桥村新华前河、黄桥村黄桥厂区内河、黄桥村东拾后河、秀清村四支河、秀清村秀清生产河等黑臭水体整治。 |
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在全区开展以“三消除”、“三整治”、“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2021年底前建成区3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全区建成区水体主要指标达到或优于Ⅴ类标准;到2025年底,6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消除污水直排口、消除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实现污水不入河、外水不进管、进厂高浓度、减排高效能。
专栏6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1、北洲污水处理厂。主要建(构)筑物包括:进水泵房、曝气沉砂池、AAO池及变配电间等15个部分内容。 2、霍桥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新建霍桥片区市政道路10公里及区域绿化公园、河道整治、综合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 3、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食品园产业园片区:由328国道连接线-建成区边界线-横沟河路-周庄河路合围而成,规模2.79平方公里;广陵新城南中部片区:由韩西河路(新农东路)-沙湾路-迎宾路-秦邮路-文昌东路-京杭大运河合围而成,规模2.05平方公里;广陵新城南部片区:由文昌东路-秦邮路-迎宾路-沙湾路-运河东路-京杭路合围而成,规模2.19平方公里;汤汪片区:由开发路-运河南路-同心河-联谊路-文苑路-渡江路合围而成,规模2.09平方公里;文峰南部片区:由大学南路-开发路-渡江路-文苑路-联谊路-同心河-跃进河合围而成 ,规模2.80平方公里;曲江东北部片区:由沙施河-古运河-运河北路-解放北路合围而成,规模2.19平方公里;曲江西北部片区:由古运河-沙施河-解放北路-文昌中路合围而成(除去五台山医院宿舍),规模2.11平方公里;曲江南部片区:由古运河-文昌中路-解放北路-运河北路-运河西路合围而成,规模2.62平方公里;文峰北部片区:由文峰西路-渡江路-江阳东路-联谊路-七里河路-小运河-开发东路-文峰街道行政边界线-古运河合围而成,规模2.22平方公里。 4、广陵区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开展建筑工地、餐饮业、洗车业、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医疗及宾馆沐浴业等“六小行业”排水专项整治,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实施整改。 |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进一步建设完善北洲三镇建成区污水管网,逐步实现污水全纳管、全收集、全处理。“十四五”期间,沿江三镇新建污水主干管14.5公里;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网延伸覆盖,沿江三镇通过接管+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方式,将农户的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2022年,行政村污水治理覆盖率达100%,自然村污水处理覆盖率达94%,农户覆盖率达84%,所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标准化运维并稳定运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率100%。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改善城市水体来水水质,严禁城镇垃圾和工业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避免对城市建成区水体产生负面影响。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施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降低养殖尾水排放对水质的影响;继续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风险农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推广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和设施,推进农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实现农业生产生活物质的循环利用;在畜禽养殖方面,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采取还田利用、生产沼气、有机肥、污水达标回用/排放等方法开展和巩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建立“畜-沼-种”三结合的循环经济模式,打造经济高效、循环利用的绿色养殖基地。积极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在水体边随意堆放。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在完成农村户厕改造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旅游发展,鼓励在行政村所在地村部、居民集中区域、集市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合理布局公共卫生厕所,建立落实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和维护的运行机制。到2022年,新建农村公厕22座,改扩建农村公厕31座,确保每个行政村有1座以上的农村公厕、每镇每年至少新(改)建1座A级以上旅游厕所。
专栏7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程 |
1、镇区污水主管网全覆盖。沿江三镇新建污水主干管14.5公里。 2、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项目。沿江三镇通过接管+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方式,将农户的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其中接入城镇污水主干管网的污水收集管网6.04公里,建设162个小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计划覆盖442个自然村。 3、广陵区中型灌区建设。实施水源工程、排涝工程、引排河网整治及生态恢复为主,同时进行建筑物配套改造、信息化建设等。 |
完善移动源污染防治。完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逐步理顺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有效衔接和运转机制,推广应用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实现船舶水污染物从产生、接收、转移到处置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做到依法合规处理。增加配备船舶垃圾接收箱(桶)、船舶含油污水接收桶(柜),建设一定规模的船舶生活污水固定接收设施并配备岸上接收接头、接收软管、液位计、流量计、污水提升泵或自吸泵等,具备靠港作业船舶送交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应收尽收”的能力。加强辖区内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的使用管理,督促做到正常使用,督促船舶和港口码头落实船舶污染物船岸依规交接和“先交船舶污染物再装卸作业”等规定,推动港口船舶水污染转移处置设施与城市公共转移、处置设施的有效衔接,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促进船舶污染物做到依法合规转移处置,实现全过程顺畅运行和闭环管理。
(九)推进净土保卫战
巩固提升农用地风险管控。按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广陵区耕地土壤全域为优先保护类耕地,无受污染耕地。结合广陵区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继续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测土配方、侧深施肥、绿色防控等技术,调优农产品结构,确保耕地安全利用,保障优质农产品产出。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区域的工业企业的排污行为加强监管,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区域及其周边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进行排查和整治,严格控制污染源头,强化风险管控。进一步优化完善补贴政策,建立耕地保护绩效与补贴资金挂钩的激励机制,鼓励农业生产主体主动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到2025年,全区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工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开展监测。加快推进头桥镇蓝光地块土壤污染管控修复。
提高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快建设李典固废处理厂,推进建筑垃圾收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运行。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工作方案,大力整治固废危废环境隐患。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减存量、控风险” 及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专项行动,确保重点产废单位及危险危废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检查率达100%。完善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引入物联网技术对危险废物进行污染防治与监管,通过融合机器视觉、RFID技术、AI人工智能,对危险废物种类、存放位置、存放量等进行自动精准监控和有效风险预警。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网点建设。以各乡镇卫生院原有医疗废物贮存场所为依托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周转点,负责收集和暂存各乡镇周边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确保辖区所有医疗废物收集全覆盖,从源头上严防环境污染。各乡镇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输方案和路线,以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各乡镇周转点之间的运输。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着力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不足现状,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原则,全面推行生活垃圾桶装化、袋装化。加强环卫基础设施的合理布点,着重加强沿江三镇环卫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工作,推进沿江三镇垃圾收集与分类的市场化运作。加快实施汤汪垃圾中转站扩容升级建设,拆除沿江三镇垃圾池、垃圾房,建设垃圾中转站1座,配置垃圾分类站台、庄台垃圾桶、垃圾箱、道路钢制垃圾桶,并配备专业车辆清运,全面消除二次污染。在美丽宜居村庄试点垃圾分类回收,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率。
强化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点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须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分析对土壤和地下水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提出相应预防措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建立土壤及地下水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控体系,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到2025年,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基本建立,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专栏8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
1、增设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设施。5座垃圾中转站增设渗滤液处理设施。 2、汤汪垃圾中转站扩容升级(环卫综合体)建设。日处理量达到445吨,配置可回收物分选线和打包点,将可回收物再此进行分选后打包外运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配备厨余垃圾预处理设施,可将厨余垃圾进行预处理,分离出厨余垃圾中的杂物,并将厨余垃圾制成浆液外运至首创进行无害化处置;配备大件垃圾破碎系统,将大件垃圾进行破碎,直接传送至垃圾压缩箱,运送至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配套建设有害垃圾暂存库,将有害垃圾分类摆放,达到一定量后,联系市环卫处外运至处置企业规范处置;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置设施,对垃圾处理时产生的渗滤液进行规范处理,处理后的排放达到污水排放标准。 3、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①新增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庄台240L垃圾桶6000只、660L垃圾箱730只、道路钢制垃圾桶80只;②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有害垃圾箱、分类投放站(4*240L);③垃圾池改造:垃圾池拆除及地面硬化;④新增各类环卫车辆:汽油 RCM03、柴油 RCM07。 4、广陵区建筑物等拆除、建筑、装潢等垃圾收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一体化项目。以市场化方式,通过政府招标第三方,负责广陵区范围内拆除建筑物和建筑、装潢等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资源化利用以及安全、环保等全过程。区财政预算40元/吨,财政年投入2000万元封顶,服务期15年。 5、李典固废处理厂。总建筑面积35724平方米,新建1幢单层厂房21006平方米、1幢4层办公楼3606平方米及配套用房176平方米,同时实施厂区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 6、危废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引入物联网技术对危险废物进行污染防治与监管,通过融合机器视觉、RFID技术、AI人工智能,对危险废物种类、存放位置、存放量等进行自动精准监控和有效风险预警。 |
(十)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区域噪声管理。在城市建设中落实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从布局上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积极开展“宁静城市”、“宁静社区”等示范建设,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加强乡村噪声监测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降低夜间噪声,严肃查处噪声扰民问题。
强化噪声源控制和治理。加强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工业企业等各类噪声源监管,建立城市噪声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严格控制噪声敏感区的商业、文化娱乐等场所使用扩音设备的音量及播放时间,严禁居民区夜间和午间作息时间室内装修作业。限期治理噪声超标企业,加强固定源噪声治理。积极推进机动车噪声治理,强化城市禁鸣管理,优化路网结构,实施重型机动车(货车)进城限制,大力推进高速公路、高架桥、铁路等两侧噪声敏感点的隔声设施建设。
(十一)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
加强涉重行业监管。加大金属表面热处理、铅蓄电池、电子元器件等涉及重金属行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对产生和排放重金属的企业全部实行动态管理,强化重金属废水、废气深度处理和配套治污设施的有效运营。加大涉重金属企业的检查、巡查、督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污染源监测监控,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实施涉重金属产业准入公告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要求,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环境敏感区和已无环境容量的河流流域新建排放主要重金属污染物项目。重点加强对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的监管。
(十二)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健全全区辐射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完善辐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辐射环境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全区辐射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实现与国家、省、市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强化电磁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污染源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开展辐射污染源的抽查工作。确保全区废弃放射源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第二节 构造高质量可持续的经济生态
(一)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构筑“五大板块” 形成区域发展主阵地。加快升级“开发园区、广陵新城、东南新城、明清古城、沿江乡镇”五大生产力板块。以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健康医疗产业园、电气电缆产业园作为产业项目推进的主阵地,推动开发园区“二次创业”,全面提升经济贡献度和综合竞争力;聚力广陵新城打造科创名城的“前沿阵地”,重点发展数字经济、现代金融、影视视听等产业;建设东南新城成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先导产业、商业服务、总部研发、现代商贸物流等支撑产业;加快提升古城管理机构运行质态,实现统一规划、建设运营,全面提速古城保护复兴步伐;全力实施沿江乡村全域和三个特色小镇的乡村振兴“1+3”战略,以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争创国家级农业园区为引领,带动沿江乡镇全面振兴。
推进产业合理布局。通过实行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条件、差别化的污染减排任务和差别化的排污权交易价格,实施差别化的产业项目准入和倒逼管控机制。建立广陵区制造业产业发展负面清单,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项目。以广陵经济开发区、扬州食品产业园、沿江三镇产业园为主阵地,不断推进以智能制造为核心,金属新材料、食品加工、医疗器械等为支撑的“1+3”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严格限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电镀等项目布局。继续做好沿江1公里范围内违规建设项目及重污染项目的动态监管拆除,做好大运河沿线企业的环境风险排查,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整改一批,严格审批重点区域流域建设项目,初步构建长江及大运河沿线绿色产业空间布局。
推进绿色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静脉产业、绿色服务等产业,支持新材料产业园(李典)、健康医疗产业园(头桥)、电气电缆产业园(沙头)引进绿色设计企业、组建绿色设计公共服务中心,引导园区内企业建设绿色示范工厂。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航空产业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兴动力增长源,力争到“十四五”末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20%。大力培育航空产业,重点支持飞机设计、系统集成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以及航空服务业发展,以广陵新城、广陵经济开发区为载体,依托沈阳所扬州院、中航机载、中航宝胜等龙头企业,推动广陵经济开发区打造航空产业社区。
淘汰压减落后产能。继续推进化工行业专项整治,落实“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制定《广陵区十四五落后产能淘汰计划》,重点减少铸造、有色金属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推进低效工业企业“增高减低”行动,加快在全区划定低效红线,开展低效高耗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关闭退出一批、技改增效一批、流转整合一批、整顿盘活一批、兼并重组一批,加快腾挪发展空间,优化全区工业发展格局。
(二)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将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贯彻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全领域、全环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引导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提高国土空间利用质量,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开展能耗总量和单位产值能耗“双控”工作,深入挖掘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扬州一川镍业有限公司等能耗大户的节能潜力,开展专业化节能监察执法检查,督促指导用能单位压减能耗水平,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进绿色制造工厂创建工作,全领域、全流程帮助企业诊断能耗情况,找出节能潜在机会并针对性地开展节能技改,降低总能耗。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比重,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国家、省、市鼓励发展和利用非化石能源的政策,积极发展光伏、光热、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立足广陵区区域特性,引导和支持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开发区、沙头、李典等工业重镇,利用厂房闲置屋顶,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
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提高水资源监控、计量监督能力,严格执行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实施水效领跑者行动,建立水权水市场制度,建立用水产品水效标识制度,严格节水市场准入和监管。重点推广节水、雨水收集利用、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等适用技术。建设节水创新示范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建设,集中开展全区域、多行业的综合节水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支持节水产业发展,组织具有先进加工水平和较强技术开发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发展节水工业。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完善城乡供水管网漏损检测系统建设。
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在规划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突出节水的优先地位,强化规划制定、建设项目立项、取水许可中节水有关内容和要求;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合理确定规划和建设项目用水规模和结构,确保用水总量控制在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区域用水总量红线范围内;推动提高用水效率,对标国际国内同类地区先进用水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评价标准,促使规划和建设项目高效用水;规范文本编制和严格审查把关,充分论证各类用水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提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从严叫停节水评价不通过的规划和建设项目。
加强再生水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同步推动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节约水资源。做好北洲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的措施。
(三)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以能耗、水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为杠杆,撬动传统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转型发展。以能源、冶金、建材、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作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制定广陵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把清洁生产审核方案主要内容纳入本地区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等行动计划中,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开展清洁生产水平和绩效整体评估。到2025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达到100%。
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创新。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情况、技术装备水平、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和环境影响程度的不同,探索实施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探索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提升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水平;探索清洁生产审核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的模式,将排污许可证申领、登记与实施情况纳入审核内容,以清洁生产审核支撑排污许可证科学核发,促进排污许可规范实施与常态管理。
(四)培育生态经济新动能
探索生态价值转化。围绕工业提质增效、水环境治理、垃圾分类、美丽乡村等环境服务领域,培育环保服务、生物能源、家用储能、绿色金融等生态新经济。围绕长江环境问题整改、生态修复与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探索沿江企业碳排放交易机制、岸线作为土地指标出让机制在广陵先行先试。
加快示范场景实践。探索建设农业废弃物处置、化肥农药减施、社区家用储能、企业节能改造、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美丽乡村联合治理平台、水生态感知网等创新场景与示范工程,加快在全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工程。
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推广绿色信贷,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的发放力度;推动设立绿色项目库,鼓励和支持发行生态环保专项债券、绿色企业债券;探索建立广陵区水源地保护投资建设基金,发展生态项目PPP模式和互联网生态金融。大力发展绿色保险,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争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推动生态创新区域合作。研究成立以金融机构、绿色产业行业企业、国际绿色组织等为主体的区域生态创新战略联盟,以推进生态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落地。
第三节 创造环境安全和谐的社会生态
(一)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建立“环保负面清单”。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实施行业产能总量控制、能耗等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新建项目总量前置审批,实现区域污染物新增量指标与实际减排力度挂钩、联动。全面实施新(改、扩)建项目不同倍量的总量置换削减、排污指标申购。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严把能耗增长和污染物排放源头关。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健全生态环境承载力约束机制。将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价结论纳入区域发展规划,立足区域环境容量协调优化产业布局,科学确定产业规模,明确产业负面清单,从源头控制区域环境压力。
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差异化管理,环境质量状况较差的地区要承担更多的减排任务。实施核查核算,优化增量核算方式,大力推动行业减排、工程减排、自主减排。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积极推行排污权交易。开展自然资源经营权市场化交易,打造生态产品评估交易平台试点。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林权等交易制度,建立区级交易平台;积极争取碳排放权、水权试点,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二)加强环境风险综合管控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健全全区生态环境监控和预警体系,重点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测预警,对重污染企业单位实施全方位自动监控,对敏感保护目标实施风险布控措施。完善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应急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源安全达标建设,实施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管,提高管控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应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完善专家参与环境安全管理、咨询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到2025年,全区所有较大以上等级的环境风险企业全部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达标建设工作,按时完成并通过达标验收。
加强化学品及持久性有机物风险管控。提升化学品管理能力,严格落实环境管理登记、释放转移情况定期报告等制度。加强化学品生产、使用、储运等环节风险监管与防范,完善并落实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和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建设环境管理类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控制示范工程,推广绿色化学工艺及产品。加强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监管。
落实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海事、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加强环境风险源风险防控管理与应急处置。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合理的环境应急响应分级体系,提升环境应急专业化、信息化和特征化水平,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针对交界区域敏感环境污染问题,成立跨界环境污染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沟通、镇村联动、企村结对、信息共享、联动处置等五大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搭建双方沟通交流平台,开展联防联控,切实做好区域稳定工作。
(三)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推进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配备足够数量的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车辆、个人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执法辅助设备、通讯和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等装备配置。
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建立完善区镇村三级网格,加强业务指导对话和培训,进一步落实网格巡查、调查处理、沟通反馈等工作机制。建立网络化信息平台,有效落实属地环境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农村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消除环境隐患。
健全环境监察体系。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对各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处理突出环境问题、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等有关情况开展督察。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建立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推动环境案件集中管辖与审理专业化。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通过督查、后督察、信访和上级交办等渠道,逐年梳理全区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结合区域实际,每年组织至少1轮综合性环境执法行动,对照问题清单逐年销号,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计划逐年落实。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查联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交通事故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加强跨界协调,共同维护区域环境安全。
(四)提升监测评估水平
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推进信息化建设,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镇乡街道的PM2.5和TSP监测网业务化运转体系,每月对各镇乡街道空气质量进行通报,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地表水考核断面的监测工作,加强对地表水监测数据的研究分析,配合市级完成国控、省控、市控、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监测。
(五)推进环境科技创新体系
积极加强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建设。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推动移动源、扬尘、城市生活服务业等重点污染源监测、治理、监管等新技术示范。开展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修复、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生态环境建设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推进绿色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
创新环境污染防治模式。推行环境医院、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推进“保险+服务”绿色保险创新模式。强化环保产业支撑,推动环境治理向“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加强对环评报告编制质量的考核,规范环境检测服务市场,探索建立对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评估考核,建立惩戒和退出机制。健全价格收费机制,实施“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健全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构建环境信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境信用动态评价。
(六)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增加绿色供给。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推行节能低碳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增强绿色供给。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制定政府绿色采购产品目录,统筹推行绿色产品标识、认证。建立绿色包装标准体系,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逐步淘汰污染严重、健康风险大的包装材料。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牵头作用,组织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
倡导绿色生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的示范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数据中心,打造一批生态型、公园型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第四章 加强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加强大运河文化带生态环境保护
(一)加强对大运河主河道两岸的空间管控
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划定滨河生态空间和核心监控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在滨河生态空间内严格控制新增非公益性建设用地。将核心监控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目录,禁止新建扩建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矿企业等项目。加强河道本体建设和河湖水系管理,关停沿线违规小散乱码头。限期拆除违规占压河道本体和岸线的建(构)筑物,逐步搬迁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规划要求的已有项目和设施。美化滨河建筑立面,丰富沿岸景观层次,整体保护大运河沿线空间形态。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定期开展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区域供水和饮水安全工程。加强廖家沟、三江营水源地综合治理,及时发现和清除环境隐患,确保水质达标。推动建立联防联治机制,持续实施长江三江营夹江水源地周边区域的生态防护工程和围栏隔离防护工程,加速推进长江淮河交汇区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三)加强沿线地区污染防治
加强沿线地区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工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高标准开展大运河水污染防治。大运河广陵段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现有入河排污口应当予以拆除或者关闭。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和监管体系,禁止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污水,依法查处偷排漏排行为。推进雨污分流,全面消除沿线劣V类水体。禁止在大运河河道和岸边违法堆放倾倒固体废物。
(四)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对沿河可视范围内废弃的施工场、堆放场实施清理和生态改造。在大运河两岸建设生态景观防护林带。强化沿线水道生态修复,恢复河网生态功能,完成沿线老旧厂房改造,节点景观绿化,建设曲江新外滩大运河风情文化馆。
第二节 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生态环境保护
(一)严格生态空间保护
落实国家、江苏省及扬州市主体功能区划,严守城市开发边界、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以生态红线区域为骨架,构建区域“城边、路边、水边”防护林体系,建设区域的生态廊道,把各个生态斑块形成有机生态整体。
(二)加大湿地保护力度
积极推进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区提档升级,加快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步伐。加大对长江(三江营)重要湿地和长江(广陵区)重要湿地的保护力度。
(三)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综合能力
统筹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建立完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监管”的“四统一”体制机制,逐步改造生态处理和简易式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运行。加快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绘制完成乡镇污水管网分布现状图和排水户纳管情况一览表,根据“一图一表”,制定污水管网建设和修复改造计划,并纳入年度重点任务。
(四)消除污水直排口
开展建成区沿河尤其是已整治黑臭水体、景观水系等河道排口、暗涵内排口、沿河截流干管等排查,查清雨污混接错接漏接、污水直排入河、河水地下水入渗等情况,形成管网排查和检测评估报告,并以河道为单位建立排口电子档案,标明排口具体类别、位置等信息,实现排口动态管控。按照源头治理为主、末端截污为辅的原则,针对不同性质污水直排口和溯源情况,分别提出治理对策和管控要求,实现晴天无溢流污染,雨天合流制溢流污染率下降50%以上。
(五)整治工业企业排水
乡镇工业集聚区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建设,强化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加快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生态环境部门、工信部门、排水主管部门和生活污水处理企业联合组织对废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市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的,限期退出;经评估可以继续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排污许可内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的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类型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督。工业废水出水口在线监测数据应与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时共享,工业企业废水超过接管标准排放时暂停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六)整治“小散乱”排水
以沿街、沿河为重点,开展城市农贸市场、小餐饮、夜排档、宾馆沐浴、洗车场、洗衣店、社区医院(诊所)等“小散乱”排水户和建筑工地排水专项整治,对是否污水直排、是否排入污水管网、有无设置截污预处理设施、有无办理排水许可、现有污水管网布设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逐一登记造册,实施整治销号制度。加大对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和餐厨垃圾泔水排入雨水管网、露天洗车、马路洗车等污水乱排直排行为的联合执法力度,严禁向雨水收集井倾倒污水和垃圾,探索将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的方法和路径。大力拆除沿河湖违法建筑,严控侵占河道蓝线行为,从源头控制污染物进入水体。
(七)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
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带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违法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发展生态养殖产业,通过产业化项目加强对家庭农场、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的扶持,扩大稻田综合种养面积1万亩以上。加快沙塘鳢、翘嘴红鲌、细鳞斜颌鲴等水产新品种的引进力度,突出长江特色水产品和主导产业培育,调整水产养殖结构。加强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科学规划与建设增殖放流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完善增殖放流技术,建立增殖苗种种质资源数据库,构建效果监测与评价体系,控制养殖密度。到2025年养殖总面积保持在2.5万亩,其中特水混套养面积达1.7万亩,高效渔业建设面积达到1.6万亩,实现水产品总量5500吨,其中特水1800吨。
(八)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鼓励养殖与种植结合,稳步推广以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为核心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推进种养一体化,构建畜禽养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循环产业链。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和引导第三方处理企业将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进行专业化集中处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九)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
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推动畜禽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记录粪污处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防止粪污偷运偷排。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到2025年,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十)开展规模化池塘生态化改造
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科学增殖渔业资源。限制养殖区范围内的水产养殖水面应科学评价其养殖容量,严格控制生产方式,并要求建立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养殖水体循环利用,在保证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水产养殖业发展空间。对于养殖区内集中连片的池塘养殖水面,走规模化养殖发展,建立配套的污染物减排措施,科学规范养殖行为;对于不连片的低产小散养池塘,通过引导其转产,降低点源污染;对于生态养护区的养殖水面(水库、外荡、河沟),以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为首要目标,在确保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增殖放流和科学捕捞,发展生态循环综合养殖和循环水养殖,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十一)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通过秸秆全量还田,粪污还田,应用杀虫灯、生物农药、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比常规种植少用农药次数少1.5次以上,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意识和技能。集成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绿色高效技术,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广高效缓控释肥料、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等新型产品和先进施肥施药机械。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配统施、统防统治等服务。发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绿色高效技术更大范围应用。到2025年,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十二)加强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和符合《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的地膜,禁止未达标的农用地膜产品生产和销售。完善废旧地膜等回收处理制度,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地膜生产企业统一供膜、统一回收。加大研发力度,争取在降解地膜应用配套技术、高强度地膜替代产品、地膜回收机械、地膜综合利用技术等方面尽快取得一批突破性科研成果。
第三节 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
(一)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生态修复
围绕城镇园区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船舶及码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深入自查自纠,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深入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和生态修复工程,同步推进上级交办问题和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落实,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二)争当全市长江生态保护示范
严格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打好长江生态修复攻坚战。合理安排沿江产业岸线、港口岸线、过江通道岸线、取排水口岸线,逐步恢复增加生态岸线。实施长江沿岸生态绿化和生态廊道工程,打造沿江特色示范段。严格控制入江排污口数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力推进入江干支流综合整治,确保入江支流全面达到Ⅲ类以上水体。加强长江江滩及通江河流湿地保护,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任务,建设长江珍稀动物栖息地。
(三)创建绿色转型先行示范区
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根本宗旨,协同长江经济带沿江城市,健全政府合作交流机制,构建生态保护“一区两平台”,提升长江岸线绿色发展协作水平。认真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或布局化工企业,加快现有企业的绿色化转型,积极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转型的先行示范区。
(四)做好区域协同发展示范
联合镇江开展长江(扬州-镇江段)岸线的“水岸同治”,开展联防联控联治,构建水质协作平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平台,参与镇江长江豚类自然保护区综合治理工程,逐步构建生态资源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和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形成长江生态保护两岸一体管控的示范样板。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划实施过程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相应领导协调机构,建立有效工作机制。采取强有力措施,从解决当前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本规划实施。建立各地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推进《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明确职责分工。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将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建立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制,明确各项工程的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和年度建设计划,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分析通报项目建设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困难和实际问题,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逐年有所增长;推进政府环保投入创新,改革财政环保支出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进行设备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福利彩票和上市融资等。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保护配置中的作用,积极发展生态金融,研究风险规避办法,发展生态众筹等,探索新业态、新产品和新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全面推行绿色信贷,开展银行绿色评级,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积极推行政府与银行、企业以及其他社会资金合作。
第三节 细化评估考核
把规划实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细化《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建议2022年和2025年底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规划》实施情况分别进行评估。其中,依据中期评估结果可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第四节 完善监督机制
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扩大公众环境参与权。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强化公众环境监督权。建立健全公众舆论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和环保组织采用合法的方式,有序参与、有序保护、有序维权。完善环境监督举报制度,有序推进有奖举报,理顺环境公益诉讼体制机制,赋予公众环境诉讼权。加强环境信访工作,提升环境社会舆情引导能力,建立健全公众舆论监督机制,及时化解群众纠纷,保护公民的环境维权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环保知识,推广珍视生态环境、保护绿水青山的理念。此外,还要协调制度间的相互作用,形成制度合力,建立完善持续改善环境的长效机制。
第五节 强化科技支撑
以基础性创新平台建设打破核心技术发展瓶颈。聚焦科技创新生态培育的需求,精准确定发展方向和重大任务,形成有重点、有梯度、有层次的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创新平台建设布局。引导企业加入科技创新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帮助企业渡过还没形成稳定现金流的创新时期,由政府向科技企业提供研发投入补贴,引导企业在加大有效创新投入过程中跨越早期创新创业“死亡谷”。
附表 广陵区“十三五”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序号 | 工程名称 | 实施内容 | 实施主体 | 投资额(万元) | 完成期限 | 完成情况 |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项目 | ||||||
1 | 饮用水源地整治 | 实施廖家沟饮用水源地集中整治工程,新开挖河流2条,拓浚整治5条河流,消除廖家沟水源环境风险隐患。 | 生态环境局 | / | 2019.12 | 已完成 |
长江三江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综合整治,生态保育修复,一级保护区隔离围栏等。 | / | 2019.12 | 已完成 | |||
3 | 京杭大运河东岸水环境治理 | 施桥大桥段堤防加固,砼堤顶道路新建1.8公里,沿线绿化。 | 水利局 | 470 | 2017.12 | 已完成 |
4 | 农村河道整治提标 | 北洲主排河、丰裕河、田桥港等“一河两岸”。 | 水利局 | 2070 | 2017.12 | 已完成 |
5 | 广陵新城(含湾头)骨干河道水系连通工程 | 老古运河修复、赵家河综合整治,韩西河、沙湾河新开疏浚。 | 广陵新城、湾头镇 | / | 2017.12 | 已完成 |
6 | 禁养区24个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程 | ①调查摸清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数量、规模、周边环境等信息;②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实施关闭 搬迁工作。 | 沙头镇、头桥镇、曲江街道、湾头镇、李典镇、汤汪乡等相关乡镇 | / | 2017.12 | 已完成 |
7 | 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工程 | 实施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1个;完成建设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2个。 | 农业农村局 | / | 2017.12 | 已完成 |
8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 完成4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并投运。 | 各相关养殖场 | 10 | 2018.12 | 已完成 |
9 | 黑臭河道整治 | 整治黑臭河道18条(沙施河、丁家河、老沙河、沙河北段、七里河、中心河、纵一河、小运河、文峰河、马泊河、跃进河、同心河、工农河、太平河、赵家河(新中沟河)、汤汪河、集镇河、小夹沟),全长31.7公里。 | 住建局 | 42000 | 2019.12 | 已完成 |
10 | 黑臭河道整治提升工程 | 打通文峰河、马泊河、太平河活水通道;实施同心河、跃进河连通工程,强化截污纳管,实现断面水质达标。 | 住建局、相关乡镇(街道、园区) | / | 2020.12 | 已完成 |
11 | 施桥船闸断面整治 | 拆除违建,取缔非法船只,岸坡复绿。 | 广陵经济开发区 | / | 2020.12 | 已完成 |
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项目 | ||||||
12 | 燃煤小锅炉淘汰 | 整治全区181台燃煤小锅炉,减少废气排放。 | 生态环境局 | / | 2020.12 | 已完成 |
13 | 其它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 实施扬州英瑞汽车空调科技工业有限公司、江苏兴达电讯器材有限公司等17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及25家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 各企业 | / | 2019.12 | 已完成 |
14 | 压减粗钢产能、减煤 | 拆除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80万吨电炉一台。 | 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 / | 2017.12 | 已完成 |
15 | 扬农集团落后产能淘汰 | 关停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文峰厂区#1、#2、#3、#4、#5发电机组。 | 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19.12 | 已完成 | |
16 | 6个企业冲天炉拆除 | 拆除冲天炉。 | 沙头镇、李典镇、汤汪乡 | / | 2017.12 | 已完成 |
17 | 铸造和有色金属行业整治 | 整治7家铸造企业(扬力锻造、电力修造、中冶京诚、金叶深井泵、建华机械、四方机械、潮龙机械)和1家有色金属企业(一川镍业),其中1家(电力修造)锻造车间关停,其余企业规范提升。 | 工信局 | / | 2019.12 | 已完成 |
三、土壤环境质量改善项目 | ||||||
18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全区土壤污染状况布点详查和质量等级划分。 | 生态环境局 | / | 2019.12 | 已完成 |
19 | 污染地块详查 | 完成已关闭的化工企业、6家重点行业企业地块详查和布点采样。 | 生态环境局 | / | 2020.12 | 已完成 |
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项目 | ||||||
20 | 电镀企业关闭项目 | 关闭淘汰扬州黎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前春金属表面处理厂、扬州市汇通油管有限责任公司等涉重企业。 | 生态环境局 | / | 2019.12 | 已完成 |
21 | 化工行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和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 | 扬州市蓝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关停并拆除设备,关停曲江化工厂、扬州亚菲涂料有限公司,累计关停或关闭退出12家化工企业、完成整治提升1家、完成限期整改1家。 | 经信委 | / | 2017-2020 | 已完成 |
五、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类 | ||||||
22 | 城市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铺设污水管道13.06公里、改造2.6公里,新建提升泵站(井)12个,整治主要合流排口135个。 | 住建局 | / | 2020.12 | 已完成 |
23 | 农村污水处理能力提升 | 建设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36个。 | 头桥镇、李典镇、沙头镇 | / | 2020.12 | 已完成 |
24 | 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 建设可回收物回拣中心1个;建设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完成4个垃圾中转站改造。 | 城管局 | / | 2017.12 | 已完成 |
25 |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 | 创建垃圾分类示范乡镇(街道)6个,示范社区12个,示范小区24个。 | 相关乡镇(街道) | / | 2020.12 | 已完成 |
六、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
26 | 生态中心建设工程 | 推进广陵夹江生态中心建设。 | 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沙头镇 | / | 2020.12 | 已完成 |
27 | 玲珑湾公园 | 景观绿化 20.79 公顷,道路广场5.91公顷,水域及下沉绿地面积3.2公顷,生态林谷、玉文化小镇、田园绿廊、玉食小镇4个板块。 | 湾头镇 | 4500 | 2018.12 | 已完成 |
28 | 七里河公园建设 | 拆除房屋后进行景观绿化、亮化、体育场地等。 | 湾头镇 | 45000 | 2018.12 | 已完成 |
29 | 同心河公园建设 | 岸坡整治、绿化。 | 房管局 | 4000 | 2018.12 | 已完成 |
30 | 廖家沟沿岸(广陵经济开发区)码头拆除及场地修复 | 拆除5家砂石码头,并进行生态修复。 | 广陵经济开发区 | 4000 | 2019.12 | 已完成 |
七、监管能力提升 | ||||||
31 | 机动车尾气监测工程 | 新建1个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与市生态环境局并网运行。 | 生态环境局 | / | 2020.12 | 已完成 |
32 | 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 | 新建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国标法小型站)10个、重点社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微型站)23个、重点道路和航道路边监测点位2个。 | 生态环境局、相关乡镇(街道、园区) | / | 2020.12 | 已完成 |
33 | 水质自动监测点 | 完成施桥船闸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设备联网运行。 | 生态环境局 | / | 2020.12 | 已完成 |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