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

  “十三五”期间,同安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力,全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的关键五年。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全面提高我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面对复杂严峻的灾害形势,在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防灾减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着力实施了一批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防灾减灾项目,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高标准的防灾减灾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全面提升我区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集约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基本完成“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确定的重要任务目标。

  1.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形成了“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灾害分级管理”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制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军地联动、全民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区级成立了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均设立防汛日常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保障工作经费,完善硬件设施,确保基层防汛机构有效运转。

  2.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不断增强。(1)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实施。防洪工程及水资源保障工程持续推进,完成护岸工程海堤、水库除险加固、输水管道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地灾(隐患)点、高陡边坡点工程治理,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搬迁,大幅消减我区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防火林带、防火道路及中继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11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高标准完成,安装面向学校、社区(村)地震预警终端409处。(2)持续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提升工程。防洪防潮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巩固完善区洪水预警报自动监测站网,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及预警设施设备配置,持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和综合保障体系的建设。统筹推进水生态保护与水资源管理,水资源监测监控持续完善。海洋观测能力显著提升,实现沿海风、浪、潮多要素精细化实时在线观测网。优化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站点布局,强化数值模式、网格预报产品和新型气象探测资料的使用,提升预报预警能力支撑;火情预警监测系统改造升级融入进山路口卡口监控,全区森林防火综合监控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3.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1)强化全灾种全过程综合管理和应急资源优化管理,灾害信息进一步共享,综合监测预警、灾情会商、物质调配、抢险救援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更加高效。(2)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区委和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应急扑救队伍建设,专题研究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先后投入2100多万元,建设生物防火林带136条360公里,防火道路22条55.5公里,消防水池14个;建设林火监控与预警系统,设置21处远程林火监测点;更换1辆消防水罐车、2辆运兵车,购置2台带夜视功能和喊话功能的无人机,不断夯实防火安全基础。(3)防灾减灾救灾综合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救灾物资以及供电、道路、通讯、广电、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持续完善,加快推进防灾减灾装备、避灾安置场所和物资储备网络建设;信息化、智能化产品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加大推广,构建基于北斗、4G通信为主的应急备份通信,建成消防无线通信基础网络。

  4.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1)增创16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并在中小学校、乡镇建成一批基层防灾减灾科普教育示范点。(2)所有镇街建成“八有”气象防灾减灾标准镇街,大部分村居实现气象信息服务站全覆盖。(3)在老城区、城中村增设市政消火栓、改造和清理消防疏散通道、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4)社区完成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达标率为100%。(5)加强红火防控宣传,农民技术员基本掌握了红火蚁的监测、防治技术。

  5.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动员能力不断加强。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创新微信、微博等科普知识传播渠道,结合“世界气象日”“国际减灾日”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进”宣传活动;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强化海洋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防灾减灾科普教育示范点、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全民应灾素养,强化社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全民防灾意识,有力提升公众应急能力和素质,形成共防共减良好氛围。

  (二)“十四五”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遇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将防灾减灾救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次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尊重生命、情系民生的执政理念,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十四五”时期,是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的关键五年,我区应当以实际行动当好全市防灾减灾救灾治理体系建设的排头兵,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我区的靓丽品牌和宝贵财富。

  由于我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干旱、洪涝、台风等灾害风险呈现增强的趋势,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发生机率加大,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震背景。各种自然灾害的孕育与爆发打破了历史上时空分布的规律,为防灾减灾带来新的挑战。在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下,我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是防灾减灾救灾政策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需要;对标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还存在一些亟须大力整改的盲区、盲点;部分行业防灾减灾救灾队伍建设亟须加快重塑重构和转型升级,以便适应复杂条件下“全灾种、大应急”的实际救援任务需求。二是灾害应对和分散机制不够健全,自然灾害防御能力不足,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水利枢纽设施建设、山区农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自然灾害避灾点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防御能力仍存在短板;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待提升。三是防灾减灾救灾的信息化、智能化基础仍需加强,灾害损失评估会商和共享、防灾减灾部门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需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地震速报台网接收终端接入生命线工程,预防预警现代化程度有待提高,多源综合气象观测建设及其资料的融合应用亟须强化,智慧气象服务融入厦门智慧城市建设有待加强。

  “十四五”时期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坚持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增强防灾减灾的组织功能与市场化功能,不断强化科学统筹,全力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发展理念,落实“全灾种、大应急”新要求,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发挥好经济特区的引领带动作用,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统筹规划

  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

  高度重视减轻灾害风险,切实采取综合防范措施,要做到防灾、抗灾、救灾相统一,灾前、灾中、灾后相统筹,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将常态减灾作为基础性工作。

  3.综合减灾、统筹灾害防御

  统筹协调防灾减灾救灾布局,科学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从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实践中总结经验,全面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4.夯实基层基础、社会共治

  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5.科学减灾、依法管理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新体系。积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立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三)规划目标

  ——将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防灾减灾救灾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措施及预案具有针对性与前瞻性。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年均因灾死亡率控制在每百万人口1人以内。

  ——灾害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和自然灾害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标准逐步完善,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灾害发生8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实现库多存,平战结合,动态管理。

  ——防灾减灾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明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专业化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更加优化。

  ——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各类科技资源明显优化,科技自主创新不断推进,防灾减灾救灾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

  ——增创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区每个城乡社区均有1-2名灾害信息员。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保障体系

  1.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法规、标准和预案体系

  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情况以及防灾减灾救灾新形势,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立法研究,参与修订《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区、镇(街)、村(社区)及时修订本级应急预案和工作规程,逐步形成以专项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为骨干、相关技术标准和应急预案为配套的防灾减灾救灾法规、标准和预案体系,并加强技术标准的应用实施和宣传培训。

  2.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机制体制

  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机构和指挥决策机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协调联动,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多方协同的应急救援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再上新台阶。强化事故灾难信息管理,健全各类事故灾难信息报送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报送时限、范围、内容和程序等,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避免各自为阵,造成信息孤岛的情况。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形成自然灾害风险排查与隐患定期上报机制体系。对水利设施、海洋、城市防洪排涝、森林、地质灾害等实施定期的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针对性开展灾害防治。健全完善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需求对接、行动协同,形成应急救援合力。

  3.健全灾害信息共享和舆情应对机制

  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建立应急、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资源规划、住房、建设、交通运输、统计、市政园林、气象等单位的灾害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构建统一的灾害综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涉灾信息及时共享。推进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规范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灾害损失评估的联动和共享机制。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拓宽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公众知情权。规范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新闻发布、网络及社会舆情应对等工作流程,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和常备专家库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舆情引导能力。

  4.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结合我区风险和灾情特点,开展既有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基础调研,明确应急物资装备和救灾物资储备种类、数量及模式,健全应急物资兜底收储制度,加强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对各镇(街)级物资储备库布局和救灾物资配备需要进一步优化和补充。推进区、街(镇)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实现库多存,平战结合,动态管理。按照实物储备、商业储备、专业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同时依托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利用预签合同、灾害保险、征用补偿、落实税收政策、设立基金等多种经济手段,完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

  (二)加强自然灾害防御工程建设

  加强防风防汛、防洪排涝、森林防火、防震减灾等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建设,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高自然灾害的工程防御能力。开展地质灾害、山洪、森林火灾等的应急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补足应急救援短板。加强海岸带保护修复,提升抵御台风、风暴潮等灾害能力。加强林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提高防灭火能力。加强河流水系治理保护和骨干工程建设,强化水利设施协调配套,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实施防洪提升工程,加快防洪抗旱重大枢纽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全面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科学规划管理应急避难场所,逐步提升避灾防灾能力。

  (三)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管理能力建设

  1.加快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加强气象、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林业、海洋等自然灾害监测网络系统建设。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联动机制,加速利用卫星、雷达、自动站、人工观测、群测群防等灾害监测手段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的融合,推进智慧应急平台融入智慧同安建设。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完善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显著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

  2.加强各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管理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掌握风险隐患底数,建立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形成支撑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对水利设施、海洋、城市防洪排涝、森林、地质灾害等实施定期的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针对性地开展灾害防治。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形成自然灾害风险排查与隐患定期上报机制体系。推进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报送与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统筹发展灾害信息员队伍,提高政府灾情信息报送与服务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加强城市风险防控,提升城市发展水平

  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评估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更新风险等级,划分风险控制责任等。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要求,规范优化居民生活区、商业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及其他功能区的防灾减灾空间布局,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加强灾害防御设施、应急避险设施、人防设施建设,逐步提升基础设施安全标准。加大城市生命线系统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维护管理力度,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

  (五)加强应急处置及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1.探索抓党建提升乡村应急管理能力

  根据《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厦委组〔2021〕170号)和《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8〕25号)要求,进一步提升乡村应急管理能力,推动乡村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选取溪镇头村作为前期试点单位,运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经验,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应对风险。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与装备建设

  建设“一专多能”的应急救援队伍、完善队伍培训体系的具体路径,增强各类救援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完善军地联合保障机制,提升军地应急救援协作水平。在“多灾种、大应急”背景下,继续补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深化装备建设评估论证,进一步优化装备配备结构,出台应急队伍设施设备装备配备标准的规定,落实人员、器材、装备、资金的投入,特别是解决街(镇)级和村级救灾力量薄弱的问题。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推动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结合实际全部建成规模适中的志愿消防队。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专家队伍建设。

  3.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制度

  加快推动制定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加大灾毁房屋修复重建补助力度,切实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持续推进自然灾害巨灾保险,加大政府和个人投入力度,提升灾害应急保险保障能力,使受灾群众得到更广更大利益的保险理赔保障,发挥社会保险机制在救灾、应急救助等方面的保障功能。建立评估、听证制度,加强监管,提高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恢复重建能力。

  (六)加强科技与人才支撑能力建设

  统筹建设自然灾害防治领军人才队伍,组建自然灾害防治专家库,发挥决策咨询作用。研究雷达、卫星等新型气象观测资料的短时临近预警应用技术,提高暴雨预警准确率和强对流分灾种识别能力。完善灾害性天气短中期预报技术,加强延伸期预报技术应用。推进地震速报台网接收终端接入生命线工程(如: BRT、地铁、供水、供电设施、油气输送管道)。继续加强科技平台建设,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力度,引导防灾减灾救灾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服务发展。

  (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

  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支持和引导,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平台。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正向激励政策,以及探索建立政府调动社会化应急救援补偿办法的措施。探索建立紧急征用、救灾补偿制度,研究和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防灾减灾救灾服务事项,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救灾捐赠管理,健全救灾捐赠需求发布与信息导向机制,完善救灾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公开、效果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投入、品种数量、招标采购、管理使用、质量安全、发放监督等保障工作,结合本地灾情特点和群众生活习惯,有机结合定向储备和协议储备,确保储备物资能调得出、用得上、不误事。

  建立完善由政府主导、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参与的巨灾保险体系和制度框架,使巨灾保险制度和再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风险转移中的作用,推动建立规范合理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参与我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共同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防灾减灾活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升城市整体防灾减灾能力。

  (八)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的宣教与科普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教。推动气象科普基地跨岛发展,持续推进气象科普“四进”活动。利用台风、暴雨等重大转折性天气过程和春运、马拉松等重大社会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气象科普。继续推行护林员、村干部、志愿者进村入户、进林区景区,开展面对面宣传模式。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强化海洋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环保、滨海旅游安全等专题科普讲座,有力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深入推进消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四、重点工程

  (一)自然灾害预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1.多源数据海洋格点化预报系统建设工程

  配合市海洋部门建设提供多源数据的风暴潮、海啸和海浪等海洋格点化预报系统,推进海洋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和海洋防灾减灾社区建设,持续开展沿海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海洋灾害信息报送、现场调查和影响评估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海洋预警报的精细化、智能化服务能力;启动“厦门市海洋环境监测网络”以及“厦门海洋生态环境信息共享系统”。

  2.气象服务保障提升工程

  配合市气象部门建设城市安全网格化气象服务保障子工程,构建城安全气象灾害精密监测网,研发应用短时临近预警应用技术,提高城市气象灾害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二)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

  1.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配合市水利部门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配合市对位于辖区东西溪分流段浦声支流上的瑶江橡胶坝(浦声水闸)进行改造,建设拦河闸、两岸链接防洪防潮堤、水闸管理房等,确保上游国道324线及两岸区域的防潮安全,改善区域水环境。

  2.地质灾害综合评估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落实《厦门市同安区地质灾害治理实施方案》,继续实施全区地灾治理工作,推进莲花镇淡溪村、西坑村及小坪村半岭自然村整体搬迁异地安置,白交祠村滑坡地灾点和内庵自然村威胁户搬迁工作。对易发区的新建工程实施地质灾害评估和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森林防灭火整治提升工程

  以《森林防灭火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和《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为抓手,按照森林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火工作科学化的标准,抓好我区森林防灭火能力体系建设。围绕完善森林火情监控系统建设和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构建“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森林消防队伍体系,建设覆盖全区的山体、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森林火情预警系统,完成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配套建设装备物资库、培训综合楼、宿舍楼、宣传体验中心等项目。完善森林火情监测系统,三年内实现全区林火视频监控覆盖率95%以上。新建不少于10个森林消防蓄水池,储水量不少于1000立方米。完善主要进山路口护林防火哨卡。

  (四)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统筹规划全区应急救援力量,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

  专兼并存、快速高效的要求,建立完善以综合性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力军,专业应急队伍为骨干力量,军队应急队伍为突击力量,基层应急队伍为重要力量,社会应急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力量体系;采取以租代储、实物储备及购买服务等形式充实应急物资设备,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并配备相应装备。

  (五)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工程

  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等群众性防灾减灾主题实践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持续推进防灾减灾科普“四进”活动。加强台风、暴雨等重大转折性天气过程和春运、马拉松等重大社会活动重要时间节点的气象科普专题策划。继续推行护林员、村干部、志愿者进村入户、进林区景区,开展面对面宣传模式。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强化海洋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环保、滨海旅游安全等专题科普讲座,有力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制,将实施本规划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任务,切实贯彻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各镇(街)根据本规划总体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编制防灾减灾规划,细化任务分工和阶段目标,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主体责任,加强与年度计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目标全面顺利实现。

  (二)强化资金保障

  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健全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加大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道路、水库水利设施、海洋观测设备设施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和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硬件设施,防灾减灾救灾管理所需的基本建设等资金由区政府根据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按需安排,鼓励和动员社会化资金与技术的投入,切实推动防灾减灾相关工作项目落地落实。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全媒体立体化多角度加强规划解读,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认可和认同,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社会舆论环境,推动构建社会公众自觉融入应急体系建设的文化氛围,保障本规划的顺利实施。紧跟规划实施进程,抓好成果宣传工作,走进基层、深入一线,大力宣传推广各地推动规划实施的好做法、好举措及先进理念、先进经验、先进模式和取得的重大成效。

  (四)加强评估监督

  组织区相关部门完善规划实施的管理、跟踪和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各镇(街)、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效,着力推动国家、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