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教育专项规划(2019-2030)

一、规划背景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年)》于 2016 年 12 月获山东省政府批复后,“城五区”迅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教育设施由于建设时序、投资力度不同,现状办学条件差异较大,民生对教育设施的优质、均衡化发展需求强烈。为保证城市公共教育资源公平供给,加快促进教育现代化、高质量均衡发展, 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1) 市区层面

济宁市市区,即“城五区”—任城区、兖州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开发区的行政辖区范围,用地 1670.8 平方公里。

2) 中心城区

包括规划建设用地和近郊地区,远期规划人口 350 万,建设用地为 385 平方公里。

三、规划目标

总目标:本次规划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构建优质、均衡、布局合理的现代化教育设施体系,打造公平、公正的城市教育供给平台,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的重要抓手,强化“孔孟之乡、崇文济宁”形象。

分目标:打造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创特提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等教育树标创优、民办教育活跃发展的市区校网格局,构筑济宁现代化教育体系、学习型城市,推动济宁教育进入全国前列,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编制思路

按照“专家领衔、科学决策;多合一,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开门规划” 的模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设施采用分区统筹、总量平衡,均衡布局、查漏补缺, 分类指导、弹性控制,分期实施、突出重点等规划策略,协调居住人口分布,优化教育设施布局,加快缩小教育差距,着力促进教育公平,达到就近入学、均衡发展。高中阶段重点优化职普设施比例,对接产业布局,突出地域特色,打造普通高中创特提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高中教育体系。高校的规划突出长远规划、分步实施,外迁独立学院、建设高教高职基地,在经济强、产业优、人才需求集中的区域创办高校园区。同步,完善教育设施融通与公建共享,延伸再教育设施, 构建各级各类教育贯通协调的现代化教育设施体系,为办好人民满意的终身教育体系提供规划保障,预留发展空间。

五、规划标准

1、区别选用规划用地标准。

拟采用“老校低标准、新校高标准”的原则,结合城市用地实际,选用不同标准。

老校低标准:对用地紧张的老城区现有学校,学校用地无法达到省定标准的, 采用最低用地标准。参照其他地区做法,拟采取幼儿园 9-12 ㎡/幼、小学 15 ㎡/

生、中学 18 ㎡/生的用地标准,通过适当提高学校的建设容积率,满足学校办学需求。位于新区或外围的老校,用地较为宽裕的,采用高标准规划。

新校高标准:新区、外围等用地较为宽裕的区域,采用最高标准。中小学校采用《济宁市中小学校建设导则》标准,幼儿园采用《山东省幼儿园办学条件标准》的最高标准I 类标准。对位于用地紧张的老城区的新建学校,中小学校采用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中的中间标准Ⅱ类标准,幼儿园采用《山东省幼儿园办学条件标准》的最低标准Ⅲ类标准。

2、合理明确千人学位指标。

年均千人学位拟采用 15 学位/千人,相应确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千人学位。

如五年制小学千人学位指标为 75 学位/千人、六年制小学为 90 学位/千人、四年制

初中为 60 学位/千人、幼儿园为 45 学位/千人等。

3、结合实际,把握职普相当原则,确定高中阶段职普比例 4.5:5.5。

六、教育设施远期规划布局

(一)中小学规划布局

1. 合理统筹,以需定供、以供控需

基于现状和相关规范,按照人口分布需求,科学规划配置学校供给;延续总体规划老城疏解思路,改善城边基础教育配置的同时,控制老城教育设施供给, 引导人口向外疏解。

2. 近远协调,刚性保障、弹性预留。

近期规划:明确各类学校建设计划,满足学龄人口的刚性需求;协调城镇重点发展区域,确保学校在规划层面予以落实。

远期规划:由于远期人口发展的不确定性,教育设施规划应弹性应对未来发展。明确 2021-2030 年刚性保障教育设施总量需求的同时,适当预留“教育白地”。

3、总体布局

规划远期市区内小学 268 所,共 6712 班;规划初级中学 135 所,共 4694 班;

规划九年制学校 18 处,共 916 班;规划十二年制学校 5 处,共 484 班;规划普通

高中 33 所,共 2094 班。

(二)学前教育规划布局

1、外围镇街: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或在小学附设幼儿园。镇区,根据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幼儿园,参照 300m 的服务半径,3000-5000 人设置一处 6 班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规划 1 到 2 处中心幼儿园。

2、中心城区:开发标准配套、缺口区域补充幼儿园设施,构筑城市 5 分钟生活圈,形成区域供需平衡、居住片区供需平衡的学前设施体系。

3、总体布局:市区幼儿园远期规划 810 所,班级规模为 6799 班,提供 20.4

万个就学学位。其中 190 所为现状保留(共 1551 班)、20 所现状改建(共 97 所班)、56 所现状扩建(共 369 班),534 所为规划新建(共 4782 班),其中新建幼儿园有 59 所为已批未建幼儿园(共 516 班)、异地新建幼儿园 2 所(共

18 班),10 处现状幼儿园建议改为早教中心。

(三)中等职业学校规划布局

1、适度超前

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适度超前,加强同地方产业衔接和企业的联系,提前为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升级做好产业人才储备,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2、产教融合


统筹区域内职业院校布局调整,与各区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构建学校与企业合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协同推进的职教发展格局。

3、职普融通

推进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开展综合高中试点,使春季高考成为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主渠道,推进中职与高职、中职与本科的衔接,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4、共享开放

全面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建设济宁市职业教育资源共享平台,推动优质资源跨区域、跨学校共建共享。支持职业院校与海外高水平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举办合作办学项目,建设海外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等。

5、分步实施

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加快近期建设,形成以济宁市高职校、高新区职业教育中心为中职教育发展突破点,远期形成五区各具特色、相互补充的中职学校体系,促进济宁市区职业教育的全面发展。

6、规划布局

远期规划中职学校 11 所。规划总学位数 8.2 万人。保留 2 所,扩建 2 所,迁

建 1 所,新建 6 所。规划教学总用地面积 275.7 公顷。其中,保留: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济宁技师学院;扩建:济宁市高职校、济宁工业技师学院;迁建: 济宁市卫生学校;新建:安居旅游学校、唐口职业学校、兖州职教中心、高新区职业教育中心、太白湖职教中心、马集职业学校。另撤并 2 所:山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并入济宁技师学院,高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并入高新区职业教育中心。

(四)高等学校规划布局

1、壮大高等教育规模

积极引进国内外 1-2 所知名高校到我市设立分校,以此为契机集中建设一处大学城。同时鼓励现有高校发展壮大。

2、高校提质、壮大学科、特色化发展

鼓励各高校提升办学质量、壮大学科,向服务于地方经济的特色化方向发展, 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将打造办学特色和培育优势学科作为竞争制胜的发展主线,将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

3、提升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促进我市高等职业教育提升发展。大力支持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发展壮大。

4、加强产学研结合

利用济宁地理人文条件,良好生态条件,壮大产学研基地。在提供办公场地、产学研一体化、灵活机制等有利条件基础上,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力量来我市开办科研院所。

5、规划布局

规划期末共规划 5 处高等院校,办学总规模 8.85 万人。其中,扩建 3 处,分别是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济宁医学院;新建 1 处集中大学园区,济宁大学城;保留济宁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兖州区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