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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第一章 总体目标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环境
第三节 总体要求
第四节 主要目标
第二章 突出发展宜春中心城
第一节 加强城市建设
第二节 壮大经济实力
第三节 强化城市管理
第三章 实施工业化战略
第一节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第二节 做大支柱产业
第三节 建设工业园区
第四节 培育骨干企业
第四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一节 发展现代农业
第二节 支持保护农业
第三节 强化农村公共服务
第四节 增加农民收入
第五节 加强村镇建设
第五章 实施城镇化战略
第一节 完善城镇体系
第二节 加强建设管理
第三节 加快人口集聚
第六章 推进改革开放
第一节 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第二节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第三节 加强区域合作
第四节 扩大对外贸易
第七章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第一节 加快科技进步
第二节 优先发展教育
第三节 壮大人才队伍
第八章 积极发展服务业
第一节 繁荣文化产业 26
第二节 壮大旅游产业 27
第三节 做强体育产业 27
第四节 搞活商贸流通业
第五节 发展新兴服务业
第九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综合交通网络
第二节 能源保障体系
第三节 水利工程体系
第四节 社会信息化
第十章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第一节 加强生态建设
第二节 发展生态产业
第三节 强化环境保护
第四节 加强资源节约
第十一章 构建和谐宜春
第一节 努力扩大就业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
第三节 发展卫生事业
第四节 统筹人口发展
第五节 确保社会稳定
第十二章 保障规划实施
第一节 科学组织实施
第二节 优化发展环境
第三节 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节 民主政治建设
第五节 规划监督评估
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经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一届九次会议通过)
“十一五”时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发展、实现宜春快速崛起的黄金时期。依据国家、省有关精神,结合宜春实际,体现前瞻性、导向性和操作性,制订《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一章 总体目标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五”时期,面对千帆竞发的发展态势,全市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取得了成功承办全国第五届农民运动会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巨大成就。
国民经济快速发展。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372亿元,“十五”年均递增11.3%,人均生产总值840美元,三次产业比例为26.3:42:31.7;财政总收入30.9亿元,年均递增14.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亿元,年均递增10.3%;五年固定资产投资486.3亿元,年均递增29.2%。
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2005年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1%,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开始显现。食品、能源、医药、机电、建材等支柱产业基本形成,工业园区发展迅速,成为推动工业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力量。
改革开放成效显著。农村税费改革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事业单位改革全面铺开,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开放型经济取得重大突破,2005年出口创汇1.1亿美元,“十五”年均递增45.4%。五年利用国外境外资金5亿美元,引进市外资金480亿元。
基础设施全面加强。公路“三纵三横”骨干网全面建成,县至乡基本通达等级公路;电网改造全面铺开,实现同网同价;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52.8%;计算机网、通讯网和有线电视网快速发展。
城镇化快速推进。全市县以下建制镇达到93个,城镇化水平32.5%。城市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建成区面积140平方公里。宜春中心城建成区达到36平方公里,人口30万人,已经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省文明城市的考评检查。
社会事业繁荣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创新能力增强。义务教育得到巩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到52.3%,在校大学生达到2.8万人。建立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成功承办第五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各项社会事业获得大的发展。
生活水平持续提高。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30元,年均递增11.4%;农民人均纯收入3430元,年均递增6.9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101%。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五年控制在4%以下。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市低保水平不断提高。
“十五”时期,各级政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全市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总结起来,有以下基本经验:
解放思想是加快崛起的重要前提。在省委2001年井冈山会议、2005年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及历次省委全委会精神指引下,全市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了市场意识,提升了发展境界,激发了发展活力。
改革开放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强劲动力。加快与沿海发达地区对接互动,打造开放平台,完善开放政策,建立推进机制,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深化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创新体制,放活企业,搞活市场,全市经济步入了加快发展的轨道。
实施“心圈廊”战略布局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呼应 “三个基地、一个后花园”战略定位和“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方针,全市实施“心圈廊”战略布局,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生产力,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取得了辉煌成果。
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是实现持续发展的正确选择。通过工业园区集聚、支柱产业带动,加快工业化进程。通过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带动现代农业发展。通过工业化、城镇化转移农村人口,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城乡协调。
创新机制是加快城市发展的有效途径。理顺中心城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开展机关与街道、社区联创联建,实行资本运作整合国有资产,城市建设和管理都上了一个大的台阶。
优化发展环境是实现赶超的基础工程。规范行政许可,减少审批收费,改善政务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市场监管,整治市场环境。发展公益事业,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构建和谐平安宜春。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是宜春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内外环境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利条件。
经济全球化趋势继续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强,双边与多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加快,为我们提供了新的国际市场空间和机遇。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产业梯度转移步伐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将为我们发挥后发优势、扩大对外开放、实现快速发展提供机遇。产业结构快速变动,城镇化步伐加快,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形成人口和产业聚集将促进投资和消费扩张,为新兴产业发展创造巨大需求,为经济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国家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的政策更趋完善,为我们加快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十五”以来我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大为改善,呈现出强劲发展态势,为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一五”时期也是各种矛盾的凸现期,我们面临严峻挑战。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科技创新对经济的拉动有待增强。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资源、环境压力对经济快速增长的制约加大。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和社会保障不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任务更为艰巨。
加快全市发展,特别需要解决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三农问题。我市是典型的农业地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公共事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
体制机制问题。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管理体制仍有弊端。激发全民创业热情,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攻坚。
发展环境问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依然存在,损害企业利益和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着力优化政策环境、人文环境、市场环境,仍然是加快发展的关键。
加快发展中心城问题。宜春中心城地处赣西两个传统工业强市之间,撤地设市时间短,经济实力不强。找准城市定位,加快城市发展,提高辐射带动能力,是“十一五”期间的重中之重。
第三节 总体要求
“十一五”时期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环境优先,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打造活力宜春。坚持发展第一,实施“心圈廊”布局,推动全民创业,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打造实力宜春。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提升城镇品位,建设节约型、学习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打造魅力宜春。坚持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繁荣社会事业,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打造和谐宜春。
未来五年,宜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实施“心圈廊”战略布局。突出发展宜春中心城,繁荣壮大“丰樟高”经济圈,建设320国道经济走廊和山区特色经济走廊,增强县域经济,统筹区域发展。
2、坚持以工业为核心。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加快增长方式由单一外延粗放型向内涵集约与外延扩张并重转变,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壮大支柱产业,加速工业化进程。
3、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4、坚持推进经济市场化。深化各项改革,努力消除体制障碍和机制弊端,优化全民创业环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5、坚持发展开放型经济。实施大开放战略,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对外开放。全面对接长珠闽,加快融入全球化,在交流和竞争中提高素质,增强实力。
6、坚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树立和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全社会创新能力。
第四节 主要目标
把宜春市建设成为产业结构比较合理、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比较雄厚、生态环境比较优雅的赣西经济中心城市。在加速工业化的进程中实现跨越式发展,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性任务。
经济实力更强。全市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3%,2010年达到73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580美元,比2000年翻1.8番。财政总收入达到65亿元,年均递增16%。实际利用外资突破5亿美元,年均递增20%;出口创汇超3亿美元,年均递增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2亿元,年均递增13%。五年固定资产投资1480亿元,年均递增20%。
发展质量更高。产业结构优化,三次产业在生产总值中的比例为17:49.3:33.7,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自主创新能力增强,高新技术产业获得大的发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建设宜春机场,完成浙赣铁路、京九铁路电气化扩能提速改造,县市半小时上高速公路。电网改造升级,供电质量提高。
城乡面貌更美。宜春中心城创建国家卫生城、文明城、生态园林城、全国绿化模范城、全国环保模范城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市城镇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增强,城镇化率达到40%。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行政村通达油路或水泥路,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农村呈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面貌。
公共服务更全。巩固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加强公共卫生建设,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8‰以内。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人民生活更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达到12500元和4850元,年均递增8.7%和7.2%。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生态环境更优。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资源循环利用率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5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河流达到Ⅱ类以上水质标准。
第二章 突出发展宜春中心城
第一节 加强城市建设
突出发展宜春中心城,充分发挥赣西区域中心优势,着力发展医药、食品、机械和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努力建设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打造江南生态休闲城市。
按照2020年宜春中心城控制区(含温汤)面积180平方公里、总人口60万人、城区控制面积140平方公里的要求,完善总体规划。到2010年,城区建成面积达到4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0万人。
着力建设十大重点工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现代物流中心、新城区开发、城市饮用水水源建设、城市防洪工程、宜春机场、宜春至安福公路、宜春至温汤公路改造、外环南路。
加强城市建设,改造官园片区、月亮湖片区、黄颇片区,配套建设住宅小区。建设明月南路、环城南路,延伸明月北路、高士北路、沿河东路和泸州南路,形成一环、二横、三纵、九放射的城市干线道路网络。改善铁路两侧交通联络。改造城市供气工程,重视饮水水源保护和建设,完成宜春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配套建设居民区公共活动场地、公园、城市广场,搞好绿化美化。按照数字化、国际化要求,完善档案馆、自然博物馆设施,建设图书馆、大剧院、博物馆、科技馆、会展中心。进一步增强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把宜春建设成生态优美、极具特色的江南生态休闲城市。
第二节 壮大经济实力
加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突出特色,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壮大医药、食品、机电主导产业,重视发展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等高技术产业,超前部署发展有特色的生物产业,努力增强工业经济实力。
整合各类文化资源,发展大文化产业,建设一带五区六中心:打造秀江文化带,建设明月山温泉旅游度假功能区、化成岩生态休闲区、清沥江教育培训区、袁州古城历史文化区、宜春现代文化区五个文化产业功能区,完善宜春水上运动娱乐中心、状元洲青少年活动中心、宜春新闻传媒中心、宜春体育中心,新建宜春国际禅修中心、温汤国际疗养培训中心。建设天工开物园,加快明月山温泉国家AAAA级景区建设步伐,培植休闲旅游产业。以体育中心为依托,承办国际国内各种体育赛事,发展体育产业。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打造教育品牌,做强教育产业。
发展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物流园区和现代物流中心,繁荣商贸物流。适应现代流通业发展趋势,完善商品流通体系,推行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开发农副产品、工艺产品和文化艺术品等休闲产品,繁荣购物休闲产业。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满足市民住房需求。
第三节 强化城市管理
完善中心城区管理体制,坚持一系列城市管理的有效措施,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实行市民自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推进机关、街道、社区联创联建活动。整合城市资源,盘活基础设施和国有资产存量,采取国际资本运作及BOT、T0T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市建设,推进新建公共设施项目特许经营制度,提高城市经营水平。加强休闲消费教育,健全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促进休闲服务健康发展。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全面整治居住环境,加强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安全,创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第三章 实施工业化战略
第一节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坚持以工业化为核心,遵循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吸纳就业多和信息化带动的原则,注重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和技术进步,努力探索具有宜春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政策,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实施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工程,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依靠技术创新提升产业层次,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十一五”期间完成工业重大投资项目1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个。
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推进名牌工程,“十一五”期末,开展质量兴市的县(市、区)达到4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5个以上,中国弛名商标6 个以上,江西名牌产品40个以上。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第二节 做大支柱产业
推行扶优扶强策略,壮大医药、建材、机电、食品、能源五大产业,培植化工、纺织两大产业,稳定发展矿产行业,构建工业支柱产业群体。
医药行业:瞄准国际国内新技术、新产品,推进中药现代化,重点发展中药饮片、中药保健品、生物医药和一、二类新药,抓好乌索酸科研开发和医药企业GMP建设,加快袁州、樟树省级医药园建设,做大做强樟树药都药业品牌。
建材行业:按照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要求,加快产品结构调整。重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高标号水泥、高档建筑陶瓷、高密度纤维板及深加工产品,以煤矸石、粉煤灰、矿产尾砂等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建筑材料。
机电行业:突出整机扩产、重要零部件配套,推广应用数控加工、精密成型、智能制造、自动化控制、激光加工等关键技术,提高设备的数控化和光机电一体化水平。重点发展装载机、挖掘机、凿岩机、起重机等工程机械,农用车、汽车配件和变频电机等,培育电子产业,积极发展高比容钽粉、细径钽丝等钽铌深加工,建设钽铌工业园。
食品行业:发挥生态优势和农业资源优势,遵循“方便、绿色、环保、卫生、营养、保健”的原则,推广应用真空冷冻干燥、超临界萃取、膜分离、无菌包装、冷杀菌等先进适用技术,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优质饮料酒、矿泉水、脱水蔬菜及各种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能源行业: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管理,控制小煤窑,建设大煤井。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小水电。加快输配电网改造,加强大电厂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化工行业:以专业化、特色化、高附加值为方向,依托煤、盐资源,重点发展盐化工、煤化工产业。建设离子膜烧碱、聚氯乙烯项目,将樟树打造成全国最大的盐化工基地。建设煤层气开发和煤化工项目,在丰城构筑煤化工基地。
纺织行业:依托棉麻优势,应用信息化技术、柔性加工等技术,带动市场开拓、产品设计、生产管理和商务运作等各个环节,实现行业优化升级,推动企业高品质成长。
矿产行业:加强潜在优势矿产资源调查勘探工作,积极开发矿产资源。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延长矿产行业产业链,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使优势矿产资源变为经济优势。
第三节 建设工业园区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的原则,推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园区规划,明确园区定位,有选择地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注重园区产业配套,形成产业集聚,建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配套程度高的成长型工业园区。建立入园项目评价体系,将总投资规模、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上缴税金、产业关联度等作为评价指标,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产业链式化延伸、企业集群式组合、资源循环式利用,提高入园企业档次。2010年,力争形成2个以上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工业园区。
第四节 培育骨干企业
坚持质量兴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动态管理,积极开展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生态标志、绿色标志认证、认定工作。推进系统集成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营销电子化和计算机辅助设计,增强企业竞争力。发展“专、优、特、精”中小企业集群,建设产业配套协作区,促进企业间在整机与零部件、主导产品与辅助产品、生产与科研、生产与流通等方面建立起相互配套的分工协作体系,建设产业基地。支持核心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增强资本运作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200户,争取形成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
第四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一节 发展现代农业
突出区域资源优势,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稳定粮食生产,保持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310万吨,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提高经济作物在种植业中的比重。大力实施杨树工程、中药材工程和油茶工程,建设全国最大的油茶产业基地和江西最大的杨树基地。稳定生猪和常规水产,大力发展草食动物和名优水产,使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60%以上。
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形成规模”的原则,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初步实现专业化生产、系列化加工、一体化经营。逐步形成以设施化、高科技为特征的蔬菜花卉为主的城郊农业区域带,以优质、高效、生态为特征的水果药材为主的山区、半山区特色果药区域带,以规模化、机械化为特征的平原粮经作物区域带。
围绕主导产业,实施名牌战略,逐步实现规模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培育和扶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覆盖面广、竞争力强的大中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强有机农产品等基地建设,拓展农产品出口市场,促进农业经济国际化。
第二节 支持保护农业
改善农村投资环境,整合政府支农投资,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投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经济成份从事农业建设,增加金融机构农业信贷投资,鼓励企业、外商、农户加大对农业项目的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宽领域的社会投资格局。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整理工程,确保耕地面积总量动态平衡。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基本完成现有大型灌区骨干工程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开展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末级渠系和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20%以上。搞好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改造大中型泵站,完善潦河灌区、锦北灌区,整治丰东灌区、袁北灌区。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50万亩,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和旱涝保收面积占耕地总面积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农业标准化,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和发展为农服务的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第三节 强化农村公共服务
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调整农村学校布点,发展远程教育,增加财政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对贫困家庭学生学习提供补助。完善农村电网,发展农村通讯和有线电视,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全面提高乡村医疗技术装备水平和乡村医生素质。以“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为目标,积极引导和组织建立以互助共济、风险共担、公平受益为核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证农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加快农村计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农村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第四节 增加农民收入
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坚持对农业的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完善农村税费配套改革,建立保障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健全农民就业培训服务体系,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民创造更多的进城就业机会。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救助制度。
第五节 加强村镇建设
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群众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逐步推开;节约耕地,保护资源”的原则,科学编制村镇建设规划,突出环境整治、旧村改造、文明创建,提高农民素质,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农民思想道德和生态环境建设。建设农村饮用水工程,村镇供水普及率达到60%,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加快乡村公路建设,完成路面改造
第五章 实施城镇化战略
第一节 完善城镇体系
实施城镇化战略,提高城镇化水平。壮大宜春中心城,发展中小城市,形成以宜春为中心,以县市中小城市为次中心,以乡村集镇为节点,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2010年全市设市城市达到4个,建制镇发展到120个。积极开展城市创建活动,丰城、樟树、高安三市完成新城区建设,基本形成设施比较完备、城市功能较强、各具特色的中等城市,争创国家级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加强上高、宜丰、万载、奉新、铜鼓、靖安六个县城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撤县设市,建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小城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加快重点镇建设,发展基础好、潜力大、集镇人口超1万的中心镇,成为规划合理、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环境整洁、具有较强凝聚力的农村区域经济文化中心,带动广大乡村繁荣发展。
第二节 加强建设管理
加快城镇道路、供电、供水、排水、垃圾污水处理、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城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与人口聚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依托优越的自然生态、特色山水和人文底蕴,加大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开发力度,建设城市休闲公园、文化广场。搞好城镇绿化、美化、亮化,全市城镇绿化覆盖率达30%。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合理提高路网密度,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努力构建通畅便捷的城市交通体系。加快供水工程建设,增强城镇供水能力,推广节水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大城市环境保护,建设集中供气设施;建设各县市污水处理厂,完成各县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发展房地产业,建设分布合理、配套完善的普通商品住宅,合理发展风格多样、功能完善的中高档商品房。加强对建筑行业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城镇土地储备、开发、经营机制,规范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的管理。
第三节 加快人口集聚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完善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严格执行土地承包制度,完善土地流转制度,鼓励农民亦工亦农、城乡双向流动。建立农民进城全程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各项措施,增强农民职业转换能力。对在工业园区就业、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农民,提供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城市居民同样保障。对因城镇建设承包地被征用、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妥善安置就业,提供就业培训和最低生活保障。加强城镇社区建设,以开展居民自治、拓展社区服务为重点,繁荣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就业,充分发挥社区在服务群众、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六章 推进改革开放
第一节 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围绕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实行政务标准化,发展电子政务,注重规划和政策调控,注重协调和信息引导,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对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行综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加强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国有资本在竞争性领域的退出。
第二节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完善所有制结构,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投资融资服务平台、人才培训平台,完善投资权益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坚持和完善政银企沟通协调机制,拓展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渠道。鼓励全民创业,激活民间资本,建立政府鼓励、社会支持、市场调节的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形成思创业、谋创业、善创业的社会氛围。
第三节 加强区域合作
扩大与周边地区的横向联系,加强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三角区等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坚持境外资金与市外资金并举、扩大数量与提高质量并重,按照选商引资的原则,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放开投资领域,突出医药、机电、食品、建材、化工、纺织服装等行业,重点引进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项目,以及产业关联度高、配套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稳定港澳台、日韩、东南亚招商渠道,加大对欧洲、中东、拉美等地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实现外资来源多元化。创新工作方式,推行产业招商、以商招商,探索委托招商、网上招商,提高招商引资效率。建立招商安商服务机制,强化项目全程跟踪服务等责任制度,提高招商引资履约率、进资率和成功率。
第四节 扩大对外贸易
完善扶持政策,培育重点企业,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外贸出口,壮大出口队伍。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加强对东盟各国的贸易合作与市场拓展,实现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和共同发展。加大品牌创建力度,优化出口产品结构,以纺织服装、化工、竹木、机电、有机食品为重点,培植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出口产品。掌握并应用国际经济规则,建立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和跨部门应对机制,增强对外贸易抗风险能力。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开发利用海外资源。加强劳务人员技能培训,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成果,鼓励建筑企业、设计单位和中介机构到国际建筑市场承揽工程。
第七章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第一节 加快科技进步
加大科技投入,基本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支持、社会融资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机制。初步建立科技创新体系,形成科技大开放格局,科技进步综合水平跻身全省先进行列,一些重点领域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优势项目国内领先。
积极发展高技术产业,建立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实施人才创业工程,吸引高技术人员来宜创业。在生物医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和食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技术企业和产品,形成初具规模的高技术产业群。
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加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大企业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支柱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孵化、矿产资源利用等技术开发研究与推广应用。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第二节 优先发展教育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多种所有制办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打响宜春教育品牌。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形成与创新、创业要求相适应的教育模式。巩固和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保持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99%、98%。解决女童的失辍学问题,提高妇女平均受教育的年限。特殊教育有较大发展,80%以上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发展农村儿童学前教育,规范城镇幼儿园管理。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建设优质高中,改造薄弱学校,发展民办高中,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培养适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到2010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吸引省外市外高校来宜春开办分校,鼓励发展民办高校。完善宜春学院和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提高办学水平。集中力量建设全国重点学科,促进高等院校创特色、上水平、树品牌。
第三节 壮大人才队伍
落实科学人才观,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以推进工业化为核心,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立足盘活用好现有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培养和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主要由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和由群众评价、市场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多方面入手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流得动”的良好人才环境。实施人才集聚工程、人才开发工程和领军人才工程,重视女性人才,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人才队伍,为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第八章 积极发展服务业
第一节 繁荣文化产业
以服务大众为核心,以文化设施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推动文化创新,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文化氛围,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质量。以繁荣文艺创作和大众文娱市场为重点,提升城市亲和力和吸引力。发展书法、摄影、民间歌舞、农民诗词、地方戏剧、工艺美术,突出地方特色,弘扬宜春文化。大力发展大众传媒、文博会展、出版发行、文化流通及广告业,扶持体现地方特色和较高水准的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做强一批文化企业集团。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加强革命遗址、洪州窑遗址、吴城遗址和筑卫城遗址保护。修编和出版《宜春市志》,加强档案馆建设,消除危房,改善各级国家综合档案保管和利用条件。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2010年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跻身全国、全省先进文化县行列。
第二节 壮大旅游产业
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着力打造“山水宜春、生态名城、禅宗祖庭、健身之乡”的旅游品牌,推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提高宜春旅游知名度。加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形成生态名城旅游区、生态风情旅游区、生态与禅宗旅游区、道教养生与古文化旅游区和生态农业旅游带。依托历史悠久、独具特色的禅宗文化,努力打造禅宗文化旅游品牌;抓住国家发展红色旅游的机遇,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完善旅游配套体系,突出食、宿、行、游、购、娱六要素,培育旅游产业链;发展旅游商品生产,推进旅游娱乐开发。理顺旅游景区管理体制,促进资源优化整合,构建精品旅游线路。加强与周边景区景点联合,形成大联合、大产业的旅游业发展格局。到“十一五”末,全市旅游业总收入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5%。
第三节 做强体育产业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促进体育设施与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园林建设相结合。完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促进群众体育发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中小学生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积极发展竞技体育,调整项目布局,重点抓好赛艇、皮划艇和举重项目,力争在全运会取得更好成绩,再夺奥运金牌。开发集体育、健身、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市场,促进体育消费。突出产业化经营,推进多业并举,开发体育用品,壮大体育产业。
第四节 搞活商贸流通业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流通业。改革流通管理体制,组建和成立流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建立高效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城内大商场、城中特色街、城郊大市场、城外大物流”思路,构建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的现代城市商贸流通体系。以宜春中心城为依托,建设规模大、集散能力强的现代物流园区,建设丰城、樟树、高安等区域性现代物流集聚区,在具备条件的城镇建设物流中心和专业批发市场。优化整合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和邮政通信等传统服务业,培育壮大物流经营主体。发展大型配送系统、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多式联运、大型超市、电子商务等商贸形式,促进商品营销和流通现代化。办好樟树药材交易会,创建全国著名品牌。
第五节 发展新兴服务业
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市场运行中的服务、公证、监督功能,为政府、企业、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服务。发展规范会计、法律、工程、管理、科技等各类咨询服务业,扩大商品和生产要素市场服务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积极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来宜春落户,创造条件组建地方金融机构。强化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法律监督,造就一支诚实守信、精通业务的高素质专业队伍。
第九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综合交通网络
建设武吉高速公路和宜春至安福、320国道大城至西村段、105国道丰城樟树段、高安至胡家坊一级公路,做好南昌至长沙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形成“工”字形高速公路网,县(市)半小时进入高速公路。改善农村交通状况,提高路网等级和通达深度,县至乡镇通等级公路,乡至行政村通水泥路或油路。建设丰城赣江二桥、上高锦江大桥、高安三联大桥。建设宜春机场。配合完成浙赣铁路、京九铁路电气化改造,争取宜春火车站升级搬迁,开行始发列车;争取启动山区地方铁路建设前期工作。加快赣江、锦河、袁河水运主通道的升级改造,建设赣江集装箱码头和煤运码头。加快宜春公路客货运输中心建设,完善各县(市)客货运输场所,按照客运规范化、货运物流化的要求,加快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增强综合运输能力。
第二节 能源保障体系
积极发展火电,大力开发水电,稳定煤炭产量,增强能源保障能力。加快丰城电厂建设,争取实施二期扩容,实现装机300万千瓦以上。加强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争取一期120万千瓦开工建设。建设丰城新洛公司一期30万千瓦循环硫化床发电机组。新增小水电装机4万千瓦。加强电网建设,改造城市电网,完善农村电网。开展500KVA变电站及线路建设,扩展、完善全市220KVA、110KVA变电站和网架工程,建设万载、奉新220KVA变电站,实现70%以上的县市都建有220KVA变电站。建设一批110KVA变电站和宜春中心城配电网工程。建设丰城矿务局丰龙煤井,提高煤炭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实施天然气入宜工程,改造城市燃气。
第三节 水利工程体系
完善防洪减灾保障体系。主要河流重要干支流河段基本得到治理,加强主要防洪保护区堤防及城市防洪堤建设,进一步提高防洪标准。宜春市城市防洪标准达50年一遇,县级城市防洪工程及保护耕地5万亩以上堤防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中小河流重点河段防御10—20年一遇洪水。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本消除病险水库隐患。建设四方井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基本完成袁、锦、潦重点河段河道整治工程,重点涝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以上。搞好泉港、清丰山溪蓄滞洪区分蓄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完善市、县两级防汛指挥系统和防汛通讯预警系统,在乡镇和大中型水库建设气象自动站,建设大中型水库和重点流域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初步建立山地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
第四节 社会信息化
加速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行各业的普及应用,建设“数字宜春”。加快电信通信业发展,80%自然村通电话,提高电话普及率。大力发展移动通信、数据通信、多媒体通信和智能化业务,加大宽带业务应用和网络覆盖面,提高广播电视发展水平。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开辟新的邮政业务增长点。加快企业信息化,建立电子商务基础平台与服务系统,推广网上洽谈、网上交易和网上支付。推进政务信息化,完善政务信息网,加强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实现网上政务公开、网上为民服务。加快公共服务信息化,应用信息技术提升经济运行和社会管理效率。
第十章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第一节 加强生态建设
按照立足生态、着眼经济、系统开发、综合治理的原则,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林业建设,提高森林质量,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整合竹木加工企业,依法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继续实施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农田防护林、绿色通道、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工程,建设境内赣江段及袁河、锦河等支流源头、流域防护林10万公顷和生态公益林45万公顷。加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加强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防风固沙区和渔业水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大力推进沼气池建设,推广应用电能、液化气代替柴煤燃料,建设6个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县。
第二节 发展生态产业
合理开发生态资源,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以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旅游为重点,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生态产业体系,使生态产业成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柱。以经济林、有机农业、生态饲养、立体养殖为生态农业发展主导模式。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经济林,重点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毛竹丰产林基地、油茶丰产林基地,在山上建“绿色银行”;加快开发生物资源,发展有机农业,推广立体养殖,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生态农庄。贯彻生态工业理念,发展低耗、低污、高效、高质的生态企业,建设生态工业园,构建生态工业体系。实施清洁生产,推行企业ISO14000认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工业,培植有地方特色的生态工业品牌。积极发展以回归自然、探索自然、认识自然、热爱自然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旅游,实现旅游从观光型向休闲健身型转变;保护旅游区生态环境,建立旅游区环境质量监测系统,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强化环境保护
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加强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做好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按照水功能区划要求实施水域排污总量控制,全市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5%以上,主要生活供水水源地水质和城市地表水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加强城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工业废水处理和排放管理,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控制废气排放,强化废气处理。在建筑领域实行无尘化、无害化管理。运用环保技术,推进各类燃气、汽车尾气的环保处理。完成市(县)城区烟尘、噪声控制区建设,加强生活娱乐噪声环境整治,开展电磁辐射监测。
第四节 加强资源节约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实施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资源节约管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的政策支持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加快资源节约技术推广应用,淘汰浪费资源的落后工艺,限制高耗能、高耗材行业发展。按照“减量化、再使用、可循环”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在有色、电力、交通、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废旧资源以及工业废渣、废水、废气再利用,减少生产生活中废弃物的产生量。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耕地,严格限制毁田烧砖,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提高利用率,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消费方式,使节约资源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第十一章 构建和谐宜春
第一节 努力扩大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的方针,实行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大力发展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全民创业,积极发展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扩大就业容量,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加强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工作,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及职业转换能力。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和困难群众帮扶机制,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安排特殊困难群体就业。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企业用工和职业介绍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
以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措施,健全基本养老保险调剂基金制度,增强市、县(市、区)平衡基本养老保险的责任,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增强统筹调剂能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发展慈善事业,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开展多种形式的帮包带扶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建立外出务工人员登记信息系统、劳动力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司法跟踪服务信息系统,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2010年,全市城镇单位养老保险覆盖率提高到75%,失业保险覆盖率80%。
第三节 发展卫生事业
加强医疗救治,建立健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市级建设10个领先专科,县(市、区)建设10个重点专科。加强以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为依托,以乡镇卫生院为骨干,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中医药在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预防网中的作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以防治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霍乱、禽流感、“非典”等传染病为重点,全市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下,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系统,完善市县乡三级保健网络,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5/10万人以下。2010年80%的县(市、区)进入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行列。
第四节 统筹人口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8‰以内,总人口556万人。推进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转变城乡居民生育观念,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遗弃女婴的犯罪行为。完善县乡计生服务体系,加强生殖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和改善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的科技水平和设施条件。应对人口流动和人口老龄化加快的趋势,完善人口管理体系,健全养老体系和老龄人口服务网络,开发建设老年公寓、敬老院。
第五节 确保社会稳定
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以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运用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等办法,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完善政府信用责任制,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形成反映企业和个人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信用状况的基础信息。建立统一的征信、评级、披露和服务体系,健全和完善信用监督与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
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完善社区自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在服务群众、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畅通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价格及收费监管,规范价格及收费行为。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安全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双拥”工作,推进人民防空现代化建设,完善国防经济动员体系,加强气象系统建设,强化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处置系统,有效预防各种灾害发生。
第十二章 保障规划实施
第一节 科学组织实施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创新规划实施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控引导社会资源,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任务顺利完成。加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财政税收、统计监测和干部考核等方面的配合,为规划实施搭建制度平台。加大规划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时,要结合实际,按年度分解和落实规划纲要的目标和任务。突出重大项目对规划实施的支撑作用,抓好项目的研究、调度和建设。
第二节 优化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的作用,营造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市场调节的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突出政府政策引导、公共服务、营造环境的作用,从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劳动用工、信用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为经济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便捷通畅的融资环境、要素俱全的市场环境、诚信安全的社会环境。优化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加快完善以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市场服务、资金服务、人才服务、政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支持体系,继续发展土地、技术、资本和劳动力市场,优化加快发展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
第三节 精神文明建设
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党员,教育全市人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创新创业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井冈山精神和宜春精神,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爱祖国、爱家乡,保持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教育,提高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廉政建设,构筑惩防体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正面引导、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善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凝聚和激励群众共同前进。
第四节 民主政治建设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起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协、统一战线和民主党派、工商联的积极作用,为加快崛起、富民兴市献计出力。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对台工作和侨务工作。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和完善社会沟通机制,引导各阶层、各群体人员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行使民主权力,维护合法权益。推进法制建设,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积极推进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第五节 规划监督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跟踪,特别是对经济增长、劳动就业、价格总体水平等宏观目标的监测预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注意听取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的反应和意见。在规划实施期间,当遇到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规划时,应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