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体教融合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创建体教融合示范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通知(遵府办函〔2022〕32号)文件要求,深化体教融合,助力“双减”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特制定此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育、体育的系列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围绕高质量推进体教融合工作目标,持续深化体教融合,扎实推进“双减”工作,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着眼青少年体育兴趣培养和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促进体育特长生的培养,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县、体育强县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有效提升青少年体育竞技水平,努力助推全民健康水平。
——坚持深度融合原则。坚持“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的总体要求,破除固有壁垒,推进教育与体育双向融合、资源互有、人才互通、体系共建,统一课程教学、竞技训练、竞赛活动,推动教育体育深度融合。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坚持解难破困工作思维,聚焦痛点、难点问题,以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的手法,建立新机制,建设新体系,开创新局面。
——坚持互补提质原则。兼顾教育体育发展规律、发展需求,推动优势互补,提高发展质量,实现“1+1>2”的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目标。
三、工作目标
以建立新机制、构建新体系、推进真融合、实现高质量为总体目标,通过三年时间,基本建成体教融合示范县。力争到2024年,基本形成以政府主导、各级各类部门与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的体教融合工作机制和模式;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大幅度提升,合格率达92%以上、优良率达50%以上;“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发展新局面基本形成,全县100%中小学校创建挂牌“体育特色学校”,创建挂牌二星级以上“体育特色学校”不低于36所;学校业余训练覆盖面不断扩大,青少年体育竞技水平不断提高,培育高水平运动员基地学校和体育后备人才基地6个,县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1个,学生运动员注册人数达到200人,培养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4名;全面形成校社资源共享格局,全县所有社会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地实现100双向开放。
四、工作任务
(一)整合资源,构建体教融合助力“双减”体系
1.用好专业体育人才资源,补强课后服务师资。推动中小学校外专业体育人才资源进校园,充分发挥体育中心、社会体育组织等资源专业优势,为全县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帮助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辅导学生掌握1—2项体育技能。(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用好校外场馆资源,拓展课后服务空间。通过体彩公益金支持以及其他创造性工作模式,提高社会场馆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公益性场馆向中小学生开放。在学校体育课程和课后服务中,要积极利用社会场馆资源,开展特色体育课程和活动,特别要探索开展足球、游泳等项目,拓展学校体育空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改革创新,构建体教融合新型教学体系
3.深化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改革。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聚焦“享受乐趣、增强体育、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综合育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全面推行“教会、勤练、常赛”体育课堂教学模式,全面落实“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新型教学内容,探索实施“行政班级制+选项走班制+体育俱乐部制”新型教学组织形式,打造务实高效的体育课堂。到2024年,全面杜绝低效率、低强度体育课堂。重视幼儿体育工作,发挥幼儿体育游戏在培养兴趣、增强体质、促进健康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深化体教融合体育教研改革。高度重视体育教研工作,形成高效教研体系。在教研工作中落实体教融合新内涵、新要求和新型体育课堂教学要求,全面提高体育教研质量,推动体育教学改革。每年至少组织2次县级教研活动,并常态化开展视导工作。持续抓好县、校两级《体育与健康》优质课评比、教学基本功大赛、足球教学技能大赛,从理论素养、专业技能、教学能力、训练能力、示范能力等方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深化学校体育评价改革。树立“五育并举”的教育质量评价观,将学校体育工作情况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对镇级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部门教育履职考核和教育督导内容,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体育素养测评情况纳入县级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大力开展教体部门对中小学校体育的考核工作,考核分值不得低于其他升学考试学科。各学校要制定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计划,快速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强力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中小学校每年要组织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并开展建档和干预等工作;要制定体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对体育学科质量客观考核、公平考核,确保体育教师与其他升学考试学科教师同等拥有获得教学质量最高等次奖的机会。(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深化专业体育学校办学改革。强化专业建设和办学改革,深化“县队校办”,实施专业教练员进校园训练,畅通学生运动员出口,提高竞技水平。加强学训联动管理,切实解决学训矛盾,形成教师、教练和管理者共同重视运动员全面发展的合力。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配备复合型教练员保障团队,鼓励共享资源、联合办队,支持与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作训练,共同打造县域特色项目和优势项目。(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夯实基础,构建体教融合师资培养体系
7.实施学校体育教师大培训计划。用好体育专业人才资源, 对学校体育教师开展足球+其他体育专项“1+N”体育教练员培训,快速提升体育教师专业能力和训练水平,将其培养为具备体育专项训练能力的教练员。每年选送体育教师参加市级体育骨干教练员培训(市级要求的人数),其中含培训足球E级教练员人数和D级(含以上)教练员人数,培训其他专项教练员等;县级教体部门三年完成一轮体育教师专项轮训。(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8.实施体育学科名师工程建设计划。设立县级体育名师培养项目,制定体育名师评选办法,开展体育名师评选。建设县级体育名师工作室,建立“老带新、师带徒”机制,促进青年体育教师和非专业的专职体育教师快速成长。2022年,新建县级体育名师工作室2个,今后逐年据实按需递增,县级给予工作室经费支持。到2024年,培养推选市级体育名师1—2人,评选县级体育名师6—7人。(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9.实施教师教练员待遇提升计划。切实提高专业体育学校教师、教练员和中小学体育教师待遇,保障其在职称晋升、福利待遇、业务进修、评优表彰等方面与普通中小学校非体育学科教师同等待遇。体育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取得的成绩作为带队教师评定职称时的业绩成果,对带队成绩突出的教练员、体育教师给予奖励。专业体育教练员参与学校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应按规定领取报酬。支持教育系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体育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体育专业人员申报教练员职称。(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0.实施学校体育教师补员计划。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要配齐配强中小学体育教师,完善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补充体育教师机制。体育教师补员工作向农村学校倾斜。开展挪用体育教师清理工作,坚决将挪用到其他教学岗位的体育专业教师返还体育工作岗位。大力推进覆盖城乡的体育(含农村非体育专业)教师专职化使用工作,到2024年,农村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全部实现体育教师专职化,条件不具备的学校可安排经过培训的非体育专业教师专职体育。探索农村体育教师走教制度,落实走教教师待遇。制定先任职后培训的管理办法,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员基地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要设立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鼓励教体局等相关单位按要求选派社会体育指导员、优秀专业志愿者进入学校担任教练员。(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拓展平台,构建体教融合新型赛事体系
11.促进体育竞赛统一管理。统一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的青少年运动员选拔。落实学校体育“常赛”要求,以校园足球三级联赛为龙头,坚持练赛结合搭好竞技台,建立资源整合、项目齐全、安排合理的县、校二级青少年常赛机制,实行分级办赛、分类管理。从2022年起,每年至少组织1次县级足球比赛和综合性运动会。各学校结合新型体育课堂要求,开展课堂教学比赛,每年至少组织1次体育节或校运会,每年开展单项体育比赛。(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2.促进体育赛事活动多元化。推动青少年健身与青少年健康深度融合,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办赛的模式,扩大赛事活动覆盖面,以广泛开展的青少年体育赛事营造“月月有赛事、周周有活动、日日享健身”的全民健身氛围。以县体育总会为枢纽,完善各级各类单项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进校园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鼓励县级教体部门、学校与专业体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作创新形式,多元化开展体育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3.促进优质赛事申报承办。充分利用地方体育特色,发挥教体一家优势,持续加强对品牌赛事的规划培育,积极申报举办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体育赛事,以赛为媒,以体兴旅,助力体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攻坚克难,构建体教融合新型足球体系
14.深入推进校园足球全覆盖提质升级。以助推校园足球特色市为抓手,深入推进校园足球全覆盖向更实、更全、更优发展。实施好场地铺绿行动计划,确保100%中小学校(含村小、校点,下同)有场地(含简易训练场)开展足球教学;实施好增师提质行动计划确保100%中小学校有足球教练开展教学和训练;实施好人人足球行动计划,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在《体育与健康》课时中至少安排1课时足球课,高中阶段各学段都要开设足球项目模块教学课程;配套实施好聚力育星、常赛促练、金靴女足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5.深入推进“满天星”青训工作。开展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工作,以遵义市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余庆分营为主构架,建成余庆特色的校园足球青训体系。建好办强“满天星”训练营分营,发挥其对县域内校园足球优秀苗子的发现、培养和输送等重要作用。建立县级、校级共同承担的“满天星”训练营经费保障机制。倡导、支持“满天星”训练营承办单位开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通过俱乐部筹集资金补充训练营日常运转。(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6.深入推进足球赛事体系优化完善。每年组织开展全县校园足球三级联赛暨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并选拔优秀队员参加市级联赛。县级足球赛事每年开展比赛不少于1次,各校每年组织班级联赛,经常组织班内足球赛、足球技能挑战赛等,构建市县校联动、贯穿全年、层层选拔、兼顾乡村、校校参与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实现每一位中小学生每年至少参加1次足球比赛的目标。积极申报上级校园足球赛事和夏令营等活动。建立余庆县成人足球竞赛体系,通过社会足球竞赛,营造足球氛围、普及足球文化,促进校园足球发展。(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总工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7.深入推进足球产业发展壮大。创新体教融合机制,构建涵盖成人足球、校园足球在内的足球俱乐部运营、足球赛事和足球培训等产业链条,以此提升足球场馆、青训体系等公共配套服务,推动“体育+”产业多元发展。加大对足球产业链有关企业的扶持力度,营造浓郁足球氛围,助力校园足球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管局、县营商环境局、县民政局、县投促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示范引领,构建体教融合特色发展体系
18.推动“1+N”体育特色学校创建。根据《遵义市“1+N”体育特色学校创建方案》落实好《余庆县“1+N”体育特色学校创建方案》,从2022年起,在全县所有中小学全面开展校园足球+其他体育项目即“1+N”体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确保到2024年全县所有中小学均开展创建并挂牌“体育特色学校”,尽力完成市教体局下达的“二星级”“三星级”体育特色学校创建目标。在创建工作中要将突出校园足球普及和创优作为前置条件,要兼顾抓好篮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等市运会、市中学生运动会项目,要探索发展民族特色等其他项目。建立县级、校级创建经费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县教体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9.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规范发展。鼓励支持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依法申报、规范管理,注重社会效益,强化社会责任,提高行业自律水平,逐渐形成俱乐部、单项协会、户外营地为主的青少年体育组织网络。鼓励中小学校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在场地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并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由学校自主选择合作俱乐部。建立衔接有序的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0.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采取规范信息管理、严格准入制度、建立诚信体系、创新运营模式等措施,自2022年寒假起,所有中小学校场地全面向社会开放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运营模式,不断完善开放工作机制,逐步推动学校场馆全面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市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精心布局,构建体教融合竞技人才培养体系
21.建立体育竞技人才培养阵地。以中小学校作为主要基础阵地,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作为拓宽培养渠道的主要补充阵地,不断拓展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转变培养方式,提升人才质量。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县队项目乡镇办、学校办、俱乐部办,使各方资源得到有效融合和利用,共同推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2.建立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基地。整合教体资源,在普通高中设立高水平运动员基地学校,有效提高优秀运动员学业成绩和运动水平。以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员基地学校为导向,将对应项目向小学、初中延伸,优化后备人才基地布局,在全县形成小学、初中、高中一体化高水平运动员基地学校体系。探索建设高水平运动员课程体系,提高培养质量。推动全县中小学校建设体育运动队伍,形成校校抓运动苗子的大体育氛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3.建立人才升学输送奖励机制。建立《余庆县优秀运动员升学管理办法》,畅通体育人才输送通道,化解体育特长生升学难题。制定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奖励政策,落实涵盖全县中小学校、社会体育组织“谁输送谁受益”原则。(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八)强化执行,构建体教融合效能体系
24.提升体教融合行政领导力。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和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公室、宣传部、督查、教体、发改、财政、编办、人社、民政、文旅、卫生健康、税务、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体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教体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常态化议事机制,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体教融合工作相关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同级政府决定,形成强有力的行政领导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5.提升体教融合落实执行力。体教融合根据市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职能力的考核要求。一是要把体教融合作为落实“双减”,推动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根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二是加强体教融合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切实提高体教融合行动能力,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体制,破解体教融合深层次问题,促进体教深度融合,坚决避免“合而不融”现象;三是完善信息报送、经验交流、专项督导、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计划、高质量发展。县级要开展体教融合专项督查,建立跟踪问效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6.提升体教融合综合保障能力。县级有关部门要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将体教融合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规划落实好教育、体育经费项目,提高体彩公益金使用效益,确保教育事业和体育事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并做好体教融合迎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办督查专员、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27.提升体教融合社会参与度。创新宣传手段,提高宣传效益,围绕健康第一、体教融合等理念,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报道,增强社会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倡导体教协同育人的价值理念,使体育的多元功能及重要价值全面释放,共同推动青少年体育锻炼和文化学习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