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普及全民健身运动,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进一步发展我区全民健身事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发〔2021〕46号)及《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贺政发〔2022〕12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区强民富境美人和”的总体目标,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平桂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以争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体育旅游示范区为抓手,构建具有平桂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市民体质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健身设施方便可达,健身组织充满活力,赛事活动丰富多元,健身指导普及有效,融合发展成效凸显。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1%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16名;建有体育公园(体育综合体)2个以上,全民健身中心3个以上,健身步道150公里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1块以上。建成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生活的期待和要求,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体育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三)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围绕争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体育旅游示范区,形成政府主导统筹、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格局。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和重点工作,融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文明城市创建、健康平桂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夯实基层体育工作基础,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的满意度及全民健身活动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力争成功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体育旅游示范区。
(四)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原则,优化生态及体育休闲公园布局,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体育休闲公园、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小型足球场等设施。到2025年,确保全区建有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馆、田径场、游泳馆(池)、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乡镇建有灯光篮球场、小型全民健身广场;街道建有小型全民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建有室外篮球场、室外乒乓球场;社区建有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路径,实现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严格规范配套群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未达标的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完善体育设施。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周边群众错时开放使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持续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完善绩效评价并积极争取资金补助,支持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建立开放预约与信息登记制度,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利用。
加强户外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在贺江(平桂城区段)两岸文化休闲公园、鹅塘镇、望高镇建设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在羊头镇富江河沿岸建设摩托艇、皮划艇、水上健身休闲运动项目设施,在西湾飞马樟树公园、西湾石梯休闲公园建设健身步道,在公会镇建设体育休闲公园,加快贺州市平桂区黄花山公园景观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在姑婆山、玉石林、十八水等景区建设登山步道、拓展、垂钓、航空等运动场地。发挥好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的示范作用,到2025年,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1块以上。谋划建设一批冬季项目运动场地。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构建和完善覆盖广泛、便于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打造群众喜闻乐见、富有特色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常态化举办“三大球”赛事活动,以平桂创成国家县域足球典型为契机,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气排球、乒乓球、广场舞、民族健身舞、太极拳、寿城吸氧操等普及性群众健身活动,扶持推广舞龙舞狮、龙舟、投绣球、板鞋竞速、武术、珍珠球、毽球、高脚竞速、陀螺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发皮划艇、摩托艇、徒步、马拉松、定向越野等户外系列赛事,推广轮滑、滑板、攀岩、霹雳舞、电子竞技等新兴时尚类体育赛事,发展线上体育活动或智力体育活动。定期举办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广泛开展各类单项体育赛事活动。发挥工会作用,鼓励工会每年组织各类健身活动,鼓励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购买健身服务。
(六)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检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检测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发挥其在组织体育赛事活动、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推广普及健身项目等方面作用。组织科学健身指导宣讲展演团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乡村、协会为群众科学健身进行指导,推广居家健身模式。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广工间操制度,鼓励举办行业系统和单位运动会以及单项比赛,开展太极拳、健身气功、广播体操、寿城吸氧操等公益教学活动。大力倡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平台,组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鼓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大学生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参与全民健身宣传和科学健身指导等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七)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推动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和健身团队组织体系的建设,大力培育发展体育俱乐部、社区(乡村)健身团队等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支持各级学校、体校和社会力量创建体育俱乐部。发挥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和体育健身站点在体育服务和健身指导方面的作用。加大政府购买社会体育服务力度,支持以足球为重点的体育社会组织(含协会、俱乐部)免费或低收费进入校园开展体育运动,并在每年自治区下达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予以适当补贴。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和参与人次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
(八)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加大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农民工和妇女等重点人群的健身指导力度,鼓励重点人群参与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提供适合相关人群健身的公共体育设施及服务,提升社区公共体育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水平。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鼓励各类学校成立体育项目青少年兴趣小组、学生社团和俱乐部,组织开展体育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建设完善门球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等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
(九)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契机,依托贺州“全域长寿市”、“粤桂画廊”贺州片区的资源优势,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助力大健康产业体系构建,建设国际休闲养生健康胜地,推动集竞赛表演、健身休闲、度假康养、户外运动、体育节庆、健康职业教育与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特色鲜明的健康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贺州足球培训等体育培训产业,依托贺州姑婆山体育文化旅游项目,打造国内具有重要影响、辐射东南亚国家乃至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足球训练基地。通过完善足球小镇建设,促进体育产业链的发展,积极创建和培育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综合体,培育夜间休闲健身聚集地,拉动“夜经济”消费水平。
(十)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深化体教融合。积极落实《贺州市平桂区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并争取逐步提高体育中考分值,进一步强化学校体育、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支持社会力量协同发展、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推动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水平、青少年健康素养、运动技能水平普遍提升,争创广西体教融合示范区。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进落实青少年每人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目标。深入实施“足球进校园”活动,全面推行“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一精多品”的学校(幼儿园)体教融合模式,抓好业余体校与中小学校联办共建工作,加快学校体育设施有序向社会开放,强化体育训练、体育竞赛体系,帮助学生实现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推动体医融合。建立体医融合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体质监测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开具运动处方试点,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
促进体旅融合。依托平桂区旅游景点提升姑婆山超级越野赛、全国寿城吸氧操邀请赛的办赛水平和影响力。鼓励乡村统筹规划建设汽车营地、山地户外营地、水上运动拓展基地、垂钓庄园、登山步道等特色体育设施,植入乡野特色体育赛事活动和乡村体育旅游项目,助力乡村振兴。通过普及推广山地户外、马拉松、水上、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
(十一)传承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基础性及应用性研究。推广普及竹竿舞、珍珠球、毽球、投绣球、射弩、陀螺、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民族传统武术、民族健身操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和场地设施建设。继续支持开展舞龙舞狮体育技能培训班,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运动项目。依托平桂区龙舞运动协会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支持各类学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项目教学和展示活动。
(十二)加强体育合作交流。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加强与“东盟”各国的体育文化活动交流,在全民健身赛事举办、活动联办、产业联动、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通过品牌吸引、项目牵引借势借力发展。积极推动我区舞龙舞狮、足球邀请赛等优势体育文化项目“走出去”“请进来”,举办国际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扩大我区在国际体育领域的知名度、影响力。
(十三)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其深刻内涵,更好发挥体育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追求卓越、突破自我方面的重要作用。将体育与环境美化、教育科普、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等结合,营造浓厚的体育文化氛围。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成功举办为契机,弘扬奥运文化精神,倡导文明观赛、文明健身等体育文明礼仪,促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
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注重体育项目文化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开展平桂区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宣传活动,并对表现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给予表彰。依托各类媒介搭建健身文化交流平台,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强化全民健身激励,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者颁发证书。
三、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全民健身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全民健身空间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对其优先保障。鼓励各级财政加大体育事业投入力度,重点用于全民健身工作。
(十五)发展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畅通各类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加大对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的培训力度,搭建全民健身线上培训和交流平台,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
(十六)强化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执行“一赛事一方案”制度。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十七)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结合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身大数据采集体系,支持健康科技发展,加快全民健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度。引导线上体育锻炼智能产品在全民健身方面的推广运用。建设区级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定、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对于新建(改扩建)的公共体育场馆,同步实施场馆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场馆开放使用效益,鼓励加大智能健身设施建设。
(十八)强化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区文广旅局要会同有关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本计划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做好年度数据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建全完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监督与检查制度,做好2025年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效果全面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