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江苏省委、省政府,扬州和仪征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五”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科学谋划我市安全生产事业长远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扬州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仪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发展形势和面临环境

(一)“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成效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同步部署同推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了一大批重大安全风险,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十三五”与“十二五”相比,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50.8%、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8.2%。二是实现了杜绝较大事故目标。“十三五期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也未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实现零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

坚持将安全生产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2016年以来,市委常委会每月研究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每年年初,市委、市政府都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在精简各类考核的情况下,仍然保留安全生产单独考核,并且全市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权重占到4分。市政府与各镇(园区)、有关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村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明确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管理责任,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安委会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成立了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等11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安委会主任由分管行业领域的副市长担任。2016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仪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仪征市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仪征市安全生产巡查方案(试行)》《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层面到操作层面都做出明确规定,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20年对全市各镇(园区)和市安委会成员进行安全生产巡查。

2、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面加强

2016年12月,全市各镇(园区)安监站全部通过省级安监机构达标验收,安全监管人员由2015年37人增加到2020年的58人。2016年仪征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通过省级执法队伍验收,监察大队晋升为副科级监察大队,2016年3月省人社厅同意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监察大队编制数由10人增加到14人。2018年3月,市政府同意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行政执法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整合民政、地震、水利等部门职能,成立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办公用房、人员编制、装备建设等,办公用房增加1500平方米,人员编制增加到21个。2019年12月,市委编委发文市安委办实体化运作,增加编制3人,明确专职安委办副主任1名,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设立三中队(危险化学品监管监察中队),市安全考试考核中心更名为仪征市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考试考核中心)。2020年5月,根据扬州市体制调整,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划归仪征市政府,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和青山镇安全生产工作由市政府统一实施监管。

3、重大活动安全生产保障有力

2016年先后组织十九大安保、省园博会建设和运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大事、要事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开展一系列活动。一是全力做好十九大安全生产保障工作。2017年,为全力做好十九大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市政府在7月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印发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54个。市安委会出台了《仪征市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方案》,确保十九大召开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二是扎实开展省园博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2018年,省园博会作为我市承办的最大活动,按照“举全市之力,办精彩盛会”的总体思路,市安委会成立了省园博会安全生产保障小组,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开展“园博会百日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做到天天有活动、周周有督查。省园博会建设及运营期间,在施工项目分散、参建队伍众多、游客人员多的情况下确保了零死亡,受到省和扬州市好评。三是做好新中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深刻吸取盐城“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根据扬州统一部署,市安委会在全市集中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先后开展动员会、推进会,开展督查。开展道路交通、船舶修造、消防安全、大型商业综合体等15个方面安全专项整治,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四是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江苏安全生产“开小灶”的要求,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专项整治。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按照国务院江苏督导组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启动了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国务院、省和扬州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构建了全方位、全覆盖、符合我市实际的“1+29+1”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体系(即1个总体方案、29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子方案、1个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方案)。建立了点评通报、明查暗访、分级复核、信息报送、销号验收、考核奖惩“六项机制”。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专治办实体化运作,全面统筹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群,及时传达上级有关要求。强化工作融合,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国务院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省和扬州市两级安全生产派驻督导、专业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市委市政府对各镇(园区)以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派驻督导和巡查结合起来;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

4、危化品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2017年,市政府出台《仪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2017年3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市政府成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措施细化分解表》,完善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白皮书》。2018年完成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台账。制定了“减化”任务分解表,2018年关停7家,2019年升级9家,2020年升级3家。至2019底,已关停13家,转移1家,升级11家,另有2家移出“四个一批”清单,任务全部完成。从2020年5月-9月底,市委市政府开展为期100天的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逐步形成

一是全面强化培训宣传。结合安全教育培训、警示教育会向所有企业进行宣贯,发放《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学习资料,通过企业微信群推送事故案例分析、法规文件进行宣传。二是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按照依法合、统一高效原则,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构建一体化运行机制。企业动态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制作厂区安全风险四色图,落实分级管控责任,确保风险始终受控。有589家企业通过标准化达标评审,其中,26家企业通过二级标准化评审。321家规上企业通过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三是精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扎实开展工贸企业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确实排查附有污水处理系统的有限空间企业、粉尘企业、金属熔融企业。开展工贸企业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所有查处的隐患均已整改完毕。

6、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严格规范

2016年以来,连续开展安全监察“执法提升年、精准执法年、执法攻坚年”活动。一是规范制度。五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仪征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仪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实施办法》《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及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二是坚持依法治安。结合“七五”普法,编印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5000多本,《安全生产“两法一条例”》2000多本,相继出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回溯管理。建立了“双随机”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执法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2016年以来,组织开展联动执法107次、暗访145次、交叉执法38次、专项执法56次。三是严格许可审批。扎实推进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行政许可和安全“三同时”审查工作。2016年来,许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339家;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185家(其中含49家形式审查);备案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148家;备案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49家;备案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21家;危化经营不予许可5家;烟花经营不予许可63家。

7、安全文化建设形式多样

一是提升安全文化引导力。开展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等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在仪征电台开设《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栏目,在《江苏经济报》开设《安全生产月》专刊。举办4场安保互动活动。市安监、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开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和评比“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先后有80多家企业参加了“安全生产优秀班组”评比。二是提升安全文化影响力。2018年以来,先后开展“安全生产观摩模拟执法活动”9次。在《仪征日报》开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栏。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集中咨询、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活动,与仪征微马跑步协会开展宣传活动。市安监局与教育局联合开展“安全进校园活动”,受到省安监局表彰。三是提升安全文化执行力。2016年以来,考试考核安全生产“三项人员”703期35791人次。建成考试考核中心电工、焊工等实操场所。

8、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

扬州市瑞公司“红丝带”隐患排查活动取得实效,受到国务院督导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在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积极推进安全总监制度。制订出台《仪征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每年将专家服务企业均纳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连续开展“安全生产专家双月行”“百名专家进千家企业查万条隐患”“百名安全生产专家挂钩服务千家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建立24小时值班应急制度,与“110”、“12345”联动,及时消除和处理事故隐患、重大风险及事故调查等工作。应急管理(安监)部门每天24小时由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在值班室值守,法定节假日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科(室、主任)负责人跟班、工作人员值班、司机备勤的联动应急机制,及时受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和自然灾害领域应急处置。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为我们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指明方向,提供了新的动力和保障。

1、发展机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尤其对江苏安全生产“开小灶”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责任落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网格化社会防控体系不断健全,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是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科技强安”战略有利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以及全社会对安全的高度关注,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巨大动能。

2、面对挑战

一是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十三五”期间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虽实现大幅下降,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基数仍然偏大,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仍不容忽视。

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从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企业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三违”行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追求效益最大化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得不够,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管理不到位。

三是各类安全生产风险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城市建设、隧道桥梁、油气输送管道、危旧房屋、玻璃幕墙、电梯设备、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突出,城市安全管理难度增大。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危化企业管道以及储存设施老化,冶金、有色等工贸企业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低,老城区消防安全设施缺乏,道路安全设施不足,农村桥梁老化等等,基础设施建设亟待更新。同时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又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综上所述“十四五”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将进入爬坡过坎期、治本攻坚期和改革创新期,新机遇和新挑战并存。我市要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和模式,为建设“强富美高”新仪征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十四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改革发展为动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安全保障。以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为主线,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抓手,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瓶颈性、根本性、系统性安全问题,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强富美高”新仪征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源头治理。全面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坚持前瞻谋划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坚持关口前移、动态管控、精准治理相结合,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安全布局,严格安全准入,从源头上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坚持风险防控,系统治理。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重大安全风险,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科技等手段织密织风险防控网络。实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点工程,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和能力建设,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系统推进风险隐患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影响“强富美高”新仪征建设的安全生产风险。

——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发展,注重依靠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依靠法律制度筑牢安全生产屏障,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坚持压实责任,综合治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快建立企业“全员、全岗位、全过程、全天候”安全责任链条,构建更为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更加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重大安全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行业系统性安全风险得到基本化解,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进一步形成,市民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面创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预期值

性质

1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下降15%以上

约束性

2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5%以上

约束性

3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5%以上

约束性

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0%以上

约束性

5

运营车辆万车死亡率

下降10%以上

预期性


  展望2035年,我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全面下降。建成覆盖全域、科学高效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强富美高”新仪征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安全生产“十四五”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两客危”道路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策”指导服务。落实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开展重难点问题集中攻坚。建立专项整治成果评估推广应用机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在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构建更加完备、更加成熟、具有仪征特色的安全发展制度体系。

2、不断加强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

制定全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提升化工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促进化工产业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动化工园区持续完善提升产业定位和主导产业链,打造产品关联度高、产业集聚度高、管理水平高的示范样板园区。加强重点监测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科教投入和技能培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增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推进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项整治,严格安全许可,强化重大危险源、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安全风险管控。

全面实施差别化“策”整治提升。深化安全风险评估。持续优化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数据管理机制。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环节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建成“五位一体”信息化系统并使用。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建立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辨识、评估、安全管控工作机制,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油气输送管道、储运设施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实施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

3、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推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内控体系,加强高层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巨灾大难。深化沿街店铺、“三合一”、群租房等小单位、小场所整治,强化基层火灾防范,着力解决“小火亡人”问题,紧盯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等关键环节实施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大力实施“互联网+”消防监管,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推动消防安全远程监督、移动执法、线上管理。加强区域消防安全状况评估,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乡镇工业集中区、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进消防队建设,加快推动应急装备升级换代,强化化工产业园灭火装备配备。持续开展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社区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根据《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B/T35547-2017)要求,在全国重点镇大仪镇按城市小型消防站的标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建设一支2车15人的乡镇专职消防队。根据《扬州市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森林防火实际,在枣林湾旅游度假区建设一支2车16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4、持续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持续整治“大吨小标”“超限超载”“百吨王”等安全痼疾,推动完善货车装载源头治理、科技治超、信用治超等长效机制,建设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农村客运班车和校车的安全监管。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深入治理重点路段安全隐患。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监管模式。

5、持续开展交通运输(除道路运输外)安全专项整治

铁路:推进铁路沿线环境、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开展危险货物铁路运输、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安全整治。水上交通:强化港口码头危险化学品和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健全“三无”船舶长效整治机制。邮政快递: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严防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

6、持续开展冶金工贸安全专项整治

聚焦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煤气、危险化学品使用等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实施工贸企业本质安全行动。突出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外委作业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粉尘涉爆领域湿法除尘工艺等先进技术装备。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较大风险辨识及防范全覆盖,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实施建材行业搬运码垛、投料装车、抛光施釉、喷漆打磨、切割分拣、压力成型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器换人”。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报批程序,严防商贸展览、促销活动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7、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加快提升建筑施工信息化安全监管效能,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推进城市危房整治、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出新,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城镇燃气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城镇燃气专业检测维护队伍,完善企业自查、地方检查的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系统,建立预警信息网络,实现液化石油气全过程可溯源监管。优化市级监管平台系统,促进政府与企业信息数据互通,提高燃气监管智能化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城镇燃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8、持续开展农林渔业安全专项整治

推行农林渔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建成覆盖农林渔业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服务单位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平安农机”建设,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升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能力,推进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

9、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排查整治。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抽查,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制造环节专项抽查,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监督检验、使用登记和技术保障等工作。严厉打击查处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无证使用等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将严重违法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10、持续开展危化废弃物安全专项整治

深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快开展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鼓励企业自行利用处置,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重大环境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地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和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环保联动工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间项目源头审批联动、危险废物监管联动、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动、联合执法以及联合会商等机制。

旅游、电力、油气输送管道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职能分工,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建立专题学习宣讲长效机制,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领导述职内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内容,优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常态化履职尽责机制。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谈话提醒制度。

2、推动明晰部门监管责任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细化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规范镇(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能设置和人员配备。建立安全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新产业、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要部门设立相应安全监管内设机构,厘清综合监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形成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完善安全风险会商判、防控协同和安全保障机制,强化部门监管合力。优化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机制,推动警示提示、约谈督办等制度落实。

3、强化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条重点事项清单,压实第一责任人、全员岗位、安全防控、基础管理和应急处置等责任。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压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警示报告制度,健全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船舶修造、船舶拆解、机械制造、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经营(有储存设施)企业、化工企业等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其他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

4、严格执行考核评价制度

健全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考核指标,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不断提高考核实效。按照“一届任期全覆盖”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强化巡查结果的运用。建立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

(三)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优化产业规划布局

根据《扬州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仪征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动沿江化工产业转移升级。开展产业园区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推动产业园区尤其是化工园区智慧化、循环化、绿色化升级建设,实施“一园策”管理。严格落实规划安全风险评估责任。鼓励企业使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和新能源技术,实现低碳转型。

2、严格实施安全准入

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和项目审查。强化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等“禁限控”目录,建立落后产能常态化淘汰退出机制,关闭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化工企业,加大违法产能打击力度、低端产能淘汰力度,防范产业升级过程中的系统风险。严格执行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依法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格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条件,依法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严格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强制配备与资格准入。

3、加强风险监测预警

推动安全生产深度融入平安仪征建设,强化安全风险动态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处置。建立区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重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强化道路和景区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实现重点区域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管控和早期预警信息发布。推动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控制等技术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深度融合,提高事前智能分析判断能力。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联网监测。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及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加强化工、桥梁、隧道、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

4、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巩固拓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和执行机制,持续排查整治问题隐患,高标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程序方法和标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加强各类危险源、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完成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事项的排查建档。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档案管理。应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构建市、镇(园区)、企业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重大隐患的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

5、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优化城市区划安全布局,推动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安全发展格局。全面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电力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城市各类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全力争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提升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1、健全法规规章体系

严格贯彻执行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实践,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性文件一致性审查。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域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引导执行相关推荐性标准,构建“排查有标可量、执法有标可依、救援有标可循”的全方位工作格局。

2、创新监管执法机制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创新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方式,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强化对高风险企业的监督检查,探索开展非现场监管监察,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全面推行“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模式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运用,完善市、镇(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建立内部、层级和外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政府法律顾问、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实施第三方协助检查机制。建立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协调联动机制,以及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3、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严格监管执法计划管理,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确定检查对象和频次。全面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开展分类分级执法,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的精准监管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调协作机制,规范移送程序和移送标准。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对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推行使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实现所有执法地区全覆盖使用、所有执法行为全流程上线。

4、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建立以行政执法为统领,集风险防范、事故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于一体的工作体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厘清各层级职责权限。健全完善市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组建市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市、镇(园区)两级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制度。市、镇(园区)两级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5、强化监管执法保障

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机构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执法装备,强化执法工作条件保障,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统一执法制式服装,推进市、镇(园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岗人员人身意外险和工伤保险全覆盖。

(五)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力量机制

1、健全协同联动机制

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迅速、上下联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优化市、镇(园区)两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队伍、专家之间的应急协调工作机制。构建高效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

2、加快专业队伍建设

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选优建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化工园区、仪征化纤、仪征港、石油分输站等所在地建设公共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地方骨干、基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职能定位、建设规模及装备配备。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加强队伍技能培训和竞赛,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3、加强预案管理演练

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优化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制度,完善应急演练评估机制,强化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加强企业预案实用性建设,建立企业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应急预案修订及备案制度,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布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等实施应用。加强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操性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

4、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畅通事故信息快速报送渠道,健全应急值守机制。建立应急救援信息动态采集、分析决策机制,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规范事故现场救援管理程序,健全事故现场危害识别、监测与评估机制,提升事故现场处置规范性。推进市级应急指挥平台和移动指挥平台建设,实现科学精准高效处置。健全市场经济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化运行模式,培育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1、推进安全专业人才培养

推动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和事故防范技能。完善安全生产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大力促进技师院校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能力水平。积极推动企业与扬州市内高校联合培训,加快培养有技能、懂安全、会管理的专业人才。

2、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赋能

加快安全生产科技自主创新、集成创新,推进“政产学研用”结合,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园区等实体,建设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基地、重点实验室、技术支撑平台等项目,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智能监测预警等应用技术和关键装备研发取得新突破。大力推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术革新与设备升级改造,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程。按有关规定实施财政补助、税收扶持等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安全科技创新装备产业,打造我市先进安全装备制造集群。

3、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坚持统筹协调、创新引领、实战主导、共建共享,加快构建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建立完善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提高信息化系统的整体适配度。深化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分级分类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和及时预警。推动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增强现实、5G通信等科技手段,统筹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加强安全生产“大数据”分析和预警,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监管执法、决策分析、救援处置等智能化水平。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仿真、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推动应急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推进技术融合、数据融合和业务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的协同管理和共享服务。鼓励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信息化建设。

(七)健全完善社会协同治理机制

1、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鼓励社会各层面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动各类媒体、公众、社会团体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建立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建立与公众沟通的交流机制,依法维护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监督权。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激励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的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机制,依法依规认定失信行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系统及相关部门信息平台的有效衔接。修订完善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失信惩戒和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实施办法,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和责任追究。

2、强化社会协同服务

支持社会化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科研单位、行业协会、技术联盟、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化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积极培育安全生产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安全服务新业态。探索技术服务机构“网上超市”搭建共享合作平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规范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建立奖惩机制和信用评价体系,促进机构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并与国家、省有效对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强化公益宣传教育

实施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建设安全知识科普平台、数字安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居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科普教育,开发安全科普读物、动漫等安全公众教育系列产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等公益宣教活动。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将安全教育纳入公民法治和科学常识普及、职业技能培训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重点工程

(一)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实现联网监测,接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数据,开展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推行“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鼓励建设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管理、城市安全综合整治、城市安全风险一张图、城市安全运行分析判、城市安全运行社会化服务等业务系统于一体的城市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给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及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加强化工、桥梁、隧道、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

(二)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力量和资源,突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点向安全生产一线执法岗位倾斜。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全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机构执法基本装备、取证装备和快检装备,重点配备智能化专业装备、事故调查处理系统与装备,在特殊领域优先配备无人机、机器人等高科技执法装备。全面启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实现执法信息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功能。

(三)危化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市场运营、统一调度”的原则,优化整合我市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建设一支以扬州化工园区为重点,覆盖全市、统一调度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主要承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等工作,具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人才储备、技术储备、装备储备和救援人员培训与演习训练的功能。

(四)危化科技能力提升工程

联合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大型企业开展共建活动,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对薄弱镇(园区)开展精准指导帮扶,提升相关镇(园区)包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在内的安全生产能力,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化工行业专家库,规范专家技术服务行为,按期完成扬州化工园区封闭管理。

(五)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鼓励建设化工安全实训基地,完善事故警示教育和伤害体验、典型化工设备操作与检维修实训、化工特殊作业安全技能实训、化工工艺安全实训功能。实施全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工程,提升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规范市安全生产考试考核中心建设。建设一批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场馆(中心)和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实现公共安全、应急避险、逃生自救、防震减灾、应急救护培训功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更加自觉地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党委、政府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推动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把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镇(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规划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明确责任主体和时序要求,确保规划目标高质量完成。

(二)统筹要素保障

党委、政府要将规划作为政府优先实施项目和财政重点支持对象,强化安全生产相关的人、财、物投入保障,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重点支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科技建设、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提升等工作。建立完善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拓宽多元化筹资渠道。积极引入金融、税收、信用等手段促进安全生产。

(三)强化规划实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协调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过程指导,研究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支持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重大政策、重点工程项目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与各专项规划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规划对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战略引领和导向作用,积极统筹谋划安全生产政策保障措施,着力破解影响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安委会要针对规划建设内容科学制订计划进度,明确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合理配置资源,全力推进实施。

(四)加强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培养,推进镇(园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监机构建设,确保专人专岗;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落实编制,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到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员调整、工作变动等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充实和完善,以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督促企业研究制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具体措施,加快培养配备相关专业的技术骨干队伍,为落实规划任务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严格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评估机制,市安委会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要结合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新要求,重点评估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对规划范围、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进行动态调整,优化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要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市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作用,综合运用巡查、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引导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扎实推动规划要求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