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鄂托克旗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共鄂托克旗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鄂托克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一篇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鄂托克新征程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旗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旗各族干部群众,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项事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第一节 发展成就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累计完成1625.7亿元,年均增长8.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2.8万元,高于国家和自治区平均水平,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9594元和21933元,较“十二五”末增长34.6%和5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1.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0.2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6.12%。
产业转型步伐加快。棋盘井、蒙西园区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初步形成,非煤产业产值贡献率超80%,建成全球首套焦炉尾气制乙二醇装置,成功研发国内首套综合利用硅锰尾气制甲醇技术。“稳羊增牛扩禽”战略效果显现,阿尔巴斯山羊肉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肉牛养殖突破10万头,生态土鸡数量达到30万羽,优质牧草种植稳定在15万亩以上。
三大攻坚成果丰硕。高质量通过国务院脱贫攻坚普查验收,全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全部退出,矿区环境治理经验向全区分享推荐,棋盘井、蒙西园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达到83.5%和84%。坚决有力防范金融风险,全口径债务余额处于低风险等级。
城乡建设均衡迈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同比增长6个百分点,完成棚户区改造40.9万平方米,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2.7%、98.9%,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9%。按期完成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户改厕所8876户。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乌兰镇获评全区宜居小镇、小城镇大社区全国范例奖,获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改革创新活力迸发。国地税联合办税改革、“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等多项改革成果走在全区全市前列。建成运行企业投资审批“一站式”服务中心,启动棋蒙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9家,建成全国首家“铁合金国家标准研发工作站”。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财政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56%以上。就业态势保持稳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疫情应急处置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防控。桃力民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成运行,阿尔寨石窟修复保护工程全面启动,建成全区一流融媒体中心,苏米图派出所获评全国首批“枫桥派出所”,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党的建设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力有效提升,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意识形态阵地管控有力,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民主法治建设有力推进,全面推行人大代表票决制,积极探索基层协商民主新路子,旗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发展,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称号。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是自治区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期,是鄂尔多斯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攻坚期,也是鄂托克旗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窗口期。但是,经济社会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碳排放、碳达峰和能源革命对经济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旗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经济发展方式依然粗放,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科技创新动力不足,营商环境有待改善,污染防治压力较大,生态环保任务艰巨,公共服务短板明显,引才聚才优势匮乏,区域发展不够协调,尤其是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任重道远。同时,我旗发展也面临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等难得的战略机遇和政策机遇。总体来看,我旗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优势与劣势同在,但机遇大于挑战,优势多于劣势。全旗上下只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就一定能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为建设“可爱鄂托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章 指导方针
“十四五”时期,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以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空间布局导向。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改革和发展,牢牢把握全旗战略定位,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推动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产业转型升级,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贯穿“绿色”+“红色”发展思路,全面建设“可爱鄂托克”。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民生作为发展的指南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旗各族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始终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巩固深化国家园林县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创建成果,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始终把创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的基础上,从依靠扩大要素投入驱动发展转向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扩大开放,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破解开放不足的短板制约,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后劲。
第三节 空间布局导向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发挥当地比较优势,科学布局城镇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形成主体功能明确、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是坚持规划引领,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生态理念,明确自然保护区、基本草原、水源地、公益林、重点流域、禁止开发区等区域。农畜产品主产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是实行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方针,保持并提高农畜产品特别是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加强草牧场、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城镇化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是以旗府所在地乌兰镇为核心,坚持双向互动、融通发展,发挥乌兰镇作为全旗核心城镇的龙头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把“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三章 发展定位
建设自治区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先行旗。紧紧抓住环境治理和高端延伸两个关键,持续推动煤化工、氯碱化工、电力冶金等传统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全力打造绿色矿山、绿色企业、绿色园区,建成全市首家千亿级高质量开发区,切实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建设区域性优质绿色畜产品供给旗。充分发挥阿尔巴斯山羊肉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优势,加大保种选育力度,推进阿尔巴斯绒山羊、苏米图肉牛、木凯淖尔土鸡等本土优质畜产品产业化、精深化发展,建设国内最大的优质羊绒生产基地和优质绒山羊种源基地,打造辐射蒙陕宁等地区优质绿色畜产品集散中心。
建设自治区西部优化营商环境样板旗。瞄准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旗政务服务中心、棋蒙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加快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服务质效大幅提升、政务服务供给更加优化,积极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以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打造吸引八方客商前来投资的创业新高地。
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草原生态治理示范旗。实施黄河堤防工程和沿岸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深入推进棋盘井、蒙西地区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执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草畜平衡等制度,深化发展林沙经济,打造沿黄生态屏障带和沿黄绿色循环经济走廊,巩固提升毛乌素沙地治理成果,进一步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鄂托克防线。
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旗。以“让城市更美好、让群众得实惠”为目标,全力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深入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品质提升两大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品质城镇和文明典范城市。
建设民生共建共享品质旗。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社保等各类事业充分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成果,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新发展,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平安鄂托克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四章 发展目标
未来较长时期,我旗必须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必须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全过程、全领域,努力实现发展理念、发展路径、发展方式、发展目标的全方位变化,走出一条符合战略定位、体现鄂托克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紧扣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安排,明确我旗阶段性发展目标。
第一节 2035年远景目标
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要求,到2035年我旗将与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旗经济实力和创新能力大幅跃升,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产业转型取得重大突破,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改革开放迈出重要步伐,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更大突破;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形成招商引资新高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步,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城乡发展面貌全面改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持续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民生福祉达到更高水平,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社会保障更具深度广度;治理效能和平安创建水平得到新提升;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经过五年不懈努力,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投资效率显著上升,消费贡献明显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逐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均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不断增强。推动传统产业升级转型,现代产业体系更加优化。能源经济全面振兴、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持续推进。现代服务业品质提高,培育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不断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人才发展为支撑的协同融合创新模式基本形成,构建更高水平合作开放新格局。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民族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全面达到消减目标,绿色矿山建设全覆盖。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加大黄河流域污染治理,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草原生态治理示范区。大力加强林草地生态保护,生态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教育、医疗、就业、文化、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提质,均等化水平有效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分配结构不断改善,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各民族大团结局面巩固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不断提高,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更加牢固。
第二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厚植绿色发展亮丽底色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章 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全面落实“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总体战略,从“单一治水”走向“多维治域”,实施“治水、营城、兴乡、促文、通廊、建制”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路径。
第一节 构筑沿黄生态廊道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着力改善黄河鄂托克旗段生态系统质量,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增强生态稳定性,构建高品质、网络化生态安全格局。积极参与跨界河流共治建设,建立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协同攻关黄河流域生态修复共性技术瓶颈,力争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样板区。主动融入呼包鄂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实施沿黄公路两侧风景林、彩叶林、经济林种植工程,形成层次清晰、色彩丰富的生态自然景观。
第二节 加强水土流失与水生态综合治理
坚持“增水、减沙、调水、调沙”的治理理念,建立健全以水土保持、河道拦沙、放淤调度为主的水沙调控防治体系,创新综合处理技术,积极探索泥沙资源利用新模式。加快推进黄河三期防洪工程建设。加大黄河一级支流治理力度,重点实施都斯图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构建具有活土、保水、生态等功能的“土壤水库”。加强黄河水域岸线管理,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强化入黄口断面水质监测与预警,保障黄河的健康与安澜。
第三节 推进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按照“量水而行、以水定产”要求,强化黄河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无序调水。加快水权、水市场化改革,统筹鄂托克旗境内的河湖水量分配,建立反映市场供求、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的水价形成机制。严格落实地下水“五控”制度,加快治理赛乌素、棋盘井地下水超采区。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加快推动高效节水现代化灌区建设,突出抓好煤化工、冶金、建材等高耗水行业的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大力开发雨水、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黄河水文、气象、雨情、凌情等动态监测,积极融入黄河流域水利工程联合调度平台。
第四节 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发展生态高效农牧业,培育提升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打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集群。合理控制煤炭开发强度,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风光氢储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建设绿色清洁能源基地。改造升级传统产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精深加工度,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支持发展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培育新兴产业新动能。积极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强黄河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弘扬。
第二章 抓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健全完善防沙治沙体系,推进黄河沿岸生态整体保护修复,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长效管护机制。
第一节 加强林草地生态保护与建设
草地保护与建设。建立完善草原生态修复制度,加强有害生物防控、生物多样性保护、草种繁育基地及人工饲草地建设。落实草原生态保护、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科学规范草原围栏建设,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征占用草原行为。深入实施国家草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结合生态扶贫进行草原特色产业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工程的建设。增强草原碳汇作用,确保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断提高,功能持续提升。
林地保护与建设。深入推进“柠条战略”,大力实施水土保持与水生态治理、天然林保护,巩固林地生态建设成果。完善森林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明确森林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林地生态保护监督队伍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等破坏林地生态的行为。强化林地保护科技支撑,构建森林生态保护技术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碳汇林建设,全面开展植树造林行动,不断提高森林蓄积量,积极开展林草结合型国土绿化行动,统筹森林碳汇各项工作,提升区域碳汇能力。
第二节 提升自然保护地管护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长效管护机制,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地内各种违法行为,强化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加强整体能力建设监管水平。开展保护区调整工作,加快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合理划定自然保护地各功能分区,做好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土地确权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地开展综合科考和本底调查工作,科学编制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加快推动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大科研科普及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形成保护共识,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格局。
第三章 巩固提升环境质量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巩固提升环境质量。
第一节 严格环境分区管控
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的编制、发布和实施,坚持底线思维、分类管控、统筹实施,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全旗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第二节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与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加快煤化工、火电、水泥、焦化等高污染行业提标改造进度,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自治区、市总量减排目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落叶、荒草等杂物。推进棚户区和城郊农业大棚清洁取暖改造,推动城镇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劣质煤违法经营,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内散煤“清零”。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率先在城市公交、城市物流以及矿区中短途运输等特定场景推广应用。
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推进都斯图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率,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提升全旗水环境质量。
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源头治理,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工业废物管理,切实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确保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安全规范处置,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鼓励政策,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实施农牧业“四控”行动,源头防治农牧业面源污染。
第三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积极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增加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碳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深化低碳园区、低碳城镇试点示范,探索重点行业碳排放达峰路径。加强农牧业技术研发,加大水资源管理、水利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水资源配置力度,增加综合节水技术研发投入,提高畜牧业和生态脆弱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第四章 强化环境综合治理
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凝心聚力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推进棋盘井、蒙西地区环境综合治理
强化绿色源头管控。积极推动棋盘井和蒙西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源头削减“三尘三废”,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节能减排和环境安全标准,加强绿色产业、绿色园区建设。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控制电解铝、电石、PVC、铁合金、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重点发展非煤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矿产资源综合治理。注重区域协同合作共赢,统筹协调“三权不变”矿山企业统一执法。逐步淘汰布局不合理、生态破坏严重的矿山,优化开采次序、开采方式、治理模式,实现资源集中开发、统一管理、连片治理,有效解决矿区项目密集、生产布局混乱问题。
加强工业固废规范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制定出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提高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统筹推进工业固废渣场建设,科学选取、合理规划可利用矿坑作为工业固废渣场,破解大量矿坑闲置、大量工业固废无贮存场所等问题。
第二节 积极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完善绿色矿山管理体系。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提高矿山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全面提升矿区土地复垦水平,探索节约高效、环境美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制度,总结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经验,探索制定差别化的建设标准和考核标准。加大绿色矿山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的资源税费政策。
开展矿山集中连片治理。坚持实行“政府主导、规划先行、企业主体、部门监管、联合治理、一体化执法”原则,以企业为主体,实行源头治理,全面推动绿色矿山集中连片治理。尽快编制矿区统一连片治理规划,强化规划“硬约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规划落地落实。到2025年,全旗所有矿山开发企业均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推进绿色生产工艺,实现生产机械化、现代化、智能化,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使矿山生产在开采、运输、选冶、储存等环节全部达到清洁生产要求。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要求,实施矿区煤田自燃治理、排土场及矸石堆场自燃治理。鼓励引导煤矿、非煤矿山企业投资建设气悬浮输送、破运排一体、浆体管道等封闭式物料输送等先进环保工艺。大力推广煤矸石回填利用综合技术。加强矿区企业扬尘治理,推进粉状物料全封闭工作,严控矿山开采扬尘。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自然生态保护与监管机制,各级主管部门通过勘探开发过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勘查、开采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建立地质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制度,强化对矿业权人的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建立健全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档案和诚信档案,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实行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第五章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倡导绿色生活,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改造。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全面降低碳排放强度。
第一节 强化“能耗双控”
推动园区绿色循环发展。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推进节能降耗,强化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对煤化工、电力冶金、建材等高耗能行业进行节能改造,有序进行产业技改升级和产能等量置换,到2025年重点能耗行业能源利用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升生产原料利用率,实现资源就地转化和循环利用,打造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
推进能源和战略资源优化升级。加快建设鄂托克现代能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推动形成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供能方式,构建绿色、友好、智慧、创新现代能源生态圈。加强能源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提升能源全产业链水平。大力发展新能源,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壮大绿氢经济,推进大规模储能示范应用,稳步推动煤层气、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推进碳捕集、封存与利用联合示范应用、推广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加快清洁能源替代,深入推进“以气代煤”“以电代煤”,逐步淘汰低能效燃煤工业锅炉。结合供热一体化管网改造,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
第二节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形成全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加强绿地建设,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降低建筑运行能耗。鼓励绿色出行,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城市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出行方式。在乌兰镇、棋盘井镇等居民小区安放智慧废旧物资回收箱,构建再生资源绿色回收利用体系,推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措施。
第三节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引进推广农牧业节水技术,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牧业。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强化水循环利用,严控高耗水项目。强化城乡供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改造,推行中水回用,推广普及节水产品。
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为目标,积极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切实保护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土地平整等工程。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盘活城市存量建设用地。
提高林地草地集约利用水平。统筹林地资源保护利用,提升林地管理水平,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明确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空间,落实林地用途管制。转变传统养殖模式,推行舍饲圈养,扩大饲草种植规模,促进天然草场植被自然恢复。引入草地改良技术,采用优质草种改善草群结构,增大牧草密度,提升退化草地的生产能力。
第六章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创新,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方式
完善环境准入机制。建立严格的产业环境准入制度,从源头防控,降低污染物减排。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提出禁止准入的新(扩)建产业、行业名录,实行工业项目先进性评估,出台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规定,将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提条件,严控新增排放量,明确生态功能定位,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实施严格的区域准入控制、流域准入控制,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园区规划、准入标准、环境评价、容积率等要求,严格落实入园企业退出机制。
推动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以“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为原则,不断完善政府对生态补偿的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加大补偿力度,努力实现生态补偿的法制化、规范化。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全旗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规定环境损害索赔的启动条件、鉴定评估机构选定程序、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开展细则,明确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开展索赔工作的职责分工,建立对生态环境损害索赔行为的监督机制。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全旗范围内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制,形成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管理制度的“一证式”固定源排污管理体系。
第二节 打造生态环境监管完整链条
建立最严格的源头严控制度。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制度,严格控制高能耗、高物耗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加快推进绿色产业链构建,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严把项目审批、产业准入、环境影响评价关口,决不允许出现突破生态红线上项目的问题。
建立最严格的过程严管制度。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强化以环境质量为导向的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进行过程严管。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防止畜禽养殖污染、加强涉重金属污染防控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防范环境风险。
建立最严格的后果严惩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审计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严重后果的官员,实施终身责任追究,包括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第三节 激励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
深入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对重大环保政策、环境质量数据、污染排放数据、环境处罚信息等进行全面公开,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处置情况,加强环境舆情动态监测、分析和跟踪,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强化环境宣传教育,促进生活方式绿色化,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环境教育和培训体系,建立环境监督举报机制。
第三篇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聚焦改变产业“四多四少”状况,推动“增量崛起”与“存量变革”并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形成多元发展、多级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章 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
按照“能耗双控”总要求,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升级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企业,着力推动产业链终端化、价值链高端化,全面提升产业“含金量”和“含新量”。
第一节 全力打造市级千亿级开发区
抢抓全市创建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战略机遇,聚焦打造全市首家千亿级高质量开发区战略目标,持续优化棋盘井、蒙西工业园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定位,提高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率,为转型项目落地腾出空间。围绕煤化工、氯碱化工、精细化工、天然气化工、电力冶金等主导产业布局延链补链强链项目,促进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扎实做好棋盘井东项目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着力解决蒙西园区高盐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渣场建设等瓶颈问题,为招商引资创造条件,提升园区发展水平。
第二节 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煤化工产业。坚持“压降前端,拉长后端”,实施煤化工产业循环化改造、升级版再造工程。加快发展煤焦化绿色深加工产业,着力向新材料、医药、染(颜)料、特种纤维、中高端精细化工等方向拓展延伸。鼓励建元、东日等企业采用以大型先进煤气化为核心的多联产技术,推进焦炉气综合利用,发展焦炉尾气制乙二醇、LNG、合成氨、复合肥、苯乙酸等系列产品。推进焦化苯延伸环已酮、己内酰胺、尼龙纤维等产品,并进一步向聚酰胺工程塑料与合成纤维链延伸,实现“一克煤到一束丝”的变革。推动煤沥青延伸针状焦、负极材料、超高功率电极等产品,焦油深加工延伸染(颜)料系列产品,焦油加氢延伸润滑油、航空燃油等产品。促进煤化工围绕甲醛—聚甲醛/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电石—乙炔+甲醛—1,4丁二醇(BDO)—聚酯类材料、可生物降解塑料等方向发展。
氯碱化工产业。围绕碱氯平衡、减汞、核心材料保障,推动工业废盐和电石渣等废弃物高效合理利用。支持以鄂绒为代表的PVC生产企业无汞或低汞触媒技术研发应用,鼓励君正、双欣、中谷等企业的生产线技术改造,推动现有PVC生产低能耗、规模化、无汞或低汞生产。强化PVC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构建PVC抗粘釜剂、PVC引发剂、PVC消泡调节剂的全体系助剂研发生产体系。积极发展PVC用树脂、氯化法钛白粉、氯化高聚物以及新型含氯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食品添加剂和化工新材料等高附加值氯产品。探索以电石作为聚乙烯醇(PVA)装置原料,延伸聚乙烯醇缩丁醛(PVB)产品。推动以电石为BDO原料,延伸生物降解塑料、新型聚酯材料和热塑性弹性体、聚氨基甲酸酯纤维等产品。
精细化工产业。依托园区煤焦化和氯碱化工产业基础,推动煤焦化工、氯碱化工、硅化工产业链延伸融合,促进粗苯、液碱、液氯、有机硅等化工初级产品延伸加工,重点发展医药农药系列、染料系列、煤基新材料系列、有机硅系列等高附加值精细化工。
天然气化工产业。推进天然气化工向天然气制乙炔、丙烯,乙烯尾气等专用、高质、高端精细化工方向发展。重点引进液化天然气项目,结合甲醇下游甲醛产品,延伸发展三聚氰胺-尿素-甲醛(MUF)树脂、三聚氰胺-甲醛(MF)树脂等。
第三节 构建绿色冶金建材生产基地
冶金产业。支持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通过产能置换承接先进钢铁产业转移,以鄂尔多斯电力冶金公司、德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为重点,推动钢铁、铁合金企业技术升级,开发新品,发展重轨型材、钢结构建筑型材、高端板材等产品。保持硅系铁合金产业规模,提升镍钙合金、高碳锰铁、中碳锰铁、产业规模,发展镁合金等产品。持续丰富铁合金产业链,适度引进气基还原铁、特种钢、精密铸件等冶金产业链项目,实现冶金产业价值,打造全国最具竞争力“煤电硅铝”产业基地。
石膏产业。充分发挥石膏资源优势,引进配套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向自流平石膏、保温砂浆、土壤改良剂、高端腻子粉等产品方向拓展。推进一批高质量特种石膏粉、高强石膏粉和无纸面石膏板项目。开发轻质、高强、耐水、保温的石膏复合墙体材料。加大超细、超纯改性的无水硫酸钙以及石膏晶须开发。开拓脱硫石膏市场,使石膏产业与煤化工产业及环保产业融合。研发食品添加剂、美容、医药、龙骨以及航天领域高科技石膏产品,打造绿色高端石膏产业园。
第二章 大力发展现代能源经济
顺应能源革命趋势,有序有效开发能源资源,加快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能源产业和企业,推动风光火储多能互补发展,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
第一节 推动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
煤炭产业。继续优化煤炭开发布局,稳步推进煤炭基地建设。推进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和改革创新,推动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化开采,提升优质产能比例。加强技术改造和落后产能淘汰,实现煤炭清洁高效生产。
电力产业。按照“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在传统发电技术的基础上,注重风电、光伏、废弃物发电等新能源技术的补充与发展。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优化配置现有多种能源,优势互补,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推动能源供给革命,以智能电网为基础,推动热力管网、天然气管网、交通网络等多种类型网络互联互通,协调发展。
天然气产业。加大常规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争取更多天然气配额和指标,努力提高天然气就地转化、增值利用水平。以资源和基础设施的集约利用为方式,以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为特色,拓展生产应用新领域,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配合棋东项目区启动,提升常规天然气产能。探索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水平。
第二节 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
太阳能与风能。充分利用我旗丰富的太阳能和风能资源,在采煤排土场、采煤沉陷区、荒漠化地区,合理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有序布局风光储同场,逐步提高优质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推动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电项目,坚持电力“就地消纳”原则,为企业提供清洁能源,减少电费支出。采用光伏治沙、光伏与农牧光互补等开发模式,推动太阳能发展与荒漠化治理相结合,形成绿色能源与绿水青山良性互动。到2025年,新增光伏项目500万KW,风电项目60万KW。
氢能。以鄂尔多斯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发展规模化风光制氢,启动形成氢能源产业园规划方案,探索氢能供电供热商业模式,力争在我旗建设氢能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和生产基地。积极探索天然气制氢、煤焦化制氢、太阳能制氢、水制氢(包括盐碱水和废弃水)技术创新与协调,形成氢、电、气、风、太阳能协同发展的格局。完善氢能产业基础设施,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贯通制氢、运氢、储氢等环节。
第三章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挥资源优势,依托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地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一节 大力发展能源装备制造业
风力发电装备。积极发展风电装备制造,引进风机塔筒、回转支承、齿轮箱、轴承、变桨变频控制系统、机舱罩、法兰、定转子等零部件、叶片—风电成套机组—风力发电站等项目,提高零部件配套能力,努力打造风电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基地。
光伏发电装备。结合煤矿采空区治理,积极引进各类“光伏+”应用工程,大力发展晶锭/硅片、银浆、PET基膜、氟膜、光伏玻璃、EVA、背板、电池片、逆变器、组件、光伏电池等项目,打造光伏制造全产业链,填补光伏装备及配套产业空白,力争形成与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相匹配的光伏装备制造生产能力。
氢能装备。抢抓氢能产业进入市场化临界点战略性机遇,依托丰富的能源资源和氢能应用场景,引进氢气制取—存储—运输—应用一体化发展及加注设备—加氢站—氢燃料电池项目。
储能装备。探索实施质子交换膜、电催化剂—膜电极—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系统,锂材料、石墨材料、硅碳负极—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锂电芯—锂电池模组—动力充电站等储能项目。积极推进废旧电池分解以及再利用。
第二节 培育壮大特色新材料产业
化工新材料。围绕降解塑料、高性能纤维、功能性膜材料方向精细化、高端化发展化工新材料。重点引进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二氧化碳降解塑料、聚己二酸/对苯二甲酸丁二酯(PBAT)等可降解塑料项目。积极推进高性能纤维产业发展,重点引进芳纶1414等特种纤维、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聚苯硫醚纤维、碳纤维及高端制品等项目。鼓励引进太阳能电池用PVDF背板膜和EVA封装胶膜、聚乙烯醇、聚乙烯醇缩丁醛、醋酸乙烯、PVA水溶膜、水基型粘胶剂、环保助剂、薄膜型太阳能电池用柔性聚合物膜、光学显示器用偏光膜、特种光学聚酯膜、锂电池膜、氟磺酸膜等功能性膜材料项目。
硅基新材料。鼓励在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布局一批多晶硅、单晶硅、金属硅项目及配套一批下游延伸加工项目。推动企业发展电子级晶硅,打造全区乃至全国光伏材料生产基地。
石墨烯。保护性开发和利用石墨资源。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石墨烯新材料储能、导电、导热、涂料、散热、电学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加大技术引进和应用力度。围绕石墨烯基环保材料、高导电导热材料、防腐涂料、散热材料、电学材料、储能和电极材料(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功能增强材料(高强度塑料、增强橡胶)等,开发性能适用、成本合理的石墨烯产品。
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发挥煤化工、氯碱化工、硅化工产业优势,推动产业链延伸和关联产业耦合,发展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氯化聚氯乙烯等工程塑料和特种橡胶等先进高分子材料。发展芳纶有机纤维、树脂基等复合材料。
第四章 推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
提升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区域化水平,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构建高效开放共享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第一节 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商贸服务业。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积极发展农村牧区电商和社区电商,构建便利化、特色化现代商贸服务体系。依托我旗工业产业优势,培育壮大煤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等工业品交易市场。加快推进绒毛皮张交易市场、活畜交易市场等农贸市场建设,探索畜产品阶梯分类目录和等级评定标准,打造农畜产品交易中心。优化乌兰镇、棋盘井镇商业网点布局,促进购物中心、专卖店、连锁店提档升级,创新社区商业业态,打造社区“5分钟便民消费商圈”。扶持电商联盟发展,支持互联网企业、平台企业向农村牧区延伸拓展,鼓励农畜产品线上直播,推广一批电商产品。大力发展农村牧区商业,完善农村牧区商业基础设施,建设苏木镇商贸中心,完善以苏木镇连锁超市为重点、嘎查村级连锁便利店为基础的农村牧区消费市场网络。
康养产业。加快推动大健康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健康养老、健康养生与健康管理协同发展。充分挖掘利用地热、矿泉资源,坚持政府支持、企业跟进原则,按照“吃、住、行、游、购、娱”标准系统配套康养度假硬件设施,全力打造集医疗、旅居、养老为一体的综合康养中心。充分发挥蒙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支持蒙中医向营养保健、医疗养生、康复护理、健身美容、心理咨询等方向发展。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发展各类康养产业机构,强化医护功能,提高健康养老服务水平。
家政服务业。加快建立供给充分、服务便捷、管理规范、惠及城乡的家政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母婴护理、病人陪护、家居保洁、物业管理等服务业态。完善统一规范的服务质量标准,加大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推动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高居民便利化水平。
第二节 提高生产性服务业质效
现代物流业。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发展布局合理、高效便捷有序、绿色安全环保的现代物流服务新体系。利用铁路集疏运体系,强化多式联运设施衔接,加快发展煤炭、化工、冶金产品等大宗商品物流、专业仓储物流,打通物流进园区的“最后一公里”。加大政府补贴力度,鼓励物流企业在中短途运输中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或新能源汽车(电动卡车、氢能源卡车)降低排放和运输成本。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物流园区建设封闭煤棚仓储、电动卡车充电桩(可配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甩挂运输停车场、危化品运输停车场、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监测站、车管服务等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物流园区服务、仓储、集散等服务功能。建设一批区域性农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基地、苏木镇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和嘎查村仓储保鲜设施,推广农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等新模式,促进畜禽活运型向肉运型转变。完善“旗级物流集散中心、苏木镇级运输服务站、嘎查村级物流服务点”三级物流配送网络,促进家用电器、生活用品、农畜产品、生鲜水果城乡双向流通。建立健全应急物流体系,提升紧急物资保障和配送能力。
现代金融业。依托全区“县域金融工程”试点旗,发展高效安全、绿色普惠、开放创新的现代金融服务业,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重点加大对民生领域的金融支持。积极开展科技金融、金融科技等业态创新,融合新技术,创造金融服务新供给。推动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风险共担机制,化解金融风险。健全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农村牧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稳步扩大种植业保险覆盖面,探索增加特色作物保险,逐步提高畜牧业保险品种,推动重要农畜产品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支持互联网企业和银行、保险、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深度融合、嫁接。
科技服务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推动科技与产业紧密对接,为工业园区、螺旋藻园区等科技服务业重点聚集区提供高效、便捷的科技服务。构建全链条科技服务体系,扶植和引进一批拥有知名品牌的科创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促进科技咨询、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测检验等服务业态发展。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知识产品成果化、成果产业化,建立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级。
第三节 发展壮大融合型服务业态
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龙头企业向技术研发、工业设计、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营运管理、售后服务等产业上下游延伸,形成产业链垂直融合。支持企业拓展服务型制造业,充分利用信息、营销渠道、创意设计等优势,探索个性化服务,促进工业柔性化、智能化发展。搭建服务业制造融合平台,以大数据和信息技术为支撑,推动工业生产、服务、消费等交叉渗透、交互作用、跨界融合。
第五章 推进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
实施草原生态旅游和历史文化旅游两轮驱动战略,打造富有文化底蕴的区域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发展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叫响鄂托克旅游品牌。
第一节 优化文化旅游业空间布局
深度挖掘蒙古族传统文化、草原游牧文化、黄河文化、现代工业文化、红色文化内涵,充分发挥“一山一水一群龙,一窟一地一片乐”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构建“中心引领、四带联动、十区集聚、廊道串联”的文化旅游业空间格局,促进文化、旅游、康养高度融合,全面提升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品质。
第二节 丰富文化旅游多元供给
创新文化旅游产品供给。全面提升以A级旅游景区为代表的观光旅游产品,支持乌兰牧骑与文旅企业采取合作、引进等方式推出具有消费潜力的演艺项目,打造出更多体现文化内涵、人文精神的特色文化旅游产品。依托桃力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融入陕甘宁红色旅游体系,开发红色旅游产品,培育红绿结合的区域旅游业发展新增长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动“景区依托型”乡村旅游连点成线、连线成片,实现乡村旅游品牌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拓展研学教育旅游,依托阿尔寨石窟、恐龙足迹化石群、桌子山岩画、百眼井、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等自然文化资源开发历史文化、文物古建、科普教育系列主题研学课程和路线,打造自治区西部夏令营实践基地和亲子教育研学基地。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工业旅游、健康旅游、自驾旅游等旅游模式向深游细品转变。依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鄂尔多斯婚礼”、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拖雷伊金祭奠文化”等,将民族歌舞、民族工艺品、民族服饰、民间婚礼祭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嵌入到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打造一批有特色、有故事、有品位、有体验的文化旅游产品。
培育文化旅游业发展新业态。实施“旅游+”战略,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提升文化旅游业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创造文化旅游新供给、引领文化旅游新需求。推动旅游与新型城镇化、健康养生、教育体育、生态农牧业等融合发展,形成“旅游+演艺”“旅游+文艺”“旅游+教育”“旅游+体育”“旅游+健康”等一系列个性化、专业化旅游业态。推动全域低空观光旅游、鄂托克草原旅拍等文化旅游新业态发展。
第三节 健全文化旅游配套服务体系
强化文化旅游营销宣传。引进旅游营销龙头企业,举办主题鲜明的草原那达慕、草原文化旅游节、草原音乐旅游节等,讲好鄂托克故事。加强与周边其他旗区、乌海、宁夏、榆林等地区文化旅游开展战略合作,加强区域协作与交流,达到资源互推、游客互送的良性营销格局。采用“互联网+旅游”营销模式,提升鄂托克旅游美誉度和影响力。充分利用双休假、节日小长假、暑期旅游旺季等时机,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活动,持续提升鄂托克文化旅游形象。
完善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推进鄂托克游客集散中心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完善文化旅游咨询服务体系。优化文化旅游标识系统,推进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质升级,为游客提供便捷、周到的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结合旅游风景道建设,规范提升机场、汽车站、旅游景区和公共活动场所旅游标识系统识别度。建立文化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和救援救助机制。到2025年,文化旅游综合收入突破10亿元,游客接待量突破1000万人次,打造8个A级旅游景区。
第六章 发展壮大数字经济
加强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核心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引领能力,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切实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第一节 推进农牧业数字化转型
推动数字技术与农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农牧业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数字化赋能,提升农牧业数字经济比重。推进物联网传感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全球定位等数字技术应用,实现动态监测、精准施肥、远程监控、智慧放牧等。建立健全动物疫病和农业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和数字防御体系,实现重大病虫害智能化识别和数字化防控。推动农牧业机械设备和生产设施智能化改造,实现无人机、机器人等信息化装备在规模种养领域率先应用。推进智慧牧场、数字农田建设,智慧化贯通种植、养殖、研发、生产、流通、消费以及服务全产业链。到2025年,农牧业主要品种全产业链数字化覆盖率达到30%。
推动农牧业服务与管理数字化转型。建设农牧业生产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各项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一站式服务,面向全旗提供农牧业大数据查询、可视化决策等服务。持续深化大数据应用,提升农牧业信息管理、农牧业行业统计监测、自然灾害预警、农产品产销价格监控、农牧业地籍信息管理等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建设阿尔巴斯绒山羊、肉牛肉羊、生态土鸡和优质牧草等产业资源数据库,形成农牧业资源“数字底图”。
第二节 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
加强新一代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引领能力,对标国际,加快推进能源、煤化工、冶金等产业实施数字化改造示范项目。推进智慧园区建设,聚焦棋盘井、蒙西工业园区,推进智慧管廊建设,提高园区内上下游企业之间原料、产品输送智能化水平,加快园区数字化转型。加强智慧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应用大数据、北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对园区内运输车辆、仓库、设备等重要基础设施实时在线监控,提高园区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推进能耗监控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能耗动态监控机制。实施传统生产线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推进行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积极开展“5G+铸锻工业大脑”“5G+能源管理”等各类创新应用,打造 “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引导工业龙头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与中小微企业供需对接,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
第三节 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加快推进数字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广泛应用,以文化旅游、医疗康养、仓储物流数字化转型为重点任务,形成大数据带动服务业转型升级的新格局。发展智慧旅游,推进智慧景区建设,提升景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智能化水平,推广3D景色欣赏、游客交流互动等虚拟旅游产品和服务。到2025年,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自治区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鼓励物流企业使用互联网平台,整合车货匹配资源,提高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利用大数据分析,为运输车辆推送后市场服务,采用网络团购方式降低车辆后市场成本。搭建智慧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发展远程问诊、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推进与自治区、市、旗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共享和电子医学影像共享。加快“智慧广电”建设,推进精准传播,提高信息发布效率。促进数字化广播影视作品制作与推广,促进数字音乐、互联网新媒体、文化艺术设计等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鄂托克草原数字文化创意产品。
第四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
第一章 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
坚持绿色兴农兴牧,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以草定畜、划区轮牧,量水而行、节水为重,积极发展生态农牧业,促进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全面提升。
第一节 优化农牧业发展布局
坚持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草则草、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因地制宜、科学划分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片区,形成“三带两区两园”发展新格局,打造农牧业产业集群,建成辐射蒙陕宁等地区的优质绿色畜产品供给基地。
第二节 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
稳步推进种植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生产不放松,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与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完善农牧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在蒙西和赛乌素地区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新建10万亩高标准农田。实施沿黄地区盐碱地改良试验示范工程,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提升,改造盐碱化耕地2.5万亩。坚持“种养结合,为养而种”,加快发展现代饲草产业,持续增加高产优质牧草种植规模,切实保障青贮玉米、苜蓿等饲草自给率。有序推进柠条、沙柳等抗旱植物的种植,满足现代畜牧业发展对饲草料的需求。推进饲草料专业化生产,加强饲草料加工、流通、配送体系建设,促进非粮饲料资源高效利用,优质牧草保有面积稳定在15万亩左右。
做优做强阿尔巴斯绒山羊产业。严格执行禁休牧、草畜平衡政策,鼓励以草原牧养和牧舍合养的方式,融合自治区现代产业园创建及市级羊绒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进一步优化绒山羊保护区、育种核心区和生产区功能,推动阿尔巴斯绒山羊由数量效益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推动适度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和生态家庭牧场建设,促进组织化管理、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到2025年,阿尔巴斯绒山羊存栏规模达200万只,出栏量达到100万只,肉产量达到1.75万吨,羊绒年产量稳定在780吨以上。建成规模养殖场(户)100处、标准化示范牧场1000户。
培育壮大现代肉牛肉羊产业。充分利用天然草原和丰富的饲草料资源,鼓励以安格斯、西门塔尔牛、草原红牛等良种牛养殖为主体,大力推动规模型、优质型肉牛养殖业。采取以“牧舍合养+舍饲圈养”的养殖模式,推广鄂尔多斯细毛羊、杜泊、萨福克、湖羊等良种羊养殖,提高鄂尔多斯细毛羊的产毛性能和改善羊毛综合品质。到2025年,肉牛存栏规模达到20万头,肉羊存栏规模达到45万只,年出栏50万只,羊肉产量达到1.2万吨。
大力发展木凯淖尔生态土鸡产业。实施木凯淖尔土鸡产业振兴项目,采取“企业+基地+农牧户”模式,围绕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品牌建设三个重点任务,推进科学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完善生态土鸡全产业链配套体系,构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木凯淖尔生态土鸡繁育、养殖、加工基地,推动“一村一品”微型经济圈建设。到2025年,生态土鸡养殖规模突破100万羽。
全力发展螺旋藻等水产业。充分利用我旗在地理环境、碱湖、藻种、能源、产业基础等方面的优势,拓宽和延伸螺旋藻产业链,积极研发药物、保健品、化妆品、食品添加、饵料饲料等下游产品。加快推动螺旋藻国家级科技园区建设。到2025年,螺旋藻产量达到5000吨,螺旋藻就地加工转化率达到50%,实现产值10亿元以上。利用蒙西沿黄地区和旗域内水库湖泊,发展集“水产养殖、旅游观光、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水产养殖业。利用丰富的地下热水资源发展热水鱼、热带鱼等名优特优水产养殖。
培育发展其他特色产业。加快马产业转型升级,夯实产业基础,持续保护蒙古马种质资源,完善马产业标准体系,促进马产业与文化旅游、康养医疗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实施奶业振兴工程,深度挖掘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潜力,统一质量标准及规范生产,推动中小奶制品企业差异化发展。通过多种途径恢复和发展生猪生产,促进生猪稳定保供。
加快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加快建设农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和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引进和培育大型屠宰企业,改造现有畜禽屠宰场,加快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支持发展低碳、低耗、循环、高效加工体系,逐步形成农畜产品初级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副产品和综合利用加工“四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加工体系。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延长产业链供应链,提高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农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第三节 构建现代农牧业生产体系
提升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持续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强化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提高农牧业良种化水平。重点加强阿尔巴斯绒山羊种子工程建设与品种保护,支持核心育种场建设,探索建立合理、高效的科学育种体系,突出选育“双优三高”优质种群(双优:优质绒、优质肉;三高:产绒高、产肉高、繁殖率高)。全面实施肉牛、肉羊种业提升行动,培育1家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和1家以上肉羊核心育种场。推进木凯淖尔生态土鸡种源基地、阿尔巴斯苏木优良紫花苜蓿种子繁育基地、螺旋藻种质资源库和藻种繁育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坚决落实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强化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建立重点区域和场点入场抽检制度。健全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动物疫病信息管理。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在全旗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无疫小区和非免疫无疫小区建设。在苏木镇建立兽医院,提升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建成1处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
提升农牧业品牌建设水平。深入实施农牧业品牌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羊、牛、鸡、螺旋藻”等特色优势产业,巩固提升“鄂托克阿尔巴斯白绒山羊”“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鄂托克旗螺旋藻”等地理标志和公共品牌影响力。强化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力度,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积极申报名特优新农畜产品,培育更多区域公共品牌和全国知名农畜产品品牌。到2025年,打造在全区乃至全国有知名度、有竞争力的农畜产品品牌5个,农畜产品地理标志1个。推动农牧业龙头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质量管理、市场营销,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品牌。强化品牌市场引领,完善品牌质量标准和追溯体系,实现农畜产品优质优价。
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不断完善农技人员、产业指导员和科技服务队伍协同机制。完善公益性和经营性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牧业技术推广人员进入家庭农牧场、合作社、农牧业企业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鼓励通过“选优配强、订单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从农牧、林草、水利等部门和新型职业农牧民中选聘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建立农牧业技术推广人才专家库,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人才保障。到2025年,农牧业技术推广范围实现全覆盖。
提升农牧业机械化水平。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农牧“两融两适”(畜牧机械装备与养殖工艺融合、畜禽养殖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设施装备配置与养殖场建设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适度规模养殖相适应)为路径,抓重点、补短板、强服务、推全程,全面提升农牧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巩固提高饲草料生产与加工、饲草料投喂、环境控制等环节机械化水平,加快破解疫病防控、畜产品采集加工、粪污收集处理与利用等环节机械装备应用难题。推进柠条、沙柳等灌木种植、收获机械化。大力推广饲草料切割搅拌、自动化饲喂、智能饮水、机械化药浴、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各类农机具保有量达到1.6万余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3%,畜牧业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
第四节 构建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
培育和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要求,大力推进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家庭农牧场名录管理制度,支持开展家庭农牧场示范创建活动,鼓励苏木镇组建家庭农牧场协会或联盟组织。到2025年,全旗示范合作社达到100家,家庭示范农牧场达到400家。
做大做强农牧业龙头企业。招商引进大型龙头企业,扶持鄂绒集团、广拓牧业、天泰万欣、草绿、三羊牧业、好力保等本土企业,形成带牧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坚持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牧场和农牧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牧户参与,按照“党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的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模式,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牧户生产与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到2025年,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0家,自治区级产业联合体10家以上,农企利益联结比例达到70%以上。
壮大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政府引导、合作社运作、有偿服务、以奖代补”等原则,形成社会服务组织多元化发展格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引导鼓励经营性服务组织针对生产经营关键且薄弱、单个农牧户“干不了、干不好、成本高”的种养殖环节开展全托管或半托管服务,向农牧民提供配种、抓绒、剪毛、疫病防控以及代耕代种等专业化服务。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绒山羊、肉牛、肉羊专业合作社,为农牧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统一服务。培育发展一批新型农机装备经营和服务组织,在饲草料加工生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产品贮运、安全净化防疫等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到2025年,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100个。
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依托国家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程,重点培育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牧民。统筹整合涉农涉牧高校、中高等农牧业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以基层组织带头人、乡村产业带头人及青年农牧民为重点,推动实施农牧民素质提升工程。到2025年,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2000人左右。
第五节 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建成具有产业特色明显、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鄂托克旗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构建高标准饲草生产基地、集约化养殖基地、加工物流基地、综合管理与科创中心等功能板块,推动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有效集成,形成新的动力结构、产业结构和要素结构,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争取建成年产值超30亿元以上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创新发展农牧业新型业态。大力发展生产、生活、生态有机结合的功能复合型农牧业。加快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拓展农牧业多种功能,推动农牧业与鄂托克旅游、鄂托克蒙餐、草原文化、研学体验、健康养生等产业嫁接融合,推进直供直销、创意农牧业、会员农牧业、农牧事体验、功能农牧业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探索农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创新发展会展农牧业、众筹农牧业、共享农牧业。实施“互联网+”农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创新产销对接方式,开展网络在线直播,促进鄂托克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线上跑,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影响力。
第二章 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牧民安居乐业。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旗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有效防止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边缘户因病、因学、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造成返贫致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深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在农牧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持续推进企地合力助推消费扶贫,畅通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大力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深入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完善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扶贫资金合理分配、规范使用,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发挥长期效益。加强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按照是否有劳动能力实行分层分类帮扶。
第二节 补齐农牧区基础设施短板
强化旗府所在地乌兰镇综合服务能力,把苏木镇建成服务农牧民的区域中心。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科学合理划定村庄类别,完成“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大力培育一批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促进农村牧区供水安全、推动电网升级改造。加强4G网络全面深度覆盖,重点实现农牧区、铁路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等4G网络建设全覆盖,推动通讯基站向偏远地区延伸。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增强农村牧区光纤宽带接入能力。以呼和陶勒盖嘎查为试点,全面探索推进煤改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新型生产生活方式,切实提升农牧民生活质量。加强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旗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牧区老旧房屋维护改造。建成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公共寄递网络,促进城乡、区域邮政快递服务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三节 接续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接续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加强控肥控药、地膜降解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统筹推进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打造一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坚持政府引导、农牧民自愿原则,推广成熟改厕模式,持续推进户厕改造,到2025年农牧户实施卫生户厕改造达到90%。推广自治区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经验,完善适合牧区特点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健全垃圾收运设施和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焚烧设施。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建立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完善生活污水处理户内设施、公共设施和管网布局,全旗100%的嘎查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实现有效管控,50%以上的嘎查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积极开展有机肥替代、秸秆还田、农药化肥减量行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超过95%。
第四节 加强和改进嘎查村治理
坚持党建引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嘎查村治理新格局。结合“五星达标、特色培育”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创建工作,完成“五星达标”之和谐星示范嘎查村试点创建。推进“五好三提升”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农村牧区“五化三统”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创建活动。制定完善务实管用、通俗易懂、可落地实行的村规民约。推动工作力量向农村牧区下沉,鼓励支持农牧业、科技、卫生、文化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到嘎查村开展志愿服务。探索乡村自治新模式,全面推开农村牧区“三务”公开,完善乡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构建“全时全面”的党员联系群众服务体系,加强网格化队伍建设。推进“法律进乡村”,举办法律宣传活动,健全农村牧区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牧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依法解决农牧民草场、土地纠纷。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大力实施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创建提升工程和农村牧区移风易俗工程,有效遏制农村牧区陈规陋习,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良好社会新风尚。
第三章 加快农村牧区重点领域改革
加快推进农村牧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严格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深化农村牧区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保障宅基地农牧户资格权和农牧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牧民房屋使用权,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程序规范。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平台,整合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平台、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宅基地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多平台合一,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坚持从促进乡村振兴的长远利益着眼,千方百计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切实巩固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推行村企共建,搭建“党委引领、政府支持、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项目运作”的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建成产权明晰、组织健全、经营规范的新型嘎查村集体经济体系。到2025年,嘎查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速不低于20%,年收入10万元以上嘎查村占比达到100%,50万元以上的嘎查村占比达到40%,100万元以上嘎查村占比达到10%。
第五篇 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融入新发展格局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扩消费、强投资,形成消费投资协调互动的新局面。
第一章 促进消费扩容升级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有效提升传统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推动新消费引领新供给,新供给创造新需求。
第一节 有效提升传统消费水平
促进商品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方向升级。推动住房消费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住房租赁市场专业化建设。推广新能源汽车,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支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推动汽车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将乌兰镇建成以文化消费、旅游消费、养生消费为特点的区域性消费示范城镇,推动个性化、多样化时尚品牌商品和服务的时尚消费,吸引更多外地居民到我旗消费。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农畜产品、新材料、蒙医药、螺旋藻等行业领军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大本土知名品牌和特色产品供给。挖掘农村牧区消费潜力,补齐乡村消费短板弱项,支持农牧民增加休闲旅游、文化娱乐、健康养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农用机械、化肥种子等方面的消费,切实满足农牧民消费升级需要。大力发展功能齐全、服务规范、结构合理的星级酒店,提质升级中低端度假酒店、特色民宿旅游基地,打造一批美食街、特色餐馆、牧家乐等餐饮设施,更好满足高品质消费需求。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有效带动私人消费,发挥消费的“乘数效应”。
第二节 持续释放新型消费潜力
顺应消费转型升级新趋势,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推进新型消费扩容提质,持续激发新型消费活力。培育壮大各类新型消费市场主体,促进新型消费规模增长、结构升级。创新无接触式消费模式,推动商业综合体提档升级,鼓励乌兰镇和棋盘井镇核心商圈探索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引导鄂托克商业广场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充分利用“网红经济”,优化布局一批集民俗、餐饮、展销、购物为主的网红街区。加快发展夜经济,建设文化氛围浓厚、配套设施齐全的夜经济示范街区,繁荣24小时消费经济。培育发展体验经济,发展“体验+”商业,引进高端品牌旗舰店、跨界融合店,打造充满体验感的消费场景,拓宽新型消费空间。
第三节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积极探索“智慧监管”,通过“放心消费在鄂托克”APP,发布消费投诉热点、抽检结果、风险提示,利用大数据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消费市场监管新方式。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广大商家以诚实守信赢得消费者。加快建设食品、药品等重要产品的消费追溯体系。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构建消费维权快速回应和社会共治格局,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打击侵权假冒、坑蒙拐骗、泄露隐私等行为,营造安心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第二章 精准扩大有效投资
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优化投资结构,以更大力度、更精准投资来补齐重点领域短板,激发各类投资主体活力,持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第一节 加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
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导向,优化投资结构,合理布局重大项目,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发挥投资对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加快推进智慧城镇、“铁公机”“两新一重”等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实施一批基础设施、生态环保、防灾减灾、市政公用等领域的投资项目和文化旅游投资项目。扎实推进教育培训、医疗康养、文化体育、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民生设施提档升级。推进黄河流域水利设施项目、多个河道治理工程。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保要求,围绕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精准施策,鼓励建元、双欣、君奥等化工企业在新材料领域加大投资力度,引导正泰、环聚等能源企业开展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天然气管网投资项目建设。在棋盘井和蒙西工业园区实施重点实验室、产业中试基地、科教创新基地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总部经济”,结合乌兰镇政务服务优势便利条件,支持本土重点企业和新引进重点企业集中入驻,聚拢人气、集聚商气,带动投资增长。
第二节 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
建立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形成市场主体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切实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合理确定政府投资范围,加大在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投资力度,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补充到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库,增强政府投资增长后劲。创新政府投融资方式,坚持存量让利、增量放开,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进入交通、水利、电力、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及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紧紧抓住国家支持西部地区承接长三角、京津冀地区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新领军者企业、瞪羚企业,承接引进补链延链、环境友好类项目。推动REITs(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序发展,盘活存量资产,广泛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性。
第三章 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原则,推进实施一批事关全旗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全力构建综合交通网络
秉持“交通先行、服务强旗、突破瓶颈、提档升级”理念,以构筑“方便群众、通关达海”的综合交通网络为目标,统筹推进集民航、铁路、公路为一体的综合化、立体化交通换乘枢纽,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到2025年,建成“内通外联、高效便捷”的立体交通基础网,打造“鄂乌康1小时”综合交通客运圈。
公路。优化“三横四纵五联”公路网格局,构建“以国省干线公路为主框架、以农村公路为基础脉络”的公路运输网络。完善高速公路网结构,推进S35线察汗淖至盐池高速公路建设,提升公路运输集散能力。加快国省干线升级改造,打通瓶颈路、断头路,增强干线公路交通网运输能力,深入推进G242线公其日嘎至乌兰镇段、S216蒙西至棋盘井段工程建设,积极推动G338线乌兰镇至查布、查布至陶乐、木凯淖尔镇至千里沟、乌兰镇至乌兰图克机场公路等重点建设工程。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苏木镇三级公路、嘎查村通硬化路覆盖率,将通村公路进一步延伸到各牧业小组。依托自治区打造沿黄河“几”字湾旅游环线的契机,打通与邻省市区快速通道,推进旅游公路骨架干线网络和旅游片区干线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公路建设,重点推进桃力民至城川红色旅游公路项目建设。加强集公路客运、公共交通、旅游客运、出租汽车、社会车等多种形式于一体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建设。“十四五”期间,高速公路建设规模99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建设规模247.6公里,普通国道建设规模183.6公里,普通省道建设规模64公里,规划建设景区景点连接线203公里,农村公路3913公里。
铁路。按照新建铁路和既有线路改造提升相结合的思路,大力推进铁路“增程、提速、通客运”,疏通旗域内外通道“经脉”,完善城际交通圈,加快形成“沟通省域、畅通市域”的铁路主骨架路网新格局。推进快速客运铁路建设,重点推动包头至银川高速铁路鄂托克旗境内段建设项目、东胜至乌海铁路提级改造工程。加强货运对外运输通道,完善棋盘井、蒙西工业园区的铁路集疏运体系,提高多式联运效率,重点实施蒙西至三北羊场铁路建设。强化既有线路利用,继续加强“大能力”运输通道和具有资源开发性的铁路建设,完善干线铁路网络。“十四五”期间,铁路建设规模342公里。
民航。以鄂尔多斯市建设西部大航空枢纽中心为依托,积极打造航空运输网,加快推进鄂托克旗通用机场建设,适时启动通用机场改扩建工程,合理谋划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通用机场。稳步推进机场货运与客运协调发展。探索低空飞行交通项目,推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建设。积极拓展通用机场服务范围,鼓励通用航空在农牧业、工业与能源建设、国土及地质资源勘查、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应用。
静态交通系统。倡导绿色出行,规划完善“步道+河道+绿道+廊道”的慢行交通系统,鼓励融入生态、休憩、观光、展示等设计元素,营造友好的绿色出行环境。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优化公共交通站点和线路布局,探索定制公交、旅游公交专线等特色公交服务。加快完善停车场、首末站、加气(油)站等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建设,深化智慧交通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构建“1+3+N”旅游交通网络。
第二节 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新型网络基础设施。推动实施5G通信网络建设工程,合理布设5G基站站点,到2025年,全旗5G基站达到200座,实现旗政府所在地、重点苏木镇、工业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热点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大力拓展“5G+”各行业融合应用场景,打造产业融合应用示范区。建设高速光纤网络,深入推进政府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园区、商务楼宇等单位和场所的光纤宽带接入,扩大光纤网络的全域覆盖。推动低成本、高性能无线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应用IP6,推进已建信息基础设施IP6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千兆固网普及工程,到2025年实现城镇家庭网络接入普及超千兆,嘎查村千兆网络接入率超80%,企业商用网络接入普遍达万兆。
智能终端设施。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围绕城市治理、民生服务、应急管理等领域,加快布局“空天地”一体化智能物联体系,推动“万物互联”发展。加快企业内网升级改造,推动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依托航天云网、东方国信等工业云平台,鼓励传统制造业登云。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实施“雪亮工程”,形成“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程可控、全时可用”的动态监测感知体系。
充电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形成适度超前、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网络。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工业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以及居民小区等区域的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充电设施。新建住宅至少10%的停车位建成充电设施,其余车位预留安装条件。到2025年,全旗基本建成与电动汽车拥有量相适应的“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满足全旗电动汽车(标准车)充电需求。
第三节 大力建设能源基础设施
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完善能源产供储销链条,构建绿色、智慧、安全、清洁、稳定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兼顾周边地区用气需求,推进千万吨级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及外输管道工程建设,构建功能互补、旺淡季协同运作的储气设施项目群。加快实现页岩气智能化、规模化开采,支持企业投资页岩气勘探开发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油气管道建设,打造油气能源重要枢纽。推动乌兰镇热电联产项目,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持续优化电网结构,加快配电网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全面实施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加快布局绿色智能电网,推动“风光”同场基地建设。
第六篇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努力打造审批流程少、办事效率高、政务服务优的营商环境。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最大限度释放改革创新制度红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产业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章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坚持全局性、整体性、协同性原则,以方便、规范、高效为目标,推动数据互通共享,真正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各类营商要素便利程度和为民为企服务水平,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人、最多跑一次”的一流县域营商环境。
第一节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坚持市场准入平等,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服务,加快健全数据共享标准体系,打通信息化数据壁垒,实现各层级各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面开展“一件事一次办”和“一证(照)通”改革,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度,实现“最多跑一次”。探索棋盘井、蒙西园区推行区域评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实现由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转变,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规定)时限基础上压缩比例达到50%。
第二节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加快制定政务服务部门数据共享共用责任清单,全面优化全旗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进自治区部门垂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实现网上可办事项比例达到95%以上。创新园区政务服务新模式,将棋蒙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全市园区政务服务样板工程。开通招商引资“绿色通道”服务,采取专人专办方式,全程跟踪服务指导,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营商环境。建立党政领导和企业家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重点规划计划、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制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生产经营成本。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优化升级“代办帮办”服务,全面完成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代办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自助服务终端覆盖率达到100%。健全“好差评”服务体系,建立差评反馈调查和督办整改机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产业指导目录,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建立规制工具分析评价制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第三节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推进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领域的前置合法性审查,严格兑现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司法保护,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畅通公、检、法机关涉企案件立案化解渠道,对重大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扶持壮大企业家队伍,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
第二章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完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运行机制,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实现要素畅通高效循环、自主有序流动、高效公平配置。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强化工业用地保障,不断提高单位面积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益。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完善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化规范体系,强化跨部门、跨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争创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旗。
第三章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优化发展“软环境”,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为新阶段鄂托克现代化建设释放经济社会发展动能。
第一节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以创建“四强四优”“最强党支部”为目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分类管理体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按照“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要求,稳妥、规范、有序推进旗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国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探索实行股份制、公司制改革。健全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旗属国有资本由资产运营向资本运营转变,由资产承租向综合园区运营、服务创新型企业战略投资转变,全面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完善国企创新体系建设,建立旗属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推进企业治理的规范化。
第二节 释放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推进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享受“同舱位”,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动新经济领域“非禁即入”,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垄断和隐性壁垒,放宽民营企业进入社会服务业门槛,推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多元化。贯彻“竞争中性”原则,落实民间投资政策实施细则,推进民营企业在科技资源、金融资源、社会资源和网络资源获取上的公平市场地位。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面落实鼓励民营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提升民企技术创新能力。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引导民营企业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借助科技赋能、管理赋能、创新赋能,推动民营企业的股权结构多元化、经营专业化、治理现代化和财务透明化,提升民营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章 深入推进区域开放合作
紧抓“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呼包鄂榆城市群及呼包鄂乌协同发展等战略机遇,依托区位、交通、资源等比较优势,构建鄂托克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共赢新格局。
第一节 融入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系
对标国际、国内先进规则,聚焦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推动开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支持一批数字贸易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和运营中心等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数字服务贸易孵化平台,培育数字贸易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组建煤化工、氯碱化工、冶金建材、农畜产品、螺旋藻等重点领域大数据交易所,建立健全数据交易规则、安全保障体系和平台监管机制,完善以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为重点的政策制度体系。
第二节 加强国际国内产业对接与创新合作
聚焦我旗主导产业发展和产业链培育,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产业集群转移,采取以企招商、以商招商、“走出去”招商等方式精准对接企业,招引一批成长性高、支撑力强的优质产业项目,加快推进产业兴旗、新型工业化强旗建设步伐。支持棋盘井、蒙西工业园区、螺旋藻产业园区与国内外科技园区、创新伙伴开展双向合作,搭建国际化协同创新平台,开展前沿技术研究、标准创制、应用推广及创新服务。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重点城市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海外孵化器、创新创业中心和科技园区,打造“一带一路”上的鄂托克。积极深化区域合作与产业协作,发挥蒙西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国家首批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示范基地等平台优势,采取品牌输出、管理输出和服务输出等多种方式,共建特色产业园区、孵化器或中试基地。
第三节 积极参与区域协同发展
积极参与呼包鄂榆、呼包鄂乌区域协调发展,在新能源开发、新材料、大数据、健康养老、生态保护、节能环保、蒙中医药、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合作。发展跨区域生态治理,落实共建共保协议要求,树立防风固沙、全域治水的总体思路。强化传统能源升级转型合作,围绕苏里格气田与鄂托克前旗、乌审旗合作,协同打造天然气能源基地。同步推进创新创业服务、文化休闲、公共服务等共建共享。完善与毗邻地区公路建设,积极纳入区域铁路网络,共建共享区域内航空基础设施和相关服务。
第七篇 落实“科技兴蒙”行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扣产业链供应链部署创新链,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加快形成科技创新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鄂托克模式。
第一章 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政府引导、资本纽带、多元投入、市场运作”方针,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能力。
第一节 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攻关
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依托国家级科技载体平台,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盘活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创新优势,培育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的国内一流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领军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开展创新突破,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境、现代农牧业等重点领域,承接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开展前沿技术攻关,着力突破“卡脖子”技术问题。把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作为主攻方向,统筹布局煤炭清洁利用、智慧电力、生物育种、现代煤化工等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信息化和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深入推进“创新企业百强工程”,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推动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应用。
第二节 建设特色创新平台载体
坚持“引外、培内、育苗”并举,建立健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机制,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创新改革先行先试,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构建形成创新平台体系。推进企业内部资源平台化,鼓励企业自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加大对初创企业的研发投入、创新平台建设、新产品示范应用、精准化创业辅导等普惠性扶持力度,促进初创企业扎根发展。大力实施科技创新赋能行动,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
第三节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企业在创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共性技术平台、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在我旗设立研发中心。深化“创新合伙人”机制,打造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接续发展梯队,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围绕我旗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合力搭建研发平台和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实现“技术+场景+应用”的优势叠加。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第二章 实施“人才强旗”战略
坚守“产业+人才”的引才导向,创新“平台+人才”的聚才机制,深耕“服务+环境”的优才生态,多措并举的实施“人才强旗”工程,全方位构筑县域创新人才高地。
第一节 加快顶尖创新人才集聚
坚持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并举,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打通人才入口通道。探索引资引智引才联动机制,实施“人才+项目+资本”模式,构建高端人才发展生态圈。推动“双轨制”人才培养模式,鼓励科技型企业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围绕煤化工、氯碱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培养引进一批掌握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升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型顶尖人才团队。健全完善青年人才储备和引进机制,培育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青年领军企业人才。加强校企合作,不断完善人才发现、培育、引进、激励机制,培养、造就、集聚一批科技创新型人才、管理型人才、工匠型人才和本土农牧业专业技术型人才,实现以人才驱动引领创新驱动。
第二节 加大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按照政府引导、用人单位为主体、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原则,建立分类别、分层次、多渠道的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盘活干部人才资源,完善干部流动机制。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加大行政编制用于考录、选拔人才的比例,做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结合发展所需、产业所需、企业所需,加大人才引进投入力度,扎实推进草原英才、天骄人才、鄂托克英才等“一心多点”柔性引才工程。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儿科、妇产科、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护理等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快集聚一批高素质、高层次教学人才,建立教育人才引进长效机制,培育、聘请“专家型”骨干校长。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积极促进专家人才向基层流动,抓好兽医、农牧业种养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金融、文化、旅游等行业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网络技术等领域专业人才培育力度。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养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大考古、导演及艺术类人才引进力度。
第三节 打造人才发展优质环境
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大人才服务资源整合力度,打造“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提升政策导航、场地推荐、融资众筹、品牌推广等服务水平。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管理和服务机制,开辟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建设,为引进人才和留住人才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载体建设。完善人才荣誉和奖励制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人文环境。积极举办或承办企业家培训、人才论坛活动,为科学家、企业家和投资人提供互动交流平台。加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建立逐年递增的人才专项资金投入机制。
第八篇 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发挥城镇综合带动作用
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新型城镇化之路,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城镇化道路。
第一章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坚持规划引领,高标准完善功能定位,按照“织密一张路网、提质N条轴线、更新X个片区、塑造多种特色风貌”思路,着力做好“以水润城、以绿荫城、以文化城、以业兴城”四篇文章。
第一节 塑造特色城镇风貌
坚持特色兴镇、产业建镇,加强规划引导,建立典型引路机制,构建“1个康养休闲特色小镇+1个产城融合小镇+1个沿黄生态小镇+1个红色旅游小镇+2个精品农牧小镇”的城镇发展体系。突出旗府所在地乌兰镇的核心地位,构筑“一域带全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大力实施“温泉进城”计划,合理开发乌兰镇周边地热、矿泉资源,建立地热矿泉水阶梯价格供应机制,引进高端地产商,建设温泉矿泉康养住宅小区、精品民宿,打造自治区首座矿泉之城和温泉之都。立足“精致小城”定位,加强城镇风貌设计,突出建筑艺术特色,利用远古文化、游牧文化、草原文化等元素作为彰显塞外草原小镇气质的“点睛之笔”。加强地理要素与文化内涵的关联表达,提升城镇文化特色和艺术品味。
第二节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强化旗府所在地、重点城镇开发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打通市政断头路,优化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完成乌兰镇城区27公里市政道路建设和13公里旧路改造,实施智慧交通信号灯、智慧停车位工程,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加快老旧小区、棚户区、旧厂房等存量低效空间的迭代更新,重点推进一批“颜值”与“气质”齐升的旧改示范项目,完成老旧小区改造65个、棚户区改造2000套。按照“功能提升、留白增绿”原则,补齐养老服务驿站、社区商业、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建设口袋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不断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实施乌兰镇城区300公顷外围生态绿化,形成内外衔接自然生态的城市绿地系统。传承古今文脉,锚固城镇印记,留住鄂托克旗人的“乡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文化为魂,全面推动街景、建筑立面、公共活动空间等景观提升工程,打造规范有序、品质内涵的街区环境。以环境提升为着力点,畅通乌兰镇城区景观水系,实施雨水筹集回用、雨洪调蓄和生态治理水循环利用工程,构建“绿屏蓝网”的塞外海绵水城。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区、示范村创建工作,打造“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第三节 建设新型智慧城镇
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协同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智慧化。加强“城市大脑”顶层设计,加快形成“一脑赋能、数惠全旗”的运行模式,打造“善政、兴业、惠民”的“智慧鄂托克”。深入推进自治区新型智慧城镇试点建设,完善可视化城镇空间数字平台,推动“城市大脑”智能运营指挥中心、城市大数据中心、城市大脑智慧能源中枢等重点项目建设。探索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数治”新范式,搭建一体化数据资源服务平台,实现“城市大脑”赋能智慧综治、智慧警务、智慧应急、智慧林草、智慧党建等应用场景。强化智慧城镇安全支撑,提升硬件设施和要害系统安全标准,构建涵盖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技术、安全机制等智慧安全体系。
第二章 全力优化市政基础设施
围绕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的支撑力,“绣”出城镇生活新面貌,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胜战。
第一节 加大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力度
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新型基础设施为牵引,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转换、“智能+”升级,构建适应智能经济、智能社会发展需求的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搭建智慧市政平台建设,推动智慧公共停车位、智慧交通信号灯等设施建设,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全面开展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加快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推动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治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厂建设。遵循“城市双修”建设政策,实施市政道路、街景美化等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品质内涵的街区环境。引导老旧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鼓励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合理规划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加快完善棋盘井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镇区服务功能。按照“平时实用有效、战时统一调配”要求,进一步完善现有人防疏散基地设施设备建设,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及时补充人防、技防、物防等物资设备,推进应急救援规范有序,构建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的防护工程体系。
第二节 高标准建设城市综合管廊
科学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加强供水、污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地下管网标准化建设,结合城市更新逐步推进重点功能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考虑地上建筑规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路面交通等要求,在新建道路下同步铺设集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为一体的地下综合管廊,配建消防、照明、通风、安全与报警、智能管理等附属设施。构建信息数据收集、监测和管理一体化平台,形成安全可靠的地下综合管廊管理系统,保障城市运行的“生命线”。
第九篇 扎实推进综合治理,筑牢大局稳定安全屏障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把安全发展贯穿到我旗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顺利推进,为全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第一章 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保障
加强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强化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能力建设,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全民国防教育,深化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第一节 筑牢经济发展安全底线
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实施产业竞争力调查和评价工程,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加强大宗物资战略储备,确保粮食安全,保障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打击非法集资,降低企业债务风险,有效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第二节 强化社会治安风险防控
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基础,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鄂托克样板,打响“千里草原安睦隆”鄂托克品牌,推动平安鄂托克跃上新台阶。完善联合接访机制和领导包案制度,压实苏木镇属地管理责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全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把各种矛盾隐患消解于未然、化解于无形、解决在基层。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守护平安鄂托克”行动,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涉众经济犯罪,切实维护鄂托克社会安全稳定。
第三节 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加快落实党政同责,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清单,建立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制度,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全链条事务,推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约谈和督查督办等制度。坚定不移地推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建立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评价、安全指数发布、信息通报等机制。强化横向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和政策衔接,强化工作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数字化转型,推进“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大数据监管和精细化监管,提升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公众、媒体等多方监督作用,落实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强化科普宣传,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认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四节 加强安全生产建设
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园区和苏木镇“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健全安全警示常态化、安全防卫制度化、安全整治经常化、安全治理联动化、安全监管信息化“五化”管理体系。实行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定期排查隐患制度、信息化监管制度、特殊作业提级审批制度等十项监管制度。按照“一地一策、一行一范、一企一案、一点一措、一域多人”的监管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有效监管。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融合共享各部门、各企业隐患排查、执法管理等安全数据,构建安全生产智慧化管理体系。
第五节 构建现代应急救援管理体系
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推动应急管理实现从安全生产监管向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一体化综合协调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全灾种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转变,从应急资源分散管理向应急救援统一指挥、联合响应转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并细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工作责任。开展重大风险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本行业领域各类重大风险和应急资源情况,分领域、分类型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重大风险数据库。各级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气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卫生健康、消防救援、地震等有关部门实现应急信息资源对接共享,形成全旗应急管理“一张网”调度指挥信息保障体系。推进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天、空、地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研究制定事故灾害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发布规范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制度,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应急管理中的应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二章 不断强化区域社会治理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一节 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坚持“互联网+”理念,积极构建开放、多元、高效、精准的社区智慧治理和服务体系,实现新常态下城乡社区发展的创新驱动。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数字化管理小区车辆信息和出入人员,促进警民在线互动,丰富公安情报线索收集和治安防范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把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部署,依托互联网建设基础,完善技术标准,整合服务资源,引导社会参与,积极推进旗“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数据录入定期通报制度,完成平台的数据录入和对接工作,不断完善全旗社区的人口信息库、社区基本概况信息库、社区民情记录信息库和社区专职工作者信息库。鼓励社区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区互动APP等形式,打通社区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社区居民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形成网上办事、居民自治、生活服务等智能综合应用系统。
第二节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发挥社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提高服务民生能力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立足实际,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面向社会,服务基层,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充分发挥特色服务作用。创新活动载体,搭建居民参与平台,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发挥社会组织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发挥社会组织扎根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广泛动员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引导各民族、持有不同宗教信仰的居民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营造“亲情一家”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源头治理方面的作用,全面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三章 深化法治鄂托克建设
全面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一节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全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逐步形成“政府来主导、部门共协作、社会广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搭建“法德大舞台”、模拟法庭普法平台,利用各类公共平台,及时推送法律知识信息、各类违法典型案件,发布风险提示,实现线上线下普法同步开展。着力打造阳光政府,建立健全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部门《政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及《村民议事制度》,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对全旗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示。积极引进社会机构融入法律服务体系,在中心镇成立法律服务中心,在嘎查村设立服务室,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律顾问、人民调解融为一体,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公安行政管理制度、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改革。在全旗政法系统常态化开展司法执法规范化建设年、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改进执法司法方式,提高执法公信力。
第二节 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落实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社会规范,强化道德规范建设,以良法促进社会建设、保障社会善治。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化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矛盾问题,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符合旗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局面。
第十篇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建设“可爱鄂托克”,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使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第一章 有效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稳定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一节 积极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鼓励农牧民优化种养结构,发展特色农牧业和设施农牧业,全面夯实农牧民增收基础,增加农牧民经营性收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的各项强农强牧、富农富牧政策,加强对农牧民补贴力度,增加农牧民转移性收入。充分发挥棋盘井和蒙西工业园区的就业带动作用,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增加农牧民工资性收入。继续盘活农村牧区各类产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入股等多种方式,推动土地有效有序流转,鼓励农牧民以承包草原、土地作为“股份”入股农牧业合作社,多渠道拓宽农牧民财产性收入。
第二节 稳定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认真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实施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水平。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鼓励各级各类企业加强员工技能培训,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企业创富、职工加薪。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职工收入水平。拓宽居民投资理财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稳步提高各类社会保障标准,增加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
第二章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多渠道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第一节 扎实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培育就业新增长极,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深入实施高质量就业计划,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调控应急制度,预防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加强对失业人员的职业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精准就业服务。开展面向特定就业群体的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和转业转岗培训,使劳动者职业素质有效对接就业岗位需求。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通过线上线下平台,积极开设“空中就业指导课堂”,多措并举开展就业“云”指导服务,持续实施线上线下各类精准就业帮扶活动,确保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第二节 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造更多适合毕业生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岗位,增加就业供给。增强毕业生适应市场和企业实际需要的能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集中开展专项活动,加大对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帮助毕业生更好择业、更快就业。积极促进农牧民工就业。强化针对农牧民工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权益维护“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引导农牧民工有序外出求职就业,支持农牧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落实返乡入乡创业政策。推动产业融合带动农牧民就业,探索“牧业+”“农业+”“草业+”“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以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农牧民就业,增加乡村“造血”功能。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实施针对退役军人的优惠扶持政策,强化针对性就业创业服务,稳定和拓宽就业渠道,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效性,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开展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提供针对困难群体的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对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深入摸排、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提供公益性岗位,实现“一对一”精细化服务。
第三节 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服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网通办”,逐步形成全旗统一、数据集中、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发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主渠道作用,加强与自治区内外教育部门合作,联合开展域外招聘、校园招聘和校企合作等专项活动。加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资源向农村牧区、重点群体倾斜力度,保障各类服务对象享受机会均等的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组织就业创业服务和企业招聘活动。引导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与我旗重点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引进高技能人才,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第四节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
建立健全鼓励创业的政策扶持体系,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不断完善创业保障机制,加大对初创实体支持力度,加大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支持建设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打造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创业推进活动,培育构建区域性、综合性创业生态系统。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网络创业。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扶返乡创业人员开拓市场。
第三章 加快推进教育体育现代化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战略,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体育改革,推进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实现教育体育现代化。
第一节 优化教育体育空间和资源布局
统筹城镇与农村牧区教育发展,通过教育资源空间布局调整,优化提升区域功能,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强化旗政府科学统筹配置力度,确保教育投入只增不减,促进中小学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在乌兰镇和棋盘井镇布局新的中小学,切实满足适龄学生接受教育的需求。加强城乡公办幼儿园建设,引导民办幼儿园合理布局。利用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资源优势,统筹布局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与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建设相衔接。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完善中小学体育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加快推进风雨操场、体育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纳入旗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育用地需求,重点建设一批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体育活动场馆,完善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形成社区“10分钟健身圈”。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5平方米。
第二节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更新教育理念,创新育人方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发挥好家庭作为人生第一所学校作用和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用,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全面优化学校德育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鄂托克旗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融入中小学德育课程,打造鄂托克德育特色。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依托桃力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文化教育,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学生心中牢牢扎根。切实增强美育熏陶,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确保每个学生至少掌握1至2项艺术技能,每双周安排1课时习字书法课,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在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将一至九年级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统一纳入课表,计入上课周数,实施每周一节劳动教育课,安排每月社会劳动实践及社区、校园劳动服务一天,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品质。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心理辅导与疏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做好近视眼防控工作。将法治教育与各学科课程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各学科课程教学过程,系统传授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学习实践能力为主,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
第三节 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创新发展
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让更多幼儿“好入园”“入好园”,到2025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100%。
义务教育。坚持教育公平原则,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联片教研、结对帮扶、交流轮岗等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差距。到202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
高中教育。实施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加强与全区全市优质高中的校际合作,进一步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到2025年,普通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
职业教育。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效融通和协调发展,实行普高职高一体化管理,针对学生不同需求,开展差异化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对口升学培训。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深入实施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冠名班等人才培养模式,到2025年,建成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处,力争将鄂托克旗民族综合职业中学打造成自治区优质中职学校标准。
民族教育。坚定不移做好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有效衔接机制,促进教学模式与学生学习能力相适应,保障师资队伍优质、教学资源充足,将鄂托克旗蒙古族实验小学打造成自治区双语教育示范学校。提升鄂托克旗蒙古族中学办学水平,完善教育体育设施,达到自治区优质高中标准。
特殊教育。增强特殊教育发展,满足各类残障学生的教育需求,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比例。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采取跟班就读、送教上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
第四节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健全教育、管理、考核、监督于一体的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做“四有好老师”。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狠抓校园长、教师“两支队伍”建设,继续面向全国引进聘用中小学校长和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全员培训计划,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扩大教育内外合作交流,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深入实施“特岗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等,促进师资均衡配置。下大力气解决新进教师的职称评定瓶颈问题。强化教师待遇保障,积极落实《鄂托克旗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力争在全旗教育体育系统实现绩效工资全覆盖,绩效工资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
第五节 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持续推进基于课堂标准的导学型高效课堂教学改革,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性、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打造区域教学特色。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基本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的发展目标。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快数字校园建设,建成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库和全旗中小学智慧课堂教学云平台,鼓励师生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完善教育督导体制,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学校规范办学督导,强化督导结果运用。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从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用人评价等5个方面入手,逐步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从旗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深化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根本扭转单纯以升学率和分数评价学校和学生的倾向。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第六节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
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基本形成全地域覆盖、全社会参与、全人群共享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要求,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促进全民健身更亲民、更便利、更普及。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按照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深化校园足球改革,加快足球特色幼儿园、中小学建设,打造满天星校园足球工程,办好一年一度的各类足球比赛。到2025年,巩固保持在校中小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青少年体质明显增强。扎实推进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提升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质量和水平,广泛开展广场舞、健身操、健步走、骑行、健身气功等群众普及程度高的运动项目,带动全民健身向深度、广度发展。深入挖掘民族民间民俗传统体育项目,扶持推广马术、搏克、射箭、安代健身操、布鲁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打造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男儿三艺”,叫响鄂托克品牌赛事。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92.5%以上。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的积极性,持续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发挥竞技体育在体育强旗建设中的多元价值。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俱乐部、体育企业参加或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健身活动和培训项目。
第四章 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统领,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建设文化强旗。
第一节 倡导社会文明风尚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广泛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筹划实施“六个一”文化工程。遵循“大融合”“大宣传”“大服务”理念,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建强用好鄂托克旗融媒体中心,形成网上网下同心圆的主流网络舆论场。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大力推进文明单位建设。加强志愿服务建设,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充分发挥身边好人、道德模范“领头雁”作用,擦亮“可爱鄂托克”文明底色。加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组建“新时代讲习团”和“草原学习轻骑兵”队伍,常态化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推进“好人乡村”“志愿服务乡村”“诚信乡村”“书香乡村”建设,打造淳朴文明的良好乡风。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文明家庭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向上向善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高质量推进文明校园建设,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强化全社会诚信意识。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办好网络“新时代”频道。
第二节 繁荣文化艺术创作
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集中打造一批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舞台艺术作品。持续办好那达慕大会、鄂尔多斯“乃日”比赛、草原音乐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反馈机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大力增加各类演出活动的公益场次,扩大面向各类人群的公益文化服务供给。鼓励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场所服务,探索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艺术节和音乐体育比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培育文艺领军人才和专业文化人才梯队。支持公共文化设施运营单位与文化创作、服务机构开展多形式合作,不断加大文艺创新力度,重点推出红色舞台剧《桃力民岁月》等精品剧目。打造《鄂托克旗民族产业园》,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
第三节 大力发展乌兰牧骑事业
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坚持扎根生活沃土,服务基层群众,实施新时代乌兰牧骑职能建设工程。推进乌兰牧骑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乌兰牧骑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大力传承和弘扬乌兰牧骑优良传统,促进文化艺术创作繁荣发展,重点抓好《乌兰牧骑的热喜》等经典剧目创作提升工程。创新“流动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建立健全乌兰牧骑扎根基层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持续办好乌兰牧骑月、乌兰牧骑调演等文化惠民活动。实施乌兰牧骑“进村到户”工程,通过下沉式分类指导,实现从“送文化”到“种文化”转变,培育壮大乡村文艺社团。大力推动乌兰牧骑利用新媒体延伸文化惠民触角,搭建“网上乌兰牧骑”交流平台,实现“云”享乌兰牧骑盛宴。规范开展乌兰牧骑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大力传播乌兰牧骑文艺精品,提升鄂托克旗乌兰牧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四节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围绕聚民心、兴文化、展形象的目标任务,高标准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更显人文关怀、更具鄂托克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完善苏木镇、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升级,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普惠性。推动鄂托克旗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探索24小时自助式服务、流动服务和错时服务模式。大力扶持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持续提升鄂尔多斯国家地质公园、鄂托克旗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规划建设阿尔巴斯绒山羊博物馆,全面推动鄂托克博物馆集群建设。多途径拓展公共文化空间,探索运用草原文化、黄河文化等元素为各类城市空间赋能,凸显文化地标独特魅力,打造一批公共文化新空间、“打卡地”。加大财政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着力培育非盈利文化组织,鼓励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提供“菜单式”“订单式”公共文化服务。
第五节 加强自然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要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围绕重现风貌、重塑功能,建立健全多方参与、多方负责、多方受益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机制。严格落实文物资源分级管理,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落实“六个一”保护行动,重点抓好阿尔寨石窟、桌子山岩画、王爷府、百眼井等遗址修缮管理和保护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活态传承,深入推进“非遗在社区”“非遗进校园”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和专业机构建立非遗传习所和传习点,支持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鄂托克非遗品牌做精做强。加强少数民族特色嘎查村保护力度,力争更多嘎查村入围“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加大普及文物保护法律意识,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文物资源保护和运营管理,提供多样化文化产品和服务。
第六节 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实施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开展黄河文化资源全面调查和认定,摸清沿黄两岸的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文献等重要文化遗产底数。全面抓好蒙西兵团知青博物馆运营,打造红色文化基地。加强黄河文化与远古文化、草原文化、戍边文化的相互融合,构建“一带串联、多廊协调”的保护传承格局。主动融入陕甘宁黄河流域省区,协同共建高层次黄河文化旅游项目。积极参与“中国黄河”国家形象宣传推广活动,着力创作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黄河文化专题文艺作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黄河文化传承保护,深入挖掘“黄河边上好三连”“知青恩人哈大娘”所蕴含的时代精神,讲好黄河流域的“鄂托克故事”。
第五章 全力打造健康鄂托克
深入贯彻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理念,加快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医联体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基层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全力打造健康鄂托克。
第一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大力实施健康鄂托克战略,深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以公立医院为龙头,苏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嘎查村卫生室和社会卫生服务站为前站的医疗共同体建设。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发展社区医院,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巩固完善农村牧区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流动卫生服务站。继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有效落实,加快完善医联体建设,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措施,加快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第二节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紧密协作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落实国家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设,完善传染病监测网络和预警能力(体系)建设。推进传染病医院、检测实验室和鼠疫、布病等专业防治研究中心建设,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控体系和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完善基层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社区(嘎查村)卫生服务中心与苏木镇卫生院协同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城乡、涵盖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法制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助、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覆盖,提高应急救护知识覆盖面。促进应急救护设施设备服务保障工作,实现主要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全覆盖。
第三节 稳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加强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公立医院救治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公立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卒中、创伤急救、胸痛等中心建设,重点提升儿科、产科、重症医学、母婴危重救治、康复等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全面实施,到2025年,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和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达到国家标准。推动实施鄂托克旗人民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到2025年,旗域内就诊率达到80%以上,至少建成1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优先支持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完善苏木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苏木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依托合作共建、对口支援、远程医疗等措施,提升基层、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25年,所有苏木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达到国家基本标准,10%的苏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统筹优质医疗资源、推动医疗服务下沉。加强医疗卫生合作,继续扩大省会城市三甲医院知名专家来我旗坐诊,千方百计打通与北京、上海、西安等地区知名医院网上会诊通道,让居民在家门口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加强医共体内专家“多点执业”,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提升农村牧区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
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巩固“自治区卫生应急规范旗”创建成果,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思维,全面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加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数量、质量、种类达标,夯实卫生应急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应急应对能力。到2025年,建成1座标准的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
积极推进全民健康建设。结合《健康鄂托克2030年行动方案》,坚持全民参与,推进社会共建共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全民健身、心理健康促进等16个具体专项行动,健全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建成一批模范健康乡村。到2025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打造高质量的健康体检中心。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倡导公众养成良好健康生活习惯。
第四节 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学科带头人。重点引进严重短缺的儿科、妇产科、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实施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培养全科、卫生应急、精神卫生、公共卫生、卫生管理、儿科医生等紧缺专业人才。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旗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改革卫生健康人才评价机制,树立以品德、业绩、能力为重点的评价方向。加大对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和政策支持,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第五节 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强医疗机构标准化、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力度,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宗旨、医共体为载体、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为依托,打造区域共享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就诊记录、电子病历、检验检查报告、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动态管理,提高卫生信息资源利用效率。构建旗、苏木镇、嘎查村级医疗机构健康管理网络,加快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方便患者就诊,减少重复投入。普及应用电子健康码,推广应用全民健康信息标准,推进全民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构建院前预防、院中诊疗、院间转诊、院后康复的全程连续闭环医疗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第六节 扶持蒙中医药事业发展
重点建设鄂托克旗蒙医院,提升蒙中医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支持蒙中医药发展,加强蒙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蒙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非蒙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蒙中医药科室。加强基层蒙中医规范管理,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蒙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推进蒙中医药更好地为居民健康服务。发挥蒙中医药的优势特色,促进蒙中医馆提档升级,逐步将蒙中医“治未病”纳入社区健康医疗服务范围。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镇卫生院的蒙中医馆设置率达到100%,苏木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蒙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率达到100%。
第六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建立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统筹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有效衔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全面推进各类医疗保险制度统筹整合,完善大病保险制度,适度扩大保障对象范围,逐步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到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加大生育保险宣传力度,加强生育保险监督管理,提高生育保险的社会化程度和生育保险参保率。加快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失业保险体系,实现法定人群基本全覆盖和应保尽保。
第二节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综合运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措施,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扎实推进贫困边缘群众救助工作,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坚持预防性帮扶与解困性救助相结合,加大对困难群众主动救助力度。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加强民政生活救助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政策的梯次衔接,扩大专项救助特别是医疗救助制度的覆盖范围,由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向政策边缘户延伸。完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留守儿童关爱等制度,建立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借助政务云大数据,实现救助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按照政府救助政策兜底群体、慈善救助解决个案的思路,对特殊困难家庭和边缘困难家庭给予“一对一”针对性救助帮扶,切实筑牢民生保障最后一道防线。
第三节 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
加快移交安置步伐,健全就业安置机制,改进退役军人和伤病残人员移交安置办法,建立归集专项岗位制度,提高安置质量。建立扶持就业和支持创业机制,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更高质量就业创业。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机制,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完善待遇保障制度,推动建立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健全保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健全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机制,坚持高标准办理信访事项,规范服务对象诉求表达,畅通权益保障渠道,强化核查督办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第七章 积极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实施人口长期发展战略,引导人口合理增长,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优化调整人口结构。大力发展老龄健康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第一节 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顺应人口发展规律,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发挥三胎政策效应,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健全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加强生育服务和家庭发展支撑体系建设,有效防控出生缺陷,提高人均预期寿命水平。
第二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根据《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银发经济,培育发展老年教育、老年体育、老年旅游、老年健康等多元服务业态,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型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鼓励和支持各类养老机构建设,设置社区嵌入式小型养老机构,开展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和长期照护等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推行“老年幸福餐桌”项目和陪护人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创办养老机构。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合理布局养老服务机构及配套基础设施,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和改造步伐。建设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加强绿色生态殡葬工作。
第三节 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重视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反对家庭暴力、校园霸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推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社会文化活动场所等建设。完善生育关怀及残独儿童康复陪护帮扶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和婴幼儿照护等服务机构,增强社区婴幼儿照护和科学育儿服务机构,促进托幼一体化全面发展。健全家庭发展服务中心运行机制,促进家庭和谐。持续深入开展关爱妇女儿童行动,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和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第四节 促进青年全面发展
坚持党管青年原则和青年优先发展理念,优化完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保障体系。大力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青年人才培养、青年婚恋、青年就业与创新创业、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等工作。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重点实施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青年创业就业行动、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工程。
第五节 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增强残疾人制度化保障服务能力,完善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特殊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社会化助残、法律维权等服务,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深化基层组织专项改革,规范苏木镇残联和嘎查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以基本型、大众化辅助器具为主,探索建立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推广实施公益助残行动,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构建弱有所扶制度体系和残疾人帮扶制度。
第十一篇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凝心聚力推进规划顺利实施
坚持党对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凝聚各方智慧力量,构建完善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推进规划纲要顺利实施。
第一章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一节 全面落实党的决策部署
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好用好干部,不断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用好“齐心协力建包钢”“三千孤儿入内蒙”等红色资源。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基层党建,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十四五”时期我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第二节 深入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基础性建设
更加鲜明地强化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巩固全党全旗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要求贯穿到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创作传播、社会发展等各方面。运用法治化手段激浊扬清,扶正祛邪,引领全社会筑理想信念之基,立主流价值之魂,固尊德守德之本,树时代文明之风。加快构建网络舆论引导新格局,营造安全文明、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确保在激烈的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中始终牢牢掌握领导权、话语权。
第三节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全面落实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汇聚鄂托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落实党管武装、党委议军制度,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建强后备力量,强化国防教育,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探索创新基层协商民主常态化的有效路径和形式。
第四节 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化政治监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以优良作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斗争精神,提高防范和抵御风险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完成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巩固深化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深化旗委巡察工作,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 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深深扎根于各族群众心中。严格依法开展民族工作。
第一节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定不移推进“两个结合”,充分保障各族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
第二节 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推进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思想,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创设特色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文明建设和中国梦教育,重点围绕民族与自然、民族与英雄、民族与生活、民族与融合、民族与国防教育板块,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普及教育,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事迹和精神,形成万众一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命名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巩固我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以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为创建载体,广泛开展各族群众民族团结联谊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突出干部、青少年、知识分子、信教群众等群体,加大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等创建力度。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健全教育基地体系。
第四节 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
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倡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和帮助各族群众追求现代文明生活,推进民族进步。强化全体公民日常行为规范,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职业规则、团体章程,营造自觉遵法守法、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
第三章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完善落实体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检查考核,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坚持将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十四五”时期各项发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鄂托克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是指导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体规划,各部门、各苏木镇要根据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逐项落实,建立分工责任制,健全规划实施机制。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性、纪律性和严肃性,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各部门、各苏木镇要根据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配套措施,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第二节 强化规划协调管理
做好本规划与中央、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的“十四五”规划相融相通相衔接,将鄂克托的发展融入到全国发展的大局中。建立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建立规划协调实施和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实施体系。健全以发展规划为依据的年度计划实施机制,发挥规划和政策合力,保持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节 做好规划评价考核
建立对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制度,加大规划实施的工作力度。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重点对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社会治理、民生福祉、生态文明、社会文明等领域的各项指标进行常态化年度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各苏木镇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针对考核评估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将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动态调整和近期建设实施的重要依据,确保本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监督
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报告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实施进展情况。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自觉接受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的评价与意见。规范规划实施调整制度,规划纲要经旗人代会批准后,由旗政府组织实施,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重要原因需要修订规划时,由旗政府提出调整方案,报旗委批准。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旗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