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教育事业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20213



阜康市教育事业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趁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根据《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区州市国民经济发展任务目标,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和发展环境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期间,阜康市党委、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通过巩固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公平取得重大突破,教育质量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党对教育工作领导进一步加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州党委工作要求,成立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工委,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教育问题,健全市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立德树人的全过程。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树得更牢、“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坚决做到了“两个维护”。坚持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要求,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在重大敏感时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分析判,及时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得到巩固。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体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精神取向。统筹各级各类学校思政课一体化发展,推进“三进两联交友”“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广大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大力实施“德育创新工程”,积极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把共同抗击疫情斗争作为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实践和生动教材,2万余师生参与,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进一步激发。持续开展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和文明校园创建,累计创建全国文明校园1所,区级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8所、州级德育示范校3所。

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实现了学前教育场所“应建尽建”和适龄幼儿“应入尽入”,普惠性幼儿园100%全覆盖。义务教育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实现了市域内基本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市职业中专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近三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定在97%以上。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全疆唯一所县(市)级技师学院,标志着阜康市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面加强,坚定不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全面提升,“五五”期间累计培训教师万余人次,补充教师450余名,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100%,基本满足了各级各类教育的需要。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32所,在校生2.3万余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9.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18%。

教育改革稳步深入推进。率先在昌吉州开展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现全覆盖,乡镇分校的教学成绩提升显著,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得到极大地改善提升。课堂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2020年中考成绩位列全州第二。内初班升学考试成绩,在办班县(市)中连续六年名列昌吉州第一。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本科上线率达到68.36%。

教育援助和教育脱贫工作成效显著。项目援疆力度空前,福建、山西两省投入专项资金8495万元,实施建设项目2个(百合幼儿园建设项目投入资金495万元,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晋阜小学建设项目投入资金8000万元,建设面积14995平方米);人才援疆深入开展,两省先后选派100余名优秀教师赴支教,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135人次,实现两地教育信息沟通、教育资源共享,有力助推阜康市教育质量提升。牢牢把握“发展教育脱贫一批”重大使命,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大力实施教育惠民工程,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学前教育“应建尽建”项目18个,投入资金5746.6万元、义务教育“薄弱改造能力提升”项目53个,投入资金7054万元和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项目2个,投入资金600万元,“二十条底线”全部达标,教育发展的基础不断夯实。各学段教育资助政策全面落实,累计资助补助近1.8亿元。夯实教育普查,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实现失学辍学全部清零,兑现了“一个也不能少”的庄严承诺。

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教育资金26.9亿元。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依托“特岗计划”“千名硕士进昌吉”等渠道招聘教师387名,其中岗教师346名,引进硕士研究生41名。接收安置公费师范生7名、顶岗实习支教大学生600余名、“万名教师支教计划”100名,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加强和改进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评晋兑”难题有效解决。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云平台建设步伐加快,建成联通国家、区、州、县(市)四级服务体系,注册学校实现全覆盖。网络课堂建设扎实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共用,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阜康市政府、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制度初步建立,教育督导为教育事业保驾护航作用更加有力。

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地见效。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建立州、县(市)领导包联、教育成员单位联防联控、工作组蹲点指导工作机制,错峰、错时复学复课,实施校园全封闭管理,实行最严格入校监测机制,全力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充分利用国家和区、州教育云平台资源,实现1.7万余名师生线上教学,做到线上教学和开学教学的有效衔接,实现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开学复课工作“双胜利”。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阜康市实现社会全面稳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抓新一轮国家西部大开发机遇,实施阜康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需要大批创新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教育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阜康市委、人民政府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持续推进教育改革,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城市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不足、义务教育校际间优质发展不够均衡、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度不够;教育人才队伍结构不优,教研队伍不健全,教研能力相对薄弱;教育综合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学校办学治校活力不够、依法治校水平有待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和“五育并举”存在薄弱环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任务艰巨,教育信息化转段升级迫在眉睫,旅实践活动、科技课程、人工智能、生涯规划、特色教育、劳动美育体育教育供给不足;办学条件仍有短板,设施设备配置和作用发挥不到位,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育人机制合力不强等。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进入新发展阶段,立足新的历史起点,科学规划“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准确把握面临的重大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超前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服从服务于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积极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部署,更加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善民生、服务发展为使命,以创建优质均衡县(市)为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实现2035年教育现代化奋斗目标,为实现阜康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体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中央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导向,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优化教育结构,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发挥教育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努力推动教育事业实现新发展。到2025年,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市,争当新疆教育发展水平的“排头兵”,教育发展水平在西部县(市)跃居前列。教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支撑社会稳定的能力全面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发展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关键在党,必须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坚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教育工作,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紧贴民生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阜康市教育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是国家发展的核心要素,服务国家发展和人民群众是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教育发展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把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更加注重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超前规划,优先发展,加速人力资本积累,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奠基。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更为多样教育的需求,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阜康市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实施与创新驱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战略、开放发展战略相适应的教育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教育健康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创新教育服务供给,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破除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基层特别是广大学校、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改革创新解决难题、激发活力、推动发展。

——坚持依法治教。法治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可靠保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注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制机制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和广大师生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动摇,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创新育人模式,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上下功夫,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培养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略、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围绕教育高质量体系建设,统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缩小区域、校际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

三、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阜康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5年,阜康市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目标进一步提高,教育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缓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效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适应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构建,教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教育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

学前教育。2025年,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99%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9%以上,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全面提升,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体系和科学保教体系基本建成。

义务教育。2025年,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经费投入、师资保障等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补齐,义务教育整体办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基础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高中阶段教育。2025年,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新课程新教材改革实现新突破,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呈现新局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内涵发展有力推进,育人质量稳步提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稳定在98%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升学率达到98.5%。

职业教育。2025年,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取得重要成果,建成国家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有效健全,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更加完善,职业学校承载力和人才培养水平全面提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4.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2025年,各学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覆盖成果持续巩固,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在编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等级标准,创建为县域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合格县。






阜康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20年达标值

“十四五”规划指标

属性

昌吉州

阜康市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园数(万人)

0.5669

4.6455

0.65

预期性

学前教育入园率(%)

99

99

99

预期性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96

80

90

预期性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100

99

99

预期性

义务教育

在校生数(万人)

1.5083

13.52

1.6712

预期性

巩固率(%)

109.98

99.5

99.5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数(万人)

0.4119

3.55

0.45

预期性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6.18

98

98

预期性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升学率(%)

97.11

98.5

98.5

预期性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

62.24

64

64.5

预期性

特殊教育

在校生规模(人)

86

465

50

预期性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100

100

100

预期性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

各学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覆盖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在编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达标率(%)

89.42

100

100

预期性

教育信息化

中小学数字校园覆盖率(%)

/

100

100

预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1.健全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到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区州党委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全面贯彻落实。

2.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各项举措,引导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教师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政治定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阜康市教育工作的统领,融入教育工作各领域、全过程,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大宣讲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长效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支部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学校党支部设置,建立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机制,推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常态化开展“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执行任期制度,完善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确保按期换届。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推行昌吉州学校党建智能管理服务系统等智慧党建做法,推动“七个全覆盖”落实落地,保证教职工对办学治校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优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机制,加强党、团、队一体化建设,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配齐配强学生工作部门、共青团、少先队干部和专职辅导员,发挥好群团组织凝聚学生作用。加强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4.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实施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推动党的建设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实施中小学书记(校长)领航工程,发挥好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建设一批优秀党支部和党组织带头人。在党员中开展“双亮双述两联一评”活动,注重提高师生党员立足岗位和自身实际,亮明党员身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切实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探索开展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基层党组织服务品牌。严格政治标准,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注重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一线教学骨干、少数民族教职工、思政课教师入党,发挥党员在教育教学、维护安全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反分裂斗争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5.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着力解决“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首要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到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把反分裂、反渗透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各环节。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落实“两个不得、五个严禁”要求,坚持“三尺讲台有纪律、课堂讲授有规矩、学术研究有底线”,强化网络安全防范管理,从严管好各类校园思想文化活动阵地。及时分析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完善审读工作机制和流程,成立校内审读专班,加强备课教案、讲义审查、课堂教学管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三进两联交友”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让“三个离不开”思想转化为师生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6.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明纪律规矩,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知敬畏、明规矩、存戒惧,强化纪律约束,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纪律执行,确保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十要十严禁”要求,坚决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干部教师作风发生根本转变。加强对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教师招聘、招生录取、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的监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教育系统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社会主义育人阵地

7.提高德育工作质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德育工作要求贯穿于学校管理制度的每一个细节之中,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分层递进、有机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教学目标中。完善德育工作长效机制,凝炼学校办学理念,因地制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大力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突出思想道德教育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载体丰富、学段衔接、常态开展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小学抓习惯重引导,初中抓养成重体验,高中抓深化重内涵,打牢学生思想品德基础。拓宽德育实践活动内容,凝聚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合力,用好阜康市自然、文化、科技等资源的育人功能。以文明校园创建为抓手,以德育特色示范学校为切入点,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形成体现新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坚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固本铸魂的基础工程,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做新时代好少年”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国旗下讲话”、“开学第一课”、学旅行以及重大节日活动进行德育教育。认真落实“十个一”活动,通过每天升国旗仪式、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爱国主义教育效果。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良好习惯。认真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注重学段衔接和知行统一,推动学校精细化管理,构建中小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在内容、途径、方法上进行尝试和创新,增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科学合理的德育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区州市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进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

8.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全方位融入所有学段、教学活动、教学管理,着力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等一体推进格局。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引导学校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活动,加强中小学经典诗文教育、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持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师生头脑。继续巩固并强化混合编班、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工作,提高各民族学生深度融合水平。扎实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深入持久推进“三进两联交友”工作,搭建融情平台,引导各族师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

9.强化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全局高度、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立德树人责任感。加强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补足精神之“钙”,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增强“五个认同”、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加强中华优秀传统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教职工热爱祖国、奉献祖国。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班主任、思想政治课教师、辅导员等工作力量,各学校要从工作格局、队伍建设、支持保障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元素和资源,研究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的策略和方法,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

10.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把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生、爱校、终身从教、爱岗敬业作为教师师德建设的主要内容,构建中小一体化的师德建设体系,铸牢新时代教师的理想信念和思想根基,推动师德建设长效化常态化,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开学初、放假前教师集中教育制度,强化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教育部2018年修订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教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甘为人梯的高尚品德。定期开展教书育人楷模的选树、表彰、宣讲活动,推出一批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师德典型。完善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考评、监督和惩处机制,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坚决予以查处,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要追究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11.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融合,加强体育课程核心素养培养,不断强化体育精神的育人功能。广泛开展校园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并熟练掌握12运动技能。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坚持“教会”“勤练”“常赛”和教学、竞赛、课余训练有机结合的工作方式,不断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优化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布局调整,推进具有市域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拓展性课程建设,引导学校结合自身特点开发多样化的特色体育项目,积极创建体育特色项目学校。突出强化体育锻炼导向,鼓励和支持体育特长生发展,支持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健全职业学校体育常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实现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体检结果的大数据管理配齐配强体育教师,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学校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大力改善体育办学条件,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12.推动学校美育教育工作。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探索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课外活动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模式,增强美育核心素养。鼓励学校开发具有自身优势和特点的地方和校本课程,增强中小学美育课程的多样化、选择性。引导学校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美育实践活动,建立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定期举办面向全体学生的艺术活动。推进高雅艺术、传统文化进课堂,广泛开展校园艺术展演,培养学生具有12项艺术爱好或特长。发挥市域内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资源作用,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学生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配齐配好美育教师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美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美育师资不足问题。加强农村美育教师信息化能力培训,将优质美育资源输送至偏远农村学校。改善美育教学条件,艺术场地建设及设施配备达到规定标准。健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建立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

13.强化学校卫生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健全完善学校卫生工作体系,创新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形式,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加强食品安全、传染病预防、禁毒、艾滋病预防等知识的宣传普及,从小培养“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师生体检筛查工作,健全晨午检及因病缺勤追查、登记、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季节性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疾病防控意识。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办法,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教育培训,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一日两次眼保健操制度,保障中小学生近视率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按标准配备专职校医或保健员,合理解决专职校医职称问题。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制度建设、课程建设、心理辅导室建设和教师专业化建设,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协作机制。

14.重视学生劳动实践能力培养。把劳动实践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塑造劳动核心素养,增强劳动最光荣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履行职责、社会合力推动的劳动教育保障机制。结合实际优化课程设置,落实必修课,保障劳动周。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劳动实践活动,让学生动手操作、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改进劳动教育方法和组织形式,注重激发学生内在需要和动力,提高教育效果。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组织开展学生生活技能展示活动,将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掌握生活技能的情况按年度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将劳动实践过程和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评优评先及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逐步建好配齐劳动实践教室、实训基地。加强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鼓励社会机构开放实践场所,搭建多样化劳动实践平台。发挥校外活动中心实践育人功能,大力开展中小学生学旅行活动。

15.改善社会育人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和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明确家庭教育责任,学校、社会通力协作,多途径增强家长的教育观念和意识。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加强诚信教育宣传和诚信文化建设,培育学生诚信品德。加强学校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教育,着力推进绿色校园建设,实行垃圾分类,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学生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16.推进“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落细。全市各学校持续落实《阜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坚持“刚性约束”和“柔性管理”相结合,提高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强化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科学合理确定学生在校学习、体育锻炼时间和作业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专栏 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

落实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要求,按照“八个相统一”统筹各学段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发掘和运用各门课程蕴涵的思想政治元素,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建设形成协同效应。

三、坚定不移加强语言教育,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质量

17.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坚持把学校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阵地,全面落实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通过混合编班,混合教学、混合住宿等途径,健全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机制,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覆盖成果。全面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引导社会大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亲近中华经典,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育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规律、学习规律研究,持续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等各环节。加强教师培训,确保全部在编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等级标准。2025年,完成所有学校语言文字评估督导工作。

18.加强少数民族青壮年劳动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按照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原则,聚焦农牧区和1845周岁少数民族青壮年群体,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统筹做好少数民族青壮年劳动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应用培训,助力乡村振兴。

19.做好重点领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作为岗位招聘(录)的必备条件,相关从业人员职务晋升应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等级标准。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培训,发挥社会推广作用,切实提高教师、基层干部、青壮年农牧民等群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和测试队伍建设,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开展县域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现评估合格全覆盖。

专栏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项目

实施少数民族教师、农村教师、青壮年农牧民普通话培训项目。

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构建优质协调的教育体系

20.全面普及学前教育

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区州市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全面提高幼儿教育办园水平和教育质量。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幼儿园项目资金,在城区新建2所幼儿园,增加720个学位,城区幼儿园布局进一步优化,解决大班额问题。

改善办园条件。实施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项目,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达到规定要求。改善乡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改扩建3个学前教学点,实施乡镇幼儿园教学点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为12个教学点建设88套教师周转房,为稳定幼儿园教师队伍发挥积极的作用。

注重保教质量。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充实教研队伍,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狠抓幼儿园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规范办园行为。各级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卫生保健人员。坚持《幼儿园教育指南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专业指引,以国家教育部安吉游戏推广项目为依托,扎实推进全市安吉游戏推广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不断提高全市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组建幼教集团,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水平。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政府购买服务教师与在编教师实行“同工同酬”。

21.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综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计划生育政策、兵地融合发展、产业布局调整带动人口流动等因素,按照适度超前、合理布局的原则,建立健全与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镇学校布局建设机制,科学编制县域内“十四五”期间基础教育学校专项建设规划。持续加大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新建城区学校建设,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化解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实现小学45人、初中50人的标准班额。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动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打造“小而美、小而优”的乡村学校。

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按照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合理设置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和学校,依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入学率、辍学率和巩固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州标准。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提前招生、提前录取。控制考试次数,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建立符合现代教育理念并充分展现学校自身办学特色与优势的学校课程体系和学科课程体系,凝练学校特色。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小班教学,全面提升学校办学品质。拓宽师生、家长和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规范内初班办班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协助内地办班省市和学校加强内地新疆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全面开展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步伐。巩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创建成果,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认真总结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经验,在经费、编制、人事等核心保障制度方面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的制度保障。科学规划,通过督导评估推动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做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全力以赴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提升阜康市教育整体水平。

22.强力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化高中教育结构,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协调发展机制,逐步实现普职规模大体相当的高中阶段教育目标。提升高中阶段普及程度,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吸引力、学生就业率、社会影响力、家长支持率,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继续做好职业教育“双兜底”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保持普职比大体相同整合市域内教育资源,科学调整高中阶段学校布局,保证学校数量、规模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和人口增长相适应。优化普通高中资源配置,聚焦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的发展目标,提前部署,制定完善基础设施和专用功能教室设备规划,充实各学科的课程教学资源,打造适应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师资队伍,逐步实行标准班额办学,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

加快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制定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加强课程实施监管和学分认定管理,确保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围绕高考改革新政策,因地制宜,探索实施选课走班、分层教学等教学管理改革研究,满足不同学生发展需要。健全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开发配置的政策体系,因地制宜开设学校特色课程、社团和各类实践活动基地。对学校报告厅进行功能提升,为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体验式培训提供必要的硬件保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的教学方式和研究性学习方式,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稳步提升高考上线率、录取率。推行“导师制”,对学生进行个别化的管理与指导,加强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提高学生在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的自主选择能力。强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导向作用,不断完善对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方向的综合素质评价。

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新途径。以课程改革为核心,引领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探索不同潜质学生发展指导和培养机制。构建多样化的课程体系,加强拓展型、研学型和人工智能、科技创新课程开发,建设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课程体系、教育教学等方面各具特色的示范学校,推动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适应社会对学术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深化职普融通发展,增强应用教学,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职业生涯教育和高质量职业体验,培养具有扎实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性人才。深入研究国家基础学科招生改革政策,适应“强基计划”对普通高中教育提出的新挑战,变革人才培养观念,探索超常学生的早期发现和跟踪培养途径,教育学生把个人理想与国家需要有机统一起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专栏 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完善跨区域学前教育联盟体系,带动联盟幼儿园提升管理水平,突出办园特色。

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构建区域内人、财、物统一管理、调配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用的体制机制。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联体工程,推动区域内普通高中联合发展。

23.积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职业教育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相结合、与区域产业发展相结合、与促进就业创业相结合、与巩固脱贫攻坚相结合、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着力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落实五年制中高职融合衔接培养模式政策,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形成“共建、共享、共赢、共长”发展机制。探索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明确职业院校建设和发展目标,促进阜康市高技能人才规模化、系统化培养工作高质量发展。将市职业中专创建为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

改革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式”培养,深化“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积极推动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办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畅通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双向兼职渠道,鼓励和支持校企共建、共育科研团队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广“引校进企”“入企办学”等联合办学模式,支持建设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和示范企业。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1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成1个国家级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强化国语教学,着力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完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行业、企业、学校、社区、学生、家长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制度。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大力开展企业职工、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转移、贫困家庭就业创业等各类培训。健全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办学网络,推动昌吉电大阜康工作站开放资源,创建1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基地,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昌吉州关于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意见》,鼓励落户企业与职业院校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引导企业深度参与教育、教师培训和学生实践就业各环节。健全职教集团工作章程、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内部工作协调机构,完善决策、执行、协商、投入、考核、监督等日常工作机制,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集团章程的重要内容,建立有利于校地、校企、校际合作互动、深度融合的治理结构,促进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进已有“松散型”职教集团向“紧密型”转型,推动职教集团由浅层次结合向深度融合转变。

24.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关于实施15年免费教育的意见》(新党办发201649号)文件要求,落实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6000元/生/年。完善残疾少年儿童教育保障体系,建成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充分发挥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职能作用,做好“一生一案”评估安置工作。建立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及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制度,落实残联送康复、民政送关爱、卫健委送医疗工作机制,强化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管理,按照因人施教方式设置授课内容,统筹送教教师资源,切实提高送教质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提升特殊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提高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入学率,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

专栏 特殊教育资源建设项目

支持招收5人以上残疾儿童少年的普通中小学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25.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规范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文件精神,理顺体制机制,规范民办学校设置准入,推进分类改革、规范收费行为、出台扶持措施、加强服务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严格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依法依规审批登记,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加强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资格审核、教师待遇保障、教材教辅管理,支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科技科普类、体育艺术类、特色创新教育类培训,使其成为学历教育的有效补充。

规范民办教育依法办学行为。全面加强民办教育党的建设,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完善法人治理,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诚实守信,规范办学。严格落实教学用书征管用规定,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教师聘用合同、培训合同。按照义务教育六科超纲超前负面清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教学行为。定期开展“双随机、公开”教育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予以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撤销办学资格。

26.做好教育援疆和南疆支教工作。加强教育对口援工作,以补弱项、强短板、提水平为重点,加大统筹力度,争取教育项目资金支持,将教育援疆由硬件建设向软硬件并重转变。充分利用援疆省市优质教育人才资源,通过“一帮一”“一带多”等形式,加大受援地学校教师培养力度,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巩固教师队伍建设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成果。加大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引进品牌教育资源,健全和完善网络数据库和资源平台,改善学校信息化应用环境,推进与闽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用。完善保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保证援疆教师待遇。扩大学校结对帮扶和“手拉手”覆盖面,铸牢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支持组建职教发展联盟,协助实施中职基础能力建设水平和内涵质量发展水平“双提升”工程。完善与阜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专业设置,扶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生委培代培,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推进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教育培训全覆盖。广泛宣传教育援疆工作,积极选树先进典型,营造教育援疆良好氛围。每学期定期召开援疆教师座谈会,落实好援疆教师在疆期间的政策待遇,加强对山西援疆教师的管理和关爱。根据区州南疆支教计划,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各类支教,定期开展支教教师走访慰问活动,确保支教任务顺利完成。

27.推进兵地教育融合发展。结合阜康市12所学校(幼儿园)与兵团第六师5所学校、第十二师2所学校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搭建融合发展平台,鼓励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加强与周边兵团学校交流交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在学校党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展开长期交流合作,共享双方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推动兵地教育融合发展合作力度,兵地联合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合作开展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培训。

五、全面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2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制度机制。健全联控联保包联机制,强化工作职责,精准做好“三避免一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少年儿童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提高乡村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优先保障农村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教育精准帮扶体系,推进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装备配备,促进教育事业与乡村振兴战略协调发展。

29.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实施好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大力推进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维护与应用,持续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确保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的目标。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积极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参与贫困学生资助,形成全社会帮贫助困的氛围。

30.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统筹域内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严格落实“两为主”政策,降低入学门槛,简化入学手续,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关爱与精准帮扶责任制,防止学生因经济困难、身体残疾、父母外出务工等原因辍学。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过程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

3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立足保基础,补短板的原则,重点保障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学校生活设施,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妥善解决大班额问题,提升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和实训水平。

专栏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实施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项目5个,其中新建项目2个(城南幼儿园、城北幼儿园建设项目),建筑面积9816平方米,总投入资金4230万元,新增学位720个;改扩建项目3个(三工幼儿园、山泉村教学点、花儿沟教学点建设项目),建设面积5018平方米,投入资金1900万元,新增学位360个。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12个,其中新建项目2个(第七小学、第五中学新建项目),建设面积42000平方米,总投入资金21000万元,新增学位3240个。改善办学条件项目7个(建设泥泉子中学400米塑胶运动场、200米轮滑场,九运街中学400米塑胶运动场,总投入资金1915万元;建设第三中学、九运街中学、第一小学、厦门实验小学、滋泥泉子小学风雨操场项目,总建设面积9927平方米,投入资金5408万元);改扩建项目3个(新建第五小学教学楼、滋泥泉子小学教学楼以及新建第三小学教学楼以及提升改造项目),建设面积11600平方米,投入资金7034万元。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2.13亿元,总建筑面积为54000平方米。

六、大力实施人才强教战略,着力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32.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实施师德师风锤工程,构建中小一体化的师德建设体系,推动师德建设长效化常态化,树立教书育人楷模,推出一批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师德典型。严格制度规定和日常教育督导相结合。完善师德师风考评、监督和惩处机制,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优选先活动,通过选树和宣传师德典型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

33.深化教师管理改革。按照总量控制、分级管理、有减有增的原则,对中小学、幼儿园实行人员、岗位、经费“三总量”管理,优化编制结构,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畅通教师补充渠道,依托教师招聘、公费师范生、“万名教师援疆”“千名硕士进昌吉”等人才计划,优化学前师资队伍整体结构。加强教辅队伍建设,采取编外聘用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按标准补充实验员、图书管理员、保育员以及卫生保健、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后勤服务人员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与在编教师实行“同工同酬”。完善教师出口通道,建立不胜任国语教学教师退出机制。严格教师准入标准,坚持把政治合格,专业学科知识扎实,达到国家教师资格标准作为教师招聘首要条件,逐步解决中小学教师结构性超缺编问题。进一步理顺教师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管理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教师从“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推进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改革,适时调整中小学、幼儿园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完善教师工作量指导意见和教师绩效考评及工资分配办法。健全教师到基层、边远农牧区学校服务期制度和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及考核办法,逐步建立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确保每年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坚持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教师高级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

34.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县市、学校四级培训体系,实施5年为一个周期的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岗位培训,采取集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长期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线上和线下培训相结合、专业知识和国家通用语言能力培训相结合、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培训相结合等方式,扎实开展校本培训、校本研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和重点专项培训,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大力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教学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在职教师教学水平。完善学校班主任工作评价、考核制度,根据实际将班主任岗位津贴等纳入学校内部分配体系统筹考虑。培训活动优先向班主任倾斜,创造条件鼓励并支持班主任结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探索和创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路和办法。持续实施我市“教育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教育高端人才”等培训,完善教师全员培训机制,全面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创新培训模式,大力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强化教师学习培训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考核和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强化“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实施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创新普通高中教师培训方式,组织校长教师开展新课程、新教材全员培训,重点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加强职业教师“双师型”建设,落实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制度,加大“卓越名师”工作室建设。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培养计划,形成“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专家型教师”的“金字塔”式教师梯队培养体系。到2025年,培养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100人、骨干教师200人和教学能手300人。

35.加强书记校(园)长队伍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下的校(园)长负责制,完善校(园)长选拔任用机制,坚持中小学、幼儿园书记、校(园)长从优秀教师队伍中产生的主渠道。开展书记、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加快推进学校去行政化,稳步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校长任期制和交流制,完善校长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制度,鼓励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书记、校(园)长队伍。

36.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健全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和分配办法,发挥好绩效激励导向作用。完善学校管理章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实行严格的事先报备制度和目录清单制度,切实减轻学校和师生负担,营造教书育人良好环境。

建立教师常态化表彰机制,每两年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各类评优表彰一次。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根据实际出台乡村教师补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支教教师待遇,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加快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完善教师关心关爱长效机制,重视和关注教师身心健康。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构建新时代尊师文化,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专栏 教师队伍建设项目

实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5个,354套(教育系统88套、滋泥泉子中学100套、种羊场学校40套、天龙小学66套、乡镇幼儿园12个教学点60套),按每套35平方米(含一室卫)的建设标准,解决乡村教师住宿条件,鼓励教师扎根农村。

七、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

37.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主线,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痼疾。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改革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和党委、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改革学校评价,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根本标准,改进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评价机制和方式方法,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的片面办学行为。改革教师评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革学生评价,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要求,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机制,严格学业标准,坚决克服分数至上、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改革用人评价,建立以岗位需求为目标,以品德和能力为重点的人才使用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人岗相适应。

38.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提升行政管理效率,加快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优化行政职能运行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对学校的直接干预,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破解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困难和问题,优化学校治理结构,提高学校自主管理能力,激发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学校发展动力。

39.推动教育服务保障机制改革。创新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健全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推动决策咨询、学位供给、师资培训、后勤管理、教育质量和办学绩效评价等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公共教育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大学校后勤改革力度,推动后勤工作社会化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为学校提供水电暖、绿化、消防、安保、财务、信息网络、电子监控、司机等服务,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管,将学校从“管后勤”转变为“选后勤”,实现学校后勤服务商品化、管理企业化、评价市场化,力求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40.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教育管理职权,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执法,理顺教育行政部门执法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法行为查处及教育行业监管。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意识和水平,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学校、法治教育进课堂活动,增强师生宪法意识、法治意识,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教师依法执教,增强和形成遇事谋事找法律法规,做事管事依法依规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构建法治校园环境。

41.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加快构建以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为依据,以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主体,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等民主参与的学校内部管理机构,完善民主集中制和多元监督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学校办学治校能力现代化。引导学校将章程和制度建设与学校特色发展有机结合,逐步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文化润校的现代学校制度,增强学校办学活力。邀请学生、家长、社区和社会人士广泛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开放办学。借鉴教育发达地区教学管理模式,推动阜康市教育管理改革步伐。

42.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合理设置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和学校,推进一校多区、一区多校、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办法。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达标的原则,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及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探索将实验操作和艺术类考试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对辖区薄弱初中学校予以倾斜。

专栏 教育考试基础条件建设项目

推进教育考试信息化建设,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和维护,提高考管理现代化技术水平。

43.建立健全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制度体系。以国家开放教育平台资源推进社区教育,助力学习型社会建设。引导职业学校广泛面向企业职工、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建设一批继续教育基地。建立部门、行业共同参与的终身学习推进工作机制,加快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健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办学和服务网络,以爱国主义、传统文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为重点,满足公民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倡导全民阅读,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利用“互联网+”扩大面向各类人群的终身教育服务,逐步形成人人可学、时时可学、处处可学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

44.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督导职能,理顺管理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充实督导力量,强化结果运用。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的联动机制,基本建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互为一体、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加强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监测复查,组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组织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及时开展重大教育突发事件督导。开展对学校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重点督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情况,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督导体系,完善学校视导员制度,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督促指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全方位督导。

45.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妥善处理转变预算安排方式与优先发展教育的关系,确保教育经费“一个不低于”和“两个只增不减”,保证国家、自治区各专项资金的地方配套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落实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城市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得低于自治区确定的基准定额标准。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按照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合理确定学费、保育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与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探索实施差异化拨款,形成奖优扶优、支持特色发展的有效机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积极争取援疆资金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建立教育专项基金,支持教育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加强教育内部审计监督,严格教育经费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加强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46.全面实施数字校园建设。实施数字校园建设项目,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服务水平精细化提供重要的支撑作用。依托昌吉州教育城域网,推进教育城域网建设,优化校园网结构,建成班均出口200M,学校出口1000M的教育专网,提高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教育管理一体化建设,建设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和电子校务平台,包括教育机构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以及其他教育业务管理等。全市中小学按照统一规划、量体裁衣、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年度全面实施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

47.积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与创新发展。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实现全市教师和学生拥有实名制的网络学习空间。“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实现全面普及应用,利用空间开展教学与学习行为的数字化记录和分析,构建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课内课外各学科互相融通的学习新生态,带动教育理念变革和教学模式创新。加强数字资源建设与服务,发挥全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教研员引领作用,充实数字资源,不断丰富阜康市教育资源库,共同建设网络学习课程,满足学习者、教学者和管理者的个性化需求。全面实现“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等“三个课堂”在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教师教学能力和信息素养持续优化,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有效弥合,推动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48.增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统筹部署与协调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完善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保障机制,有序建设“一中心两平台”“电子督学”视频系统。持续深入推进网络安全进校园、进课堂,组织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切实提高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实践能力和防护技能。

专栏 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

推进数字校园建设项目。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培育一批能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的数字校园示范校,力争实现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

构建以大数据中心为基础的教育决策支持及信息服务体系,实现日常办公、装备管理、图书管理、课程管理、考试管理等业务精细化、智能;完成系统整合和流程对接,实现学籍管理、体质健康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各项工作的全程贯通与融合;实现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等业务的精准化在线管理。

完善阜康市教育城域网。结合网信、网安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强化城域网实名认证体系建设,优化学校网络架构,建成结构合理、使用方便、高速稳定、安全保密的教育城域网。探索无线控制器集中统一部署模式,推进无线校园和智能设备应用逐步普及。

九、发挥教研指导引领职能,提升教研服务水平

49.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教研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四个服务”教研工作主责主业,强化教研室和教研员建设,建立教研员准入、培养、考核、奖惩、退出有机融合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及时遴选优秀教师充实教研队伍,保持教研队伍充满活力。完善教研员全员培训机制,制定研修计划,搭建发展平台,不断提升教研员专业理论和实践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型教研队伍,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支撑。

50.完善教研体系,强化工作职能。健全完善市域教研机构、集团化办学和学校教研室、教研组、全体教师共同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教研网络,形成完善的教研管理体系。教研机构在市教育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充分发挥在推进市域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诊断与改进、课程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阜康市教研机构建设成为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智库,建设成为课程育人、教学改革、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的研究中心,为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教研力量。坚持和完善教研员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联系蹲点制度,持续开展教学指导,帮助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1.多并举综合施策,助推教研转型升级。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工作要求,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市域中小学“五育并举”课程体系为目标,发挥市、校教研联动机制,围绕教育教学重点、热点、难点开展常规教研和专题教研。大力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的教研活动,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打造2-3所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智慧校园”各项现代技术功能,着力推动教研主体融合、教研内容创新、教研路径优化、教研方法升级。建设完善教育教学大数据平台和教与学诊断系统,加强数据研究和应用,推进教与学深度研究和教研问题精准解决。

52.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国家课程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聚焦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做好国家课程地方化和校本化开发研究,丰富学校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加强综合性和实践性教学研究,指导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改革;注重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广泛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加强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研究,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精心设计基础性作业,适当增加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提高考试命题质量,推动建立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

5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服务教育决策。发挥教研优势,整合资源力量,紧紧围绕“如何落实我市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及“如何深化我市评价改革助推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采取线上线下巡课、深入一线、查阅档案、座谈访谈、问卷调查、质量监测等多种方式,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教育决策提供政策依据和实践支持。

十、努力构建安全保障体系,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54.健全校园安全稳定长效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校园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持续推进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常态化。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健全风险隐患管理机制,形成“排查、评估、治理、管控、销号”一体化闭环管理模式,提升校园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水平,发挥“一中心两平台”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服务保障功能,常态化开展“查隐患、强弱项、堵漏洞、补短板”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55.提升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日常管理体系,发挥教育部门协调作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围绕学校安全稳定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安全区域设置管理,健全警校合作机制,优先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落实高峰勤务和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建立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工作机制,规范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加强评价考核,推动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全覆盖。深入开展涉校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及时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

56.推进智慧安防系统建设。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的深度应用,建立健全智慧校园智能预警平台,规范一键式紧急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推广“互联网+”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利用“一中心两平台”现代化科技手段,探索构建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利用现有的校园安全网络监控资源进行重组、升级,对校园安全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做到安全教育、检查监控、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量化考核科技化。

57.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安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事项(活动)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安全性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及师生的安全问题的发生。加强学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快危旧房屋改造,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预案和演练的实效性,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消防、食品、危化品、接送学生车辆、卫生等日常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健全以校方责任险及无过失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安全风险防范体系,重点关注校园欺凌和各类运动、活动、实验操作等教育教学活动,借助保险等多种机制化解学校安全责任。通过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或聘请法制副校长等方式,为学校处理安全问题提供法律支持。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援助机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推动平安校园建设。

58.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公共安全教育进课堂,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安全行为习惯,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坚持校内教育与家庭教育活动相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格局,使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效果向家庭、社会延伸,营造安全良好的社会环境。

专栏 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项目

全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第四章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阜康市将坚定不移的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州的政策方针,支持教育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安排等方面优先向教育倾斜。科学组织规划实施,加强教育规划与人口、产业发展、城乡建设、财政、科技、卫生健康、文化体育、乡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领域规划的相互衔接,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形成实施规划推动教育发展的合力,协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统筹实施好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监督考核

阜康市将以本规划为依据,对规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监测,长期任务根据具体时间步骤开展年度、中期评估,督促按时保质完成规划任务。并将规划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作为各学校履行教育职责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事项,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督促学校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强分类指导,保护和激发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问题台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规划任务如期完成。

三、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举措,宣传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支持教育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社会各界支持教育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规划内容,做好规划解读,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增强教育工作社会透明度,提高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凝聚全社会共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共识,为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名词解释:

1.学校党建“七个全覆盖”:党的组织、党的领导、党的作用、党的工作、党的活动、党的优势、党的力量壮大。

2.双亮双述两联一评:亮身份亮职责、向组织述职向群众述诺、联系骨干教师联系贫困学生、民主评议党员。

3.两个不得,五个严禁: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发展教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师生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师生在校内外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

4.十要十严禁:一要落细抓实、严禁飘浮棚架;二要精简督查、严禁改头换面;三要规范检查、严禁随意行事;四要减少留痕、严禁事事查档;要减少报表、严禁过多过滥;六要精文简会、严禁照搬照套;七要尊重客观、严禁“一刀切;八要实事求是、严禁虚假数字;九要公道正派、严禁优亲厚友;十要严肃执纪、严禁贪污腐败,以钉钉子的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5.八个相统一: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建设性和批判性相统一、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统一、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

6.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7.1+X”证书制度:1”为学历证书,“X”为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8.双随机、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9.三避免一落实:一是避免因贫失学辍学;二是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三是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辍学;四是落实政府及社会各方控辍保学责任。

10.两为主: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

11.三提升全面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12.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13.三全、两高、一大: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推动从教育专用资源向教育大资源转变。

14.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