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时期是阆中市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对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提升阆中市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更好指导阆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十四五”期间需要着重解决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和采取的关键举措,根据《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南充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阆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相关规划,开展本规划编制。
一、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十三五”工作成效显著
蓝天保卫战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时期,围绕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工业烟粉尘治理升级改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散乱污”综合治理、多部门联合开展柴油车尾气路检等行动,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到95.4%,较2015年提升9.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26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47.3%,臭氧(O3)浓度134微克/立方米,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十三五”期间,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削减106.75吨、氮氧化物削减45.7吨、挥发性有机物削减567.64吨,全面完成南充市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
碧水保卫战取得积极进展。“十三五”时期,设立了市、乡、村三级“河湖长”,覆盖全市71条(个)主要河流、水库,开展了设施配套、污染治理、常态监管等工作,江河湖库保护水平全面提升,市域内“一江四河(嘉陵江、东河、西河、构溪河、白溪濠)”、重点水库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以上。到2020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由5.6万吨/日提升到11万吨/日,其中市区5万吨/日,乡镇6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阆中市农村污水治理成效凸显,乡村水体水质显著改善,2020年入选全国2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较2015年大幅改善,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十三五”期间,共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3180.21吨、氨氮削减357.56吨,全面完成了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十三五”时期,制定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阆中市工作方案》及其各年度实施计划,完成了工业集中区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和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有效改善全市土壤环境。到2020年,建成投运9.3万吨/年危废综合处置项目、10吨/天医废处置项目、11.2吨/天污泥处置项目、80吨/天的秸秆类固废处置项目。严格按照“排查、交办、查实、整改、核查”工作流程开展了“清废行动”,完成了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及危废申报登记工作。对全市汽修、医疗机构、废旧回收等行业联合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杜绝了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土壤环境整体保持稳定,无土壤污染事故发生。
生态保护及生态价值转化初具成效。“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破坏得到有效控制,森林、山川、江河、湖泊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市域内生物多样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野生动物栖息地逐步扩大,自然风景保护区功能明显增强,森林覆盖率和建成区人均绿地面积均逐年增加,森林覆盖率达到46.9%,建成区人均绿地面积14.1平方米。阆中市已成功创建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四川省生态县、天府旅游名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初显。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阆中古城湿地公园被批准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成功打造构溪河生态文化体验区。
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力推进。全面按期完成了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并全部录入专网。共入户调查工业企业412个,畜禽规模化养殖场98个,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45个,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25个,加油站40个,入河排污口84个,生活源锅炉9个,行政村424个,合计1137个。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3次,获取监测数据2295个。污普阶段性工作受到省、南充市污普办充分肯定,阆中生态环境局被生态环境部表彰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先进集体。
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快速提升。“十三五”期间,通过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以及“双达标”、“双随机”环保执法管理,全市环境监管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大环保格局基本形成。积极探索“环境监测+环境执法”新模式,投资300余万元建成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并投入使用,提升了污染源远程监控能力,创新了环境监管模式,环境执法能力得到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执法联动,开展了工地扬尘、砂石开采、秸秆禁烧等五项行业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行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果不稳固。水环境质量方面,阆中市部分小流域仍未达标,全市河长制河流优良水体比例仅81.8%,个别黑臭水体尚未得到治理。嘉陵江干流阆中段存在河道违规采砂现象,导致嘉陵江河床受损,水体自净能力下降,鱼类生存环境遭到破坏。大气环境质量方面,臭氧超标的问题日益严峻,2020年全市臭氧超标11天,占到全年污染天数的64.7%,臭氧污染已经成为影响阆中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的重要因素。土壤环境质量方面,阆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监管和治理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工业污染物排放仍处高位。工业污染物为阆中市主要污染源,全市工业企业主要涉及建材、酱油、食醋、牲畜屠宰、其他建筑材料制造等行业,其中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贡献率最高,分别占到了总排放量的93.3%、40.1%、24.9%。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的废水排放量较高。“十四五”期间,阆中市提出争创南充市经济副中心的目标,能源消耗需求、水资源使用量、地表土地开发强度、工业污染物排放量等将进一步增加,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会面临更大挑战。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阆中市老城区部分存在雨污未分流、截污纳管区域覆盖不完全、管网老化等现象,遇强降水天气易造成雨污合流。各乡镇、行政村存在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雨污不分流、乡镇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且污水处理运维保障能力仍需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尚未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不健全,行政村保洁制度不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问题突出。生活垃圾需运输至南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存在运输成本高等问题。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新机遇
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是党中央高度关注和强调的“国之大者”。“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没有变,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奋斗目标没有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没有变,围绕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径举措没有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障和根本遵循,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力量源泉。
“成渝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叠加发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成渝地区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集聚高端要素资源提供了切入点和契合点。加之阆苍南、阆南仪等区域协同绿色发展战略,阆中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机遇。阆中市委、市政府坚定响应区域重大战略,坚决落实南充市委提出的“要坚定不移抓好生态环保,强力防污治污、彻底整治整改、从严监督监管”要求,必将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展现新作为。
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环保能效。2020年3月出台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部署了整个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一步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将为阆中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制度保障,通过建设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阆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进一步提质增效。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四川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会议精神,围绕南充市委、市政府“建成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充”;阆中市委、市政府“建设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争创南充经济副中心”的发展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全市区位优势、生态优势、产业优势,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基本路径,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建设“千年古城、嘉陵江山、钟灵毓秀、沃野千里”的美丽阆中。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不动摇,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调整作用,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市战略发展导向,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积极主动服务“六稳”,落实“六保”,加快建设美丽阆中,积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助推阆中市在“十四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更加协调,切实筑牢嘉陵江(阆中段)绿色生态屏障。
目标导向、精准治污。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因时因势因事因地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污染物来源解析,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补齐短板、普惠民生。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目标指标
到2025年,阆中市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环境治理效果显著增强,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大气、水体和土壤质量持续好转,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更上台阶,生态文明美丽阆中建设成效更加显著。
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完善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嘉陵江流域(阆中段)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阆中基本建成。
专栏1 阆中市“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指标体系 |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累计 | 指标属性 | |
(一)生态环境质量 | |||||
(1)细颗粒物(PM2.5)浓度 | 26 | 25.8 | 约束性 | ||
(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5.4 | 96.4 | 约束性 | ||
(3)重污染天数比率(%) | 0 | 基本消除 | |||
(4)省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5)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 / | 0 | 约束性 | ||
(6)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0 | 完成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7)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 / | 完成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8)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二)污染治理和减排 | |||||
(8)县城及以下生活污水处理 |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 | / | ≥93 | 约束性 | |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 | ≥85 | 约束性 | ||
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 | 62 | ≥75 | 预期性 | ||
(9)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氮氧化物 | / | / | 42.4 | 约束性 |
挥发性有机物 | / | / | 43.5 | 约束性 | |
化学需氧量 | / | / | 1476.3 | 约束性 | |
氨氮 | / | / | 80.7 | 约束性 | |
(三)应对气候变化 | |||||
(10)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完成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1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 | 约束性 | ||
(12)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 | 完成下达目标 | 预期性 | ||
(四)环境风险防控 | |||||
(1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5 | 约束性 | ||
(14)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 | 完成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五)生态保护修复 | |||||
(15)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 约束性 | ||
(16)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
(17)森林覆盖率(%) | 46.9 | ≥47.6 | 预期性 |
三、加快优化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推进区域绿色发展,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推进区域绿色发展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加强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方面的应用。强化优先管控单元的保护,重点加强四川构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四川阆中国家森林公园、阆中古城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锦屏省级风景名胜区、四川构溪河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管控,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深入建设嘉陵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阆中段)。加强阆中市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围绕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高品质宜居城区,优化空间布局,禁止新建高污染、高风险工业企业,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大气移动源、扬尘源管控。阆中市七江新区产业园、四川阆中经济开发区等工业重点管控单元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门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严格一般管控单元管理,严格项目引入政策,严控新(扩)建水泥厂、砖瓦、陶瓷(石材)建材等以大气污染为主的企业。
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空间格局。充分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全面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绿色发展。保护和控制阆中古城风貌,加强古城区的雨污分流、垃圾分类等建设,着力发展绿色旅游业。以阆中市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加快形成以食品加工、医药制造、纺织服装、新型建材的绿色发展产业体系,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集聚区建设。以天宫镇五龙村、飞凤镇桥亭村、思依镇杨家河、博树乡清真村、老观古镇等乡村旅游示范点为突破,发展具备旅游功能的定制农业、会展农业、家庭农场,实现传统农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阆中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强化与苍溪、南部等流域上下游城市绿色协调发展,推进生态环境共建共享和共保联治,推动筑牢嘉陵江生态屏障。
(二)推进资源能源高效利用
持续推进水资源节约。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保障水资源有效供给。坚持农业、工业、城市等各业节水并举,逐步建立健全相关管控体系,指导、约束水资源的规划、调度及配置。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加快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配合推进阆中市高效节约灌溉项目建设。加强工业节水减排,重点推进四川保宁醋有限公司、加加食品集团(阆中)有限公司、四川鸿宇食品有限公司等高耗水企业节水改造。加强城镇节水减损,推进城镇中水回用和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切实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推动资源循环化利用。持续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和江东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园区内基础设施、信息服务设施共享,逐步实现企业间物质、能量、信息和技术链接。鼓励酿造、食品等重点耗水行业探索强化水资源循环利用。科学规划畜牧业和种植业发展布局,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建设种养循环示范区。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废弃物回收利用网格体系,进一步完善废旧农膜处理中心、回收网点,进一步完善农药包装回收点、回收站等。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加快优化能源结构。科学有序开发水电,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稳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加快“煤改气”进度,同步推进天然气管网设施的建设,加快推进阆中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项目、环城高压输气管道新建项目等。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户用沼气、集中供气沼气工程、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着力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强工业余热利用。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洁净型煤质量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规销售、使用散煤行为。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持续提升。
(三)加快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推进落后和过剩产能淘汰,加快高污染、高耗能、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企业淘汰进程,限制高耗能行业准入。大力推动食品、酿造、家具等传统支柱性行业技术改造,加快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依托张飞牛肉、保宁醋等阆中特色产业,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强化清洁生产升级改造,加快建成中国西部新兴食品产业基地。积极承接成渝地区家具产业转移,推进朗森家居、宜华木业等家具企业绿色化改造,推动水性涂料的广泛应用,加快产品绿色化、高端化、多元化的步伐。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培育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培育三大成长型产业。贯彻落实南充市关于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方案,加快制定阆中市新型产业培育发展行动方案。加快优势型服务业提质增效,聚焦文化旅游、医疗康养、文教体育、生态宜居四大主攻方向,构建“4+3”服务业产业体系,打造成渝地区现代服务业示范区。依托阆中古城、锦屏山风景区、天宫院风水文化景区等旅游资源优势,推动生态型景区和生态型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开发建设,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重点、文体旅游和健康旅游为特色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载体,加快形成以晚熟柑橘、生态畜禽、道地药材、青花椒为优势产业的绿色农业产业体系。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加大有机肥利用推广力度,推广精准测土配肥,鼓励和支持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先进的种植技术,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以江东晚熟柑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水观粮油现代农业园区、五东中药材现代农业园区等园区为重点,推广集约化经营、生态化生产相结合的农业发展模式,推动构建成渝绿色农副产品供给地、配送地。遵循种养结合、生态循环要求,以新希望、大北农二期等项目为重点,形成规模化、绿色化、集约化为主导的生猪产业发展格局。巩固提升池塘健康养殖、水库生态养殖,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养殖。开展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绿色生态有机种植示范,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打造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
(四)加快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加快交通运输方式绿色转型。推进运输方式绿色转型,鼓励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逐步减少重载柴油货车在大宗散货长距离运输中的比重。推进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积极推进火车货运粮食专线、成品油专线建设。加快嘉陵江干流航道提升工程,推进阆中港港口岸电建设,支持应用LNG动力船舶、电动船舶。加快推进嘉陵江阆中水运货物集散地等项目建设。
加快培育绿色生活习惯。倡导勤俭节约的绿色家庭生活理念,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节水、节电的绿色家庭用具。推行光盘行动,鼓励餐厅使用可降解的打包盒,在餐厅、酒店、商店等限制一次性用具的使用。规范快递业、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环保行为规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化资源回收意识,倡导个人和家庭养成资源回收利用习惯,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
推广新建绿色建筑。大力发展绿色装配式建筑,推动相关行业发展,加快实施鼎成环保新型建材生产基地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到2025年,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按照阆中市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加强绿色建筑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质量、绿色建筑验收、绿色建筑运营管理工作,提高绿色建筑整体质量和水平。
加快绿色生活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城市慢行交通,倡导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加快建造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全市新增及更换公交车、出租车、清扫车、垃圾转运、巡逻车中新能源车辆比重不低于50%。推动阆中机场的绿色化、智能化建设,鼓励阆中机场建成后使用电动车开展场内通勤、摆渡、牵引等地勤,全面建成辅助动力装置(APU)替代设施。
四、强化污染全程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推动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强化土壤和固废管理方面加大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一)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启动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以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为目标,加快制定阆中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控制工业生产领域二氧化碳排放,严控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等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推广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交通出行模式,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及其他清洁燃料汽车,制定营运车辆和船舶的低碳比例,到2025年,营运车辆、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分别下降4%、5%。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推进编制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建材等工业领域技术改造,控制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提高营运车辆低碳比例。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加强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制定适应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增加林业等生态系统碳汇。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重大工程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应对未来气候风险能力。提升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
(二)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加强大气环境综合管理。研究制定PM2.5和O3复合污染协同治理方案,开展春夏季O3污染和秋冬季PM2.5污染管控专项行动,加大VOCs和NOx减排力度,推动PM2.5和O3协同控制,提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因企施策科学制定基于环境绩效的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实施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联合南部县、苍溪县等,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探索区域协同治理路径。
加强工业源污染防控。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阆中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推动砖瓦行业综合整治,推进炉窑废气收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脱硫塔及废气处理设施全面升级改造、安装布袋除尘设施。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氮氧化物减排,推进阆中市金博瑞新型墙材有限公司、阆中市明阳建材有限公司、四川省阆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脱硝改造。实施阆中浩森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深度治理项目,开展原料储备间密闭、改用布袋除尘设施等措施。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鼓励氮肥制造、家具制造、皮鞋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选取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以及更清洁的生产工艺,推动汽修厂以及其他涉及喷涂工艺的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大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检查力度,以阆中市金博瑞新型墙材有限公司、阆中市强锐页岩砖厂等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建材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分类治理。以氮肥制造、皮鞋制造、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等重点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一厂一策”,推进设施设备提标升级改造。
推动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油气回收治理,鼓励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持续巩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成果,已安装油气回收设施的油气回收率提高到85%以上。大力推进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车。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攻坚战。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新增重型燃气车辆以及公交、邮政、环卫等重型柴油城市车辆应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加快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治理改造以及新能源机械替代工作。以212国道、347国道等为重点,运用现场抽检和遥感监测等手段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力争在2025年之前建成尾气遥感监测(含黑烟抓拍)系统。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城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和施工工地管理清单,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管控要求。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加大洒水抑尘频次,提高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5年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加大城中村、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临时空地等巡查力度,严禁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等行为。持续推进“禁熏、禁燃、禁烧”的“三禁”工作,严控城区露天熏制腊肉,严控烟花爆竹燃放,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整治,推广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倡导文明祭扫,推广绿色环保祭祀方式,减少祭祀活动造成的大气污染。开展砂石厂料场及搅拌站环保设施标准化建设整治推进项目,全面关闭不符合规划、环保整治无望的小砂石料场,加强阆中上盛建筑有限公司等砂石料场管理,督促其采取密闭传输、安装喷淋设施、购置雾炮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等环保措施。
改善声环境质量。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严格项目声环境准入,健全噪声污染源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噪声源监管,采取“限时段、限音量”的管控措施,积极解决投诉较为集中的KTV、酒吧、广场舞噪音扰民等问题。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限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统筹现状与长期规划发展,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强化规划控制,合理控制道路、铁路线路两侧与周边敏感建筑物防护距离。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作业。
(三)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
推进幸福河湖保护。持续完善责任和制度体系,强化境内河湖治理保护,为南充市河湖治理树立典型、提供样板。以流域控制单元为基础推进精准治污,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健全完善嘉陵江流域河湖管理联防联控机制,推进跨界水源联保共治工作,推进嘉陵江生态廊道建设。按照“守、退、补”原则开展东河缓冲带保护和修复工作,开展湿地生态修复项目,进一步提升东河水质。加快推进西河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在左、右岸协同治理基础上,治理养殖业、种植业污染以及农村面源污染。加强白溪濠沿岸场镇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河道管理的整治力度,确保水质进一步得到提升。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推进白溪濠、板桥沟等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常态化监测排查流域污染源,严格排污管理,因地制宜地设置总磷、总氮的总量控制因子,确保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加强工业污水治理。以四川保宁醋有限公司、四川鸿宇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全面提标升级改造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提升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加快江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鼓励四川阆中经济开发区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完善园区内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确保2025年工业区内所有排污企业排放的废水收集率、处理率均达到100%。加强工业园区外企业水污染排放监管,严控废水不达标排放,严禁废水直排。
加强生活污水治理。以阆中市古城区为重点,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建设,提升乡镇污水处理率。加快推进阆中古城生态湿地建设。大力实施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对进水浓度偏低的污水处理厂开展收水范围内的管网排查,强化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减少管网渗漏。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3%。
持续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以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方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做到应纳尽纳、应集尽集。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75%以上。统筹实施农村水系及黑臭水体治理综合整治,加快消除市域内小流域污染和农村黑臭水体。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多措并举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持续推进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用兽药减量行动,督促各养殖业主落实尾水治理措施,保持规模养殖场尾水排放管控率100%。
强化水生态治理与修复。以东河、西河、构溪河、白溪濠等流域为重点,实施沿线河湖岸线修复、滨岸缓冲带生态修复、河口湿地修复、河湖水域生态修复等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减轻人类生产活动和自然过程对湖泊(河流)干扰,恢复河湖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试点开展水生态动植物群落多样性构建工程。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全面禁止嘉陵江等重点水域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明确禁渔期河道砂石禁采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每月分别不少于2次对嘉陵江采砂情况进行巡查检查,严厉打击禁渔期河道采砂行为。保障构溪河生态流量,严控全市取水量,督促金银台水电站等引水式水电站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入推进全市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推动阆中市妙高镇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水质监测及监管工作。强化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系统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2022年底前完成地下水污染源环境状况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中,充分考虑地下水影响与防控,做到统筹安排、同步考虑、同步落实。开展孙家垭地下水污染防治示范,推动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
(四)强化土壤环境和固废管理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以重要农产品产业基地、重点化工企业和废弃矿山周边为重点,严格排查土壤污染问题,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企业搬迁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监管,推动制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未利用地块风险管控,制定实施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计划,采取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督促阆中化工、张飞牛肉、保宁醋等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和自行监测制度,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按年度报告排放情况。
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菜篮子”等重点农用地块监测,推动建立农用地、农产品动态安全数据库,完善农用地土壤污染预防、安全利用、风险管控制度。进一步优化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推进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开展受污染耕地加密调查和风险评估,查明污染耕地地块分布、超标面积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落实相应风险管控措施。
强化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强化建设用地土壤准入管理,严格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定期更新公布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加强建设用地规划、出让、转让、用途变更、收回、续期等环节监管,确保土壤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在土地政策中得到落实,打造高度城市化区域土壤全生命周期管理范例。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应采取风险管控措施,设立标识、发布公告,防止污染扩散。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控。逐步建立分类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合理规划设置分类垃圾投放点,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和企业率先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5年,公共机构和企业垃圾分类设施基本达到全覆盖。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运行机制,按照“排污者付费”的原则,依法依规调整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同时进一步争取经费保障确保生活垃圾清扫、转运、处理等。鼓励、引导集贸市场、超市、食堂、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有条件的居住区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进一步提升餐厨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强化建筑垃圾管理处置,采取就地处理与异地利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治理。
强化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加强企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备案,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建立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一库一档”,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水平。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鼓励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购有序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网络,促进低价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持续推进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鼓励页岩砖厂协同处置一般固废、污泥等废弃物,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广使用绿色、可降解农膜,促进农业生产技术改善、耕作方式优化,逐步减少农膜使用量。鼓励四川保宁醋有限公司、四川古阆中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自行配套建设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固废消纳。推进阆中市污泥无害化处置与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建设。
推进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依托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实现电子化固、危废转移过程全覆盖。推进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提升,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升小微企业和工业园区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实施阆中时代医废处置中心扩能,进一步完善医废处置的跨区域协作机制,服务邻近区县及广元市苍溪县的医废处置需求。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按照全程收集、定点储存、安全转运、集中处置的要求,逐步形成“乡收集、县暂存、有资质单位处理”的管理模式。新建阆苍南含铅蓄废旧电池电瓶处置中心,提高废旧电池电瓶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率。
五、巩固筑牢生态屏障,赋能古城生态价值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强化生态修复保护,打造生态宜居美丽城乡,积极拓宽生态价值实现路径,筑牢嘉陵江(阆中段)生态屏障,打造“古城+生态”旅游目的地。
(一)强化生态修复保护
筑牢嘉陵江生态屏障建设。以南充建设嘉陵江绿色生态经济带示范市为统领,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力构筑嘉陵江生态屏障。深入推进嘉陵江流域(阆中段)保护,加强沿江两岸宜林荒山、荒坡、荒丘和迹地造林,通过生态毯铺植、岩面垂直绿化、客土植树种草等技术措施,实现生态恢复,力争2025年沿江两岸宜绿地段绿化率达95%以上。加强“一江四河”水资源保护,加强市域生态系统建设,重点构建城市绿地系统结构,加快实施以水系、库区、公路、铁路为主的生态廊道建设,全面提升森林、河流、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突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珍稀鱼类保护区的管理,强化对阆中构溪河湿地保护区、四川阆中国家森林公园的管理,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野生动植物的管护。注重生物原生态保护,严格执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政策,维护嘉陵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督查工作,对损害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的部门、地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加强重点生态系统保护。深入推进以“护山、治水、育林、养田、蓄潮”为主要内容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重点加强山体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严格禁止与各生态系统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针对锦屏山等风景名胜区,着力延续其特有风貌,严控区域施工建设、项目开发等活动,强化景观保护。禁止林地区域内进行非农建设,严禁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水域等生态安全控制区域内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加快退出。开展大规模绿化阆中行动,提升公共场地、主次干道、山体水系等绿化美化水平,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构建生态宜居城乡
优化城镇生活环境。大力实施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完善城镇功能配套,推动城市“跨江东进、三区联动”,有序推动老城区城市绿色更新,建设独具魅力的嘉陵江流域文旅山水园林城市。加强古城环境保护,深入实施古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城乡道路水体绿化美化等生态环保工程,加强城市景观设计,建设古城“文化会客厅”。积极推动嘉陵江沿线绿道绿廊等绿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切实加强沿河沿线生态治理及景观提升,加快打造滨江南路生态会客厅。围绕建设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定位,高水平规划建设阆中国家森林公园、构溪河国家湿地公园、阆中古城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等项目。
实施农村环境治理行动。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厕所革命”。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优先选择天宫镇五龙村、飞凤镇桥亭村等一批环境秀美、环卫设施配套齐全的乡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完善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体系。确保2025年,阆中全市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三)加快生态价值转化
推动旅游产业绿色发展。推动阆中市三国文化、科举文化、宗教文化、春节文化、风水文化、民俗文化与生态文明理念相结合,着力打造可以展示当地主题文化的有良好体验性、互动性、娱乐性的生态文旅产品。主动融入“大蜀道”“大三峡”旅游环线,推进旅游景区生态化发展,按照生态规律布局设计旅游景区景点,促进景区景点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与自然生态相融汇,努力建设成渝地区休闲度假“后花园”,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动凤舞天宫生态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丰富业态、提升品质,开发夜间经济和乡村融合产品,突出田园深度体验特色,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加快建设构溪河生态文化体验区,推进东山—白塔山景区等项目建设,提升沿江生态旅游带。
推动嘉陵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联动嘉陵江上下游地区共建嘉陵江流域生态经济示范带,依托嘉陵江、构溪河、锦屏山等生态资源,大力推进生态价值向文化价值、品质价值和经济价值高效转化,共同打造沿江水上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等精品线路。与都江堰、剑阁、南江、彭水、武隆等市县深度合作,共同推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共同设计以长江生态为主题的自然风光旅游线,将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同时打造为景观走廊、生态走廊。在嘉陵江(阆中段)两岸各宽3公里左右区域,按照一轴(嘉陵风光生态画轴)四带(蓝带、绿带、风光带、产业带)多点(特色景观亮点)布局,全面实施绿化美化,形成沿江绿带,增亮嘉陵江流域(阆中段)生态价值转化底色。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牢守生态安全底线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全面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体系,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切实保障全市健康安全人居环境。
(一)提升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强化流域、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压实生态环境、公安、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市生态安全工作要求。对嘉陵江、东河、西河、构溪河、白溪濠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并编制流域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切实提高流域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将污染源基本情况、风险源种类、周边环境敏感区域的分布以及事故状态下的处置方案汇编成册,形成环境风险源追踪管理数据库,从源头上加强环境风险监管。
加强行业、园区、企业风险防范。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氮肥制造、中药制造、屠宰等重点行业,以及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动态更新。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以阆中市时代安全处置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建立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清单,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推进环境风险企业试行“一源一事一案”。
(二)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形成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处置体系、风险防范体系四大体系,2022年底前完成阆中市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推动建立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环境风险监管与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与南部县、苍溪县等邻县的应急预案对接、应急资源共享,增强跨部门应急联动能力,共同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应对环境风险事故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监测预警能力。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督促企业按行业分年度完善企业预案、提升预案质量、加大企业应急演练频次。
提升应急储备能力。提升应急储备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结合辖区内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情况,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机制。实行物资储备信息动态化管理,掌握常用应急处置物资信息,提升应急物资持续供应能力。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阆中市应急指挥系统,补充完善应急监测设备、应急防护设备、应急取证设备等,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应急处置队伍。
(三)加强重点风险源管控
加强危险化学品管控。构建优先控制化学品防控体系,全面排查优先控制化学品种类和数量,建立管理台账,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实现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全覆盖,对具有持久性或生物累积性,或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具有较大危害的,或潜在环境暴露风险较大的化学物质优先开展风险评估。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口,并逐步淘汰替代。优化调整高风险化学品企业布局,逐步退出环境敏感区。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推进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从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升核与辐射信息化管理水平。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按年度完成评估报告、核安全自查报告和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核实等形式,对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工作场所、安全许可证延续情况、安全措施、规章制度、档案资料、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全国核技术利用申报系统管理更新等开展检查。
七、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环节,加快建立多元共治格局,持续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循环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建立多元共治格局
压实党政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阆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在全市经济发展考核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权重,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结果部门衔接机制。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的责任红线、从政底线,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责任损害赔偿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逐步推行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和重点排污单位排污状况等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健全督察整改机制,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整合建立综合执法队伍,依法统一行使执法职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推进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计划执法,健全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严格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对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采取综合手段,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及时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加强多部门联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统一着装、证件、车辆及执法装备,将执法监测费用纳入执法经费予以保障。
健全环境监管服务机制。推进由“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组成的生态环境准入体系落地。加强环评编制单位管理,健全环评单位黑白名单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源头预防体系。加强对“两高”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的监督与评估。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
(二)健全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环境经济体系。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绿色产业市场,鼓励节能环保企业入驻阆中,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污水垃圾环境基础设施、城乡黑臭水体整治等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实行按效付费。根据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和工作机制,健全企业信用建设,与邻近区县共同开展重点流域出入境断面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
健全环境治理法治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鼓励阆中市人民法院调整设立专门环境审判机构,统一受理、审理生态环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强化治理能力建设
提高环境监测能力。统一规划、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大气、地表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市域全覆盖,提升PM2.5与O3协同监测与预警能力。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水平,推动VOCs、总磷、总氮、重金属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规范排污单位和工业园区污染源自行监测监控,完善污染源执法监测机制,提升测管融合协同效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整合现有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信息,增设和优化监测点位。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
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转型。加强环境统计能力,探索时效性更强、准确度更高、可用性更好的污染物排放数据统计方法,逐步加强各套数据的整合和归真。加快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环境执法、环评管理、自然生态、核与辐射等数据整合集成、动态更新,建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提高智慧环境管理技术水平,重点提升环境污染治理工艺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水平,建立环保数据共享与产品服务业务体系。
建设环境保护铁军。锻造环保队伍,结合“百日大练兵”、双随机、执法培训等活动强化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建设环境执法铁军。结合资质认证、达标创建、应急演练等活动强化环境监测技术提升,建设环境监测铁军。结合中央、四川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强化市委、市政府各项环保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跟踪督察,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铁军。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规范基层环保监管机构职责,优化机构设置,有效提升基层环保监管能力。足额保障环境监测、环境监察队伍编制,严格新进人员管理,努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加强环保教育科普。推动生态保护知识普及工作,开展生态文化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活动,广泛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进行宣传。坚持专门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公众听证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扩大公民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积极发动、组织、引导群众参与到生态文化宣传建设工作中来。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地方目标责任,要按照与上级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把规划目标、约束性指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协同配合,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保障资金投入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区域均衡、科学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创新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财政支持,发挥环保专项资金、地方债、PPP等多渠道资金合力作用,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境保护市场,保障规划实施。
(三)加强环境信息公开
完善绿色传播网络体系建设,多渠道、多媒体宣传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定期公布环境质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积极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落实污染防治和治理主体责任,及时公开企业信息。进一步强化全民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享生态文明。
(四)开展评估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对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落实情况进行及时评估总结。在2023年和2026年,分别由阆中生态环境局会同发展改革局分别对“十四五”规划整体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及时通报。建立健全“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定期报送机制,每年对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重点工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进展将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规划动态修订,结合规划评估考核结论,将规划中发生较大变化而导致无法继续实施的内容,以及规划目标预期无法达到、现状超出预期或由于外部政策条件发生变化,导致规划目标无法继续实施的纳入规划动态修订。
九、重大项目
“十四五”期间,结合阆中市实际,主要实施低碳创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等6大类16个项目,共计29.056亿元,其中:
低碳创建项目1项,估算总投资合计0.5亿元。包括阆中市低碳县创建项目,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能源体系,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达到降低碳排放的绩效。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项,估算总投资合计1.154亿元。包括阆中浩森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深度治理项目、阆中市餐饮油烟综合整治项目、阆中市砂石厂料场及搅拌站环保设施标准化建设整治推进项目,达到减少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绩效。
水污染治理项目6项,估算总投资合计9.202亿元。包括阆中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阆中市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阆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阆中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阆中市孙家垭地下水污染防治示范项目、阆中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达到减少污水直排、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各类水体水质的绩效。
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项目2项,估算总投资合计4.8亿元。包括阆中市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阆中市污泥无害化处置与综合利用工程项目,达到提升各类废物处置能力,减少资源浪费,防范土壤环境污染的绩效。
自然生态保护项目2项,估算总投资合计12亿元。包括阆中市嘉陵江流域绿色生态走廊建设、阆中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达到增强生态环境功能,筑牢嘉陵江生态屏障的绩效。
能力建设项目2项,估算总投资合计1.4亿元。包括阆中市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阆中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到增强环境监测、监管、执法、应急等能力的绩效。
具体项目见下表。
附表 阆中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项目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方向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年限 | 估算总投资(亿元) | 项目性质 | 业主单位 |
1 | 绿色低碳发展 | 低碳创建项目 | 阆中市低碳县创建项目 | 建立以低碳排放的能源体系,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主要实施内容为:(1)建设集中式充电站5个、充电桩100个(主要包括加油、加气站、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站)(2)建设城市电瓶车、自行车便捷公交系统10个。 | 2021-2025 | 0.5 | 新建 | 阆中市发改局 |
2 | 大气污染防治 | 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 阆中市砂石厂料场及搅拌站环保设施标准化建设整县推进项目 | 对阆中市辖域内不符合规划、环保整治无望的散乱小砂石料场全面关闭,淘汰“散乱污”砂石料场; 对确定保留的砂石料场进行密闭传输、储存设备,安装除尘器、喷淋设施,硬化场地及连接道路,购置雾炮车等环保达标等环保设施,增加出入车辆清洗设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阆中上盛建筑有限公司等3家砂石搅拌站内砂石传输、储存设备进行密闭,加装喷淋设备,对搅拌塔身开口处进行密闭改造,增加出入车辆清洗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通过上述改造,全年可减少颗粒物排放1500吨。 | 2021-2025 | 1 | 新建 | 阆中市水务局、阆中市城投公司 |
3 | 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工程 | 阆中浩森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深度治理项目 | 对阆中浩森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规模为技改年加工产量3.2万吨,(1)密闭原料储备间;(2)将除尘设施由水幕除尘改造为布袋除尘;(3)对工业窑炉进行重建,达到节能减排作用。通过整治,达到《非金属融化炉烟尘排放浓度》(GB9078-1996)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达到200mg/m3;(4)出风口风量为30000m3/小时。 | 2021-2021 | 0.094 | 新建 | 阆中生态环境局 | |
4 | 餐饮服务业污染治理项目 | 阆中市餐饮油烟综合整治项目 | 对阆中市辖域内的200余家餐馆、食堂全面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 2021-2025 | 0.06 | 新建 | 阆中生态环境局、阆中市综合执法局 | |
5 | 水污染防治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阆中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对阆中市298个农村生活污水及配套管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 | 2020-2023 | 2 | 新建 | 阆中生态环境局、阆中市综合执法局 |
6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阆中市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 (1)推进阆中市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状况,综合分析黑臭水体的污染成因,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2)提标升级阆中市彭城镇、七里双龙场、飞凤镇、江南裕华场、思依镇、木兰镇、水观镇、金垭镇、玉台镇宝台社区、洪山镇、龙泉镇、千佛镇、二龙镇污水处理站13座;(3)新建柏垭镇高观场、思依镇小垭场、妙高镇共和场等45个农村聚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 | 2022-2022 | 1.742 | 新建 | 阆中生态环境局、阆中市村镇供排水公司 | |
7 |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 | 阆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对阆中市妙高镇等1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界碑、隔离网、标示牌、截污沟、排污口改造、水源涵养及植被等保护措施建设,加强水质监测及监管工作。 | 2020-2023 | 1.2 | 新建、改造 | 阆中生态环境局 | |
8 | 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 | 阆中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 | 对阆中市嘉陵江流域57个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化建设。 | 2021-2025 | 1.2 | 新建 | 阆中市住建局、所属乡镇人民政府 | |
9 | 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 | 阆中市孙家垭地下水污染防治示范项目 | 对七里办事处孙家垭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精细化调查、风险评估、实施防渗改造、地下水污染修复、污染阻隔工程。 | 2020-2022 | 0.56 | 新建 | 阆中生态环境局 | |
10 | 黑臭水体整治项目 | 阆中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 | 对阆中市沙溪办汤家沟河、彭城镇严家山河等13处的黑臭水体实施清淤、管网铺设、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 2020-2025 | 2.5 | 新建 | 阆中生态环境局、阆中市村镇供排水公司 | |
11 | 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 | 阆中市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 | (1)实施阆中时代医废处置中心扩能,新增日处理能力5吨,解决医疗废弃物处置问题。(2)新建阆苍南含铅蓄废旧电池电瓶处置中心,处理能力100吨/日。(3)完善废弃物回收利用网格体系,进一步完善废旧农膜处理中心1个,回收网点48个,进一步完善农药包装回收点400余个、回收站12个、回收储藏站1个;建设种养循环示范区20个共4000亩。 | 2021-2025 | 3 | 新建 | 阆中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
12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 | 阆中市污泥无害化处置与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 阆中市七里办事处陈家坝处新建污泥处理厂1座,总建筑面积约6268平方米,日处理污泥300吨(含水率80%)。 | 2021-2022 | 1.8 | 新建 | 阆中市住建局 | |
13 | 自然生态 保护 | 生态走廊建设项目 | 阆中市嘉陵江流域绿色生态走廊建设 | (1)沿城市滨江环线建设15公里生态廊道。(2)实施东河、西河、构溪河、白溪河等湿地生态修复项目,栽植湿地植物5000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植被10000亩,营造生态林5000亩。(3)绿化造林3万亩。 | 2021-2025 | 10 | 新建 | 阆中市自规局、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4 |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项目 | 阆中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 | 对阆中市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实施绿色生态走廊、生态林5万亩、湿地6000亩、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项目等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文化重点建设项目。 | 2021-2025 | 2 | 新建 | 阆中农业农村局、阆中自规局 | |
15 | 能力建设 |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阆中市生态环境能力建设 | (1)购置水体生态功能系统检测设备1套。(2)购置生态环保车载移动扬尘、噪声、粉尘检测系统设备1套。(3)购置生态气象监测系统1套。(4)购置土壤生态环境测试及分析评价系统1套。(5)将全市所有污染源企业: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站)、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砂石加工等污染源的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通过视频、数据传输设备通过网络纳入现有监控平台,同时,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内容纳入该平台进行监控,包含网格员巡查终端设备、执法车辆、执法服装。 | 2021-2025 | 0.7 | 新建 | 阆中生态环境局 |
16 |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 阆中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 对阆中生态环境局监测人员培训、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执法及监测车辆配置、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 2021-2025 | 0.7 | 新建 | 阆中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