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总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在“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时代机遇下,全面贯彻落实“422133”工作主框架相关部署,为宝安加快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提供保障与支撑。未来我区住房发展着重从增总量、优布局、调结构、提品质、稳预期等方面发力,打造“住有宜居”宝安范例。
二、编制原则
(一)以人为本,人才友好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提高广大市民的居住生活水平。提升对产业、人才的吸引力,聚焦产业升级及人口结构变化引起住房需求差异。
(二)稳量提质,合理定标
坚持“量”“质”齐升,科学确定全区住房建设规模和结构,提升住房品质。优化调整增量住房结构,盘活规范存量住房市场,多渠道并举增加住房供应量,稳步提升居住品质,实现住房可持续发展。
(三)统筹协调,政策引导
充分发挥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主导、协调和推动作用,切实履行住房保障职责,加强公共住房房源的筹集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相关政策的引导与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住房保障工作,多渠道筹集公共住房。
(四)绿色发展,住有宜居
积极实现“双碳”目标,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推行绿色节能环保技术。努力提升居住社区环境建设品质,推动绿色(宜居)社区创建。
第二章 发展成效
一、完善住房发展工作体系
“十三五”期间,落实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结合我区实际,不断探索完善住房制度相关顶层设计,推进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基本形成“1+1+N”住房发展工作体系,即“1”张居住空间布局与规划蓝图、“1”个住房发展工作计划、“N”项制度建设全市领先。
“十三五”期间出台棚改、规模化租赁、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存量房源信息发布机制等相关政策及指引。2018年,区政府印发《宝安区关于加大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力度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7号)、《深圳市宝安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深宝规〔2018〕17号)等相关文件,切实加大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力度,率先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补并举的企业人才住房制度,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流程,指导我区棚改工作推进。2020年,区政府印发《宝安区关于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推动宜居城区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加大住房供应和人才安居力度,打造宝安特色的“成本适中、品质优良”居住空间范本。
二、建设筹集渠道积极拓展
“十三五”期间,我区在新增供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城市更新、拆迁安置、配建宿舍、棚户区改造、社会存量用地合作开发改造等方式盘活存量土地和住房,有效破解土地资源瓶颈。大力引入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破解资金瓶颈,实现我区住房保障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规模化租赁+企业合作筹集”并举模式,充分发挥企业运营、管理房源的优势。全市首创“政府主导+企业实施”模式,推动38区、39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成,以及打造了全市首个全链条规模化租赁人才安居社区——星河荣御,作为民生幸福典型案例入选特区成立40周年展览。
公共住房“量”“质”齐提升,“十三五”期间,深圳市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中我区累计筹集和供应指标分别为57663套、24929套。“十三五”期间,我区筹集公共住房66424套,供应27531套,均超额完成市“十三五”期间下达给我区的任务量。“十三五”期间,我区公共住房筹集量是“十二五”期间筹集建设住房套数总量的4.9倍,新增供应量是“十二五”期间供应住房套数总量的5.9倍。
三、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
实物+货币补贴有效覆盖需求群体,以人才住房、住房补租、公共租赁住房支持新就业群体。“十三五”期间,全区发放住房资金补租共计4703.17万元、已面向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累计发放货币补贴共计约238.09万元,其中我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共434户,其中实物保障37户,货币补贴397户(货币补贴按市统一标准发放,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310元/人/月)。已发放人才安居货币补贴共计4465.08万元,补贴达908人次。
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十三五”期间,商品房开工面积平稳增长,全区商品房开工面积逐年递增。商品房供应稳中有序,2018-2020年,全区商品房供应整体保持正增长。
“十三五”期间,我区一手商品住房供应约410.0万平方米,呈逐年稳步增长趋势。2018-2020年商品住房去化速度逐年加快,由2018年的15个月下降到2020年的2个月。
第三章 发展趋势
第一节 总体要求
一、时代机遇
(一)落实中央“房住不炒、住有所居”的住房发展导向
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
(二)坚持深圳市“民生幸福标杆”中住有宜居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展目标,至2025年,深圳将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意见》指出,“民生幸福标杆”作为深圳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要求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深圳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保基本、广覆盖、促宜居”的住房总体发展目标,加快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努力构建民生幸福城市。
(三)契合宝安“打造三城实现五大跨越”发展目标、“422133”发展主框架、建设筹集“四个一批”住房要求
宝安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以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高地为总抓手,引领全区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加快打造“三城”——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实现由经济大区向经济强区、制造大区向智造强区、出口大区向开放强区、人口大区向人才强区、民生大区向服务强区“五大跨越”,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宝安区委七届二次全会提出重点以“422133”为主框架,牵引带动其他各方面工作共同进步、协同发展。“4”是做实四大制造业片区“基本盘”,以战略级空间承载战略级项目。“2”是打造两大总部“根据地”,集聚全球一流资源要素。“2”是做强两大中心区“主引擎”,辐射带动全区高质量发展。“1”是全力推动市政化改造107国道“主动脉”,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的核心走廊。“3”是打造三大专项“新名片”,厚植国际一流营商环境。“3”是夯实三大民生领域“硬底板”,助力宝安核心竞争力提升。
未来宝安住房发展需紧密衔接“422133”城市发展战略,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要求,以前海扩区为契机,推动宝安新一轮发展,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推动建设筹集商品住房、公共住房、产业配套宿舍、城中村住房等“四个一批”住房要求,以高质量打造宝安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为目标,建设住有宜居示范城区。
二、总体形势
住房发展是我区转型发展的主要抓手,支撑人口结构优化的重要基石,产业升级的关键举措。面对“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前海扩区等时代际遇以及“422133”城市发展战略部署,综合现状住房挑战和国际先进理念,本轮“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主要从总量、空间布局、结构、品质等方面进行规划谋划,稳定住房发展预期,为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城提供强力支撑,推动高品质民生幸福城建设。
第二节 发展挑战
一、总量供需矛盾突出
我区现状实有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平均水平。随着人口增长及结构优化,新增住房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在土地资源紧约束背景下,近年住房建设以存量开发途径为主供给,供给渠道受限,公共住房供应规模增长明显滞后于需求人群规模增长,未来住房建设及供应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二、结构制约提质发展
城中村和宿舍提供了全区70%以上人口的居住空间,大量低租金城中村住房为广大新市民、产业工人群体提供了低价便利的居住空间,有效支撑制造产业发展。但此类非成套住房由于品质较低、产权不完整,与新发展阶段“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区”的发展定位不相匹配。
未来城市发展定位提升、产业结构升级以及人口结构变化,住房结构亟需进一步优化提升。一方面需解决高品质住房供给不足的难题,打造与宜居标杆城区发展相适应的高品质居住空间。另一方面需在成本可负担的基础上改善城中村、宿舍居住环境。
三、空间布局亟待改善
全区居住空间南北不平衡。大部分成套高品质住房分布于新安、西乡等片区,导致南北“钟摆式”交通流现象明显,职住分离突出。
公共住房布局与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异,如新安、西乡等南部片区供不应求,燕罗、松岗等北部片区配租周期长。全区新建居住空间布局整体上比较分散,部分新建项目“规模小、零星分散”特征突出。公共住房项目与公共交通联系较弱,大多位于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外。
四、品质亟需提升
住宅老化、公共配套缺失、质量安全隐患等影响居住品质。全区住宅小区中建成年限超过20年、配套功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占比约1/3,整体居住品质不高。
第四章 发展目标
第一节 总体目标
一、助力擘画宝安“三城”新蓝图
“十四五”期间,充分契合我区未来产业发展和人口结构转变趋势,立足为世界级先进制造城提供居住空间支撑与保障。服务前海扩区,推动建设“国际化湾区滨海城”,打造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大型安居社区。加快住房量增质提,实现住有宜居,全力打造高品质民生幸福城,让每一个宝安人都能留得下来、住得安心。
二、高质量打造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以“四个一批”住房建设为核心抓手,不断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打造与湾区发展相适应的高品质居住空间,推动存量低成本居住空间有序提升品质,维持产业创新活力,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温度宜居环境。
第二节 切实保障住房供给
一、规划期内合理安排居住用地供应
规划期内,合理提高居住用地比例,通过加大新供用地供应、积极推动更新整备用地出让等多渠道保障用地供应,计划供应居住用地规模不少于2.99平方公里(含产业宿舍用地0.36平方公里),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不少于1.54平方公里,公共住房用地不少于1.45平方公里(含产业宿舍用地0.36平方公里)。
二、多渠道建设筹集各类住房
规划期内,结合各途径政策导向、支撑人口结构优化、实施难易程度进行供给能力判断,“十四五”全区住房总量目标为建设筹集各类住房不少于16.3万套(间),其中商品住房不少于6.5万套;公共住房不少于9.8万套(间),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7.0万套(间)。
表1:“十四五”住房建设筹集时序表 单位:万套(间)
年份 | 总套数 | 商品住房套数 | 公共住房套数 |
2021 | 3.46 | 1.40 | 2.06 |
2022 | 3.95 | 1.60 | 2.35 |
2023 | 3.15 | 1.30 | 1.85 |
2024 | 2.82 | 1.10 | 1.72 |
2025 | 2.92 | 1.10 | 1.82 |
合计 | 16.30 | 6.50 | 9.80 |
三、多主体新增住房供应
规划期内计划供应各类住房不少于10.1万套(间),其中供应商品住房不少于5.0万套;供应公共住房不少于5.1万套(间),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3.4万套(间)。推动“互联网+”未来科技城配建项目、机场地块DU09-69人才住房项目、12号线机场东车辆段上盖保障房等公共住房建设项目加快建设供应。
表2:“十四五”住房供应分配时序表 单位:万套(间)
年份 | 总套数 | 商品住房套数 | 公共住房套数 |
2021 | 1.6 | 1.0 | 0.6 |
2022 | 1.6 | 1.0 | 0.6 |
2023 | 1.8 | 1.0 | 0.8 |
2024 | 2.5 | 1.0 | 1.5 |
2025 | 2.6 | 1.0 | 1.6 |
合计 | 10.1 | 5.0 | 5.1 |
四、加大住房货币补贴与专项资金支持
规划期内,进一步加大货币补贴力度,实现实物保障与货币支持的双重选择,满足各类人群的多样化住房需求。
加大基本保障对象的住房租赁补贴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及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按规定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继续实现应保尽保;通过实物与货币补贴并举的方式,加大解决各类人才和新市民家庭住房困难。
表3: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指标
类别 | 指标 | 2025年指标 | 指标属性 | |
用地供应 | 供应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 | 每年 30% | 预期性 | |
居住用地供应 | 不少于2.99平方公里 (含产业配套宿舍用地0.36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
住房建设筹集和供应 | 住房建设筹集 | 16.3万套(间) | 商品住房 6.5万套 | 预期性 |
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2.8万套(间) | 约束性 | |||
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间) | 约束性 | |||
住房供应 | 10.1万套(间) | 商品住房5.0万套 | 预期性 | |
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1.7万套(间) | 预期性 | |||
保障性租赁住房 3.4万套(间) | 预期性 | |||
宜居社区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100%完成 | 约束性 | |
绿色(宜居)社区比例 | 90% | 预期性 | ||
第五章 发展策略
第一节 增总量 供需结合精准研判
多主体多渠道建设筹集
一、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加大居住用地供应
在本轮国土空间分区规划中,优化居住用地结构及空间布局,合理提高我区居住用地比例,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职住平衡水平,促进产城融合。
重点提高中部、北部、石岩片区居住用地比例,加大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居住用地整备和供应力度。在片区配套能力支撑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两大总部“根据地”,两大中心区“主引擎”周边等居住用地开发强度。
二、匹配人口结构转变,安排住房建设筹集节奏
匹配各阶段人口结构住房需求特征,“十四五”期间住房重点为供应与提质“两手抓”。结合《宝安区人口规模与人口结构变化及趋势专题研究》人口预测,至2035年我区人口机械增长趋缓,人口结构从“年轻型”向“成年型”转变。 “十四五”、“十五五”期间为主要需求阶段,购房需求依旧旺盛,需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供应与提质并重;“十六五”期间随着老龄人口占比提高及房屋老化问题,住房提质需求将大幅上升,需注重宜居宜老的品质提高,加大存量住房改造提升。
三、加大住房建设筹集力度,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加大居住空间保障,不断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通过新供应用地、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留用地、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区改造等途径,加大公共住房的建设筹集和供应。大力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住房建设,形成政府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国企引领示范、增量存量并举的全结构住房保障体系。
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理机制,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台账,及时开展项目跟踪监测。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多措并举有效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新供应用地建设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及规模化租赁改造城中村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第二节 优布局 衔接“422133”发展主框架
构建宜居空间格局
一、构建“双中心、多组团、网络化”宜居空间格局
紧密衔接“422133”发展主框架,落实国土空间分区规划“两主三特、两轴四带”城市空间格局、紧抓前海“扩区”重大机遇。结合新一轮大规模住房建设,借力轨道交通和公共设施建设,引导全区住房均衡发展。
构建“双中心、多组团、网络化”南北均衡、依山傍水的宜居空间格局,存量提升宝安中心区,加快建设深圳西部市级中心。依托南北主要通勤廊道,以沿线大型安居社区、产城融合社区为中心形成若干居住组团,围绕轨道站点服务、鼓励慢行优先、设施同步配套形成宜居社区生活圈。
二、服务前海扩区,建设一批国际化高品质社区
强化前海扩区与周边职住融合发展,支撑港澳青年住房保障。契合海归、港澳及国际人才需求,以前海扩区为契机,围绕会展海洋城、立新湖、宝安中心区、九围等片区规划建设若干国际化街区和生活就业圈试点。以高水平的建设标准、国际化的配套物业和管理服务进行筹建。提供一站式国际人才和企业落地服务,营造特色的国际化街区氛围,定期开展并组织、引导国际人士参与多样式、促融合的社区日常活动。
三、契合产业及人口特征,制定分区分类住房发展指引
充分考虑宝安未来产业发展和人口结构转变,立足为世界级先进制造城提供居住空间保障。划分南部、中部、北部和石岩四个片区,推动“四个一批”住房建设筹集落实到位,分区分类差异化谋划提升。支撑人才强区建设,吸引人才沉淀,坚持租售并举,新建公共住房布局原则上南部、石岩以租为主,中北部以售为主。
南部片区(新安、西乡、航城街道)打造现代化国际化标杆城区。以统筹盘活存量为主,稳定商品住房供给,规范租赁市场发展,吸引人才留驻。建设筹集一大批公共住房、改造提升一大批城中村住房。公共住房主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降低住房成本高企影响,增加供应流动性较高的租赁住房和中小户型刚需住房的比例,支撑宝中、互联网+未来科技城以及尖岗山、铁仔山高新区等片区住房需求。
中部片区(福永、福海、沙井、新桥街道)打造湾区高品质发展宜居城区。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商品住房和公共住房均衡供给,优化住房结构提高成套住房比例,支撑重点片区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批高品质商品住房、建设筹集一大批公共住房。承载产业结构升级引起的住房需求变化,以及南部人口居住需求外溢,公共住房主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共有产权住房和公租房均衡供给。新增一批高品质成套住房支撑国际会展城、海洋新城、立新湖、新桥等重点片区住房需求。
北部片区(松岗、燕罗街道)打造产城融合引领城区。建设一批高品质商品住房、建设一大批产业配套宿舍。公共住房供给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为主,支撑燕罗国际智能制造生态城居住配套服务,鼓励先进产业工人就地置业安居。考虑片区先进制造产业发展为主,须控制存量开发中宿舍和城中村为主的低成本保障性住房拆除重建时序,挖掘存量住房改造资源。
石岩片区(石岩街道)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城区,加大新供应居住用地保障。建设筹集一大批公共住房,建设及改造一批产业配套宿舍。公共住房供给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结合石岩南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加快推进开展居住潜力用地整备,围绕罗租站加大保障公共住房用地供应。在成本可控基础上有序开展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第三节 调结构 落实“四个一批”住房建设
优化提升住房结构
一、落实“四个一批”住房建设,推进住房全结构优化
以“成本可负担、品质有保障”为住房结构优化目标,围绕商品住房、公共住房、产业配套宿舍、城中村等“四个一批”住房建设,保障宜居空间实施,推进全区住房全结构优化。
多途径提升高品质成套住房比例。建设一批高品质商品住房、建设筹集一大批公共住房。提升居住环境及品质,提高居民幸福感,引导住房建设匹配片区发展要求,打造与湾区发展相适应的高品质居住空间。
保障住房成本可负担性。建设及改造一大批产业配套宿舍、改造提升一大批城中村住房。努力为产业工人、低收入家庭、新市民、新青年提供“成本居中、品质优良”的保障型居住空间。
二、建设一批高品质商品住房,打造品质宜居社区
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建设和销售,坚持租购并举。结合新供应用地、更新整备存量用地挖潜安排实施时序。
契合购房人群居住偏好,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主要围绕两大中心区“主引擎”、两大总部“根据地”、前海扩区范围、高新园扩区等重点发展区域、沿轨道站点加大商品住房供应,适当提高中小户型等刚需性住房比例。
近期(2021-2022年)加快开工一批项目,主要围绕两大中心区周边,松岗车辆段、尖岗山片区等项目。中期(2023-2025年)主动谋划一批项目,在既有项目库基础上加大九围国际总部周边居住用地整备力度,加快推进总部片区国际化街区建设。远期(2026-2035年),对于新增改居类更新项目及整备居住潜力用地,加大围绕两个中心区、九围国际总部及107发展走廊挖潜,储备一批商品住房项目。
三、建设筹集一大批公共住房,打造大型人才安居社区
优先安排公共住房用地,进一步挖掘各类公共住房用地供应潜力。通过新供应用地、招拍挂商品住房用地配建、城市更新配建、公共设施综合开发等途径多措并举加大建设筹集力度。
围绕人才密度较高、住房需求旺盛的就业集聚区以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和公共设施配套齐全区域加大公共住房建设保障力度。契合“422133”工作主框架,支撑重点片区发展,加快推动“1+5”大型人才安居社区规划布局与开发建设(“1”是深圳西部市级中心,“5”是松岗北、会展新城、尖岗山、机场总部、石岩片区)。
近期(2021-2022年)加快开工一批项目,结合“十三五”续建及近期新建项目,引导规模化布局,推动松岗北、会展城、尖岗山、机场总部等四个大型人才安居社区开发建设。中期(2023-2025年)主动谋划一批项目,通过加大挖潜推进深圳西部市级中心及石岩片区两个大型人才安居社区规划建设保障力度。一是加快深圳西部市级中心片区松岗江边、沙浦围、沙一片区等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项目进度,同时进一步加大深圳西部市级中心(新桥、沙井片区)居住潜力用地整备力度,加快该片区大型人才安居社区规划选址布局,新增建设一批公共住房;二是结合石岩罗租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开展居住用地整备,围绕罗租站加大保障公共住房用地供应,新增建设一批公共住房。远期(2026-2035年),优先围绕深圳西部市级中心(新桥、沙井片区)以及107发展走廊,远期储备一批公共住房项目。
四、建设及改造一大批产业配套宿舍,打造产城融合社区
加大对产业空间保障和精准供应,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引导宿舍围绕四大制造业“基本盘”布局,塑造燕罗国际智能制造生态城、深港先进制造业合作区、新桥东、石岩南、铁仔山等5个产城融合社区,提高职住平衡水平;结合工业园区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划定会展东、石岩南、石岩东、铁仔山、尖岗山、新桥东等6大片区存量改造提升宿舍品质,契合产业工人居住需求,实现园区宿舍共享式管理。
近期(2021-2022年)加快开工一批项目,加快新桥东、石岩南、铁仔山等产城融合社区建设。中期(2023-2025年)主动谋划一批项目,重点围绕燕罗国际智能制造生态城、深港先进制造业合作区、新桥东、石岩南片区周边新建一批产业配套宿舍,加快推进片区使用效率较低,品质不高的配套宿舍品质提升改造,合理增加生活配套设施。远期(2026-2035年),对于新增改工类更新项目及整备产业用地,建议进一步加大围绕四大制造业“基本盘”布局,储备一批产业配套宿舍项目。
五、改造提升一大批城中村住房,保障低成本居住空间供给
规范发展城中村租赁市场,发挥城中村职住平衡“稳压器”作用,保障低成本居住空间供给,服务产业群体。坚持“留拆补”并举,以整治提升为主,消除城中村安全隐患、完善居住功能、加强物业管理、日常维护,以及租赁市场管理。
匹配产业特征、契合人才租赁热点需求,结合“三宜街区”建设,紧紧围绕轨道站点,重点改造提升宝中新安、西乡固戍、立新湖、石岩南、上屋罗租等城中村片区。规范发展城中村长租房市场,引入市场主体参与,支撑产业创新活力及人才过渡保障。打造共享空间、构筑新型邻里关系,全面提升居住感受,提供多层次的居住空间,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近期(2021-2022年)改造提升一批项目,结合已开展“双宜小村”综合整治提升情况,重点加大南部宝中新安、西乡固戍、石岩南片区筹集力度,推进若干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试点工作。中期(2023-2025年)主动谋划一批项目,结合区城管部门开展“三宜街区”建设加快规模化租赁,加快推进南部宝中新安、中部立新湖、石岩上屋罗租片区再改造筹集一批城中村住房。
第四节 提品质 打造宜居示范
为世界级先进制造城提供有力支撑
一、提高成套住房比例、完善社区配套设施
夯实制造大区向智造强区、人口大区向人才强区跨越基础,到2035年高品质成套住房占比提升约15%。其中“十四五”期内提升不低于5%,有效支撑适应未来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优化导向的住房需求。
不断完善居住社区的交通、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期末力争80%的商品住房和公共住房社区实现15分钟服务圈全覆盖,90%达到绿色(宜居)社区标准,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达到75%。加快规划建设与住房项目需求相适应的配套设施,坚持新建住房项目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公共交通设施“三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于列入各年度实施计划中建设筹集项目,精准匹配人群宜居性需求,开展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调查、制定配套设施与公共住房项目同步交付使用计划。
二、分类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规划期内,全面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大力推进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制定老旧小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分类推进提升,在“十四五”期间100%完成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
完善供水排水、燃气管道、环境卫生、消防等公共基础设施,整饬老旧房屋外立面,修缮老旧建筑本体;因地制宜推动加装电梯、增设智能停车场、增加文体设施、卫生服务站等,提升社区公共空间品质;引入专业物业管理,建立长效管养机制。
三、推进城中村“三宜街区”建设
针对宝安产业强区、人口大区的特点,在城中村开展“宜居宜业宜游”街区创建工作,因村施策制定实施方案。
通过局部的拆、改、建,补齐公共配套和文化旅游设施,提升城中村生活品质,增强街区活力,不断健全人城产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实施机制,通过政府引导,村集体股份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合作,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打造绿色宜居社区,高标准发展绿色低碳建筑
打造绿色宜居社区,确保完成我区绿色(宜居)社区比例达到90%。努力改善存量住房人居环境、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全面提升社区宜居水平。
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推行绿色节能环保的技术,新建公共住房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100%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增加中小户型住宅室内空间的适应性和可变性,提高空间的利用率,切实提高中小户型住宅室内空间的居住品质,创造绿色、舒适、可持续发展的高品质居住空间。
第五节 稳预期 强化预期管理 促居住空间供需平衡
一、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发展
深入推进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房地产系列调控政策。持续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加强统筹,有效增加商品住房供应。强化一、二手住房联动调控,定期发布、更新住房成交参考价以及住房供应信息,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二、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持续开展住房租赁市场监测,完善住房租赁参考价格评估机制,强化预期管理,促进住房租赁市场持续平稳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住房租赁信息化建设,引导租赁运营机构实施规范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市场服务,提高专业化住房租赁服务的市场占有率。
三、实物供应与货币补贴并举
按照“保重点、保过渡”原则,强化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统筹管理。探索创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形式,以货币补贴租赁社会存量住房形式解决公共租赁住房出库难问题,面向我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进行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试行工作。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的保障力度,在配租房源中予以优先配租,或者通过货币补贴实现应保尽保,优先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
第六章 实施保障
一、强化规划传导机制
保障规划纵向传导,按照“规划、计划、调查、跟踪、评估”工作机制,加强住房发展规划在全区住房工作中的统筹和指引作用。强化统筹协调,构建住房发展重点项目库,梳理实施性较高的项目110余个,合理安排项目库实施时序,实现动态评估、灵活调整。以“项目化、清单化”形式制定五个年度住房发展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解要求,对存在困难的项目等进行重点跟踪,扎实推进住房开工建设任务。
保障规划横向衔接,做好三大支撑。一是用地支撑,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方式持续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形成居住用地长效供应机制,建立居住用地供应储备库和居住潜力用地整备任务库。二是政策支撑,加大住房供给对产业发展的助攻力度,建立与招商引资相匹配的公共住房供应机制。在房源供应阶段,在合理范围和时限内安排一定比例房源用于企业引进;制定与招商引资政策以及企业产值等贡献情况相匹配的公共住房供应政策。三是财政支撑,切实保障规划期内公共住房财政支出需求。
二、强化各部门联审评估机制
各职能部门应强化部门联动,通力协作,确保职责履行到位。由区住建局牵头,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更新整备、工信、科创等部门,建立住房联动管理机制,实现功能衔接、工作互动、服务联动的工作方式,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产业发展支撑等三大专项行动。
会同更新整备、城管、工信部门,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专项行动,通过“政策引导+企业投资+业主参与+专业化运营”以点带面推进城中村及存量产业园区配套宿舍规模化租赁工作。
会同城管部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专项行动,通过“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建管并重+专业化运营”模式开展具体改造工作。分别开展基础类和完善、提升类项目改造,实现小区可持续有机更新。
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更新、工信、科创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开展产业发展支撑专项行动,研究制定产业配套宿舍管理及配租相关实施细则。从源头加强新建自持宿舍管理引导,签订监管协议、定向服务周边企业,实现更为精准供给及更有保障运营强化监管。
三、构建“智慧住房”管理机制
建立公共住房全生命周期信息平台,提高住房信息化平台建设水平、探索住房管理新模式,构建“智慧住房”管理体系。以住房保障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做到知全局、掌细节、心有数,确保各类住房管得好、控得住。
第七章 附则
一、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21 年至2025 年。
二、解释权限
本规划由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录:名词释义
1.公共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
2.建设:取得桩基础提前开工、基坑支护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批文。规划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已破土开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仅进行了工程地质勘察、场地平整、旧有建筑物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和水电等建设,未破土刨槽的,均不应计为正式开工。
建有地下结构的建设统计口径为:开始基坑开挖施工。基坑开挖前需要基坑支护的,以开始基坑支护施工为口径。基坑开挖前需要在地面进行桩基础施工或地基处理施工的,以开始桩基础施工或地基处理施工为口径。
3.筹集:公共住房筹集包括改建、盘活、补贴、规范管理等渠道,例如非居住类房屋改建、社会存量房源租购或规范管理、货币补贴等。
4.供应:公共住房供应房源需已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或公共住房建设筹集任务,并且未纳入往年供应统计。建设、改建项目需达到基本建成或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盘活、补贴项目应完成租赁合同、补租协议签订等工作,存量住房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另行制定。
商品住房供应,包括商品住房批准预售与现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