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全县民政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要求,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县民政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扎实做好民政重点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找准工作着力点,切实把民政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 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之间配合与协调,加强政策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大社会救助格局,组建县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和平台。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信息数据库,推动实现就业、社保、教育、住房、医疗、扶贫、慈善等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充分运用大数据,提高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和核查的精细化,推进社会救助对象精准性。加强各类专项救助政策衔接,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兜牢兜住兜好民生底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以及“救急难”工作机制,有序下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批权,简化优化审核审批流程,缩短救助时限,让困难群众及时得到相应救助。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功能,兜住“三户一体”人群以及其他困难对象民生底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制定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办法,逐步缩小城乡低保保障差距。完善低保、特困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低保、特困保障标准有序提高。推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城乡统筹,确保城乡特困人员公平获得救助供养服务;完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提高照料护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行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减轻特困人员住院护理压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能力和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基层社会救助力量,委托第三方承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有效解决基层社会救助力量和精力不足问题,缓解基层事多面广工作压力重难题。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救助对象网上申请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让困难群众求助更加便捷,让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从大量纸质材料中“解放”出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探索建立政府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公民个人救助意愿与救助对象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政府依制度规范实施救助,公益慈善按需求给予个性化帮扶,使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四是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健全完善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机制等工作机制建设。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2. 加强养老服务业发展
一是补齐公办养老机构短板。提升改造农村公办敬老院基础设施,提高管理人员服务质量,加强对特困供养人员保障能力和护理能力建设。二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融合发展。引导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整合资源,创办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医养结合供养型、养护型、护理型养老机构,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需求。选择具备条件的大型养老机构与县内医疗单位对接,实现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三是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文教卫体养游等领域开放合作,实现养老服务优质均等,多渠道扩大服务供给,满足养老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沪苏浙养老投资型和服务型企业共建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争取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试点,为长三角地区提供优质社会养老服务。四是优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探索统一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标准及流程,建立统一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完善监督机制等,促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体系的不断优化。五是推进智慧养老建设。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建立县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做到数据信息上下贯通、共享,并依托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品实现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化。
3.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基础作用
一是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建立社区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社区配套建设,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智慧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工作,为社区减负。深化社区“三社联动”工作,吸纳社会组织和社工参与社区协商、民主管理,提升村民自治能力,促进“三治融合”。深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改革,持续推进社区治理,结合乡村振兴,打造社区协商品牌,拓宽村民自治形式。二是全力做好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创新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制度,认真做好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三是稳步推进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区划地名服务水平,增强区划管理服务效能,严格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深入挖掘本县地名文化,积极申报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
4.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关爱服务体系中的关键作用
一是着力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扎实有序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确保补助对象覆盖率达到100%。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贯彻落实《安徽省“福康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安徽省“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细则》,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推广康复辅助器具运用。不断提升残疾人福利,丰富残疾人日常文化娱乐生活,提升残疾人的参与感,幸福感与获得感。
二是不断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立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提高保障标准。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能力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救助保护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对恶意弃养或失信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推进落实“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
三是加快发展慈善事业。贯彻执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搭建各类平台,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完善城乡社区社会捐助体系,推进慈善体制机制创新。科学规划福利彩票发行,规范福彩公益金绩效管理办法,不断提高福彩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
5.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开展文明殡葬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继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乡镇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化殡葬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完善落实基本殡葬服务惠民政策。
6.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载体作用,完善社会组织议事协调机制,压实“双重负责”管理责任,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的“有效”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推动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等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社会组织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中的作用。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专业支撑作用。以民政领域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为重点,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搭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加快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7.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支撑作用
制定民政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围绕养老服务、救助服务、福利机构、社区服务等方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制定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准入标准,逐步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标准体系,为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六、“十四五”发展的主要举措
(一)发展战略和方向确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包括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境儿童等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着力发展基本社会服务,解决好群众关切的“为难事”。深化“放管服”改革,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大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积极发展贴近需求的社区养老托幼等服务,丰富生活服务供给,带动扩大就业和有效内需。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使社会大家庭更加温馨和谐。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做雪中送炭、增进民生福祉的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动高质量、全面发展举措
1.加强民政工作领导。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责任,协调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支持民政事业发展,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民政事业,营造发展良好氛围。二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政务公开。
2.继续加大经费投入。一是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二是不断加大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保持“三个增长”。三是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规范财务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民政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预防和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经费安全。
(三)推动发展重点项目
“十四五”期间,全县要推动发展一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
1.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及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根据医养结合的建设要求,申报养老建设项目,为全县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学习、娱乐、休闲、养老及临终关怀等一体化服务养老服务机构。
完成望江县养老院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项目总概况。总建筑面积12080平方米其中:康养楼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文体娱乐中心建筑面积5280平方米,占地面积880平方米;公寓楼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综合食堂800平方米,占地400平方米。改建提升建筑面积9976平方米:老年公寓建筑面积1180平方米,申洲敬老院建筑面积4274平方米;儿童福利中心建筑面积3958平方米;食堂564平方米等及建设水、电、路、绿化相关配套设施。计划项目总投资1.1亿元。
完成望江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概况。改扩建建筑面积11700平方米,其中:扩建面积8100平方米,新建设养老护理床位180张及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改建提升面积3600平方米,建设护理床位80张及消防设施升级改造。计划项目总投资2960万元。
完成望江县老年医养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概况。改扩建建筑面积13350平方米,其中:扩建面积11125平方米,建设养老护理床位250张及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改建提升面积2225平方米,建设应急隔离床位50张及消防设施升级改造。计划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
2.完成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为倡导文明办丧,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以“绿色殡葬、生态殡葬”为目标,实现生态化、园林化、规范化的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殡葬改革事业发展,完成望江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项目总概况。规划总用地面积40597平方米(合60.8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墓地面积19000平方米,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含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式区域),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48平方米。计划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