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十四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
委托单位: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咨询单位: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歙县“十四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
项目法人: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编制人员:程 军 方恩凯 胡若娇
王震华 胡 凝
项目咨询单位: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4560 1、总则 PAGEREF _Toc14560 \h 1
HYPERLINK \l _Toc23031 1.1规划背景 PAGEREF _Toc23031 \h 1
HYPERLINK \l _Toc18650 1.2规划指导思想 PAGEREF _Toc18650 \h 2
HYPERLINK \l _Toc23020 1.3规划编制的目的意义 PAGEREF _Toc23020 \h 2
HYPERLINK \l _Toc20727 1.4规划编制的依据 PAGEREF _Toc20727 \h 3
HYPERLINK \l _Toc25282 1.5规划范围和期限 PAGEREF _Toc25282 \h 4
HYPERLINK \l _Toc10126 1.6规划编制原则 PAGEREF _Toc10126 \h 4
HYPERLINK \l _Toc3534 1.7规划目标 PAGEREF _Toc3534 \h 5
HYPERLINK \l _Toc5014 1.8规划技术路线 PAGEREF _Toc5014 \h 7
HYPERLINK \l _Toc5463 2、规划区域基本情况 PAGEREF _Toc5463 \h 8
HYPERLINK \l _Toc24758 2.1基本概况 PAGEREF _Toc24758 \h 8
HYPERLINK \l _Toc12001 2.2自然环境 PAGEREF _Toc12001 \h 9
HYPERLINK \l _Toc3321 2.3自然资源 PAGEREF _Toc3321 \h 16
HYPERLINK \l _Toc19606 2.4社会经济概况 PAGEREF _Toc19606 \h 20
HYPERLINK \l _Toc9474 2.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PAGEREF _Toc9474 \h 23
HYPERLINK \l _Toc10023 3、 歙县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分析 PAGEREF _Toc10023 \h 25
HYPERLINK \l _Toc19182 3.1全县农业现状 PAGEREF _Toc19182 \h 26
HYPERLINK \l _Toc15269 3.2全县种植业生产及污染防治现状分析 PAGEREF _Toc15269 \h 28
HYPERLINK \l _Toc1358 3.3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及污染防治现状分析 PAGEREF _Toc1358 \h 32
HYPERLINK \l _Toc1304 3.4全县水产养殖生产及污染防治现状分析 PAGEREF _Toc1304 \h 38
HYPERLINK \l _Toc7897 3.5全县农村生活污染现状 PAGEREF _Toc7897 \h 38
HYPERLINK \l _Toc14309 4、歙县产业发展规划分析 PAGEREF _Toc14309 \h 41
HYPERLINK \l _Toc25801 4.1歙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分析 PAGEREF _Toc25801 \h 41
HYPERLINK \l _Toc13626 5、歙县农业面源污染分类防治方案 PAGEREF _Toc13626 \h 43
HYPERLINK \l _Toc16636 5.1种植业污染防治方案 PAGEREF _Toc16636 \h 43
HYPERLINK \l _Toc24356 5.2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方案 PAGEREF _Toc24356 \h 49
HYPERLINK \l _Toc22102 5.3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方案 PAGEREF _Toc22102 \h 51
HYPERLINK \l _Toc31218 5.4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方案 PAGEREF _Toc31218 \h 52
HYPERLINK \l _Toc14581 6、 重点工程 PAGEREF _Toc14581 \h 55
HYPERLINK \l _Toc28180 7、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PAGEREF _Toc28180 \h 57
HYPERLINK \l _Toc26930 7.1投资估算 PAGEREF _Toc26930 \h 57
HYPERLINK \l _Toc5530 7.2效益分析 PAGEREF _Toc5530 \h 58
HYPERLINK \l _Toc12168 8、保障措施 PAGEREF _Toc12168 \h 60
HYPERLINK \l _Toc23291 8.1组织领导 PAGEREF _Toc23291 \h 60
HYPERLINK \l _Toc10455 8.2监管保障 PAGEREF _Toc10455 \h 60
HYPERLINK \l _Toc23251 8.3法律保障 PAGEREF _Toc23251 \h 60
HYPERLINK \l _Toc3487 8.4资金保障 PAGEREF _Toc3487 \h 61
HYPERLINK \l _Toc2221 8.5技术支撑 PAGEREF _Toc2221 \h 61
HYPERLINK \l _Toc21537 8.6宣传保障 PAGEREF _Toc21537 \h 61
1、总则
1.1规划背景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规划中,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被列为重点治理目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2021年3月,国家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的试行方案》,提出了三方面主要任务。一是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确定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治理区域,分区分类采取治理措施,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库。二是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机制。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监督监测相关标准,优化经济政策,建立多元共治模式。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评估农业面源污染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加强长期观测,建设监管平台。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于2021年8月23日印发实施《“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这是我国首部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规划把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要举措,并对“十四五”农业绿色发展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和具体安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增完成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农膜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为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和推进全县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国家生态屏障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2〕30 号)及相关规划编制要求和规范,完成歙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编制。
1.2规划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不断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以期达到自然生态与社会经济系统间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1.3规划编制的目的意义
通过全面深入的现场调研与典型实测,在对歙县农业面源污染现状进行系统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相关法规,按区域社会发展需求和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对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事关城乡居民的“水缸子”“米袋子”“菜篮子”,更是关系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对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短板、建设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1.4规划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12.28修正,2013.1.1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6.7.1施行;2022.10.30重新修订,2023.3.1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修正);
(7)《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1.1起施行);
(8)《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
(9)《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1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12.22修正实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10.7起施行);
(12)《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12.1起施行);
(1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
(14)《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15)《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的试行方案》(环办土壤〔2021〕8号);
(16)《“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农规发〔2021〕8号);
(17)《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环土壤〔2022〕8号);
(18)《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
(19)《安徽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20)《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21)《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2)《歙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23)《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4)《歙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歙政办【2022】10号)
(25)安徽省、歙县统计年鉴及其他相关材料。
1.5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歙县全境,县域面积2122平方公里,所辖28个乡镇,182个行政村、10个社区,全县总约47万人口。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近期目标年份为2025年,中长期目标年份为2030年,远期目标年份为2035年。
1.6规划编制原则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推进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方面为重点内容,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对土壤和水生态环境影响为目标,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试点先行,夯实基础。根据种植和养殖产业分布、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在典型流域、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试点示范,形成易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和管理措施,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
分区治理,精细监管。根据地区自然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结合各区域功能区划目标要求和环境质量现状,因地制宜调整区域农业产业布局。立足地方实际,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实施“一区一策”,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措施,加强精细化监督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
政策激励,多元共治。强化政策引导作用,注重激励性措施与强制性措施相结合,充分运用税收、补贴等经济手段,广泛调动农业产业链主体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农户等多元主体合作共治。
1.7规划目标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的总体目标: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规划为基础、依据和引导,以满足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目标需求为原则,通过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倡导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因地制宜地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在保证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确保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推进,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至2025年,初步形成全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体系;用生态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发展,全面推进农业清洁生产;通过采取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措施、完善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基础设施和粪污治理设施,实现全县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和氨氮排放量全面减少;全县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业生态环境得到较好的改善,构建“环保、持续、健康、安全、高效”的县域农业发展格局。各类污染防治目标值如表1-1所示:
表1-1 歙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近期目标值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现状值(2021) | 指标值(2025) | 属性 |
一 | 种植业污染防治目标 | ||||
1 |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 | % | 90 | 90 | 约束性 |
2 | 化肥利用率 | % | 41 | 43 | 约束性 |
3 | 农药利用率 | % | - | 43 | 约束性 |
4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2.8 | 95 | 约束性 |
5 | 废旧农膜回收率 | % | 82.31 | 85 | 约束性 |
6 | 废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 | 95 | 95 | 约束性 |
二 |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目标 | ||||
1 |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完成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2 | 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 % | 98.34 | 98.5 | 约束性 |
3 | 畜禽养殖区域布局调整,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和养殖区 | ||||
三 | 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目标 | ||||
1 | 逐步完善重点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 ||||
2 | 养殖区域布局调整,划定水产养殖禁、限养区和养殖区 | ||||
3 | 建立新建养殖场准入制度和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 ||||
四 | 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目标 | ||||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率 | % | - | 90 | 预期性 |
2 |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3 |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 | % | 89.8 | 93 | 预期性 |
4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13.8 | 38.24 | 预期性 |
展望到2035年,全县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农业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实现全县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业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1.8规划技术路线
本次规划在充分调研与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系统科学的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现状评价模型,依据歙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产业规划等,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质量需求以及区域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特点,分产业、分规模提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与管理措施,力求编制的规划达到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具体技术路线如图1-1。

图1-1 歙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技术路线图
2、规划区域基本情况
2.1基本概况
歙县东邻杭州,南接千岛湖,面积2122平方公里,人口46.89万,辖28个乡镇、182个行政村、10个社区,85%以上是山区、库区,人均3分地、5亩山。主要有六个特点:
一是历史悠久。公元前221年秦朝置县,宋设徽州府,府县同城1400年,是古徽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986 年被国务院命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与山西平遥、云南丽江、四川阆中并称为我国保存最完好的四大古城。2019年入选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名录。
二是文化灿烂。歙县是徽文化的主要发祥地,历来崇文重教、诗礼传家,有“十户之村,不废诵读”的传统。自唐以来,共出进士820人,经济学家王茂荫,新安画派奠基人渐江、黄宾虹,教育家陶行知等诞生于此。“古建三绝”中的古牌坊、古祠堂、古民居遍布城乡,有不可移动文物3785处,国保单位22处,徽州古城城墙跻身“中国明清古城墙联合申遗”行列,中国传统村落148个、数量居全国县级第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项(徽墨制作技艺、歙砚制作技艺、徽派盆景技艺、张一帖内科疗法、西园喉科医术、徽派传统民居营造技艺)。
三是环境优美。山水汇聚,生态绝佳,县城“五峰拱秀、六水回澜”,全县森林覆盖率82.15%,大气优良天数达97.5%,大部分地表水保持国家一级和二类标准。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清凉峰)、国家森林公园1处(徽州国家森林公园),国家5A级景区1个2处(徽州古城、棠樾牌坊群•鲍家花园)。
四是资源丰富。月月有花,季季有果,茶叶、贡菊、枇杷、柑桔、葡萄、杨梅、雪梨、山核桃等久负盛名,“大方茶”“黄山白茶”入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三潭枇杷”“三口柑橘”通过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五是区位优越。毗邻杭州,东向发展、承接产业转移优势明显,皖赣铁路横贯东西,京福高铁和黄杭高铁均在歙县设站,徽杭、绩黄高速和在建的黄千高速直达县境,国家级文明样板航道—新安江航道直通千岛湖。
六是名片众多。享有中国徽文化之乡、中国徽墨之都、中国歙砚之乡、中国牌坊之乡、中国名优茶之乡、中国枇杷之乡、安徽特色果品之乡等美誉。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全国县域农产品零售额百强县、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总结评估优秀等次、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
2.2自然环境
2.2.1 气候特征
歙县处皖南山区,属于中亚热带与北亚热带过渡区,距东海较近,常为冷暖空气交会场所,春多阴雨,夏雨集中,梅雨量大,伏秋多旱,冬季少雨。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661mm,且降水量季节分配不均。4~9月为汛期,其中4~7月为主汛期。汛期多年平均降水1099.7mm,占多年平均降水量的68.68%;主汛期多年平均降水量720.8mm,占多年平均降水量的45.02%。
受季风影响,全县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春寒多雨,冬冷夏热。多年平均气温为16.4℃。历年最低气温为-1l.7℃,历年最高气温为40.8℃,平均初霜出现在11月10日,平均无霜期出现在3月26日,多年平均无霜期为226d。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8%。
2.2.2 水文地质及流域概况
歙县河流众多,按地形和流向,可分发源于西北部黄山山脉、东北部天目山山脉、东南部白际山脉三部分。主要河流有新安江、旃溪、桂溪、濂溪、贤源、练江、丰乐河、富资河、布射河、扬之河和棉溪。
(1)新安江
新安江在歙县境内的干流,起自王村,有桂溪河汇入,流至柘林有贤源河汇入,至浦口纳练江,流至南源口有南源河水由左岸汇入。至薛坑口有坑口河水由右岸汇入。至大脉坞有漳溪河水由左岸汇入,至棉溪口纳棉溪水,至深渡纳昌源河,至大川有大洲源由左岸汇入。至小川有小洲源由右岸汇入。至新溪口有太平源由左岸汇入。至街口有街源河由右岸汇入后,即流入浙江省境内。
(2)练江
练江是新安江主要支流之一,扬之河(练江主源)、布射水、富资水、丰乐河四支流在歙县县城西北汇合形成练江,经太平桥,过渔梁坝,至浦口与渐江汇合注入新安江。练江全长65km。流域面积1601km2,练江正源为扬之河。
(3)扬之河
扬之河发源于绩溪县境内的龙丛山,在歙县县城西北与丰乐河相汇后注入练江。流域面积760km2,河长72km。歙县境内长度18km,河宽165~173m,河道平均坡降2.7‰。
(4)布射水
布射水发源于黄蘖山,流经大谷运至双河有跳岭河水汇入,经黄村、松关、宋村、岑山至东山营,注入扬之河。流域面积100km2,河长35.0km,河宽25~40m,河道平均坡降8‰。
(5)富资水
富资水发源于箬岭,流经许村、富堨至沙溪纳白沙河水,经下葛塘到万年桥附近注入扬之水。流域面积211km2,河长44km,河道平均坡降5.25‰。
(6)丰乐河
丰乐河发源于黄山,至歙县县城与东北向流来的扬之水相汇注入练江。丰乐河流域总面积512km2,河长78km,河道平均坡降2.91‰。
(7)棉溪河
棉溪河发源于绩溪县境内伏岭。有两支流:一出伏岭,一出杨树坑。两支流于孔川相汇以后至栋川村始入歙县境内,经里方村、洪琴至斯干,有白杨河汇入,游经五渡、棉溪至棉溪口,注入新安江。河道全长47km,流域面积124km2,河道平均坡降2.63‰。
(8)昌源河
昌源河发源于清凉峰老竹岭,流经芝河源至老竹铺有老竹源河水汇入,至关桥有大溪源河水汇入,流至三阳有柏川河水汇入,至王家庄有英坑河水汇入,至杞梓里有小溪河水汇入,至唐里西山下,周坝河水汇入,至石潭附近与华源河水相汇流经昌溪、定潭有过河河水汇入,至深渡注入新安江。河道全长70km,流域面积417km2,河道平均坡降2.44‰。
(9)华源河
华源河发源于绩溪县的大鄣山,至石柱坑始流入歙县境内,流经水竹坑至西村汇大备坑河水,流经溪头、荆村、斜干桥至霞坑过石潭后注入昌源河。河道全长45km,流域面积121km2,河道平均坡降8.2‰。
(10)大洲源河
大洲源河发源于六甲岭,流经木竹坦,至抽司桥汇入抽司河水,经周家村至岔口汇入小源河水,流经洽河、武阳至大川注入新安江。河道全长40km,河全流域面积157km2。河道平均坡降6.5‰。
(11)小洲源河
小洲源河发源于黄备岭,流经小洲至双坑口汇入田庄河水,流经汪米滩、方家村至小川注入新安江,河道全长19km,流域面积56.9km2。
(12)太平源河
太平源河发源于育林山,流经太平至溪口注入新安江,河道全长11km,流域面积24.15km2,河道平均坡降18‰。
(13)街源河
街源河发源于连岭,流经龙门至南源口,汇长陔河水至长标口有长标河水汇入,至长胡埠口有茶源、对河两水汇入,过璜田有璜蔚源河水汇入,经巨川到达街口注入新安江。河道全长41km,流域面积205km2,河道平均坡降6.25‰。

图2-1 歙县水系图
2.2.3 地形地貌
歙县地处江南地轴东部,坐落于江南地轴范围内,地质构造复杂,岩浆活动频繁,各系地层出露较为齐全。歙县整体地形起伏急剧,垂直变化明显,黄山山脉横枕西北,天目山脉逶迤东南,白际山脉绵亘西南,组成外围中心地形,由外向内逐渐降低,形成众多的丘陵和山间宽缓的河谷小盆地。
歙县地貌属中低山丘陵区,按其地貌特点可分为三个地貌类型区,即中山峡谷,低山丘陵,河谷盆地。中山峡谷区面积为368.80km2,占总面积的16.49%,低山丘陵区面积为1387.62km2,占总面积的62.06%,河谷盆地区面积为479.58km2,占总面积的21.45%。中山峡谷区的天目山—白际山脉大部分属震旦系古老纹岩,泥质页岩,还有少量千纹状砂岩,凝灰岩、花岗岩、石灰岩、紫色岩等分布;河谷盆地地区主要是泥质页岩和紫色岩分布,还有第四纪红土及近代河流冲积物。
全县地势由北向南倾斜,最高点是东北部清凉峰,海拔1777m,最低点是东南街口村,海拔67m,相对高差1710m。


图2-2 歙县地形图
2.2.4 土壤组成
歙县土壤多为抗蚀性弱的成土母质分化而成,加之冬夏温差大和雨量多的影响,加强了岩石的物理化学分化,如麻石、扁石黄红壤、黄壤、黄棕壤等,这些土壤土质松散,团聚性、抗碱性差,可蚀性、产沙力强,极易引发水土流失。歙县土壤种类丰富,共有9个土类,75个土种,主要有红壤、黄壤、山地黄壤、山地黄棕壤、水稻土、紫色土和石灰土等。
红壤为是歙县面积最大的一个土类,主要分布于海拔 700 米以下低山,丘陵及盆谷阶地。土体厚度一般 30—60 厘米,酸碱度 5—6。适宜杉木、马尾松、毛竹、青岗、青栲、石栎、木荷、樟树、油茶、油桐及茶树等树种生长。黄壤分布于中低山的中上部,土体厚度多为30—50 厘米之间,酸碱度小于 5.5。适宜檵木、青岗、枫香、映山红及马尾松、杉木、毛竹、茶树等生长。黄棕壤集中分布于海拔 1100 米以上的中山上部,山峰脊顶平缓处常有山地草甸土镶嵌分布。适宜檵木、黄山栎、短柄枹、灯台树、六道木、黄山松等树种生长。
土壤水平分布,基本上是随纬度的改变自北而南分布,偏北地带为黄棕壤地带,中部地带为红壤地带,红壤带幅比黄棕壤带幅宽广得多,黄红壤则处于这两带的偏北地区。土壤垂直分布形成有规律的垂直带谱。山地土壤一般是海拔 650 米以下为黄红壤,650—1100 米为山地黄壤,1100 米以上为暗黄棕壤,1600 米以上为酸性棕壤,局部山顶小平台为山地草甸土或山地沼泽土,山坡平缓处为黄红壤、山地黄壤或暗黄棕壤,坡度较大部位是红壤性、黄壤性土,峰尖陡坡处多为铁铝质粗骨土,有的基岩裸露。
2.3自然资源
2.3.1 矿产资源
歙县已发现各类矿产18种,现已开发利用的矿产9种,其中固体矿产8种,水气矿产1种。歙县优势矿产为熔剂用蛇纹岩、石煤等;萤石矿、矿泉水有良好的找矿前景。有色金属矿产为2个,即1个铜矿和1个钼矿。非金属矿产主要为普通萤石、熔剂用蛇纹岩和建筑石料。
2.3.2 动植物资源
(1)植被
歙县森林资源丰富,盛产木材、茶叶及林副产品。地处皖南山地丘陵植被区,原生自然植被已大部分为次生植被和人工植被所代替。南部的陡悬式中山区还存留一些原始阔叶林或高山草甸;中、北部的低山丘陵和山间盆谷区已全部为次生植被和人工培植的杉木、毛竹、油茶、桑树、油桐、果树、茶叶以及农作物、水生植物等人工植被。
由于地形、气候的差异,境内植被群落具有明显的垂直分布规律。一般说来,海拔400~1000 米,为亚热带植物;海拔 1100~1400 米,为暖温带植物;海拔 l400 米以上,为寒温带植物。按植被群落分,海拔 500 米以下,为栽培区,多为人工培植的杉树、毛竹、油荼、桑树、茶叶纯林以及农田、水面、城镇、道路;海拔 500~800 米,为常绿针、阔叶混交林群落带,主要树种有杉树、马尾松、樟树等。在这一群落带中也有落叶树种,如枫香、化香、青钱柳等;海拔 800~1100 米,为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群落带,主要树种有小叶青冈、豺仗樟、山合欢、银雀树、枫香、香果树等;海拔 1100~l400 米,为落叶阔叶林群落带,主要树种有四照花、天女花、小叶青冈、天日紫荆等;海拔在 l400米以上,为灌丛群落,以及矮小的黄山松、灯笼花、白檀、杜鹃科等高山矮林为主。
(2)动物
歙县有山地、丘陵和广阔水面,动物资源丰富,有食用动物、毛皮动物、药源动物和珍稀动物。全县共有鸟类17目45科200种,哺乳动物8目21科58种,两栖类2目7科14种。爬行类3目8科29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云豹、金钱豹、黑麂、白颈长尾雉等5种,国家二级保护支物有黑熊、猕猴、大灵猫、小灵猫、苏门羚、穿山甲、大鲵、白鹇、勺鸡等29种,省级保护动物有40余种。
2.3.3 自然保护地
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歙县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经整合优化后,歙县境内自然保护地总面积9796.4公顷,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4.62%。
表2-1 歙县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
类型 | 级别 | 名称 | 设立与调整批复文件 | 管理机构 | 面积(公顷) | |
最终批复 | 整合优化后 | |||||
自然保护区 | 国家级 | 清凉峰自然保护区 | 设立:省政府皖政[1982]93号;调整:国办发〔2011]1号 | 安徽歙县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 2761.2 | 2804.86 |
自然保护区 | 省级 | 歙县天龙县级自然保护区 | 设立:歙县政府政秘〔2007〕48号 | 歙县林业局 | 2485.3 | 2769.19 |
森林自然公园 | 国家级 | 徽州国家森林自然公园 | 设立:林造批字〔1992〕106号;调整:林场许准[2016]17号 | 徽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 5326.65 | 4222.35 |
合计 | 10573.19 | 9796.4 | ||||

图2-3 歙县自然保护地现状图
2.4社会经济概况
2.4.1 行政区划
歙县隶属安徽省黄山市,位于安徽省南部,安徽、浙江两省交界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8°15′27"—118°53′50",北纬29°30′25"—30°06′57"。歙县东北与宣城市绩溪县和杭州市临安区交界,东南与杭州市淳安县,西南与黄山市屯溪区、休宁县相邻,西北与黄山市徽州区、黄山区接壤,距省会合肥市314.7千米,距黄山风景区50千米。
歙县辖15个镇、13个乡,182个行政村、10个社区。28个乡镇分别为:徽城镇、深渡镇、北岸镇、富堨镇、郑村镇、桂林镇、许村镇、溪头镇、杞梓里镇、霞坑镇、岔口镇、街口镇、王村镇、三阳镇、雄村镇、坑口乡、上丰乡、昌溪乡、武阳乡、金川乡、小川乡、新溪口乡、璜田乡、长陔乡、森村乡、绍濂乡、石门乡、狮石乡。全县国土面积2122平方千米,户籍人口约46.89万。全县乡镇行政规划图见图2.4。

图2-4 歙县行政规划图
2.4.2 高速公路、铁路、国道
高速铁路方面,合福和杭黄两条高速铁路的建成运营大大缩短了歙县与长三角都市圈主要城市的距离。合福高铁穿境而过,与沪汉蓉高铁相连,并设有歙县北站,紧密联系合肥都市圈和南京都市圈;杭黄高铁的开通运营,使得杭黄两地的通行时间缩短至1.5小时,并与沪杭高铁相接,在三阳站、歙县北站停靠,随着黄山市加入杭州都市圈,将进一步加强与上海都市圈的联系。
高速公路方面,京台、徽杭和扬绩高速基本沟通了歙县与周边重要客源地的联系。歙县西临京台高速,与合肥 都市圈、九华山风景区、黄山风景区联系紧密;徽杭高速东西横向贯穿歙县全境,与杭州都市圈、上海市都市 圈联系紧密;扬绩高速及黄千金高速连接线南北纵向贯穿歙县全境,与南京都市圈、千岛湖风景区联系紧密。
S324省道呈东西向横贯歙县全境,S215省道在歙县境内与S324省道相连形成交通人字,向北与绩溪县、向东 与临安市沟通,向西连接S103省道,与徽州区、屯溪区紧密互动。同时,已开通的城许大道,由歙县县城出 发经许村镇向北连接谭家桥镇,与黄山区、黄山风景区紧密相连。此外,县道、乡道发达,县域内部各乡镇及 主要景区点连接紧密,构成了较为畅通的内部交通网。
2.4.3 社会发展概况
根据《2021年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1年末,全县户籍人口总户数167575户,户籍总人口为468871人,其中男性243583人,女性225288人,男女比率108:100,与2020年男女比率持平。户籍城镇人口132827人,乡村人口336044人,城镇人口比率28.3%,全县出生登记人口3128人,人口出生率6.67‰,死亡人口2013人,人口死亡率4.3‰。
2.4.4 产业发展现状
2021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5.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4 %,两年平均增长5.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0.95亿元,增长7.4%;第二产业增加值84.78亿元,增长11.1%;第三产业增加值119.27亿元,增长8.6%。三次产业比为9.3:37.7:53.0。
2.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2021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9.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1.2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为359天,优良率达98.6%,环境空气质量位居全市前列;2021年度全县28个乡镇共29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及以上标准,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及4个国省控水质监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2021年新安江街口断面P值月均值为0.82(2020年0.781),达到控制考核≤1指标。歙县工农业生产和饮用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多,未发生地下水环境污染事件。
歙县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农用地分类管控方面,全县安全利用类耕地11300亩,正在采取农艺调控类技术、种植结构调整、休耕等技术处理;严格管控类耕地1131亩,正在积极采取休耕和种植结构调整措施,争取至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
截至2021年底,无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控方面,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已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纳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疑似污染地块2处,分别为黄山市美达电器有限公司地块及黄山振龙电源有限公司原厂区,均已完成了污染场地修复。
%1、 歙县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分析
农业面源污染是指农村地区在农业生产生活过程中,氮素和磷素等营养物质、农药及其他有机或无机污染物质造成的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的来源主要包含以下五大类:
(1)农用化学品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规模扩大,相应的农药,化肥用量也在不断增加。不少地区农户在生产实践中还存在超量或不合理使用农药与化肥的情况。这导致农用化学品的排放量极多,同时排放点并不集中,会通过地表径流、入渗水、土壤侵蚀等不同的途径对地表水乃至地下水进行污染。在这些农用化学品中还包含大量难降解的塑料薄膜。这些塑料薄膜的大范围随意丢弃或不当处理,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土壤板结、水体污染等问题。
(2)畜禽养殖
现代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生产,推动着畜禽养殖业的蓬勃发展。近年来畜禽养殖量不断增加,相应的畜禽粪便处理已然成为一大难题。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较低,甚至存在大量畜禽粪便未经处理便随地堆积或还田的情况。而畜禽粪便中包含大量的氮、磷等物质,这些物质在渗入地下河后会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
(3)农田固体废弃物
农田固体废弃物主要指农作物秸秆与田间蔬菜废弃物。在农业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作物秸秆与蔬菜废弃物的数量也在快速增加,而这些废弃物中往往具有丰富的有机质、氮、磷等成分。在缺乏科学、合理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情况下,直接采取田间焚烧乃至直接丢弃的方式对这些废弃物进行处理,必然会对大面积范围内的大气、水体等造成严重污染。
(4)水产养殖
现代农业的发展与社会发展需求、市场变化等紧密挂钩,其中水产养殖规模便在近年来逐步扩大。而在水产养殖过程中,必然会用到饵料、药品等投入品,大量水产品生物也会产生不少的粪便。如果没有科学设置污染处理设施,那么不管是投入品还是水产品生物粪便,都会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
(5)农村生活
农村人口基数庞大且居住较分散,难以在短时间内建设起完善的排污系统。这意味着农村生活生产的大量污染难以得到集中、有效处理,进而会对大气、土壤、水体等造成较为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
3.1全县农业现状
(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歙县农业产业发达,2020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32.49亿元,其中农业产值达到19.71亿元,较2016年增长17.53%(产值以当年价格为准)。“十三五”期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变化趋势如下如所示,年均增长率达到了3.01%。

图3-1 歙县“十三五”期间年农林牧渔业产值变化图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中向好。“十三五”时期,我县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资源禀赋,聚焦特色产业,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健康粮油。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立足丰产增效,划定9.21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6.68万亩重要农产品保护区,2020年粮食总产7.31万吨,粮食生产基本保持稳定。
二是优质茶菊。茶叶“三品”认证面积26万亩,茶叶一产产值9.36亿元,歙县滴水香、歙县大方茶成功申报中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菊花面积增加到6万亩,产量增加至5200吨,其中黄山贡菊种植面积增加到2万亩,产量达到1800吨,“雅氏茶菊”成功入选首批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三是林特果蔬。山核桃、毛竹、柑桔、枇杷、葡萄、桃子、蔬菜等特色种植业稳定发展,果园面积达5.2万亩,产量3.19万吨,山核桃12万亩,经果林产业发展迅猛,蔬菜种植4.95万亩,种植业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整体稳中向好。
四是生态养殖业。肉类总产量达1.85万吨,畜牧业产值达7.86亿元,水产养殖业产值0.35亿元。种质资源保护取得长足进步,皖南花猪获全省唯一原种经营许可证。
(2)水环境质量状况
为全面掌握全县水环境质量状况以及农业面源对水质贡献情况,课题组对近几年全县主要断面水质监测数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结合《歙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通过综合分析可知,水环境质量状况,全县28个乡镇共29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及以上标准,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及4个国省控水质监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2021年新安江街口断面P值月均值为0.82(2020年0.781),达到控制考核≤1指标。全县水环境总体较好。
但是,随着产业的快速发展,大量农业产品的不断投入,带来的环境污染风险也日益增加,虽然全县已通过开展农田废弃物污染治理工程、加大污染防治技术培训以及环境保护宣传等方式进行污染防控,但由于种植业大量的农业产品投入以及不合理的养殖生产和粪污处理方式,加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难度大、防治起步较晚、相关政策、技术均不成熟等,全县农业面源环境面临严峻的考验。
3.2全县种植业生产及污染防治现状分析
3.2.1种植业生产基本情况
歙县是种植大县,2020年全县种植业实现生产总值19.70亿元,“十三五”期间全县种植业生产总值变化趋势如图3-2,3-3所示,种植业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达到了3.76%。

图3-2 歙县“十三五”期间种植业生产总值变化图

图3-3 歙县“十三五”期间主要农产品产量变化图
由图3-2,图3-3可知,“十三五”期间,全县粮食生产基本保持平稳发展。
2020年,全县粮食年产量7.31万吨,其中谷物年产量6.62万吨。全县水果以柑橘、枇杷等为主,2020年,全县水果种植面积5.22万亩,产量3.63万吨,其中柑橘年产量1.12万吨,枇杷年产量4356吨,较2016年增长率分别为172.32%、1700%。全县经济作物以茶叶、油菜为主,是安徽省重要的茶叶生产区,“十三五”期间全县经济作物产业稳步发展,2020年,全县茶叶产量总计9562吨,较2016年增长10.70%,其中春茶产量5855吨,夏茶产量3292吨。
3.2.2种植业污染现状分析
(1) 化肥、农药、地膜等农业投入品污染形式仍需改
为了解歙县农业投入品状况,对“十三五”歙县种植业农作物播种面积、化肥施用量、农药施用量、地膜使用量进行统计分析如图3-4所示:

图3-4 歙县“十三五”期间农田投入情况变化图
基于统计局对歙县普查数据和统计年鉴数据分析可知,“十三五”期间,歙县农作物播种面积总体平稳,近三年略有上升;而化肥、农药、农膜的总投入总体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通过分析可知,2016年歙县农业种植平均用肥量为199.72千克/公顷,2020年平均用肥量为174.10千克/公顷,5年间平均每公顷化肥使用量190.86千克/公顷,未超过国际公认的防止化肥对水体污染而设置的225千克/公顷这一安全上限值,总体情况较好。歙县农药的投入量也呈现下降趋势,农药平均施用量由2016年的23.67千克/公顷下降至2020年的18.76千克/公顷。歙县农膜的投入量总体平稳,略有下降。
(2)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率有待提升
通过对“十三五”期间歙县农业农村局秸秆综合利用数据及2021年度歙县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分析可知:
表 3-1 2021年歙县秸秆产生与利用表
品种 | 产生量(吨) | 可收集量(吨) | 利用量(吨) | 利用率(%) | 肥料化(吨) | 饲料化(吨) | 基料化(吨) | 能源化(吨) |
水稻 | 24007.26 | 17525.3 | 16480.57 | 94.0 | 11247.56 | 3339.47 | 617.21 | 1276.33 |
玉米 | 32387.95 | 29149.16 | 27715.85 | 95.1 | 16428.89 | 5296.29 | 137.5 | 5853.16 |
油菜 | 27736.78 | 17563.11 | 16531.32 | 94.1 | 6154.95 | / | 7518.29 | 2858.09 |
豆类 | 7213.39 | 6347.78 | 5675.99 | 89.4 | 2018.91 | 931.61 | 157.7 | 2549.76 |
薯类 | 6385.13 | 6257.43 | 5844.69 | 93.4 | 2190.5 | 3654.19 | / | / |
其他 | 4618.8 | 4526.42 | 3325 | 73.5 | / | / | / | 3325 |
总计 | 102349.31 | 81369.2 | 75573.42 | 92.9 | 38040.81 | 13221.57 | 8448.71 | 15862.33 |

图3-5 “十三五”期间歙县秸秆产生与利用图
根据歙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数据,结合图标分析可知,2021年全县可收集秸秆量8.14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7.55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8%;其中水稻秸秆利用率94.0%、玉米秸秆利用率95.1%、油菜秸秆利用率93.9%、豆类秸秆利用率89.6%、薯类秸秆利用率93.4%、其他秸秆利用率73.5%。
截至2021年末,全县共有28家经营主体收购利用秸秆,主要利用方式有4大类:
1、肥料化利用:利用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商品化有机肥。
2、饲料化利用:采用秸秆青贮、黄贮、氨化、微生物发酵饲喂牲畜技术。
3、基料化利用:近几年,我县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垫料发酵养殖技术,消除畜禽养殖污染。利用秸秆加工制作食用菌生产基质,种植平菇、香菇等食用菌。
4、能源化利用:利用秸秆、山核桃蒲等农林生产废弃物生产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
(4)种植户基础条件薄弱,环保意识薄弱,农业环境监管缺失
经过多年持续的劳动力转移,当前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明显变化,留守农村务农的农民大多年龄老化、技能单一、信息闭塞、观念滞后,同时农业基础条件薄弱,农业生产面临来自自然灾害、市场、病虫害等各方面的挑战加剧。农民种粮的效益不断下降,粮农种粮积极性不高。土地流转难,限制了种粮企业、种粮大户进行规模化生产,难以形成产业。此外,由于种植业污染防治、环保监督等缺乏法规依据,加上农业部门管理体制、投入机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无法对各种植户提供到位的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导致农业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3.3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及污染防治现状分析
3.3.1畜禽养殖基本情况
(1)畜禽养殖规模分析
根据全县统计年鉴资料,对全县“十三五”期间畜禽养殖数据进行分析,探讨5年来主要畜禽养殖的发展趋势,如图3-7所示:

图3-6 歙县“十三五”期间主要畜禽养殖趋势图
由图3-6可知,“十三五”期间,全县禽类养殖基本保持稳定,生猪、牛、羊养殖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18年受非洲猪瘟影响,生猪养殖量有所下降。截止十三五末期,歙县人民政府积极落实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加快生猪生产回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生猪养殖量已得到很大程度的恢复,生猪养殖量约在400000头左右;牛羊养殖量有所下降,截止“十三五”末期牛养殖量6000头左右;羊养殖量5000头左右。
(2)歙县畜禽业养殖结构分析
通过对歙县2020年统计年鉴数据的分析可知,全县2020年生猪养殖量为404942头,牛养殖量为5539头,羊养殖量为5329头,家禽养殖量分别为118万羽。歙县2020年各类畜禽养殖分布情况如图 3-8至3-10 所示:

图3-8 歙县2020年生猪养殖分布情况

图3-9 歙县2020年家禽养殖分布情况

图3-10 歙县2020年肉牛养殖分布情况
由图可知,生猪养殖在桂林镇、富堨镇、王村镇和郑村镇等地分布较多,4个乡镇养殖量占总养殖量的49.86%;家禽养殖桂林镇、北岸镇分布较多,两乡镇占比53.08%;肉牛养殖在郑村镇、桂林镇、富堨镇和王村镇养殖较多,4镇养殖量占总养殖量57.46%。
3.3.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①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系数
畜禽粪便的日排泄量与品质、体重、生理状态、饲料组成与饲喂方式等相关。我国目前尚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根据《“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结合王方浩等论文中参数作为测算依据。王方浩等人通过收集比较1994-2004年公开发表的论文中数据,取平均值确定各种畜禽污染物的产生系数。
表3-3 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系数
畜禽品种 | 粪便排泄量t/a | CODkg/a | 总氮kg/a | 氨氮kg/a | 总磷kg/a |
生猪 | 1.05 | 46 | 3.7 | 1.8 | 0.56 |
奶牛 | 19.4 | 2131 | 105.8 | 2.85 | 16.73 |
肉牛 | 7.7 | 1782 | 70.8 | 2.52 | 8.96 |
蛋鸡 | 0.053 | 4.75 | 0.5 | 0.1 | 0.12 |
肉鸡 | 0.0055 | 1.42 | 0.06 | 0.02 | 0.02 |
山羊 | 0.5 | 18 | 3.75 | 0.4 | 2.48 |
鸭 | 0.0072 | 1.85 | 0.078 | 0.026 | 0.026 |
鹅 | 0.0084 | 2.173 | 0.092 | 0.031 | 0.031 |
数据来源:生猪、肉牛、奶牛、山羊、蛋鸡、肉鸡等产污系数采用全国畜禽养殖业产污系数平均值以及文献(王方浩等.中国畜禽粪便产生量估算及环境效应,中国环境科学,2006,26(5):614所公布的数据;鸭和鹅的污染物排泄系数采用肉鸡的数据类比)
②主要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
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计算公式:

式中i表示畜禽种类,Ni表示第i类畜禽的年养殖量,单位头;Pi表示第i类畜禽的排泄参数,单位t/a。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系数以及2020年歙县各乡镇主要畜禽养殖量计算得全县主要畜禽污染物产生量如表3-4所示:
表3-4 2020年歙县各乡镇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产生量
乡镇 | COD t/a | 总氮 t/a | 氨氮 t/a | 总磷 t/a |
王村镇 | 7529.93 | 334.27 | 42.18 | 44.23 |
岔口镇 | 339.26 | 15.65 | 2.34 | 2.12 |
昌溪乡 | 72.83 | 5.87 | 2.84 | 0.89 |
富堨镇 | 7692.02 | 342.85 | 44.38 | 45.43 |
北岸镇 | 2507.58 | 121.13 | 20.01 | 17.12 |
杞梓里镇 | 482.11 | 27.64 | 8.49 | 3.92 |
溪头镇 | 3913.13 | 175.21 | 22.76 | 23.37 |
石门乡 | 184.21 | 9.25 | 2.02 | 1.27 |
许村镇 | 3642.12 | 153.61 | 12.93 | 19.97 |
上丰乡 | 293.93 | 19.37 | 7.22 | 2.90 |
三阳镇 | 578.36 | 28.10 | 5.55 | 3.81 |
绍濂乡 | 1299.83 | 63.86 | 13.03 | 8.71 |
森村 | 1203.33 | 56.68 | 9.75 | 7.64 |
金川乡 | 97.48 | 6.18 | 2.25 | 0.90 |
桂林镇 | 8790.75 | 413.63 | 67.83 | 56.40 |
璜田乡 | 249.90 | 20.11 | 9.77 | 3.05 |
街口镇 | 93.31 | 7.51 | 3.65 | 1.14 |
坑口乡 | 124.27 | 7.24 | 2.25 | 1.04 |
长陔乡 | 1375.29 | 65.40 | 11.88 | 8.81 |
郑村镇 | 8366.64 | 363.74 | 39.62 | 47.83 |
徽城镇 | 1867.02 | 85.25 | 12.20 | 11.48 |
小川乡 | 175.18 | 12.43 | 5.29 | 1.85 |
狮石乡 | 32.60 | 2.65 | 1.25 | 0.41 |
武阳乡 | 30.62 | 2.48 | 1.19 | 0.38 |
深渡镇 | 534.19 | 28.52 | 7.40 | 3.99 |
霞坑镇 | 2952.93 | 123.62 | 9.94 | 15.97 |
雄村镇 | 2908.15 | 119.45 | 7.68 | 15.32 |
新溪口乡 | 63.41 | 5.10 | 2.48 | 0.77 |
合计 | 57400.38 | 2616.76 | 378.20 | 350.72 |
通过实际调研并结合上表分析可知桂林镇、富堨镇、王村镇和郑村镇畜禽污染物产生量占比较大,是全县主要的畜禽污染物产生地区。
(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问题分析
为准确掌握全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现状,根据全县的实际情况和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数据分析可知,目前全县畜禽养殖主要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1)小型及规模化以下养殖散户较多,污染监管难度大
据统计,目前歙县有15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业养殖户数量教多。对这类专业养殖户而言,自建污染治理设施一次性投入成本较大,因此产生的粪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内河涌或超负荷排放至附近的鱼塘、农田,成为造成周围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此外,歙县专业养殖户分散在县内各个偏远地段,很难实现污染的集中治理,在政府有限的资源条件下,监管难度较大。
(2)集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水平不高
歙县的畜禽养殖方式仍然沿用传统方式,土地利用率不高。在标准化建设方面,要求做到的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便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等要求未落实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此外,歙县的生态化养殖也仅局限于一些大型的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还有很大上升空间。
3.4全县水产养殖生产及污染防治现状分析
歙县水产养殖面积约4003亩,主要分布在王村镇、桂林镇、徽城镇。目前,我县的水产养殖业生产主要是以小规模、渔民分散经营为主,暂未申报市级以上水产业龙头企业。全县水产养殖从总体来看,污染现状不明显,对农业面源污染的贡献率较低,对水产养殖污染主要以预防为主。
3.5全县农村生活污染现状
歙县行政区域内有1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2座开发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相关信息见下表:
表3-5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序号 | 污水处理厂名称 | 地理坐标 | 处置规模 | 排水去向 | |
经度 | 纬度 |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
1 | 歙县污水处理厂 | 118°26′8.81″ | 29°51′23.27″ | 处理规模为60000m³/d | 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练江 |
开发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 |||||
1 | 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鼎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18°23′20.41″ | 29°50′46.02″ | 处理规模为6000m³/d | 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歙县污水处理厂 |
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和农村连片整治,截至2021年底歙县已建成130套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若干,主要采用A/O+生态湿地、A2/O处理工艺,厌氧+生态湿地等处理方式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
从调研情况来看,由于施工和管理等方面原因,部分已建设施存在进水少、出水水质不稳定、无运维管理等情况,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不能有效运行情况,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2019年10月8日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排查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所有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运行管理、效益发挥等方面相关情况,根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发现的问题,从工程设计、资金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责任、管理机制等面逐个分析问题原因,建立整改台账,有针对性进行分类整改。
4、歙县产业发展规划分析
结合歙县“十三五”期间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分析,针对全县农业面源污染情况一般地区,其现状环境重在防控与治理,通过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和结构、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水平等措施,改善现有农业生态环境;针对现状环境较好的区域,重在防控,在发展产业的同时加大污染防治水平,确保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科学、合理的制定产业发展规划,避免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保障现有农业生态环境质量。
4.1歙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分析
根据《歙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用市场的逻辑谋事、用资本的力量干事、用平台思维和生态思维成事,坚持以开放促进创新、倒逼改革,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为目标,坚持以四化同步、五化协同(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经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引领农业现代化、联动农村现代化,突出实施省“两强一增”、市“六业千亿”行动,加快构建“一核、两带、六区”乡村产业空间发展格局,加快构建“1131”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全面推进农业物质装备、产业体系、经营体系、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生态治理、农民生活等七大领域现代化建设任务,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中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着力将歙县建设成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茶产业全产业链开发示范区、新安江流域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皖南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区,为加快建设高气质现代化文化旅游名城提供坚强支撑。
5、歙县农业面源污染分类防治方案
5.1种植业污染防治方案
5.1.1 防治目标
根据《歙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有关规定和歙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要求,结合实地调研的情况,明确规划目标。
大力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推广机械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技术,提高肥料利用效率;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深入推行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将绿色防控及其物化产品与高效低毒农药、先进植保器械有效融入病虫防治全过程。引导农民将农用残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肥料袋等投放到收集池,纳入农村垃圾处理体系统一处理,推进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加强农机、农技、农艺等秸秆还田技术的配套和创新,扩大水稻机收面积,实行秸秆粉碎还田,提高秸秆还田数量,保证秸秆还田的顺利进行;同时,积极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性,加强季节性督查和技术指导,控制秸秆焚烧,有效地减少秸秆对环境的污染。
到2025年,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化肥利用率达到43%,农药利用率达到43%,秸秆综合利用率达达到95%,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废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5%。
5.1.2 防治措施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可以从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两方面加以考虑。源头控制即是从农业生产环节入手,采取一系列的耕作技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从源头减少农业生产活动污染物排放量。末端治理,即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削减农田径流污染物,减少径流污染物入河量。
(1)农业种植结构调整
以乡镇为单元统筹优化农业农村资源和产业,坚持绿色、生态之路,在生态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前提下,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区域。围绕“精致农业”主线,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按照“扬传统、重创新、育良种、挖特色、造精品”的战略要求,加快形成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格局,把我县建设成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茶菊产业全产业链开发典型样板、新安江流域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典范、皖南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区。重点做大做强茶菊、果蔬、山核桃、中药材、毛竹、健康养殖等精深加工业,构建乡村产业“一核、两带、六区”的空间发展格局。打造涉及郑村镇、雄村镇全域,以及富堨镇、桂林镇、王村镇、森村乡、绍濂乡等部分区域的环城高效农业示范区。涉及北岸镇、深渡镇、坑口乡、新溪口乡、街口镇、武阳乡、昌溪乡等乡镇全域以及森村乡、小川乡部分区域的沿江茶果生态农业发展区。涉及许村镇、上丰乡、溪头镇等乡镇全域,以及富堨镇、桂林镇部分区域的茶药复合经营生产区。涉及杞梓里镇、三阳镇、金川乡、岔口镇、霞坑镇等乡镇全域,以歙县大方茶、山核桃等为重点的茶林复合经营发展区。涉及石门乡、狮石乡、长陔乡等乡镇全域,以及王村镇、绍濂乡部分区域,以黄山毛峰、毛竹、皖南花猪等为重点的茶竹复合经营发展区。
(2)化肥污染防治
化肥的过量施用是种植业污染的主要来源,本规划根据国内外相关研究结果,结合歙县种植业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化肥污染防治措施:
①测土配方
在总结测土配方施肥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在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上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一是拓展实施范围。在巩固基础工作、继续做好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的同时,扩大在设施农业及茶树、蔬菜等作物以及其它特色作物上的应用,基本实现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二是开展精细指导。各乡镇要针对主要作物和经济园艺特色作物的种植情况,根据《歙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要点》制定出适合当地土壤、耕作情况的农作物施肥指导意见,由镇村两级具体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进行精细指导,确实解决农民施肥存在的过量施肥和施肥时期不合理等问题。三是推进农企融合。深化与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的合作,充分调动肥料企业参与测土配方施肥的积极性,逐步引导以企业作为主体参与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充分发挥市场为主体的支配作用。四是创新服务机制。积极探索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模式,支持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开展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个性化施肥指导服务,并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提供全程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科学修剪、统一配方施肥、统一绿色防控、统一标准采摘和统一模式管理服务。完善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推广普及安装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触摸屏,开展手机信息服务,引导配方肥逐步向电商方向发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助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突破农民施肥“最后一公里”瓶颈。
②化肥减量
充分发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强化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转变施肥方式。一是狠抓适期施肥。合理确定基追肥分配比例,推广因地、因苗、因水、因时分期施肥技术,因地制宜推广蔬菜、水稻叶面喷施和果树根外施肥技术。二是推广水肥一体化。在果树、蔬菜等用肥量大的经济园艺作物上,加大滴灌施肥、喷溉施肥等水肥一体化试验示范推广力度,扩大技术应用面积,提高肥料利用效率。三是探索机械深施。按照农艺农机融合、基肥追肥统筹的原则,引进新式施肥机械,结合实际探索化肥机械深施、机械追肥、种肥同播等技术,减少养分挥发和流失。
推进新肥料、新技术应用。一是加强技术试验。根据省建立健全的各类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和专家系统施肥方案,重点开展农作物高产高效施肥技术试验,速效与缓效、大量与中微量元素、有机与无机、养分形态与功能融合的肥料新产品及装备试验。二是加快新产品推广。示范推广缓(控)释肥料、液体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等高效新型肥料,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动肥料产业转型升级。三是集成推广高效施肥技术模式。结合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按照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需肥规律,分区域、分作物制定科学施肥指导手册,集成推广一批高产、高效、生态施肥技术模式。
推进有机肥资源利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歙县农业经营现状,积极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的有效模式,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因地制宜种植绿肥,充分利用冬闲田和果茶园土肥水光热资源,推广种植绿肥。
(3)农药污染防治
①农业防治
重点采培育健康种苗措施,并结合农田生态工程、果园生草覆盖、作物间套种、天敌诱集带等生物多样性调控与自然天敌保护利用等技术,改造病虫害发生源头及孳生环境,人为增强自然控害能力和作物抗病虫能力。保持农作物园良好的透光和通风,改良果园、茶园生态环境,保护天敌。少用除草剂,在果园、茶园周围人工种植良性杂草,如霍香蓟,为天敌提供适宜的取食、栖息环境,适当挑治恶性杂草。
②物理诱杀技术
利用昆虫的趋避性,应用杀虫灯诱杀害虫,增强控害效果。在示范区内每15-20亩挂电子杀虫灯一盏,连片挂灯。诱杀害虫,对农作物主要害虫吸果夜蛾,则通过黑光灯诱杀,防效达到90%以上,此外果园采用色板驱虫。
③选用高效低毒农药,确保绿色食品生产
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④宣传培训
示范区举办栽培技术培训班,对全县农技员进行绿色防控宣传培训。通过绿色防控,防控农作物病虫改变单一化学防治思想,将各种绿色防控贯穿于桔园管理之中,通过绿色防控手段的应用,摸索出农作物园农药的施用原则:1)要禁止使用高毒化学农药,避免农药残留,保障农产品质量,保障环境生态安全。2)要注意不要长期使用一种农药,各种不同农药要轮流使用,避免病虫过早地对某一农药产生抗性。3)化学农药一般情况下不要使用,在某一病虫暴发时施用,可以更好地保证防治效果,减少农药污染。
(4)农作物秸秆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到不能烧。利用政府网、歙县融媒APP微信朋友圈等媒体播放及刊载禁烧通告等,转发《关于秸秆禁烧与利用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秸秆禁烧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防控秸秆禁烧。
二是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做到不敢烧。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农户参与联防”禁烧工作机制,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和驻守,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处置,对秸秆焚烧违法轻微行为进行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加强县直部门分片包报巡查。
三是强化源头管控,做到不愿烧。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充分发挥秸秆转化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出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元设置秸秆临时堆放点,对村民出田秸秆及时进行回收;推广秸秆发酵床养猪技术,鼓励运用秸秆生产有机肥。
(5)农田废弃物污染防治
重点对弃置于田间地头、村庄周围、交通沿线、沟渠河道等区域的废旧地膜和农药包装瓶(袋)废弃物进行集中清理,消除回收盲点,做到不留死角,坚决消除辖区内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瓶(袋)废弃物残留。在地膜使用主要乡镇建设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瓶(袋)废弃物回收网点,建立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瓶(袋)废弃物捡拾、收购、转运至回收加工企业再利用的市场化运作体系,使农田和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此外,坚持从源头解决农田废弃物污染问题,一是积极推广农药大包装,有效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二是加强可降解农膜的新产品示范应用,如市场上使用的新型农膜,将在相对较短时间内被微生物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
5.2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方案
5.2.1 防治目标
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矢量化边界图制定工作。强化指导和服务,开展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和粪污综合利用技术等的指导。鼓励大型养殖场推广规模化、标准化、清洁化、绿色化养殖,结合实际选用适宜的粪便处理和综合利用方式,推进畜禽养殖健康有序发展。调整优化生猪养殖布局,积极引导畜牧业从水源地、水网地区、人口密集区向丘陵地区、农区转移,发展现代生猪产业。
到2025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资源化利用率达98.5%以上。
5.2.2 防治措施
全县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限养规定,坚决杜绝新安江主河道沿岸106.5米水位线以下以及街源河、昌源河、大洲源河沿河两岸规模养殖畜禽。实施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生猪散养户应用秸秆发酵垫料养殖技术,加快培育壮大以秸秆、畜禽粪污为原料、具有规模效益和示范引领作用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扩大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规模。
(1)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
畜禽养殖场应建设在规定的适度养殖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在总体布局上应做到生产区、生活区、资源化利用区分开。科学规划禁养区,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各镇要科学划定禁养区,并适时进行修订,在编制、修订有关畜牧业发展规划时,农业、畜牧和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协调沟通,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予以处罚。
(2)种养结合循环利用
强化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统筹,创建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县,创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型畜禽养殖场(户),促进粪肥还田,加强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综合利用饲草、秸秆等资源发展草食畜牧业。
(3)绿化、美化养殖环境
畜禽养殖场所周边应进行绿化和美化,隔离、隔音、防尘和降低养殖异味,形成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4)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规范配套建设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利用设施,养殖场必须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污水宜采用暗沟或管道输送,按国家规范配套建设沼气池、储液池、堆粪池等综合利用设施。
沼气池。每头生猪需要配备沼气池0.2立方米,其他畜种按生猪折算系数进行折算。
污水储存池。每头生猪需要配备污水储存池0.2立方米,其他畜种按生猪折算系数进行折算。
其他要求。设施周围应设置排水沟,防止径流、雨水进入贮存设施内,排水沟不得与排污沟并流。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 规定: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牛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 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
实施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推进有机肥资源化利用,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利用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有机肥,推广规模化养殖+沼气+社会化出渣运肥模式,支持农民积造农家肥,施用商品有机肥,探索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打通种养循环赌点,促进粪肥还田,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完善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标准,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种植业生产中施用粪肥。
5.3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方案
5.3.1 防治目标
认真落实《黄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范围,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
依法科学开展养殖水域滩涂勘测、登记备案工作;完成限制养殖区养殖水域滩涂登记备案工作;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等管理制度,健全使用权的招、拍、挂等交易制度。逐步完成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养殖区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形成养殖水域滩涂承载力相匹配的渔业绿色生产方式,实现渔业健康协调发展。
5.3.2 防治措施
(1)强化水域生态保护
加强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3大类型水域滩涂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防止工农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输入,尤其防止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养殖区内,根据水体承载力,引领发展绿色生态渔业和高效设施渔业,推广先进实用技术;集中连片养殖区配套养殖尾水净化处理设施,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建立养殖水域管理规范,对养殖投入品、养殖方式进行规范管理。
(2)强化监督检查、养殖污染防控、开展养殖排放监测、示范减排技术
完善养殖水域滩涂监管和审批制度,禁养区内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停。对限养区水域滩涂加强监管指导,引领发展以休闲体验和生态增殖为主的渔业模式。对养殖区水域滩涂进行确权登记,核发养殖证,实行持证养殖,并加强技术模式引导服务,发展绿色健康养殖。首先要加强污染防控体系建设,对各水域进行养殖容量评估,严禁超出评估容量的养殖活动;同时加强监测力度,对重点水域进行密集的定期水质监测,严格控制养殖废水排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保护水域环境中的作用,研究和示范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发展养殖水域原位修复技术、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通过循环农业做到养殖废水零排放。
5.4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方案
5.4.1 防治目标
稳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三大革命”、“三大行动”为抓手,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到2025年,着力创建40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15个省级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全县165个布点规划中心村得到全面整治。实施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完成24个行政村33.5万平方米村庄内部道路提升和1.9万平米村公共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新建46个粪污资源化利用综合处理设施,清淤疏浚村庄内部排水沟渠5.35万米等。依托“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从已建成的省、市、县级美丽乡村中遴选整体条件较好的村庄,结合“百千”工程、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聚焦宜居品质、公共服务、美丽经济、乡村治理、长效管护等方面进行综合提升。到2025年底,争取全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率达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8.24%。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3%。
5.4.2 防治措施
(1)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以实施乡村生态振兴战略为抓手,大力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以镇为责任主体,以行政村为基础,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处理,实行人畜分离、家畜集中圈养、雨污分流和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推进乡村小流域、河塘清淤整治,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因地制宜开展“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四小园”建设,建立健全长效保洁管护机制。
(2)强化农村污水、垃圾处理
①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解决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生活污水问题,围绕重点国省市考断面水质达标控制单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示范镇等重点区域优先开展治理。以办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为抓手,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网改造工作。加强农村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技术、手段或途径,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尾水及产生污泥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建立设施运行维护台账及报告制度,保障农村治污设施长效运行。
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建立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优先整治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稳步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针对黑臭水体问题成因,以控源截污为根本,综合采取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生活污水、垃圾、种植、养殖等污染统筹治理,将治理对象、目标、时序协同一致,确保治理成效。强化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农村黑臭水体所在河湖的河长湖长要切实履行责任,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和长效管护。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开展整治过程和效果评估,确保达到水质指标和村民满意度要求。
③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多措并举宣传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有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引导农户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统筹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机制
④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水
积极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快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强化农业节水增效。继续实施中小型灌区改造,加快推进水库等灌区改造工程,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以及取用水计量监控,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加强城镇节水减损。构建城镇高效用水系统,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单位,推广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推广普及节水技术与节水器具。
%1、 重点工程
针对歙县“十四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歙县人民政府拟在种植业污染防治工作、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及农村生活污染防止工作五个方面实施以下重点工程,共涉及重点工程6个,总投资约54734万元。所列项目在取得相应的项目资金支持后实施。
序号 | 名称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额(万元) | 实施主体 |
1 | 歙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10座标准化收储中心每处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高度不低于6米。建设钢架结构顶棚,配套秸秆粉碎打捆设备及消防设施。 新建生物质活性炭项目1处,年生产生物质活性炭1万吨,利用作物秸秆3万吨; 新建培育秸秆原料化磨粉项目,利用作物秸秆3000吨以上; 新建饲料化生产加工基地1处,年利用秸秆3000吨。 | 5000 | 县农业农村局 |
2 | 歙县2021—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在基本农田保护区,持续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面积40000亩以上。1、水利措施:加固当家塘、衬砌斗农渠、新建机耕桥、拦水坝、护岸;2、农业措施:新建梯田埂护岸、土地平整;3、田间道路:机耕路硬化、生产便道硬化等 | 6000 | 县农业农村局 |
3 | 百千工程自然村整治项目 | 对全县206个自然村,以“五清一改”和“三大革命”为重点,因地制宜实施村内道路硬化、村庄亮化、村容村貌等设施建设,全面推进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 10000 | 县农业农村局 |
4 | 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村推进项目 | 提升改造污水处理站54座,配套修复污水管网,另新建污水处理站33座,配套敷设污水管网 | 21220 | 有关乡镇 |
5 |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开展53个美丽乡村建设,对部分市县中心村升级提升,省级中心村重点开展垃圾处理、改厕治污、饮水安全、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机制、产业发展等10项重点任务,市县级中心村市县级中心村重点开展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等5项重点任务 | 10000 | 县农业农村局 |
6 | 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一期) | (1) 污染源治理。鲤鱼潭的安全处置、鲤鱼潭和芳塘之间约1250m长度的多级生态沟渠建设; (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7个行政村计1514亩受污染耕地开展农艺综合调控工程、种植结构调整工程,实现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 | 2514 | 县农业农村局 |
合计 | 54734 | / | ||
7、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7.1投资估算
7.1.1 投资估算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投资(2006)1325号文件《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三的通知》;
(2)《农业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内容与方法》(NY/T1686-2009);
(3)专门机构发布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办法和费用标准,以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物价指数;
(4)项目建筑工程费按歙县现行建筑造价扩大指标进行估算;
(5)设备购置费用按设备生产厂家报价估算。
7.1.2 投资概算
本规划项目投资主要包括种植业污染防治工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程、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区域面源污水生态净化重点工程,合计总费用83020万元(表7-1)。
表7-1 歙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内容与投资估算
序号 | 项目类别 | 总投资(万元) |
1 | 歙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5000 |
2 | 歙县2021—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6000 |
3 | 百千工程自然村整治项目 | 10000 |
4 | 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一期) | 2514 |
5 | 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村推进项目 | 21220 |
6 |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10000 |
总计 | 54734 | |
7.2效益分析
7.2.1生态效益
本规划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纳入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中,有利于加强对全县农业产业发展的有效指导和环境监管工作。通过规划实施将有效缓解农田氮磷流失、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农作物秸秆焚烧、农田地膜残留等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有利于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投入品使用,促进农业污染物减排。通过化肥、农药污染治理工程实施、养殖业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以及生态拦截工程的实施,能够有效减少全县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和氨氮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7.2.2经济效益
通过规划实施一方面将有效降低农药、化肥、地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另一方面可以有效促进种植、养殖、水产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全县农业经济的提升有着重要意义。
7.2.3社会效益
通过规划实施将极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为当地人畜饮水安全和灌溉水质清洁提高强有力保障,为广大居民提供亲近自然的娱乐休憩场所,有利于增进群众福祉。此外,通过环境治理,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避免因产业发展造成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社会争端,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8、保障措施
8.1组织领导
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划要求,密切协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并与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级政府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各级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员,并将主要任务纳入当地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建立定期调度机制。
8.2监管保障
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评估范畴,明确年度任务与评估指标。实施信息公开,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落实县乡镇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执法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8.3法律保障
贯彻落实《农业法》《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要求,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耕地质量保护条例》《肥料管理条例》等出台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修订工作。制定完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节水、节肥、节药等农业生产技术及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治理等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依法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定位,围绕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执法手段等方面加强执法体系建设。
8.4资金保障
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有关部门结合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地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等。
采用“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资金激励机制的方法。结合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将政府财政补贴以奖金的方式,对测土配方施肥、低毒生物农药使用、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清洁生产示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有效的防污治污行为给予资金支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农业生产行为,并对相关治理工程取得优良效果的农业生产主体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以此来带动其防污、治污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污染防治。
8.5技术支撑
成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家组,开展长期跟踪和定期会商,为关键技术研究和重要政策咨询提供支撑,对试点示范地区强化技术帮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加快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技术为重点的联合攻关,集中力量研发农业面源污染估算模型和源解析技术方法,研发先进的自动监测、快速监测设备,推广成熟适用技术。
8.6宣传保障
利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