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委托单位:惠东县农业农村局
编制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2021年11月
第一章 认清形势 把握新阶段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也是惠东县“山海统筹”“双城一体”提升发展及向海图强、筑梦深蓝、重返一流的关键时期,惠东县必须准确把握“两区”建设所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科学谋划,全面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第一节 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以来,惠东县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县上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发展的重大部署,全域推动乡村振兴,惠东作为农业大县正在向农业强县转变,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了明显成就。
(一)农产品供给能力稳中有升。粮食产量连续五年稳定在19万吨以上,生猪复产扩产形势持续向好,优质农产品数量稳定,产出约占全省2.3%的蔬菜、0.6%的水果、1.1%的肉类和0.7%的水产品。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完成我县“十三五”16.4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惠州市乐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院士工作站挂牌成立。2019年14个审计“一村一品”和1个市级“一村一品”项目已完成建设,2020年惠东县“一村一品”专业村省级14个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全县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达59.6万亩。全县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达到9家,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加工企业认定达到4家。惠东马铃薯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达72.6万亩,并成功获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十三五期间,惠东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9.32%,农业发展由要素依赖加速向创新驱动转变。
(二)农业组织化程度明显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914(2019年为805)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118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7家、市级39家、县级61家)。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新发展,土地流转率达到40.3%。现代农业产业园蓬勃兴起,带动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加快发展。市级肉鸡蛋品产业园顺利通过验收。2020年惠州市新获批11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中,惠东县占7家。重点项目进展有序,省级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乐夫蛋文化省级农业公园、惠州市岩茶农业公园等省市重点园区等一批项目顺利推进;经上级部门批复的第一批14个“一村一品”项目规范高效运行,第二批“一村一品”15个入库项目、省级马铃薯产业园等多宗现代农业项目已实施。全县农产品加工业稳步发展,全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接待人数超过 100万 人次,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
(三)农业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品牌战略实施效果明显,惠东冬种马铃薯成功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惠东莲花山茶、赤岸蚝等“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获得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全县共有省名牌32个,省名特优新农产品13个,绿色食品企业11家、有机农产品企业2家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1家。全县化肥农药施用量达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在 7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1%,农膜回收率达到 9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连续五年稳定在97%以上。
(四)农村面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基本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100%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9.27%。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取得新成效,以开展村庄清洁、三清三拆三整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片创建、“厕所革命”等专项行动为重点,全力推动全域村庄环境大整治、大提升。截至12月31日止,已清拆26814间共1172857.854平方米。“厕所革命”稳步推进,已完成75座公厕旱厕提升改造。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进展显著,稔山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和16个省定贫困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全县19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总体进度达到约85%。249个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107个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步伐明显加快,自然村集中供水覆盖率达97%以上,全县光纤入户率近160.2%,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9%。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文明乡风、纯朴民风、良好家风加快形成。
(五)农村改革取得新进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全县8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计划数75个)完成了第一阶段产权改革股份制改革任务。266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赋码登记录入,完成率100%。259个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已在9月底前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修订工作。成立县、镇两级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惠东县农村“一户一宅”、农房简约报建、农房风貌管控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42个试点村均完成了宅基地管理制度制定及成立了土地管理委员会,实现21644宗农村住宅、22375户农户宅基地、住房、户籍人口等信息的分类登记造册,并完成28个行政村选定农房风貌样式和25个村小组宅基地权籍调查。
(六)脱贫攻坚取得决胜成果。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144户20261人已全部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和“八有”脱贫标准并完成退出程序,全面实现脱贫;全县16个省定贫困村全部出列。16个省定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5587.35元,比上年增长11%;全县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727.45元,比上年增长13.36%。
(七)农民持续增收。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2.28 万元,提前两年实现翻番,恩格尔系数降至38,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这些成就的取得表明,“十三五”时期是我县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时期,是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的时期,是农民增收明显进步的时期,惠东县农业农村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演化,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全球经济复苏不稳定和不平衡可能更加明显,并加速向“三农”领域传导,“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的新旧矛盾交织叠加、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农业农村将是惠东“重返一流”的短板。
(一)农业产业基础强而不优。虽然作为全省的农业生产大县,但农业总产值不高,供给结构不优,绿色化、机械化、规模化、数字化、融合化水平还不高,农业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差距较明显,大力发展精细农业、推进传统农业大县向现代农业强县转变的任务依然繁重。作为全省粮食生产重点县,为广东更好履行国家粮食安全责任、保障粮食的供给压力仍然较大。全县粮食生产基础还有待优化,粮食生产结构还不合理,大湾区“菜篮子”供应基地建设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产品缺口较大,渔业生产水平有待提高,保障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仍有较大改善空间。农产品数量品种多而不强,质量效益竞争力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农村生态基础好而不美。惠东山江海区域资源丰富,但县城与乡镇发展不平衡、革命老区与沿海区域发展不协调、三大区域内部发展不充分,仍是惠东面临的主要矛盾,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依然较大,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农村整体面貌与推动惠东重返一流、参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打造世界城市群的战略要求不相适应,惠东优化农村发展道路、加强协调力度的任务十分迫切。
(三)农村人力资源数量多而不强。惠东作为人口大县,但缺乏现代农业需要的高素质现代农民。惠东是革命根据地,农民在历史上积极参与革命活动,在现代社会又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建设。但农民的人力资源质量整体亟待提升,农民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农民生活总体上还不富裕、不富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的局面并未根本改变,山区农民相对贫困、相对落后还将长期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不容忽视,培育勤劳作而精技艺的现代农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十分艰巨。
这些问题表明,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惠东农业农村仍是薄弱环节,必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主动谋划,提前布局,打好主动仗。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惠东农业农村发展依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依然具有诸多有利条件。
(一)惠农强农政策合力不断加强。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释放新发展阶段持续重农强农的明确信号,发出了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动员令;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新政策、新举措,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政策的深入实施,惠东全县上下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氛围更加浓厚,形成强大工作推进合力。
(二)发展格局不断优化。广东作为全国经济大省,综合优势显著,惠东地位广东经济核心区,位于大湾区与周边区域联结的关键节点,在全省优化发展格局中具有区位优势和先发优势,有利于享受政策红利,挖掘乡村消费投资潜力,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潜能。惠东邻近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科技创新活跃区域,接受创新辐射能力强,新经济、新技术将带来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空间、新布局,惠东将有机会在新的发展格局中获得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创新驱动力。
(三)区域协调力度不断加大。随着广东“双区建设、双城联动”战略引领与引擎驱动作用不断强化,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惠东县的“十四五”规划更明确提出要抢抓“双区驱动”战略机遇,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重返一流步伐,助力惠州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集聚度和政策协同、区域协调效率大幅提升,将推动农业农村加快融入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惠东被纳入广东省重点老区县,促进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深化调整,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强大带动力。把握这些有利条件,是惠东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加快推进化的底气所在、信心所在。
第二章 “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
第一节 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广东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惠东县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特征、新机遇、新挑战,科学谋划,推动“三农”事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找准和走出惠东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路子。
(一)农业科技创新驱动新提升,推动农业农村现代新建设。惠东县作为“深惠汕经济走廊”和“广惠经济走廊”两廊对接的重要节点,有利于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农业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强大的战略支撑,接受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辐射,聚集大湾区创新资源。惠东县农业农村应紧抓战略机遇,不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农产品加工物流、促进乡村产业融合,推动农村风貌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为一流城市的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把握“双区驱动”发展新机遇,加速城乡协调统筹新融合。面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机遇,惠东必须依靠“丰”字形现代大交通体系,发挥综合交通网对构建发展大格局的支撑和引导作用,打造对外大连通枢纽门户,形成“双城一体”空间格局,加速惠东与大湾区核心城市同城化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打造与国际一流湾区相匹配、相融合的都市乡村,为加速全省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作出惠东贡献。
(三)惠东特色农业集群新动力,写好全面乡村振兴新文章。全力打造惠东县“两薯一菜一茶一荔一药一花”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培育结构合理、链条完整、聚集度高、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重点抓好三大省级产业园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山区五镇组团式发展,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建设,有效衔接惠东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巩固拓展攻坚成果,写好全面乡村振兴新文章。
第二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中央农村工作等会议精神,2021年中央一号文,中央、省、市“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推进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抢抓“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围绕惠州市争创更加幸福的国内一流城市的发展目标,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三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县(区)、镇(街)各级党委领导农村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三农”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勤劳作、精技艺、有情怀、敢创业的新时代精勤农民,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增进农民福祉,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精细农业、精美农村和精勤农民的核心要义,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把“三农”短板变成“潜力板”,加快构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农村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
(四)坚持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引导更多公共资源和现代要素向农业农村领域配置,加快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在全省率先探索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新途径,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村发展内在动力和活力。
(五)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发展阶段性和区域差异性,分步实施、分区施策、全面提升。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惠东县都市农业布局持续优化,农业基础和装备水平显著提升、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尤其是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稳定增强,绿色智慧和科技创新引领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水平显著提高,精美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数字乡村治理水平获得突破、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精勤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大县城实现提质发展、核心地位更加凸显,稔山滨海新城建设初具模型,沿海、沿江、山区三片区统筹更加协调,“双城一体”“三环联动”发展格局更加优化;特色产业园区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更具竞争力的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基本构建,产业强县推进成效显著;成为大湾区金角银边,推进惠东重返一流行列初步实现,助推惠州打造为珠三角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
(一)精细农业现代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高质量发展格局日趋完善。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38.5万亩以上,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粮食产能稳定在37.05万吨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分别达到75%、2.25万元/亩、5.5万元/人,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数字农业发展争取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二)精美农村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乡村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超过80%;全县美丽宜居村达标率80%,“四沿”区域村庄风貌带基本建成;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村规民约普及率达100%,集体经济强村占比提升5%。
(三)精勤农民现代化得到显著提升。农村创新创业现象日趋活跃,高素质精勤农民培育体系不断完善,新增培育“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培训6000人次;持续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超过2.8万元,农业经营收入和农民消费层次不断提升,农民生活加快实现富裕富足。
(四)城乡高质量融合成为全省样板。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城乡融合进程加快,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缩小至1.8以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不断完善,普惠共享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形成。
专栏1 惠东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主要目标指标 | |||||||
分类 |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基期值 | 2023年目标值 | 2025年目标值 | 属性 |
精细农业发展 | 1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万吨 | 33.32 | 36.30 | ≧37.05 | 约束性 |
2 | 高标准农田面积 | 万亩 | 34.98 | 37.00 | 38.50 | 约束性 | |
3 |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实际增长率 | % | 3.9 | ≧4.2 | ≧4.5 | 预期性 | |
4 |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 | 79.32 | 80.8 | 82.5 | 预期性 | |
5 | 科技进步贡献率 | % | 62 | 65 | 67 | 预期性 | |
6 | 农业劳动生产率 | 万/人 | 4.20 | 5.0 | 5.5 | 预期性 | |
7 | 农业土地产出率 | 万/亩 | 1.73 | 1.95 | 2.25 | 预期性 | |
8 | 土地经营规模化率 | % | 43 | 46 | 50 | 预期性 | |
9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75 | >80 | >85 | 约束性 | |
10 | 农业保险深度 | % | 60.26 | 62 | 65 | 预期性 | |
精美农村建设 | 11 | 村庄绿化覆盖率 | % | >30 | >33 | >35 | 预期性 |
12 | 美丽宜居村达标率 | % | 43.6 | ≥70 | ≥80 | 预期性 | |
13 | 村庄污水治理率 | % | 71.29 | ≥76 | ≥80 | 预期性 | |
14 | 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60 | 100 | 100 | 预期性 | |
15 |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 | % | 100 | 100 | 100 | 预期性 | |
16 | 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 | % | 95 | >95 | 100 | 预期性 | |
17 | 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预期性 | |
18 | 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委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村占比 | % | 95 | >95 | 100 | 预期性 | |
19 | 集体经济强村占比 | % | 21 | 38 | 40 | 预期性 | |
精勤农民培育 | 20 | 新增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 | 万人 | 0.01 | 0.03 | 0.05 | 预期性 |
21 | “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培训人次 | 万人 | 0.7 | 0.7 | 0.6 | 预期性 | |
22 |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 — | 38 | 37.8 | 37.6 | 预期性 | |
23 | 农村居民教育娱乐文化支出占比 | % | 11.2 | 11.4 | 11.6 | 预期性 | |
24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2.28 | 2.6 | 2.8 | 预期性 | |
城乡融合发展 | 25 | 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 | % | 100 | 100 | 100 | 预期性 |
26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95 | >98 | >99 | 预期性 | |
27 | 村庄规划覆盖率 | % | 50 | 100 | 100 | 预期性 | |
28 | 城乡居民收入之比 | — | 1.82 | 1.80 | <1.80 | 预期性 | |
29 | 农林水事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 % | 7.4 | 9 | 10 | 预期性 |
2035年远景目标。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精细农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都市农业、数字农业、红色旅游等成为惠东战略新兴产业;精美农村建设比肩全国先进地区,岭南风韵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风貌全面呈现;农村创新创业队伍不断壮大,高素质精勤农民尤其是“中坚农民”成为乡村振兴优秀主体;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民富裕富足的美好愿景基本实现。
第三章 推进城乡空间融合 构建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发展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发展,绘制兼具客家文化、岭南文化及潮汕文化特色的农业农村美丽画卷。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培育城乡融合形态
(一)构筑农业农村发展“两带一区”格局。遵循惠东县农业农村资源地域分布规律、新型城镇化、主体功能区及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立足各区域资源条件和功能定位,加快推进山区五镇组团发展,突破交通瓶颈,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农产品深加工、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温泉休闲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低碳产业,推动惠东山区经济发展。惠东县农业农村发展“两带一区”格局见图1。
专栏2 惠东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发展格局及范围表 | ||
功能格局 | 功能分区 | 覆盖范围 |
两带 | 西枝江河谷现代农业产业带 | 白盆珠镇、多祝镇(南部)、梁化镇(东部)、九龙峰旅游区、平山街道、大岭街道 |
“东江红都”老区连片开发带 | 高潭镇、宝口镇、安墩镇、多祝镇(北部)、梁化镇(西部) | |
一区 | 环考洲洋生态发展区 | 稔山镇、吉隆镇、铁涌镇、黄埠镇、平海镇、巽寮湾旅游度假区、港口旅游度假区 |
图1 惠东县农业农村发展“两带一区”格局
从空间上将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区域划分为“环考洲洋生态发展区”、“西枝江河谷现代农业产业带”以及“‘东江红都’老区连片开发带”的“一区两带”新格局,突出惠东县都市型、融合型、康养型和滨海型特色,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城乡发展格局。坚持中部特色农业引领、南部沿海重点提升、北部山区生态优化,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西枝江河谷现代农业产业带。参考灯塔盆地模式,按照“特色农产品区域”和“优势农产品区域”的标准,构筑涵盖白盆珠、多祝、九龙峰和梁化区域的西枝江省级农业基地。依托蔬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现有基础,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食品基地、“圳品”生产示范基地、惠东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发展特色名村旅游、大户外运动、休闲农业旅游,强化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实现与平山街道、大岭街道产城融合、城乡融合,进一步优化提升镇域经济水平。
(三)“东江红都”老区连片开发带。依托“东江红都”振兴发展项目,围绕高潭镇、宝口镇、安墩镇、多祝镇北部以及梁化镇西部,紧抓国家和省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红利,进一步挖掘党史教育题材,提升红色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推进西枝江源头生态修复,加强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乌禽嶂省级森林公园等保护。抓住康养产业发展契机,打造安墩森林康养小镇、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发力发展茶叶、药材等林下经济产业,增加山区农民收入。
(四)环考洲洋生态发展区。以吉隆镇、铁涌镇、黄埠镇三个区域为重点,覆盖稔山镇、平海镇、巽寮湾旅游度假区、港口旅游度假区,打造惠东县环海生态发展区,以环考洲洋生态修复为建设原则,以优质水产品及特色农产品(赤岸蚝、螃蟹、马铃薯、荔枝、绿棋楠沉香等)为产业重点,以海岸线文旅资源保育为开发目标,以高标准海边滩涂湿地公园为有力辅助,发展海钓海潜、深海养殖、湿地文旅等新业态。
第二节 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实现三生协同共赢
(一)统筹利用生产空间。明确惠东县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菜篮子”产业基地的定位,发挥地处“深圳东进”战略区域的吸纳支持作用,优化组团布局,构筑强中心、城产人融合格局,以特色农业、文旅健康产业为核心,优化整体功能布局。遵循“三区三线”总体规划部署,推动“多规合一”。在生态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前提下,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基地等,促进农产品生产的集中与规模发展。
(二)合理布局生活空间。积极评估县域土地现状,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划定空间管控边界,明确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合理布局公共服务空间与基础设施用地。以生活便利、空间节约、多样和谐为指引,合理布局乡村宜居生活空间,充分挖掘现有乡村生态、历史、文化等资源,保留原有乡村特色与人文环境,不搞大拆大建,维护原生村居与生活风貌,构建舒适的生活圈、繁荣的商业圈、完善的服务圈。
(三)严格保护生态空间。以生态服务、生态产品为保护内容,综合协调建设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利用、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分类评价各地各类资源开发的潜力、方式、规模、风险等,严格划定开发空间边界,明确负面清单、开发强度、约束底线。
第三节 引导乡村差序发展 有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进度。健全“县指导协调、镇(区、街)组织实施、村主体建设”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协调、定期通报、工作例会、资金投入管理、督查督办等制度,并由农业农村局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乡村振兴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积极打造主导产业明确、产业链条完整、融合特色明显、利益连接明确、配套服务完善的农业农村融合发展体系。各部门、镇(区、街)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河长制、“厕所革命”、建设“四好农村路”、文明乡风建设等专项工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规划实施。
(二)树立镇村为主全民参与的原则。镇(街、度假区、旅游区)组织实施建设各项工作,负责项目设计、施工、监管等全过程管理。建立村居竞争性分配机制,对社会稳定、积极配合工作开展的村财政资金给予优先安排,激发各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引导村居集体加大村庄建设的投入力度,落实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建立人才向乡村流动机制,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发挥“自己家园自己建”的精神,把农业农村“十四五”中期考核工作纳入村居干部的考核内容,全力推动项目实施。尊重农民意愿,保障村民的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
(三)注重科学规划的引领作用。推进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有机结合,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结合主体功能区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布局村庄空间和利用资源,科学安排村庄风貌营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历史文化保护等。
(四)注意软硬兼施、统筹兼顾。在乡村发展建设中,既要注重农村产业水平的提升和基础设施整改等“硬指标”,也要提升文化水平、促进乡风文明等“软实力”。要注重保持乡土气息、田园风光,注重保护文物、历史建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在乡村项目调研的过程中,县级相关领导负责带队深入乡村基层开展广泛调研,组织各镇(区、街)选取具有地方特色和建设基础的村居开展示范片的可行性研究。
第四章 精准定位产业方向 分类推进农产品稳产保供
惠东县“十四五”乡村产业现代化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树立科学的产业发展观,践行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坚持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兴农、特色兴农、科技兴农、产业融合的发展观,充分发挥惠东县气候资源、生态资源、生物资源、人文资源的优势,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优传统产业、做强特色产业、做大流通销售、发展深精加工、延伸产业链,挖掘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实现乡村产业跨越式发展,推进惠东县乡村产业振兴。
依循惠东县“一区两带”总体布局,围绕“山海统筹发展示范县”的定位,将全县农业产业进一步划分为“平原科技农业区(平山、梁化、大岭、白花、九龙峰)、半岛休闲农业区(稔山、吉隆、黄埠、铁涌、巽寮、平海、港口)、山区康养农业区(多祝、白盆珠、高潭、安墩、宝口)”三大功能分区。在稳定水稻种植面积的前提下,在惠东的马铃薯、蔬菜、水果、茶叶、畜禽、渔业、南药、花卉等特色种养产业基础上,按沿江、沿海、山区、丘陵的区位资源特点,充分发挥各镇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调整农业产品结构,实行适度规模化、产业化和标准化种养,形成主导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带。惠东县农业产业三大功能区见图2。
图2 惠东县农业产业三大功能区
第一节 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以提升粮食供给能力和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为重点,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生产基础支撑。
(一)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以提升产能、保护耕地和提高地力为目标,大力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区域农田的高标准建设。参照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办法,整合相关资金,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原则,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完成省、市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到2025年,建成38.5万亩高标准农田,使得高标准农田占永久基本农田比例达到80%以上。推动全县已建、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连片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提质改造不少于5万亩。加强高标准农田信息化管理,所有高标准农田实现上图入库,形成完善的管护监督和考核机制。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工程,支持建设一批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示范镇。开展镇域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推进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提升全县土壤有机质含量和耕地质量等级。
(二)加大推进农田水利、渔业生产设施建设。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综合整治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主要支流治理工程、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和治涝防涝、山洪、崩岗治理工程等建设,重点推进“三面光”渠道、小陂头、田间道路及渠系构筑物等建设。加快补齐渔业养殖环境突出短板,改善渔业生产设施,美化水产养殖环境,支持水产养殖环境改善提升和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建设,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进一步强化汛期应急保障措施,及时补充储备防汛物料和应急抢险队伍,着力抓好抗洪抢险演练、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及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培训工作,抓好水利工程灾后总结补齐短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稔山镇改革试点),进一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三)提升农业装备设施。充分发挥政府、装备经营服务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等多方面的积极性,打造农业智能装备研究中心、农业智能设备装配中心,以农业精密设备为发展方向,面向全球生产销售精密水肥一体化设施、果树采摘机器人、智能环控系统、节水设施等,提升农业现代化装备水平。以水稻、花生、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为样板,推动主要粮油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的技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加强特色农机推广工作,大力扶持以蔬菜、水果和花卉等为重点的大棚设施和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农业的发展,以及畜禽养殖自动化、智能化等生产设施装备。加快农产品贮藏保鲜、收割烘干、畜禽屠宰、冷链物流等加工设施建设,完善提高农村机电排灌装备、现代渔业技术装备、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装备、动植物疫病防控技术装备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等经营服务组织,培育一批集农业生产与农机服务于一体的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作业公司。扎实推进全县农业机械化步伐,到2025年,全县农业机械化总动力达30千瓦以上,机耕率达98%以上,水稻机械化综合水平达78.08%以上,农作物机械化综合水平达51%以上。
(四)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推动重大病虫害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加强农作物病虫害联防联控、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组织做好草地贪夜蛾、柑橘黄龙病、红火蚁等重大病虫的防控工作,红火蚁有效消减率达到80%以上。加强动物防疫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场(户)免疫直补工作,确保禽流感、口蹄疫等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5%以上。推动动植物保护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动植物保护服务,形成政府、企业、从业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联防机制。深化风险评估,围绕产业实际,查找重点品种风险隐患,掌握风险关键控制点,制定管控技术预案措施,对生物毒素、有害微生物等潜在风险防患于未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保险对传统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全覆盖,全县年农业保险保费达到0.50亿元以上。
专栏3 农业生产保供强基行动 |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提质改造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原则,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完成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到2025年,建成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38.5万亩。推动全县已建、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连片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提质改造不少于5万亩。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耕地质量提升建设 建设完善全县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支持建设一批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示范镇;开展镇域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推进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提升全县土壤有机质含量和耕地质量等级。 (三)农田水利、渔业生产设施建设 重点推进“三面光”渠道、小陂头、田间道路及渠系构筑物等建设,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渔业养殖环境突出短板,改善渔业生产设施,美化水产养殖环境,支持水产养殖环境改善提升和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建设,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 (四)全程农业机械化建设 以水稻、花生、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为样板,推动主要粮油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的技术体系建设,培育水稻、花生、马铃薯各1个全程机械化示范镇(场);大力扶持以蔬菜、水果和花卉等为重点的大棚设施和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农业的发展,以及畜禽养殖自动化、智能化等生产设施装备。推进节能环保型水稻机械化烘干、仓储、冷链保鲜示范中心建设。培育壮大3家“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推广农田托管、代耕代种、订单作业、耕-种-收-植保运输“一条龙”作业模式。 (五)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能力建设 依托马铃薯产业园开展病虫统防统治示范县创建,建设1个马铃薯病虫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示范镇。实施草地贪夜蛾、红火蚁阻截防控行动,建设一批重大植物疫情综合治理示范区。 |
第二节 实施粮食安全工程 稳固粮食生产与供给
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按照广东省“稳定生产、搞活流通、充实储备、加强监管、完善政策”的粮食安全方针,以粮食生产、粮食储备和粮食流通能力建设为基础,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惠东县作为省粮食主产区之一,要突出“两稳三调”,稳面积、稳产量,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稳步提升粮食产能。到2025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56.55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37.05万吨以上。
(一)稳定双季优质稻生产。立足全县水稻产业的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重点抓好“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优质稻产业带”建设,建成全省重要的粮食产业示范县。突出“两稳三调”,以稳为主基调,稳面积、稳产量,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41.55万亩以上,水稻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4.68万吨以上,优质稻种植面积保持在33.24万亩,产量稳定在11.75万吨。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鼓励发展水稻智能化生产;优化品种结构,积极推广优质杂交稻、超级杂交稻等水稻品种。支持双季稻与甜玉米、马铃薯、蔬菜等轮作的一年三熟作物布局。
(二)优化冬种马铃薯产业。以建设惠东县马铃薯省级农业产业园为契机,发挥好惠东马铃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优势,科学引导马铃薯产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根据惠东气候资源特点,重点研究冬种马铃薯错峰生产的时间节点,引进耐高温优良品种,构建产品精深加工与研发创新中心、立体循环种养示范区、现代化种植示范区、产业融合发展样板区等“一心三区”产业发展格局,打造产业特色鲜明、优质要素集中、科技装备先进、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稳定马铃薯冬种面积在1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25万吨以上。
(三)提升甜玉米产业发展。发挥“甜玉米之乡”的产业基础优势,以梁化镇甜玉米种植规模为基础,促进甜玉米产业集约发展,引进优良品种,适当扩大甜玉米生产面积,稳定甜玉米种植面积达到3.8万亩以上,产量达到4.50万吨以上。
(四)强化储备管理。形成品种结构优化、储备功能完善、存储方式灵活、承储主体多元、储备安全的粮食储备体系,重点推进万吨粮库和主要储粮点储粮安全建设。强化粮食安全各级镇政府责任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全面落实各级镇政府在粮食生产、储备、流通、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责任。
表4.1 惠东县“十四五”优质粮食生产发展目标
种类 | 名称 | 单位 | 2019年基期值 | 2023年目标值 | 2025年目标值 |
优质粮食 | 粮食面积 | 万亩 | 56.09 | 56.55 | 56.55 |
其中:水稻 | 万亩 | 41.52 | 41.55 | 41.55 | |
马铃薯 | 万亩 | 9.76 | 10.00 | 10.00 | |
甘薯 | 万亩 | 1.14 | 1.20 | 1.20 | |
甜玉米 | 万亩 | 3.67 | 3.80 | 3.80 | |
粮食产量 | 万吨 | 34.04 | 37.05 | 37.05 | |
其中:水稻 | 万吨 | 14.67 | 14.68 | 14.68 | |
马铃薯 | 万吨 | 16.71 | 17.12 | 17.12 | |
甘薯 | 万吨 | 0.72 | 0.75 | 0.75 | |
甜玉米 | 万吨 | 1.94 | 4.50 | 4.50 |
专栏4 优质粮食稳产培优行动 |
(一)稳定双季优质稻生产 突出“两稳三调”,以稳为主基调,稳面积、稳产量,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41.55万亩以上,水稻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4.68万吨以上,优质稻种植面积保持在33.24万亩(80%),产量稳定在11.75万吨(80%)。 (二)推进马铃薯产业园建设 推动“稻-稻-薯”轮作,研究“稻-薯-菜”轮作模式(争取马铃薯春节前后上市),集成示范农作物全过程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模式;建设惠东冬种马铃薯、鲜食玉米等特色旱粮主要产区。 |
第三节 强化重要农产品生产 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
(一)保障绿色蔬菜供给。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惠东县省级蔬菜产业园的辐射功能,带动平山、大岭、梁化、多祝四个街镇的绿色优质蔬菜生产,打造大湾区重要的蔬菜生产基地和供港澳蔬菜主产区。确保年蔬菜复种面积在5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82万吨,总产值达到46.8亿元。新增设施蔬菜种植基地0.5万亩,创建一批高标准蔬菜大棚、防虫网、遮阳网等蔬菜设施栽培基地和示范片。打造一批惠东品牌蔬菜产品,如惠东马铃薯、惠东梅菜、惠东茄瓜等。引导扶持龙头企业向蔬菜主产区集中,重点发展特色优质蔬菜采后冷链物流和精深加工。在万亩以上蔬菜生产集中区,建立蔬菜产品预冷库,新增蔬菜产品预冷库3个。
(二)保障优质畜禽供给。培育“畜禽”健康养殖示范区,围绕“畜禽”产业,打造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无害化“畜禽”养殖产业体系,统筹推进畜禽养殖载体建设,大力提高畜禽养殖产业化水平,落实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制度,推动畜禽养殖业发展。补齐畜禽种苗研发、生态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等全产业链、全流程质量安全短板。努力做到生猪稳产保供“双保障”,到2025年,确保生猪年出栏达到70万头,自给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比例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基本全覆盖。以打造广东南粤黄羽鸡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为引领,在惠东县区建设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于一体的南粤黄羽鸡产业集群基地,确保优质肉鸡及鲜蛋产品供给大湾区消费市场;产业集群建成后,家禽出栏量达900万只,其中黄羽鸡出栏量达700万只。
(三)发展生态水产养殖。依托海岸线长、水库众多的渔业资源优势,推进全县特色渔业发展,建设升级水产健康养殖标准化基地,打造全国现代海洋与渔业强县。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治理、水产养殖用药减量等示范推广,实施水产种业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创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示范县建设,建成1个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和5个以上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推动全县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深蓝渔业”,以惠东县省级深海网箱养殖产业园为抓手,开展深水网箱养殖升级改造,吸引和集聚深水网箱养殖、水产品流通加工、休闲渔业、渔家乐等现代渔业要素,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深水网箱养殖产业链成为全县渔业经济新增长点。建设智慧渔业管理系统及配套措施体系,打造智慧渔业和数字渔村,力争成为全省渔业信息化建设的亮点。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结合惠东实际,科学开展人工鱼礁建设。强化渔业资源养护,建成省级以上良种场2家以上,持续开展增殖放流,促进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
表4.2 惠东县“十四五”绿色蔬菜与生态畜禽生产发展目标
种类 | 名称 | 单位 | 2019年基期值 | 2023年目标值 | 2025年目标值 |
绿色蔬菜 | 复种面积 | 万亩 | 47.89 | 48.0 | 49.0 |
总产量 | 万吨 | 82.68 | 84.0 | 85.80 | |
总产值 | 亿元 | 36.05 (2.18元/斤) | 36.96 (2.2元/斤) | 39.46 (2.3元/斤) | |
生态畜禽 | 出栏生猪 | 万头 | 40.11 (35.2) | 70.00 | 71.00 |
出售和自宰的肉用牛 | 万只 | 0.24 (0.31) | 0.56 | 0.60 | |
出售和自宰的家禽 | 万羽 | 797.21 (884.24) | 850.00 | 900.00 | |
其中:鸡 | 万羽 | 620.09 | 660.00 | 700.00 |
专栏5 “菜篮子”绿色优质高效行动 |
(一)保障绿色优质蔬菜供应 继续实施“菜篮子”体系建设,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惠东)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扩大设施蔬菜种植面积,新增0.5万亩设施蔬菜种植基地;引导扶持龙头企业向蔬菜主产区集中,发展特色蔬菜精深加工和蔬菜采后冷链物流,在万亩以上蔬菜生产集中区,建立鲜蔬预冷库3个。 (二)保障优质畜禽供给 培育“畜禽”健康养殖示范区,围绕“畜禽”产业,打造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无害化“畜禽”养殖产业体系,推动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努力做到生猪稳产保供“双保障”,到2025年,确保生猪年出栏达到70万头,自给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比例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在惠东县建设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于一体的南粤黄羽鸡产业集群基地,产业集群建成后,家禽出栏量达900万只,其中黄羽鸡出栏量达700万只。 (三)特色渔业生产建设 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治理、水产养殖用药减量等示范推广,积极开展创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示范县建设,建成1个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和5个以上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好惠东县省级深海网箱养殖产业园,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深水网箱养殖产业链成为全县渔业经济新增长点。 (四)发展冬种生产,打造错峰供应 利用惠东县南亚热带冬季气候资源优势,探索发展冬种果菜、叶菜、甜玉米、马铃薯、番薯、草莓等秋冬种适生农作物,实现农产品错峰供应,在保障农产品供应的基础上,获得市场好的效益。 |
第四节 提升特色农产品生产 突显地方农业产业优势
围绕惠东县“山海统筹发展示范县”的定位,按沿江、沿海、山区、丘陵的区位资源特点,充分发挥各镇资源凛赋的比较优势,调整农业特色产品结构,实行适度规模化、产业化和标准化种养,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带。
(一)打造精品水果。以市场为导向,做强做优荔枝、龙眼、柑橘橙柚、香(大)蕉等地方适生优势水果,适量发展芒果、李子、番石榴、火龙果、杨桃、黄皮、桃子、青梅、百香果等特色小众杂果,打造优势特色惠东水果品牌。以发展精品水果为目标,稳定水果产量,提升水果品质。着力改良品种,优化结构,重点推进荔枝淮枝品种高位嫁接糯米糍、妃子笑、白糖罂、桂味等优良品种,打造荔枝出口基地,建设冻库和冷库,荔枝良种采穗圃建设,加快井岗红糯、岭丰糯、仙进奉、冰荔、翡脆等一批优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适量扩大橙柚面积,优化杂果面积与品质,提高惠东特色水果产业效益。到2025年,水果种植面积稳定在16.50万亩,其中荔枝种植面积12万亩;水果产量达到10.36万吨,其中荔枝达到3.81万吨。开展荔枝加工技术及装备研发,配套建设一批荔枝加工冷链物流设施;抓紧培育区域公用水果品牌和知名水果品牌,为大湾区居民提供惠东精品优质水果。
(二)扩大山区茶叶生产发展。发挥白盆珠、多祝、安墩、高潭、宝口、梁化镇等山区镇的山地资源优势,引导支持山区进一步发展茶叶生产加工。重点支持岩茶种植区发展“小而精”茶叶产业,完善茶叶标准体系,提升茶叶加工水平,进一步做精高山茶产业,打造惠东茶叶公用品牌,以茶叶产业带动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到2025年,规划茶叶种植面积稳定在3.5万亩,总产量达到0.21万吨,总产值达到3亿元。
(三)引导地方南药产业发展。引导地方南药产业发展。 采用“药企+专业种植公司+基地”模式,发展一批中药材GAP绿色种植基地,重点推广绿棋楠沉香、红脚艾、红脚艾、牛大力、巴戟、两面针、岗梅等中药材种植。打造南药品牌,建立惠东县绿棋楠及国家沉香种质资源库,加快制定相关标准和绿棋楠品种鉴定工作,扩大绿棋楠种植面积,发展沉香加工业。鼓励桉树改造种植乔木木本药材,鼓励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发展南药加工,开发药食同源产品。到2025年,全县规划南药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总产值达到12亿元。
(四)打造特色花卉亮点。推动惠东县特色花卉苗木转型升级,在惠东县传统盆栽花卉基础上,发展盆景、观赏苗木、鲜切花等花卉产业,引导提升惠东县高档盆花、观赏苗木、绿化苗木、鲜切花产业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县规划花卉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总产值达到3亿元。
(五)提升蔬菜生产水平。引进高端蔬菜水培技术,用于叶菜和果菜种植,种植的叶菜和果菜产品,经净化美化包装后供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高端蔬菜大棚种植技术,种植叶菜和果菜,产品经净化美化包装后供应粤港澳大湾区。引入田园教学模式,与教育机构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将科普体验区作为中小学生的自然课堂,同时亦可作为亲子教育基地,以家庭为需求群体,通过与大自然的交流体验,促进亲子关系进一步融洽。到2025年,全县规划建成农耕体验亲子教育基地5个,兴建育苗温室5个,升级种植大棚5万亩。
表4.3 惠东县“十四五”特色农产品生产发展目标
种类 | 名称 | 单位 | 2019年基期值 | 2023年目标值 | 2025年目标值 |
精品水果 | 水果面积 | 万亩 | 15.98 | 16.0 | 16.50 |
其中:柑橘橙柚 | 万亩 | 2.17 | 2.30 | 2.50 | |
荔枝 | 万亩 | 7.30 | 7.00 | 7.0 | |
龙眼 | 万亩 | 2.52 | 2.50 | 2.50 | |
香(大)蕉 | 万亩 | 0.93 | 0.95 | 0.95 | |
杂果 | 万亩 | 3.06 | 3.25 | 3.55 | |
水果产量 | 万吨 | 9.81 | 9.97 | 10.36 | |
其中:柑橘橙柚 | 万吨 | 2.00 | 2.12 | 2.30 | |
荔枝 | 万吨 | 2.31 | 2.22 | 2.22 | |
龙眼 | 万吨 | 2.48 | 2.46 | 2.46 | |
香(大)蕉 | 万吨 | 0.88 | 0.90 | 0.90 | |
杂果 | 万吨 | 2.14 | 2.27 | 2.48 | |
高山茶叶 | 种植面积 | 万亩 | 3.5 | 3.5 | 3.5 |
总产量 | 万吨 | 0.175(亩100斤) | -- | 0.21(亩120斤) | |
总产值 | 亿元 | 7(按200元/斤) | -- | 8.82(按210元/斤) | |
地方南药 | 种植面积 | 万亩 | 0.1 | 0.3 | 0.5 |
总产值 | 亿元 | 0.4 | 1.2 | 2 | |
特色花卉 | 种植面积 | 万亩 | 0.13 | 0.6 | 1.0 |
鲜切花 | 万支 | 10 | 13 | 15 | |
盆栽 | 万盆 | 8.5 | 12 | 15 | |
总产值 | 亿元 | 0.39 | 1.8 | 3.0 |
专栏6 特色农产品创新培育行动 |
(一)打造精品水果 以发展精品水果为目标,稳定水果产量,提升水果品质。着力改良品种,优化结构,重点推进荔枝淮枝品种高位嫁接糯米糍、妃子笑、白糖罂、桂味等优良品种,适量扩大橙柚面积,优化杂果面积与品质,提高惠东特色水果产业效益。到2025年,水果种植面积稳定在16.50万亩,其中荔枝种植面积7.00万亩;水果产量10.36万吨,其中荔枝达到2.22万吨。 (二)打造精品茶叶 重点支持岩茶种植区发展“小而精”茶叶产业,完善茶叶标准体系,提升茶叶加工水平,进一步做精高山茶产业,打造惠东茶叶公用品牌。到2025年,规划茶叶种植面积达到3.5万亩,总产量达到0.21万吨,总产值达到8.82亿元。 (三)发展地方南药产业 采用“药企+专业种植公司+基地”模式,发展一批中药材GAP绿色种植基地,重点推广沉香、绿棋楠、红脚艾、牛大力、巴戟、两面针、岗梅等中药材种植。鼓励桉树林改造种植中草药。发展南药加工,开发药食同源产品。到2025年,全县规划南药种植面积达到0.5万亩,总产值达到2亿元。 (四)打造特色花卉亮点 推动惠东县特色花卉苗木转型升级,在惠东县传统盆栽花卉基础上,发展盆景、观赏苗木、鲜切花等花卉产业,引导提升惠东县高档盆花、观赏苗木、绿化苗木、鲜切花产业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县规划花卉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总产值达到3亿元。 |
第五章 精细发展高质量农业 全面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
以发展精细农业为主攻方向,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融入岭南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的建设活动,促进惠东农业向高质高效发展,培育更多“粤字号”精细农业,打造惠东农业新优势。
第一节 加强科技创新驱动 提升乡村产业科技
(一)强化农业战略科技力量。主动对接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联结粤港澳大湾区农业国家科学中心,推动本地企业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统筹协同和融通创新,成为全省现代农业产业链和创新链中的一环。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共享机制,联合农业领域科学专家在惠东开展应用研究和成果推广。争取创建一批省部和市级农业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农业科技试验基地等创新平台,成为全省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体系重要节点,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强镇,打通科技进村入户通道,提升惠东全域农业科技水平。
(二)支持打好种业翻身仗。落实粤强种芯工程,持续开展惠东本地种质资源系统性收集工作,争取一批优质本地种质资源纳入全省的大数据库,发挥山区和海洋优势,新建、改扩建一批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场、区)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实行农业种质资源活体原位保护与异地集中保存。启动核心种源科技攻关,集中攻克关键品种种源“卡脖子”问题。推动广东种业集团建设,打造一批优势特色种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国家或省级高标准、智能化种子基地、特色农作物和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基地,有效保障良种供应。
(三)延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链。鼓励农业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延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链和价值链,培育本地优质企业融入农业高新技术新兴战略产业集群。支持省级和市级龙头企业与科研教学机构共建研发平台,开展科技产业一体化创新转化孵化行动,建设完善成果转化孵化平台和一站式服务链。结合粤港澳农产品供给基地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发展农业平台经济,培育辐射力强的数字农业新兴技术产业。推进5G+智慧农业体系建设。 启动“互联网”+惠东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内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生产经营、农资经营、农业综合执法等监管系统)建设,加大农业数据信息分析挖掘力度,提升为我县农业生产的服务能力。
专栏7 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工程 |
(一)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争取建设1至2个省级农业科技试验基地及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创建 1 个省级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支持建设 1 个省级以上、2个市级、6个县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提升 搭建一批市级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服务平台,培育一批成长型、领军型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三)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体系建设 完善农业技术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体系,建设 2个农业科技强镇。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落实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
第二节 建设乡村产业平台 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一)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按照全省建设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核心区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标准,瞄准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重点,以单独创建或联合周边县域共建的方式,积极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以粮食生产和蔬菜生产为重点,沿海片争取建设都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沿江片争取建设精细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山区片争取联合共建山地生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到 2025 年,建成3个省级以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二)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能级提升行动。高标准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突出推进产业园智能化升级和联农带农机制创新,提升产业园辐射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以惠东县“两薯一菜一茶一荔一药一花”(即马铃薯、甘薯、蔬菜、茶叶、南药、花卉)现代优势产业为重点,按照科技集成、主体集合、产业集群的要求,推进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加快2019年启动的“惠东县蔬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步伐,尽快发挥省级蔬菜产业园的辐射能力,带动平山、梁化、九龙峰等镇(旅游区)助推蔬菜类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抓好“惠东县马铃薯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惠东县马铃薯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范围包括稔山镇、铁涌镇、平海镇、吉隆镇,产业园总投资2亿元,牵头实施主体为惠东县旭升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构建产品精深加工与研发创新中心、立体循环种养示范区、现代化种植示范区、产业融合发展样板区等产业发展格局,着力打造产业特色鲜明、优质要素集中、科技装备先进、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山区、沿江片大力发展茶叶、甘薯产业,打造“惠东县茶叶产业园”和“惠东县甘薯产业园”。在沿海片各村和山区片个别村发展沉香(绿奇楠)种植产业、山区片林下“南药”种植产业。五是推广种植花卉,发展花卉产业。六是巩固发展“惠东县肉鸡蛋品产业园”,发展环保高效型畜牧业。在高新技术、冷链物流、品牌营销、文化创意、数字农业等高附加值环节和高端要素领域,探索建成一批功能效益显著、要素高度聚集、产业集群发展、设施装备先进、辐射带动有力的特色型、功能型现代农业产业园。探索与周边县域合作建设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抢抓广东省支持跨县域建设千亿级产业集群的机遇,联合周边县市,瞄准粮食、蔬菜、生猪、水产等产业,扶持一批优势企业成为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主要成员。健全产业集群跨区域协作机制,发挥科技、品牌、交易等重大平台辐射带动作用,提升集群产业链供应链的协同性、安全性和自主性。
(三)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提质扩面。立足资源特色、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以村镇为平台、以产业为基础、以要素融合为机制,着力发展白花镇联丰村有机蔬菜、石陂村菠萝蜜、黄塘村盐焗鸡、樟山村蔬菜、坦塘村荔枝、高埠村番薯、西山村鹅、石陂村莲雾、福田村牛大力、凌坑村茂谷柑,九龙峰区读光村茨菇、上围村大叶茶、长坑村茶叶、星合村秋葵、大布村蔬菜,白盆珠镇沐化村岩茶、横坑村横坑茶、横江村山瑶柑,多祝镇下鉴村甘薯、联新村荔枝、水口村仙人茶,安墩镇仙洞村高山茶、葵双村蜜柚、宝安村柑桔,梁化镇光长村玉米、水联村梅菜、小禾洞村蔬菜,大岭街道万松村青枣,吉隆镇招贤村沃柑、汉塘村沃柑,宝口镇马山村茂谷柑、马山村茶叶,高潭镇黄洲村茶叶、福田村沃柑,平山街道碧山村蓝莓,稔山镇坝仔村马铃薯,平海镇径口村大顶苦瓜,黄埠镇西冲村莲藕,铁涌镇赤岸村牡蛎。深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着重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产地贮藏和加工车间,建设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到 2025 年,建成 4 个以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农业产业强镇或特色专业镇,30 个以上农业特色专业村(计算标准:按省目标除以60来估算),实现涉农乡镇基本全覆盖。“一村一品”产业分布见图3。
图3 惠东县“一村一品”产业分布
(四)建设渔港经济区。以强化避风减灾能力、拓展经济产业链、提升多功能现代化水平为重点,打造惠东渔港经济区,融入全省“一轴三区”蓝色产业带渔港经济群。抓好惠州市粤港澳流动渔民深海网箱养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投入2亿元,连片打造省级深水抗风浪网箱产业园。加快推进巽寮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投入资金3000万元为对渔港航道进行疏浚和建设护岸设施。完善渔港配套设施,发展现代海水增养殖、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数字交易,推动港镇联动、产城融合。加快渔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港口度假区小星山海洋牧场建设,投入1750万元,通过海洋牧场建设,发展以休闲垂钓、潜水观光、海上运动、海底探险、渔文化体验等多种形式为载体的休闲渔业,促进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五)构建农产品精细加工体系。加快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提升商品化处理能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特色加工,突出开发广东特色、客家特色传统食品,推进主食及粤式菜肴工业化,扶持一批“粤字号”名特优食品加工作坊。培育功能性食品与养生保健食品产业,推动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促进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引导农产品精深加工向优势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布局创建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或特色产业园区。到 2025年,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 2.7:1,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05亿元。
(六)完善农产品冷链流通体系。根据全省“强化产地冷藏保鲜、提升销地冷链配送、增强骨干枢纽中转”的要求,建设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优化改造惠东农产品产地、销地与流通节点布局,建设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居民消费升级需求,管理规范、国际标准、无缝衔接、可追溯的农产品冷链存储和配送物流服务体系,解决农产品采摘后冷链存储、冷链运输、快速配送等问题。支持有条件单位做好区域性核心节点和主产区乡镇重要节点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对接大湾区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主要节点,融入全省冷链物流大数据中心与网络体系。到2025年,全县农产品仓储保鲜能力提升15%以上,鲜活农产品产后损耗降低15%以上,农产品预冷保鲜比例达到60%以上。加强产地冷藏保鲜基地建设,争取获得省级项目支持,以果蔬、肉类及水产为重点,在粤东县改造建设1-2个具有预冷处理、初级加工、分拣、储存、包装、信息处理、交易等功能的冷库和集配中心。支持区域物流中心和关键节点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区域配送中心。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结合惠州创建粤港澳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的布局,争取建设1个省级区域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标杆基地、1-2个县级田头仓储保鲜冷链示范基地和 1-2个农产品产地低温直销电商配送示范中心。
(七)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质升级行动。编制《惠东县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抓住重点,突出优势,主动对接,积极融入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入“一核、一带、一区、一湾”全域旅游大局,北部山区重点发展生态农业与乡村旅游,沿海片区重点建设休闲渔业与渔港旅游,沿江片区主攻粤港澳创意农业体验湾区。优化布局,整体部署,统筹全县的乡村旅游发展,打造惠东旅游品牌,争取建设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县,建设一批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示范镇、文化和旅游特色村、旅游风情小镇,并将东江文化、红色文化有机融入乡村休闲旅游,加强惠东县域休闲旅游资源内部整合与共享,丰富旅游产品,增强游客体验。引导农业公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推进和完善“惠州市惠东县蛋文化农业公园项目”、“惠州岩茶农业公园”、“惠东县荔枝农旅康一体化田园综合体”、“惠东好招楼海洋湿地公园”项目建设,积极创建国家 3A 级以上旅游景区。实施南粤乡村传统文化活化工程,发挥粤东文化中客家文化、潮汕文化等文化融合的优势,加强山海统筹力度,创新丰富乡村旅游产品,推广“乡村+节庆”“乡村+文创”“乡村+演艺”“乡村+游乐”等发展模式。提升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品质,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力争到2025年,全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接待人数突破200万人次。争取创建成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县,2个省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示范镇、8-10个文化和旅游特色村。统筹山海资源,整合红色旅游、蓝色滨海休假旅游、绿色乡村旅游,设计推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重点打造“汕尾海丰羊蹄岭——惠州惠东高潭古道”南粤古驿道精品旅游示范线路。
(八)培育乡村新经济新业态。扶持发展乡村创意和康养农业,支持文化创意及设计企业向农业、农村拓展业务,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推广“消费者需求+商家响应”预售定制模式,大力发展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支持利用乡村闲置农房、田园等资源,建设产品认养、托管代种等共享农场。培育农业健康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整合当地优势医疗资源、农业养生保健资源、生态旅游资源,建设农业健康养生产业基地。探索发展乡村共享经济,试点扶持农机装备、冷链仓储等共享经济建设,培育共享农机、共享仓储等新业态。
(九)提升“粤字号”农业品牌。发挥惠东“大而优”大宗农产品和“小而美”特色农产品的优势,推动一批惠东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创建成为“粤字号”农业品牌体系的成员。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打造标志性“粤字号”区域公共品牌,力争形成10个品牌入选广东省名牌农产品。发挥行业协会、联盟作用,完善区域公共品牌标准,建立品牌目录制度。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引导支持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鼓励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企业品牌,引导企业文化发展、企业家精神培育与企业品牌建设相结合。鼓励引导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等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支持“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定制化营销、乡村文化游与“小而美”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相结合,培育一批农民网红品牌形象代言人。建设完善品牌营销体系,推广“粤字号”产品短视频矩阵营销模式。依托广东农产品品牌联盟,积极组织参与农产品品牌大赛等活动,宣传惠东“粤字号”农产品品牌,鼓励品牌“走出去”。
专栏8 农村产业融合升级工程 |
(一)争取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积极创造条件获得争取省的支持,申报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二)现代农业产业园能级提升 新创建2个以上特色型、功能性现代农业产业园。(三)跨县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以水稻、蔬菜、水产为主要目标,以周边县域加强协同,共同创建3个省级以上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提质扩面 以创建农业产业强镇为抓手,建设4个以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农业产业强镇或特色专业镇,30个以上农业特色专业村,争取创建全国示范村镇。 |
第三节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建设新型经营体系
(一)保护和高效利用农业资源。实施农业节水行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全面施行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加强灌区骨干渠系节水改造、田间工程配套、易涝区治理和农业用水管理,实现输水、用水全过程节水,大力推广区域化、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到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4。落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合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推进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建设,确保60%大中型灌区实现农业用水计量。加强农业灌溉水源、灌区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等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大节水节肥节药型农业机械化技术与装备的推广应用。开展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强化渔业资源管控与养护,保护珍稀濒危物种资源与关键栖息地。建设海洋牧场示范区,强化渔业资源养护,持续开展增殖放流,扩大限额捕捞试点范围,探索实施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和配额捕捞、渔获物可追溯绿色标签等制度。
(二)开展农业清洁生产。落实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政策,建设农药、兽药等投入品追溯系统,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鼓励推广使用生物可降解地膜,建立农膜回收机制。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利用,加大节水节肥节药型农业机械化技术与装备的推广应用。争取化肥减量增效、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纳入市级以上示范项目。实施畜禽粪污种养循环建设项目,探索推广液体农用有机肥还田、全量收集还田等模式,提升种养结合水平,完善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加大近海滩涂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开展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实施尾水达标排放工程。到2025年,全县农药化肥利用率均达40%以上,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尾水处理装备设施配套率达到80%以上。
(三)推进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治理,扎实推进耕地污染防控。建立工业和城镇污染向耕地转移的防控机制,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实行耕地分类管理,对无污染耕地实施优先保护,对受污染耕地实施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进一步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体系和标准,扩大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和研究,筛选适合当地、节本高效的技术模式;通过种植结构调整、休耕轮作、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等措施稳定重度污染耕地的风险管控。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按照全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的建设要求,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按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协同治理原则,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管控,严控超标风险,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粮食生产安全为目标,扎实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加强防控技术集成,按区域、按作物、按产品,集成组装配套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推动绿色防控规模化。加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标准制定,建立健全一批技术规程和产品标准,以标准化引领绿色防控产品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支持力度,推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农药减量等融合发展,推广简便、实用、有效的绿色防控技术,调动农民使用绿色防控技术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绿色防控覆盖率。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0%以上。
(五)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促进产地环境、投入品与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标识等全流程标准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认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点创建,建立农产品追溯与创建认定、品牌推选、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四挂钩”机制。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生产经营者和市场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健全“田头到餐桌”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按照一流实验室的标准建设惠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打造农产品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使从惠东流向粤港澳大湾区的农产品贴上高品质的品牌形象,形成农产品流通领域“产地—品种—品质”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并形成实时、有效的信息整合、发布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完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增强风险监测排查能力、重大风险识别与预警能力。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年度计划,开展定量检测工作。加大经费投入,购置液质质检测仪器,增加检测项目,提高检测能力。完善检测队伍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到2025年,全县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六)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坚持把发展质量放在首位,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重点,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优工程。完善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引导和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发展。加快培育壮大各级农业龙头企业,提升综合实力,到2025年,力争全县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30家(目前,全县各级农业龙头企业118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7家,市级39家,县级61家)。支持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部基地,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强强联合、同业整合、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完整产业链、较强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的龙头企业。实施家庭农场提质工程,指导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采取优先承租流转土地、提供贴息贷款、加强技术服务等方式,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规模,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示范创建、职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做好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认定工作,到2025年,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50家以上,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5家以上。(指标计算方法:全省目标为县级以上8000家,省级以上1000家,以全省58个县级单位为基础计算平均值)整县全域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全面培育建立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高起点孵化规范运营的各类农民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跨区域、多主体、多领域方向联合发展,重点培育联合社、联合会,发展村集体牵头领办创办的社区综合合作社,鼓励各地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入股的合作方式,支持各地开展新农人、农民工匠、农民家政、农村妇女、退伍军人等主体的合作和联合。分级分期分批开展农民合作社骨干培训,加大对农民合作社骨干培育,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聘请职业经理人,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贴。到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950家。
(七)加快补齐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短板。立足广东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定位、实际需求,结合惠东实际情况,加大支持力度,培育壮大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力量,以新型农业服务主体迅速发展突破农业现代化瓶颈,探索惠东本地特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道路。以农业产中作业环节为重点,以形式多样的农业生产托管为主推模式,加快培育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鼓励和引导各类服务供给主体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功能,支持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农业服务专业户加快发展,鼓励家庭农场、农机服务组织为周边农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农业、农机作业服务,引导种养型农民合作社做好为社员服务的同时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引导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拓展服务领域范围,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增加统一经营功能,支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做实为农服务职能。坚持优先服务小农户原则,统筹协调保障粮食安全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突出短板,因地制宜探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新业务、新模式、新领域,提高面向小农户服务的覆盖面、增强面向特色农业的引领带动能力。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资公司、农机公司、种业公司、农业科技公司等发挥优势,建体系、组网络、搭平台,向现代农业服务商转型。依托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发展联合社、联合体、联盟、协会等新型服务组织形式,推进县域和镇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分步骤向区域性、综合型、便捷化、共享制的新型助农服务平台转型升级。围绕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建立不同环节专业服务的有机联系,初步形成现代农业服务链,衔接金融、科技、人才、管理等现代要素,引领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升级发展。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标准建设、价格指导、质量监测、合同监管、纠纷调处等行业管理工作,建立服务主体名录管理、信用评价体系,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发展。
(八)促进多元主体融合发展。以带动和富裕农民为目的,鼓励各类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多元互动、功能互补、利益共享、融合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引导农民融入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产业化联合体,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专业市场+合作社+农户”、“供销社+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推动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发挥其统一经营功能,鼓励农民合作社向社员提供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其服务成员、引领农民对接市场的纽带作用,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建设和订单方式为农户提供全程服务,发挥其服务带动作用,支持各类专业服务公司发展,发挥其服务模式成熟、服务机制灵活、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培育一批面向小农户的信息综合服务企业和信息应用主体,为小农户提供定制化、专业化服务。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引导各类服务主体围绕同一产业或同一产品的生产,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积极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打造一体化的服务组织体系。支持各类服务主体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壮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主体。引导各类服务主体积极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研和人才合作,鼓励银行、保险、邮政等机构与服务主体深度合作,实施供销、邮政服务带动小农户工程。创新利益紧密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到2025年,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到65%以上。
专栏9 新型农业经营与服务体系高质量建设工程 |
(一)家庭农场示范创建 分区域创建3个家庭农场示范区,扶持20个示范带动力强的县级家庭农场。 (二)农业生产服务“双百双千”工程 实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全覆盖行动,培育一批家生产服务型合作社、生产服务型联合社,一批生产托管示范基地、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
第四节 加快农业数字建设 探索数字农业模式
(一)实施推进数字农业化。主动对接广东数字农业发展联盟,加强与数字农业社会组织和专家队伍的深度合作,组建县、镇、村三级的数字农业社会化组织。依托农业产业园和示范基地,创建数字农业试验区,以全产业链为主攻方向,加强区域合作与资源整合,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在惠东的覆盖。积极参与数字农业大会和农业交流平台等活动,加强数字农业成果展示与交流,推动农业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遥感、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消费等领域的应用与创新。
(二)实施数字农业“八个一批培育”。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经济深度融合,贯彻落实全省数字农业“八个一批培育”。以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标杆,推进惠东县数字农业产业聚集发展,探索适合惠东的建设模式。培育一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云上云,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生产销售大数据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数字农业农村科技示范创新团队,提升数字农业农村自主创新能力,探索公益性和市场化有机融合的农业农村数字科技服务新模式。实施一批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政府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谋划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数字农业重点工程项目。培育一批数字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广一批数字农业农村重大应用场景(模式),推进重大场景应用到市县。
第五节 打造开放合作高地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
(一)积极参与省外及粤港澳台农业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广东省与兄弟省份、港澳台政府部门及民间组织的对接交流,不断拓展对待省内及省外资源的能力。重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农业交流合作,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及流通服务体系,打造标准化、现代化、便利化平台。推动建立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过程、一体化质量追溯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利用省重点打造惠州粤港澳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的政策机遇,主动对接港澳,建设一批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和“信誉农场”。加强海洋资源保护合作,科学统筹海岸带(含海岛地区)、近海海域、深海海域利用,推进重要海洋自然保护区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提升海洋渔业合作基地。
(二)培育农产品贸易新动能。加强农产品贸易促进工作,创新贸易促进方式,积极参与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国际宣传推广,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推动进口多元化。鼓励支持农产品贸易基地建设,培育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基地,充分发挥其在农产品生产、加工、贸易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国际认证和注册,加强企业培训,规范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各环节管理,推动形成一批出口农产品品牌。强化农产品对外营销促销工作,组织企业、行业协会等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农业展会活动,支持鼓励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推动农业服务贸易和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培育农产品贸易新动能。
(三)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效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惠东农业走出去的步伐,打造对外合作新优势,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利用广东农业对外合作平台,鼓励农业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农业经贸投资与科技交流合作。支持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业企业走集团化道路,鼓励企业“走出去”更好融入国内外产业链、供应链。
专栏10 高水平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工程 |
(一)优势农产品出口促进行动 支持建设一批岭南水果、蔬菜、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建设广东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支持龙头企业参与重要境外展会,设计广东“粤字号”农业展团标识。 (二)粤港澳农业合作基地建设 建设一批港澳“信誉农场”,争取一批项目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与交易流通中心。 |
第六章 精美塑造农村人居环境 全域实施特色乡村建设行动
坚持规划引领,整合各级财政资源和社会资本,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村庄环境卫生,深入实施乡村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完善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在促进农村全面进步中展现惠东特色精美农村风韵。
第一节 全域推进环境整治 实施整治提升行动
(一)巩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深入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行动,确保脏乱差问题不反弹。进一步强化城郊村、城中村和铁路公路沿线、河道两旁村庄清理整治,着力推进美化、绿化。发动群众开展整治提升类、地域特色类等村庄环境卫生全面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消灭辖区卫生死角。完善落实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和运行机制。启动实施农垦、国有农场、国有林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圩镇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村庄实现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到2025年,全县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布局和建设,鼓励有需求、有条件的镇(街)建设小型生活垃圾无害化或分类处理设施,实现就地就近处理。研究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监管措施,确保村庄日常保洁、镇(街)转运、县处理常态化。2021年年底,20户以上自然村建有垃圾收集房(点、站)全覆盖,镇(街)转运设施齐备、转运能力充足,县无害化处理能力强、容量充足,村庄环境保洁达到常态化。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机制运行通畅,设施设备完善,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科学高效。
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在试点基础上,健全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配套设施建设,按照“桶车对接”要求,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系统,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规划建设,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终端处理设施。到2021年年底,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选择1个镇(街),试点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到2025年,建成城乡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全县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100%。探索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和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到2025年以乡镇或连片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
(三)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接合部、中心村、人口聚集区、旅游风景区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技术方案和治理模式,强化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农村污水治理管网和设施建设,健全生活污水设施运维管护长效机制。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合理采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等模式,鼓励居住分散、地处偏远等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2021年底前,全县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实现人畜分离、家禽集中圈养。
摸清全县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时序。重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2021年底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国家监管的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左右;2025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推行设施尾水及污泥资源化利用,探索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模式。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创建行动。
(四)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加强农村改厕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全面落实农村厕所革命镇(街)管护责任,指导、监督属地单位和个人新改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立管理台帐。落实新建农房报建制度,将新建农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作为报建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提升乡村景区旅游厕所,按实际需求建设独立式农村公厕,加强农村公共厕所日常卫生保洁和维护管理。完善“厕所开放联盟”管理机制和粤省事平台“一键找厕”服务。到2021年底,建立健全农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每个行政村建设1个以上标准化公厕,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场所建有A 级以上标准的旅游厕所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农村卫生户用厕所全面普及,公共厕所布局合理,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一体化建设,统筹利用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推动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农业绿色发展提供有效资源,逐步推动农村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2021年农村厕所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2025年农村厕所粪污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专栏1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编制全区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案,持续开展村庄清洁和村庄美化、绿化行动,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到2021年年底前,全县村庄全部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6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居村标准,建设1条以上不少于15公里的美丽乡村示范带。到2025年年底前80%以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创建一批特色精品村。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支持有条件的率先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各级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机制;加快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2021年年底前,至少1个镇(街)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5年年底前,全县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探索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统筹建设一批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2021年年底前,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实现人畜分离、家禽集中圈养,2025年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全面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四)农村厕所革命 持续推进农村老旧厕所改造提质和农村标准化公厕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粪污分散、集中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突出农牧循环、就近消纳与综合利用。2021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农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厕所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2025年,农村公厕布局合理,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
第二节 升级农村基础设施 加强乡村风貌管控
(一)提升农村公共交通设施水平。推进行政村通四级双车道标准公路,持续推动各乡镇(街道)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镇(街道)、宜居宜业宜游“美丽农村路”创建,农村公路养护率达到100%,鼓励有条件的村庄结合美丽宜居村创建推动进村或村内道路“白改黑”,提升道路通行条件和通畅水平。实施农村公路路网优化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等安全隐患治理,改善农村客运通行条件,满足公交线路设置要求。推进自然村巷道硬底化,2021年底,村内巷道建设完成率达90%以上,不断改善村民出行条件。到2025年,有条件的建制村公路100%达四级双车道以上标准,农村公路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不低于25%;公路技术状况达中等及以上的里程比例不低于83%;全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5A级及以上。
(二)强化农村供水供能保障建设。全力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建立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标准化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农村供水保障网络。建立健全农村自来水水质常态化检测体系,保障饮水安全。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
(三)强化农村自然灾害防范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编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平台,推动多灾易灾县、山区、库区及偏远乡镇的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库(点)以及生物防火林带营造与维护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消防、地质灾害、森林防火、三防灾害、重大动植物疫病和流行疾病等应急管理能力。
(四)开展农房管控与风貌提升。严格落实《惠州市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指导意见(试行)》,制定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指引及负面清单指引,规范农村新建农房风貌样式,并出台奖励激励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农户按风貌指引建房的积极性,切实管住增量农房风貌。继续开展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2021年底全县基本消除存量农村危废弃泥砖房、猪栏牛棚和残垣断壁。开展存量农房现状摸底,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分三类进行摸底:可利用简单整治、未装修需立面改造、已装修需进行微改造,并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2021年底前,完成全县存量农房现状摸排工作,并分期分批分类整治。到2022年,全县示范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存量农房率先完成微改造,全县“四沿”区域村庄完成农房微改造。到2025年,全县80%的农房基本完成整治任务,85%以上存量农房完成微改造,全面形成特色各异的岭南(惠东)乡村风貌。
打造一批乡村风貌示范带,形成惠东特色美丽乡村建设亮点。支持各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存量农房微改造和乡村风貌提升。统筹移民资金每年打造4个乡村风貌示范村(组),到2025年打造20个示范点。从2021年起,每年选择1个镇(街)圩镇为节点,沿线延伸至3-5个村,集中连片连线开展存量农房微改造不少于3000户,建成1条以上不少于15公里的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形成惠州特色美丽乡村建设亮点,到2025年全县建成4条以上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促进乡村旅游和民宿业,带动乡村美丽经济发展。
(五)建设农村“四小园”,提升乡村风貌品质。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大行动,持续推进村庄基础环境整治、绿化美化,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等,引导鼓励村民通过种植蔬菜、瓜果、花草等开展庭院、村庄绿化活动。到2021年年底前,基本建成村道有树、村内有园,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1%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积极推动国家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和森林乡村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农村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四小园”小生态板块,2021年,50%以上自然村完成“四小园”建设任务,建成1个“四小园”建设示范镇;2022年农村“四小园”建设全面完成,建成2个以上“四小园”建设示范镇。
(六)全域实施“五美”专项行动。推进“美丽家园”行动。以推进农户家庭和房前屋后“洁化、序化、美化、绿化”为抓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门前三包”责任制、“红黑榜”、“美丽庭院”创建、星级户和“美丽人家”等评比活动,深入开展“美丽家园”行动,不断提升全县村庄美丽宜居水平。2021年底,全县50%以上村庄率先建成“美丽家园”示范村;到2022年底,全县80%以上村庄建成“美丽家园”示范村;到2025年底全县所有村庄建成“美丽家园”示范村。
推进“美丽田园”行动。深入开展田园环境整治行动,集中清理田间地头各类有色垃圾、乱堆乱放杂物等,全面整治乱搭乱建田间窝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现代都市农业,让美丽田园成为网红打卡点。2021年年底,完成60%窝棚整治任务,田间地头生产工具堆放整齐,各类有色垃圾清理彻底,无露天焚烧秸秆和黑臭水现象,基本达到干净整洁;2022年年底,完成田间窝棚的整治工作,全面消除田园环境“脏、乱、差”现象。2025年年底,全县田园环境得到长效管护,建成一大批环境整洁、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和产业融合的现代都市农业。
推进“美丽河湖”行动。严禁农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湖,将鱼塘、池塘、湖泊等纳入“五清”专项行动范围,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全面推进鱼塘改造升级,实施鱼塘改造工程,达到水产养殖标准。全面实施“碧道”建设行动,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劣V类河涌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开展乡村河道两岸风貌整治和景观打造,因地制宜推进河道两岸水系景观、人行绿道、休闲康体、文化长廊等工程建设。
推进“美丽园区”行动。加强村域工业园、农业产业园基础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厂房外立面风貌管控,加强积存垃圾、废弃材料、建筑材料清理力度,提升厂区周边绿化美化水平;园区内生产区、生活区应尽量分离,没有纳入污水管网的应独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到2021年底前,全县100%村域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实现干净整洁,建成多个美丽园区示范点;到2025年全县村域范围内所有园区完成改造升级。
推进“美丽廊道”行动。围绕沿交通线、沿边界线、沿旅游景区、沿城市郊区等“四沿”区域内的交通主干线,以及沿旅游景区、沿城市郊区等重要区域农村公路,按照“整体规划、示范引领、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净化、美化、绿化“三化”工程,将重点交通主干线和农村公路两侧打造成具有岭南特色的魅力乡村风光带。2021年底,完成“四沿”区域内的G236线(惠东段)交通主干线“美丽廊道”建设;完成惠东县沿海片区农村公路“美丽廊道”示范片区建设。2022年底,“四沿”区域美丽乡村风貌带基本建成,2025年年底前,“四沿”区域美丽乡村风貌带高标准建成。
专栏12 农村基础设施提档与乡村风貌提升行动 |
(一)农村公路路网优化工程 推动农村公路改造提升,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城乡交通一体化等的示范创建。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底化全覆盖,重点消灭农村公路砂土路,打通最后一百米。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二)农村集中供水保障建设 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全力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建设,推进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标准化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农村供水保障网络。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 (三)乡村清洁能源建设 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率先推进原省定贫困村燃气入户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包括沼气在内的农村生物质能源。 (四)农房管控与风貌提升 一是推进全县60%以上存量农房完成微改造,改造一批低收入农户危房和抗震不达标农户住房,建设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落实“一户一宅”制度。二是建设岭南(惠东)特色乡村风貌带。结合“四好农村路”、古驿道保护修复利用、万里碧道建设等工程,支持县域乡村风貌示范带建设。推动省级乡村风貌示范点建设。建设整治提升类、保护修复类、地域特色类的风貌提升样板村庄。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地区碧道建设,到2021年底建成一批乡野型、自然生态型精品逼到项目。 (五)农村“四小园”生态景观塑造 充分利用“三清三拆三整治”后的空闲土地以及用村头巷尾、房前屋后的空闲土地,因地制宜开展“四小园”小生态板块规划建设。 (六)全域实施“五美”专项行动 全域推进“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廊道”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惠东大湾区精美农村样本。 |
第三节 保护修复乡村生态 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一)建设山水林田湖海生态系统。坚持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宜林则林,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科学划定生态特别保护区范围,将具有珍稀濒危性、特有性、代表性及不可替代性等特征,以及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显著和生态脆弱区或敏感区,对生产生活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林地、湿地划入生态特别保护区范围。在保护区内设立生态气象环境监测站,实行强制性保护措施,全面禁止各类开发活动实施移民搬迁和生态修复,避免生产生活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和损害不断增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打造连片的、规模较大的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始生态风貌,筑牢惠东生态屏障,在惠东县西枝江流域的梁化、白花、平山、九龙峰、多祝等镇(街道、旅游区)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智慧治理工程:一是实施氮磷生态拦截高标农田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生态沟渠40公里;二是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物理防控及智慧预警工程项目,覆盖农田面积8.05万亩;三是选址建设城乡有机废弃物转化黑水虻智能生物工厂项目,年处理畜禽粪便、厨余垃圾、作物秸秆等有机废弃物1.5万吨;四是选址建设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利用工厂项目,年处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1万吨。在惠东县稔平半岛的铁涌、稔山、平海等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智慧治理工程:一是实施氮磷生态拦截高标农田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生态沟渠20公里;二是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物理防控及智慧预警工程项目,覆盖农田面积2.53万亩;三是选址建设城乡有机废弃物转化蚯蚓智能生物工厂项目,年处理作物秸秆、畜禽粪便有机废弃物1万吨。对农业排水总氮、总磷的平均去除率分别达到约30%,有效拦截农田氮磷流入江河,控制水体富营养化,减低农业氮磷面源污染;以生物方式转化有机废弃物可节省能源,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二)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持续开展新一轮国土绿化行动,通过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和封山育林等多种手段,调整树种结构。健全林业生态体系,实施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和封山育林进一步提升森林质量。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在基本农田全面建设完善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等田间基础设施,恢复田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实现农田生态循环和稳定。从2020年开始,生态公益林每亩平均补偿标准提高至40元,完成更新造林9.27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
(三)加强水生生态系统建设保护。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进“清四乱”“清漂”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一批水美乡村,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强化重要水源保护,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流域生态经济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县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出台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地方性标准,完善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农村重要河湖划界成果,进一步明确河湖管控边界。加大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现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良性循环。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灌区、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到2022年完成整治任务100多公里。
(四)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示范创建等工作,强化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生态环境修复、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环境监管,加强各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五)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进一步盘活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利用现有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对集中连片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占用少量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设施农业等相关产业开发。加快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推动国有林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放活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和运输管理,扩大商品林经营自主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租赁、转让等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建立林权收储担保补助政策,支持开展林权收储担保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纳入信用评级体系。
(六)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现有生态补偿政策进行对接和整合,在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领域研究制定以地方补偿为主、积极对接中央和省市财政支持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探索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形成森林、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参与碳汇交易的有效途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应优先保障用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区等禁止开发区的生态补偿,重点用于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科学研究、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不得低于一定比例。积极探索开展市场化、多元化补偿,在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基础上,可将补偿资金用于提升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生态保护补偿的综合效益。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农村区域间的生态补偿方式。到2022年,实现全县森林、湿地、海洋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功能区等重要生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初步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基本形成符合惠东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第四节 发挥示范引领带动 创建惠东特色样板
(一)加快推进新农村示范村、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建设。着眼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坚持分村施策,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加大乡村建设投入力度,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民生短板,不断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创建一批特色精品村,2021年底前所有示范村建成美丽宜居村。推动惠东县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建设任务,到2021年,完成白盆珠镇“山湖毓秀·康养休闲”乡村振兴示范带和稔山镇“四色交融·活力古村”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建设。
(二)创建岭南(惠东)特色村庄,提升乡村景观品质。坚持县域一盘棋,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突出全县各乡镇(街道)特色、村庄特点、文化特色,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引导整治提升类村庄开展基础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和农房立面改造,保护修复类村庄加强传统村落格局、风貌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保护,地域特色类村庄重点挖掘传统文化习俗、强化地域特色。加强新建农房风貌规范管控与引导,促进乡土材料、乡土工艺与现代建材相结合,融合岭南(惠东)传统历史文化元素,支持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三)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水平。加强村庄绿化规划设计,坚持因地制宜,充分体现山地、滨海、城郊等不同地域的地形地貌特点,采取多样化的绿化布局方式和种树选择原则。结合岭南(惠东)人文传统和民风民俗,营造富有人文寓意的文化森林。引进景观效果、经济效益、生态功能俱佳的树种,积极发展农民喜爱的品种和模式。推广先进适用的绿化技术和种植模式,促进绿化美化与发展林业产业紧密结合,推进林下经济模式和森林人家等森林休闲养生旅游,引导各地在乡村绿化美化的同时提高农民收入。实行清旧补绿、拆旧建绿,积极选用乡土树种,推进农户屋后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空地闲地绿化美化。及时对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主要河流沿线、南粤古驿道、旅游景区和矿场荒地进行复垦复绿。引导群众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庭院经济、生态旅游经济,形成乡道有树、村庄有景、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良好生态环境。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开展乡村绿化管理方式的创新,对道路绿地、河道绿地、农村公园绿地等进行统一管理和定期养护。
(四)积极发展符合岭南(惠东)特色的绿色生态产业。顺应人民群众对乡村优美风光、生态产品和服务需求不断增长的趋势,围绕惠东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目标,深入挖掘本地丰富的自然民俗文化等生态旅游资源,制定年度生态旅游推广计划,实施旅游提质升级,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旅游品牌形象。实施原生态保护,推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生态观光、温泉度假、健康养生、滨海度假等产业,培育发展多元化的旅游产品体系。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更新完善精品旅游线路,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实施兴林富民行动,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绿色现代林业,提升产业富民兴村带动作用。大力发展特色林业产业,落实国家和省扶持发展林下经济的措施和优惠政策,推行绿色有机、无公害林产品生产,打造一批知名林下产品品牌。
专栏13 实施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四变工程” |
(一)推动产区变景区 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作用,引导传统农业和都市农业园区增加旅游休闲功能、延长产业链条,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休闲农业和观光体验旅游,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创建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重点搞好巽寮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海龟湾、玫瑰庄园创3A级景区建设工作。 (二)推动田园变公园 优化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游示范县(镇、点)建设水平,引导农业公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田园综合体等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丰富旅游产品,打造农旅融合综合体;推动条件成熟的镇村创建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和A级旅游特色村。 (三)推动劳作变体验 挖掘、展示农耕文化和传统工匠技艺,保护活化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传统农事节庆和民俗表演项目,创新策划开展农事节庆和民俗体验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增加事体验、手工艺体验、非物质文化传承研习、科普实践教育等体验性旅游产品。 (四)推动农房变客房 组织开展民宿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引导民宿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建成一批“金宿”和“银宿”。打造一批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游示范镇(点)、A级旅游特色村、旅游风情小镇、自驾车旅车营地、“金宿银宿”、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塑造“惠东粤美乡村”旅游品牌,力争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省级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 |
第七章 精勤培养新型农民 全力提升农民素质
以精神文明创建引领新风尚,凝聚村民共同价值观;以培养精勤农民为方向,提升农民素质;以跃升农民收入为依托,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展现精勤农民的精神面貌。
第一节 制定农民培养计划 大力培养高素质新农民
(一)建立健全高素质农民培养制度。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认定管理、人才服务和政策扶持“四位一体”衔接配套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加强产学合作、引进涉农高校、科研院所、职教中心等开展面向高素质农民的培训服务,引导专业协会、技术服务公司等进课堂开展专项技术培训服务,创新线上线下融合的培训方式。分类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等农村人才认定工作。持续跟踪服务农民训后产业发展、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构建“高校+乡村振兴学院+培训基地”立体平台,线上线下融合教学的培育培训机制。设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向园区员工及园区外的农业从业者提供农业种植技术培训课程(培训课程涵盖各个不同领域,包括农作物种植、灌溉、施肥、松土和整地、植物保护、采摘后管理等),学习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现代技术方法和实践经验,提升技术水平和职业技能,为区域发展提供职业化的农民。同时,建设农业技术交流中心,为区域内、区域外的研究所、种植企业提供技术交流服务。
(二)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学历提升”的多层次的培养体系。深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加强职业农民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深入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乡村工匠”技能提升工程。加强对乡村土专家、农技推广员、乡村工匠、农村教师、乡村医生、非遗传承人等专业技术人才的再培训,并建立健全人才职称评定机制。落实新一轮家庭农场主轮训,开展农民线上直播培训。加强与涉农高校、职业院校战略合作,发挥其人才培养的师资优势,协同探索涉农院校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推行农学结合、弹性学制,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大力培育发展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构建新型助农服务体系。
专栏14 高素质农民提升工程 |
(一)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 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为重点对象,组织村书记专班、村干部专班、大学生村干部干部专班开展轮训,提升农村带头人政治素质、管理能力与管理水平。 (二)实施农村产业带头人能力提升计划 加快培育壮大各级农业龙头企业,提升综合实力,到2025年,力争全县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50家以上;支持依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到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200家;加大家庭农场扶持培育力度,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提升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培育一批各级示范家庭农场。 (三)实施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计划 加强对农村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合力、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开展农机培训业务,到2025年培训各类农机技术人员增加到1600人以上,培训合格率达99%以上;开展生产技能型农民培训,主要开展蔬菜、马铃薯、甘薯、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相关的实用生产技术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开展基层农技干部、农村创业青年培训2期以上共100人次,在全县各村年开展田间指导、田间咨询和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技术讲座200场次共3000人次。开展“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电商直播等培训人6000人次。 (四)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 加强与涉农高校、职业院校的战略合作,发挥其人才培养的师资优势,协同探索涉农院校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推行农学结合、弹性学制以基层组织带头人、乡村产业带头人及青年农民为重点,实施定向培养计划。 (五)构建新型助农服务体系 大力培育发展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行业协会等面向小农户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启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发展“一站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实现助农服务产前、产中、产后全覆盖,生产、供销、信用一体化。力争到2025年,助农服务业务覆盖全县涉农村庄。 (六)继续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计划 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深入村镇,服务村镇,开展面向精勤农民的专项培训培训和技术服务。 |
第二节 提升农村文化服务 加快提升农民精神风貌
(一)深入实施精神文明创建行动。推进农民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推进村规民约修订,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家越美、粵幸福”等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乡风评议,合理引导红白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把道德要求转化为公序良俗。引导邻里守望相助,组织农村居民开展关心爱护困难老人、独居老人活动,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大力推进“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创建以及“广东好人”“南粵新乡贤”“最美家庭”评选等活动,实现全县文明村镇覆盖率达98%以上。
(二)打造体现精勤农民风貌的文化名片。积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深入挖掘惠东农耕文化、古村文化优秀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传承发展特色乡土文化、乡风民俗,增强农民群众对乡村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重点打造古村落文化、红色文化、民间艺术(舞龙)等文化名片,展现农民勤劳朴实、开拓创新的生产生活习俗与精神风貌。积极培育乡村非遗文化传承人,支持乡村工匠、乡村艺人创建非遗传承示范基地,组织举办非遗传承人培训。充分发掘岭南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建设农民文化博物馆,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活化力度。
(三)完善配置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多形式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等要求,完善配置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常态化开展各类乡村节庆、公共文旅、农民健身活动和公共卫生等科普活动,组织乡风民俗趣味运动会等具有岭南特色体育赛事,开展“美丽乡村行”“田园音乐会”“艺术进农村”等活动。继续开展文化惠民行动,促进公共文化馆站开展送书、送演出、送展览、送讲座等送文艺下乡活动。充分发挥各级文化馆站的引领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和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反映农村生产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丰富农民精神生活,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专栏15 农民精神风貌提升工程 |
(一)农村精神文明创建 争创文明示范县、文明示范镇、文明示范村建设。开展“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家越美、粵幸福”等主题实践活动,评选农村“星级文明户”“广东好人”“南粵新乡贤”“最美家庭”。 (二)精勤农民文化名片塑造 重点打造古村落文化、红色文化、民间艺术(舞龙、渔歌)等文化名片。重点修缮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和建设历史人文古村落,重点抓好“九龙峰祖庙庙会”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工作。 (三)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提升 加大力度提升建设村镇图书馆、村镇文化馆、村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县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艺术团体、文化团体、体育团体等的合作,开展乡村文化节、乡村科技节、田园艺术节、乡村体育竞赛等活动。 |
第三节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 实施农民收入跃升计划
(一)高质量推进创新创业。加强与高校和科技企业合作,协同打造集科技转化、技术集成、融资支持、就业带动、平台服务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基地。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特色小镇建设,建设农村健康产业、生态旅游、乡村共享经济、数字农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农村文化创意等农村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完善孵化实训基地设施条件,为农村创新创业主体提供见习、实习、实训、咨询等多种服务。
(二)推动高质量就业增收。促进农民就业和服务企业用工相结合,开展农村人力资源和企业用工调查,建立农村人力资源供需数据库,深化县、乡镇、村联动合作,完善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县共享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服务网点行政村全覆盖。建立常态化就业援助机制,对就业困难农村劳动力开展个性化指导服务及专业技术培训。通过扶持创业、公益岗位安置、引导社区和产业园区提高吸纳就业力,吸纳农民工灵活就业、兼业就业、共享就业,促进农民就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完善产业园、田园综合体的三产融合及乡村景区(点)的游客服务,为农民创造就业机会与就业岗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通过发展多种乡村产业,拓宽非农就业渠道,开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推动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促进农民高质量就业增收。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带动周边农民就地就业,提高农民收入。
(三)健全融合经营增收机制。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以及统种统收、统防统治、统销统结等合作方式,以服务规模化解决小农户经营细碎化问题,推动专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带动小农户分享产业高质量发展红利。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参与全产业链发展,提高农民受益水平;支持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增强参与产业融合发展的能力;探索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佣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紧密利益联结方式,让农户参与全产业链发展,分享加工、销售环收益;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开辟新空间,发展乡村传统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开拓乡村产业经营增收新增长点。
(四)提升财产性收入。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落实农民财产权利,推进股份化、市场化和实体化,探索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探索推广集体经济带动农户增收路径,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出租入股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社区养老、物业租赁等,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引导合理确定收益分配标准,明确收益分配范围和顺序,推广“户内共享”收益分配模式,把农民股份收益权落到实处,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长。
专栏16 农村居民收入跃升专题 |
(一)农村创新创业队伍培育 培育一批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带动返乡入乡人员创业。遴选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导师。 (二)建设乡村创新创业平台 建设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举办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 (三)农民收入跃升计划 支持农民积极开拓规模经营增收、产业链价值链增值增收、节本降耗增收、转移就业增收、财产性增收等多种增收渠道,加大对低收入农户支持,至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2.8万元。 |
第四节 构建减贫治理体系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1) 稳定现行帮扶政策体系,抓好三个衔接。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进一步筑牢脱贫兜底保障,健全保障和救助长效机制,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基础。推进对口帮扶、行业帮扶、社会帮扶等组团式帮扶,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抓好帮扶政策衔接,稳定民生兜底救助政策,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巩固优化产业、就业、消费等发展类政策,完善产业带动、就业扶持、消费帮扶、技能培训、小额信贷等支持措施,做好与乡村产业振兴政策衔接。二是抓好帮扶工作衔接,稳定现行帮扶工作关系,继续做好防止返贫监测、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管理等工作,确保帮扶工作稳定。三是抓好帮扶队伍衔接,坚持和完善向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驻村干部继续承担帮扶责任。
(2) 完善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建立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健全困难群众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对收支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管理。
(3) 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强镇兴村工程,确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大财政金融、土地利用、人才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统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强化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镇、村功能衔接互补。壮大镇、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强镇和专业镇村;积极推进产业园、农业公园等建设,培育发展乡村产业发展综合服务体,培育乡村美丽经济、休闲观光、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等新产业新业态;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三是完善社会帮扶机制。实施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机制,整合对口帮扶、定点帮扶等各种资源,加大科技人才力量统筹力度,实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技人才+社会力量”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工程,统筹推进低收入人口帮扶、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和基层治理等工作。
(4) 构建低收入人口帮扶体系。一是完善产业帮扶长效机制。把产业帮扶作为接续做好乡村振兴的主要措施,瞄准“双向需求”,推动社会资本下乡,不断创新企业帮村形式,实施“特色产业培育”行动,做实企业与帮扶村之间的合作与利益联结,提升农村特色产业附加值,以产业发展带动消费升级;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深化“以购代帮”消费帮扶行动,通过直播带货、农村微商等,打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低成本的产销对接。二是建立稳定就业增收渠道。依托“高素质精勤农民培育”等重点工程,组织低收入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文创体验等农村新产业,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组织动员低收入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并获得收益,对就业特别困难的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三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全面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确保脱贫人口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困难群体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为低收入家庭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力且无法就业脱贫的脱贫人口提供兜底保障。
专栏17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行动专题 |
(一)返贫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 将全县低收入人口信息系统纳入大数据平台,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强化平台的决策服务、统计监测与动态预警等功能,健全防止返贫的大数据监测与日常管理工作协同推进机制。 (二)帮镇扶村工程 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基础、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收入人口占比等因素,确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重点支持直接带贫益贫的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三)“企业兴村”行动 进一步组织各镇自下而上全面摸底,加快完善“企业兴村”信息平台的村庄信息采集发布和企业注册,精准把握村企双向需求,积极引导企业与村庄自愿结对、精准对接和开展实际帮扶。坚持政府引导,根据村庄基础条件和资源禀赋差异,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游则游的原则,支持企业整镇整村产业帮扶,积极创制工商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的发展模式。 |
第五节 完善物流设施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持续升级
(一)优化农村消费环境。优化农村消费条件与政策环境,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为扩大和升级消费提供支撑。加快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消费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加强乡镇与农村地区基础网络工程建设;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优化整合存量设施资源,有效降低农村物流成本。优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加大农村流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强化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扩大农村对合格产品的消费使用。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推动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深入开展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建立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提高农村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预期。建设集展示交易、冷链物流、仓储、安全溯源、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大型农产品物流园,为惠东本地农产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打通农产品产销链条,增强农副产品附加值,有效发挥并巩固市场带动全县扶贫的作用,推进惠东乡村振兴。
(二)实施农村居民消费促进行动。引导居民改变传统消费观念、树立科学消费观。推动传统和新型消费创新融合,支持具备条件的村镇发展“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农村消费新增长点;引导电商企业在乡镇和农村建设服务网点,优化便民消费载体,实施减免税费、优惠券等措施,开展品牌消费、品质消费促销活动,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结合,鼓励和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向农村市场拓展,释放农村居民消费潜力。拓展消费渠道和方式,完善乡村商品配送服务,持续发挥邮政系统、供销社系统农村网点布局优势,畅通城乡双向联动销售渠道,推动农村吃穿用住行等消费提质扩容,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
专栏18 促进消费升级专题 |
(一)重点推进“互联网+”消费新模式 推动淘宝、京东、拚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在农村普及,完善农村配送服务,设立物流配送站、中转站等,支持建设一批门店宅配、“前置仓+提货站”、“安心达”、无接触配送等项目,推动农村吃穿用住行等消费提质扩容,组织开展消费节、商品下乡,引导农村居民增加通信、文化娱乐、家电、汽车等消费,扩大乡村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满足农民高品质消费需求。 (二)加强培育农村电商人才 加强培育农村电商人才,对农民进行专业指导。培养农村居民消费新观念,鼓励和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向农村市场拓展,释放农村居民消费潜力。 |
第八章 创新乡村治理体系 推动乡村组织振兴
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乡村组织的作用,推动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第一节 实施基层党建工程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提升农村党支部建设水平。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规范党支部建设标准,找准党支部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分类指导工作质量。培育一批示范农村党组织,以规范化建设带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升级,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和自我革新力。优化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积极稳妥推进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农业合作社等设立党组织,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大力推动村组“强根善治”工程,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重点整顿带头人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正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且问题突出的村基层党组织。采取动态管理,全县各级不定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比例,出现新的软弱涣散党组织随时列入,各镇党委书记要带头挂点整顿,第一书记要驻点整顿,建立整顿工作台账和档案,经整顿并巩固好的适时组织验收销号。到2025年,新增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2个,新增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25个。
(二)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在农村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以红色村、省定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对涉黑涉恶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坚决给予撤职处理。对撤换了书记的农村党组织,及时选优配强。选拔有情怀、有能力、有文化、有口碑的本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退休干部中的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跨地域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全面实施“候任村干部”制度,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医村教、返乡大学生等的党员中,按不低于1∶2比例选取人员,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实行“村推镇选县考察”的培养选拔制度,书记后备人选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左右,符合条件的可担任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或担任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其中未配备女党组织书记或女村委会主任的应优先选配1名女性村干部。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轮训制度。县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开展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镇级要进行全员轮训。继续实施“村官大学生”培训工程,提高村干部队伍文化程度。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办法并进行年度考核。贯彻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审查办法,严把入口关。贯彻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由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办法,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档案,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因私出国(境)管理。推进党务村务公开,贯彻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审计办法。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激励机制。贯彻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落实省专项招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纳入镇事业编制、进入公务员队伍和镇领导班子的办法。
(三)实施农村党员先锋工程。增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资源,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推广移动终端应用,全覆盖建立村党员微信群,开发建设村党支部组织生活案例库和精品党课库,加强各地红色教育资源的保护利用,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党性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组织开展党员亮身份、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实施农村党员评星定级量化管理办法,强化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认真落实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党员联系户”和农村党员家庭挂牌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带头遵章守法、带头支持配合、带头宣传政策、带头发动群众、带头化解矛盾。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严肃处理农村发展党员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入党申报备案制度。提高执行党员发展计划的精准度,加大对青年农民的倾斜力度。实施发展党员“村培镇管”制度,探索建立公开评议发展对象的机制,支持群团组织推荐优秀人才入党。完善党内民主和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对在中心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党员及时表扬奖励,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无待遇党员、低保户党员、五保户党员定期慰问,对突发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及时救助。发挥好“党内关爱资金”作用,做好党员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南粤七一纪念奖章”颁发、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和因公致残党员干部关爱等工作。
(四)实施农村基层基础保障工程。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指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开展工作,聚合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庫制度,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完善政府、社会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鼓励各地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农村党建的重要任务,以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为重点,制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计划,加强统筹领导,做到方案到村、责任到村、措施到村,引导支农、扶贫、产业等各类项目资金投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做强富民兴村特色产业。推动村党组织把党员、群众和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造血功能。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出台县级的“三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规范我县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交易、登录的事项)将村组两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纳入农村“三资”平台管理,依法依规依章清理不规范经济合同,依法依规推进废止、重签、竞投标工作,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实现农民致富、集体增收。到2025年,全县年收入达到10万元的集体经济强村占比提升5%。
第二节 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推行非户籍常住人口参与村“两委”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坚决防止和查处以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控制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行为,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落实县镇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乡镇党委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等要包村联户,村两委成员要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实施“红色领航工程”,让党的政策落地落实,探索“红色+党建示范村”“红色+美丽乡村精品村”等发展模式,持续增强推动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有力促进了基层善治。到2025年,打造1个省级基层党建示范县、10个省级示范村。到2025年,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村占比要达到100%以上,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100%以上,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占比达到90%以上。
(二)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优化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落实“青苗培养”和“村推镇选县考察”制度,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库,每个村两委班子要确定2-3名(其中一名为女性)35岁以下、具有中专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通过提高经济待遇、优化成长环境等激励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回村工作。完善村两委班子成员报酬保障机制,在逐步提高报酬的基础上,推行报酬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制度。逐步提高村“两委”干部补贴标准。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到2025年,全县村两委班子成员45岁以下(含45岁)的人数占比要达到80%以上,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成员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和1名女性成员。全县村两委班子成员高中和中专学历占比要达到80%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要达到60%以上。
(三)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规范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民议事局”建设,建立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协商、一事一议”的村民协商自治模式。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发展壮大治保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农村治保会建设,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不少于3人的治保会组织。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
第三节 发挥社会力量作用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一)规范发展村民理事会。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全面推进村民小组“五有”规范化建设,把必要的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村一级。根据各村历史文化和民俗民风,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加强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以自然村、片村或村民小组为单元,加快培育和发展村民理事会,动员和鼓励村里老党员、离退休干部(教师)、德高望重的宗族前辈、外出乡贤、社会能人等加入理事会。村民理事会成员要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要发动群众支持和参与村民理事会活动。村民理事会要以“共谋发展、共建家乡、共管事务、共享和谐”为宗旨,实行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不断完善村民理事会民主议事规则和激励保障等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在村务管理中的议事、咨询、协商作用。不断创新村民理事会工作载体、优化工作方法,努力解决广大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村民理事会规范管理,确保村民理事会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村民理事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财务透明、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
(二)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加强妇联、共青团、残协等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作用。拓宽农村社工人才来源,在乡镇(街道、管委会)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或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志愿服务平台等,按不低于常住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按照自愿、民主原则,培育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建立完善组织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新品种引进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和特色农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鼓励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多为社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体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心理疏导等服务。支持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建立政府购买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机制。通过财政竞争性分配加大对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经费支持力度,提升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农村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县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镇政府实施备案管理。到2025年,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建立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实现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全县登记在册的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新增5%。
(三)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加强农村社工站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引进专业社工力量,开展农村社会工作。推进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农村专业社工人才。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着力做好妇女、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对象服务工作。搭建多元化的农村志愿服务队伍,鼓励企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村民、返乡大学生、流动人口积极参与农村志愿服务。搭建志愿服务信息互通共享平台,面向全体村民和志愿者,依托微信、QQ等社交平台,定期发布志愿服务相关情况,吸引群众和志愿者关注、参与农村志愿服务,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的有效衔接。到2025年,全县每个镇建设1所社工站。
第四节 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提升乡村法治水平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乡村治理中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强化法律在乡村治理的权威地位。加大农村普法教育和实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引导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土地征收、承包地流转、生态保护、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到2025年,实现全县“民主法治村”创建全覆盖。
(二)建设法治乡村。依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广泛开展平安教育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婚姻家庭指导服务。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察服务平台、公安综合窗口、人民调解组织延伸至基层,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语音、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三平台融合,鼓励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鼓励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单独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一步加强村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明确每项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三)建设平安乡村。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建设。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落实驻村民警兼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班子成员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加强农民群众防毒、拒赌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涉毒涉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打击力度,制止利用宗教、邪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大力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大力实施农村“雪亮工程”,健全“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基层治理模式,拓展全科网格服务管理。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节 实施乡村德治工程 推进乡村德治建设
(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增强农民群众诚信意识。推动农村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深化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寻找最美家庭、最美乡村教师、好村官等选树活动,大力弘扬优秀家训、家规、家风,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
(二)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村内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管护中的重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将道德规范融入乡规民约,外化为人们的行为自觉。制定村规民约指引,引导农村进一步完善提升村规民约。以自然村为单位,全面开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活动,促使其更加契合法治精神和现代治理理念。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修订)村规民约,做到一村一规,让村规民约与村情民意紧密结合。规范村规民约形式、内容和制定程序,明确奖惩约束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做好优秀村规民约的征集推广,促进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带动形成德业相劝、过失相规、守望相助、患难相恤的社会风尚。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制定村规民约的指导。要积极发挥乡村理事会等农村社区组织在制定村规民约中的作用。到2025年,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面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
(三)促进乡村移风易俗。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开展好家风建设,传承传播优良家训。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推广与保护耕地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殡葬习俗。对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加强纪律约束。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对违背村规民约的,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运用自治组织的方式进行合情合理的规劝、约束。
第六节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一)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服务农村和农民的作用,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加大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推进“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整合乡镇和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工作事项,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统一平台。着力增强乡镇统筹协调能力,发挥好乡镇服务、带动乡村作用。健县、镇、村三级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将农村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中属于政府承担的,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行政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社会求助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务,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纳入有关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具体项目目录。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
(二)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深入推进村(社区)减负工作,依法厘清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各镇及县直单位原则上不在村级建立分支机构,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村级承担有关行政性事务。交由村级组织承接或协助政府完成的工作事项,实行严格管理和总量控制。从源头上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鼓励各地实行目录清单、审核备案等管理方式。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乡村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将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各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层层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
(三)完善乡镇协同机制。委、县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时,要将乡村治理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落实县镇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实行县、镇、村(社区)治理权责清单制度。落实乡镇党委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等要包村联户,村“两委”成员要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县、镇、村三级建立完善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定期研究乡村治理工作。县委农加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和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中央和省委、县委、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制定贯彻落实的操作措施。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力度,压实责任,明确进度,务求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专栏19 乡村治理行动计划 |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 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通过不断创新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选拔培养、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激励保障机制等措施,加强村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激发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打造基层工作的主心骨,抓紧抓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以镇(区、街)为主体建立党员人才库。书记后备人选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左右。每年对全县农村党组织书记至少轮训1次,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 (二)村两委班子成员素质提升计划 到2022年,全县村两委班子成员45岁以下(含45岁)的人数占比要达到80%以上,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成员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和1名女性成员。全县村两委班子成员高中和中专学历占比要达到80%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要达到60%以上。落实“青苗培养”和“村推镇选县考察”制度,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库,每个村两委班子要确定2-3名(其中1名为女性)35岁以下、具有中专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到2025年,各镇要对辖区内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2-3次集中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三)“民主法治村”创建 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到2025年实现全县“民主法治村”创建全覆盖。打造覆盖乡村的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提升村级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到2025年,全县所有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部建成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行政村“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警”、“一村一社工”全覆盖。 (四)平安乡村建设 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到2025年,建立“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基层治理的长效机制。 (五)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把技术防范纳入乡村规划和建设。在镇村主要进出路口、重点集镇、交通干线、繁华地段、专业市场、校园、医院等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将视频资源联接到镇和村(社区)综治中心、派出所,提高社会治安防范信息化水平。 (六)实施“红色领航工程” 到2025年打造1个省级基层党建示范县、10个省级示范村。到2025年,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村占比要达到100%以上,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100%以上,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占比达到90%以上。 |
第九章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推进惠东县城乡融合发展,要实施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制度性供给,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人力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从而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激发乡村内生活力。
第一节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机制 激发乡村发展内在活力
(一)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建立健全村(居)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加大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探索农村社会公共服务费用多元化投入新方式。打造行政村“一门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村内公共服务中心(站)。巩固提升村(居)文体设施,推动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鼓励村(居)建设社区公园和公共文体设施。完善农村自来水管网建设。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加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光纤网络覆盖自然村、“快递下乡”工程覆盖所有行政村,村村建有电商网点。2023年,完成所有行政村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中心(站)。2025年,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依托村公共服务中心(站),物流快递、光纤信息网络向自然村延伸。
(二)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搭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市场,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稳定性和收入水平。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允许在城镇常住并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转移劳动者,在城镇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创新服务手段,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援助制度。健全城乡均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村劳动者素质,拓展农民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保障平等享有权益,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农民工在流入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学位供给,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把进城落户居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采取多种方式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三)推动农村事业更高质量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结合美丽乡村“无大行动”建设,统筹推进“东江红都”振兴发展项目,加大农业农村事业发展投入,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有力推动全市农村发展面貌深刻改变。以“东江红都”6个乡镇为基础,辐射推进带动17个镇(街、度假区、旅游区),以20户以上自然村(组)为单位,重点推进村道巷道硬化、乡村环境卫生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安全优质供水、乡村风貌改造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到2025年底,自然村面貌明显改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日益完善,“东江红都”革命老区行政村(居)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四)持续增进农村民生福祉。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设施五年提升行动计划,五年内新增全县义务教育公办学位1.7万个以上。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等问题,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问题。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提高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建设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成市受助人员托养中心。建立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新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家以上,新建收养性养老床位1500张以上,建设市级老年养护院和新福利机构。构建复退军人服务体系,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链改革,探索住院医保费用按病组分值付费模式。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标率100%。
第二节 立足农业农村人才振兴 打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发展高端农业为引领,以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创新引领型职业农民为目标,逐步构建“政府主导、产业导向、需求牵引、社会参与”的模式,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化、规范化、常态化。研究出台惠东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办法,创新培训机制,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建设,着力为惠东现代农业发展培育一支懂文化、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新生代农业产业队伍。力争2025年前,每年培训农民2万人次,认定新型职业农民或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职业农民1500人以上。到2025年认定建设2-3家省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鼓励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村人才,抓住机遇返乡创业兴业,对回乡创业人才,在创业立项、扶持补贴、土地使用、信贷服务、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探索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1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进一步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按“权责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扩充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加快户籍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促使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以及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加大对招用本地劳动力成绩突出的本地企业的表彰奖励力度。
(三)大力培育农村实用型人才队伍。建立适应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专家人才库。实施农村专业人才培育计划,加强乡村教师、乡村(社区)医生、农技推广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积极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从事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各类专家送科技下村,上门巡回辅导,通过“一帮一”等形式,重点培育一批农民企业家、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能人,促进人才成长。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兼职、定期服务、项目引进和科技咨询等方式“柔性”流动,推动农产品深加工,实现农业产业化。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根据惠东县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积极开设涉农专业,强化已有涉农专业建设,鼓励申报省级特色专业。鼓励涉农院校加强与农业企业的合作,通过校企双制培养、联合开展社会培训等形式,加大培育农村实用型人才队伍的力度。在纳入推进现场秩序战略实绩考核的涉农县,依托选县当权服务中心平台对外窗口,推出“1+N”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同时也在条件成熟的现代参议院建设乡村振兴驿站,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推动产业需求与人才需求“双向对接”,做优做强本土乡村人才特色品牌。
(四)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以政治素养高、政策业务熟、创新能力强为标准,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强化农业农村工作基础地位,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优先选拔任用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表现突出、实绩优秀的干部。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镇(街)干部来源渠道。坚持和完善从农村基层和生产一线录用公务员的制度,继续推进从农村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到各级党政机关工作。县(市、区)事业单位按30%的比例统筹安排当年以考察方式直接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到村委会工作2年。制定和实施干部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提升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谋划“三农”工作的水平,促使相关领导干部真正成为“三农”工作行家里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继续教育。将乡村振兴内容的培训班,纳入国家、省、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计划,并在培训名额上向涉农单位、农村地区倾斜。
(五)做好农村人才的使用管理服务。加快实施惠东乡土人才评价认定工作,认定一批带动能力强、有一技之长的“土专家”、“田秀才”,培养一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非遗传承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乡村游向导等,并享受相应待遇。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各级人大、政协要增加新型职业农民代表、委员数量。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提高出入境、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方面政策支持。建立教师、医生、文化文艺工作者、农业科研人员、乡村规划师等结对服务机制,多种方式保障其分享乡村振兴成果。切实解决科技人才的职称聘用问题,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建立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励机制,对带动能力强、致富能力强、表现突出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充分激发人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农村人才的成长、进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第三节 深化乡村土地制度改革 优先配置乡村基础设施
(一)深化乡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不动摇,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探索通过股份合作制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贯彻落实省水田垦造补偿补贴制度,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并分享经济收益。制定引导农民互换并地的激励政策,引导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自愿互换并地。争取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村级集体组织运行机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形成“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二)完善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根据广东省用地计划指标管理政策,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住房发展,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保障。按实际需要提高农业设施用地指标比例,优先保障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安排,支持各级供销社盘活存量土地进行建设,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和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形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在确保区域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前提下,采用分散划块、点状分布的形式供地,有效利用农村零散存量建设用地。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的镇区,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三)严抓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实行建设项目和年度评估相结合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批制度,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细化设施农用地、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和规模界定,规范执行各项政策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建设用地范围。加大农村违法用地整治力度,制定整治农村历史违法用地和违建分类处理指引,加强部门联动土地执法监察合力,提升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效能。各县(市、区)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坚决防止变相改变农用地性质和违法侵占农村土地的行为;对违法用地情严重的地区实行问责追究。
(四)扩大增量盘活存量。鼓励开展农村土地拆旧复垦工作,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全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深入推进旧村庄改造,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遵循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市场化补偿原则,明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推进“三旧”改造地方立法,研究提出市场化改造方式下征收补偿引发矛盾纠纷的解决路径,为旧村庄改造工作保驾护航。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三旧”改造政策,推动农村配套设施改善、物业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改造建设民宿、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场所,拓宽存量农村建设用地利用途径。鼓励村庄集约建设,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盘活提升低效农村建设用地,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妥善解决好因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安置遗留问题。严禁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严禁外部资本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依法依规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治理,到2023年基本化解农村“两违”历史遗留问题。
第四节 促进镇村深化改革先行 提升县域城镇辐射能力
(一)完善乡镇金融服务机制。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严格管控风险,提乡镇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出台落实乡镇普惠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争取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金融支持,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项目补助等方式,满足乡镇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农信社按省要求全面转化为农村商业银行,保障入社农民权益,吸引当地农民、个体工商业者、农村中小企业等参与合作,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参与普惠金融建设。推进综合征信系统、信用村、金融服务站和便民取款点等平台建设以及移动支付推广应用建设。支持基层信用合作社与供销社、专业合作社深度合作拓展助农服务,支持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大力发展农村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安排专项支小、支农再贷款额度。加快对接广东省、惠州市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在惠东县的业务合作,扩大政策性担保机构合作面和业务覆盖面。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推进综合征信系统、信用村、金融服务站和便民取款点等平台建设。对“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按一定比例补贴保险费用,支持市探索开展水产养殖、蔬菜、马铃薯等特色农产品保险,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到2023年农业保险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品种应保尽保。
(二)构建县域城乡产业融合体系。突出县城要素集中、政策集成、产业集聚等优势,打造农业科技产业化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村金融服务中心、农村职业人才培训中心、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中心等平台,增强县城在推动县域城乡产业融合中的要素输出能力和产业孵化功能,结合县域内不同村域资源秉赋、特色产业、历史文化等要素,以创新体制、构建平台、完善功能、落实政策为抓手,促进特色农业、生态旅游、产品加工、商贸服务和劳务输出等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乡村地区与县域城镇形成分工协作、关联配套的融合产业体系。
(三)打造城镇村公共资源共享综合体。打造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的综合平台,建设城乡教育联合体,实施“校地结对、实践育人”行动,推动城镇教师资源向乡村倾斜,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和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实施医疗健康下乡行动,引导城镇医生定期服务乡村,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重点推动县级公立医院与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组建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明显提升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
(四)激发城镇社会资金投入。发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惠东县乡村产业。落实省实施“千企帮千村”下乡行动工作部署,引导企业和企业家参与惠东县乡村建设,鼓励企业整镇整村帮扶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或社会事业项目包括学校、道路、桥梁、村庄小公园等,可以企业或企业家名义入村建功德碑。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制定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建设的政策意见,列明负面清单,保护好投资方及农民利益。
第五节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全域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一)升级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大力提高农村地区信息终端普及率,鼓励和支持运营商为农村用户提供实用、价优的终端、业务及资费;对运营商发展农村手机、宽带、数字电视用户,提高农村地区信息终端普及率的,财政给予奖励。加速乡村网络设施水平提升。实施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振兴工程,提升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加快卫星导航系统和遥感技术在农业农村的推广应用。加快推动农村地区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智慧水利、智能电网、智慧交通、智慧农业、智慧物流建设。推进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升级与普及,重点加快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100%覆盖,4G网络基本覆盖。推进5G基站规划落实,逐步向行政村、自然村延伸覆盖,力争到2025年实现5G信号城乡全覆盖。
(二)推进农业信息化、数字化转型。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探索建立覆盖广、便携化的村级益农信息服务体系。鼓励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或微信小程序。创新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加工、包装、冷链、仓储等设施建设,探索田头仓智慧管理系统、冷链配送智慧管理系统和冷链资源信息共享模式,搭建数字化、网络化、平台化、生态化建设营运的田头仓储冷链物流体系。推动构建惠东县涉农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大数据资源体系。强化农业农村数据资源采集和补充,完善农业农村数据资源维度,逐步实现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环境等全领域、全过程、全覆盖的实时动态观测。整合国土资源、海洋资源、基础地理信息等各类数据,促进数字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深度融合应用。研究建设“数字农田”,形成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和农用地“一张图”监督管理。加快种植业信息化,着重加快惠东“两薯一菜一茶一荔一药一花”的数字化管理、数字植保等应用建设。推进畜牧业智能化,针对惠东生猪、肉鸡、禽蛋等重点产业推广通风温控、环境感知等物联网应用,创新畜禽体征精准监测、疫病疫情精准防控等技术,探索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活体抵押信贷、保险理赔等数字化监管。推进渔业智慧化,结合惠东优质海域资源优势,探索智慧渔港、涉渔船舶管理的数字化转型。
(三)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新业态。围绕惠东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生态精品农村电商品牌。建设惠东县“互联网+智慧农业”大平台,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和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抓好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建设,推广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二维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在尊重人民意愿的前提下,加强农特产品生产、采摘、分拣、包装等方面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实施农产品品牌化战略,打造一批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生态精品网销品牌,打响惠东知名农村电商品牌。根据当地的优势特色,探索适合当地的模式,形成农产品的特色品牌,发展数字农业,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对产品进行深度包装,提升农特产品附加值,推动“旅游+电商+农产品销售”模式,持续完善农特产品质量追溯和检测体系。
(四)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围绕“优政、便民、利企”三大目标,推动政务服务延伸至乡村。优政方面,推动移动办公平台向乡村渗透,协同联动办公,再造业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推动三务公开,加大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的监督力度;逐步搭建乡村数据看板,助乡镇干部知数据、察动态、智决策。便民方面,建立网上快速村民问题反馈通道,实现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暖民心;以“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为目标,建设“全科”服务窗口,实现“一窗通办”,助村民“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拓展移动政务服务,加大对水、电、煤气、天气、交通、社保、用工、教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集成。利企方面,通过数智产融、智慧农险等相关平台建设,解决企业“融资难”、“理赔难”等问题。建设以“运营管理中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起点,以信息基础设施、数字村务、数字民生、数字生态、数字产业五大重点任务建设和发展为实施主线的“数字乡村示范村”。
专栏20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支持行动 |
(一)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工程 2023年,完成所有行政村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中心(站)。2025年,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依托村公共服务中心(站),物流快递、光纤信息网络向自然村延伸。 (二)民生福祉建设工程 五年内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1.7万个。建立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新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家以上,新建收养性养老床位1500张以上,建设市级老年养护院和新福利机构。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标率100%。 (三)农村人才培育工程 力争2025年前,每年培训农民3000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或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职业农民1000人以上。到2025年认定建设2-3家省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鼓励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村人才返乡创业。 (四)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依据《惠东县推进5G基站和智慧杆建设工作方案》,完善5G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全县20户以上自然村光网100%覆盖,4G网络基本覆盖。逐步推动5G向农村延伸,提升通信基础设施发展水平。 (五)数字乡村建设行动 数字乡村建设以“运营管理中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起点,以信息基础设施、数字村务、数字民生、数字生态、数字产业五大重点任务建设和发展为实施主线,让数字建设覆盖基层“最后一公里”。到2025年,每个镇建设1-2个数字乡村示范村。 |
第十章 加强规划措施保障 健全规划有序实施机制
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法制保障,注重典型带动、健全多元投入格局,抓好考核监督,确保规划有序实施。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局统领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乡镇对村支部委员进行专项培训。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小组,由惠东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坚持以上率先,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工作专班各项任务落实。严格按照专班工作要求,积极履职尽责,定期向县委常委会汇报专班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第二节 加强规划体系引领 促进政策统筹
根据规划内容,相关领域负责人要细化执行方案,形成系统衔接、城乡融合、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确保规划方案逐级贯彻实施。统筹城镇与乡村融合发展,借助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的已有基础,推进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加强规划执行监管,把规划执行纳入工作考核。鼓励探索成立乡村代建部门,提升乡村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水平。
第三节 完善乡村法治体系 强化法治保障
落实好中央和省农业农村发展支持保护法治体系,做好相关领域农业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发挥法制在规划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强化日常执法巡查和现场监管,对辖区内监管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到人头,抓好落实。抓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推进执法装备条件建设。推进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计划,在宪法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特色普法活动。
第四节 注重惠东典型示范 强化宣传带动
广泛宣传报道规划实施意义、目的、措施和政策,制定和发布支持政策和服务措施,引导各类主体参与规划实施建设。创建美丽文明村居、乡村振兴示范样板,树立乡村振兴典型。广泛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发挥示范村镇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一片一特色”产业振兴战略,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立足各地实际,总结可示范、可推广经验,推介一批典型模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乡村振兴建设成果,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广东省和惠州市贡献惠东经验,奋力推动惠东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
第五节 打造多元投入格局 构建长效机制
落实国家、省、惠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要求,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资金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快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统筹整合使用省级及以下各类乡村振兴财政投入资金。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积极落实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带头参与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畅通渠道,鼓励和引导外资企业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和城乡新基建等建设。
第六节 抓好考核监督工作 开展评估考核
健全常态化工作调度机制。由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发挥统筹牵头作用,建立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季度以及年度的进度通报反馈机制,健全任务清单和实施台账制度。对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估分析,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动态评估,确保规划实施的科学有效。建立领导干部推进规划实绩考核制度,同步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建立各类风险预警体系。健全农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推动风险监测与行政监管联动衔接。建立各类风险监测信息和重要监督抽检结果向同级政府报送制度,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