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茂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建设规划(2021-2025年)
文 本
茂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一月
四川省茂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领导小组名单
前 言
茂县是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地位重要、环境质量优良、物产资源丰富、羌文化底蕴厚重,具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坚实基础。近年来,茂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聚焦问题、精准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城市空气优良天数达99.7%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100%,生态环境持续向优,生态文明;坚持把三产融合发展作为生态特色农业提质增效、绿色循环工业转型升级、羌文化旅游服务业做精做强的重要抓手,三产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质效逐步显现。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七次、八次、十次全会和州委十一届三次、五次、十次全会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环生态〔2019〕76号)以及2021年修订版最新要求,编制《茂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21-2025年)》,作为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围绕打造成渝地区“后花园”、青藏高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茂县样板”,加速推进茂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进程,持续提高茂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探索干旱河谷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1.区域特征
生态地位重要。茂县是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是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主要区域,具有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系生态平衡等重要生态功能。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698.62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43.60%;一般生态空间1096.11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28.13%。
环境质量优良。多年来,茂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国控渭门桥断面和省控牟托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区功能区噪声达标率达100%,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持续优良。
生物多样性丰富。茂县是全国自然资源的富集区之一,生物多样性丰富而独特,分布有各类植物2419种,脊椎动物383种,其中受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114种。有自然保护地5处,其中大熊猫国家公园茂县园区占幅员面积的26.3%,是大熊猫岷山山脉A、B两大种群交流的唯一通道。
羌文化底蕴厚重。茂县是羌族的主要聚居区和羌民族文化核心区,国家“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核心区之一,拥有营盘山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黑虎鹰嘴河碉群等多处国家级、省级、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瓦尔俄足、羊皮鼓、羌绣、羌族多声部民歌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现有国家、省、州级非遗项目222个,是研究岷江中上游羌族古文化的重要基地,也是羌族非物质文化天然的活态博物馆。
2.工作基础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认识不断深化。茂县把生态作为立县之本和发展生命线,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担任主任的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中央和省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及时开展整改“回头看”。试点开展黑虎乡、土门镇、南新镇乡镇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五年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0件,其中刑事处罚2件,共处罚金385万元,持续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深化生态制度建设,切实推进制度高效落实。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修订《茂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评分值占比不低于20%。全面建立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制体系,深入推进“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水面清洁率达到100%。强化水资源管理,编制完成黑水河流域11座水电站“一站一策”方案,全县55座水电站全部安装下泄流量监控、监测设施。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对茂县工业经济园区槽木、团结、太安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进行跟踪评价。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深入推进“川西北高原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地”建设,科学实施绿化行动,系统推进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大熊猫国家公园、干旱河谷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五年间累计完成天保工程403.55万亩,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9541.7亩,恢复大熊猫栖息地植被5024.81亩,林草覆盖率达到81.88%,实现连续47年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大熊猫、红豆杉等珍稀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大力实施地灾防治、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散水归集等重大生态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100平方公里、重大地质灾害28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
坚决打好“八大战役”,增添幸福生活绿色底色。有效整治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工矿企业及工程建设等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成效明显,2020年单位GDP能耗0.286吨标煤/万元,下降率6.09%。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在全州率先建设完成茂县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阿坝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群众生活品质逐步提升。持续开展农村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实施乡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完成农村厕所改造5422户,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建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5个、核心示范基地33个,打造“三品一标”农产品24个,特色生态农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加强工业企业技能改造升级,推进企业从原产品向下游产业链研发和延伸,完成盐化工、工业硅等产业转型升级,工业产业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成功创建4A景区3个、3A景区6个(含2021年新增3A景区3个),中国古羌城景区入选“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体验基地”,“旅游+文化、旅游+农业、旅游+康养”等旅游新业态不断丰富,荣获“四川省乡村旅游强县”称号,全县经济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1.存在问题
区域经济规模不大,发展质量总体不高。2020年茂县国内生产总值43.02亿元,全省排名147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0万元,低于阿坝州平均水平。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优质农产品尚未成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品牌商品。电力等资源性生产和中低端初级产品供应仍占主导,创新型、高附加值加工制造业发展不足。传统文化深度挖掘不够,优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高,旅游综合收入位于全州第5位,与汶川县、九寨沟县相比仍有差距。
生态系统脆弱,自然灾害频发。茂县境内干旱河谷沿岷江分布,总面积高达433平方公里,土壤贫瘠、植被稀疏,生态环境极端脆弱,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不强。全县“三山夹三水”,地势起伏大,谷壑纵横、山体松散,滑坡、泥石流、洪灾等灾害频繁,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后,自然生态更加脆弱,现有地质隐患点1250个,治理难度大、涉及面广,影响近5万余名群众生命安全。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民生短板仍需补齐。目前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正在建设中,现有处理能力已不能满足污水处理需求,个别建制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全面覆盖,配套管网设施不完善、污水收集不完全,城镇污水处理率为76.72%。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偏慢,“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尚不健全,沟口镇、沙坝镇、南新镇等3个镇尚未建设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设施。
2.重大机遇
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党中央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决策为茂县未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发展战略,尤其是推动产业升级、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大熊猫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一系列重大规划和方针政策,为茂县立足县情,发挥自身生态环境优势,加快产业转型、补齐短板、补强弱项,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良好机遇。
省委持续加强生态省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四川战略部署;州委围绕“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加快建设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主动融入、主动服务、主动贡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部署以及县委高质量推进“五地一中心”“六个茂县”建设战略定位,将进一步加深茂县生态底色、提升绿色发展成色、彰显羌族风情特色,为茂县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3.面临挑战
茂县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经济稳中向好、民族和谐稳定,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茂县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资源环境承载力趋紧,产业布局与生态功能定位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矛盾;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部分,维护生态安全任务艰巨,生态脆弱、灾害频发,仍然是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不稳定因素;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城乡区域发展和建设不平衡不充分;同质化竞争激烈,区域协作仍需加强。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七次、八次、十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省委持续加强生态省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四川战略部署,州委“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目标,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围绕“五地一中心”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任务有机融入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夯实绿色发展本底、加快产业生态化转型、涵养特色生态道德,建成成渝地区“后花园”,青藏高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茂县样板”,探索干旱河谷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美丽茂县新画卷。
(二)战略定位
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强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统筹引领作用,全力推动茂县建设成为成渝地区“后花园”,青藏高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茂县样板”。
——成渝地区“后花园”:充分发挥茂县地处成渝地区西北后方的明显区位优势和成都平原重要生态屏障的功能优势,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建设成渝地区的旅游消费之地、身心休憩之乡。以建设川西北生态农业高地为抓手,优化“特色果、绿色菜、道地药、生态畜”产业布局,推动“茂县味道”优势特色产业(羌脆李、苹果、花椒、绿色蔬菜、生态猪)发展,以“向都市提供绿色、生态、放心的农产品”为目标,建设成为成渝地区的“菜篮子”、“果盘子”。以建设羌文化旅游目的地为重点,聚焦打造空气清新、夏季清凉、休闲康养的“避暑胜地”和以九鼎山高山滑雪场为代表的“冰雪胜地”,加快生态旅游高地建设,着力培育农业休闲游、健康养生游、民俗文化游、生态科普游、户外冰雪游等新业态,争创天府旅游名县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力打造成渝地区“后花园”。
——青藏高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茂县样板”: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放在优先位置,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巩固提升茂县生态优势,用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建设川西北高原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地为重点,以高山峡谷地带为重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构建以大熊猫国家公园茂县园区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系统保护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地质地貌、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建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以建设川西北绿色循环工业示范地为目标,抢抓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和水电消纳示范区等建设机遇,培育数字经济、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探索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多样化横向生态补偿方式,与受益地区建立良性互动,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探索建设干旱河谷绿色经济先行示范“茂县模式”。
(三)规划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调整作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为破解发展与保护难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现实路径。
坚持党政主导、共建共享。坚持推动形成大环保工作格局,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发改、卫健、自然资源、住建、科农、经信、林草、水务、文旅等职能部门,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管好环保,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生态文明建设共同体。
坚持统筹协调、分步实施。按照着眼长远、总体规划,立足现实、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高起点、高标准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贯穿到茂县经济建设、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系统修复、制度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分阶段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茂县是全国最大的羌族聚居县,除羌族外,还居住着汉族、藏族、回族等17个民族。生态文明建设应充分发挥和挖掘羌族、藏族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生态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民族团结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少数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聚焦不同镇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等,因地制宜、彰显民族特色。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游则游,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全域联动发展格局。
(四)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茂县全境,包括所辖凤仪镇、南新镇、富顺镇、土门镇、叠溪镇、赤不苏镇、洼底镇、沙坝镇、黑虎镇、渭门镇、沟口镇11个镇,共104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约10.9万人,总面积3903.28平方公里。
(五)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部分数据暂无法获取,用2019年代替),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其中:
指标达标阶段(2021-2022年):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要求。
巩固完善阶段(2023-2025年):各项指标稳定优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标准。
(六)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稳定形成与茂县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区域开发保护格局,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得到合理优化和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两山”双向转化路径全面打通,全民共享生态红利;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成效激励、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落实完善,制度成为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行为的主要手段;形成生态文明推广体系,绿色价值观深入人心,“大生态”理念融入社会各领域,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的绿色自觉全面形成。
2.阶段目标
指标达标阶段:对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要求,发布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面加快创建工作。水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城乡人居环境稳步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有序推开;生态文明观念意识全面普及,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和参与度达到80%。
巩固完善阶段: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强化党政实绩考核,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不低于20%;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生态保护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等完成阿坝州下达目标任务;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态红利实现全民共享;绿色生活新风尚蔚然成风,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增强。
(七)建设指标
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结合茂县实际,确定规划指标体系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任务,共35项建设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20项,参考性指标15项。
截至2020年底,35项指标中已有25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尚有6项指标未达标,分别是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城镇污水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有4项指标尚未开展统计,分别是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及参与度。
茂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表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 属性 | 现状值 (2020年) | 是否 达标 | 2022年 | 2025年 |
生态 制度 |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组织编制 尚未实施 | 否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开展 | 是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约束性 | 20 | 是 | ≥20 | ≥20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全面实施 | 是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是 | 100 | 100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开展 | 参考性 | 开展 | 是 | 开展 | 开展 | ||
生态 安全 | (二) 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优良天数比例99.7%,PM2.5为20微克/立方米,完成上级规定考核任务 | 是 | 完成上级规定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考核任务 |
8 |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完成上级规定考核任务 | 是 | 完成上级规定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 | ≥60 | 约束性 | 75.7 | 是 | ≥75.7 | 76 | |
10 | 林草覆盖率 | % | ≥60 | 参考性 | 81.88 | 是 | ≥81.88 | ≥81.88 | ||
11 |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参考性 | 100 - - | 是 |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 ||
(四) 环境风险防范 | 12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74.53 | 否 | 100 | 100 | |
13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参考性 | 无污染土地 | 是 | 无污染土地 | 无污染土地 |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约束性 | 建立 | 是 | 建立 | 建立 | ||
生态 空间 | (五) 空间格局优化 | 15 |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生态保护红线1698.62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43.60% | 是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16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正在划定 | 是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
生态 经济 |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下降率6.09,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 | 是 |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 |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 |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101.99立方米/万元,用水总量未完成2611万立方米目标任务 | 否 |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 |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 |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参考性 | 12.1 | 是 | ≥4.5 | ≥4.5 | ||
20 | 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化肥利用率 农药利用率 | % | ≥43 | 参考性 | - | - | ≥43 | ≥43 | ||
(七) 产业循环发展 | 21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90 ≥75 ≥80 | 参考性 | 90.3 75 90 | 是 | 92 75 90 | 95 80 95 | |
22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 %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参考性 | 37.63 | 否 | ≥2 | ≥2 | ||
生态 生活 | (八) 人居环境 改善 | 23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是 | 100 | 100 |
24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是 | 100 | 100 | ||
25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85 | 约束性 | 76.72 | 否 | 85 | 90 | ||
26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50 | 参考性 | 51.9 | 是 | 52 | 55 | ||
27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0 | 约束性 | 98 | 是 | 98 | 100 | ||
28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 | ≥80 | 参考性 | - | - | ≥80 | ≥80 | ||
29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 目标任务 | 是 |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 |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 | ||
(九) 生活方式 绿色化 | 30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参考性 | 100 | 是 | 100 | 100 | |
31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 | 实施 | 参考性 | 尚未开展 | 否 | 实施 | 全面 实施 | ||
32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约束性 | 88.7 | 是 | 90 | 95 | ||
生态 文化 | (十) 观念意识普及 | 33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参考性 | 100 | 是 | 100 | 100 |
34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参考性 | - | - | 80 | 85 | ||
35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参考性 | - | - | 80 | 85 |
三、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提升环境治理能力,高效率推进生态制度建设
1.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深化环境准入制度改革,以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把关为抓手,严格规划、园区、项目不同层面环境准入。以环境质量为核心,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遏制“两高”产业盲目发展,对现有企业制定节能减排计划。将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质量达标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县城上风向、生态保护红线区等环境敏感区内禁止新建大气、水污染物排放项目。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阿坝州《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阿府发〔2021〕8号)要求,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与优化布局,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对已经划定的管控单元予以细化,原则上优先保护单元不减少、重点管控单元面积相对稳定,细化茂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动经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专项规划环评机制,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项目层次提升到决策层次,将规划环评作为项目环评文件的重要依据,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探索开展规划环评的跟踪评估,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或规划适时开展年度评估评议以及后期再评估制度。
2.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高效利用制度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控新增建设项目用地。盘活存量,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对土门镇、富顺镇等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进行土地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水资源总量、强度双控制度,制定实施用水控制计划,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流域用水管控,制定岷江流域(茂县段)水量分配方案,明确水资源利用上限和生态流量底线。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管理。规划期内,用水总量达到阿坝州规定目标要求。
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探索实行节能自愿承诺机制。参照国家节能标准体系,建立节能低碳产品和技术装备推广机制。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扶持。落实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
3.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机制建设
创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编制《茂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茂县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优先编制土地资源、林木资源、水资源实物量资产账户,逐步探索编制矿产资源实物量资产账户。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形成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
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调查统计生态产品实物量,编制《茂县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研究构建GEP核算指标体系,探索开展茂县GEP核算。研究拓展GEP核算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管理、生态保护以及生态补偿等领域应用,推动健全完善与GEP核算结果挂钩的生态保护监管机制以及以生态产品质量与价值为导向的生态补偿制度。
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依据茂县经济社会条件、生态重要性与生态脆弱性、资源储量及保障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茂县人口规模、产业规模、建设用地供应量、水资源量、能源消费总量和污物排放总量。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大熊猫国家公园茂县园区以及岷江河、黑水河、土门河等主要河流沿岸等环境敏感区布设监测网络,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动态数据库和预警响应系统,为决策制定提供依据。
深入推行“河长制”“林长制”。健全河长定期巡查制度,加大县、镇、村三级河长考核力度,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绩效评价,强化水环境整治责任落实,因地制宜探索推进河警长制。建立健全以茂县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镇、村林长制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将林长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压实各级林长责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禁止毁林毁草开垦。
4.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制度。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重点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评价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规划期内,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不低于20%。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严格按照《阿坝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实施细则》,完善茂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参与主体、责任分工、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根据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任职期限和职责权限,开展领导干部审计评价。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故的实施严格追责问责。按照阿坝州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制定《茂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磋商赔偿机制。
5.加快构建多元参与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深化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依法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行总量和浓度动态管理。强化监督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到2022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率100%,形成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管理制度的“一证式”固定源排污管理体系。
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体系。有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损害第三方评估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探索“环保管家”工业园区第三方环保服务新模式,加强园区内部资源共享、产业共生、物质及能量循环,保障工业园区绿色智慧高效运行。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第三方监管机制,探索在污染源、自然资源资产、生态保护红线等领域引入第三方评估管理。
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落实完善环境质量公报、污染物减排结果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公告等新闻发布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公开执法依据、环境政策、办事程序、环境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公务内容,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规划期间,环境信息公开率持续达到100%。
(二)减污降碳强生态,高水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推动碳达峰中和
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制定茂县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路线图研究,提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重要举措和保障措施。控制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鼓励盐化工等行业企业工艺技术升级,控制生产过程碳排放。因地制宜实施碳汇造林工程。
积极适应气候变化。积极参与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大熊猫国家公园茂县园区、干旱河谷等承受力脆弱区影响观测和评估。加强持续干旱、极端暴雨、低温冻害等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及其诱发灾害的监测预警。根据气温、降水变化合理调整与配置造林树种和林种,建设气候适应型县城。
2.一体化系统治理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
科学开展绿化茂县行动。结合乡村振兴,推进城区和试点镇开展科学绿化。将绿化内容纳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规划,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造林绿化。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造、封、育、管、补结合,改善天然林结构,促进森林质量提升,管好403.53万亩国有林和集体公益林。严格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规范天然林非商业性采伐管理,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持续推进牧区减畜计划和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加强草原鼠虫害防治。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和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健全森林草原防灾减灾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值守、巡逻、巡查管控。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升防火应急能力,强化防火宣传教育。
加强退化生态系统治理修复。科学实施干旱河谷等脆弱地区及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完善“谁破坏、谁治理”责任机制,同步推进公路、铁路、水电、矿山等工程建设及其创面植被恢复。加强叠溪“6·24”特大山体滑坡等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创面生态修复。到2025年,改良天然草原10万亩,修复大河坝滨江生态环境50亩,综合治理干旱河谷25000亩,恢复提升黑水河流域沿岸干旱河谷植被0.8万亩。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强化沙坝镇、叠溪镇、沟口镇、渭门镇等干旱河谷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防止新的水土流失。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50%。逐步完善水土保持动态监测设施,实现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人为因素导致的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生物治理与工程治理相结合,治理叠溪、松坪等重点镇村泥石流、塌方、滑坡、不稳定斜坡等地段。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提高灾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水平,做好隐患点移民搬迁工作,避免再次遭受灾害袭击。加强气象、水文、地质情况监测系统建设,完善“群专结合、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体系。
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加大岷江干流堤防建设力度,重点开展沟口镇、凤仪镇、叠溪镇、渭门镇、南新镇等镇段堤防工程建设,提升防洪能力。到2025年,加固堤防1.96千米,新建堤防12.03千米。持续开展重点山洪沟治理,采取堤防、沟道疏浚、排洪渠等治理措施,建设自动雨量站、无线预警广播、简易雨量站、简易水位站等硬件设施,建立完善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加大重点山洪灾害治理投入力度,到2025年,完成赤不苏镇、叠溪镇、凤仪镇、富顺镇、沟口镇、南新镇、沙坝镇、土门镇、洼底镇和渭门镇的10处山洪沟治理,总长49.6千米。
3.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以水功能区管理为载体的水资源开发和保护,做好小水电下泄流量清理整改,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规划期内全县生态流量下放达标率100%。系统推进水环境治理,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治,开展岷江河、土门河、黑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实施“一口一策”,规划期内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全部整改到位。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清淤疏浚、滨水绿道系统建设等措施,加强流域水生态治理,保护河湖滩涂。全面排查城镇建成区河道内污染淤泥(污染物),开展沟口镇、凤仪镇宗渠村、叠溪镇太平村、叠溪镇石大关段等防洪清淤治理。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固定源污染治理,开展工业炉窑污染整治,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能源。深化VOCs源头控制,严格涉及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扎实推进家具、汽修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开展餐饮企业、食堂、露天烧烤等专项整治。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十必须、十不准”管控要求。加强兰磨线城区段等道路扬尘治理。推进全县11镇网格化空气监测系统建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未覆盖区域实施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深化土壤详查成果运用。实施土壤分类管控,加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耕地分类管控和安全利用,严格建设用地用途管制,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源清单、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加强未利用地块保护和风险管控。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完善茂县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配齐土壤污染快速检测、调查取证设备等装备,提升土壤环境监测和监察执法能力。强化土壤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及应急设施建设。
4.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防控。开展规范化建设,逐步关闭、合并水质不达标、水量不足、环境污染风险较高、难以整治的水源地。科学规范设立城镇应急备用水源地,到2025年完成壳壳寨小型水库和未划定保护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90个饮用水源点设立围栏围网、标志标牌。定期开展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编制风险源名录,加强水质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防护工程设施,确保规划期内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系统监督管理,规范申报登记,持续推进危险废物管理网上申报登记。加强现有产废企业监管力度,对危废产生企业实行达标管理,要求企业落实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计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业务培训制度、贮存设施管理制度等要求。到2022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全过程监管。对放射源的使用、退役、收贮进行严格审批备案和全过程监管,确保放射源得到安全处置。抓好县医院等重点涉源单位监管。强化电磁环境安全监管,将电视发射塔、广播台(站)等大型电磁辐射设施建设纳入茂县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建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机制,制定涉源单位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提升环境监测执法能力。积极争取资金配备设施设备,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强化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自动预警,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强化监督监测,增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完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开展执法能力提升技术培训,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
(三)聚焦功能定位,高要求落实生态空间管控
1.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优先保护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上级部署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强化1698.62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建立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库台账。制定《茂县生态保护红线巡护监管方案》,开展日常巡护,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执法、灾害防治和事故应急处置。严禁开展与主导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开发利用活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保护54.67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不减少,依托岷江、土门河谷地区形成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加强补充耕地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2.84平方公里。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制定实施补充耕地补助奖励方案,激励实施补充耕地积极性。加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提升耕地质量。
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城镇空间城市开发边界1652.39公顷,占县域面积的0.42%,科学预留留白区,防止城镇无序蔓延。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重点保障凤仪镇等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兼顾南新镇、富顺镇、叠溪镇、赤不苏镇等重点城镇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公共设施、生态建设等民生用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对茂县土门镇、黑虎镇、叠溪镇等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快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茂县园区。完善大熊猫国家公园茂县园区内生态保护站、科普馆、野生动物临时收容站、林间巡护道路、巡护防火道路、动植物解说牌、界碑、界桩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开展科学研究、自然教育、科普游憩等活动,发挥大熊猫国家公园公益性功能。完善视频监控、红外监控、红外相机、传输系统、后端数据处理系统等设备配置,建设野外监测、室内监控全覆盖系统平台。到2025年,完成叠溪镇萝卜沟、沟口镇色巴、土门镇马家及竹包4个管护站建设,以及松坪沟赤不苏重点林区野生动植物监测平台建设。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对茂县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资源现状进行全面、系统调查,掌握生物多样性本底状况,完善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加强岷江流域水生生物调查、观测和评估,推动建立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价和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开展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畜禽遗传资源、农作物及其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珍稀特有水生物种资源调查编目。开展外来物种风险调查和评估。
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制定茂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及规划。以大熊猫国家公园茂县园区为重点,加强大熊猫、川金丝猴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人为活动,有序推进渭门镇利里村50户150人生态搬迁。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加强野生动植物野外巡护和执法监管,依法打击偷猎、乱采行为。扎实开展“十年禁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销售野生水生动物违法行为。完善外来物种入侵防范体系,持续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水平。引导规范利用生物资源开展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
3.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茂县协调高质量发展
锚固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崇山为屏、灵水为脉、林草相依、点廊相接”的生态安全格局,支撑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关键生态功能,筑牢岷江上游生态屏障。
崇山为屏:以邛崃山、岷山、龙门山为高原山体生态屏障,着重加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山体生态修复,筑牢高原绿色屏障。
灵水为脉:以岷江、黑水河、土门河及支线河流为主线,以湖泊、湿地为点缀,构建联结山区、城镇、乡村与岷江的高原水系脉络,协调好行洪、防汛、生态、景观等功能,加强水源涵养和水环境保护。
林草相依:以灌木林为林地主体、以高山草甸为草地主体,维育高原地表植被肌理,重点加强林地保育,减少人为干扰,重点促进草地草蓄平衡与合理化运用。
点廊相接:串接互联重要生态源地和生态廊道。保护岷江、土门河、黑水河生态廊道,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等重要源地,控制生态资源要素相互之间的生态联系廊道。
高品质保障农业发展空间。构建“一核-三带-三单元-多基地”的农业空间发展格局,重点发展6大优势特色农产品种植(青脆李、茂汶苹果、甜樱桃、花椒、错季蔬菜、道地药材)、2大生态畜牧(禽、生态猪)、3大新兴产业(休闲农业、冷链物流、农村电商等),深度推进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
一核:充分利用凤仪镇优越的交通区域优势和市场优势,打造集农产品加工、农旅服务,创新创业,农副产品展示展销、仓储配送、检验检测以及配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茂县农业综合服务核心。
三带:岷江河谷——特色经果示范带。岷江河谷沿岸重点发展特色农业,建设特色水果产业基地、错季果蔬基地、高半山绿色蔬菜基地。土门河谷——生态蔬果、养殖示范带。重点推动土门河谷沿岸越夏蔬菜基地、错季果蔬基地、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大力推广立体绿色生态农业模式。黑水河谷——藏羌药材示范带。黑水河谷沿线重点发展川贝母、红毛五加、大黄等中药材,建设多种类型的道地药种植示范园区。
三单元:土门河流域——循环农业发展单元:涉南新镇、凤仪镇、及富顺镇、土门镇,适宜发展生猪等畜禽养殖,茂县李等水果种植,茎叶类及茄果类越夏蔬菜种植,形成生态种养循环农业产业园区,推动生态种养循环模式深入发展。岷江流域——立体农业发展单元:涉及渭门镇、沟口镇、洼底镇、黑虎镇、叠溪镇、赤不苏镇、沙坝镇,河谷地带适宜发展苹果、茂县李、枇杷、甜樱桃等水果,以及莴笋、番茄、大白菜等蔬菜,实施特色水果种植工程,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打造立体生态优质果蔬种植园区。西北部——高半山生药农业发展单元:涉及赤不苏、叠溪、洼底三镇。重点发展高半山生态蔬菜种植、藏羌道地药材种植(川贝母、红毛五加、大黄等)和花椒种植。
打造集约高效的城乡发展格局。构建“一主一副,四镇三区,三轴多点”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实施“凤明一体、两头并举、三片共进”的城镇空间发展战略。
一主:“凤仪片区+光明片区”打造县域中心城市,将原光明镇镇区范围作为发展片区纳入中心城区发展范围,提升中心城市能级。
一副:叠溪镇打造县域北部副中心城镇,以自然生态和人文历史为底,壮大叠溪镇旅游服务能力,打造县域北部的副中心城镇。
四镇三区:构建北部、中部和南部三个城镇辐射区,北部注重发展质量,中部注重存量土地挖掘、盘活转换,南部以土地指标增量发展为主,壮大城镇规模。通过赤不苏镇、沟口镇、富顺镇和南新镇四个重点镇辐射带动周边村镇发展。
三轴多点:依托川汶高速、国道213线形成沿岷江城镇发展主轴,依托茂盐高速形成沿土门河城镇发展次轴,依托茂黑高速形成沿黑水河城镇发展次轴,各城镇发展轴串联洼底、黑虎、沙坝、渭门和土门的多个一般城镇发展点。
(四)三产融合示范,高质量推动生态经济发展
1.紧扣“三产融合”,构建生态产业体系
做强第一产业,构建“6+N”特色生态农牧业。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农业产业园区,加强试点示范建设,构建赤不苏片区万亩苹果、凤南片区万亩新品种羌脆李、沟口片区万亩花椒、土门片区万亩种养循环模式“四个万亩级生态特色农业产业园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质生态农业产品供应基地,建设省星级农业园区。深挖生态特色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等新型农业产业经营主体,不断完善产品质量体系,着力打造“茂县味道”地域特色品牌。加强农产品试验示范和新技术推广,强化科研支持和校地合作,努力争创阿坝州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加快建设川西北生态农业示范地。
做优第二产业,构建“5+N”生态工业产业体系。加快以水电、光伏等为主的清洁能源产业布局,抓好国家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示范县建设,力争光伏装机达到20万千瓦以上。坚持绿色清洁导向,实施耗能企业技能改造和转型升级,积极发展下游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工业绿色循环集约发展。实施“三个一批”产业发展战略,围绕特色精深加工、文创产品、科技创新,发展一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双创”基地,建成一批要素聚集保障有力的产业发展平台,孵化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的新型中小微企业。用好浙江对口支援、省内对口帮扶、省直部门和有关单位定点帮扶机制,持续深化合作,共建“飞地园区”,加快融入成阿、德阿、绵阿三大飞地园区,以“本地经济+飞地经济”双引擎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和绿色循环工业示范地。
做大第三产业,构建“1+6”现代服务业产业新体系。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打造国际羌文化旅游目的地为核心,提升农业、文化、林业、畜牧业、体育与旅游融合度,做大做强特色餐饮、商贸、金融、物流、科技服务、康养等重点产业。打造由羌族特色饮食文化、饮食科学、饮食艺术、饮食礼教构成的“茂县味道”。培育一批科技服务机构,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包装设计、品牌设计、营销策划、检验检测、商务咨询、人力资源等科技服务业。依托正在建设和规划布局的成兰铁路、茂绵公路、川汶高速等交通网络,优化金融、商务、物流、数字、旅游等服务产业布局,深度融入成德绵“2小时”经济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快建设川西北现代综合服务示范地。
做精生态旅游业,创新旅游产业发展模式。加快实施“54321”旅游品牌矩阵建设,完善提升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推进避暑胜地、冰雪胜地、羌文化产业园建设。实施以“云上玥”为主的高端文创战略,深度开发不同层级、不同体验和特色鲜明、形式多样,适应市场需求的文化旅游产品。构建“一城三带五区”全域旅游发展大格局,打造集文旅、康养、文创、节庆、赛事等多元的文化旅游大IP,加快建设羌文化旅游目的地,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撬动茂县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2.调整能源结构,加快 绿色低碳转型
促进能效提升。逐步推进电石、工业硅、盐化工等重点行业低碳转型,以氯酸钠、电石、二甲醚、工业硅等生产为重点,控制二氧化碳、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实施烟气系统余热深度回收利用、推广矿热炉高温烟气净化回收利用。到2025年,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利用率达到85%。开展园区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实施工业园区节能改造工程,加强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推进集中供热制冷,加快形成绿色集约化生产方式,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采用市政管道天然气供气方式,推进南新镇、凤仪镇、渭门镇、富顺镇、土门镇“煤改气”示范。
加快发展太阳能产业。科学有序推进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结合现有水能资源开发,形成“水-光互补”新能源格局。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旧城镇改造、新农村建设、易地搬迁等,统一规划屋顶光伏工程,打造党政机关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居民屋顶光伏应用开发场景。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提升光伏产业发展水平,重点推进多晶硅切片、聚光太阳能反射镜、地面电站、光伏产品、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等光伏材料制造。拓展“光伏+”综合利用工程,促进光伏发电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争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
3.调整运输结构,推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
推广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在公共交通、中短途客运、物流运输、出租车行业、城镇公共事业车辆(垃圾运输、洒水等)等领域,逐步步扩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应用,加快充电桩、加气站等设施建设,新建县城新能源汽车大型充电站2处、叠溪镇新能源汽车普通充电站1处,筹建车用废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完善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建设茂县公交总站、改造提升镇、村公交中途站、招呼站设施,改善城乡居民公交出行条件。加快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加强与周边城市和郊区公交系统衔接覆盖,提升公交网络通达深度。
推进绿色货物运输。完善城际路网建设,积极推进汶川至川主寺高速、茂县至绵竹高速、茂县至绵阳盐亭高速、茂县至黑水高速、茂县至什邡高速等茂县段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国省道城镇过境段建设,努力争取国道G213线、国道G347茂县段、省道S448线叠松路等改造提升工程,新建省道S313线青叠路,推进茂理路、色雅路、松红路、茂什路建设,优化货运结构,发展绿色货运。
4.推行清洁化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扎实开展工业企业清洁生产。以实施清洁化技术改造为重点,持续推进盐化工、工业硅和电石等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实施先进、成熟、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引导企业改进优化产品和包装物设计,减少产品和包装物对环境的影响。推进园区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力争到2025年,茂县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广率达到100%。
加大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加快推进新纪元电冶有限公司、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堆存的炉气净化灰处置利用,持续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体系,促进企业、园区、行业、区域间链接共生和协同利用,重点推进尾矿、废石、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探索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示范区。
促进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在全县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1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推广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模式,构建“畜禽粪污-有机肥-果(菜)”“秸秆-青贮饲料-畜禽养殖业”生态循环产业链,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力度。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推广普及标准地膜,推动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农田白色污染。
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在设施农业以及蔬菜、果树等作物上的应用范围。支持赤不苏、富顺等镇建设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推进水肥一体化应用。加快推进全县绿色防控,选择高半山有机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万亩优质蔬菜示范基地、果蔬立体农业示范基地,建立优质果蔬绿色防控示范园区。实施精准施药技术,减少农药用量,提升农药有效利用率。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实施植物保护工程。
(五)提升城市品位,高品质打造生态生活圈
1.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加快推进沟口镇、沙坝镇、南新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设施建设。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加快落实茂县垃圾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选址改建,全面消除环境隐患。加快发布实施《茂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逐步规范分类投放行为。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销售和使用。试点建设垃圾兑换银行。购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200套、分类运输车辆10台、抽粪车1辆、餐厨收集桶1000个,补齐镇村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到2022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8%;城镇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扎实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增设深度处理系统,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启动洼底镇、沙坝镇、南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大力实施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新建县城城中村污水收集管网25公里。加快完成现有管网全面清疏和破损管网修复,改造城区污水主干管网4.5公里。完善全县雨污管网建设,加强全县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定期巡查整治机制,严禁污水下河。到2022年,全县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到2025年,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和要求,公共建筑强制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以上标准。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扩大绿色建筑面积比例。推进旧城区改造、县容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围护结构装修和用能系统更新,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加大绿色低碳建筑管理,以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宾馆、商场、体育场馆等为重点,推行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和用能管理。规划期内,新建绿色建筑面积比例持续100%。
2.优化提升城区景观,重塑西羌生态风貌
因地制宜保护羌山羌水。发挥茂县山水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动茂县自然格局和山水景观特色保护,全面彰显美丽茂县特质。突出保护九顶山、笔架山、回龙山、龙坪山、老君山、尖尖山、佛心山、青包山等大型山体,严格控制开发。适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城东、城南浅丘地带。构建完善以岷江为主的“一江多渠”水系格局,保持山体雨水排水水系格局畅通。加强特色空间、景观、天际线和色彩控制,形成以“水为前景、多层主体、低层廊道、局部点缀、山为背景”的城市天际线。
突出构建羌风羌韵景观。以两侧山体为依托,以岷江、土门河为纽带,以老城区和现代城市中心为核心,丰富完善城在山中、江河中分、新旧辉映、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景观风貌。岷江两岸营造滨河绿化景观,结合防洪设施布置自然驳岸、生态河堤、台阶式绿化河堤等多种形式绿地。中心城区以现代建筑、广场、绿化为主要景观特色。保护古城格局和文物古迹,延续羌族民居建筑特色。羌族风情旅游区,以传统羌族风格的博物馆、风情街、羌寨民居点等为主要景观,保护自然地形地貌。
创新打造羌情羌调标志。延续传统历史文化景观,继续划定和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控制区,逐步整治、改造或拆除建设控制地带内不符合保护控制要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推进茂州城等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提升改造,融入羌式建筑元素,体现独特韵味,增设照明设施,提升花池绿化等景观小品品质,增添文化内涵和功能品质。强化现代标识性景观特质,在景区、高速路口、学校等民生、教育重大地标性建筑建设过程中充分吸收羌式元素,打造羌族文化元素城市景观风貌。
3.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建设完善“畅、安、舒、美”农村公路网络体系。推进农村公路与产业发展充分融合,将交通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改扩建麻主路,土门太安工业园区、槽木工业园区、团结工业园区等园区道路。推进生产道路及田间道路改造升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流通速率,打造“产业富民路”。推进农村公路与旅游发展充分融合,立足古羌文化、九鼎山生态旅游等特色旅游资源,改扩建叠松路、渭永路、安乡村太子岭国际滑雪场旅游道路等,高品质打造乡村旅游公路,加强农村公路与景区旅游公路有效衔接,打通通往景区道路网络。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全面提升现有安全饮水工程,确保饮用水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水标准。开展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建设,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建立统一供水网,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设置高位水池集中供水,满足自来水未覆盖村庄需求。推进农村水源环境监管,增加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频次,逐步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规划期内,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持续保持100%。
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发展以仓储和配送鲜活农产品、果蔬等商品为主的冷链物流,鼓励和支持多家企业联合建立生鲜配送中心、果蔬配送中心,构建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服务站为支撑的一体化城乡物流配送服务体系,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扶持和培养专业冷链物流企业,实现农产品冷链物流规模化、规范化经营。加强邮政寄递企业管理与检查,保障物流服务安全。
打造美丽宜居特色村寨。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和文化传承“五大行动”,以创建“宜居乡村”为抓手整体推进地域特色、民俗风情、田园风光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面落实旧村改造行动计划,加强农村建筑风貌控制,科学改造旧村落,实现旧村落提档升级,提高农房抗震设防标准,突出羌民族风格,体现民族元素符号,打造羌族特色亮点村寨。加快推进新居建设工程,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消除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破房屋。
4.试点带动示范引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培育公众绿色生活习惯。倡导公众少用私家车,多用公共交通工具。鼓励餐饮行业减少提供一次性餐具。鼓励引导公众捐赠闲置衣物、鞋帽,家纺用品、书籍、文具等,实现资源化利用。以徒步、骑行、登山、攀岩、拓展等为重点,培育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山地户外运动项目和精品赛事活动。鼓励知名社团、户外群、公益组织等创新开展“徒步-发现茂县生态美”等时尚特色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突出绿色生活产品应用。突出绿色生活产品应用引导,推行绿色办公,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推进无纸化办公。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政府性投资项目及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主要公共场所中强化高效节能、节水产品使用,加大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和环保装修材料。完善绿色农产品生产、流通体系,推动建立绿色商场、绿色超市、绿色农贸市场等绿色流通主体,支持商场、超市、市场设置绿色产品专区、突出绿色产品标识、定期推介绿色产品,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绿色产品。
强化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持续强化政府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推动将绿色产品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定期调整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在采购需求给予优先待遇。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提出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在茂县推广应用。优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出台支持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的细则或办法。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探索开展“绿色采购”部门绩效考核,突出强化政府采购在绿色生产和消费的示范引领作用。
系统实施绿色生活创建。严格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加快探索实施绿色生活创建,逐步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宣传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到2022年,全县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阶段成效,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
(六)推动“以文化人”,高规格弘扬生态价值
1.深挖羌族文化内涵,传播特色生态文化
实施羌族传统文化专项调查。系统梳理茂县羌族文化遗产状况以及发展脉络,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发掘,建立羌族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开展县域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加强非遗记录成果数字化保护。实施羌族古籍和文献普查、抢救保护以及研究利用,建立羌族文化普查登记目录。推动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举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成果展。加强茂县红色文化挖掘,推动“红+绿”文化融合,推动茂县融入长征文化公园建设。
传承弘扬传统生态文化。挖掘和保护基勒俄足、古尔果等羌族习俗、典故传说生态内涵,依托羌年、水神节、神树林等节庆活动,加大羌族生态文化宣传阐释。组织媒体集中采访报道,讲好茂县羌族传统文化、生态文化、红色文化故事,打造对外传播符号。鼓励文艺工作者采风创作,推动形成羌族生态文化民族歌舞、美术展、摄影展以及书法展,展示茂县羌族生态文化艺术创作成果。支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推出一批反映羌族生态文化精品图书,培育茂县“生态文化+”民俗活动和传统节庆品牌。
2.搭建生态文化平台,增强公众联系度
健全以文化设施为载体的生态文明宣教体系。盘活现有公共文化资源,充分激活茂县羌族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资源,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文明宣教服务。引导鼓励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内容的文学和影视作品的艺术创作,利用艺术影响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生态环境光荣,破坏生态环境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定期组织开展生态农业技术培训。鼓励乡村文艺队伍将生态文明理念及绿色生活方式等绿色价值观融入小品、民族歌舞、快板、三句半等文化活动中,推动乡村生态文化培养。
增强以旅游资源为载体的生态文明宣教体系。完善景区生态文化宣教设施,在叠溪-松坪沟、九鼎山-文镇沟大峡谷等重要旅游景点以及交通要道,推广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广告。利用消费品、旅游景点门票宣传生态文化。依托大熊猫国家公园茂县园区,建设博物馆、标本馆、图书资料馆、珍稀动植物园、鸟类观测站、宣教中心等自然科普教育设施,开展自然科普教育。探索与自然教育机构合作,研究开发自然环境教育课本教材,开展亲子活动、露营活动等教育活动,普及生态知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3.构建全民宣教体系,理念根深蒂固
加强党政机关生态文明教育,树立生态文明政绩观。加强领导干部生态文明理论学习,将生态文明教育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县委党校主体班课、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必修课程,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比重,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环保意识。邀请生态文明领域专家和主管部门领导提供实践指导。创新生态文明教学和培训形式,与知名高校合作开办生态文明专题研修班,赴浙江省、福建省等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地区开展现场教学,深入系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在党报党刊刊发茂县生态文明建设文章,助力培养领导干部生态文明素养。规划期内,确保副科级以上党政机关干部生态文明教育的全覆盖。
推进校园生态文明教育,培养生态文明接班人。加快完善生态文明课程体系,围绕绿色消费、低碳生活、垃圾回收、生态保护等内容,分专题、按学段开展课程教学,保证中小学生每年2-4课时教学安排。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湿地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植树节等纪念日及茂县羌年、瓦尔俄足等传统节庆,开展环保讲座、征文活动、演讲比赛、手工成果展、摄影展等环保主题活动。依托风景名胜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等场所,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实践。结合“文明校园”“绿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激励先进、树立典型。
加强社区生态文明教育,培养生态文明新市民。以党建为引领,建立长效综合协调管理和联动机制。围绕党建阵地建设,试点打造人居环境保护宣传点。以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为抓手,开展垃圾分类实操游戏、节水节电大比拼等竞赛活动,派发节水小用具、环保手袋、垃圾袋等奖品,引导居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现场指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融合“台、报、网、微、端”等媒介,加深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资源能源挑战、生态权益共享等生态文明知识宣贯。发挥社区电子阅览室、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等场所作用,讲解相关政策及环保知识,推动社区居民生态文化学习常态化。充分发挥民间艺术团体作用,开展生态文明主题演出活动。
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宣传,建设生态文明新农村。开展生态文化下乡活动,利用农村现有教育教学资源,采用放映电影、发放传单等方式,对农村干部群众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开展争创文明村镇、文明户等活动,鼓励农民转变生活方式。在农资供应、农技服务等生产过程中普及生态农业知识,示范推广绿色防控、生态循环农业、果树栽培等新技术。编制实施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深度挖掘古村文化内涵,融合羌族生态文化宣传阐释,组织媒体集中采访报道,打造羌族生态文化对外传播符号,培育茂县“生态文化+”民俗活动和传统节庆品牌。
开展企业生态文化教育,形成生态文明责任观。编制印发《企业生态文明知识手册》,在企业内部开展办生态文明厂报、建员工学习室、印发生态环境知识手册、设立生态环境宣传板报、悬挂生态环境宣传横幅、举办大型环保公益活动等活动。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反面案例和突出企业污染问题,营造生态文明齐抓共享的环保氛围。在赤不苏、土门等工业园区,试点开展环保业务能力培训,增强企业环境管理能力。
4.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形成良好氛围
畅通公众谏言渠道,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健全公众反馈机制。在茂县人民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征求公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见建议。在旅游景区、客运中心等地设置意见薄,结合入户调查、电话访谈和问卷调查等调查形式,了解公众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诉求。采用激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有奖举报。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举报。
搭建多元参与渠道,调动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决策咨询、听证制度,重大建设项目立项、环评和验收阶段邀请群众代表参与,生态文明相关重大决策制定、修改、完善过程进行社会听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积极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为全力保障创建工作,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标准及其他典型示范地区,充分结合茂县实际,从生态制度建设、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改善及能力提升、生态生活质量提升、生态产业绿色发展、特色生态文化传承弘扬6个方面提出49项重点项目,总计约9.7亿元。
项目信息表
序号 | 内容 | 项目(个) | 金额(万元) |
1 | 生态制度建设 | 1 | 1500 |
2 |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 16 | 34500 |
3 | 环境质量改善及能力提升 | 9 | 7563 |
4 | 生态生活质量提升 | 14 | 23652 |
5 | 生态产业绿色发展 | 6 | 23712 |
6 | 特色生态文化传承弘扬 | 3 | 6500 |
总计 | —— | 49 | 97427 |
坚持发展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可研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施项目滚动管理,及时更新增补和调减项目,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强化项目环境绩效管理,建立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制,明确各项工程的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和建设计划,抓好重点工程项目检查督促和验收评估。
茂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重点项目表
序号 | 领域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年限 | 总投资(万元) | 资金来源 | 责任单位 |
1 | 一、生态制度建设 | 党员、干部、人才培训(人才交流)项目 | 加强组织干部人才培训提能,计划举办干部人才生态文明培训班,每年组织培训1400余人。 | 2021-2025 | 1500 | 东西部扶贫资金 | 组织部 |
2 | 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 灾害综合风险要素信息调查项目 | 调查收集茂县孕灾环境及其稳定性、致灾因子及危险性、承灾体及暴露度、脆弱性、历史灾害和经济社会因素等风险要素信息。 | 2021-2025 | 800 | 中央、省资金 | 自然资源局 |
3 | 地灾治理治理项目 | 沙坝獐归寨滑坡(300)、渭门窄溪沟泥石流(1000)、阿坝职业学院东侧滑坡(300)、黑虎月月沟泥石流(500)、土门镇永城村康家山滑坡(350)、南新镇罗山村2组滑坡(450);2023-2025年7处:沟口刁林沟泥石流(1200)、凤仪镇南庄村花果园滑坡(300)、渭门镇细口村黄土墙滑坡(760)、南新镇白水寨老寨子滑坡(970)、叠溪镇栓马村下庄房南面崩塌(300)、土门镇团结村半坡滑坡(6000)、凤仪镇壳壳寨沟泥石流(1700)。 | 2021-2025 | 13130 | 中央、省资金 | 自然资源局 | |
4 | 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 | 在沟口、渭门、土门、富顺4镇修复并建成高标准农田1.08万亩。 | 2021 | 1620 | 中央、省资金 | 科农局 | |
5 | 飞虹乡浅沟村干旱河谷综合治理造林项目 | 实施新造林以及补植造林1112亩,完成养护管理及标牌设置等管护5年。 | 2021-2026 | 541 | 省级返还森林植被恢复州级分成支出资金200万元,2020年转移支付资金341万元 | 林草局 | |
6 | 石大关栓马村干旱河谷综合治理项目 | 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干旱河谷综合治理1250亩,建设配套灌溉设施、病虫害防治、抚育管护及标牌设置。 | 2022-2027 | 500 | 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 林草局 | |
7 |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 |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000亩。 | 2022-2023 | 100 | 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 林草局 | |
8 | 2020-2021年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项目 | 实施29万亩禁牧,98.6万亩草畜平衡。 | 2020-2021 | 932 | 中央资金 | 科农局 | |
9 | 茂县2021年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天然草原改良 项目 | 人工种草修复1.3万亩,天然草原改良3万亩。 | 2021-2022 | 905 | 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 | 林草局 | |
10 | 茂县2021年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退化草原改良项目 | 退化草原改良3万亩。 | 2021-2022 | 270 | 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 林草局 | |
11 | 四川省茂县大熊猫国家公园科普宣教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阿坝园区3000平方米访客集散服务中心房屋建设,集信息咨询、宣传推介、自然教育、讲解、投诉、监控监管、社区发展等功能。 | 2022-2023 | 2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林草局 | |
12 | 四川省茂县大熊猫国家公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扩建、维修富顺镇宝顶村木耙至红旗桥约10公里防火通道,维修木耙至赖坪约10公里林间巡护道路。 | 2022-2023 | 1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林草局 | |
13 | 四川省茂县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设施项目 | 新建成覆盖九顶山片区(九顶山种群大熊猫栖息地)的野外监测系统,兼具森林草原火灾预警、人为活动监控等功能;涉及南新、凤仪、富顺、土门4镇。 | 2022-2023 | 2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林草局 | |
14 | 茂县土门河防洪 治理项目 | 1.富顺镇综合治理河长6.5公里,工程新建堤3公里,河道清淤5公里。保护500人,保护耕地200亩,达10年一遇的标准。 2.土门镇东兴段综合治理河长7公里,工程新建堤3公里,河道清淤4公里。保护600人,保护耕地100亩,达10年一遇标准。 | 2021-2023 | 5860 | 中省资金及堤防配套 | 水务局 | |
15 | 2020年防洪治理 项目 | 叠溪镇杨柳村新建堤防500米。王家山村新建c20砼2574立方米。纳呼村新建c20砼475立方米,堤身为m7.5浆砌石750立方米。道财村新建c20砼600立方米,堤身为m7.5浆砌石900立方米。渭门镇腊普村新建c20砼1080立方米、m7.5浆砌石1620立方米。后村新建c20砼600立方米,堤身为m7.5浆砌石600立方米。太安村新建c20砼堤防925立方米。赤不苏镇赤不苏寨村新建c20砼306立方米,堤身为m7.5浆砌石306立方米,新建c20砼420立方米,堤身为m7.5浆砌石280立方米;赤不苏寨组新建堤防580米,共计砼4118立方米;大瓜子组新建堤防472.9米,共计砼3378立方米;通河坝组新建堤防500米,共计砼3550立方米。 | 2020 | 1342.84 | 整合资金 | 水务局 | |
16 | 岷江茂县段(壳壳寨)堤防项目 | 工程新建堤线长1.6千米,保护2000人,保护耕地170亩,达到20年一遇的标准。 | 2022-2023 | 2000 | 中省资金及堤防 配套资金 | 水务局 | |
17 | 茂县南庄村至岷江河防内涝治理项目 | 建设雨水主管道约760米,管径d1500-d1800,相关配套设施等。 | 2021-2022 | 1500 | 中央资金 | 住建局 | |
18 | 三、环境质量改善及能力 提升 | 茂县水污染防治 项目 | 凤仪镇、叠溪镇、黑虎镇、赤不苏镇等6个村的污水治理。 | 2019-2020 | 1500 | 中央资金 | 生态环境局 |
19 | 茂县入河排污口 排查项目 | 岷江河、土门河、黑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 | 2021 | 160 | 生态转移支付 | 生态环境局 | |
20 | 茂县“千村示范”项目 | 凤仪镇龙洞村、坪头村、甘清村,沟口镇长安村,土门镇新洋村、永和村、亚坪村,富顺镇富顺村,南新镇安乡村,叠溪镇松坪沟村生活污水治理。 | 2021 | 1573 | 生态转移支付、千村示范、乡村振兴 | 生态环境局 | |
21 | 茂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茂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河岸生态护坡,水土涵养林建设。 | 2021-2025 | 2000 | 中央资金 | 生态环境局 | |
22 | 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58个贫困村饮用水源点围栏围网,标志标牌建设。 | 2020 | 777.2 | 脱贫攻坚 | 生态环境局 | |
23 | 牟托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 新建南新镇牟托村水质自动监测站1座。 | 2019-2020 | 253 | 中央资金+地方配套 | 生态环境局 | |
24 | 茂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1、全面通过环境监测计量认证。2、配置更新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监测设施设备,具备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能力。3、景区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及展示平台建设。 | 2021-2025 | 300 | 省级资金 | 生态环境局 | |
25 | 茂县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 项目 | 全县生态环境(大气、水、土壤)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各镇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 2021-2025 | 500 | 中央资金 | 生态环境局 | |
26 | 茂县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执法设施设备更新,执法能力培训提升。 | 2021-2025 | 500 | 省级资金 | 生态环境局 | |
27 | 四、生态生活质量提升 | 茂县南新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 工程项目 | 建设南新镇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3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占地1130.77平方米。 | 2021-2022 | 997 | 省级专项资金 | 住建局 |
28 | 亚坪村-污水处理 项目 | 原有污水处理厂旁新建亚坪组污水处理厂一处。 | 2021 | 100 | 乡村振兴启动项目资金 | 科农局 | |
29 | 茂县污水处理项目 | 沙坝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座以及污水收集管网等配套设施。 | 2022-2023 | 1500 | 中央资金 | 住建局 | |
30 | 赤不苏村-污水处理项目 | 1、1.34千米管道φ300波纹管道以及开挖、埋设、以及76个污水井、三通井150个,直通井120个,费用45万元。2、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安装一套,其中一套150立方米/天。 | 2021 | 100 | 乡村振兴启动项目资金 | 自然资源局 | |
31 | 安乡村生活污水 处理项目 | 在安乡村五组、六组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涉及农户共50户(其中酒店农家乐11户),包括300毫米波纹管道3100米开挖回填运输安装;生活污水生物处理池50立方米(三级)两套。管道采购运输安装(含开挖回填水泥硬化)350元/米,生活污水处理池5万元/套。 | 2021 | 130 | 省级资金 | 科农局 | |
32 | 茂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10个镇、37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修复及运维。 | 2021 | 600 | 浙江对口支援 | 生态环境局 | |
33 | 茂县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采购茂县污水处理厂临时服务,富顺镇富顺村槽木组和凤仪镇静州村水磨组的污水管网建设。 | 2021-2022 | 825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 住建局 | |
34 | 茂县建制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一期) | 新建茂县南新、富顺、土门、沟口、黑虎、赤不苏、洼底等7个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含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收运车辆等相关设施设备)。 | 2022-2023 | 2100 | 中央资金 | 住建局 | |
35 | 茂县城市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 | 垃圾分类收集设施200套,分类运输车辆10台,抽粪车1辆,餐厨收集桶1000个。 | 2022-2025 | 550 | 中央资金 | 住建局 | |
36 | 茂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项目 | 城区内安置小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建设,建设面积970平方米,购置清运车等设施设备。 | 2021-2025 | 760 | 中央资金 | 住建局 | |
37 | 茂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购置生活垃圾分类箱210个,垃圾分类运输车10辆。 | 2021-2025 | 700 | 中央资金 | 住建局 | |
38 | 茂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茂县凤仪镇建设垃圾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设施。处理规模为:处理生活垃圾300吨/日,处理餐厨垃圾80吨/日,处理建筑废弃物100吨/日。 | 2021-2025 | 15000 | 中央资金、招商引资 | 住建局 | |
39 | 松坪沟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 巨石景观配套栈道、红叶雕塑及配套、趣味步道、采花椒情景雕塑设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部分功能完善、沿线部分彩绘及美化装饰、巨石下挡墙装饰美化氛围营造、背景墙浮雕及配套景观。 | 2021 | 190 | 乡村振兴启动项目资金 | 自然资源局 | |
40 | 亚坪村-人居环境 整治项目 | 1.村口景观导视;2.牌坊周边配套绿化景观及村委会景观提升改造;3.帝王菊主题景观及配套环境提升;4.太阳能路灯40盏;5.场镇入口墙体维护及主题文化装饰墙;6.下场口村口标识景观石;7.传统道德文化景观墙及外栏杆装饰;8.下场口防护装饰栏杆;9.国道沿线绿化美化;10.公共休息廊改造提升;11.活动广场改造提升;12.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 2021 | 100 | 乡村振兴启动项目资金 | 科农局 | |
41 | 五、生态产业绿色发展 | 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开展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高效节水2400亩,其余修建产业路硬化、堡坎建设、灌溉沟渠、农田灌溉、蓄水池等项目;在南新、土门等镇实施高标准农田0.9万亩,其中高效节水2600亩。 | 2020-2022 | 6400 | 中央资金、省级资金、抗疫特别国债 资金 | 科农局 |
42 | 茂县工业园区固体废物综合处置项目 | 建设日处理1000吨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 2021-2025 | 8000 | 招商引资资金 | 经信局 | |
43 | 茂县高载能企业资源化利用项目 | 针对茂县工业硅、电石生产企业废渣资源化利用以奖代补 | 2022-2025 | 5000 | 中央或省级资金 | 经信局 | |
44 | 茂县国道沿线观景平台建设项目 | 建设国道沿线观景平台3处。 | 2021 | 324 | 县级财政资金 | 文旅局 | |
45 | 茂县国道沿线旅游厕所建设项目 | 建设国道沿线旅游厕所3座。 | 2021 | 288 | 县级财政资金 | 文旅局 | |
46 | 九鼎山文镇沟大峡谷景区旅游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游客服务中心、特色民宿、旅游厕所等配套基础设施。 | 2021 | 3700 | 中央预收资金 | 文旅局 | |
47 | 六、特色生态文化传承弘扬 | 国家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综合展示馆建设项目 | 展示馆占地面积10916平米,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米。共设10个展厅,并配备恒温恒湿库房、门厅及配套服务、卫生间、序厅、学术交流厅、多媒体厅、文创基地、展厅、综合展厅及停车场等。 | 2022-2025 | 2000 | 中央省州资金 | 文旅局 |
48 |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 复建红军岳西蓬长官司遗址、红军总医院遗址,挖掘红色文化、历史文化内涵,进行红色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团结进步教育,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建设内容:展馆建筑、VR宣教放映馆、VR宣教故事片收集制作。 | 2022-2025 | 1500 | 中央预算、招商引资 | 文旅局 | |
49 | 科普基地建设项目 | 结合茂县南新李子+苹果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南新镇特色水果科普基地4300亩,建设特色水果展示中心,配套完善基地田间水网、路网,配备绿色防控、避雨设施。引进特色水果试验示范,创建茂县营盘山落叶果树引种示范园区科普示范基地。 | 2021-2025 | 3000 | 中央或省级资金 | 文旅局 |
(二)效益分析
1.生态效益
深入推进茂县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是关系全县人民福祉和未来的长远大计。创新推进干旱河谷治理修复,通过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生态环境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系列措施的精准实施,科学推动全县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服务功能显著加强,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得到有效保障,生态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生态人居环境品质与内涵得到明显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将进一步改善提升,茂县苹果、甜樱桃等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稳步增强。坚持因地制宜,突出茂县山水资源优势,强化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程项目支撑,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产业旺、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努力打造整洁文明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彰显羌族文化特色,推动全县生态保护与生态价值互促共赢,高质量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
2.社会效益
深入推进茂县生态文明建设,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衔接,推动建设指标不断改善提升,进一步巩固提升茂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成果,不断增强茂县知名度、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渗透到全社会生产、生活全过程中,引导城乡居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向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生态化、绿色化方向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通过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推动茂县发展的生态红利全民共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时显著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与期待,激发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归属感与幸福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经济效益
深入推进茂县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思路,主动融入、主动服务、主动贡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要素市场化配置,聚合优势资源,做强做大做优现代生态农业、文旅产业,全面打造川西北绿色循环工业示范地、川西北生态农业高地、羌文化旅游目的地,进一步引导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和融合发展,激发绿色发展活力,加快培育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形成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特色足的产业体系,创新推动区域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经济优势,走出一条具有茂县特色的高质量发展道路,进一步释放生态经济发展的潜在动力与活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茂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全面负责规划落实过程中的领导、组织和决策。建立部门权责明确、分工协作的推进机制,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具体措施。设立专职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工作经费,协调组织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成立全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网络,强化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上下级之间的纵向联系。
(二)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强化单位GDP水耗、城镇污水处理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等指标考核。将茂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列为各级部门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资金统筹
在资金投入机制上体现生态优先,把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加大政府在生态系统修复、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生态机制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生态环保投入占GDP比重。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和流域补偿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把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范围。完善专款专用监管制度,严格审核资金来源、申请、使用,对资金使用的重大失误进行责任追究。
(四)推广科技创新
在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物资源化等方面,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落户茂县,有效利用改善生态环境的国内外先进技术引领行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支持茂县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科学研究,鼓励绿色食品、绿色工业产品、生物制药的开发生产。
(五)鼓励社会参与
在全县范围内,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统筹安排、正确解读重点工作及任务的改革方向,努力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推动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社会共治局面。积极引导公众知行合一,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力戒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使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