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实现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目标,现根据上级编制“十二五”教育建设专项规划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实际,特编制我县“十二五”教育建设规划如下。

一、“十一五”发展现状

  (一)学校建设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县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建校舍9.7万平方米,扩大校园面积261亩,投入8354万元,较大程度地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我县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同时加大学校布局调整,通过集中办学,先后撤并2所初中、53所完小、31所办学点,使全县中小学布点逐步趋向科学、合理,有利于义务教育高水平、高质量的普及与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存在主要问题

  1、学校生源不平衡现象加剧。一方面,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逐年向城镇转移,且相当部分流入城区,导致许多农村学校生源减少,出现了校园校舍闲置、办学效益下降等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学龄人口大量涌入城区,城区学校面临着巨大的就学压力,长期超负荷运转,影响了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若不及时进行更大范围内的学校布局调整,我县有限的教育资源将得不到合理有效配置,直接影响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2、农村小学规模小、办学效益不高。2009年,全县农村完小、初小生源大多不足100人,其中10人以下的有35所;农村初中生源也在逐年下降,学校规模小,难以科学合理调配教育资源,造成办学效益低下,面上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不快。

  3、一些校舍质量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据县建筑设计院技术鉴定,全县中小学校舍44.28万平方米中,可安全使用校舍402栋面积34.58万平方米,占78.1%;需要加固改造的校舍有33栋面积3.4万平方米,占7.7%;无加固价值需要拆除的校舍有140栋面积6.3万平方米,占14.2%(拆除的校舍多为年代久远的砖混结构,安全性能差,个别还是土木、砖木、石混、预制板等结构,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县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直接关系到我县能否顺利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和最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组合,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建设适合经济社会和教育新形势发展的校园校舍,改变目前相对滞后的教育布局状况。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握海西建设发展机遇,努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按照《2008-2020年永泰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2008-2012年永泰县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规划》、《2009-2011年永泰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要求,认真实施,有序推进各类教育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使全县中小学建设更加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要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均衡发展原则。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人口变动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各类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城乡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坚持注重效益原则。学校建设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着眼长远,合理优化教育资源,提高规模效益;要重点考虑城关地区、人口稠密区和乡镇中心地带;要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和学生食宿需要,优先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节约建设,集约用地,使学校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建设目标与任务

  (一)义务教育建设目标与任务

  目标:实施科教兴县和小县大城关发展战略,遵循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城区新布点学校和农村乡镇初中、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满足集中办学需要,同时扩建城区中小学校舍,扩展办学容量,以满足老城区改造、新区建设以及城镇化进程带来的新增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逐步缩小城乡、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使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模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建设任务:

  1、城区新布点学校建设主要任务:

  ①新实验小学新建教学楼2栋5000平方米、综合楼1栋1800平方米、实验楼1栋1800平方米、图书馆1栋1500平方米、科技楼1栋2000平方米、体育馆1栋1500平方米、其他辅助用房400平方米,计14000平方米,预算投资3000万元(含校园设施)。

  ②新建刘歧小学教学楼1栋1800平方米、综合楼1栋2000平方米、科技楼1栋2000平方米、其他用房1400平方米,计7200平方米,预算投资1300万元(含征地及校园设施)

  ③新建南区中学教学楼2栋5000平方米、实验楼1栋3000平方米、科技楼1栋2000平方米、图书馆1栋2000平方米、其他用房3000平方米,计15000平方米,预算投资3500万元(含征地及校园设施)。

  2、城区学校扩容建设主要任务:

  ①里岛小学建设教学楼1栋1800平方米,预算投资215万元;②东门小学建设教学综合楼1栋2000平方米,预算投资240万元;③城南小学建设科技楼楼1栋2000平方米,预算投资240万元;④城峰中心小学建设教学楼1栋1200平方米,预算投资145万元。

  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建校舍项目6栋4000平方米(不含城区、高中),预算投资480万元。

  4、学校田径场建设。计划建设城区5所小学田径场,预算投资1000万元。

  5、建设梧桐、大洋、嵩口、同安4所中心小学学生食堂5100平方米,预算投资612万元。

  (二)高中阶段教育建设目标与任务

  目标:“十二五”期间实现一中一级达标、二中、三中二级达标;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创建国家级重点职专,满足我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需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人才需要。

  建设任务:

  1、永泰一中新建体育馆1栋4000平方米,400米塑胶田径场,预算投资780万元。

  2、永泰二中扩建宿舍楼1栋1200平方米、体育馆1栋3000平方米,400米塑胶田径场,预算投资804万元。

  3、永泰三中扩建教学楼1栋2500平方米、体育馆1栋3000平方米,400米塑胶田径场,预算投资960万元。

  4、城关中学扩建宿舍楼1栋1800平方米,预算投资216万元。

  5、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扩建教学楼1栋5000平方米,400米塑胶田径场,预算投资900万元。

  6、县职业中专学校扩建宿舍楼1栋2000平方米,预算投资240万元。

  (三)幼儿教育建设目标与任务

  目标:“十二五”期间实现城区小学附属园和乡镇中心园独立,城南、樟树坂幼儿园创建省级示范园,全县幼儿园园舍满足幼儿教育发展需要,形成“以县实验幼儿园、乡镇中心园为骨干和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以公私联营幼儿园为补充”的格局。

  建设任务:

  1、樟树坂幼儿园新建活动室及辅助用房2200平方米,幼儿寝室及辅助用房1800平方米,计4000平方米,预算投资500万元。

  2、城南小学幼儿园扩建寝室及辅助用房2200平方米,预算投资265万元。

  3、东门小学幼儿园新建幼儿活动室、寝室及辅助用房3000平方米,预算投资360万元。

  4、实验小学幼儿园扩建幼儿寝室及辅助用房1500平方米,预算投资180万元。

  5、实验幼儿园扩建幼儿寝室及辅助用房1500平方米,预算投资180万元。

  6、乡镇中心幼儿园根据独立要求新建幼儿园舍。

  (四)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目标与任务

  目标:“十二五”期间实现县教师进修学校校园、校舍独立,满足全县中小学、幼儿教学教研、师资培训和信息资料建设等需要。

  建设任务:

  1、新建教师进修学校教学楼1栋1500平方米,综合楼1栋1200平方米,辅助用房200平方米,计2900平方米,预算投资348万元(不含征地)。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办学责任。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实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承担推进教育发展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教育经费投入、教育政策落实、教育机制创新等方面工作到位。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教育工作会议,科学决策,重点谋划,有序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到位。

  (二)认真实施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各乡镇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化新形势以及教育发展的规律,认真制定教育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和总体规划。要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科学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有计划撤并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办学质量低下的完小和教学点(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山区有必要保留高年级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要根据教育发展留足办学用地,严禁随意改变挤占教育规划用地。新开发区要切实按照《福州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配套建设新区幼儿园、中小学,做到新区开发与学校建设同时规划,同时实施,同时投入使用。

  (三)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一要加大学校布局调整的资金投入,努力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投入“三个增长”的幅度,逐步提高县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确保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的落实和地方政府对中小学正常经费的投入。二要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和加固改造经费投入长效机制,确保新建校舍和加固改造校舍按时立项、施工、验收,校舍质量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洪水、台风、火灾、雷电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三要强化对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建设资金通过专户拨付,规范运行,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四要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办学。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筹措经费,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园校舍用地,积极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稳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和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农村推行集中办学后,闲置校舍应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福建省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处置的意见》(闽教财[2006]66号)文件精神进行妥善处置,确保各类教育资源不流失。五要关心支持教育建设。各部门要贯彻实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减免学校建设工程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优惠政策,开设教育绿色通道,促进教育快速、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