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按照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加快教育强市建设,全力推进萍乡教育现代化,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更加满意的教育,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江西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35》《萍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十四五”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各类教育指标明显提升。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6%。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9%。高中阶段教育统筹推进,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8%。职业教育优化发展,产教融合走深走实,率先实现中职学校县区全覆盖。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取得突破,继续教育参与人数不断增长。

教育公平迈出坚实步伐。五年来,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285.35亿元,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边远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化解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高中教育资源扩充、中职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等重大教育民生工程。逐年加大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累计资助学生32万余人次,金额4.11亿元,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资助体系全覆盖,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和异地高考政策得到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完全建立,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地。

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利用国培、省培、市、县培训和校本培训等项目,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培训教育管理干部、专任教师5万余人次,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努力搭建中小学“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名师”教育人才梯队。评选教坛新秀109人、骨干教师956人、学科带头人211人、特级教师27人。培养“三定向”师范生1206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75名、岗教师1154名,引进硕士研究生81名。成立龚全珍师德教育学院,扎实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深化各项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积极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

依法治教全面铺开。推动依申请类事项进驻大厅办理,“一次不跑”“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基本实现网上办理。全面完成了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学校章程制(修)订,基本建成“一校章程”“一校制度”“一校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举办各类法治培训班43期,培训校长、法治骨干教师、思政课教师等3300人次。开展法治教育名师培训工程,教育系统教职工法律素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课教学水平大幅提升。

教育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实现互联网接入和教育省域网接入全覆盖。多媒体教室覆盖率达到100%,专递课堂实现了教学点全覆盖。实现中小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跨省转学完成率达到99%。建立了教师信息数据库,全面录入教师信息数据。

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压实,廉洁学校建设深入推进,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显著。培训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党员和教育领军人才等1000余人次,党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全覆盖。创新开展“党建+”系列活动,将党的建设融入脱贫攻坚、教育教学改革、师德师风建设、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为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萍乡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实现情况

指  标

“十三五”规划目标

2020年

实现情况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万人)

毛入园率(%)


7.8

95


6.89

96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巩固率(%)


23.3

99.9


22.67

99.9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其中:中职教育

毛入学率(%)


8

3

98


6

2.3

98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其中:普通本科在校生(万人)


5

0.8


5

1.0

人力资源开发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


14.5

95

12.5

25

28


-

-

10.67

-

-

第一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使命,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全面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江西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35》,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主题,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特色多样、职业教育融合创新、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全力推进教育强市,为加快建设具有萍乡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全力融入共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萍乡新征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更高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人民更满意。

——坚持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做到教育发展优先谋划,教育工作优先落实,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坚持公平共享。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完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教育普惠均衡,努力提供公平、优质、包容的教育,让人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质量为本的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教育综合实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有品质有温度的教育改革成果。

——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运用系统思维,聚焦现阶段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深层次矛盾,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努力破解教育发展难题,持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目标全面实现,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多样化可选择的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有效衔接机制更加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到2035年,我市教育水平大幅提升,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现代化,全面建成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

——提供更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教育。全面普及15年基本公共教育,为每一个孩子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学前教育实现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实现城乡一体化并向优质均衡发展迈进,高中阶段教育实现多样化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享有适合的教育。

——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实现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需求相适应、产教融合、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持续推进,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服务能力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区域合作与国际交流全面加强和拓展。

——构建高水平的终身学习体系。终身教育机制更加完善、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捷、保障更加有力,终身学习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特征更加凸显,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

——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教育经费筹措和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和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教育全过程得到深度应用。

——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全员参与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全面确立,教育管办评分离有效推进,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更加成熟。

“十四五”时期萍乡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教育普及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万人)


96

99.9

98

52

5


≥96

99.9

≥98

60

5.9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预期性

预期性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高职专科教育在校生(万人)


2.3

2.9


2.7

3.5


预期性

预期性

普通教育

普通高中在校生(万人)

普通本科在校生(万人)


3.7

1


3.7

1.2


预期性

预期性

人力资源开发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普通话普及率(%)


10.67

85


11.3

88


约束性

预期性

第二章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德育为先,“五育”并举,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实现育人和育才的有机统一。

(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育战线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各级各类教育,把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有效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推动入脑入心。整合萍乡学院、市委党校、甘祖昌干部学院以及各职业院校、各中小学人才资源,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推出一批高质量、有深度、有份量的研究成果,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名师示范课堂”,推出一批网络思政公开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成果在我市推广传播、开花结果。

(五)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

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加强对同学段、不同类型思政课建设分类指导,常态化推进思政课集体备课。建设“思政课名师工作室”,落实领导干部带头上思政课制度,办好思政课立体课堂,提高思政课教学资源供给能力。整体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创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化“三全育人”改革,加快构建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动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全面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辅导员队伍常态化配备机制,健全高校辅导员职级、职称“双线”晋升办法,提高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能力。严格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多元多层有效的测评指标体系,强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督导。大力推进中小德育一体化建设,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优化学校德育内容体系,构建分层递进、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六)深入推进传承红色基因

充分发挥我市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秋收起义纪念地等红色文化优势,实施红色文化育人工程。在大中小学开设红色文化课程,推进红色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持续深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四史”教育,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红色教育方式方法,积极推进红色文化育人实践,持续开展“诵读红色家书”“追寻红色足迹”“红色学旅行”等活动,大力弘扬安源精神,让红色基因植入学生血脉,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加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系统研究、宣传阐述和人文普及,推动红色基因传承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从红色基因中汲取强大信仰力量。

(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

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师生认真学习领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文化精髓,增强对中华文化独特价值和鲜明特色的认同。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践研究,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中探索、推广行之有效的教育模式。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教育、体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在中小学全面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戏曲、书法、经典诵读等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在高校开设中华传统文化类课程,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

(八)全面加强劳动教育

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劳动教育贯通大中小幼各学段,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创新劳动课程体系,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相关课程,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搭建综合劳动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完善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劳动教育教学资源体系。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设,遴选一批高质量的劳动教育基地,丰富和拓展校外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劳动教育协同实施机制。推进大中小学劳动周,“大国工匠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或职业体验,大力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和劳动品质。加强劳动教育指导老师配备,健全劳动教育清单制度,强化劳动教育日常监测,推进劳动教育评价,提升劳动育人功能。

(九)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禁止中小学生带手机进入课堂;加强对教辅、课外读物等教学材料的审核,完善对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评估监测,三年内确保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成效显著。完善学校体育美育设施,推进音体美教育教学条件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推进足球、篮球等活动项目教学改革,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实施《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行动方案》,推动普及游泳运动;常态化组织学生体育锻炼,推动每个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全面增强学生体质。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完善大中小学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美育教学模式,丰富艺术实践活动,帮助每个学生至少具有1项艺术爱好、形成1项艺术特长。配齐配强专业心理健康教师,开好心理健康课和生命教育课;常态化开展学生心理普查,完善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提升预警预防、咨询服务、干预转介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广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日常教育,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全面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十)营造家校社协同育人环境

密切家校合作,完善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功能,持续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做实学情分析会、家长开放日、校长接待日、家长志愿者等活动,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融洽家校关系。深化校社合作,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运动场、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设施免费向学生开放,鼓励英模、名师大家进校园上讲台,构建学校和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协同育人格局。推进家社协作,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实施,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教师能力,加强对家长的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当好孩子第一任老师;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促进全社会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教育责任。


专栏1 立德树人工程

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名师示范课堂”和网络思政公开课;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加强体育、美育、劳动、宪法与法治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建设青少年校外劳动实践基地,遴选中小学学实践教育基地;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到2025年,全市建成140所文明校园、100所体育特色学校、50所美育示范校、80个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创建10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十一)优化布局结构,有效增加资源供给

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化幼儿园网点布局,合理确定办园规模。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机制,多渠道扩大增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幼儿园,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城区每0.3-1.2万人口建设一所幼儿园,城区单个小区每1200户配套建设1所不少于六个班的幼儿园,1200户以下的小区或居民区采取合建的方式配套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农村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完善县(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

(十二)健全投入机制,建立完善资助制度

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按省规定的保育教育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制定所属公办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足额落实资助资金,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工作,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

(十三)实施提升计划,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实施全市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开展幼儿园达标升级活动,推动全市幼儿园进一步完善办园条件,优化户外游戏场地,丰富室内保教器材,积极创设具有本土特色的游戏环境。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坚持游戏化教学,推进幼小衔接攻坚行动,提高科学保教质量。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创新幼儿园编制管理,探索多种用人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按省定标准补足配齐教职工,确保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100%。强化教师培训,提升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健全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体系,完善学前教育质量动态监测与反馈改进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专栏2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

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化,提高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新建公办幼儿园,优化城区幼儿园布局,实施市本级学前教育改造提升项目,推进市保育院、市第三幼儿园等省级示范园新扩建。推进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农村人口大村新建幼儿园。到2025年,新改扩建140所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92%以上,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5%。

第四章 义务教育

(十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健全学龄人口监测机制,依据学龄人口变化动态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科学处置闲置校舍和设施设备。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逐步化解大校额,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校额达到国家标准。坚持实施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加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提升设施设备配置水平,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到省定标准。深化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探索名校长走动制、名师流动制,开展城乡对口帮扶,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的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个统一”。统筹县域内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优质均衡发展县(区)接受国家督导评估,积极做好义务教育工作。

(十五)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

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进一步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街)、村(社区)、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控辍保学责任。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优先将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城乡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等方式,为乡村学生上学提供便利。

(十六)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课程日常监管,加强地方、校本课程教材管理,确保中小学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完善市县校三级联动教研体系,建立健全教师定期参与教研的长效机制,加大学科名师工作室建设,发挥教研支撑、名师引领作用。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将课后服务打造成学生健康成长、提升综合素质的第二课堂。

专栏3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程

扩充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新建城区住宅小区依法设置相应学校,将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建设、使用。全面改善薄弱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到2025年,新改扩建城区学校37所,改善农村学校250所,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430套。

第五章 普通高中教育

(十七)不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支持每个县区建好办强1所公办普通高中。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不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适应实施新课程和高考综合改革的新要求,主动适应选课走班教学需要,扩充教育资源,优化校舍功能,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积极建设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巩固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成果,基本消除大班额。

(十八)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坚持属地招生,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70%。统筹谋划县域普通高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发展,积极扩大县域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深入开展社会实践。开展新课程新教材全员培训,提升全体高中教师实施新课程、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开齐开足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课程体系。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艺术、阅读、写作、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建立健全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制定选课走班指南,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信息化攻坚项目”,为选课走班服务。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积极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加快建设智能学习空间,鼓励引导学生利用“在线课程”进行选课自主学习。加强教学研究和指导,注重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十九)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制定全市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意见,普通高中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普通高中学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提高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改革高中学校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和管理方式,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探索普职融通高中、综合高中和艺术体育特色高中办学模式,加强与社会场馆基地、科研院所的合作,鼓励创办科技高中、人文高中,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专栏4 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工程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开展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教师专项培训,分期分批培训骨干指导教师,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改革高中学校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和管理方式,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探索普职融通高中、综合高中和艺术体育特色高中办学模式,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7所左右省级特色普通高中,推进萍乡中学、萍乡三中等特色学校建设。

第六章 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

(二十)保障特殊教育发展运行

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保障全市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建立县级普融合教育管理体制,设置专岗负责管理特殊教育,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家庭困难残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特殊教育师资队伍规模,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二十一)完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

巩固特殊教育成果,以义务教育为重点,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教育延伸,建立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的发展机制,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确保残疾青少年儿童应收尽收。建立“送教上门”实施细则,扎实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强化残疾人联合会与普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之间的合作,通过送康复到社区、远程教育等形式突破特殊教育的时空限制。

(二十二)办好专门教育

为适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需要,加强专门教育,办好专门学校,进一步理顺专门学校办学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师资培养,不断提升专门学校办学水平。加强专门教育教学与管理研究,提供必要的运行条件保障,切实提高教育矫治水平。


第七章 职业教育

(二十三)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以应用型本科院校为引领,推进三所高职学院、技师学院提质升级为示范,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为支撑,构建“一个引领、四个示范、N支撑”融合贯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中等职业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探索中职与高职“3+2”、中职与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大力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提质扩容和改善办学条件,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巩固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支持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建成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并完善附属医院的配套建设,支持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成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支持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建设萍乡技师学院并纳入高等职业学校系列,每个县区建设至少一所技工学校。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横向融通。支持萍乡学院开办职业本科专业或课程,促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衔接连通,推动职业院校面向在校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培训,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二十四)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加强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落实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深化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建立技能导向的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在各类荣誉称号评选时对高技能人才给予一定倾斜。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政策。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布局各类职业教育基地和示范园,用地计划安排优先保障职业教育设施合理用地需求。加大职业教育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支持力度,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服务。

(二十五)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职业学校在内部管理、教师招聘、教师待遇、校企合作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提高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基于生均培养成本,建立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给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用于职业院校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职业教育。支持市内职业院校积极融入江西省职业教育发展联盟,与省内职业院校协同发展。

(二十六)提高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聚焦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主导产业做大做强、新兴产业蓬勃发展需求,扩大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建立就业、职业、产业、行业和企业“五业联动”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建设产业人才需求数据平台,编制并适时调整急需紧缺职业(岗位)目录,健全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引导职业院校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开展健康养老专业人才培养专项突破计划,支持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加健康萍乡建设,开展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应用和推广。积极参与“鲁班工坊”等项目,整合市内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配套建设职业培训学校(中心)。

(二十七)推进校企深度合作

实施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鼓励职业院校在负面清单外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推动引企入校引校入企,支持校企共同在学校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共同在企业设置教学或科研中心,实现校企深度融合。积极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行业、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推动市内各高等职业院校优势特色专业至少与一个相关领域龙头企业建立深入合作关系。积极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养形式。支持在萍央企和大型国企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发面向萍乡地方特色产业岗位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其标准,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将萍乡市工业学校、萍乡市卫生学校、湘东中等专业学校、武功山中等专业学校、上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莲花县中等专业学校等建设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家级或省级示范点。


(二十八)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在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年度培训规模达到职业院校在校生人数2倍以上。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创新“互联网+职业培训”,实施职业院校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面向农村脱贫地区扎实推进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积极开展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贫困劳动力、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序推进实训场所、体育场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各类学习服务,开展开放课程系列活动和面向中小学生的劳动教育和职业体验活动,将职业院校全面建设成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职业教育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广泛开展学生实训实习、教师提升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中小学科普教育以及社区教育、企业培训等服务活动。到2025年,线上线下年实训规模达到3万人次以上。

专栏5 职业教育提质创优工程

推动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支持萍乡卫生职业学院等建成高水平职业院校,高质量建设萍乡技师学院,支持萍乡学院转型为应用型本科学校。结合萍乡产业发展特点,激活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自主权,重点打造具有鲜明特色、适应产业发展的品牌专业。全力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职业教育的育人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第八章 高等教育

(二十九)推进萍乡学院内涵式发展

全面落实《中共萍乡市委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萍乡学院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大对萍乡学院本科办学的扶持力度,统筹落实生均拨款,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发展需要,保障学校发展用地、教师编制、高级职称职数需求。提升高等教育与产业关联度,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初步形成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全力推进“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持续提升学科整体水平,争取1-2个学科成为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加快新工科、新文科发展。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整体实现人才培养向应用型人才的根本转变,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化、充满活力”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积极推进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新型研发平台、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学院等新型组织建设,构建完整高效、开放合作的协同创新体系,逐步完善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拓宽服务经济社会空间,增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持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支持与服务。加快完善创业政策环境和创业基地建设,优化引才政策,吸引和鼓励更多毕业生留萍创业就业。开展“双融双育”活动,推动学校党建工作融入学校工作大局、融入学校高质量发展大局,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培育堪当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九章 终身教育(继续教育)

(三十)加强终身教育平台建设与资源开发

建设萍乡市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库,促进校内外学习资源共建共享。发挥普通高校举办高等继续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扩大群众公共学习资源。推动萍乡开放大学转型发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多方参与、多种形式、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在线教育,实现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协同发展、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有机结合。

(三十一)完善终身教育推进机制

健全市、县(区)终身教育领导体制,统筹指导终身教育发展,构建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终身教育推进机制。完善激励机制,落实终身学习激励政策,推进终身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完善终身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强化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继续教育功能。

落实国家资历框架,建立萍乡市资历框架运行机制和专业化支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为每一位学习者提供终身学习账户。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萍乡市终身学习账号体系,建立健全终身学习成果积累、认证、转换机制。建立完善终身学习监测评价机制,构建基于大数据的终身教育决策服务体系。

(三十二)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培育壮大学习型城市建设专家、社区教育指导师、社区教育志愿者等队伍,组织实施市民终身学习促进工程。广泛开展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组织建设,积极培育示范性学习型组织。大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周、全民读书活动月等活动,营造继续教育的良好氛围。组织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

加强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坚持公益性、益智性、康养性等原则,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创新“互联网+”社区教育服务模式。结合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教结合。鼓励各类教育机构面向老年人开放教育资源,支持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艺、现代信息技术等课程资源。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着力办好老年大学,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举办不同类型的老年教育机构,满足老年人多元学习需求。

专栏6 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萍乡市资历框架运行机制和终身学习账号体系,建设萍乡市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实施市民终身学习促进工程,开展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组织建设。支持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计划和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推动萍乡开放大学转型发展。扩大社区教育资源和学习场所,将社区教育融入社区治理。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着力办好老年大学。

第十章 建设高水平专业化教师队伍

(三十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做大做强 “龚全珍师德教育学院”,落细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师德建设长效化、制度化,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完善师德师风承诺制度和教师光荣退休欢送制度,建立师德师风信用体系,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定期通报师德失范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监测和分析评估,加强师德宣传,弘扬师德师风正面典型,讲好萍乡师德故事,塑造教师良好社会形象。

(三十四)提升教师队伍水平

建立以初中、高中毕业为起点,贯通招生、培养、就业全过程的幼儿园教师和小学、初中教师培养体系。完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教育体系。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完善教师专业培训体系,实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切实保障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中5%用于教师培训,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推行校长任期制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校长专业化发展。实施“科研兴教”战略,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电教等部门有机整合,重点建设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统筹实施各级各类教师培训项目,运用信息技术提升教师培训水平,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

(三十五)优化教师队伍管理

推动编制资源向教师队伍倾斜,实行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继续开展校长、教师双向交流轮岗制度。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大力引进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岗位设置结构。严格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活力。

(三十六)全面提升教师地位待遇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动态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统筹考虑高中教师工资待遇。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和分配办法,提高农村教师、特教教师的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水平,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建立教师长期从教荣誉制度,落实相关优待政策,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尊重教师职业专业性,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全面清理和规范针对教师的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

专栏7 教师队伍奠基铸魂工程

到2025年,培养省市级学科带头人250人、骨干教师1500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建成30个市级“名师工作室”、10个“名班主任工作室”、10个“名校长工作室”;建成1个市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1个市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50%。

第十一章 推动智能时代教育创新

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促进教育信息化的深度应用,推进


“互联网+教育”,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

(三十七)加强智慧教育基础建设

主动参与江西省“智慧教育融合共享工程”,推进实施“智慧学校达标工程”,夯实信息化的硬件支撑能力。根据修订后的《江西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基本标准》和《江西省高校智慧校园建设评估标准(试行)》,探索通过5G升级提速教育专网,完成乡镇及以上学校每校建设精品录播系统、每班配备远程视频教学系统。推进“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设,通过统一认证、统一门户的“赣教云”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省级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平台,建设校通信息化环境监测平台。全面开展人人通建设,根据业务流和数据流推动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全面支撑“教、学、管、评、测”等教育环节。健全网络安全防护机制,建立网络安全实时监测和防护体系,规范教育数据管理,保障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完善信息化经费保障机制,智慧教育基础建设积极融入“数字萍乡”建设的总体框架。

(三十八)全面推进新技术融合应用

大力开发优质数字资源,构建体系完整的数字教育教学资源库,加强中小学教材、教案、课件、习题、试卷和微课等数字资源建设,补充幼儿教育资源和特殊教育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构建新型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体系,建立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体验中心,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构建对教育教学全流程的评价体系,开展个性化学习诊断,精准评价学习效果,提高教学效率。推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全面实现“三个课堂”在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全面实施“因材施教提升工程”,推动教师运用网络研修平台进行集体备课和网络研修,探索信息技术在“众创空间”、跨学科学习(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新型教育模式中的应用。

(三十九)持续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提升教师信息素养,逐步完成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全员培训,深入开展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基本实现“三提升全面”。激发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内生动力,推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提升学生信息素养,推动计算机编程、人工智能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推动信息素养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专栏8 智慧教育融合共享工程

乡镇及以上学校“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100%;建设覆盖各学段的思政资源和红色教育资源;建设400个“名师课堂”;建设50所“名校网络课堂”实验校;“智慧作业”在3-9年级班级全面运用;建设5-10门线上高校优质课程。

第十二章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四十)系统推动教育评价改革

坚持破立并举,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五唯”顽痼疾,着力构建科学评价机制。建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分层分类教育评价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完善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相关部门协作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鼓励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坚持科学评价导向,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促进学校立德树人、教师潜心育人、社会科学选人用人。鼓励各地各校开展以学术贡献、社会贡献和支撑人才培养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多元化、过程化的教学评价。加强教育评价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合作,完善教育评价结果运用。加大教育评价政策宣传,合理引导预期,促进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和选人用人观。

(四十一)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美育考核办法,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按照“3+1+2”模式,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考试机构能力建设,推进新一轮标准化考点和考试招生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市、县考试机构职能配置,改善考试实施及运行保障条件。

(四十二)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推进教育督导法治建设。强化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督导工作规程,落实督导条件保障。建立健全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机制。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和问责制度,推动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构建对各级政府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推进县(区)人民政府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推动市、县(区)两级政府建立中小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制度,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组织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配齐配强督学,保障督学经费,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升督导人员职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督学队伍,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四十三)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推进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改革,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等方面实施差别化扶持;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强民办教育监管机制建设,用好“江西省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电子证照制度。指导民办学校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完善董事会决策、校长行政、教职工民主参与、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监测和通报制度。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

(四十四)加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加强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家对外人文交流机制和项目合作,积极参与推进“一带一路”江西教育行动计划,积极参与江西省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百千万提升工程”。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教育交流与合作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发展,提升萍乡教育的对外开放度和竞争力。有计划选派大中小学校优秀教师到国外、省外进修深造。合理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市外知名学校、教育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建设教育教学和实训项目。

第十三章 提高与优化教育投入

(四十五)提高教育财政投入水平

落实各级政府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体系和动态调整制度,构建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依法依规加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管,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

(四十六)完善教育投入机制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完善国家、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的机制。合理确定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财税政策,激励社会扩大教育投入,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土地、金融、人才等优惠政策,鼓励出资、捐资办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监督和管理,依法落实民办学校举办者筹措办学经费的法律责任,健全退出机制。

(四十七)优化教育经费管理机制

建立覆盖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强化责任约束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资金重点向可统计、能评估、出效益、促发展的项目倾斜,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坚持勤俭节约办教育,落实学校设计规范,严禁超标准建豪华学校。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推动完善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落实财政教育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教育经费安全、规范、高效,努力实现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十四章 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十八)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校园普法工作。持续转变政府职能,从办事业向办事业与管行业并重转变,从传统行政计划管理向教育公共治理转变。落实各级政府责任,进一步发挥政府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提高教育综合效益的调控功能,强化市级政府的统筹责任,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作用。创新行政方式,建立教育行政管理清单制度,建立教育决策论证、公示制度,完善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机制,健全教育战略咨询机制。

(四十九)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推进学校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决策与执行机制,提高学校办学活力和自我监管能力。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加强学校章程建设,落实“一校章程”,创新章程实施保障机制,切实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完善师生权益保障和救济机制,健全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机制,依法治理“校园欺凌”和“校闹”。

(五十)推动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常态化

构建学校理事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机制,完善公众参与学校议事、监督和意见反馈制度,调动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积极性,提升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引导家长尊重学校教育安排、尊重教师创造发挥。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与社区建立互助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鼓励社区关心并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完善家庭、社会参与的教育决策机制,健全社会公众参与教育的平台和渠道,构建教育治理共同体。全面提升“家校社”合作水平,不断完善“家校社”合作模式。开展教育舆情的常态化监测,推动将


公众热点问题及时纳入教育决策议程。

(五十一)推动教育助力乡村振兴

建立健全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教育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效衔接。大力改善乡村学校条件,提升乡村教师能力,全面振兴乡村教育。大力开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型人才。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充分发挥“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专项计划的引导作用,引导优秀毕业生投身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乡村困难学生的帮扶关爱,提升资助水平,强化资助育人成效,全面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家庭、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坚持“两为主”原则,稳步推进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聚焦农村地区深入实施推普攻坚,全面消除语言交际障碍。

(五十二)健全教育风险防控机制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纳入教育工作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牢牢掌控教育系统意识形态主导权,完善意识形态和政治安全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定期判机制。健全学校安全教育常态化机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全面实施校园安防“三个百分之百”“四个一”安全防护建设,健全网络安全防护机制,建立网络安全实时监测和防护体系,统筹推进网络监管。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大中小学应急教育,完善突发情况日常演练和应对机制,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高度关注学生思想、心理、行为等方面的问题,筑牢安全防线。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个人极端事件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公共事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

第十五章 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办学方向。

(五十三)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

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形成落实党的领导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支持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得到贯彻执行。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继续推行党政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党政领导定期到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逐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

(五十四)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全面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落地。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质增效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进中小学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高校党组织设置。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持续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多形式、多层面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建立党员预警劝退机制,完善党员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强化流动党员管理,抓好教育系统党员教育和管理,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党建+”向纵深发展,实施党建质量提升行动,创新活动载体,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打造一批党建品牌,增强党建工作实效性。

(五十五)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强师生廉洁教育,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和学术研究规范,强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强化纪律执行,加大学术腐败惩治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强化教育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大力推进廉洁学校建设,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举措,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实现校风清净、师风清正、学风清新,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第十六章 组织实施

(五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各级政府和学校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定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强化问题导向,及时有效对接国家及省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战略布局,对接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高效推进规划实施,确保规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十七)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分解规划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市发改、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规划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县(区)政府部门围绕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研究制定本地的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组织实施。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性地推动规划贯彻落实。

(五十八)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及时了解教育发展的状况和信息,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规划实施,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为规划的科学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