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

 

十三五”时期,是沭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攻坚期,是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关键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关键阶段。根据《宿迁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宿政办发〔2017〕97号)、《宿迁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宿政办发〔2017〕154号)、《沭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沭政发〔2016〕20号)和《沭阳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沭政发〔2015〕70号)等文件,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和发展基础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底,全县户籍人口193.5万人,常住人口155.2万人,人均期望寿命73岁,孕产妇死亡率3.67/10万,婴幼儿死亡率3.76‰,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30.70/10万。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总数696个,医疗机构床位数为5383张,卫技人员(含乡村医生)8994人,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为5.8人、2.25人、3.16人。

(二)建设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紧紧围绕规划目标要求,深化改革,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强化管理,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卫生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长。医疗卫生总资产2015年末达到38.31亿元,比2010年的14.83亿元增长了1.59倍,是改制前的22.54倍。县财政投资1100万元用于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县人民医院晋升为三级综合医院;县中医院晋升为三级乙等中医院;仁慈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县中心医院协和医院晋升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中山医院晋升为二级综合医院;协和康复医院、眼科医院和耳鼻喉医院晋升为二级专科医院。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30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8个;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服务项目从2011年的10类41项提高到12类45项,经费标准由2011年的25元提高到40元。三是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49.6万份,占现有常住人口的96.3%;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达32家、爱婴医院达24家;建成5个数字化门诊、35个规范化门诊,所有预防接种门诊均通过达标验收。四是医疗卫生科教水平持续攀升。共有22人进入省“333”工程培养,21名专家成为市级学科带头人,15人入选市“135”工程,140人次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

(三)面临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中居民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快速变化,人口老龄化加剧,人口流动频繁,两孩政策实施,相关疾病和危险因素成为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问题,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还不相适应。一是基层服务能力仍然薄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匮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专业技术结构不合理。二是资源分布不合理。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集中在城区且发展较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相对较慢,同时儿科、妇产、精神卫生、康复、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相对较薄弱。三是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滞后。在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上重视不足,人员配备、经费投入不够;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占比有待提高,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目前仍处于空白。四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作机制不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联通共享机制有待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有待健全。

(四)发展机遇

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围绕推进两聚一高”,制定《“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对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民生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健康体检等工作,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好生活的追求,为健康服务创造了新空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对医疗卫生提出了新任务;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为卫生与健康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卫生与健康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二、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2.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和协调性,实现公平与效率统一。

3.坚持资源合理配置。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坚持统筹发展。统筹城乡资源配置,统筹公卫、医疗、康复、中医、医养结合等机构,统筹当前与长远,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二)规划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适应沭阳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全县医疗卫生主要资源配置表(2017-2020年)

 

主要指标

2015年指标

2020年目标

指标性质

宿迁

沭阳

宿迁

沭阳

1.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4.79

3.47

5.5

5.0

指导性

医院

4.73

3.45

5.44

4.99

指导性

其中:公立医院

0.11

0.02

0.21

0.41

指导性

社会办医院

4.61

3.43

5.23

4.59

指导性

2.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84

2.25

≥2.2

≥2.3

指导性

3.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41

3.16

≥3.3

≥3.4

指导性

4.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43

0.20

0.63

0.51

指导性

5.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3

6.4

3.5

6.5

6.床医比

1:0.38

1:0.65

1:0.4

1:0.54

指导性

7.床护比

1:0.5

1:0.9

1:0.55

1:0.69

指导性

三、资源布局和机构设置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强医疗资源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注重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一)机构设置

1.医疗机构

1)三级综合医院。到2020年,三级乙等综合医院1所,为县人民医院。争创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2)二级综合医院。到2020年,全县二级综合医院达到10所。其中新增5所,分别由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城西医院、贤官新城、韩山新城、马厂新城医院转设。县中心医院和协和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南关医院争创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中山医院争创二级乙等综合医院,鼓励仁慈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

3)一级综合医院(含乡镇医院)。到2020年,一级综合医院35所。原则上每个乡镇设1所乡镇医院,城区原则上不再增设一级综合医院。

4)中医医院:到2020年,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所,由县中医院晋升。二级中医医院1所,由成桂医院转设。二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1所,由沭阳中西医结合医院/扎下医院晋升。

5)专科医院:到2020年,二级专科医院达到9所,新增5所,分别由建陵医院、云龙医院、博爱医院、永红医院和维康医院转设。鼓励新办有专科特色的专科医院。

6)到2020年,建成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和病理诊断中心各1所。鼓励发展社会化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和影像中心,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资源共享。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门诊部。到2020年末,增设仅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6所;西医综合门诊部原则上不再新设;鼓励新办有专科特色的门诊部。

2)个体诊所和医务室。个体中医诊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设置,仅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实行备案制。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实行备案管理。其它个体诊所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设置。各级学校等单位可按照规定及规模设置对内服务的医务室。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到2020年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9所,新增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按每个居委会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室标准设置。

3.医养结合机构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医养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宿政发〔2017〕59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资源和养老服务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鼓励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增设养老、护理、老年等病床。到2020年,在城区、沂河南、沂河北分别新增3家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鼓励社区资本举办康复医院、护理员、老年病医院和安宁疗护中心等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不受本规划限制。

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设置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0所。县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医院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职能。到2020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达到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

2)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设置县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所;通过40所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等职能

3)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设二级妇幼保健院1所,争创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增挂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牌子,县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医院承担妇幼保健职能。

4)采供血机构。设置宿迁市中心血站沭阳分站1所,建立2个爱心献血屋。

5)精神卫生防治机构。设置沭阳县精神病医院1所,2020年达到二级精神病医院专科标准,争创三级精神病医院。每万人口精神科病床不低于3张,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不低于0.38名。

6)急救医疗服务机构。到2020年,设立120急救指挥中心1所、120急救站1所、分站7所、急救点38所。

(二)床位配置

2020年末,拥有医疗床位7850张,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5.0张(按到2020年末,全县常住人口预计157万计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医院在有效承接全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开展医养康护工作后,床位数可适当调整。

(三)人力资源

1.卫生人员总量稳步增长。到2020年,全县卫生人员总数达到11194人,卫生技术人员总数达到10294人。

2.卫生人才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达到6.56人、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数达到2.7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4人、公共卫生人员数达 0.51人;力争城乡每万名居民有3.5名以上合格(注册)的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数不少于5人,力争每个家庭有1名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

3.卫生人才能力稳步提高。到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趋于完善,所有医师晋升中级职称前均需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深入推进“年轻护士素质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年轻护士临床护理能力。进一步发展专科护士队伍,加大专科护士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专科护理水平;全县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95%以上。

4.卫生人才政策显著改善。深入贯彻落实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苏卫基层〔2016〕2号)《沭阳县进一步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意见》(沭政发〔2014〕57号)和《沭阳县乡镇医院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奖励办法》(沭政办发〔2017〕 105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卫生人才奖励机制。成立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为全县卫生技术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保管和聘用合同鉴证工作;集中办理各类医学类考试和评审工作。

5.高层次人才队伍明显壮大。到2020年,全县省“333工程”培养对象22人市级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第一层次10人,第二层次15人;培养和引进市级学科领军人才1-3人、骨干人才5-10人、青年人才10-30人培养县级名医30人、县级学科带头人60名、县级优秀护理人员60名、县级优秀医技人员60名、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72名、县级优秀乡村医生60名。

(四)卫生信息资源配置

建设县级诊疗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实现首诊信息实时上传。各医疗机构健全患者基本信息,实施数据共享,实现结果互认。在三级医院建成影像诊断中心、心电中心、手机APP终端等远程会诊、查询系统,实施“互联网+”健康服务,将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在线随访等延伸到基层。

 

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项目(2017-2020年)

 

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计划完成时间

医疗服务

县人民医院城西医院

新建

2018年6月

县人民医院贤官新城医院(新城养老护理院)

扩建

2019年6月

县人民医院马厂新城医院

扩建

2019年12月

县人民医院韩山新城医院

扩建

2019年12月

仁慈医院

开展三级综合医院创建

2020年12月

新病房楼启用

2018年12月

县中心医院

开展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

2017年12月

医疗服务

协和医院

开展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

2018年12月

新建协和医院综合楼

2020年12月

南关医院

开展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

2020年6月

中山医院

开展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创建

2018年12月

同济医院

开展二级专科医院创建

2018年12月

成桂医院

开展二级中医医院创建

2020年12月

建陵医院

开展二级专科医院创建

2020年12月

永红医院

开展二级专科医院创建

2020年12月

红房子医院

开展二级专科医院创建

2020年12月

云龙医院

开展二级专科医院创建

2020年12月

博爱医院

开展二级专科医院创建

2020年12月

维康医院

开展二级专科医院创建

2020年12月

公共服务

妇幼保健院升级改造

门诊、病区、手术室、供应室、化验室、新生儿重症监护室

2017年10月

精神病医院迁建

异地新建精神病医院

2018年12月

血站建设

建立1个爱心献血屋;购买献血车

2018年12月

皮防院改建

皮防院搬迁新址、新建大楼

2019年12月

信息支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

建立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2017年12月

分级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建设

建设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系统

2018年6月

人才保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

县中医院创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

2020年12月

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

培育省级重点专科

2020年12月

四、保障措施和规划实施

(一)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贯彻落实《沭阳县实施分级诊疗工作意见》(沭政办发〔2017〕96号)文件要求,明确分级诊疗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在县域范围内实施城乡医疗保险双向转诊住院起付线一次性支付政策,经村级医疗机构转诊的患者免收住院起付线,同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首诊,向基层转诊。到2020年,85%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一级甲等标准,全县重点人群签约率达60%,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二)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贯彻落实《沭阳县进一步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意见》(沭政发〔2014〕5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沭政办发〔2017〕97号)等文件要求,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综合能力,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一是统筹规划医联体建设。根据医疗服务体系、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等因素,推进医联体建设。二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加强医联体内部的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慢病管理、资金结算等协同应用与服务。三是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担任首席专家、管理部门负责人。四是规范双向转诊程序。医联体内部上下机构间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五是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出台医联体绩效考核,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联体整体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发展儿科特色科室,开展儿童疾病涉及专业的医师培训。建立科学有序、分级分工明确的传染病医疗救治机制。将重点传染病预防、诊断、治疗的相关内容纳入三基”内容进行培训考核,加强门诊、急诊、呼吸科、消化科、皮肤科等重点岗位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乡镇医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培养专职或兼职康复医师、专职康复治疗师,引进适宜技术和设备。推动医院信息化内部集成平台建设,全面实现院内互联互通。推动医院信息系统与区域平台互联互通。发挥“互联网+”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作用,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

(四)深化乡镇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按照医防结合、管办分开、购买服务、契约管理”的原则,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乡镇医疗机构等第三方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纳入县卫生计生部门管理,全面落实辖区内健康管理、计划免疫、妇女保健、传染病管理、重型精神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的服务与管理,切实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业务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规范化。

(五)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宿迁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提升工程的24项建设任务。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县级综合医院、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到2020年,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医院和95%的村卫生室具备稳定、持续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能够开展3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六)支持社会办医加快发展。鼓励城乡综合医院向专科特色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加快社会办中医类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妇产、儿童、康复、护理、老年等高水平的特色专科医疗机构。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对外开放,鼓励县(境)外投资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合资、合作、独资等多种形式在我县举办高层次医疗机构。

(七)加强医疗卫生人才保障。一是梳理现有的人才培养项目,集中优势资源,推进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快速发展。建立人才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考核办法。二是广泛宣传卫生计生人才的重要意义,营造推动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三是加强卫生计生人才信息的沟通和服务,逐步形成以市场化人才配置、社会化人事代理、网络化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卫生人才市场服务体系。通过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引导人才向基层、农村流动。四是各医疗机构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医学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和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支持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断完善临床医师培养体系,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力争2020年末,全县每个乡镇医院内外妇儿科至少配有1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其中1名女性),城乡每万居民拥有3名以上的全科医生。

(八)推进医疗养老融合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医养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宿政发〔2017〕59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单独设立养老护理院、增设养老护理型床位或病区;支持乡镇医院设立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加快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逐步建立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康复疗养等机构的合作机制,推进中医药与养老结合,扩大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务空间。

(九)实施智慧健康”服务工程。整合各类资源,以互联互通、务实应用为目标,大力推进智慧健康”建设,着力推进面向“互联网+”的新型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形成规范、便捷、共享、互信的健康服务流程,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形式的健康信息服务需求。建立健全基层分级诊疗系统和双向转诊服务应用,促进有序就医,推进信息化便民、惠民服务。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医疗等新兴技术在健康服务中的使用,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康复治疗、健康咨询与评估、疾病筛查、跟踪随访等,强化健康管理服务。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居民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纽带,围绕城乡居民健康服务需求、将健康管理延伸覆盖到每个家庭,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三个一”工程。

(十)增加卫生与健康发展投入。遵循强化政府责任和坚持市场主导相结合、注重统筹兼顾和稳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切实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补助、社会办医疗机构以奖代投”和乡镇医院卫技人员奖励机制等财政性资金的优先落实。设立社会办医疗机构专项奖补资金,用来奖励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科研成果、医疗机构升级晋等、先进医疗机构和基本建设设备配备等。对乡镇医院、精神卫生、传染病、妇产儿童等医疗机构给予奖补政策倾斜。支持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智慧健康信息化保障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持续增加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加快发展。

(十一)加强社会办医的动态监管。强化部门协调,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综合监督执法。引进群众满意度测评,支持患者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加大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一定期限内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提高失信成本。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董院分开,依法制定《医院章程》,明确院长专业任职要求,设立董(理)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构,建立产权明晰、职责明确、监管有力、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运用第三方评价机制,强化评价成果运用,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和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严惩经查实的恶性医疗事故、骗取社保资金、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推诿患者等行为。

(十二)强化规划落实监督评价。建立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和资源配置的监测评价机制,动态性的对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测,不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组织实施重点项目。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规划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对发现规划的实施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