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推进健康振安建设,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卫生健康投入持续增加。全区医疗卫生财政支出从2015年的6014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7878万元,年均增幅5.5%;卫生总费用占全区GDP比重由2015年的1.3%提升到2020年的1.6%。
医疗卫生资源不断扩充。截至2020年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132个,卫生机构床位数450张(十二五410张),执业(助理)医师320人、注册护士280人,社会办医床位数40张。
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由“十二五”末期的367592人次减少到2020年底的315072人次;出院人数由“十二五”末期的13501人次下降到2020年底的6361人次。
人民健康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区城乡居民人均期望寿命80.19岁;婴儿死亡率1.5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60‰。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十三五期间,坚持做好高层倡导、顶层设计,出台《振安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消药品卫材加成、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等多项工作同步推进。截至2020年末,振安区医院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及卫材实现零差价销售。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一是卫生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十三五期间,投资1210万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争取上级资金677万元。先后开展和完成楼房镇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和同兴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区疾控中心建设、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和购置医用污水处理装置。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20年底,实现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办卫生院,44个行政村均有一所村卫生室的规划目标。持续推进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工作,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为重点开展基层临床医师、护士等各类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180余人次,全区共有在岗乡村医生110名。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积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补助提高到每人74元。进一步规范了慢性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电子档案建档率90.59%;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率8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5.7%;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4.74%。有序开展计划免疫工作,全区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二是妇幼健康工作再上新台阶。围绕保障母婴安全,重点推进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预防出生缺陷等多项工作,确保妇幼健康战略落实落地。截至2020年末,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4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03%;新生儿访视率92.94%、产后访视率达95.68%,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听力障碍筛查率均达到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1.89%、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90%以上。三是卫生应急工作更加有力。建立与完善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建立境外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同时也健全完善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制定和修订卫生应急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共5个,依托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组建了区级的卫生应急队伍2大类2支20人和涵盖多个专业工作组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保证了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专业技术能力支撑。四是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显著。丹东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五龙背镇获得国家卫生镇命名。控烟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全区所有党政机构、医疗机构、学校成功创建无烟单位。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1%。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稳步提高,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C级标准。稳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和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五龙背镇和老古沟村、新建村作为我区健康村镇试点建设。
中医药服务体系能力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中医馆建设项目,已建和在建中医馆共计7家,中医馆覆盖率达100%。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评价机制方面,通过西学中、师承等途径先后培训培养一批中医药骨干人才。
构建部门联动、多元化行业监管体系。制发《振安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健全医疗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十三五期间,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现监管全覆盖。开展区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
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至2020年底,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均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的医疗服务,全部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制定新建医养结合机构备案与登记流程,医养结合机构1家。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总体要求
(一)“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当前,健康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对加快实现卫生健康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十四五”时期作为全面推进健康振安建设的关键期,要进一步深化卫生健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深层次矛盾,破解关键制约因素,充分借助数字赋能、科技创新等手段,完成发展方式、服务模式的转变,全面提升卫生健康行业发展水平,构建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同时,还需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健康产业振兴的政策环境,加快建设完善以“健康优先发展”为宗旨的制度体系,最大程度激发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市场主体的活力,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为我区经济社会整体转型升级和全面振兴提供保障。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振安振兴发展大局,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数字健康和智慧医疗,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通过“补短板,调结构,提质量,增效能”,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协调统筹发展,逐步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强大有力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全面覆盖的疾病预防和干预体系、快速精准的卫生应急体系、内涵丰富的健康产业体系和科学完善的现代化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和促进均衡,更加注重资源下沉和系统协作,为实现健康振安二○三○年行动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卫生健康工作的政治属性、业务属性,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质量党建工作保障“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坚持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保障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医疗卫生发展的根本出发点,把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所有公共政策,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防治结合,强化重大疾病防控,优化防治策略,面向全人群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持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坚持强基层惠民生。牢固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定位,以发展适宜能力为目标,推动资源下沉,密切上下协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做好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坚持统筹兼顾,均衡发展。着力解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水平的差异,促进健康公平。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坚持卫生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建立大健康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卫生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对社会发展进步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四)“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十四五”末期,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布局均衡、优质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全区卫生健康资源总量适度增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三医联动”高效协同,健康振安行动成效显著,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建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城乡居民健康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为2035年建成健康振安目标筑牢坚实基础。到2025年实现以下目标:
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水平,建立早期监测、智能预警、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疫情防控机制,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大幅增强。
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均衡,基本建成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完善。
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中医药健康服务可及性和覆盖率显著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更趋完善,中医药在防病治病、医养结合、文化交流、产业振兴等方面发挥出更大作用。
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
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初步实现现代化。卫生健康领域依法行政治理体系日益健全,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行业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依据市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发展主要指标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健康水平和健康保障、医疗服务体系等6类30个发展关键指标。
“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2025年目标  |       指标性质  |      
健康水平和健康保障  |       人均预期寿命  |       ≥80岁  |       预期性  |      
健康预期寿命  |       同比例提高  |       预期性  |      |
孕产妇死亡率  |       ≤10.5/10万  |       预期性  |      |
婴儿死亡率  |       ≤4.5‰  |       预期性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5.5‰  |       预期性  |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  |       27%左右  |       约束性  |      |
健康服务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约束性  |      
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  |       <0.17%  |       预期性  |      |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  |       ≥80%  |       约束性  |      |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80%  |       预期性  |      |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80%  |       预期性  |      |
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       上升趋势减缓  |       预期性  |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65%  |       预期性  |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       ≥85%  |       预期性  |      |
妇幼健康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       预期性  |      
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       ≥90%  |       预期性  |      |
产前筛查率  |       ≥75%  |       预期性  |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90%  |       预期性  |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力争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  |       约束性  |      |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4.5  |       预期性  |      |
医疗服务  |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  |       ≤9.5  |       预期性  |      
院内感染发生率  |       ≤1.0  |       预期性  |      |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  |       9张左右  |       预期性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3.6  |       预期性  |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       ≥3.8  |       预期性  |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4.6  |       约束性  |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       ≥0.54  |       预期性  |      |
健康生活  |       评为国家卫生城市  |       ≥30%  |       预期性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30%  |       预期性  |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27%  |       预期性  |      
三、“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
(一)构建完备的公共卫生体系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优化疾控机构职能设置,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优化专业人员职称结构,充实人才储备,完善激励保障政策。健全监测预警、疫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体系。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公共卫生政策研究和实施效果评价、重大疾病和健康水平监测评价、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等职能。到“十四五”末期,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配备达到国家要求,专业人员数量和结构满足工作需要。
2.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
改善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等基础条件,完善设备设施和重大装备,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改造升级现有实验室基础设施,提升公共卫生学术科研水平,打造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3.建立完善的应急指挥体系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网格化管理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完善基层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快速响应机制,指导和协助基层组织做好网格化管理和传染源控制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建立市、区阶梯式、政府和医疗卫生机构联动的智能化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优化重要应急物资区域布局,确保公共卫生应急状态下的物资保障。
4.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
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病原溯源和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流程和机制,以新发传染病、输入性传染病、食(水)源性疾病、儿童高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等为重点,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建设和布局,建设汇集发热门诊、车站、学校、托幼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多点触发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
5.强化医疗救治体系和紧急医学救援网络
强化平战转化能力,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振安区医院感染性疾病专科建设,及早发挥突发疫情紧急医疗救治中心作用。加强重症、急诊、呼吸、麻醉、感染、检验、创伤等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提升综合救治和多学科联合诊治水平。提升灾害医学、放射病救治等专科能力储备,有效应对极端气候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保障重大活动等公共卫生安全。
6.推进医防协同建设
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增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力量配备,振安区医院内设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配备专业公共卫生执业医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考核和评价,提高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权重。加强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探索在城市建设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承担感染性疾病诊断救治、监测预警、防治管理、健康宣教、科研攻关等任务。鼓励医防结合类公共卫生机构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建立有利于防治结合的运行新机制。
7.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明确卫生监督机构性质、职能定位、人员身份,统一行使卫生健康执法职责。推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健全执法保障机制。补齐区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设备等短板。加强卫生监督人员队伍建设。实施首席监督员、青年骨干监督员、基层执法办案能手等多层次卫生监督人才培养。依托省级“智慧卫监”管理平台建设,整合共享监管信息,落实卫生监督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监管数据可分析、风险可预警、监管可联动,全面提升我区医疗卫生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专栏1 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工程  |      
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善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等基础条件,补齐业务用房和设备设施短板,完善区疾控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现有传染病监测体系。建立多点触发、智能响应的疫情预警监测和响应系统,实现快速排查、精准溯源、跟踪管控等功能。加强分级分层救治网络建设。完成丹东市振安区医院分院新建,提升区级医院院感救治能力。强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配齐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推进卫生监督执法智能化应用。  |      
(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8.整合优化全区医疗资源
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和年龄结构、疾病谱等因素,精确测算全区医疗需求,科学配置资源,在市区保证建设一所二级综合性医院、中医馆、妇幼保健院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振安区医院分院建设,完善全区医疗布局。进一步加强区级医院能力建设,推进区级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加强急诊、妇产科、呼吸、麻醉、重症医学等薄弱专科以及紧缺专业临床专科建设。推动社区医院建设发展,优化基本医疗服务供给。
9.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全面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麻醉等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持续深化二级医院对镇级卫生院的对口帮扶。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和一站式服务。统筹规划急诊急救体系建设,推动医疗机构急诊科建设达标、运行规范,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
10.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
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配备。落实首诊负责制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深入实施用药监测和合理用药考核,到2025年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降低到40%以下。实现二级以上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强化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建立基于临床大数据的医师执业信用体系,进一步发挥医师定期考核的作用。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探索实施医疗废物处置在线监管。持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11.提升乡村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优化县域资源配置,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健康保障。建强60%乡镇卫生院、60%村卫生室,60%乡镇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基本标准,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优化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采取上级派驻、主动巡诊、智慧随访等方式,重点加强基于居民个人的健康管理指导能力。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健全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机制。
专栏2 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      
夯实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建设。推进丹东市振安区医院分院新建项目。城市医疗集团建设。配合牵头三级公立医院,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实施网格化管理,统筹提供居民疾病预防和诊治、健康管理、医疗护理、康复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农村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全区重点建强2个中心乡镇卫生院,36个村卫生室。加强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保障。实施妇幼保健、康复等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和服务能力。  |      
(三)大力推进中医药发展
12.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13.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推广中医药防治慢性病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14.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
积极落实职称政策,为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创造宽松条件。
专栏3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力争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到2025年,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杏林人才培养行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收向中医医师倾斜。加强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5.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以降低域外转诊率和提高县域就诊率为重点,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积极参加城市医联体建设,有效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探索多渠道拓宽签约服务方式,对辖区居民实现规范化健康管理。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鼓励对居民个人和经授权的医疗机构开放。
16.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落实党委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和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优化收支结构,规范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加强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完善以医疗质量、运行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为核心的医院绩效评价体系。引导和推动公立医院实现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17.强化“三医联动”改革
推广复制三明市医改经验,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进一步完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常见病和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施适合中医药特点的病种付费支付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中药制剂和治疗性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医保管理服务。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逐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社会医疗保障与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等衔接配合,努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不含药品、耗材、检验检查收入),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上下级用药衔接,保障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完善短缺药品监测网络。积极稳妥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建立政府主导、企业配合、医院参与的短缺药品储备机制。全面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18.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对公立医院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用好用足编制资源。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两个允许”,充分落实分配自主权。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薪酬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绩效工资总量,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逐步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完善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按规定适度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探索评价结果与签约服务补偿费用挂钩模式,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服务积极性。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19.全面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落实
全面落实政府在法治建设、行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责任,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在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提升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全面实行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对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情况进行监测评价指导。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奖励举报违法行为,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20.深入开展健康振安行动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健康振安行动推进委员会的领导和推进功能。出台《健康振安行动(2021—2030年)》,以个人自律、预防为主、优化服务、共建共享为基本路径,政府、社会、个人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实施一批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中长期行动。完善专项行动组,组建健康振安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振安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推动健康丹东各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定期开展监测评估与考核,推动各地各部门完善健康促进政策,在全区促进形成“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
(五)推动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1.构建和优化行业依法治理体系
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加大卫生健康领域特别是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学法、用法、普法良好氛围。持续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放管服”改革,实现高质量的“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构建“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多层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22.优化卫生健康人才成长环境
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实施分级分类评审,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加强人才服务保障,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鼓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实施激励政策,提高公共卫生、儿科、全科医生等医疗人才的薪酬待遇。强化基层医生待遇保障,逐步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统筹调剂使用本地区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做好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编制保障工作。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医务人员权益,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23.促进各级各类卫生人才全面发展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和转岗培训。
24.推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强化运行评估监管。
25.创建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健康社会
广泛动员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公民个人共建共治共享健康社会,积极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氛围,推动形成“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和健康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社区(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改善基层卫生治理,将卫生健康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进一步发动和组织群众。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卫生健康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健康教育与促进,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意识,形成健康习惯,落实健康主体责任,主动塑造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发展个性化健康管理,借助大数据技术和行为算法,建立精准的、个性化的健康科普知识推送机制。
(六)全面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危害
26.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等防控工作
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强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分析研判和预警工作,统筹做好鼠疫、人感染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强化部门联动,完善多病共防、联防联控机制。到“十四五”末期,全区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维持在280/10万以下水平。深入开展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持续保持低流行水平。巩固疟疾消除工作成效。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治策略,加强肺结核患者发现和规范化诊疗,实施耐药高危人群筛查。有效防控病毒性肝炎、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强化预防接种精细化管理,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安全。继续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机制,鼓励居民根据需求主动科学接种疫苗。巩固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成果
27.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和伤害预防干预
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率和规范管理率。加强健康危险因素干预,开展“三减三健”活动,引导居民践行健康生活方式。2025年,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服务管理率达到80%以上。积极鼓励建立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等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及早诊早治体系,遏制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加强伤害预防和干预措施。
28.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
加强新时期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工作,推动精神卫生工作法治化进程。加快构建覆盖全区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供高质量的精神疾病诊治、康复服务和心理健康服务。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发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作用。强化严重精神障碍登记报告和服务管理,依法依规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的医保待遇水平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覆盖率。“十四五”末期,在册严重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患者服药率均达到80%。
29.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安全
加强饮用水、大气(雾霾)、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深入开展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以及防护干预研究,积极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加强常态化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提高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通报、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优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网络。强化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职责。实施地方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的有效衔接,提升标准制定针对性。开展人群食品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强化学生、患者等重点人群营养教育和干预。
3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以提高国家卫生城市达标水平为目标,继续大力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健全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乡环境水平。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加强专业队伍和监测网络建设,提高防制能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建设。创新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动员体系,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稳步推进控烟工作。
(七)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保障
31.加强妇幼和生育服务供给保障
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妇幼保健机构临床和保健业务相互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婚前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早期发展和产后康复等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贯彻辽宁省母婴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将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障碍筛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相关疾病筛查、诊断、康复以及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适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筛查行动,推广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
32.全面促进儿童健康
完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推动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设儿童友好医院。贯彻辽宁省健康儿童提升行动。推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加强儿童视力检查和眼保健指导,建立完善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继续实施免费窝沟封闭等普惠性预防措施,12岁儿童龋齿率控制在25%以下。
专栏4 妇女儿童健康能力提升工程  |      
实施母婴安全提升行动和健康儿童提升行动。积极创建爱婴医院。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  |      
33.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坚持多元主体、普惠优先,综合考虑城乡、区域发展特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需求,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保障孕产妇和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依托现有医疗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技术指导服务,增强家庭、机构科学育儿能力。协调推进母婴设施建设。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社会力量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场所托育服务。实施托育机构备案管理。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制度完善、运营良好、监管到位的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
34.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增强老年人健康服务能力。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提高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推动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稳步推进安宁疗护,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持续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进一步增加医养结合有效供给,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协议合作,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区域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转换机制。积极发展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5%以上。
35.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推动落实产假、哺乳假、育儿假等制度,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负担,营造生育友好环境,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继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等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根据国家部署动态调整扶助标准。加强人口监测,按照国家整体布局完善人口监测体系,科学研判人口变动态势。落实生育登记制度。推动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等“出生一件事”联办。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
36.强化职业健康保护
健全职业健康防治体系。推动尘肺病康复站点建设力度。加强体检与康复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到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持续开展尘肺病筛查。强化源头防控,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法定职责和义务。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
(八)发展数字健康和智慧医疗
37.夯实数字健康战略发展基础
在丹东市“智慧城市”建设框架下,推进“智慧医疗”建设。通过丹东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分级诊疗平台、基层医疗机构综合信息平台、惠民APP服务平台以及互联网医院等一系列项目建设和应用,以及持续性的软硬件系统运维服务,力争实现横向打通区内各区域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互联通道,连接省级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体系。以信息服务一体化为手段,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通过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诊断等数字化医联体、医共体业务开展,打破地域限制,有效整合上下级医疗资源,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将医疗服务业务从医院延伸到基层医疗机构乃至患者身边,大幅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38.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应用建设与发展
通过5G、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数字赋能,优化升级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难点”与“堵点”,提升群众获得感。深入实施“健康辽宁影像云”项目,促进践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和传输理念。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加快开展网上挂号、问诊、检查检验、结算以及处方流转、药品配送等覆盖诊治全过程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护理服务”,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等护理服务。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全面记录和管理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加快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建设与应用。
39.推动智慧医疗发展
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通过数字技术重塑服务流程,拓展服务空间和内容,为患者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振安区医院要加快推进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和业务协同,开展智能预约挂号、导医分诊、预约检查、取药配送、移动支付、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服务。医联体、医共体等要以信息联通支撑服务贯通,引导患者有序便捷就医,强化医疗健康服务一体化。加快智慧医疗设施的推广和应用,深化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医学影像辅助诊断、基层全科医生辅助诊断、临床决策支持、医生执业行为评价等领域的应用。支持企业依法依规组建数字健康领域政产学研医创新联盟,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依法依规深化应用。
40.强化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
建立健全全民健康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制度,确保个人信息和网络数据安全。强化卫生健康数字化行业标准规范应用,规范数据要素、数据来源和存储、采集方式和使用权限等,推动卫生行业信息统计工作全面优化升级。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卫生健康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加强信息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有效防范网络安全威胁。
专栏5 卫生健康数字化工程  |      
建立传染病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平台。以传染病为重点,建立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学校、托幼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织密疫情监测网络,提高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建设数字健康全民信息平台。启动智慧医疗全民健康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分级诊疗、基层医疗机构综合管理等系统;推动振安区医院应用信息系统提升智慧服务水平。深化互联网智慧便民服务。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  |      
(九)助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41.完善多元化办医格局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卫生健康服务需求,在医疗资源较为薄弱地区以及康复、护理及特需医疗等服务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规范和简化社会办医准入管理流程和审批服务,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推动落实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医保定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全面推进医师执业区域注册,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合作。引导发展专业、独立的医学检验、卫生检测、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宁养医学等机构。
42.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创新繁荣发展
协同推进健康管理、健康金融、健康地产、健康保险等服务业态融合发展。促进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升级发展。探索建立医药健康产业科技发展和转化服务平台,推动医教研企深度合作,促进科技资源与行业应用、产业需求精准对接。鼓励生物和新医药科创企业在数字医疗装备、机器人、干细胞、精准医疗、疫苗、中医药现代化等领域进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研发,提高健康产业集聚效应和辐射能力。
43.加快康复护理和健康旅游业发展
加快发展康复与护理服务。合理布局、积极发展各类康复机构。引导培育神经康复、肿瘤康复、产后康复、运动康复和残疾人康复等专业机构发展,构建由康复医院、社区康复、居家康复组成的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康复保健、健康管理、营养师等健康管理和服务人才培养,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产后护理等多元化护理服务。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功能训练、康复护理,促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机构,探索建立与大型公立医院之间的转诊机制。依托江畔、温泉、自然景观等资源,结合中西医医疗技术和传统康复养生手段发展健康旅游。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全面推进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完善党委研究卫生健康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完善干部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坚决整治医药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完善“双培养”机制,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和管理骨干。调动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医务工作者和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素养建设,凝聚卫生健康事业建设发展强大动力。
(二)深化部门协同
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发挥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单位)作用,协同推进“三医”联动、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三)加强项目谋划和实施管理
建立项目化思维,从需求分析、项目谋划、项目设计、项目立项、资金争取和推进实施等各环节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将振安区卫生健康发展总体要求转化为具体项目,为事业发展和各项重大政策举措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完善卫生健康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完善监测评价和考核督导机制
加强发展指标体系的监测和评价工作,严格规范地开展年度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工作。做好重点任务分解,指导各地科学推进规划实施,确保各地、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对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建立跟踪和调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合规和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