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节约能源“十四五”规划
目 录
第二节 存在问题 12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5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6
第三节 工作目标 17
第二节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18
第四章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体系 21
第二节 深化能耗双控管理 22
第一节 深化工业领域节能 23
第二节 加快建筑领域节能 26
第三节 推进交通领域节能 27
第四节 提升公共机构节能 28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32
第一节 健全组织机制 33
第二节 深化执法监察 33
第三节 加强宣传引导 34
第四节 强化人才培养 34
附表:河源市各县(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制度,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根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广东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推动电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期间,河源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节能降耗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积极推进控总量、调结构、提效率、推循环、强制度、惠民生等各项工作,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超额完成了“十三五”节能目标,为推动河源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河源市落实能耗双控战略,调整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统筹重点领域节能降耗,节能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节能目标落实完成
(一)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超额完成。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17〕76号),省下达河源市的“十三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16.00%。河源市通过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不断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为0.3621吨标准煤/万元(当年价),实际下降率为16.02%,完成了省下达河源市的“十三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居北部生态发展区前列。

图1-1 2015-2020年河源市单位GDP能耗降幅
表1-1 “十三五”北部生态发展区五地市能耗强度情况
地市 | GDP总量 (亿元,当年价) | 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 单耗 (吨标准煤/万元) | ||
2020年 | 2020年 | 十三五增量 | 2020年 | 十三五增量(%) | |
河源 | 1102.74 | 399.27 | 32.36 | 0.3621 | -16.02 |
云浮 | 1002.18 | 559.76 | 24.49 | 0.5585 | -19.95 |
清远 | 1777.15 | 1393.11 | 196.68 | 0.7839 | -10.32 |
韶关 | 1353.48 | 1278.00 | 266.51 | 0.9442 | -1.44 |
梅州 | 1207.98 | 744.79 | 172.25 | 0.6166 | 5.50 |
(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超额完成。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7〕95号)要求,省下达河源市的“十三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为44万吨标准煤。“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能源消费量为32.36万吨标准煤,未超出“十三五”的能耗增量控制目标。2020年,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33.7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规上工业能耗的比例为81%,较2015年下降了2.50个百分点。2020年规上工业煤炭消费量214.02万吨,较2015年减少9.11%,煤炭消费量得到有效控制。

图1-2 “十三五”河源市能源消费总量及增长率
二、能源结构更加清洁低碳
(一)能源结构显著优化。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占比从2015年的48.31%、25.81%、0.68%、25.21%调整为2020年的39.93%、18.01%、1.90%、40.16%,煤炭消费占比下降8.38个百分点、石油消费占比下降7.80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占比上升1.22个百分点、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消费占比上升14.96个百分点,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向清洁低碳化转变,有利于在满足能源供应需求的情况下实现节能降耗。
(二)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主力军。河源市属可再生能源相对丰富、化石能源匮乏的市域。截至2020年底,全市电力装机容量达296.44万千瓦,其中,煤电120万千瓦,水电126.24万千瓦,风力发电9.90万千瓦,光伏发电38.13万千瓦,生物质发电及其他2.17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约60%。全市电力装机容量较2015年新增45.01万千瓦,增长17.90%,新增电力装机均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全市已逐步形成以水电、火电为主,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为辅的多元化电力供应体系。
表1-2 2020年河源市电力装机构成
序号 | 项目名称 | 装机容量 (万千瓦) | 占比 (%) |
合计 | 296.44 | 100.00 | |
一 | 煤电 | 120 | 40.50 |
1 | 河源电厂 | 2×60 | 40.50 |
二 | 水电 | 126.24 | 42.60 |
1 | 新丰江水电站 | 35.50 | 12.00 |
2 | 枫树坝水电站 | 20.00 | 6.70 |
3 | 110KV、35KV及以下水电电源 | 70.74 | 23.90 |
三 | 光伏发电 | 38.13 | 12.90 |
四 | 风力发电 | 9.90 | 3.30 |
五 | 生物质发电及其他 | 2.17 | 0.70 |

图1-3 2015年和2020年河源市电力装机规模变化


图1-4 2015年和2020年河源市电力装机结构变化
三、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显著
(一)高耗能行业能耗整体下降。2020年,全市五大高耗能行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及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33.7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的81.30%,同比下降13.70%,降幅同比扩大3.00个百分点,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耗下降11.52个百分点。能耗下降最快的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比下降56.40%,降幅同比扩大56.60个百分点;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耗下降作用最明显的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64.60%,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耗下降5.95%。
表1-3 2020年河源市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情况表
行业 | 能源消费量 (吨标准煤) | 同比增长 (%) | 拉动规上工业 能耗百分点 |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 | 1644655 | -10.60 | / |
全市规模以上高耗能行业 | 1336959 | -13.70 | -11.52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802810 | -12.00 | -5.95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344911 | -16.40 | -3.68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77971 | -15.10 | -1.72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7165 | 46.80 | 0.12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4102 | -56.40 | -0.29 |
(二)各领域节能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完成了省下达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目标任务,新建民用建筑在设计、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100%。稳步推进交通节能,开展了绿色交通建设工程,将河惠莞高速公路紫惠段打造成具有地域特色的线性动态公路景观走廊。持续推进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十三五”期间我市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下降30.00%和10.14%,完成了省下达的下降目标。节能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开展了节能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了能源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节能考核体系与支持政策不断完善,出台了系列能源价格政策,通过落实资金支持,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不断完善市场化机制建设。
第二节 存在问题
“十三五”时期,尽管能耗双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煤改气”工作推进、企业持续节能降耗、非工业用电需求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煤改气”推进缓慢
目前我市天然气均通过长途输送获得,运输层级多,仅用气价格就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3%以上,天然气利用成本较高。此外,由于国家管网的规模化供应气源长期无法得到落实,我市管道天然气普及率仅为33.80%,天然气的供应保障能力较弱,不利于我市“煤改气”工作的推广。
二、工业节能难度加大
受新冠疫情、中美经贸摩擦等因素影响,地区生产总值出现增速回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部分工业企业的产品市场需求下降,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企业在节能方面投入将会减少。鉴于“十一五”至“十三五”时期,单位GDP能耗有较大的下降幅度,工业企业在“十四五”期间继续降低能耗难度加大。
三、非工业节能亟待提升
我市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已超过50%,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电气化水平也持续提高,尤其是数据中心、5G基站等新基建设施投资快速增长,导致非工业用电量的快速增长,也带动非工业能耗增长。2020年,全市全社会用电增速2%,与GDP增长速度持平,单位GDP电耗增长12%,其中非工业用电量增速高达8.60%,比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高出6.60个百分点,对全市节能工作产生较大压力。
第三节 “十四五”面临形势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是广东省实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争当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排头兵,奋力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重要时期,节能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实施“融湾”“融深”为节能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将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资源放在重要位置,致力于形成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随着河源市积极加快推进“融湾”“融深”,将为节能工作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
——技术进步为挖潜节能空间提供技术支撑。《中国制造2025》和《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的实施,分布式能源、电力储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智能电网及能源互联网等关键能源技术逐步实现突破。广东省加快能源科技和产业发展,建立“1+4”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省实验室,进一步提高能源领域核心技术和节能环保装备研发能力和水平,引导和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技能技术改造,将有利于河源市推动绿色制造技术应用。
——产业能耗强度下降面临较大压力。河源市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任务艰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任重道远,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仍需持续发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构建多点支撑的产业体系仍面临较大压力。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河源市加工业和服务业、偏向粗放型的产业结构可能导致其增加值和增长水平难以赶上能耗的增长水平,容易造成工业和服务业的能耗强度不降反升。
——工业节能挖潜空间收窄。经过“十三五”时期实施多项节能举措,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及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短期内企业因节能而产出的经济效益未达到其投入的改造成本,难以激发企业进一步实施升级改造的动力。同时,我市通过实施系列节能配套政策,压缩了淘汰类、限制类工业企业落后产能发展空间,后续以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节能效果将明显缩小。此外,我市节能工作进入深度节能阶段,特别是伴随着经济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压力、能源价格高位运行、产品价格竞争加剧,企业主动开展节能减排的意愿下降,导致企业对节能的投入减少,节能挖潜空间持续收窄。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节约能源的基本国策,紧密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围绕碳达峰、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发展水平提升目标,全面推进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管理,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以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为方向,以加快提升工业能效水平为重点,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强先进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同时加快推进在建筑、交通、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工作,培育节约能源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助力我市争当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排头兵和加快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完善有利于节能的政策措施,利用好已有节能管理平台,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培育新的节能服务模式和市场,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增强用能单位和公民自觉节能的意识。
——绿色发展,优化结构。加快推进产业聚集及绿色园区建设,带动聚集区产业链绿色升级转型。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引导传统产业企业推进高效化、智能化、标准化改造,不断提高产业绿色水平,建立低能耗高效益的产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有效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工业节能为重点,落实重点耗能行业节能监管,明确节能目标与措施。协同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重点节能工作。大力推进新基建节能,加强绿色生活创建。大力宣传节能,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全面推进全社会节能低碳工作开展。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加快节能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支持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减排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的实际效果和综合效益。发展新基建与智慧能源,开拓能源节约新思路。融合创新基地,立足区位优势,引进、吸收、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示范应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第三节 工作目标
根据《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河源市“十四五”节能目标为: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区间,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5.00%。河源市各县(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见附表。
表3-1 河源市“十四五”节能目标
指 标 | 单位 | 2020年 | “十三五”年均增速/“十三五”增量 | 2025年(2020年价) | “十四五”年均增速/“十四五”增量 |
GDP | 亿元 | 1102.74 | 5.20 | 1550.00 | 7.00 |
能源消费总量 | 万吨标煤 | 399.27 | 1.70(32) | 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5.00% | |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 | - | 16.00 | ||
单位GDP能耗年均下降率 | % | - | 3.43 | ||
第三章 优化产业用能结构
第一节 全面强化“两高”项目管理
加强存量“两高”项目管控。对存量(含在建、拟建)“两高”项目全面实行清单式管理,坚决淘汰重点耗能行业落后产能,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以钢铁、水泥、有色、铸造等高能耗行业为重点,推进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分类处置,推动“两高”违规项目整改“清零”,推动存量“两高”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等方式责任落实到位,倒逼高耗低效落后产业转型升级或退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
严把新上“两高”项目审批关。各县(区)在申报新上“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时(国家规划布局的重大项目除外),要加强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目标的衔接,统筹考虑新上项目对当地整体能耗指标的影响,须通过当地自身存量挖掘解决能耗指标问题,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无能耗指标来源和能效指标没有达到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的新建、扩建项目,不能办理节能审查,对于不满足审批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审批。
第二节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一、开拓发展可再生能源
大力推广光伏发电。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积极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重点支持与农业、林业、渔业融合发展,打造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示范区。“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300万千瓦。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以生物质能资源的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按照“以城带乡、区域联动、设施共享”原则发展垃圾发电项目。
二、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科学研究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选址,加快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优化水电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对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持续推进老旧水电站更新和技术改造。
三、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
积极推进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在工业园、产业园区等有用热需求的地区按“以热定电”原则谋划布局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万千瓦。
四、科学有序发展清洁煤电
发挥煤电机组的保障作用,合理推动支撑性基础性煤电项目建设。持续推动煤电灵活性和节能增效改造。统筹能源安全保障和环境承载力,新增投产河源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到2025年,全市煤电装机规模达到320万千瓦。
专栏1 能源结构优化工程 |
1.煤电:新增投产河源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 2.气电:积极推进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工作。 3.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重点加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和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4.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工程:重点推进热力发电厂、综合资源利用中心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及生物质发电项目。 5.抽水蓄能电站: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
第三节 培育发展绿色产业体系
根据河源市产业发展目标,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绿色产业。在重点领域产业集群规模方面,培育打造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培育百亿级食品饮料及水产业集群、百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的“1+2”三大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百亿级水产业集群总产值超过100亿元,百亿级先进材料产业集群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积极培育品牌产品和龙头企业,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产业增长引擎,以产业园区绿色升级、废气、废水、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产业作为重点方向,发展清洁生产产业;以污染治理、节能改造、节能环保绿色装备制造作为重点方向,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装备制造、设施建设和运营、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系统高效运行为重点方向,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以绿色建筑、绿色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营以及城镇能源基础设施、环境基础设施以及海绵城市建设为重点,进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环境监测、产品认证、评估审计、咨询服务等为重点方向,促进服务业绿色提升;通过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成熟发展,产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大力促进全市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第四章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体系
第一节 压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
一、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
将能耗双控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科学合理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县(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建立预警调控制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对进度目标完成滞后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重点用能单位及时提醒、督促、指导。
二、强化监督考核
严格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强化节能形势分析工作及监测预警,坚持形势分析制度和晴雨表制度,对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有困难的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全面梳理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对未达到能耗强度下降目标进度要求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实行“两高”项目缓批限批。
第二节 深化能耗双控管理
一、强化项目节能审查
强化新建项目对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按月报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项目节能审查情况。全面复核存量及在建“两高”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严格按要求限期整改或依法依规予以关停。严格控制已办节能审查项目企业用能,对超用能企业相应压减其上年超产能部分相应能耗。
二、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
明确重点用能单位用能额度和能耗强度指标,加强节能考核。加快市级能源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推进全市重点用能单位数据接入省、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高能效水平。
三、实行用能预算管理
开展用能预算管理,建立市、县(区)二级用能预算管理机制,以用能预算引导能源消费。根据能耗强度目标完成情况、经济增速预期变化等动态调整各领域用能预算指标。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源要素集聚能力,对引进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先进材料产业、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现代轻工纺织产业、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等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在能耗指标分配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用能需求。
第三节 完善能耗双控配套政策
完善并实施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分时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对超过国家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用能单位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支持节能重点工程。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业务。探索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
第五章 聚焦重点领域节能
第一节 深化工业领域节能
制定“十四五”期间工业行业能耗控制标准,明确工业行业企业准入值、存量优化值,重点开展耗能行业企业节能潜力的研究。加快推进工业节能改造,引导综合能耗重点监管企业通过先进适用节能及清洁生产技术实施升级改造。深入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在重点行业开展能效达标活动,推动重点用能行业持续赶超引领。以钢铁、化工、有色金属、水泥、玻璃等“两高”行业为重点,对标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
专栏2 工业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
1.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进一步加大节能高效电机推广使用力度,采用变频调速、永磁调速等先进电机调速技术改善风机、泵类电机系统调节方式,通过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计算机自控系统等合理配置能量,提高电机系统运行效率。开展配电变压器普查,淘汰高耗能配电变压器。到2025年,基本完成S10及以下型号高耗能配电变压器淘汰任务。在电子设备制造、纺织、医药制造等行业中,大力推广中央空调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能效比较低的空调主机。 2.能量系统优化。在钢铁、水泥、陶瓷、玻璃等我市重点特色行业实施能效系统优化工程,以安全高效生产为主线,进行系统能量利用效率优化提升,优化设计工序,联合布置方式,实现企业资源、能源梯级利用;加强分布式能源建设,构建区域微能源网、微电网,实现多种能源相互补充。大力实施原材料就地加工,就地使用,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和资源循环利用。 3.工业锅(窑)炉改造。严格锅炉能效准入门槛,加快推进工业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或“煤改电”;推进全市热电联产规划的实施,在热电联产供热范围内的用热企业必须采用集中供热。支持采用燃烧优化、富氧燃烧、二次送风、自动控制、余热回收、太阳能预热、主辅机优化、热泵、纳微米高辐射覆层、防垢除垢等技术进行节能改造。推广锅(窑)炉燃烧自动调节控制技术装备,定期开展锅(窑)炉能效检测,改造或淘汰能效不达标的锅(窑)炉,提升锅(窑)炉运行管理水平。 |
专栏3 建材行业能效提升工程 |
1.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加快陶瓷砖薄型化、卫生陶瓷轻量化工艺装备技术开发与应用,重点推广干法制粉、喷墨打印、增材制造、陶瓷原料制备控制系统、压机控制系统、机器人注浆修坯、机器人施釉、产品智能检选和包装码堆等技术装备,加快窑炉、喷雾干燥塔等设备节能改造。加快发展低辐射镀膜玻璃、超白玻璃、高透型镀膜中空玻璃、真空玻璃、多色镀膜玻璃制品等建筑节能安全玻璃。 2.智能节能创新。针对建材行业特点,以原料制备、破碎粉磨、窑炉控制、物流仓储、在线检测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推广应用全流程能量系统优化运营等智能生产技术。 |
专栏4 钢铁行业能效提升工程 |
1.推广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加快建立智慧能环系统,提升能源综合管理能力和能源加工效率;加大各工序节能措施的推广应用,进一步降低工序能耗水平及提升余能回收水平;推广长流程企业利用多余的自产煤气发电,既节约资源,又减少煤气放散,保护环境;推广实施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智慧电厂锅炉岛智能控制、加热炉黑体节能、炼钢煤气回收提升、发电机组发电效率提升等先进节能优化技术;开展钢铁行业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定期公布“领跑者”企业和能效标杆值,引导提高全行业能效水平;到“十四五”末期,钢铁企业争取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2.淘汰落后产能增强产业集中度。制定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分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加快淘汰;支持并购淘汰小型落后企业,增强产业集中度。 |
专栏5 有色行业能效提升工程 |
1.促进低效装备退出。促进有色冶炼领域关键装备中的低效装备退出,鼓励节能高效装备进入,市财政对使用高效能装备实行奖励或退税。 2.强化新技术和新工艺应用。在铝加工产业熔铸炉、阳极氧化生产线等进行装备升级,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对这些关键装备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在熔铸炉生产线上全面推行蓄热式燃烧系统,鼓励用富氧燃烧枪技术替代目前常规燃烧喷枪,提高燃烧效率;在阳极氧化生产线上支持用磁悬浮直冷式冷冻机替代传统的螺杆式冷冻机,鼓励阳极氧化前处理采用零排放工艺技术。 |
第二节 加快建筑领域节能
一、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加强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管控,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因地制宜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加快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完善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健全建筑能耗管理制度。
二、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
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提升装配化建造水平,加快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积极创建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十四五”期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持续增加。
三、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综合应用
鼓励有条件、屋顶面积适宜的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进一步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学校建筑中的应用,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中采用可再生能源。
第三节 推进交通领域节能
一、构建节能高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疏港铁路、物流园区和大型企业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推进交通节能减排,优化运输结构,提高水路、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运输装备推广应用,强化车辆节能减排技术应用,持续推动落实公交电动化的目标任务,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推广LNG绿色能源船和电动船等新能源船舶,继续推进既有铁路电气化改造。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融湾”“融深”的“水陆空铁”高效联运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二、逐步提升交通运输智能化水平
推广交通运输节能技术,发展智能化现代公共交通体系,加快建设智慧道路、智慧公交站、智能停车系统及智慧杆等,推行智慧交通,提高交通运输工具智能化水平。完善充电桩、充电站等新能源交通基础建设,加快推动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建设,支持推进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点)500座(个)以上,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约2000个。
专栏6 绿色交通体系工程 |
1.加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高多式联运比重,加快发展绿色货运与现代物流,支持绿色环保物流技术的推广和普及,推动建设“绿色物流”片区。倡导绿色出行,深化发展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提高出行信息服务能力。 2.推动交通运输用能方式变革。加快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应用,推动交通用能实现多元化、清洁化、智能化和电气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面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充电设施标准化、充电网络互联互通,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研究推动氢能源汽车应用和加氢站建设。推动运输船舶LNG清洁动力和纯电动改造。 |
第四节 提升公共机构节能
大力推进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健全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推动各单位建立统计台账。加快公共机构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强化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工作,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增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标准应用。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行动。
专栏7 节约型机关和公共机构创建工程 |
1.创建节约型机关。推动全市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行动,要求到2022年末,全市70%以上党政机关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下降率达到国家要求的进度目标。 2.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加快公共机构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落实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任务,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行动,实现“镇镇有示范”目标;开展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树立先进标杆,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示范。 |
第五节 加强新型基础建设领域节能
推动在用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推广高效制冷技术、先进通风技术、余热利用技术、能耗管理系统等,加强设备布局、制冷架构等方面优化升级,提升能效水平。鼓励选用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产品作为储能和备用电源装置,督促数据中心通过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消纳可再生能源。
专栏8 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工程 |
1.加快推动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加快推动我市已投运数据中心开展节能与绿色化改造,特别是电信运营商等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低的低小老旧数据中心。加强在设备布局、制冷架构、外围护结构(密封、遮阳、保温等)、供配电方式、单机柜功率密度以及各系统的智能运行策略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鼓励对改造工程进行绿色测评。力争通过改造后数据中心电能使用效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2.加强绿色技术产品创新推广。结合实际和业务类型,推广整机柜、模块化等先进技术,提高单位面积功率密度,减少IT设备占用的物理空间。加强绿色智能服务器、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热场管理、余热利用、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分布式供能、直流供电等机房管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广绝热冷却工程设计和建设,扩大太阳能等新能源应用,有效降低传统电源的用电负荷。跟踪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企业经验,积极引入优秀的节能方案、节能产品、节能案例,实现先进技术与产品最优配置。 3.提升绿色数据中心服务能力。按照国家各类数据中心能耗评测标准,确定能耗指标的采集和计算方法,通过第三方机构在我市开展“数据中心PUE/绿色等级认证”检测和分级评价工作。强化新建数据中心项目的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建设,明确数据中心节能、低碳、节水、排放控制、综合利用等节能环保目标。强化技术与管理手段的综合应用,建立涵盖技术应用、管理手段创新应用的数据中心运维管理体系。开展节能环保水平自监测工作,定期统计、分析监测结果,形成自我检查、自我优化、自我改进的自循环工作机制。加强对数据中心的能耗评估和对区域经济贡献率评估,对符合国家、省政策导向的给予必要的要素保障。中大型数据中心应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按要求接入市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
第六节 促进农业农村领域节能
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完善农村电网建设,推进太阳能、风能等规模化利用和生物质能清洁利用。推进老旧农机报废,加快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探索推进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的现代新型农房建设,加大存量农房节能改造指导力度。
第七节 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
推进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冷链物流等重点领域节能改造。持续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打造一批绿色商贸流通主体。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建筑节能技术、利用清洁能源、建设和改造绿色仓储设施。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
第六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充分考虑河源市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统筹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的协调发展、创新发展,全面推进能耗双控管理,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十四五”期间,将发挥节约能源规划对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的引导和约束作用,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实现能源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发展。加快提升工业能效水平,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强先进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重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推动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工作,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模式,营造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发挥节能规划对能源消费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能源资源,依据规划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项目实施方案,促进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
加强节能项目各生产环节的环境保护。强化源头控制,积极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环保水平。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模式,营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强化节能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全面贯彻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节能审查制度,切实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水保要求和“三同时”制度,重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和环境恢复,加强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和事故防范。
实现节能项目与生态保护的协调。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理要求,提前协调建设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相互制约的空间功能区划,加强对生态敏感区建设项目的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根据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实现能源节约、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
第七章 节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健全组织机制
充分认识能耗双控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完善以党委和政府领导、节能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机制,统筹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能耗双控工作的关系,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化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协调、沟通,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多方面多渠道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促进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节 深化执法监察
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培育专业节能监察队伍,构建市、县(区)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节能监察长效机制,将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探索开展涵盖能源计量、能源统计、节能管理及行业节能标准的联合执法监察。
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节能法规、标准和知识。发展节能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公益活动,开展节能专业研讨、节能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责任。
第四节 强化人才培养
加强对节能管理部门、节能监察机构、用能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推行干部继续教育节能专项培训。鼓励企业和高校积极培养和引进节能专业人才和团队,强化节能技术专业职业教育,培育更多节能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壮大人才队伍。
附表:河源市各县(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附 表
河源市各县(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地区 | 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
全市 | 15.00 |
源城区 | 15.50 |
东源县 | 15.50 |
和平县 | 15.00 |
龙川县 | 15.00 |
紫金县 | 15.50 |
连平县 | 15.00 |
备注:参考《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相关测算方法,以各县(区)的“十四五”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为基础,以各县(区)的“十四五”能源产出率为主要依据,按15.00%、15.50%两档初步确定各县(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