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武平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持之以恒实施“融入两区、生态立县、产业兴城、旅游富民”县域发展战略,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水平,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新时代生态武平、美丽武平建设新篇章、建设闽粤赣省际宜居宜业宜旅的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和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先行区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五年。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提出的“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当前四项重点任务,不负总书记要求武平“保护好绿水青山”的殷殷嘱托,努力建设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美丽武平样板,全面推进武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武平的骄傲,制定本规划。规划将为“十四五”时期武平县统筹推进源头防控、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发挥重要的指导性作用。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2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武平县委县政府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部署,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优势进一步凸显,“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成效显著,主要目标任务均顺利完成(详见表1)。
1.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生态立县”战略部署取得实效。“十三五”期间,武平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直各单位、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加强生态县创建工作的组织和协调。2017年7月,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武平顺利召开。2018年10月,武平县被省生态环境厅授予“省级生态县”称号。2020年武平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绿色发展水平达到新高度
2020年度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值较2015年下降42.15%;全县用水总量为2.6999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为98.8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52.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7.6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89.73%。与此同时,能耗利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均超额完成省市下达序时目标任务。
3.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一是大气环境质量领跑全市。“十三五”以来,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在96%以上(2020年为10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2016年的2.32下降至2020年的1.99,负氧离子含量0.3-0.45万个/立方厘米,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最高可达9.732万个/立方厘米。2017年,武平县成为全国第19个、福建首个“中国天然氧吧”。
二是水环境质量优中趋稳。“十三五”以来,全县全力推进主要流域、小流域综合整治,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20年,主要河流武平下坝园丰电站断面水质为Ⅲ类,达标率为100%;多条小流域监测断面水质实现跨类别提升,14个小流域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综合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捷文水库)监测值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地下水质量达Ⅲ类标准(达到极差控制比例小于10%要求)。
三是土壤污染治理取得成效。“十三五”以来,化肥、农药施用量逐年减少,全部达到省市下达任务指标要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武平紫金、武平三鑫)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国家验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完成对全县27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3家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考核均达标。
4.生态环境保护进展显著
一是林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十三五”以来,全县自然保护区面积(含林业保护小区等)为18907公顷,湿地保有量达2903.78公顷,森林覆盖率增加至79.46%,林地保有量21.6498万公顷,以上各类面积均远超考核指标。
二是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取得实效。“十三五”以来,全县积极组织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矿山复绿工作,重点组织实施福建塔牌二峰山石灰石矿、武平三鑫悦洋银多金属矿和城厢钟信生钾长石矿矿山恢复治理工作。
三是水土保持工作超额完成。全县水土流失率由2015年的6.05%下降至2018年的5.51%(2019年初步数据为5.4%),提前两年实现水土流失率下降至6%的目标。
四是乡村生态振兴蓬勃开展。创建初级版绿盈乡村114个,累计192个,占比85.33%;创建中级版绿盈乡村9个;申报高级版绿盈乡村9个,累计19个,其中万安镇捷文村、象洞光彩村、城厢镇尧禄村被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确认为第一批高级版“绿盈乡村”,占比1.33%。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武平县城厢镇凹坑村等累计4个村被列入福建省乡村生态振兴案例选编。
5.环境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有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十三五”期间,全县出栏生猪约66.6万头,低于70万头以内总量控制要求。同时做好粪污产生、使用,用水量等为主的“一场一档”资料档案,171户保留生猪养殖场均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养殖档案。
二是水产养殖污染处置得当。2020年末,全县未出现不符合养殖规划要求的现象。
三是积极开展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十三五”期间,我县16个乡镇先后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实现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11个乡镇填埋场整改工作;积极推进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四是妥善治理工业源污染。“十三五”期间,积极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共同打击,对“十五小”企业、非法“小作坊”、“小散乱污”企业等采取断水、断电、强制拆除等强制措施,强制予以取缔。完成有机废气塔升级改造任务,制定印发《武平县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严控无组织排放污染。全面完成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等燃煤设施的任务。
五是有效整治移动源污染。“十三五”期间,落实船舶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工作。督促船舶所有人和所在村委会签订《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协议》,配备垃圾回收设施,定期把船舶垃圾和油污水通过镇村保洁系统进行转运处置,未发现船舶垃圾及油污水污染河流水域事故。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督促水域乡镇加强对乡镇船舶管理,建立健全乡镇船舶台账,全面清理整治“三无”船舶。着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共淘汰黄标车986辆。
6.环境监管及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到新高度
一是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十三五”期间,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捷文水库)水质监测站的建设并按时完成仪器在线监测数据联网和视频监控联网工作;推进生态云平台建设和应用,武平生态环境局环保专网实现互联网融合,实现范围内的全覆盖;完成数据资源目录的上报和更新。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
二是环境风险防控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清水蓝天、环境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和企业隐患排查。督促责任单位按要求开展“一源一码”系统巡检。全县未发生较大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等环境突发事件。
7.创新生态环境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制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工作要点任务和重点突破改革事项分解表。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年度目标和完成时限;按时完成各年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按要求推进中央、省、市部署的改革试点项目。二是武平以“林改”促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成为全国的标杆。《福建省大力推动“武平林改”创标杆-“武平林改”谱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在《国家改革发展工作简报》上刊登,向全国推广。三是相继制定出台《武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7-2021)》《武平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武平县河道巡查与保洁奖补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力保障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环境监管、河湖长制等落实落细。
表1 武平县“十三五”环境与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类型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5年 | 2020年 目标值 | 2020年 实际值 | 完成 情况 | |
环境质量指标 | 1 |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98 | 100 | 完成 | |
2 | 中山河、桃溪河2条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 | 100 | 100 | 100 | 完成 | ||
3 | 主要河流劣Ⅴ类水质比例 | 0 | 消除 | 消除 | 完成 | ||
4 | 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0 | 全部消除 | 全部消除 | 完成 | ||
5 | 县城城市优良空气天数比例(%) | / | 98 | 100 | 完成 | ||
6 | 环境陆地γ辐射水平,环境电磁辐射,核电站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 | 环境正常水平 | 环境正常水平 | 环境正常水平 | 完成 | ||
7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 100 | 100 | 完成 | ||
8 | 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90 | 100 | 完成 | ||
总量控制指标 | 9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万吨/年) | 化学需氧量 | 6963.65 | 比2015年下降4.6% | 比2015年下降13.15% | 完成 |
氨氮 | 912.34 | 比2015年下降4% | 比2015年下降8.94% | 完成 | |||
10 |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万吨/年) | 二氧化硫 | 2708.53 | 不高于2015年水平 | / | 完成 | |
氮氧化物 | 4962.57 | 不高于2015年水平 | / | 完成 | |||
其他目标指标 | 11 | 全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70 | 武平县城区污水处理率为93.19%;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73.2% | 完成 | |
12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 / | ≥95 | 100 | 完成 | ||
13 | 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证发证率(%) | / | 100 | 100 | 完成 | ||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仍处于高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诸多瓶颈制约和短板。
统筹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五年来,地区生产总值从174.8亿元增加到273.38亿元,年均增长7.2%,2016至2020年武平连续五年获评福建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保持高位运行的难度越来越大。同时污染防控重点从工业为主向工业、交通、生活、农业并重的结构性转变,呈现点多量大面广、布局分散的特点,通过末端治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的空间越来越小,需要更加注重源头防控、系统治理、污染物协同控制。
绿色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标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武平县产业生态化水平有待提高,绿色经济发展需进一步加强,“两山”转化的成果应用需进一步拓展。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约束日益增强,资源利用效率还不够高。
部分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地区水生态较脆弱,个别断面水质不稳定,武平下坝园丰电站等断面溶解氧时有超标。生态系统总体较为脆弱,一些重要生态空间遭受挤压,部分地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所退化,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生态保障功能有待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我县工业园区均沿河分布,危化品运输也以公路运输为主,运输路线大多依山沿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道路交通事故后,易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新污染物还未得到充分重视,存在较高环境健康危害和风险。随着老百姓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更高,对生态环境污染行为的容忍度降低,容易引发社会风险,项目“邻避”风险增大。
环保基础设施与监管能力仍存短板。部分区域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未形成系统。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与城市发展不匹配,部分人口密集的村庄生活污水依旧是三格化粪池初级治理,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在个别地方仍然较为突出。“城乡二元分治”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镇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和人员较为缺乏,城市和农村治理体系还未贯通,农村治理能力明显弱于城市。
环境治理机制手段亟需突破创新。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社会化手段应用不足,绿色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企业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尚未有效激发。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尚未真正形成。一些企业和相关部门生态环境法治观念比较淡薄,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水平有待提升。
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机构编制基础较为薄弱,与东部沿海地区存在较大差距,职级职数偏少、人员不足问题凸显;为服务乡村生态振兴,乡镇、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亟待壮大;新划转职能的科研、执法、监测等支撑保障能力不足;人才总量偏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专业型、复合型的干部较为缺乏,熟悉应对气候变化、地下水、土壤环境监管等工作的干部紧缺。
第三节 面向美丽武平奋勇前进
“十四五”时期,武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备充分有利条件。一是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引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理念,进行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实践,为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社会基础和实践基础。二是有“多城(区)同创”叠加的政策优势。武平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县,相继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同时也是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中国天然氧吧、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等多个称号,“多区叠加”的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联动效应逐步显现,是优惠政策最多、最集中的县城之一。三是有超越发展的势能潜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武平不断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产业结构继续向“三二一”高端化迈进,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2016-2020年武平连续五年荣膺福建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四是有全民行动的环保自觉。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牢固树立,全社会关心环保、参与环保、贡献环保的行动更加自觉。
面对新发展阶段,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拓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争创国家“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为生态武平、美丽武平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3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面向建设生态武平美丽武平、宜居宜业宜旅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和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先行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握减污降碳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水平,建设闽粤赣省际宜居宜业宜旅的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和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先行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武平篇章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系统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路径,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
系统治理,协同管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统筹流域污染防治与地下水环境保护,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贯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实行“跨行业+多污染物+多介质+全过程”的综合施策。
以人为本,共治共享。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着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激发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实现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
改革创新,示范先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激发党委、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发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先行区引领作用,主动融入“两区”,探索区域环境合作新模式,继续当好林改标杆,打造新时代林改“武平经验”升级版,努力创建更系统、更亮点、更多元的“武平样板”,为美丽中国、美丽福建设作出武平贡献。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把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好地造福人民,“宜居宜业宜旅、河湖流韵、山青水碧、兴业绿盈、共治同享”的生态武平美丽武平初步建成,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展望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跃上新水平,美丽武平全面建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宜居宜业宜旅的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展现更加崭新的面貌。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国土空间治理更加有效,绿色发展导向全面树立,能源资源结构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优良。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水生态建设得到加强,优质水比例力求稳中有升,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生态环境安全有力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增长,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常年畅享清新空气、鸟语花香,抬头仰望多是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环顾四周是更多怡人的绿、田园风光、清水绿岸、鱼鸥翔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得到不断满足。
表2 武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指标
领域 | 序号 | 指标名称 | 现状值 (2020年) | 目标值 (2025年) | 指标 属性 |
绿色低碳 | 1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较2015年下降42.15% |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2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3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 / | 逐步提升 | 预期性 | |
4 |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万吨) | / |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美丽城市 | 5 | 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6 | 县城细颗粒物年均浓度(μg/m3) | 15 |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7 | 重污染天数比率(%) | 0 | 0 | 约束性 | |
8 | 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0 | 基本消除 | 约束性 | |
9 | 蓝天天数 | / | 不低于“十三五”平均水平 | 预期性 | |
10 |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 / | ≥85 | 预期性 | |
美丽乡村 | 11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73.2 | ≥73.2 | 预期性 |
12 |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QI) | /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
13 | 森林覆盖率(%) | 78.83 |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14 |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 0.2215 | 不减少 | 预期性 | |
15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 不减少 | 约束性 | |
16 | 绿盈乡村比例(%) | 86 | ≥86 | 预期性 | |
美丽河湖 | 17 | 美丽河湖数量(个) | / | 1 | 预期性 |
18 | 主要流域地表水质量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87.5 | 100 | 约束性 | |
19 |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20 | 小流域水质好于Ⅲ类比例(%) | 100 |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 预期性 | |
21 | 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的健康水体数量 | / | / | 预期性 | |
22 | 地下水质量(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23 |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美丽园区 | 24 | 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工业增加值 (亿元/平方公里) | / | 逐步提高 | 预期性 |
25 |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立方米/万元) | / | 逐步降低 | 预期性 | |
26 | 园区绿地率(%) | / | 15 | 预期性 | |
风险管控 | 27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28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29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率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30 |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31 |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 (起/万枚) | 0 | 0 | 预期性 |
注:个别现状值及目标值以有关部门正式发布数据为准。
4 第三章 减污降碳,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第一节 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落实《武平县低碳城市行动方案(2021-2025)》《武平县开展低碳社会创建实施方案(试行)》,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园区、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和碳中和示范区创建。研究制定全县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积极开展碳达峰行动,探索实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力争在达峰行动中走前列、做表率。
推动重点行业实施率先达峰行动。推进工业行业能效提升行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推动我县“1+4”先进制造业(以新型显示为重点的信息产业、不锈钢家居、机械装备制造、矿产品精深加工、农林产品精深加工)等主导行业制定达峰目标和达峰行动方案。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水泥行业利用脱硫石膏、矿渣、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原料替代传统石灰石原料生产。积极推动水泥等行业开展低碳减排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工程。
强化低碳社会创建示范引领。不断完善低碳社会创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设具有碳减排数据采集、核算、管理、积分兑换等功能的碳普惠应用程序,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对接各类碳普惠项目和场景及数据接口,以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助推全县低碳社会创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武平林改再出发。
第二节促进产业绿色转型
严格分区管控与环境准入。严格落实《武平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武政办〔2021〕73号),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协同推进绿色发展。其中,优先保护单元以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管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政策制定、规划编制、重大项目选址等需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出的要求,不得变通突破,不得降低标准。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深入推进“1+4”先进制造业建设,结合我县实际,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水泥、造纸、化工、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全面推动传统优势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提升质量品牌和产业发展层次。推进食品加工业生态化特色化发展,提升产品附加值。推进建材产业新型化发展,加快产品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
壮大环保战略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在节能环保领域,培育一批产业集群。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
提升行业资源利用效率。树立循环发展、永续发展理念,落实水效、环保“领跑者”制度。强化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清洁生产对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度,推动传统行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强化用水强度控制,大力实施节水行动,实施深度节水控水,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盘活存量土地、闲置土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
第三节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优化能源布局。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重点控制煤炭和石油消费增量,实施煤炭等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能源深度开发利用“双轮驱动”。重点有序推进出米岩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进一步完善县内电网结构,加快构建适应高比例清洁能源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强天然气管道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能源结构。健全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速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进程,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风电等清洁能源,加快发展天然气用气市场。推进煤电清洁高效利用,进一步推进重点用煤行业“煤改气”、“煤改电”,逐步减少煤炭消费,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消费增量的主体。以交通、工业、农业、建筑、餐饮、旅游等领域为重点,构建层次更高、范围更广的新型电力消费市场,稳步推进电能替代。
大力降低能耗。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严格淘汰能耗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全面推行重点行业能效对标。充分挖掘节能潜力,围绕重点行业、企业,加大节能诊断和节能改造力度,强化节能执法检查。加大节能法规标准等落实情况监察力度。加强节能审查和地市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衔接,严格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化石能源消费量大的相关项目节能审查。
第四节 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优化交通货运结构。全力保障龙龙铁路(武平段)建设,积极谋划铁路交通布局,着力补齐铁运短板,打造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园区)货物运输“公转铁”,有效降低公路货运比例。积极引导物流企业向集中区聚集,形成交通运输物流产业集群。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落实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在交通枢纽、批发市场、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相关管理制度的融合。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编制县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进企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相关排放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建立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数据报送系统。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的监管并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系统。推动气候投融资制度创新。加强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监管。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实施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养殖,探索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协同控制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减排,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
引导多方参与气候变化应对行动。健全政府、企业、社区和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管理体系。通过信息化平台等,引导公众参与气候政策制定和气候行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系。引导研究机构、企业、金融机构、环保组织等定期开展交流和对话,引导社会参与气候规划和政策制定。
专栏一:低碳试点示范工程
实施工业低碳工程。实施以新型显示为重点的信息产业作为首位产业的低碳工程试点。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行业试点项目。 实施服务业低碳工程。深入实施“旅游富民”战略,以发展文化旅游业为重点,同步推进金融业、现代物流业、教育培训业等重点行业。 实施农业低碳工程。加强沿海无公害蔬菜供应基地、海西食用菌生产基地、炒绿之乡、金线莲之乡等11个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科技化、生产化和社会化服务建设,全面实现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实施能源低碳工程。积极推进非化石能源建设;提高天然气及用电比例;严控煤炭消费。 实施生态降碳工程。优化城市生态格局;实施“绿色骨架”主体工程;实施“宜居宜业宜旅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再提升工程;实施生态蓝网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山体修复及山体公园建设工程。 低碳示范工程。在全县创建1个低碳示范园区(开发区)、3个低碳示范社区、5家以上低碳示范单位。选取福建塔牌水泥等企业,开展实施碳捕集试点示范项目。 |
5 第四章 生态立县,建设宜居宜业宜旅美丽武平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打造宜居宜业宜旅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积极推进福建武平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景观核心,平川河、中山河、桃溪河等水系走向及国道、省道等绿色廊道、环梁野山五村互通公路等城市绿地(湿地)、水体、道路及其他公共空间建设。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屋顶绿化、雨水花园、微型湿地、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加强城市排水防涝防洪系统建设和完善工作管理体制。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机制,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拓展宜人生态空间。编制并实施生态连绵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完善“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城市公园”三级网络化生态空间体系。合理布局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结构性绿地,建设开敞的城市自然空间,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基本实现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快各类公园绿地建设。持续打造碧水公园、马头山公园、心月公园、街心公园、树子坝公园等一批品质公园。结合水边、路边、山边实施一批绿地工程。开展街区庭院绿化。稳步提高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城市生活栖息地规模,加强栖息地恢复及廊道建设,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的管护能力。
创建绿色低碳社区。选择具备条件的既有小区或新开发小区进行低碳化建设和改造,推动社区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通过拆墙透绿、拆围建绿等营造宜居环境,培育社区绿色文化,构建社区低碳商业供应链。加强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和资源转化率,推行低碳化运营管理模式,形成低碳高效的空间开发模式和优美宜居的社区环境。
构建城市绿色交通。加强新能源汽车在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物流等城市专用车的推广应用,逐渐提高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持续创新“三养”机制,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深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运营,持续发挥武平“信息平台+统一配送”全国首批农村物流的服务品牌效应,推动低碳交通网络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大力发展低碳物流。
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大力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进建筑节能与低碳管理。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推广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绿色建材等低碳技术。
营造宁静城市环境。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试点在声环境功能区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合理划定社区、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与交通干线、工业企业等噪声源的防噪声距离。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持续开展夜间噪声专项整治。
第二节 守护城市蓝天白云
协同开展臭氧与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推动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臭氧上升趋势,推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统筹考虑臭氧与细颗粒物的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提升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进一步优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完善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分区分时分行业的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督促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及园区要根据冬春季颗粒物和夏秋季臭氧污染特点,针对不同时段、不同污染因子、不同气象条件,细化、完善轻微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精细化应对措施,我县轻微污染天气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高。
精细管控面源污染。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公路路面范围内达到路露本色、无浮土。规范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及在线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推进降尘监测信息全面公开。开展生活消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督促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完成所有片区油烟综合整治,使城区环境面貌得到切实改善,到2025年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率达100%。
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落实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辆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严格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环保达标监管。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打击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主要车(机)型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80%以上。对物流园、公交场站等重点场所和物流货运等重点单位开展柴油车监督抽测。推进油气回收治理,不断提升油气质量标准,加强对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企业加大源头替代力度,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根据产业结构特点,推进表面涂装、化工、印制电路板、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治理工程,推进13个县级重点治理项目。推进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在重点区域内逐步对现有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并确保达标运行;新增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应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严格控制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组织企业对现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对达不到要求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深化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治理。全面整治城市燃煤小锅炉。全面开展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改造工作,不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结合产业特点,加快推动水泥、矿产品精加工行业深度治理,推动建设绿色建材行业体系。深化工业窑炉大气综合整治,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工业窑炉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实施集中供热。
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协同增效。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管理。结合重点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防止和减少ODS泄漏与排放。推进大气汞和持久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结合产业特点,以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行业为重点,着力提升大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和污染防控水平。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风险管控。开展重点地区铅、苯并(a)芘、二噁英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调查监测。
第三节 打造城市生态水系
加快节水型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以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工业企业等节水载体为重点,加强城市节水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争创节水型县城。到2025年,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
黑臭水体治理。巩固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继续保持长制久清。开展县城建成区水体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落实控源、截污、清淤、活流措施,加强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从源头解决错接混接、清污合流等问题,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情况,实现水清、河畅、安全、生态的目标,确保城市建成区不出现黑臭水体。
提升建成区内河内湖品质。强化平川河、云寨溪、文溪溪等城市内河整治,统筹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实施生态补水,促进城市内河内湖自净能力和生态系统的恢复。优先采用自然护岸、植物护岸等生态护岸形式,保留自然弯曲的河岸线、天然的砂石、水草、江心洲(岛),打造人水和谐的亲水休闲空间。
第四节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探索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城市发展模式。统筹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源头减量,提高工业固废、厨余垃圾、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建筑垃圾、农业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积极开展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实现资源集聚处置。
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开展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区测评。实行建筑垃圾统一收运制度,推进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和综合利用场所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有效提升无害化处理能力,规范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监管。至2025年,实现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无填埋,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鼓励全生物降解塑料替代产品的使用和推广,推动塑料制品和替代品产业化、绿色化。在餐饮、娱乐、商场等领域推广可重复利用、再利用或者可降解的产品。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废塑料源头减量机制。实施监督快递行业落实国家快递绿色包装标准,推进快递保障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到2025年,塑料制品长效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
第五节 保障城市环境安全
构建气候变化适应型城市。增强城市绿地、森林、湖泊、湿地等生态系统在涵养水源、调节气温、保持水土等方面的功能。加强气候灾害管理,提升城市应急保障服务能力。健全政府、企业、社区和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管理体系。
推进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健全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联动监管制度,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落实准入管理要求。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优先管控名录,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模式。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鼓励实施防渗漏改造,到2025年,至少完成一轮排查整治。
提升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控,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一月一测。建立健全水源地巡查制度,制定和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二:美丽城市建设工程
蓝天工程: 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表面涂装、化工、印制电路板、包装印刷等涉VOCs提标改造项目(包含11家重点大气污染精准治理减排项目);推进全县加油站和储油库三阶段VOCs治理(包含17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重点工程)。 集中供热。推进集中供热,工业园区优先发展热电联产。 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砖瓦、铸造等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大气热点网格智能监管建设项目。实施武平高新区空气质量精细化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净土工程: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程。以省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以及重有色金属矿区为重点,开展在产企业防渗漏、重点金属减排等提标改造工程以及历史遗留废渣整治。 建设地块调查及风险评估工程。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推进一批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对经调查评估确定的污染地块,实施一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 “无废城市”工程: 积极探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实施一批“无废社区”、“无废学校”、“无废商场”等创建工程。 “城市绿地”工程: 打造“两核、一带、五园、多点、多斑块”的城市生态空间格局。 两核:以梁野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为核心。 一带:平川河滨水景观带。以贯穿城区的平川河为依托,充分利用河道与滨水景观资源,结合平川河两岸现有的树子坝公园、中央坝公园、河滨客家文化公园、滨河公园,规划并新建一处平川河公园,以平川河为连接线,串珠成链,打造滨水绿化带,强化“一河两岸”的城市特色,并为市民创造良好的滨水休闲空间。 五园:碧水公园、马头山公园、文博园、平桥翠柳城市森林公园、心月公园形成建成区内五大核心景观园区。 多点:主要指现状的革命烈士陵园、政府广场、东门苑公园、乌石岽公园、绵洋寺公园及西门溪公园等生态活动场所。 多斑块:指城市内除大型公园、交通廊道等之外的绿色斑块,主要由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以及单位、小区内的附属绿地组成。 |
6 第五章 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
第一节 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深化绿盈乡村模式。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干净整洁。健全完善基层精准服务、补短板促提升、多渠道稳定投入和社会公众参与等机制,推动村民共建共治共享,深化“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绿盈乡村”建设,夯实生态县建设细胞工程。深化万安镇捷文村、象洞镇光彩村、城厢镇尧禄村、云寨村等高级版“绿盈乡村”试点工作的同时,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大力提升初级版绿盈乡村比例的同时,稳步提升高级版“绿盈乡村”的比例。到2025年底,全县大部分村庄达到绿盈乡村标准。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推进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保护范围划定,加快推进“千吨万人”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逐步推进人口密集的重要乡镇开展乡镇备用水源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控,“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实行一季一测,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实行半年一测。
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落实《武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武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结合遥感卫片分析和群众举报问题等,组织开展村庄黑臭水体疑似清单复核,对最终判定为黑臭水体的,要通过“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动态更新黑臭水体的位置、水体类型、黑臭范围,以及导致水体黑臭的主要污染来源和水质指标情况等。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实施回收资源化利用和集中处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大力培育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实施主体,统筹“投、建、管、运”一体化运营。创新智慧监管模式,建立“以效付费”机制,健全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智慧化的长效运维机制。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各减少10%以上。适时探索开展实施化肥定额制、农药购买实名制。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推广使用国标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到2025年,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落实秸秆还田离田支持政策,到2025年,综合利用率达到95%。健全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
第二节 保障耕地土壤质量安全
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结合农业生产活动,建立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措施清单和周边禁入产业清单,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总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修复技术模式,在县域范围内分区分类建立完善安全利用技术库和农作物种植正负面清单,持续开展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制定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清单,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制定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等措施,确保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加强耕地污染源头防控。严格重金属污染防控,分阶段排查整治悦洋矿区历史遗留环境污染。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农田灌溉用水监测监管,严防灌溉用水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对水质超标的灌溉水源,组织查找分析超标原因,采取移除、隔离污染源等方式改善水质,或采取措施开展替代水源建设,确保灌溉水质安全。
开展污染成因排查整治。编制全县污染场地环境风险控制清单,建立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分类目录,全面掌握全县污染场地数目、分布、类型和污染程度,为污染场地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进企业对污染场地进行综合治理。以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建立适合武平县实际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
第三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科学整合归并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逐步形成以福建武平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为主体、梁野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继续当好林改标杆,打造新时代林改“武平经验”升级版,林改经验体制试点,逐步探索建立具有武平特色的保护体系、生态保护制度和绿色发展模式。
实施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监管。开展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工作,逐步将“绿盾”行动范围扩展到各级各类的自然保护地。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发现-查处-整改-上报”工作闭环,实现常态化监督。严格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活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加快建设生态保护监测网格体系和评估体系。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快构建和完善生态系统数量、质量、结构、服务功能四位一体和天地一体、上下协同的自然生态监测网络。整合生态保护监管数据平台,推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保护地监管、生物多样性观测平台融合和统一,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云”平台管理软件系统和野外核查系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开展生态状况和气候影响评估,通过遥感手段,全面评估生态系统格局、质量和服务功能,以及气候变化、气象灾害的影响。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统筹重点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全面推动汀江、中山河等主要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因地制宜开展分区水土保持工作。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探索实施“生态修复+废弃资源利用+产业融合”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福建武平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梁野山国家自然保护区。
第四节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进一步落实《福建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4-2030年)》,推进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调查,摸清生物多样性家底,准确评估各区域生物多样性丰富程度。组织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云豹、黄腹角雉、蟒蛇、穿山甲等国家Ⅰ、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南方红豆杉、黑桫椤、闽楠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栖息地与集中分布区生态环境的保护,根据不同种属动植物制定科学的养护管理措施。强化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和观测样区建设,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就典型生态系统、重点物种、重要生物遗传资源开展调查、观测和评估。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配合省、市级相关部门加强转基因等生物安全监管,实时监控资源开发过程的生态风险。定期组织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调查评估。禁止将引入的外来物种向野外放生或者丢弃,定期组织对外来物种的种类、分布、传入途径、危害、损失等情况的调查,建立外来物种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加强对外来物种防治的宣传,提高公民对外来物种的认识,防止和减少因自然力和无意识的人为行为产生的外来物种危害。对引入外来物种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防止外来物种逃逸、扩散、外泄,避免对生产、生物和生态造成危害。加强对外来物种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和农业、林业生产经营者按照规定做好外来物种的引入、监测和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森防责任措施,认真做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和松材线虫病的防控工作,及时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松枯死木清理工作,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森林病虫灾害。
第五节 推动生态惠民富民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进一步深化市场建设。深化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持续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先行开展以生态产品实物量为重点,结合市场交易、经济补偿等手段,探索不同类型生态产品经济价值核算,深入实施“旅游民富”战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乡村旅游,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
深入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常态化、长效化,对全流域、森林、湿地、耕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予以保护补偿,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继续完善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开展人居生态安全隐患调查,明确生态安全问题现状、位置和规模。在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组织动员脱贫人口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快特殊类型地区绿色振兴发展,巩固脱贫成效。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持续推进造林绿化,不断增加林业碳汇;大力推广秸秆生物质炭、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科学施肥,采取保护性耕作措施,提升土壤固碳水平,增加农田碳汇能力。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
专栏三: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以管控为主的村庄实现有效管控,同时优先治理“三周边、两沿线、两重点”等七类重点村庄。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3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建立垃圾治理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智慧化的长效运维机制。 “绿盈乡村”建设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绿盈乡村创建项目、十方镇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工程、武平县大禾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捷文村“绿盈乡村”高级版项目、武东镇绿盈乡村创建项目、武平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示范区、武东镇农村污水处理--氧化塘升级改造工程、武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梁山村“绿盈乡村”高级版、田背村、杭背村、帽村村“绿盈乡村”中级版项目建设。 |
专栏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
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工程。对安全利用类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安全利用工程。 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梁野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福建武平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十方镇处明溪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万安镇万安溪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废弃矿山修复工程。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在“三区两线”范围外的废弃矿山治理以自然修复为主,范围内的以人工辅助为主。 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推进福建武平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梁野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保护修复和湿地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 |
7 第六章 三水统筹,创建美丽河湖
第一节 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
保障河湖生态水量。研究制定出台将中山河、平川河、东留水库、卦坑水库、下坝水库等重要河湖的生态流量保障方案,明确河湖生态基流和河流生态水量目标,配套生态流量监测预警设施,完善水量调度方案和保障体系,维护河湖生态系统功能。强化节水,采取上中游水库群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保障河道生态需水,到2025年,中山河生态需水满足率达75%以上。
推进水电站清理整治。组织全县水电站综合论证评估,按照退出、整改、保留三种类别“一站一策”实施分类清理整治。限期退出安全隐患重、生态影响大和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水电站;保留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许可手续、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以及满足最小下泄流量要求的水电站;其他水电站依法整改,推动水电站绿色发展,严格落实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的管控要求,推动泄放设施改造,监测监控设施配备并强化生态调度运行,切实保障生态下泄流量。
实施再生水循环利用。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推动建设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和微污染河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用于区域内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选择武平工业园区积极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
第二节 深化水环境污染治理
健全流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武平县长江流域源头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快推进中山河、桃溪河流域监控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完善中山河、桃溪河流域跨界污染防治协调处理机制和区域性污染应急处理机制,定期监督评估河流、湖(库)汇水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落实防控措施。优化库区水产养殖规划。
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全面开展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排查整治工作,形成排污口清单,按照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实施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主要河流、排污口、污染源做到“一河一策、一口一策、一源一策”。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各流域“查、测、溯、治、管”五项主要任务。
“多源齐控”强化源头减排。开展武平、十方、岩前等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造纸、制革、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持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化,规范推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加快退出重点湖库超规划网箱养殖;补齐城镇污水治理设施短板,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鼓励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准Ⅳ类提标改造和尾水回用。
推进流域精细化管理。以水环境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实施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中山河、桃溪河等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保护,协同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坚持“一河一策”,以流域为单位制定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明确分流域保护方向和重点任务。针对不达标断面制定限期达标规划,推进水质超标河流及交界断面的整改,推动水质达标。
持续开展小流域整治。巩固提升小流域治理成效,推行“拆、截、清、治、引、构”模式,巩固小流域治理成效,全面落实“源头管控”“一河一策”和“四有机制”的综合治理要求,分类梳理小流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强化小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持续加大小流域水质治理投入。到2025年,小流域“水清岸绿、河畅景美”,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小流域水质“保Ⅲ争Ⅱ”。
第三节 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组织开展制定中山河、平川河、东留水库、卦坑水库、下坝水库及桃溪河干流河湖生态缓冲受损情况排查,腾退受侵占、高价值的沿河、环湖环境敏感与脆弱区。到2023年,基本完成河岸缓冲带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生产、生活活动的设施迁移或者拆除。推进河岸缓冲带建设。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构建水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网络,实现河湖从“清”到“美”的提升。
汀江以永平溪集镇段、帽村溪昭信村段、孔厦溪孔厦村段;大禾溪干流湘村段、支流龙坑溪;中堡河干流、大绩溪支流、林坊溪支流;万安溪;彭寨溪(乐畲至彭寨段)、熊新溪支流;丰田溪;桃溪河干流(新贡至小兰河段);三和溪、湘洋溪、尧山溪;三峙溪、黄埔溪、六甲溪等河道淤积相对严重,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空间较大的河段为重点,逐步开展生态清淤、河流缓冲带修复建设、亲水设施提升等工作。
梅江以民主溪支流(岭下至坡下河段);东留溪、黄坊溪支流;中山河太平及阳民段、上峰溪、黄溪溪;中赤溪下车至平沿段、沿田溪支流;云礤溪、尧禄溪、园丁溪支流、灵通溪、文溪溪;处明溪干流、金线溪支流;宁洋溪、双坊溪、大迳溪;中山河大田村段、中山河福兴村段、中山河大成村段等河段为重点,逐步开展生态清淤、河流缓冲带修复建设、亲水设施提升等工作。
深入开展湿地恢复与建设。通过污染源整治、河湖水系连通、生态基流(水位)保障、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等措施,扩大湿地面积,引导湿地可持续利用。2023年前,全面完成中山河湿地侵占问题整改。鼓励在重要河口、大型污水处理设施下游、河流交汇处等敏感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充分发挥湿地水质净化功能,补充河道生态流量。
实施土著物种保护和恢复。加快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产卵场、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通过引水、调水、闸坝调度等生态补水方式,逐步恢复鱼类生境。因地制宜建设鱼道、鱼坡等过鱼设施,满足鱼类洄游需求。推进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实施洄游通道、栖息地、产卵场、水生生态系统等修复措施,逐步改善水生生态环境,实现土著鱼类等水生生物的重现和回归。定期开展增殖放流。建立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体系,严格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制定水域禁捕、限捕管理办法,科学划定河湖禁捕、限捕区域,重点水域逐步实施禁渔期制度。
第四节
加快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方案编制。制定实施“一河(湖)一策”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因地制宜实施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等措施,确保河湖稳定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系统。2022年底前,完成美丽河湖(中山河)建设方案编制工作,从安全提升、生态修复、管护设施、亲水便民设施、文化设施布局等方面明确美丽河湖建设目标、任务、进度、项目。到2025年,建成1个示范性的美丽河湖(河段)(中山河),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系统。
推进河湖水生态监测和生态系统健康评估。探索美丽河湖水生态监测和评价,定期开展涵盖生境、底栖生物、着生藻类、浮游植物等监测指标的河湖生态健康评估,评估周边及上游污染源对河湖生态健康影响。到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中山河、桃溪河2条主要河流的水生态监测体系。
第五节 协同地下水污染防治
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推动地表水流域水范围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衔接融合,开展地下水与地表水的协同防治研究,突出协同管控措施。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监管信息平台,整合构建区域全覆盖、种类齐全、分布合理的地下水监测“一张网”。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建立地下水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制度,定期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排查和自行监测。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
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安全。逐步开展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下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小于1000人的农村分散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对于水质超标的水源,要针对人为污染和天然背景不同超标原因提出针对性水质达标方案。对于难以恢复饮用水水源功能且经水厂处理水质无法满足标准要求的水源,按程序撤销、更换。实施天然矿泉水水源环境保护。
强化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持续“双源”调查评估,排查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地下水污染风险,开展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用地下水污染阻隔、可渗透反应墙等技术,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的工程措施,开展地下水风险管控的效果评估和后期环境监管。
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探索地下水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试点,探索实施废弃井封井回填工作。开展武平、十方、岩前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排查整治工作。
专栏五:碧水工程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推进中山河、桃溪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及农地生态功能提升、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 县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通过控源截污、河道生态修复,新、改、扩建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治理,雨污分流等措施,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实施小流域治理巩固提升:“保优提质”为重点,重点实施国省控主要流域及小流域水质自动监控设施建设。 深化主要流域整治:针对全县主要流域突出环境问题,推进流域水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统筹点源、面源污染防治和河湖生态修复,实施差异化的防治策略,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 美丽河湖建设:到2025年,2条主要河流(段)、3个重点湖库全面建成“美丽河湖”。 地下水基础环境及污染状况调查:以武平、岩前、十方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及污染状况调查。推进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单位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并进行监测。 |
8 第七章 转型升级,建设美丽园区
第一节 科学调整优化园区布局
合理规划园区空间发展布局。园区开发规划应符合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结合“三区三线”、区域“三线一单”管控及有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合理优化布局。科学划定园区环境管控单元,构建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将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融入园区规划编制、决策和实施全过程,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在园区发展。
优化园区生产生活空间布局。按照武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等有关要求,重点解决厂群混杂问题,优化园区生产生活空间布局,构建工业园区、环保隔离带、环境风险防范区、城乡居民区等空间界线明晰的生产生活空间体系。对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在入园前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恶臭扰民,并鼓励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减少恶臭污染物排放。
第二节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园区建设,指导园区积极创建申报省级绿色园区。逐步推进传统制造业差异化清洁化改造,提高工业园区整体能源产出和水资源产出效率,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加快构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加强对园区内能源、水资源消耗的管理,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到2025年,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提高废弃资源、固体废物等综合利用率;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加强废物资源回收和利用的监督和管理,引导园区企业合理延长产业链,促进废物循环利用。全面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第三节 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管理、分期实施提标升级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建设污水管网,确保污水全收集。进一步提升除磷脱氮处理能力。到2025年,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全面建设“污水零直排区”。以“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为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企业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间接排放标准以及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接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园区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接管要求;含有超标的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国家或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园区废水,不得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设置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原则上一个园区设置一个排污口。
改善园区废气体基础设施。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标准处理、日常运行维护等方面,提高园区废气处理水平,确保废气稳定并符合标准。逐步实现天然气管网全覆盖。积极探索小微企业园区的废气处理。
规范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依据固体废物重点监控企业清单,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鼓励园区自建配套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及处理处置设施,依法建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台账,依法依规对固体废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到2025年,园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
第四节 提升园区智慧化管理水平
建设环保智慧园区。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进园区智慧化建设,建立统一的组织管理协调架构、业务管理平台和对内对外服务运营平台。整合园区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监控监测、能源监测、大气污染、水污染监控监测等统一监测平台,推进全县自动监控统一联网;对企业水、电、燃气、蒸汽等数据进行物联网远程采集分析,实现园区能源调度及节能降耗。支持鼓励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梯次推进初级、中级、高级版绿色园区创建。
建立环境质量监测体系。优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布点,科学设定监测频次;对纳污水体水质超标、下降的园区加密水质监测。建立园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机制,对园区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进行监控,并逐步由“一园一点”扩大到周边区域。建立园区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制度。
完善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编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整合应急资源,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及装备,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推进企业间事故应急池互联互通,合理建设隔离带和绿色防护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六:美丽园区工程
以武平县、十方、岩前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工业园区,从园区管理、产业水平、能源利用、清洁运输、污染治理、监测监控、数字治气等方面,聚焦低效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引导资源高效优配,开展新一轮园区大气、污水排查综合治理。完善重点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监控体系,逐步实施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 |
9 第八章 风险防控,牢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全面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持续推进核与辐射监测体系建设。立足全县建设全覆盖、敏感区域兼顾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依据省市要求,在重要河流、一级水源保护区增加水体监测点位,在环境敏感地区、人口密集区增加空气辐射质量监测点位。
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对放射源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实现100%全覆盖。加强废旧闲置放射源送贮管理,发现的废旧闲置放射源依法做到100%应收尽收。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以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科普宣传为重点,构建全过程电子化核与辐射监管工作方式,按照“全、动、用”原则,接入监控视频、实时数据,督促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核技术利用单位强化系统应用,突出数据应用分析。进一步开展调查,彻底摸清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存量和年产生量,加强伴生矿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开展电磁辐射自动监测,推进移动基站规范管理,确保按规定完成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
健全全方位核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完善运行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核辐射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指挥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完善核应急保障能力。常态化组织核与辐射演练培训。严格落实24小时核应急值班备勤,确保随时可启动响应。
构建全民化公众沟通体系。定期开展核辐射安全宣传活动,制作具有地方特色的核安全系列宣传材料,打造优质科普宣传品牌。推动核与辐射知识融入地方科普展馆,实现核安全科普常态化和重点人群全覆盖。完善涉核社会风险预警和舆情管控机制。
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深化全流程管控。加强重大产业规划布局的危废评估论证和配套处置设施建设,强化危废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对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去向、污染防治措施等论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管理系统和转移监控系统。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医疗废物监管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药品和医用耗材购入、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精细化全程跟踪管理,使用具有追溯功能的医疗用品、具有计数功能的可复用容器,确保医疗机构废弃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通过规范分类和清晰流程,在各医疗机构内逐步形成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三类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提高医院可回收物资资源回收率。
强化收集和处理。推进实施新一轮医废处置设施“扩能提质”和补短板工程,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涉疫情医废、涉疫情生活垃圾安全处置。推动包括偏远农村地区小型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加强规范化管理。构建基于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推动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推进废铅蓄电池、农药包装废弃物、电子废物规范收集处置和规范化审核。在试点基础上,健全完善积极推广小微企业零散危险废物第三方集中收集机制。强化“危废规范化管理+环境执法”联动,提升涉危废领域环境监管和执法专业化水平。
第三节 推进重金属及尾矿污染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严格落实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新(改、扩)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指标调剂制度,实施“等量置换”或“减量替换”,强化涉重金属环境准入管控。动态更新、补充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强化监管。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和措施,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完善矿产资源集约开发机制。加强废弃矿点监管。推进实施废弃矿渣综合利用。对矿山周边存在污染的农田进行生态修复。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加强修复绿化,促进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重建。
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常态化联合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力防范化解尾矿库重大环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编制重点环境监管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统筹做好尾矿库常态化污染防治、环境应急准备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第四节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
完善生态环境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强化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的环境风险管控,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明确针对性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有序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融合,提升环境应急智能指挥调度能力和水平。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政府、部门、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预防和应急响应机制,组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和专家咨询团队,落实应急措施和物资,有效防范和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强化生态环境、应急、水利、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联动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强化环境应急支撑保障。开展“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行动,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更新扩充应急物资和防护装备,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开展环境应急监测演练和应急人员培训,增强应急实战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第五节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与监测。根据国家发布的环境风险评估、管控计划、程序和技术方法,对国家筛查确定的优先管控新污染物,开展重点行业生产使用信息调查、环境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
加强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的新污染物,按照“一品一策”原则,持续推动淘汰、替代、限用和排放控制。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推广应用。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专栏七:强化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工程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工程。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设施。 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工程。接入省、市生态云固体废物环境智慧应用系统建设工程。 环境应急能力工程。中山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建设龙岩(武平)应急物资储备库工程。 核与辐射监管工程。电磁环境监测和水体监测自动站建设工程。 |
10 第九章 区域合作,打造“融入两区”建设样板
第一节 探索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融合发展新路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进一步拓宽农业、林业、旅游、气象等领域合作,鼓励和支持大湾区商企扩大绿色经济投资,推进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对接。鼓励来武平从事生态环境业务,参与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与运营。完善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共同的福祉。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同维护石窟河(中山河)生态环境。全面保障中山河水生态环境,确保让下游实现共享福建的清洁水、安全水、生态水。
第二节 协同闽粤赣生态环保共建共治共享
共建跨区域环境保护机制。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主动开展空气质量联合监测、联合会商等机制和大气污染预警预测协作、联合应急机制。实施环境监管执法联动,全力配合区域交叉执法,加强部门、区域间联合执法,建立执法联动长效机制。完善跨行政区的环境治理跟踪机制、协商机制和仲裁机制等,加强联合监管和纠纷调解工作。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区域大气污染等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构建环境信息共享体系。实现污染排放、环境质量、环境监测信息共享。开展联合技术培训、联合设备运维、联合监测结果分析等行动,提升区域整体环境科技监测能力。
共筑生态安全屏障。严格保护闽粤赣边重要湿地、重要河口。依托长江流域(桂坑溪)、汀江(桃溪河)、中山河,打造内陆山区绿色“森林”生态屏障。
联守生态廊道。依托长江流域(桂坑溪)、汀江(桃溪河)、中山河等主要水系,加强沿岸防护林体系建设,禁止新建不符合流域规划的水电项目,维护流域水生态空间,加快推进流域污染整治,实施水环境全方位管理,打造河流生态廊道。依托由山区伸向海岸的山体,开展退耕还林工作,加强山体绿化和修复,打造森林生态廊道。依托交通走廊,建设防护林、森林景观带,适度打造郊野公园等集生态、景观、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绿地生态系统,构建交通生态廊道。
11 第十章 改革创新,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每年向上级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推进落实县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扎实推动中央环保问题整改并迎接和配合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成立县级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提供组织保证。
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三线一单”在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不断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做好排污许可、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要素、全周期管理,基本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体系。依法依规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严重违法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福建)”等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依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
第二节 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政策
加强依法行政。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的体制机制。
推动生态环境司法联动。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成效,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联席会商、联合执法、联合督办,探索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调整设立专门的生态环境审判、检察和执法组织,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起诉和审判力度。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强案例线索筛查、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推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进行衔接。
第三节 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构建规范开放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督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健全第三方治理环境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建立第三方环评、监测、治理失信机构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在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重点行业等领域推行第三方治理,探索治理企业跟投业主项目模式和区域化、一体化环境综合服务模式。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导向(EOD)开发模式试点,探索建立产业收益补贴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的良性机制,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经济发展的充分融合。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第三方污染治理鼓励政策。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落实差别电价政策。
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项目储备库建设。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台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产业集群绿色升级改造,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等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探索绿色金融的创新举措,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在全国碳交易体系下探索碳汇金融创新。积极对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和省级各类投资基金。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鼓励环境高风险企业积极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管理制度。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试点生态系统价值核算和经济生态生产总值核算。
第四节 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绿色生活风尚,倡导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推动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公众以实际行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全民绿色消费,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推行绿色产品政策采购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等各种绿色生活主体创建活动。倡导低碳绿色出行。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加快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全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鼓励企业设立企业开发日、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丰富新时代生态文化体系。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结合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打造生态文化品牌,研发推广生态环境文化产品。加强政务新媒体发布。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覆盖全面化,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群团组织和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优势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关心关注生态环保事业、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广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
第五节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建立统一规范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尽职免责、职业风险保障等机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完善跨区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
完善环境执法监督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增加新型快速精准取证装备配置,建立前端智能监管模式。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箱、PDA执法终端、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监测仪等信息化设备和无人机、无人船、管道机器人、个人防护设备等辅助执法设备,加强现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执法指挥控制中心,探索完善非现场监管模式。健全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网格监管能力建设。优化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网格员配备日常巡查交通工具。
构建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完善覆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小流域、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以及城市和村镇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整合各领域、各层级监测资源,逐步搭载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等自然资源数据,以及气象、海洋生态等数据资源,加快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实行“谁考核、谁监测”,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培育规范社会化监测机构,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监督和责任追究,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建立精准智慧的生态环境信息化支撑体系。统筹推进“数字生态”建设。健全生态云数据汇聚共享机制。提升生态云智能化水平,拓展生态云应用领域,加强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生态环境管理全方位转型升级。拓展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功能,搭建视频监控共享平台,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监管模块建设,实施大气、水、土壤、重点片区废气噪声、重点行业污染物、碳排放信息化管理模块建设。推动社会各界“共建、共享、共用”生态云等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决策科学化、监管精细化、服务便民化水平。
构建先进适用的生态环境科技支撑体系。加大生态环境科技资金投入,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领域研究。鼓励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健全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体系。加大对龙头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合作,聚焦绿色技术创新研发,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转化。
专栏八: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生态环境执法工程。综合行政执法车辆配备工程;环境执法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生态云三期);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增加新型快速精准取证装备配置等辅助执法设备、信息化设备,建设执法指挥控制中心,网格员配备日常巡查交通工具。 生态环境监测工程 水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提升水质自动监测水平,完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定期组织开展水质监测。重点工业污染源、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污染行业安装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测设备。 积极推进控制断面水生态监测站、生态流量监测站,对生态流量、水生物、河道水文特征实时监测。 生态监测网络:建立健全梁野山国家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科研监测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河湖水生生物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建设集实施监测、智能巡护、指挥交互的“天空地一体化”林业资源监测平台,实现林业部门信息化、智慧化保护、管理和服务。 辐射监测网络:重大辐射污染源设置重点污染源监督性自动监测站。 监测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修缮改造县级环境监测站业务用房,完善监测实验基础条件。补充更新环境监测车。 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提升:增强水、空气、土壤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大气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等特征污染物分析能力,补充相应的监测设备。 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能力建设:依托生态大数据平台,对水环境监测网综合数据处理系统、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信息系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控质管系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及会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省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
12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思想引领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捷文村群众来信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武平林改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地落实。
第二节 加强组织实施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明确党委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对保持并改善本行政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组建武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由武平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生态环境、农林、发改、住建、城管、水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依据规划内容,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举措,推进规划落地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规划的实施和重点项目推进,制定分年度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组织年度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第三节 注重分工协作
规划编制过程同步研究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部门,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
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把规划主要工作内容纳入党政主要领导考核责任书,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坚持和完善县对乡镇环保目标责任制,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对失职渎职或因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事故或事件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或其他公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各企事业单位是其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对其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负责。
执行“十四五”实施的国省控、小流域、乡镇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各乡镇水质断面的优化布点,并实行考核。
第四节 完善投入机制
拓宽融资渠道,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生态转移支付、地方债、PPP等多渠道资金合力作用,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规划实施。
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发展专项资金,向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倾斜。推动各级各部门、乡镇(街道)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和资金扶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生态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各级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经费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和本级财政预算;做好资金的来源、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核,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五节 打造环保铁军
全面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提供坚强组织和队伍保障。
第六节 开展实施评估
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各部门应对《规划》确定的目标、重点任务、工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约束性指标考核和预期性指标评估。对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终身追责,对重点任务完成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同志实施量化问责。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
13 附件
1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项目 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 年限 | 规划投资 (亿元) | 责任 单位 |
1 | 大气污染防治 |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实施水泥行业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试点。 | 2023年底前 | 0.4 | 塔牌水泥公司 |
2 | VOCs治理项目 | 实施表面涂装、化工、印制电路板、包装印刷等涉VOCs治理提标改造。 | 2025年底前 | 0.2 | 武平生态环境局 | |
3 | 大气污染治理提标改造项目 | 新建一座3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实施大气污染提标治理。 | 2022年底前 | 2.0 | 县住建局 | |
4 |
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
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
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
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
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 | 武平县小澜溪流域永平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建设内容:建设18亩人工湿地净化系统;建设1.8公里河湖缓冲带、8km生态护岸和5km生态沟渠,对水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保障水生态安全。 | 2023年底前 | 0.25 | 永平镇政府 |
5 | 汀江流域(永平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系统4处(合计16亩,含水质自动监测站一个),生态护坡6100m,生态河床改造约600m。 | 2024年底前 | 0.31 | 永平镇政府 | |
6 | 中堡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林坊村、中堡村、远富村新建三处人工湿地,面积10052平方米,约15亩;远富村河段建设生态护岸1600m。河道生态恢复5000m。增殖放流鲢、鳙、鲇,共计放流90kg,放流比例根据3:7:1,放养密度为60g/m³。 | 2025年底前 | 0.30 | 中堡镇政府 | |
7 | 桃溪镇桃溪河流域整治工程 | 整治河道27km,建设浅滩湿地31514.5m2,生态护岸1844.75m,生态缓冲带5093m2,生态净化缓冲带688m,生物浮岛1000m2,生态浮岛400m2,生态坝2座,生态塘改造3144m2。 | 2023年底前 | 0.27 | 桃溪镇政府 | |
8 | 汀江流域(武东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1.黄埔村人工湿地:新建人工湿地占地约5亩(含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格栅沉砂池1座、排放口1座、全自动水质在线监测系统1套);2.六甲村人工湿地:新建人工湿地占地约8亩(含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格栅沉砂池1座、排放口1座);3.黄埔村生态护坡:新建河道生态护坡7000m;4.武东镇镇区生态护坡:新建河道生态护坡2200m;5.六甲村生态护坡:新建河道生态护坡1600m。 | 2024年底前 | 0.38 | 武东镇政府 | |
9 | 湘店镇汀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打造生态修复节点2处,建设人工湿地7000m2,河湖缓冲带生态修复3445m,河湖缓冲带生态保护10km。 | 2022年底前 | 0.14 | 湘店镇政府 | |
10 | 东留镇东留水库上游水系生态治理项目 | 新建人工湿地工程面积9000m2,浅滩湿地工程面积1000m2,生态护岸6.2km,生态浮岛1000m2。 | 2023年6月底前 | 0.25 | 东留镇政府 | |
11 | 赣江流域源头(武平县)水系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 | (1)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新建桂坑溪、龙溪溪河流生态缓冲带5处,长度共5.3km,生态修复面积共79500m2;(2)生态护坡建设工程:新建鱼巢砖宾格网联合挡土墙+植被型护坡8.3km,新建抛石护岸+植被型护坡9.2km,共恢复植被面积26190m2;(3)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新建龙溪村、中坊村、谢坊村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水质提升湿地3座,总设计规模为550m³/d,总面积5500m2;新建龙溪电站下游旁路湿地1座,规模1000m³/d,面积5000m2;(4)水生生物群落构建工程:构建水生植物37800m2,投放鱼类126万尾。 | 2025年底前 | 0.54 | 东留镇政府 | |
12 | 捷文水库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及其上游水系生态修复 | 对水库上游进行河道生态修复,包括河堤加固,建设生态护岸、人工湿地、生态缓冲带、生态岛、水源地安全防护建设、建立水质预警监测体系等。 | 2025年底前 | 0.57 | 万安镇政府 | |
13 | 岩前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武平县岩前镇岩前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涉及新建岩前溪及支流河道两侧生态护岸共计6.79km;修复河道缓冲带水生植物23145m2,约34.72亩;新建人工湿地8000m2,约12.0亩;沿岩前溪流域在灵岩村段、大布村段、峰贵村段、迳田村段、伏虎村段和双坊村段等位置布设60个人工生态岛礁。 | 2023年6月底前 | 0.30 | 岩前镇政府 | |
14 | 岩前镇龙井溪流域生态湿地工程 | 1.采取河道清淤、土方开挖等措施,对龙井溪污染较为严重的底泥进行清理,河道治理长度约4000m。2.新建配套的湿地公园1个。 | 2025年底前 | 0.21 | 岩前镇政府 | |
15 | 岩前溪流域宁洋溪至龙井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武平县岩前溪流域宁洋溪至龙井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涉及新建岩前溪及支流河道两侧生态护岸共计12km;修复河道缓冲带水生植物24000m2;新建人工湿地5800m2;沿岩前溪流域在灵岩村段、峰贵村段、迳田村段、伏虎村段和双坊村段等位置布设70个人工生态岛礁。 | 2025年底前 | 0.35 | 岩前镇政府 | |
16 | 中赤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主要建设人工湿地净化工程6亩,建设人工生态岛系统6500m2,河湖缓冲带生态修复8000m2,建设生态护岸2.5km。 | 2025年底前 | 0.22 | 中赤镇政府 | |
17 | 十方镇处明溪、彭寨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湿地建设面积11.2亩,河湖缓冲带布设长度12.04km,生态护岸建设长度3.86km,生态沟渠2.5km,人工岛礁70个。 | 2023年底前 | 0.22 | 十方镇政府 | |
18 | 民主溪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对汀江流域民主溪段高书村、岭下村、民主村面源污染进行整治,建设人工湿地共7.68亩、生态护坡1627m,河湖缓冲带2.12亩。 | 2023年6月底前 | 0.10 | 民主乡政府 | |
19 | 韩江流域(民主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1.岭下村建设生态护坡2700m。2.民主村建设生态护坡2750m,建设人工湿地8000m2。3.高书村建设生态护坡2050m。 | 2024年底前 | 0.52 | 民主乡政府 | |
20 | 中山镇中山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 | 新建人工湿地4545m2,恢复河道缓冲带11565m2,生态拦截沟渠1299m,生态湿地6654m2,生态护岸5881m。 | 2024年底前 | 0.33 | 中山镇政府 | |
21 | 城厢镇文溪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 对涉及河段进行河道生态修复,包括生态护岸缓冲带修复长度16km,湿地建设面积25亩,自然岸线率35%,沉水植被覆盖度30%,建立生态指标监控和调养联动系统。 | 2025年底前 | 0.77 | 城厢镇政府 | |
22 | 中山河全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 以中山河流域的文溪溪、平川河、下坝园丰电站溶解氧水质提升为重点建设生态护坡(岸)、人工湿地、生态净化缓冲带、生态浮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工程,通过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水生态安全。 | 2025年底前 | 2.1 | 武平生态环境局 | |
23 | 武平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 武平县乡镇集中式千人以上及千人以下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 2023年底前 | 0.75 | 武平生态环境局 | |
24 | 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 坚持片区化、功能化、系统治理原则,分年度实施西南片区、东门片区、中心街片区、青云山片区、七坊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同步实施其他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改造。 | 2025年底前 | 5 | 县住建局 | |
25 | 岩前、十方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 2023年底前 | 0.22 | 县住建局 | |
26 | 武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零直排整治工程 | 在始通村建设深度净化系统46215m2;建设武平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至深度净化系统DN400连接管1500m。 | 2023年底前 | 0.33 | 县城投公司 | |
27 | 武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 | 新建武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座,本期设计规模2000m³/d以及相应配套的进场主管和尾水排放管道。主要建(构)筑物:进水泵房、物化沉淀池,A²O生化池、ABR膜池、接触消毒池、污水浓缩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设备间、生产化验楼、大门等;配套管网;进场主干管DN600约80m,尾水排放管DN400约260m。 | 2022年底前 | 0.43 | 县天泉水务公司 | |
28 | 岩前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提升工程 | 实施完善污水治理设施,扩容提标改造。 | 2025年底前 | 0.56 | 高新区管委会 | |
29 |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 围绕一河(中山河)、两脉(中山河支流平川河、东留河)、三片(水美乡村环梁野山片、环千鹭湖片、东留花果山片)、一系统(构建一个“多元监控、科学决策”的武平县数字水利水务系统),实施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防污控污、景观人文等工程。 | 2025年底前 | 4.5 | 县水利局 | |
30 | 大禾镇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 实施的河道总长8.15km,其中大禾溪干流湘村段长度3.55km,涉及1个村庄,湘村村;大禾溪支流龙坑溪段长度4.60km,涉及2个村庄,上湖村和下湖村。 | 2025年底前 | 0.14 | 大禾镇政府 | |
31 | 小澜溪丰田段治理工程 | 新建堤防1.5km,新建护岸长3km,河道整治4.5km。 | 2025年底前 | 0.12 | 武东镇政府 | |
32 | 小澜溪(永平段)新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 建设生态护岸3000m,生态景观园3个约1200m2,河道清淤10km。 | 2025年底前 | 0.12 | 永平镇政府 | |
33 | 十方镇河道整治工程 | 砌河堤、清淤泥、河道拓宽、砌岸,清河道、护岸、修复清理沟渠、水库清淤、砌造、水圳建设、防冲护岸。 | 2025年底前 | 0.25 | 十方镇政府 | |
34 | 岩前镇峰贵村水土保持项目 | 在峰贵村对开采的矿山进行水土保持,提升绿化水平。 | 2025年底前 | 0.15 | 岩前镇政府 | |
35 | 土壤污染防治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 | 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项目。 | 2023年底前 | 0.2 | 县自然资源局 |
36 | 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 | 实施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分析及污染源头阻断项目,农用地土壤超筛选值集中区域以及产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区域的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等。 | 2025年底前 | 0.3 | 县农业农村局 | |
37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项目 | 实施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改,污染源头阻断工程等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内容。 | 2024年底前 | 0.3 | 武平生态环境局 | |
38 |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 | 实施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 | 2025年底前 | 0.3 | 武平生态环境局 | |
39 |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通过纳管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村庄小型集中式设施,完成环境敏感区域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 2025年底前 | 4.5 | 县农污办 |
40 | 绿盈乡村创建项目 | 统筹建设高级版、中级版和初级版“绿盈乡村”约180个,提升农村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和绿色发展水平。 | 2025年底前 | 0.5 | 武平生态环境局 | |
41 | 武平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示范区 | 六甲片区移民发展示范区建设(东兴、六甲、美和等三个移民村的人居环境治理、污水治理)。 | 2025年底前 | 0.9 | 县水利局 | |
42 |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 | 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 实施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山河湿地公园以及天然公益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2025年底前 | 0.2 | 县林业局、福建省武平县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43 | 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 | 强化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濒危物种种群保护,构建重要原生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网络,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全面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 2025年底前 | 0.2 | 县林业局 | |
44 | 武平县国家重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实施13个国家重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综合治理面积38.22km2。 | 2025年底前 | 0.46 | 县水利局 | |
45 | 绿色园区创建 | 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和完善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提升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处理规模及提标改造;建设、扩容工业园区固废处置设施和环境公共应急设施;建立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 | 2025年底前 | 1.0 | 县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 |
46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工程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及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 实施产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等项目;实施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 2025年底前 | 0.3 | 武平生态环境局 |
47 | 医疗废物暂存间规范化建设项目 | 新建武平县妇幼保健院院区、武平县中医院院区、乡镇十六个分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080m2,购置相关设备。 | 2023年底前 | 0.14 | 县卫健局 | |
48 | 环境监测执法等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 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及运维 | 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汀江-韩江(武平段)流域水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运维。 | 2025年底前 | 0.30 | 武平生态环境局 |
49 |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 监测能力建设方面:按标准化东部三级站配齐仪器设备,设备运行维护;监管能力建设方面: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和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及监控平台、应急防护装备、应急调查取证设备及监察能力建设装备等 | 2024年底前 | 0.1 | 武平生态环境局 | |
50 | 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 | 完成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 | 2024年底前 | 0.25 | 武平生态环境局 | |
51 | 环境风险防控与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 实施环境应急能力与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 2025年底前 | 0.2 | 武平生态环境局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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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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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规划项目实行定期评估、滚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