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首府南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多项指标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婴儿死亡率由2015年的4.21‰下降至2020年的2.1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5.78‰下降至3.18‰,孕产妇死亡率由17.84/10万下降至15.15/10万。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78.78岁,比2015年增加1.48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21.6%。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2020年,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4872个,比2015年增加608个。全市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56751张,比2015年增加15696张,年递增7.24%,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0723张,比2015年增加3700张。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402个,总投资56.29亿元。城市“15分钟医疗服务圈”初步形成,100%行政村设有标准化村卫生室。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不断提升,新冠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不断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连续六年获全区第一名。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三连冠、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全国第二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全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突出成绩集体等称号。慢性病防治体系不断完善,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及在建数量均为全区最多。
——健康扶贫工作圆满收官。通过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实现每个乡镇均有1个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均有1个标准化政府办卫生室。未脱贫户和在两年扶持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兜底保障报销比例达90%以上。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加强医联体建设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打造了县域医共体全国典范“上林模式”和城市医疗集团“南宁模式”。市辖区各级公立医院补偿率均达到100%,累计减少药品加成约42亿元,减少群众医药费负担约6.5亿元,个人卫生支出比重持续下降。医保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从2015年的48.61%提高到2020年的68.46%。
——重点人群健康有效维护。全面两孩政策有序实施,人口稳步增长,生育政策服务管理不断加强,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妇幼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9.81%,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等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老龄健康服务可及性不断提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达到45.45%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8个。职业健康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级覆盖率达到100%。
——中医药事业进一步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中医独特优势日益彰显,中医药参与新冠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0.67人,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99张,5所综合医院获得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7个县区获得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
——学科专科建设不断加强。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支持市级公立医院临床特色优势专科品牌建设,打造市级以上重点学科(特色专科)39个,其中有20个荣获自治区重点学科(培育)。王福生院士工作站、韦贵康国医大师工作站落户南宁,朱琏针灸在海外建立2个基地。
——人才队伍不断扩容提质。构建了以“5+3”为主体、“3+2”为补充的临床医疗人才培养体系①,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共录取695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累计培养全科医生2008人,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2.2名全科医生,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一名全科医生。落实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政策,聘用2690名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执业。投入1400万元,分批次对全市乡村医生开展脱产培训。
(二)发展形势。
发展机遇。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中央出台重要文件,支持南宁市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交往中心、先进制造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服务贸易中心、交通物流中心、国际消费中心“六个中心”。自治区全面推进健康广西建设,深入实施健康广西专项行动,卫生健康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基础性地位更加凸显,人民健康需求将不断增长并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特点。我市作为全国健康城市建设首批试点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城市、国家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为卫生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新冠疫情发生后,进一步凸显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性。国家前所未有地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弘扬中医药文化,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将成为卫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面临挑战。同时也应看到,制约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优质医疗资源数量较少、分布不够均衡;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医院专科优势不明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有待加强,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生育政策不断优化,人们对康复护理、婴幼儿照护等需求不断提升,但“一老一小”配套政策不够完善,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人才队伍建设亟待提升,高层次人才、重点学科带头人比较缺乏,基层卫生技术人才“下不去”“留不住”情况仍然存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全面推进健康南宁建设为引领,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为目标,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以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更加注重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我市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贡献卫健力量。
(二)基本原则。
党建引领,全面发展。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卫生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为全面推进健康南宁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健康优先,共建共享。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共同推动卫生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主人翁意识,推进健康南宁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
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增强健康意识,突出预防为主。以基层和资源短缺地区为重点,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
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坚持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发展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卫生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健康南宁行动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主要健康指标持续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卫生健康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发挥,实现发展更安全、生活更健康、服务更优质、治理更现代化,人人享有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9.5岁。
到2035年,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建立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和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医药实现振兴发展,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5岁以上,卫生健康综合实力达到西南省会城市先进水平,我市卫生健康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
2.具体目标。
——推进健康南宁行动,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在广西前列。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79.5岁,健康预期寿命同比例提高,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3.9/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城乡、区域、人群间健康差异进一步缩小,着力健全“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
——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有效供给。基本建成区域协调、城乡一体、医防协同、中西并重、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明显提升疾病防控水平。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专业化、数字化、现代化、精准化、智慧化水平全面提升。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现标准化建设。全面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
——构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打造立体应急救援网络。健全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要求的公共卫生与医疗应急保障体系,努力满足突发疫情等公共安全保障需要。完善城乡传染病救治网络,推进公共设施平急两用,全面提升院前急救服务能力。
——打造创新型健康服务模式,推动健康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模式转变和智慧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健康服务全过程。建立中医药特色突出、专科专病优势明显、服务便捷高效的中医药体系。推动非公立医院向规模化、连锁化方向发展。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基本形成。
表1 “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主要指标 | |||||||
领域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2025年广西值 | 2025年国家值 | 指标性质 |
健康 水平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8.78 | 79.5 | 79.06 | 78.93 | 预期性 |
2 |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 — | 同比例提高 | 同比例提高 | 同比例提高 | 预期性 | |
3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5.15 | ≤13.9 | ≤14 | ≤14.5 | 预期性 | |
4 | 婴儿死亡率(‰) | 2.15 | ≤4.5 | ≤5 | ≤5.2 | 预期性 | |
5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18 | ≤6 | ≤6.3 | ≤6.6 | 预期性 | |
6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06 | ≤15 | ≤15 | ≤15 | 预期性 | |
7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 | 92 | 91.5 | — | 预期性 | |
健康生活 | 8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1.6 | 28 | 25 | 25 | 预期性 |
9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 | ≥46 | 40 | 38.5 | 预期性 | |
10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21.14 | <20 | <23.3 | 23.3 | 预期性 | |
健康服务 | 11 |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 6.49 | 9 | 7.5 | 7.4-7.5 | 预期性 |
12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3 | 3.94 | 3 | 3.2 | 预期性 | |
13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4.24 | 5.29 | 3.96 | 3.8 | 预期性 | |
14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12 | 4 | 4 | — | 约束性 | |
15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 0.49 | 0.54 | 0.54 | 0.54 | 预期性 | |
16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 | >85 | >85 | >85 | 预期性 | |
17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5 | >90 | >90 | 约束性 | |
18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 87.09 | ≥90 | ≥90 | ≥90 | 约束性 | |
19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1.8 | 5 | 4.5 | 4.5 | 预期性 | |
20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56.08 |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 约束性 | |
21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45.45 | ≥70 | ≥60 | ≥60 | 预期性 | |
22 |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 100 | 100 | 94.26 | 90 | 预期性 | |
健康保障 | 23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27左右 | 27左右 | 27 | 约束性 |
24 | 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 — | ≥85 ≥70 | ≥85 ≥70 | 85 70 | 约束性 | |
健康产业 | 25 | 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万亿元) | — | >0.1 | >0.5 | >11.5 | 预期性 |
三、全面推进健康南宁建设
(一)全力实施健康南宁行动。
扎实推进健康南宁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健康南宁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19个专项行动②,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健康南宁行动推进机制。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健全涵盖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普及健康生活、发展健康产业等方面的制度体系,持续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巩固健康影响评估试点工作成果,推动健康融入我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健康优势。推动卫生健康服务向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家庭延伸。
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构建全媒体发布传播体系,把健康教育纳入学前、学校和在职教育全过程,倡导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和国民营养计划,提升民众营养健康水平。强化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在脱贫地区开展儿童等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工作。推进“三减三健”③专项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针对不同人群持续开展各种形式控烟行动,倡导创建无烟场所,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计划,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控制在20%以内。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全市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积极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
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安全。加强环境健康管理,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快建设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健全县域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完善伤害预防监测体系与干预机制。持续改善全市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专项行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哨点医院风险监测与评估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食源性疾病调查溯源能力。
(二)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
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100%。加强全市传染病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负压病房、重症监护病区和可转换院(病)区建设。深入推进第三轮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21—2025年),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高质量落实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综合干预、检测咨询、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等防治措施,将艾滋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稳步推进结核病防、治、管“三位一体”新型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加大一般就诊者肺结核发现力度,强化重点人群主动筛查,推进患者全程随诊管理,控制结核病发病率,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做好霍乱、鼠疫、新冠病毒感染、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登革热、麻风病、性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分析研判和防控,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策略。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防治措施,开展消除病毒性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协助加强口岸卫生检疫能力建设、境外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严防外来重大传染病传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推广“互联网+预防接种服务”新模式,实现区域疫苗储运全流程电子化可追溯。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三)推动慢性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治。
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构建覆盖市、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治服务网络。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到2025年,覆盖全市5个以上的县(市、区)、开发区。推进成立南宁市慢性病防治研究中心,整合全市各级医疗、卫生、福利等机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信息,实现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一体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独立的公共卫生科(室)。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症病种开展早筛早诊早治工作,早诊率达到60%。推进“三高”共管④,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70%以上。强化地中海贫血、鼻咽癌、寄生虫病、饮水型燃煤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
(四)优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开展心理健康科普活动,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到2025年,全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5%。完善全市心理卫生服务标准和规范,发展壮大心理健康服务队伍。继续推进全市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以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为重点,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抑郁、焦虑、孤独症、睡眠障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阿尔茨海默病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筛查识别、处置能力。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0%。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数达到0.78张。
(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协调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严格履责,推进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建设,加大卫生基础设施投入,打造健康支持性环境,树立全周期的城市健康管理理念,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如期实现国家卫生城市“五连冠”目标,提高城市综合品质。到2025年,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20%,打造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健康城镇示范点,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强化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专业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倡导勤洗手、科学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卫生习惯,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陋习。
专栏1 主要健康问题干预 |
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重点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健康县区建设、健康知识进万家、基层健康教育讲堂试点、健康小屋等工作,开展烟草控制、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等项目。进一步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二级以上医院中健康促进医院比例不低于50%。加快健康县区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健康县比例不低于40%。 2.合理膳食和食品安全。建设营养健康食堂(餐厅);提升临床营养指导能力,开展营养职业技能大赛,常态化开展合理膳食和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加强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哨点医院食品风险监测与评估能力建设。提升食源性疾病调查溯源能力。 3.重大疾病和危害因素监测。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综合监测;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监测和评估;青少年、成人、高校大学生烟草流行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肿瘤患者随访登记、死因监测;饮用水和环境卫生及学生常见病监测。 4.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实施自治区第三轮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和结核病防治工程。以驻邕高校为重点,开展校园互联网+防艾宣教、艾滋病暴露前和暴露后预防、自我检测等综合干预试点。到2025年,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城镇和农村居民、流动人口以及老年人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青年学生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持续做好地方病防控工作。 5.慢性病防治。提高糖尿病防治知识群众知晓率。倡导40岁以上人群每年至少检测1次空腹血糖,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通过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降低发病风险。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落实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患者指导和规范管理服务。 6.癌症防治。积极开展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工作,强化癌症防治知识宣传,提高肿瘤登记数据质量。 7.精神病防治。推进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农村癫痫病防治管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和能力提升等项目,推进一批公立精神病医院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市五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水平。 |
四、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大在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改革力度。健全以市疾控中心为核心、县(市、区)疾控中心为枢纽、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为网底的疾病防控网络。建强建优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优化岗位设置,结合当地事业编制总量及财政承受能力,依据国家标准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力量配备。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信息化建设,建立多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
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100%达标。全面提高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市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推动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项目立项建设。城区疾控中心加快完善实验室建设,强化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实验室职能。加强基层艾滋病检测网络实验室建设,增加艾滋病免费检测试剂发放及设立免费检测补助专项资金用于扩大艾滋病检测。积极推进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
完善运行保障机制。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和人员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提高保障水平。支持市疾控中心建立南宁市公共卫生医师培训基地,培育壮大公共卫生医师队伍。建立健全“平急结合”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探索实施“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的薪酬制度。
(二)强化基层和医院公共卫生责任。
健全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强化和明晰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职责,推动村(居)委会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将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加强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
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岗位设置,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将履职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增强公立医院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逐步建立权责清晰、医防协同、运行高效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运行新机制。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接受疾病预防控制行政管理部门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创新医防融合机制。推动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的有效协同机制,推进疾病预防和连续管理,实现防控关口前移。探索建立医防融合培训和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探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市级、县级疾控中心分别与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签订医防联盟合作协议,强化医疗和疾控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和职能衔接工作。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国家、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实行科学动态调整,提高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以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管理为突破口推进基层医防融合,实施城乡社区慢性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数字化、智能化辅助诊疗、随访、信息采集等设备。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推动市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构建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网络体系。健全多渠道监测、智慧化多点触发、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等机制。完善市、县、乡三级公共卫生监测网络,扩大哨点监测范围,加大重点场所监测力度,开展高危人群疫情监测追踪。落实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和风险评估制度。依托公共卫生、动物疫病、口岸检疫、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系统,共享检测报告并实时报送异常健康事件。建立相关激励和免责机制,畅通社会公众主动报告疑似传染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的渠道。
(四)健全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等环节体制机制。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健全重大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建设高效协同、上下联动的南宁市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及应急指挥平台,强化应急指挥机构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储备医院、大型公共设施紧急转换为医疗设施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卫生应急队伍规范化技能培训和多部门参与的贴近实战的综合模拟演练,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反应、科学应对。优化首诊负责、联合会诊等制度和处置流程,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处置能力。健全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全市救援力量整体调动与支援机制。
推进紧急救援网络和急救体系建设。深化院前急救医疗体系改革,健全城乡院前急救网络和站点,推进急救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急救中心智能化调度系统、院前与院内急救信息交换与预警联动系统,推进院前急救调度体系一体化、均等化建设,大力建设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构建水上、陆地和空中立体化转运机制。加强基层急救能力建设,建设一批乡镇区域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急救示范点。建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市、县、乡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完善批量危重症伤员收治基础设施和指挥设备条件,强化医疗救援信息联通,提升区域严重创伤和多发伤害综合救治能力。加强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
(五)提高重大疫情救治能力。
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功能完善、平急结合的救治体系。以传染病院(区)、传染病隔离病区、负压病房等为建设重点,完善市级传染病定点医院建设,实现县级传染病医院(传染病区)全覆盖。严格按照二级医院两个2%,三级医院两个4%,定点/亚定点医院两个10%的标准进行重症医疗资源的扩容储备,持续抓好重症救治技术培训及医护力量准备。推动市四医院建设区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基地,新建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提升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发挥中医药在流感、新冠感染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加强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建设。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加强重症监护病区建设,完善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标准,改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硬件设施,强化急诊、重症、呼吸、检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相关专科能力建设,提升综合救治和多学科联合诊治水平。
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设现代化、专业化的公共卫生专业队伍和医疗救治队伍。加强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体系建设,做好药品、试剂和医用防护物资储备。布局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储备应急医疗物资。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有序规划和配置公共卫生应急设施。鼓励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据科学技术用于支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溯源、防控、救治及资源调配。多渠道筹集公共卫生应急资金,落实专项资金用于卫生应急工作保障。
专栏2 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 |
1.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完善主城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建制,推动市疾控中心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项目立项并投入建设。推进疾控骨干人才培养(训)项目。 2.加快构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推进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建设,加强应急工作信息化建设。 3.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前预测预警、事中决策响应、事后评估修订等工作,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提高医务人员早期识别和应急处置水平。做好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4.推进采供血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采血点设置,提高血液应急采集能力。完成血站五象分站建设,提高血液制备供应能力。增强血站与临床用血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管理、血液供应储备应急、血液科研能力。 |
五、全周期保障人群健康
(一)落实国家生育政策。
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适时出台生育激励措施。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帮扶体系,推进双岗联系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落实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平台,实现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加强数据比对、入户核实工作,提高全员人口信息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生育意愿调查,密切监测生育水平变动态势,为优化生育服务做好政策措施储备和政策衔接。
(二)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体系。
构建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推进“医育结合”,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市级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积极挖掘现有资源,通过自建自营或委托经营的方式举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推动“托幼一体化”,鼓励幼儿园开设2至3岁幼儿托班。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100%。0.5万—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业等参与各级人民政府推动的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强托育机构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的功能衔接,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支持新建、改建、扩建、联建一批多功能示范性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婴幼儿公办托育示范点,力争每个县域内至少有1家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公办托育服务机构。
推进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加快托育机构备案登记,健全托育机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托育机构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对托育服务机构的服务全过程加强监管,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动态评估、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组织对托育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进行检查,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发病率。加快托育人才队伍培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计划,开展托育机构和儿保人员业务培训及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率90%以上。
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指导。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为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利用传统媒体以及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和互联网的优势,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早期发展科普服务,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三)加强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开展优生优育服务。建设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⑤,加快推进市、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服务网络,提供优质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有效控制。完善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模式,严把“婚前医学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四个出生缺陷防控节点,婚前医学检查率保持稳定,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诊疗协作,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促进早筛早诊早治。普及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健康知识。加强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为婚育服务人群提供地贫初筛、复筛、基因诊断、产前诊断、重型地贫胎儿医学干预免费服务。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0%以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稳步提升。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
加强妇女健康服务。开展妇女常见病防治,加强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妇女自我保健能力,做好妇女常见疾病治疗随访,保障妇女健康,逐步提升妇女常见病筛查率。推进妇女重大疾病防治,继续为适龄妇女提供免费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治疗服务,促进早诊早治,提升妇女生存生活质量。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对重点人群落实追踪管理,减少传染病母婴传播。深入开展妇女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围绕妇女不同生理阶段的健康需求,提供涵盖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整合型医疗保健服务。开展更年期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鼓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更年期门诊,促进更年期保健专科建设。关爱生殖健康,为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服务,减少非意愿妊娠。
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健康服务。规范开展新生儿安全管理评审,减少新生儿死亡。倡导母乳喂养,加强婴幼儿辅食添加指导,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推广早产儿母乳喂养、袋鼠式护理和早期发展促进,不断提高早产儿专案管理率。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完善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儿童保健和医疗服务。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创建儿童友好医院。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贫血、视力不良、肥胖、龋病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和干预,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强化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逐步下降,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推广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倡导科学用眼,加强防控综合干预,降低青少年近视率。培养学生体育锻炼习惯,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建立学生动态电子健康档案,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绩效考评体系。
(四)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期筛查和失能预防体系。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每年开展“百场老年健康教育进村(居)”活动。开展老年相关疾病预防与干预课题研究,推动老年健康领域科研成果转化,遴选推广老年健康服务适宜技术。实施老年人失能预防与干预项目、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加快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开展中医康复护理延续服务。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
提升老年医疗和康复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南宁市老年医院,依托市一医院建设市级老年医学研究中心,依托市五医院建设市级老年精神心理康复中心。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创建一批自治区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一批老年健康示范机构(科室)。推动开展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促进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加快推进我市老年中医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市中医医院石柱岭医养结合项目为基础,支持市中医医院持续推进中医医疗养老联合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评估水平,到2025年,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一名老年综合评估员。完善上门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完善智慧助老就医服务,为生活不便老年人推广使用“一键急救”平台,提升老年人日常就医便利服务水平。加强老年护理服务能力。
开展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推动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服务,逐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覆盖范围。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完善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开展“互联网+老年延续护理”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加快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深化推进医养结合。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深化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加快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支持各县(市、区)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医院转型发展康复院、护理院、养老院,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集中医药预防、诊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于一体的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发挥中医药养老特色优势。鼓励医养结合机构探索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建设南宁老年健康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建设市八医院、市九医院等一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养老机构普遍具备医养结合能力(能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或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
(五)促进残疾人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健康。
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加强对致残疾病以及其他致残因素的防控,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残疾人健康维护项目,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环境。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工作,做好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对农村低收入人群综合保障全覆盖。根据低收入人群突出健康问题,因户因人因病精准施策。强化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达标提质建设。
(六)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
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风险管控。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深化工业企业的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相衔接机制,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及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指导用人单位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兴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
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构建市、县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按照“区市诊断、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强化职业病诊断、救治能力,继续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设,各县(市、区)至少有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确定1家市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并具备尘肺病、噪声聋等常见职业病的诊断能力,在原有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市级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及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加强尘肺病康复站(点)建设,加大对尘肺病康复站(点)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尘肺病患者康复服务的能力。
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强化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职业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对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尘肺病患者,按规定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救助措施。
加强职业健康促进。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机构和学校等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提升工作相关的肌肉骨骼疾病、精神和心理疾病等防治知识普及率。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试行“一企一策”帮扶模式,每年帮扶不少于6家企业,探索“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监管模式,逐步改善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到2025年,市级健康企业不少于60家,职业健康示范引领企业不少于3家,力争创建不少于3家自治区级健康企业,国家级健康企业不少于1家。
专栏3 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工程 |
1.优生优育工程。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人口监测体系建设;强化人口形势分析研判。 2.托育增量提质工程。构建市、县级托育服务体系。各县(市、区)至少要建成1所公办综合性托育中心(园);整合基层公共服务阵地,在推动村(社区)建成一批普惠托育机构和单位工作场所的托育点。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示范性托育机构。 3.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以市为龙头、县(市、区)为枢纽、乡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项目建设,推动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接管南宁市儿童医院的运营,加强兴宁区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推进横州市、宾阳县、马山县、江南区、良庆区妇幼保健院等县级妇幼保健院新建和迁建项目。持续开展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 4.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管理,完善转会诊和救治网络,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和水平,保障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切实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5.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6.老年健康服务提升工程。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70%,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占比达到85%,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到75%。推进医养结合,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等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7.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市、县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加强尘肺病康复站(点)建设和管理。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
六、全过程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与安全
(一)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实施市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发挥市级三级医院的主力军作用,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以“多学科支持为支撑,打造区域强专科”的方式推进优势专科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供给,打造专科实力区内领先、影响力辐射东盟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现与自治区级医院差异化发展。依托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区域专科诊疗中心。推动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心脑血管专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广西针灸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市第九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创建三级眼科医院、市社会福利医院创建三级精神专科医院。规划新建南宁市口腔医院和一所高水平的三级综合医院。
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水平。推动横州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宾阳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符合条件的县级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推动武鸣区更昌医院创建二级皮肤病专科医院,推动建设武鸣区精神病专科医院。实施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提标扩能、百名医师支援县医院工程,建设创伤救治中心及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肿瘤综合治疗、慢性病管理中心等。
强化基层“网底”服务能力。依托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持续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地区、城市外围地区及新区扩容下沉、均衡布局,重点加大对优质医疗资源短缺、转外就医多地区的倾斜力度。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采取派驻、延伸服务、流动巡诊等方式,保障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各县(市)人民政府每年集中力量重点打造1所乡镇卫生院,各城区人民政府每年重点打造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大力开展社区医院创建。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大力振兴乡村医疗卫生,全面改善基层医疗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全面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立多部门、多学科有效协同的质量监管机制,实现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施和管理控制。落实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常态化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医疗执业全程监管及民营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诊疗规范、技术指南,严格规范医疗技术、病种诊疗、临床路径、临床用血管理,加强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监测,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力争到2025年,全市7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以上。
优化医疗服务模式。构建“健康管理—预防—急救—治疗—康复—护理”全方位、全流程的“一站式”服务模式,推动医疗服务模式从数量驱动转变为价值驱动。以病人为中心,以医联体为载体,提供连续服务模式,加强二级医疗康复服务。大力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缩短患者诊疗等待时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以日间服务为切入点,推进急慢分治医疗服务模式。以病人为中心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制定单病种多学科诊疗规范、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为出院患者提供后续医疗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服务流程,提供高效、精准、前沿的医疗服务。
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改善诊区、病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优化就医流程,畅通急诊、优诊绿色通道。推动智慧服务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向纵深发展,提供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连续服务。全面推行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资源共享,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二级及以上医院全覆盖,探索优质护理长效机制。
(三)提高血液供应保障能力。
加强采供血(浆)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布局服务网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采供血服务网络。结合城市空间规划布局,编制采血点布局规划,力争2025年全市采血点设置总量不少于35个。继续加大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和组织动员力度,县(市、区)人民政府出台本行政区域无偿献血奖励及关爱办法,拓宽献血者优待、关爱范围。加强血液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建成“南宁市血液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我市血液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临床用血供应和质量安全。提升血液研究科研能力,依托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围绕血液免疫遗传学和输血传播疾病等研究方向,探索解决血液筛查检测技术、平台、策略和临床疑难输血等血液安全问题。
(四)加强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
构建多元化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各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健康产业等监管。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和医师、护士资格等监管。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探索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推进政府智能化监管和信用监管。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倡导社会各界参与医疗服务监管。加强对医疗卫生相关领域融合产生的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完善覆盖健康产业全链条、全流程的包容、审慎、有效监管机制。
强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⑥抽查机制,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依法公示相关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构建“信用+综合监管”模式,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监管单位社会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计分制度。加强传染病防控、医疗美容、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环境。推动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向全行业监管转变,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转变,从单项监管向综合协同监管转变。
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和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监管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标准逐步配齐监督执法人员。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装备等达到配置标准。开发建设综合监督指挥中心,联动指导全市各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卫生监督处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强化市、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实训基地建设。
专栏4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
1.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南宁市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广西区域生殖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南宁市心脑血管病专科建设项目、广西传染病重症救治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南宁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高质量发展项目、南宁市区域母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广西特殊儿童保健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南宁区域老年病中医诊疗中心建设项目、广西—东盟针灸区域诊疗中心建设项目、南宁市县(市、区)公立医院专科高质量发展项目、中国—东盟医疗卫生人才建设项目、南宁市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南宁市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医防协同高质量发展项目。 2.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继续加强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临床护理专科,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神经外科、麻醉科等自治区重点专科建设;重点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血液内科、医学检验科、老年病学科、风湿免疫科、病理科,市第二人民医院产科、内分泌科、妇科、医学影像科、皮肤科、创伤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泌尿外科,市第四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科等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大力加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
七、发展高水平中医药事业
(一)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支持建设南宁区域老年疾病中医(多学科)诊疗中心、广西—东盟针灸区域诊疗中心,打造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创建中西医结合三级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脑病科、脾胃病科、妇科、治未病科、针灸科等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鼓励建设中医经典病房,提升专科诊疗水平。建立完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支持市三级综合医院提升中医专科能力建设,推进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治疗能力建设。推进县级中医类医院提档升级,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整合各级医疗机构中医护理资源,搭建中医康复—延续护理服务体系。探索“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模式,发展中医咨询、养生保健、亚健康管理等线上线下的中医药特色服务。
(二)加快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加强对古代经典名方、验方、秘方中药新药的研发,鼓励研发医疗机构制剂,开展特色临方炮制。支持建设市“共享中药药房”及“共享制剂中心”,强化院内制剂研发。完善学术传承制度,支持医院建设名中医工作团队,以师带徒的方式传承中医药医术。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代中国针灸奠基人石学敏院士,打造“院士传承工作室”。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合作共建中医药领域南宁市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深化与国家级、省级针灸临床重点实验室的合作,建设“朱琏针灸”学术研究及针灸临床实验研究中心。制定“朱琏针灸”地方标准,新增“朱琏针灸”国际研究二级基地。
(三)弘扬中医药文化。
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技术方法、临证方药、中医药古籍文献的挖掘整理。建立中医针灸典籍数据库。传承朱琏针灸、钦安—卢氏医学、韦氏骨伤、班秀文中医妇科、龙砂医学、岭南皮肤病等学术流派思想。支持市中医医院国医堂重建升级,打造中医药博物馆,发展推广中医药文创产品和中医养生药膳。实施中医药文化内涵提升工程,推动中医药党建基地、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研学基地建设。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支持中小学普及中医药文化教育,推动中医药文化与旅游、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
专栏5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
1.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市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建设市中医医院老年疾病中医(多学科)诊疗中心。推动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中医专科能力、治未病服务能力、康复能力提升。 2.加快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支持名中医工作站建设。支持与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共建中医药领域南宁市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支持与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及广东省中医院建设朱琏针灸学术研究及针灸临床试验研究中心。新增1—2个“朱琏针灸”国际研究基地海外二级基地。 3.弘扬中医药文化。支持市中医医院国医堂重建升级,依托“三街两巷”景区优势,打造中医药博物馆。 |
八、推动健康医疗产业发展
(一)壮大健康医疗产业。
深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按照集聚发展、产城融合、良性互动的原则,在关键区域、资源富集区域布局大健康医疗产业,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构建大健康医疗产业新格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非禁即入”、审批应减尽减和清理妨碍公平竞争各种规定做法的落实,改善产业发展软硬件环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服务业,按照“大专科小综合”发展思路,引进高端医疗、康复疗养、老年护理、婴幼托育、智慧医疗等项目,建设肿瘤、医学检验、健康管理、影像诊断、病理诊断、医疗消毒和康复专科等机构。
(二)加快医药产业发展。
以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为载体,培育发展新兴健康医药产业集群,推动医疗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改善招商引资软硬件环境。建设“三个一批”示范基地⑦,推进中药材产业、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和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产业融合发展,确保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生产规范化。加强“桂十味”⑧品牌宣传,强化中药药材道地产区环境保护和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努力打造“一县一品”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发展模式,建设道地药材“定制药园”。加强对野生珍稀药材的保护,推行中药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建设中药材优良种子种苗专业化繁育基地。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深化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形成中医药发展产业链。
(三)支持国有企业办医。
鼓励国有企业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协同发展。将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分级诊疗和医疗急救体系,落实医保政策,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提升学科建设能力,推动医、教、研、产融合发展,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对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现行体制和相关领域改革要求落实经费保障责任。鼓励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基础上,在职业病防治、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领域提供多层次的医疗健康服务,引导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医生加入家庭医生队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
(四)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继续发挥我市作为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城市优势,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办医的工作措施,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和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和妇科、儿科、老年病、骨伤、护理、口腔保健、康复、精神卫生、临终关怀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国内外知名医疗集团来邕举办高端、特需等医疗机构,加强传染病、精神心理、妇女儿童等专科医院建设。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实行协议管理。为社会力量办医预留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不低于1.1张。
(五)促进健康相关业态融合发展。
推动健康医疗与健康运动、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现代产业、民族文化等融合发展,协同发展健身健美、山地户外、民族体育等健康运动产业,培育健康运动龙头企业。发展智慧健康、远程健康、个性化健康服务等新型业态。完善社会健康管理体系,大力发展以健康信息档案、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健康保险等为主的健康管理产业,开展第三方健康检测评价及咨询服务。积极开发生态养老、休闲养生、森林康养等健康旅游产品,建设森林康养基地。发展健康医疗旅游业,推动健康医疗机构与旅游机构深度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度假村、景区等建设康养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构建旅游体验、健康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全产业链的健康旅游产业发展格局。
专栏6 健康产业发展 |
1.健康医疗产业。积极推进前海人寿医院、广西美澳儿童医院和南宁爱尔眼科医院等社会办医项目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管理式医疗试点,培育健康管理组织。鼓励企业办医。 2.健康医药产业。打造一批中药材示范基地、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基地、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重点打造面向东盟、链条完整的特色现代中药产业集群。 3.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配合推进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办好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谋划推出“大健康+”新项目、新业态、新产品,打造全国知名旅居康养胜地,初步形成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
九、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推进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在分级诊疗中的职责分工,形成连续畅通的转诊服务路径,优化分级诊疗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医联体网格化建设布局和规范化管理,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发挥市级三甲综合医院医疗救治主力军作用,带动提升区域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持续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县乡村一体化建设。
加强专科联盟和县域医疗中心建设。深化心脑血管病、传染病、精神病、中医、妇幼、眼科、生殖医疗、创伤外科等专科联盟建设,推动专科联盟扩容提质。扩大远程医疗服务范围,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在横州市、宾阳县、马山县、隆安县、武鸣区、邕宁区、黎塘片区建设县域医疗中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能力建设。
多渠道加强县域医共体资金保障。优化财政投入方式,探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相关经费打包给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按自治区统一部署,在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前提下积极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社会氛围,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医联体建设。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升级。建立以医联体为平台、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注重提质增效,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依托居民健康档案,为签约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脱贫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为签约服务重点,逐步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处方服务。
(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⑨,推动医院体系、技术、模式、管理“四大创新”。落实政府办医职责,推动公立医院更加注重公益导向、质量效益,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存量债务,实行“以奖代补”的政府补助方式。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⑩,建立并完善激励相容、灵活高效、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推动精细化管理。完善绩效考核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的医院文化。
创新专科发展模式。创新市级公立医院“大专科小综合”发展模式。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鼓励各医院依托自身专科优势,整合医疗资源,支持市第三、四、五、六、七人民医院及市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第二妇幼保健院分别重点建设心脑血管、传染病、精神病、泌尿、朱琏针灸、中医老年病、孕产保健、特殊儿童保健等专科,打造“大专科”品牌。加大对特色专科的资源投入,支持开展新业务、新项目,形成优势专科引领下的“小综合”发展格局。创新市级公立医院“大综合强专科”发展模式。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分别围绕呼吸系统疾病、生殖医学专科发展,加强专科团队建设。促进“强专科”质量和内涵建设,合并专科强项,建成“大综合”发展格局,提升“大综合”核心竞争力。实施市级公立医院错位发展,支持市第六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等二甲医院转型发展成为三级专科医院,不断满足辖区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大力培养和引进专科(学科)博士、博士后人才,助力我市专科(学科)发展。
(三)深化“三医联动”系统集成改革。
完善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全面实施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落实自治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改革路径,落实国家、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不断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加强医疗服务、药品、检查检验等费用增长监测,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科学合理设定控费目标,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增幅得到有效控制。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支持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用药衔接。加强医保配套政策协同,落实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专栏7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1.分级诊疗。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等网格化布局;制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建设公立医院分层分级分流救治体系。 2.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 3.全民医保。继续推进DRG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部署,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4.药品供应保障。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分级应对、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
十、推动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
(一)完善南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推动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医疗机构开展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力争达到全区领先水平。推进区域医疗健康信息一体化整合和“三医联动”平台建设,促进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和公共卫生系统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规范连接,解决“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问题,推进全市跨区域、跨医疗机构的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检验检查结果的共享。以居民电子健康卡、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作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和“三医联动”的入口,丰富完善全市统一的“一站式”医疗便民服务平台。
(二)加强重点人群健康信息化管理。
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设备等技术,将公共卫生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妇幼健康信息管理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相融合,对重点人群(慢性病、传染病、老年人、孕产妇及儿童、建档立卡对象)进行健康跟踪、管理、服务与及时干预,推动全市妇幼机构孕产保健、儿童健康、妇女保健、家庭签约等服务一体化管理,实现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营养指导、心理指导等数字化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信息化工作,开展快速建档、随访、慢性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家庭医生健康指导和管理服务智能化应用。推广“云上妇幼”服务。
(三)加强医疗服务及管理信息化建设。
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打造高水平的智慧医疗医院,提高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水平。建设“南宁云医院”,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提升医疗服务数字化水平,实现医疗服务从线下向线上的拓展,建立“平台+生态”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新型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构建基层和医院的远程医疗协作网,依托医联体牵头医院的技术实力,优化建设市级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诊断中心,建设分级诊疗和远程门诊远程会诊系统,完善“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建设医疗运营和全面预算管理信息平台,动态反映公立医院收支执行情况,实现市级公立医院部门预算、财务预算、政府采购的有效衔接,并逐步推广应用到县级公立医院。
(四)发展数字健康新业态。
推进区块链、5G、虚拟现实、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手术机器人等前沿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应用,推动数字健康新业态发展。推进医疗智能辅助设备、智能系统、智能终端等应用,探索开展5G远程教学。推进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应用,带动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催生健康医疗数字应用发展新模式,推动健康医疗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专栏8 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
1.完善南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提升南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质量,实现全市不同机构、平台的医疗健康信息和数据互联互通,组织开展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测评。 2.建设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平台。建设孕产妇、儿童、慢性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平台。开展重点人群信息采集、分类管理、健康监测、健康评估、健康干预等健康管理服务,推进覆盖人群的“互联网+健康管理”服务模式。 3.构建“三位一体”高质量智慧医院。力争到2025年,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和2级。建成有影响力的、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医院。 4.推广应用远程医疗服务和互联网医院。优化建设市级远程影像中心1个、远程心电诊断中心1个,在每个县(市)建立1个县级远程影像和远程心电诊断中心。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 5.实施医疗运营和全面预算管理平台建设。建设统一集中的成本核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实施卫生财务一体化核算平台与财政部门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接。实现市级13家公立医院的财务一体化建设,2家县级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应用。 |
十一、健全卫生健康支撑保障
(一)推动卫生人力与服务协同发展。
构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人才规模和结构布局。持续扩大卫生人才队伍规模。强化医教协同,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筹建南宁市卫生人才与技术培训基地,支持南宁市卫生学校牵头建设南宁市属卫生职业技术类高等院校。促进专业队伍均衡发展。优化医护比例,壮大护士队伍,落实医疗机构技术人员标准化配置。优化县域医共体人才流动机制,推进人力资源向基层和边远、稀缺地区倾斜。加强县域卫生人才一体化配备和管理,探索“市聘县用”,推广“县聘乡用”,实行“乡聘村用”。以县为单位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允许编制在县域内统筹使用。加强订单定向培养人员的履约监管,加快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办乡村诊所,充实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统筹推进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培养,吸纳多学科专业人员加入公共卫生队伍。实施中医药壮医药特色人才培养计划,培育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加强卫生管理、医院运营、卫生信息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公卫、全科、儿科、产科、麻醉医学、重症医学、老年医学科、精神和心理卫生、病理、护理、康复、托育等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加大养老护理、中医护理、医养结合、社会体育指导等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鼓励我市职业院校和泛珠三角地区职业院校交流合作。
建设中国—东盟生命人才南宁高地。以引领广西—东盟医学科技领域创新和解决生命健康领域问题为核心,在生殖医学、创伤、卒中、精神病学、妇幼保健、中医中药、针灸推拿、老年病学、传染病防控等医学前沿领域,培养和发现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加强重点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能够辐射东盟的医疗卫生高端人才。
专栏9 人才队伍建设 |
1.实施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实施“四个一”人才培养工程,院校教育充实一批,在岗培训提升一批,柔性流动扶持一批,保障待遇稳定一批。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形成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后备梯队,每年选派不少于30名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内外先进医疗机构、科研机构进修学习,结合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等载体建设,重点扶持20个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团队。实施人才引育工程,引进(培养)医学博士近200人。探索建立卫生健康人才引育基金,落实纳入高层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邕的生活保障。 2.实施基层人才振兴计划。拓宽基层人才引进渠道,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考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可放宽对年龄条件的限制。优化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配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配备1名中医医师。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和产科、儿科、助产等岗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 3.创新用人机制。落实用人自主权,实施优秀人才协议工资制,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力争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45%左右。明确人员岗位薪酬分配比例。 |
(二)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健全规范、高效的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组织技术领先和有学术影响力的学科申报自治区重点学科。持续加强对在研的自治区重点学科及市第四周期医学重点学科的管理,完成市第五周期医学重点学科的申报、立项工作。加强科研帮扶指导,完善科研管理激励机制,力争科研课题在质与量上取得双突破,争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 3项,省部级科研立项10项,市级科研项目30项。以艾滋病、结核病、地中海贫血等重大疾病为重点,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救治研究。加快科研创新基地建设。推动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提升科研攻关能力,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南宁市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支持。促进产学研结合,推进呼吸系统疾病研究等一批卫生健康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为临床应用。指导三级甲等医院做好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工作。持续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能力,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做到“应备尽备”。
专栏10 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
1.打造自治区重点学科。重点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骨科、神经内科、医学检验科、麻醉科、放射科、心血管内科,市第四人民医院传染性重症科、结核科,市第五人民医院临床心理科、精神科,市八第医人民院神经内科、老年医学科,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儿科,市中医医院骨伤科、脾胃病、妇产科等17个学科申报、建设自治区重点学科。 2.加快科研创新基地建设。依托南宁市呼吸病研究所、市第二人民医院生殖医疗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传染病治疗中心等现有医教研产资源,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与自治区错位发展,围绕呼吸系统疾病、生殖医学技术、传染病危重症救治等建设一批具有国内一流,区域领先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三)促进体卫、教卫融合。
加强体卫融合。建立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将体质监测指标与医院体检指标进行融合,设立运动处方门诊及康复训练区域,打造南宁市集“体质监测、健康指导、全民健身、运动康复”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对中小学生进行脊柱侧弯筛查与治疗等。将健身与健康更好融合,发挥1+1>2的作用和效果。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方法和体卫融合发展典型经验。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处方。构建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全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2%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保持在46%以上。
推进教卫深度融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以中小学为重点,开展健康科普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教育工作相融合,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并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员,做好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干预、疏导等工作。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配齐设备、配足工作人员。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措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四)参与构建区域卫生健康共同体。
加强与周边城市、粤港澳大湾区和东盟在重大传染性疾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和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传统医学教育、医疗、科研以及药材资源交流合作。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大力引进医疗、人才、资金等优质资源,助推我市卫生健康发展。加强粤桂协作,持续开展医务人员交流和技术交流。以开展中国—东盟卫生合作等国际论坛为契机,不断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共建“健康丝绸之路”,努力打造广西(南宁)—东盟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针灸康复、眼科医疗三大基地和广西(南宁)—东盟精神医学国际交流中心。
专栏11 东盟卫生合作 |
1.广西(南宁)—东盟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基地。以市第三人民医院为龙头,依托现有心脑血管专科联盟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心脑血管专科技术优势和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广西(南宁)—东盟心脑血管领域交流合作向纵深发展,打造广西(南宁)—东盟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基地。 2.广西(南宁)—东盟针灸康复基地。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原有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针灸科)基础上,建成集中西医结合临床、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广西(南宁)—东盟针灸康复基地。 3.广西(南宁)—东盟眼科医疗基地。发挥市红十字会医院眼科专科技术优势,持续推进“一带一路”消除白内障致盲行动,拓展中国—东盟眼科领域深层次交流与合作,打造广西(南宁)—东盟眼科医疗基地。 4.广西(南宁)—东盟精神医学国际交流中心。以市第五人民医院为龙头,在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中国(广西)—东盟精神医学国际高峰论坛”现有基础上,充分发挥精神心理专科技术优势和优势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打造广西(南宁)—东盟精神医学国际交流中心,推动南宁与东盟国家在精神医学领域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 |
十二、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卫生健康的全面领导,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加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评价方法。加强部门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制订专项发展规划并做好衔接。发展改革部门积极支持做好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审批、建设。财政部门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划分原则落实相关经费,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医疗卫生项目用地,做好用地保障工作。人力资源部门指导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创新人才招聘方式。机构编制部门按标准合理核定医疗卫生人员编制。医保部门及时落实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二)加强依法治理。
增强全社会卫生健康法治意识,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及其制定过程。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修改完善《南宁市爱国卫生条例》《南宁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探索制订《南宁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条例》,推动修改完善政府规章。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创新卫生健康行政管理方式。加强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等卫生健康领域普法宣传和教育。
(三)加强监测评估。
建立规划执行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机制,将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抓好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年度执行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层层抓好落实。强化督查考核和定期评估,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
拓展卫生健康规划宣传渠道和平台,做好规划的宣传解读,及时收集规划实施的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广泛宣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成效和重要性,推动卫生健康政策深入人心。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的共识与合力,推动全社会共建共享卫生健康事业,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附件:1.南宁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重点项目
2.规划文本主要缩略词解释
附件1
南宁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重点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业主单位 |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估算(万元) | 资金来源 | 目前项目进展情况 | 计划竣工时间 |
一、市级医院 | ||||||||
1 | 三级综合医院(筹) | 南宁市卫健委 | 建立一所1000张床位以上的市级三级综合公立医院 | 100000 | PPP | 申请立项 | 2025年完成前期 | |
2 |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相思湖医院(南宁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 西乡塘 |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 总建筑面积146339㎡(地上91132㎡、地下55207㎡)。 主要建设内容:门诊住院综合楼、行政科研楼、裙楼及配套工程。 | 170000 | PPP | 办理用地手续中、施工图设计。 | 2025 |
3 |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肿瘤大楼项目 | 青秀区 |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 建设一栋肿瘤大楼,总建筑面积38899.76㎡(地上30988.82㎡、地下7910.94㎡)。 主要建设内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电梯、绿色建筑、人防、智能化工程等。 | 45000 | 多渠道筹措 | 已完成立项、可研以及地勘招标采购工作。 | 2025 |
4 |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内科综合楼工程 | 江南区 |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 建设1栋门急诊内科综合楼,新增床位680张,总建筑面积101270㎡,包括急诊、门诊、住院、医技、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等用房。 | 64468.63 | 多渠道筹措 | 已完成立项、可研以及地勘招标采购工作。 | 2027 |
5 |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 西乡塘区 |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 总建筑面积55000㎡(地上45000㎡、地下10000㎡)。 主要建设内容: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室外电气、配套工程等。 | 40000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待项目立项批复。 | 2027 |
6 |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急危重症医学部大楼建设项目 | 西乡塘区 |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 拟在本院内拆除现有供应室和急危重症医学部1953.99㎡;在拆除原址上新建急诊部4176㎡、血液透析科1450㎡、检验科600㎡及消毒供应室420㎡等急危重症用房共计6646㎡。 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工程、新建土建、电气、智能化、给排水、消防、暖通、道路、电梯、配电、绿化配套工程等,吸引、呼叫、供氧系统等。 | 22601.68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申请立项 | 2027 |
7 | 南宁市儿童医院 | 良庆区 |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承建)、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运营) | 建设规模为500张床位的公立非营利性三级儿童专科医院,总建设面积60979.64㎡。 | 74756.54 | PPP | 已完成主体建设 | 2025 |
8 | 南宁市心脑血管专科医院住院楼二期项目 | 西乡塘区 |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 拆除旧住院楼及导管楼,新建一栋25层住院楼。建筑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 | 30000 | 多渠道筹措 | 前期工作筹划中 | 2028 |
9 | 南宁市心脑血管专科医院分院项目 | 西乡塘区 |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 建设床位1000张的三级心脑血管专科分院,服务范围为全区心脑血管疾病患者。 | 60000 | 多渠道筹措 | 正在筹划项目用地 | 2028 |
10 |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老年精神心理康复中心综合楼项目 | 兴宁区 |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 在本院内建设一栋10层以优质的精神、心理“医养”等医疗康复保健服务综合楼规划可容纳病床 300 张。总建筑面积 30941.40㎡,地下1层8950㎡、地上10层21991.40㎡。包括预防保健、科研、教学、文化生活用房等。 | 18793.22 | 地方政府专项债、市本级财政及业主自筹等 |
| 2025 |
11 | 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兴宁区 | 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 占地面积100.7亩,建筑面积93918.12㎡,主要包括急诊部、门诊部等科室,及其他配套用房。 | 54600 | 多渠道筹措 | 1#门诊医技综合楼及8#地下车库主体工程已封顶。 | 2025 |
12 | 南宁市中医药壮医药制剂研发中心(望州岭项目) | 兴宁区 | 南宁市中医医院 | 拟建设总建筑面积23150㎡,其中,地下8360㎡、地上14790㎡(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140㎡、制剂研发中心7230㎡和爱卫委除四害药物仓库420㎡)。 | 14673.63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已获得立项批复 | 2025 |
13 |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项目 | 青秀区 |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 总建筑面积59760㎡。其中,一期工程36515㎡;二期工程23245㎡。 建设主要内容:土建、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工程等,医用气体供应、吸引、呼叫等相关配套设施。 | 48273.65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已获得立项批复 | 2027 |
14 | 南宁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项目(南宁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 青秀区 |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 建设一栋南宁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其中0-3岁婴幼儿托位150个,3-6岁边缘智力幼儿托位15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3455㎡(地上9090㎡,地下4365㎡)。 | 8430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已获得立项批复,可研编制中。 | 2026 |
15 | 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精神卫生福利楼项目 | 西乡塘区 | 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 | 项目位于明秀西路155号,原市社会福利医院院内,拟建:(1)拆除工程:共拆除建筑5930.95㎡。(2)新建工程:新建精神卫生福利楼一栋,总建筑面积46300.00㎡。 | 29226.2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企业自筹 | 已获得立项批复 | 2025 |
16 |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青秀养老院项目 | 青秀区 |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 建设规模为1000张床位的综合养老院。总建筑面积66252.37㎡(地上42871.11㎡,地下23381.26㎡)。 主要建设内容:土建、二次装修、电气、给排水工程等。 | 60530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已获得立项批复,完成项目用地征收土地。 | 2025 |
17 |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迁建项目 | 良庆区 |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 拟在五象新区医院建设一家三级公立非营利性医院,设置病床位800张 。总建筑面积103700㎡ 本项目拟按一次规划,分二期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400张床位,建筑面积70506㎡;二期建设400张床位,建筑面积33194㎡。 | 100000 | 政府投资、国债、专项债、业主自筹 | 已获得立项批复 | 2028 |
18 |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 | 西乡塘区 |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 建设一栋含390张床位的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大楼,总建筑面积25437.73㎡。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工程、建筑装饰、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智能、变配电、医疗气体工程等。 | 16515.93 |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业主自筹 | 已获得立项批复 | 2025 |
19 | 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老年病医院项目 | 宾阳县 | 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 | 建设项目床位200张,总建筑面积16445㎡(地上12260㎡、地下4185㎡)。主要建设内容:土建、电气、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梯工程等。 | 11986 | 业主多渠道筹措 | 完成立项批复和规划红线图。 | 2026 |
20 | 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养老院项目 | 宾阳县 | 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 | 建设一所床位500张的养老院,总建筑面积27550㎡(地上250㎡,地下6300㎡)。主要建设内容:建筑、电气、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梯工程等,供氧、吸引系统等。 | 15940 | 中央资金和业主多渠道筹措 | 完成立项批复和规划红线图。 | 2026 |
21 | 南宁市中医医院石柱岭医养结合项目(江南院区、失能老人康复综合养护院/南宁第一养护院) | 江南区 | 南宁市中医医院 | 建设一栋350张床位(养老床位200张、医疗床位150张)的医养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33393.68㎡。 | 29336.18 | 亚行贷款及自筹资金 | 1.完成项目前期; 2.施工招标评标报告已报审。 | 2025 |
二、县级医院 | ||||||||
22 | 良庆区人民医院扩建工程 | 良庆区 | 良庆区卫生健康局(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 床位数498张,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2万㎡。 | 60000 | 业主多渠道自筹 | 正在办理设计条件通知书。 | 2027 |
23 | 江南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及二次装修工程 | 江南区 | 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 总建筑面积87327.31㎡,新增床位795张。建筑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医技综合楼、内科住院楼、外科住院楼、行政综合楼等。 | 88063.2 | 业主多渠道自筹财政资金 | 工程已完工,将进行竣工验收 | 2023 |
24 | 邕宁区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 | 邕宁区 | 邕宁区卫生健康局 | 拟建外科住院综合楼(三期)总投资约1.6亿元,设置床位300张。总建筑面积约32,374.56㎡(地上15层、地下2层)。 | 16000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已落实项目建设用地,正在进行项目立项。 | 2025 |
25 | 邕宁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重建工程(二期)消毒供应中心 | 邕宁区 | 邕宁区人民医院 | 总建筑面积1200㎡,地上二层。 主要建设内容: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智能、暖风、医用气体、电梯等工程,室外配套设施及消毒设备采购安装等。 | 990 | 自筹资金 | 已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完成立项。 | 2025 |
26 | 邕宁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重建工程(二期)行政管理科研教学楼 | 邕宁区 | 邕宁区人民医院 | 总建筑面积4117㎡,地上五层。建设主要内容: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智能、暖风、医用气体、电梯工程等,室外配套设施等。 | 2059 | 自筹资金 | 已完成立项、可研 | 2023 |
27 | 高新区人民医院 | 高新区 | 高新区人民医院 | 总建筑面积为 26851.91 ㎡, 240张床位,包含高新区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急诊楼、医技楼、连廊、地下室以及室外配套工程,地上建筑面积26851.91㎡,地下室8148.93㎡。 | 27230.63 | 多渠道筹措 | 申请项目立项 | 2025 |
28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项目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 总投资23138.4万元,建设地下1层、地上19层,总建筑面积29450.44㎡,包括医技综合楼,建设放射、检验等功能一体的医技综合楼。 | 23138.4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政府专项债券、企业自筹等 | 已完成立项、可研 | 2024 |
29 |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医院项目 | 经开区 | 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卫生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 总建筑面积124680㎡,床位数499张。 | 60000 | 多渠道自筹资金 | 办理重新立项手续 | 2028 |
30 | 武鸣区第一人民医院医技楼 | 武鸣区 | 武鸣区第一人民医院 | 扩建医技楼12000㎡,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室内装饰、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暖通、电梯工程等。 | 5000 | 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集 | 完成项目立项,落实建设用地。 | 2025 |
31 | 横州市人民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传染病区楼项目 | 横州市 | 横州市人民医院 | 1.拟建一栋教学科研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7200㎡。2.拟建一栋地上11层、地下1层的传染病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19500㎡。 | 22800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自筹 | 已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 | 2027 |
32 | 横州市人民医院高铁新城分院项目 | 横州市 | 横州市人民医院 | 规划用地120亩,拟建一栋门诊医技综合楼、住院大楼、医疗职能办公楼、污水处理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 23000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自筹 | 规划选址 | 2027 |
33 | 横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提标改造项目(峦城镇中心卫生院) | 横州市 | 横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主要建设内容:1.住院大楼二次装修及附属设施建设;2.核磁共振等设备购置;3.续建2层建筑面积约400㎡的公共卫生服务楼;4.新建一栋建筑面积约2520㎡的周转房;5.续建3层建筑面积约1000㎡的医技楼。6.新建一栋外科大楼。 | 7100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自筹 | 前期工作 | 2025 |
34 | 宾阳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 | 宾阳县 | 宾阳县人民医院 | 占地5亩,新建一栋门诊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5万㎡ | 23000 | 多渠道筹措 | 完成立项、可研批复、项目建设方案审核。 | 2025 |
35 | 上林县易地扶贫搬迁明亮安置点医院项目 | 上林县 | 上林县人民医院 | 建设一栋11层综合楼(地下1层、地上10层),总建筑面积18700㎡,含普通病房、医技、一般门诊、专科门诊、发热门诊等配套功能用房,隔离医务人员生活区等,以及购置设备。 | 7500 | 政府专项债 | 基础地下室施工 | 2024 |
36 | 隆安县易地扶贫搬迁震东集中安置区配套医院 | 隆安县 | 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 | 业务用房建设,总占地面积为2685.48㎡,总建筑面积16245.52㎡。 | 10327 | 中央资金、县级资金 | 完成主体建设,一期装修在收尾阶段。 | 2025 |
37 | 马山县人民医院内科住院后勤综合楼 | 马山县 | 马山县人民医院 | 拟新建一栋地下2层、地上19层内科住院后勤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3714.76㎡(地上26000㎡,地下7714.76 ㎡)。 建设内容:建筑、装修、电气、智能化、暖通、给排水、消防、供气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 22483.62 | 多渠道筹措 | 项目在开展前期工作。 | 2025 |
38 | 宾阳县黎塘人民医院(宾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 宾阳县 | 宾阳县卫生健康局 | 规划占地面积80亩,规划床位300张,总建筑面积30000㎡。 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室内装饰、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暖通、电梯工程等。 | 25000 | 多渠道筹措 | 规划选址。 | 2026 |
39 | 兴宁区中医医院项目 | 兴宁区 | 兴宁区卫生健康局 | 项目总用地面积12884.44㎡(约19.33亩)。 中医医院车库与康复中心车库建成后连通使用。 | 19399 | 多渠道筹措 | 正在用地面积调整(增加发热门诊大楼) | 2028 |
40 | 良庆区中医医院项目 | 良庆区 | 良庆区卫生健康局 | 总建筑面积为17000㎡,其中业务用房面积10800㎡(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药剂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和单列项用房等),地下室建筑面积为6200㎡。 | 15810 | 政府债券 | 正在开展地下室工程施工。 | 2024 |
41 | 武鸣区精神专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项目 | 武鸣区 | 武鸣区卫生健康局 | 地上建筑面积9660㎡,建设精神科门诊、住院及康复治疗业务用房,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电梯、道路、绿化工程等、污水处理系统等 | 3000 | 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集资金 | 落实建设用地。 | 2025 |
42 | 武鸣区更昌医院(公立医院)业务综合楼项目 | 武鸣区 | 武鸣区更昌医院 | 建设一栋6层的业务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503.96㎡。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 1568 | 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集资金 | 主体框架施工。 | 2024 |
43 | 江南区妇幼保健院项目 | 江南区 | 江南区卫生健康局 | 建设一所188张床位的妇幼保健院,总建筑面积约26815.20㎡(妇幼综合楼19528.52㎡、后勤服务楼2267.00㎡、地下5019.68㎡)。 | 20603.54 | 城区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及中央专项资金 | 主体工程均已封顶。 | 2023 |
44 | 良庆区妇幼保健院 | 良庆区 | 良庆区卫生健康局 | 总建筑面积为65455.00㎡,其中业务用房面积39050.00㎡(设置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用房,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业务管理、院内生活和单列项用房等),地下室26405.00㎡。 | 48131.61 | 政府债券 | 完成地下室工程施工。 | 2024 |
45 | 邕宁区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一期) | 邕宁区 | 邕宁区中医医院 | 一期建设一栋门诊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12656.75㎡。投资10360.5万元。 三期建设一栋传染病救治(平战结合)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29512.73㎡。投资估算13000万元。 | 49038.37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一期、二期正在施工;三期已完成建设用地“三通一平”。 | 2025 |
46 | 武鸣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综合楼项目 | 武鸣区 | 武鸣区妇幼保健院 | 拟在妇幼健康服务楼的北面新建一栋儿童康复综合楼,该楼共五层,占地面积为697㎡,建筑面积为5569.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480.8㎡,地下室建筑面积2088.5。 | 1526.3 | 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措资金 | 未落实建设用地。 | 2025 |
47 | 武鸣区妇幼保健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项目 | 武鸣区 | 武鸣区妇幼保健院 | 拟在住院综合大楼南面新建一栋门诊医技综合大楼,地上9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为29975.27㎡(地上20385.27㎡、地下9590㎡)。 | 14988 | 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措资金 | 落实建设用地。 | 2025 |
48 | 横州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 横州市 | 横州市妇幼保健院 | 项目规划用地约120亩,建成后医院级别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规划设置床位492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发热门诊楼、门诊医技楼、住院大楼、保健楼、婴幼儿照护中心等基本用房及保障系统行政办公楼、后勤保障楼、营养饭堂等辅助用房的土建工程及室外配套设施、景观绿化工程、设备购置等。 | 49616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自筹 | 规划选址 | 2028 |
49 | 马山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期) | 马山县 | 马山县妇幼保健院 | 总建筑面积18695.4㎡(医技楼16879.1㎡、行政楼889.76㎡、食堂建筑面积821.74㎡、污水处理站50.8㎡、液氧站54㎡)。 | 12058.58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开工建设 | 2024 |
50 | 宾阳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 | 宾阳县 | 宾阳县妇幼保健院 | 拟选址在贵隆高速宾州镇出口附近,占地10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6000㎡ | 42900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重新选址方案已报县人民政府待批复。 | 2027 |
51 | 上林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综合楼项目 | 上林县 | 上林县妇幼保健院 | 新建儿童保健综合楼一栋 | 8000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完成建议书编制 | 2027 |
52 | 武鸣区中医医院新院址建设项目 | 武鸣区 | 武鸣区中医医院 | 项目总建筑面积6808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120m²,地下面积16960m²。 | 41912 | 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集资金 | 完成项目立项,落实建设用地。 | 2025 |
53 | 马山县中医医院新院搬迁项目 | 马山县 | 马山县中医医院 | 一期建设有住院医技综合楼、门急诊综合楼及部分后勤保障用房,总建筑面积23087.12㎡,设置318张床位。 二期建设一栋医技、药剂、行政、后勤保障综合楼,地下1层,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14245.36㎡。 | 16045.01 | 中央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专项债、自筹资金 | 项目已完工 | 2021 |
54 | 上林县中医医院门诊楼 | 上林县 | 上林县中医医院 | 新建门诊综合楼一栋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完成建议书编制,可研编制中。 | 2027 | |
55 | 隆安县中医医院搬迁项目 | 隆安县 | 隆安县中医医院 | 总建筑面积25500 ㎡(地上24000 ㎡、地下室面积1500㎡)。医院大楼地上16层,共设置病床位500张,规划投资合计16750万元(基建投资12750万元,配套医疗设备4000万元)。 | 16750 | 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措资金 | 前期工作 | 2028 |
56 | 东盟经开区人民医院精神病科病房楼工程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 总投12333.65万元,建设地上9层,面积16567.07㎡精神科病房楼。 | 12333.65 | 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措资金 | 已完成立项可研、环评批复 | 2024 |
57 | 蒲庙镇卫生院(邕宁区精神病院)整体搬迁项目 | 邕宁区 | 邕宁区精神病院/蒲庙镇卫生院 | 总建筑面积约为34953㎡,共设置床位299张。包括门诊综合楼1栋4588㎡、综合住院楼5216㎡、精神病专科住院楼2栋11520㎡、老年病区楼1栋3200㎡、发热门诊1栋200㎡医技楼一栋7143㎡、垃圾收集站26㎡、污水处理站100㎡以及地下室和总平配套设施。 | 18560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已完成项目建议书 | 2027 |
58 | 横州市精神病医院院内建设项目 | 横州市 | 横州市精神病医院 | 1. 建设一栋6层医养结合楼,总面积6000㎡,计划投资1500万元; 2. 新建一栋5层职工周转房,总建筑面积1200㎡,计划投资300万; 3. 拟建一栋3层公共卫生服务楼,总建筑面积600㎡,计划投资180万; 4.建设一栋6层康复科楼,总建筑面积6000㎡,计划投入1500万元。 | 3480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自筹 | 1. 公卫楼已完成立项工作; 2. 2.医养结合、职工周转房、康复科目前在做计划中。 | 2025 |
59 | 宾阳县精神病医院住院楼项目 | 宾阳县 | 宾阳县精神病医院 | 新建一栋地下1层、地上6层的住院楼,总建筑面积8250.95㎡ | 3000 | 一般债、专项债资金 | 完成招标控制价编制。 | 2024 |
60 | 横州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 横州市 | 广西横州市康达卫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总建筑面积71312㎡,规划中医医院设床位676张。 | 31687.34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贷款、自筹 | 所有单体楼已封顶 | 2022 |
61 | 武鸣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养结合老年活动康复疗养中心项目 | 武鸣区 | 武鸣区第一人民医院 | 项目占地面积约25.5亩,拟建规模800张床位,建筑总面积约60000㎡。 建设内容:建筑、室内装饰、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暖通、电梯工程等。 | 25000 | 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措资金 | 落实建设用地。 | 2025 |
62 | 横州市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住院楼项目 | 横州市 | 横州市人民医院 | 新建一栋7层(地下1层3000㎡)医养结合住院楼,占地面积1350㎡,总建筑面积9450㎡。 | 6225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前期工作 | 2027 |
63 | 横州市人民医院医养结合老年活动康复中心建设工程 | 横州市 | 横州市人民医院 | 拟建项目占地1800㎡,计划建设7层(其中一层为体检候诊区,二、三、四层为康复病房,五、六、七层为老年性疾病住院病房)共12600㎡,地下一层3600㎡,总建筑面积16200㎡。 | 8100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前期工作 | 2027 |
64 | 横州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工程 | 横州市 | 横州市中医医院 | 新建300床位医养结合区,总建筑面积约为20000㎡。 | 6000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前期工作 | 2027 |
65 | 横州市精神病医院医养结合综合楼项目 | 横州市 | 横州市精神病医院 |
| 3500 | 多渠道筹措资金 | 项目建议书编制中。 | 2026 |
66 | 宾阳县中医医院老院区康养中心项目 | 宾阳县 | 宾阳县中医医院 | 拆除1号旧门诊楼,改造2号门诊楼、3号住院楼、4号供应楼及8号医技楼为康养中心及养老院,建筑面积8776.31㎡,设计床位320床 | 1972 | 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措资金 | 完成初步设计,正在拆除旧楼。 | 2023 |
67 | 宾阳县中医医院老年病诊疗康复综合建设项目 | 宾阳县 | 宾阳县中医医院 | 1.1#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2100.16㎡(综合楼29313㎡、污水处理/垃圾暂存间56.16㎡、地下室11428㎡,架空层983㎡,污水处理/垃圾暂存间为320㎡)。 2.连接北面院区连廊538㎡。 3.2#康复楼在原北院区8906.78㎡。 | 58204 | 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措资金 | 概算编制和EPC招标公示等前期工作 | 2026 |
68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 在东盟经开区社会福利院现有基础上(总占地面积100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为20301㎡,养老床位420张)改造成500张床位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含新建成一个基层医疗机构老年综合评估室)规划建设约60亩的康养休闲区,重点为辖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 | 1000 | 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措资金 | 申请立项 | 2026 |
三、专业公共卫生及其他机构 | ||||||||
69 | 南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业务综合楼 | 青秀区 | 南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 建设一栋南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业务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3450㎡其中,地上9400㎡(业务用房6050㎡、辅助用房3350㎡);地下建筑面积4050㎡。 | 8774 | 市财政 | 已完成立项、可研批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正在开展土方工程招标。 | 2025 |
70 | 南宁中心血站五象分站 | 良庆区 | 南宁中心血站 | 总建筑面积为18200㎡,建设一所集血液采集、制备、储存及无偿献血宣传、招募等多功能为一体的采供血机构。 | 12300 | 市财政 | 已完成立项、可研批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正在开展土方工程招标。 | 2025 |
71 | 南宁急救医疗中心南区急救分中心 | 良庆区 | 南宁急救医疗中心 | 总建筑面积4637.95㎡。拟建设一栋急救中心综合楼和地下停车场 | 3080.24 | 市财政 | 正开展方案设计,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补正,同步开展初步设计。 | 2024 |
72 | 南宁急救医疗中心西区急救分中心 | 西乡塘区 | 南宁急救医疗中心 | 总建筑面积为4952.92㎡,其中地上3097.95㎡(包含急救综合楼2263.05㎡、救护车洗消站834.90㎡);地下1854.97㎡。 | 4170.6 | 市财政 | 桩基础施工 | 2024 |
73 | 南宁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南宁市120急救指挥中心)项目 | 兴宁区 | 南宁急救医疗中心 | 总建筑面积15763㎡,其中地上11528㎡(包含车库、隔离用房、业务用房、后勤保障用房、南宁市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救护车洗消站、南宁市非急救转运便民服务站、南宁市疫情转运特勤站、医疗紧急救援保障用房、南宁医疗紧急救援培训基地);地下4235㎡。 | 10191.31 | 市财政 | 已立项批复,开展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 | 2025 |
74 | 南宁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 未确定 |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 用地面积300000㎡(折合450亩),项目分三期建设。设置床位数1000张,其中,一期建设传染病医院床位数500张。 | 115311.04 | 多渠道筹措 | 完成立项批复,正在进行项目选址。 | 2027 |
75 |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传染病门诊住院楼 | 兴宁区 |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 计划拆除原有门诊楼、住院综合楼,原址建设一栋330张床位的综合传染病门诊住院楼,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为39398.19㎡(地上28298.19㎡,地下11100㎡)。 主要建设内容:建筑、给排水工程、消防、电气、智能化、暖通、电梯工程等。 | 19551 | 多渠道筹措 | 完成主体建设,一期装修在收尾阶段。 | 2022 |
76 | 南宁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 | 南宁市 |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总建筑面积11990㎡,其中地上10030㎡(含特殊用途实验用房3220㎡、洗消站1000㎡、应急物资储备库500㎡、实景模拟培训演练中心800㎡、公共卫生大数据管理中心1260㎡、公共卫生管理用房3250㎡),地下建筑面积1960㎡。主要建设内容:建筑、特殊装修、电气、消防、给排水、变配电、暖通、智能工程等。 | 12330.81 | 市财政拨款 | 申报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初步设计编制。 | 2025 |
77 | 南宁市卫生学校黎塘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 | 宾阳县 | 南宁市卫生学校 | 本项目拟拆除建筑面积为 6860.84 ㎡,新建学生宿舍建筑面积 13012.50 ㎡,以及总平配套工程。 | 5373.81 | 自治区补助资金、县财政 | 完成项目立项批复 | 2025 |
78 | 青秀区卫生健康服务综合大楼 | 青秀区 |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 新建一栋卫生服务综合大楼业务用房,面积约28000㎡。 | 15898 | 多渠道筹措 | 正在三层主体施工。 | 2023 |
79 | 良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 | 良庆区 | 良庆区卫生健康局 | 总建筑面积为10909.50㎡,地上6600.00㎡,地下室4309.50㎡。主要设置实验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 8222.4 | 自治区专项资金、政府债券及城区财政资金 | 完成地下室工程施工,正在主体施工。 | 2023 |
80 | 横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 | 横州市 | 横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 综合业务大楼的门楼、面积约40㎡。 2.建设现有综合业务大楼的辅助用房,面积300㎡。 3.横县乡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项目(横县范围内500人以上学校79所,横县29个水厂) 4.卫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装备配置项目。 | 2320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 | 前期工作 | 2025 |
81 | 横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和标准化建设 | 横州市 | 横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总建筑面积10759.64㎡,其中地上10030.64㎡(实验用房3042.13㎡;业务用房2448.00㎡;保障用房2921.93㎡;行政用房684.13㎡;疾病防控人员实训基地934.45㎡),地下729㎡。 | 7594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 | 已完成一期主体结构施工,正开展室内砌墙。 | 2024 |
82 | 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 | 宾阳县 | 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新建一栋5层应急保障楼,总建筑面积5000㎡,包括应急调度室、流调作战室、疫情分析研判室、物资储备室、值班室、流调人员临时休息室、污水排放处理、医疗废物暂停室,PCR实验室提升设备购置等。 | 5000 | 自治区补助资金、一般债、专项债 | 立项前准备。 | 2024 |
83 | 邕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 | 邕宁区 | 邕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总建筑面积9360㎡(地上6400㎡、地下2960㎡)。 主要建设内容:土建、电气、暖通、消防、给排水、土方工程等。 | 6093.92 | 多渠道筹措 | 主楼三层施工 | 2023 |
84 | 武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 武鸣区 | 武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规划占地面积约20亩(约13334.33㎡),总建筑面积9600㎡(地上7200㎡,地下2400㎡)。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电梯工程等。 | 5153 | 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集 | 完成项目立项,落实建设用地。 | 2025 |
85 | 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 | 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新建约4000㎡业务用房等; | 3500 | 多渠道筹措。 | 列入经开区城建计划后开展前期工作。 | 2026 |
86 | 横州市中医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发热门诊楼及传染病区楼) | 横州市 | 横州市中医医院 | 拟建一栋三层发热门诊楼及传染病区楼,建筑面积约4336. 04㎡。主要建设内容: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工程等及购置必要医疗装备。 | 3000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自筹 | 于2022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 | 2022 |
87 | 宾阳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综合住院大楼 | 宾阳县 | 宾阳县人民医院 | 规划床位100张,新建一栋传染病综合住院大楼,总建筑面积7000㎡ | 3202 | 多渠道筹措 | 通过竣工预验收。 | 2022 |
88 | 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 | 隆安县 | 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业务用房建设及设备购置 | 2478 | 自治区补助资金、县财政 | 前期工作 | 2025 |
89 | 兴宁区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 | 兴宁区 | 兴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项目用地4857.06㎡,约7.29亩。一期建设住院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15221㎡(地上13493㎡,地下1727㎡)。二期建设门诊、医技综合楼6900㎡(地上4900㎡,地下2000㎡)。室外配套工程及设备购置。 | 28000 | 多渠道筹措 | 正处于谋划阶段。 | 2026 |
90 | 青秀区卫生健康服务综合大楼(含疾控中心业务用房) | 青秀区 | 青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新建一栋卫生服务综合大楼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28000㎡。 | 15898 | 多渠道筹集 | 装饰装修施工。 | 2023 |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
91 | 校椅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和公共卫生服务部项目 | 横州市 | 横州市卫生健康局 | 拟建一栋5层的门诊楼和公共卫生服务部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25㎡。总投资1285万元(土建785万元,设备500万元) | 1285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自筹 | 完成立项、初设批复 | 2023 |
92 | 横州市陶圩镇中心卫生院诊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横州市 | 横州市卫生健康局 | 计划开展业务综合楼特殊区域装修和原住院楼改造、医院广场建设等基建工程项目,购置设备CT、胃镜。 | 2130 | 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自筹 | 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 | 2023 |
93 | 宾阳县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 | 宾阳县 | 宾阳县卫生健康局 | 1.对19个门诊楼、住院楼、康复楼、检验室、DR机房等业务用房、特殊部位及配套设施进行二次装修改造,改造装修建筑面积为22638.13㎡; 2.更新和购置医疗设备。 3.医疗设施、信息化建设(含远程会诊、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等)、医用诊疗设施提升工程等 | 3000 | 一般债及专项债 | 完成立项批复 | 2025 |
94 | 宾阳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工程 | 宾阳县 | 宾阳县卫生健康局 |
| 49588 | 一般债及专项债 | 完成立项批复,可研已通过评审待审批。 | 2025 |
95 | 大丰镇卫生院戒毒康复中心、精神病科康复业务楼、综合门诊业务楼建设项目 | 上林县 | 上林县卫健局 | 总建筑面积4.07万㎡(精神病康复楼面积1.05万㎡、毒康复楼面积1.05万㎡、门诊综合楼1.8万㎡、专家周转房1680㎡)。 | 11898 | 专项债资金及自筹 | 装修阶段。 | 2024 |
96 | 隆安县那桐镇中心卫生院综合门诊楼 | 隆安县 | 隆安县那桐镇中心卫生院 | 1.建设一栋6层综合门诊楼,建筑面积5985㎡ | 中央资金、粤桂帮扶资金 | 主体封顶。 | 2026 | |
97 | 隆安县城厢镇卫生院迁建 | 隆安县 | 隆安县城厢镇卫生院 | 卫生院整体迁建 | 8000 | 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集 | 前提工作 | 2026 |
98 | 丁当镇卫生院新建项目 | 隆安县 | 隆安县丁当镇中心卫生院 | 新建中医住院楼(建筑面积2000㎡),配套中医住院床位50张,增加康复训练室,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设备一批;急诊急救科室建设与设备 | 1500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自筹 | 已完成立项、可研报告,正开展初步设计。 | 2026 |
99 | 隆安华侨管理区卫生院扩建项目 | 隆安县 | 隆安华侨管理区卫生院 | 新建中医住院楼(建筑面积2000㎡),增加中医床位30张,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设备一批 | 1000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自筹 | 已完成立项、可研报告,正开展初步设计。 | 2025 |
100 | 隆安县丁当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项目 | 隆安县 | 隆安县丁当镇中心卫生院 | 新建业务用房、购买设备 | 118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自筹 | 前期工作 | 2025 |
101 | 马山县周鹿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 | 马山县 | 马山县卫生健康局 | 总建筑面积4803.71㎡,建设一栋6层门诊综合楼。 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工程等 | 1400 | 中央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专项债、粤桂资金、自筹资金 | 项目已完工 | 2022 |
102 | 马山县古寨瑶族乡卫生院住院综合楼项目 | 马山县 | 马山县卫生健康局 | 项目拟建住院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2789.12㎡,主要设置病房、抢救室、洗污消毒室等。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工程、电梯购置等。 | 800 | 中央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专项债、粤桂资金、自筹资金 | 项目在开展前期工作 | 2023 |
103 | 武鸣区乡镇卫生院综合诊疗能力建设项目 | 武鸣区 | 武鸣区卫生健康局 |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 | 3105 | 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集 | 落实建设用地 | 2025 |
104 |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卫生院(南宁市兴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扩建工程项目(一期) | 兴宁区 | 兴宁区三塘镇卫生院 | 一期建设住院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22000㎡(地上20000㎡,地下2000㎡)。二期建设门诊、医技综合楼6900㎡(地上4900㎡,地下2000㎡)。室外配套工程。 | 14633 |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自筹 | 完成立项,正在进行征地工作 | 2025 |
105 | 兴宁区人民医院四塘分院 | 兴宁区 | 兴宁区卫健局 | 项目用地13000㎡,约19.5亩,总建筑面积13530㎡(地上9020㎡、地下4510㎡),其中建设一栋门诊医技楼2037.4㎡,地下室2255㎡;发热门诊楼1300㎡。住院楼一栋4059㎡,地下室2255㎡。后勤综合楼一栋1623.6㎡。室外配套工程及设备购置。 | 21024 | 多渠道筹措 | 正在调整建设用地。 | 2028 |
106 | 兴宁区心理医院 | 兴宁区 | 兴宁区卫健局 | 项目用地 33333.00 ㎡,约 50 亩。总建筑面积 40770.00 ㎡(地上 32770.00 ㎡、地下8000.00㎡)。土建、室外配套工程及设备购置。 | 53700 | 多渠道筹措 | 正处于谋划阶段。 | 2028 |
107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医院五塘分院项目(二期) | 兴宁区 | 兴宁区卫健局 | 项目总建筑面积15253.07 ㎡,建筑面积6808.18 ㎡。主要建设内容: | 3970.21 | 抗疫国债、自治区财政资金、地方专项债、单位自筹 | 一期精装修完工,二期工程完成主体封顶。 | 2024 |
108 | 青秀区平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青秀区 |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 为青秀区平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设备配置 | 1500 | 多渠道筹措 | 2024 | |
109 | 青秀区刘圩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 | 青秀区 | 青秀区刘圩镇中心卫生院 | 新建业务用房约6000㎡业务用房 | 2500 | 多渠道筹集 | 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 | 2025 |
110 | 青秀区长塘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 | 青秀区 | 青秀区长塘镇卫生院 | 建设一栋8层楼的门诊和住院楼,建筑面积约5000㎡。 | 3460 | 多渠道筹集 | 基础施工 | 2024 |
111 | 青秀区伶俐综合医院 | 青秀区 | 青秀区伶俐镇卫生院 | 建筑面积约35000㎡的业务用房 | 19800 | 完成项目立项 | 2026 | |
112 | 新阳卫生服务中心搬迁项目 | 西乡塘区 | 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 | 新建一栋地上6层的业务综合楼 | 600 | 城区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集 | 申请竣工验收 | 2023 |
113 | 安吉吉兴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 西乡塘区 | 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 | 新建一栋地上3层的业务综合楼 | 970 | 市财政补助及多渠道筹措 | 完成主体验收 | 2023 |
114 | 亭子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 | 江南区 | 江南区卫生健康局 |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5866.70㎡(折合8.8亩),拟设置病床99张。总建筑面积约8212㎡,其中:新建一栋综合楼,建筑面积约7588㎡(包含地上建筑面积6400㎡和地下室面积1188㎡),新建一栋发热门诊用房,建筑面积约600㎡。 | 7050 | 城区财政资金、申请自治区一般债券、政府专项债券 | 用地初审,设计单位已招标。 | 2025 |
115 | 苏圩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 | 江南区 | 江南区卫生健康局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250㎡,计划设置150张床位,建设内容有:新建一栋面积约1500㎡标准化发热门诊楼,卫生院综合楼,地下室4000㎡。 | 8500 | 多渠道筹措 | 建议书编制。 | 2026 |
116 | 那陈镇中心卫生院扩建工程项目 | 良庆区 | 良庆区卫生健康局 | 卫生院东面,规划用地面积25亩(原面积5.89亩),新增征地20亩,拟设置病床99张。规划扩建总建筑面积为11000㎡,包括新建综合楼、职工周转房、后勤服务、地下停车场。 | 14000 | 多渠道筹措 | 正在开展立项和初步设计方案。 | 2025 |
117 | 南晓镇中心卫生院扩建工程项目 | 良庆区 | 良庆区卫生健康局 | 扩建项目位于东南面,规划建设用地25亩(原面积5亩),新增征地20亩,拟设置病床99张,建筑总面积10000㎡,包括新建住院综合楼、职工周转房、后勤服务等。 | 13000 | 多渠道筹措 | 正在开展立项和初步设计方案。 | 2025 |
118 | 那马镇中心卫生院易地重建项目 | 良庆区 | 良庆区卫生健康局 | 项目工程建设用地27亩,建筑总面积11920㎡。包括新建综合楼、职工周转房、后勤服务、地下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土建、电气、给排水及消防、通风及空调、电梯工程、配套工程等。 | 24000 | 多渠道筹措 | 正在开展立项和初步设计方案。 | 2025 |
119 | 大塘中心卫生院扩建项目 | 良庆区 | 良庆区卫生健康局 | 总建筑面积为21400㎡(业务用房17200㎡、配套辅助用房100㎡、地下4100㎡)。主要建设内容:土建、电气、给排水及消防、通风及空调、电梯工程、配套工程等(不包括二次特殊装修内容)。 | 12757 | 抗疫特别国债、政府债券、城区财政 | 完成竣工验收 | 2023 |
120 | 玉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良庆区 | 良庆区卫生健康局 | 总建筑面积28094.52㎡(其中地上19254.52㎡,地下8840.00㎡),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康复中心、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康养配套用房、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组成。 | 14997.36 | 多渠道筹措 | 正在进行项目立项 | 2025 |
121 | 良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良庆区 | 良庆区卫生健康局 | 改造小区卫生服务公益用房,总建筑面积3100㎡ | 500 | 城区资金 | 开展前期工作。 | 2023 |
122 | 良庆区良庆镇中心卫生院易地重建项目 | 良庆区 | 良庆区卫生健康局(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 项目建设规模按99张病床设置,总建筑面积为24809.08㎡。含住院部、门诊部、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用房、行政后勤保障科室等。 | 13369.4 | 业主多渠道筹措及财政资金 | 正在施工 | 2023 |
123 | 邕宁区那楼卫生院扩建项目 | 邕宁区 | 邕宁区卫生健康局 | 现拟建设1栋地上12层,地下1层的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总床位数240床。总建筑面积20957.85㎡。 主要建设内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消防工程等。 | 11933.97 | 一般债券和地方专项债券及各渠道资金筹措 | 完成施工招标。 | 2026 |
124 | 邕宁区新江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 | 邕宁区 | 邕宁区卫生健康局 | 规划用地面积为 10890㎡,折合16.33亩,总建筑面积5445㎡,设置床位99张。 建设内容:1.医疗业务区域建设面积约3800㎡,包含发热门诊楼、综合门诊楼、住院楼、公共卫生服务楼、医技楼、行政楼。 2.后勤保障区域面积约1645㎡,包含职工周转楼、消毒供应室、污水处理站、放电机房、垃圾医疗废物暂存点。 | 3950 | 多渠道筹措 | 正在与所在镇政府对接用地事宜。 | 2027 |
125 | 邕宁区百济镇中心卫生院红星分院整体搬迁项目 | 邕宁区 | 邕宁区卫生健康局 | 新建1栋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7700㎡(其中地上6层,地下1层共5000㎡)、1栋6层门诊医技综合楼1500㎡、1栋3层行政公卫楼1000㎡、1栋1层200㎡发热门诊楼,配套工程 | 4000 | 多渠道筹措。 | 正在与所在镇政府对接用地事宜。 | 2027 |
附件2
规划文本主要缩略词解释
1.“5+3”“3+2”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2.“19个专项行动”:“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促进、健康环境促进、妇幼健康促进、出生缺陷干预、中小学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糖尿病防治、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医疗卫生能力提升、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化”等19个专项行动。
3.“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4.“三高”共管:“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
5.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制度、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制度和重点地区的约谈通报制度。
6.“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一公开”是指“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7.“三个一批”示范基地:打造一批中药材示范基地、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基地、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8.“桂十味”:“桂十味”道地药材包括肉桂(含桂枝)、罗汉果、八角、广西莪术(含桂郁金)、龙眼肉(桂圆)、山豆根、鸡血藤、鸡骨草、两面针、广地龙。
9.“三个转变、三个提高”:“三个转变”是指“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三个提高”是指“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10.“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