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全面推进健康玉林建设、推动玉林市卫生健康事业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历史时期。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四强两区一美”和富强美丽百万人口大城市决策部署,完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力打造中医药强市,力争建成健康医疗大市,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水平、多样化的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广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健康玉林2030”规划》,结合玉林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推进健康玉林建设,推进全民健康迈入新征程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玉林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持续实施健康玉林行动,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玉林市主要健康水平指标实现新突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04岁,婴儿死亡率从4.06‰下降到1.9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5.44‰下降到3‰,实现“一升二降”,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8.75%,为“十四五”玉林市卫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十三五”期间,玉林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2020年末,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等指标分别为5.89张、2.07人、2.60人,分别增长49.87%、41.78%、58.54%,均高于全区增速。全市设有医疗卫生机构3133个,其中医院59个、基层卫生机构294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2个、其他卫生机构1个。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环境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控取得明显进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效显著,筑牢了常态化疫情防线。全市建立了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县(市、区)疾控中心为枢纽,各级医疗机构为依托的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全市无鼠疫、霍乱病例报告,狂犬病、伤寒、细菌性痢疾等乙类传染病控制在低发水平,登革热、人禽流感、流感、手足口病等疫情防控成效显著。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市县均建立了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传染病防控队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全市40家卫生院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

——健康扶贫成效显著。全市常住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签约率为100%。全面实行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100%、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门诊特殊慢性病就医实际报销比例达80%以上。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专项救治。全面实施“村医通”工程。历史性消除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空白点”,实现每个县(市、区)辖区范围内均有1所二级以上医院,每个乡镇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均有1个标准化政府卫生室。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深入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全市建有医疗集团1个,三二医联体7个(紧密型7个),专科联盟20个,远程医疗协作网6个,县域医共体22个(紧密型13个),参与医共体建设的乡镇卫生院112家,乡镇卫生院参与率99.12%。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和使用率达100%。全市28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实施药品零加成政策,确保了公立医院良性运行。

——中医药事业不断优化。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市100%的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100%的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1.5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所有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28.6%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提供治未病服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80%以上的村卫生室可开展中医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基层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全市中医类医院编制床位数2588张,比2015年增加590张。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2324人,每千常住人口(580万)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0.40人。全市中医类医院现有区域诊疗中心4个,国家级重点专科4个,自治区级重点专科17个,国家、自治区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6个,广西名(老)中医8人。

——重点人群健康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共有3家市级、10家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10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覆盖率不断上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持续降低。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在90%以上,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有效开展,玉林市北流实验幼儿园托育综合楼项目被国家发改委列为普惠性托育示范点。全市养老床位30583张,医养结合机构12家,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3.4张,65岁以上人口健康管理人数为42.7万人,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达20.8%。职业健康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县(市、区)覆盖率、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均达100%。

(二)发展形势。

1.发展机遇。

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转变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三五”以来,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平稳,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4%,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3%。居民健康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发展,从单一的疾病治疗,保持健康的身体与心理状态转变为追求适宜医疗环境、优质的医疗质量、便捷的服务方式等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在这样的形势下,新型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和健康养老与临终关怀等众多健康服务新业态持续涌现,将对卫生健康事业产生深入、立体的影响,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深化医改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注入澎湃活力。“十四五”期间,随着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的统筹推进,将进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胜阶段,相应改革措施的推行将进一步破除阻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使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更加合理、医药价格与保障网络更加完善、城乡医疗资源分配更加公平、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更高、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

2.面临挑战。

“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还面临诸多风险。一方面,人口结构变化带来卫生健康需求新变化,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城乡居民对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的刚性需求日益增加,原有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居民疾病谱逐渐从妇幼卫生和传染性疾病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转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首要问题,因而需要加快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提高公众的疾病预防意识,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但全市人口数量在全区排名前列,且卫生资源发展速度较快,多项发展指标增速高于全区,故将玉林市定位为广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追赶型地市。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的“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决策部署,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主题,以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实现发展方式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服务体系从数量规模增长型向质量效益提升型转变、人民群众由被动应对健康问题向主动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转变,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维护玉林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四)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发展。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管理能力,为理顺卫生健康系统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健康玉林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健康优先,共建共享。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制度体系。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共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发展合力,倡导全民参与,促进全民共享。

坚持预防为主,重心下移。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强化医防协同。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强化县、乡公共卫生体系和提升服务能力。

坚持高效发展,均衡扩容。坚持高质量发展,增加优质资源供给。立足优质资源扩容和全域性一体化均衡布局,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更高层级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促进城乡、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协调发展。

坚持中西并重,优势互补。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独特优势,推动中西医互为补充、协调发展。探索中医药可持续多元发展路径,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创新玉林市中医药服务模式,培育特色医药产业。

坚持深化改革,推动创新。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与时俱进,瞄准改革突破口和体制创新着力点,加快推进卫生健康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卫生健康领域理论、制度、管理和技术创新,完善创新机制,激发人才活力,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

(五)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玉林市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全人群全方位全周期服务的卫生健康体系基本建成,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区域协调、城乡一体、医防协同、中西并重、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事业繁荣发展,特色健康产业体系逐步健全,人民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升,人均预期寿命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岁左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同比例提高,人人享有便捷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公平显著改善。到2035年,玉林市卫生健康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立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和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健康综合实力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中医药实现振兴发展,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民身心健康素质达到新水平,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面普及,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以上,人均健康预期寿命相应提高,主要健康指标保持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高质量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相适应的健康玉林。

2.具体目标。

主要健康指标保持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保持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卫生资源总量明显扩增,卫生资源的存量、功能、层次和地区布局更加合理,优质医疗资源进一步扩容,基层医疗卫生网底更加牢固。医疗服务供给模式愈加丰富多样,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公平性持续提高,逐步实现县域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公共卫生体系更加完善。市、县、乡三级纵向网络及各部门单位的横向公共卫生管理网络实现高效协同。重点疾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更加顺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比例持续提高。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更加健全、救治网络不断完善、综合救治能力显著提升,“平急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形成。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加深化。综合医改向纵深推进,“三医联动”持续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全市药品联合采购持续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问题逐步解决;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不断优化、比价关系更加顺畅。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多元卫生健康治理机制逐步形成,基本实现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卫生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的政策优势充分发挥,地方吸引力不断增强。高层次人才总量增加,建成一支能够与本地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相匹配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人才引进平台持续优化,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中医药事业跨越式发展。中医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持续筑牢,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中医药文化、技术传承创新稳步加强。玉林市“中国南方药都”的中药材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建成中医药强市,玉林市中医药品牌效应持续提升,中医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健康产业实现提质升级。健康产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健康产业扶持政策及措施在卫生健康领域落地生效,对社会办医、生物医药产业、健康食品产业、健康旅游业等健康产业进行引导和落实。依托玉林市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建成健康产业集聚区、延长产业链,实现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双轮驱动。

玉林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

2020 年

2025 年

2025 年自治区值

2025 年国家值

指标

属性













1.人均预期寿命(岁)*

78.04

79左右

提高1岁

提高1岁

预期性

2.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同比例提高

同比例提高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3.孕产妇死亡率(1/10 万)*

8.99

≤13.8

≤14

≤14.5

预期性

4.婴儿死亡率(‰)*

1.94

≤4.8

≤5

≤5.2

预期性

5.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

≤6.1

≤6.3

≤6.6

预期性

6.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0.07

≤14

≤15

≤15

预期性

7.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

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1.5

91.5

预期性



8.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8.75

25

25

25

预期性

9.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40

40

38.5

预期性

10.15 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3.3

<23.3

23.3

预期性

























11. 每 千人 口医 疗卫 生机 构床 位 数

(张)*

5.89

7.3

7.5

预期性

12.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07

2.68

3

3.2

预期性

13.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60

3.54

3.96

3.8

预期性

14.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0.33

0.5

0.54

0.54

预期性

15.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1.96

4

4

约束性

1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 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6.63 93.66

>90

>91

>90

约束性

17.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7.15

>91

>90

>90

约束性

1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88.75

≥90

≥90

≥90

约束性

19.每千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57

4.5左右

4.5左右

预期性

20.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49.18

力争每年

降低 0.5

个百分点

以上

力争每年

降低 0.5

个百分点

以上

力争每年

降低 0.5

个百分点

以上

约束性

21.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

医学科的比例(%)

25

≥60

≥60

≥60

预期性

22.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

立综合医院比例(%)

90

90

预期性




23.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

27左右

27左右

27

约束性

24.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

报销比例(%)

≥85%

≥70%

≥85%

≥70%

保持稳定

约束性

健康产业

25.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万亿元)

>0.05

>0.5

>11.5

预期性

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深入实施健康玉林行动

(一)加快推进健康玉林建设。

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领域政策制定和实施全过程,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行动的体制机制。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紧急医疗救助等健康权益,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建设发展与居民健康保障紧密融合,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使用、基础建设、财政投入等方面,统筹考虑卫生健康发展的刚性需求和拓展空间,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条件,努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深入实施健康玉林行动。深入实施《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15个专项行动,构建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健康玉林行动推进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建立健全涵盖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普及健康生活、发展健康产业等方面的制度。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健康优势。推动健康与养老、旅游、运动、食品等融合发展,推动卫生健康服务向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家庭延伸。

(二)倡导和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构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会网络,健全覆盖市、县、乡三级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健全完善全媒体协同、线上线下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健康科普工作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把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小学普遍开设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探索建立一批健康科普基地、健康教育服务基地。结合本地主要健康问题和需求,针对不同人群,全面且具有针对性地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教育活动,力争到2025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加快健康县(市、区)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健康县(市、区)不低于40%。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探索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加强健康促进医院建设的工作模式,二级以上医院中健康促进医院比例不低于50%。

倡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健全全民营养监测制度,强化重点人群营养干预,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人群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实施以食品安全为基础的营养健康标准,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全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示范创建活动。建立营养指导员制度,推进临床营养能力建设,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树立良好饮食风尚。开展控烟限酒行动,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推进无烟环境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实现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全覆盖。加强限酒健康教育宣传,控制过度使用酒精。倡导培养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卫生习惯,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文明卫生习惯长效化。

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推动体卫融合,倡导“主动健康”,大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普及运动促进健康知识。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全民健康中心、健康步道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高全民健身供给能力。健全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推广普及科学健身服务。保障学校体育课与课外锻炼时间,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干预。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加强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与医疗机构合作。制定实施特殊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加强非医疗健康干预,建立完善针对各类人群和差异化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进处方应用。力争到202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在40%以上。

(三)加强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控。

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认真总结新冠疫情防治经验,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坚持多病共防,全面加强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分析研判,统筹做好重点传染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推进肺结核防治综合服务,实施耐药高危人群筛查,加大结核病患者发现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管理服务。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防治措施,实施消除病毒性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夯实麻风病监测体系,加强麻风病病例发现和管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高质量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将艾滋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提升梅毒、淋病等性传播疾病的规范化诊疗能力。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策略。

强化疫苗预防接种。完善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疫苗接种全流程管理,确保安全高效,逐步建立全人群免疫屏障。保障流感疫苗供应,引导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维持高水平人群免疫屏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托幼机构、学校严格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

巩固重点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成果。开展寄生虫病综合防控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治理,降低农村寄生虫病流行区域人群感染率,建立健全寄生虫病监测体系,提高寄生虫病检测能力。深入开展地方病防治,加强地中海贫血防控,做好育龄人群地贫筛查。支持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地贫治疗移植仓建设项目。坚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持续保持消除疟疾状态。确保持续消除碘缺乏、饮水型氟中毒、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危害。

(四)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和伤害预防干预。

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完善市、县、乡三级慢性病防治工作网络,推动防、治、康、管整体融合发展。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监测、危险因素评估和综合防治能力,持续降低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保持低于区内水平,逐步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体系。强化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在医院就诊人群中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推进“三高共管”,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70%以上。提升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和干预能力,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扩大癌症早诊早治覆盖范围,开展重点癌症机会性筛查。依托癌症大数据平台,开展癌症临床数据收集与分析研究。实施“减糖”专项行动和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开展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口腔健康教育,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0%以内。强化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和慢性病监测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健康危险因素监测评估制度。

强化伤害预防和干预。建立健全伤害预防与干预机制,将伤害预防融入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公共场所管理等城市建设与管理领域。健全全市伤害监测体系,开展重点因素、重点人群、重点区域伤害预防干预。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交通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在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完善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高空坠落等伤害发生的措施,加强儿童、老年人伤害预防干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儿童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倒事件发生。加强对高危人群心理辅导,减少自杀事件发生。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召回管理工作,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

(五)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构建全覆盖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设立统一的心理援助热线,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推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其他用人单位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并建立专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团队,积极配备心理专业人才,为员工(学生)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咨询辅导等心理健康服务。搭建基层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支持引导专业社工、志愿者面向社区提供社会心理服务。加强抑郁症、焦虑障碍、睡眠障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提高常见精神障碍规范化诊疗能力。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建立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正确识别和及时转诊机制,探索开展精神卫生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各项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维持在90%以上。加快精神卫生市、县、乡三级机构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进一步推动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加强公立精神卫生医院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精神类临床科室能力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

(六)营造绿色环境与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加强环境健康管理。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方法和监测体系、标准体系。开展新污染物健康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强化公共场所及室内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加强南流江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基本消除劣V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强化部门联动机制,以复合污染对健康影响和污染健康防护为重点开展攻关研究,加强环境污染监测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快研究结果转化与利用。加强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继续健全县域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立全市环境与健康大数据信息平台,提升风险研判预警能力。动员全民参与,提升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构建形成各方积极参与、协作共建健康环境的社会格局。

强化食品风险监测评估。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哨点医院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能力的建设。加强全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跟踪评价、宣传贯彻、推广应用。实施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专项行动,提高食品污染物风险识别能力,全面提升食源性疾病调查溯源能力,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增加对食源性疾病结果的通报,形成食品安全风险检测报告。支持国家食品安全与营养创新平台建设,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

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支持企业开展药品、医药创新产品、传统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价与质量研究。探索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严格医疗机构制剂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健全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动药品和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重点类别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健全中药质量全链条安全监管制度。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条例法规,加大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力度。落实国家药物警戒制度,强化预警监测处置,提升监测报告审核效率。稳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

(七)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持续开展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建设。大力推进国家、自治区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到2025年底,自治区卫生城市(县城)实现全覆盖,自治区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70%以上。玉林市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一批国家卫生乡镇。打造自治区级健康城镇示范点,创造健康支持环境,推动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广泛开展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至2025年,全市健康细胞创建数量不少于200个(家)。

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加强县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建立完善农村村庄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学校、旅游景区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建设和管理。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健全水质卫生安全和监测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强化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以专业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卫生健康工作。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将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紧密结合,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相关领域社会组织参与,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更好融入公众日常生活。

专栏1  全方位干预主要健康问题项目

1.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程。建立市级健康科普资源库、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康知识和信息发布平台,推动市、县、乡三级健康巡讲队伍建设。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健康素养促进、健康知识进万家、烟草控制、基层健康教育讲堂试点、健康小屋建设等项目;开展健康县区和健康乡镇建设。

2.合理膳食行动。建设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营养与健康学校示范点;加强营养干预和膳食指导;建立营养教育专家库;常态化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

3.全民健身行动。在县(市、区)规划建设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馆、田径场、游泳馆(池)和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在街道规划建设灯光篮球场、小型全民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在城市社区规划建设室外篮球场、室外乒乓球场、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路径。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0.1 平方米或者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 0.3 平方米标准配套公共体育设施功能区域。建设城市社区“15 分钟健身圈”。

4.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程。实施人感染禽流感防控监测;地中海贫血防治监测;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监测和评估;青少年、成人、高校大学生烟草流行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肿瘤患者随访登记、死因监测;饮用水和环境卫生及学生常见病监测;完善伤害监测体系,拓展儿童伤害监测。

5.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行动。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传染病监测诊疗工程;参与实施自治区第三轮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和结核病防治工程,建设重点地方病监测机构。支持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地贫治疗移植仓建设项目。

6.慢性病综合防控行动。实施慢性病防治工程。癌症早诊早治、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开展糖尿病患者并发症早期筛查试点和糖尿病高危人群干预试点。

7.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工程。加强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市县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建设,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加强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农村癫痫防治管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加强心理救援应急队伍建设和心理援助热线建设。

8.环境健康促进工程。加强公共卫生危害治理;开展饮用水、公共场所、人体生物监测等环境健康监测;加强消毒支撑体系建设。

9.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程。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哨点医院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广西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 年),强化营养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学生等重点人群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和营养干预。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与营养创新平台建设。

10.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持续推进厕所革命;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有效防控媒介传染病;推进国家、自治区卫生城镇和健康细胞创建。

1.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程。建立市级健康科普资源库、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康知识和信息发布平台,推动市、县、乡三级健康巡讲队伍建设。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健康素养促进、健康知识进万家、烟草控制、基层健康教育讲堂试点、健康小屋建设等项目;开展健康县区和健康乡镇建设。

2.合理膳食行动。建设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营养与健康学校示范点;加强营养干预和膳食指导;建立营养教育专家库;常态化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

3.全民健身行动。在县(市、区)规划建设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馆、田径场、游泳馆(池)和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在街道规划建设灯光篮球场、小型全民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在城市社区规划建设室外篮球场、室外乒乓球场、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路径。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者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套公共体育设施功能区域。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4.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程。实施人感染禽流感防控监测;地中海贫血防治监测;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监测和评估;青少年、成人、高校大学生烟草流行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肿瘤患者随访登记、死因监测;饮用水和环境卫生及学生常见病监测;完善伤害监测体系,拓展儿童伤害监测。

5.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行动。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传染病监测诊疗工程;参与实施自治区第三轮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和结核病防治工程,建设重点地方病监测机构。支持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地贫治疗移植仓建设项目。

6.慢性病综合防控行动。实施慢性病防治工程。癌症早诊早治、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开展糖尿病患者并发症早期筛查试点和糖尿病高危人群干预试点。

7.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工程。加强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市县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建设,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加强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农村癫痫防治管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加强心理救援应急队伍建设和心理援助热线建设。

8.环境健康促进工程。加强公共卫生危害治理;开展饮用水、公共场所、人体生物监测等环境健康监测;加强消毒支撑体系建设。

9.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程。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哨点医院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广西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强化营养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学生等重点人群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和营养干预。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与营养创新平台建设。

10.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持续推进厕所革命;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有效防控媒介传染病;推进国家、自治区卫生城镇和健康细胞创建。

三、构建高效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一)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完善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架构。健全以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以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加强社会单元的协同联动,健全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强建优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优化人才结构,按标准配备充实市、县疾控机构人员和基层防疫人员。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各级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快推进玉林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大楼等项目建设,巩固和提升现有生物安全实验室检测能力。到2025年,实现市级、各县(市、区)至少有1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市级配备移动检测车,其他有需要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配备移动检测车或检测方舱,提升基层传染病检测能力。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为主体,构建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实验室参比体系,规范检测程序、强化质控管理。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建立多点触发的玉林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大数据信息平台。建立多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大数据分析利用等能力。

完善疾病防控运行机制。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创新科研和社会化服务机制。强化市级疾控中心科研技术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平急结合”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改革完善疾控机构运行保障激励模式,建立健全适应公共卫生行业特点的绩效评价方式,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实施“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公共卫生人员绩效工资水平。

(二)强化基层和医院公共卫生责任。

完善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强化和明晰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权责。建立健全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融入公共卫生政策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行政管理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和基层网格化防控网络,以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接受疾病预防控制行政管理部门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公共卫生人员占比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数的25%。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将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加强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提升基层公共设施“平急”转换能力,构建“平急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宣传教育网络,提升公众公共卫生素养。

明确和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公立医疗机构成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人员。制定医疗机构(医联体)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与监督考核,建立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将公共卫生职责履行纳入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发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全面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协作,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高效协同。建立完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推进公共卫生人才职业发展改革,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机制,鼓励人员双向流动。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培育壮大公共卫生医师队伍,落实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政策。鼓励防治结合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通过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探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参与医联体工作,建立有利于防治结合的运行新机制,推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建设发展。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项目经费财政补助稳步增长机制,稳步拓展服务内容和扩大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以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高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以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管理为突破口推进基层医防融合,实施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根据实际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项目服务覆盖率和满意度。

(三)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加快完善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多渠道监测、智慧化多点触发、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等机制。建立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系统协同监测机制,完善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推送、会商分析和早期预警制度。健全覆盖市、县、乡三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网络,完善各类监测哨点布局,扩大哨点监测范围,加强重点场所监测力度,开展高危人群疫情监测追踪。依托辖区内公共卫生、动物疫病、口岸检疫、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系统,共享检测报告并实时报送异常健康事件。

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和风险评估制度。明确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和报告要求,完善报告规范、时限和渠道等要求。依法依规落实医疗机构疫情信息报告责任,建立相关激励和免责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拓宽信息报告渠道,打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通道,建立实验室检测信息收集和动态监测系统,开通社会公众主动报告疑似传染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的渠道。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方法和制度,提高潜在隐患的早期识别能力。

(四)健全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指挥体系。建立市、县两级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多部门、跨地区、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等环节职责清晰、无缝对接的体制机制。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制,健全基层群防群控网络。加快建设玉林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跨部门紧急事务数据共享调度平台。依托应急指挥管理视频会商系统及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实现卫生应急移动信息采集、查询及移动指挥功能。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建议、技术支撑作用。

强化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及培训演练。完善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动态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明确部门职责,确立监测、报告、救治等应对方案和处置路径。完善物资储备与保障等子预案,提升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和约束性。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和社会安全事件,依托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打造专业化、多场景演训基地。建立演练长效机制,加强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缩短从常态到应急处置的转换时间。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分层、快速灵敏、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应急预警响应机制,明确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规范处置原则和决策主体,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参与范围、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完善首诊负责、联合会诊等制度,提高医务人员早期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优化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提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应急处置能力。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健全市、县120急救体系。设置玉林市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置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或依托区域内综合水平较高的医疗机构设置县级急救中心,合理布局院前急救网络,推进乡镇卫生院急救示范点建设。加强事故灾害应急医学救援力量建设,强化突发传染病、化学中毒、烧伤等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打造可以独立处置突发事件的“作战单元”。支持市级突发事件防控队伍建设,鼓励建立县级综合应急分队,引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应急医疗队。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充足的120救护车,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医疗转运、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高效衔接,畅通危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

(五)提升重大疫情防治能力。

提高传染病和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重大疫情救治服务网络,优化传染病救治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建设,加强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科)建设,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重症医学医疗资源扩容和提质增效,全市建成1家定点医院和1家亚定点医院,实现市、县传染病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全覆盖,提高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全面加强二级及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独立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加强方舱医院建设和储备,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预留“平急结合”改造空间。全市适量配备移动计算机断层扫描(CT)、移动检测车等设备,增强快速反应的移动检测能力。

提升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创新储备方式,科学确定储备目录,周密制定储备计划,完善储备制度,合理布局储备场所,合理完善动态储备、更换和调用机制。根据地域分布和人口数量,布局建设若干个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和综合医院合理储备应急医疗物资,满足突发情况下卫生应急处置保障需要。

               专栏2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基础设施、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适当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实施疾控机构信息化提升工程。

2.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建设工程。推进玉林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大楼工程建设,搭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升级;实施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县(市)卫生应急技能培训平台建设。各县(市)设置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实施县(市)传染病防控队伍标准化建设工程;积极创建区域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市级突发事件防控队伍,支持组建快速反应小分队,在每个县建立1支基层综合应急分队,引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应急医疗队。

3.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建设,加强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科)建设,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重症医学医疗资源扩容和提质增效,全市建成1家定点医院和1家亚定点医院,实现市、县传染病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全覆盖,提高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全面加强二级及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独立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

4.公共卫生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实施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工程;构建多点布局、市县分级、全市覆盖的应急物资保障网络。加强公共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升级;实施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市级卫生应急技能培训平台建设。

5.公共卫生项目扩面提质、优化内涵。以儿童、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内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

6.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数字化、智能化辅助诊疗、随访、信息采集等设备,提升基层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四、全周期保障人群健康,推进全人群健康管理

(一)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有效衔接人口服务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潜力。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育儿假等制度。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合理配置母婴设施等公共服务资源。健全人口与家庭发展基层工作网络,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构建新型婚育文化,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保障村(居)专兼职人员薪酬待遇。健全人口与家庭发展基层工作网络。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作用,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和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推动健康家庭建设。

加强人口监测与研判。全面落实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和国家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健全人口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强化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实施人口监测统计、出生信息网上直报制度,加强生育、死亡、迁移等人口变动情况监测。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密切监测生育形势,科学研判人口变动态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员人口库,强化人口基础数据共享利用。持续深化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健全人口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

强化政策有效衔接。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建立定期巡访制度,扎牢织密帮扶安全网。

(二)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托育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构建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的托育服务网络。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积极挖掘现有资源提供托育服务。充分利用居住区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设施等资源,通过自建自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发展“医育结合”模式的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增设托育班。鼓励国有企业等参与各级人民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等托育服务新业态。积极参与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和广西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

(三)提升妇女和儿童健康水平。

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普及女性健康知识,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深化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到202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7%左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90%。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加强玉林市妇幼保健院、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建设,提升全市辅助生殖水平,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市、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服务网络,提供优质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全市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保持较低水平。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规范化和管理协作网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产前筛查率不低于8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加强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完善地中海贫血防治网络,巩固地中海贫血防治模式,提升患者生存质量。

提升妇女健康服务。持续实施妇幼健康惠民政策,加强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救治和保健咨询工作。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推进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推动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扩大农村“两癌”筛查覆盖面,促进早诊早治,提升妇女生存生活质量。加强妇女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围绕妇女不同生理阶段的健康需求,提供涵盖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整合型医疗保健服务。关爱生殖健康,为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服务,减少非意愿妊娠。

促进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健康。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倡导母乳喂养。加强婴幼儿辅食添加指导,降低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推动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完善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儿童保健和医疗服务。推动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儿童友好医院。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贫血、视力不良、肥胖、龋病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和干预,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强化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加强青春期健康工作,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倡导科学用眼,加强防控综合干预,降低青少年近视率。探索体医结合,培养学生体育锻炼习惯,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统筹推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卫生工作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指导。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建立学生动态电子健康档案,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绩效考评体系。

(四)实施老龄健康促进。

强化老年人预防保健。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治,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期筛查和失能预防体系。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积极推广老年健康服务适宜技术。实施老年人失能预防与干预项目、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行动、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和老年痴呆防治行动,延缓功能衰退,促进身心健康。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

提高老年医疗和康复水平。加快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推动老年医院、老年康复院等专业老年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发展。支持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建设玉林市康复医院。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健康服务。推动开展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促进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完善上门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完善智慧助老就医服务,提升老年人日常就医便利服务水平。

扩大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覆盖范围。推动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完善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加快安宁疗护机构规范化建设。

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发展。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深化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实施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医院规划建设老年护理机构,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促进慢性病中医药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力争每个县(市、区)均打造一个示范性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五)强化职业健康保护。

强化职业健康危害因素防控。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四方责任。深化重点行业的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以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为重点,加强对新型职业危害的研究识别、评价与控制。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相衔接机制,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指导用人单位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强对新型职业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

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健全完善市、县两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支撑机构建设,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积极推进尘肺病康复站(点)建设。强化职业病诊断、救治能力,鼓励职业病高发和救治任务重的县(市、区)依托县域内综合医院开展职业病诊断和救治。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强化尘肺病等职业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对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尘肺病患者,按规定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救助措施。

开展职业健康促进行动。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进企业、机构和学校等活动,在重点行业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健康企业。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全员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与意识,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和“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提升工作相关的肌肉骨骼疾病、精神和心理疾病等防治知识普及率。

(六)维护农村低收入人群和残疾人健康。

维护农村低收入人群健康。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健全完善因病返贫监测评估和精准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疾病综合防控和健康促进活动,推广大病专项救治模式,巩固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提高覆盖面和服务质量。持续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达标提质建设。

关爱残疾人健康。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实施残疾人康复条例》,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规范服务流程,提供就医便利。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提升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质量。大力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康复救助,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康复“应救尽救”。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环境。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工作。做好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

专栏3  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工程 

1.优生优育工程。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人口监测体系建设;强化人口形势分析研判。

2.托育增量提质工程。构建市、县两级托育服务体系,市、县(市、区)至少要建成1所公办综合性托育中心(园);整合基层公共服务阵地,推动村(社区)建成一批普惠托育机构和单位工作场所的托育点。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示范性托育机构。

3.妇幼健康保障工程。推进玉林市儿童医院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支持北流市、容县、博白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标准。实施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建设一批自治区级妇幼健康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

4.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平台)建设工程。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市级、县级至少设置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平台)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平台),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和水平。

5.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控制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

6.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开展卫生专家进校园行动、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开展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行动和适宜技术试点;组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专家委员会,管理和指导学生的近视、龋病等重点健康问题。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和卫生队伍建设。

7.老年健康服务提升工程。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占比达到80%,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到75%。推进医养结合,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支持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建设玉林市康复医院。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等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8.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市、县两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至少有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各县(市、区)至少有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尘肺病康复站(点)建设和管理。

五、注重全过程质量提高,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一)建设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推进高水平医疗机构建设。重点支持市级5家三甲优质医院建设。依托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玉林市中医医院打造中医区域医疗中心,推动中医龙头医院建设。支持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打造区域性中西医结合骨科医疗中心。支持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打造区域性肿瘤医疗中心和区域性感染病医疗中心。引进优质医疗资源,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市域医疗中心,推动建设一批相关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突出、科研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超、辐射效应明显的高水平医院。提高医疗机构的疾病诊疗能力、科研实力、管理水平、辐射范围。以差异化、错位化发展为导向,加强重点学科(专科)建设。

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科学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健康医疗大市,优化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布局,合理规划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以“5+N”带动优化玉林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布局,提升一批辐射周边的区域性综合医院,力争到2025年城区和市直建成投入使用重点卫生项目10个以上,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特色医院,推动全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服务水平均质化,打造15分钟城市健康服务圈。鼓励建设省际边界医疗服务高地。强化县级医院提标扩能,补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短板,力争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三级医院硬件条件。推进县级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促进县级医院达到国家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并逐步推开,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和消毒供应等五大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加强城乡医疗资源协同发展,支持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偏远地区辐射延伸,构建县乡一体、以乡带村、城乡联动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基层“网底”服务能力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推进县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打造30分钟乡镇医疗服务圈。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和完善与服务功能相匹配的医疗设备和配套设施。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综合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支持一批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2025年,全市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含达到推荐标准)。遴选一批常住人口或服务人口10万以上非县政府所在地、规模较大的乡镇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次中心,提升为二级综合医院。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医院建设,提升为二级综合医院。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中医、护理、康复、急诊、口腔、儿童保健与常见病诊治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能力。采取派驻、临村延伸服务、流动巡诊等方式,保障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力争玉州区和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北流市、博白县均建成一所以上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容县、陆川县建成一所以上的三级综合医院。

(二)补齐重点领域和特殊类型地区短板。

提升“一老一小”健康服务能力。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快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全面改善产科诊疗环境和设施条件。支持妇幼保健机构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打造防治结合示范机构。到2025年,力争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加快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整合基层公共服务阵地。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依托现有机构开展老年医院建设,支持部分一、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建设为长期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深化血液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采供血(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血站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优先采供血站点布局设置,提升县级采供血机构服务能力,建立血液安全管理体系,保障临床用血供应和质量安全。继续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和组织动员力度,提升千人口献血率。完善常态化全市血液库存监测和血液联动保障机制,强化血液库存供应使用风险评估,增强突发公共事件供血保障能力。

加快补齐相关领域短板。统筹规划市、县、乡三级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推进急救中心(站)建设,加强急救车辆、设备和药品配备,完善智能化调度系统,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强化技术支撑体系。提高基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康复机构、优抚医院、儿童服务机构等开展合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建设。织牢卫生监督网络,提升基层监督执法能力。

加大对特殊类型地区支持力度。加大对欠发达县(市)以及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改善医疗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加强对口帮扶,改善设施条件,补齐能力短板。

(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和日间服务,不断优化预约诊疗流程,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推动三级医院日间手术等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化,促进专科协同发展,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提升重大急性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构建全方位、全流程、立体化服务模式,形成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闭环。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与控制。构建严密的医疗卫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定期、不定期常态化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多部门、多学科有效协同的质量监管机制,实现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施和管理控制。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加强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合理用药监测,保障用药安全。加强临床路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诊疗规范、技术指南,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在有条件的医联体内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健全护理服务体系,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二级以上医院全覆盖,探索建立优质护理服务的长效机制。

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向县级医院深入,强化满意度评价结果运用,积极参与智慧服务评级。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全面推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

专栏4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依托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区域性医学研究中心、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健康管理示范中心;建设1-3个自治区级专科区域医疗中心。

2.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工程。依托市级5家三级甲等医院,实施“5+N”提质增效工程,重点实施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及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玉林市中医医院、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玉林市妇幼保健院等提质增效工程,推动部分医疗资源较为集中地区,有效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3.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工程。持续做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力争将70%的县级综合性医院建设达到国家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加强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救治中心、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中心建设。

4.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县域医疗次中心,将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且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社区医院。2025年,全市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含达到推荐标准)。

5.血站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实施献血网点建设工程,加大采血点、血库建设,全市规划设置9个固定献血屋;符合条件的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建设储血点;推动市域血液安全中心建设;推动血站完善血液存储、运输等设施设备。

6.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市县两级急救中心(站)建设,完善以市级急救中心为主体,以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立县、乡两级急救网络。

专栏5  玉林城区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工程

1.重点专科建设工程。依托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泌尿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内科等重点专科;依托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建设妇科、血液内科、肿瘤内科、儿科等重点专科;依托玉林市中医医院建设儿童康复科、老年病科、推拿科等重点专科;依托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建设脊柱外科、骨盆创伤科、手外科等重点专科;依托玉林市妇幼保健院建设生殖医学科、优生遗传科、新生儿科等重点专科;依托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精神病专科、中西医结合内分泌专科等重点专科;依托玉林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建设甲亢、颈部外科等重点专科;依托玉林市退役军人医院建设睡眠医学科、心身医学科等重点专科;依托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泌尿外科、神经内科等重点专科;依托玉林市皮肤病医院建设皮肤外科、皮肤美容科等重点专科;依托玉林市玉州区妇幼保健院建设中医妇科、儿童保健科等重点专科。

2.重点学科建设工程。依托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心血管内科、心脏外科、肿瘤科等重点学科;依托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建设呼吸内科、普通外科等重点学科;依托玉林市中医医院建设脑病科、脾胃肝胆科、中药药剂学等重点学科;依托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建设骨科、药学、康复医学等重点学科;依托玉林市妇幼保健院建设产科、儿童保健科、儿科等重点学科;依托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精神卫生科、医养结合科、中西医结合糖尿病临床研究科等重点学科;依托玉林市退役军人医院建设精神病科、临床心理科等重点学科;依托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等重点学科;依托玉林市皮肤病医院建设皮肤科等重点学科;依托玉林市玉州区妇幼保健院建设妇科、儿科等重点学科。

六、加快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玉林中医药”名片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全面实行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做优做强中医药特色优势专科专病。推动玉林市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具有鲜明中医药专科特色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提升中医救治能力。每个县级中医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力争北流市、博白县中医院成为三级中医医院,兴业县中医院成为二级中医医院,容县、陆川县中医院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均有大幅度提高。所有县(市)均设置县办中医医疗机构,推进县域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建设市、县两级中医治未病示范中心。建立完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争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加强中医医院呼吸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构建中医药壮瑶医药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将中医类医院纳入应急管理与救治体系统筹建设,建立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制度,推动中医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高效协同。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健全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和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中医思维和中医临床技能培养。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计划,持续加强中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构建领军人才、优秀人才、骨干人才有序衔接的中医药人才梯队。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类别(含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强化过程管理和培训考核,培养中医理论功底扎实、中医临床技能突出的合格中医住院医师。

深入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基层人才培养,深入实施中医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大对薄弱地区中医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中药炮制、种植等方面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中医药健康产业技能人才,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实训基地。

(三)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加强中医药资源保护。支持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临床评价和疗效机制研究。推动玉林市中医医院、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制剂中心提档升级。围绕“桂十味”及区域特色药材,开展种质资源保护、生态种植及养殖等方面综合研究。筛选一批中医治疗优势病种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加强药材全产业链过程研究。

(四)弘扬中医药文化。

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开展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技术方法和临证方药、中医药古籍文献挖掘整理,加强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的活态传承。利用“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平台,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与“中国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积极开展和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推进中医药文化融入生活,通过论坛、讲座、义诊等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科普和文化活动知识覆盖面、参与度,进一步扩大玉林中医药文化在全区、全国、乃至东南亚地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与旅游、养老、保健、休闲、娱乐等融合发展,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新业态。

专栏6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

1.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玉林市中医医院、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提质增效工程。全面推动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建设,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类医院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推广玉林市中医医院“智慧中医院”信息化建设工程;推动中医专科能力、治未病服务能力、康复能力提升。

2.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名中医培养计划、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名中医评选制度,开展名中医评选工作,建设名中医传承工作室;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培训项目、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

3.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工程。实施玉林市中医医院传承创新项目和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支持玉林市中医医院制剂室建成有较大影响力的广西壮瑶民族药制剂中心;支持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制剂室建成有较大影响力的广西骨伤科壮瑶民族药制剂中心。以鸡骨草、广地龙等“桂十味”及区域特色药材为重点,开展全产业链研究。

4.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玉林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举办好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加速实施中医药文化培育、文化传播工程,建设市、县、乡、村四级中医药文化设施网络;开展中医药文化、长寿文化内涵建设工程,实施整理创作名医名家纪录、中药材资源科普等“十个一批”工程。完善大容山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五彩田园”南药园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都峤山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五彩田园”南药园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都峤山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七、促进多元融合发展,做优做强健康医疗产业

(一)促进社会办医高水平发展。

支持优质社会办医扩容,优化社会办医鼓励政策,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短缺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面推进医师执业区域注册,鼓励医师多机构备案。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高层次的高水平综合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医疗健康服务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民营医院跨区域办医,实现品牌化、集团化发展。加强社会办医行业监管,规范行业行为,打造安全、高效、便捷的社会办医环境。

(二)推动健康服务新业态发展。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增加规范化健康管理供给,重点增加慢性病、高危人群健康体检、健康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干预服务。拓展预防保健服务,加强重大风险因素评估、干预、筛查防治和健康管理。培育高端健康体检产业,积极引进专业健康管理机构和品牌。加快发展个性化健康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体检、专业护理等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健康市场调查、咨询、管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持新型第三方医学检测技术开发和服务模式创新。

(三)加快医药和健康用品制造业提质升级。

推动医药工业创新发展。支持市内医药生产企业与国际先进医药企业合作,鼓励市内有实力的医院与院外制药企业合作,加强科技创新,加快优质仿制药研发使用,推动治疗重大疾病专利到期药品实现仿制上市,加快临床急需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针对新发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安全的应急需求,加强防控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应急研发、审评审批等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发展壮大中医药产业,运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医药,推动重点中医药产品研发,提升产业化水平。培育发展药食两用及药用保健品产业,重点发展以广西道地药材为主的药食两用保健食品。

推动健康用品制造提质升级。培育壮大医疗器械产业,加强医疗器械特色优势产品研发,构建从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到应用推广的创新体系。围绕健康促进、慢病管理、养老服务等需求,重点发展健康管理、智能康复辅助器具、科学健身、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新型健康产品。推动健康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智能制造、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健康领域应用,推动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进入临床试验。推进智能服务机器人发展,启动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实施智慧老龄化技术推广应用工程。

(四)推进健康产业多元融合发展。

推动健康与养老、旅游、食品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健康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保健等业态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健康咨询、慢性病管理等健康养老服务。充分发挥“中国南方药都”品牌优势,以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为平台,以中医药健康产业园为载体,围绕玉林制药等重点企业,充分发挥玉林市中药材特色产业优势,推进中药民族药全产业链深度拓展融合,建设一批中药材示范基地、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及“定制药园”。依托“玉林中医”“玉林骨科”品牌效应,推进院内中药、壮瑶药制剂等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生产,全力打造院内中药、壮瑶药制剂等品牌。升级壮大传统医药产业,培育开发新兴产业,全力打造南药产业带核心区。充分发挥玉林市的森林资源和温泉资源等生态优势,加强旅游与康养产业的结合,积极构建旅游与农业、林业、文化、商贸、医药保健等相关产业行业融合发展大格局,建设一批自治区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培育一批康复理疗、养生保健、科普研学等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治未病优势,探索形式多样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机构,推进医养服务综合体建设,建设一批自治区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推进健康食品产业发展,培育玉林健康食品品牌,建设一批健康食品产业示范基地。建立分类指导机制,集聚品牌、人才、资本等要素,加快打造一批专业健康服务产业集群。

专栏7  健康产业发展工程

1.社会办医发展工程。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健康体检、专业护理、心理健康、母婴照料和残疾人护理等专业健康服务机构;探索建设区域共享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机构;发展健康市场调查、咨询、管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推进诊所改革试点、支持健康保险公司开展管理式医疗试点,建立覆盖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医疗服务、长期照护等服务链条的健康管理组织。

2.医药和健康用品制造业。推进医药和健康用品制造业生产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市域重点医药和健康用品制造企业;中医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桂十味”道地药材深度研发利用。

3.多元健康产业建设工程。实施“四个一百”健康产业工程;推动健康服务业集群和健康产业集群建设;深入开展中药材种植业,支持发展桂产特色药食同源药材,推进“桂十味”道地药材研发利用;实施健康食品产业建设工程。积极构建旅游与农业、林业、文化、商贸、医药保健等相关产业行业融合发展大格局;实施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试点工程;建设一批高端健康养老基地。

八、注重体制改革,完善玉林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一)完善优化分级诊疗制度。

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加强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整合各层级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在分级诊疗中的职责分工、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形成连续畅通的转诊服务路径。推动资源共享和医疗质量同质化、区域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推动三级医院提高疑难危重症和复杂手术占比,平均住院日缩短到7天以内。加快推进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强化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加强专科联盟建设,扩大远程医疗服务范围,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

升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转诊服务,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多种社会资源参与的工作机制。鼓励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技术支持,优化家庭医生的临床诊疗服务能力和全科理念、知识、技能培训体系,重点加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用技能培训。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基层提供签约服务,逐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重点人群向全人群扩大。建立以医联体、医共体为平台、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保障基层合理用药,基于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信息,为签约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分配机制。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签约服务,深化签约服务的内涵,逐步实现对签约居民的全周期健康管理,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健全政府外部治理。坚持和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推进治理结构改革,健全完善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落实公立医院人事制度、薪酬分配等运营管理自主权。组建各类专业委员会,为医院科学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医务人员行为,稳定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人事薪酬制度等改革,优化岗位管理、绩效分配、人才科研等体系建设。

健全运营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成本消耗环节的流程管理。建立医院运行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对医院的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满意度评价等实行分类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

(三)强化“三医联动”改革。

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深入学习三明市医改经验,强化多部门联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等协同改革。探索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引导医疗联合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以慢性病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探索推进按人头、按病种等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试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性城市活动。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质量和保障水平,夯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加强多主体参与医保资金监管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合理补偿机制,健全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支持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用药衔接。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促进集中采购药品、耗材合理使用。加强医保激励配套政策协同,落实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等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落实短缺药品会商联动、监测和信息直报制度,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坚持临床需求导向,完善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在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增加薪酬总量,落实分配自主权。研究完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科学确定与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推动公立医院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深入实施以提高服务积极性为重点的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合理保障基层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四)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

创新多元化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各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长效机制,推动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向全行业监管转变,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转变,从单项监管向综合协同监管转变。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标准化虚拟实训基地。推进政府智能化监管和信用监管。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倡导社会各界参与医疗服务监管。加强对医疗卫生相关领域融合产生的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完善覆盖健康产业全链条、全流程的包容、审慎、有效监管机制。

强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依法公示相关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构建“信用+综合监管”模式,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监管单位社会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计分制度。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大力开展专项整治。

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和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监管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网格化基层卫生健康监督体系,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

专栏8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程

1.分级诊疗制度项目工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等网格化布局;制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建设公立医院分层分级分流救治体系。

2.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

3.全民医保项目工程。探索符合中医特色的医保支付方式;推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进DRG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4.药品及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建设工程。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工作;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分级应对、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体系标准化建设、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全药品采购监督管理平台。

5.综合监管项目工程。建设市、县规范化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推动全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装备达到配置标准;健全跨部门全行业协同监管机制;大力推行医疗卫生行业“互联网+监管”;推进多元化综合监管治理格局;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标准化虚拟实训基地;加强县、乡重点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

九、注重支撑保障,夯实卫生健康发展基础

(一)强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加强医学卫生人才培养,强化医教协同。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重点专业基地和标准化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建设。探索高层次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公共卫生人才创新实践基地,加大培训力度。持续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加强高层次人才培育。建立健全高层次卫生人才培育培养机制,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建设。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上级医院合作,引进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的医疗卫生人才和高水平医疗创新团队,对高精尖缺人才可采取一人一策等方式引进。建立健全高精尖缺人才支持机制,在科研经费、工作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加大本土优秀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选送学科骨干、业务骨干在职或脱产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的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公益一类保障和专门绩效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深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强订单定向培养人员的履约监管。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配备,优化护士和其他卫生技术人员配置。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工资绩效水平,落实在职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稳妥有序地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实施“县聘乡用”,推行“乡聘村用”。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等模式。落实人才评价机制,不将论文、外语、科研等作为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健全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全面保障合理待遇,落实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政策。

(二)推进全民健康信息联通应用。

加强健康信息化标准的规范管理。推动各县(市)开展全民健康信息和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促进跨机构跨地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制定居民健康信息服务规范管理制度,明确信息使用权限,严格规范大数据开发、挖掘、应用行为。明确数据质量控制要求,规范数据采集,保障数据质量,优化数据治理。完善数据开放共享支撑服务体系,建立“分级授权、分类应用、分域负责、权责一致”的管理制度。

探索实现医疗健康大数据有效汇聚。制定健康医疗大数据汇聚资源目录,探索全市医疗健康大数据汇聚有效模式,实现医疗、健康信息的智能化和自动化采集,力争建成医疗健康大数据汇聚平台,形成以全员人口库、电子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采集统一、业务应用共享。

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建设玉林市医学检验检查平台,推动实现市内各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的互联互通共享,逐步推动整个医疗信息平台的共建共享,联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整合各类卫生健康资源,基本实现行业内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实施县乡医疗一体化服务提升工程,逐步建立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和远程医疗中心,持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医院管理现代化、服务智能化水平。

提升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对重要信息系统开展常态化渗透测试、攻防演练、态势监测等工作,持续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智能医疗设备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应用服务的信息防护。

(三)创新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建设,开展远程专家门诊、远程紧急会诊等远程医疗服务,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机构积极完善基于互联网的便民惠民服务和智慧管理创新应用。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接整合,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推进智慧药房建设,实现医疗机构处方系统信息与零售药店管理系统信息实时共享、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就医取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持续推进“互联网+”。推广应用居民电子健康卡,推动涵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统筹管理、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加强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推进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转变,探索“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推广普及实用型适宜技术。推进“互联网+”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互联网+”健康养老、“互联网+”托育、“互联网+”护理等创新应用。

(四)促进数字健康新业态发展。

持续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健康大数据开发应用。加快区块链和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虚拟现实、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信息技术的在卫生健康领域融合应用。推进智慧医院、数字医共体和医学人工智能创新示范。规范和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融合共享、开放应用。

(五)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提高医疗科技创新水平。多渠道加大对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投入。加强科技创新统筹协调,实施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工程。推动卫生健康产业协同创新网络建设,构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研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引领性、标志性、示范性的高级别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围绕高发的胃癌、肝癌等恶性肿瘤,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以及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积极申报和承担各级各类专项研究计划和科技创新项目,推动高精尖医疗技术突破发展。健全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科研人员倾斜,充分体现其创新与转化的价值。

(六)提升卫生健康法治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领导。完善卫生健康领域政策规章,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政策规章体系。继续夯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夯实公共卫生治理的法治基础。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机制,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作用,规范卫生健康行政行为。

专栏9  支撑与保障工程

1.卫生人才高质量发展工程。健全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组织实施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公共卫生、医院管理、临床药师、卫生信息化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强化公共卫生、儿科、老年医学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助产、康复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2.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工程。发挥重点专业基地引领示范作用,支持住院医师、全科医生、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

3.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儿科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康复、精神卫生等基层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持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专科(高职)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加强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履约管理。加强基层进修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定期进修学习制度;鼓励和支持基层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成人学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

4.重点学科建设工程。促进医、教、研一体化发展,强化学科优势、凝练学科特色,逐步形成学科协同效应,建设一批重点学科。

5.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联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整合各类卫生健康资源,基本实现行业内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6.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建设。整合疾病监测、公共卫生应急、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妇幼健康、基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应急物资储备监控调度等信息系统,集实时监测、追踪调查、分析预判、快速预警、联防联控于一体,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智能化。

7.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互联互通成熟度评价,完善市级测评平台,提供医疗机构的自评价服务,实现市级平台与医疗机构的实时联通,推进跨区域的交互标准应用。鼓励提供基于互联互通成熟度标准的优质应用。加快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医院管理现代化、服务智能化水平。

8.基层卫生信息化提质改造。根据实际需求,对基层卫生信息系统进行换代更新,构建基层卫生信息惠民应用新生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精细化管理,助推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

9.居民自我健康管理项目。整合电子健康卡应用,居民通过电子健康卡便捷查询个人的健康诊疗信息,实现自我健康管理。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为居民提供健康预警、评估和宣教,推送个性化健康服务和个人自我健康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十、保障措施落实,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前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健全市、县(区、市)健康玉林建设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围绕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协同意识,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工作。

(二)保障有效投入。

完善公平高效可持续的筹资体系,按照人民健康优先发展要求,建立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在疾病前期因素干预、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和重点疾病防治等方面加大政府投入比重,强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等经费保障。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责任,落实对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积极引导商业保险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等社会主体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建立以健康结果为导向的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要素保障联动机制,在土地、资金等方面重点支持本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动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三)注重宣传引导。

持续开展健康玉林建设主题宣传,完善宣传渠道和平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主抓、基层主责的宣传机制。以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为主旋律,广泛宣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成效和重要性,推动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有效防范化解医患矛盾,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注重舆论引导,完善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回应民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大力培育卫生健康文化氛围,加大卫生健康文化宣传力度,培育卫生健康发展社会新风尚。

(四)强化监测评价。

各县(市、区)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难点,细化分解任务,扎实推进工作。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成效评估,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